辯護律師
」 美國 律師 法院 柯文哲 割頸
獨/德朗火鍋招牌雞湯燙傷3歲童 店員違規卻起訴老闆!結局大逆轉
知名餐廳德朗火鍋店因客人用餐燙傷,遭提告過失傷害及求償40萬元。火鍋店員工未依店規等客人入座,就提前把高溫雞湯倒進湯杯,結果有3歲小孩自行拿杯子卻打翻,導致胸口2度燙傷,家長為此把德朗負責人邱惠英告上法院,不過法官認為,店內使用外層不導熱的杯子作為兒童湯杯,已採取合理防燙措施,該如何為年幼客人準備雞湯,也有對員工教育訓練,加上事發時邱惠英不在店裡,無從歸咎她沒盯好店員,因此判無罪,連帶駁回民事附帶損害賠償。德朗火鍋2018年、2019年曾獲得米其林推薦,以法式滴鑽澄清雞湯聞名,標榜使用法式料理頂級湯品製成火鍋湯底,顧客一入座,店員就在杯中倒雞湯「以湯代茶」,可預先感受湯鍋鮮味。本案發生在去年4月4日兒童節下午4點多,王姓女子帶3歲小孩前往德朗火鍋信義店聚餐,店員在孩子坐下前,就把保溫壺的雞湯倒進兒童湯杯,當王姓女子轉身拿包包時,小孩自己拿湯杯不小心打翻,胸口有1%面積2度燙傷,另有3%面積1度燙傷。王姓女子對德朗老闆邱惠英提告,台北地檢署偵查期間曾安排調解但雙方未達成。檢方認為,以保溫壺裝滾燙雞湯再倒進杯子,很可能造成客人燙傷,「理應注意並避免盛裝溫度達足以造成皮膚傷害風險之雞湯」。德朗火鍋長期提供到店顧客雞湯試飲,是每天都有的服務,邱惠英身為負責人,沒建立高溫雞湯盛裝服務的安全規範,也沒注意兒童湯杯外層是PP塑料、內層是不銹鋼材質所以不會直接導熱,可能會讓幼童觸摸湯杯時,沒辦法立刻感覺到高溫雞湯的危險性,因此起訴邱惠英過失傷害罪。邱惠英否認過失,倒湯店員有遵照員工訓練,提醒客人要小心,孩子是因為媽媽沒顧好,讓小孩自己碰倒湯杯才會燙傷,跟餐具本身無關。辯護律師表示,餐飲業供餐的溫度可能燙傷皮膚十分常見,「若依起訴書之標準,豈非均違反注意義務,此實與社會通念及經驗法則重大相違」;小小孩不清楚高溫液體的危險性,全天下都如此,所以需要同行家長照顧,這跟德朗火鍋使用哪種兒童湯杯毫無關聯。北院採納被告辯護人的主張,現行法令並未禁止餐廳提供「熱到會燙傷」的雞湯給小孩食用,檢方認為業者有注意義務,實際上欠缺法源依據,也不能以年幼客人被燙傷的結果反推店家提供雞湯的方式有問題;高溫雞湯該如何提供給年幼客人喝,業者並無任何官方準則或第三方客觀標準可遵守。德朗火鍋的兒童湯杯外層使用不導熱材質,院檢認知正好完全相反,北院沒有認可北檢的「不導熱所以危險」,而是認為不導熱比較安全,這樣才能避免幼童直接碰觸高溫杯壁而燙傷,要是兒童湯杯外層以導熱材質製成,反而容易讓小孩碰到就燙到,甚至燙到之後打翻湯杯,造成更大的傷害。法官從火鍋店店長與店員的證詞研判,邱惠英有教育員工等客人入座再倒雞湯、告知會燙、提醒跟兒童同行的大人要注意,而且沒有證據可證明邱惠英案發時在店內指揮或監督店員是否依照SOP倒雞湯,因此無法將孩童受傷的責任算到她頭上,應諭知無罪。關於王姓女子有沒有被提醒雞湯很燙,呈現羅生門狀態,她堅稱店員沒講,一起吃火鍋的朋友也說沒聽到,但店員出庭作證說有提醒王姓女子,還講了兩、三次,王姓女子卻一直跟朋友聊天。唯一能確定的是,店員沒遵照教育訓練的程序,在受害幼童入座前就倒雞湯,被監視器拍下。北院對於店員有無依據SOP提醒客人雞湯會燙,也打上個問號,但沒有在這個矛盾上打轉,因為本案唯一被告是德朗老闆邱惠英,只須審酌她有沒有過失。
台64線丟包男高材生害命! 11/4將封路履勘40分鐘
政治大學25歲温姓男畢業生,今年1月25日透過Bolt叫車平台,搭乘46歲林宇濬駕駛的多元計程車回家,卻在台64線快速道路上被丟包,慘遭後方4車輾過致死,新北地檢署後續依遺棄致死罪起訴林男,並移審新北地方法院由國民法官合議庭審理。對此,新北地院昨天(8月4日)敲定,11月4日下午將在台64線全線封路,預計包括法官、檢察官、被告等超過20人會重回案發現場勘驗。回顧此案,温男畢業於政大新聞、企管系,當時正在鐵路警察局服替代役,距離退伍還剩1個月,而他在今年年1月25日凌晨,酒後搭乘多元計程車返家,林宇濬疑不滿溫男踢到椅背,雙方發生爭執,林宇濬便將車子停靠路邊,把温男趕下車後離開,短短不到10分鐘,温男隨後遭後方4車輾過,當場慘死。然而,依照行車紀錄器顯示,温男上車後醉躺後座,全程未出聲。林男在庭上坦承確實有叫温男下車,但否認遺棄致死,林男的辯護律師也提出,當時林男是把温男放置在路肩,而温男是自己走入車道被撞,認為兩者無相當因果關係。檢方則認為,林男對温男有保護義務,明知他無力自救,仍將温男遺棄路邊。對此,林男的律師團隊也主張現場勘驗,讓法官、素人國民法官到實際環境中,體驗空間感與立體感,光看錄影或照片沒有真實感,也聲請將扣案的休旅車移到現場實際確認。檢方雖不反對履勘,但質疑封路進行,無法呈現車水馬龍的狀況。審判長許必奇8月4日裁定,本案11月2日上午選任國民法官,並於當天下午開審,封路履勘訂在11月4日,當日下午2點20分起展開交通管制,預計下午2點40分至3點封閉台64線西向部分路段。屆時合議庭法官、被告、檢察官、律師、書記官等超過20人,將回到案發現場勘驗。被害家屬已表態11月4日當天不出席,全權委託律師處理。全案將於11月6日下午正式宣判。
北約爆重大間諜案!華裔加拿大女子身分曝光 曾任太空總署工程師
比利時日前偵辦一起疑似涉及北大西洋公約組織(NATO)最高盟軍司令部(SHAPE)的間諜案,一名在司令部資訊部門實習的加拿大籍女子,涉嫌從事間諜活動及參與犯罪組織遭到逮捕,引發國際關注。加拿大廣播公司(CBC News)最新透過公開資料交叉比對,確認涉案華裔女子身分為張碧薇(Biwei Zhang)。她曾任職加拿大太空總署(Canadian Space Agency,CSA)、加拿大統計局(Statistics Canada)及加拿大國家研究委員會(National Research Council,NRC)等政府機構,並曾赴世界貿易組織(World Trade Organization,WTO)及歐洲太空總署(European Space Agency,ESA)工作、實習,全案也讓加拿大政府的安全審查制度備受外界檢視。比利時聯邦檢察官辦公室表示,涉案女子為一名「具有華裔背景的加拿大籍人士」,曾於SHAPE擔任實習生。檢警上周四搜索她的住處及位於SHAPE的辦公室,隔天便依涉嫌「間諜活動」及「參與犯罪組織」等罪名將她逮捕。目前法院已裁定,她至少還須羈押一個月,全案仍持續調查中。依據比利時司法制度,刑事案件在正式開庭前,法院及檢方不會公開被告身分,以保障無罪推定原則,因此官方始終未證實嫌犯姓名,也拒絕透露其辯護律師資訊。不過,CBC透過LinkedIn、Facebook、Threads、碩士論文、加拿大聯邦法院判決及其他公開紀錄交叉比對,確認涉案女子就是張碧薇。