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心創傷
」 性侵 性暴力 強制性交 被害人 強制猥褻
調查局近年頻生強制猥褻、權勢性騷擾等案件 監院要求法務部澈底改進
監察院今(15)日表示,法務部調查局肩負國家安全、犯罪防制及維護社會安定重責,近年卻接連爆出多起令人震驚的風紀與性犯罪案件。監察院日前通過監察委員紀惠容、范巽綠所提調查報告,糾正法務部調查局,並籲請法務部儘速督同調查局檢討改進。紀惠容、范巽綠表示,CEDAW及我國憲法均明確揭示國家應禁絕對婦女之侵害,惟調查局111年起陸續發生多起所屬人員觸犯刑法、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之案件,如111年A科長於捷運車廂內強制猥褻女乘客、112年B調查官與未成年人發生性行為並拍攝性影像、113年C調查專員廁所內放置密錄器偷拍民眾如廁畫面,又114年D調查官於便利商店嘗試拍攝國中女生裙底等,涉案者不乏擔任科長要職或曾借調國家安全局者,種種犯行,嚴重悖離調查局防制犯罪之職責本分,已重創政府整體形象。紀惠容、范巽綠指出,調查局內部的職場性騷擾問題同樣極為猖獗,據109至114年之性騷擾申訴及非申訴案件共23件顯示,性騷擾案件扣除不成立案件,計18件,受害者均為女性,計34人次,屬職場性騷擾者即有15件,案件中存在單一行為人同時、長期性騷擾多位受害者之情形,且不乏同時運用言語及肢體騷擾者,其中屬於「主管對下屬」的權勢性騷擾超過六成,而「學長對學妹」的階級壓迫更高達八成。高度不對等的權力結構致被害人因懼怕職場壓迫、報復,產生「寒蟬效應」,而延遲申訴或不正式提出申訴,據案件數據資料,受害者第一次受害至申訴,有時隔1、2年始提出,亦有7年後才申訴,超過公務人員考績法懲處時效,致未能確實懲處之情形。紀惠容、范巽綠表示,調查局所屬人員近年涉犯多起嚴重侵害民眾與內部同仁權益之惡行,顯示該局自人員養成、遴任、法治意識形塑,乃至建構免受恐懼之性別友善工作環境等層面,皆存有重大闕漏,致使侵害受害者權益的犯行一再重複發生,應澈底檢討。紀惠容、范巽綠表示,行政機關對重大違失人員之免職權,為憲法賦予行政權不可或缺之核心權限,調查局長期怠於發揮監督所屬之實效,導致內部紀律鬆弛,未能有效遏阻所屬職員侵害人民權益,亦難以根除內部權勢性騷擾之沉痾,確有違失。紀惠容、范巽綠強調,調查局作為國家之執法機關,更應高標準要求所屬之人品、紀律,銓敘部已說明公務人員考績法於114年11月19日修正明列性騷擾、性侵害等規定是為強調政府態度,但於修法前,公務人員如有重大違失行為,機關本得依修正前考績法規定落實懲處,該局過去僅以輕懲為之,允應針對相關案件逐案重新檢視,從重處置,方能儘速導正機關風氣,挽回國人信心。紀惠容、范巽綠說明,性騷擾係對個人身心及人格尊嚴之嚴重侵害,受害人除需承受身心創傷與揭露案件之壓力,於案件調查期間,亦須再次回憶遭受性騷擾時的情境脈絡,故為防範受害人於性騷擾案件之處理過程遭遇二度傷害,性騷擾防治法及性別平等工作法均要求處理人員應具專業性,且於調查、審議程序亦強調應納入外部專業意見,以避免因權力結構不對等而影響被害人權益。監委表示,調查局對於正式提出申訴之性騷擾案件,依循「法務部與所屬機關工作場所性騷擾防治措施申訴及處理要點」及「法務部與所屬機關性騷擾防治措施申訴及處理要點」處理,交予該局性騷擾申訴處理會調查、審議,惟對於礙於權勢未提出正式申訴之性騷擾案件,內部僅交由該局督察處調查處理,先天即缺乏申處會之性平專業與外部專家把關,後天亦無實質防治或環境改善建議,且由各駐區督察人員逐級陳報,則衍生吃案、隱匿情事,已然形成制度性闕漏。導致該局人員須不斷循外界管道檢舉,以伸張正義,除損害局譽,亦加深所屬職員於體制內之二度傷害,確有違失。紀惠容、范巽綠進一步調查指出,調查局多起性騷擾案件是於餐敘酒後發生,甚有行為人稱是為了工作需要而飲酒、不勝酒力,藉詞以酒後失態合理化其酒後性騷擾行為。部分性騷擾、強制猥褻行為是於主管帶同下屬餐敘飲酒後發生,且不僅於進入調查局工作後,有長官帶頭邀集下屬或特意找女下屬飲宴而發生性騷擾等違紀情事,調查人員於訓練期間,即有發生餐席間開放學員飲酒,酒後性侵害之案件,顯示調查局人員從訓練起至後續職場之文化,亟需通盤檢討。調查局對此表示,現行透過各場合宣導提醒同仁避免無謂飲宴,也要求若長官要帶同仁飲酒,應評估有公務交流之必要,且不得過度飲酒、不可發生不檢言行。法務部對於該局之應酬文化,亦認為不可鼓勵,表示將透過舉才策略逐步改善風氣。紀惠容、范巽綠呼籲,性騷擾等犯行,非但違反法規、破壞機關信譽,且往往涉及職場權力濫用,而不當飲酒則易造成紀律鬆散,輕則影響職務執行效率,重則觸犯法律,該局若未妥為監督,無疑縱容「以應酬為名,行騷擾之實」之職場文化。行政機關各級主管本應擔負確實監督屬員之責,該局允應針對因酒犯紀與不當飲宴之涉案人員及主管,從嚴處理並落實再教育,方能確實整飭風紀。
