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產分配
」 遺產 繼承 遺囑 大S
專家示警遺產順位有陷阱 兒女放棄繼承、孫子也會兩手空空
若你以為兒女放棄繼承,孫子女就可以直接繼承公嬤遺產,恐怕就誤會大了!針對遺產繼承順位,專家提醒,法律上子女主動拋棄繼承,會被視為一開始就沒有繼承權,孫子女不一定能代位繼承遺產,千萬要注意。針對房產繼承順位,永慶房屋契約部資深經理陳俊宏說明,民法規定繼承人分為「當然繼承人」與「法定繼承人」,且遵循「前順位存在時,後順位不得繼承」原則。其中,配偶是當然繼承人,不受順位限制,與各順位繼承人共同繼承;法定繼承人順位則以直系血親卑親屬、父母、兄弟姊妹、祖父母依序繼承,要注意的是,許多人想要將父母的遺產跳過自己讓子女繼承,卻可能因不熟民法規定而損失權益。狀況一:民眾誤會拋棄繼承有代位繼承的效果,於是辦理拋棄繼承,結果自己的小孩不但沒分到遺產,自己的應繼分也送給兄弟姊妹。因為繼承順位以親等近者優先,只有兄弟姊妹都拋棄繼承時,孫子女這輩親等較遠的直系血親卑親屬才有繼承權。狀況二:兄弟姊妹之間講好全部拋棄繼承,遺產全部讓孫子女輩繼承;此時遺產分配不再是按照「兄弟姊妹人數」平均,而是改為「孫子女人數」平均,可能與原本預期產生差異。專家指出,由於孫子女只有在特定情況下才能代位繼承父母的遺產份額,包含父母先於被繼承人死亡,例如阿公過世前爸爸已經去世,孫子此時可以代位繼承爸爸應得的份額;以及父母因為重大不孝或其他法定事由喪失繼承權時,孫子女可以代位繼承。此外,伯叔、舅姨等父執輩沒有法定繼承權,女婿、公婆、媳婦、岳父母之間屬於「姻親」,在法律上也不具備相互繼承的資格。陳俊宏提醒,很多人在繼承不動產時,因為不清楚繼承順位或持分怎麼算,原本應該傳承情感的房子,反而成為家人爭吵的原因。再加上稅務法規常常更新,如果沒有專業協助,一般家庭很難抓到重點。因此永慶房屋針對房產交易完成後的稅務建議、居家需求等提供專業建議,協助大家守護房產權益、解決難題。
遺囑寫「全部給某人」也沒用? 一文掌握遺產分配3撇步
藝人曹西平猝逝衍生的「遺產繼承」問題引人熱議。很多人第一次意識到:原來「我想把財產留給誰」和「法律最後會把財產給誰」可能是兩回事。突發狀況一來,規劃不全的結果反而是讓你最想照顧的對象吃了虧。踏取國際開發協理藍德義帶你把繼承規則拆開看:先搞懂應繼分與特留分的差別,再掌握3個繼承妙方與1個常見地雷,讓「想留給的人」不會在你不在時,變成只能在一旁乾瞪眼的存在。首先,「立遺囑並非毫無用途」,若想傳承的對象不是你的法定繼承人(例如乾兒女、男女朋友、朋友等),如未預立遺囑,該對象可是一毛都分不到。只是並非你想怎麼分配就能怎麼分配,遺囑在「不違反特留分」的範圍內,才能自由處分。什麼是應繼分和特留分呢?可以將應繼分當作是「預設分配值」,而特留分則是「最低」保障。因此可以理解為應繼分理當大於特留分。應繼分是當你沒有做任何遺囑、生前處分安排時,法律依繼承順位與配偶規則算出「每個繼承人本來應該分到的比例」。特留分是法律為了保護特定繼承人的最低保障,避免遺產有所「偏愛」,在你有特別修改遺產分配而導致特留分不足時,其他繼承人可主張自己的特留分。(但依法不會自動按照特留分分配,特留分需要主動主張)。因此藍德義給予大家3個繼承妙方、1個地雷:如果真的像新聞描述那樣「走得突然」,想照顧的人又可能不在法定繼承圈,怎麼做才不會讓對方權益直接蒸發?一、「拋開守舊觀念,口說無憑,預立遺囑有憑有據」:遺囑必須符合民法規定的方式(自書、公證、密封、代筆、口授),其中又以口授遺囑最易引起爭議。因此藍德義建議,如有立遺囑需求,請務必按照法規訂定遺囑,並且前往公證。而選擇「自書遺囑」需要全文「親筆」完成,電腦、手機、通訊軟體、影印文件通通無效。二、「提早做遺產規劃還能合法節稅」:掌握關鍵三要素「提早、分批、留證據」,常見的作法是「分年贈與」:把握每人每年的贈與稅免稅額為244萬元,透過多年、分批移轉,讓未來留在遺產裡的資產變少。三、「活用壽險保單,聰明節稅」:請先留意,並非所有的保單都不計入遺產課稅範圍。而壽險保單定於被繼承人死亡時,給付其指定受益人的保險金額,是不計入遺產總額的。但仍須留意個案稅務與契約設計,可請專家協助審核個別細項內容。一個常見地雷請注意:如果在死亡前2年內贈與給配偶或法定繼承人,可能被視為遺產併入遺產總額課稅。因此在有遺產規劃念頭時,宜及早進行。其中有個案例常被忽略,那就是「變更壽險保單的受益人」。壽險保單具有保單價值,因此修改要保人或受益人是屬於贈與行為,需要辦理贈與稅申報,是而亦符合2年內贈與需併入遺產課稅的範疇。專家建議提前透過3種方式,讓繼承一事不再措手不及。(圖/踏取國際開發提供)藍德義補充一個概念:將財產放在不同的口袋,並且將其設置互不相干的護城河,在於資產分配上最常見的就屬不動產與保險的配置,這管道較容易被一般大眾觸及,也比較容易被常人理解,所以簡單粗暴,但就變動調整的彈性上相當僵硬,且礙於法規較易忽略各項稅務及隱藏成本,其實國際間早有較彈性且妥善的方式,更有信託及境內外公司的配置方式,都可以提前諮詢專業協助完善配置。如果你也在想「我最想照顧的人,法律會不會不承認?」建議你先盤點資產與家族成員、再完成一份有效遺囑並且前赴公證、搭配分年贈與等合法安排、並把保單與受益人設計交給專業檢核。別對身後事避而不談,延遲處理,把規劃做在前面,才是把愛留得住、也留得穩。*轉載不得修改內文及必須標明出處來源於《踏取國際開發》
曹大哥驟逝遺產歸誰?律師:乾兒子能繼承 兄弟姊妹有特留分
