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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車駕訓族有福了!金管會送獎勵金「強制險最高省一半」 上路時間出爐
為鼓勵民眾參加機車駕駛訓練,建立安全駕駛觀念及提升道路交通安全,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下稱金管會)規劃針對完成機車駕駛訓練並取得駕駛執照之民眾,於投保強制汽車責任保險(下稱強制車險)時提供獎勵金,並自116年1月1日起試辦1年。金管會表示,目前報考機車駕照考試雖未以參加機車駕駛訓練為必要條件,惟依據交通部統計資料,有參加機車駕訓者相較未參加者之違規風險及事故風險均大幅降低,顯示機車駕訓對於建立正確駕駛觀念及降低交通事故風險具有正面效益。配合交通部推動機車駕訓補助政策,金管會為鼓勵機車車主重視事前的損害預防,加碼提供其投保強制車險至少7折之獎勵措施,期能發揮1+1大於2的政策效果。車主不論是在試辦前、後參加250c.c.以下機車駕駛訓練,只要在完訓後於試辦期間取得駕照並投保強制車險者,即可獲得200元數位獎勵金(每人限領1次)。對普通重型機車(1年期保費658元)及輕型機車(1年期保費424元)車主而言,相當於打7折及53折。強制車險制度自民國87年1月1日施行至今已逾28年,累積理賠金額高達3,468億元,理賠人次約790萬人,已為無數交通事故受害家庭提供即時的經濟支援。金管會表示,本次試辦係強制車險制度首次導入事前損害防阻之獎勵措施,透過跨部會合作鼓勵民眾主動參加機車駕訓,將強制車險事故發生後之補償功能,進一步延伸至事故發生前之風險預防,期能結合交通安全政策降低交通違規及事故風險。金管會說明,未來將持續檢視本項措施試辦成效,以評估是否續予推動或擴大辦理,亦將持續研議強制車險損害防阻機制,提升道路交通安全。(示意圖/報系資料照)
王正旭攜手醫師公會全聯會 研議醫療資訊應用、AI沙盒法制化
立法委員王正旭國會辦公室與中華民國醫師公會全國聯合會今(16)日於立法院舉辦「醫療資訊治理與人工智慧應用之現況與未來」公聽會。王正旭表示,臺灣具備醫療專業、健保資料與資通訊產業優勢,應釐清資料取得、臨床驗證、責任歸屬及監督規則,為醫療人工智慧建立可遵循的發展路徑,讓創新成果轉化為病人照護與全民健康的實際助益。王正旭指出,《全民健康保險資料管理條例》已於今年8月施行,但健保資料以外的癌症登記、篩檢、死因統計及醫院病歷等資料,其研究利用與跨資料庫串聯的法源、程序及權責,仍須逐一釐清;具研究價值的資料是否因保存期限屆至而流失,也應盤點。今年公布的《人工智慧基本法》也帶來法規檢討契機,醫療領域應及早盤點從研發到臨床應用的制度需求,包括健保支付、醫材審查與醫療人員使用 AI 的責任。研究主持人、陽明交通大學醫務管理研究所劉汗曦博士,以「說不清、拿不到、不能用」概括資料利用面臨的障礙:研究者不易掌握資料所在,資料持有者面對不明確的使用規則與責任,也難以放心提供。中華民國開發性製藥研究協會(IRPMA)提交的簡報同樣指出,資料查找、格式串聯及申請程序的可預期性,會影響 AI 訓練、驗證及後續監測。劉汗曦說明,研究團隊受全聯會智庫委託,正在研議《醫療資訊治理與醫療人工智慧創新實驗條例》草案,以「可信任的資料利用、可利用的醫療資料、可監管的沙盒機制」為方向。首先,在安全處理環境中分析資料,原始資料不離開受控環境,並建立獨立監督、公開登錄、責任保險與補償機制;產業利用的利益也應回饋資料來源社群與醫療公益,讓民眾知道資料如何被使用,利益如何回到社會。其次,研議醫療資料去識別化標準及資料信託等管理機制,協助資料持有者依明確程序提供利用。對死亡者資料,研究主張尊重生前意思,生前明示反對者不得利用;未表明意思者,則須設計家屬異議程序,對遺傳、精神疾病等敏感資料加強審查,兼顧公益研究與家屬權益。第三,透過有範圍、有期限及持續監督的創新實驗,驗證新技術與治理方式。劉汗曦以駕訓班比喻沙盒:「在受控環境裡,用更多監督換取練習的空間。」安全處理環境如同訓練場地,獨立監督如同教練,實驗結束後則須經評估,才能銜接正式法規與常規應用;過程中也須保留損害救濟與責任追究。既有沙盒經驗亦列入討論。金管會書面報告顯示,截至今年7月底,金融創新實驗核准10件,其中5件落地營運;另供金融機構申請的「業務試辦」核准130件。王正旭強調,醫療沙盒的設計,須一併考量申請程序及實驗完成後的法規銜接,才能讓驗證成果進入常規制度。個人資料保護委員會籌備處在書面報告中指出,個資保護與合理利用可以並行,現行金融及無人載具沙盒均未豁免個資法關於蒐集、處理與利用的規定,並建議未來醫療沙盒透過會商或審查程序徵詢個資會意見。王正旭表示,獨立監督、當事人對資料利用的控制,以及明確的法律依據,都應成為制度設計的必要規格。本次研究以世界醫師會(WMA)《台北宣言》的健康資料庫與生物資料庫倫理原則為重要基礎。宣言於2016年在臺北修訂通過,目前正因應人工智慧等新興科技應用而進行新一輪修訂,本週且正於挪威首府奧斯陸召開專家會議。王正旭表示,臺灣具備醫療、科技與民主法治經驗,透過全聯會參與國際醫療倫理規範的討論,也應將病人權益、公共利益及可信賴治理落實於國內法制。王正旭強調,本次公聽會屬於立法前置意見徵詢,尚非辦公室正式提案;後續將彙整各界意見,評估適切的制度方案。面對高齡化與醫療人力壓力,醫療 AI 的發展應以提升照護品質、減輕第一線負擔與促進健康公平為目標,使資料利用的成果能回應不同族群的健康需求。
寶林茶室中毒案逾2年!6死者家屬均獲賠償 千萬墊付款全數追回
