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惡龍翻盤夢碎!張錫銘拚假釋逆轉吞敗 高院打臉發回重審
曾犯下殺人、擄人勒贖等重案的「惡龍」張錫銘,不滿假釋遭駁提起行政訴訟,一審認定矯正署審查有瑕疵撤銷處分;但二審高雄高等行政法院高等庭判決大逆轉,認為原判決未釐清被害人意見即裁定,認定一審判決有誤,改判張敗訴,並發回重審。張錫銘1995年至2005年間犯下多起重大刑案,遭判無期徒刑確定,入監服刑近20年,期間已申請假釋逾20次均遭駁回。矯正署認為其犯行情節重大,且多數案件未與被害人或遺屬達成和解,仍有再考核必要,因此不同意假釋。不過,一審高雄高等行政法院地方庭審理時發現,矯正署在審查假釋過程中,「被害人或遺屬意見」欄位竟沿用2018年函詢檢方未獲回覆的舊資料,長達6年未再追蹤補齊,導致資訊不完整,認定矯正署審查程序有明顯瑕疵,撤銷「不予假釋」處分,並要求重新審議,但未直接判准假釋。矯正署不服提起上訴,二審高雄高等行政法院高等庭審理後認為,一審在未充分釐清被害人或遺屬意見的情況下,即認定處分違法,並撤銷「不予假釋」處分,其判決基礎仍有不足,因此改判張錫銘敗訴,並將案件發回更審,要求進一步調查釐清相關意見後再行判斷。全案仍待後續審理「惡龍」,張錫銘能否成功爭取假釋,目前存在變數。
離譜外傭2/拍父私密處影像全為離職! 再逮仲介停權竟接案
嘉義縣有民眾為照顧重病的老父親,申請外籍家庭幫傭當看護,卻反遭外傭檢舉不當對待、並以「遭阿公毆打」為由,要求終止合約,甚至一度欲前往警局提告傷害,雙方撕破臉後,雇主意外驚見外傭拍攝多張父親私密處的不雅照片,讓雇主直接崩潰痛哭。更讓雇主傻眼的是,嘉義縣政府勞動暨青年發展處前來稽查時,赫然發現仲介公司早已因違法被停權,卻仍繼續從事人力仲介服務。老家在嘉義的A小姐為照護重病在床,有失智、中風等情況的父親,同時減緩母親的照護壓力,去年6月透過「佳益國際人力仲介公司」媒合外籍看護,與一名28歲的印尼籍「阿雅」(化名)簽訂3年契約,未料看護過程中阿雅為幫好友做頭髮,竟讓父親慘摔下床,還曾以買飯等名義,直接消失4、5小時,獨留父親一人在家。父親遭外傭拍攝私密處影像,A小姐看到後崩潰痛哭。(圖/民眾提供)A小姐透露,他們也能諒解阿雅孤身來台的寂寞與辛苦,多半睜一隻眼閉一隻眼,僅反覆勸說,希望阿雅請假應提前通知,卻遲遲無法改善,決定扣除其今年3月份約667元的加班費用,卻遭阿雅反制檢舉被不當對待,並一度前往警局試圖提告傷害,理由是「阿公打她」。但讓他們更加無法接受的是,在透過與仲介協商過程中,竟還意外發現阿雅拍攝多張父親的私密處、失禁影像,以此做為遭「雇主不當對待」之證據。因阿雅惡意檢舉又決心辭職,A小姐在與仲介協商過程中,仲介卻表示欲再收取8000元的服務費,讓A小姐深感疑慮拒絕再支付,並意外從前來稽查的嘉義縣勞動暨青年處人員發現,佳益國際人力仲介股份有限公司竟在就業服務法停權期間仍繼續從事人力仲介業務,並與他們簽定合約。A小姐拿出公文表示,他們去年6月25日與佳益簽定阿雅為期3年的合約,依據勞動部公文卻顯示,佳益仲介去年就因違反就業服務法第45條,任何人不得媒介外國人非法為他人工作,遭嘉義縣政府裁罰10萬元,因此遭勞動部停止從事就業服務業務6個月(自2025年5月5日至2025年11月4日),但佳益仲介卻在去年6月25日與他們簽下合約。讓A小姐更加憤怒的是,事後佳益仲介還找來民代「協商」,一群人於今年4月1日先將阿雅帶走,要求他們簽下「解約合意書」,試圖證實為雇主與看護間的合意解約,直到反應後才改簽下「終止委任合約書」。但事情卻還沒有結束,A小姐發現佳益仲介涉嫌違法於停權期間繼續從事人力仲介業務,原先均以負責人為「吳宗翰」之佳益國際人力仲介公司為名簽下相關文件,後續緊急再拿出一份以「趙婉而」為負責人之佳誠國際人力仲介有限公司名義之文件,要求A小姐的母親補簽,不押日期,同時收走舊有文件,否則就不能繼續廢聘程序,父親照護的空窗期恐將遙遙無期。對此,佳益國際人力仲介解釋表示,因佳益人力仲介的服務機關許可證期限為2025年10月11日,後續向勞動部申請換證時,因遭嘉義縣政府以違反就業服務法第45條裁罰10萬元為由,否准換證許可,目前正在打行政訴訟官司,因此改由佳誠國際人力仲介代為進行後續相關廢聘事宜。偷拍事件爆發後A小姐才得知,仲介公司早已被停權,事後欲以新成立公司名義重新簽署文件,讓他們相當不滿。(圖/示意圖/報系資料照)不過實際查詢相關資料,佳益人力仲介向法院聲請撤銷停權裁處,強調只是提供翻譯服務,並未促成說合之事,證照無法更換恐將導致公司承受巨大虧損,造成員工失業等情形,但高雄高等行政法院認為與行政訴訟法要件不符,將其聲請駁回。對此,嘉義縣政府勞青處回應指出,自1955獲報也在第一時間前往了解,經確認後當下也立即告知移工拍攝病患私密處事情嚴重性,若經確認散步私密處影像屬實,恐會觸犯刑法與涉及性騷擾,若判刑確定將會變成黑名單,永不錄用;而移工也表示了解此部分,強調沒有轉給朋友或其他人看,僅是為了要拍下阿公躁動打到她的過程,從而自保。另,針對佳益國際人力仲介公司於停權期間卻仍繼續進行人力仲介業務,嘉義縣政府勞青處回應表示,業者表示確實有因停牌而更換另一間仲介公司佳誠國際人力仲介進行相關業務,但卻疏忽繼續使用佳益國際人力仲介名義對外進行人力仲介業務,該部分已明確違法,後續也將依《就業服務法》第34條第二項進行裁處30萬至150萬元罰鍰。
豐康畜牧場隱匿禽流感「私埋2359隻斃死雞」 台中市農業局:依法重罰118萬元
台中市豐原區「豐康畜牧場」涉嫌隱匿禽流感,並於今年1月間私自掩埋、棄置2359隻斃死雞,還持續販售有染疫風險的雞蛋,遭到檢方起訴。台中市農業局表示,已依《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裁處業者新台幣100萬元,不過業者尚未繳納,並已向農業部提出訴願。農業局說明,「豐康畜牧場」因未主動通報疫情,已依《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裁處新臺幣100萬元,撲殺的動物及銷燬物品依法不予補償,目前業者尚未繳納罰款,並已向農業部提出訴願。農業局指出,該業者在無執業獸醫師監督下,聘僱未具獸醫師資格人員進行注射作業,違反《動物用藥品管理法》,已裁處3萬元,目前尚未繳納。另外,業者未依死廢畜禽處理計畫書辦理部分,已依《畜牧法》裁處新台幣15萬元,受處分人已於2月25日繳清。農業局表示,有關該場後續復養事宜,須依高病原性禽流感案例場復養申請程序,完成場區清潔消毒、空舍靜置28日、環境採樣監測為陰性,以及接受教育講習並通過測驗等程序後,始得解除動物移動管制,恢復飼養。