兒少性侵追訴期擬延長 立院初審支持20歲起算時效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今(11)日審查《刑法》第80條修正草案,討論延長兒少性侵案件追訴權時效。朝野立委普遍支持加強保障被害人權益,但也關注法律安定性、證據保存及實務審判等問題。經討論後,委員會支持司法院及法務部提出的院版草案,未來未成年兒少性侵案件的追訴權時效,將自被害人年滿20歲後開始起算。民進黨立委莊瑞雄表示,追訴時效制度不僅涉及刑法,也牽涉民法及行政法等整體法律體系,是司法正義與法律安定性之間的重要平衡。若單從追求正義角度出發,犯罪不應有追訴時效限制,但法律制度仍須兼顧司法資源配置與社會秩序穩定。國民黨立委吳宗憲則表示,支持延長兒少性侵案件追訴權時效,因許多受害者往往在成年後才有能力或勇氣揭露過往遭遇。不過他也提醒,若僅延長追訴期限,卻未同步檢討證據法則及審判配套措施,恐讓被害人面臨舉證困難問題。吳宗憲指出,不少案件歷經多年甚至數十年後才曝光,相關物證可能已消失,證人記憶也可能隨時間淡化,最終僅剩被害人陳述。在現行證據制度下,案件定罪難度相當高,因此建議研議專門審理指引及證據評價原則,以回應此類案件特殊性。法務部次長黃謀信表示,兒少性侵案件具有「不知、不能、不敢」等特性,許多被害人因年紀尚幼、身心創傷或權力關係影響而無法及時求助,因此有必要給予特殊保護。法務部提出20歲起算追訴權時效的方案,也是參考多國相關立法制度。司法院秘書長高金枝則指出,雖然時間經過可能造成證據滅失,但法院實務上仍會綜合被害人陳述、曾向他人傾訴的內容、日記紀錄等間接證據進行整體判斷。未來也可進一步研究相關審理指引及證據認定標準,以兼顧被害人權益與程序正義。在朝野各黨皆表達支持下,委員會最終決議採納司法院及法務部院版草案,未來兒少性侵案件追訴權時效將延長,並改由被害人年滿20歲後開始計算。
女性當街遭追逐撕衣!生育節淪「性侵祭典」 影片瘋傳引爆全球怒火
奈及利亞南部三角洲州奧佐羅(Ozoro)舉行年度「阿魯埃多」(Alue-Do)生育節期間,爆發多起針對女性的集體性暴力事件。多段在網路流傳的影片顯示,大批男性於白天在街道上追逐女性,強行撕扯衣物並進行猥褻,現場圍觀者未出手制止,反而拍攝與叫囂,相關畫面迅速擴散並累積數百萬次觀看,引發國際社會強烈譴責,部分輿論更將事件形容為「性侵祭典」。 從社群平台上多段影像可見,暴力行為並非零星個案,而是在節慶期間於不同地點接連發生,呈現群體性特徵。畫面顯示,女性在擁擠街道中奔逃,隨後遭多人圍堵,衣物被撕裂、身體遭觸摸,部分施暴者與旁觀者同時錄影與嬉笑,甚至包含年輕男性參與,使事件從單一攻擊升高為大規模公共暴力。部分受害者疑為附近大學學生,已有多人送醫治療。根據《澳洲新聞網》報導,其中一名受害者羅斯瑪莉(Ezeugo Ijeoma Rosemary)指出,她抵達現場後即遭鎖定,「他們開始喊『抓住她』,隨即像蜜蜂一樣蜂擁而上」,她表示自己被強行拉扯衣物並遭觸碰全身,過程中不斷呼救,最終在旁人協助下脫困,但手機遭奪,至今仍承受身心創傷,尚未返回校園。事件曝光後迅速升高為全國與國際關注焦點。警方展開調查並逮捕多名涉案人士,包括一名社區領袖及多名在影片中被辨識出的年輕男子,案件已移交州刑事調查部門處理。警方發言人埃達菲(Bright Edafe)表示,所有涉案者都將被追究法律責任,並呼籲受害者與目擊者提供資訊。目前拘留人數已超過12人,隨著影像比對與證據蒐集,仍可能持續擴大。然而,官方說法亦引發關注。警方在說明中指出,儘管事件涉及性侵害與公開羞辱,但截至當時尚未接獲正式強暴報案,並將事件初步定調為「不法分子」趁節慶期間作亂。此一說法與網路流傳的暴力畫面形成明顯落差,也成為輿論爭議焦點之一。另一方面,當地社區領袖否認發生性侵,強調「阿魯埃多」為祈求生育的傳統儀式,過程中如拖拉或撒沙等行為具有象徵祝福意涵,指稱外界將其解讀為性暴力屬於嚴重誤解。不過,相關人士亦承認個別參與者可能行為失當,但強調不應代表整體文化活動。在警方將事件歸因於個別不法行為、社區強調文化誤解的同時,社群平台上的反應則截然不同。大量網友質疑,為何此類暴力能在光天化日之下於多地點發生,且缺乏即時干預機制。有報導指出,節慶期間部分女性被要求留在室內,未遵守者可能成為攻擊目標,使事件被解讀為不僅是隨機暴力,更涉及對女性公共空間的限制。女性權益倡議者艾基(Rita Aiki)指出,「問題不僅在於影片中的個別事件,而是什麼樣的環境讓這種暴力能在眾目睽睽之下發生卻無人阻止」,她認為,當施暴行為在公開場合被觀看甚至被默許時,已反映出更深層的社會結構問題。儘管官方強調節慶本身不支持暴力,但在多段影片顯示的集體行為、警方未接獲正式報案的說法,以及社區否認性侵的立場之間,事件仍存在明顯認知落差,也使外界對其成因與責任歸屬持續提出質疑。CTWANT提醒您勇敢說不:尊重身體自主權,遇到性騷擾勇於制止、勇敢說不,請撥打113、110現代婦女基金會 性侵害防治服務專線02-7728-5098分機7婦女救援基金會 02-2555-8595勵馨基金會諮詢專線 02-8911-5595/性騷擾專線04-2223-9595 奈及利亞奧佐羅生育節期間,多名女性在街頭遭男性群體追逐與騷擾,相關影片引發國際關注。(圖/翻攝自X,@nypost)
AOA前成員珉娥元旦輕生獲救!痛揭童年遭暴力性侵、出道後長期霸凌