113年3月爆發寶林茶室「邦克列酸」中毒案,至今已超過2年的時間,台北市政府今(14)日公布案件處理進度,市府表示已追回初期墊付的千萬醫療款,並積極協助亡者家屬獲得賠償金;行政裁罰上,6筆罰鍰均已移送強制執行。臺北市政府法務局指出事發初期受害者及家屬面臨極為沉重的自費醫療負擔。基於救人為先,市府第一時間動用重大災害民間賑災捐款,墊付共983萬8457元。後續由社會局委任律師代位求償,業者及產險公司已在114年6月13日將代墊費用全數匯回善款專戶。法務局提到事發初期寶林茶室因逾期未繳保費,導致其產品責任險及公共意外責任險遭註銷失效,受害者求償無門。但因事發地點為百貨公司,其投保之商業綜合責任保險附加食品中毒條款成為理賠解套關鍵。法務局介入後邀集產險業者、保險公證人、保險法專家學者葉啓洲教授,提供專業法律意見;並數度邀集信義遠百、大食代及各產險公司研商,全力加速理賠認定,確保家屬權益。自113年8月起至114年11月間,市府多次召開調解會議,最終6名亡者中,5名家屬順利調解獲償;另1名家屬亦在各方努力下,順利達成私下和解。另一方面,市府亦請消保團體為受害者爭取權益,消基會已於113年12月11日向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庭遞交起訴狀,代表30位受害者及家屬共計求償2億9301萬9053元,並已於114年7月22日進行一審言詞辯論,市府將持續提供必要協助並關注訴訟進度。此外,針對寶林茶室未依法投保且保單失效等違規事項,衛生局皆依法開罰,共計開出6件裁處。在給予業者合理之繳款與催繳期間後,最快僅18天即移送強制執行;其中114年1月23日開出的300萬元罰單,亦於催繳期限屆滿後迅速於3月18日移送。6件裁罰皆於兩個月之內全數移送強制執行。對此,市府也澄清第一時間即完成所有裁罰程序,依法給予合理的繳款與催繳期後即立刻移送強制執行,絕無外界所稱「拖延移送」的空窗期。案件一旦移送,針對業者的具體財產查封與強制扣款作業,後續由法務部行政執行署依法執行。市府將持續配合並尊重法務部行政執行署依法行使職權,共同防堵業者逃避責任。
赴陸旅行社9月起須登錄團體資訊 最高罰5萬惹議!觀光署曝處理原則
為維護旅客安全及旅遊權益,觀光署日前函請旅行社自9月1日起,辦理赴陸考察團、參訪團及民眾自組團業務時,配合於行前至陸委會「國人赴陸港澳動態登錄」系統登錄團體資訊,未配合辦理最高罰5萬元,引發業者反彈。對此,觀光署今(8日)說明,目前將先以宣導及輔導方式加強協助業者配合填報,如未填報完妥,將先請業者限期改善,若經輔導後再次違規,再視情節情辦理。觀光署說明,旅行社係以「團體」為單位登錄,並未要求旅行社為自由行旅客代為填報。登錄內容包括旅行社名稱、承辦人員及領隊聯絡資訊、團體人數、赴陸起訖日期及簡要行程等,不包含個別旅客姓名、證件資料等個人資訊。如遇緊急事故,陸委會及海基會即可透過團體行程資訊,第一時間聯繫旅行社,協助確認旅客狀況。觀光署表示,旅行業辦理赴陸考察團、參訪團及民眾自組團時,應逐團辦理告知旅遊風險、登錄團體行程資訊、填報赴陸業務統計資料及投保旅行業責任保險等4項安全管理措施,主要目的均在保障旅客人身安全及權益。觀光署指出,相關管理措施係就上述4項措施整體辦理情形進行查核,並非僅因旅行社未完成團體資訊登錄,即逕予處罰。考量本項措施自今年9月1日起實施,為讓旅行業者有充分時間熟悉相關作業,將先以宣導及輔導方式加強協助業者配合填報,如未填報完妥,將先請業者限期改善,如經輔導後仍未改善或再次違規,再視情節輕重依相關規定辦理。觀光署強調,旅行社填報的是團體行程相關資訊,不涉及旅客個人資料,相關措施目的在於旅客發生緊急事故時,讓政府能儘速掌握狀況並提供協助。觀光署後續也將向旅行業者說明相關作業方式並持續宣導,期盼與業界共同合作,讓旅客赴陸期間如遇突發事故時,能獲得更即時的協助。
出國先查!觀光署公布旅行社最新名單 11家遭廢照、42家仍停業
中秋、國慶連假接連到來,加上秋季賞楓旅遊旺季,不少民眾已開始規畫出國行程,旅行社目前是否正常營運也成為報名前的重要功課。交通部觀光署最新公布115年「具法定公告事由之旅行業」名單,依觀光署最新資料,今年已有11家旅行社遭廢止或撤銷旅行業執照,另有1家仍在勒令停業中、3家旅行業保證金遭扣押或執行、13家解散,以及42家仍處於自行申報或主管機關副知停業、展延停業狀態。其中最新遭廢照的是環宇國際旅行社及百飛旅行社,兩家公司均在8月18日遭交通部觀光署廢止旅行業執照,但原因不同。環宇國際旅行社是因未依規定繳足旅行業保證金,經主管機關通知限期繳納後,期限屆滿仍未補足,因此遭到廢照;百飛旅行社則因暫停營業超過1個月,卻未依規定向觀光署報備,且時間超過6個月,同樣遭廢止旅行業執照。依照觀光署9月1日更新的官方名單,115年遭廢止或撤銷旅行業執照的業者目前共有11家,分別為慶祥旅行社、草屯旅行社、跳跳島在地日常旅行社、彩虹國際旅行社、休遊旅行社、駿宇旅行社、聖運國際旅行社、威順旅行社、丹趣淘國際旅行社、環宇國際旅行社及百飛旅行社。除了廢照名單,洋碁國際旅行社的營運狀況也受到關注,依交通部觀光署最新官方資料,該公司成立於2008年,目前被列為「仍勒令停業中之旅行社」,勒令停業日期為7月28日。觀光署公告指出,洋碁國際旅行社因財務、業務狀況異常,財務顯有困難,已無法履行契約責任,依《發展觀光條例》第54條第2項及《行政罰法》第18條規定,被勒令停止經營旅行業業務3個月。旅行業保證金部分,觀光署最新公告共有3家遭扣押或執行,分別為華達旅行社、豐睿旅行社及旅見旅行社。官方資料顯示,華達旅行社的旅行業保證金遭法務部行政執行署高雄分署扣押;豐睿旅行社遭台中分署扣押;旅見旅行社則遭台北分署扣押。值得注意的是,先前新聞將其中一家寫成「豐客旅行社」,但依觀光署9月1日最新官方公告,列入名單的正確名稱是「豐睿旅行社」,因此以官方資料修正。至於115年經票據交換所公告為拒絕往來戶的旅行社,最新名單則顯示為「無」。另外,今年經核准及主管機關副知解散、註銷稅籍的旅行業共有13家,包括樂皮旅行社、永豐旅旅行社、果實旅行社、耀陽旅行社、非凡之旅旅行社、移動國際旅行社、翔禾旅行社、東福旅行社、康泰旅運社、正一旅行社、德豐旅行社、三富旅行社及利昇國際旅行社。目前仍列在自行申報及主管機關副知停業、展延停業名單的旅行社則有42家,分別為百世旅行社、跨海旅行社、星辰旅行社、日暉國際綜合旅行社、迦勒興旅行社、天齊旅行社、金元玉旅行社、亞洲旅行社、米淇國際旅行社、菲美運通旅行社、鉅承旅行社、華夏國際旅行社、本質生活旅行社、歐樂旅行社、滙豐旅行社、經典旅行社、華夏大地旅行社、福安旅行社、亞新國際旅行社、小馬國際旅行社、臺灣國際旅行社、新力旅行社、享台灣旅行社、禾群旅行社、金航國際旅行社、世方旅行社、優質旅行社、金昌旅行社、興隆旅行社、駘翔旅行社、再興國際旅行社、金興旅行社、瑞麒旅行社、百科旅行社、大宏旅行社、昇漢旅行社、亞加旅行社、台灣便利旅行社、台塑旅行社、中證旅行社、天王遊旅行社及和成旅行社。其中另一處新聞資料寫成「胎翔旅行社」,依觀光署官方名單應為「駘翔旅行社」,此次一併依主管機關資料修正。觀光署也特別註明,這份名單指的是115年曾經核准停業且目前仍停業中的旅行社,旅行社仍可在停業期間申辦復業,因此「停業」並不等同於「廢照」。觀光署說明,為保障旅遊消費者權益,旅行業若有受到停業處分、廢止旅行業執照、自行停業或解散等情形,都會在觀光署行政資訊網即時公告,供消費者查詢。依《發展觀光條例》第43條,包括保證金遭法院扣押或執行、受停業處分或遭廢止執照、自行停業、解散、遭票據交換所公告為拒絕往來戶,以及未依規定辦理履約保證保險或責任保險等,都屬主管機關得公告的情形。民眾在中秋、國慶連假或秋季旅遊旺季報名行程前,應先確認旅行社最新營業狀態。尤其觀光署公布的法定公告名單涵蓋廢照、勒令停業、保證金遭扣押或執行、解散及自行停業等不同情況,法律及營運狀態並不相同,不能將所有被公告的旅行社一概視為「廢照業者」。
