辯護律師
」 美國 律師 北院 柯文哲 殺人
男遭綁架斷右腿領900萬保險金 1關鍵被警拆穿自導自演!下場慘了
巴西一名男子高梅茲(Vanderley dos Santos Gomes)任職於巴伊亞雷孔卡武聯邦大學,擔任行政助理,但他不滿自身薪水低微,竟萌生歪念,精心策劃一場苦肉計,將自己右腳截肢,再向警方謊稱遭到黑幫暴力綁架、被綁匪砍斷右腳,企圖藉此詐領高達220萬英鎊(約新台幣913萬元)的巨額保險理賠。然而,其拙劣的謊言及太過精準的傷口馬上被警方與法醫識破,日前法院已依法對高梅茲判刑。根據外媒《每日郵報》、《太陽報》報導,法庭文件顯示,高梅茲於2019年6月至7月期間,密集向4家不同的保險公司投保了高額傷殘險,依合約內容,若他不幸陷入永久殘疾,最高可獲得20萬英鎊(約新台幣830萬元)的理賠。未料高梅茲才投保幾週後,同年8月他就向警方報案,聲稱自己在巴西東南部的一處村莊遭遇黑手黨綁架洗劫,且右腳當場被歹徒用開山刀殘忍砍斷。警方隨後在公路旁發現了高梅茲,並在不遠處發現他自稱被盜財物的背包,裡面有他被砍斷的右腳,並立刻將高梅茲送醫救治;但在入院僅僅幾日內,高梅茲迅速向各大保險公司提出理賠申請。高梅茲因為這起「意外」,瞬間獲得如此高額的賠償金,加上極短的投保時間以及過於巧合的遇襲時機,立刻引起了警方與保險公司的強烈懷疑。儘管高梅茲在庭審中全盤否認犯罪,其辯護律師也堅稱警方缺乏直接證據,但法醫的鑑定報告竟成為揭穿高梅茲計畫的關鍵。法醫指出,高梅茲右腳的傷口平整且切面極為精準,根本不可能是黑幫分子用開山刀粗暴砍殺所致,反而呈現出高度專業的醫療手術痕跡,證實高梅茲的右腳不是因為黑幫攻擊,完全是一場自導自演的詐保騙局。承辦此案的法務人員坦言,這是他們職業生涯中見過最詭異的詐保手段。最終高梅茲被判處2年有期徒刑,隨後獲准減刑為720小時的社區勞動服務,並科以1113英鎊(約新台幣4萬6千元)罰金。即便高梅茲多次提出上訴,但都遭到法院駁回後,他也在今年5月正式開始服刑,為自己的貪婪付出代價。
失控女狂嗆「打了全宇宙律師」 法庭暴走拉扯法警遭續押2月
因接連恐嚇、辱罵及攻擊多名律師,甚至當眾掌摑前台中律師公會理事長吳中和的林姓女子,17日於台中地院開庭時再度失控,不僅當庭翻供,否認犯行,還頻頻打斷訴訟程序、挑釁被害人,狂喊「我打了全世界、全宇宙律師的巴掌」,並與法警爆發拉扯衝突;法官認定她有反覆實施傷害、恐嚇犯行之虞,裁定自7月2日起延長羈押2個月。全案起因於林女(46歲)與弟弟間的家產及信託財產糾紛;她不滿對方委任律師幫其胞弟,於113年至114年間,陸續對多名女律師辱罵、恐嚇,甚至追打及潑灑不明液體。今年2月,她又誤認到庭旁聽的律師是記者,拍照上傳社群平台公開辱罵;同年3月17日更在台中地院走廊當眾掌摑吳中和,並辱罵「智障」、「肥豬」等字眼,引發律師公會抗議法院不作為。檢方調查後,依傷害、恐嚇、公然侮辱等罪嫌將她起訴,並向法院聲請羈押獲准。庭訊期間,林女原本曾坦承部分犯行,未料昨日開庭時卻突然翻供,改口「全部不認罪」,還不斷打斷被害人陳述,挑釁表示「笑很開心齁」、「向我求償300億好了」。庭訊過程中,法警開啟密錄器蒐證後,林女情緒進一步失控,不斷追問法警姓名並起身逼近,雙方發生拉扯。審判長一度宣布休庭讓她冷靜,但她隨後又起身朝法庭出口方向移動,法警擔心在押被告脫逃,立即上前攔阻,雙方再次爆發肢體衝突,現場戒護人力也由5人增援至7人,才順利控制場面。但林女的辯護律師還是主張,林女羈押期間已深刻反省,也向律師表示不會再從事違法行為,希望能與被害人和解,請求以10萬元交保,並以限制住居等方式替代羈押。不過法官認為,具保、責付或限制住居等措施,均不足以降低其再犯風險,也難以確保後續審判程序順利進行,因此駁回聲請。台中地院裁定書指出,林女自113年間起陸續涉犯多起傷害、恐嚇律師案件,受害律師多達6人,且相關案件目前仍在審理中。法官認為,她即使先前已有案件遭判刑,在訴訟期間仍持續出現掌摑、辱罵及恐嚇等行為,顯示有反覆實施同類犯罪的高度風險。法官審酌相關卷證、證人證述及林女歷次犯行後,認定其犯罪嫌疑重大,且仍有反覆實施傷害、恐嚇等同類犯行之虞,裁定自115年7月2日起延長羈押2個月,全案已辯論終結,預定7月22日宣判。
掌摑律師還嗆「打全宇宙律師」!台中失控女法庭暴走 4法警壓不住續押等判
