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刑
」 高雄 新北 鞭刑 賴清德 曹西平
鐵鎚皮帶衣架全成虐兒凶器 狠父「逾越管教範圍」遭判刑1年緩刑5年
台中1名男子育有4名子女,卻長達7年將暴力施加在大兒子身上,不僅拿皮帶、衣架、鐵鎚等物品毆打,還掐脖、罰跪,甚至不准孩子吃飯,導致少年長期傷勢未獲治療,最終罹患複雜性創傷後壓力症候群及重鬱症。法院認定男子行為已逾越管教範圍,判刑1年、緩刑5年,全案確定。檢方調查,男子與女友生下4名子女,雖未替孩子辦理認領,一家6口仍同住台中西區。男子疑因對大兒子缺乏耐性,自孩子9歲、就讀國小4年級起,便長期以暴力管教,約每周4次拿衣架、鐵製木柄、鐵鎚或皮帶毆打,甚至出手掐脖、命令孩子跪下受罰,讓原本應受父親保護的童年充滿恐懼。更令人髮指的是,男子不僅動手打人,還限制孩子飲食,甚至不准他在家吃飯,讓少年只能靠學校供應的營養午餐果腹。孩子身上新傷疊著舊傷,臉部曾出現撕裂傷,腰側腫脹、背部疼痛,雙膝也布滿瘀青,但男子幾乎不曾帶他就醫。學校察覺孩子反覆帶傷上學後,2017年通報社政單位,少年一度被緊急安置。然而返家後,暴力並未就此停止。直到2022年,少年升上高中後再次遭學校通報,向社工揭露自己從小遭父親施暴、長年受到凌虐的經歷,醫療院所進一步診斷他罹患複雜性創傷後壓力症候群及重鬱症。檢方認為,男子長期以積極暴力及消極虐待方式對待未成年兒子,已嚴重妨害其身心正常發展,因此依法提起公訴。台中地院法官認定,男子身為生父,卻在孩子身心發展關鍵期長達7年反覆施暴,還剝奪兒子的飲食、就醫權利,手段極為粗暴,顯已超出一般父母合理懲戒範圍,依妨害幼童發育罪判處1年徒刑、緩刑5年。案件上訴後,台中地院二審合議庭認為,一審適用的刑法條文版本有誤,依法撤銷原判決。不過二審認定,男子犯罪事實及刑度並無改變,仍依現行刑法第286條第1項妨害幼童發育罪,判處1年徒刑、緩刑5年。法院另考量男子坦承犯行,雙方已調解成立,少年目前也已恢復就學並返家,最終判決確定。
背9年刑期帶女友亡命天涯 槍炮毒販睡夢中遭大批警力「夜襲」逮捕
新北市53歲盧姓男子犯下毒品、槍砲及妨害公務等罪,遭判處 9 年多有期徒刑,但他不願入監,帶著有毒品前科的51歲陳姓女友四處藏匿,淡水警方日前接獲情資,發現盧嫌落腳於基隆市一處公寓,並疑似從事毒品分裝,13 日晚間集結 15 名警力全副武裝展開「夜襲攻堅」,趁盧嫌在屋內呼呼大睡時持盾牌破門,將盧嫌及其同居女友一舉緝捕歸案。據了解,盧嫌生性凶狠且具強烈攻擊性,2022年6月間,他懷疑自己遭仇家開車尾隨,竟直接在街頭持槍朝後方車輛開火射擊,被害人返家發現車尾留下彈痕報警後,警方在 8 小時內於三芝區將其緝捕到案。而盧姓男子還犯下多起重大毒品與槍砲案件,經法院判刑定讞後合併執行刑期達 9 年多,盧不願入監,帶著陳姓女友過著「躲貓貓」般的逃亡生活,頻繁更換租屋處且極力與外界斷絕聯繫,行蹤相當隱密。淡水警方接獲情資後展開調查,確認他藏身基隆,13日晚間見時機成熟,出動大批警力破門,將睡夢中的盧嫌壓制逮捕,並在現場起獲海洛因、依託咪酯及安非他命等毒品。警方還查獲多支使用過的海洛因針頭、夾鏈袋、磅秤、分裝針頭、毒品吸食器、玻璃球、依託咪酯煙桿及智慧型手機等物品;另起獲開鋒武士刀1把、手指虎1個及空煙彈殼100餘顆,詳細毒品數量及來源仍待進一步鑑驗釐清,全案警詢後將盧男依涉嫌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及妨害公務通緝,分別移送基隆及士林地檢署偵辦,另陳嫌依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移送士林地檢署偵辦。淡水警分局呼籲,毒品不僅危害個人身心健康,更容易衍生暴力及其他犯罪,民眾如發現可疑毒品活動或異常情形,可立即向警方反映,警方將持續強化毒品犯罪查緝,守護民眾生活安全。
獨/金門高分檢檢察長由姜貴昌代理 鄭鑫宏掌高檢署襄閱獲最高檢門票
金門高分檢檢察長毛有增近日退休,由於尚未到二審檢察長通盤調動時刻,加上年底選戰將屆,需要有豐富檢察長及查賄經驗的資深檢察官鎮守外島救火,外傳法務部已派出最高檢察署檢察官姜貴昌代理金門高檢檢察長,期限可能到明年初。至於高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賴哲雄升任最高檢察署檢察官所遺職缺,則由高檢署主任檢察官鄭鑫宏接任。姜貴昌司法官訓練所27期結業,中興大學法律研究所畢業,歷任金門、宜蘭、新竹及士林地檢署檢察長及高檢署襄閱主任檢察等要職,曾代理新竹地檢署檢察長,還擔任過最高檢特偵組檢察官、檢察官協會理事長。鄭鑫宏是司法官訓練所31期結業,臺大學法律系畢業,曾任苗栗、雲林、連江等地檢署檢察長,現任法曹協會秘書長。一般認為鄭鑫宏接掌高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等於取得未來榮升最高檢察署檢察官的門票。