寵物食品17件違規! 新北動保處揪「標示不符、廣告不實」開罰91.3萬
新北市政府動物保護防疫處今年已查處寵物食品違規案件17件,累計裁罰91萬3000元,違規樣態以產品申報、標示不符、營養成分標示不實及廣告宣稱不當等為主。為此,動保處日前也辦理了「寵物食品法規宣導說明會」,邀請寵物食品製造、加工、分裝、輸入及販售等業者參與,透過法規說明及實務案例解析,提醒業者應在產品上市前就做好自主檢核,動保處新聞稿指出,寵物食品從製造、加工、分裝、進口到販售,每個環節都涉及產品安全及消費資訊,目前犬、貓寵物食品依《動物保護法》已有產品申報、衛生安全、標示及廣告等管理規範,業者除應依規完成產品申報,產品標示也必須與實際內容相符,不得有不實、誇張或易生誤解的資訊。動保處表示,近期查核發現,部分違規案件涉及申報資料與實際產品不一致、營養成分標示與檢驗結果不符,以及廣告誇大或宣稱醫療效能等情形,動保處除依法裁處,也持續透過宣導及輔導協助業者釐清規範。動保處透過常見違規案例解析,提醒業者避免標示及廣告違規。(圖/新北市動保處)動保處直言,一個標示、一句廣告,都可能成為違規關鍵,而法規說明會特別針對業者實務上容易產生疑義的項目進行解析,包括產品申報、營養標示、廣告宣稱、委託製造、國外代工與進口產品區分,以及原產地認定等,並搭配實際案例說明不同生產及製造模式下的標示責任,協助業者釐清「誰該申報、誰負責標示、哪些內容可以宣稱」,避免因資訊掌握不完整而誤觸法規。動保處說,農業部目前已預告《寵物食品管理法》草案,未來管理制度有望進一步強化良好衛生規範、危害分析重要管制點、自主檢驗、產品追溯及產品責任保險等制度。此次宣導除協助業者掌握現行規定,也希望提前建立原料管理、製程管制、標示審核及產品追溯等管理機制,讓業者從「被動接受稽查」逐步轉向「主動落實自主管理」,降低未來制度銜接的衝擊。動保處強調,寵物食品安全需要政府監督與業者自律共同維護,業者應在產品上市前做好申報、標示及廣告內容檢核,並落實原料、製程及產品品質管理;飼主選購寵物食品時,也應留意產品標示、來源及宣稱內容,避免只看價格或廣告而忽略食品安全。未來動保處將持續透過法規宣導、查核輔導及產品抽驗等方式,強化寵物食品安全管理與產品品質。
騙稱精子來自「健康醫學生」!43年後驗DNA 她驚覺孩子生父竟是醫師
美國威斯康辛州爆出生殖醫療醜聞。71歲女子瑪麗艾倫盧克齊奇(Mary Ellen Lukezich)40多年前為了求子接受人工授精,婦產科醫師弗雷德里克戴特曼(Frederick Dettmann)當時告訴她,精子來自一名匿名的「健康年輕醫學生」,未料43年後,兒子約瑟夫萊特克海德(Joseph Laedtke Heider)透過DNA檢測追查身世,赫然發現生父疑似就是當年替母親治療的戴特曼,還找到至少9名疑似同父異母的手足。母子倆已於8月6日提告,指控戴特曼未經同意偷用自己的精子進行人工授精。瑪麗得知真相後痛訴「感覺就像被性侵」,現年91歲的戴特曼則透過律師否認所有不當指控。瑪麗指控,醫師當年聲稱精子來自「健康年輕醫學生」,實際上卻疑似未經同意使用自己的精子。(圖/翻攝自TMJ4)綜合美國NBC News、威斯康辛州WISN及《每日郵報》報導,整起事件得追溯至1982年。當時瑪麗因長期無法順利懷孕,成為戴特曼的病患。根據訴訟內容,她先後接受藥物及手術治療,但仍未能成功受孕,戴特曼因此建議她嘗試人工授精。瑪麗表示,戴特曼當時向她說明,療程使用的精子將由匿名捐贈者提供,對方是一名「健康的年輕醫學生」。由於捐贈者身分必須保密,她雖然不知道對方姓名,但基於對醫師專業及醫療程序的信任,同意接受人工授精。然而母子倆如今在訴訟中指控,戴特曼實際進行人工授精時,並未按照雙方原先約定使用匿名醫學生的精子,而是在瑪麗毫不知情、也沒有取得她同意的情況下,疑似以自己的精子取代原本的捐贈者檢體。瑪麗接受人工授精後成功懷孕,並於隔年生下約瑟夫。此後長達40多年,母子倆始終相信約瑟夫的生父就是當初醫師所說的匿名年輕醫學生,完全不知道這段血緣關係可能另有真相。直到2024年12月,43歲的約瑟夫使用族譜及基因檢測平台Ancestry.com進行DNA分析,才意外打開這個隱藏數十年的祕密。約瑟夫表示,他最初收到Ancestry通知,系統顯示自己有一名同父異母的姊妹。帶著疑惑查看DNA結果及親屬關係後,他發現平台不只列出一人,而是出現多名疑似與他具有同父血緣關係的人。隨著約瑟夫進一步比對DNA配對結果及相關家族資訊,至少找到9名疑似同父異母的手足。更令他震驚的是,當他循著這些親屬關係繼續追查時,基因線索竟逐漸指向母親40多年前的不孕症醫師戴特曼及其家族。根據母子倆提出的訴訟,這些DNA關係顯示,戴特曼疑似就是約瑟夫真正的生物學父親。也就是說,當年被告知來自匿名「健康年輕醫學生」的精子,實際來源可能正是替瑪麗進行療程的醫師本人。突如其來的結果徹底顛覆約瑟夫43年來對自己身世的認知。他在今年6月一場記者會上表示,很難用言語完整形容得知真相時的感受,因為自己過去對身分及血緣的理解,如今竟可能全部建立在一場謊言之上。他也表示,最令自己難以接受的是母親受到的傷害。當年瑪麗因為渴望擁有孩子,把自己的身體及生育希望交給一名信任的醫師,如果訴訟指控獲得證實,就代表這份信任遭到嚴重背叛。瑪麗得知DNA結果後同樣難以接受。她強調,自己當初是在相信精子來自指定條件的匿名捐贈者後,才同意接受人工授精,從來沒有允許戴特曼使用自己的精子。對於在完全不知情的情況下,可能被醫師以自己的精子授精並懷孕生子,瑪麗形容自己感受到強烈的侵犯,甚至直言「我感覺就像被性侵」,認為這樣的行為完全不應該發生。她選擇公開自己的遭遇,也希望如果還有其他女性碰上類似情況,不要因為年代久遠或羞於啟齒而保持沉默,而是能夠勇敢站出來。