賄賂罪
」 柯文哲 京華城 賄賂 貪汙治罪條例 北檢
「市長與我心存感激」 「沈慶京微笑加李文宗訊息」成柯收賄關鍵
京華城案一審26日宣判,台北市長、民眾黨主席柯文哲遭法院重判有期徒刑 17 年,褫奪公權6年,台北地院認為,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2020年2月,在鼎越前董事長朱亞虎陪同下與柯文哲面談,離開時「面露滿意微笑」,隨後北市府便啟動一連串有利於京華城的行政作為,威京集團7員工同年3月受指示轉帳共210萬政治獻金給民眾黨,且柯文哲大帳房李文宗收到後傳訊感謝,地院認為此款項是賄款,認定柯文哲貪汙部分有罪。北院新聞稿指出,北市府於2018年1月核定107年都市計畫,記載北市府依都市計畫法27條第1項第3款規定辦理都市計畫變更,依監察院審核意見認為本案容積率為560%,並刪除80年都市計畫所載「允建之樓地板面積得不低於原已申請執照之樓地板面積120,284.39平方公尺」等文字。北院認為,柯文哲知道本案土地不符合都更條件,也知道沈慶京所提永久享有120,284.39平方公尺樓地板面積之訴求無法再次適用,但柯2020年2月與沈慶京就京華城容積一案會面洽談,等同達成期約賄賂之默示合意。法院新聞稿指出,談話內容無直接紀錄,但沈慶京離去時「面露滿意微笑」,隨後北市府便啟動一連串有利於京華城的行政作為,同年3月底,沈慶京透過 7 名員工以每人30萬元名義,共捐款210萬元至民眾黨政治獻金專戶。朱亞虎隨後傳訊給時任財務長李文宗,李文宗回覆「長輩友人涓涓襄助,市長和我們都心存感激……謝謝您,弟文宗」,顯示柯文哲知悉並收受此筆具有對價關係的款項。法院認定,這 210 萬元雖假借政治獻金之名,實則為違背職務之賄賂,因而以賄賂罪判處柯文哲13年,合併執行17年、褫奪公權6年,全案仍可上訴。
柯文哲重判17年!鼎越遭沒收121億鉅額不法所得 京華城案判決主文曝光
京華城案26日一審判決結果,前台北市長、民眾黨主席柯文哲因犯《貪污治罪條例》之違背職務收賄罪、公益侵占及背信等罪,遭法院重判應執行有期徒刑 17 年,褫奪公權6年,同案被告國民黨市議員應曉薇則因收賄與洗錢罪,判處應執行15年6月徒刑,法院也裁定沒收鼎越公司高達 121 億餘元的不法利益。 北院判決主文如下:(一)柯文哲:1.犯貪污治罪條例之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處有期徒刑拾參年。褫奪公權陸年。2.犯公益侵占罪,處有期徒刑貳年。3.共同犯公益侵占罪,處有期徒刑參年陸月。4.共同犯背信罪,處有期徒刑貳年陸月。應執行有期徒刑拾柒年。褫奪公權陸年。(二)應曉薇1.犯貪污治罪條例之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處有期徒刑拾肆年。褫奪公權陸年。 2.犯洗錢防制法第十九條第一項後段之洗錢罪,處有期徒刑參年,併科罰金新臺幣壹仟萬元,罰金如易服勞役,以罰金總額與一年之日數比例折算。有期徒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拾伍年陸月。褫奪公權陸年。(三)沈慶京非公務員與公務員共同犯對主管事務圖利罪,處有期徒刑拾年,併科罰金新臺幣貳仟萬元,罰金如易服勞役,以罰金總額與一年之日數比例折算。褫奪公權伍年。(四)黃景茂共同犯公務員對主管事務圖利罪,處有期徒刑陸年陸月,褫奪公權參年。(五)彭振聲共同犯公務員對主管事務圖利罪,處有期徒刑貳年,褫奪公權壹年。緩刑參年。(六)邵琇珮共同犯公務員對主管事務圖利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褫奪公權壹年。緩刑參年。(七)李文宗1.共同犯公益侵占罪,處有期徒刑參年貳月。2.共同犯背信罪,處有期徒刑貳年陸月。應執行有期徒刑肆年陸月。3.被訴違背職務收賄罪部分無罪。 (八)李文娟1.共同犯公益侵占罪,處有期徒刑貳年。2.犯商業會計法第七十一條第一款之填製不實會計憑證罪,處有期徒刑捌月。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肆月。(九)端木正犯行使業務登載不實準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十)吳順民無罪。(十一)張志澄無罪。二、沒收:(一)柯文哲應沒收1,260萬元。(二)柯文哲、李文宗應共同沒收827萬1,095元。(三)應曉薇應沒收5250萬元。(四)鼎越公司應沒收121億545萬6,748元。(五)木可公司應沒收6,134萬6,790元。
