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求返還
」 提告 律師 扶養費 離婚 費用
濫訴惡鄰居1/台大醫員工槓社區!錄影、報警、提告輪番鬧 主委聯手物管揭惡行
千金買屋、萬金買鄰,北市中山區知名小豪宅「基泰之星」,近期主委彭麗慎偕同住戶和物管人員,出面向CTWANT指控陳姓前主委經常濫訴,造成管委會成員、物管人員疲於奔命上法院,以及對社區保全、秘書手機錄影,造成心理恐懼。該糾紛起於2017年,時任「基泰之星」的陳姓前主委,原任職於台大醫院,因被調任雲林分院後,溢領社區車馬費計10萬2100元,下一屆接任主委的彭麗慎發現後,要求陳返還不當得利款項,雙方因此對簿公堂,之後陳便動不動就對管委會、住戶、物管人員提告。「基泰之星」主委彭麗慎帶著物管人員出面控訴,社區濫訴住戶共有3人,讓管委會疲於奔命跑法院,物管人員也心生恐懼被嚇跑。(圖/周志龍攝)彭麗慎表示,當初管委會體諒他,補助他每個月能有一次往返交通的補助,方便他來回雲林和台北,處理社區事務,但他卻一個月報了4次,最多曾月領6000多元,卸任後被發現溢領車馬費總計10萬多元,由於陳不願歸還,經過管委會投票決議,2021年向法院請求返還。不過陳姓前主委不服判決,提起上訴,被法院一一駁回,纏訟3年多,終於在去年底判決確定,須還款予管委會。無奈,陳姓前主委又再度起訴,將纏訟至今的各項訴訟期間的損失,算在管委會身上,向管委會和彭麗慎求償高達375萬元。彭麗慎說,「他跟社區討錢的理由,包括他媽媽的精神賠償、他房子沒租出去的賠償、官司期間的車馬費、請假薪資,真的很過分。」最後仍被法院駁回。不僅如此,陳也疑似將氣出在物管人員身上,記者也向物管公司求證,鄭姓督導就說,確實該社區同仁經常回報,陳先生經過大廳,都會用手機錄影,經常指控甚至動不動就報警,這種行為造成同仁在工作上都十分畏懼。其中一次較大的摩擦是,秘書不慎將陳先生裝有證書的信件,凹折塞入信箱,結果引起陳不滿,鄭督導說,最後也是叫警察,並揚言要提告,不然就要賠錢,並提告其主管讓秘書相當恐懼,秘書因自身感受愧疚牽連協助的經理,故同意在希望讓事件化解下協議簽下賠償6000元的和解書。彭麗慎說,除了陳姓前主委,社區還有另外2人也是動不動就對社區提告,最扯一次告了15人,以她自己為例,最高紀錄一個月跑4次法院。因此,今年7月份開住戶大會時,特別提案讓管委會、物管人員出庭都能報交通費,同時,濫告住戶也無法拿到社區回饋金。遭投訴的陳姓前主委,之所以跟管委會槓上,疑似因過去擔任主委時溢領車馬費,遭管委會向法院請求返還,因此心生不滿。(圖/投訴人提供)彭麗慎解釋,目前管理費每坪150元,算是有點高,所以如果年度沒有大筆修繕,即會以回饋金將所繳管理費退回給住戶。以近一年度來說,就退了1個月的回饋金。不過,此案通過後,又引來陳前主委的不滿,向法院主張住戶大會無效。此外,還指控彭麗慎寫給住戶的信,內容包含指控陳前主委不當得利、向社區求償375萬元之事,因此向社區再提出求償165萬元,讓彭麗慎怒轟,根本就是利用訴訟向社區要錢。彭麗慎說,陳前主委提告的案子沒有一件成功,但一直拿不同理由,永遠都告不完,不僅讓社區工作人員身心受創又害怕,還要應付訴訟程序,「實在可惡!」陳姓前主委被指控進社區就會用手機錄影,且經常一有不滿就報警,讓社區秘書、保全工作身心壓力大,流動率相當高。(圖/周志龍攝)對此,被投訴的陳姓前主委回應,「基泰之星」管委會近期(第十六屆)多項決議正遭受住戶提起訴訟,核心爭議為管委會「濫用公共基金」、「侵害區權人權益」,並有「固定人士長期把持社區事務的嫌疑」。他進一步指出,第一項爭議是管委會通過動用社區公共基金,為委員個人遭受住戶提告的法律訴訟支付律師費,此為公器私用,違反正當性與衡平性原則;第二項爭議點在於委員任期從1年修改為2年,連選可連任1次,形成4年任期,這項修約是為「固定委員長期把持社區管理權鋪路」。第三項為回饋金發放標準的再議案。管委會新增條文,對與委員進行訴訟或散播誹謗訊息的住戶,不予發放回饋金,被批評為針對性的懲罰,明顯選擇性侵害區分所有權人權益。最後,主委動用緊急修繕預備金的權限,從2萬元暴增至10萬元,且未明確定義「緊急修繕」範疇,此決議被質疑大幅擴張主委權力。針對用手機對社區秘書錄影,他則解釋,因為彭麗慎都會在群組誣陷他,「我根本沒刁難過物管人員,我的錄影畫面就作為彭麗慎誣陷本人時作為錄影證據畫面。」
6千萬代墊費藏社會危機 北市老人受虐案年年飆高
台北巿已邁入「超高齡社會」,但也衍生世代衝突甚至家庭暴力事件,2024年每天平均發生5件老人受虐案,近5年內通報案成長1.2倍。國民黨北市議員汪志冰指出,應成立老人保護專責單位了解實際問題,市府代墊的安置費6000萬也須積極追償。北市社會局回應,市府現已有家庭照顧方案,進一步措施研擬會在2個月內提出報告;安置費追償將於1年內移送⾏政執⾏,列為懸帳案件定期追蹤償還進度。截至2025年7月,台北市65歲以上人口數為58萬人,占北巿總人口數245萬人的23.7%,且呈現逐年增長。汪志冰表示,國內因低生育率、少子化及平均壽命延長等因素,65歲以上人口比率因此而上升,延伸出老人照顧、福利等議題,其中老人受虐案也受關注。社會局資料顯示,北市2020年至2024年老人保護通報數從1384件攀升到1769件、增加1.2倍,以去年為例,平均每天有5位老人受到虐待;受暴樣態主要分為3大項,以占50%的精神暴力為最大宗,其次肢體暴力45%,剩餘5%則為遺棄、疏忽照顧及財務侵占。