蘇家宏律師分享到今早看到曹大哥突然過世的消息,讓許多喜愛他的觀眾感到震驚與哀傷,曹大哥一生未婚,總是在螢幕上帶給大家歡笑與快樂,但現實中,他的人生選擇卻充滿了獨立與堅持。他曾公開表示,財產不會留給曹家人,而是希望將財產留給平時照顧自己的乾兒子,感謝乾兒子的陪伴與照顧。曹大哥向來是個孝順的兒子,父親重病期間,他獨自照料父親,而對於兄弟未盡孝的態度,他也漸漸疏遠手足關係,法律上,兄弟姊妹仍然是曹大哥的法定繼承人,即便感情疏遠,也享有繼承權及特留分。依現行法律規定,兄弟姊妹的特留分為應繼分的三分之一,也就是如果曹大哥立下遺囑,這四個兄弟仍可主張各自的特留分。如果曹大哥沒有立遺囑,他的兄弟將平分遺產,每人可獲4分之1;但若有遺囑,財產可依法主要留給乾兒子。除非兄弟有明確「喪失繼承權」的事由,例如虐待或侮辱曹大哥,否則無法完全排除他們的繼承權,這部分需經法院個別判斷。這件事再次提醒我們,單身的人更應該及早立下遺囑,將財產留給真正所愛的人,並指定遺囑執行人安排後事與資產分配。即便特留分無法完全剔除不想繼承的人,相較於沒有遺囑,立下遺囑仍然是更有保障的方式。
買境外保單避稅恐「省小錢、花大錢」 僅適合這類極少數族群
近年來,許多民眾在理財顧問、社群平台或非正式通路的引導下,購買了未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下稱「金管會」)核准、亦未在台合法銷售的「境外保單」。這類商品常被包裝以「高預定利率」、「美元資產配置」或「隱形資產」為賣點,甚至出現「資金存放海外,政府查不到」等誤導性話術。對此,金管會近年已多次公開提醒:境外保單因非我國主管機關核准之保險商品,不受我國保險監理制度保障。作為法律從業人員職業律師,必須嚴正指出:購買未經核准的境外保單,存在高度資訊不對稱,難以完整確認商品真實內容、費用結構、解約條件與實際風險,一旦發生爭議,往往也難以透過我國既有的申訴與救濟機制有效處理,投保人將面臨「法律保護真空」的困境。以下將從銷售境外保單合法性、契約風險、稅務風險及跨境繼承程序四個層面,進一步做法律分析。一、 法律定性:銷售端違法,購買端則自負風險1. 銷售端:在台銷售境外保單之行為,依照保險法第167條之1規定,為非本法之保險業或外國保險業代理、經紀或招攬保險業務者,除屬配合政府政策需要且經主管機關公告之保險,透過保險經紀人向國外之保險業投保者外,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三百萬元以上二千萬元以下罰金;情節重大者,得由主管機關對保險代理人、經紀人、公證人或兼營保險代理人或保險經紀人業務之銀行停止一部或全部業務,或廢止許可,並註銷執業證照。因此,透過地下管道(如保險經紀人私下招攬、舉辦說明會、透過網路平台仲介)銷售境外保單,均屬違法行為。該銷售人員將面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三百萬元以上二千萬元以下罰金之刑事責任。2. 購買端:行為不違法,但可能淪為法律救濟無門我國法律目前並未處罰購買境外保單之消費者。若是屬於客戶自行飛往國外或透過網路簽署保單,該行為本身不構成犯罪。然而,不違法不代表有保障。這類保單自始不受台灣主管機關(金管會)監管,亦不適用台灣保險法或相關法令有關理賠與爭議處理規範。二、 投保後之契約及稅務法律風險若客戶已持有或打算購買在台被招攬的境外保單者,需審視以下法律風險:1. 法律管轄與救濟風險境外保單的發行主體為未依我國保險法設立經營之外國保險公司,因此無法適用台灣金融消費評議中心機制。一旦發生拒賠或理賠爭議,金管會無權介入,消費者(投保人)無法在台進行申訴程序。 更嚴重的是,境外保單契約之準據法(Governing Law)與管轄法院(Jurisdiction)通常約定在公司設立地(如香港、新加坡、美國、加拿大、百慕達等)。這意味著,若客戶發生理賠爭議時,必須依據外國法律,至外國法院,委請當地律師進行仲裁或訴訟。跨國仲裁、訴訟的高昂律師費與差旅費,往往可能超過保險金額本身。2. 缺乏保險安定基金保障只要是購買依我國法律設立許可之本(外)國財產及人身保險業在我境內銷售之有效保險契約,皆受到保險安定基金的保障。若上開合法設立之保險公司倒閉,安定基金會依法予以墊付予投保人。 然而,境外保單完全不適用此機制。若該外國保險公司發生財務危機(如2008年金融海嘯時的AIG危機),我國主管機關無法提供任何援助,投保人恐面臨血本無歸之風險。3. 稅務補稅風險許多人購買境外保單是為了節稅,但在我國法規底下,這往往是錯誤的期待:遺產稅: 依據財政部95年發布台財稅字第09504540210號函釋,未經金管會核准之外國保險公司所給付之壽險理賠金,不適用《保險法》第112條及《遺產及贈與稅法》第16條關於「不計入遺產總額」的規定。換言之,境外保單的死亡給付,必須全數計入遺產總額課稅。所得稅(最低稅負制): 依照我國所得稅法與財政部解釋函令,即使是壽險性質保單,若非屬於金管會核准者,其理賠金可能不適用所得稅法第4條第1項第7款的免稅規定。因此,該境外保單的理賠金,可能被稅捐機關認定為其他所得,依法應課稅。而境外保單之收益(如解約金、理賠金、分紅給付)屬於「海外所得」。若一申報戶全年度海外所得合計達新臺幣100萬元,且基本所得額超過新臺幣750萬元(2024年最新標準),即須申報並繳納20%的所得基本稅額(AMT)。CRS 全球資產透明化:錢放海外政府查不到已是過時觀念。在CRS(共同申報準則)架構下,我國依照金融機構執行共同申報及盡職審查作業辦法,已與日本、澳洲、英國等多國進行金融帳戶資訊交換,且與美國簽有FATCA協定。跨境金融帳戶資訊已趨漸透明化。國稅局可透過資訊交換掌握海外保單價值,若刻意不申報,除補稅外還可能面臨罰鍰。4. 保險服務中斷與匯率風險保險服務可能中斷: 境外保單業務員因在台從事非法銷售,流動率可能極高,保險服務鏈可能隨時中斷。一旦無人服務,投保人(或受益人)需具備自行處理保費催繳、契約變更及繁瑣的理賠文件認證程序(如死亡證明需經外館驗證)。甚者,該等境外保單大多為英文條款,投保人(或受益人)亦須具備處理跨境文件的能力。商品本質風險: 境外保單標榜的高利率,本質上是投資型保單或結構型商品,並非保證獲利。且匯率風險由保保人自負,若台幣升值,匯損可能侵蝕所有獲利。