報導指出,張碧薇在不同場合使用不同姓名,法律文件使用「Biwei Zhang」,職場採用英文名「Claire Zhang」,Facebook則使用「Catina Zhang」。她2025年曾在臉書蒙斯租屋社團發文表示,因即將前往SHAPE展開為期六個月的實習,希望尋找住處;2023年前往瑞士日內瓦世界貿易組織實習前,也曾於當地尋找租屋,相關時間與公開履歷內容完全吻合。《路透社》日前也引述安全消息人士指出,涉案女子以「Claire Z.」身分在SHAPE資訊科技部門工作,並非一般學生,而是一名30多歲的專業人士。她的Facebook帳號「biwei.zhang.93」也顯示,她可能出生於1993年,目前約32至33歲,與相關資料相符。根據張碧薇公開履歷,她2017年曾於加拿大國家研究委員會擔任資料科學家,2018年至2022年間任職加拿大統計局經濟學家,2022年起轉任加拿大太空總署系統工程師。此外,她還曾擔任歐洲太空總署政策分析師、世界貿易組織經濟研究與統計部門實習生,並參與加拿大標準委員會(Standards Council of Canada)國際標準鏡像委員會(Mirror Committees)相關工作,累積橫跨科技、工程、政策及國際組織的經歷。CBC另揭露,張碧薇曾應徵加拿大邊境服務局(Canada Border Services Agency,CBSA)職缺時,以兩個不同姓名及電子郵件提出申請,卻未主動說明兩筆申請屬同一人,因此遭加拿大公共服務委員會認定涉及申請程序不實。她隨後向聯邦法院提出司法覆核,但法院已於2024年8月駁回其請求。案件曝光後,加拿大公共安全部長阿南達桑加里(Gary Anandasangaree)表示,政府將徹底查明事件始末,包括確認張碧薇是否曾於加拿大政府機關任職,以及相關安全審查程序是否存在漏洞,強調必須查清真相,避免類似事件再次發生。加拿大外交部則表示,加拿大公民申請北約等國際組織職位時,最終安全許可均由外交部依據加拿大安全情報局(Canadian Security Intelligence Service,CSIS)的安全評估結果,決定是否核准、拒絕或撤銷安全許可,但由於案件仍在調查中,因此不便評論個案。歐洲太空總署則表示,一般不涉及機密資訊的職位均依標準程序進行背景查核;若涉及機密資料,則交由各國安全主管機關執行更完整的安全審查。曾任加拿大安全情報局(CSIS)情報官員、現任渥太華大學國家安全課程主任的史坦頓(Dan Stanton)分析,北約等國際組織的實習職缺,是情報人員最容易切入的重要管道,也是安全防護相對脆弱的一環。他指出,許多最重要的情報並非來自竊取機密文件或入侵資料庫,而是透過日常接觸、旁聽談話及觀察互動逐步蒐集,因此實習制度一直被視為反情報工作的重點風險。不過,他也認為,本案最終能夠被查獲,某種程度上也證明反間諜及安全監控機制仍發揮作用。
惡搞求流量!19歲法籍留學生舔吸管放回機台 遭新加坡法院判罰
法國一名19歲男子馬克西米連(DidierGaspard Owen Maximilien)在新加坡留學,為了拍影片創造流量,今年3月在當地購物中心拍攝自己舔舐自動販賣機的吸管後再放回的惡搞影片;影片曝光引發軒然大波,馬克西米連遭起訴,近日新加坡法院依公共滋擾罪,判罰600新幣(約新台幣1.5萬元)。綜合外媒報導,來自法國的19歲男子馬克西米連目前正在新加坡一所商學院留學,但今年3月他在當地一間商場裡,從iJooz現榨柳橙汁販賣機取出吸管舔舐後再放回,甚至錄下自己的惡行並上傳社群平台,還寫上「這座城市不安全」。影片曝光後,馬克西米連先是被當地網友撻伐,4月又遭檢方起訴。檢方以公共滋擾罪起訴馬克西米連,並在庭上指出,被告將吸管舔舐後放回機台的行為已於社群網路上瘋傳,極易損害大眾對公共販賣設備衛生安全的信心,希望法官從重判刑。該罪名最高可判有期徒刑3個月以及最高2000新幣(約新台幣5萬元)罰款。不過法院考量到被告案發後自行取回該吸管使用、並未有民眾實際受害,且其年紀尚輕並第一時間認罪,法院最終僅裁定罰款600新幣(約新台幣1.5萬元),未施以社區勞役或監禁處分;新加坡移民局則將後續評估,是否撤銷其學生簽證。報導中提到,辯護律師在庭上表達被告深具悔意,強調這起事件僅是為了追求社群媒體追蹤者而發起的惡作劇,被告事後已將該吸管拿去飲用自己的飲料,絕無害人之心。另外,辯護律師透露,被告隻身在新加坡留學、身旁無家人陪伴,其父母已表示會督促他自行承擔此筆罰款。受影響的現榨柳橙汁販賣機業者「iJooz」也在事發後第一時間向警方報案,並立即對涉事機台進行徹底清洗消毒,同時更換了機台內全部500根吸管以確保衛生。為防止類似破壞行為再度發生,業者宣布將進行設備安全升級,包括引進獨立包裝吸管,以及改為完成交易後才會解鎖吸管取用區的防護機制。
案情並不單純?32歲女在家辦趴突跌倒 撞破酒杯「碎玻璃割頸亡」
阿根廷近日發生一起離奇的死亡案件,一名32歲女子戈約切亞(Ilda Beatriz Goyochea)日前在自家舉辦朋友聚會時,疑似跌倒撞上酒杯導致頸部重傷,送醫近一週後不治身亡。然而,由於死者傷口特徵與目擊者說法出現明顯落差,警方目前已改朝刑事案件方向調查,並由重案組接手偵辦。根據外媒報導,案發當晚在場人士起初一致表示,戈約切亞是不慎跌倒,撞破酒杯後遭玻璃割傷頸部,因此被視為一起罕見的意外事故。不過,死者家屬的委任律師布里蘇埃拉(Fernando Gabriel Brizuela)在檢視戈約切亞的傷勢後提出質疑,指出死者頸部留下一道約3至4英吋(約7.6至10.2公分)長、幾乎呈筆直狀的切口,與一般玻璃碎裂造成的不規則割傷並不吻合。由於兩名當晚在場人士對事件經過的供詞出現矛盾,承辦法官已下令將兩人預防性羈押,同時要求警方重案組介入調查,全案正式朝命案方向偵辦。不過,兩名嫌疑人的辯護律師瓦拉斯(Soledad Varas)則強調,聚會成員都是認識多年的好友,彼此從未發生衝突,也沒有任何敵意,堅稱這只是一場不幸的意外。檢方則指出,即使目前尚未找到明確的犯案動機,也不能因此排除有人蓄意傷害的可能性。法醫將透過解剖鑑定,確認如此筆直的傷口是否可能由破裂酒杯造成,這項結果將成為破案的重要關鍵。此外,死者家屬也要求調查當晚從案發到報警求救之間究竟經過多久時間,以及是否有人延誤送醫。警方目前正調閱住家周邊監視器畫面,釐清案發前後是否有可疑人士出入,希望盡快還原事件真相。◎喝酒勿開車!飲酒過量,有害健康,未滿18歲請勿飲酒。
麻州母親勒死3幼子!還用手機計算丈夫外出時間 辯方稱產後精神疾病釀悲劇
