虛偽陳述
」 立法院 國會改革 國民黨 民進黨 國會改革法案
護男友遭反噬!女為性騷案作偽證遭判6月 刑期超過男方
高雄一對張姓情侶夜間散步休息時,與坐在隔壁長椅上的陌生女子閒聊,男方竟假藉按摩為名觸摸對方腳踝與小腿,被依《性騷擾防治法》判拘役45日。沒想到女友為替他脫罪,於偵查與審判程序中兩度具結作偽證,被高雄高分院依偽證罪判刑6月,不得易科罰金,刑期比男友更重。判決指出,民國111年11月20日晚上,張姓男子與張姓女友在鹽埕區大義街散步,兩人坐在路邊木椅休息時,與旁邊也在休息的一名陌生女子攀談寒暄。過程中,張男自稱會按摩,未經對方同意便伸手觸摸她的腳踝並按壓小腿。女子當場制止並說「這樣很沒禮貌」,女子於案發後不到1小時即報案,警方依違反《性騷擾防治法》送辦。被害人隔天還傳訊給張女抱怨「假藉按摩直接摸腳踝、小腿,很不應該,不是一個正常人有的行為」,張女也回覆「經過妳的教育他一定不會再動任何女生的身體了」。審訊中張男雖承認有觸摸腳踝,但辯稱「事前經對方微笑點頭同意」,張女也在偵訊中作證稱「對方全程笑瞇瞇」。法院比對報案紀錄與對話內容,認為女子明顯表達不悅,並無同意情形。高雄地院依性騷罪判張男拘役45日,可易科罰金4萬5000元;上訴後,高雄高分院維持原判確定。同時,檢方認為張女於偵查與審判中,明知對方未同意仍具結作偽證,意圖讓男友脫罪,依《刑法》偽證罪起訴張女,法院認定她虛偽陳述,嚴重影響司法判斷,判處有期徒刑6月,不得易科罰金,竟比男友性騷擾判刑更重。張女上訴後,高雄高分院再審駁回,維持原判定讞,恐將面臨牢獄之災。
週刊揭政治狗仔集團金流!黃國昌駁斥 揚言將「採法律行動」
《鏡週刊》今(10月21日)報導指出,凱思國際於2021年成立,其首筆資金是來自「耘力國際文化事業有限公司」的100萬元,且其負責人是黃國昌妻妹高翬,跟拍的資金則為凱思國際支付等內容。對此,黃國昌今早於北院駁斥《鏡週刊》的報導,表示若不道歉或更正,將委任律師進行提告。而《鏡週刊》也發表聲明回擊,強調外界關心的是他收錢辦事當打手涉及的種種不法,並狠酸屆時請千萬別連滾帶爬。《鏡週刊》的報導指出,2021成立的凱思國際首筆100萬元的資金是來自於「耘力國際文化事業有限公司」,而耘力的負責人為黃國昌妻妹高翬。且曾被鏡電視撤換的董座陳建平以及前股東智邦科技創辦人黃安捷,在退出鏡電視董事會後,2023年也投資凱思各約千萬元,和民眾黨往來密切的求真民調總經理關智宇,也在今年注資凱思國際100萬元。針對報導,黃國昌堅決否認,並酸 「《鏡週刊》說這禮拜要上大菜,結果端出來是一盆餿水」,且黃國昌還表示自己很慎重地致電妻子,確認妻妹以及公司從未投資凱思國際,並要求《鏡週刊》拿出匯款紀錄,強調若不道歉或更正將會採取法律行動。然而,《鏡週刊》針對黃國昌的駁斥也做出三點聲明進行反擊:一、請黃委員記取「小沈1500」教訓,儘管你設了兩道防火牆:問太太及太太問小姨子,但在你提出告訴後,定對你提出誣告之訴,並視相關人等是否虛偽陳述,追究法律責任。二、請黃委員不要老是只有這招:問A答B。文中提及你的小姨子2021年注資一百萬元成立凱思國際,何以2022年凱思即有一千萬元投資民報?是否有中資、港資?請別想用反問的話術躲避。三、請黃委員不要移花接木、指鹿為馬。文中提及黃安捷、陳建平各注資凱思國際約千萬元協助你跟拍政敵,你雖未否認,卻一再轉移焦點,指黃安捷是綠營金主,報導已提及,何須你再贅述?外界關心的是你收錢辦事當打手涉及的種種不法,屆時請千萬別連滾帶爬。
總統府、國安會內部竟洩密給中共! 民進黨4人遭裁延押、羈押禁見
國家安全會議秘書長吳釗燮前秘書何仁傑、總統府前諮議吳尚雨,涉嫌洩漏國家機密給中國大陸,與前民進黨資深黨工黃取榮、邱世元等人共同犯案。檢方指出,黃、邱兩人為謀取中國情工人員的不法報酬,長期刺探並蒐集我國機密資料,再透過通訊軟體將情報交付對岸,危害國家安全甚鉅。檢方對4人提起公訴,並根據其認罪態度與犯罪情節,分別具體求刑。黃、何、吳不認罪,延長羈押禁見;邱認罪但供詞仍有出入,遭羈押禁見。針對國安洩密案,檢方指出,被告黃、邱為獲取中國大陸情工人員的不法報酬,涉嫌向曾任國安會及外交部首長核心幕僚的何、吳刺探包含總統副總統參訪友邦時在內之國家機密,並收集國家機密與公務上秘密,再交付予中國大陸。檢方強調,本案行為持續時間大約8年,犯罪情節重大。何身為國安與外交體系的重要幕僚,竟罔顧國家長期栽培與信賴,從2017年開始,長期洩露機敏外交資訊,並透過黃使用一支安裝有名為「五子棋」的App手機將資料傳送至中國大陸,對我國國家安全造成嚴重危害。同案的吳亦遭指控配合邱刺探國家機密,將重要機敏資訊洩露並交付予邱,行徑嚴重影響國家利益。案經深入清查,黃因赴中經商,嗣遭中共情工人員吸收,黃回台後,首先接觸民進黨民主學院前副主任邱,並成功說服對方加入其間諜組織。邱進一步拉攏時任副總統賴清德辦公室的機要人員吳,兩人經常透過聚餐套取重要機密。檢方指出,黃、何於偵查過程中始終否認犯行,多次編造虛偽陳述,意圖誤導調查方向,犯後態度不佳;相較之下,邱、吳則於偵查中坦承不法,供出案情。北檢今日向法院聲請羈押,何、吳、黃3人晚間經北院裁定延長羈押,邱則遭羈押禁見。