不過去年暗網傳出前民進黨秘書長林錫耀數年前疑似向時任法務部長蔡清祥等人關說司法人事案,涉嫌違反廉政規範等情事,民眾黨前立委黃國昌等多名立委在立法院質詢法務部長鄭銘謙和高檢署檢察長張斗輝等人,當時鄭銘謙指出,相關訊息來源不明,真偽難辨,已交由高檢署了解。張斗輝則表示,林錫耀案正進行刑事調查,已分他字案偵辦。林錫耀則聲明表示,傳散相關虛假敘事操作輿論,已委託律師提告。外傳該案目前由鄭鑫宏進行調查,不過一年來似乎沒啥動靜,一般認為這件案子可能會交接給曾任桃園地檢署檢察長的高檢署主任檢察官戴文亮,至於是否有真相大白的一天,不少司法界人士認為須俟黃河之清。鄭鑫宏資歷完整,將接任高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圖/項程鎮攝)
逼吃菸蒂又仙女棒燙身凌虐 「刺青店惡魔」五酷刑囚禁少女逼賣淫一審遭判152年
竹聯幫弘仁會三峽分會長陳昊恩,以刺青店為掩護,除發展幫派勢力,還脅迫未成年少女依依(化名)賣淫,陳男等多人對依依凌虐毆打,逼吃煙蒂外,甚至以熱溶膠毆打、仙女棒燙身,手段極其殘忍,陳一審則遭判152年6月,全案仍可上訴。據了解,依依原是陳男手下簡姓小弟的女友,卻被男友推入火坑、遭逼賣淫,依依不甘受辱,起初試圖逃跑,被抓回後再度遭到虐打。陳男等人慘無人道,將逃跑的依依關進刺青店的廁所,更拿出「五大酷刑」虐待少女,包括熱溶膠條狠抽、菸頭和仙女棒燙身,還將依依當作人肉標靶,用BB彈的鎮暴槍射擊,此外還拍不雅照要脅,甚至以清潔地面為名逼迫吃煙蒂,手段令人髮指。警方獲報後立刻將被害人救出,並於2023年11月,臺北市文山區、新北市三峽區等 11 處實施搜索,扣得手機 17支、平板3 臺、折疊刀等兇器10 支、討債傳單 1 份、勞力士手錶1 個、LV 包包 1 個、金飾等 11 條、現金3 萬6575 元、安非他命殘渣袋等物,並提拘被告陳等 12 人到案,陳、簡等6人遭檢方聲押獲准,其餘人則以5到10萬元交保。新北地院認為,陳、簡為賺取金錢,無視少女拒絕使其從事性交易,侵害其健康及自主意願,扭曲價值觀,影響身心及人格發展,應嚴予非難。新北地院近日判決,陳男犯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意圖營利以脅迫使少年為有對價之性交行為、成年人與少年共同對少年犯加重私行拘禁等17罪,判處累積刑度152年6月,簡男犯14罪,累積刑度135年4月,而他們還涉詐欺、毒品、公共危險等案件,將待所犯案件全部確定後再由檢察官聲請裁定應執行刑,全案仍可上訴。
昔《角頭》臨演拐賣49人「當豬仔」 竹聯幫李振豪最高恐被判30年
在電影《角頭》中擔任臨演的竹聯幫分子李振豪,因涉嫌勾結人蛇集團,以海外高薪工作為誘餌,將台灣民眾拐騙至柬埔寨,淪為詐騙集團控制的「豬仔」,如今再遭最高法院判刑18年定讞。李振豪先前已因涉及19件販賣人口既遂、未遂案件,被判刑18年確定,檢警後續又查出他另涉販賣30名被害人的案件,二案合計遭判處2個18年徒刑,未來將由檢察官依法向法院聲請定應執行刑,依現行數罪併罰規定,最高執行刑度上限為30年。據《ETtoday新聞雲》報導,檢警調查指出,李振豪原本在台北市中山區經營酒店,但受到新冠肺炎疫情影響,酒店生意陷入低迷。期間,他發現手下小弟透過仲介台灣人赴柬埔寨工作,並從中按照人頭收取佣金,獲利相當可觀,因此起意投入人口販運生意。2022年初,另一批在台灣尋找「豬仔」的人蛇成員林晉宇等人,因與原先合作的人蛇集團發生糾紛,雙方關係破裂,隨後轉而投靠李振豪所屬的人蛇集團。林晉宇自2022年2月起帶槍加入該集團,並依照李振豪指示行事,兩方勢力結合後,開始大規模招募台灣民眾赴柬埔寨。檢方查出,該集團透過臉書、Instagram等社群平台刊登大量不實徵才廣告,謊稱海外工作輕鬆、高薪且待遇優渥,並以協助辦理護照、提供機票與住宿等條件吸引求職者,誘使不少民眾上當。李振豪在集團內負責與以「武男兄」、「山酥」、「賈惇銘」、「竑毅」、「Andy」等暱稱活動的柬埔寨詐騙集團成員聯繫,並以每名被害人約1.7萬至1.8萬美元不等的價格,將遭騙赴柬的台灣人轉交給當地犯罪集團。此外,李振豪也負責指揮台灣境內人員分工,有人擔任帳務會計,有人負責協助被害人申辦護照、購買機票,有人安排出國前的PCR核酸檢測,也有人負責押送被害人登機,並在抵達柬埔寨後接應,再交付給當地買方。被害人遭交付後,最終被層層轉賣至柬埔寨金邊、西港等地的詐騙園區,被迫從事電信詐欺工作。根據部分被害人指述,在園區期間經常遭受毆打、拘禁與凌虐,甚至有人聽聞遭犯罪集團威脅進行器官販賣,處境十分悲慘。2022年5月間,多名受害者透過各種方式對外發出求救訊息,引發民間救援組織關注,也促使政府單位開始積極追查相關案件。檢警後續展開偵辦,成功瓦解李振豪等人組成的人蛇集團,李振豪遭逮捕並羈押,檢方也分2波起訴李男及數十名共犯。第1波案件中,法院認定李振豪涉及販賣18名被害人,最高法院於2024年11月依《人口販運防制法》判處他18年徒刑,全案確定。至於第2波案件,法院認定共有30名被害人遭到販賣,一、二審均判處李振豪18年徒刑,其他共犯則依參與程度不同,被判處13年至5年6個月不等刑期。最高法院於3日駁回李振豪等人的上訴,使第二案判決正式確定。隨著2案判決確定,李振豪目前累計遭判處2個18年徒刑,最終刑期後續仍將由檢方聲請法院裁定應執行刑。