韓國女團AOA前成員、32歲藝人權珉娥元旦驚傳輕生未遂並獲救,引發外界高度關注。她隨後於社群平台接連發布多篇長文,詳述自己從童年、求學階段到出道後長期承受的身心創傷,內容沉重,震撼粉絲圈。權珉娥在文中回顧,童年時期曾遭父親家暴,甚至親眼目睹母親被毆打至倒地,最終由她報警結束那段生活。父母離異後,她與母親、妹妹搬入狹小老屋,家境清寒,冬季僅能以燒熱水簡單清洗,也因經濟條件在校園中遭受排擠。她進一步揭露,國中時期曾陪同友人與一名男子見面,抵達後卻遇上不良學生。當她因恐懼想離開時,卻遭到長時間的暴力毆打,並在意識模糊狀態下遭到性侵。事後,她因年紀尚小、不敢向母親求助,也未前往醫院治療,一度萌生吞服止痛藥結束生命的念頭。這段經歷成為她多年來揮之不去的陰影。之後,母親帶著她搬到首爾重新生活,但她仍形容那段日子充滿屈辱與暴力,包括被要求端茶倒水、跑腿、辱罵甚至遭毆打。儘管最終順利出道,卻未能迎來期待中的轉機。她提到,2014年得知父親罹患胰臟癌末期時,情緒潰堤落淚,卻在團體活動中遭隊友帶至更衣室斥責。她也因擔心再度受責,而不敢前往醫院探視父親,等到趕抵時,父親已經離世,當場崩潰痛哭。權珉娥表示,父親過世後,她所承受的團內霸凌與言語辱罵更加嚴重,只能依靠安眠藥與鎮靜劑勉強撐過日常生活。她坦言,曾一次吞下長期存下的百顆藥物,最終在昏迷中被救回。合約到期後,她選擇不再續約,卻陷入反覆自殘與多次輕生未遂的循環。她也感嘆,自己嘗試說出真相時,卻被質疑是編造故事,而對方對外則聲稱曾向她下跪道歉。權珉娥也坦言,自2019年退團後,情緒問題始終未能改善。她於元旦上午獲救後,當日下午再度發文,直言自己忍受了長達10年的「不公不義態度」,並指出多年來屢遭網路惡意攻擊,對心理狀態造成沉重負擔,「現在連希望都消失了,我也想消失,其實可以不用救我,那也是大家想要的。」對此,權珉娥所屬經紀公司MODEN BERRY KOREA發出聲明回應,表示雖然雙方合約已解除,但是在協議下圓滿解約,至今仍維持良好關係。公司強調,網路上的惡意人身攻擊與不實言論,可能是導致權珉娥做出極端行為的原因之一,已開始蒐集相關證據,並將透過法律途徑強硬應對,以保護她不再受到言語傷害。經紀公司同時呼籲外界停止惡意攻擊,也希望粉絲持續關心並支持權珉娥的身心狀況,讓她能在相對安全的環境中休養與復原。◎勇敢求救並非弱者,您的痛苦有人願意傾聽,請撥打1995◎如果您覺得痛苦、似乎沒有出路,您並不孤單,請撥打1925 在 Instagram 查看這則貼文 從 Instagram 分享的貼文
禪修成噩夢!師兄FM2迷昏師弟「8次猥褻並錄影」被判7年4月徒刑 中台禪寺震怒回應
南投知名佛教道場「中台禪寺」驚傳重大性侵案件。一名參加禪修班的李姓男子,涉嫌利用同為學員的信任關係,在2022年11月間8次以藥劑迷昏一名師弟後進行性侵與猥褻,過程全程錄影。南投地方法院審理後,李男遭依強制性交與強制猥褻等8罪合併判刑7年4月,並沒收其犯案用的手機、電腦及硬碟等設備,全案仍可上訴;針對此案,「中台禪寺」發言人見尊法師出面回應指出,事件發生當下,寺方已召開緊急會議處理,並全力協助被害人。加害人已被永久禁止進入道場與參與任何活動。根據《ETtoday新聞雲》與《三立新聞網》的報導,法院判決書內容指出,李男於2022年11月10日參加中台禪寺的禪修活動,當日晚間在寺內所謂「安板止大靜」後,將含有FM2成分的安眠藥磨粉後摻入飲品內,趁師弟昏睡之際實施性侵。他先後脫去對方褲子,對其進行猥褻與口交,並使用手機拍攝全程影像,儲存於電腦與外接硬碟中。案件持續發展,李男在11月11日與22日至27日期間,連續8次以相同方式行兇,總計侵犯被害人8次。被害師弟事後發現身體異常並回想遭遇,遂向寺方通報並報警處理,警方查扣李男藏有87張性影照片、8張擷取畫面與數段性影片檔案,作為重要證據。李男辯稱自己長期患有失眠症,所持藥物為合法取得,對於其中含有第三級毒品FM2成分一事並不知情。不過法官認定,李男的行為已造成被害人嚴重身心創傷,且犯罪行為有計畫性與重複性,不構成可減刑事由。法院最終依3項強制性交並錄影罪與5項強制猥褻並錄影罪,合併判處7年4月徒刑。對此,「中台禪寺」發言人見尊法師出面回應指出,事件發生當下,寺方已召開緊急會議處理,並全力協助被害人。加害人已被永久禁止進入道場與參與任何活動。見尊法師強調,所有義工與學員須嚴守法律及道場規範,每日晚間十點安板止大靜後應熄燈養息,不得在外閒談或逗留。寺方也呼籲,對於重大事件的處理將秉持法律與佛教倫理立場,保障被害人隱私的同時,亦鼓勵其與家屬積極溝通,並透過法律途徑妥善處理相關事宜。
公托虐童1/托育老師勒脖掐臉只受薄懲 其父竟曾任社會局課長
近年來虐童案頻發,兩年前震驚全台的「剴剴案」更是引起人神共憤,立法院今年8月三讀通過將「虐殺幼兒罪」納入法典,提高虐童罰則。然而,有受害幼童媽媽向本刊控訴,新北市中和某公共托育中心前(2023)年發生托育老師不當對待未滿2歲的兒童事件,社會局卻僅予「最輕懲處」,甚至未公開加害者姓名,疑似與這名托育老師的父親曾任社會局課長有關。受害童樂樂(化名)在10個月大時進入中和某公托中心,平日活潑乖巧,總是笑著牽起老師的手走進教室,對環境適應良好。不料,直到2023年8月第一個禮拜起,樂樂卻突然非常抗拒去學校,每天一聽到上學三個字就會崩潰哭喊「不要」,不肯讓媽媽拿書包,也死命不肯出門。母親K女士起初以為只是孩子一時鬧脾氣,後來才知道是公托裡來了一位讓小孩懼怕的老師。2023年8月24日,K女士接到來自公托主任的電話,告知她中午老師換尿布時發現樂樂的臉部紅腫、有血絲和大片瘀青,K女士連忙趕到公托,抵達後發現女兒臉上明顯有傷,直覺事態不單純,遂要求調閱監視器畫面。畫面中,一位老師在午餐期間多次對樂樂及其他幼童動作粗暴,不但多次用力壓頭、拍打臉部,甚至在替樂樂擦拭臉部時,一手勒住脖子、另一手掐捏臉頰。