母子倆最終決定訴諸司法,並於今年8月6日向威斯康辛州密爾瓦基郡巡迴法院(Milwaukee County Circuit Court)正式提起訴訟,除了戴特曼之外,威斯康辛州醫療照護責任保險計畫(Wisconsin Health Care Liability Insurance Plan)以及ABC Insurance Co.也被列為被告。福克勒在公布訴訟的記者會上指出,面臨不孕問題的家庭往往是在對擁有孩子充滿期待,同時又最為無助、脆弱的階段尋求醫療協助,因此對生殖醫師抱持高度信任,把成為父母的希望交到醫師手中。福克勒指控,戴特曼疑似利用病患在這種情況下對醫療專業的信任,違背瑪麗對人工授精程序及精子來源的知情同意。他認為,如果相關指控獲得證實,這並非單純醫療疏失,而是對患者信賴的嚴重侵犯。更令人關注的是,案件公開後,可能還有其他女性出面。福克勒表示,自從相關記者會舉行後,已有多名女子主動聯絡律師團隊,陳述自己過去接受戴特曼診療期間曾有令人感到不舒服或不當的互動,其中部分經歷甚至可追溯至1970年代。福克勒因此公開以「長期對女性下手的性掠奪者」形容戴特曼,並呼籲其他曾接受他治療、懷疑自己遭遇類似情況的患者出面聯繫。不過,目前這些說法均屬原告律師及相關人士提出的指控,尚未經法院認定。戴特曼過去也曾遭到其他女性提出指控。根據白魚灣(Whitefish Bay)警方留下的紀錄,1985年曾有一名女子指控戴特曼在進行婦科檢查期間對她性侵。當年的案件最終沒有提出刑事指控。相關資料指出,當時因認定要證明性侵行為存在相當困難,因此未進一步起訴。白魚灣警察局長派翠克惠特克(Patrick Whitaker)表示,依照當年的檔案保存規定,該案完整紀錄如今應已遭到銷毀。面對最新人工授精訴訟,現年91歲、早已退休的戴特曼透過法律團隊全面否認涉及不當行為。他的律師代為發表聲明表示,原告所指控的事情發生於將近50年前,戴特曼本人對提出這些指控的人已沒有獨立記憶,同時也不知道目前存在任何能夠證實相關主張的證據。戴特曼方面並主張,他過去從未因相關事項遭到訴訟或專業懲戒,執業執照也沒有受到挑戰,也未曾面臨倫理申訴。不過,這項說法與目前曝光的1985年警方紀錄,以及當年醫療主管機關確曾接獲相關通報等資訊之間是否存在落差,仍有待後續司法程序釐清。戴特曼於1990年代退休,目前居住在亞利桑那州。原告律師團隊則持續尋找可能具有類似經歷的昔日患者,希望確認是否還有其他人工授精案例涉及相同問題。瑪麗得知人工授精真相後深感遭到侵犯,形容自己的感受「就像被性侵」。(圖/翻攝自X,@Daily_MailUS)
7月生活大改變!交通醫療勞工新制齊發 一次看懂最新規定
7月起多項攸關交通、勞工、醫療、民生及公共建設的新制正式上路,內容涵蓋駕艙機車合法上路、汽車考照制度改革、台鐵653列次改點、公路養管費更名開徵、毒駕換照新規、職場霸凌防治專章、外送員權益保障、護照線上申換放寬,以及新生兒公費篩檢、鮮乳標示等措施同步更新。此外,統一發票兌獎APP、良民證線上申請、地政數位櫃台、替代役伙食費及公有建築節能規範也全面調整,影響層面遍及全民生活。交通部正式開放駕艙機車行駛一般道路,駕駛須持有小客車駕照,並不得行駛國道及快速公路。(圖/翻攝臉書/Lean Mobility)交通方面迎來多項重大變革。交通部自6月30日起正式開放兼具方向盤與封閉式車室的「駕艙機車」行駛一般道路,駕駛人須持有小客車駕照,行駛及停車規定比照小客車,可停放一般汽車停車格,地方政府也可依需求規畫2至3格停車空間或專用車格。不過,駕艙機車不得行駛國道及快速公路,包括銜接台61線的淡江大橋,地方快速道路則依各縣市公告辦理。汽車考照制度同步改革,筆試全面取消是非題,改為50題選擇題,新增5題危險感知影片測驗,「速度管理」列為必考內容;另外,吊銷駕照禁考3年以上者,重新考照前必須完成駕訓班課程。台鐵自7月1日起實施年度大改點,共調整653列次,其中313列次調整超過5分鐘;桃園國際機場則因第三航廈工程,第一、二航廈間電車自7月1日起停止營運,旅客須改搭桃園機場捷運或24小時巡迴接駁巴士。中央氣象署也正式啟用颱風巨浪細胞廣播(CBS)警示機制,颱風期間若沿海地區預估出現6公尺以上危險浪高,將直接發布國家級警訊提醒民眾遠離海岸。交通安全與保險制度也同步升級。預計7月中上路的毒駕新制規定,涉毒駕駛須完成戒癮治療或毒品危害講習,且6個月內未再施用毒品、尿液檢驗呈陰性,才能換發3年期短效駕照,經6年觀察期並完成兩次換照後,才能恢復一般駕照效期。金管會則調高強制汽車責任保險保障,在保費不變情況下,交通事故死亡及第一級失能最高理賠由200萬元提高至300萬元。另外,已有66年歷史的「汽車燃料使用費」正式更名為「公路使用養護安全管理費」,簡稱「公路養管費」,全台約1408萬份繳費通知全面採用新名稱,民眾仍須於7月底前完成繳納,繳費金額與方式均維持不變。民生與數位服務方面,外交部7月1日上午10時起放寬有條件線上申換護照,只要護照效期不足1年即可透過網路辦理。7月21日起,民眾不論選擇郵寄或臨櫃領取警察刑事紀錄證明(良民證),皆須先完成MyData身分驗證,並以信用卡或VISA簽帳卡完成線上繳費後,申請案才正式成立。財政部也同步升級統一發票兌獎APP,新增雙語介面、生物辨識、圖形解鎖、中獎獎金自動匯款、中獎提醒、快速捐贈、減碳存摺、消費分析及擴大網路領獎等8項功能。地政數位櫃台則新增位置勘查測量,以及土地分割、土地合併、界址調整、調整地形、建物分割、建物合併等7項案件可全程線上申辦,提升行政效率。醫療福利同步擴大。衛福部將產前遺傳診斷補助由5000元提高至7000元,血液細胞遺傳學檢驗補助由1500元提高至3500元,新生兒篩檢檢驗費也由原本補助200元改為全額補助750元,家長僅需負擔採檢及檢體運送等行政費用。罕見疾病「脊髓性肌肉萎縮症(SMA)」正式納入公費篩檢,使新生兒常規公費篩檢項目由21項增加至22項,有助及早發現、及早治療。國民健康署另將未滿7歲兒童免費健康檢查由7次增加至9次,提供更完整的成長與發展追蹤。勞工權益方面,《職業安全衛生法》新增的職場霸凌防治專章7月1日正式施行,企業須建立預防、申訴、調查及處理制度。新法明定,職場霸凌須同時符合5項要件,包括發生於執行職務期間、利用職務或權勢關係、逾越合理業務範圍、持續以羞辱、威脅、排擠、冷暴力等不當方式對待勞工,且造成身心健康受損;公開羞辱、社交排擠、差別待遇、派工失衡、反覆威脅降職或解僱、刻意打壓發言及集體施壓等7種情境,都可能涉及霸凌行為。