不甩聯合國!伊朗公開處決2名參與反政府示威男子
伊朗29日在中部城市伊斯法罕(Isfahan)公開處決兩名今年1月參與反政府示威的男子,使同一案件中被判處死刑的12名被告,已有4人被執行死刑。儘管聯合國人權專家稍早才緊急呼籲暫停處決,並批評案件涉及強迫認罪、閉門審判及違反公平審判程序,但伊朗當局仍按原定計畫行刑,引發國際關注。根據外媒報導,遭處決的兩人分別是侯賽納巴迪(Amirhossein Safari Hosseinabadi)及巴吉亞尼(Abolfazl Sepahi Badjiani),29日清晨在伊斯法罕廣場公開執行死刑。兩人均涉及今年1月8日發生在同一廣場的示威事件。伊朗政府指控,示威期間有4名巴斯基民兵及特別部隊成員遭殺害,另有縱火、破壞公物等行為,因此將12名年輕被告判處死刑。在行刑前夕,社群平台已流傳現場正搭建鐵製絞刑架,大批安全部隊也封鎖廣場,吸引不少民眾聚集,部分地區甚至傳出警民短暫對峙。不過,相關畫面尚未獲消息來源證實。據了解,同案另外兩名被告已於7月19日遭處決,目前累計有4人伏法,仍有8人面臨死刑。聯合國人權專家則於行刑前發表聲明,呼籲伊朗立即停止處決剩餘被告,由聯合國伊朗人權狀況特別報告員佐藤(Mai Sato)領銜的專家團隊指出,12人在同一次閉門審判中被集體判處死刑,且法院未清楚區分各被告的個別責任,已嚴重違反公平審判原則。聯合國也表示,多數被告遭逮捕時年僅十幾至二十歲出頭,期間疑似遭任意拘留、強迫失蹤及不當對待。專家指出,法院定罪主要依據國營電視播放的「認罪影片」,而法院全程採閉門審理,判決內容也未公開。其中一名仍等待執行死刑的被告傑貝利(Shervin Bagherian Jebeli),甚至在尚未受審前,官方電視已播出其認罪畫面。聯合國人權辦公室統計,今年截至目前已有至少24人因1月示威事件遭處決。伊朗政府則表示,自去年12月因惡性通膨引爆示威並擴大為全國反政府抗議以來,共有3117人死亡;但人權團體估計,實際死亡人數可能高達4萬2000人。聯合國指出,由於資訊受限及網路封鎖,目前仍無法核實平民傷亡的實際規模。
獨/「設計界奧斯卡」救援成功!他勾國中女嘿咻6次 秀獎狀再賠150萬免關
台北市一名年約二十多歲的方姓設計師,以交友軟體認識未滿14歲的少女,不到一個星期就發生關係,從公司廁所、圖書館廁所、公園廁所、學校廁所及雙方住家共激戰6次,其中2次還拿手機錄下性行為過程,遭起訴妨害性自主罪,一審他認罪、願賠70萬元,少女母親不接受,判刑5年4月,二審賠償金提高為150萬元達成和解,法官考量少女母親已原諒,加上設計師提出他兩度參加德國紅點設計獎(Red Dot Design Award)的得名紀錄,認定設計師留在社會上工作可以有更大貢獻,因此改判2年、緩刑4年。德國紅點設計獎有70年歷史,競賽項目分為產品設計、品牌暨傳達設計、概念設計三大項,每年超過60國、上萬件作品參賽,與德國「iF」、美國「IDEA」並列世界三大設計獎,亦有「設計界奧斯卡」的美名。方姓設計師分別在2019年和2022年獲獎。2024年3月,方姓設計師透過約會交友平台「OMI」結識台北市文山區一名國中少女,6天後在他公司廁所第一次嘿咻,接下來在77天做了5次,分別在文山區某圖書館廁所、少女家中、設計師住家、文山區某公園廁所以及某所國中的廁所,在設計師公司及他家這兩次還有拿手機錄影。少女無意提告,但因為未滿14歲,即使你情我願,設計師仍涉犯妨害性自主罪,可判刑3年到10年。方姓設計師接受檢察官偵訊時不認罪,還說不知道少女未滿16歲,直到起訴後到法官面前才承認犯行,他寫下悔過書並提出70萬元和解,希望有緩刑的機會,但少女母親拒絕,請法院重判,台北地院判刑5年4月,因刑度超過2年,依法不得宣告緩刑,也讓設計師面臨牢獄之災。上訴二審後,方姓設計師主張他和少女「雖然沒有明白確認雙方是男女朋友關係」,但具有一定感情基礎而做出兩情相悅的行為,跟陌生人性侵未成年的情節相比,即使只判最輕的3年有期徒刑仍然太重,應該可以減刑;他在高院審理期間與少女母親以150萬調解也支付完畢,已經盡力彌補被害人損害。方姓設計師還提到,他曾參加很多國際競賽表現出色,如果他能免於入監服刑繼續工作,可對社會更有貢獻。高院法官對這些上訴理由全部買單,認為方姓設計師頗有悔意、犯後態度良好,也得到少女母親諒解,沒有執行刑罰的必要,但為提防他心存僥倖,除改判2年並宣告附條件緩刑,在判決確定2年內向政府機關、政府機構、行政法人、社區或其他符合公益目的機構或團體提供80小時的義務勞務,並接受6場法治教育課程「避免再度犯罪」。
狠甩律師公會理事長巴掌還嗆「打全世界律師」 台中惡女5罪重判最重1年6月