京華城案一審宣判 2人無罪、沈慶京判10年、應曉薇15年6月
京華城案一審判決今(26)日出爐,台北地方法院審理結果顯示,多名被告判決結果分歧,其中京華城監察人張志澄及台北市議員應曉薇顧問吳順民,雙雙獲判無罪。張志澄原遭檢方依《貪污治罪條例》違背職務行賄罪起訴,吳順民則被控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法院合議庭審理後認為事證不足,均判決無罪,成為本案11名被告中唯二全身而退者。其餘被告方面,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遭判處10年徒刑,併科罰金新台幣2000萬元;國民黨台北市議員應曉薇因收賄等罪,判處15年6月徒刑。此外,前台北市副市長彭振聲因圖利罪判刑2年、褫奪公權3年,但因審理期間認罪,法院宣告緩刑3年。本案後續是否上訴,仍待檢方進一步決定。
法網餘燼2/小時了了長大害了了!台大學霸創「賣毒天堂」 20萬用戶幫他買豪宅
本刊整理外逃通緝犯查詢系統,列出10大逃犯,本篇所整理的3位逃犯,最大的共同點為年紀輕輕就出人頭地,但卻因一時糊塗,成為重大刑案的逃犯。其中包括台大資管系畢業的高材生林睿庠、柯文哲隨行秘書橘子許芷瑜、曾因擔任童星入圍金鐘獎的王欣逸。 林睿庠為外逃通緝犯。(圖/翻攝外逃通緝犯查詢系統)四、林睿庠國立台灣大學資管系畢業生林睿庠(27歲)曾在我國駐聖露西亞大使館擔任外交替代役,負責數位科技培訓計劃,因為涉嫌於2021年以暱稱「法老王(Pharaoh)」在暗網上架設毒品交易平台「Incognito Market」讓上千名毒梟可以販售各式毒品,短短2年就超過了20萬名使用者,他也從每筆交易中抽成,分潤金額高達新台幣5.3億元。 美國聯邦調查局2021年鎖定林睿庠的電子郵件,並掌握其2024年5月原本在加勒比海友邦聖露西亞擔任外交替代役,準備前往新加坡申請研究所,經過美國時將其逮捕到案。 林睿庠被捕後坦承販毒以及洗錢等罪嫌,不過因為主張外交豁免權,要求美國檢方撤銷起訴,但日前仍被美國紐約聯邦法院依分銷毒品、洗錢與販售不當藥品等罪名加重判處30年有期徒刑。台北地檢署後續也查出,林睿庠將新台幣1億2158萬5368的不法獲利轉至其中國信託安和分行外幣帳戶,目前檢方已經查扣其名下的天母豪宅及多筆存款,並於2025年6月發布通緝,時效長達40年。許芷瑜為外逃通緝犯。(圖/翻攝外逃通緝犯查詢系統)五、許芷瑜時任台北市長、時任民眾黨主席柯文哲涉犯京華城案、政治獻金案,於2024年12月被檢方依照貪污治罪條例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圖利、公益侵占等罪嫌起訴,並被具體求刑28年6月,全案於2025年12月24日辯論終結,並將會在今年3月26日宣判。 許芷瑜(38歲)為柯文哲的貼身秘書,綽號為橘子。北檢懷疑她涉嫌幫助柯文哲保管沈慶京行賄的1500萬元,是柯文哲的收賄共犯,其曾在2024年8月27日返國,但疑似收到柯文哲指示,旋即在8月29日上午4時10分訂機前往日本,且檢方於8月30日搜索柯文哲辦公室時甚至還發現「晶華→orange出國」的字條,調查局於去年4月查出許芷瑜疑似潛逃至日本或澳洲,並將其列為外逃通緝名單。 許芷瑜畢業於台北大學會計系,其外曾祖父是台灣首位醫學博士杜聰明,過去曾擔任台大醫院院長,並創辦高雄醫學院,後續和霧峰林家次女結為夫妻,並共創杜聰明基金會協助清寒家庭進修,而許芷瑜目前也還是該基金會董事。王欣逸為外逃通緝犯。(圖/翻攝外逃通緝犯查詢系統) 六、王欣逸前童星王欣逸(30歲)以偶像劇「海豚灣戀人」、「綠光森林」而走紅,甚至入圍過金鐘獎最佳男配角。沒想到他卻誤入歧途加入黑道,甚至在2016年7月為幫朋友出氣,竟然在桃園市蘆竹區參與鬥毆事件,和友人持西瓜刀以及鋁製球棒痛毆曲姓少年頭部,最終導致其傷重不治。 王欣逸一審被判15年,但他卻棄保潛逃,二審期間從未到案,最終被通緝。王逸欣最終被判刑17年3月定讞,當時和他一同犯下共同故意殺害少年罪的林泓嶸最終則被判刑15年有期徒刑。根據高檢署調查,王逸欣目前已經出境至中國上海,並且於2024年被高檢署列入10大重刑外逃要犯名單。
賄款放公務車腳踏板 台南前消防局長聯手女密友「假捐真貪」遭起訴
