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過死刑
」 死刑 無期徒刑 華山分屍案 逃死 最高法院
關25年未槍決!黃春棋、陳憶隆獲非常上訴「暫時免死」
犯下民國84年(1995年)黃春樹擄人勒贖撕票案,而被判死的黃春棋與陳憶隆,是目前關押時間最久的死囚。2人因憲法法庭去年作成「113年憲判字第8號」判決而獲得轉機。該判決認定他們當年所涉的擄人勒贖殺人罪「唯一死刑」規定違憲,因此可請求檢察總長提起非常上訴。最高檢察署檢察總長邢泰釗日前已依據判決意旨,正式向最高法院提出非常上訴。依規定,案件進入非常上訴程序後,法務部不得執行死刑,使得2人等同取得「暫時免死」的保護。據《中時新聞網》報導,法律界人士指出,檢察總長基於憲法法庭判決而提起非常上訴,並不意味著黃、陳2人將免於再次被判處死刑。憲法法庭已明確說明,死刑仍可適用於「情節最嚴重的犯罪」。因此若案件重新審理後,法院認定2人所犯屬於最嚴重罪行,依然可能再度判處死刑。然而,依照法務部最近修正的《執行死刑規則》,「槍下留人」的條件變得更嚴格。規定顯示,若死囚案件已由檢察總長提起非常上訴、或法院裁定開始再審、或憲法法庭作成暫時處分裁定,法務部即不得執行死刑。也因此,黃春棋與陳憶隆目前得以暫時躲過執行。本案源於民國84年。檢方指控,黃春棋、陳憶隆、黃銘泉(後於泰國死亡)與徐自強,共同擄走台北縣房屋仲介商黃春樹,並押往汐止山區殺害後棄屍,還向受害者家屬勒索7000萬元。黃春棋被捕後指稱徐自強與陳憶隆是共犯,3人因此遭起訴並求處死刑。最高法院於89年4月27日將徐自強、黃春棋與陳憶隆3人判處死刑定讞。其後,徐自強歷經檢察總長5度提起非常上訴,並於2015年9月1日的更九審中判決無罪,最終最高法院在3年前維持更九審判決,認定黃春棋與陳憶隆指控徐的供詞前後矛盾、違反常理,依無罪推定原則改判徐自強無罪確定。至於陳憶隆與黃春棋,則在確定死刑後長達25年間始終未被執行,成為關押最久的死囚。去年9月20日,憲法法庭針對死刑制度作出「113年憲判字第8號」判決,指出死刑本身在特定條件下合憲,但88年修正公布的《刑法》第348條第1項,將「意圖勒贖而擄人並故意殺害被害人」限定為唯一死刑,不符憲法的罪責相當原則與生命權保障,因此屬違憲。依此,死刑須限制於「最嚴重的罪行」,且須具備嚴格的憲法程序保障。基於此一判決,黃春棋與陳憶隆得以向最高檢請求非常上訴。最高檢在多次研議法律意見後,檢察總長邢泰釗已正式替2人提出非常上訴。事實上,自徐自強獲改判無罪後,黃、陳2人多年來透過廢死團體向台灣高等法院聲請再審,希望能翻案逃過死刑,但高院認為2人的主張不符再審所需的「新事實」或「新證據」,並指出他們應改採非常上訴途徑,因此多次駁回聲請。2人之後向最高法院提起抗告,也均遭駁回確定。
18歲殺人49歲伏法?美國最長待決女死囚進入倒數 掀起性別與正義爭議