總統府、國安會內部竟洩密給中共! 民進黨4人遭北檢求重刑最高18年
國家安全會議秘書長吳釗燮前秘書何仁傑、總統府前諮議吳尚雨,涉嫌洩漏國家機密給中國大陸,與前民進黨資深黨工黃取榮、邱世元等人共同犯案。檢方指出,黃、邱兩人為謀取中國情工人員的不法報酬,長期刺探並蒐集我國機密資料,再透過通訊軟體將情報交付對岸,危害國家安全甚鉅。檢方已對4人提起公訴,並根據其認罪態度與犯罪情節,分別具體求刑。針對國安洩密案,檢方指出,被告黃、邱為獲取中國大陸情工人員的不法報酬,涉嫌向曾任國安會及外交部首長核心幕僚的何、吳刺探包含總統副總統參訪友邦時在內之國家機密,並收集國家機密與公務上秘密,再交付予中國大陸。檢方強調,本案行為持續時間大約8年,犯罪情節重大。何身為國安與外交體系的重要幕僚,竟罔顧國家長期栽培與信賴,從2017年開始,長期洩露機敏外交資訊,並透過黃使用一支安裝有名為「五子棋」的App手機將資料傳送至中國大陸,對我國國家安全造成嚴重危害。同案的吳亦遭指控配合邱刺探國家機密,將重要機敏資訊洩露並交付予邱,行徑嚴重影響國家利益。案經深入清查,黃因赴中經商,嗣遭中共情工人員吸收,黃回台後,首先接觸民進黨民主學院前副主任邱,並成功說服對方加入其間諜組織。邱進一步拉攏時任副總統賴清德辦公室的機要人員吳,兩人經常透過聚餐套取重要機密。被告黃、邱分別收受大陸地區情工人員之工作報酬新臺幣 607 萬 7,500 元、221 萬 6,924 元,應予沒收。檢方指出,黃、何於偵查過程中始終否認犯行,多次編造虛偽陳述,意圖誤導調查方向,犯後態度不佳;相較之下,邱、吳則於偵查中坦承不法,供出案情。黃就涉犯國家機密保護法第32條第2項之洩漏及交付經核定之國家機密於大陸地區罪嫌,求處9年以上有期徒刑及8年以上有期徒刑;就涉犯洗錢罪嫌,求處1年6月以上有期徒刑。邱就涉犯國家機密保護法第32條第2項之洩漏及交付經核定之國家機密於大陸地區罪嫌,求處7年以上有期徒刑,就涉犯洗錢罪嫌,求處1年以上有期徒刑。何就涉犯國家機密保護法第32條第2項之洩漏及交付經核定之國家機密於大陸地區罪嫌,求處9年以上有期徒刑。吳就涉犯國家機密保護法32 條第1項之洩漏及交付經核定之國家機密罪嫌,求處5年以上有期徒刑。近年來,中共以多元滲透管道及金錢利誘等手法,指示、誘吸赴中經商及求學之國人,在臺刺探、收集政府及政黨內部機敏情資等作為,已對我國家安全及社會安定造成嚴重威脅。
霸凌案勞動部調查報告毀公信力 在野黨提案「按大法官交辦」行使調查權
勞動部吳姓公務員疑遭長官霸凌輕生,事情鬧大後,勞動部雖指派次長率領調查,沒想到調查報告中一句「長官目的良善」,激怒全民,還意外扯出綠營高官官相護、派系鬥爭等陰謀論,即使賴總統發文道歉,風暴仍持續擴大。國民黨立院黨團痛批,該案涉嫌施暴的霸凌者,如今居然可以拿著勞動部「有利自己人」的調查報告,成為有利施暴霸凌者的武器,嚴重傷害政府公信力,因此提案成立調查委員會,啟用聽證權釐清案情,如果民眾黨團也同意,極可能本屆國會成立後的首場聽證會。值得注意的是,憲法法庭日前針對國會改革法案宣判,外界質疑,大法官其實「已拔光立院調查聽證虎牙」。撇開民進黨是否仍然堅持在野此舉「侵害司法機關偵辦權」強力反對暫不談,即使聽證終於召開,邀請與此案有關的官方、民間人士出席,但是受邀者可拒絕出席、也能拒絕發表意見行使緘默權,即使在立院說謊,未來被證明後,也沒有任何罰則,外界好奇,舉行這樣的聽證會,真有助釐清全民關心的勞動部霸凌案嗎?據了解,自從憲法法庭釋憲「幾乎沒收立院聽證調查權後」,在野黨內部就一直有立委主張,不妨就選擇全民都想知道答案的議題,「按照大法官交辦的方式」召開聽證會、行使立院調查權,就算到時候,當時民間人士拒絕出席、官員行使緘默權或者顧左右而言他、閃躲重點亂講一通,聽證會過程荒腔走板,甚至執政黨立委藉機反酸在野黨立委「全都沒關係」。立委解釋,當「憲法法庭」以「憲法守護神」之姿,沒收國會調查聽證權後,迄今台灣至少仍有四成的綠營支持者,認定大法官很對。有鑑於美國國會因為川普當選總統,未來即將密集召開川普人事召開多場聽證調查權,在野黨現在不妨就按照「大法官的辦法」開聽證會,讓選民比較一下,究竟是美國國會聽證比較能解決全民疑慮,還是台灣大法官主張的方式更好。立委強調,如果立法院不照走一遍,民眾永無比較機會,「國會聽證調查」的必要性,只會繼續淹沒在政治人物對罵的口水戰中。