7月21日起實施的外送平台專法則要求平台以分鐘計算服務時間,未滿30秒不計、30秒以上以1分鐘計算,並須揭露預估基本報酬、獎金、里程、樓層、行車路線及預估完成時間;若因店家取消訂單或消費者棄單等不可歸責於外送員因素,平台仍須依實際投入時間給付報酬,每單基本報酬不得低於45元,每小時不得低於最低工資1.25倍,同時不得將折扣、找零等成本轉嫁給外送員,也不得限制跨平台接單。此外,食品、長照及公共建設制度也同步更新。7月1日起,只有取得農業部鮮乳標章、優良農產品(CAS)或產銷履歷(TAP)認證的國產牛羊乳,才能標示為「鮮乳」,進口液態乳不得使用該名稱,違規最高可處400萬元罰鍰。長照服務人員若涉及詐欺、虐待或侵害受照顧者權益遭撤照,將永久不得再投入長照工作。替代役每月團膳伙食費全面調升,各地區依不同標準提高至4560元至5580元;建築技術規則同步提高防空避難空間、防火遮煙及通風照明等規範,所有公有新建建築申請綠建築標章時,也須同步辦理建築能效評估,且建築能效須達1級或近零碳建築(1+級)標準,持續推動公共建築節能減碳。
立院三讀《國體法》修正案 體育團體理監事任一性別不得低於三分之一
立法院院會今(23)日三讀通過《國民體育法》部分條文修正案,除配合運動部成立調整主管機關名稱外,也將特定體育團體理事及監事任一性別比例不得低於三分之一正式入法,強化體育組織性別平權機制。三讀條文明定,特定體育團體理事會及監事會組成中,任一性別理事、監事人數不得少於理事總額及監事總額三分之一。不過,若有特殊情形,經中央主管機關核准後,得不受此限制。相關特殊情形、改善期限及程序等事項,將由中央主管機關另訂辦法規範。此次修法也增訂公共運動設施保險規範。條文要求公共運動設施須負有投保責任保險義務,並授權中央主管機關訂定設施安全措施、人員規範、設備檢修、緊急事故處理及考核獎勵等相關辦法,以提升民眾從事運動活動的安全保障。此外,考量原住民族傳統運動發展需求,三讀條文也規定,涉及原住民族傳統運動事項的制度設計與執行,中央主管機關須與中央原住民族主管機關共同研商辦理,以兼顧運動專業與原住民族文化主體性。
全台早餐店大稽查!拉亞漢堡「用重組肉」未標示挨罰 早安美芝城也違規
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10日公布「115年早餐餐飲業稽查專案執行成果」,全台共稽查239家早餐餐飲業者,發現部分業者涉及未投保產品責任險、食品標示不符規定、販售食品衛生不合格及存放逾期食品等問題。其中,知名連鎖品牌早安美芝城、拉亞漢堡均遭查獲違規並受罰。食藥署表示,此次專案針對早餐店食品安全管理及標示規範進行查核,共發現3家業者未依規定投保產品責任保險、1家業者存放逾期食品,以及4家直接供應飲食場所未依規定標示重組肉、牛(豬)肉原料原產地或鮮奶茶品名與實際內容不符。台北市部分,位於文山區的「早安美芝城忠順店」因未依法投保產品責任保險,違反相關規定;信義區「拉亞漢堡莊敬店」則因販售重組肉產品,且現場標示不符規定遭查處。2案均由台北市衛生局裁罰新台幣3萬元;中山區的「洪記豆漿大王」販售的「清漿」則檢出腸桿菌科數值不符衛生標準,同樣遭開罰3萬元。另外,花蓮縣「早人早餐店」被查獲存放逾期貝果、楓糖可頌及精緻吐司等食品,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規定,遭地方衛生局裁罰6萬元。台東縣「克里姆晨食媽祖廟店」菜單標示販售「鱈香魚堡」及「鱈香魚柳條」,但實際產品成分為巴沙重組魚肉,與品名不符;高雄市「永仁克里姆晨食店」則將以乳飲品調製的飲品標示為「鮮奶茶」,涉及標示不實,共計挨罰8萬元。食藥署提醒,依法公告類別及規模的食品業者,必須投保產品責任保險,違者可處3萬元至300萬元罰鍰。此外,餐飲業者販售食品應依規定完整揭露重組肉、原料產地等資訊,如未標示或標示不實,最高可處300萬元至400萬元罰鍰。主管機關也將持續加強稽查,維護消費者食用安全與知情權益。
台灣團甘肅翻車釀1死12傷 陸委會致哀全力協助
台灣旅行團日前在中國甘肅發生翻車事故,造成1人死亡、12人受傷。陸委會25日晚間表示,第一時間已掌握相關情況,對罹難者表達哀悼,並向傷者及家屬致意,強調政府將全力協助後續善後與相關事宜。陸委會指出,事故發生後已透過海基會聯繫蘭州台商協會,就近掌握現場狀況與醫療進展,並持續與內政部及相關機關保持聯繫,確保資訊暢通與即時協助。在後續處理方面,陸委會說明,旅行社已依規定投保旅行業責任保險,內容包含意外死亡及意外傷害醫療保障。另外,交通部觀光署亦已要求旅行社安排在台家屬前往當地,協助處理善後、保險理賠及相關撫慰事宜。陸委會強調,政府一向重視國人赴陸期間的安全,並已建立緊急應變機制,可於突發事件發生時提供即時支援。此外,也提醒民眾赴陸前可於官方網站登錄行程資訊,以利發生緊急狀況時能迅速取得聯繫並提供協助。根據海基會通報,該旅行團由30餘人組成,於4月20日前往中國大陸旅遊,原訂5月1日返台。24日下午行經甘肅省甘南州夏河縣甘加秘境景區時,團員分別搭乘園區遊園電動車,其中一輛載有15人的車輛在轉彎路段發生翻覆意外,導致車上乘客受困並釀成傷亡。事故共造成1人死亡、12人受傷,其中約9名傷者仍留院觀察,其餘人員已接受治療。傷亡者多為熟識親友同行,相關情況已由當地醫療單位與相關機構處理。目前事故原因仍待當地相關單位進一步調查釐清,後續善後與協助作業持續進行中。
民團籲強制險死亡給付提高至500萬 盼減輕車禍家屬負擔
台灣安全駕駛監督聯盟今(27)日在立法院召開記者會,呼籲政府調高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死亡給付金額,從現行每人新台幣200萬元提高至新台幣500萬元,並強化事故後的即時給付機制,以減輕受害者家庭的經濟壓力。監督聯盟指出,雖然生命價值無法用金錢衡量,但依目前車禍民事賠償案例,平均賠償金額約落在新台幣300萬至新台幣400萬元之間,且往往需經長時間訴訟才能取得賠償,讓家屬承受沉重的心理與經濟壓力。因此主張將現行新台幣200萬元給付提高至新台幣500萬元,貼近實際賠償水準。聯盟同時提出多項配套措施,包括公開死亡給付計算方式、增加相關審議委員會中的公民團體代表比例、調整危險駕駛行為的保費級距,以及透過編列預算或調整保費來補足制度缺口。此外,聯盟也建議強制商用大型車輛投保第三人責任險時,保額不得低於新台幣1000萬元,以提升事故發生時的保障強度。監督聯盟強調,完善保險制度不僅是對受害者的基本保障,也是促進交通安全與社會公平的重要一環,呼籲政府正視現行制度不足,儘速推動相關改革。