台中林姓女子涉嫌接連恐嚇、傷害3名女律師,甚至當庭掌摑時任台中律師公會理事長吳中和,遭羈押至今;今天上午台中地院開庭時,她突然翻供改口否認全部犯行,不僅當庭嗆聲告訴人、宣稱「我打了全世界、全宇宙律師的巴掌」,還與4名法警激烈拉扯,場面一度失控;法官最終諭知7月22日宣判,林女續押候審。被告林女因姊弟財產糾紛,於2024年11月及2025年6月間,先後涉嫌恐嚇、傷害弟弟委任的傅姓及聶姓律師。之後又於2026年3月17日在台中地院開庭時,當眾掌摑時任台中律師公會理事長吳中和,並涉在網路發布揚言殺人的言論,因此遭檢方依傷害、恐嚇及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等罪嫌起訴,並羈押至今。台中地院上午召開審理庭,林女原本在準備程序中坦承相關犯行,未料開庭後態度丕變,指控多名律師透過媒體「亂講話、說謊」,當庭改口表示「全部否認」、「全部不認罪」。一旁辯護律師張焜傑不斷勸說,希望她不要被情緒左右,並提醒翻供可能造成不利後果,但林女仍堅持否認犯行。她甚至不時轉頭盯著坐在告訴人席的吳中和、侯珮琪及高肇成等律師,語帶挑釁表示:「笑得很開心齁你們。」庭訊期間,林女情緒愈發激動,多次打斷程序進行,反覆詢問法官是否要問她職業。當審判長依法詢問時,她竟自稱從事「洗錢」、「替國泰洋酒洗錢」,還高喊要媒體揭發相關內幕,並脫口稱「我打了全世界、全宇宙律師的巴掌」、「跟我要300億元啦」。隨著庭訊進行,林女持續對告訴人叫囂,並在法警上前制止時與4名法警發生拉扯,甚至嗆問法警姓名、揚言驗傷。張焜傑當庭提醒她,若持續脫序恐衍生更多刑責,甚至可能面臨更嚴重後果,但林女僅回應知道,仍持續失控,合議庭被迫暫時休庭約5分鐘,待其情緒稍微平復後再續行審理。遭掌摑的吳中和則在庭上感嘆,本案原本可以避免,卻因種種因素演變至今。他表示,法院本應是主持正義與維持秩序的場所,竟發生律師在法庭內遭攻擊事件,在民主法治國家實屬難以想像;林女今日在法庭上的言行,看不出任何悔意與法治觀念,案件更已對司法實務造成衝擊,不少年輕律師與法律系學生甚至直言,律師已成為高風險職業。由於林女當庭翻供且情緒持續失控,合議庭在聽取各方意見後,諭知全案將於7月22日上午宣判,林女則返回看守所繼續羈押。
牛郎成癮釀血案!29歲風俗妹欠債490萬 設局勒斃社長奪財
日本滋賀縣大津地方法院16日針對轟動全國的「牛郎店殺人棄屍案」宣判。29歲前風俗店員市橋由衣因沉迷牛郎店、欠下高達2400萬日圓(約新台幣490萬元)債務,竟聯手47歲男客加藤徹設局殺害愛知縣海部市(Ama City)55歲不動產公司社長丹羽正美,奪取現金卡後提領約400萬日圓(約新台幣82萬元),再將遺體棄置於琵琶湖(Lake Biwa)。法院認定其犯案動機出於金錢與私慾,手段殘忍且具計畫性,最終判處無期徒刑。日本大津地方法院16日針對轟動全國的牛郎店殺人棄屍案宣判,主嫌遭判無期徒刑。(圖/翻攝自TBS NEWS DIG)根據起訴內容,市橋由衣案發前在風俗店工作,長期流連牛郎店,甚至在庭上坦承自己已經「像成癮一樣」,即使經濟狀況惡化仍無法停止消費。庭審揭露,她為了追捧心儀牛郎,不但向親友借錢,還曾私下與店內客人在店外見面換取金援。檢方指出,她因欠款問題愈滾愈大,甚至擔心債務延遲償還一事被心儀牛郎所屬店家的經營者發現,進而影響自己在牛郎店的關係與地位,因此開始盤算以非法手段取得大量現金。檢方表示,市橋由衣最終找上經常光顧風俗店的47歲男客加藤徹,兩人共謀將目標鎖定在資產豐厚的丹羽正美身上。案發時,兩人先將丹羽誘出,再以勒頸方式將其殺害,奪走現金卡及財物後,陸續提領約400萬日圓。犯案所得大部分流入市橋手中。之後兩人為了掩蓋罪行,又將被害人遺體運往滋賀縣琵琶湖棄屍,企圖毀滅證據。被害人遭殺害後棄屍琵琶湖,案件在日本引發高度關注。(圖/翻攝自TBS NEWS DIG)庭審期間,檢辯雙方針對量刑激烈交鋒。檢方指出,市橋由衣為了滿足自己在牛郎店揮霍的需求,不惜策劃強盜殺人,犯案手法殘忍且執拗,並非臨時起意,而是經過討論後付諸實行的犯罪行為,「被告滿腦子只想到自己,被慾望與金錢支配,毫無值得同情之處」,因此求處無期徒刑。辯護律師則主張,兩人原本曾一度放棄犯案,並非從一開始就完全漠視被害人生命;加上市橋長期受到牛郎文化影響,呈現類似依賴症狀,且年僅29歲,仍有矯正與重返社會的可能,因此希望法院量處20年有期徒刑。女子因沉迷牛郎店欠下2400萬日圓債務,涉嫌聯手男客殺害不動產公司社長奪財。(圖/翻攝自TBS NEWS DIG)案件審理期間,被害人女兒的陳述書也在法庭上宣讀。她表示,雖然父母早年離婚,但父親遭殺害至今已兩年,家人始終無法走出傷痛,「失去的生命永遠不會回來,希望被告能真正面對自己的所作所為,承擔應有責任。」