樂樂多次因老師粗暴動作哭喊、掙扎導致臉部脹紅,直到其他老師上前安撫後情緒才稍見平復。K女士回憶,「我看著監視畫面,整個人都在發抖,小孩一直哭、老師甚至沒有一點安撫。」K女士當下要求公托報警、通報社會局,主任卻多次勸阻,稱「這樣會影響老師心情,反而不利孩子照顧」,她雖心中憤怒,憂心樂樂的托育環境,只能忍痛一年直到轉學後才報警提告。事發後兩天,樂樂出現嘔吐、嗜睡等症狀,K女士急忙送醫住院觀察。醫師診斷為「疑似輕微腦震盪」、臉部瘀傷與頭部鈍傷。後續情緒評估報告中更指出,樂樂具部分固著行為(指生活上有難以調整或僵化的行為),「疑受過往就學經驗之相關情緒影響」。幼童因遭受老師多次大力拍打、捏臉,更有勒脖狀況,導致右臉瘀青、紅腫,布滿血絲。(圖/投訴人提供)本案上報新北市社會局後,K女士等待了兩、三個月,卻遲遲未收到最終懲處結果。心急如焚之下,她主動致電社會局,卻得知懲處早已通知加害老師,最終僅被停職一年、處以罰款,且姓名未公開,為最低限度的行政處分。回想樂樂遭受的不當對待及留下的身心後遺症,K女士無法再忍,最終決定提起告訴。然而社會局懲處結果不僅未直接通知受害幼童家屬,也未公開加害老師姓名,令家屬擔憂,此類老師是否可能再次流入其他托育中心或教保相關職場,也引發家屬對判決公平性的質疑。而此次最低限度的懲處,疑似與加害老師林姓女子的家庭背景有關。受虐幼童母親控訴,社會局僅作出最輕懲處且未公布涉案老師姓名,孩子卻承受身心創傷,讓她難以接受這樣的結果。(圖/方萬民攝)據瞭解,本案托育老師林姓女子年約35歲,父親曾任改制前的台北縣社會局課長,任內曾捲入勒索林口頂福陵園負責人徐仲祥新台幣2000萬元案,最終高院三審判他9年9月徒刑,至於涉偽造文書部分,則判刑8月確定,2罪合併應執行10年1月。其家庭背景是否間接導致此次懲處幅度偏低,引發外界對行政裁量是否公正的疑慮。對此,新北市議員張嘉玲表示,社會局原先的裁處過輕,且令人遺憾的是,被害家長並未收到相關裁處文書,懲處通知僅發給被裁處人,家長僅被口頭告知,未享有正式的通知與申述時限。當事人家長因此無從得知、亦無法提出申訴或意見,這在行政程序上並不妥當,也嚴重影響當事人權益。此外,此托育機構為新北市政府公辦公托,與私人托育機構相比,應承擔更高的監督與管理責任。家長之所以信賴公託機構,是基於政府的背書與保障;既然事件發生於公辦機構,社會局與相關單位必須進行全面檢討:包括保姆資格審查、任用監督、稽核機制與事故通報程序等,釐清管理責任、補強監督缺失,避免類似事件再次發生。對此,社會局表示,在接獲通報後公托中心及家防中心立即介入調查,調查完成後,社會局隨即邀集外部專家學者召開審議會議,處分結果也於一個月內主動致電告知幼兒母親。最終處分是專家共識,與托育人員背景無關,社會局不清楚該托育人員父親身份。另外,該托育人員事發後已離職,家長也持續送托直到畢業,去年也有返回中心參加活動,社會局對於不當對待絕對零容忍,若家長有轉換托育環境需求,社會局也會全力協助。
老師猝死、遭打壓!琉球國中校長霸凌確定 工會籲「啟動程序還公道」
本刊今年揭露屏東縣琉球國中校長疑似霸凌校內老師,原因是其為已經猝死的代理老師出庭作證。代理教師工會今(10月30日)發布新聞稿表示,屏東縣政府認定蘇傳桔職場霸凌成立,代理教師工會也呼籲啟動不適任校長調查,據了解目前蘇傳桔已經委請律師提出申訴。全國代理暨代課教師產業工會今日上午發布新聞稿表示,琉球國中代理教師莊佳樺因為超時工作,最終於109年過勞身亡。然而,蘇傳桔卻以校事會議等行政懲處來指控校內作證的老師作偽證。在代理教師工會積極處理下並歷經了月餘的調查以後,屏東縣政府安全及衛生防護委員會正式認定蘇傳桔職場霸凌成立。而代理教師工會指出,今年10月27日三讀通過「公務人員考績法」增訂條文後,琉球國中的案件也是全台第一起「校長職場霸凌成立」的案例。依該法新制,對他人職場霸凌致使受害者身心創傷或死亡者,應記二大過,作為最嚴重的懲處之一,而代理教師工會也呼籲屏東縣政府應將此案與過勞死案一併調查,依「嚴重違反教育法令或有損師道情節重大」之規定,啟動不適任校長調查程序,為受害教師及家屬討回公道。不過,據了解蘇傳桔校長認為調查結果與事實有所出入,目前已經委請律師提出申訴。
NONO性侵按摩師、車內強吻揉胸案逆轉 檢方建請法院「從重量刑」
藝人NONO(陳宣裕),因涉嫌性侵及猥褻案件,今(5日)遭士林地檢署偵查終結並提起公訴。檢方認定他於2011年至2013年間,分別在按摩會館及車內對2名女子犯下強制性交及強制猥褻罪行,罪證明確,更痛斥他「利用藝人知名度結識被害人,犯後毫無悔意」,建請法院從重量刑。據《ETtoday新聞雲》援引起訴書內容,NONO於2011年間前往台北市中山區1家時尚生活會館消費時,選擇由1名女按摩師提供服務,卻在過程中突然露出生殖器,並憑藉體型優勢將對方壓制在美容椅上,強行性侵得逞。另一名被害人則因在社群平台對其節目按讚而與他結識,不料某日搭乘他的白色賓士外出時,一上車便遭他強吻並伸手揉捏胸部,強制猥褻得逞。案件沉寂多年後,直至2023年台灣MeToo運動爆發,2名受害女性才鼓起勇氣揭露遭遇。NONO起初全盤否認指控,並宣布暫停演藝工作「反省」,案件經台北地檢署偵辦後移交士林地檢署,去年一度獲不起訴處分,但高等檢察署認為案情未明,發回續查。如今檢方根據事證認定其犯行明確,除詳述犯罪過程外,更嚴詞批評NONO身為公眾人物卻恣意侵犯他人,造成被害人長期身心創傷,且始終避重就輕、未見悔意,因此依法起訴並建請從重量刑。全案將由士林地方法院進行後續審理。