環保局則表示,「豐康畜牧場」任意棄置有害事業廢棄物、提供土地堆置廢棄物及非法清除處理等行為,涉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6條第1款、第3款、第4款等刑責規定,已由檢調單位起訴在案;另依《行政罰法》第26條第1項規定「一行為同時觸犯刑事法律及違反行政法上義務規定者,依刑事法律處罰之」,待法院判決結果確定後,環保局將依規定辦理行政處分。據了解,「豐康畜牧場」1月29日爆發禽流感疫情,但業者竟隱匿疫情,私自掩埋死雞,繼續售賣有染疫風險的雞蛋。日前經檢警起訴偵辦,密集調閱牧場登記資料,並比對監視器影像及進銷貨紀錄,發現雲姓負責人等4人自1月10日起,在場內掩埋大量斃死雞,再將部分雞屍運往苗栗後龍鎮顏姓地主提供的土地非法回填,甚至還將雞屍丟棄在苗栗縣後龍鎮王爺宮大排水溝出海口處,共計非法處理斃死雞隻多達2359隻。此外,雲男等人自1月21日起,明知牧場爆發禽流感疫情,卻為了獲利選擇隱匿不報,還違規運送染疫雞屍與雞蛋,並透過社群平台持續販售雞蛋,使蛋商與消費者購買到有高度染疫風險的產品,直到1月27日才被強制下架,期間不法獲利約7萬5820元。檢方認為,雲男等人的行為已對台灣防疫體系、食品安全與環境保護,造成重大危害;其中雲姓業者與顏姓地主涉案情節重大,且案發初期未積極配合調查,導致污染與疫情風險擴大,已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及刑法詐欺等罪嫌起訴,並建請法院從重量刑。
柯文哲一審判17年 辯護律師批檢方偏見辦案、指控「莫須有」
前台北市長柯文哲涉京華城案,一審遭判處有期徒刑17年。民眾黨晚間召開記者會,辯護律師陸正義痛批檢方帶有偏見辦案,導致整體調查方向出現偏差,直指相關指控屬於「莫須有」。陸正義表示,柯文哲長期維持清廉形象,過去以公車、U-Bike通勤,生活簡樸,卻被指控侵吞逾新台幣6000萬元公款,與其一貫作風明顯不符。他認為,案件從偵查階段即建立在錯誤前提之上。針對政治獻金運用爭議,陸正義指出,柯文哲以剩餘政治獻金支付競選總部薪資,早有內政部函示認可,過去調查局也曾認為並無違法。他引用行政法院及監察院見解強調,政治獻金入帳後屬政黨資產,雖用途受規範,但並不符合侵占罪構成要件,質疑檢方在法理不足下仍強行起訴。對於支付邱復生百萬元被認定為侵占,陸正義說明,該筆款項係為提升民眾黨網路聲量及推動數位轉型,雙方具備正式契約與企劃書,且證人亦到庭證實合作關係,相關支出皆屬黨務用途。此外,針對KP秀演唱會門票收入爭議,陸正義指出,門票收入扣除成本後利潤有限,且收益歸屬公司運作,柯文哲個人並未經手,批評檢方忽略成本結構與收入細節,逕自認定為公益侵占,與事實不符。陸正義強調,全案仍可上訴,將持續透過司法程序爭取清白,並呼籲外界理性看待案件發展。
黨產會追徵11億遭撤銷 國民黨:判決證明政治操作禁不起司法檢驗
國民黨中央黨部原大樓是否屬於不當黨產的爭議歷經多年訴訟,最高行政法院今(11)日判決撤銷行政院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對中國國民黨所作的處分,並駁回黨產會上訴,全案確定。國民黨隨後表示,判決再次證明黨產會過去多年以政治目的操作行政權力的作法,最終難以通過司法檢驗。黨產會於2018年認定國民黨位於台北市中山南路11號的原中央黨部大樓為「不當取得財產」,並向國民黨追徵新台幣11億3972萬餘元。該案經多年行政訴訟後,最高行政法院最終判決撤銷黨產會處分,並駁回其上訴。國民黨表示,法院在判決中認為,黨產會對於國民黨取得相關土地及建物是否屬於「以顯不相當對價取得」的認定,未能提出具體說明與充分證據,因此相關處分缺乏事實與法律基礎。國民黨認為,此判決不僅撤銷原處分,也凸顯黨產會長期以來「先定罪、再找理由」的處理方式。國民黨進一步指出,相關土地與建物是在1990年依法購得,交易過程並未壓低價格;之後依法重建,並於2006年出售給張榮發基金會。此外,在《政黨及其附隨組織不當取得財產處理條例》施行後一年內,國民黨也依規定完成申報。國民黨強調,當條例正式施行時,該資產早已不在國民黨名下,卻仍被黨產會認定為不當黨產並追徵巨額款項。國民黨表示,黨產會成立以來,多次以政治鬥爭思維操作行政權力,不僅濫用追徵權力,也提起多項訴訟,造成司法與社會資源的耗費。此次案件歷經多年訴訟後仍遭最高行政法院駁回上訴並確定,也被國民黨視為對黨產會相關處分的否定。國民黨最後呼籲,民主進步黨政府應正視司法判決所揭示的問題,停止將行政機關作為政治鬥爭工具,並全面檢討黨產會過去的作為。國民黨強調,台灣是法治國家,任何政治力量都不應凌駕法律之上,也不應透過行政權力打壓在野政黨,唯有回歸制度與法治,社會才能走向真正的公平與正義。
行政院推優先法案及預算案 盼立院在新會期優先審議通過
立法院新會期開議,行政院盤點優先推動的議案,包括「財政一法」、「預算二案」、「住宅三法」、「環境四法」、「社福五法」、「組織六法」、「產經七法」、「國安十三法」,再加上其他重要法案,總共超過50項優先法案及預算案,橫跨財政改革、國防韌性、社會福利、民生經濟到環境永續等領域。行政院發言人李慧芝表示,總計超過50項優先法案及預算案,都是攸關國家未來長遠發展的福國利民議案,期盼行政立法兩院攜手合作,在新會期優先審議通過。行政院發言人李慧芝說明,「財政一法」是《財政收支劃分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行政院已於去(114)年11月20日送立法院審議,透過修法調整中央統籌分配稅款規模,滿足地方基本財政需求並兼顧中央財政韌性。「預算二案」為11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強化防衛韌性及不對稱戰力計畫採購特別預算案,其中總預算案已於去年8月29日按法規期限內送至立法院,至今尚未付委實質審查。李慧芝說明,「住宅三法」有《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條例》、《租賃住宅市場發展及管理條例》、《都市更新條例》三項法案修正,為推動老宅延壽,保障房客短期租屋權益、限制續約租金漲幅等。「環境四法」是《廢棄物清理法》、《資源回收再利用法》、《森林法》、《土石採取法》,其中廢清法修正為擴大新興廢棄物責任業者範圍,並遏止非法棄置,建立營建剩餘土石方全流向管理;土石採取法針對未經許可採取土石者、未依限完成整復及清除設施者提高罰鍰,落實環境正義。李慧芝表示,「社福五法」包含《老年農民福利津貼暫行條例》調升老農津貼發放金額,《國民年金法》調升給付額度;《兒童托育服務法》草案確立以「兒童最佳利益為優先」核心原則,強化托育機構的設立與管理;《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將「禁止騷擾」、「合理調整」及「通用設計」等進步措施入法,全方位營造身障者尊嚴而無障礙的生活環境;《社會救助法》則是研議因應就業不利處境者,放寬工作能力及工作收入認定,並加強脫貧機制。