台中46歲林姓女子因家族財產訴訟糾紛,接連辱罵、恐嚇、攻擊多名律師,甚至在法院走廊當眾掌摑時任台中律師公會理事長吳中和,審理期間還囂張揚言「我打全世界律師巴掌」。台中地院今天依傷害、恐嚇及違反個資法等5罪,分別判處1年1月至1年6月徒刑,其中最重為恐嚇罪1年6月,尚未定應執行刑。判決指出,林女因返還信託物及家族爭產民事訴訟,對對造委任律師心生不滿,自案件審理期間起,多次在法庭內外辱罵、恐嚇律師,甚至追打、拉扯頭髮及潑灑不明液體,還揚言「我會殺你」。去年11月,她又在台中高分院開庭時辱罵並恐嚇高姓律師;今年2月則誤認到庭旁聽的吳中和及侯姓律師是媒體記者,偷拍照片上傳社群並發文恐嚇,行徑愈演愈烈。今年3月17日,吳中和率領律師公會成員到台中地院旁聽案件,林女突然情緒失控,當眾朝吳中和臉部重摑一巴掌,並連番飆罵髒話,造成吳左臉、左耳挫傷及腦震盪;檢方訊後認為她有反覆犯案及危害法庭秩序之虞,聲請羈押禁見獲准,並依傷害、恐嚇及違反個資法等5罪提起公訴。案件審理期間,林女曾一度認罪,隨後又全盤否認犯行,還在庭訊中多次打斷他人發言,並因不滿法警錄影蒐證而情緒失控,甚至嗆聲「我打全世界律師巴掌」,最後出動7名法警控制場面,審判長一度宣布休庭。台中地院今天宣判時,為防止再度失控,庭內外部署多名法警戒護,林女全程情緒平穩。合議庭最終依3項恐嚇罪、傷害罪及違反個資法,分別判處1年1月、1年2月、1年6月、1年6月及1年6月徒刑,應執行刑仍待裁定。吳中和表示,恐嚇罪已接近法定刑上限,足見法院認定犯行情節重大,希望林女能記取教訓,不要再犯。
獨/推走椅子害圖書館女館員「坐空」慘摔! 她收闖禍同事45萬仍拒給緩刑
新北市立圖書館板橋四維分館一名女館員,因為女同事在她站起時推走椅子而「坐空」摔傷,她認為同事是故意的,決定一路告到底,一審法官相信女同事只是不小心,以過失傷害罪拘役45天,受傷女館員請檢方上訴,希望二審法官改以普通傷害罪判刑。高院審理期間得知,受傷館員另提民事訴訟,已與同事達成45萬元和解也收了錢,但她仍堅持不給同事緩刑。法官指出,被告是否緩刑不應只考量被害人是否同意,否則形同「刑罰私事化」,將國家刑罰權交到私人手上;對於女館員又收和解金又要讓同事留下前科,合議庭研判這只為了「滿足一時的懲罰慾望」無益於社會,也有礙被告重新站起,因此二審判決除了維持原審的過失傷害罪及刑度,還宣告緩刑2年。普通傷害罪可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過失傷害罪最重僅1年。本案發生在2024年11月5日上午8點多,洪姓女館員站起來整理前面的櫃臺物品時,跟她一起值班的蕭姓女同事從櫃臺內側走出去,把書本放上書車。洪姓女館員整理完畢要坐下,滑輪椅卻已不在原位,她一屁股直接坐到地上,頭再撞到書車,送醫驗出腦震盪和脊椎底部骨折。洪姓女館員控訴蕭姓女同事明知她站起來工作,經過她身旁時推開滑輪椅卻不推回去也沒提醒她,顯然是等著看她會不會沒注意就坐空跌倒,事後她向新北市警局海山分局報案,新北地檢署「如她所願」起訴普通傷害罪。蕭姓女同事承認推開滑輪椅但沒有傷害的意圖,強調她不是故意的;新北地院勘驗監視畫面,蕭姓女同事左手拿一本書,要從洪姓女館員座位後方通過時,剛好她起身,蕭姓女同事以右手順勢將滑輪椅往前推開,並非無緣無故去動別人椅子,而且在意外發生後,蕭姓女同事立刻上前扶著洪姓女館員關心傷勢,法官認定,如果被告故意製造坐空的風險,她對被害人不會是這種反應。一審法官衡量被告雖認罪但沒有賠錢,以過失傷害量處拘役45日,可易科罰金4萬5千元;檢察官上訴的主張之一,就是被告未賠償也沒取得被害人諒解,另一個理由仍是主攻被告明知推開滑輪椅沒歸位可能讓人受傷,她卻存著看好戲的心態。蕭姓女同事刑事一審判決後,在民事賠償案一審期間達成45萬和解並給付完畢,所以她向高院請求給予緩刑。二審合議庭也看了監視畫面,認為被告推開被害人的椅子只是為了清出通道,不一定會想到被害人馬上就坐下,可能以為被害人還會多站一點時間,或者坐下時先往後看,不論是哪種心態,頂多觸犯過失傷害罪,原審的罪名與刑度都合理。高院判決書特別解釋宣告緩刑的考量:緩刑制度可避免因刑期太短而無法使被告改過向善,設立目是「特別預防」,若是將被害人的同意提升為法定絕對要件,等同將國家刑罰權的裁量交由私人決定,不僅違背罪刑法定與責任原則,也可能導致經濟弱勢的被告因無力賠償而喪失受緩刑宣告的機會,衍生階級不公。合議庭指出,如果法院「預測」被告不會再犯,本來就可以宣告緩刑,不應以被告是否已達成和解或被害人同意緩刑作為唯一的決定因素。二審法官對於本案45萬元和解金的解讀,這是一位月薪3萬多元圖書館員超過一年的年收入,代表已有盡力修補損害;告訴人在民事案件同意和解也收下賠償金,卻在刑事案件堅決反對讓被告緩刑,法官說雖然不去猜測這是什麼心態,但可研判為告訴人的情緒尚未平復,或者希望被告得到報應,但不給緩刑除了滿足告訴人一時的懲罰慾望之外,對於社會防衛或被告更生並無實質幫助,甚至可能因執行刑罰而影響被告的工作與家庭,因此仍以暫不執行為適當。本案已判決確定,不得上訴。
批法務部藉「受刑能力」走向實質廢死 吳宗憲:誰來守護人民安全?