針對美國麻薩諸塞州(Massachusetts)母親林賽克蘭西(Lindsay Clancy)涉嫌於2023年殺害3名幼子一案,陪審團於美東時間27日聽取了檢方及辯方的說法,辯方主張她犯案當下受產後精神疾病困擾,並非故意犯罪;檢方則認為她事前早已預謀殺害孩子,甚至還在手機上計算丈夫出門的時間。據《路透社》報導,林賽承認,她在2023年1月於位於波士頓(Boston)郊區杜克斯伯里(Duxbury)的家中地下室,利用運動彈力帶勒死自己的3名孩子。事後,她拿刀割傷自己,並從2樓窗戶跳下,試圖結束自己的生命,但自殺未遂導致她全身癱瘓。在普利茅斯郡高等法院(Plymouth County Superior Court)進行開庭陳述時,辯護律師雷丁頓(Kevin Reddington)告訴陪審員,現年35歲的林賽在生下第3個孩子後數月內,一直受到產後心理健康問題困擾,「這是1名當時正遭受精神病症狀折磨的女性,她是在那種狀態下走進地下室的。」他將林賽描述為1名深愛孩子的母親,但她在殺害孩子之前,長期受到自殺念頭以及產後心理健康問題折磨,導致她多次尋求不同醫療機構協助,而醫師也開立了大量藥物給她,但這些治療並沒有改善她的狀況。「她正在經歷屬於自己的地獄。」雷丁頓聲稱,「她知道那些孩子發生了什麼事。」林賽過去曾任職於麻薩諸塞州總醫院(Massachusetts General Hospital)的產房護士,她殺害的孩子包括5歲的科拉(Cora)、3歲的道森(Dawson),以及當時僅8個月大的卡蘭(Callan)。對此,助理地方檢察官巴金漢(Shanan Buckingham)並未否認林賽在殺害孩子前,確實正面臨心理健康問題,但她表示:「這不是1場關於女性心理健康,以及醫療體系如何對待女性的公共辯論。」本案真正的核心問題在於,林賽是否明白殺害孩子是個錯誤的行為,但仍選擇這麼做。她指出,證據顯示,林賽曾在手機上計算丈夫帕特里克克蘭西(Patrick Clancy)外出取餐後返回家中的時間,接著要求當時仍是丈夫的帕特里克外出拿食物,讓自己能夠「迅速完成1個非常明確的目標:殺人」。作為本案第1名出庭作證的證人,帕特里克表示,他目前已與林賽離婚。他說,妻子在案發不到2週前才剛從精神科醫院出院,但在接下來幾天內,沒有任何跡象顯示她計畫傷害自己或孩子。帕特里克表示,當天晚上他離家外出購買晚餐時,妻子的「行為舉止很正常」,「我走上樓。我抱起卡蘭一會兒,讓他靠在我的膝蓋旁搖晃安撫,然後親吻科拉的頭,說我很快就會回來。」巴金漢先前告訴陪審員,帕特里克返家後,在後院發現自己的妻子。他隨即撥打911報警電話,急救人員抵達後,帕特里克在地下室發現孩子們,並驚呼他們已經死亡,「這是1名已經不再喜歡自己原本想像的生活的女性;那種生活變得越來越難以控制。」她控訴:「當林賽看見逃離這一切的機會時,她做出了自私的選擇,不僅選擇結束自己的生命,也先奪走科拉、道森和卡蘭的生命,之後才試圖自殺。」如果林賽被陪審團裁定任何1項1級謀殺罪名成立,她將面臨不得假釋的終身監禁刑罰。這場審判預計將持續6至8週。《CTWANT》關心您:勇敢求救並非弱者,您的痛苦有人願意傾聽,請撥打1995。
《無罪推定2》確定開拍 禾浩辰挑戰檢察官:壓力實在不小
台語律政劇《無罪推定2》舉辦開鏡儀式,集結禾浩辰、吳子霏、徐鈞浩、蔡黃汝、于子育、邱凱偉、米可白等演員,延續第一季的精神。《無罪推定2》的劇情發展以鄉間雙屍命案為主軸,一場跨越二十年的司法追尋悄然展開。年輕檢察官柯裕民無意中撞見真相裂縫,卻陷入體制黑霧。隨著一名沉默少年、逐漸覺醒的律師與冷靜剖析人性的學者相繼出場,一場對抗偏見、自白與死亡判決的戰役正式開始。禾浩辰過去給人陽光溫暖的印象,此次挑戰演冷峻寡言的檢察官「柯裕民」,徐鈞浩則為角色苦練台語,完整投入律師洪智斌的執著與偏執,兩人在法庭上將展開激烈交鋒,會是劇情一大看點。而從第一季延續至第二季,由蔡黃汝飾演的「許雁青」,從一名菜鳥律師成長為能獨當一面的辯護人。另外,由吳子霏飾演犯罪心理學專家「鄭雅涵」,將以冷靜理性的專業,在情緒衝突中提供另一種觀看案件的角度。過去曾飾演過法務助理和實習律師的禾浩辰,首次挑戰演檢察官又需要全台語演出,他坦言:「因為有很多專有名詞,壓力實在不小,幸好有台語老師協助。」為了更加貼近角色,他也與真正的檢察官、律師進行交流,並到法院旁聽,觀察司法工作者的環境及言行。禾浩辰表示,雖然劇組有不少合作過的演員,但因為「柯裕民」性格銳利、與人保持距離,因此反而需要刻意營造陌生感,對自己而言是一個有趣的挑戰。他也期待觀眾能看見角色隨著案件推進產生的變化與成長。《無罪推定2》舉辦開鏡儀式。(圖/華視、公視台語台提供)徐鈞浩先前曾在專訪時說過想要演出律師,這次終於如願,他也開玩笑地說:「許願的時候沒有講清楚,要用台語演出律師時,有種被整的感覺,下一次一定會好好說!」雖然壓力不小,仍認真練習台語,以台文拼音來背台詞,他羨慕地表示:「浩辰、子霏的台語腔調很好聽、也很道地,希望透過拍攝時的相處,能讓自己也有所提升。」在第一季飾演菜鳥律師的蔡黃汝,這次到了第二季轉變為成熟辯護律師,她提到角色的轉變也是一種成長,更加地內斂、成熟。面對第二季全新角色組合,她在看劇本時對於角色有些想像,當看見演員結合角色又是另一全新感受,十分的期待接下來拍攝所碰撞出的火花。劇中飾演犯罪心理學專家的吳子霏,接到這個角色是既興奮又害怕,因為生長背景的關係,台語是比較容易消化的,最難的反而是如何在律政劇中呈現女性角色,如何在理性分析案件的同時,融入更多情感層次。她所飾演的鄭雅涵是個心思細膩、富有正義感的人,這點跟自己的個性不謀而合,她笑說:「正義感是與生俱來的,學生時期看到有人插隊,會直接詢問對方是否有需求,如果沒有就請對方乖乖排隊。」因此,她對於角色的正義感也相當地有共鳴。
水泥屍救女2/姑嫂只因關冰箱釀殺機 她為閃無期徒刑要求傳喚小孩
「水泥封屍案」兇手張芳馨為了從委託監護人手中解救女兒、兒子,跟新北市社會局對簿公堂,其實她為自己犯下的殺人案辯解時,也向法官提過兩個孩子,她接受律師的訴訟策略打「同情牌」,還引用聯合國的兒童權利公約,主張應該聽一聽她小孩的意見,將孩子當成她爭取輕判的藉口,不過最終沒有改變結果,從一審到三審都維持無期徒刑。回顧這起駭人聽聞的大嫂殘殺小姑案,清潔工張芳馨住在新莊,家裡除了丈夫、兩個孩子,還有先生的妹妹葉秀鳳。葉秀鳳嫌張芳馨深夜關冰箱太大聲,姑嫂經常吵架,葉秀鳳明知大嫂看她不爽,仍在冰箱貼上「小聲關冰箱門,謝謝」的紙條提醒張芳馨,甚至打電話到張芳馨的娘家,要娘家人勸一勸,種種行為讓張芳馨理智斷線,決定將小姑送上黃泉路。張芳馨預謀殺人,先買大型膠帶回家,趁葉秀鳳剛洗完澡叫她到神明桌前面,假裝談事情實則動手殺人,先推倒葉秀鳳,拿膠帶綑綁口鼻三到四十圈,再拿啞鈴猛敲數葉秀鳳頭部數十下,後來發現葉秀鳳還沒斷氣再拖進浴室,將她的頭部浸泡在臉盆內溺死。為了掩藏屍臭味,張芳馨買36包乾拌水泥砂回家調水,分三天「施工」水泥塚,直到葉秀鳳的公司老闆得知她沒上班也沒參加路跑活動,報警找到家裡,才揭露這件水泥封屍案。一審宣判前5天,張芳馨跟葉秀鳳的弟弟達成和解,須在15年內給付400萬元,新北地院以家暴殺人罪量處無期徒刑,但後來張芳馨和解金一毛都沒付。