曾遭家暴又被提告!她申請免扶養失智弟 1原因獲法院准許
金門一名婦人近日向法院聲請免除對失智弟弟的扶養義務,獲法院裁准,法院認定,弟弟過去對姊姊施暴、提告誣陷,雙方關係已完全破裂,由姊姊繼續負擔扶養義務,顯失公平。判決書指出,這名婦人長期獨自照顧身心障礙的子女,丈夫早年過世,生活重擔沉重。其弟弟長年在中國大陸工作,與她幾乎斷絕聯繫長達近30年。近年弟弟返台時,曾暫住在姊姊家中,卻對她施以暴力,甚至提出刑事告訴,包括誣指姊姊犯下偽證與詐欺,儘管最終檢方均處分不起訴,對姊姊精神造成重大打擊。去年底該名婦人突然接獲社會機關通知,指其弟已確診失智,且她為唯一法定近親屬,依法須負起扶養責任。婦人不滿弟弟長期疏遠且曾對她施暴、提告,基於自身年邁、多重生活壓力,決定循司法途徑訴請免除扶養義務。福建金門地方法院審理時,弟弟辯稱,當年提告是因不滿父母納骨塔相關財產處理,認為應有其一份,雖提起告訴,但仍希望姊姊能扶養他。不過法官指出,根據《民法》第1118條之1規定,若受扶養人對扶養義務人施以虐待、重大侮辱或精神不法侵害,且情節重大者,法院得免除其扶養義務。法官調閱相關不起訴處分書,認為弟弟提告的行為對常人而言已構成嚴重精神傷害,加上曾有家暴行為,屬於故意不法侵害。綜合雙方已疏離多年、弟弟行為對姊姊造成身心創傷等情,裁定准許婦人免除對弟弟的扶養責任。
「從下往上挑逗抓2次」!波蘭男捷運襲臀台女 台北地院重判拘役50日
一名來自波蘭的男子KUZNIAR MATEUSZ,今年5月在台北捷運忠孝敦化站內,趁著月台上人多擁擠時,對一名正在等車的台灣女子A,連續兩次伸手襲臀。後經A女報警提告後,整起案件進入司法程序,台北地方法院最終判處K男拘役50日,得易科罰金5萬元。根據《ETtoday新聞雲》報導,案發當日,KUZNIAR MATEUSZ男搭乘捷運下車後,走到月台時見到A女便心生歹念,利用人群遮掩,突然從後方出手,且不只一次。受害女子當下驚慌失措,事後在Dcard發文還原情況,表示感受到臀部被「由下往上、帶著挑逗意味地抓了2次」,而當她回頭查看時,發現一名白人男子直視著她,臉上甚至帶著笑容,讓她感到極度噁心與不安。A女隨後求助捷運站務人員,KUZNIAR MATEUSZ一度企圖逃跑,但最後遭保全攔下,警方趕到後將他依違反《性騷擾防治法》帶回偵辦。整起事件迅速引發社會關注。KUZNIAR MATEUSZ在被逮捕後,調查階段可說是拒不合作,先稱是因人太多不小心碰觸,又推託說要找律師,導致整個偵訊過程延宕。KUZNIAR MATEUSZ被移送台北地檢署後,遭檢方以3萬元交保候傳,KUZNIAR MATEUSZ卻再以錢包遺失為由拒絕繳納保釋金。連波蘭代表處受警方通知前來協助的官員也認為他的行為難以理解。直到法院審理階段,KUZNIAR MATEUSZ才首度承認犯行,並提出調解條件,但遭A女明確拒絕。法院審理時認定,KUZNIAR MATEUSZ擁有碩士學歷,具有一定社會與職場經驗,應知曉身體與性自主權不可侵犯,卻仍於公共空間作出明顯侵犯行為,造成受害人身心創傷。法官考量KUZNIAR MATEUSZ初期態度消極,直到審理過程才認罪並願意調解,最終量處拘役50日,可易科罰金5萬元。而除了刑事部分,A女也對KUZNIAR MATEUSZ提起民事求償,目前仍在法院審理當中。
男拒認女兒!嗆前妻「做過特殊行業」當他替代品 拒做1事遭認證是親爹
北部1名女子小美(以下皆為化名)和男子阿強交往後懷孕,雙方婚後僅1個月就離婚,不料女方生下孩子後,前夫卻不認帳,未曾扶養或認領,導致女兒身世成謎,身心創傷嚴重,讓小美十分心疼,遂提出請求認領子女告訴。士林地院認為,女童出生時程與雙方交往、婚姻時間吻合,加上阿強拒絕DNA鑑定,判處男方應認領子女。根據判決書,小美主張,她於民國103年與阿強交往後懷胎,雙方於104年6月16日結婚,但婚後1個月即辦理離婚登記,女兒出生至今均由其單獨扶養,被告未曾扶養或認領,致孩子身世成謎,身心創傷嚴重,因此提起本件訴訟,請求阿強認領女兒,未成年子女之權利義務由她單獨任之。阿強未於言詞辯論期日到場,僅具狀答辯稱小美曾從事特殊行業,並與多人發生不當關係,婚前有固定交往之男友,自己只是替代品,且雙方於103年間相識時僅有電話聯繫,在他和小美發生關係前,女方早與其男友發生多次關係,故小美懷有之身孕顯然為第三人所有,無事實證明是他的骨肉,因此拒絕配合親子鑑定。士林地院審酌,女童受胎期間為103年12月6日至104年4月7日間,與104年6月16日阿強與小美結婚時間緊接,衡情應屬雙方交往期間,詎被告無正當理由拒絕配合親子鑑定,則就原告主張女兒和阿強具親緣關係,應認為真實,因使小美請求被告認領子女,應予准許;至於未成年子女權利、義務之行使或負擔,則由小美單獨任之。
兒出生遭斷頭 醫師擅自上傳驗屍畫面遭判賠6800萬