三、 投保人死亡後的繼承難題:Probate(遺囑認證)程序當被保險人身故,繼承人在處理境外保單理賠時,恐會面臨跨國法律程序障礙,特別是英美法系國家的Probate(遺囑認證)制度。1. 若保險契約有指定受益人:原則上可繞過 Probate,但程序仍繁瑣若境外保單有明確指定受益人,理賠金原則上可 Avoid Probate(繞過遺囑認證) 直接給付予受益人。但實際執行上,境外保險公司通常會要求受益人提供經駐外代表處/辦事處驗證的死亡證明、除戶謄本及受益人身分證明。受益人需在台灣將該等文件翻譯、公證,再送交外交部及該國駐台辦事處驗證,往返極為耗時。2. 若保險契約無指定受益人或受益人先於被保險人死亡者,則可能須進行 Probate程序若境外保單未指定受益人,或受益人先於被保險人死亡,理賠金將視為遺產(Estate)。此時,繼承人必須在保單管轄地(如香港、新加坡、美國、加拿大、百慕達等)啟動遺囑認證程序。如透過Probate程序,須負擔高昂費用: 需聘請當地律師,律師費、法庭費用、執行人報酬、評估費通常佔遺產總額的 3%~8%。尚須負擔時間成本:Probate 程序大約需時 9個月至2年 才能完成資產分配。再者,Probate 是公開程序,遺產內容與分配細節將在國外法院變為公開資訊,任何人都可查閱,這對重視隱私的高資產客戶是一大打擊。總言之,境外保單並非全然不可觸碰,但它僅適合極少數族群:擁有雙重國籍、長期跨境生活,且背後有完整國際法律與稅務團隊支援的高資產人士。對於大多數生活在台灣的民眾而言,若意圖透過境外保單進行傳承或避稅,往往是「省小錢、花大錢」。建議在做出重大財務決策前,應諮詢律師與會計師,切勿僅憑非正式管道的銷售話術,將資產置於不可控的境外法律風險之中。
退休夫妻「1舉動成導火線」!遭兒媳變臉爭財 生活反陷困境
根據日本財經媒體《The Gold Online》報導,日本一對67歲的橋本夫妻(化名)原本以為提前公開財產規劃,可促進家庭和諧,避免未來繼承糾紛。不料卻意外引爆一場「提早的金錢爭奪戰」,不僅兩個兒子爭相開口索討資金,連媳婦也加入比較與爭執,使得原本寧靜的退休生活徹底變調。橋本夫妻在65歲退休後,靠著每月約26萬日圓(約新台幣5.2萬元)的年金,加上多年辛苦積蓄的3800萬日圓(約新台幣760萬元),原本生活無虞,房貸已清,兩個兒子也各自成家,終於可以享受銀髮旅遊與陪伴4名孫子的天倫之樂。在一次農曆新年聚會上,橋本夫妻首次向兒子們提到資產分配的規劃。他們表示生活支出充裕,預計將來可將一半的積蓄留給子女,房產日後出售由兩兄弟平分。他們強調此舉為求透明,避免未來爭產。然而,原本點頭稱善的兒子們,卻在幾天後開始出現不同反應。小兒子首先開口,希望能提前獲得部分資金援助,表示因疫情衝擊與家庭負擔導致財務吃緊。大兒子亦隨即表示若家中有餘裕,「我也希望早點拿到贈與」。面對雙方同時求助,橋本夫妻一度猶豫,擔心老後醫療與照護費用,但最終仍心軟提出折衷方案,條件是未來若需照護,兩兄弟須共同分擔責任。起初他們只打算補貼4位孫子的部分大學學費,但根據估算,若每位孫子就讀4年制大學,即便僅資助一半費用,也將耗費約1000萬日圓(約新台幣200萬元)。資助孫輩教育,意外成為財務壓力的開端。更嚴重的是,當家中財務狀況被公開後,兩名媳婦亦開始比較誰家獲得較多援助,紅包金額、生活補貼皆成話題。過年節日以外,兒子們也更頻繁回家,屢次直接提出財務需求,從教育費、生活費到日常補助,要求層出不窮,讓橋本夫妻身心俱疲。夫妻倆無奈坦言:「我們原以為提早規劃能避免爭端,沒想到卻變成導火線。」甚至開始懷疑當初是否不該透露家中存款。他們自嘲:「或許等到錢花光了,孩子們就不會再來討了吧。」
放棄轉型營利結構計畫 OpenAI持續維持非營利控股模式
人工智慧公司OpenAI於5日宣布,將持續由其非營利母公司掌控整體運營,同時推動原先所提出的營利部門架構調整,以便在不違背創立宗旨的前提下,吸引更多資金投入AI發展。之所以會有如此決策,是外界對公司治理與使命偏離的批評聲浪不斷,包括馬斯克(Elon Musk)提起的訴訟,指控OpenAI偏離其「為全人類福祉開發人工智慧」的創立承諾。綜合外媒報導指出,OpenAI在官方部落格發文表示,經過與來自加州與德拉瓦州(Delaware)檢察總長辦公室的協商、以及公民領袖的建議討論後,公司決定由非營利機構繼續掌控主導權。OpenAI也表示,將與微軟(Microsoft)等主要合作夥伴、新任非營利董事會成員與監管機構密切合作,推進新的公司治理框架。其實早在2023年12月,OpenAI便首次公開提出將組織重組為「公共利益公司」(public benefit corporation)的構想,理由是此一轉型將使其有機會「籌得超過原本預期更多的資金」,同時擺脫目前非營利母公司所加諸的發展限制。然而此舉也引起各界質疑,擔心公司是否仍能公平處理非營利部門資產分配、以及在獲利與公共使命之間的平衡問題。根據OpenAI最新的架構說明,其非營利母公司將繼續持有公共利益公司的主控權與主要股權。董事會主席泰勒(Bret Taylor)表示,此舉代表公司組織未來仍將維持「與目前架構極為相近」的形式。執行長阿特曼(Sam Altman)則表示,這是一個折衷方案「足以讓投資人感到滿意,因此他們仍願意在我們認為必要的程度上提供資金支持」。阿特曼強調,在全球追求「人工通用智慧」(AGI)的成本愈發昂貴的當下,OpenAI必須設法強化資金動能。OpenAI曾在3月表示,將在由軟銀集團(SoftBank Group)領投的新一輪募資中籌措高達400億美元,企業估值達3000億美元,但該輪融資條件包含公司需於年底前完成營利化轉型。對於此次轉變是否會影響融資順利進行,軟銀與微軟目前尚未做出公開回應。然而,市場分析意見分歧。D.A. Davidson分析師盧里亞(Gil Luria)表示,若OpenAI維持非營利控股的地位,可能會削弱其籌資效率「非營利組織的架構將限制資金回報的可能性,而這會削弱投資人投資OpenAI的意願。」
大S猝逝/大S生前曾留遺言 林依晨曝「20歲開始寫遺書」:前陣子才剛更新