李慧芝表示,關於「組織六法」中,衛生福利部相關組織法(衛福部組織法、兒少及家庭支持署組織法、長期照顧及社會發展署組織法、中央健康保險署組織法)進一步整合兒少保護、托育、家庭支持,以及婦女、長照、老人、身心障礙與國民年金等業務,讓整體社福政策更完整。《國家中醫研究院設置條例》草案將國家中醫藥研究所改制行政法人,執行國家中醫藥科學研究政策及計畫;《國家語言研究發展中心設置條例》草案為促進語言文化之傳承、復振及發展等。李慧芝表示,「產經七法」有《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法》新增不動產投資信託事業得發行管理不動產投資信託基金(REIT);《企業併購法》增訂企業得成立產業控股公司;《虛擬資產服務法》草案明訂虛擬資產服務商之共通管理規範、虛擬資產交易及服務之管理與監督事項;《促進資料創新利用發展條例》草案期盼建立資料創新利用相關機制,以因應人工智慧或新興科技發展之需求。李慧芝進一步指出,「國安十三法」包含《強化防衛韌性及不對稱戰力計畫採購特別條例》草案、《陸海空軍刑法》、《國家安全法》等,整體強化防衛韌性,以因應敵對勢力滲透、間諜活動、認知作戰等威脅,逐步盤點各項策略,完善法制化。而其他包括《不義遺址保存條例》草案規範保護及審議不義遺址調查方式及程序以及《災害防救法》增列堰塞湖災害等,總計超過50項優先法案及預算案,都是攸關國家未來長遠發展的福國利民議案,期盼行政立法兩院攜手合作,在新會期優先審議通過,讓國家更富強、社會更溫暖、人民更幸福。
基金會好扯2/年領國家三千萬卻不受管束! 奧運金牌林郁婷出面也無用
財團法人中華運動禁藥防治基金會去年傳出勞資糾紛,有員工向本刊踢爆自己考績因莫須有的罪名被打丙,又因試圖尋求法律救濟而被解雇。孰料,運動禁藥防治基金會的醜聞不只這樁,過去有員工指控遭到時任副執行長性騷擾卻申訴未果,最後還被迫資遣。另,2024年立法委員陳培瑜就曾質詢該基金會每年跟國家拿3000萬元資金,內部人員卻涉及球員兼裁判而政府對其的監督權卻十分有限。立委陳培瑜2024年質詢時臨時提案,其中一條便是要求體育署評估成立行政法人提升政府監督責任。(圖/本刊資料照)本刊調查,2024年財團法人中華運動禁藥防治基金會有員工控訴遭到當時的副執行長性騷擾,該名女員工後續於同年的8月5日向勞動局申訴後,於8月7日被執行長曾玉華約談,並被她以責備的語氣詢問為何不向內部反應等,並以業務緊縮為由將其資遣後又找來新人填補該職位。據了解,當時基金會於求職網站上徵求新人時,該名疑似受到性騷的女員工曾希望透過調解來恢復僱傭關係,但基金會卻不願意其回到工作崗位,並賠償了10萬至20萬元的費用以後簽下保密協議了事。不過,由於此事從頭到尾皆未啟動調查,因此員工們至今仍不知真相究竟為何。2024年5月23日禁藥防治基金會時任執行長許美智於官網上發布一封辭職信,信中提到時任檢測與調查組組長詹貴惠同時兼任國家運動訓練中心、中華奧林匹克委員會、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等多項職務,涉及球員兼裁判,當時連國際奧委會發起成立的世界運動禁藥管制組織(WADA)也來函關切。事件爆發以後,基金會決定將其調離原職位,卻屢次遭到基金會董事長陳全壽否決,最後事件的調查也以「職務名稱外觀雖有利害,惟於實際業務執行並無利益衝突之實」。對此,許美智痛批涉嫌護航利益衝突當事人,且罔顧利益迴避原則,並希望藉請辭一事喚起民眾關注此事,荒謬的是該篇聲明發出後旋即遭到下架。同年5月27日立委陳培瑜在質詢時提出臨時提案,其中一條是要求體育署(現為運動部)評估成立行政法人提升政府監督責任。據了解,運動部1年花費3000萬元委託禁藥防治基金會進行相關業務,但因為目前「國家反運動禁藥組織」是屬於財團法人的「私法人」的範疇,因此政府的監管責任被壓縮的十分有限。2024年9月30日許多來自體育界的運動員,包括奧運金牌選手林郁婷,及教練、學者紛紛向賴清德總統倡議,希望能推動禁藥管制機構行政法人化。(圖/報系資料照)對此,2024年9月30日許多來自體育界的運動員及教練、學者紛紛向賴清德總統倡議,希望賴政府能把體育署升格為體育暨運動發展部的同時,也要推動禁藥管制機構行政法人化,並直言目前的基金會非但不能真正保障運動員的權益,有時甚至會導致運動員無辜受害,參與倡議的更包含奧運金牌選手林郁婷,無奈的是至今禁藥防治基金會仍屬財團法人。本刊致電財團法人中華運動禁藥防治基金會詢問有關本案的回應,基金會的法務人員表示,關於性騷和勞資糾紛涉及隱私,行政法人化涉及政府政策,皆不方便回應。
基金會好扯1/禁藥防治基金會爆「羅織罪名」亂打考績 員工寄存證信函被解雇
財團法人中華運動禁藥防治基金會驚傳勞資爭議!任職於此的小光(化名)在2025年的農曆過年前夕,發現自己考績無故被評為丙等。後續釐清原因以後,小光認為對方是羅織罪名並向對方寄出存證信函,未料因此被解雇。所幸小光於一審拿下勝訴,無奈的是對方卻選擇上訴,這也讓他感到相當心寒。財團法人中華運動禁藥防制基金會前身為中華奧會成立醫藥委員會「運動禁藥管制組」,於2006年由中華奧會醫藥委員會更名為運動禁藥管制委員會,最終於2020年正式成立財團法人中華運動禁藥防制基金會。中華運動禁藥防制基金會目前為我國唯一獲得世界運動禁藥管制機購,圖為2022年11月基金會揭牌。(圖/運動部提供)中華運動禁藥防制基金會目前為我國唯一獲得世界運動禁藥管制機構 (WADA)承認之國家運動禁藥防制機構,成立目標為保護台灣的運動員、建立乾淨運動賽會環境、與國際各禁藥防制機構協同合作為創造國際乾淨公平的運動賽會環境。不過看似充滿美好的中華運動禁藥防制基金會近日卻捲入了一場勞資糾紛,在此基金會擔任高級專員的小光(43歲)向本刊傾吐,自己在2025年考績莫名其妙被打上「丙等」且得知此事竟是因當日為農曆新年前一日,他卻遲遲未收到考績獎金,令他感到相當錯愕,而這份累積在小光心裡的壓力不斷蔓延,最終導致他必須去身心科就診。同年2月11日,執行長曾玉華約談小光表說明考績為丙的原因,包括其所負責的教育平台議約延誤,導致相關業務受阻;延遲繳交保密利益迴避書;質疑其私下接受台灣運動禁藥管制學會(簡稱TADA)所託擔任射箭賽事通知員涉嫌利益衝突;並指其在臉書發表的言論為「對組織缺乏認同感」,要求其接受考績結果。小光則回應,延誤原因是公文遭他人「壓文」,自己皆按時處理。保密利益迴避書也早已交至副座桌上,恐怕是對方沒看,甚至是遺失。針對利益衝突爭議,他澄清是受他人之託於假日義務協助而非TADA,痛批對方未經查證便扣帽子。