美國一對年輕父母揭露新生兒在出生過程中慘遭斷頭後,更被驗屍醫師擅自將畫面上傳社群平台,引發全國譁然。喬治亞州富爾頓郡法院日前判決,這對父母獲賠225萬美元(約新台幣6820萬元),以補償其身心創傷。根據《亞特蘭大新聞》等外媒報導,26歲的潔西卡羅斯(Jessica Ross)於2023年7月10日進入產房準備迎接首胎,但歷經長時間陣痛後,胎兒卡在骨盆無法順利分娩。她與伴侶崔維昂泰勒(Treveon Taylor Sr.)事後得知,孩子的頭部在產程中遭到斷離,卻並未當場被醫療人員告知。兩人為釐清死因,委託驗屍專家蓋茲醫師(Dr. Jackson Gates)進行調查,未料卻遭遇第二次打擊。蓋茲不僅未經同意,竟將含有死嬰斷頭畫面的驗屍影片上傳至其Instagram帳號,畫面慘烈,讓兩人再度陷入巨大悲痛。根據家屬律師林區(Cory Lynch)向媒體表示:「蓋茲醫師的行為簡直匪夷所思,竟將死者頭部特寫與完整驗屍過程公開張貼,嚴重侵犯委託人的隱私與尊嚴。」儘管蓋茲刪除首支影片,但不久後又接連上傳兩支類似內容。父母雙雙提告,指控其違反醫德與基本倫理。案件在2023年9月正式進入司法程序,由於蓋茲未對訴訟作出回應,法院以缺席判決處理,最終陪審團裁定賠償225萬美元。家屬在聲明中表示:「我們無法抹去失去孩子的痛楚,但這個判決至少讓加害人受到應有懲罰。蓋茲醫師背叛了我們對他的信任,把我們摯愛的孩子當作博取關注的素材。」針對判決結果,蓋茲事後雖透過律師聲稱「深感遺憾」,但其先前在臉書上的發言卻指控本案為「司法不公」,並揚言將提出上訴。他更坦承至今仍持續將驗屍影像上傳社群平台,引發更大爭議。喬治亞州一名病理解剖醫師將死嬰斷頭畫面上傳Instagram,法院裁定須賠償父母225萬美元。(圖/翻攝自X)
母孕期照醫囑服藥「4子女全殘疾」! 她怒控:政府根本沒負責
英國倫敦一名母親控訴,她在懷孕期間遵循醫師指示服用抗癲癇藥物Epilim(丙戊酸鈉),未被告知藥物可能導致胎兒畸形的風險,結果4名孩子全數出現身心障礙,其中一名女兒更被診斷出重度腦傷與癱瘓,終生臥床、無法自理,讓她心碎直呼「她就像活在牢籠裡」,怒批英國政府與藥廠逃避責任多年。根據《每日郵報》報導,現年53歲的卡倫巴克(Karen Buck)自12歲起即罹患癲癇,早年服用的藥物讓她像「被催眠一樣地活著」。她後來改服Epilim控制病情,但在之後的4次懷孕中,醫師不僅未提醒該藥具致畸胎風險,甚至還要求她提高劑量,理由是「避免癲癇發作傷害胎兒」。這樣的決定卻讓她一輩子陷入無盡的照護悲劇。卡倫的第三個孩子、現年27歲的布莉姬(Bridget)病況最為嚴重,不但腦部重度受損,還患有脊柱裂、癱瘓、重度癲癇,需長期使用氧氣,完全無法進食、說話或行動。卡倫哽咽表示:「她一輩子被困在房間裡,就像囚犯一樣,從來沒有過正常生活」。除了布莉姬,其他3名子女也都身有殘疾。長女約瑟芬(Josephine)患有脊椎和神經問題、關節結晶和多囊性卵巢;長子約翰(John)有食道畸形與睡眠障礙;么女克莉絲汀(Christine)則有心臟和耳朵方面疾病。卡倫回憶,當初她曾質疑醫師為何要加重藥量卻被回應:「如果你發作,可能會害死胎兒」,讓她只能咬牙照做。如今面對孩子們的身心創傷,卡倫心中充滿悔恨與憤怒,「如果早知道這藥會害孩子,我寧可不要再生!」她也是英國數千名類似受害家庭的一員,要求政府儘速提出賠償與補償機制:「我們只想要一個交代,卻不斷被忽視」。針對這起事件,英國政府在2020年委託上議院議員朱莉亞康伯里奇男爵夫人(Baroness Julia Cumberlege)主持的一項獨立醫療安全審查,而這項名為「康伯里奇報告」《First Do No Harm》指出,當地的醫療系統對患者警訊視而不見,並在隔年發出官方道歉,另外,根據這項報告建議設立了「患者安全專員」(Patient Safety Commissioner),專員更在2024年建議,每位受害者應獲得10萬英鎊(約410萬新台幣)賠償金,但政府遲遲未有具體回應。根據官方統計,自1970年代以來,英國已有約2萬名胎兒於子宮內暴露於丙戊酸鈉,許多人成年後確診自閉症、ADHD等神經發展障礙。然而,政府直到2018年才開始管制該藥在育齡女性中的使用,2024年更進一步規定須經兩名專科醫師認可才能開立處方。另外,藥害關懷組織OACS也重砲批評英國政府「連一句回應都沒有」,直指這種忽視態度是對家庭的二度傷害。英國女子克因懷孕期間服用抗癲癇藥,導致4名子女皆患有嚴重殘疾。(圖/翻攝自X)
買泰達幣惹糾紛11煞強擄4男 逼吃屎尿、相互口交超殘忍手段曝光
台中市2024年11月發生擄人案件,23歲彭政宇因買賣價值約600萬元泰達幣而與4名男子發生糾紛,他竟夥同25歲共犯練明翰翰楊元修等11人,強押4名男子到私人會所凌虐,當中還包括2名大學生,而彭男手段殘忍,對他們拳打腳踢外,還逼迫其中2人吃屎尿排泄物,甚至互相口交和性侵,台中地檢署獲報後蒐證,3月見時機成熟前往拘提,近日起訴11名惡煞。據了解,犯嫌具竹聯幫背景,彭男在2024年11月向4名被害人談妥,以600萬元購買20顆泰達幣,彭男聲稱已付款卻沒拿到泰達幣,被害人則稱已將泰達幣匯去,雙方因而發生糾紛。4名被害人與楊元修在2024年11月21日晚間相約討論,卻被15名惡煞押到私人會所凌虐,期間被以酒瓶、皮帶爆打外,甚至強逼2名被害人互吃排泄物、口交及性侵,手段極為殘忍。犯嫌還要求2名大學生向親友籌款贖人,4人在私人會所打烊後,又被移轉到某賓館和汽車旅館繼續凌虐和性侵,台中警方則接獲被害人家屬報案,22日晚間先在賓館救出2名大學生,還有一人則在移轉時跳車逃生,最後一人則在豐原某宮廟被拘禁到24日後釋放。檢警持續蒐證,3月拘提楊元修等人到案,發現15名惡煞中還有4人是未成年人,7名惡煞遭聲押獲准,全案於近日偵結,檢方起訴11人,未成年人則移送少年法庭。檢方強調,這群人手段殘忍、泯滅人性,視他人性自主權為無物,造成被性侵害的兩名被害人,終身難以抹滅的身心創傷,2名大學生所生創傷也對日後人生有重大陰影,被告的犯行甚為惡劣、法理難容,檢察官建請法院妥適量刑、以資懲儆,並親自蒞庭向法院聲請接押其中6人獲准,以確保後續之審理、執行程序。