48歲女星大S春節期間赴日旅遊,因流感併發肺炎不幸猝逝,享年48歲。大S生前曾分享,自己因生產時走過「鬼門關」,開始習慣記錄想說的話、交代的事情。女星林依晨近日也透露,自己從20歲開始因為常常拍攝吊鋼絲的打戲,體會到生命脆弱、人生無常,就開始養成寫遺書的習慣,提醒自己「有什麼還沒做的事情,就趕快去做」。大S過去在節目中曾分享,自己生第2胎時,有過瀕死的經驗,讓她開始意識到生命的無常,就開始有寫遺書的習慣。而另一名女星林依晨近日在節目《太陽市集》中分享,自己年輕時因為拍古裝武打戲,經常吊鋼絲飛來飛去,甚至懸空4、5層樓高,讓她覺得很危險,「不知道明天和意外哪個先來」。因此林依晨養成寫遺書的習慣,還笑說「前陣子才剛更新」。林依晨從20歲就開始寫遺書。(圖/翻攝自微博)林依晨坦言,年輕時的遺書內容較為單純,大多是資產分配,但隨著人生閱歷增加,「現在我把它換個名字,我給它寫愛的分配」。林依晨透露,現在的遺書不僅寫給父母、伴侶、公婆、孩子,還包括經紀人、助理、摯友與粉絲,她希望未來留下的是一封充滿愛與回憶的手冊。談到寫遺書的心情轉變,林依晨表示,這讓她更珍惜當下,也提醒自己別再猶豫,「因為人生沒有辦法再來一次,所以你有什麼還沒做,你趕快做吧」。林依晨說,她計畫未來再加入照片、USB和影片,讓它變得更有溫度,「像是另一種,終極版的畢業紀念冊」。林依晨希望有一天自己真的離開,留下的不是遺憾,而是滿滿的愛與回憶。(圖/報系資料照)
藝人大S巨星殞落!孩子監護權該歸汪小菲還是具俊曄 遺產分配得這樣做
大S驟逝,願逝者安息,除了讓逝者家人有時間好好處理後事外,應該要對此事件瞭解跟你我相關法律問題。以下討論以大S 並未做預先規劃以及暫假設適用台灣民法規定,可能需要探討未成年子女的親權、留下新聞媒體報導上億資產分配,遺產稅繳納以及與前夫的訴訟爭議。親權及監護權依新聞媒體批露,當時大S與汪小菲離婚後,雙方約定共同行使親權,由大S擔任兩名子女的主要照顧者,所以汪小菲在法律上本來就是子女的親權人,縱使大S再婚後仍是。若當初大S與汪小菲離婚後,雙方約定由大S單獨行使親權,此時大S過世有關兩名未成年子女的親權,則依照民法第1089條第1項規定,如遇父或母一方不能行使親權時,由他方行使時,所謂不能行使親權,包含法律上不能(受監護之宣告、受停止親權之宣告等)以及與事實上不能(如死亡)。又參照最高法院 69 年度台上字第 3676 號 民事判決,夫妻之一方,對於未成年子女之監護權,不因離婚而喪失。因離婚而約定子女由一方監護,僅他方之監護權一時停止而已。倘任監護之一方死亡,對於未成年子女保護教養之權利義務,當然由他方任之。所以大S與前夫汪小菲所生的兩名未成年子女,適用我國民法時當原本單獨擁有兩名未成年子女親權的大S時,汪小菲則會當然成為孩子的親權人,不需要透過任何訴訟程序,直接去戶政事務所就可辦理登記即可。假設從報章媒體得知汪小菲長時間居住在北京,或許生父會想把兩名未成年子女帶至中國,若大S家人想要以讓兩名未成年子女繼續留在台灣生活,進而爭取兩名小孩監護權時,則依照民法第1094條第1項規定:「父母均不能行使、負擔對於未成年子女之權利義務或父母死亡而無遺囑指定監護人,或遺囑指定之監護人拒絕就職時,依下列順序定其監護人:一、與未成年人同居之祖父母。二、與未成年人同居之兄姊。三、不與未成年人同居之祖父母。」,此時大S家人需要以上開規定向法院聲請改定監護訴訟,且要明白指稱汪小菲有明確不適合擔任親權人的情形,這樣才有機會用改定監護之方法爭取到小孩的監護權,讓兩名未成年子女繼續留在台灣。遺產分配首先關於繼承人,誰擁有對大S遺留財產的繼承權。除了現任配偶具俊曄外,包括直系血親卑親屬則為兩名未成年子女。再來遺留多少資產是屬於遺產,這裡要先注意,假設三年前大S與具先生在台灣登記結婚時並未特別約定夫妻財產制的話,依照民法1005條規定:夫妻未以契約訂立夫妻財產制者,除本法另有規定外,以法定財產制,為其夫妻財產制。此時大S過世,依照民法第1030條之1規定,具先生可以先行使「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取得2個人婚後「大S增加的財產與具先生增加的財產差額的一半」,拿完後剩下的遺產,才會進入遺產分配程序。此時遺產分配,依照民法第1144條規定,由具先生及大S的2名子女共同繼承。另外實務上常有客戶離婚後擔心自己過世後遺留鉅額資產給未成年子女,因擔心留給未成年子女的資產被前配偶拿走任意揮霍,而向律師求助應如何辦理。理論上以依照民法第1087條、1088條規定,留給小孩的資產是特有財產前配偶對於未成年子女之特有財產,雖有使用、收益之權,但非為兩名子女之利益,不得處分之。但這都是理論上,事實上要如何做預防,在這裡就不偏題,待後續再跟讀者分享。遺產稅繳納依照遺產及贈與稅第6條規定,遺產稅的納稅義務人為:1.有遺囑執行人,以遺囑執行人為納稅義務人。2.沒有遺囑執行人,以繼承人及受遺贈人為納稅義務人。沒有繼承人,只有受遺贈人時,以依法選定的遺產管理人為納稅義務人。3.沒有遺囑執行人及繼承人,以依法選定的遺產管理人為納稅義務人。假設大S生前有立遺囑,在遺囑中有指定遺囑執行人,則遺產稅在大S死後即由遺囑執行人繳。假設大S生前沒有立遺囑,大S過世後龐大遺產稅則由繼承人共同負擔繳納。律師遇過很多當事人因為突然過世,遺留未成年子女,而小孩根本無力繳納龐大遺產稅,會產生無法將遺產過戶以及無法至金融機構領取存款的爭議問題,所以事先找律師做好資產規劃是相當重要的。訴訟官司最後關於大S和汪小菲間的訴訟問題,若是關於民事訴訟部分,若大S未委任律師,則原則上會先行停止訴訟,待大S的繼承人承受訴訟,始繼續進行民事訴訟,大S跟汪小菲間的民事訴訟當事人會變成具先生及2名子女及汪小菲。從新聞報導可知,大S與汪小菲間尚有大S提告的個人資料保護法的刑事案件,該案已經由台北地檢署偵查後起訴、由台北地院審理中,原則上刑事案件不會因告訴人大S過世而終結訴訟程序,刑事案件原則上是不受影響!