案件到了高等法院,張芳馨跟法官說,之前做月薪2萬4的清潔工,現在又被關,無力支付400萬元。張芳馨為撤銷無期徒刑,向法院主張應傳喚她小孩。(圖/AI示意圖)辯護律師為求二審輕判,上訴主張葉秀鳳已死,張芳馨沒有再犯的可能性;律師還搬出張芳馨的子女,如果繼續判媽媽無期徒刑,無法早日回歸家庭及社會,即使有機會假釋,也會因為是無期徒刑,小孩無從預測媽媽何時回家,應改判有期徒刑。張芳馨律師團在訴訟策略中引用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圖/報系資料照)高院仍判張芳馨無期徒刑,律師團上訴最高法院時,訴訟主張再度提及張芳馨的孩子,既然二審認同張芳馨是未成年子女的主要照顧者,依據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應考量未成年子女最佳利益,高院法官卻沒給張芳馨小孩表達意見的機會,沒顧到她和子女的生活狀況,也沒提及孩童權利的保護,因此二審判決違背兒童權利公約。最高院合議庭認為,除非兒童是性侵、受虐等刑事案件被害者,或者跟兒童監護教養有關的案件,才需要維護他們發表意見的權利,如果是兒童的父母犯罪,不找孩子出庭陳述並不違法,再審酌水泥封屍案的手法兇殘,最終在2019年駁回張芳馨的上訴,判無期徒刑定讞。
獨/這也行使緘默權?公車司機沒靠邊停害乘客被撞 問他哪家客運都拒答
新北市一名公車司機靠站時未緊貼路邊,只有一半車身開進停靠區,有乘客下車被鑽縫的機車撞傷,司機原本以為不甘他的事,跟受傷乘客講完叫騎士賠就開往下一站,但檢警認為司機也有錯,以過失傷害案偵辦,他拒不認罪,從檢察官偵查起訴到法官審理判決全程行使緘默權,連自己在哪家客運工作都拒絕回答。台北地院指出,公車到站依規定應完全駛入停靠區,這場車禍是機車騎士有肇責、公車司機也有疏失,將司機判刑5月,他對此不服,已上訴至高等法院。本案被告黃姓司機在2025年2月11日下午4點多行駛到新店區二十張路站,沒將公車完全開入停靠區、一半車身停在外側車道上就放乘客下車,一名高姓女子從後車門下去時,才轉頭往右看就馬上被楊姓女子的機車撞倒在地。黃姓司機注意到車禍,從駕駛座站起來走到前車門探頭出去,先指著高姓乘客說「要叫警察」,再指向楊姓騎士說「要叫她賠」,講完就回駕駛座關門開走。警方趕來只見到楊姓騎士,高姓乘客已送醫急救,她左大腿上方骨折,必須須開刀更換髖關節,出院後再休養3個月。機車騎士很快道歉達成和解,沒有吃上官司,受傷乘客只告公車司機。黃姓司機的辯護律師建議行使緘默權,即使檢察官只是問「你是哪一間客運公司?」、「檢察官方才詢問被告是否仍在原客運公司工作,是想要了解告訴人是否有與客運公司商討和解及保險事宜,就本節是否仍要保持缄默?」司機都拒答,被起訴之後,到了法官面前他依然沉默,甚至單純問他有沒有在案發時間開公車經過案發地點,他也一個字都不說。律師主張,公車開進停靠區三分之一到二分之一已符合上下車規定,如果完全停進去會被路樹刮傷車身,而且停靠區前有機車停車格又停了一輛小貨車,無法讓公車進站時緊靠路邊。律師指責楊姓騎士明知公車靠站有人下車仍硬鑽車縫,並砲轟高姓乘客也有問題,因為車門上已標示「下車時請注意後方來車」,是她自己沒看清楚。司機的律師對於道路交通事故調查報告表、交通隊員警的談話紀錄表、乘客委任律師出庭陳述的內容通通爭執沒有證據能力。法官認為,公車停靠區本質上仍是道路的一部分,若未將車身完全開進去,等於路中臨停讓人下車,增加乘客出車禍的風險,而且《道路交通安全規則》有提到,大型車臨停時,輪胎外緣距離路面邊緣不能超過1公尺。北院勘驗監視畫面,公車跟路樹根本不會碰到,停靠區與前方停車格、臨停小貨車有一定距離,不會妨礙公車開進停靠區,因此不採信辯護律師的說詞。法官引用車禍鑑定結論,楊姓機車騎士右側超車未注意車前狀況,為肇事主因,黃姓公車司機靠站未駛入專用停車格,為肇事次因,高姓乘客無肇事因素,藉此判定黃姓司機的過失比例雖然較低仍有刑責,再審酌他國中沒畢業、開公車月薪7到8萬元、須扶養太太和母親以及未達成和解等因素,判處5個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15萬元。判決書特地說明,緘默權是被告的權利,法院並未因為黃姓司機偵查、審理都行使緘默權就認定他態度差,但他從未正視自己過錯也漠視事證明確,讓律師「凡事均爭執、證據均有誤」,足以佐證他犯後態度並非良好。儘管黃姓司機對於無關案情的問題也行使緘默權,但檢警、法官都知道他任職於新店客運。
亞馬遜工程師新婚4個月涉嫌殺妻 傳遺體照給情婦露餡
美國華盛頓一名任職於亞馬遜的印度籍30歲男工程師納恩(Avinash Narne),涉嫌於去(2025)年10月勒斃27歲妻子,並將屍體反鎖在浴室裡,意圖偽造成意外;犯案後他更將妻子的屍體照傳給他在印度的情婦,情節令人髮指。目前檢方已正式依一級謀殺罪,對納恩提起公訴。根據外媒《People》報導,華盛頓金郡高等法院最新訴訟紀錄指出,涉案的亞馬遜軟體工程師納恩涉嫌於2025年10月27日殺害27歲的妻子薩比內尼(Raajitha Sabbineni)。在今年7月1日的庭訊中,法官裁定其保釋金高達500萬美元(約新台幣1.6億元)。面對檢方的謀殺指控,納恩於7月7日出庭受審時仍堅稱自己無罪,其辯護律師目前則未對外發表更多回應。回顧案發當天,涉案的納恩主動打電話報案,聲稱自己出門辦事返家後,發現妻子反鎖在公寓浴室內且毫無回應。警消趕抵現場後強行破門,赫然發現薩比內尼倒臥在地上,經現場緊急搶救後仍宣告不治。當地法醫事後進行屍檢,確認死者的確切死因為「遭勒頸窒息」,判定為他殺。調查人員進一步指出,納恩在案發隔日曾瘋狂致電法醫辦公室,急切想打探妻子的死因進度,舉動極不尋常。警方在起訴書中揭露,納恩最初接受偵訊時極力撇清責任,供稱與妻子是經由傳統相親安排,於2025年6月結婚並在隔月同居。納恩辯稱案發當天下午,自己只是出門去連鎖藥局幫妻子拿藥,順道去冰淇淋店買冰,回來就發現悲劇,全盤否認涉案。然而,警方調閱該公寓的電子門鎖紀錄後發現,在納恩外出期間根本沒有任何人進出,且該浴室門可從外部上鎖,研判是納恩動手後移屍,再刻意佈置成密室企圖誤導辦案。隨著案情陷入膠著,警方今年6月取得搜索票,立刻調閱納恩的手機通訊紀錄,整起案件才有突破性進展。從納恩的通聯顯示,他長期與一名人在印度的女子保持地下情,誇張的是,這名情婦其實是納恩在2024年的前未婚妻,當時因雙方家長反對而未能成婚,而納恩結婚時竟還邀請她吃喜酒。在納恩婚後兩人依舊維持親密關係,他更頻頻向對方示愛,更承諾希望未來能一起生活。案發當天與次日,納恩更頻繁致電並傳訊息給情婦。警方在通聯紀錄發現最關鍵的證據,納恩在案發後刪除了一條傳給情婦的神秘訊息,當被問及此事時,他結巴稱「可能刪了一張照片」,卻無法合理解釋原因。檢警強烈懷疑,納恩極可能拍攝了妻子的遺體照並傳給情婦,因為對方隨後回覆了一個「瞪大雙眼」的驚恐表情符號。目前全案偵查終結,檢方預計於7月23日再度傳喚納恩出庭,以釐清更多案情細節。