即使年屆 49 歲,並已在死囚牢房中度過近三十年歲月,美國女子基斯塔·派克(Christa Gail Pike)仍備受關注。不僅因為她是田納西州唯一的女性死囚,更因為她即將成為該州超過兩世紀以來首位被執行死刑的女性。田納西州最高法院已於近期判決定讞,預定於 2026 年 9 月 30 日執行死刑。根據《CBS新聞》報導,派克的命運早在 1995 年改寫。當時她僅 18 歲,就在諾克斯維爾一所針對青少年的職業訓練機構裡,對同齡的科琳·斯萊默(Colleen Slemmer)起了懷疑心,誤以為對方意圖介入她與男友的關係。這樣的猜忌最終演變成一起令人髮指的命案。據悉,派克夥同男友沙達拉·希普(Tadaryl Shipp)與好友莎多拉·彼德森(Shadolla Peterson)共同挾持斯萊默,將其帶往田納西大學附近一處樹林內。派克不僅要求男友動手毆打斯萊默證明忠誠,接著還親自出手,持美工刀凌虐對方長達近一小時。最終,她甚至在死者胸前刻下五角星圖案,遺體慘不忍睹,當場死亡。事後遺體被清潔工發現,警方迅速偵破案件,三人皆被逮捕。彼德森在審判期間配合檢方,被判緩刑;希普因年僅 17 歲,逃過死刑判決,但仍被判無期徒刑,最快將於 2025 年 11 月申請假釋;派克則成為這起案件中唯一被判死刑的人。儘管派克已被關押將近三十年,她的案件仍不時成為社會議論焦點,特別是關於死刑與性別議題的爭論。她的律師團隊長期以其成長背景與精神狀況為由提出上訴,指派克患有創傷後壓力症候群(PTSD)、躁鬱症,並自幼受虐,若此案發生於今日,社會氛圍與司法制度或許不會將她判處極刑。然而,多次訴訟皆未能推翻原判。田納西州現行死刑執行方式以注射死劑為主,但若犯案時間早於 1999 年 1 月 1 日,死囚得選擇以電椅處決。獄方預計在 2026 年 8 月底前通知派克所選方式。根據《死刑資訊中心》數據,自 1976 年美國恢復執行死刑以來,僅有 18 名女性被處決。派克若如期執行,將成為第 19 例。目前全美死囚人數超過 2,100 人,其中女性僅占 48 名。研究指出,女性死囚多有受暴歷史,並常遭司法體系性別偏見影響判決走向。儘管如此,隨著死刑日的接近,派克的名字再次浮上新聞版面。她的故事既令人震驚,也成為當代社會對於正義、寬恕與刑罰界線持續辯論的一個縮影。派克於1996年被判死刑,至今已被關押近三十年。(圖/翻攝自X,@bakersfieldnow
胞弟遭行刑式槍殺棄屍兇嫌逃死定讞 新北市府副發言人:一輩子的傷痛
新北市政府副發言人張劭斌24歲胞弟張威凱,2023年5月因150萬元金錢糾紛,遭26歲友人姚宗秦槍殺棄屍,姚一、二審被判處無期徒刑,最高法院15日駁回上訴,全案定讞,張劭斌則回應,兇手逃過死刑是家人一輩子的傷痛與遺憾,感謝各界的關心和支持,真心期盼不會再有下一個家庭承受同樣的痛苦。檢警調查,張威凱與兇嫌是友人,但雙方有投資糾紛,姚不滿被張討錢,2023年5月將他約出,從後方開槍將其殺害,再將遺體裝入塑膠箱,棄置五股山區後逃逸,直到遺體數日後被民眾發現,全案這才曝光,姚也遭逮捕,並被依殺人等罪起訴。法院審酌,被告表示自己對犯案並不後悔,而他稱有意和解,實際上並未做出任何補償,一二審均重判無期徒刑,全案上訴到最高法院,最高院15日駁回上訴,全案定讞。張劭斌表示,案發後2年多來,家屬不斷奔波法院,還得一次次面對加害人,犯人預謀犯案、謀財害命,還不斷說謊狡辯、毫無悔意,憤怒與悲痛難以言喻,而如今的結果無法讓弟弟回到他們身邊,也無法撫平失去至親的痛苦,但他們已盡了全力讓真相被看見。張劭斌表示,無期徒刑代表加害人仍有可能假釋出獄,這樣的人逃過死刑,對社會是潛在威脅,社會上已有太多假釋後再犯的血淋淋案例,而他逃死則將是家人一輩子的傷痛和遺憾。張劭斌也感謝律師周武榮和邱于倫,以及媒體和各界的關心與支持,更真心期盼不會再有下一個家庭承受同樣的痛苦。