「當殺人犯不再害怕死刑,誰來守護我們的安全?」,國民黨立委、宜蘭縣長參選人吳宗憲表示,8日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監獄行刑法》修正案,重點是規範死刑犯定讞後、等待執行槍決期間,不能用這段收容天數來折抵未來刑期。這件事本身沒什麼爭議。真正的問題是,憲法法庭前年的憲判8號判決,替死刑犯開了一道後門—判決定讞後,被認定「精神障礙、欠缺受刑能力」,國家就不能執行死刑,這麼重要的一件事,法務部送來的修法草案裡,竟然隻字未提。吳宗憲解釋,什麼是受刑能力?簡單講:一個殺人犯,就算死刑三審定讞,只要一張精神鑑定報告,國家就可能不能執行死刑。三審法官反覆審理才確定的判決,竟然可以被一紙鑑定報告推翻。這公平嗎?被害家屬和社會等到的正義,難道因為一份事後的診斷書而落空?吳宗憲提到,去年(114年)死刑犯黃麟凱被槍決時,法務部在記者會上表示,已經「排除」黃姓受刑人屬於心神喪失、精神障礙,才簽准執行。自己提出書面質詢,要求法務部說清楚:這個「排除」,到底怎麼排除的?有沒有精神科醫師、司法精神鑑定人,實際對死囚做過專業評估?死刑審議小組的審查程序究竟為何?外界不得而知。吳宗憲表示,前端教育崩盤、中端社安失能、後端司法放水,國家的法治防線,正在節節敗退。 最前端的教育,因師資嚴重不足、量能萎縮而搖搖欲墜,失去了從小導正是非的機會;前端失守,壓力湧向中端,社安網一線社工與醫護被榨到見底,該追蹤的個案追不完,悲劇因而步步滋生。吳宗憲說,兇殺案歷經檢警千辛萬苦蒐證起訴、走到司法程序最末端的「死刑定讞」,是告訴社會「殺人是有代價的」最後一道安全底線。結果法務部在這最後一關,卻配合憲判8放任「受刑能力」持續存在,讓死刑失去該有的威嚇力。難道惡徒在法庭上假裝有教化可能性還不夠,定讞後還能靠一紙診斷書逃避制裁? 吳宗憲表示,自己已提出書面質詢,要求法務部把死刑執行審查程序說清楚:公開「死刑執行審議小組」的成員組成、開會紀錄,及黃麟凱案中「排除精神障礙」的具體評估過程 ;「受刑能力」「精神障礙」判斷標準為何?法務部憑什麼靠一紙部內作業規範,就決定「要不要執行死刑」。吳宗憲強調,法務部不能再拿行政內規當擋箭牌,配合憲判8號,表面上保留死刑、實務上卻透過「受刑能力」,走向實質廢死。這種兩面手法,既傷害被害人家屬的信任,也掏空國家對生命權的最後一道防線。生命權的剝奪與捍衛,法務部欠被害家屬、欠一線警察、欠全台社會,一個清楚而負責的制度答案。
退休警變槍手!土方恩怨爆頭奪命 一審無期逆轉12年半、最高法院拍板定讞
嘉義縣朴子警分局退休刑警侯宏典,因土方利益與綽號「包仔」的張姓男子積怨,雙方談判演變成街頭槍戰,侯近距離開槍擊中張男頭部致死。一審依殺人罪判無期徒刑,二審因認罪、賠償家屬800萬元並完成和解,改判12年6月,最高法院日前駁回上訴,全案定讞,後續將由法院裁定應執行刑。有「紅點」綽號的侯宏典,退休前曾任嘉義縣朴子警分局刑警,過去曾偵辦張男涉及槍砲、恐嚇等案件,退休後又因土方利益問題與對方再度交惡,舊怨新仇一路延燒,最終演變成奪命槍擊。判決指出,案發當天晚間,張男先到侯宏典住處外嗆聲挑釁,甚至拿出疑似槍枝示威。侯隨後找來友人助陣,先後前往張男住處及雙方約定談判地點尋人未果,最後一行人轉往東石鄉一處土地公廟停留。當晚11時許,張男與友人駕車經過土地公廟時,先朝空中鳴槍叫囂,雙方隨即爆發激烈槍戰。過程中,侯宏典持改造手槍朝張男所乘車輛射擊,子彈穿透副駕駛座車窗後擊中張男右前額,張男當場失去意識,車輛失控撞上電線桿,送醫搶救數日後仍傷重不治。檢警調查發現,死者顱底殘留彈頭與現場查扣的非制式子彈來復線特徵一致,現場證人也指認侯宏典持槍射擊;此外,侯逃離現場時車內行車紀錄器錄下同行友人對話,也成為重要佐證。一審嘉義地院認為,侯宏典曾任刑警,熟悉槍械操作,近距離朝車內射擊足認具有殺人故意;加上犯後還要求在場人士統一說詞、試圖湮滅證據,難認有悔意,因此依殺人罪判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另依非法持有非制式手槍罪判刑6年、併科罰金5萬元。案件進入二審後,侯宏典改口坦承犯行,庭訊中一度哽咽表示,已賣掉房產籌措800萬元賠償金,全數交付死者家屬完成和解,希望法院給予重新生活的機會。他也表示自己年近60歲,希望服刑後還有機會陪伴家人。台南高分院審酌,張男當天確實率先到侯住處挑釁,且在土地公廟也是由張男先開槍,加上侯已認罪、完成賠償並與家屬和解,因此將殺人罪改判12年6月,非法持有非制式手槍罪改判5年10月、併科罰金4萬元。侯宏典再提上訴,希望獲得更輕刑度。不過,最高法院認為二審對事證認定及量刑均無違法或不當,日前駁回上訴,全案正式定讞。由於殺人罪及槍砲罪尚未裁定合併執行刑,後續將由檢方向法院聲請裁定應執行刑期。
幼兒園惡狼毛畯珅「性侵猥褻女童」超過百罪 二審判最高關30年
台北市私立幼兒園「園長之子」毛畯珅因涉嫌性侵6女童,去年遭判刑28年8月定讞,後續又被查出涉犯性侵、強制猥褻41名孩童遭起訴,一審被判30年,併易科罰金5億,二審台灣高等法院今(1)日改依強暴使兒童被拍攝性影像等罪認定毛男觸犯超過百罪,各判2年到14年不等徒刑,未來將由檢方聲請訂執行期,依法合併後的執行刑最高上限為30年。回顧此案,毛畯珅2021年4月開始在其母親經營的托育中心工作擔任托育人員,並在同年7、8月起兼任幼兒園的教保員。同年10月至2023年7月期間,毛男開始對幼童犯下性侵或猥褻。檢警還發現毛過去曾透過手機登入幼兒園監視器系統,偷拍園內幼童更衣的性影像,還透過Telegram將其下載收藏。北院認定,毛男利用監視錄影設備的拍攝死角,2021年9月13日至2023年7月10日間,對40名女童分別以強暴使兒童被拍攝性影像14次、使兒童被拍攝性影像216次、使兒童被拍攝性影像未遂2次、對未滿14歲女子犯強制猥褻191次、對兒童犯無故攝錄性影像5次、竊錄非公開活動及身體隱私部位29次、竊錄身體隱私部位51次、無正當理由持有兒童的性影像2次。一審就毛男所為510罪犯行,分別量處有期徒刑8月至14年不等,且併科罰金150萬元至450萬元,定應執行有期徒刑30年,併科罰金5億元,可上訴。如今二審認定毛男又超過百罪,有期徒刑合併後的執行刑最高上限為30年。◎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只是演唱沒戴頭巾!伊朗女歌手「遭判74下鞭刑」、2年禁止出境