邀約滾床單竟痛下殺手!女護理師遭藏屍行李箱 他還想讓野豬滅證下場曝
匈牙利布達佩斯首都法院近日就一起震驚國際的命案作出判決。一名愛爾蘭男子在2024年於布達佩斯與赴當地旅遊的美國女子發生性行為期間,將對方毆打並勒斃,事後企圖掩蓋犯行,不僅清理現場,還購買大型行李箱藏屍,並驅車前往匈牙利巴拉頓湖(Lake Balaton)附近森林棄屍,希望野生動物啃食遺體、掩蓋證據。法院認定男子蓄意殺人,判處14年有期徒刑,不得假釋,刑滿後將驅逐出境返回愛爾蘭。嫌犯遭警方逮捕後帶往棄屍地點,協助調查人員尋獲死者遺體。(圖/GoFundMe)死者為31歲、美國奧勒岡州波特蘭(Portland, Oregon)神經外科護理師麥肯齊米哈爾斯基(Mackenzie Elizabeth Michalski),親友都暱稱她「Kenzie」。她於2024年11月前往匈牙利度假,11月4日晚間在布達佩斯知名酒吧街活動時,與37歲愛爾蘭籍男子相識,兩人先後出入多家夜店,最後一同離開並前往男子租住的公寓,監視器拍下兩人搭乘電梯的畫面,也成為她生前最後身影。根據警方調查,兩人在公寓內發生親密行為後,男子將米哈爾斯基綑綁,並以暴力攻擊其頭部,再持續勒頸長達2至3分鐘,最終造成窒息死亡。法院指出,被告在案發後未曾施救,也沒有撥打電話求援,顯示其主觀上已預見並放任被害人死亡結果,因此構成故意殺人,而非意外事故。親友在燭光追思活動悼念麥肯齊米哈爾斯基,希望外界記住她生前善良、熱心助人的一面。(圖/達志/美聯社)驗屍結果顯示,米哈爾斯基除頸部遭長時間壓迫外,頭部亦有明顯鈍器傷勢。死者母親吉兒(Jill Michalski)於庭上痛訴,女兒遺體因傷勢過重,連臉部都已幾乎無法辨認,令家屬悲痛萬分。犯案後,男子先仔細清洗公寓、試圖抹除血跡及DNA痕跡,再將遺體暫時藏進衣櫃,隨後購買一只大型行李箱,把遺體塞入其中。他之後租車南下約145公里,前往巴拉頓湖附近錫格利蓋特(Szigliget)森林地區棄屍,將行李箱丟棄在樹林深處,希望藉由野豬等野生動物啃食屍體,加速破壞證據,藉此逃避警方追查。米哈爾斯基原本預定於2024年11月5日退房並搭機返回美國,但同行友人遲遲聯絡不上她,發現她既未返回Airbnb住宿處,也錯過返國班機,立即向警方報案。布達佩斯警方成立失蹤專案小組後,調閱大量監視器畫面,確認她最後與愛爾蘭男子一同離開夜店,隨即將男子列為重點對象。親友在燭光追思活動悼念麥肯齊米哈爾斯基,希望外界記住她生前善良、熱心助人的一面。(圖/達志/美聯社)警方於案發兩天後將男子逮捕。起初他堅稱女子是在雙方發生性行為時意外死亡,但在偵訊過程中最終承認殺害對方,並帶領警方前往棄屍地點。警方公開的畫面顯示,男子戴著手銬,引導調查人員抵達森林,鑑識人員穿著防護衣,在現場採集草木、土壤等跡證,並起出裝有死者遺體的大型行李箱。調查過程中,警方從男子手機發現多項不利證據,包括死者遭棄置時仍全身赤裸、雙手遭綑綁的影片。此外,警方還查扣一支俗稱「間諜筆」的偷拍設備,裡面存有男子在布達佩斯街頭尾隨、接近多名女性的影像,成為檢方認定其行為具有預謀與危險性的佐證之一。更關鍵的是,男子犯案後曾多次利用網路搜尋如何掩飾犯罪,包括「豬真的會吃人類屍體嗎?」「野豬是否棲息在巴拉頓湖周邊」「德州女子遭野豬攻擊身亡」「屍體腐爛後會散發什麼氣味」「如何去除腐肉臭味」「布達佩斯警方辦案是否可靠」「警方如何調查失蹤人口案件」等內容。檢警認為,這些搜尋紀錄顯示他當時正積極規劃如何棄屍及躲避警方追查,而非臨時失手造成悲劇。審理期間,辯護律師主張兩人是在「雙方同意的激烈性行為」中發生意外,稱死者曾要求被告進行勒頸行為,因此死亡屬於非預期結果,甚至要求法院重新開棺驗屍,並調查死者心理及醫療紀錄,以支持辯方說法,但遭法院駁回。男子也在庭上表示,一切都是依照死者要求進行,「我從未想奪走她的生命」。不過檢方強調,死者過去曾有頸部舊傷,從未展現任何涉及BDSM或窒息性愛的興趣,加上被告在案發後沒有施救,反而立即清理現場、藏屍、購買行李箱、租車棄屍及搜尋滅證方式,一連串行為已足以證明其犯意,絕非單純意外。法院最終採信檢方主張,認定男子犯下故意殺人罪。法院最終判處男子14年有期徒刑,不得假釋,先前羈押約一年半期間可折抵刑期,另須負擔250萬福林(約新台幣24萬元)訴訟費用,預計服刑至2038年後驅逐出境返回愛爾蘭。辯護律師已就判決及量刑提出上訴。米哈爾斯基生前任職於波特蘭普羅維登斯聖文森醫院(Providence St. Vincent),擔任神經外科護理師,深受病患及同事喜愛。醫院形容她是一位充滿同理心、樂於助人的醫護人員,始終以專業與熱忱照顧病患。她的家人表示,希望外界永遠記得她是一位善良、樂觀且願意付出的人,而不是只記住這起悲劇。
《陽光女子合唱團》麥可律師愛而不得 曝感情現況:正重新認識自己
蕭子墨因在《陽光女子合唱團》飾演與安心亞在獄中書信往來的辯護律師「麥可」獲得高度關注,他把握機會推出新單曲〈最好我先愛你〉,錄音過程不僅是在增加挑戰自我聲音的極限,更在配唱完成後,因為自我要求更好,主動要求重新再來,只為了呈現更動人的情感。事實上蕭子墨先前參與商業演出時,就已經搶先唱過這首抓耳的抒情歌,獲得許多粉絲的喜愛,也一直在社群敲碗,希望趕快上架串流,如今終於成功催生。聊起配唱想像的畫面,有豐富演戲經驗的蕭子墨分享他的內心世界,「我一直想像的是兩個人都知道這段感情可能沒有最完美的結果,但其中一個人還是選擇多愛一點、多包容一點,不是因為委屈,而是因為真的很珍惜。」蕭子墨也分享自己曾有過愛而不可得的經驗,他表示以前會想:「如果當初怎麼做,結果會不會不一樣?」但30代的他已經可以接受,有些人就是出現在生命裡,陪伴自己走一段路,不一定是可以一起走到最後。而現在的他也將這些人生體悟,都整理在不一樣的情緒抽屜裡,在演戲或唱歌需要時,再拿出來使用。談到現在的感情狀態,蕭子墨大方坦承幾個月前已恢復單身,目前正在重新認識自己,他表示以前談戀愛很投入很願意付出,現在相信一段好的關係不只是彼此依賴,而是兩個人都能保有自己的生活,一起變得更好,他也希望未來的愛情是舒服、安心,而不是消耗彼此。
牽動2028總統大選!菲副總統薩拉彈劾開審 兩大家族權力決戰白熱化