新北市府副發言人胞弟遭人「行刑式槍殺」 張劭斌:無期判決無法撫平傷痛
新北市政府副發言人張劭斌24歲胞弟張威凱因150萬元金錢糾紛,2023年5月遭26歲友人姚宗秦「行刑式槍殺」棄屍五股山區,姚男一、二審均依殺人、槍砲及遺棄屍體罪判處無期徒刑,最高法院維持歷審見解,駁回上訴,全案定讞。張劭斌說,判決定讞,結束了家屬2年多來奔波於法院、一次次承受審理煎熬的漫漫長路,終於畫下句點。張劭斌表示,「雖然結果無法讓威凱回到我們身邊,也無法撫平失去至親的傷痛,但至少我們盡了全力,讓真相被看見,還給威凱與家屬一份公道。」2年多來,家屬在法庭上一次次面對加害人,每一審都是精神與情感上的折磨。他預謀犯案、謀財害命,事後不斷說謊狡辯、毫無悔意,心中的憤怒與悲痛難以言喻。張劭斌說,無期徒刑並不代表永遠關在牢裡,他仍有可能假釋出獄。社會上已有太多假釋後再犯的血淋淋案例,讓更多無辜生命冤枉逝去。家屬不願、也不應該承擔這樣的風險,因此,這樣的人逃過死刑,對社會而言依然是潛在威脅。張說,雖然尊重司法判決,但對於他逃過死刑,這將是家人一輩子的傷痛與遺憾。最後,感謝縱橫律師事務所的周武榮律師、邱于倫律師,以及媒體朋友和各界人士一路上的關心與支持,家屬銘記在心,並真心期盼不會再有下一個家庭承受同樣的痛苦。
美國4大學生慘遇害 30歲博士生當庭認罪逃死!檢方估他將終身監禁
愛達荷州4名大學生2022年在一處校外住所中被刺死,震驚全美,此案有了最新進展,30歲的被告布萊恩柯伯格(Bryan Kohberger)為了逃過死刑,已與檢方達成認罪協議,並於當地時間7月2日出庭時當庭認罪。檢方預計他將被判處4個連續的無期徒刑,以及1項最高10年刑期的入室竊盜罪。綜合《BBC》、《ABC新聞》報導,檢方表示,柯伯格是華盛頓州立大學的刑事司法博士生,他2022年11月13日凌晨闖入愛達荷大學學生所居住的一棟校外公寓,持刀殺害4名年輕人,包括凱莉龔薩福(Kaylee Goncalves)、伊森柴品(Ethan Chapin)、莎娜柯諾德(Xana Kernodle)與瑪蒂森摩根(Madison Mogen),同屋的2名室友於案發時倖存。檢方指出,柯伯格在犯案前已計畫數月,他曾透過網路購買兇刀,並事先研究行兇路線。另據法院判決書紀錄,警方曾於柯伯格家中搜出刀具、黑色面罩、手套與手槍,儘管警方找回刀鞘,真正的凶器至今未尋獲。法醫DNA鑑定顯示,凶案現場的皮革刀鞘上發現與柯伯格相符的DNA,最終協助警方於2022年12月在他的賓州老家將他逮捕歸案。柯伯格起初堅稱無罪,辯稱案發當晚獨自駕車閒晃,律師團隊也質疑DNA鑑定準確性,並成功要求更換審判地點,理由是當地陪審團難以保持中立。然而,他們試圖撤銷死刑求刑未果,直到2024年6月下旬,柯伯格律師主動聯繫檢方,表達願意協商認罪條件,檢方隨後與受害者家屬會面討論利弊,最終提出免死的認罪協議。另據協議內容指出,柯伯格將放棄一切上訴與減刑請求權利,並須向受害者家庭支付賠償金。此舉也避免死者家屬可能曠日廢時的審判及漫長的上訴程序。