綜合外媒報導,伊朗29歲民謠女歌手阿赫馬迪(Parastoo Ahmadi)因在網路直播演唱時未配戴強制頭巾,近日遭法院判處74下鞭刑,引發國際社會及人權團體關注。同案的8名製作團隊成員及樂手也一併遭判鞭刑,事件再度引發外界對伊朗人權狀況的討論。報導指出,阿赫馬迪於2024年12月透過YouTube進行直播演出,期間未依規定配戴頭巾,並演唱愛國歌曲〈來自祖國青年的熱血〉。相關影片上傳後迅速在網路流傳,累積數百萬次觀看,引發廣泛關注。不過,這場演出也引來伊朗司法部門調查。庫姆省刑事法院近日作出判決,認定阿赫馬迪及相關團隊成員涉嫌透過網路製作及散布低俗與不道德內容,侵害公共道德與社會善良風俗,因此除判處74下鞭刑外,另裁定2年內禁止出境,並禁止從事任何藝術活動2年。判決消息曝光後,隨即遭到人權組織及法律界人士批評。人權律師哈扎利(Moein Khazaeli)表示,伊朗現行刑法並未明文禁止女性唱歌或從事音樂表演,將藝術創作解釋為散布猥褻內容缺乏法律依據,相關判決引發外界質疑。美國伊朗人權中心也對此案表達關切。該組織指出,阿赫馬迪遭到重罰的原因主要涉及未配戴頭巾及公開演唱行為,反映伊朗當局對女性自由及文化表達仍維持高度限制。相關人士認為,此案與官方對外宣稱改善人權形象的說法存在明顯落差。事實上,近年來伊朗已有多起藝術工作者因作品或公開言論遭到司法追訴的案例。今年3月,歌手亞拉希(Mehdi Yarrahi)因創作歌曲聲援「女性、生命、自由」運動,同樣被判處74下鞭刑,且刑罰已執行完畢。國際特赦組織指出,鞭刑屬於殘酷且有辱人格的處罰方式,伊朗當局近年持續透過相關刑罰打壓異議人士及文化創作者,對言論與藝術自由造成衝擊。對於此次判決,流亡海外的伊朗裔英國演員波妮亞蒂(Nazanin Boniadi)表示,此案再次凸顯伊朗政府對異議聲音的壓制並未停止。而流亡演員瑪萊基(Setareh Maleki)則表示,阿赫馬迪的演出讓許多人看見藝術創作者堅持發聲的勇氣,也再次引發國際社會對伊朗人權議題的關注。
《鬼入獄》連續命案死狀獵奇!「剪刀式開腿分屍」比大法師還凶殘
恐怖電影《鬼入獄》(Ghost in the Cell)6日晚間舉行血色Party限定特映場,號召全台勇者搶先試膽,吸引蘇打綠吉他手劉家凱、網紅董仔、演員陳彥佐(小花)等名人來朝聖,看完口碑好評爆棚,集結動作、恐怖、邪典、血腥四大爽片元素,簡直比大法師還兇殘,全面挑戰觀眾的感官極限。《鬼入獄》祭出大量挑戰視覺極限的血腥畫面。片中的連續命案死狀一個比一個獵奇,戳眼球、淋熱鍋、行刑式斬首樣樣來,最可怕的是猶如吊豬肉般將人整個身體倒掛起來,一刀從胯下切開的「剪刀式開腿分屍」,整個身體從「I」字型,被劈成「Y」字型,最後呈現驚悚的「M」字型,比大法師還兇狠。每一個亡者死後會被猛鬼還會被猛鬼擺放成華麗的藝術品公開展示,彷彿高調又挑釁地向人類宣戰,令人毛骨悚然。有趣的是,百無禁忌印尼美術館看中這股恐怖美學的話題效益,破天荒將電影中的獵奇屍體直接等比例做成蠟像公開展出,引起當地觀展話題熱潮。向來喜歡挑戰扮裝的陳彥佐特別扮演成《鬼入獄》中的電影角色驚喜現身血色Party,與網紅FJ234成員FuFu合照。(圖/金盞花大影業)6月6日星期六「666」被西方傳統文化視為魔鬼與撒旦的數字組合,台灣片商百無禁忌,特地選定「魔鬼日」舉辦《鬼入獄》血色Party限定特映場,號召全台勇者搶先試膽,更吸引蘇打綠吉他手劉家凱、演員曾珮瑜、演員大鶴林鶴軒、陳彥佐(小花)及網紅董仔朝聖,董仔說:「超怕密集恐懼症!」現場有不少民眾扮裝來參加,向來喜歡挑戰扮裝的陳彥佐特別扮演成《鬼入獄》中的電影角色驚喜現身血色派對,現場也邀請到灣島皇后小花、貝果盛裝打扮「驚嚇現身」與影迷互動。《鬼入獄》近日也吸引台灣恐怖片票房導演《女鬼橋》奚岳隆、《泥娃娃》解孟儒與《紅衣小女孩》程偉豪朝聖,破天荒首度聯名拍攝影片推薦。導演奚岳隆狂讚:「讓我無法想像的一個恐怖視覺饗宴!」導演解孟儒直呼:「我覺得是一部死得非常有創意,而且會讓人一直想看下去,到底怎麼死的的電影,非常好看!」導演程偉豪看完超爽,表示:「不只恐怖、血腥,也是好看的B級片!」三人更不約而同一致認為電影出其不意、驚喜不斷,導演奚岳隆說:「在恐懼藝術直線飆升的情況下,沒想到結尾的過程反轉,讓我非常、非常意外!小心鬼會在意想不到的時候找上你!」
高雄毒駕案增近7成 柯志恩:嚴懲酒駕與毒駕
