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沉寂一年竟逆轉破案! 沈伯洋針孔爭議始末一次看
民進黨立法委員沈伯洋遭針孔攝影機跟監案日前由台北地檢署偵結起訴,引發社會高度關注。這起震撼政壇與國安單位的監控爭議,起源於2024年10月14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台灣事務辦公室(國台辦)正式宣佈,依法對立法委員沈伯洋、前聯電董事長曹興誠以及「黑熊學院」實施懲戒,並列為「台獨頑固分子」。據悉消息曝光後,時任台北市警察局局長李西河第一時間主動前往曹興誠住家關切,並主動詢問是否需要提供人身安全相關協助。當時在場沈伯洋的隨扈曾告知警方,沈住所附近曾有一輛可疑機車常駐,但最近已沒看見該車。由於當時並未啟動正式報案程序,亦未提供具體事證,沈伯洋僅要求住所加強巡邏,警方也依規定辦理。然而,這起「機車監視疑雲」到了隔年9月間,再度成為立法院藍綠陣營激烈攻防的輿論焦點,為了釐清真相並捍衛自身權益,沈伯洋最終在時隔一年後的2025年10月,於台北市警局大安分局完成報案並提出告訴。大安分局受理後隨即報請台北地檢署指揮偵辦。專案小組首先調閱監視器與相關車籍資料,掌握該輛可疑機車的車號,並「以車追人」循線找到登記在台灣南部的一名車主。該名車主向警方供稱,車輛平時是借給在徵信社任職的友人使用,自己對車輛被用作何種用途完全不知情。警方掌握關鍵線索後順藤摸瓜,進一步循線追查到涉案的徵信社負責人及相關從業人員,隨後在機車座墊下方赫然搜出安裝好的微型針孔攝影機,並扣押相關通訊與監控設備。全案歷經數月的深入追查與過濾,最終順利突破案情,將涉案的徵信業者一網打盡,移送法辦。
強盜法務車1/舊換新爆騙局告吹 車商扣證件辦過戶還拖車
桃園八德中古車行「誠鑫國際汽車」近期因多起買賣糾紛引發網路熱議,本刊接獲投訴,知名企業法務主管顏韶逸去年與誠鑫汽車談好,買一手車MG並以自有的20年BMW折抵5萬,後來發現MG非一手車,因此表示要解約,沒想到誠鑫汽車明知未成交,仍拿顏韶逸證件強行過戶BMW、告他侵占還派人拖車;雙方互告4件官司,顏韶逸因為身分證及駕照被扣留一年多,開庭要看證件,他只能說「身分證在被告那邊」,憑機車駕照或健保卡「驗明正身」。知名企業法務主管顏韶逸去年就與爭議車商誠鑫汽車交過手。(圖/方萬民攝)顏韶逸去年5月底看到臉書帳號「貓老大車庫-嚴選中古車」出售一輛2023年紅色MG HS 1.5,但沒有標價,留言詢價後雙方開始私訊,業者開價56萬8千元並主動提出「線上下訂折3萬」,強調「認證車」、「原版件」、「車況新」,除了原廠保固中、他們也會給保固,有「雙重保障」;顏韶逸好奇車主為何出售,車行回答「女駕駛開不習慣太大台」,還說原車主是老闆的朋友。雙方相談甚歡,顏韶逸立刻付了2萬元訂金,並約定2025年6月8日看車。到了賞車當天,誠鑫業務說,56萬8千元是租賃專案價,需要跟銀行談貸款,顏韶逸可付現不願背車貸,業務便坐地起價,改稱這輛車依市價是74萬元。顏韶逸仍可接受74萬元,扣除「線上下訂」的3萬元優惠,以71萬元簽約;他想一併處理開了將近20年的BMW 320i,因此約定BMW給誠鑫,可再折抵車價5萬元。但簽約之後,顏韶逸意外查出這輛MG原先登記在上湰車業名下,再過戶給一名呂姓女子,到他手中已是「三手車」,他不滿誠鑫汽車不老實,希望解約並歸還2萬元訂金、身分證、汽車駕照。誠鑫汽車業務在LINE對話嗆拖車有理。(圖/投訴人提供)誠鑫汽車並未退還訂金,也沒有歸還顏韶逸證件,過了一個多月,顏韶逸上班時接到父親電話,竟有不明人士開拖吊車到家門前撒野,不顧顏爸阻止強行拖走BMW。在拖吊爭執期間,金山分局萬里分駐所員警到場,經查詢「現任」車主並非顏韶逸,已在誠鑫汽車名下,最終對「拖車團」放行。顏韶逸的父親(藍衣)擋在BMW前面阻止拖車。(圖/投訴人提供)顏韶逸不只失去BMW還被告侵占。6月12日他要求解約後,誠鑫汽車隔天就用他的證件辦過戶,再以「前車主」侵占不交車為由報案,透過警務系統尋車,才會爆發拖車衝突。雙方互告多起官司,顏韶逸告誠鑫汽車結夥三人以上加重竊盜及搶奪罪,基隆地檢署仍在偵辦中;顏韶逸控訴誠鑫汽車未經他允許代刻印章過戶BMW,已觸犯偽造文書罪,但桃園地檢署不起訴。桃檢還有偵辦誠鑫汽車告顏韶逸侵占BMW案。檢察官認為,雙方發生中古車買賣糾紛,從顏韶逸另案提告誠鑫汽車加重竊盜的內容可知,本案可能有違法過戶疑慮,顏韶逸留下BMW未交付給誠鑫汽車不能算侵占,因此處分不起訴。