台南市消防局前局長李明峯(67歲),遭控在局長任內聯手女密友楊詠琪,藉著民間捐贈消防設備不法獲利480萬元,2人則從中獲利320萬元,賄款更曾放在消防局公務車副駕駛座腳踏板下,而李明峯在2025年12月閃辭,同月24日遭搜索,並被聲押獲准,台南地檢署10日偵結,依違反貪污治罪條例對李、楊提起公訴。據了解,李明峯是警大47期消防系畢業,為台南升格為直轄市後首任消防局長,任期長達15年,而他在2025年12月12日以家庭因素請辭獲准,同月17日在汽車旅館自傷,並於同月24日遭檢廉搜索,檢方複訊後被羈押禁見。檢方調查,李明峯與楊詠琪過從甚密,他在局長期間具審核民間捐贈消防設備及器材之權限,卻與楊一同勾結曾姓消防設備業者,曾從2023年開始,自國外代理進口高壓細水霧機組,該設備裝設於小型皮卡車上便能改裝成幫浦消防車,李明峯則多次推廣,並遊說民間友人捐贈此機組。李明峯更要求消防局內部,引導有意捐贈救護車的民眾改捐此設備,一旦捐贈者被說動,李明峯隨即將捐贈者資訊轉給楊女與曾男接手洽談,促成採購契約,並利用局長職權快速審核通過,完成形式上的公益捐贈流程。2023年到2024年7月間,共計販售出20組相關設備,總計不法獲利480萬元,3人則各得三分之一利潤,李、楊分別得到160萬元。為了避免犯行曝光,曾姓業者行賄手法十分隱密,曾將60萬元以牛皮紙袋分裝,在消防局後方超商交付,2024年5月和8月則以相同手法,將賄款放在消防局公務車副駕駛座腳踏板下。台南地檢署於10日偵結,認定李、楊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第5條第1項第3款「對於職務上行為收受賄賂罪」,依法提起公訴;曾姓業者則涉犯「對於公務員不違背職務行為交付賄賂罪」,經檢察官為緩起訴處分,並須於6個月內繳交國庫100萬元及參加法治教育,檢方則將持續深入調查釐清是否尚涉及其他不法情事,不容任何假借公益名義行貪瀆之實的行為。
陳怡君涉貪助理費遭重判7年10月! 士林地院判決理由出爐
民進黨籍台北市議員陳怡君涉嫌詐領助理費384萬餘元,並涉犯收賄70萬元後關說建案,案經士林地檢署偵結以後,依照貪汙及洗錢等罪起訴。陳怡君出庭時坦承犯行,稱是因為辦公室資金不足才會挪用公費填補,其餘6名被告也全數認罪。士林地方法院於今日(1月12日)審結,依貪污罪判處陳怡君7年10月,褫奪公權5年;張惠霖5年10月,褫奪公權4年,可上訴。士林地院認為,國家給予議員助理補助費目的,是因為議員從事地方自治立法等業務龐雜,涉及多方專業領域,為期待藉由聘任助理協助議員工作,提升問政品質、加強選民服務。士林地院表示,被告陳怡君及張惠霖,明知助理費非對議員個人的實質補貼,卻為謀求一己私利,罔顧國家給予助理補助費之目的,詐取公費助理補助費。張惠霖甚至將詐領款項以現金提出後製造金流斷點,並存入不知情友人帳戶,再藉由開立支票等迂迴方式掩飾、隱匿不法所得。針對收賄部分,士林地院批評,陳怡君、張惠霖不思廉潔自持,竟因一時貪念收受賄賂,褻瀆公務執行純正,破壞身為民意代表為民喉舌的清廉形象。合議庭審酌後,陳怡君、張惠霖就涉貪及洗錢犯行,於偵查及審理期間均坦承不諱,且自動繳交全部犯罪所得,應依法減輕其,依貪污罪判處陳怡君7年10月,褫奪公權5年;張惠霖5年10月,褫奪公權4年,全案仍可上訴。助理洪于涵、賀璽依、張家蓉依照非公務員與公務員共犯利用職務機會詐財罪,分別判刑1年10月、2年、1年11月,均緩刑2年,支付公庫5萬元,褫奪公權3年。行賄廠商品嘉建設公司負責人胡偉良、總經理高明義依依共同犯不違背職務交付賄賂罪,分別處有期徒刑1年、褫奪公權3年;有期徒刑6月、褫奪公權3年,得易科罰金,以1千元折算1日。
79歲嬤駕照考4次都沒過!行賄考驗員栽了
屏東縣一名79歲陳姓老農婦為了能開車上街賣菜,努力報考汽車駕照,雖然汽車筆試有通過,但路考卻連考3次都沒通過,進行第4次路考時,她擔心又沒通過,竟異想天開向監理站考驗員行賄,表示讓她通過路考後會給「所費」作為對價,考驗員當場拒絕並終止老婦考試,事後老婦也被移送法辦,經屏東地院法官審理,認為老婦動機非惡,是一時生氣才會失言,判處緩刑2年。據了解,陳婦於去(2024)年9月2日時通過汽車駕照筆試測驗,但後續連3次路考均未通過,同年11月15日進行第4次路考時,陳婦為了讓路考順利過關,竟向監理站考驗員行賄,表示要給考驗員「所費」作為通過對價,但考驗員聽聞後當場拒絕,並終止婦人的路考測驗。全案經法院審酌,認為陳婦平時以務農、種植蔬菜維生,考駕照目的是為了能開車上街賣菜,且先前曾多次接受測驗,此次應是一時生氣才會失言,「陳婦不是預謀,動機非惡」,加上陳婦也未實際取款,難以認定後續有交付賄賂行為,且陳婦犯案時已79歲,也無前科,足認素行良好。法官表示,陳婦在案發後也再次至駕訓班報名學習,並在半年後考取駕照,未來無再犯之虞。考量陳婦為一時失慮,事後也坦承犯行,足徵悔意,為讓老婦能記取教訓、建立法律觀念,需接受2場次法治教育必要,依貪汙治罪條例刑求賄賂罪,處有期徒刑3月,褫奪公權1年,緩刑2年。可上訴。更多三立新聞網報導. 北捷遭縱火!15歲少年「為了好玩」燒衛生紙扔垃圾桶 一查竟是累犯. 為了救他命都沒了!賓士哥「急停路肩救人」反遭撞慘死 傷者一驗竟毒駕. 彰化埤頭傳槍聲!89猴相約談判爆口角 27歲男酒後怒開槍:想嚇對方