柯伯格在法庭上承認犯下4起一級謀殺罪與1項入室竊盜罪,並在法官詢問,「你是因為自己真的有罪才認罪嗎?」他回答「是的」。然而,認罪協議也引發受害者家屬意見分歧,龔薩福的家屬痛批檢方與「惡魔做了交易」,表示僅透過電子郵件被動得知認罪內容,協商過程也缺乏尊重與透明,家屬更質疑為何倉促處理、未事先諮詢所有家屬意見。但摩根的母親與繼父則表示支持協議,認為至少可避免重啟創傷的漫長審判程序,讓家人得以展開新生活。報導指出,有些受害者家屬在開庭時,一聽到親人名字就落淚,但柯伯格則始終神情冷漠,對於受害者名單與兇殘細節毫無反應。檢方指出此案並無性犯罪成分,但證實被告早有預謀,犯案手段冷酷且突如其來。不過,柯伯格認罪也意味著部分疑問將永遠無法在法庭上獲得解答,例如他是否與受害者早有接觸、是否為隨機犯案,以及作案動機究竟為何。負責審判的法官史蒂芬希普勒(Steven Hippler)已排定7月23日正式宣判刑期,預計柯伯格將在監獄中度過餘生。
高雄性侵犯「躲入獄」殺害博士生冒名頂替 逃死刑再上訴想減刑
高雄性侵犯孫國晃因性侵案被判刑定讞,為躲避入獄,竟策劃殘忍殺害張姓博士生,企圖冒名頂替。此案震驚社會,他四度被判死刑,最終因有教化可能改判無期徒刑。然而孫國晃仍不滿足,再度聲請再審,最終遭最高法院駁回。據了解,孫國晃2006年於高雄林園鄉犯下性侵案,2010年10月遭判刑8年6月定讞。但他為逃避服刑,於同年11月邀約網友、高雄第一科技大學張姓博士生見面,趁機在汽車旅館內將張男勒暈,接著載往山區,淋汽油後縱火焚燒,連同張男的汽車一併燒毀。為混淆警方視線,孫國晃在現場留下署名「孫國晃」的遺書,佯裝自焚假象,聲稱因不堪性侵案判刑而選擇自殺,試圖讓外界誤認其已死亡。殺害張男後,孫國晃持續冒用其身分。他騎著死者的機車前往監理站補發駕照,隨後又至東港戶政所申請補發身分證。然而,警方巡邏時發現死者遺失的機車,並在機車旁發現熟睡的孫國晃,經查驗後當場揭穿其假身分,全案才得以曝光。案件進入司法審理,孫國晃從一審至更二審皆遭判處死刑。然而高雄高分院更三審認定其具教化可能,改判無期徒刑,更四審維持原判。最高法院於2019年駁回上訴,無期徒刑正式定讞。雖然已逃過死刑,但孫國晃仍試圖減刑。他近期就2010年定讞的性侵案向高雄高分院聲請再審,聲稱當年在警局製作筆錄時,員警曾威脅毆打並揚言曝光,自己因害怕才承認與被害人發生關係,主張該證詞不應作為有罪證據。高雄高分院認為,孫國晃提出的證據不符合再審所需的「新規性」與「確實性」,駁回其聲請。他再度抗告至最高法院,最終仍遭駁回,全案定讞。
法務部曝「先槍決黃麟凱」原因 剩餘36死囚…30人評議簿已逾期銷毀
32歲死刑犯黃麟凱在2017年被判死刑定讞後,昨(16日)晚10時2分槍決伏法,引發社會議論,好奇原本還有37名死囚,為何他先被執行?對此法務部解釋,只有黃麟凱被最高檢陳報已無非常上訴理由,至於剩餘的36名死囚,其中6人符合一致決標準,但是否執行還需要確認,唯一女死囚林于如,就被認為很有可能逃過死刑。鄭銘謙接任法務部長後,首度簽准死刑執行令,為何選擇黃麟凱執行死刑?他表示尊重最高檢個案非常上訴的審核結果來執行,沒有其他任何的特殊考量,合乎憲法法庭所指示的最嚴密的審判程序。