騙5女簽「性愛同意書」企圖脫罪!惡神棍逞慾58次栽了 中檢怒求重刑
台中市65歲劉姓男子自2009年接手過世母親創設的西方如來寺,對外宣稱母親升天成佛,欲降駕救世,普度萬民,可替佛堂信徒求財及消災解厄等,假藉宗教之名誆騙5名女信徒和他發生性關係,可以改變因果,選在佛堂、汽車旅館等地性侵女信徒。台中地檢署13日依58項強制性交等罪起訴劉,痛批他行為惡劣,建請從重量刑。起訴書指出,劉男自2009年間起接手經營其過世母親創設的「西方如來寺」,並對外宣稱,過世母親已升天成佛,現欲降駕救世,普度萬民,可替佛堂信徒求財及消災解厄云云,要求信徒依其指示行事才能扭轉個人因果,若不從者將惹來厄運,輕則破財、感情不順,重則家破人亡。檢方查出,劉男為滿足一己私慾,自2009年間起2024年11月間止,先後利用5名女信眾因身體、感情、婚姻、工作等問題陷入困境之際,誆稱5女與其發生性行 為,才有辦法改變個人因果,在台中市不特定汽車旅館、佛堂等處,性侵5名女信徒至少58次,其中1人甚至多達21次,劉男還對被害人稱「以自身幫忙你、救贖你」,要求簽署性愛同意書。檢察官於去年11月間拘提劉男到案,訊後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並經法院裁定延長羈押迄今。檢方痛批,劉男假借宗教之名,惡意侵害人生遭逢不順多位被害人,犯罪期間長達15年以上,一犯再犯,造成被害人終身難以抹滅的身心創傷,犯行惡劣,建請法院從重量刑。
黑幫父為兒出頭撂33人毆打國中生 法院重判4年10月
桃園市平鎮區2名國中生因在校園內發生碰撞,雙方在LINE群組互嗆。有黑道背景的陳姓國中生父親得知後,叫來33人與對方學生及家長6人談判,還教唆手下施暴,造成對方腦震盪、骨折。桃園地方法院昨(19)日宣判,陳父被依多項罪名判處有期徒刑4年10月,其餘涉案幫眾則分別判刑6月至3年10月不等,全案仍可上訴。去年3月桃園地檢署接獲接獲平鎮警分局通報,竹聯幫信堂成員涉嫌毆打國中生。檢方蒐證後查明,竹聯幫信堂陳姓副會長之子因與同校6名學生在網路發生言語糾紛。陳父得知後,邀約對方學生與家長談判,並組織30餘名幫派成員助陣,談判過程中持刀械言語恐嚇,毆打對方學生與家長,導致被害人不但有腦震盪、骨折等傷害,更因陳父出言恐嚇要對方的命,使被害人身心受創。檢察長俞秀端表示,校園應保持純淨,不容幫派組織介入,指派檢察官陳映妏指揮偵辦。經過蒐證後,檢方傳喚證人到案說明,拘提陳父等33名涉案人員到案。檢方指出,陳父等3人以眾欺寡、傷害學生等行為惡劣,涉嫌違反組織犯罪防制條例、妨害自由及傷害等罪嫌,情節重大且有勾串滅證之虞,因此向法院聲請羈押。桃園地院審理後認為,陳父因兒子校園糾紛聚眾施暴,行為惡劣且造成被害人身心創傷。於昨(19)日宣判陳父依指揮犯罪組織罪、聚眾施強暴罪、與少年共同犯傷害罪及招募他人加入犯罪組織罪,合併判刑應執行4年10月。其餘涉案幫眾則依罪行輕重,判處6月至3年10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全案仍可上訴。
伊藤詩織拍片揭發性侵案真相 周末再度訪台暢聊自身經歷
紀錄片《黑箱日記》是女記者伊藤詩織繼2017年將自身遭受性暴力的經歷寫成書《黑箱:性暴力受害者的真實告白》後,親自擔任導演所完成的影像作品。歷經8年籌備,總共蒐集了400小時的素材,這個過程對伊藤詩織而言既是在為保護自己、尋求正義的蒐證之路,也是她療癒身心創傷的重要途徑。 2015年3月,滿懷抱負的年輕記者伊藤詩織被在政治圈、媒體界都有高度影響力的前輩山口敬之性侵了。當全球#MeToo運動風起雲湧,各界以行動翻轉對受害人不友善態度時,伊藤詩織卻仍面臨來自各方的斥責和檢討,從記者會的服裝、訴求的內容到莫須有的指控,排山倒海的壓力讓她一度撐不下去。儘管知道噤聲是最簡單的選擇,但面對日本在性暴力犯罪上過時保守的法律和輿論,她仍決定挺身而出對抗到底,就此開啟一條漫長的調查之路。從事發當天載客的計程車司機、飯店的門房、處理案件的調查員,伊藤詩織選擇以第三人稱記者的身分重新調查這起案件,並將整個過程詳實地記錄成一份完整的報告書,進而拍成紀錄片。在伊藤詩織挺身而出引起廣大迴響後,日本也將百年來未曾變更過的強姦罪修改為強制性交罪並加重了刑責。(圖/天馬行空提供)《黑箱日記》完成後,伊藤詩織帶著本片陸續走訪許多國際影展,從亞洲的香港電影節、金馬影展、釜山影展,到歐洲各大影展,並於美國正式上映展開巡迴。11月該片受邀前往歐洲議會放映,伊藤詩織與歐洲婦女權益領袖、相關法律權威展開對談,暢談女性在職場、社會上所遭受的性別暴力和,以及法律該如何為婦女提供更有效的保護傘,她更在歐洲議會高唱名曲〈I Will Survive〉,鼓勵性暴力受害者勇敢活下去。伊藤詩織除了用手機紀錄自己的心情自白,也收錄了與警方、調查員的錄音檔,試圖還原整起事件的真相和偵查過程的瑕疵,除了追求正義,也向僵化、不符合時代潮流的體制提出控訴。她在11月金馬影展的司法講堂上分享自己當年報案後,被要求獨自接受偵訊,不斷重述案發經過,甚至要用等身人偶重演案發現場。在伊藤詩織挺身而出引起廣大迴響後,日本也將百年來未曾變更過的強姦罪修改為強制性交罪並加重了刑責。伊藤詩織即將於本周末再度訪台,在12月15日、12月16日連續兩天,分別在光點華山電影館、真善美劇院、京站威秀影城舉辦三場映後座談場,與觀眾面對面暢聊自己的故事。對於此次即將再度訪台,伊藤詩織開心表示:「上次參加金馬影展時來不及吃到台灣的麻辣鍋,希望這次可以成功吃到。」《黑箱日記》將於12月13日在台上映。 ◎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園長之子性侵6童判28年 毛男二審坦承:所有女童都有摸