「終結毒駕,政府別讓無辜生命成為代價」。國民黨高雄市長參選人、立委柯志恩今(5)日表示,根據統計,今年 1 月至 5 月高雄已發生高達 739 件毒駕案件,較去年同期增加 299 件,增幅將近七成。為此,在本會期初自己即提出《刑法》第185條之3修正草案,全面聚焦「酒毒駕防治」,明確確立三項修法方向。並強調,「支持修法,嚴懲酒駕與毒駕,讓我們共同把安全防線拉回最前面!」柯志恩於臉書發文指出,凌晨的街頭追逐、大白天的瘋狂衝撞,這些驚險畫面近期正密集地真實上演在台灣的街頭巷尾,成為每一個家庭最深層的恐懼。6月4日凌晨在左營,一名男子拒檢逃逸,沿路闖紅燈、逆向狂飆逃入死巷,更瘋狂倒車衝撞警車與多輛無辜汽機車,警方最後在車內查獲安非他命與俗稱「喪屍煙彈」的依托咪酯。無獨有偶,前兩天在三民區也連續發生駕駛突發脫序、逆向直衝市場攤位,或是無照起步狂衝輾過整排機車卡進店面的駭人事故,肇事者同樣被搜出喪屍煙彈與毒品。柯志恩說,這些宛如「移動式炸彈」的危險駕駛,正無差別地威脅著每一位用路人的生命安全。不僅新興毒駕頻傳,根據統計,今年 1 月至 5 月高雄已發生高達 739 件毒駕案件,較去年同期增加 299 件,增幅將近七成。日前小港區「三寶媽」遭毒駕撞死的悲劇,至今仍讓社會大眾難以撫平傷痛。一場無妄之災,留下悲痛欲絕的丈夫,與天天盼望母親歸來的年幼孩子。如此令人心碎的悲劇,究竟還要奪走多少無辜生命?柯志恩指出,每一次的失控衝撞,都代表著有人可能再也回不了家,有家庭在一瞬間徹底破碎。每天都在發生的社會案件,正是一個個無法重來的人生。絕對不能任由法律與制度,永遠落在悲劇發生之後!為此,柯志恩提到,早在本會期初自己即提出《刑法》第185條之3修正草案,全面聚焦「酒毒駕防治」,明確確立三項修法方向:一、 提高毒駕基本刑度提高毒駕行為的法定刑責,強化法律的實質嚇阻力。基本刑度從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提高到最高五年刑期,併科罰金提升至最高 300 萬元。若毒駕致人於死,最高刑期可達無期徒刑,併科罰金提高至 1,000 萬元。但近日行政院研議將毒駕刑責提高為死刑,只要朝野有共識,我也支持,無論如何,請政院盡快把版本送來併案審查,不要再拖延了!二、 致死從重處罰針對毒駕致人重傷或死亡者,大幅提高刑度,以符合比例原則與受害代價。三、 祭出「三不鐵律」杜絕僥倖針對五年內再犯者,明定不得緩刑、不得易科罰金、不得易服社會勞動,確保肇事者實質執行刑期。柯志恩強調,一條平安回家的路,絕對不該仰賴運氣;一個家庭的平安,更不能寄望於肇事者微薄的自制力。把酒毒駕擋在上路之前,是對彼此最基本的責任。「支持修法,嚴懲酒駕與毒駕,讓我們共同把安全防線拉回最前面!」。
毒駕闖紅燈逆向衝警眼前 高雄女一查竟是潛逃16年毒品通緝犯
高雄市鼓山警分局員警6月1日凌晨巡邏時,發現一名女子騎機車闖紅燈且逆向行駛,立即上前攔查,未料查出對方竟是遭通緝長達16年的毒品犯:警方當場搜,並在女子車上查扣安非他命、毒咖啡包等毒品,全案依涉嫌《毒品危害防治條例》及公共危險罪移送高雄地檢署偵辦。鼓山分局警網當天凌晨執行巡邏勤務,行經鼓山區臨海一路與臨海二路口時,發現許姓女子騎乘機車違規闖越紅燈,甚至逆向行駛,危及用路人安全;由於違規情節明顯,員警立即將其攔停進行盤查。經查證身分後,警方發現許女早在民國99年間因毒品案件遭高雄地檢署發布通緝。為逃避入監執行刑期,她多年來四處藏匿、刻意規避查緝,未料這次因交通違規行為太過顯眼,反而讓警方起疑,當場露出馬腳。警方隨後依法搜索,在許女身上查獲1包毒品咖啡包,經初步檢驗呈安非他命陽性反應。另因其精神狀態異常,涉嫌施用毒品後駕駛車輛,警方一併依公共危險罪嫌偵辦。逃亡長達16年的許女,原以為能持續躲避司法追緝,最終卻因毒駕上路、接連違規而遭警方查獲。全案警詢後,除解送發佈通緝單位,並依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及公共危險等罪嫌,移送高雄地檢署偵辦。
老翁與好友相約碧潭晨泳 失聯8小時後尋獲遺體
新北市新店區28日上午發生溺水案,78歲楊姓老翁與66歲康姓好友相約到碧潭游泳,而老翁獨自下水,康女遲遲未見其身影,驚覺不對後立刻報案,警消獲報後前往搜尋,於下午3時許發現老翁,但他當下已明顯死亡、並未送醫,確切事故原因則仍待調查釐清。據了解,老翁與康女為好友,2人相約到碧潭晨泳,但只有老翁一人下水,康女則在岸邊陪伴,康女遲遲未見老翁身影而驚覺有異,發現老翁溺水後立刻通報警消到場協尋。新店警分局頂城派出所立刻派遣員警到場,消防人員也下水搜尋,於下午3時許發現老翁,但他當下已明顯死亡、並未送醫,警方則通知老翁妻子和媳婦到場,後續將依規定報請地檢署進行刑事相驗,相關案情仍待調查釐清。
鞭刑入法公投案送院會 藍白表決通過29日排案處理
國民黨立委洪孟楷等52人提出「鞭刑入法」公投案,主張針對性侵害犯罪、凌虐幼童罪,以及高額詐欺、複合型加重詐欺等重大犯罪,增設由法院宣告並依法執行的特別刑法制度(鞭刑)。立法院程序委員會今(26)日表決後,通過將議程草案提報院會,預計29日交由院會處理。提案指出,相關犯罪已嚴重侵害人民性自主、兒少生命身體與人格法益,以及財產安全與社會信賴,現行刑事制裁是否足以回應社會對刑事正義與公共安全期待,有必要交由全民表達意見。公投主文擬定為:「您是否同意政府制定法律,針對性侵害犯罪、凌虐幼童罪、以及高額詐欺罪、複合型態加重詐欺罪,增設由法院宣告並依法執行之特別刑法制度(鞭刑),以嚇阻犯罪持續發生?」程序委員會中,民眾黨立委蔡春綢提議將議程草案提報院會處理;民進黨立委陳培瑜則主張,討論事項應限縮至部分法案,不包含鞭刑公投案。經表決後,藍白陣營憑藉人數優勢,通過將議程草案送院會。陳培瑜批評,程序委員會未能正常發揮功能,並指民進黨團提出的國安法案本會期已遭阻擋165次。
台積電內鬼洩密案判決出爐!陳力銘判10年 東京威力要賠1.5億
