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車老闆助詐團取款還裝無辜 嗆「處理過至少100次」遭南檢起訴
台南檢警破獲詐團,查出彭姓租車行老闆提供車手取款用車輛。(圖/警方提供)
彭姓租車行老闆長期為詐欺集團提供車輛,讓車手取款,甚至在車上加裝GPS,幫詐團防止車手黑吃黑;警方追查時,彭交出租車合約、交車影片,佯稱全力配合,因此僅被列為證人;直到檢方查扣手機、還原遭刪除的對話,赫然發現他曾向詐團嗆聲「問題不大,我處理過至少一百次以上」,才被檢方列為共犯,提起公訴。
台南地檢署檢察官透露,彭男(38歲)在台中市北屯區環中路經營租車公司,雖由蔡姓妻子掛名負責人,實際經營者卻是彭;2024年間,他以「獅王-指揮官」為名加入Telegram詐欺集團,與綽號「山姆2.0」等人合作,主要任務就是提供車輛,協助車手前往指定地點取款。
為避免車手私吞贓款,彭不只是出租車輛,還在車上裝設GPS追蹤器,掌握車手位置。一旦發現行蹤異常,立即向詐團回報;租金則直接向「山姆2.0」收取,車手由「胖老爹」等人指示,以租車名義取得車輛後,再前往指定地點面交取款。
檢方查出,在彭提供車輛協助下,詐團至少造成28名被害人受騙,財損達1732萬餘元,涉案車輛也多由彭的租車公司提供;台南市刑大科偵隊追查相關車輛時,通常只能循租車資料或監視器畫面追查車手,彭則在警方上門時一副「配合到底」的模樣,主動交出租車合約及交車影片,使警方一度將他列為證人或關係人。
然而,檢警深入追查後,發現彭表面配合,實際上卻疑似利用租車業者身分替詐團遮掩。去年9月10日檢察官廖羽羚偵訊時,彭仍拿出手機內預先錄製的交車影片應對;檢方隨即扣押手機,並持法院核發的搜索票進一步採證,結果發現他不僅刪除與「山姆2.0」的對話,還曾提供其他人簽署的合約給警方,企圖替實際承租車手掩飾身分。
檢方比對彭的供述與手機內容後發現,他對與犯罪無關的細節說得鉅細靡遺,一旦問到對自己不利的部分,便頻頻以「我是推測」、「我不確定」、「我現在這樣講了會怎樣嗎」等語閃避。
更關鍵的是,檢方還原遭刪除的Telegram對話後,發現彭曾向詐團上層獻策,甚至提出「要交一個簽約人出去」、「正規租車資料警方要這樣的!隨便講個名字,警方不會受理」等說法,並自信表示「問題不大,我處理過至少一百次以上」,顯示他熟悉警方追查方式,並試圖利用租車資料與合約漏洞拖延查緝。
面對檢方掌握的證據,彭才改口承認知道客戶租車是要從事詐騙,也知道車手會使用他人證件、代簽姓名。但他辯稱,當初在警局「不知道警察有這麼多對話」,被問及為何供述反覆時,更以「你要我怎麼講」回應。
檢方認定,彭明知車輛被用於詐欺取款,仍持續提供協助,且為規避查緝而刪除對話、提供不實資料並與警方周旋,犯後態度不佳。檢方指出,本案犯罪造成多名被害人重大財產損失,也使詐團成員得以躲避查緝,已依詐欺罪嫌提起公訴,並就目前查出的24起協助詐團犯行,向法院求處各3年有期徒刑、合併定應執行刑10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