顏韶逸索討雙證件及BMW所有權已有初步結果,桃園地院民事庭今年6月判決,BMW的車主是顏韶逸,誠鑫汽車須塗銷所有權人的車籍登記,返還顏韶逸的身分證、駕照、2萬元訂金及BMW行照,並自2025年7月17日(車輛拖走日)到還車為止,以每日1000元賠償顏韶逸無法用車的損失。以本刊出刊日來計算,誠鑫汽車累積賠償金已達43萬4千元。顏韶逸勝訴關鍵是,中古車轉手次數對車價影響很大,誠鑫汽車明知MG至少歷經2位車主卻保證一手車,所以顏韶逸解約有理,既然買賣不成,BMW就不須用來折抵車價,也不該辦過戶。誠鑫汽車負責人呂少瑋未接電話,業務黃子清回應,已對本案提上訴,BMW殘值只有5萬元,一審判決每日賠1000元不合理,至於車子是否還給顏先生,等司法判決確定再處理。黃子清表示,有通知顏先生拿證件但顏先生不來拿,本刊詢問,為何不趁開庭時交還?黃子清說,那是貴重物品「鎖在公司保險箱」,不會帶在身上,開庭時他休假不會進公司,所以沒帶顏先生的證件過去。
保險陷阱2/霸王條款藏乙式車險 抓嘸肇事者、刻意撞車都能拒賠
車主購買最普遍的乙式、丙式車體險,除了無辜遭遇毒駕、酒駕撞擊受損,保險公司不理賠,甚至,就連停在路邊莫名其妙被撞,保險公司也不理賠,其理由是「不明原因」,也就是找不到肇事者,保險公司沒有求償對象,乾脆把風險轉嫁消費者,甚至連找得到肇事者,保險公司也會以「非善意第三者」為由拒絕理賠,除非車主打官司才可能獲得應有的賠償。各種車體險比較:不明原因與遭人惡意破壞,乙、丙式拒絕理賠,其條文違反保險法。(圖/讀者提供)乙式車體保險,理賠範圍涵蓋車對車、車對物的碰撞,「丙式」僅限於行駛中車對車碰撞理賠。按理講,若車子停在路邊,莫名其妙被其他車輛撞擊,而車主肇事逃逸,附近也無監視器,也屬於「車對車」的碰撞,可是,保險契約裡有一條「不明原因條款」可以拒絕理賠。幾乎全台灣所有產物保險公司的乙式車體險,都有一條「不保事項」:「停放中遭不明車輛或物體碰撞、刮損或其他不明原因所致之毀損滅失。上述所稱「不明原因」係指無法確認可歸責之對象者,而「不明車輛」係指要保人或被保險人無法提供肇事車輛之車主或車籍資料,但經憲警或本公司查證事故屬實者不在此限。」「保險消費者權益促進會」C姓前會長指出,保險公司擺明了,只要警察抓不到肇事者,公司就不願意理賠,這等於把求償的責任與風險轉嫁到消費者身上:而此條款違反保險法第54-1條「約定無效」之規定:「免除或減輕保險人(即保險公司)依本法應負之義務者。」甚至,有時候連找得到肇事者,保險公司也要賴!去年3月30日,彰化市某咖啡廳停車場,某車主因有部豐田汽車違規停放,堵住通道,導致他的車出不去,此人竟然衝撞這部豐田,而他當場「路怒症」發作,在硬生生撞開一條通道後,居然還倒車猛撞亂停的豐田出氣,導致豐田波及旁邊停得好好的特斯拉,最後揚長而去。完全無辜的特斯拉車主,向保險公司求償,這次,因為監視器有拍到,警方很快抓到肇事者,但不曉得是肇事者耍賴,還是其他緣故,保險公司竟然拒絕理賠,原因跟拒絕理賠酒駕、毒駕受害者一樣:「因第三者非善意行為所致之毀損滅失」不予理賠」。C表示,有了「非善意第三者」與「不明原因(車輛)」兩個霸王條款,保險公司只要向肇事者求償不順利,就可以不理賠,反正,保險公司做生意是要「包贏的」,誰叫你消費者當初簽保單時沒有看清楚。後來特斯拉車主找上「保險消費者權益促進會」向保險公司提出申訴,該會強硬表示,既然找得到車主,不應因為肇事者是刻意撞擊,就以「非善意第三者」拒絕理賠,不排除到法院提起民事訴訟。最後,保險公司妥協了,全額理賠。因為該公司知道若告上法院,敗訴機率很高,且若霸王條款因此事件被廣為人知,肯定得不償失,但條件是車主必須簽下保密條款;C表示,好幾起保險公司利用上述兩則「霸王條款」拒絕理賠的案子,最後都因為保險公司怕鬧上法院,私下和解,顯然,業者自知理虧。
仁武轎車深夜撞分隔島燒成火球!駕駛離奇消失 警追6小時逮人
高雄市仁武區18日深夜發生一起驚險自撞事故,一輛轎車行經澄觀路二段與水管路口附近時,疑因車速過快失控,猛烈撞上中央分隔島及標誌桿,巨大撞擊力道造成車輛嚴重受損,引擎室更突然竄出火光,火勢迅速延燒,整輛車一度陷入熊熊烈焰。不過警消抵達現場後,卻發現駕駛早已不見蹤影,現場只剩下一輛燃燒中的事故車輛。事故發生於18日晚間11時許,警消獲報後立即趕往現場,警方先行實施交通管制及疏導,消防人員則出水灌救,所幸火勢很快受到控制,現場也沒有其他人員受困或受傷。警方進一步搜索車內,並未發現違禁物品,由於肇事駕駛在事故發生後徒步離開,警方隨即調閱沿線監視器,擴大追查駕駛去向。經比對畫面後確認,事發當時車內僅有一名男性駕駛,警方再循車籍資料追查,鎖定38歲賴姓車主,並於19日凌晨5時許找到賴男,將他帶回派出所釐清案情。