大法官日前針對「立法院職權行使法」中召開聽證會部分做出解釋,認為舉行聽證會屬國會自主範疇,不生牴觸憲法問題,但若涉及應邀人員無正當理由缺席、拒絕證言或虛偽陳述,「相關刑罰皆違憲失效」,換言之,立法院可舉行聽證會調查,但官員、應邀者不肯出席或說謊,皆無刑責。國民黨立院黨團書記長林思銘表示,勞動部霸凌案悲劇,不僅暴露個別主管問題,更凸顯政府預防霸凌制度完全失能,藍委陳菁徽也說,勞動部調查小組除了2位「外部專家」外,現在被外界揭露,全都與疑似施暴霸凌者有「裙帶關係」,勞動部的調查報告反而成為加害者律師「反擊」的武器,此案甚至牽連到黨政高層,與其讓相關當事人在媒體上各說各話,不如把所有人都找來國會說清楚。綠營立委則堅決反對針對霸凌案召開聽證會。民進黨團幹事長吳思瑤調,勞動部霸凌案全案已移送檢調,監委也啟動調查,依據憲法法庭釋字585號及113憲判字第9號解釋,都確立「立院調查權不得介入檢調偵辦中案件,及監院調查中案件」,立院只能精進預防霸凌制度,修法或監督方式,「敦促」行政部門改進,決不能像在野立委主張,違反權力分立原則、成立調查委員會再「疊床架屋」,應信任政府及檢調的調查。此外,前民進黨立委郭正亮昨晚在網路節目中預言,勞動部考績會雖火速處理謝宜容,直接記兩大過免職,但他認為等到此案風頭過去後,謝宜容應該會去申訴,再復職可能性極高。郭正亮解釋,因為「公務員考績法」第12條之3,公務員只有8種情況會被記2大過,但此次霸凌案,依照目前勞動部調查報告謝宜容所作所為,完全不符合,他因此痛批,總統、閣揆都出面道歉甚至鞠躬,勞動部居然還是可以「呼弄全民」,直言謝宜容背後的政治後台究竟是有多硬?他也喊話卓揆,如果真要展現欲政府預防霸凌的決心,就應該直接指示勞動部,將謝員移送公懲會調查,看看公懲會是否會以「嚴正傷害政府形象」給予重懲。
兒少猥褻前科美籍男來台 教育部清查各縣市補習班
移民署日前接獲美國在台協會(AIT)警告,一名有兒少猥褻前科的美籍男子Levi Forrest Wallace於10月初入境台灣,並在台停留超過一個月期間下落不明。經過各單位協尋,警方終於在11月7日於台北市松山區找到他。該男子在台37天後被遣返回美國,並已遭台灣政府列為禁止入境對象。據悉,美國在台協會(AIT)日前通知台灣政府,42歲美籍男子Levi Forrest Wallace曾於2001年在美國因性猥褻未成年者被判刑,他也於今年10月入境台灣。儘管該男子並未遭外國政府通緝,但為保障台灣的國家安全與民眾利益,移民署接獲消息後立即成立專案小組展開追查。經過多日追蹤,移民署於11月7日晚間在台北市松山區一處日租套房內找到該名男子。調查後確認他在台期間並未涉及犯罪行為。然而依據《入出國及移民法》第18條,鑒於他在外國有犯罪紀錄,且申請來台的目的有虛偽陳述或隱瞞重要事實,移民署決定將其驅逐出境。移民署也於10月11日通知警政署、勞動部和教育部展開協尋,教育部隨後對各縣市進行全面清查,確認該男子未在補習班或安親班任職。針對此案,教育部表示,經全國各縣市補習班、課後照顧中心及教職員工名冊查核,確認Wallace來台期間並未從事相關教職工作。此外,依據《補習及進修教育法》規定,補習班在聘用外籍人士時,須提交其行為良好證明文件,若有性犯罪前科者不得受聘。移民署表示,Wallace在台期間曾在台北市某旅館擔任清潔工,這與其觀光簽證目的不符,已違反《入出國及移民法》相關規定,因此將他強制遣返,並於11月8日搭乘飛機返回美國舊金山。
曾有兒少猥褻前科!美籍男來台行蹤不明 移民署依法驅逐出境
一名有性犯罪前科的美籍男子於今年10月入境台灣後,未依規定居住且行蹤不明,引發外界關注。而移民署也於11月7日成功在台北市松山區找到該名男子,並迅速將其驅逐出境,以避免國人恐慌。據悉,美國在台協會(AIT)日前通知台灣政府,42歲美籍男子Levi Forrest Wallace曾於2001年在美國因性猥褻未成年者被判刑,他也於今年10月入境台灣。儘管該男子並未遭外國政府通緝,但為保障台灣的國家安全與民眾利益,移民署接獲消息後立即成立專案小組展開追查。經過多日追蹤,移民署於11月7日晚間在台北市松山區一處日租套房內找到該名男子。調查後確認他在台期間並未涉及犯罪行為。然而依據《入出國及移民法》第18條,鑒於他在外國有犯罪紀錄,且申請來台的目的有虛偽陳述或隱瞞重要事實,移民署決定將其驅逐出境。根據《ETtoday新聞雲》的報導,移民署隨後安排該男子於11月8日早上搭乘聯合航空UA 872班機離台,飛往美國舊金山。未來該名男子也將依法被列入入境管制名單,以防止其再次入境。移民署強調,儘管此美籍男子在台期間並無任何違法行為,基於國家安全與民眾安心,當局仍迅速將其查獲並送出境,全力維護台灣利益及民眾安全。