這段內容讓法庭氣氛一度沉重。面對家屬控訴,市橋由衣在最後陳述時低聲表示,自己會記住被害人女兒的話,未來持續反省,不會忘記對方的心情。不過,大津地方法院認為,市橋由衣與加藤徹雖曾短暫打消犯意,但之後仍在兩天內重新執行犯罪計畫,顯示對金錢有極深執念。法官指出,被告為償還債務並維持沉迷牛郎店的生活,不惜奪走他人性命,犯行極度自私且應受到嚴厲譴責,因此駁回辯方主張,判處市橋由衣無期徒刑。至於共犯加藤徹的案件,目前仍由法院另案審理中。日本大津地方法院16日針對轟動全國的牛郎店殺人棄屍案宣判,主嫌遭判無期徒刑。(圖/翻攝自TBS NEWS DIG)
少林寺前住持釋永信涉貪13億當庭認罪 被判24年放棄上訴
中國河南少林寺的前住持釋永信(本名劉應成),去(2025)年7月遭爆涉嫌挪用資金、侵占寺產,以及收賄、行賄,涉案總金額高達人民幣2.8億元(約新台幣13億元)。河南省新鄉市中級人民法院今(29)日一審宣判,認定被告犯下多項罪,數罪並罰,重判有期徒刑24年,及罰金人民幣350萬元(約新台幣1620萬元)。據悉,被告當庭表示認罪,並明確表達服從判決、放棄上訴。根據《央視新聞》報導,法院判決指出,現年60歲的劉應成自1990年代起便在少林寺擔任要職,在其漫長的掌權生涯中,利用職務之便大肆斂財。調查發現,劉應成在2003年至2025年間,利用擔任少林寺住持、少林慈善福利基金會會長等職務便利,單獨或夥同他人非法侵佔內部資產高達人民幣1.31億餘元(約新台幣5.9億元);同時在2012年至2022年間,私自挪用公款人民幣1.51億餘元(約新台幣6.8億元)歸個人使用,且超過3個月未還。除了侵佔與挪用寺廟資產外,法官審理時還發現劉應成涉及嚴重的賄賂弊案;自2006年起,他利用職權為特定業者在少林寺相關營建工程及周邊商業經營中開後門,藉此非法收受高達人民幣1163萬餘元(約新台幣5230萬元)的回扣與賄賂。不僅如此,為了替自己謀取不正當利益,他更在1995年至2022年的20多年間,陸續向當地政府公務人員行賄,總計送出人民幣567萬餘元(約新台幣2550萬元)的財物。新鄉市中級人民法院在判決書中嚴厲譴責,被告劉應成的犯罪情節特別嚴重、涉案金額極其巨大,且犯罪行為持續時間橫跨數十年,不僅對宗教界與社會風氣造成惡劣影響,危害後果更是深遠,依法必須予以嚴懲。不過,法官也審酌劉應成在到案後能如實供述罪行,並主動交代辦案機關尚未掌握的部分犯罪事實,且在審判過程中展現悔意,因此依據其犯罪事實與社會危害程度,判處24年有期徒刑,併罰人民幣350萬元(約新台幣1620萬元)。事實上,法院在25日公開開庭審理此案,當時檢方出示了大量的帳目與人證,劉應成及其辯護律師在法庭上進行了質證與充分辯論,劉應成當時已當庭認罪悔過,更在庭上強調會服從判決、不上訴。
持凶器闖女星家還掐脖討錢 男遭求處10年重刑哭:母親需要醫療費
曾被評選擁有「世界最美臉蛋」封號的韓國藝人Nana(林珍兒),2025年底家中遭一名不明男子闖入,她與母親合力把男子制伏後警方也將其逮捕,19日該名嫌犯遭韓國檢方求處10年重刑。根據韓媒報導,這名34歲嫌犯金某在2025年11月持凶器非法侵入Nana住家,還掐住Nana與其母親脖子要求兩人交出錢財,但最終未能得逞,金某被Nana母女制伏並交由警方逮捕。庭上金某辯護律師表示:「被告只是為行竊在夜間非法侵入住家,並非以搶劫為目的」,還強調「不存在能證明被告攜帶凶器闖入的證據」。金某也打出悲情牌說自己生活困難,母親又需要醫療費,因此一時衝動犯案,「我真心向受害者道歉,以後絕對不會再犯罪。」金某還提到:「在受害人報警之前,她曾提議說:『我會給你4千萬韓元(新台幣約84萬元)作為母親醫療費,所以你就說是帶著凶器闖入的。』」狠踩沒帶凶器入室的立場,此一說法當然遭到Nana一家的反駁,在靜待凶器指紋鑑定結果出爐後才會有進一步的判決。
黃明志涉毒案大逆轉!第2份陳情書奏效 法院當庭判無罪釋放