鄭銘謙指出,只有黃麟凱被最高檢審查完畢,認定符合憲判8意旨,犯罪情節最嚴重、有辯護人到庭辯護與法官一致決,也窮盡所有救濟程序,已無非常上訴理由。目前還有36名死囚等待執行,必須等到最高檢總長審核完畢,如果有不符合非常上訴事由,報請法務部後,才會依法接續處理。法務部說明,仍須由最高檢調查,最高檢僅回應「其他死囚都持續逐案逐項審核中」。值得提到的是,剩餘的36名死囚,有30名的評議簿已經逾期銷毀,無法還原當時判決,恐怕得啟動重審。不過,評議簿仍存在的6人中,都屬「一致決」,其中包括「驚世媳婦」林于如,但她被認為有精神障礙或心智缺陷,有機會透過非常上訴扭轉判決。
新竹輪胎行縱火案燒死8至親 陳彥翔逃死家屬崩潰控法官「惡魔的護航者」
新竹市東大路正義行2022年發生8死命案,屋主次子陳彥翔因與父親發生口角,竟潑灑汽油縱火,導致母親、妹妹、妻子、兒女、大嫂和姪子葬身火海,一審遭判死刑,二審則於11日改判他無期徒刑,讓陳男大嫂母親林雪紅難以接受,怒控法官和辯護律師是「惡魔的護航者」。據了解,陳彥翔因在外積欠債務,2022年6月又因細故而與家人發生口角,而他案發當日情緒失控,竟在家潑灑汽油後縱火,火勢迅速延燒、一發不可收拾,導致全家8人喪命,連自己的妻子和3兒女都遭惡火吞噬。陳彥翔一審遭判死刑,高院認為陳彥翔在現場大喊自己縱火,警方因而立刻將其逮捕,符合自首要件,且在案發後顯露懊悔自責,還試圖向員警借槍自裁而給予減刑,11日改判無刑徒刑,全案仍可上訴。死者家屬則對此結果難以接受,林雪紅11日到庭聽判,直言司法讓她十分絕望,更無法認同廢死趨勢,怒控法官和陳彥翔辯護律師是「惡魔的辯護者」、「給如此惡魔生的機會。」林雪紅質問,燒死母親、兒女、老婆、妹妹、大嫂、姪女8條人命的兇手,竟然還可以逃過死刑,「那還有哪一件案件符合判死刑」,希望法官和辯護律師換換位思考,表示「也許今天的我,會是明天的你們,你們救的是一條惡魔的命,卻可能害死更多無辜的生命,不要再讓自己做遺臭萬年的事!」
死刑釋憲今出爐!恐撼動刑罰制度 若涉違憲即為「實質廢死」
全民關注的死刑釋憲案,憲法法庭今(20)日將作成判決,一旦違憲或部分違憲、合憲性限縮解釋,都將讓死刑制度「名存實亡」,台灣將走向實質廢死,等待執行死刑的37名死囚將可獲重審的機會,部分羈押中的人甚至有可能因《刑事妥速審判法》的5年羈押期限制而獲釋,但由於目前國內民意超過8成反對廢死,判決勢必引爆嚴重社會對立。因應憲法法庭判決可能帶來的衝擊,全國二審及三審法院已統計相關死刑上訴案件,審理的狀況及被告羈押天數,依據釋憲結果妥速作成必要的裁判;法官們憂心忡忡,認為37死囚案件若重新回到二審及三審審理,將承受沉重壓力。廢死團體則是相當期待判決結果,包括台灣廢除死刑推動聯盟、國際特赦組織台灣分會、台灣人權促進會及司改會等團體將舉辦記者會,由廢死聯盟執行長林欣怡發表廢死聲明。對於被害人家屬而言,37名死囚遲未槍決伏法,始終盼不到司法正義,若大法官們又把陳年凶殘殺人案丟回法院重新審理,對家屬如同凌遲,有反廢死人士揚言將舉辦公投、或以激烈陳抗手段表達抗議。民進黨2016年執政迄今,法務部僅在2018年8月31日、2020年4月1日分別執行李宏基、翁仁賢2名死囚的槍決,目前等候執行死囚37人。而包括司法院長許宗力在內的7名大法官因任期在10月底屆滿,因此趕在今天作出判決。