泰女傭繼承法國女富商1億遺產 1原因被泰國當局判無效
59歲法國女富商凱薩琳(Catherine Delacote)4月在泰國輕生,留下了一筆龐大的遺產。她生前決定把1億泰銖(約台幣9440萬)的遺產和三隻貓留給女傭帕蒂姆(Aunt Tim),引起各界關注。然而經過泰國警方長達7個月的調查後,發現凱薩琳從事非法商業活動,導致其贈與帕蒂姆的遺產宣告無效。根據外媒《Khaosod English》的報導,59歲的法國女富豪凱瑟琳德拉科特於今年4月29日,在其位於蘇梅島的豪華別墅內輕生。她的遺囑將其包括價值3000萬泰銖的別墅和毗鄰的兩塊價值2000萬泰銖土地在內等1億泰銖的財產,遺贈給其泰國管家帕蒂姆(全名納塔萬夫人),並指派另一名法國國民伊曼紐爾先生為遺囑執行人。然而警方展開的調查發現,凱瑟琳夫人名下的財產涉及多項違法操作,包括利用泰國籍代理人繞過外國人持有土地的限制。素叻府警察局長兼跨國犯罪中心主任Sermphan Sirikong少將表示,相關公司GVN.E有限公司和Maxicat有限公司被指控提交虛假文件、非法經營外國業務以及非法獲取土地。參與非法操作的兩名泰國公民,包括50歲的Thongsai Katisuk先生和36歲的Ratchaprapa Soreda女士被控協助外國人非法徵用土地,並支持未經授權的業務經營。據悉,帕蒂姆目前未在別墅的土地爭議案中受到調查,但她可能根據凱瑟琳夫人的遺囑,合法擁有其他資產,包括珠寶和銀行存款。面對媒體,帕蒂姆表示,她將繼續打理別墅日常事務,並強調一切資產分配均依遺囑進行。
4生肖12月財運來了擋不住!屬牛輕鬆獲利 把握暴富機會
命理師姚本軍在臉書透露,2024年陽曆12月適逢丙子月運天福星,紫微斗數中天福星象徵福氣與不勞而獲的機會,有4個生肖的人受添加福氣,有機會輕鬆獲得意料之外的支持與幫助,在財富上影響更有可能獲得加倍收穫的情形。●生肖牛生肖屬牛之人金錢運勢相對平穩且充滿增長的潛力,天福星象徵福氣加持、無需過度努力便能獲得收入的機會,屬牛人無論正財還是偏財,都會比平時更順利,甚至可以說是「福運相隨」。金錢收穫上,能從既有的投資或工作中獲得額外的紅利或獎金,且這樣的收入通常來得輕鬆,或者是以前付出的努力得到現在的回報。而偏財方面,天福星影響下會讓屬牛人有機會在無意中獲得財運,如偶然的投資機會、他人介紹的財源,甚至來自朋友或家人的慷慨支援。●生肖兔生肖屬兔之人在外出、旅行、工作轉換或異地合作中,會有金錢方面的順利機會,天福星不僅帶來福氣,也意味著在「移動」中有利可圖,因此屬兔人若從事跨地區或跨國業務,或涉及到與外地合作的事業,在這段時間內有望獲得令人滿意的財務回報。天福星的存在也會讓屬兔人以輕鬆自然的方式吸引到幫助,例如來自外地的貴人協助,或異地合作夥伴支持,使得財務收穫變得更為順遂。天福星能量還帶來樂觀的心態,屬兔人面對不同環境的變化時不易焦慮,有助於發揮更好的判斷力和靈活應對能力,若能積極參與異地活動、探索新市場,更容易在這些變動中獲得財富上增長。●生肖猴生肖屬猴之人在金錢方面會得到來自上層、長輩或有權威人士的支持,這些人會成為財務上的助力,甚至帶來一種「授權」的機會,能夠更順利地掌握資源或進一步開展事業;這樣的助力不僅是物質上的資源,還包括人脈、指導和機會的提供。屬猴人這段時間裡會得到來自長輩、上級或資深人士的提攜,甚至介紹貴人、開闢財路,或引薦進入高收益的項目。此外,因為有家族資源支持,如家族資金援助、資產分配等,帶來財務上的增長,若從事家族企業、或需要與高層合作的業務,財務收穫會更為顯著。屬猴人在此時「有所倚靠」,因此面對財務決策時會有較大的安全感與信心,不需擔心財務風險。●生肖雞生肖屬雞之人在財運與福氣的雙重提升,天福星象徵著不勞而獲的幸運,及在不經意之中獲得幫助和支持的機會, 能體驗到財富方面的諸多好運。在賺錢心態方面,天福星讓屬雞人心態輕鬆,不會執著立即的收益,而是以較放鬆的心態去看待財富的流動,反而能夠吸引更好的財運,甚至可能因此在無意中創造出新的賺錢機會。在事業或商業活動中,屬雞人在洽談合作、進行投資、或推廣產品時更具吸引力,容易得到支持和認可。此外,天福星輔助下工作上的壓力會相對減少,而財務上的回報則可能超出預期,這是天福星加倍財祿返還的典型現象。
他生前疑為錢與越南妹假結婚 兄申請遺產不分妻「法官這樣判」
新加坡一名男子因缺錢疑似假藉和越南女子假結婚獲取款項,未料男子突然肝癌病逝,親屬認為死者生前所立遺囑不成立,並入稟法院判定婚姻無效,遺產不可分給已不知所蹤的妻子。根據新加坡的《聯合早報》等媒體報導,何姓死者在2006年11月20日和一名越南女子阮玉碧(譯音)註冊結婚,但不久後該名女子就離開新加坡,目前下落不明。根據死者兄長表示,由於弟弟自小就屢次犯法,還經常向5名兄弟姐妹討錢,導致手足情義關係緊張。不過作為兄長的他仍繼續關照弟弟,死者在2000年沒能力購屋時,他和父母出錢幫忙墊付,並確保工作不穩定的弟弟可以當房東獲得收入來源,但兄長在2007年處理弟弟郵件時,發現一封來自移民與關卡局的信,要求他協助一起疑似假結婚案的調查,才得知死者已經結婚。由於死者當時正在服刑,他並未沒立即找弟弟商量,而是隔年死者出獄後詢問,弟弟當時僅表示自己會處理此事,未料死者在2021年7月健康亮紅燈,醫生告知是罹患肝癌,當家屬7月22日探訪弟弟時,死者跟家人表示想要安排後事,至於移民與關卡局信件室物,死者當時還未辦妥,透露是一名仲介當時把阮玉碧介紹給他。據死者表示,當時因為缺錢,原本註冊結婚後,每個月應該可從阮玉碧獲得款項,但也要協助女方申請成為永久居民。不過,弟弟結婚後只收到最初的款項,還未幫阮玉碧申請永久居民,仲介和阮玉碧就消失和失聯。弟弟最終在同年8月11日過世,阮玉碧並未現身靈堂。為此,兄長委託律師向法院申請,要求判定死者的婚姻無效,死者遺產應排除阮玉碧後分配給其他直系家屬。法官最後判定死者假結婚,資產分配給直屬家屬。
大咖觀房市2/建商怨高房價源頭是「他們」 豪客置產「感謝都來不及!」
2024總統大選落幕,由於過去4年政府祭出不少打炒房政策,讓建商怨聲載道,CTWANT記者在大選後採訪各大建商、代銷業者,趁內閣改組前,業者大吐苦水及建言,期待新政府在抑制高房價上能對症下藥,尤其是地價,「政府把地拿出來標,帶動地價大漲,買地成本高,房價當然高!」並提醒居住政策應該是讓人人住得起,不是買得起。」向來大砲型的亞昕國際董事長姚連地,23日趁著30週年記者會上不吐不快,點出高房價來自建商面臨的5大高成本,包括高地價、高造價、高稅負及缺工導致高薪資成本,還有即將徵收的碳費,「開發商就是將本求利,土地成本加上建築成本,以及合理利潤、稅負,成就最終房價。」「各項成本都上漲,房價怎麼會掉得下來?」「未來房價還是高,政府要想辦法控制成本,在經歷多次打炒房政策後,預售屋也都不能轉賣了,房價依舊高漲,且不是個案,是所有建商都如此,顯然是本質問題。」甲山林集團總經理張境在也說,建商怎麼可能虧本做生意,真的想抑制房價,就先想辦法抑制建商成本。如何抑制成本?受訪業者異口同聲地說,從占總成本5~7成的地價開始。