外籍生肇事2/準新娘遭逃逸移工撞飛!醫藥費破百萬僅賠5萬 家屬好無奈
本刊日前接獲爆料指出,慈濟科技大學的印尼籍羅姓大學生騎車載S姓高中生出遊,卻在行經無號誌路口時發生車禍,強大撞擊力道造成S男當場骨折。不料羅男聽聞須負擔15萬餘元的醫藥費後,竟直接離境。然而類似事件卻並非第一次發生,同年6月,台中龍井一名準新娘遭一車逃逸移工猛撞,昏迷2月,醫藥費上看百萬元,肇事移工最終表示僅能拿出5萬元賠償,讓家屬氣憤無奈卻也只能接受。阮姓移工在發生事故後,隨即與一車逃逸外勞分頭奔逃,最終仍遭警方逮獲,其被捕時坦承擔心因被發現逃逸身分而遭遣返回國。(圖/報系資料照)2022年6月,台中龍井區一名28歲的陳姓準新娘騎車行經中華路三段與中山路二段時,與闖紅燈無照駕駛的一車逃逸移工發生擦撞,事故發生後陳女當場昏迷、全身多處骨折送醫,昏迷指數6,傷勢相當嚴重,而肇事的阮姓移工見狀第一時間不但未停車,反而還繼續往前開了50公尺,車上6人隨即棄車逃逸,分頭奔逃,所幸路過民眾眼尖發現其中4人坐上計程車,緊急記下車牌通報警方,讓警方順利將6人全數逮捕到案。而駕駛的阮姓男子被捕後表示,當天要回住所,未注意燈號不慎撞傷女騎士,會跑是因為受到驚嚇,加上擔心逃逸移工身分被發現因此遭到遣返,才會全部落跑。陳姓準新娘全身多處骨折,昏迷2月後才甦醒,儘管在車禍中倖存,卻仍有漫漫復健之路要走。(圖/報系資料照)陳姓女子原定將在6月底與男友結婚,卻突遇車禍傷勢嚴重,其下頷骨開放性骨折、多處顏面骨骨折、肝臟撕裂傷、左右側恥骨上下支骨折、右髂骨骨折、右骨盆骨折、右側5根肋骨骨折,昏迷住進加護病房,在住院172天後終於恢復意識,卻仍有漫漫復健路要走。陳女昏迷2個月後,開口第一句話就是,「爸爸,我好想你」,讓家人瞬間紅了眼眶,其後續也在醫護的持續照料下拔掉鼻胃管進食,同時積極復健,所幸復原情況樂觀,當時已可進行簡單肢體動作,藉著他人協助緩慢行走,力拼2個月內出院。但陳女仍因傷到腦部,不少記憶殘缺,但仍能記得家人。儘管台中地院也依肇事逃逸罪判處阮男有期徒刑1年6月,刑滿後驅逐出境,但陳女短短2個月的醫藥費用就上看百萬,面對相關賠償費用,阮男僅表示沒有錢,最多只能賠償5萬元,讓家屬相當無奈,事發後日常生活不斷全被打亂,就連工作也全面停擺,收入全無。如今肇事的阮姓駕駛也在2024年3月遣返,但對陳女來說,還有相當長的復原之路要走,當時她一周還得復健3次,陳母為照顧女兒更是辭去工作,陪女兒前往醫院復健治療,儘管對事件感到不公,卻也只能被迫接受,但他們也表示,「我們還有生命,以後會更好」。陳母事後也表示,將車輛借給阮姓移工的女車主也應負責任,若非女車主借車,就不會導致事件發生,希望政府能重視移工問題,既然已入境工作,就必須遵守當地法律。律師包盛顥指出,儘管求償過程存在一定困難,但現行制度上仍可提供若干補償或救濟方式,受害人可依強制汽車責任保險依法申請保險給付,就算肇事人為外籍移工或外籍學生,只要事故車有投保強制險,就可獲得一定程度之醫療或傷害補償;另外,只要造成人員受傷,被害人就可依法提出傷害之刑事告訴,由檢方或法院採取適當之強制處分,如限制出境或住居,避免被告離境,以助於確認事故責任歸屬與相關事實。而在民事求償部分,包盛顥表示,若發現肇事者於台灣仍有薪資收入或有銀行存款,被害人也可透過法院聲請假扣押或假處分,避免財產轉移。但若肇事車輛並未依法投保強制險,或發生肇逃之情形,受害人可向「財團法人汽車交通事故特別補償基金」申請補償,但民眾在預防上也可透過保險制度加強自身保障,降低突發事故所造成的經濟風險,若真不幸發生事故,也應盡速報警保存相關證據,並盡早諮詢專業人士,透過法律程序保障自身權益。
外籍生肇事1/載友車禍害他腿斷!嫌15萬醫藥費太貴 他直接離境神隱
外籍生載友車禍害斷腿!本刊日前接獲爆料指出,2022年間當時18歲S姓高中生,因活動關係認識一名就讀慈濟科技大學的印尼籍羅姓大學生,2人同年暑假相約一同遊玩,由羅男載著他在花蓮市區移動,未料卻在行經無號誌路口時發生車禍,強大撞擊力道造成S男當場骨折,而羅男僅受全身擦挫傷。事後,S男開口詢問羅男是否願意負擔醫藥費用,羅男聽聞須負擔15萬餘元後,嫌費用太貴,竟直接離境再也未回台灣,讓S男無奈又氣憤。S姓男子發生車禍後右小腿骨折,還需打入骨釘,而羅姓印尼籍學生僅受有全身多處擦挫傷。(圖/民眾提供)事故發生後,S男緊急送醫治療,因骨折嚴重,需開刀植入骨釘固定,至少半年行動不便。由於羅男為機車駕駛,S男僅為乘客,並無肇事責任,因此由羅男自行與汽車駕駛協商後續賠償事宜。後續也由羅男自行與汽車駕駛商談後續賠償事宜,而S男則住院治療斷腿,並須打入骨釘以利後續復原,而此時羅男卻因學校產學合作之因素,準備飛回印尼的工廠實習,以此取得畢業證書。印尼籍羅男在台就讀於慈濟科技大學,因學校產學合作飛回印尼實習,以取得畢業證書。(圖/報系資料照)事後,雙方駕駛肇責比例出爐,由於該路段為無號誌路口,羅男等人遭撞時自支線騎出,未禮讓幹線車輛,得負7成責任,但羅男此時已經離境返回印尼,等S男詢問羅男相關賠償處理,並問羅男是否願意負擔15萬元的醫藥費用,羅男僅回一句「太貴了」,隨後就將S男封鎖,不再回復任何訊息,讓S男氣炸怒告羅男傷害,卻礙於羅男已離境,因此幾乎拿羅男沒轍,直到後續羅男因遲遲未到案而遭到通緝也未曾再回台灣。S男無奈表示,自己家境並不富裕,發生車禍斷腿,突然面臨10多萬元的醫藥費用,家裡一時也拿不出來,父母為讓他得到完整治療,到處向親友借款,終於籌到款項,後續慢慢分期還完,讓他感到相當抱歉。另一方面卻也對於友人在車禍後直接離境,拍拍屁股走人,感到相當憤怒,卻又無可奈何。儘管事後也對羅男提起傷害告訴附帶民事賠償,羅男也因未到案而遭花蓮地院發布通緝,至今已快4年時間,羅男就是不願意面對,卻還能從社群帳號上看見羅男時不時和家人出國遊玩,並在與當初學校合作的企業集團上班,擁有不錯收入。S男無奈表示,儘管早已事過境遷,受傷的腿如今也已完全復原,但還是希望校方能做好把關,給他們機會來台,闖禍後卻直接回鄉什麼也不需負責,「明明都是學生卻可以跟那些逃逸移工一樣囂張」,並呼籲大眾若真的不幸發生車禍,只要對方是外國人,除對其提起民事與刑事訴訟外,也要同時限制出境,也希望校方至少也能負一點責任,協助與當事學生取得聯絡,不讓類似事件再次上演。