汪志冰說,其中施暴者多為子女、孫子女,5年內從647人雙倍增長到1130人,然多數受虐長者認為家醜不可外揚、隱忍不發,恐有更多受虐事件不得而知。汪志冰指出,依《老人福利法》老人保護案件若致使發生身體、健康危難情形時,可安置至安養中心或長照機構,相關費用由主管機關先行支付,再向本人、配偶、子女或孫子女請求返還;5年內受安置人數從149人增至227人,代墊安置費用約1億1千萬元,其中45%已受償,但仍有6000萬元未獲清償,其中個案最高欠繳金額為130萬元、積欠最久者長達9年。汪志冰說表示,因物價通膨,5年內的每月平均安置費由2萬8281元成長4萬1000元、145%,從老人受虐攀升的速度來看,將來安置需求恐日益增加,相關機構床位數是否充足、未來安置費用代墊及求償等,都是需克服的課題。汪志冰建議,老人受虐通常發生在家中,照顧者因長期照顧壓力或是不堪經濟負荷,社會局應建置老人專責單位和里鄰關懷預防機制 ,了解個案問題、提供適當資源如心理諮商、喘息服務等,讓照顧者能向外求援及善用,同時追蹤避免再犯、減少悲劇發生;至於代墊安置費用應由扶養義務人負起責任,不能因此成為呆帳讓市民承擔。社會局表示,北市訂有安置費⽤追償原則,會於安置⽇起1年內以書⾯⾏政處分通知義務⼈繳回,如義務⼈未於期限內提出減輕或免除費⽤申請且未如期繳回費⽤,將於1年內移送⾏政執⾏,並列為懸帳案件定期追蹤償還進度。社會局也指出,現行已有針對社區內預防措施,如家防中心自行或補助民間單位辦理在地宣導防治措施、社區防暴宣講師,也辦理老人預防性關懷服務計畫,倘家暴案件有密集性關懷訪視需求,則2周一次關懷訪視服務,包括追蹤人身安全、受照顧情形、照顧知能、轉介喘息服務等;另也加強通報人員敏感度,針對社工員、長照人員、機構人員辦理老人疏忽辨識工具及老人保護主題課程,期服務對象遇有相關情形,盡速通報。CTWANT關心您,拒絕家庭暴力,請撥打110、113。CTWANT關心您,服用精神科藥物,請勿自行停藥!衛福部24小時安心專線:1925。
養了9年卻不是我的!前妻起訴反被親子鑑定翻盤 中國男討回扶養費「還獲慰撫金」
中國湖南安化縣日前審結一起引發關注的親子鑑定案件。一名男子在與「前妻」爭奪子女撫養權時,意外發現自己養育9年的孩子並非親生,遂提告請求精神與經濟賠償。法院最終判決女子須返還撫養費與精神撫慰金等,共計人民幣6萬2,110元。根據《紅星新聞》報導,判決書顯示,龔男與羅女於2015年10月18日依當地鄉俗舉行婚禮,但未依法登記。隔年1月19日,男孩小羅在安化現代醫院出生,出生證上父母分別登記為龔男與羅女。小羅出生後至2017年4月由兩人共同撫養;之後羅女帶孩子回娘家居住。其間龔男多次以微信與銀行轉帳支付撫養費,共23,720元。2024年9月至2025年2月間,小羅短暫隨龔男生活,其間龔男又支出學雜費等2,175元。2025年3月6日,龔男向安化縣人民法院起訴,要求取得小羅的撫養權並請求羅女支付撫養費,但於同月20日撤訴。隨後,羅女於4月22日反向起訴,請求自己獲得撫養權並由龔男支付撫養費。案件審理期間,龔男申請親子鑑定,並於6月4日由湖南鑑證司法鑑定中心出具結果,明確排除龔男為小羅生物學父親。羅女隨即於6月10日撤回訴訟。得知真相後,龔男以精神受創及財務損失為由另案起訴,求償37萬餘元。法院審理認為,依《民法典》規定,撫養子女屬父母法定義務,但既已證實龔男並非小羅生父,便不具法律上撫養義務。其在不知情下誤認身分、長期支付撫養費造成財產損失,構成「不當得利」,而羅女因此獲取經濟利益,雙方存在明確因果關係。安化縣人民法院指出,依相關法條,龔男有權請求返還誤付撫養費,並獲合理精神補償。最終判決羅女返還撫養費38,720元、支付精神撫慰金20,000元、鑑定費3,050元與差旅費340元,合計人民幣6萬2,110元。判決書同時提及,雖雙方未依法登記結婚,但在事實婚姻關係下共同生活多年,小羅的出生與撫育符合社會常理;然而,一旦親子關係被排除,法律上仍以血緣為準,相關權利義務需重新界定。
全真瑜珈健身10月停業 消保官:受害會員儘速申請爭議款
連鎖瑜珈健身房「TRUE YOGA FITNESS全真瑜珈健身」於今(30)日證實,將於10月1日起正式停止營業,並依法辦理歇業、解散及破產清算等程序。不過該健身房擁有的已預付款項會員數眾多,台北市、台中市政府法制局提醒,當初採信用卡支付款項者,建議把握時效,儘速向發卡銀行提出信用卡爭議款。全真瑜珈已公告將於10月1日全面結束營業,後續將辦理歇業、解散、破產清算等程序。對此,台中市法制局指出,已預付款項的全真瑜珈會員,可參考以下建議,以維護自身消費權益。一、採信用卡刷卡者,建議把握時效儘速提出信用卡爭議款:(1)因信用卡爭議款退費申請有期限限制,以VISA、MASTER信用卡為例,持卡消費者需自業者停止提供服務日起120個日曆天內,「且」需在消費日起540個日曆天內,就未接受的服務範圍內,檢附具體事證向發卡銀行申請爭議。(2)消費者可申請退還的金額,應係剩餘堂數乘於每堂課之平均單價(購買課程及業者贈送課程堂數,除於總價),不包含業者應退之違約金。(3)消費者若因申請爭議款與發卡機構發生疑義,可向中華民國銀行公會設置之信用卡單一申訴窗口(02-85962333)洽詢信用卡相關疑義。二、採取現金繳費或銀行匯款者,消費者可檢具事證,向陽信銀行(全真瑜珈的信託業者)請求返還履約保證之預付款(即停業期間使用費*50%),由陽信銀行自信託專戶中依信託契約退還費用予消費者。目前銀行尚在準備各債權人申報的管道中,消費者可以等管道資訊確定後再進行申報事宜。三、建議消費者優先申請信用卡爭議款,因為就「未接受服務範圍內」之應退金額,透過信用卡爭議款可全數退還,較履約保障專戶可退之額度,最多僅可退還一半費用為多,故建議消費者務必把握時效提出,以維護自身消費權益。而台北市法制局指出,北市府已於26日行政調查會議中要求陽信銀行,暫緩移轉合計約2億1,200萬元信託財產予全真公司,避免信託資金遭不當挪用。信用卡爭議款申請時限。(圖/台中市政府法制局)