大法官認定官員可不假缺席立院備詢沒事 周萬來無奈指立委再修法也沒用
立法院秘書長周萬來今天在立院答詢時表示,由於大法官解釋文已經認定,官員在立法院說謊只有政治責任、沒有法律責任,即使綠委昔日推動國會改革主張,曾主張官員在立院說謊應該負法律責任,但大法官既然如今已做出解釋,立院再如何修法欲警告官員答詢不得說謊「也沒有用」。國會改革法案核心條文被憲法法庭判違憲,立院司法法制委員會綠營召委鍾佳濱,今天邀請立法院秘書長周萬來報告。藍白立委則事先提醒周萬來,民進黨此舉是「黃鼠狼給雞拜年」,不安好心,建議周萬來「委曲不能求全,姑息反而養奸」。民眾黨立委黃國昌在立院司法委員會質詢時痛批,民進黨昨是今非,因為民進黨昔日前輩在還是在野黨時,力爭聽證權、調查權,還強調沒有調查,立院就會變成缺牙老虎,但執政後就忘記在野時的承諾,力挺大法官釋憲,甘願讓立院變成昔日綠委口中的無牙齒老虎,好像也能接受昔日主張,被大法官打臉。最尷尬的是,黃國昌舉例譴責民進黨立委時引用的說法來自前綠委、現任監察院秘書長李俊俋,但面對黃國昌的說法,在台下的李俊俋表情看不出有太大變化。此外,現任交通部長林佳龍昔日擔任民進黨立委時的質詢內容今天也被翻出,林佳龍當時表示,立委對政府官員的質詢,官員在質詢的10幾分鐘裡,只要當個木頭人被罵幾句,事後什麼事情也沒發生。他的質詢並無法對官員產生約束力,立委若要對官員隱匿、要求對失職負起責任,林佳龍主張應該要對官員在國會殿堂上所做的不實證詞或提供偽證據負起刑法、政治責任,林佳龍的說法,甚至連昔日綠營台灣智庫都編制小冊子「請對國會說實話」予以引用,但如今綠色大法官釋憲卻在直接打臉林佳龍主張,只因民進黨如今已經執政。他接著質詢周萬來,如果大法官釋憲本文就是堅持,官員若在國會說謊,只需負政治責任,不需要負法律責任,「立委不可以要求官員負法律責任」,大法官甚至連綠營當初批判藍營所指的「限制官員虛偽陳述,標準太空泛」都捨棄不用,懷疑因為大法官很清楚,現行法律對虛偽陳述標準其實很明確,綠委所言沒有道理。他也問周萬來,官員在立院說謊沒責任「該怎麼辦」。周萬來則表示,如果按照大法官(這樣)有權解釋,那就「沒辦法了」,立院恐沒有再修法的可能性。黃國昌則大酸,中華民國的「憲法法學」真是非常特殊,因不論在美國、法國、德國、日本等民主國家,官員在國會虛偽陳述,都有刑事責任,就只有中華民國大法官認為沒有法律責任,這已經不是接下來該如何修法補救的問題,而是這一腳若踩下去,根本沒回頭路。立委也對周萬來在國會改革修法及大法官釋憲過程,一路走下來對他的污衊指責不捨,尤其是周萬來當初認為立院院會舉手投票應該是合法的,但綠營卻嗆聲要將他趕下秘書長,如今大法官認定舉手表決合憲,但周萬來已經承受許多不該承受的事,包括被綠委暴力攻擊,周萬來則說,該綠委並沒有向他道歉、但在委員會曾做說明。周萬來還說,大法官已解釋,包括立院程序委員會邀請總統到國會報告的程序,都是違憲,黃國昌則酸,憲法法庭真棒、讓少數總統可以成為超級大總統,完全將民進黨過去痛批行政權獨大,國會難以有效制衡的主張拋到腦後,連立院要求備詢官員沒得到委員會院會同意前,不得缺席都違憲,換言之,閣揆等行政官員,未來可以愛來不來立院,問周萬來怎麼辦。周萬來說,議事處正在研議憲法法庭的解釋文,大法官解釋確實與立院職權行使法第25條規定,被質詢人必須經委員會、院會同意才能缺席的條文,相互牴觸。他指出,未來若閣揆等官員不到立院備詢、也拒絕向立院請假,因藐視國會罪已被大法官釋憲取消,雖然他認為立院院會、委員會若因此決議譴責官員決議「應該不會違憲」,但對於立委追問「可不可以按照往例、將官員移送監察院」,周萬來說,若依大法官解釋來看,立院將官員移送監院恐怕也違憲,但這確實是立院在1999年就已經修正通過的條文,不論藍綠執政都已沿用多年。面對立委抱怨「連立院移送權都被大法官沒收,以後請立委注意別亂移送監院」,連被朝野形容是「修法辭典」的周萬來不出一語,似乎也是非常無奈,暫時沒有解方。
牴觸憲法保障人身自由…國會改革釋憲出爐 藐視國會罪判決「違憲」
國會改革法案中刑法141條之1的藐視國會罪,規定公務員在立院聽證或受質詢時,就其所知重要關係事項為虛偽陳述者,處1年以下徒刑、拘役或20萬以下罰金,憲法法庭25日認定,不符合刑罰最後手段之要求,判決違憲。憲法法庭指出,本條規定之立法目的尚難謂屬追求憲法上重要公共利益,其所採手段亦非有助於立法目的之達成,且尚有其他更有效之手段可資運用,均不符刑罰最後手段性之要求,違反憲法比例原則之要求,牴觸憲法保障人身自由之意旨。
國會改革職權修法釋憲出爐 憲法法庭判決「部分違憲」