姚連地指出,近年來中央與地方政府為了籌措財源,標售土地,讓地價出現定錨效應,老百姓會看,政府都標這個價,轉手時當然比照辦理,這是制度上的問題,也是造成地價不斷上漲的主因之一。張境在也說,地方政府把地拿出來標,帶動土地大幅上漲,建商買地成本高、房價當然高,又回頭罵建商賣這麼貴,「我們也很無奈!」他多年前就建議,國有土地標售也能像股市有漲停限制,例如不能溢價超過20%,一樣價格就抽籤決定得標者,這樣就不會有土地成本飆高的問題,不過一直未有改善。其次是大缺工墊高營建成本。以高雄為例,因科技業大舉擴廠,導致營建工大缺,去年全年申報開工推案總量相較前年年減約4成,建商減少推案、延後開工、逾期完工,屢見不顯。富旺國際總經理林宗毅直白表示,「因為南部缺工問題嚴重,暫不考慮在南台灣獵地推案。」台灣缺工問題嚴重,尤其高危險、高勞力的營建工人,更是已無年輕人願意投入,多名營建業者反映,現在是有錢也請不到工人,目前引進的外籍移工,不只杯水車薪,還沒有任何經驗,需要時間培訓。(圖/黃鵬杰攝)而為了搶工的建商,只能不斷開出更高的價碼,「現在聘板模工行情已超過每日4000元,且即使高價延攬,還是缺人。」姚連地說,工地高溫、炎熱,從業人員長年只減無增,最終讓營建業缺工困境加劇,推升工人薪資不斷上揚、造價成本也持續攀升。就算引進外籍移工,也非完全能解決缺工問題,張境在說,目前引進的外勞,都只能掃馬路、做簡單工作,都是來這邊才學技術,他擔憂,若不久後又因政策調整把他送回去,等於是白做工。科達建築董事長賴建程就分享,前一波營造成本大漲,他光一個案子營造成本就多了2億元,但某次跟一位上市建商老闆聊天,得知該建商北中南所有建案營造成本超漲快200億元,是他的百倍,讓他不敢再多言。另外,央行針對高總價住宅實行的「豪宅限貸令」,規定自然人購買住宅,台北市總價7000萬元以上、新北市6000萬元以上,其他地區4000萬元以上,只能貸款4成,且必須本息攤還、無寬限期,也引起眾多建商不滿。在成本漲、房價漲之下,豪宅輕而易舉就會觸碰門檻,讓豪宅市場萎靡,甚至出現請建築師「拆門牌」,將房屋一分為二來解套。張境在就稱「限貸令」反而造成市場不健全,讓對大坪數、高總價產品有需求的民眾,卻因為限制,要付出更多自備款或是壓縮很多想換屋的需求,是不合理的,「不是只有照顧首購小坪數,才是健全房市。」去年全台最大案、總銷高達450億元的北市大安區豪宅案「Diamond Towers台北之星」,每坪開價230~290萬元,最小150坪,每戶總價4億元起跳,推案建商三圓建設董事長王雅麟也受到豪宅限貸令不小的影響,他認為一般住宅和豪宅應脫鉤看待,「豪宅客群是事業有成的客人,北市黃金地段房價動輒百萬起跳,超過7000萬元門檻相當容易,不應該對有錢人有差別待遇。」三圓建設董事長王雅麟表示,地緣政治風險下,富豪還願意把錢搬回來台灣買房,帶動周邊經濟消費,感謝他、頒獎給他都來不及了,還要去打他,希望選後對豪宅交易上的限制都能放開。(圖/林榮芳攝、報系資料庫)另外,他也針對法人購屋限制表達不滿,「全世界沒有法人買房還要經過審核的,採報備制即可,法人炒房會重複課稅,要炒房都是用自然人炒房,法人持有不動產多是透過公司管理房地產、股票等,未來也方便做二代傳承及資產分配,但這項管制是打亂人家財產規劃,何必呢?」王雅麟甚至認為,「在地緣政治紛擾下,富豪還願意把錢搬回來台灣買房,都要鼓勵人家,感謝他都來不及了,不應該還去打他。」他希望選後打房不合理的地方都能有所調整,「居住正義不是買不買得起,是合理價錢住到安全房子。」海悅國際總經理王俊傑也有同樣看法,「居住政策應是每個人住的起,不是每個人都買得起」,政府應朝這方向加強社宅規劃;另外他也提到,現在通膨物價飆升,薪資不調整就會感覺錢變薄,距離成家也會更遙遠,如何提高國內整體薪資結構,也是政府該改善的方向。
雙星紅利區、迪化財庫鑰「麗盛南京」27-42坪即將交屋
台灣大商人起家區、台北市超低調隱富區都在「這裡」!古往今來大稻埕最受富人喜愛之地,就在迪化南段,清代時是繁榮的小運河口,光復前後是本省籍企業家生根的地方,現在是都市規劃裡校園公園商圈鬧中取靜宜居所在,不久的未來更是雙子星大計畫觸手可及紅利地段前段班。「麗盛南京」正南京西路大道門牌,約500米散步就到捷運北門站,一站直抵活力西門、一站就到時尚中山,近靠北車五鐵共構便利生活,榮耀共享西區反轉眾多建設加持,區域土地釋出極少,是現階段市場上難得的首購首換成屋產品。 大通膨時代需要聰明的資產分配來避免財產縮水,面對美國抗通膨政策,造成幣值下貶但利率卻上調的困境,造成多數人資產縮水,即使錢放銀行也會被通膨侵蝕。想要穩健分配資產,房地產一直是很好的選項,具備適合長期持有的特性,以及可自住、出租或贈與的優勢,與其把資金放在風險相對高的股市,不如將資產分配在房地產,不只保值,也可以隨時買賣,加上近年土地翻倍漲、營造成本大幅增加,未來碳稅徵收營建成本將推升更高,造就成屋成為自住置產,低風險且眼見為憑的極佳標的。 「麗盛南京」全新落成,沉穩內斂佇立西軸盛世天際線,預計今年底即將交屋,公設部分屆近完工,由麗寶集團領航世界級MUSE謬思設計大獎得主磐石設計共同打造,一進門先以迎賓門廳氣勢挑高6米迎接,再以京都式款待美學細節打造,表達極致款待之道,內斂優雅靜靜地等待每位主人賦歸返家。 建築規劃27-42坪寬適2至3房,標準層以豪宅級器字規劃一層四戶雙電梯,低密度鄰里質感社區質地落落大方,室內優雅挑高3米52,讓室內在即使裝修天花板後依然大器敞闊,還能設計規劃創造更多向上收納空間。「麗盛南京」即將交屋非常適合正在思量如何享受重購退稅的客戶,現在預約賞屋正是時候。麗盛南京接待專線:02-2502-0888。
太狠了! 男寧可「坐牢+失業」…不願支付前妻5年贍養費
是什麼樣的仇恨,讓一名新加玻男子寧可坐牢10次共14天、失業,甚至失去房產,也不願支付前妻及孩子的贍養費、生活費長達5年時間。且連法官都無言的是,男子明知會坐牢、房產會被轉賣,卻又一直不願出庭說明,完全就是鴕鳥心態。據馬來西亞《中國報》報導,這對育有2名女兒的夫妻在2015年申請離婚、2018年正式離婚。但男子在正式離婚前,只支付過一次50新元(約新台幣1130元)的強制性費用,之後就不願履行婚姻資產、扶養權及贍養費分配的法庭庭令,且不肯出庭。令人驚訝的是,男子寧可坐6次一天牢、4次兩天牢,甚至失業,也不肯在辦理離婚期間履行庭令。離婚後還無視「若未能在期限內支付,就必須賣房償還」、「男方未能支付時,女方可單方面賣房」的離婚協議,拒絕支付贍養費,與175,000新元(約新台幣396萬)的婚姻資產分配長達5年。前妻今年3月據此向法院提出賣房申請時,表示男子還積欠91,450新元(約新台幣200萬)生活費、3600新元(約新台幣81,358元)贍養費,導致自己及孩子生活陷入困境。法官也批評「再次拒絕出庭」的男子鴕鳥心態,判男子必須一次支付375,000新元(約新台幣847萬)生活及贍養費,並由轉賣男子房屋所得的80至100萬新元中支付。而未出庭的男子,則提出上訴。
12星座7月上半運勢出爐 天蠍射手有財運!