賴男面對警方詢問時坦承,事發當晚確實是由他駕駛該輛轎車,原本準備前往友人住處,不料途中發生自撞事故,他聲稱自己因突如其來的猛烈撞擊受到驚嚇,一時慌張才會離開事故現場,警方後續對賴男實施酒精濃度檢測,結果酒測值為0,唾液毒品快篩同樣呈現陰性反應,不過警方追查賴男肇事後的行蹤時發現,他離開事故現場後曾進入附近一家超商,經詢問店員,店員表示當時曾聞到賴男身上疑似帶有酒味。警方另查出賴男過去曾有酒駕紀錄,因此對於他為何在自撞後立即離開現場,仍有進一步釐清的必要,由於警方找到賴男並進行酒測時,距離事故發生已相隔約6個小時,警方將彙整監視器畫面、相關證人說法及其他事證,並請示檢察官釐清後續偵辦方向。至於事故發生當下賴男是否涉及酒後駕車,仍有待司法調查確認。
都點得到!「鮑魚大亨」創「個資UberEats」 警政署專員求刑6年
「鮑魚大亨」鍾文智因炒股案判刑30.5年定讞,他在判刑確定當日潛逃至今553天仍未落網,早在他仍須定期至派出所報到時,就有警官幫忙造假掩飾,檢方續追發現鍾文智在警界確實吃得很開,他上酒店閃臨檢也靠警方提前「洩題」,還將警察當成「個資UberEats」包括戶籍、車籍、前科等資料「都點得到」,台北地檢署今日偵查終結,以洩密、違法蒐集利用個資等罪嫌起訴警政署公關室專員林劼緯等3名警察,並對林劼緯求刑6年。檢方調查,鍾文智是酒店咖,常去台北市東區的麗園酒店,為了掩護業者,透過當時擔任派出所長的林劼緯打聽臨檢時間、樓層以及「脫逃路線」,形同考生應試提前偷看答案,林劼緯在2016年到2017年期間至少4次洩漏臨檢勤務。鍾文智為了討債,也找林劼緯代查債務人的車籍與戶籍資料,他有個朋友陳家儒想對姪女的男友身家調查,委託司機葉仲清確認對方是否有前科;林劼緯的「個資外送團」共有三人,他接受點單後,發包給兩位昔日部屬大安分局瑞安派出所巡佐徐毓庭、南港分局派出所副所長黃梓翔共17次違法查詢個資。檢察官批評林劼緯身為有法定調查職務的公務員卻不知廉潔自持,私下交往不正當人士、涉足聲色場所,更利用警察職務上機會及下屬對他的信任從事不法行為,嚴重破壞警紀,造成社會大眾對員警的負面觀感,影響盡忠職守員警的正面形象,損及國家法益甚鉅,建請法院從重量處有期徒刑6年以上之刑。至於林劼緯兩位舊部屬徐毓庭、黃梓翔,檢方認定他們基於信賴上級長官而查詢個資,一時不察誤觸法網,犯後態度良好、深感悔悟,分別求刑4年及2年。鍾文智司機葉仲清、友人陳家儒也於今日一併起訴,鍾文智則併案通緝。
8月才領牌!無業男入手「車齡8年賓士」 上路21天成輾殺護理師凶器
台中市西區日前發生1起震驚社會的死亡車禍。30歲林姓男子駕駛賓士轎車,行經柳川東路與民權路口時,高速撞上正在斑馬線上的38歲陳姓女護理師,之後竟掉頭折返再次輾壓,造成陳女傷重不治。檢警持續釐清案情之際,也查出肇事車輛的車籍資料,發現該輛賓士車才剛過戶到林男名下不久。檢警調查發現,肇事車輛為賓士C200,車齡約8年,登記車主為林男。資料顯示,林男今年8月18日才完成車輛過戶及領牌,從掛牌上路到發生案件,僅約21天,使用時間不到1個月。據了解,林男目前無業,如今車輛涉及重大死亡案件,也成為檢警後續調查的重要物證之一。台中地院8日深夜召開羈押庭,認定林男涉犯殺人重罪,裁定羈押。林男今(9日)凌晨2時許遭警方解送台中看守所收容。所方透露,林男完成新收檢查及相關入所程序後,隨即被安排進入舍房,期間未出現明顯焦慮、抗拒等情緒反應,接著就寢並一路睡至清晨點名,隨後依所內作息起床,正常將早餐吃完。看守所表示,收容期間會持續掌握林男的身心及精神狀況,目前觀察其在舍房內言行正常,並能遵守相關管理規定,情緒表現也相對穩定。目前全案已進入司法程序,檢警後續也將針對車輛來源、購車經過及林男案發前後行蹤等事項進一步調查,以釐清完整案情。
護理師過馬路遭賓士撞飛 男竟迴轉「二度輾壓」頭顱破裂慘死 法院:恐再犯收押