霸氣女老闆看上鮮肉男下屬!給1200萬逼他離婚 結局大逆轉
比八點檔還扯!中國重慶有一名女老闆,看上年輕已婚男下屬,她給對方300萬(人民幣,下同),約1200萬新台幣逼其離婚,然而2人在一起後又覺得不適合,於是她一狀告上法院,要討回那筆錢,法院審理結果也出爐了。根據《大參考》報導,朱姓女老闆經營一家公司,看上剛入職的已婚何姓男下屬,2人在工作中慢慢建立了感情,雙方打算各自離婚後重新建立家庭。為了和何男結婚,朱女替他向陳姓原配妻子轉帳300萬,作為離婚補償、子女撫養費等費用,讓其離婚。只是沒想到,朱女和何男共同生活一段時間後,感覺不合適又想分開,於是將何男和陳女想討回300萬。一審法院認定該款項違背公序良俗,屬無效贈與,判決前妻陳女需返還。對此,陳女與何男提起上訴,二審法院審理認為,朱女提出的現有證據均無法證明其明確具有向陳女贈與的意思,而是代何男向陳女支付的離婚補償、子女撫養費等費用,因此撤銷一審判決。另外,基於朱女該給付動機完成給付後又主張無效之返還,更是有違公序良俗,悖於誠信。故參酌「因不法原因所為之給付不得請求返還」法理,二審法院最終駁回朱女的全部訴訟請求。消息曝光後,引發網友一陣討論,「為了自己的感情破壞別人家庭,還想索回錢財,太沒道理」、「這300萬是她破壞別人感情付出的」、「女老闆的做法既不合情也不合法,真是自食惡果」、「前妻成了最大贏家,得了錢甩了渣男」、「這種破壞別人家庭的行為就該受到譴責」。
紅豆食府「便當吃到蟑螂」!消費者求償501萬獲賠90元 判決理由曝光
北市陳姓男子2024年在台北榮總美食街向知名連鎖餐廳「紅豆食府」購買便當,再拿給14歲兒子食用。沒想到飯盒中竟有蟑螂,兒子當晚還因腸胃不適送醫急診,憤而向餐廳提告求償逾501萬餘元。士林地方法院審理後,認為「紅豆食府」餐盒確有瑕疵,但餐盒與病症欠缺因果關係,因此僅判處退還便當價金90元及利息。2024年7月,陳姓男子在榮總美食街的「紅豆食府」石牌店購買90元餐盒,14歲兒子吃到一半發現餐盒中有蟑螂,當場反胃,當晚還因腹脹、腸胃炎掛急診,總計花費醫療費904元。陳男認為,業者未盡食安管理責任,遂告求償含父母及兒子的精神慰撫金各167萬元,另加上醫療費及便當5倍懲罰性賠償金450元,總計501萬1354元。業者辯稱,餐盒內出現蟑螂屬於「物之瑕疵」,但主張少年當天亦有食用其他食物,加上哥哥食用同樣的餐盒卻未出現任何異狀,醫院檢驗則僅有抽血檢驗,並未針對糞便細菌或食品採檢,難以證明少年不適與餐盒之間的因果關係,因此認為陳男索取高額精神慰撫金及懲罰性賠償金均無理由。士林地院法官認為,紅豆食府餐盒確有瑕疵,陳男得以請求返還價金90元,並從今年2月12日起,按年息5%計算利息。但少年腸胃炎不適之症狀是否來自餐盒,證據不足,醫療費、精神慰撫金及懲罰性賠償金均無法獲准。由於原告僅在90元範圍內勝訴,金額不及訴訟標的萬分之一,因此訴訟費用由原告自行負擔。
中風昏迷占床1年半...家屬拒出院!法官認「無權占有」判遷出
郭姓男子前(2023)年5月間因十二指腸出血,至中國醫藥大學附屬醫院住院治療,卻發現腦中風昏迷,院方前年9月起通知家屬辦理出院,建議郭男需由長照單位照護,遭家屬拒絕,只好提民事訴訟請求返還病床。台中地院一審認定,郭男病情穩定已無住院必要,卻占用病床1年半,屬無權占有,判他遷出,可上訴。中醫大附醫主張,郭男2023年5月12日因十二指腸出血住院,期間突發癲癇與意識改變緊急插管搶救,一度住進加護病房。院方5月16日追蹤檢查,雖未見郭男再出血,但意識未恢復,影像檢查發現腦中風。直到6月13日,郭男脫離呼吸器仍無意識,院方建議氣切遭家屬拒絕,轉入一般病房。中醫大附醫指出,後郭男病情穩定,無須手術與住院治療,建議轉往慢性照護機構,但家屬以意識未恢復為由拒絕。院方並在於前年9月及去年7月兩度通知家屬辦理出院,家屬始終不願,只好提訴訟表達請求郭男遷離病床並返還院方。郭男代理人抗辯,對於院方建議氣切,郭男家屬反對,另經郭男家屬詢問,收容機構均不願意收治郭男,可否由園方協助尋找收容機構等語。並聲明:原告之訴駁回。台中地院一審查,郭男病情穩定,已無住院必要,而郭男腦中風經會診認精神科,認為恢復意識機會低,需至慢性病治療院所長期照護,郭男已非病況危急的病人,中醫大附醫可先通知對方、給予時間尋找替代照護者,合法終止醫療契約。台中地院認為,院方確實提前1年多告知家屬,雙方醫療契約已於去年11月1日中止。郭男持續占用病床,拒絕辦理出院,已屬無權占有,認為中醫大附醫請求遷出有所依據,判郭男自院區病床遷出,並騰空還給醫院。可上訴。
男子花近千萬討碩士女友開心 婚後秒被嗆「你不配」