台北市私立幼兒園「園長之子」毛畯珅在2022年7、8 月利用教保員職務之便性侵、猥褻6名女童,一審被合併判28年,毛男在二審坦承,「所有女童都有被他摸」,明年1月7日合議庭宣判。據了解,因為毛的羈押期將至,高院在19日辯論終結,且檢察官、毛及辯護律師無再有其他證據聲請調查,無繼續禁止接見通信必要,裁定下月13日起再延押2個月,但解除毛的禁止接見通信,據悉,毛在任職北市幼兒園時,對6名未滿7歲幼童(A至F童)性侵、猥褻,北院一審傳喚證人,也勘驗幼兒園內監視錄影畫面,認定毛對幼童加重強制性交、加重強制猥褻,並拍攝性影像。毛在二審坦承,所有女童都有被他摸。北院表示,毛男家境學識均良好,也有幼兒保育專業知識背景,深知幼童學齡前發展的重要性,知道被害人都未滿7歲,沒拒絕性自主能力,毛為了滿足性欲侵犯被害人,時間達1年之久,被害人數眾多,惡性重大,對被害人產生身心創傷,毛犯後態度惡劣。法官依11個加重強制性交罪、207個加重強制猥褻罪,以及6個違反意願使兒童被拍攝性影像罪等,判1252年,應合併執行28年。《CTWANT》提醒您: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惡狼酒水「加料」迷暈女子性侵還偷走金元寶 賠150萬還要被關
桃園市張姓男子因工作關係認識某妙齡女子,2022年間2人在女子住處相約飲酒聊天,未料,張男卻趁機將鎮定藥劑膠囊摻入女子酒杯內,待女子昏睡後指侵得逞,還趁機竊取女子玄關處金元寶1個後逃離現場;桃園地院審理時,張男坦承犯行不諱,法官審酌張事後願意賠償150萬獲原諒,審結依以藥劑強制性交罪,處有期徒刑3年10月,又犯竊盜罪,處拘役30日,還可上訴。據《ETtoday新聞雲》報導,張男2022年間因工作結識受害女子,2人相約在女子位於龜山區住處內飲酒聊天,不料張男竟心存歹念,趁女子不注意在其酒杯內摻入含有苯二氮平類鎮定安眠效用之膠囊,女子不察飲用後陷入暈眩,隨即躺臥在床上休憩。張男見女子藥效發作陷入昏睡之際,在違反其意願下,以手指性侵得逞;張男逃離現場前,還從女子住處玄關,摸走鞋櫃上的金元寶1個。張男於檢警偵訊與地院審理中均坦承犯行不諱,與女子於警詢及偵查及其男友證述情節大致相符,龜山警分局提供雙方對話紀錄截圖、監視器影像與現場照片等,刑事警察局提供女子體內檢驗藥物反應與台北榮總醫學及臨床毒物部檢驗報告等佐證,足認張男犯行明確。法官認為,張為逞一己私慾,利用藥劑使女子陷於昏睡,違反其意願為加重強制性交之犯行,侵害女子之身體及性自主決定權,對其造成永難抹滅之身心創傷,還恣意竊取他人財物,欠缺對他人財產權之尊重;惟念被告於地院準備程序及審理中坦承犯行之態度,並考量已與女子成立調解並獲取原諒,法官審結依藥劑強制性交罪,處有期徒刑3年10月,又犯竊盜罪,處拘役30日,得易科罰金,本案仍可上訴。◎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婚後外遇不斷!遭嗆還「惱羞揮刀要砍兒」 家暴父遭2子拒履行扶養義務
男子阿國(化名)遭自己的子女指控,阿國在婚後長期外遇,家暴,甚至還曾經被兒子指責後惱羞成怒拿刀砍兒子,而且在離婚後也對子女不聞不問。後續阿國的子女對法院提出免除扶養義務。根據媒體報導指出,在阿國的子女提出免除扶養義務訴求後,阿國的兒女在法院審理階段表示,2001年父母爭吵時,哥哥曾指責父親外遇行為不對,結果父親暴跳如雷,持菜刀追趕哥哥,直到鄰居勸阻才平息。妹妹表示,這次事件對哥哥造成極大的身心創傷,多年來依然心靈受創。除此之外,2007年3月,母親為了保護他們與父親離婚,並單獨監護他們。父親自離婚後,從未關心他們的日常生活,也未探視,更沒有給付扶養費用。母親為了養活他們,辛苦打四份工,他們也不得不辦理就學貸款,減輕母親負擔。而在審理過程中,兄妹倆的母親、阿國的前妻也到場作證,表示阿國經常外遇,離婚前兩年他們就已分居,阿國自那時起就沒再拿錢回家,反而尾隨她索取錢財。她還提到,有次吵架時,阿國拿菜刀威脅要殺她,即使阿國聲稱有扶養,實際上是娘家在貼補他。阿國還曾打她耳光,辱罵她胖得像豬,並且那次拿刀追趕長子,讓長子嚇得不敢回家。阿國則在庭上表示,他有撫養兩個孩子,每月支付3000元當學費。法官根據舉證責任分配原則,認為阿國應該提供證據證明離婚後仍有按期給付扶養費,但阿國未能提出積極證據,僅憑空言抗辯,難以採信。事後,法官認為,阿國作為父親,對兩個孩子成年前有扶養義務,但在離婚前兩年分居後,就未再負擔扶養費用,兩個孩子均由前妻獨力扶養至成人,阿國無正當理由未盡扶養義務,且情節重大。因此,法官判決免除兩個孩子對阿國的扶養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