陳姓女護理師昨天凌晨在台中市柳川東路過馬路,遭30歲林姓男子駕駛賓士轎車撞飛,林男不僅未停車救人,還開車迴轉,回到現場二度輾壓倒地的陳女,造成她頭顱破裂、當場死亡;林男犯案後投案,辯稱「覺得被針對」,台中地院認為犯嫌重大,且有反覆犯案之虞,裁定羈押但未禁見。這起冷血撞人案發生在昨天凌晨1時10分許,林男駕車沿柳川西路往民生路方向行駛,左轉民權路後再轉入柳川東路,當時陳姓護理師正步行穿越馬路,林男車輛突然迎面撞上,強大撞擊力道讓陳女整個人彈飛,重摔在柏油路面。令人髮指的是,林男撞人後沒有停車察看,反而繼續往前開,到了民族路口迴轉,再沿原路折返。面對已倒臥路面的陳女,林男竟再次踩下油門,直接輾過她,隨即駕車逃離現場。救護人員獲報趕抵時,陳女已因頭部遭重創破裂,明顯死亡。警方接獲報案後立即調閱沿線監視器,循車籍資料鎖定林男。林男犯案後約2個多小時,直到凌晨3時30分許才自行駕駛肇事賓士車前往台中市警第一分局投案。警方將他帶回偵辦,媒體詢問「為何要把人壓過去?」林男全程沉默,未作回應。檢警調查,林男30歲、無業,與死者陳女彼此並不認識,案發前也沒有恩怨糾紛。林男到案後卻供稱,自己是「覺得被針對」才犯下這起案件,相關說法也成為檢方聲請羈押的重要依據。台中地檢署獲報後,立即指派洪渝婷檢察官指揮台中市警第一分局展開現場勘驗、蒐證及證據保全,並於下午前往殯儀館相驗遺體、製作家屬筆錄;財團法人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台中分會也同步啟動關懷機制。檢方偵訊後認定,林男涉犯殺人罪嫌重大,且有逃亡、湮滅證據、勾串證人及反覆實行同一犯罪之虞,因此向台中地院聲請羈押禁見。法院審理後認為,陳女與林男素不相識,案發時也沒有對林男有積極對話或實際挑釁,林男卻以車輛衝撞、再迴轉輾壓致死,犯行嚴重。法官進一步指出,林男自稱「因為覺得被針對」才犯案,在客觀條件沒有改變的情況下,難以預期他日後遇到類似情境會做出不同選擇,因此認定有反覆實施相同犯罪的疑慮,最終裁定羈押,惟未裁定禁見。
左營轎車凌晨詭異卡分隔島! 警到場駕駛竟消失急調監視器追人
高雄市左營區23日凌晨發生一起離奇自小客車事故,一輛轎車不明原因自撞中央分隔島,整輛車就這樣卡在民族一路與榮耀街口,然而更讓警方意外的是,員警獲報趕抵現場後,竟只看到事故車輛,原本應該留在現場處理事故的駕駛人卻已不見蹤影,警方目前正調閱周邊監視器,全力追查當時究竟是誰開車,以及駕駛為何在事故發生後離開現場。警方表示,23日凌晨4時左右接獲民眾報案,指民族一路與榮耀街口有一輛自小客車撞上並卡在中央分隔島。由於事發地點屬於重要交通路段,為避免事故車輛影響其他用路人安全,員警到場後立即在周邊擺放交通錐警示,同時進行交通疏導。不過員警查看車輛及事故現場時,卻沒有發現任何駕駛或相關人員,只留下撞得動彈不得的車輛。為盡快恢復道路正常通行,警方隨後聯繫拖吊業者,將事故車輛移離現場,交通也在排除狀況後恢復順暢。警方進一步清查車籍資料發現,這輛自小客車登記在公司名下,並非一般私人車輛,公司目前也正在確認事發當時究竟由何人使用及駕駛該車。由於駕駛在警方到場前已經離開,事故發生過程、駕駛身分以及離開現場的原因,都成為警方接下來調查重點。警方已著手調閱路口及周邊監視器畫面,希望還原車輛行駛軌跡及事故經過,並將通知相關人員到案說明,以進一步釐清是否涉及酒駕、違規駕駛或其他違法情形,實際情況仍有待調查確認。左營分局指出,發生交通事故後,駕駛人應依規定留在現場並進行必要處置。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62條規定,若發生事故未依規定處理,可處新台幣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罰鍰,並可能吊扣駕駛執照1至3個月。若後續認定涉及肇事逃逸,而車主經通知後仍拒不到場或未提供實際駕駛人相關資料,也可能面臨車牌遭吊扣等處分。警方強調,待確認駕駛身分並釐清完整事故原因後,如查出其他違法事證,將依法進一步偵辦。
6萬買權利車怕銀行拖走!男掛「幽靈假牌」上路 一個左轉全露餡
桃園一名王姓男子花費約6萬元購入1輛紅色自小客車,疑似因車輛涉及債權問題,擔心遭銀行查扣或拖吊,竟想出「換牌躲查緝」的方法。他拆下車輛原本的號牌,改掛一面與自己過去已報廢車輛相同號碼的偽造車牌,自認這樣不但能降低被追查的風險,遭警方盤查時也比較容易蒙混過關。沒想到,精心安排的障眼法,最後竟敗在一次違規左轉。日前傍晚,桃園市政府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直屬中隊員警,在桃園區中山路、縣府路口執勤時,發現一輛紅色自小客車未依號誌指示左轉,隨即將車輛攔下。原本看似只是一般交通違規,但員警查詢車牌資料後,卻發現事情不單純,警方發現,該車懸掛的「BTB-****」號牌,登記車輛早在民國115年7月底就已由環保回收業者辦理報廢,理論上根本不該再出現在道路上,員警進一步核對車身號碼及引擎號碼,赫然發現眼前這輛紅色自小客車與車牌登記資料完全不符,實際車籍為另1名劉姓車主所有的馬自達自小客車。更可疑的是,員警檢查號牌時,察覺其材質、塗料及重量均有異常。