中國河南駐馬店一名張姓男子近日向媒體控訴,自己在與初戀女友交往的五年間,總共投入超過人民幣200萬元(折合新台幣約916萬元),最終卻換來對方一句「你不配」,甚至在婚禮辦完後才被告知無法接受與他共度餘生,令其人財兩空,還背負債務。根據中國媒體報導指出,張姓男子與女方是研究所同學,畢業後開始遠距異地戀,張男在廣東工作,女方則留在南京。為了維繫感情,張男不僅日常支付女方的打車、外送等生活費,還多次贈送高價禮物,包括蘋果手機、平板電腦以及價值超過2萬元的YSL名牌包。他更於女方父母要求下,替女方支付了南京房產的人民幣70萬元首付及人民幣8萬元購車首付款,所有財產均登記在女方名下。張男表示,雙方已於2024年辦理婚禮,耗資35萬元,但一直未正式辦理結婚登記。張男坦言,自己在這段感情中「沒有底線地付出」,無論女方要求什麼,他都盡全力滿足。但在婚禮過後僅一個月,女方突然提出分手,理由是張男的家庭條件不好「配不上自己」。統整張男提供的轉帳紀錄與花費明細,張男在五年間的投入總額超過200萬元,且多數資金來源於借貸。張男表示,女方事後已將他電話與社群帳號全面封鎖。有媒體記者試圖聯繫女方家屬,僅獲得對方母親回應「有事找律師」,隨即掛斷電話。從曝光的聊天紀錄可見,女方的確明確拒絕張男,指責他的「工作、學歷、家世、外表,我沒有一個能接受」,甚至批評他的農村老家是旱廁,連婚禮都形容為「像開玩笑」,質疑自己「怎麼會和你在一起」。張男表示希望能透過法律途徑討回五年來投入的金錢。而有律師解釋,依據中國《民法典》相關規定,戀愛期間若出現明顯超過日常生活所需的高額支出,例如購置房產、汽車或重大轉帳,法院通常會認定這類財產為「附條件贈與」,即以結婚為條件的贈與行為。若雙方最終未完成結婚登記,男方有權向女方請求返還財產。律師進一步表示,返還比例需視雙方是否有共同生活、同居時間長短、是否孕育子女,以及分手原因中的雙方過錯情形等綜合考量。
柯文哲政治獻金申報不實遭罰 黃珊珊透露:三度要求補正至今未獲同意
監察院昨(19)日就政治獻金案,對民眾黨前主席柯文哲裁處罰鍰374萬元、沒入5579萬3888元。對此,民眾黨政治獻金善後小組召集人黃珊珊今(20)日表示,監院不應擴權裁罰,自我閹割成打手,善後小組在10月1日以及今年1月14日、2月5日,都陸續向監察院要求補正,但直到今天都沒有接獲同意。黃珊珊今日發出政治獻金善後小組聲明,指出監察院可依法檢視、政治獻金有無核實申報,但不該擴權,將所有「非政治獻金」視同政治獻金,擴權裁罰,無視相關法規、侵害人民權益。善後小組表示,「柯文哲演唱會」與木可公司販售小物所得,均屬有相當對價之正當商業行為,依法納稅(娛樂稅、營業稅等),此非屬政治獻金之『捐贈收入』,監察院裁處沒入,顯於法不合,重大違誤。善後小組指出,政治獻金支付木可公司授權金部分,經對帳結果,木可公司與競選總部訂有委託授權管理契約處理應援小物兌換事宜,授權金額屬合約爭議,將依法請求返還,並非故意違反法定支出項目。第一次申報因為會計師申報不實,柯文哲是受害者,相關司法偵查結果已可證明,且漏報與錯報金額兩千三百餘萬元均有相關金流,經查證比對,「皆有相關支出憑證與金流,且皆用於2024總統大選」,然而,善後小組多次向監察院申請補正,至今都未獲同意。善後小組強調,監察院明知柯文哲與其他相關當事人遭羈押禁見,且所有憑證正本遭法院扣押,根本無法如期查對帳目,仍以延誤補正開罰,並透過新聞稿撇清責任。而「政治獻金案」仍在台灣台北地方法院調查審理中,監察院搶先羅織莫須有罪名,迎合上意,真可謂用心良苦。黃珊珊受訪時表示,政治獻金本應如實申報,既然有相關錯漏,就希望能夠補正,而民眾黨多次向監察院申請補正,手上有2300多萬元的憑證,但到目前為止,監察院顯然沒有要讓他們補正的意思,因此針對裁罰跟沒入,會依法提出相關救濟。當被詢問是否認為這是刪減預算的報復?黃珊珊表示,他們不想這樣說,但是監察院的行為證明是這原因。寧可朝柯文哲繼續追殺,也不願意去面對法律上事實的問題,重點是相關預算審查,監院應該按照程序救濟,而不是用這種方式。
ATM大出包2/存15萬只剩13.7萬 客服稱「忘記在路上花掉」民眾氣炸
詐騙集團嚴重損及國人財產和生命安全,警方致力打詐外,也得靠銀行在第一線攔截配合才能鎖定車手,但多家銀行近日頻頻出包、給錯資料害員警疲於奔命,更有民眾存15萬元進ATM,卻因機器故障而僅點出13.7萬元,緊急取消後卻僅退還13.7萬元,求助銀行卻被客服以「機器查無異常」為由拒絕賠償,讓民眾氣炸,希望金融體系能更加嚴謹。有民眾指出,1月14日過年前夕,當天下午2、3點左右,自己帶著40萬元的現金出門,準備透過ATM進行存款,當時現金共分為3捆,分別為10萬元與15萬元,均為捆好的完整一整疊鈔票。直到抵達ATM前準備存款時,該民眾才將鈔票拆開放入機台,孰料第一筆存入10萬元現金時,機台於驗鈔時先是退了2000元,後續重存重驗鈔並未發生狀況、第二筆存入現金15萬元時也同樣正常,直到第三筆存入15萬元現金時卻突然發生異樣。民眾將15萬元現鈔放入,而在存款門關閉點鈔後,ATM螢幕上卻僅點出13.7萬元的金額,他當場取消交易,ATM吐出來的鈔票卻並非是先前存入的15萬元,而是點錯的13.7萬,讓他當下緊急撥打客服求助。儘管民眾第一時間察覺機台有明顯問題,並已向客服尋求協助,但銀行事後調閱監視器畫面後,卻認為前2筆的金額並未發現有錯誤情形,而最關鍵被機器吃掉1.3萬元的一筆款項,事後經清點後並未發現有多出來的鈔票,因而無法賠償。民眾在操作ATM前,最好在監視器前將錢進行清點,並在操作ATM後列印並保存交易明細,以便在發生問題時可以更快查詢相關細節。