針對臉書言論,小光直言「我FB發言有錯嗎」、「而且那是我的個人FB耶。」小光被解雇以後,以確認僱傭關係存在為由提出民事訴訟,並於一審拿下勝訴,但對方目前已經上訴。(圖/方萬民攝)後續小光先提了首次的民事訴訟,但法官希望雙方可以先內部調解,於是他基於善意便先行撤告,沒想到中華運動禁藥防制基金會卻對此視若無睹。最後,小光寄出存證信函,希望雙方可以正視此事並好好溝通,沒想到對方卻認定存證信函涉及重大侮辱,直接將他解雇,甚至還將解雇他的消息張貼在公司布告欄詔告天下。後續小光於7月4日再度以確認僱傭關係存在為由提出民事訴訟,桃園地院於2025年11月5日判決財團法人中華運動禁藥防制基金會敗訴,不僅確認兩造間的僱傭關係存在,且應自同年7月1日起至小光復職止按月於每月25日給付原告新臺幣4萬6515元。小光向本刊心寒地表示,目前對方已經上訴,這也令他很遺憾「對方竟然不願意好好坐下來談,而是選擇花大錢上訴到底」比喻自己有如小蝦米對上大鯨魚。本刊致電財團法人中華運動禁藥防治基金會詢問有關本案的回應,基金會的法務人員表示,關於性騷和勞資糾紛涉及隱私,行政法人化涉及政府政策,皆不方便回應。
留在櫃檯25張彩券竟中4億! 員工下班秒買走慘挨告
美國亞利桑那州一張價值1280萬美元(約新台幣4億元)的樂透彩券,引發便利商店門市員工與公司之間的法律爭議。一名Circle K便利商店經理在開獎後取得這張被遺棄的得獎彩券,當管理層得知此事後,要求將彩券暫存於公司,要求法官判定獎金歸屬。根據《紐約郵報》與當地媒體報導,事件發生於2025年11月24日,地點在斯科茨代爾一間Circle K門市。當天一名顧客選購「The Pick」彩券,要求重打當晚開獎號碼。店員列印出總計85美元(約新台幣2700元)、每張1美元(約新台幣32元)的彩券,但顧客僅支付60美元(約新台幣1900元)便離開,剩餘25張彩券整晚留在櫃檯,未完成交易。當期開出的中獎號碼為3、13、14、15、19、26。門市經理羅伯特高利札(Robert Gawlitza)得知該店售出頭獎後,檢視櫃檯上未售出的彩券,並從中找出中獎票。根據起訴內容,他在打卡下班並脫下制服後,以10美元(約新台幣320元)向另一名員工購得包含中獎票在內的彩券。Circle K管理層隨後得知此事,將彩券收回並交由公司保管,同時向馬里科帕郡高等法院提告,並將亞利桑那州彩券局(Arizona Lottery)列為相關當事方。公司在訴狀中引用州行政法規指出,若顧客拒絕付款且彩券未售出,零售商對該票券享有財產主張權,因此該張彩券應屬公司資產。不過,公司並未自行兌領獎金,而是請求法院釐清門市與員工之間的權利歸屬。亞利桑那州彩券局表示,過去未曾出現零售商與員工對同一筆頭獎提出相互主張的案例,形容此案屬特殊情況。這筆1280萬美元頭獎為亞利桑那州「The Pick」史上第4高獎金,也是自2019年以來最高金額。依規定,中獎人須於開獎後180天內完成領獎,最後期限為2026年5月23日。此外,依彩券局資料,零售商可從門市彩券銷售中獲得6.5%佣金;若售出州內開獎遊戲頭獎且金額超過100萬美元(約新台幣3100萬元),還可獲得1萬美元(約新台幣31萬元)獎勵金。目前獎金歸屬仍待法院裁定。亞利桑那州彩券局表示,過去未曾出現零售商與員工對同一筆頭獎提出相互主張的案例。(圖/翻攝自X,@nypost)
波斯菊異語1/大肚花海上億農地有蹊蹺 佃農「三七五」金鐘罩折騰地主喊救命
多數人以為只存在歷史課本的「三七五減租」竟成了買賣土地「卡關」元兇,一場涉及新台幣上億元的土地處分案居然出現「死後簽署」幽靈契約。台中大肚追分火車站旁台1線,秋收稻穀後農田開滿了波斯菊,背後卻有洶湧暗盤角力生波,「和諧純真」的波斯菊花語也只能無奈走味。放眼約2,000坪的台中大肚農地在縱貫公路台1線與海線鐵路之間,距離高鐵站車程更只要15分鐘,地主開了價找到「下家」想換錢走人,卻苦於上頭「三七五租約」魔咒而動彈不得、多年移轉未果。(圖/黃耀徵攝)最高行政法院2025年底裁定駁回一樁「耕地三七五減租」上訴案,原來是高齡80的苦主許嬸婆挨了悶棍,她持有了位在大肚區台1線縱貫公路與海線鐵路所夾的都市計畫區內農地,方正的現場不只追分火車站走路就到,開個車15分鐘抵達高鐵台中站開發潛力無窮,但她早嫁到花蓮去了無暇他顧,多年前來自農地附近烏日的農具機盤商江老闆,打算以每坪新台幣11萬、總價破2億吃下這2,000坪左右農地,心想再怎麼不濟沒開發也能大規模機械化農作,而老太太只希望安享晚年,賣掉領錢走人就好,看似彼此合意買賣,背後卻橫空殺出了「程咬金」,導致卡了關至今還無從解套。一名佃農老李攪入了這場買賣局,原來1990年老李看上當時荒在那的農地「情勒」地主鄰居許家已故阿祖「生活過不去、行行好讓我種水稻」,結果許家口頭答應但沒打契約,老李也就這樣一再耕種30多年,等到近年許家阿祖壽終正寢後「分家」,許嬸婆分到農地但忙著在花蓮「帶孫」,加上農地農用連「田賦」都不必繳,許嬸婆壓根兒沒把持有土地這事放心上。苦主許小姐(左起)與其夫陳先生泣訴買賣土地一連串離奇遭遇,直斥官府與佃農聯合侵害了土地所有權。(圖/黃耀徵攝)江老闆看上土地後輾轉找到了許嬸婆,他們連袂到地政事務所看了地籍謄本,驚覺上頭竟被註記與老李有「三七五租約」,這宛如土地「緊箍咒」,只要佃農咬緊不讓「連買賣都不行」。但不對啊,許家何時與老李簽了佃農約?許嬸婆回顧,許家阿祖是1984年被前地主欠債抵押輾轉拿到了土地,但當時權狀可是乾乾淨淨沒任何「三七五」註記,後頭也不曾到地政單位變更。但過戶時到地政事務所一看,發現居然備查了1949年一張詭異租賃契約,上頭的筆跡明顯與紙張年代不符,稅票開立年份竟還是1965年,已是滿腹疑問。而後在1990年代「地籍電子化」時期,電磁紀錄竟被謄寫了「三七五租約」註記,回頭想追紙本租約竟有多年被「遺失」,「難道主管機關沒插股嗎」?連串詭異讓許嬸婆不寒而慄。許嬸婆強調,許家阿祖1984年法拍取得土地後,從不曾經法院公證任何契約,反而台灣省政府地政處可是有函令,只要是法拍取得的土地,後頭任何出租等合約行為,都必須經報經執行法院准許,退步言之在「法拍」後的耕作約定根本無效,且無論是此前此後,耕作者紙本資料從未有「三七五」註記,她直斥從佃農身分到優先承購權恐怕都是假造。佃農老李(圖)反批自己合法取得耕作權已獲得公所、行政法院雙雙認證,直斥地主不尊重司法判決。(圖/黃耀徵攝)CTWANT採訪當下老李也出現了,他直罵許嬸婆「瘋子」衝突一觸即發,還好兩方熱心民眾拉了個安全距離。老李直指,這2,000多坪土地可是從小種到老,多數繳交公糧在農會可都有紀錄,自己的佃農身分也被公所和行政法院認證,他嗆聲「棺材不是裝老人」自己可還有力氣種,若要告自己「偽造承購權」就「請地檢署來抓我啊」,自己會一路種下去,捍衛承租權不放棄。大肚區公所農業課則直斥「插股」傳言為無稽,並回應「三七五租約」其實根本是私人合約關係,只是政策上為了保護佃農而另立有利解釋的行政法規。農業課官員直指,當初許嬸婆是打民事訴訟告老李輸了個窮途末路,無奈之下才轉向來打行政訴訟是很「硬要」,行政法院當然就不推翻民事判決結果,也直接以「裁定」駁回,未就實質內容進一步審查。