李全教議長賄選案藏綠營未爆彈 陳亭妃忠誠度成台南選戰變數
前國民黨台南市議長李全教近日再陷「詐騙買房放貸」等爭議,其過往捲入的議長賄選案也隨之被翻出。而當年選局中的關鍵人物、如今宣布參選台南市長的民進黨立委陳亭妃再次被放上政治檯面,引發綠營內部對其「忠誠度」的討論。2014 年底的台南市議會議長選舉,本被視為綠營穩操勝券,民進黨席次過半,但最終卻由國民黨籍的李全教逆轉勝出。檢調事後偵辦,認定李全教透過六名白手套向多名無黨籍及民進黨議員期約行賄,2016 年遭法院判處「行求賄賂罪」,並宣告當選無效,使當屆議會版圖被迫重整。選後綠營內部隨即掀起檢討風暴,因當天負責督導、監票的陳亭妃成為質疑焦點,不少民進黨議員在公開場合、社群平台上質疑她與同屬綠營的副議長郭信良,是否在議長選舉的動員、分票上出現疏失甚至默許。民進黨立委邱議瑩就曾在臉書開砲,質疑陳亭妃何以率往一邊一國連線成員郭秀珠赴台中監獄宣誓就職,又何以郭信良能取得遠多於民進黨黨團席次的票數,呼籲陳亭妃應向黨內與社會交代。面對外界砲火,陳亭妃曾公開淚訴,強調自己只是依照黨中央指示、肩負督導任務,強調「沒有愧對這個黨」,並表示自己對當天亂象與事後結果也感到痛心與無奈。然而,2018年跑票風波再現,當時郭信良宣布退黨參選議長,並獲得國民黨及無黨聯盟支持,更帶走吳通龍、陳怡珍與周麗津三位黨員,使原本擁有最多席次優勢的民進黨二度潰敗。值得注意的是,退出民進黨的四人中,郭信良與陳亭妃是長期合作夥伴;周麗津是郭信良的子弟兵,陳怡珍則是陳亭妃的親妹妹。兩次跑票事件的關鍵人物均與陳亭妃存在密切關係,埋下民進黨內部派系裂痕的未爆彈。如今綠營台南市長初選開跑,相關疑慮再度浮現。地方人士指出,陳亭妃這次在市長初選投入龐大資源、全力衝刺,若從與黃偉哲在2018年選舉那次算起,經過兩屆市長任期的經營,陳亭妃的資源已砸得太多了,有「騎虎難下」之勢。再加上外界曾有傳聞指她在 2014 年議長選舉中與友好議員互動密切,並在後續政治路徑上與長期支持她的正國會漸行漸遠,使黨內對其忠誠度產生質疑。該人士更直言,一旦初選落敗,陳亭妃是否有可能「複製過去模式」,選擇脫黨參選,也是基層近來討論的焦點之一。對地方政治觀察者而言,這不僅關乎個人去留,更牽動民進黨在台南的派系互信與選戰整合能力。
連江縣政府前秘書長涉護航妻舅拿標案! 張龍德訊後100萬交保
前連江縣政府秘書長張龍德被檢舉在任內護航妻舅,以借牌圍標方式參與「變更連江縣南竿地區、北竿地區、莒光地區、東引地區、無人島礁等五都市計畫(含細部計畫)通盤檢討」採購案,並疑似收取數十萬元的賄款。台北地檢署昨(11月25日)指揮廉政署兵分六路搜索、約談張龍德等5名被告,並於複訊後諭知張龍德100萬元交保、限制出境出海,並實施電子監控。張龍德的妻舅於2020年以借牌方式,用1978萬的金額得標「變更連江縣南竿地區、北竿地區、莒光地區、東引地區、無人島礁等五都市計畫(含細部計畫)通盤檢討」採購案,不過卻於2021年履約期間出現疑有施工問題需限期改善違規行為,張龍德視若無睹,並在事後被發現帳戶多出數十萬元的可疑金流。此外,2023年張龍德擔任連江縣環境景觀總顧問服務計畫案評委會召集人時,疑似明知妻舅使用另間公司名義參與,卻沒有利益迴避,最終讓妻舅以400萬元得標,涉犯圖利讓妻舅透過行人工程顧問公司李姓負責人借牌得標。張龍德退休前,曾從事30年的公務人員,於今年的7月才剛退休,且時任連江縣縣長王忠銘也在其退休時特地拍攝短片,並發文回顧張龍德過去在連江縣政府服務的過往,予以祝福。台北地檢署昨日指揮廉政署,持法院核發搜索票對張龍德等5名涉案人之住居所以及2家涉案公司共6處,並由廉政官持函向相關機關調取卷證,並於複訊後諭知張龍德100萬元交保、限制出境出海,並實施電子監控,全案目前朝不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違反政府採購法方向進行偵辦。
連江縣前秘書長涉收賄! 廉政署兵分6路搜索、約談5人
台北地檢署今(11月25日)指揮法務部廉政署偵辦貪汙案件,涉案人員為連江縣政府前張姓秘書長疑似收賄數十萬元後護航向廠商以借牌方式得標的蕭姓男子。廉政署今持法院核發搜索票,兵分6路搜索張、蕭住所以及涉案公司,並由廉政署持函向相關機關調取卷證。全案目前朝不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違反政府採購法方向進行偵辦。蕭男於2020年5月14日以借牌方式投標「變更連江縣南竿地區、北竿地區、莒光地區、東引地區、無人島礁等五都市計畫(含細部計畫)通盤檢討」後成功以近2000萬元的金額得標。而在蕭男執行該標案期間,張姓秘書長疑似收受數十萬元賄賂金,並在收賄後,於蕭男履約執行採購案期間為其護航,對蕭男的違規情形視若無睹沒有做出相應的裁罰。台北地檢署指揮廉政署,持法院核發搜索票對張姓前秘書長、蕭男等5名涉案人之住居所以及2家涉案公司共6處,並由廉政官持函向相關機關調取卷證,全案目前朝不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違反政府採購法方向進行偵辦。