警方將車牌送交製作商勘驗,確認並非官方授權製作,而是一面仿真度極高的偽造號牌,警方調查,王男疑似透過臉書以約6萬元面交購入俗稱「權利車」的車輛,原先另有正式號牌,但因擔心車輛遭債權銀行查扣或拖吊,因此將原車牌拆除,再利用自己過去一輛已報廢車輛的牌號,透過其他管道取得假車牌後懸掛上路。王男疑似認為,使用自己曾經持有的號碼較不容易引起懷疑,甚至能在遭盤查時增加「合理性」,未料警方透過車籍系統一查,車牌、車身及登記資料完全兜不起來。警方提醒,車牌屬公路監理機關核發的重要行車憑證,並非可以任意仿製的一般物品,依現行規定,使用偽造、變造或以不法方式取得的牌照,最高可處7萬2000元罰鍰,車輛也可能遭沒入;若涉及偽造及行使偽造特種文書,還可能面臨刑事責任;桃園警方目前持續推動「淨牌專案」,並結合異常通行資料、AI巡防及科技執法鎖定可疑車輛。今年1月至7月已查扣62件偽造車牌案件。警方也呼籲民眾,切勿相信網路上所謂「高仿真」、「免查緝」等假車牌廣告,假牌或許能騙過肉眼,卻很難逃過車籍資料與科技系統比對。
又是你!無照老翁再上路載客 三峽警「不甩詛咒鈔票」揪4泰逾期客送辦
新北市政府警察局三峽分局交通分隊警員周彥斈,18日傍晚執行違規取締勤務時,察覺有小客車駕駛見到警察便匆忙關閉車窗,周員直覺有異、上前盤查,發現駕駛是曾被自己開單的74歲木姓老翁,而木男無照上路,車內更一口氣載著4名逾期停留的泰國籍人士,警方隨後呼叫支援將所有人帶回,全案依法製單舉發,並將4泰籍人士移送移民署新北市專勤隊處置。18日傍晚6時許,周員在三峽區嘉添路一帶執行交通違規取締勤務時,看見一輛自小客車駕駛座車窗原本大開,裡頭駕駛看起來十分面熟,未料駕駛一撇見警察身影,立刻慌張將車窗迅速搖上,這項反常舉動讓周員驚覺有異,隨即透過警用系統查詢車籍資料。周員查詢後發現木姓駕駛過去就曾因無照駕駛,遭自己開單告發,確認身分後周員立即上前攔停,當場查獲木男再度違規無照駕駛,且車內後座還載有4名神色慌張的外籍乘客。經警方進一步清查身分,車內4名外籍乘客為3男1女,均為泰籍人士,4 人分別於2024年及2025年間以觀光免簽方式入境台灣,依法僅能停留約2週,卻逾期滯留至今,疑似在台從事非法打工。因現場人數眾多,周員立即以無線電請求警力支援,合力將木男及 4 名外籍人士全數帶回分隊釐清案情。而周員平時執勤相當認真,日前曾因開單舉發交通違規,遭心生不滿的民眾在繳費鈔票上寫下「不得好死」詛咒字句洩憤,一度引發外界關注。然而周員絲毫未受影響、依舊堅守崗位,此次執勤更憑著「過目不忘」的鷹眼再度建功,展現第一線警察嚴正執法與細膩敏銳的專業素養。
環島智慧型岸際監控系統立功! 海巡獲報20分尋獲失蹤男
海巡署中部分署第三岸巡隊鹿港機動巡邏站28日晚間9時許,「環島智慧型岸際監控系統」執行遠端巡查時,發現彰化縣漢寶蚵道上有1名男子獨自朝海中走去,疑似有輕生傾向,立即通報線上巡邏組趕赴查察,並同步通報王功安檢所、彰化縣警察局芳苑分局漢寶派出所及彰化縣消防局第四大隊漢寶消防分隊前往協處,所幸順利尋獲男子,成功阻止憾事發生。海巡人員獲報抵達現場,先是在岸際發現男子車輛,經警方協助查詢車籍資料,確認家屬已於晚間9時報案協尋。然而現場因夜間視線不佳且適逢漲潮,海水已深及腰部,海巡同仁在做好安全防護後,立即涉水投入救援,再搭配運用「環島智慧型岸際監控系統」紅外線熱影像功能,順利在20分鐘後,於距岸約2.5公里處成功尋獲該男並帶返岸際,經檢視其意識清楚且無外傷,後續由漢寶消防分隊送醫檢查,成功阻止憾事發生。第三岸巡隊表示,本案展現海巡科技輔勤之效,成功運用高科技裝備即時應處救援案件;另呼籲民眾生命珍貴,如有情緒困擾請尋求專業人員關懷及支持,如於岸際發現有人員意圖輕生等情形,請立即撥打海巡「118」專線,海巡署將於第一時間馳赴救援,全力守護民眾生命安全。海巡署中部分署第三岸巡隊鹿港機動巡邏站28日晚間9時許,環島智慧型岸際監控系統發現有男子疑有輕生傾向,所幸已成功尋獲。(圖/翻攝畫面)
17歲少年騎公路車遭撞飛200公尺 肇事駕駛棄車逃逸2小時落網