這次釋憲案,15名大法官扣除迴避審理的蔡彩貞等3人,評議後只要過半、7名大法官贊同,37死囚可能因死刑規定或判死定讞的判決違憲、部分違憲,獲得再審或非常上訴機會,恐再丟回最高法院審理,判決是否讓死囚改判、逃過死刑裁判,備受關注。如果憲法法庭判決死刑「全部」違憲,立即或定期失效,等於跳過了全國民意及立法院修法權限,直接變動我國刑罰制度,目前國民法官參審的殺人等重大案件無法判死,審理中的死刑上訴案件,也須重新量刑改判,不但影響巨大,也勢必嚴重傷害國人的法律感情,讓國人難以再信賴司法正義。
弒母分屍逃過死刑!思覺失調症逆子還肖想遺產 法官2理由判喪失繼承權
新竹一位朱姓男子因患有精神疾病而在2021年9月持菜刀將母親砍死,再分屍當垃圾丟棄,遭判處無期徒刑定讞。而朱男的外公外婆對女兒慘死後,其遺產還要讓孽孫繼承感到憤憤不平,因此提出確認遺產繼承權不存在訴訟,然而朱男仍然強調自己殺人是「正當防衛」。對此,新竹地院審理後認為朱男在主觀上故意殺人,依法判決喪失繼承權。回顧本案,現年29歲的朱男過去就有傷害楊姓母親的紀錄,沒想到2020年被送進安養之家後的隔年9月5日,朱男就在被母親接回家後隔天,持菜刀狂砍母親頸部致死後,再用砂輪機分屍,並分裝在4個大垃圾袋並丟進垃圾車,讓屍體被運往焚化爐燒毀,而朱男在受傷到院治療後又逃出,並以「殺大豬」為由找來3名清潔人員清理血跡,還好老闆察覺有異,及時報警。後續一、二、三審朱男也遭判處無期徒刑定讞。對此,朱男的外公外婆另提出確認繼承權不存在訴訟,主張朱男因工作、金錢等各種長期約束下而心生不滿,故意殺害楊母,依民法第1145條第1項第1款規定「故意致被繼承人或應繼承人於死或雖未致死因而受刑之宣告者,喪失其繼承權」,認為朱男不應該擁有遺產繼承權。不過朱男出庭卻辯稱,罹患妄想型之思覺失調症的他,在主觀上並無故意殺害母親,且係因遭長期安置於醫院及康復之家,財產亦遭受控制,造成不法侵害,因此弒母屬於正當防衛,且楊母生前也曾立遺囑表明會留財產給他,因此依舊希望能留有繼承權,還聲稱會把錢拿去跟銀行貸款,蓋房子來賣,賺到的數億或數兆資產中,該賠給外公外婆的錢不會少。然而,法官也根據朱男警詢、偵訊和法院調查程序時的供述認定,朱男因母親控制他的財產,他又急著想趕快賺錢,才會殺害母親,更強調「砍脖子才會死」,足見其明知持菜刀持續猛烈劈砍頸部會導致人死亡,卻還是以極為兇殘的手段殺人,主觀上已有殺人之直接故意。此外,朱男還曾自承「是趁母親從廁所出來時上前持刀砍殺」,意味著楊母當下不構成正當防衛中的不法侵害之現在性,故依民法第1145條第1項第1款規定「故意致被繼承人(楊母)或應繼承人於死或雖未致死因而受刑之宣告者,喪失繼承權」,判准外公、外婆請求,朱男喪失楊母繼承權,全案可上訴。
國中生遭割頸亡引全民悲憤 網友怒批廢死政策質疑蔡英文