菲律賓副總統薩拉杜特蒂(Sara Duterte)彈劾案於當地時間7月6日在馬尼拉參議院正式開庭,成為菲律賓史上首位接受彈劾審判的現任副總統。綜合《路透社》(Reuters)、《半島電視台》(Al Jazeera)、《日經亞洲》(Nikkei Asia)及多家外媒報導,薩拉被控濫用公款、收受賄賂、財產來源不明、濫用機密預算及涉嫌威脅暗殺總統等多項罪名,若最終遭判有罪,不僅將失去副總統職位,更會終身喪失擔任民選公職資格,直接衝擊2028年總統大選,也將成為菲律賓民主制度的重要考驗。薩拉杜特蒂支持者聚集參議院外聲援,彈劾案也讓菲律賓兩大政治家族對立持續升溫。開庭首日,參議院內外戒備森嚴,馬尼拉參議院周邊部署數千名警力,大批支持與反對薩拉的民眾同步集結示威。薩拉本人並未親自出庭,而是委由律師團應訊。她透過聲明表示,由律師代表出庭並不代表逃避責任,也不意味缺乏透明度,而是依法行使訴訟權利。庭審甫開始,檢辯雙方即因程序問題激烈交鋒,辯方主張彈劾程序違反憲法,並批評檢方將彈劾案當作刑事案件偵辦;檢方則強調,全案完全依照參議院彈劾規則進行,法官一度出面要求雙方停止爭論,避免庭審演變成控辯口角。薩拉杜特蒂支持者聚集參議院外聲援,彈劾案也讓菲律賓兩大政治家族對立持續升溫。檢方提出的主要指控包括薩拉涉嫌擁有來源不明的巨額財產、教育部任內涉及採購弊案及收賄、濫用機密預算,以及公開揚言若自己遭遇不測,已安排他人對總統小馬可仕(Ferdinand Marcos Jr.)、第一夫人及前眾議院議長採取報復行動。檢方認為,相關公開言論已對國家元首安全及憲政秩序構成重大威脅,相關證據多來自薩拉本人公開發言、錄音及官方資料。薩拉則全面否認所有指控,強調自己遭受政治迫害,辯護律師也表示,檢方提出的罪名毫無事實依據,彈劾案只是執政陣營藉由司法程序打擊政敵。薩拉杜特蒂因涉及貪腐、濫用公款及威脅總統等指控接受彈劾審判,案件結果將牽動2028年總統大選。這也是薩拉第二度面臨彈劾危機。首次彈劾案曾遭菲律賓最高法院認定程序違憲而失效,法院並指出一年內不得再次提出相同性質的彈劾程序;不過,眾議院今年重新提出新的彈劾案,並以壓倒性票數通過,使案件正式送交參議院審理。檢方規劃傳喚57名證人,辯方則提出45名證人名單。外界預估,若聚焦部分彈劾條文並有效控制審理進度,最快約四個月可完成;若四項彈劾條文全面審理,整個程序可能延長至七、八個月。菲律賓副總統薩拉杜特蒂彈劾案正式開審,審判結果被視為攸關2028年總統大選的重要政治分水嶺。薩拉是前總統杜特蒂(Rodrigo Duterte)長女,2022年與總統小馬可仕搭檔競選,以高票贏得正、副總統大選,當時兩大政治世家的合作一度被視為菲律賓最穩固的政治聯盟。然而,雙方執政後因權力分配及施政理念逐漸分歧,加上杜特蒂因掃毒戰爭涉嫌危害人類罪,遭國際刑事法院(ICC)拘捕並移送海牙羈押後,兩大家族正式決裂。薩拉曾批評菲律賓政府配合拘捕行動是「國家綁架」,而小馬可仕則表示,政府只是履行國際司法合作義務,雙方衝突持續升高,也使彈劾案被視為兩大政治世家的全面對決。菲律賓副總統薩拉杜特蒂彈劾案正式開審,審判結果被視為攸關2028年總統大選的重要政治分水嶺。政治角力如今更延燒至參議院。近期參議院領導權兩度易手,原本由親杜特蒂陣營掌握的優勢逐漸鬆動,對手陣營成功推舉參議員張僑偉(Sherwin Gatchalian)擔任參議長。此外,支持薩拉的參議員馬可列塔(Rodante Marcoleta)在開審前因涉嫌掠奪公款遭逮捕;另一名杜特蒂盟友、前警察總長德拉羅薩(Ronald "Bato" dela Rosa)因涉及ICC案件而行蹤備受關注,也讓參議院內部勢力更加複雜。依照菲律賓憲法,彈劾案須由24名參議員擔任審判官,至少取得16票同意才能定罪;不過,眾議院檢方主張應依實際出席審判人數計算定罪門檻,引發法律討論。分析人士普遍認為,真正關鍵不只是最後結果,而是整個審判程序是否公平、公正且具公信力。根據5月底最新民調,薩拉仍以約51%的支持度穩居2028年總統熱門人選,因此無論最終裁決為何,都將深刻影響菲律賓未來政局與權力版圖。
超商女店員大夜「喝拿鐵忘結帳」遭判刑!律師轟:某些人濫用業務侵占
一名女子去年5月在超商擔任店員期間,因支援店家大夜班連續上班18小時體力不支,在凌晨自製一杯75元的燕麥奶拿鐵後忘記結帳,遭店長提告,一審被判刑3月、易科罰金9萬元,女店員不服上訴,二審高等法院逆轉改判無罪。對此,律師呂秋遠表示依照這案例來看,要請立法院可以好好考慮,這種偏向資本家的立法,是不是該有一些調整的空間?呂秋遠在臉書發文提到,對於辯護律師來說業務侵占是一種很討厭的罪,特別是在犯罪金額很少的情況下更是如此,根據刑法規定,業務侵占的最低基本消費額,就是6個月。「只要犯了這種罪,『原則上』,除非所謂的『情堪憫恕』,否則,就算可以易科罰金,最低也就是18萬。」那什麼是業務侵占呢?呂秋遠解釋:「只要是在工作時間內,把自己掌管的錢或者物品據為己有,就是業務侵占。例如負責結帳的超商店員,在上班時,把收銀機內的錢拿走,或是把店裡的食物飲料在未結帳的情況下使用,就會有這個問題;顧客偷走店裡的東西,這叫做竊盜,一般就是5年以下,可以拘役、可以易科罰金。如果是很低的金額,甚至可以職權不起訴。但如果是所謂的『內賊』,最低起跳就是6個月,易科罰金18萬元。」呂秋遠說因為有這樣的刑度,所以有些老闆就會得理不饒人,他舉例如員工拿走了收銀機100元,或者是吃了店裡價值20元的麵包,老闆就會要求員工賠償「天價」。表面上的理由是「我發現你這一次,但私底下你不曉得做幾次了,所以我要求你要賠償高額的金額。」但呂秋遠怒斥:「沒抓到就是沒抓到,怎麼可以用這種理由來要求這麼高額的賠償?」依照本次超商女店員的案例來說,呂秋遠表示士林地院一審依業務侵占罪判處3個月徒刑,而且還是減刑後的數字,易科罰金就要9萬元,「原本一杯拿鐵是是18萬元,現在減為9萬元,聽起來不錯,是吧?」結果二審到高院就逆轉改判無罪。呂秋遠提到高等法院的法官認為台灣的超商店員事務繁多且什麼都要會、值班時間又很長,而且夜間工作會讓人精神渙散,因此超商女店員「太累忘記結帳」、「真要偷喝會避開監視器」、「先前已預購的燕麥奶拿鐵案發時還剩26杯」等說法是有理可循的,高院法官質疑一杯價值75元的燕麥奶咖啡,應可透過內部程序處理就好,為何要來法院解決?「檢察官也奇怪,明明可以以微罪不舉的方式來處理,法院也應該看整體脈絡,貫徹無罪推定原則,為什麼對於一個過勞的超商店員這麼嚴苛?」呂秋遠進一步說明,這位雇主要求的和解金額是1萬5千元,這種金額店員怎麼可能會想和解?「但是不和解,看看一審法院的判決,9萬元。這時候,店長可能在偷笑,你看吧,不給我1萬5,最後變成9萬。」呂秋遠認為:「有些人,就是會濫用業務侵占這種最低基本消費額,即使是小錢、小東西,也要故意要求天價賠償,不和解,就讓對方背負巨額罰金,這公平嗎?」他也呼籲這種偏向資本家的立法,立法院是不是該有一些調整空間,「對於公務員貪污,立法院都修法放寬了,對於這種小額的業務侵占,難道不能考慮調整嗎?或者是,就不能考慮某些員工的苦楚嗎?」
獨/醫美主管發「獵人」截圖「一日一殺」遭起訴 法院認證非恐嚇