雲林縣虎尾鎮文科路與芒果大道路口於26日晚間發生一起令人震驚的死亡車禍,一名17歲陳姓少年騎乘公路車行經路口時,疑似遭一輛自小客車高速撞擊,整個人被撞飛約200公尺,因頭部受到重創,送醫後仍因傷勢過重宣告不治,年輕生命就此畫下句點,讓家屬與地方居民悲痛不已。警方調查指出,陳姓少年當時沿文科路由西往東騎乘公路車,行經事故路口準備左轉進入芒果大道時,遭一輛自小客車猛烈撞擊。事故現場血跡斑斑,不僅道路留下大量撞擊痕跡,附近民宅鐵門也遭血跡噴濺,可見撞擊力道相當驚人。令人憤怒的是,肇事駕駛並未停車查看傷者狀況,也沒有立即報警協助救援,反而將車輛駛離事故現場約350公尺後棄置路邊,隨即逃逸,冷血行徑引發社會譁然。警方獲報後立即成立專案小組展開追查,由於肇事車輛未懸掛車牌,警方只能透過引擎號碼比對車籍資料,並調閱周邊道路監視器畫面,一步步還原案發經過。經過約2小時積極追查,警方順利查獲43歲陳姓駕駛到案說明。經酒測後,陳男呼氣酒精濃度為每公升0.10毫克,雖未達酒駕公共危險罪的法定標準,但仍有飲酒後駕車情形,加上其駕照已遭吊銷,涉嫌無照駕駛,相關違規與事故責任仍待進一步調查釐清。警方表示,全案目前已依肇事逃逸及相關公共危險等罪嫌移送雲林地檢署偵辦,後續將由檢察官釐清事故原因及法律責任。虎尾警分局也再次呼籲,駕駛人一旦發生交通事故,不論事故大小,都應立即停車、協助傷者並配合警方處理,切勿心存僥倖逃離現場。依《刑法》第185條之4規定,若因交通事故致人重傷或死亡而逃逸,最重可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切勿因一時逃避責任而付出更沉重的法律代價。這起悲劇也再次提醒所有用路人,遵守交通規則、保持安全車速及不酒後駕車,才能避免憾事再次發生。
毒建廢倒濁水溪遭農民活逮 10多人持鋤圍捕仍讓偷倒集團脫逃
雲林縣莿桐鄉濁水溪堤岸昨天凌晨驚見不法業者偷倒有毒建築廢棄物,一輛滿載廢棄物的大貨車遭農民當場攔下,兩名嫌犯棄車逃逸,十多名村民持鋤頭等農具圍捕近兩小時,最後仍被同夥開車接應脫逃;警方與環保局已查扣貨車,將以車追人,追查幕後非法棄置集團。昨天凌晨4時許,一名農民準備前往莿桐鄉五華村濁水溪堤岸耕作時,發現有部大貨車正傾倒建築廢棄物,立即驅車堵住貨車去路,車上兩名男子見行跡敗露棄車逃跑;農民隨即通知附近村民支援,十多人攜帶鋤頭等農具趕往現場展開圍捕,考量嫌犯可能攜帶凶器,眾人一路小心搜索,歷經約兩小時,仍讓兩人被另外三名同夥駕車接應逃逸。大型貨車裝載建築廢棄物進入濁水溪堤岸偷倒,遭農民圍捕,兩嫌棄車逃逸,警方查扣作案車輛。(圖/讀者提供)警方獲報,立刻趕往現場查扣作案車輛,並會同環保局蒐證;辦案人員表示,將透過車籍資料、監視器及相關跡證,以車追人,深入追查背後非法棄置集團;莿桐鄉公所也表示,將持續與警方、環保局加強巡查,防堵非法偷倒。接獲陳情,趕赴現場的縣議員曾鴻博表示,遭攔下的大貨車載滿營建廢棄物,其中疑含有毒建材,部分廢棄物沿路散落,若流入濁水溪或污染周邊農地,恐對河川生態及農業環境造成嚴重衝擊。據了解,雲林因地廣人稀,長期成為非法棄置廢棄物集團鎖定地點。環保局統計,自2023年至今已查獲475件非法棄置營建廢棄物案件,起訴878人,查扣及沒收金額逾2200萬元。縣府近年導入無人機巡查及AI智慧監視系統,推動「智慧天網」計畫,並於上月成立結合檢、警、調、環、林等單位的跨機關查緝平台,強化科技執法與聯防機制,盼全面打擊非法棄置廢棄物犯罪。
查詐團竟查到自己人!金山警幫查個資獲不法利益遭法辦 新北市警局回應了
新北市警察局金山分局兩線一李姓警官,涉嫌幫詐騙集團查個資,新北市警察局發現後深入調查,並報請檢察官偵辦,李員則於8日下午遭移送台北地檢署,相關案情則仍待調查釐清。警方調查,宋姓犯嫌為首的詐騙集團,涉嫌用代辦車貸、房貸為幌子,以空氣車手法詐騙被害人,多名被害人受騙,不法所得高達數千萬元,警方深入追查,發現時任所長的李員涉嫌幫詐團查個資,於是由督察室介入,並主動報請檢察官調查,李員則於8日下午遭移送至台北地檢署複訊。新北市警察局表示,日前接獲情資,發現金山分局李姓員警疑有利用職務之便,非因公查詢警政資訊系統,並將所得民眾個資及車籍資料洩漏予他人,藉此獲得不正利益;案經本局督察室靖紀小組調查蒐集相關事證後,報請臺北地方檢察署冬股檢察官李堯樺指揮偵辦。新北市警察局表示,台北地檢署7日指揮新北督察室靖紀小組、刑事警察大隊,針對李姓員警之住居所、辦公室等處執行搜索,完成警詢後,移送臺北地方檢察署檢察官進行複訊。新北市警察局強調,本案是自清自檢案件,將持續秉持「警紀警辦」、「不掩飾、不庇縱、不護短」之原則,全力配合臺北地檢署檢察官偵辦,對於不法員警依規斷然處置、嚴懲不貸。
新竹兄弟共用身分生活10多年!哥哥冒名經商還成家育3子女