新北市國三生慘遭同學割頸致死,全國民眾悲憤不已,不少網友轉而質疑民進黨政府的廢死政策,還有網友翻出總統蔡英文以前的新聞,指蔡先前曾向提問廢死的高中生表示,「無須嚴刑阻嚇犯罪」;另有許多網友湧進「廢死聯盟」臉書留言,有網友痛批:「去看看這個國中生的遺體。想想若是你家小孩。你們還要推動廢死?死者生前所承受的痛苦。兇手就應該嚐嚐!」有網友在「爆料公社」PO文指出,「以目前台灣的法律,那位行兇的,未來應該還是會放出來,然後他的地位會越來越大…..」,這位網友難過地說:「媒體報導相驗死者的傷勢,總共有10處刀傷,身體正面包含頸動脈、左胸計6刀右下背靠近腎臟位置4刀...真的太兇殘了」,不到一天湧進近500人留言。有網友指出「一句話,別相信台灣司法」,有網友認為,刺死國中生的未成年,「你就是拿他沒轍,他現在一定覺得自己很酷,以後直升大哥等級」。廢死聯盟臉書也湧進許多憤怒的網友留言,指出「沒事如果國中生死了,廢死聯盟會幫加害人逃過死刑」,不過有其他網友糾正,「未成年本來就不能判死好嗎」,還有網友希望廢死聯盟出面說明立場,「可以針對國三生事件發表一下你們的看法及立場嗎」,「國三生的事情怎不敢說話了,整天講廢話也沒人支持你們也很爽」等留言,不過廢死聯盟目前尚無回應,也沒刪除網友留言。2023年12月25日中午,新北市某完全中學的女學生不滿被害男同學驅趕她離開教室,憤而跑去找同校學生「乾哥」告狀,她的「乾哥」聽聞後決定給個教訓,拿出預藏好的彈簧刀找上對方理論,直接將對方「割喉」,狠砍10刀,刀刀致命,導致被害男同學當場血流如注,癱軟在血泊中失去生命跡象,恐怖行徑令人髮指。男同學送醫急救後,2023年12月26日晚間宣告不治,悲劇消息讓家屬十分難以接受,檢方隔天上午前往醫院相驗遺體以釐清死因,學校老師也跟著前往醫院陪同家屬相驗,隨後便滿臉哀愁、低頭不語的離開往生室,場面相當心碎。
刺殺16歲女友、槍殺證人!台中恐怖「雙桶屍命案」主嫌逃死
震驚全台的台中市「雙桶屍案」主嫌僥倖逃死!主謀王姓男子等人多年前殺害16歲蔡姓少女、54歲黃姓男子,並殘忍裝桶棄屍,王男一、二審均依殺人等罪遭判無期徒刑。全案經上訴,最高法院今(13日)撤銷判決,發回更審。回顧此案,王男與蔡姓少女為男女朋友關係,蔡女得知另一名主謀徐姓男子經常教唆男友從事不法犯行,因此多次從中阻撓,引起徐男不滿,而徐男的陳姓女友也與蔡女相處不睦,加上王男與蔡女出現感情糾紛,故3人共同謀劃殺害蔡女。2017年5月間,3人趁著蔡女不勝酒力之際闖入房門行兇,王男與陳女先是以鐵鎚敲擊頭部後,徐男接著拿出剪刀刺入蔡女心臟,最後持菜刀狂砍頸部,導致蔡女當場死亡,隨即合力將屍體塞入桶子內,並貼上「有毒勿碰」之警語棄屍農地。2019年間徐男涉犯詐欺罪嫌,開庭時因不滿黃姓證人的供詞對自己不利,於是夥同王男等人綁架殺害,一行人擄走黃男後對其注射海洛因,使黃男無力抵抗後開槍轟腦,並裝桶棄屍。針對王男涉案部分,王男一、二審均依殺人等罪遭判無期徒刑,全案經上訴,最高法院今(13日)撤銷判決,王男確定逃過死刑,另依2個《遺棄屍體罪》將王男判處1年10月徒刑定讞。
新莊男討錢不成…猛砍22刀殺阿嬤嗆「我就是不爽」 確定逃死
新北市新莊男子李盈達前年10月向養育他的78歲鄰居阿嬤討錢不成,竟拿水果刀狂砍22刀致命,搶走11萬現金,先到按摩店消費,隨後逃往花蓮,最後被逮。一、二審依強盜殺人罪均判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案經上訴,最高法院今(16日)駁回上訴定讞。李盈達出生時,父親被通緝生死未卜、母親罹患精神疾病,外婆便將他託付給鄰居阿嬤扶養至16歲,但李盈達求學時期結交損友,不斷要錢、行竊,被鄰居家人趕出門,但阿嬤不忍心,介紹他到工廠當學徒,偷錢惡習卻改不了。