波斯菊異語2/大法官認證「三七五條例」侵害所有權 專家籲設「落日條款」
上個世紀的「三七五減租」政策竟卡到2026年私人土地買賣動彈不得,地主悲鳴從民事訴訟到行政法院連連敗訴,怒批「三七五」政策金鐘罩護身的佃農根本無賴「鳩佔鵲巢」還被法院呵護。專家直指,「三七五減租」早已不合時宜,應要設置落日條款回歸租佃民事關係,否則官府霸凌地主、活脫脫侵犯財產權的僵局會一再上演。CTWANT調查,全名為《耕地三七五減租條例》的「三七五條例」是國民政府播遷來台後土地改革的重要法源,此前台灣農村盛行「分益佃租」,佃農往往須將收成的50% 甚至更高比例上繳地主,加上地主可隨時解約或預收地租,搞得佃農生活極其困苦而生產意願低迷,不得農民心也是當時國民政府在大陸節節敗退的原因。有鑑於在大陸地區土地政策失利等因素失守大片江山,1950年代國民政府在台大型土地改革,像是「三七五減租」與圖中「耕者有其田」都是一系列對佃農有利的政策。(圖/報系資料照)因此1951年正式經立法院通過「三七五條例」而成為具法律效力的正式規範,法律除了規定地租不得超過主要作物全年收穫總量的37.5%外,更為了保障長期耕作權讓租期無論打了幾年都一律延長為至少 6年,即使承租人亡故,只要繼承人有農民身分仍可「無縫接軌」,地主想收回?除非有「自耕農」身分或持有鄰地想擴張耕種面積,否則根本難如登天。資深地政士蔡岳臻就坦言,如今鄉下佃農在農地蓋屋、堆放廢棄物、轉租當「二房東」等「不自任耕作」行為滿天飛,反觀所謂「地主」在多代繼承分割後,根本就只是一般「小資」族,然而「佃農」幾十年來蠶食鯨吞成了大片土地,卻不像「低收入戶」等有明確財產與收入解除身分限制,只要一取得佃農身分「就享一輩子福利了」。蔡岳臻直指,其實大法官釋字第580號早就點出「三七五條例」關於地主收回土地需補償承租人等規定根本是法條侵害所有權,但行政院數度提出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後,立法院卻因鄉愿「不敢惹農民」而未完整通過條例修正,加上2000年《農業發展條例》上路後放寬了新訂定的租佃關係束縛,「但舊約到期續約到底算新還舊」?蔡岳臻直指「過渡期」亂象根本看不到盡頭。苦主許小姐(右起)與夫婿陳先生淚訴娘家祖產被佃農主張「三七五條例」耕作權而轉賣卡關多年,民事訴訟與行政訴訟皆敗是「惡法擾民」。(圖/黃耀徵攝)曾擔任「三七五條例」行政訴訟代理人律師黃子寧就坦言,自己受委任時還以為「三七五條例」是「歷史課本的東西」,一查才發現如今還有不少地主被壓在「如來五行山」下動彈不得。她攤開立法背景直指,照顧佃農的時代背景早已走味,現在是佃農要用便宜租金世世代代「綁架土地」,無助農業革新就罷了,若有地主不想耕作也不急著賣出,卻看到不少佃農「乞丐趕廟公」折騰地主,寧願讓農地荒在那休耕也不願出租,嚴重阻礙了農業勞動力的流動「說好扶持農業呢」?她直指盤點農業政策根本自打架一團糟。 黃子寧說,向CTWANT投訴被「三七五」佃農折騰的地主許嬸婆一家,曾想付出新台幣1,500萬元要佃農老李歸還台中土地,但老李老佔著不走,只能被動蒐證看老李有無「不自任耕作」行為,但許嬸婆遠嫁花蓮「折返跑」根本要了老人家半條命,一拖又過了6年,這次換約許嬸婆已取得自耕農身分「一定要把土地要回來」。地政士蔡岳臻(圖)呼籲鬆綁《耕地三七五減租條例》對地主的緊箍咒,甚至「三七五條例」都該隨時代演進設立「落日條款」,避免不符現況侵害所有權。(資料照/CTWANT攝影組)受訪專家皆呼籲,「三七五條例」在過去改善了佃農所得並促進生產意願,但衡酌常情21世紀早已不是須保障佃農的時代,立法院該扛責督促行政機關訂立「落日條款」,鬆綁佃農「萬年使用權」身分,全面回歸像租房等一般民事契約關係,否則「政府自己嚇跑農地主」只會讓低落的「糧食自給率」雪上加霜。
不滿政府未依法編列退休金 逾2千名退休警消怒告政府
立法院去年三讀通過《警察人員人事條例》第35條修正案,提高退休警察、消防、海岸巡防、移民及空中勤務總隊人員所得替代率,然而政府卻未編列相關預算,導致退休警消人員每月少數千元退休金。民眾黨主席黃國昌今(5)日率領前內政部消防署副署長謝景旭、中華民國退休警察人員協會總會榮譽總會長耿繼文,以及上百位退休警消人士赴台北高等行政法院遞狀提起團體訴訟,並高喊「護警消尊嚴!賴清德還錢!」黃國昌指出,今天跟過去數十年奉獻自己青春守護社會治安,在每個大大小小火場出生入死的警察前輩、打火英雄,站在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前面,要爭的不僅僅是個人權益,也不是個人尊嚴,而是捍衛中華民國的民主與法治。黃國昌表示,今年1月6日,自己跟警消代表一起在民眾黨中央黨部舉行記者會,要為所有退休的警消同仁們提起這一場團體訴訟,到1月23日截止收件短短時間湧入大批警消同仁,總共提起訴訟的人數在短短時間中超過2,000人。「這是民國有史以來對政府提起訴訟人數最多、規模最大的一場。」黃國昌說,自己相信沒人可以理解,為什麼有一個政府可以在國會三讀通過、總統公布法律以後,可以選擇擺爛、雙手一攤,就是不編預算、不給錢;從來沒有想像過今天這個政府會如此獨裁、惡霸,把法治國的原則以及國家應該負的義務,全部踩在腳底下。黃國昌強調,今天這場團體訴訟要讓賴清德政府知道,中華民國的法治不是賴清德說得算,所有警消同仁合法的權益及尊嚴,不允許民進黨政府任意踐踏。今天在法院提起團體訴訟僅是爭取權益的第一步,自己希望賴清德知錯能改、迷途知返,不要等到要退休的警消無法享受退休生活,還要上法院,才能讓這個國家誠實面對應該負起的責任。謝景旭表示,台灣災害頻仍,每一通報案電話都是一次攸關警消生死的危險任務。根據統計,警消人士的平均壽命較一般公務員少5至10歲,罹癌風險更較一般民眾多9%、罹癌死亡風險更多14%,不少退休警消目前實際生活開支更早已入不敷出。他強調,反對不公平的改革、相信法治會還公道,給予退休警消應有的權益、保障合理安穩有尊嚴的退休生活,是賴清德政府的責無旁貸的責任。耿繼文指出,根據官方統計,警消人員是因公傷亡比例最高的就業族群。反觀行政院將提高農民年金,為何同一個國家會有兩套標準?警消人員有做錯事或違法嗎?還是殺人放火作奸犯科?否則賴清德政府為何要遂行如同共產黨般的階級鬥爭,苛扣警消人員退休金?若行政院的怠惰擺爛,淪為公務人員上行下效,台灣該如何進步發展?民進黨政府「該發就發、該給就給」,賴清德總統更不該延續蔡英文政府的錯誤年金政策,繼續為前朝政府揹負黑鍋。