(圖/示意圖,與本案無關/資料照)更讓民眾更傻眼的是,明明監視器畫面有拍到其操作ATM時,都是在機台前才將整疊捆好的鈔票拆開放入,但客服卻指出「機器並未發現有多錢」,「應該是他在存錢的過程中,中途有去哪邊花掉了」,隨後整件事情便未獲得任何下文,明顯要他自己吞下無故被吃掉的1.3萬元,讓他氣到無語,直言以後絕對不再用ATM存錢。該民眾事後越想越氣,決定將相關經歷PO出和大家分享,卻讓他驚覺,此次的親身經歷並非偶然,不少民眾也有遇過類似情事,且最後均被銀行以清點無誤,加上當下並未有明確自保舉證影片等證據證明而不了了之。他也指出,銀行所未經查並未出現異狀,是因機器本身就已出現狀況,清查後的數據已是有問題的數據,當然會查不出任何異狀。ATM存錢吃鈔情況確實並非少見,多數民眾都因被吃錢的金額較小,加上舉證困難而放棄請求,但只要當下發現ATM吃錢便立刻撥打銀行客服電話,要求銀行核對ATM帳務,一般來說應都能將短少的金額要回來。若真的遇到銀行拒絕處理,民眾也可依法對銀行提告「不當得利」,請求返還短少金額。銀行人員建議,最保險的情況仍是民眾在操作ATM前,最好在監視器前將錢進行清點,並在操作ATM後列印並保存交易明細,以便在發生問題時可以更快查詢相關細節。
分手不美麗1/淡海地標影城廣場15年租約鬧糾紛 美麗新1億元求退場宏壽喊1.7億元
淡海新市鎮2024年最大一樁房東房客糾紛案,12月20日終於落幕。淡海美麗新廣場與房東宏泰人壽(宏壽)15年租約只走6年,日前宏壽公告,「本公司董事會通過向美麗新實業公司提前終止租約,原因為美麗新違約,為確保公司權益,終止合約」,雙方「分手」已成既定事實,剩下要談的是如何爭取「最有利」的分手。美麗新董事長黃世杰身邊人士表示:「當初宏泰集團林鴻南董事長主動來找黃董,黃董義氣相挺,在家族成員不同意的情況下仍與宏壽合作,還因此丟了美麗華董座,如今又在淡海美麗新吃了悶虧,可說是賠了夫人又折兵。」宏泰集團由林堉璘於1975年所創,從營造建築起家,旗下事業橫跨建築、銀行、保險等,在信義計畫區及淡海新市鎮等持有大量土地,而有「台灣地王」稱號,林堉璘接班人為三子林鴻南。美麗華黃家發跡更早,早年由窯磚廠轉入羽毛業,掙錢買地成了大直重劃區大地主,1979年以「美麗華飯店」打響名號,龐大事業版圖由創辦人三兄弟後代分管,其中大房黃杏中主導美麗華百樂園、球場及影城,黃世杰為么子。據了解,美麗新廣場與宏壽的租約從2018年12月開始,預計2033年底到期,但淡海美麗新廣場開幕至今的6年,雙方曾多次對簿公堂,互有勝負,早已貌合神離。本刊記者深入了解,美麗新實業在2024年7月間對宏泰人壽起訴,主張宏泰人壽違約,從114年起終止租賃契約,請求返還4250萬元的押租金;且不排除另外訴請宏壽給付違約金。而宏泰人壽也回應:「商場租約因美麗新違約已提前終止,本公司會依約向美麗新主張合法權利。」美麗新實業的委託律師溫宇謙表示,宏壽在2018年5月時曾提出一份行銷活動概要,承諾的許多建設至今都未完成。(圖╱黃威彬攝)對於提前解約一事,美麗新實業的委託律師溫宇謙接受CTWANT記者採訪時說,宏壽在2018年5月時曾提出一份行銷活動概要,承諾會在輕軌崁頂站至美麗新商場間,興建藝術廊道、提供彩繪接駁車、建置藝術籃球場、鋪設地景雷射藝術,雙方遂在2018年12月簽約,租下影城及商場。影城部分前三年每月租金208萬元,第四年起月租275萬元;商場的租金比影城略高一些,都是採包底抽成的方式,年營收超過1.4億元部分,由宏壽抽成20%。但據了解,不管是影城或商場,美麗新廣場自開幕以來,從未達到讓宏壽可以抽成的業績。2018年3月28日,前宏泰人壽董事長魯奐毅(左)與前美麗華集團董事長黃世杰(右)共同宣佈,美麗華集團即將進駐淡海新市鎮。(圖╱報系資料)然而,淡海美麗新廣場2019年2月開幕迄今,溫宇謙表示,宏壽的承諾都沒有動靜,據此,美麗新主張終止租賃契約的理由,包括宏壽提供的建物,部分櫃位使用執照與約定用途不符、結構不良以致嚴重漏水、管線不良以致惡臭等問題,以及宏壽在淡海美麗新廣場開幕前承諾要做的諸多建設,至今都未完成。此外,宏壽也承諾在商場旁經營飯店、婚宴會館,共同吸引人流。記者實地前往了解,商場旁的飯店建築雖已在疫情前完成,且二樓還有廊道連接商場,但目前整幢都是空著,據悉已委託宏盛整幢出租。據知情人士表示,美麗新7月提起訴訟後,宏泰人壽8月間曾向美麗新表達和解意願,表示願意善盡出租人義務,修繕商場瑕疵,希望雙方能彼此撤告,訴訟於是暫停了一段時間,約好等宏壽修好商場後,雙方一起撤。豈料,直到10月初山陀兒颱風來襲前,商場都還沒有修好,造成商場水流成河;接著康芮颱風又讓美麗新廣場70多個消防受信總機受損無法連動,雙方對維修義務歸屬各有堅持,才讓分手成為定局。美麗新廣場旁的飯店建築已在疫情前完成,二樓還有廊道連接影城,但目前整幢都是空著,據悉已委託宏盛出租。(圖╱王若攝)其實,美麗新開幕第一年就遇上疫情,2022年曾對宏壽提告,主張影城受疫情影響營收減少,最慘月份的營收僅65萬元,只剩同期的4.9%,請求房東宏壽應調降租金至41萬元。但法院在一、二審都認定宏泰人壽在疫情期間只收取約定租金,抽成租金歸零,沒有因疫情獲利,駁回美麗新的請求。事後,宏壽在2023年以「美麗新在疫情期間訴請減租」為由,訴請美麗新給付違約金4000萬元。這個案子在二審審理中,曾經移付調解。一位調解會在場人士告訴記者:「美麗新第一次表達和解意願,願意付1000萬元給宏壽,希望終止租約,但宏壽拒絕。調解委員於是詢問美麗新,是否能再多付一些,美麗新於是說,不然就1億元吧。調解委員強烈建議宏壽接受,但宏壽堅持至少要1.7億。」這場淡海新市鎮美麗新廣場的房東房客分手,一點也不美麗。美麗新董事長黃世杰身邊人士無奈地說:「法院怎麼判,我們就怎麼做吧!一切依法行事」