馬來西亞知名創作男歌手黃明志(Namewee)去(2025)年10月捲入台灣網紅謝侑芯猝死案,同時被指控持有冰毒及壯陽藥物案,今(14)日迎來重大轉折。原定5月底過堂的案件,在黃明志提交第2份陳情書後獲得吉隆坡刑事案提控組主任辦公室接納,吉隆坡推事庭法官稍早當庭宣布,黃明志獲判無罪釋放。根據馬來西亞《中國報》報導,該起案件原定於5月29日在吉隆坡第一刑事推事庭過堂,但因案情進度更動,提前於今日(14日)審理。黃明志的辯護律師向法庭表示,吉隆坡刑事案提控組主任辦公室已接納辯方提交的第2份陳情書,因此要求撤銷對黃明志的所有控狀。推事庭在審酌吉隆坡刑事案提控組主任辦公室的立場後,決定宣判黃明志此案無罪釋放,這也意味著他成功擺脫了長期纏身的毒品與毒藥罪名指控。不過,黃明志今日現身法院時,因身體狀況不佳需由人員推動輪椅出庭,引發關注。回顧案件起始,黃明志被控於2025年10月22日下午,在吉隆坡一家五星級飯店內遭警方搜出持有1.57克的甲基安非他命(冰毒),以及0.78克含有「西地那非」(Sildenafil,威而鋼主要成分)的壯陽藥物。檢方最初依據《1952年危險毒品法令》及《1952年毒藥法令》對其提告,若兩項罪名成立,黃明志最高可能面臨合計15萬令吉(約新台幣116萬元)的罰鍰或最高10年的有期徒刑。在案件審理過程中,黃明志方曾於今年3月提交第1份陳情書爭取撤銷起訴,但於4月遭檢方駁回,導致外界一度憂心他將面臨司法重判。隨後律師再次補強理由並提交第2份陳情書,強調相關事證之爭議性,最終成功說服控方。值得注意的是,黃明志去年曾涉及台灣網紅謝侑芯猝死案的毒品疑雲,當時尿檢結果為陰性已獲無罪判定,此次獲釋也讓他二度在毒品爭議中全身而退。
女毒蟲撞死所長一審判極刑仍不認殺人 死者家屬怒:全都是廢話
新北市土城警分局清水派出所長劉宗鑫,2024年9月30日遭女毒蟲陳嘉瑩拖行致死,陳嘉瑩一審遭判極刑,陳女不服判決提出上訴,高等法院11日召開準備庭,陳女仍不認殺人罪,而陳女犯後生子,其辯護律師還主張要有兒童公約的人權,孩子才不會沒有母親,讓劉宗鑫家屬怒批兇手和辯護律師所講「全是廢話」。劉宗鑫父親在開完庭後憤怒發聲,表示若死刑被撤銷改判,也就是呼籲全國警察都不用做事。(圖/侯世駿攝)檢警調查,陳嘉瑩當日違停新北地檢署附近遭劉宗鑫盤查,陳女因持有毒品心虛,害怕身上的喪屍菸彈露餡而衝撞劉員,將其拖行300公尺,送醫搶救後仍傷重不治,陳嘉瑩則被依殺人等罪起訴,全案一審由國民法官參審,2月判處陳嘉瑩死刑。而陳嘉瑩不服判決提出上訴,高等法院11日召開準備庭,陳女則不認自己殺人,而陳嘉瑩犯後產子,辯護律師還主張要有兒童公約的人權,孩子才不會沒有母親,此說法劉宗鑫家屬難以接受。劉父在庭上憤怒發言,表示劉員當時是合法攔查,陳女明知他的手掌被車輛卡住,仍持續踩油門,20幾秒便殺死一個人,若死刑被撤銷改判,也就是呼籲全國警察都不用做事,怒斥陳女和辯護律師講的全都是廢話,並強調家屬所求只是公道,高等法院在確認上訴理由,以及詢問被告和被害家屬意見後就結束開庭,陳女在面對記者提問「是否有悔意」等問題時則全程保持沉默。
27歲男涉謀殺被判50年當庭「揍暈辯護律師」 被害人:從沒遇過
美國德州一名27歲男子路易斯(JaquariusLewis)在2024年犯下謀殺罪,恐面臨刑期5至50年,近日在聽取法官判他50年有期徒刑後,疑似因不滿判決結果,當庭揮拳攻擊自己的辯護律師佩特魯齊(John Petruzzi),造成對方昏倒在地;佩特魯齊清醒後坦言,從沒遇過這種當事人。根據外媒《People》報導,休士頓哈里斯郡法院近日審結一起殺人案件,來自休士頓的27歲男子路易斯因於2024年4月在一處公寓陽台外槍殺40歲男子強森(Quincy Johnson),隨後向檢方認罪。此案經法官判路易斯最高刑期50年,但判決剛落定,坐在被告席的路易斯突然站起身,朝辯護律師佩特魯齊(JohnPetruzzi)的臉出拳,導致律師倒地。事後年逾65歲的辯護律師佩特魯齊公開表示,他一開始不記得發生什麼事情,醒來後聽旁人轉述才知曉,他也餘悸猶存地說,「那瞬間我失去了意識,據法庭內的人說,我被當事人打中臉部後又撞到旁邊的櫃台,最後重重摔落在地」。所幸經醫療檢查後,佩特魯齊並無大礙。佩特魯齊是當地資深律師,執業長達46年,他對於路易斯的行為相當震驚,「我做這行很久,從沒遇過出拳揍我的當事人」。針對這起法庭暴力,休士頓警方已介入調查,由於佩特魯齊已年過六旬,路易斯隨即被加控一項「傷害65歲以上長者」的重罪。法律專家指出,雖然路易斯已因謀殺罪被判處半世紀的監禁,但這起新的攻擊指控若成立,極有可能導致他在原本的刑期之外,再額外增加入獄時間,刑期恐再延長。
邱軍酒駕撞死運將「犯後冷酷對話」曝光 死者妻拒和解:不是錢的問題