總統府等4個憲政機關針對《立法院職權行使法》43條、《刑法》141條之1,共44條法律聲請釋憲,內容關於聽取總統國情報告、聽取行政院官員報告與質詢、人事同意權、調查權及聽證會、藐視國會罪等五項,憲法法庭今(25)日判決部分違憲。違憲部分包括,立法院聽取總統國情報告時,無指定國情報告內容之權,亦無就其國情報告內容,對總統為詢問、要求總統答復,或要求總統聽取其建言之權。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15條之1第2項、第3項、第15條之2第1項規定,及同條第2項關於「就其職權相關之國家大政方針及重要政策議題」規定部分,暨第15條之4規定,其立法均逾越立法院憲法職權範圍,牴觸憲法權力分立原則,均自本判決宣示之日起,失其效力。國會改革法案中遭憲法法庭凍結的13條法律規定,總統須到立院進行國情報告且立委可提問,立委對行政院院長及各部會首長可質詢、對方不得反質詢,NCC及考試委員、大法官等被提名人,立委可進行實質人事審查,國會有調查權及可舉行聽證會。另刑法141條之1的藐視國會罪,規定公務員在立院聽證或受質詢時,就其所知重要關係事項為虛偽陳述者,處1年以下徒刑、拘役或20萬以下罰金。
違反比例原則!憲法法庭判決「藐視國會罪違憲」 法務部僅1句:尊重
國會改革法案中《刑法》141條之1的藐視國會罪,規定公務員在立院聽證或受質詢時,就其所知重要關係事項為虛偽陳述者,處1年以下徒刑、拘役或20萬以下罰金,憲法法庭25日認定,不符合刑罰最後手段之要求,判決違憲。對此,《刑法》主管機關法務部僅回應:「尊重憲法法庭判決結果」。憲法法庭指出,本條規定之立法目的尚難謂屬追求憲法上重要公共利益,其所採手段亦非有助於立法目的之達成,且尚有其他更有效之手段可資運用,均不符刑罰最後手段性之要求,違反憲法比例原則之要求,牴觸憲法保障人身自由之意旨。對於憲法法庭判決,《刑法》主管機關法務部相當低調,僅一句話回應:「尊重憲法法庭判決結果」。
批「氣象署不能鬼預測」!媒體人黃光芹怒斥「颱風假歪風」:停班停課推地方很不負責
今年第18號颱風「山陀兒」路徑詭異,中央氣象署對於其登陸地點、時間預測一再更改,也讓不少縣市在尚未發布陸上警報、無風無雨的情況下放了颱風假,引起正反討論聲浪。對此,資深媒體人黃光芹認為,「自從這次山陀兒把氣象署耍得團團轉,讓北台灣的民眾過了2天頹廢的狗日子,總該有司馬光出來打破水缸了」。黃光芹昨日晚間在臉書以「氣象署雖然不是神,但也不能鬼預測」為題發文表示,氣象署會即時公佈停班停班達標縣市,久而久之,不分藍綠白的縣市首長,都以此作為決策指標,「鬼的是,氣象署都會加註警語,強調停班停課應由各縣市政府做最後決定,這是很不負責任的。」「氣象署長期預測失準已是常態,事出必有因」黃光芹接著說到,以這次「山陀兒」來說,氣象署起初在10月1日晚上10時48分公告,颱風會在10月2日下半天登陸,到了10月2日下午3時30分再預測延到3日清晨5點登陸,最後颱風還是沒進來,直到山陀兒在當日午間12 時40分在高雄小港登陸,「雖然可以推給山陀兒行蹤詭異,但試問,颱風都没進來,那10月1日和2日,哪來强風暴雨達停班停課標準的預測?北台灣才會有大晴天放『假強颱假』的荒唐2日。」她說,10月3日的預測更扯,從早上7時說有8縣市達放假標準,早上10時增加為12個,到了下午4時卻懸崖式大幅下修為3個,最後全台連台南都恢復正常上班上課,「終於止住了台灣人不顧經濟損失,慣養年輕人指望投機摸懶瘋狂放颱風假的歪風,難道不是拜氣象署之賜?」黃光芹指出,資深記者林意玲請了2位氣象專家在《醒報》論壇,稱「山陀兒」像快速旋轉的陀螺,動量碰到障礙物很容易潰散,而它本身不動,也會使強度快速減弱,「氣象署投機之處在於,他們一方面警示將有强風暴雨,另一方面卻兩面押寶,也帶上『過去3小時强度減弱』,這兩種預測是相互矛盾的,顯示氣象署毫無定論。」黃光芹表示,「AI神器」神助功氣象署的報導是虛偽陳述。由於專家說,氣象署的確有與NVIDIA合作,但起步晚,缺乏大資料庫與大數據,遠落後於歐美等氣象部門,因此研判仍聚焦在天氣系統的分類,才會偏向秋颱易引發暴雨的結論。黃光芹接著提到,事實上,氣象署仍倚賴「追風計畫」,施放探空氣球,以大氣觀測來說,僅有板橋與花蓮兩處,問題是,若僅透過2個相隔50到100公里的地方、蒐集高空溫度、氣壓與水汽等資料,預測未來3到5天的颱風走向,其實並不容易,「氣象署雖然目前24小時誤差值,已拉近到約70到80公里,比起以前的100至150公里進步不少,但仍有努力的空間。」黃光芹也在文末強調,專家也建議,海上、陸上颱風警報的定義,也應該重新修正,否則太早動員、空等,不是辦法,「過去俞國華的夫人俞董梅真呼籲,不要讓嫦娥笑我們髒。台灣已好幾度白爛放颱風假,別讓沒有颱風假的日本人笑我們廢吧!」