高雄第一殯儀館驚爆收賄 喪家每具遺體1000元換插隊
高雄市政府賓館處第一殯儀館火化場爆出貪汙案,任職於此處的蔡姓、吳姓、洪姓等14名員工涉犯自2019年至2025年期間,收受斌葬業者紅包,協助亡者提前入爐,讓喪家可以盡早下葬,高雄地檢署查出,6年間共收受賄款116萬餘元,檢方於近日依照《貪汙治罪條例》起訴。根據起訴書,業者們為迎合喪家挑選良辰吉時,私下以毎具1000元不等的火化服務費行賄職員。職員在收到錢以後,會私自調整火化時間讓特定喪家可以插隊進爐。根據檢方調查,火化當日排爐人員先將亡者資料登錄至系統中,在交給操爐人員火化,但若有收賄對象,操爐人員則會提前處理特定亡者遺體,並延後掃描QR Code時間,製造火化依序紀錄假象,使市府登載資料與實際不符。檢方認定,這14名員工行為已構成不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賄金由部份職員集中保管,並用於日常餐飲以及飲料等特定支出。14名員工在到案以後,大多數坦白認罪,並且主動繳回不法所得,目前民政局已將涉案人員全數免職,而檢方偵結後,也依照《貪汙治罪條例》起訴14人,不過由於被告大多數坦承認罪且態度悔悟,檢方也建請法院從輕量刑。
收賄護航食品廠擴廠 桃園經發局前助理聲押、科長10萬交保
桃園市經發局爆發收賄弊案,檢廉27日前往經發局,和涉嫌行賄的某食品工廠搜索,帶回施姓科長、時任秦姓聘用助理和蕭姓、吳姓業者等7人,檢方訊後認定蕭、吳、秦有勾串、滅證之虞且有羈押之必要,28日凌晨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施則是10萬元交保。檢廉調查,該工廠從事食品製造業,因計畫在龜山擴廠,2017年間5度向經發局申請毗鄰土地擴廠事宜,但因條件不符而卡關,業者為求順利,2023年以300萬元行賄經發局熊姓副局長。而熊姓副局長未受賄款,向政風處報告並退回,政風處則通報廉政署,並由桃園地檢署指揮偵辦,發現時任工業行政科的施姓科長收取數十萬元賄賂以護航,檢廉27日發動搜索,到業者公司、經發局辦公室及眾人住處搜索,並帶回7人調查。檢方訊後,秦由證人轉被告,檢方認為施、秦涉犯《貪汙治罪條例》公務員對於職務上行為收受賄賂罪嫌,蕭則是非公務員對公務員關於違背職務行為交付賄賂罪嫌、吳女非公務員對公務員關於不違背職務行為交付賄賂。檢方認為4人均犯罪嫌疑重大,但施無羈押必要,訊後以10萬元交保,秦、蕭、吳則有勾串、滅證之虞且有羈押之必要,28日凌晨向法院聲押禁見,其餘4名被告請回。
郭信良涉索賄大逆轉「二審改無罪」 檢方:收判決書後研議上訴
無黨籍台南市議會前議長、現任議員郭信良遭控以「佃西自辦市地重劃案」,向重劃會長廖堅志索賄1300萬元,並被依貪汙罪嫌起訴。一審郭信良遭判13年,高等法院台南分院今(22)日撤銷一審判決,改判郭信良無罪。對此,郭信良稍早發聲感謝司法還他清白,不過檢方收到判決書後將研議是否上訴。根據起訴書,郭信良於2023年間介入「佃西自辦市地重劃案」,並被指控聯手安南區佃西里里長高進見向廖堅志索賄1300萬,被檢方依貪汙罪嫌起訴。郭信良一審遭法院依犯貪汙治罪條例之不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判處有期徒刑13年、褫奪公權8年。而在高院審理期間,郭信良卻多次否認犯行,並強調自己沒有拿到錢。台南高分院最終認定,現有證據不足,今日撤銷原一審判決,二審改判郭信良無罪,高進見則收賄部分無罪、教唆偽證罪6月,全案仍可上訴。郭信良從有期徒刑到無罪,可說是大逆轉,結果出爐後,他在臉書激動寫下:「感謝司法還我清白。」不過台南地檢署表示,將與台南高分檢密切聯繫後續的上訴問題,是否上訴三審會尊重高分檢的權限。台南高分檢也指出,將於收到判決書後研議是否上訴。
郭信良涉土地重劃案索賄1300萬! 高院二審改判無罪全案大逆轉