富商猝逝隔日妻領光遺產秒花掉一半 遭婆婆怒告…她下場慘了
婆媳因為遺產問題鬧上法院!一名邱姓富商意外猝逝,妻子竟在他死亡隔日跑去ATM領光戶頭裡的472萬元,還火速花掉273萬元;不過邱母才擁有遺產繼承權,發現媳婦行徑相當不滿,怒告她詐領遺產求償,雖然媳婦已歸還198萬5081元,最終媳婦仍被判得賠償婆婆273萬元。據判決書,邱母主張兒子在2021年11月死亡,媳婦當時已就兒子的遺產拋棄繼承,自己是兒子唯一繼承人,但兒子猝逝隔日,媳婦將兒子戶頭裡的473萬元,分別以匯款450萬元到自己帳戶和提領現金22萬元,且火速花掉273萬4919元;邱母指控媳婦侵占她原本要繼承的遺產,扣除媳婦歸還的198萬5081元,依民法第184條1項《法律關係》提起訴訟,求償補齊她本該繼承的遺產金額。針對婆婆的指控,媳婦則辯解,自己急忙領錢是為了支付亡夫的喪葬費43萬9980元、靈骨塔位費用35萬元、宜蘭縣冬山鄉農會貸款6萬5千元、宜蘭縣五結鄉不動產貸款7萬5千元、丈夫欠下的工程債款30萬元,以及丈夫作為要保人及被保險人的住宅火災保險費2533元,及2020年的綜合所得稅為150萬2406元。媳婦總共花費273萬4919元,都是為了幫婆婆償還繼承債務。不過邱母提出證據,稱媳婦支付的費用全是侵占兒子遺產,並非對方所謂的還債,挪用遺產前也並未告知;而媳婦認為自己挪用遺產只是為了替亡夫還債,且剩下的錢也都有匯款歸還婆婆,不算構成侵權行為。雖然經過法院調查,媳婦挪用亡夫遺產是為了支付喪葬費、保險費及清償債務,但依照法律規定,邱男死後遺產為全體繼承人公同共有,因此媳婦擅自提領472萬元已屬故意侵佔婆婆的繼承遺產、侵害婆婆權利,依法須負損害賠償責任。但邱母控訴媳婦沒有出錢辦理邱男後事方面,法官則認為,既然媳婦支付丈夫邱男喪葬、塔位費用,且償還丈夫生前欠下的債款,向遺產繼承人的婆婆請求自屬有據,而媳婦依不當得利法律關係向婆婆請求返還273萬餘元,應屬有據。除此之外媳婦也因為侵占婆婆遺產,刑事庭已認定媳婦有罪判處有期徒刑3個月,儘管媳婦辯稱是替亡夫還清債務,她提出的辯詞與侵占行為不同,在媳婦領錢當下就是完成侵占行為了。
「彩鑽女王」蘇怡涉非法吸金逾5億 二審改判9年6月
有「彩鑽女王」之稱的彩石珠寶董事長蘇怡,涉利用高年息投資方案,非法吸金逾5億元,並否認犯行,依涉犯銀行法遭新北地院判刑10年徒刑。檢察官及蘇怡均提上訴,台灣高等法院24日撤銷改判9年6月,並沒收犯罪所得。據判決書,蘇怡2015年起擔任彩石珠寶負責人及董事長,招攬他人投資並設計「投資人獨自購買完整鑽石」、「投資人與其他投資人或彩石公司合資購買高價值鑽石」,以及「投資黃金」等三種類型投資方案,分期給付約年息5.76%至60%不等的利息,部分方案合約到期後可請求返還本金,吸引投資者。有意投資者可透過參觀門市等方式洽詢投資方案,也可經邀請後前往彩石公司設置之私人會所參觀、採購鑽石,並由蘇怡等人親自詳談投資方案;彩石也會開設免費珠寶鑑賞及教學課程,吸引投資者,蘇怡藉由投資方案吸金數億元。蘇怡將款項連同4.8億不法所得當作鑽石基金,向私人高利貸借款,趁鑽石價格上漲後賣出,用以支付投資人本金及利息,未料購入過多鑽石加上承諾利息過高,彩石2019年8月起無力支付投資人利息,導致多人拿不回本金後,全案才曝光。台灣高等法院表示,蘇怡因涉犯銀行法,遭判10年有期徒刑,原先否認犯行,上訴後坦承部分犯行。其犯罪事證明確,原審據以論罪科刑固非無見,但原判決未審酌蘇怡已與部分被害人和解並賠償等原因,撤銷原判決改判。
房貸繳10年變外人的!兒子自願贈與女友 律師一看還有救:幸好沒結婚
房貸繳10年,登記在兒子名下的房子就這樣被外人拿走,父母豈能甘心?律師蘇家宏日前在臉書上分享,一對老夫妻為了兒子人生過得更美好順遂,把房子登記在兒子名下,連房貸都是夫妻倆在繳。沒想到,兒子跟女友私訂婚約,就將房子贈與女友,最後還分手,房子卻成為外人的。律師直言「幸好兒子沒有跟女友結婚!」房子還有機會要回來。律師蘇家宏分享自己碰上的案例,一對老夫妻10年前為了讓兒子生活順遂沒壓力,把房子登記在兒子名下,甚至不惜投入自己的養老金,房貸也不讓兒子揹。沒想到10年過去,兒子跟女友私訂婚約,就將房子贈與給女友,最後婚沒結成,兩人分手,夫妻倆辛苦買的房子就這樣變成外人的。蘇家宏分析解決之道,直呼「幸好兒子沒有跟女友結婚!」因為兒子是與女友訂婚約,所以送女友房子,兒子就可以向女友請求返還贈與物(房子),如果女友不還就可以提告,民法第979條之1規定:「因訂定婚約而為贈與者,婚約無效、解除或撤銷時,當事人之一方,得請求他方返還贈與物。」反之,如果兒子已經跟女友結婚,婚後才離婚,就沒有辦法請求返還!蘇家宏也分享兩種方式,確保父母自身資產不受影響,同時保有給兒子美好人生的初心。「以太太名義買房並登記在太太名下,撰寫遺囑,在人生畢業後讓兒子繼承。」、「 買房時登記在兒子名下,但房子買進來後,『自益信託』給媽媽,寫好信託合約並設定信託監察人,房子在信託期間就無法移轉給別人了。」
魔戒爭奪戰! 搶到公司印鑑就可以控制公司?