律師包盛顥指出,儘管求償過程存在一定困難,但現行制度上仍可提供若干補償或救濟方式,受害人可依強制汽車責任保險依法申請保險給付,就算肇事人為外籍移工或外籍學生,只要事故車有投保強制險,就可獲得一定程度之醫療或傷害補償;另外,只要造成人員受傷,被害人就可依法提出傷害之刑事告訴,由檢方或法院採取適當之強制處分,如限制出境或住居,避免被告離境,以助於確認事故責任歸屬與相關事實。而在民事求償部分,包盛顥表示,若發現肇事者於台灣仍有薪資收入或有銀行存款,被害人也可透過法院聲請假扣押或假處分,避免財產轉移。但若肇事車輛並未依法投保強制險,或發生肇逃之情形,受害人可向「財團法人汽車交通事故特別補償基金」申請補償,但民眾在預防上也可透過保險制度加強自身保障,降低突發事故所造成的經濟風險,若真不幸發生事故,也應盡速報警保存相關證據,並盡早諮詢專業人士,透過法律程序保障自身權益。
強制車險保額增至300萬! 今年7/1起實施
行政院長卓榮泰接見強制車險倡議團體時表示,強制車險保額200萬元已逾13年未調整,經責成金管會研議,提高強制車險保額至300萬元,並自今年7月1日施行。卓榮泰12日接見強制車險倡議團體時表示,強制車險保額自2012年調升為200萬元至今,已逾13年未調整,經行政院責成金管會研議後,在不增加民眾保費負擔下提高強制車險保額至300萬元,並自2026年7月1日施行,以回應外界期待,提高交通事故受害人基本保障。卓榮泰指出,「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自87年施行迄今已逾28年,累積理賠金額達3397億元,764萬人次因此獲得保障,充分發揮了提供交通事故受害人基本保障之立法初衷。考量外界持續反映因應物價與通膨指數逐年增加適時檢討調高強制車險保險金額,經行政院責成金管會與交通部研議後獲致共識,為提供交通事故受害人更多保障,並兼顧強制車險整體財務狀況,現階段提高強制車險死亡給付及第一等級失能給付為300萬元,將於近期辦理法規預告。本次修正草案重點如下:一、 每一受害人每一事故之失能給付金額,將第一等級失能給付金額,自200萬元提高至300萬元,其餘各等級失能給付金額亦同比例增加。(修正條文第3條)二、 每一受害人每一事故之死亡給付自200萬元提高至300萬元。(修正條文第6條)三、 每一受害人每一事故之死亡給付、失能給付及傷害醫療費用合計給付金額,自220萬元提高至320萬元。(修正條文第7條)四、 明定本次修正條文施行日期為7月1日。(修正條文第9條)針對倡議團體之建議,行政院將交由金管會、交通部等相關機關持續研議,並定期檢討強制汽車責任保險制度,確保在兼顧民眾負擔與受害人保障的同時,維持制度的永續經營,成為守護人民安全的堅強後盾。
《豆腐媽媽》替身墜地重傷 勞動部證實未投保將開罰
民視戲劇《豆腐媽媽》日前發生37歲演員蘇德揚1月20月進行高台墜樓替身戲時,摔落點超出防護墊造成頭部重創,顱內出血及顏面多處複雜性骨折,一度病危進加護病房。其家屬指控民視高層至今無人到醫院關心,且疑未幫替身保保險。對此,勞動部表示,經檢查發現未確實採取防止墜落而致遭受危險的措施,將依職業安全衛生法裁罰;罹災者目前也無投保勞工保險及勞工職業災害保險。《豆腐媽媽》劇組萬星傳播日前發聲明表示,劇組皆有幫演員投保雇主意外責任保險,事發迄今,劇組均與家屬積極溝通,期間家屬有提出8項理賠訴求,劇組也表示保險理賠需要相關單據及診斷證明等書面資料始得以申請,並無家屬所述不聞不問之情況。然而,勞動部表示,經桃園市政府勞動檢查處實施檢查,發現未確實採取防止勞工因墜落而致遭受危的之措施,違反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4條第2項規定部分,將依職業安全衛生法裁罰。至於事業單位是否有違反其他職業安全衛生法相關規定,正在積極調查當中。另查罹災者目前無投保勞工保險及勞工職業災害保險,雙方關係由桃市處持續派員釐清。如受僱於登記有案或設有稅籍的單位未申報勞工加保,勞保局依法可核處勞保應繳保險費4倍罰鍰(僱用員工5人以上始適用)、就保應繳保險費10倍罰鍰、災保2萬元至10萬元罰鍰並公布違規事由。勞動部強調一向重視影視從業人員權益,為保護其工作安全及健康,之前已與台北市電影戲劇業職業工會合作,在2022年6月訂定「影視業職業災害預防指引」,協助雇主強化作業風險評估、安全防護及緊急應變等內容。為強化影視業從業人員安全衛生知能,勞動部除持續與文化部影視及流行音樂產業局合作辦理安全衛生及勞動權益宣導會外,也已要求各勞動檢查機構應透過當地縣市政府協拍單位,掌握外景拍攝作業期程,依風險分級實施專案檢查,每年至少檢查100場次。勞動部指出,桃園市政府職災勞工專業服務人員(PAS)已主動與受傷勞工聯繫關懷,說明相關權益與可運用之協助資源,並將持續追蹤,視其實際需求提供專案律師法律協助、職能復健服務及相關給付申請之協助,確保勞工獲得即時且完整之支持。
《豆腐媽媽》替身墜樓劇組稱「有問過他」 未婚妻怒批:安全不是校長兼撞鐘
民視8點檔戲劇《豆腐媽媽》劇組日前驚傳重大工安意外。37歲替身演員蘇德揚於1月20日拍攝工地動作戲時,意外自高處墜落,造成顱內出血及顏面多處複雜性骨折,傷勢相當嚴重。蘇德揚的未婚妻Rena(6日)在台北醫院召開記者會提出3訴求,劇組給出回應後,Rena再發聲明回擊。製作單位萬星傳播發布4點聲明指出,蘇德揚為專業武行演員,經武術指導轉介加入劇組,拍攝前已有討論動作內容與防護措施,並依武術指導建議準備安全墊;拍攝當天除原有配置外,現場也加設一層安全墊,並安排6名工作人員在旁保護。聲明中並強調,拍攝前曾詢問蘇德揚是否認為防護措施足夠,經其現場勘查並回覆安全無虞後,才進行拍攝。此外,劇組也表示已替演員投保雇主意外責任保險,家屬提出的8項理賠訴求,須依保險程序檢附相關醫療與書面資料辦理,並否認外界所指「事後不聞不問」,指出事發後多次主動與家屬聯繫。不過,蘇德揚的未婚妻Rena並不接受上述說法。她昨日在醫院召開記者會,提出3項主要訴求,包括要求民視公開道歉、呼籲演藝圈全面正視工安議題,並希望劇組在後續復原與理賠上能主動積極處理,而非被動拖延。針對萬星傳播的4點聲明,Rena隨後再提出4點反擊,直指拍攝現場「根本沒有任何武術指導」,並質疑由替身演員自行判斷安全性的作法並不合理。她強調,替身演員的職責是執行動作,現場安全維護應由劇組負責,「這一點其實我一直跟他們的統籌在質疑,為什麼會詢問揚揚(蘇德揚)可不可以跳,因為他的工作就是做這個動作,其他的安全是現場要維護的,不是一個人校長兼撞鐘的概念。」Rena也痛批劇組所稱的6名工作人員「形同虛設」,因為事發當下,沒有人具備實際保護替身演員的專業能力。至於劇組提到多次探視與慰問,她則反駁,實際陪伴時間極短,並指控在1月22日至2月6日出院期間,僅曾到醫院一次送上6顆蘋果,停留約20分鐘,與聲明內容存在明顯落差。《豆腐媽媽》劇組聲明。(圖/萬星傳播)