台南市議會前議長、現任議員郭信良與安南區佃西里里長高進見遭人指控以「佃西自辦市地重劃案」向重劃會長廖堅志索賄1300萬元,並依照貪汙罪嫌起訴。去年(2024)11月一審出爐,郭信良遭判13年,高等法院台南分院今(10月22日)撤銷一審判決,改判郭信良無罪。高進見一審部份,則被判9年的有期徒刑、教唆偽證罪6月、褫奪公權4年。而廖堅志涉犯行賄罪則為免刑,台南高分院今日也撤銷一審判決,改判高進見收賄部份無罪、教唆偽證罪6月,可上訴。根據起訴,郭信良於2023年間介入「佃西自辦市地重劃案」,並被指控聯手高進見向廖堅志索賄1300萬。一審判決郭信良犯貪汙治罪條例之不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被判有期徒刑13年、褫奪公權8年。判決指出,高進見曾於2019、2020年佃西自辦市地重劃期間向廖堅志表示有購買抵費地的意願,而後3人於2021年6月碰面,郭信良要求廖堅志給付先前點頭抵費地出售利潤1300萬元,廖堅志也應允。後續,郭信良以議長身份加速該地在變更安南區細部計畫第2次通盤檢討第1階段案於2022年10月中旬發布實施生效前,提早在同年5月23日完成土地登記。而在高院審理期間,郭信良卻多次否認犯行,並強調自己沒有拿到錢,如今二審出爐,全案於今日大逆轉,高等法院台南分院今日撤銷一審判決,改判郭信良無罪,高進見收賄部份無罪,教唆偽證罪6月,全案仍可上訴三審。
索賄光電業者560萬元遭重判13.5年 前台西鄉長丈夫潛逃
雲林縣前台西鄉長林芬瑩以核發路權為手段,透過丈夫丁文彬向太陽能光電業者收賄560萬元,一、二審均依不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分別對林、丁處刑12年及13年半,目前上訴中。鑑於台南高分檢也對丁男限制出境出海8月及每日至派出所報到,但丁卻未遵期報到,經拘提未獲且傳喚也未到庭,台南高分院裁定沒收保證金150萬元。可抗告。台南高分院指出,丁文彬因違反貪汙治罪條例等案件,2022年5月被雲林地院裁定具保150萬元,並限制住居及限制出境出海;經具保後,丁即停押釋放。後經原審判刑13年半,丁男不服上訴,並於高分院審理期間均遵期到庭,經駁回上訴審結後,丁男不服提起第三審上訴,現在正由最高法院審理中。台南高分檢今年6月中向台南高分院聲請對丁文彬限制出境、出海及命接受科技監控,經院方裁定自6月20日起限制出境、出海8月,並應於每日晚上8時前至其住所管區派出所報到,但駁回科技監控的聲請。不料,裁定後,據雲林縣警局台西分局台西派出所函覆,指丁男均未遵期前往該派出所報到,高分院再核發拘票命8月1日前拘提他到案,經拘提未獲後,再依法傳喚林女及吳姓具保人,並命吳應於同月26日偕同丁到庭,但2人均未到庭。台南高分院8月28日電請辯護人,請他轉知丁男於3日內與院方聯繫,否則將認定丁男已藏匿,並將就具保保證金作相關處理。不過,律師回覆指稱,先前經裁定限制出境出海時,已嘗試聯繫丁男,但一直聯絡不到,聯絡丁的太太林芬瑩一樣找不到丈夫,他只有丁男的LINE,沒有手機號碼。台南高分院根據通報單、拘票等相關資料,加上丁男並無因另案在監執行或在押情形,認為如經合法傳喚而無正當理由不到庭接受審判、訊問,即屬「逃匿」行為,裁定沒收保證金150萬元。
前雲林議長當綠能蟑螂收賄2600萬 一審判3年6月!褫奪公權8年
前雲林縣議會議長沈宗隆向達德能源公司收賄2600萬元案,經雲林地檢署依收受賄賂罪、行賄罪起訴,25日雲林地方法院依共同犯貪汙治罪條例之不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處有期徒刑3年6月,褫奪公權8年,已繳交的犯罪所得新台幣2000萬元沒收。沈則認為判決很公道,是否上訴,要與律師再研討。達德公司為求在雲林縣內施作風力發電工程順利,前董事長王雲怡、前執行長潘正綱於2019年間起,即起意拉攏雲林縣議員王又民、議長沈宗隆,希望藉由其2人監督、質詢雲林縣政府的職務上權力,加速工程審核速度,並消弭地方上的阻力。王雲怡、潘正綱因此讓沈宗隆可以參與拋石工程石料供應方式作為行賄方法。法院指出,沈宗隆作為雲林縣議會議長,在地方上動見觀瞻,而綠能產業為國家重要政策,在裨益地方發展下,作為民意代表本質上就該盡力協助,其雖然願意幫忙本案,卻動起要從其中營利的想法,才需要大費周章透過鍾慶郎的公司來進入拋石工程,固然沈宗隆有提到以本案來說利益不是太大的數額,但不能不考慮這是在拋石數量後續有下修下的金額才有縮減,法院說,沈宗隆所謂不大數額的賄款,卻造成達德公司非常大的為難,尤其對於背後外商公司而言,驚覺不是單純好好做生意就可以,原來各方勢力都想覬覦,必須去協調原來就配合的好好的拋石供應商,也無疑成為離岸風電綠能政策的阻礙。法院指出,本案行賄及收賄的內容所涉及的為國家重要政策。然而,沈宗隆在發動偵查不久後,即坦然面對錯誤,至於其犯罪所得部分亦全數繳交,加上其身體健康堪慮,也有一定年事,其未再眷戀其在地方政壇上的議長頭銜,且有符合貪汙治罪條例的減刑規定等一切情狀,因此量處有期徒刑3年6月。