新竹地院審結一起罕見身分冒用案,一對兄弟長期共用身分長達十餘年,哥哥因信用不佳自2005年起冒用弟弟身分經商、購車並擔任公司負責人,甚至在家庭生活中也以弟弟名義生活並育有3名子女,伴侶長期不知真相。法院認定已嚴重破壞戶籍制度與社會信賴,兄弟二人分別依戶籍法判處有期徒刑2年。據《自由時報》報導,判決書指出,哥哥自2005年起即開始長期使用弟弟提供的國民身分證,並在2016年間進一步以弟弟名義登記擔任一家國際有限公司負責人,此後持續以該身分進行各類商業活動,包括汽機車買賣、公司經營及一般社交往來,甚至對外印製以弟弟姓名為名的名片,使其在商業圈與生活圈中長期維持同一虛假身分。更令人震驚的是,這種身分替代並未僅止於商業層面。與哥哥共同生活超過10年的李姓女子在偵查中證稱,她長期認為同居伴侶即為弟弟本人,兩人育有3名子女,而孩子們也一直認定父親的真實姓名就是弟弟的名字。直到後續公司經營發生糾紛,並引發相關訴訟後,她才逐步發現多年相伴之人實際上另有真實身分。法院進一步調查發現,哥哥在多項車輛交易及異動申請中,均使用弟弟身分證影本作為申辦文件,相關車籍資料大量顯示弟弟名義,顯示其並非偶發性借用證件,而是長期、系統性地以他人身分進行交易行為。法官因此認定,該行為已超出一般單純「借名登記」範疇,而是全面性冒用他人身分建立社會關係與經濟活動,符合戶籍法所規範之冒名使用行為。至於弟弟部分,法院認定其明知哥哥長期以自己名義從事商業、交通及家庭生活等各類行為,仍持續提供國民身分證供其使用。在哥哥同居伴侶曾向弟弟索取身分證相關資料時,弟弟亦未揭露真相,反而放任對方持續誤認哥哥即為本人。法院因此認定弟弟構成將國民身分證交付他人供冒名使用之違法行為。對於辯方主張本案屬於單純「借名登記」關係,法院明確不予採信。判決理由指出,一般借名登記多僅限於特定財產或單一法律關係之名義使用,但本案哥哥係全面性使用弟弟身分處理商業、交通、社交乃至家庭生活,使周遭所有人均誤認其真實身分,性質上已完全不同。法官在量刑時特別指出,本案2名被告長期維持虛假身分狀態達10餘年,不僅影響商業交易秩序,更使同居伴侶及3名子女長期處於錯誤認知之中,甚至未曾知悉父親的真實姓名,對家庭關係與社會信賴造成重大損害,情節嚴重。因此,法院最終依戶籍法相關規定,分別判處哥哥冒用身分罪、弟弟交付身分證供冒名使用罪,各有期徒刑2年,全案仍可上訴。
喪屍煙彈毒駕失控暴衝! 員林正義哥肉身擋車慘遭輾壓仍助警逮人
彰化縣員林市8日晚間驚傳一起驚險毒駕事件,1名44歲劉姓男子疑似吸食俗稱「喪屍煙彈」的依托咪酯電子煙彈後駕車上路,不僅在停等紅燈時偏離車道,更在綠燈亮起後出現全身顫抖、無法正常駕駛的異常狀況。熱心民眾發現有異後立即上前關心,並懷疑駕駛可能涉及酒駕或毒駕,因此選擇報警處理,未料竟遭對方開車衝撞,場面一度相當危急。根據目擊者描述,當時劉男駕駛白色轎車行經員林市光明街,停車時車輛明顯歪斜偏離車道。當綠燈亮起後,車輛卻遲遲未前進,後方駕駛鳴按喇叭提醒,卻發現劉男神情恍惚、言語不清,疑似精神狀態異常。兩名熱心民眾見狀後立即下車關切,並站在車前阻止其繼續危險駕駛,同時通報警方到場處理。然而,劉男非但沒有配合,反而突然踩下油門向前衝撞,導致其中一名熱心民眾腳部遭車輪輾壓受傷。隨後他又猛力倒車,擦撞後方車輛,企圖擺脫攔阻逃離現場。過程中,遭撞民眾一度試圖打開車門制止,但劉男仍不顧他人安危,加速右轉逃逸,讓現場民眾驚呼連連。警方獲報後立即成立專案小組展開追查,透過監視器與車籍資料迅速鎖定劉男身分,並於9日上午在雲林縣斗六市將其查緝到案。經警方實施唾液快篩後,確認劉男對依托咪酯呈陽性反應,現場並查扣使用過的煙彈殼等證物。全案訊後依公共危險罪嫌移送雲林地檢署偵辦。值得注意的是,此案發生前不久,彰化埔鹽分駐所所長陳國銘才遭毒駕嫌犯衝撞導致雙腿骨折,引發社會對毒駕問題的高度關注。接連發生的毒駕案件,再度凸顯依托咪酯等新興毒品對公共安全造成的嚴重威脅。警方呼籲民眾若發現疑似酒駕或毒駕情況,應優先記錄車牌與車輛特徵,立即通報警方處理,避免直接與危險駕駛發生衝突,以保障自身安全。
這週末不能辦!公路局宣布監理系統停機 繳稅、換照權受影響
2026年使用牌照稅於4月1日開徵,但近日要前往監理所繳費或辦理各項業務的民眾須注意,交通部公路局今(14)日公告,為確保公路監理資訊系統之服務穩定性與運作效能,於4月18日(週六)下午2時至4月19日(週日)下午2時進行年度系統維護作業,期間將暫停所有監理相關資訊服務,若各項維護工程提前完工,將儘速恢復運作,以降低對民眾之影響。公路局表示,此次系統停機範圍廣泛,涵蓋多項民眾日常使用的申辦管道。除監理機關的臨櫃作業外,包括監理服務網、監理服務APP、外部機關資料介接、以及民眾常用的超商與金融機構代收繳費服務均將暫時關閉。此外,道路交通安全講習系統與公路監理資料有償利用服務網等線上平台也同步停止服務。公路局籲請民眾,若有查詢或申辦業務之需求,應儘量避開該時段並提早規劃。適逢2026年使用牌照稅於4月1日開徵,全台約850萬名車主正處於繳納期間。公路局特別提醒,由於此次停機時間橫跨週末,包含線上繳稅與超商繳款等功能將受阻,民眾應檢查手邊稅單或規費案件,小心不要逾期。若民眾有各項監理業務需辦理,如變更地址、換發駕照或車籍查詢等,亦建議提早作業,以免受停機影響而延誤時效。