時光飛逝,時序進入7月的第一週,不少人相當關心7月12星座的運勢,是否出現好消息或者需要注意的事項,對此清水孟國際塔羅小孟老師,針對12星座7月上半月的運勢,提出最新預測。牡羊座:工作避免衝突,情感避免談錢。工作容易遇到意見衝突,想法不錯但總有人不滿意,遇到這樣的情況,不要太過生氣,理性處理較有好效果;感情方面,最近與另一半容易因小事起爭執,與金錢相關的事情,一定要明確處理,否則容易引起紛爭;財運方面,有衝動投資的現象,建議三思而後行。金牛座:工作嘗試新事物,情感多些關心。職場表現令人印象深刻,樂於突破,開始願意嘗試新事物與先前抗拒的模式,工作表現備受肯定,成為職場表率;情感方面,重視工作,常引發另一半抱怨陪伴減少,建議平衡兩人關係,不要讓對方不舒服;財運方面,對投資理財很小心,可以對「保守標的物」進行投資。雙子座:工作人際便佳,情感建議安排旅行。合作關係公位好,工作貴人運變多,先前總有人際關係問題,最近職場人際有如魚得水之感,建議趁此機會與職員打好關係,有助於往後工作;感情方面,許久未與另一半好好約會,建議安排行程出去走走,增進兩人感情;財運方面,投資理財以「保守」為主,不要自作聰明。巨蟹座:工作出現挑戰,情感互動美好。工作面臨前所未有的挑戰,缺乏信心,害怕搞砸任務,做事猶豫不決,建議果斷處理,否則會影響平日名聲;情感方面,與另一伴互動良好,工作上面臨挫折,可向另一半分享心事,對方會給予溫暖鼓勵,幫你分擔;財運方面,適合了解「資產分配」的訊息,對理財有所幫助。獅子座:工作有氣無力,情感變的冷淡。對目前工作有索然無味之感,適合研究新的事物和進修,獲得新啟發,工作停滯者,建議在生活中多安排活動尋找平衡,心理會獲得改善,以免泡在工作中了無生趣;感情方面,對待另一半冷淡,建議安排有趣活動增進彼此感情;財運方面,欲望變多,該享受時就要享受,不要困住自己。處女座:工作特別忙碌,情感忽冷忽熱。忙碌中要特別留意「細節」,為求效率忽略步驟,可能導致出錯、不停瞎忙的情況,想轉換工作者,留意新機會,尤其是海外發展的機會,要加緊把握;情感方面,表面相處愉快,但有忽冷忽熱的情形,建議與另一半釐清心中想法,誠實應對感情;財運方面,太過精打細算,反而限制了財富。天秤座:工作茫然無趣,情感穩定開心。對工作感到茫然,失去熱情,工作時內心有不踏實的感覺,建議回歸內心深處,思考當初最想做的事情,好好執行,避免後悔;情感方面,情侶關係開心穩定,給彼此的自由越來越多,信任是最好的陪伴;財運方面,投資時要注意風險。天蠍座:工作有志難伸,情感避開爭論。職場中想法越來越多,但有有志難伸之感,工作上高調展現能力對自己有利,面對想爭取的事物,越有企圖心去爭取,越有機會成功,不要錯過想表現的事情,為這些事做個開頭,後續就會越來越順;情感方面,因說話態度問題,容易與另一半不愉快,雙方對語言敏感,建議不要挑戰對方底線;財運方面,投資眼光精準,但投入資金要有限度。射手座:工作備受肯定,情感容易計較。職場中有大好消息,會有讓自己開心快樂的事,可以多運用好運氣做事,工作備受肯定,想轉換工作者,也會有好消息;情感方面,容易計較對方不經意的一句話,把事情說開就好,不要太在意,才不會影響到感情;財運方面,運氣不錯,但理財建議走「保守」路線。摩羯座:工作壓力變重,情感多給情感。近期工作上有不太好處理的事情,讓自己壓力變大,也許是上司給予新任務,工作面臨困難,但會獲得高度評價,只要自然運作即可;感情方面,另一半認為自己只重視工作,忽略他的情感需求,相處中感到不公平,給予對方更多關心,就可避免這個問題;財運方面,對金錢很實際,想做投資但「定存」比較適合你。水瓶座:工作目標明確,情感多加溝通。先前工作目標不明確,近期思緒會越來越清晰,必須付出行動,若只想不做,事情又會停擺耽擱,建議多做事穩定心態,與同事多交流工作想法,對工作靈感會有不同領悟;感情方面,兩人溝通產生問題,在理智的情況下溝通較好;財運方面,金錢處理太隨意,要好好培養與錢的關係。雙魚座:工作多加休息,情感價值不一。工作遇到瓶頸,無法釐清自己想要什麼,建議稍作休息,尋找未來的方向,想轉換工作者,需要冷靜處理,不宜衝動離職,還未找到下個方向者,先待在原公司較好;情感方面,情侶間容易遇到價值觀爭議,互不相讓,建議彼此各退一步;財運方面,對「漂亮時尚」感興趣,但必須考量自身能力,不要亂花錢。
他寵妻「錢全轉到太太名下」 愛妻驟逝後他冏了…遺產全被岳父母拿走
夫妻結婚在資產分配上,常常被視為一個整體,有些丈夫為了對妻子表達疼愛與忠誠,會把名下財產跟金錢,全都轉到太太名下。但根據《蘋果新聞網》報導,KPMG的會計師,就分享一個案例,有一位丈夫因為寵妻,為了讓另一半心安,把過去幾年賺的錢,全轉到太太名下。後來太太不幸生病過世,等辦完喪事後要清點遺產,才發現自己辛苦轉來、轉給太太的資產,全變成岳父、岳母的財產了。據悉該案例是這名客戶的太太,因為原生家庭的經濟狀況不太好,但因為嫁的先生很會賺錢,也很疼愛太太,便把自己過去幾年賺來的錢,全都轉給太太,變成太太名下的資產。但後來太太生了重病,短短不到3個月就過世,一開始深愛太太的丈夫傷心欲絕,一心只想辦好另一半的後事。但後來等喪事告一段落,開始有心情處理後續遺產事宜時,赫然發現因為他們夫妻婚後沒有生小孩,所以當太太過世後,岳父母成為了遺產的主要繼承人。不過因為太太名下的資產,都是過去先生辛苦賺來的,後來雙方經過協調,才化解這個問題。面對上述的窘境,要如何避免呢?會計師建議,如果是委託一個人,可以預先寫下來,授權委託某個晚輩。會計師同時提醒,親人去世前2年的資產移動,都可能事後被國稅局納入遺產稅;夫妻離婚,也最好寫清楚協議的內容,否則也可能會被國稅局認定是贈與,是要課贈與稅的。