基隆地方法院國民法官法庭28日持續審理歌手邱軍涉嫌酒後駕車肇事致死並逃逸案件。死者李姓計程車司機的妻子出庭時表示,至今仍無法原諒被告行為,強調「我老公很重要,這不是錢的問題」,明確拒絕與對方和解。全案預定於29日宣判。根據起訴內容,邱軍於2024年12月27日凌晨4時許酒後駕車,行經基隆市信一路時,撞擊在外側車道聊天候客的李姓與陳姓計程車司機,造成李男死亡、陳男受傷。事故發生後,被告未下車處理,亦未報警,反而在現場他人拍打車門示意下,仍闖紅燈逃離。死者妻子於庭上回憶,兩人相識多年,丈夫長期配合其工作作息改跑夜班計程車,原規劃共同出國旅遊,如今因事故天人永隔。她指出,失去至親的痛苦無法以金錢衡量,因此拒絕和解。死者哥哥亦表示,弟弟在家排行老六,長年照顧90歲母親並支撐家庭,母親不時詢問「老六去哪裡了」,家人只能謊稱李男出國工作了,怕老母親承受不住打擊。檢察官於庭上提出多項關鍵證據,指出邱軍犯後態度不佳。行車紀錄器畫面顯示,被告於撞擊瞬間才亮起煞車燈,曾短暫靠邊停車,但面對目擊者敲窗示意時,隨即加速駛離現場並闖越紅燈。此外,檢方揭露,被告事後與女友透過LINE對話時,表示不記得事故過程,僅注意到擋風玻璃破裂。新聞曝光後,邱軍將相關報導傳給經紀人,直言「你看他們站在哪」,試圖將責任推給被害人。檢方另指,邱軍未於第一時間自首,而是迅速聯絡車廠拖走肇事車輛準備維修,試圖影響證據保存。所幸車廠人員察覺異狀後通報警方,相關關鍵證據得以保全。辯護律師則於庭上提出不同主張,呼籲國民法官從多面向審酌案件情節,並曾以被告具公眾人物身分為由,聲請不適用國民法官制度,認為可能影響審判公正,但該聲請已遭法院駁回。◎喝酒勿開車!飲酒過量,有害健康,未滿18歲請勿飲酒。
剴剴案社工陳尚潔一審判刑2年 律師:證明兒福聯盟也有責任
台北地院16日宣布「剴剴案」的一審判決,兒福聯盟前社工陳尚潔被認定過失致死,偽造文書無罪,判處有期徒刑2年,可上訴。對此,律師李怡貞表示,雖然陳尚潔一定會上訴,兒福聯盟也會繼續支持陳尚潔,但至少判決能證明兒福聯盟責無旁貸。據了解,本案起於1歲男童剴剴遭保母劉彩萱虐待致死,負責定期訪視的兒福聯盟社工陳尚潔,被控任內訪視失職,甚至在事發後疑似造假紀錄掩飾,企圖減輕自身責任。檢方指出,剴剴短短4個月內,從健康活潑變得消瘦安靜,異常情況明顯,但陳尚潔卻未積極處理,盲目相信劉女,認定其消極不作為的態度,也是導致剴剴不幸喪命的原因之一。因此,檢方依過失致死、偽造文書等罪起訴陳尚潔,並建請從重量刑。對此,陳尚潔辯稱自己是遭到保母劉彩萱誤導,並指責檢警與媒體對其不公;其辯護律師也主張,陳尚潔沒有選任或監督保母的權限,也沒有醫療專業,不應承擔過多責任,若判處有罪,恐讓相關社福人員產生寒蟬效應。不過,台北地院審理後,於16日判處陳尚潔過失致死,有期徒刑2年,但偽造文書部分無罪,全案仍可上訴。判決出爐後,律師李怡貞在臉書粉專「女人大律師李怡貞」發文,表示陳尚潔被判刑2年,雖然陳尚潔的訴訟資源實力堅強一定會上訴,兒福聯盟也一定會繼續支持陳尚潔,以脫免連帶責任,「只要謊言繼續渲染,那麼這場戰役就還沒結束」。李怡貞直言,這次判決讓外界看見許多問題,也理解很多黑暗糾葛,相信檢察官一定會上訴,希望陳尚潔能真心悔悟,並且這個判決結果,更能證明兒福聯盟責無旁貸。李怡貞透露,她相信老天有眼,也相信剴剴在媽祖的懷抱中,都在看著有心人士的所作所為,「讓我們繼續關心這場訴訟,避免任何剴剴案再次發生」。
中工提名前高院法官紀凱峰當獨董 大法官尤伯祥曾替鍾文智辯護
遭寶佳集團鎖定的中華工程今天(4月11日)公布第 28 屆董事提名名單,曾審理多件重大金融案件的前高等法院紀凱峰名列獨立董事提名人之一。中工指出,針對115年股東常會,正式公布第 28 屆董事(含獨立董事)足額提名名單,由現任經營團隊核心領軍,並全面延攬具備法律治理、財務金融、綠色建築等領域之賢達碩彥入列。中華工程新聞稿指出,紀凱峰律師入陣獨董,強化法治底線與財務內控,紀凱峰具備台大與美國紐約哥倫比亞大學法學碩士,及東吳大學會計學研究所碩士之跨領域雙重專業,並曾任高等法院法官及現任台灣法治會計學會秘書長,將為中工的法遵與內控制度提供最高規格的監督。已轉任律師的紀凱峰曾任高等法院及台北地方法院金融專庭法官,曾因審理鍾文智案引發社會關注,深綠立場的尤伯祥擔任大法官前,曾任鍾文智辯護律師,尤聲請當時擔任高院受命法官紀凱峰迴避,主張紀將鍾限制出境,審判有偏頗之虞,但最高法院認定紀沒有執行職務偏頗,裁定駁回尤的聲請,不過,後來遭重判的鍾文智還是跑了。大法官尤伯祥曾任鍾文智辯護律師,認為紀凱峰承審鍾案應迴避且不該將鍾文智限制出境,鍾文智目前已潛逃出境。(圖/報系資料照)媒體報導指出,寶佳對中工經營權之爭升溫,5月全面改選董事,寶佳機構透過「堡新投資」等持股中工逾16.6%,爭奪經營權。中工董事會剔除寶佳提出的董事提名名單,寶佳對此向商業法院聲請「定暫時狀態假處分」,指控公司派違法,並表示已向檢調提出刑事告訴。中工則指控寶佳相關投資公司在掌握內部財測利多訊息後仍買進股票,涉嫌「內線交易」,雙方法律戰打成一片。