台北一名醫美診所女主管不滿同業醫師的批評,傳訊息恐嚇遭起訴,其中一項事證是她在Instagram限時動態發佈日本漫畫「獵人」角色桀諾的圖片,因為衣服上有「一日一殺」的字樣,也被檢察官認定犯法,不過法官採信辯護律師的主張,「一日一殺」源自日文,意思是「在一瞬間的勝負中全力以赴」,並無加害於人之意,因此這部分無罪,至於女主管威脅燒光醫師執照「送你進北檢學做人」、不讓醫師上診賺錢,確實會造成被害人恐懼,判拘役58日(可易科罰金5萬8千元)。日漫經典《幽遊白書》作者冨樫義博在1998年發表新作品《HUNTER×HUNTER》(中文名:獵人),問世28年、出38本單行本仍未畫到結局,看似長青作品實則「休刊傳奇」,6度長期停止連載,從2018年11月到2022年10月創下休刊193週的最久紀錄,最近一次休刊則到今年6月29日「連載再開」,第39集單行本預定7月3日發售。本案被告榮姓女子因捲入醫美同業糾紛,在2025年4月2日以IG私訊呂姓醫師「可能沒有辦法讓你繼續上診繼續賺錢」,另兩度發IG限動嗆聲,內容包括「記得和你自我介紹本人政府認證的黑道之女,一清掃我爸進綠島讓我從小知道人不能傷天害理」、「把你的X師執照放把烈火燒光順便送你進北檢學做人」、「我愛吃辣,也不吃素」以及「一日一殺」。台北地檢署認為這些言論觸犯《刑法》第305條的恐嚇危安罪嫌,起訴榮姓女子;台北地院指出,被告提及要廢止被害人的醫師執照、會找人干擾被害人看診,已屬惡害告知,會造成被害人心生畏懼,量處拘役58天。不過北院對於「一日一殺」是否構成恐嚇有不同判斷。榮姓女子的委任律師抗辯,漫畫圖片包含「一日一殺」、「生涯現役」,「殺」的中、日文語意不一樣,這兩句話的中文是每天全力以赴以完成重大艱難的任務,並達成自己的職業期許,所以被告並非恐嚇呂姓醫師,而是針對自己處理事情儘管很困難,仍想堅持下去。判決中對此解釋,「一日一殺生涯現役」的圖片確實來自日本知名漫畫,這兩句日文中譯的意思是「在一瞬間的勝負中全力以赴」、「即使過了退休年齡,在工作和社會上繼續以自己的方式活動」,因此並非檢方所稱的恐嚇圖文。引發院檢不同調的圖文,源於「獵人」四主角之一奇犽的爺爺桀諾‧揍敵客,他是資深殺手,登場時衣服上常刺有四字標語如「一日一殺」、「生涯現役」,讓漫迷印象深刻。
挪用3.2億拍片資金炒幣買豪車!好萊塢名導判囚2年半 基努李維求情也沒用
好萊塢導演林施(Carl Rinsch)因涉嫌挪用Netflix提供的1,100萬美元(約新台幣3.2億元)影集製作資金,轉而投入高風險加密貨幣及股票選擇權交易,並購買勞斯萊斯、法拉利等奢侈品,遭美國法院判處30個月有期徒刑,另須接受3年監督,並沒收犯罪所得及支付相關罰金。曾與林施合作電影《浪人47》的好萊塢男星基努李維(Keanu Reeves)雖親自致函法官求情,但最終未能改變判決結果。美國雜誌《時人》(People)報導,根據美國紐約南區聯邦檢察官辦公室聲明,林施先前向Netflix取得1,100萬美元資金,宣稱將用於完成科幻影集《White Horse》的拍攝製作,但實際上並未依約投入拍片,而是將大筆資金挪作個人投資及消費。檢方指出,林施利用製作經費進行高風險股票選擇權及加密貨幣交易,並大肆購買奢侈品,包括至少170萬美元(約新台幣5416萬元)信用卡消費、330萬美元(約新台幣1億515萬元)家具、古董及床墊、38.7萬美元(約新台幣1233萬元)瑞士名錶,以及約240萬美元(約新台幣7647萬元)購入5輛勞斯萊斯與1輛紅色法拉利,完全偏離資金原本用途。美國檢察官克萊頓(Jay Clayton)表示,林施透過不實陳述取得串流平台巨額投資,卻將資金用於高風險投機及個人享樂,嚴重違反投資信任,也損害娛樂產業商業合作基礎。他強調,此次判決傳達明確訊息,詐欺行為絕不會被容忍。好萊塢男星基努李維(Keanu Reeves)。(圖/達志/美聯社)法院最終認定林施犯下1項電匯詐欺罪、1項洗錢罪,以及5項涉及犯罪所得財產交易罪。檢方原本主張判處5年徒刑,不過法院考量相關情節後,最終判處2年6個月徒刑。庭審期間,林施的辯護律師主張,其行為與心理健康狀況有關,並表示林施當時未能充分意識到自身精神狀態及行為可能造成的後果,希望法院酌情減刑。在量刑前,曾與林施合作2013年電影《浪人47》的基努李維也向法官提交親筆信,希望法院在依法審判之餘,能給予林施更多寬容與憐憫。根據法院文件,基努李維表示,雖不了解案件所有細節,但依據自己多年來與林施共事的經驗,認為對方是一位極具才華的藝術家,而《White Horse》即使尚未完成,仍展現出非凡的創意與藝術視野。《紐約時報》2023年曾報導,基努李維不僅是《White Horse》的製作人之一,也曾參與投資該計畫。當林施的心理健康及用藥問題逐漸浮上檯面時,基努李維甚至與心理健康顧問前往其洛杉磯住處,希望透過介入協助改善狀況。基努李維在信中指出,林施有時會不斷擴大原本已談妥的計畫規模與願景,導致自己與合作夥伴陷入衝突。他強調,這些說法並非替林施的犯罪行為辯解,而是希望提供案件背景,協助法院理解事件發生的原因。儘管有昔日合作夥伴出面求情,法院仍認為相關犯罪事證明確,最終依法作出判決,也為這起備受好萊塢關注的製作資金挪用案畫下句點。
消防局長把善款變私房錢!李明峯勾女友「插乾股」分贓320萬 超商、公務車收賄全曝光
南市前消防局長李明峯遭控利用職權,將原本有意捐贈消防設備的善心人士,轉介購買特定業者代理進口的高壓細水霧機組及幫浦消防車,再與女性密友楊詠琪、曾姓業者私下平分利潤。台南地方法院今(30)日宣判,依《貪污治罪條例》收受賄賂罪,判處李明峯有期徒刑4年6月、褫奪公權5年;楊詠琪判刑3年8月、褫奪公權4年,兩人犯罪所得共320萬元宣告沒收。判決指出,李明峯、楊詠琪均於審理期間坦承犯行。李明峯在庭訊時表示,自己沒有出資,而是以「插乾股」方式加入合作,與楊女及曾姓業者屬於共同經營關係,並向法院請求交保處理後續事宜;辯護律師則強調,李已自白且願意繳回犯罪所得,希望法院從輕量刑。檢方調查,李明峯自2023年間起與曾姓業者、楊詠琪達成協議,由曾男負責代理進口高壓細水霧機組,楊女處理聯繫進口及行政事務,李則利用消防局長身分,在公開活動及私人聚會中積極向企業及善心人士推廣相關設備,甚至要求消防局人員配合,引導原本打算捐贈救護車的民眾,改為捐贈高壓細水霧機組或幫浦消防車。當捐贈者表達意願後,李明峯再將捐贈者資訊提供給曾男及楊女接洽簽約,待消防設備完成採購後,再由李以局長職權核准受贈,使整套流程順利完成。檢方統計,自2023年至2024年7月底,共成功販售高壓細水霧機組12組、幫浦消防車8輛,總獲利480萬元,三人約定平均分配,各可取得160萬元。檢方更查出,曾姓業者曾多次以現金行賄。2023年9月,他將裝有30萬元現金的牛皮紙袋,分別交給李明峯及楊詠琪;2024年5月、8月,又兩度將60萬元及70萬元現金,直接放置在李明峯停放於超商旁公務車副駕駛座腳踏板下方,藉此完成交付款項。李、楊兩人合計收受320萬元賄款。本案由台南地檢署指揮廉政署南部地區調查組偵辦,去年底兵分多路搜索並約談相關人員,李明峯與楊詠琪因涉嫌重大且有串證之虞,自去年12月遭羈押禁見至今。全案偵結後,李明峯、楊詠琪被依收受賄賂罪起訴;曾姓業者因坦承犯行,獲檢方緩起訴2年,須於6個月內向國庫支付100萬元,並接受法治教育。今日法院一審宣判,李、楊均遭判刑及褫奪公權,犯罪所得320萬元一併沒收。