NCC稱《衛廣法》三讀中天不適用 鄭正鈐:偷換法律概念
立法院30日三讀通過《衛星廣播電視法》部分條文修正案,明定主管機關駁回換照申請的衛星廣播電視事業,在行政爭訟程序終結前,仍得依原執照繼續於原頻道行使權利,意味著中天新聞關台5年後有望重回52台。不過,NCC稱沒有回溯條款,所以仍在訴訟中的中天案不適用。對此,國民黨立委鄭正鈐今(31)日表示,這樣的說法,是在偷換法律概念,刻意迴避行政法上明確的「從新從優」適用原則,混淆社會視聽。鄭正鈐指出,立法院三讀通過《衛星廣播電視法》修正案,這是我國新聞自由保障制度的重要補強。然而,NCC 竟在第一時間以「無回溯條款」為由,宣告中天案不適用。這樣的說法,是在偷換法律概念,刻意迴避行政法上明確的「從新從優」適用原則,混淆社會視聽。鄭正鈐說明,根據 《中央法規標準法》第 18 條 規定的「從新從優原則」,許可案件在程序未終結前,原則適用新法;若舊法更有利且新法未禁止,仍應從優保障當事人。鄭正鈐表示,中天新聞台換照案目前正處於「高等行政法院更審中」,救濟程序尚未終結。只要案件仍在司法審理中,就是法律意義下的「現在進行式」。NCC若仍企圖以既成事實排除新法適用,無異於以行政解釋凌駕法律保障,這不是依法行政,而是政治性處分。鄭正鈐說,過去 NCC 最令人詬病之處,在於濫用行政強制力,在司法最終判決前即粗暴拔照、關台。這種「先處決、後審判」的惡劣作法,導致即便媒體日後勝訴,頻位與權益也早已遭到不可逆的損害。鄭正鈐指出,此次修法第 19 條的核心精神,就是為了確保「救濟實質化」。明定行政爭訟終結前,業者得依原執照繼續營運,正是要防止行政機關利用「行政拖延」達成「實質封殺」的操作空間。針對 NCC 質疑「沒執照如何營運」,鄭正鈐批,這完全是倒果為因。立法院三讀通過的法律,本身就是最明確的制度授權。當法律明定訴訟期間媒體得繼續經營時,NCC 的職責是依法發給臨時執照,而不是反過來以技術性理由,否定法律效力。鄭正鈐說,至於「頻道位置難回復」的說法,更是選擇性無能。NCC 過去可以一紙公文讓中天52台消失,如今法律明定主管機關負有回復義務,卻又推諉卸責?不能只會關台,不會負責。行政機關的任務是「執行法律」,而不是「編造理由拒絕法律」。
甩開NCC訴訟泥淖 《衛廣法》修正三讀為中天復活解套
立法院會今(30)日三讀通過了《衛星廣播電視法》部分條文修正案,除了讓衛星廣播電視業者執照效期從6年展延為9年外,攸關中天新聞台復台與否的的第18條、第19條修正案也在在野兩黨有共識、綠營立委全體棄權不投票下以「60比0」三讀通過。依此修法,衛星廣播電視事業執照一旦遭註銷,只要在行政爭訟程序確定前,申請人仍可依原執照繼續在原頻道行使權利,而且效力溯及既往,被認為中天在有線電視「復活」有望。今天《衛星廣播電視法》部分條文修正案通過了,外界解讀「中天電視台」有望復活。(示意圖/黃耀徵攝)回顧中天波折,追溯自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在2020年11月時稱中天新聞台涉有多次違規與內控失靈等問題,而由委員會一致決議不予換照,中天無奈之下於2020年12月12日黯然從有線電視52頻道下架,轉戰網路持續保持熱度。中天對NCC行政處分不服,在提起行政訴訟後於2023年5月由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判決中天勝訴,NCC「不予換照」的處分被撤銷,北高行那時直斥NCC審查時使用的評分標準根本有誤,應發回重審。看似中天在多項行政處分官司中佔了上風,然而NCC持續上訴爭訟,至今中天仍無法重回有線電視52台。NCC在對中天新聞台「不予換照」處分後,中天與NCC彼此歷經多年行政訴訟纏訟,互有輸贏。(示意圖/黃耀徵攝)NCC持續上訴讓彼此角力似乎看不到盡頭,在野兩黨立委另闢蹊徑拚解套,提出《衛廣法》修正草案,明訂新聞台換照除非有重大違規,否則應以「准許為原則」,且若不予換照的處分被法院撤銷、廢止或失效,主管機關就應回復其原頻道位置及權利。如今隨著《衛廣法》修法通過,看似中天重返52台已鋪排了法律上的「康莊大道」,但後續仍須視撤照處分被撤銷後,回到NCC「重審」結果與法律適用而定。這次修法也明定,如果原頻道已交由其他衛星廣播電視事業及境外衛星廣播電視事業之分公司或代理商使⽤;此外,修法後若頻道持有者在換照時被認定財務狀況已無法「亮紅燈」或有改正必要之時,主管機關必須先協助輔導,可以限期改正或令限期補正資料期間,並在此過渡期由主管機關發給臨時執照,每臨時執照有效期間為2年,屆期未完成補正者可以申請延長⼀次 。
澳門男來台狂飆!違規超速吞6罰單2.5萬 他提「1理由」全撤銷判免繳
2024年12月底,一名澳門籍男子來台旅遊,租賃自小客車駕駛,卻在短短幾天內多次超速違規,被警方一口氣開出6張罰單,合計2萬5400元。不過男子提起行政訴訟,表示裁罰機關明知他為非本國籍人士,卻將罰單寄到他短暫居住的圓山大飯店,加上他當時已離境,根本無法收到罰單,也沒有陳述意見的權利。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審理後,認定相關程序確實有瑕疵,判決6張罰單撤銷。據了解,該男子來台期間,租賃自小客車,短時間內多次交通違規,包括於國道、台74線快速道路、台9線等超速,被警方開出6張罰單,罰金共計2萬5400元。男子遂提出行政訴訟,表示自己僅來台幾天,相關資料都顯示他並非本國籍,加上入境許可證停留期限僅15天,但罰單卻寄到圓山大飯店,他當時也已離境,喪失陳述意見、與選擇較低額罰鍰結案的權利。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審理,認為裁罰機關並未確實查明「男子是否仍在國內」,已侵害當事人程序權利,判准撤銷6件裁處,並由裁罰機關負擔訴訟費用。不良行為,請勿模仿!更多三立新聞網報導. 北捷狼父警性侵女兒348次!受審前驚傳陳屍家中 法院判決公訴不受理. 撞死清大博士生判18年!惡男提再審「裝傻+胡扯」 法官怒:你根本沒病. 懷疑女友移情別戀!他狠分屍「刮骨割肉」臟器沖馬桶 逃死判無期定讞
北高行認證戶政資料已外流 時代力量籲內政部誠實面對別為難換證者