老王是我一個多年的好友,大學室友兼死黨,近日聚會吃飯,看他眉頭深鎖,心事重重,一問之下才知道,他三年前與幾位好友合資設立科技公司,其中一位好友阿達,不僅擔任研發人員,同時也握有公司所需的關鍵技術,因此創業之初,幾位好友就協商讓阿達當董事長主導公司營運與決策。但公司最近一年來,實在發生太多不尋常的事,以往每三個月固定召開的董事會,硬是被阿達找幾個理由搪塞過去而不召開,累積已多達三次未召開,董事們完全無法得知公司近期的財務、業務狀況。更慘的是,當初老王憑藉人脈找來負責簽證公司財報的會計師,向老王抱怨,股東會將至,阿達提供的許多收入與支出傳票等記帳憑證都有真實性的問題,財報可能要難產了,於是老王聯合其他董事,依照公司法第203條之1的規定,請求阿達召集董事會,在阿達遲不召集董事會後,老王遂與其他三位董事依法召開董事會,撤換阿達的董事長職務。現在老王是公司董事長,但是事情還未解決,阿達認為老王等4人召集公司董事會不合法,不僅拒絕交出公司大章、存摺,即將到期的聯貸案,也因為公司銀行帳戶無法動用,被銀行團威脅著要抽銀根,讓老王很是頭痛。老王尋求我的幫助,我告訴老王,其實董事長卸任後拒絕交出公司登記大章的情況屢見不鮮,經濟部早有因應之道並作出函釋。依經濟部的函釋可以知道,公司申請變更登記所使用之公司及董事長印鑑,僅係公司登記主管機關為便利公司登記與管理所另規定之證明文件,除申辦公司相關變更登記外,對外不生法律效力,倘公司印鑑為他人無權佔有,拒不返還,以致公司無法使用原印鑑,除由公司向法院訴請返還外,公司新任負責人亦可檢附提起訴訟之有關證明文件,申報公司印鑑變更。換言之,老王所遇到的情況,只需要檢附公司請求阿達返還公司登記大章的起訴證明,這樣的證明通常是附上蓋有法院收到起訴狀的收文戳章頁作為證據,即可在阿達未歸還公司登記大章前,向經濟部完成董事長登記與印鑑變更,之後再持經濟部核准董事長變更登記與印鑑變更的核准函後,向銀行變更帳戶的印鑑章。此時,阿達已非公司的董事長,不僅無權對外代表公司使用其手中的大章,且其手中的公司大章也不再是公司印鑑,阿達若逕自蓋用該大章,即有涉犯刑法偽造文書的罪嫌。事實上,實務上常見公司發生經營權糾紛時,新舊任經營者為保全其經營權,相互爭奪公司印鑑來辦理變更登記或阻止他方變更登記,或是藉由控制印鑑及存摺以掌握公司資金,甚至將銀行帳戶資金提領一空,來個焦土策略。前有隆銘綠能科技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更名前為「同開科技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搶奪公司大章,遭到檢察官起訴傷害與強制罪,後有誠美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未依公司規定持有大章,遭證交所以印鑑使用管理之內部控制制度設計及執行核有缺失為由,依「對上市公司內部控制制度查核作業程序」規定,對誠美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處以違約金10萬元,可知爭奪公司印鑑的案例,層出不窮。但如果細想,倘若持有公司印鑑的人,若不具備可持有的法律地位,他方不僅可透過民事法律程序起訴持有人返還印鑑或提出侵占罪的刑事告訴,甚至直接向經濟部申請變更印鑑,則持有人手中持有的公司印鑑,至多不過是塊漂亮的玉石而已。此外,持有公司印鑑之人,若依法不具使用之權限,倘有逕自蓋用公司印鑑情事,恐怕在侵占罪外,還會再面臨偽造私文書的罪嫌,因此,搶奪來的公司印鑑,既然無法使用,卻又面臨刑事侵占罪、偽造文書罪或遭提告民事訴訟請求返還所有物等風險,則爭奪公司印鑑,又是何苦來哉!
Melody被控借款70萬美金買房拒還 前夫法庭現身作證
藝人殷悅「Melody」(本名劉恭顯)去年7月宣布與吳育奇17年婚姻告終,事後不但被吳男提起「確認離婚無效」之訴,被控為買美國加州的房子,委由前夫吳育奇向林姓友人借款美金70萬元,林提民事訴訟請求返還消費借貸款。台北地方法院今開庭傳喚吳育奇作證,但全程採不公開審理。根據《中時》報導,法院今開庭審理並傳喚吳育奇到庭作證,吳育奇今頭戴帽子、口罩,身穿紅色外套低調出庭,面對媒體詢問,他不發一語上車離開。據了解,法官諭知採不公開審理,不開放外界旁聽。回顧這起訴訟,Melody被控欲購買美國加州的房子,委由吳育奇向林借款,而林分別於2022年5月27日、6月16日、6月17日從香港共匯款美金70萬元至Melody的美國帳戶。首度開庭時,林姓友人委任律師提到,2022年5至6月間,林男曾匯三筆美金到Melody的銀行帳戶,分別為2000元、35萬元、34萬8000(總計70萬元);律師同時聲請傳喚吳育奇到庭作證。不過Melody的律師否認有消費借貸款關係,並指林男並未確切說明「人事時地物」,Melody的律師還強調,Melody從未授權吳育奇向林男借款,也只知道這些匯款是生意上的往來,但林男的律師質疑,這些款項若是生意往來,「匯款目的」為何會記載「家用」?除此之外,吳育奇和Melody已經離婚,還對Melody提起「確認離婚無效」之訴,因此吳育奇作證的可信度並不高,無作證必要。
落實陳俊翰遺志 立委籲速修《障權法》