沈宗隆聽到宣判結果後表示,對於判決他認為還是很公道。至於是不是要上訴,可能要跟律師再研討,而且因為他個人身體因素,所以下個月要開刀,這個也是影響是否上訴的原因。沈宗隆說感謝所有關心他的人,還有一大早就來等候的記者辛苦了,並開玩笑說如果他有進去關,要記得幫他寄菜。此案被判刑的還有現任雲林縣議員王又民,依犯貪汙治罪條例之不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處有期徒刑9年6月,褫奪公權8年,未扣案的犯罪所得新臺幣225萬元沒收。王雲怡應執行有期徒刑2年,褫奪公權2年。潘正綱應執行有期徒刑6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1000元折算1日,緩刑2年。雲林地檢署對於法院的判決結果,表示待收到判決文後,再決定是否上訴。
亂丟垃圾被抓竟塞千元大鈔行賄! 她遭罰款還被起訴
謝姓女子凌晨偷偷將家中垃圾丟到公園,被台北市環保局巡查員攔下取締,謝女為免被裁罰,當場掏出1000元大鈔欲行賄巡查員,巡查員拒絕並舉發謝女亂丟垃圾,且將1000元交給政風室,台北地檢署22日依行賄罪起訴謝女。謝女不但被環保局裁罰1200元至6000元不等罰款,還吃上行賄罪官司,真是得不償失。起訴指出,去年5月30日凌晨2時32分,謝女未依規定使用專用垃圾袋,將其家戶廢棄物棄置於公園布告欄下方,遭北市環保局中正區清潔隊忠孝分隊劉姓巡查員攔查取締。謝女為免被裁罰,當場自皮包拿出1000元,放在劉的舉發本上,但遭劉拒絕,並舉發謝女未依規定丟棄家戶廢棄物,並將1000元給予北市環保局政風室查扣。案經廉政署移送,檢察官依違反《貪汙治罪條例》非公務員對於公務員違背職務行為行求賄賂罪起訴謝女。
彰化和美前鎮長阮厚爵圖利千萬! 彰化地院重判9年8月
彰化縣和美鎮前鎮長阮厚爵收受謝姓祭祀公業1208萬元賄進,讓公所快速核發派下全員證明書,讓被阻15年的案件得以順利通行,使祭祀公業得以將土地稱公出售,獲利將近2億元。彰化地檢署提起公訴,法院認為阮有勾串共犯及證人之虞,裁定羈押禁見,後准以600萬元交保,法院近日審結,依犯貪汙等罪,重判9年8月徒刑,阮所收受的賄款全數沒收。根據彰化地檢署調查,發現阮時任彰化縣和美鎮鎮長於任職期間,謝男等8人為求案件盡速通過,委託2名代書協助與阮進行協議,若能讓謝某祭祀公業設立及派下全員證明書核發之申請案順利且迅速通過,將會給予獲利的3成當作報酬。阮答應協議後,多次指示和美鎮公所民政課陳姓承辦人盡速辦理賴所提出之申請案,最後在未經公告30日程序下,竟然讓過去受阻15年的案件得以在10日內迅速獲得公所核發相關文件,並隨後在2020年9月以1億9912萬元的金額,成功將土地賣給建設公司,並依約定按比例分給派下員謝男等8人。阮2020年10月曾指示賴姓代書將部份款項363萬元匯入姚姓司機之帳戶,並於阮服務處等地,以現金進行轉交,來隱匿匯款流向。姚男共交給阮64萬元現金、面額781萬2000元支票,合計1208萬200元。彰化地檢署113年5月依照貪汙治罪條例、不正當逃漏稅捐等罪嫌,將阮提起公訴,並裁定羈押禁見。113年11月阮以600萬元進行交保。此案由彰化地院近日審結,依犯貪污治罪條例之不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處阮有期徒刑9年,褫奪公權6年,犯罪所得1208餘萬元沒收,另依犯逃漏稅捐等罪,判處有期徒刑8月,併科罰金30萬元。同樣涉及此案的賴姓代書則依共同犯一般洗錢罪及幫助逃漏稅捐罪、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等罪判刑2年、併科罰金25萬元。陳姓代書依交付賄賂罪判刑1年。姚姓司機依犯收受、隱匿貪污所得財物等罪判刑1年8月、緩刑4年、併科罰金10萬元。
八里分關21人涉貪瀆遭起訴! 收賄走私電子菸、疫苗等違法貨品
士林地檢署指揮廉政署偵辦財政部關務署基隆關八里分關收賄案件,日前有知情人員指控楊姓等10名辦事員有收賄之嫌,透過不實貨品登載包庇關行,走私違禁品。士林地檢署11日偵查該案終結,共計有21人涉及此案被起訴,其中包含10名海關課員、辦事員11名報關貨運行員工。據悉,此次的偵結起訴名單中涉及八里分關海運快遞1、2課的李姓辦事員以及另外10課員。而負責海運快遞貨物的通關業務更是有人員被指控涉及登載不實準公文書罪。另,江姓辦事員、郝姓課員則是涉犯貪汙治罪條例不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顏姓辦事員則另涉侵占職務上持有之非公用私有財物罪。范姓另課員涉刑法洩漏國防以外秘密罪;郝姓課員另涉公務員假借職務上機會侵占離本人所持有之物罪。