時代力量今(16)日表示,個資洩漏問題猖獗之下,戶政事務所拒絕民眾換發身分證的處分已被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打臉」,主管機關內政部卻仍粉飾太平、推卸責任,簡直放任詐騙集團持續利用個資犯罪,非常要命。時代力量認為內政部必須誠實面對個資外洩問題,並儘速通知權益受損之當事人。(圖/CTWANT攝影組)3年前一名北市文山區何姓男子前往戶政事務所申請換發身分證,要求不要在身分證上寫清父母姓名、配偶姓名、出生地、役別及照片等個人資訊,直斥這樣的揭露已經違反「資訊隱私權」,戶政事務所拒絕後,陳男進一步提起行政訴訟救濟,後頭由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審理,如今合議庭判決何男「部分勝訴」,文山戶政事務所應依判決法律見解做成處分。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合議庭近期判決北市文山區戶政事務所必須接受一名申請換發身分證字號者之換發請求。圖非當事人。(示意圖/黃耀徵攝)細看判決,北高行首先指出,內政部函釋關於人民申請變更登記重新配發身分證字號規定,其實像身分證字號尾數為「4」、編號含3個「4」以上、或是像編號有2266等都可以申請變更。北高行也說,既然戶政事務所對於「特殊情事」的適用範圍廣泛,包括算命師說法、神明意旨、宗教因素、道教文化、外流想防止他人冒用等都能成為「改號」理由,還有民眾曾因「曾發生車禍,對方車牌號碼與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相同,對於該號碼有恐懼感」等事由為說帖,都可以順利改號,可見身分證字號改號要件,並不以發生客觀可衡量的「實害」為必要。北高行強調,隱私權來自於人性尊嚴,目的在維護個人主體性與完整人格發展,當然也保障人民自主決定是否揭露個資,還有在何時、何地向何人以什麼範圍尺度揭露的決定權,而國家即使是正當取得的個人資料,也應確保正當使用及維護資訊安全。北高行繼續指出,若不幸發生洩漏個資事件時,公務機關應以適當方式迅速通知當事人,讓當事人有機會自行評估並關切可能的權益損害,而人民一旦認為戶政事務所配賦的身分證字號發生特殊情事者,即使還沒發生客觀可衡量的「實害」,也可依身分證管理相關規定,向戶籍地戶政事務所申請重新配賦。時代力量對此回顧,其實早在2022年10月立法院還有時代力量立委時期,黨團就接獲爆料者提供資料,證實網路上被販售的戶政資料根本是戶政機關外流,也持續要求內政部依《個人資料保護法》通知普羅大眾,那時內政部先是否認戶政資料外流,被打臉後又稱「反正不是內政部外流就對了」,說法顛三倒四毫不負責,那時時任時代力量立委邱顯智也透過111項預算提案監督內政部,要求依法通知資料外洩者並提出完整調查報告,那時內政部僅交付內容空洞的報告搪塞,至今從戶政資料的什麼環節外流仍是羅生門。時代力量呼籲,戶政資料是個資的核心,現在詐騙集團猖獗,一旦掌握姓名與居住區域,即可輕易拼湊完整自然人身分資訊,如民眾有警覺想換身分證字號,到戶政還老被刁難真是要命,內政部應立即停止為難民眾依法更換身分證字號的要求,也該正視並承認個資外洩事實依法通知人民,讓民眾得以及早採取自我保護措施,不要再讓台灣人繼續在不知情中被詐騙集團宰割。
病患家屬拍桌咆哮護理師「靠背、把警衛當私人保鑣」 判定免罰3萬元
北市一名男子阿明,不滿護理師替母親打點滴的速度過快,對護理人員咆哮長達10多分鐘,更一度氣到拍打護理站的櫃檯,遭台北市衛生局依法裁罰3萬元。阿明提出行政訴訟,一審認為阿明言詞屬一般人可忍受範圍,且不符合強暴、脅迫或恐嚇,因此獲判撤銷。台北市衛生局上訴,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合議庭認為判決無違誤,駁回上訴,全案確定。判決書指出,阿明2023年7月間在病房內,因不滿護理人員對其母親施打點滴的速度過快,與護理人員大聲爭吵10多分鐘,他一度咆哮、辱罵、拍打桌面,更大喊「你動不動就叫警衛啊,你把警衛當成是什麼啊,當成你的私人保鑣啊?」、「走了還在那邊靠背啊」、「你最囂張」、「態度夠差」等言詞,被依違反醫療法移送法院,台北市衛生局認定阿明妨礙醫療業務執行,貶抑醫事人員專業及名譽,依法裁處罰鍰3萬元。阿明不服提出訴願被駁回,再提行政訴訟,主張當天凌晨母親因點滴速度過快而疼痛,他曾要求護理師處理但未被理會,才會到護理站找值班醫師,於是在上午8時許將此事告知護理長,當下他只是在走廊上伸展肢體時拍打到櫃檯,僅對櫃檯發洩情緒,並無違反醫療法,請求撤銷處分。台北高等地方行政訴訟庭一審審酌,阿明沒有說出辱罵用語,尚在一般人可合理忍受的範圍內,屬表意自由保障範圍,不構成醫療法第24條所稱的公然侮辱,而其揮動手臂亦無致傷等行為,也不符合醫療法中「強暴、脅迫、恐嚇或其他非法之方法」,且拍打桌面只是瞬間動作,此後別無任何舉措,因此判決撤銷處分。台北市衛生局提出上訴,台北高等地方行政訴訟庭二審認為,經查核一審判決撤銷訴願決定及原處分,均無違誤,而上訴意旨指摘原判決違背法令,求予廢棄,為無理由,應予駁回,全案確定。
日本11所國立博物館擬祭「雙重票價」制度 外國客入場恐貴3倍
日本文化廳研擬推動國立博物館與美術館入館費「雙重票價」制度,擬要求各館所屬的獨立行政法人評估,針對訪日外國觀光客收取較高票價。文化廳指出,透過向外國旅客收取合理費用以增加收入,可降低對公費的依賴,促進場館建立更具永續性的營運結構。《讀賣新聞》報導,目前包括東京國立博物館、國立西洋美術館在內的國立博物館與美術館,營運經費除門票、捐款等自有收入外,仍高度仰賴政府補助。根據日本財務省資料,11所國立博物館與美術館中,去年有8館的營運費補助金占整體收入超過五成,顯示財政結構仍偏向公費支撐。文化廳表示,博物館與美術館為服務外國旅客,投入多語言解說看板、語音導覽等設施,相關成本逐年增加,導入雙重票價可讓訪日外國人分擔包含多語言服務在內的合理營運費用。由於場館本身大量使用納稅人資金,對外國旅客與一般民眾訂定不同票價,較容易取得社會理解。財務省試算,若實施雙重票價,外國旅客的票價可能為一般票價的2至3倍。事實上,雙重票價在國際間並非罕見,埃及金字塔、印度泰姬瑪哈陵等知名景點皆已採行,法國羅浮宮也預計明年1月起,對歐盟以外旅客調高入館費。除票價調整外,文化廳也要求各館檢討延長開館時間、增加重點展品展示天數,以提升吸引力並帶動入館人數成長。
房稅勾勾纏1/一幢多棟認定角力 新北耶誕城地標槓上稅捐處慘連敗