《豆腐媽媽》武行墜樓重傷! 劇組發聲明駁不聞不問:會負起全責
民視新戲《豆腐媽媽》日前發生武行蘇先生於拍攝時墜樓重傷意外,引發業界關注。針對家屬日前質疑,製作公司「萬星傳播」今(6日)發表正式聲明,強調現場安全措施均經專業評估,並還原事發至今的溝通過程,澄清絕無「不聞不問」之情事;民視也對此表示深感遺憾,並督促劇組負起責任。製作公司萬星傳播聲明。(圖/萬星傳播)民視表示,對於此次拍攝意外深感遺憾。在意外事發當下,劇組第一時間即將傷者送醫治療,並回報節目戲劇中心。民視也立即請劇組全力提供傷者及其家屬最大的協助,並持續關心其健康狀況,盼能安心休養、早日康復。「今日近午,劇組人員已前往醫院協助家屬付清醫療費用,並進行後續保險理賠申請事宜。此外,公司內部已召開會議,針對拍攝及工作安全流程進行全面檢視與檢討,並進一步強化拍攝現場的安全管理與把關機制,以確保人員安全,避免類似情況再次發生。」《豆腐媽媽》劇組萬星傳播聲明:此次拍攝劇情為高風險橋段,經評估需由專業武術指導來協助拍攝。受傷的蘇先生本身是專業武行,並由武術指導轉介至劇組。於開拍前,劇組與武術指導討論拍攝內容與防護安全措施,武術指導請劇組準備四塊安全墊做為緩衝。開拍當天為確保人員安全,劇組於現場多備一層安全墊,及劇組六位工作人員在旁保護,並詢問蘇先生保護措施是否足夠,蘇先生現場勘查後認為安全措施無虞,劇組始進行拍攝。劇組皆有幫演員投保雇主意外責任保險,事發迄今,劇組均與家屬積極溝通,期間家屬有提出8項理賠訴求,劇組也表示保險理賠需要相關單據及診斷證明等書面資料始得以申請,並無家屬所述不聞不問之情況,特此澄清。1/20事發日至蘇先生2/6出院當日劇組與家屬之溝通過程,整理如下:1. 1/20事發當下,現場AED人員立即進行傷勢評估並通報救護車;劇組人員陪同蘇先生搭乘救護車至衛生福利部桃園醫院,經與家屬討論後,將蘇先生轉至署立台北醫院就近照顧。劇組統籌親至現場了解狀況,並致贈慰問金,同時與家屬建立聯繫方式,持續表達關心。2. 1/21早上劇組統籌有至醫院探視蘇先生。當天下午家屬轉達統籌,聽從醫生建議進ICU進行72小時觀察。劇組於1/22早上前往醫院與家屬一起聆聽病情說明。3. 蘇先生於1/27轉至普通病房,1/27劇組詢問是否能探視,家屬表示該日探視已額滿。1/30劇組再次表示欲前去探視,家屬於2/1回覆於2/3再進行探視。4. 2/6凌晨家屬通知劇組中午要辦理出院,劇組跟家屬約好11點在醫院辦理出院手續,劇組當場繳清相關醫療費用,並致贈出院慰問金。對於此次突發意外,劇組深感遺憾與抱歉。拍攝前已依照流程進行專業特技評估,並多次與本人確認拍攝內容與安全細節;如今仍發生受傷狀況,劇組也將負起全部責任,持續與家屬協調後續補償事宜。
無人機吊「二師兄」出事了!整頭豬掛高壓線 害全村停電10小時
大陸四川省巴中市通江縣鐵佛鎮日前發生1起因無人機違規操作引發的意外事件。1名村民嘗試利用無人機將年豬吊運下山進行宰殺,過程中無人機不慎勾掛高壓電線,導致生豬與無人機一同懸掛空中,引發線路短路,造成整個村莊停電長達10小時,所幸未造成人員傷亡。綜合陸媒報導,事件發生於1月24日淩晨,當時天色昏暗、視線不佳,該村民在操作無人機吊運首頭生豬時,繩索意外纏繞高壓線。經多次嘗試處理未果後,只好向供電部門求助。供電部門緊急出動12名搶修人員,歷時約3小時完成清障與線路更換作業,當天中午才恢復供電,維修成本近萬元。通江縣公安局鐵佛派出所證實事件屬實,初步調查顯示,當事村民可能存在無人機超載飛行、在禁飛區域作業等問題,目前相關違法情形仍在進一步取證中。警方表示,若違規事實成立,當事人除可能面臨行政處罰外,還需承擔電力設施損壞的賠償責任。事件曝光後引發熱議,有網友調侃「年豬會飛」、「二師兄真的會飛」;也有人質疑類似操作是否存在安全與法律風險。對此,法律界人士指出,農用無人機雖在丘陵山區應用廣泛,但對載重、空域及操作環境均有嚴格限制,違規操作不僅可能造成財產損失,情節嚴重者甚至可能觸及刑事責任。公開資料顯示,近年來因農用無人機違規作業引發的事故並不少見。僅2024年,四川省內就發生40餘起相關安全事故,涵蓋人員受傷、設施損壞及線路故障等類型。多起司法判例也顯示,即便持證操作,若未依規作業,仍需承擔主要賠償責任。法律專家提醒,農用無人機使用需嚴守法律紅線,包括實名登記、持證操作、購買責任保險,並嚴格避開高壓線、變電站、機場等禁飛區域。違規「黑飛」或在禁飛區作業,可能面臨罰款,若造成嚴重後果,還可能構成過失損壞電力設備等犯罪。
外送員專法三讀通過 每單報酬不得低於45元
立法院今(6)日三讀通過「外送員權益保障及外送平臺管理法」,明定業者給予外送員每筆訂單基本報酬,不得低於最低工資法時薪的1.25倍,且不得低於新臺幣45元;業者須建立外送員申訴制度、替外送員投保團體傷害保險及責任保險。全案將自公布後6個月施行。三讀條文第5條明定,外送平臺業者給付外送員每筆訂單的基本報酬,不得低於最低工資法時薪的1.25倍,且不得低於新臺幣45元,每年也將隨最低工資時薪調升比率公告調整。另外,外送平臺業者給付外送員報酬,每月至少定期發給2次,報酬明細表須載明「報酬總額」、「每筆訂單報酬的計算方式及金額」、「依法令或雙方約定得扣除的項目及其金額」、「實際發給的金額」。第8條規定,外送平臺業者須建立外送員申訴制度,並以「獨立處理小組」定期召開會議處理,成員人數不得低於3人,其中工會代表至少1人;外送員可申訴範圍包含報酬金額、計算方式、給付時間,或停權、終止外送服務契約等事項。第10條強制外送平臺業者替外送員投保團體傷害保險及責任保險,未投保前不得使外送員提供外送服務。第15條規定,政府機關因天然災害宣布停止上班的地區,外送平臺業者也應停止營業,並通知合作商家及外送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