首件詐團首腦是律師逃了! 游光德曾替徐巧芯大姑先生辯護
曾任立委徐巧芯大姑丈夫杜秉澄的辯護律師游光德,因勾結銀行行員組成詐騙集團遭檢方起訴求刑13年並具保250萬元,還被桃園地院實施電子監控,不料三月間失聯,桃園地院下午證實此一消息,確認游男電子手環斷訊、監控手機亦關機,研判已逃亡。桃園除了發布通緝。還依職權告發游男涉犯刑法第161條之1棄保潛逃罪。桃園地院指出,游光德違反組織犯罪防制條例、加重詐欺等案件起訴後,檢方聲請接押未准,法官在113年10月25日檢察官起訴移審時命游男具保250萬元,並命限制住居、限制出境及出海,後來以115年度聲科控字第1號裁定實施科技監控,命游男被告自今年2月11日起配戴電子手環,且應於每週一至五早上8時至10時間,持監控手機自拍後傳送至科控中心,完成電子報到。桃園地院於今年3月22日下午5時45分接獲科控中心來電,被告游男於4時許觸發手環拆卸之警報,且經聯絡被告無著,嗣後監控手環雖於系統重置後恢復正常訊號發報,然仍屬失聯狀態。法官除嘗試聯繫被告及其辯護人外,旋依據被告游男手環訊號移動所在位置及其住居所資料,自同日晚間6時15分起至翌日(3月23日),命書記官陸續製發多紙拘票,傳真相關地點之警察機關拘提被告,並通知移民署國境事務大隊、海巡署等相關單位協助注意被告出境出海狀況,復函請外交部領事事務局註銷被告護照,避免被告逃亡出境。3月23日上午10時30分,桃院接獲科控中心通知確認被告手環斷訊、監控手機亦關機,研判被告已逃亡。游光德截至3月24日尚未尋獲,桃園地院定沒收保證金後,於3月25日對游男發布通緝。再於3月26日職權告發涉犯刑法第161條之1棄保潛逃罪。
柯文哲辯護律師鄭深元扯黃偉哲舊案掀議 詹凌瑀批帶風向:兩案天差地遠
資深媒體人詹凌瑀今(28)日指出,民眾黨創黨柯文哲一審遭重判17年後,其辯護律師鄭深元未聚焦案件本身,反而透過社群媒體操作輿論、轉移焦點,甚至拿過去台市長黃偉哲的舊案對比混淆視聽,質疑其專業失格。她並強調兩案事證差異甚大,呼籲外界回歸證據與判決理性看待,避免被帶風向誤導。柯文哲涉京華城容積率弊案及政治獻金等4大爭議案,一審遭判有期徒刑17年、褫奪公權6年。相關案件受全台矚目,除了「場內」律師團正積極準備上訴,「場外」社群輿論戰也持續升溫、朝野交鋒不斷。其中,柯文哲的辯護律師鄭深元,近日在社群發文提及黃偉哲過往案件,指其曾收受款項卻最終獲判無罪,質疑司法標準,引發外界討論。不過,詹凌瑀卻批評,鄭深元在網路上大談司法不公,卻刻意扯出多年前黃偉哲的案件做對比,意圖混淆視聽。她質疑,一名律師在重大案件敗訴後,不思檢討辯護策略,反而藉由資訊落差進行政治操作,形同轉移社會焦點。至於黃偉哲案,她則指出,當年相關案件中,系爭土地並未成功變更,法院亦認定無對價關係,證據不足,因此依無罪推定原則判決無罪,整體過程屬正常司法審理。詹凌瑀認為,柯文哲案係依檢方提出之具體事證定罪,包括違背職務收賄重判13年,以及侵占政治獻金、挪用基金會款項等罪名,最終合併執行17年刑期。她直言,兩案在事證與性質上「天差地遠」,根本無從比較。詹凌瑀痛批,身為律師在案件敗訴後不檢討自身辯護,反而透過網路散布片面論述,試圖將案件塑造成政治迫害,實質上是在消費支持者信任,將群眾當作輿論工具。她呼籲,面對司法案件應回歸證據與判決本身,避免被帶風向誤導,並質疑「一名捲入性騷爭議、卻持續在網路操作輿論的律師,還能誤導社會多久」。
柯文哲一審判17年 辯護律師批檢方偏見辦案、指控「莫須有」
前台北市長柯文哲涉京華城案,一審遭判處有期徒刑17年。民眾黨晚間召開記者會,辯護律師陸正義痛批檢方帶有偏見辦案,導致整體調查方向出現偏差,直指相關指控屬於「莫須有」。陸正義表示,柯文哲長期維持清廉形象,過去以公車、U-Bike通勤,生活簡樸,卻被指控侵吞逾新台幣6000萬元公款,與其一貫作風明顯不符。他認為,案件從偵查階段即建立在錯誤前提之上。針對政治獻金運用爭議,陸正義指出,柯文哲以剩餘政治獻金支付競選總部薪資,早有內政部函示認可,過去調查局也曾認為並無違法。他引用行政法院及監察院見解強調,政治獻金入帳後屬政黨資產,雖用途受規範,但並不符合侵占罪構成要件,質疑檢方在法理不足下仍強行起訴。對於支付邱復生百萬元被認定為侵占,陸正義說明,該筆款項係為提升民眾黨網路聲量及推動數位轉型,雙方具備正式契約與企劃書,且證人亦到庭證實合作關係,相關支出皆屬黨務用途。此外,針對KP秀演唱會門票收入爭議,陸正義指出,門票收入扣除成本後利潤有限,且收益歸屬公司運作,柯文哲個人並未經手,批評檢方忽略成本結構與收入細節,逕自認定為公益侵占,與事實不符。陸正義強調,全案仍可上訴,將持續透過司法程序爭取清白,並呼籲外界理性看待案件發展。
