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囑寫好就萬無一失? 定期檢視與修改才是關鍵
台灣遺囑協會理事長劉韋德律師表示,別讓一份過時的遺囑,成為人生最後的遺憾。(圖/劉韋德律師提供)
許多人以為,只要寫好遺囑,身後事就規劃圓滿,從此可以高枕無憂。但其實遺囑並不是「一勞永逸」的文件。定期檢視與修改遺囑,其實和撰寫遺囑本身同等重要。
為什麼遺囑需要定期修改?
遺囑的目的,是確保財產能按照本人意願分配、妥善照顧所關心的人。然而人生是動態的,立遺囑當下的考量,很可能隨時間而改變,例如:
• 財產增減與變化:買賣房產、投資獲利或虧損,都可能讓遺囑中列出的財產項目與實際狀況不符。
• 家庭成員變動:新生兒誕生、子女婚嫁、親友離世,都可能影響繼承人的安排。
• 遺囑執行人狀況:當初指定的執行人是否仍具備執行能力?若對方年邁、患病甚至已過世,又該由誰來完成遺願?
• 個人意願改變:隨著人生閱歷增加,對財產分配方式或特定人選的考量,也可能有所調整。
以下這個真實案例,正是最好的提醒。
案例:陳老太太的遺憾
陳老太太多年前預立遺囑,指定最信任的弟弟擔任遺囑執行人。數年後,弟弟不幸中風並喪失行為能力,但陳老太太始終沒有更新遺囑。直到她過世,家屬才發現遺囑執行人根本無法履行職務,導致遺囑執行陷入困境。
這個案例提醒我們:客觀環境與主觀意願的變化——無論是執行人、受益人的健康狀況,或是生存與否——都可能影響遺囑的妥適性與執行順暢度。定期檢視遺囑,絕非多餘之舉。
每年檢視一次,生日就是最佳提醒日
為避免類似遺憾重演,台灣遺囑協會建議:每年至少檢視一次遺囑,而且最好選在自己的生日進行。畢竟大家通常都會記得自己的生日,趁著慶生的同時順手檢視身後規劃,確保遺囑內容隨時符合最新心意,是最容易養成的習慣。
只有「自書遺囑」可以自行修改
不是所有形式的遺囑都能隨意改動。根據民法規定,在各種遺囑形式中,唯有「自書遺囑」可以由立遺囑人自行修改;至於公證遺囑、代筆遺囑或密封遺囑等其他形式,只能用遺囑撤回或以其他遺囑取代,較為不便,因此自書遺囑在遺囑後續修改上,相對最為簡便靈活。
讓遺囑真正成為人生圓滿的句點
寫遺囑,是規劃人生的開始,而不是結束。別讓一份過時的遺囑,成為人生最後的遺憾。
台灣遺囑協會定期舉辦「預立遺囑・圓滿人生」公益講座,邀請專業律師現場說明,解答民眾常見疑問。歡迎有興趣的讀者踴躍報名。
115年9月講座報名:歡迎到協會官網報名,https://sites.google.com/view/twwillassoc
作者/劉韋德律師 台灣遺囑協會理事長,台大法律系畢業,擅長遺囑繼承案件;台灣遺囑協會每月均舉辦「預立遺囑 圓滿人生」公益講座,教導民眾如何正確預立有效遺囑,報名請上遺囑協會官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