一年一度的「新北歡樂耶誕城」正如火如荼展開,連串活動總妝點得新北板橋新板特區繽紛異常,而一旁的新板希爾頓飯店與趣淘漫旅也因此大發觀光財。然而近期一樁最高行政法院判決卻揭露,原來他們背後的宏國集團槓上了新北市政府稅捐稽徵處,針對房屋稅認定角力不斷,官司纏訟一晃眼就5年多,近期最終最高行政法院「駁回」確定,原告仍憤憤不平,直斥新北市府「邊打訴訟邊修規則」即使大如財團都無奈認栽。新板特區的希爾頓飯店、趣淘漫旅與凱撒宴會廳是同章使用執照的1幢3棟式建築,由於高度差距甚大影響了房屋稅計價基準,持有者宏國集團為了徵稅問題與新北市政府稅捐稽徵處鬧上了法院。(圖/顏瑋辰攝) 最高行政法院近期終局駁回了一樁備受矚目的案子,因為牽扯到宏國集團在新板特區的3棟飯店建築,分別是主打五星級400間時尚客房的31層希爾頓酒店、定位337間年輕商務客房的19層趣淘漫旅,還有樓高4層可席開200桌的多功能宴會廳,這3棟建築都打出知名建築師李祖原招牌,立面採用垂直的V型造型柱及金屬折板線條,頂部還有七層樓高的巨型「天燈」,強勢盤據新板特區天際線,來耶誕城觀賞者肯定印象深刻。 風光完工在2017年落成取得使用執照後,隔年繳房屋稅的日子卻讓宏國「臉綠了」,原來這3棟房屋從申請建照到核發使用執照都綁在一起,因此新北稅捐處一律以「超高樓」建築水準計算每坪構造單價,連帶影響到房屋稅額度。 CTWANT調查,每年5月全台屋主要繳的房屋稅的課徵基礎就是「房屋現值」,而計算現值的核心要素之一就是「標準單價」。在台灣的建築法規與稅務實務中,房屋的總高度越高,理論上設備與工法就愈好,以新北市政府公布的鋼筋混凝土(RC)建築造價標準來說,若是4層樓建築,每坪認定造價31,273元,但若31層「超高」樓建築,每坪認定造價68,132元那可不只翻倍。 問題來了,由於宏國集團這3棟建築被「綁」在同一張執照,因此4樓那棟宴會廳與19樓那棟趣淘漫旅都被依「超高」樓建築核課,搞得宴會廳一年被課了至少新台幣1,005萬元、趣淘漫旅一年則被課了近1,349萬元,這可與宏國自己粗估的一年分別700萬元、1,100萬元整整多了約500萬元,每年這樣課下來宏國當然不接受,2020年訴願失敗後無奈走向行政訴訟。宏國集團在房屋稅訴訟的代理人張福源會計師(圖)認為各大樓若能「獨立進出」便不可恣意綁定計稅,可惜他的論點未被行政法院合議庭認同。(圖/報系資料照)身兼宏國集團派出代理人的資深會計師張福源就怒批,「1幢3棟」使用執照是板上釘釘沒錯,但3棟本來就可獨立進出,只是一開始申請建照時併送罷了,然而稅捐處卻老是以「彼此有空橋連通」當成說帖硬是「包」在一起課稅「那也有空橋連通台北市信義計畫區101層大樓豈不該與7層高的新光三越適用相同稅基」?他直斥這種說法太荒謬。 張福源訴訟中進一步指控,新北市政府在審理期間「邊打訴訟邊改規定」,原來2024年4月新北市府還真的改了「新北市簡化評定房屋標準價格及房屋現值作業要點」,但細看內容已與內政部國土署編定的「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相扞格,無奈高等行政法院老是導向稅事問題,對於國土署背書「建築可獨立進出」的基礎事實認定棄之一旁,實在遺憾。 張福源更直言,行政法院法官不可能懂得稅務評定,因此準備程序只能函詢主管機關,但「主管機關新北市政府稅捐處就是被告啊」,他直指在「球員兼裁判」情況下,即使其中一名承審法官認同原告訴求,合議庭仍以函詢結果評議駁回原告之訴,上頭的最高行政法院一樣吃鱉,「難怪行政法院老被譏為駁回法院」他喪氣地說。 新北市政府稅捐稽徵處長連文娟則澄清,新北市房價評估要點只是在2024年增加說明文字,並無修改或與母法扞格,稅捐處與宏國集團的房屋稅官司每次都贏,宏國也已依法補繳了房屋稅與滯納金,本案已結案。新北歡樂耶誕城期間新板特區空地開了不少特色小店,人潮更帶動暢旺周邊百貨買氣與飯店住房率,宏國集團持有的希爾頓飯店等事業也受益其中。(圖/CTWANT攝影組)
房稅勾勾纏2/新北耶誕地標使照綁定拆分難 專家攤手重稅無解除非都更
新北市政府與府前廣場「竹筍」地標是每年新北歡樂耶誕城天然的投影布幕,絢爛光影HIGH翻了整座新板特區。(圖/趙世勳攝)「一幢多棟」認定房屋稅爭議搞得新北耶誕城地標槓上稅捐處還鬧上法院,儘管地標3棟建築持有者宏國集團提告慘遭終局駁回讓官司就此結束,建築與稅務業界卻仍議論不休。專家直指除非再推平都更「打掉重練」,否則這局稅事已定是無力回天。近期不少地方政府對持有營業用多戶住宅者動輒以4.8%房屋稅「伺候」讓不少商家直喊救命,宏國集團便是因房屋稅計價與新北市府認知有別,一狀告上了行政法院。(圖/報系資料照) 宏國集團在新北耶誕城熱區「新板特區」持有3棟地標級建築,分別是樓高4層的凱撒宴會廳、19層趣淘漫旅商旅、31層希爾頓大飯店,這3棟建築都是同一張建照與使用執照,因此都被新北市政府稅捐處依照31層「超高樓」造價核課房屋稅,讓4樓高的宴會廳一年要核課新台幣1,005萬元、19樓高的趣淘漫旅一年要交1,349萬元房屋稅,比宏國自個「拆分」粗估的稅賦一年就多了至少500萬元實在吃不消,告上法院卻連連吃鱉,日前被最高行政法院終局駁回,無奈只好摸摸鼻子繳稅去。資深地政士蔡岳臻(圖)認為若建照與使用執照「綁」在一起的多棟建築,要分開計算房屋評定現值單價是難如登天。(圖/CTWANT攝影組) 資深地政士蔡岳臻就指出,當初送照的建築師只考慮要「統一開工」,若拆分成3棟,分開送審時超高樓層會審得比較慢,若搞得單一建照「卡關」影響整體開工時程那就頭痛了,所以建商當然「統包」送件為第一優先,完工後當然也只申請「一張」使用執照歡喜營運,沒想到自個兒埋了個房屋稅未爆彈。蔡岳臻分析「一張執照」是判決關鍵,其他「空橋連通」等說帖充其量只是稅捐處加強論述罷了。蔡岳臻直指,這個案子中兩造對「是否獨立進出」唇槍舌戰,但法院最後還是回到原始工務機關核發的使用執照「就是綁在一張啊」,他預告權衡之下未來商場型建築設計會有不小變革。 另一名在地房仲則點出,宏國之所以這麼在意,便是原本營業用房屋意思意思課個3.6%房屋稅,但新北市2024年7月「囤房稅 2.0」可是進一步把最高稅率調升至4.8%,認定下來每年房屋稅價差將會來到1,000萬元以上,當然不惜打官司爭到底。她坦言,新北市政府按照《建築技術規則》認定3棟相同稅基這個事情於法算有據,宏國會敗訴那是剛好而已,而目前廠商只能走變更設計一途,看看有沒有機會拆分使照未來能被認定成3幢,「但主管機關還是新北市政府啊」她吐槽兩造是冤家路窄,也示警要拆分使照是除非要一部都更,否則是難上加難。 資深建築師余烈則替建商抱不平,直指現行房屋稅認定爭議太過簡化,畢竟地點、位置等因素都活脫脫左右了房屋現值,點開內政部實價登錄網是一目了然,但各縣市政府卻只以構造單價作為課稅標準肯定是違反常理又忽視市場行情,他直斥實價登錄晾在一旁只是登了個寂寞。 新北市政府稅捐稽徵處長連文娟則回應,2017年這3棟名義上89戶建築拿到使用執照後,便是依照前頭工務局核發的「一幢」來認定,後端稅捐處同仁到現場勘驗連通情況只是加強支持論述,「稅捐處官司每次都贏」她直言不諱。她強調,其實一般社區也都是以區內「最高樓那棟」來當成全社區單坪構造核課基準,只是「一般人量體不大沒那麼在乎」,其他有低矮商場與高聳大樓「包」在一起的商業園區因為都有彼此連通,「業主也都認了依最高那棟課稅」。她重申這3棟若要拆分計稅除非再都更「打掉重練」,否則「沒什麼好說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