憲政史上第14次進行覆議案表決 多數順利翻案
立法院於21日將針對「立法院職權行使法」修正條文、增訂「中華民國刑法」第5章之1章名及第141條之1條文,進行表決。此次提出覆議是憲政史上第14次,而前13次覆議成果近半有成,多因執政黨即屬於立院多數黨,表決便可輕騎過關;僅3次覆議遭到否決,其餘則不了了之。依據《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第3條第2項第2款規定,一旦行政院認為,立法院三讀通過的法案有窒礙難行的可能時,閣揆就可在收到立法院決議案10天內,依照自己職權提出覆議,經由總統同意後進一步移請立法院覆議,而立院也會在收到覆議案15天內召開院會,並以投票記名表決,決議覆議案是否通過。行政院認為,此次國會改革法律案已經明顯違反憲法,對行政院就是窒礙難行,且立法院於委員會、黨團協商及院會審議時,不僅沒有實質審議及討論,還限制委員發表不同聲音的時間,悖離民主議事程序應尊重少數的原則。另外,此次修法將總統國情報告改為「改期」或「不定期」,嚴重妨礙總統行使日常政務,加上國情報告時程及內容,也有可能與行政院的施政報告重疊,除了可預見權限爭議外,也會造成政務執行重重阻礙。行政院表示,立委能增加行使調查權、聽證權,已經明顯違反權力分立原則,讓立委權力無限擴張,侵害人民基本權利。在人事同意權違反比例原則與正當法律程序,若貿然行使,恐導致憲法、法定機關職權行使不下去,且「反質詢」、「隱匿資訊」或「虛偽陳述」定義都未明,進一步該如何處罰恐有爭議。此次提出覆議是憲政史上第14次,而前13次覆議成果近半有成,多因執政黨即屬於立院多數黨,表決便可輕騎過關;僅3次覆議遭到否決,其餘則不了了之。值得一提的是,包含319槍擊事件真相調查特別委員會條例、核四停建覆議案、鳥籠公投法、勞基法等,都有覆議案的身影。
國會改革覆議案今日表決 結果預計中午出爐
立法院先前三讀通過國會改革五法,而行政院認為相關法條窒礙難行,有違憲之虞,特別是針對立法院職權行使法和刑法相關的新訂或修正條文提出覆議案。21日進行記名投票表決,投票前,藍白陣營已表態將否決覆議案、綠營則是支持覆議案,表決結果將於中午左右出爐。立法院會於上月28日三讀通過立法院職權行使部分條文,其中就包含,總統國情報告常態化採即時回答、被質詢人藐視國會最高罰新台幣20萬元、得舉行聽證會且關係人虛偽陳述最重罰20萬元,以及得要求政府機關、部隊、法人、團體或社會上有關係人員提供相關資料等。行政院認為條文窒礙難行,在6月6日提出覆議案後,並在6月11日獲得總統賴清德核可,移請立法院覆議。針對國會改革覆議案進行表決,國民黨書記長洪孟楷稍早受訪時表示,不用預設有跑票的可能性,「我也相信不會發生這樣的狀況」。民眾黨團總召黃國昌表示,行政院覆議案理由荒腔走板,「民眾黨團所有成員一致支持國會改革法案,覆議案將予以否決。」民進黨立法院黨團幹事長吳思瑤表示,這是第14次立法院處理覆議案,民進黨會遵循議事規則,呼籲各黨有責任平和進行,民進黨團已經準備好,會在必要時機中提出釋憲。依照立法院會議程9點是進行國是論壇,10點開始處理議程報告事項,處理完後議場將開始佈置投票所,約於5分鐘後開始表決,最終結果將於12點半以前出爐。
批政院覆議7理由屬「民粹」說法 藍營促民進黨當家勿鬧事
立法院會日前三讀通過「立法院職權行使法」,行政院6日通過覆議案並表示相關修法違反民主原則,未實質討論,違反程序正義,恣意擴大了立院職權。對此,國民黨書記長洪孟楷8日表示,行政院所提出的覆議理由並未存在衝突之處,未來立法院受到覆議案後,將回歸民主程序,投票處理。行政院7點覆議理由提及,相關修法沒有實質討論,違反民主原則、混淆雙首長制,質詢總統違憲、無差別調查民眾,聽證範圍過廣、漠視正當法律程序,違反程序正義、無期限審查人事同意權,空轉政府重要職缺、「藐視國會」定義不明,恣意擴大立院職權、「懷疑」官員虛偽陳述,即可課刑責。洪孟楷表示,行政院所提出的7大理由,沒有存在法理上窒礙難行或衝突之處,反而處處都還是顯露民粹式的說法,或是民進黨意識形態的攻防。未來覆議案送達立法院後,將請立法院長韓國瑜召開朝野協商,協商覆議案的處理時間,並確認是否要邀請行政院長卓榮泰來說明。洪孟楷強調,接下來在覆議案送達立法院15天內,民進黨立法院黨團切勿再製造衝突來杯葛議事。他認為,既然行政部門提出覆議,要由立法院來確認,就應該回歸到民主的程序,用投票的方式好好的進行議事。依據憲法規定,倘若立法院過半數立委(57席以上)反對,則覆議不通過,維持原案;倘若過半數立委(57席以上)贊成,則覆議通過,修法失效。
卓榮泰點名「誰公信度比較強?」 黃國昌指他心虛