南韓前第一夫人金建希收賄逾3億 一審重判7年
南韓前總統尹錫悅的妻子金建希,因涉嫌利用自身影響力收受高額賄賂並協助關說、引薦人事,今(26)日遭首爾中央地方法院一審宣判有罪。法官認定其公訴事實全部成立,依違反《特定犯罪加重處罰法》中的斡旋收賄罪,判她7年有期徒刑。金建希陣營隨後對此結果表達強烈不滿,批評法院擴大解讀不利情狀,並隨即表明將提出上訴。綜合韓媒報導,據首爾中央地方法院刑事合議21部的判決指出,前第一夫人金建希涉嫌在尹錫悅執政期間,收受來自政商各界總價值約3億韓元(約新台幣700多萬元)的現金、珠寶與奢侈品,並以此作為協助人事升遷及牟取商業利益的代價。此案同時牽連多名政商要角,其中涉嫌行賄的西熙建設會長李鳳官被判處有期徒刑1年、緩刑2年;機器狗企業家徐某遭判刑10個月、緩刑2年;而涉案的牧師崔在英則被處以800萬韓元(約新台幣16.5萬元)罰金。法院在判決書中,更詳細列舉了金建希的收賄細節。一審判決認定,金建希於2022年3月至5月期間,收受名牌項鍊、胸針與耳環,總價值高達1億380萬韓元(約新台幣215萬元)。此外,金建希還在同年4月收受價值265萬韓元(約新台幣5.5萬元)的黃金龜飾與藝術複製品;9月收受價值近4000萬韓元(約新台幣83萬元)的江詩丹頓名錶;以及在2023年2月收受價值1億4000萬韓元(約新台幣290萬元)的名家畫作。面對法院的嚴厲指控,金建希的辯護律師在庭上曾極力辯護,堅稱金建希從未收受這些財物,更沒有以具體關說為由進行任何利益交換。然而,法院最終並未採信辯方的說詞,法官在闡述判決理由時嚴詞質疑,金建希身為總統配偶,理應承擔相應的社會職責與道德義務,卻背道而馳,將自身的政治影響力轉化為斡旋關說的工具,且多次反覆收受鉅額財物,犯罪情節重大。判決結果揭曉後,金建希陣營第一時間發聲,控訴一審法院的判決完全是基於偏見,片面擴大了對其不利的周邊事實與定見,無視辯方提出的澄清證據。金建希團隊強調,這是一場不公正的審判,為了捍衛自身清白並導正事實,他們決定不接受一審判決結果,將正式向高等法院提起上訴。
男遭綁架斷右腿領900萬保險金 1關鍵被警拆穿自導自演!下場慘了
巴西一名男子高梅茲(Vanderley dos Santos Gomes)任職於巴伊亞雷孔卡武聯邦大學,擔任行政助理,但他不滿自身薪水低微,竟萌生歪念,精心策劃一場苦肉計,將自己右腳截肢,再向警方謊稱遭到黑幫暴力綁架、被綁匪砍斷右腳,企圖藉此詐領高達220萬英鎊(約新台幣913萬元)的巨額保險理賠。然而,其拙劣的謊言及太過精準的傷口馬上被警方與法醫識破,日前法院已依法對高梅茲判刑。根據外媒《每日郵報》、《太陽報》報導,法庭文件顯示,高梅茲於2019年6月至7月期間,密集向4家不同的保險公司投保了高額傷殘險,依合約內容,若他不幸陷入永久殘疾,最高可獲得20萬英鎊(約新台幣830萬元)的理賠。未料高梅茲才投保幾週後,同年8月他就向警方報案,聲稱自己在巴西東南部的一處村莊遭遇黑手黨綁架洗劫,且右腳當場被歹徒用開山刀殘忍砍斷。警方隨後在公路旁發現了高梅茲,並在不遠處發現他自稱被盜財物的背包,裡面有他被砍斷的右腳,並立刻將高梅茲送醫救治;但在入院僅僅幾日內,高梅茲迅速向各大保險公司提出理賠申請。高梅茲因為這起「意外」,瞬間獲得如此高額的賠償金,加上極短的投保時間以及過於巧合的遇襲時機,立刻引起了警方與保險公司的強烈懷疑。儘管高梅茲在庭審中全盤否認犯罪,其辯護律師也堅稱警方缺乏直接證據,但法醫的鑑定報告竟成為揭穿高梅茲計畫的關鍵。法醫指出,高梅茲右腳的傷口平整且切面極為精準,根本不可能是黑幫分子用開山刀粗暴砍殺所致,反而呈現出高度專業的醫療手術痕跡,證實高梅茲的右腳不是因為黑幫攻擊,完全是一場自導自演的詐保騙局。承辦此案的法務人員坦言,這是他們職業生涯中見過最詭異的詐保手段。最終高梅茲被判處2年有期徒刑,隨後獲准減刑為720小時的社區勞動服務,並科以1113英鎊(約新台幣4萬6千元)罰金。即便高梅茲多次提出上訴,但都遭到法院駁回後,他也在今年5月正式開始服刑,為自己的貪婪付出代價。
失控女狂嗆「打了全宇宙律師」 法庭暴走拉扯法警遭續押2月
因接連恐嚇、辱罵及攻擊多名律師,甚至當眾掌摑前台中律師公會理事長吳中和的林姓女子,17日於台中地院開庭時再度失控,不僅當庭翻供,否認犯行,還頻頻打斷訴訟程序、挑釁被害人,狂喊「我打了全世界、全宇宙律師的巴掌」,並與法警爆發拉扯衝突;法官認定她有反覆實施傷害、恐嚇犯行之虞,裁定自7月2日起延長羈押2個月。全案起因於林女(46歲)與弟弟間的家產及信託財產糾紛;她不滿對方委任律師幫其胞弟,於113年至114年間,陸續對多名女律師辱罵、恐嚇,甚至追打及潑灑不明液體。今年2月,她又誤認到庭旁聽的律師是記者,拍照上傳社群平台公開辱罵;同年3月17日更在台中地院走廊當眾掌摑吳中和,並辱罵「智障」、「肥豬」等字眼,引發律師公會抗議法院不作為。檢方調查後,依傷害、恐嚇、公然侮辱等罪嫌將她起訴,並向法院聲請羈押獲准。庭訊期間,林女原本曾坦承部分犯行,未料昨日開庭時卻突然翻供,改口「全部不認罪」,還不斷打斷被害人陳述,挑釁表示「笑很開心齁」、「向我求償300億好了」。庭訊過程中,法警開啟密錄器蒐證後,林女情緒進一步失控,不斷追問法警姓名並起身逼近,雙方發生拉扯。審判長一度宣布休庭讓她冷靜,但她隨後又起身朝法庭出口方向移動,法警擔心在押被告脫逃,立即上前攔阻,雙方再次爆發肢體衝突,現場戒護人力也由5人增援至7人,才順利控制場面。但林女的辯護律師還是主張,林女羈押期間已深刻反省,也向律師表示不會再從事違法行為,希望能與被害人和解,請求以10萬元交保,並以限制住居等方式替代羈押。不過法官認為,具保、責付或限制住居等措施,均不足以降低其再犯風險,也難以確保後續審判程序順利進行,因此駁回聲請。台中地院裁定書指出,林女自113年間起陸續涉犯多起傷害、恐嚇律師案件,受害律師多達6人,且相關案件目前仍在審理中。法官認為,她即使先前已有案件遭判刑,在訴訟期間仍持續出現掌摑、辱罵及恐嚇等行為,顯示有反覆實施同類犯罪的高度風險。法官審酌相關卷證、證人證述及林女歷次犯行後,認定其犯罪嫌疑重大,且仍有反覆實施傷害、恐嚇等同類犯行之虞,裁定自115年7月2日起延長羈押2個月,全案已辯論終結,預定7月22日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