南投杉林溪遊園車墜谷釀多人傷 觀光署:原因釐清前接駁車全面停駛
南投縣竹山鎮杉林溪自然園區今天(9日)發生遊園接駁車墜谷事故。1輛園區接駁車疑似擦撞山壁,隨後墜落約30至40公尺深的邊坡。據悉,車上含司機在內共8人目前均已全數脫困,共計4人重傷、2人輕傷,並有1名66歲男子失去生命跡象。對此,觀光署宣布,在事故原因釐清前,全面停駛園區內所有遊園接駁車。杉林溪自然園區設有免費電動接駁車,往返「服務中心」與「松瀧部落(松瀧岩瀑布)」之間,中途停靠紅樓與花卉中心,班距約15至20分鐘,供遊客往返園區主要景點。據了解,該遊園接駁車屬於觀光遊樂業自用車輛,未掛一般車牌,僅能在園區指定範圍內行駛,其管理權責由觀光署負責,因此沒有一般監理系統的車籍資料。針對這起事故,觀光署接獲通報後,已要求園區依緊急救護計畫立即啟動傷患救治與後續處置機制,並在事故原因釐清前,全面停駛園區內所有遊園接駁車。目前事故現場已封閉管制,避免遊客進入,同時在園區入口及官方網站公告相關封閉區域與停駛資訊。觀光署指出,目前以傷患救治與現場處置為優先,後續將持續掌握事故狀況,待進一步釐清相關原因後,再對外說明。
奧迪行駛板橋街頭拒檢狂飆 警狂開4單罰4.1萬扣照6個月
新北市板橋區29日發生拒檢逃逸案,莊姓男子晚間6時許,駕駛白色奧迪A1行經三民路二段時,因形跡可疑引起巡邏員警注意。當警員趨前示意準備攔查時,莊男竟無視公權力,突然加足馬力企圖衝撞執勤員警,所幸員警反應迅速敏捷閃避,莊男趁隙逃逸,警方已鎖定其身分,並開出多張罰單,總罰金達4萬1900元。據了解,案發當時正值下班尖峰時段,莊男卻拒絕盤查、加速逃逸,並意圖衝撞執勤員警,員警及時閃避,並想以警棍破窗,但前方交通燈號正好轉為綠燈,莊男見狀隨即鑽入車陣,往中和方向竄逃。警方考量到現場人車密集,為避免強行追捕引發更大的公眾安全威脅,員警當下決定停止緊追,並立刻調閱周邊監視器畫面與車籍資料,鎖定莊姓車主身分進行後續查辦。警方表示,莊男在逃逸過程中接連觸法,包含拒絕停車接受稽查而逃逸、危險駕車、闖紅燈以及不依規定使用方向燈等違規行為,已分別依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多項條文掣單告發,罰鍰高達4萬1900元,並將處以吊扣駕駛執照6個月之處分。目前警方已通知莊男到案說明,以進一步釐清其當時拒檢衝撞的具體動機。
新竹傳隨機攻擊釀3傷!警逮嫌澄清「感情糾紛尋仇」:誤認目標打錯人
新竹縣新豐鄉21日凌晨接連傳出兩起傷害案件,共造成三人受傷,社群平台上更流傳「隨機攻擊」、「持槍恐嚇」等不實訊息,引發民眾不安。對此,新湖警分局嚴正澄清,案件為因感情糾紛引發的報復行動,並非隨機施暴,現場亦未出現任何槍枝,呼籲民眾勿恐慌、勿傳播謠言,目前已將許嫌帶回警局調查。新湖警分局指出,21日凌晨0時30分許,接獲報案指出新豐鄉紅樹林海邊及池府路接連發生民眾遭棍棒攻擊事件,警方高度重視,隨即指派偵查隊與新豐分駐所組成專案小組展開調查。經過調閱監視器畫面與過濾車籍資料,警方鎖定一名81年次的許姓男子涉有重嫌,並於當日通知到案,當場查獲犯案所用木棍,全案依《刑法》傷害與恐嚇罪嫌依法偵辦。據調查,許嫌係因聽信友人指稱女友移情別戀,遂決定替友人「出頭」報復,駕車前往池府路一帶尋仇,卻誤認目標,導致三名無辜民眾受傷。針對網路流傳案件為「隨機攻擊」與「持槍恐嚇」等訊息,警方強調兩點澄清:其一,本案並非無差別傷人,而是針對特定對象展開報復性攻擊,具有明確動機;其二,現場查無槍枝,許嫌實際持有的是木棍,社群平台流傳「持槍恐嚇」及「多組民眾受傷」等情均非事實。。警方指出,鑒於近期大眾運輸與公共場域陸續發生攻擊事件,社會警覺度升高,新湖分局除立即對外闢謠,也已要求所轄分駐與派出單位加強巡邏勤務,特別針對人潮集中處與偏遠地點進行強化,以守護居民安全。警方再次呼籲,任何形式的暴力行為均不被容許,法律不容許私刑,警方將秉持「零容忍」原則,迅速偵辦、依法嚴懲。另提醒民眾,接獲未經證實的網路資訊時,應透過官方管道查證,避免因轉傳不實訊息而觸法。若遇緊急或可疑情況,請立即撥打110通報,警民攜手維護社會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