演算法涉助長未成年性剝削風險 Meta遭判罰近200億元
美國新墨西哥州一宗備受矚目的案件近日作出裁決。陪審團認定科技巨頭Meta未能有效保護未成年用戶免受性掠奪者侵害,且對平台安全性存在誤導行為,違反州法律,最終判處需支付3.75億美元(約新台幣119.7億元)民事罰款。《紐約郵報》(New York Post)報導,該案歷經長達6週審理,期間傳喚多名證人,包括前Meta高層、教育人員與網路安全專家。檢方指出,Meta旗下Facebook與Instagram長期存在兒童安全隱患,公司不僅未落實13歲最低使用年齡限制,其演算法機制還可能讓不法人士更容易鎖定未成年對象進行騷擾,甚至涉及性剝削與人口販運。新墨西哥州檢方代表辛格(Linda Singer)在結案陳詞中直言,相關問題並非單純疏失,而是企業選擇將用戶成長與互動置於兒童安全之上的結果,並強調「年輕人為此付出代價」。對此,Meta表示不同意判決結果,將提出上訴。公司聲明指出,長期以來已投入大量資源強化平台安全,但坦言在識別與移除有害內容方面確實面臨挑戰。其辯護律師也強調,Meta擁有約4萬名員工專責安全工作,並開發多項自動化工具防範風險。本案由新墨西哥州檢察長托雷茲(Raúl Torrez)提起,原先求償金額高達20億美元(約新台幣638億元)。此案亦被視為全美多起針對大型科技平台責任的指標性訴訟之一,可能影響未來對社群媒體監管與法律責任的界定。庭審中,前Meta安全研究員兼吹哨者貝哈爾(ArturoBéjar)的證詞備受關注。他指出,自己14歲的女兒在註冊Instagram不久後,即收到包含不雅影像在內的騷擾訊息,並質疑平台演算法會將特定興趣用戶相互連結,可能被不法人士利用來接近未成年人。此外,解封的內部文件顯示,Meta研究人員曾警告公司高層,Facebook與Instagram每日可能出現多達50萬起線上性剝削相關事件,引發外界對平台管理能力的質疑。值得注意的是,Meta目前亦在加州面臨另一宗審理中的案件,與Google旗下YouTube一同被控明知社群媒體成癮問題可能引發公共健康危機,卻仍推動相關機制。兩家公司均否認相關指控。
不滿電動被沒收、逼睡覺!美11歲童開槍射殺養父 恐以成人身分受審
美國賓夕法尼亞州近日發生一起震驚社區的家庭槍擊案。一名年僅11歲的男童被控於1月13日凌晨,在家中持槍射殺42歲養父。案件發生至今約一個月,男童已於本週四首次出庭,並以成年人身分面臨刑事殺人罪指控。福斯新聞報導,根據警方與法院文件,事發地點位於佩里郡鄧肯農(Duncannon)。當天凌晨約3時,警方接獲通報趕赴現場,發現男子倒臥床上,頭部中彈身亡。死者妻子表示,夫妻倆在午夜過後為兒子慶生,唱完生日歌後就寢,未料稍後聽見一聲巨響,驚醒後發現丈夫已無反應,床上滿是血跡。警方調查發現,男童涉嫌打開家中槍枝保險箱,取出左輪手槍行凶。調查指出,他原本在尋找遭沒收的任天堂Switch遊戲機,意外發現保險箱鑰匙,誤以為遊戲機在裡面,打開後卻看見手槍。男童供稱,自己因被要求上床睡覺而心生不滿,在情緒激動下開槍,未考慮後果。警方透露,他曾坦承「心中已有想射擊的人」。法院紀錄顯示,男童於2月19日放棄初步聽證,案件將移送普通訴訟法院審理;保釋申請已被駁回,目前仍羈押於郡監獄。辯護律師表示,將爭取把案件轉至少年法院處理。由於嫌犯年齡極低,卻被以成年人身分起訴,案件在當地引發法律與倫理討論。後續審理結果及是否轉至少年法庭,仍有待法院裁定。
工程師猛灌調酒陳屍廁所!酒吧負責人開庭未現身 店長採無罪答辯