行政院6日正式對國會改革法案提出覆議,對此國民黨立院總召傅崐萁嗆若不成功是否下台,民眾黨總召黃國昌則痛批院長卓榮泰是「說謊慣犯」,對此卓榮泰7日受訪時針對黃國昌所言反擊,他跟黃國昌誰的公信度比較強,讓社會公斷,我不再多言。對此,民眾黨團總召黃國昌回應,卓榮泰的回應顯示心虛,但尊重卓榮泰個人看法。針對行政院列出七大理由,黃國昌表示,卓榮泰在國會改革期間就表態要對此提出覆議,今天行政院會只是過水,只是他沒想到行政院團隊發出來的聲明不僅水準低落,還充斥假訊息,「我老實說,看了差點有點噴飯!」他直言,全部都是口號標題,沒有具體內容,有內容也是假訊息,國家要認真打擊假訊息的話,要先從行政院長卓榮泰開始辦。卓榮泰今日赴立法院備詢,並於會前接受媒體聯訪表示,行政院收到立法院來文後再次比對之前蒐集的資料,確認條文內容有違憲,也有窒礙難行之處。因此,行政院依照憲政秩序跟設計提出覆議,現在還在努力讓覆議通過,仍有努力空間。而對於黃國昌批評「說謊慣犯」,他回應,黃國昌有很多不正確的說法,說他說謊與其他的事情,「我跟黃國昌誰的公信度比較強,讓社會公斷,我不再多言。」黃國昌回應,卓榮泰的回應顯示心虛,但尊重卓榮泰個人看法;卓榮泰不要迴避問題,有沒有介入立法院正副院長選舉?為什麼說「懷疑官員虛偽陳述,即可課以刑責」,堂堂行政院長說謊就說謊。針對卓榮泰說「我跟黃國昌委員誰的公信度比較強,就讓社會公斷」。黃國昌認為,尊重卓自己個人看法,但不要迴避問題。
評行政院提國會改革覆議案 柯文哲批:像政治文宣難討論
行政院6日針對國會改革法案認為窒礙難行而提出覆議,對此,民眾黨主席柯文哲7日批評,行政院覆議內容很像政治文宣,沒有實質內容難以討論,最後只會淪為口水戰。他也說,以民眾黨的立場,支持總統到立法院進行國情報告,並建議報告後按照黨團進行統問統答,如果要立委可以質詢總統,那就會變作秀,也不是理想的做法。行政院昨日針對國會改革法案認為有7理由窒礙難行,決定提出覆議,包括,一、沒有實質討論,違反民主原則;二、混淆雙首長制,質詢總統違憲;三、無差別調查民眾,聽證範圍過廣;四、漠視正當法律程序,違反程序正義;五、無期限審查人事同意權,空轉政府重要職缺;六、「藐視國會」定義不明,恣意擴大立院職權;七、「懷疑」官員虛偽陳述,即可課刑責;認定這些條文窒礙難行,在行政院會通過覆議案,將呈請總統核可後,移請立法院覆議。柯文哲今日由民眾黨立委林憶君陪同「花蓮環騎」,預計進行兩天的行程,並協助振興花蓮觀光。出發前接受媒體聯訪,柯文哲表示,行政院的覆議內容都沒有寫清楚,很像政治文宣,口號一堆,沒有實質的內容很難討論,最後就會淪為口水戰。柯文哲說,民眾黨支持總統到立法院進行國情報告,並建議報告後按照黨團進行統問統答,這樣的安排更務實,避免變成作秀,「如果現在立委質詢總統,很多立委都會感興趣,但那也不是我們要的」。柯文哲還提到,總統賴清德在競選時也曾承諾到立法院國情報告,所以這是很合理的。話鋒一轉,他批評,現行憲法使總統擁有權力卻不需負責,「總統能任命行政院長和一大堆官員,可是從來不用被諮詢,『哇,這哪有那麼爽的事』。」至於是否要提高到修憲層次,柯文哲則認為難度極高,如果能先變成憲政慣例再來處理,可能是更實際的解決方式,因為中華民國憲法是剛性憲法,要修憲太困難,門檻太高,實務上看來幾乎不可能。
行政院提7理由 對國會職權法案提出覆議
行政院會院6日針對立法院會日前三讀修正通過《立法院職權行使法》、《刑法》部分條文等「國會改革法案」認為有7理由窒礙難行,決定提出覆議。行政院長卓榮泰表示,覆議並非要升高朝野對立,而是希望立院經過憲政運作過程,再次審議法案內容,找出合憲、符合國家利益的共識。立法院在5月28日三讀通過《立法院職權行使法》、《刑法》部分條文修正案,相關函文5日送抵行政院,行政院6日提出7點理由,包括,一、沒有實質討論,違反民主原則;二、混淆雙首長制,質詢總統違憲;三、無差別調查民眾,聽證範圍過廣;四、漠視正當法律程序,違反程序正義;五、無期限審查人事同意權,空轉政府重要職缺;六、「藐視國會」定義不明,恣意擴大立院職權;七、「懷疑」官員虛偽陳述,即可課刑責;認定這些條文窒礙難行,在行政院會通過覆議案,將呈請總統核可後,移請立法院覆議。行政院發言人陳世凱在政院會後記者會時轉述,卓榮泰對覆議案表示,此案經研議結果,有違反憲法民主程序、法律正當程序以及侵害人權之虞,且立法院質詢權、調查權、以及聽政權違反權力分立原則,也侵害民眾基本權益。立法院對人事同意權的行使,也可能影響憲法與法定機關職權行使;另外,藐視國會罪違反法律明確性原則、比例原則,以及正當法律程序等。他表示,因有上述窒礙難行之處,因此行政院依照《憲法》增修條文第3條第2項第2款辦理覆議。卓榮泰表示,行政院作為國家最高行政機關,必須依法行政、捍衛憲政秩序,守護民眾基本權利,民主政治也應該要經過溝通討論過程形成共識,他強調,此次政院提出覆議不是要升高朝野對立與衝突,而是希望透過憲政運作過程,請立法院再次審議法案內容,找出符合憲法以及國家利益的最大共識。