理科太太夫妻現身離婚調解庭 曝將「以小孩利益為主」
知名YouTuber「理科太太」日前爆出與結婚5年的台裔美籍老公John婚變,今(14)日兩人雙雙現身家事法庭,準備為離婚進行調解,理科太太鬆口,離婚這件事其實已經談很久,並表示「以小孩利益為主」,而John則是英文表示:「I don’t understand」來回應離婚。理科太太今日和先生在家事法庭進行調解,10月26日曾開庭,當時遠在美國的John則是透過視訊連線進行第一次調解,為離婚資產分配來協商,他們也達到部分的共識,近日John也來台,雙方當面協商。理科太太首度與先生雙雙現身法院,協商離婚細項。(圖/記者侯世駿攝)據《蘋果新聞網》報導,John12日曾和理科太太與兒子見面,經紀人透露理科太太很早就跟兒子說爸爸要來了,當日父子相見也相當開心,理科太太看到兒子開心,也跟著開心。理科太太也曾接受《ctwant》專訪,低調透露離婚進度:「雙方都算是理智的人,站在共同最在乎的事情上面,該怎麼處理就怎麼處理,未來當然是希望小孩可以常常看到爸爸媽媽。」至於婚姻會在何時結束,她說:「看協商的結果。」
大S汪小菲離婚情斷 傳「S Hotel」將改名成這4字!
大S徐熙媛今(22)日傳出與老公汪小菲離婚的消息,兩人稍早透過委任律師發出共同聲明,坦承已和平解除婚姻關係,如今再傳兩人愛的結晶「S Hotel」將改名成「菲行商旅」,切割掉過去以大S命名的飯店名稱。兩人離婚的財產分配、贍養費、子女撫養權也受到熱烈關注,尤其是出道多年的大S手上兩棟台北豪宅就要價5.6億新台幣,資產相當可觀。大S與汪小菲兩人過去愛的濃烈,更曾登上陸綜曬恩愛。(圖/翻攝自汪小菲微博)據《蘋果新聞網》報導,大S與汪小菲在證實離婚後,傳出以大S名字命名的高級飯店「S Hotel」將會改名切割大S,成為以汪小菲為名的「菲行商旅」。兩人離婚的資產分配也受到熱議,尤其是大S出道多年,在戲劇、綜藝、電影上都擁有好成績,過去投資也相當有眼光,曾在2011年買下豪宅「冠德遠見」,將兩戶打通成一戶,但已在去年出售,手上目前則有兩間台北信義區豪宅,2016年買下的「台北信義」與婚前就買下的「國家藝術館」,預估手上的2棟豪宅總價值高達5.6億元。汪小菲以愛妻為名的「S Hotel」傳出將改名為「菲行商旅」。(資料照/翻攝自臉書)至於汪小菲過去則是揮金3.5億元,以大S名字租下台北市精華地段,蓋起「S Hotel」飯店,不過生意不如名氣響亮,且租金擬要價700萬,也曾傳出昂貴的租金讓大S不惜賣房支持老公事業,甚至在疫情爆發後「S Hotel」也改成防疫旅館支撐生意,先前更不時傳出易主或裁員的消息。如今再傳「S Hotel」因大汪戀離婚可能將改名的消息,也讓兩人離婚後的資產分配再添一筆,外界也持續好奇兩人的子女監護權與撫養權等種種問題。
台灣獨身族破千萬 黃天牧「讓人感到驚訝」 力推信託2.0
金管會10日舉辦「信託2.0金融機構高層共識會議」,金管會主委黃天牧指出,與會學者提到台灣獨身者破千萬「讓人感到驚訝」,他認為金融業不能只談商機也有社會責任,「信託是責任、也是商機」,這也是金管會力推信託2.0的原因。會中,李智仁教授指出,從信託商品服務使用者角度來看,目前台灣的高齡長者、企業員工都得到信託的利益,但還有三大潛在客群沒被關心到。其一就是「獨居、獨身者」。據內政部統計,2019年15歲以上的人口有2,059萬人,其中1,023萬人處於獨身狀態,包括:705萬名未婚者、108萬名離婚者、137萬名喪偶者,這樣算下來,全台有5成以上是獨身群體。李智仁進一步指出,獨身者不一定獨居,但在經濟、生活上會有特別需求,獨身者生活型態、資產配置、風險控管都與傳統「核心家庭」不同,信託商品設計上也要有整套思維。李智仁認為,「家族企業接班人」、「智財權的擁有者」也是信託潛在客戶。台灣很多隱型冠軍,但不是每個家族企業都有能力建置家族辦公室,但可用家族信託方式來做傳承資產分配,創富守富傳富,過程中信託發揮功效。至於「智財權的擁有者」,他表示,過去與文化部的合作時發現很多人在自己權利保障、信託的使用是一片空白,但信託業法第16條第8款、第9款在專利權之信託、著作權之信託都有規範,可提供保障。黃天牧在總結時引用美國奧斯丁史考特(AUSTIN SCOTT)的話「信託的應用範圍可與人類的想像力相媲美。」強調信託可用在生活每個層面。舉例來說,英國彼得兔作者碧雅翠絲.波特(Beatrix Potter)女士,就將彼得兔系列作品的收入購買湖區的農場與土地避免開發破壞,去世後將14座農場與超過4,000英畝的土地捐贈給「英國國民信託組織(The National Trust)」成立了「環境信託」,永久保存湖區豐富多樣的自然風光與傳統田園景致。信託的應用從安養、環境等不一而足。黃天牧指出,他個人在民國89年信託業法通過時花了二年時間帶領同仁制定信託業法、子法,見證信託業過去20年的成長,90年初,信託業公會首次召開會員大會時,當時財政部長顏慶章指出二方向:一是普及信託觀念,讓信託業推展不同商品滿足民眾不同階段需求,二、透過公益功能,成為社會安全網重要的一環。目前已初步達到目的。未來希望信託功能更廣,不要九成在金錢信託。黃天牧表示,未來如何讓信託業者有獲利機會、讓信託部有更多資源,在低利率環境下創造新模式,創造新的收益來源,讓業者有發展誘因,會在稅制作建議、結構作調整,再作跨部門、跨業整合,金管會將吸取大家意見,再檢視可行性、提供誘因,在法規特留份、意定信託、監護信託推廣上,與司法體系溝通協調,讓業者推動起來能更順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