另外,涉及此案的業者則有11名人員遭起訴,其中有東風鑫航空貨運承攬有限公司、利方國際有限公司的實際負責人楊男,以及利方公司名義負責人周女,以及利方9名員工共11人。除涉嫌行使業務登載不實準文書外,更同時涉犯個人資料保護法、教唆以及協助、交付收賄。而楊男、周女部分則是涉及非法蒐集個人資料罪,將另涉貪汙治罪條例非公務員對於公務員不違背職務之行為交付賄賂罪。檢方調查,整起案件可追溯至2020,有多名海關公務員與東風鑫集團成員勾結,明知其進口貨物為高額徵稅以及違禁品,卻在海關貨物預報系統中登載錯誤的貨品名稱,讓違法貨物如電子菸、動物疫苗、辣條食品等可以順利通過海關。而檢方也查出3名公務員收取利益換取放行,江姓辦事員曾向江姓利方員工索取1200元補光燈棒作為順利通關的對價,郝姓課員則收受3690元電池、49元手套及316元襪子等物品,范則洩漏海關註檢條件等秘密事項予業者。報關行部分,楊男等人涉嫌非法取得並利用個人資料,虛報進口人及貨品名稱,大量走私電子菸等物品。其中,在偵查過程中,邱、范及顏等3名公務員,不僅從頭到尾矢口否認犯行,且態度相當惡劣,檢方也因此請求法院從重量刑,以示懲戒。至於李、賴、蘇、江、郝、張及張等7名公務員,在偵查過程中,皆坦承犯行並協助檢方可以釐清事實,在審理中仍能維持坦承態度,檢方將請法院審酌其犯後態度、所得利益及繳回犯罪所得等情況,量處適當刑度。而業者部份,楊男為集團負責人、周女為主管職、吳男、連男為現場協助查驗主管,透過報關業務之漏洞,長期夾帶不實貨品、申報人,架空我國海關查緝執法,檢方同樣建請法院從重量刑,以儆效尤。
海關人員涉收賄賂協助走私 士檢起訴21人
財政部關務署基隆關八里分關楊姓等10名辦事員,被控收受賄賂、以其他品名魚目混入包庇報關行,走思維禁品等物品通關,士林地檢署11日偵查終結,共計有21人涉案,其中包含10名海關課員、辦事員及11名報關貨運行員工。檢察官起訴,辦事員與業者行為已架空海關查緝機制,犯罪情節重大,其中3名辦事員、課員收受微薄的財物,被控貪汙,更有辦事員矢口否認犯行,建請法院從重量刑,以儆效尤。此波偵結起訴名單中,八里分關海運快遞1、2課李姓辦事員、課員10人。負責海運快遞貨物通關業務,被控公務員登載不實準公文書罪。其中,江姓辦事員、郝姓課員涉犯貪汙治罪條例不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顏姓辦事員則另涉侵占職務上持有之非公用私有財物罪。范姓另課員涉刑法洩漏國防以外秘密罪;郝姓課員另涉公務員假借職務上機會侵占離本人所持有之物罪。業者部分起訴11人被起訴。東風鑫航空貨運承攬有限公司、利方國際有限公司的實際負責人楊男,以及利方公司名義負責人周女,以及利方9名員工共11人。他們涉嫌刑法行使業務登載不實準文書、個人資料保護法非法利用個人資料等罪,並有協助、教唆或交付賄賂等行為。其中,楊男及周女涉非法蒐集個人資料罪,將另涉貪汙治罪條例非公務員對於公務員不違背職務之行為交付賄賂罪。根據檢方調查,本案犯罪事實可追溯至2020年間。多名海關公務員與東風鑫集團成員勾結,利用報單查驗業務的機會,明知實際進口貨物為應課徵高額貨物稅的空氣炸鍋、電子菸、動物疫苗、魔芋米、辣條食品等違禁品或未申報品項,卻在海關貨物預報資訊系統中登載不實的貨物名稱,改以「化妝品」、「清潔用品」等物,或偽造「扣稅」、「驗畢」及「放行」等不實內容,使違法貨物得以順利通關。其中檢方更查出3名公務員收受微薄的利益,作為放行的好處,江姓辦事員曾向江姓利方員工索取1200元補光燈棒作為順利通關的對價,郝姓課員則收受3690元電池、49元手套及316元襪子等物品,范則洩漏海關註檢條件等秘密事項予業者。非公務員方面,楊男等人涉嫌非法取得並利用個人資料,虛報進口人及貨品名稱,大量走私電子菸等物品。檢察官指出,這些海關人員身為國家邊境管理的第一線執行者,卻為了一己私利或圖一時方便,罔顧國家賦予的權力與義務,使查緝關口形同虛設,嚴重損害國家利益及海關形象。特別是邱、范及顏等3名公務員,在偵查中矢口否認犯行,態度惡劣,因此請求法院從重量刑,以示懲戒。李、賴、蘇、江、郝、張及張等7名公務員,在偵查中坦承犯行並協助釐清事實,若審理中仍能維持坦承態度,檢方將請法院審酌其犯後態度、所得利益及繳回犯罪所得等情況,量處適當刑度。針對業者部分,起訴書指,楊男身為集團負責人、周女為主管,以及吳男、連男為現場協助查驗主管,長期利用報關業務漏洞,以夾帶或冒名申報不實貨品、申報人的方式,架空我國海關查緝執法,同樣建請法院從重量刑,以資懲儆。★未經判決確定,應推定為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