台積電2025年爆發內鬼洩密案,時任工程師陳力銘勾結內鬼吳秉駿、戈一平竊取2奈米晶片機密後,交付給東京威力公司。經追查發現,另名工程師陳韋傑亦參與竊密行動;東京威力公司高階主管盧怡尹則涉嫌配合滅證。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今(27日)宣判,判處5人有期徒刑10月至10年不等,另判罰東京威力1.5億元。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審酌,被告陳力銘、吳秉駿、戈一平、盧怡尹、東京威力公司均已坦承犯行,並與卷內證據資料相符;另被告陳韋傑雖承認擅自重製而取得台積電公司內部涉及國家核心關鍵技術之營業秘密之客觀事實,否認具有域外使用之意圖,然依其所述對於陳力銘任職台積電公司蝕刻機臺設備供應商均為外商公司之認知暨本案圖檔涉及之資訊內容等事證觀之,認陳韋傑所為辯解不足採信,各該被告犯行事證明確,茲就各該被告涉犯罪名之量刑、定應執行刑、宣告緩刑部分進行說明。判決指出,陳力銘主動向檢察官供出犯行,並因而查獲共犯陳韋傑,應依國家安全法第8條第5項後段規定,免除其刑;另就其所犯國家安全法第8條第2項犯行,於偵查及歷次審判中自白,均有國家安全法第8條第6項前段減輕其刑事由,審酌陳力銘為求個人之工作表現而犯案,造成台積電公司營業秘密可能外流之危險,並危及產業國際競爭力與國家經濟安全。惟經台積電公司具狀表明東京威力公司屬於其半導體製造設備供應商之在臺服務公司,並非其競爭對手,復經調查陳力銘蒐集之營業秘密,均未洩漏與東京威力公司及其母公司日商東京威力科創株式會社以外之第三方,且被告充分配合且協助調查,經台積電公司表明願意接受其道歉,判處應執行有期徒刑10年。法院表示,吳秉駿於偵查及歷次審判中自白,就所犯國家安全法第8條第2項犯行,具有國家安全法第8條第6項前段減輕其刑事由,審酌吳秉駿造成台積電公司2奈米製程之機密資訊可能外流而喪失競爭優勢之危險,惟其充分配合且協助調查,對於犯罪事實之釐清及加速偵查機關進行本案之調查,具有相當貢獻,並經台積電公司具狀表明原諒,判處應執行有期徒刑3年。戈一平部份,法院考量其於偵查及歷次審判中自白並因而查獲共犯陳力銘,應依國家安全法第8條第6項後段減輕其刑,審酌被告造成台積電公司2奈米製程之機密資訊可能外流而喪失競爭優勢之危險,惟其充分配合且協助調查,對於犯罪事實之釐清及加速偵查機關進行本案之調查,具有相當貢獻,並經台積電公司具狀表明原諒,爰量處有期徒刑2年。判決書指出,陳韋傑僅坦承客觀事實,且其擅自重製之營業秘密屬於14埃米製程之機密資訊,此為台積電公司半導體製程從「奈米」邁入「埃米」時代之先進技術節點,乃延續並保持在全球最先進製程領導地位之關鍵,迄今亦未取得台積電公司之諒解,爰量處有期徒刑6年。至於盧怡尹刪除陳力銘翻拍台積電公司之營業秘密圖檔,湮滅後者涉案之刑事證據,嚴重妨礙國家司法權之行使。然其在發現刪除之電磁紀錄因不明原因回復後,主動通報東京威力公司,復由東京威力公司將此事發經過記載於書面陳報偵查機關,事後亦坦認犯行,具有裁判確定前自白之事由,應依刑法第166條規定減免其刑,爰量處有期徒刑10月,緩刑3年,並應於判決確定之日起1年內,向公庫支付新臺幣100萬元,暨參加法治教育課程6場次。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審酌,東京威力公司未能善盡監督受雇人之企業社會責任,且依據該公司對陳力銘工作績效表現之考核資料,可知東京威力清楚明瞭陳力銘可能利用舊識情誼而非法蒐集不易取得之台積電公司內部資訊,侵害台積電公司之營業秘密,考量惟被告承認犯罪,積極配合檢察官偵查及台積電公司內部調查,盡力降低本案對於台積電公司、半導體產業國際競爭力及國家經濟安全所生危害,並偕同其母公司與台積電達成和解,爰量處罰金1億5,000萬元,並應於判決確定之日起1年內,向台積電支付1億元,並向公庫支付5,000萬元。
川普政府擬擴大死刑執行方式!引入槍決、電椅及氮氣窒息法
美國總統川普(Donald Trump)政府於美東時間24日宣布,由於目前在取得致命注射藥物方面面臨困難,計畫將「行刑隊槍決」、「電椅」以及「氮氣窒息法」納入對死刑犯的替代執行方式。據《路透社》報導,這項建議出自美國司法部(U.S. Department of Justice)的1份報告,旨在履行川普2.0任內恢復聯邦層級死刑的承諾。不過,報告指出,在實際安排下1次聯邦處決之前,可能仍需數年時間。在第1屆任期即將於2021年結束前的最後幾個月內,川普恢復了中斷20年的聯邦死刑執行,最終共有13名聯邦囚犯透過致命注射被處決,而此前50年間僅執行過3次聯邦死刑。目前,美國大多數死刑由各州政府負責執行。川普去年重返白宮後,也撤銷了前總統拜登(Joe Biden)所實施的聯邦死刑暫停令。目前,美國司法部正在全國範圍內對40多名被告尋求判處死刑,但尚無案件進入審判階段,而每1宗案件通常都可能耗時數年。代理司法部長布蘭奇(Todd Blanche)在這份52頁報告的前言中表示,拜登政府的暫停令「削弱了聯邦死刑制度,並讓受害及其家屬、社區,以及整個國家承擔後果。」在報告中,布蘭奇指示司法部轄下的聯邦監獄局(Federal Bureau of Prisons)修改死刑執行程序,「納入目前某些州法律所允許的合憲執行方式」,包括較早期的行刑隊槍決與電椅,以及阿拉巴馬州(Alabama)於2024年首創的氮氣窒息法。報告補充,將上述替代執行方式納入程序,使政府即使在特定藥物無法取得的情況下,仍可執行死刑。美國是少數仍維持死刑制度的西方國家之一,儘管美國民眾對死刑的支持度已逐漸下降。根據長期進行的蓋洛普(Gallup)民調,去年10月有52%的受訪者表示支持對謀殺罪適用死刑,為50多年來的最低水平,另有44%表示反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