藐視國會罪進《刑法》三讀通過!公務員如虛偽陳述可判1年徒刑、罰20萬
立法院院會28日續審國會改革相關法案,刑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增訂藐視國會罪晚間11時三讀通過,立法院長韓國瑜(前排左三)敲下議事槌,國民黨立委高舉象徵重生的火鶴,高喊「國會重生」。(圖/中國時報黃世麒攝)立法院挑燈夜戰國會改革,繼立法院職權行使法後,今三讀通過刑法部分條文修正,新增藐視國會罪,公務員於立法院聽證或受質詢時,就其所知重要關係事項,為虛偽陳述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二十萬以下罰金。在國會改革針對官員的藐視國會行為,在立法院職權行使法中已經通過行政罰,官員反質詢、拒絕或隱匿虛偽答覆者,經主席制止仍違反,可處2萬以上20萬以下罰鍰。今挑燈夜戰繼續通過刑責部分,刑法新增藐視國會罪,公務員於立法院聽證或受質詢時,就其所知重要關係事項,為虛偽陳述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二十萬以下罰金。
韓國瑜宣布國會改革案陸續三讀 朝野議場激烈對峙氣氛緊繃
立院院長韓國瑜在今天下午4時59分,宣布國會改革法中的立院職權行使法修正案完成三讀。國民黨與民眾黨立委立即在議場內歡呼並響起掌聲,強調不畏民進黨團揚言一定釋憲,一定會依法好好調查幾個民眾關切的弊案,讓民眾清楚瞭解在野黨忍辱負重推動國會改革的原因,至於場內民進黨立委則高喊國會已死、反黑箱反擴權,三讀無效,並向主席台上丟垃圾、高喊表決無效。國會改革法案在今年下午接近四時許完成五法條文的「二讀」,民進黨立委隨後在議場內以向主席台「射紙飛機」的方式表達對藍、白立委及院長韓國瑜的抗議,期間並爆發民進黨女立委邱議瑩攻擊藍委羅智強的風波,韓國瑜隨即宣布休息、進行朝野協商。韓國瑜稍後在4時半左右宣布國會改革五法條文三讀,首先清點現場人數,並再度進行車輪表決,國民黨立委此時在主席台前手持小太陽氣球,綠委則不干示弱,從發言台前向主席台丟擲「反惡法」「反黑箱」的大瑜珈球,藍綠立委互喊口號對峙,議場秩序混亂,但肢體衝突未進一步爆發,議事人員宣讀三讀條文的動作並未終止,立院院長韓國瑜則臉色嚴肅的看著台下綠委的抗議。院會首先從立院職權行使法修正案開始處理,三讀通過的條文,明訂總統國情報告常態化並採即時回答,藐視國會將有罰責,新增國會調查權及聽證權,民進黨團則揚言一定會聲請釋憲。立院三讀國會改革法案,朝野立委在主席台上下激烈對峙,互喊口號較勁(圖/記者劉耿豪攝)在邀請總統赴立法院國情報告常態化部份,三讀條文除採依序即時回答模式,總統就職兩週內要向立院送國情報告書,一個月內赴立院進行國情報告。並於每年2月1日向立院交付國情報告書,3月1日前赴立院國情報告。另外,新增藐視國會罰則,訓令官員不能反質詢,若反質詢、拒絕答復、拒絕提供資料等藐視國會行為,經院會決議可處2至20萬罰鍰。至於人事同意權部分,改為記名表決,審查需開公聽會,被提名人若有虛偽陳述或資料不實等,經院會決議,可處2萬至20萬元罰鍰。三讀國會改革條文同時賦予國會有調查權,得舉行聽證會,且可要求政府機關、部隊、法人、團體或社會上有關係人員提供相關文件。若拒絕、拖延或隱匿不提供相關文件,經院會決議,政府機關或公務人員移送監察院。法人、人民團體或社會關係人士則可處1萬至10萬元以下罰鍰。受邀出席政府人員與被調查事件相關上會人士,得經主席同意,由律師、相關專業人員或其他輔佐人員在場協助。國會聽證權部分,三讀條文明訂,國會可新設調查委員會、調查專案小組、全院委員會可舉行「調查權聽證」、「補選副總統聽證」、「彈劾總統副總統聽證」、「人事同意權聽證」,經全體立委三分之一以上連署或附議,經院會議決後舉行。聽證會應該公開,但涉個人隱私受不當侵害、個人生命自由遭受威脅之虞、營業秘密恐受侵害等,聽證會應部分或全部不公開。另外,聽證會可邀請政府人士、社會關係人員出席,應邀出席者除非有正當理由,否則不得拒絕出席。受邀者若無正當理由缺席、拒絕表達意見、拒絕證言、拒絕提供資料,經立院決議,可處1萬至10萬元罰鍰,並可連續罰。不過,也同時設有但書,凡涉及國家安全、國防外交之國家機密事項,逾越聽證調查目的所提出的詰問,依行政訴訟法規定,可以拒絕證言,受法律保護的個人隱私或其他秘密事項,也不在強制說明的範圍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