台北市信義區酒吧Relay Juicetail於2024年舉辦一公升的眼淚酒精大胃王活動,沒想到張姓工程師在短短的1分10秒內灌完酒後,卻因急性酒精中毒陳屍於ATT賣場廁所,後北檢依照過失致死罪起訴酒吧付責人曾予謙、店長陳柏誠,全案於今日(2月24日)首度開庭,但曾予謙卻未現身,檢方見狀也向法官表示「請法官依法拘提通緝曾予謙」。陳柏誠今日採無罪答辯,他的辯護律師主張其並非酒吧管理權人,雖然陳柏誠是店長,但是權限僅止於人事出席,本案的活動是負責人曾予謙臨時加入的,並未和他有任何的討論,認為其已經盡了相關的注意義務,且從卷內證詞也可得知店內員工有告知消費者注意事項,認為被害人有刑法上的自我負責原則。當法官詢問對於這次的活動,是否有相應的應對措施時,陳柏誠的辯護律師表示,有說如果消費者不適會幫忙叫救護車,但不是很確定應對措施是什麼,認為這4個字不夠具體。公訴檢察官見狀,則立刻補充道,如果是大胃王比賽或是馬拉松這種活動,旁邊通常都會有醫護人員幫參加者量血壓、確認身體狀況,等到真的發生狀況時也可以立刻應對,並指「因為辦的活動是有危險性的,所以應該要有應對措施」。針對法官的問題以及檢方的補充,陳柏誠回應,自己有請店員隨時觀察消費者的情形,如果有狀況就立刻幫忙叫救護車。法官聽聞後打斷「有狀況是指什麼?」陳柏誠繼續回答,就是指身體不適。陳柏誠的辯護律師主張道,本案被告無法預見參加者死亡結果,並認為被害人死亡的結果和本件行為並沒有直接的因果關係以及雖說本案被告有保證人地位,因為被害在友人鼓譟下才會急速飲酒,因此即便有告知義務,也縱使無效。◎喝酒勿開車!飲酒過量,有害健康,未滿18歲請勿飲酒。
主張檢方不正訊問求勘驗影像! 陳尚潔被法官打臉:沒必要
台北地院今日(2月23日)開庭審理陳尚潔所涉剴剴案過失致死罪部分,由於過去證人曾主張筆錄內容與偵訊不符,因此陳的律師聲請勘驗偵訊影像,並提出偵訊譯文。上午檢辯雙方分別發表意見,檢方認為沒有浪費時間進行勘驗的必要。辯方則主張,筆錄證據方法本屬證人傳達積極言語表達,強調有些行為非證人當下所表達意思。不過,在合議庭審酌以後,審判長當庭諭知不勘驗偵訊影像。檢方在檢閱辯方提出的偵訊影像譯文以後,於今日開庭時針對部分被記載為無聲音處,表示應改為搖頭或點頭,並指出非沒有聲音就代表沒有意見。檢察官說,辯護人就聲請勘驗部分,均已提出完整譯文,除上述更正部分外,其餘檢察官不爭執,認為沒有浪費時間勘驗的必要性。不過,陳尚潔的辯護律師主張,筆錄的證據方法本就屬證人傳達積極的言語表達,這也是為何要勘驗影像來確認爭議。朱律師說,有些行為非證人當下行為所表達的意思,何況檢方當時給予證人壓力,嚴重影響證人的行為,且辯護人還有主張不正訊問部分,非親身意見等皆不能用譯文解決,仍有勘驗必要。後續合議庭在審酌以後,認為偵訊內容已經有完整譯文,除了細部動作外並無其他爭執,因此審判長也當庭諭知,認為無勘驗必要。不過,陳尚潔的辯護律師則主張,部分聲請勘驗的片段也包含檢察官將證人沒有說的話寫上去及筆錄中無法呈現影像中的實際內容。檢察官聽聞,則表示關於辯方所指部分,為本案涉及偽造文書部分,但當時對方針對客觀犯罪事實並無爭執只爭執犯意部分,因此筆錄內容和爭點調查無關,應以譯文為主。其次,關於辯方所言檢方透過不正訊問方式,逼迫證人說出不利被告事實,檢方也提出反駁,並再度表示無勘驗影像必要。在經過檢辯雙方發表意見後,審判長再度當庭諭知,針對陳報狀所提偵訊譯文部分,檢方已經說不爭執,因此合議庭仍認為無勘驗必要性。
土城割頸案乾兄妹「律師費恐全民買單」? 律師揭真相:不看是非對錯
新北市土城區某國中2023年12月25日發生割頸案,郭姓乾哥為了幫林姓乾妹出氣,竟直接拿刀刺殺同校楊姓學生,全案於12日定讞,依殺人罪判郭12年、林11年。楊姓少年父親不滿控訴,加害者沒有賠償誠意,郭父更聲稱沒錢而拒絕賠償,連律師費都是全民買單。對此,律師王至德指出,以現行制度來看,其實所有重刑犯的律師費都可以要全民買單,「只看有沒有錢,不看是非對錯。」王至德於臉書粉專發文表示,這對乾兄妹的律師是法扶律師,酬金很低,且是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給的,而法扶主要的經費來源是司法院,司法院的預算來自全民繳稅,所以說律師費說是全民買單也不算錯。王至德指出,法扶律師的原意是幫助沒錢請律師的人,讓他們可以有最起碼的程序保障,只看有沒有錢,不看是非對錯,加上乾兄妹犯的罪是強制辯護案件,就算法扶不派律師,法院也要指定義務辯護律師,一樣是由全民買單,以現行制度來看,所有的重刑犯的律師費都可以要全民買單。王至德說明,刑事案件不會有裁判費,民事事件才有,但這起事件應該是刑事附帶民事訴訟,也不用繳裁判費,如果是針對刑事附帶民事訴訟的判決上訴的話,還是要繳裁判費;不過,一般來說若因資力不足而申請法扶律師通過的,原則上是可以請法扶代墊,或是跟法院聲請訴訟救助,暫免繳裁判費,這兩件事都是只看有沒有錢,不看是否犯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