民進黨立委洪申翰、林月琴、范雲、郭昱晴1日與障礙者團體舉行記者會指出,向行政院訴求指出,人權律師陳俊翰日前離世,罕病藥物給付及障權法修法等相關議題再度被社會大眾關注,訴求行政院應落實「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CRPD)精神,增加無障礙交通、自立生活精神相關條文,盡快將《身心障礙者權利保障法》院版草案送入立法院審議。《身心障礙者權利保障法》已有17年未隨社會變遷、國際公約以及障礙者需求而進行修法,2022年行政院曾提出修法草案,回應國際審查委員所提結論性意見,落實「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CRPD)精神,許多立委亦曾提案,障權法一度進入立法院審議程序,雖然民進黨席次過半,但仍未通過,本屆因屆期不連續而功虧一簣。台灣身心障礙者自立生活聯盟林君潔理事長指出,今年是CRPD內國法化第10年,但仍未見有太大改變,障礙者無法參與決定和自己相關的政策,許多服務不切實際無法落實,導致障礙者依然走投無路,無論是人力服務的需求或是合理調整都要告到法院一一請求返還權利,希望能重新檢討並且建立個人協助服務專章,以個人為中心提供適切服務。范雲指出,《障權法》已17年未大幅度修正,尤其我國在2017年簽訂聯合國「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早該全盤檢視障權法,提出符合國際公約的新版本。范雲強調,臺灣目前有超過120萬名身障者及500萬名身障者家屬,然而目前政策決策過程,時常缺乏障礙者的參與。范雲表示,「障礙者應該要能自己做決定。」而障礙者的期望,便是能回歸社區、自立生活。范雲將參考陳俊翰律師遺志、障礙者團體意見,盡速提出全新修法版本。洪申翰強調,障權法修法只是陳俊翰律師遺志的一個部分,賴清德副總統曾在陳俊翰告別式提到,民進黨團隊會一一落實陳俊翰的理想跟抱負。立委洪申翰說,目前各委員會召委選舉已經完成,呼籲行政院,務必聆聽民間訴求、納入草案、修法已經刻不容緩。
獨拿亡父數十筆不動產還不夠 男告胞姊討母親百萬扶養費遭法官駁回
中市康男獨繼承亡父數十筆房地產,遺產公告現值逾2000萬元,母2019年過世,他向胞姊提返還代墊扶養費告訴,稱他獨力扶養老母17年,追討140萬餘元。姊稱,母生前名下4筆不動產、擁600多萬現金、月領老農津貼7000元,生活無虞,怒批弟未扶養,還常向母借錢。法官以康未舉證一人扶養及代墊費,裁定駁回,可抗告。康男向胞姊提出返還代墊扶養費告訴,指控老父在2002年去世,老母無謀生能力, 17年來由他一人負擔生活支出及照顧就醫,母簽六合彩賭輸錢,都向他伸手要錢。康男說,母名下雖有4筆土地,但都為共有,且地處偏僻,又建有廠房,難覓買主變賣以維持生活,依行政院主計處統計之平均每人消費支出標準,請求胞姊給付2008年至2019年期間所代墊撫養費共140萬餘元。康姊抗辯,母生前不僅有4筆不動產,父過世時還留給她存款391萬餘元,另2006年賣掉1間透天店面獲272萬餘元,還月領7000元老農津貼,生活花用綽綽有餘,不至於無法維生。康姊說,她出嫁後,常探望獨居老母,往來送生活物資,鄰里皆知,且母並沒賭博,反而是弟將財產花完,還常向母親伸手借錢,弟所指控與事實不符。法官追查,康父過世時,留下數十筆不動產、存款及現金,遺產依公告現值核定價值高達2331萬餘元,姊弟均坦稱,父房地遺產由康一人繼承及得知母賣房獲逾百萬。但康稱,不知母取得父遺產391萬餘元現金。康姊兒子證稱,母親與阿嬤常互探視往來,阿嬤做資源回收,但不缺錢,老農年金都是舅舅領;康男兒子則作證,阿嬤平日自己料理3餐,逢年過節才到他家吃飯,父有時會給她幾千元。當地里長作證,康父很有錢,他不知康男有無扶養老母,但康母不需付房租,做回收是做「運動的」,她過世時,留有4筆不動產,依公告現值核定為156萬餘元。依《民法》規定,直系血親宗親屬受扶養之權利,以不能維持生活而無謀生能力者為限。法官認定,康男與母互動是家族間交際往來,與扶養、照顧不同,且無法認定他所支出的扶養費超出應負擔義務或有代墊;康母死亡時尚有相當財產,還未達不能維持自己生活之程度。法官以康未舉證老母不能維持生活,而曾提供的金錢屬孝道表現,並未使胞姊有免除扶養義務的不當得利,且未舉證他一人扶養,又代墊胞姊應負擔的扶養費,請求返還代墊扶養費並無理由,裁定駁回。
「睛視媳婦」黃宥嘉斷千億豪門婚 她追千萬財產和鑽戒法官這麼說
有「睛視媳婦」稱號的美女眼科醫師黃宥嘉,因上節目大曝豪門婚變內幕,大損前夫陳文彥家,離婚後,黃打官司要分配夫妻剩餘財產,希望爭取包括前婆婆贈1克拉鑽戒、蕭邦女名錶及現金100萬,及1100萬元差額。士林地院一審審理後,認陳應給付296萬餘元。根據《ETtoday新聞雲》報導,陳文彥抗辯表示,離婚調解其中一條為「兩造離婚事由的損害賠償請求權均拋棄,互不為請求」,他認為既已拋棄就不得再主張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同時稱其財產總額均與自身無涉,請求免除或酌減黃分配額。對此,法官以2015年為剩餘財產分配的計算基準時點調查,陳指出「相互拋棄損害賠償請求權」的內容,並未提及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而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雖可預先拋棄,但和解書既無關乎拋棄權利記載,故不採納陳的說法。據了解,陳文彥存款總額維444萬4479元,股票部分148萬9521元,積極財產為593萬4000元,法官審酌兩造婚後協力組成家庭,陳承認黃婚後仍進行眼科醫師工作,難認有不務正業、浪費成習、坐享其成等對於婚後財產的增加毫無助益情事,且無法舉證黃無貢獻,故判黃宥嘉可得財產差額296萬7000元。至於占有鑽戒等飾品及現金100萬,陳也否認,法官認為黃提供的照片,僅能證明她於訂婚及結婚儀式時配戴,無從推斷前夫和婆婆有全數贈送之意,而現金100萬,黃也無法提出證據,故請求返還無理由,不應准許,在一審判決後,陳文彥提起上訴,但是未繳納二審裁判費45604元,去年12月28日法官裁定駁回,裁定送達後5日內陳仍可向法院提出抗告狀。回顧兩人的婚姻關係始末,黃宥嘉在2013年嫁給陳文彥,2017年協議離婚,離婚後女方屢在節目上大談婚變內幕,甚至揭前夫是東帝士集團創辦人陳由豪的姪子,導致雙方裂痕加劇,更挨告公然侮辱、妨害名譽、個資法等,事後獲不起訴無罪,但仍讓她直喊「恭喜前夫漂白不成,反被法院認證!遠遠超越台灣其他媽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