案發於2021年10月21日間,得知阿嬤兒子領了36萬現金在家,竟心生歹念,討錢遭拒拿出預藏的水果刀,朝阿嬤猛刺22刀,並偷取11萬2000元隨後逃逸。李盈達丟棄凶刀,換好衣物後,搭車前往按摩店消費,之後聯繫網友逃往花蓮,躲在出租套房,在外出買宵夜時被逮,沒想到向警方供稱「我就是不爽,都給她機會了,就是不給我錢」。法官一審念在李盈達犯案時僅19歲,還算思慮不周的年紀,判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二審認為李盈達在原生、寄生家庭間成長,性格不定,即使細心付出也無用,但沒有剝奪他生命的必要,維持判處無期徒刑。全案再上訴,最高法院今天駁回上訴,李盈達確定逃過死刑。
刑警緝毒殉職 遺孀遭「25歲吸毒兒家暴」右眼出血
台北縣警局刑事小隊長林安順,在26年前的一場緝毒行動中遭槍殺殉職。近日67歲的遺孀王女被25歲小兒子林男2度家暴,目前小兒子遭逮捕,問訊後依法送辦。王女的女兒在6日深夜報案,稱媽媽被弟弟打,而警方到場後,王女稱是兒子情緒不穩,打她2巴掌,讓她臉部瘀血,右眼也有出血,她想要提出傷害告訴。警方將林男帶回警局,問訊後依法送辦。林男有毒品前科,疑似因為吸毒造成情緒暴躁,還對媽媽嗆要「每天凌虐」她。警方表示,王女在6日1時53分就有報案,當時也是被林男毆打,而她申請暫時保護令,林男二度家暴後,王女已申請緊急保護令。據了解,林安順當初殉職,而全案成為無兇手的「懸案」,這結果讓家屬難以接受,到警政署下跪陳情,經過16年的官司交纏,最高法院將凶手李得陽判無期徒刑。對此,林安順外甥賴大為到最高法院潑紅漆。對於李得陽逃過死刑,賴大為表示,這判決任誰都不能接勝,是對外勤警察開一槍,台灣司法真的很黑暗。◎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
華山分屍案兇嫌免死 父悲嘆女兒慘遭肢解「社會都在保護壞人」
2018年5月,台北市華山大草原發生震驚社會的「分屍案」,凶手陳柏謙一度被判死刑,但最高法院今年2月判處無期徒刑定讞,引發家屬悲憤,死者高女父親表示,對台灣社會及司法失望透頂,四處求神拜佛卻得到這樣的結果「正義與冤屈無法被伸張」。華山草原分屍案,凶嫌陳伯謙免死、無期徒刑定讞。(圖/報系資料照)當年,陳男原於華山草原上搭建「野居草堂」,教導射箭,曾多次到草堂上課的高女,當年5月31日下午,前往草堂與陳男等人聊天、飲酒,最後酒醉昏睡。隔天凌晨陳男意圖性侵,對方雖明示拒絕,但陳男仍性侵得逞並將她勒斃。陳男事後將死者分屍成7大袋,並將死者左乳頭、下體割下,隔天清晨將屍塊載運至陽明山區棄置,陳男接著返回草堂以明礬、鹽覆蓋左乳、外陰部帶回家,企圖製成標本收藏。警方最後突破陳男心防坦承犯案,檢方起訴後求處死刑,一審時陳男遭判處死刑,但二審、更一審都認定他自首,予以減刑,改判無期徒刑。全案再上訴,最高法院於今年2月判處無期徒刑定讞,陳伯謙確定逃過死刑。根據《中時新聞網》報導,死者高女的父親受訪時語氣滿是無奈和憤恨,痛批法院為了判決陳嫌可教化,採信台灣司法心理學會的鑑定結果,對台灣社會及司法感到非常失望。命案發生後,高父也透過宗教力量的慰藉,奔走各大廟宇向神明訴說心願,但凶嫌最後逃死,讓他無奈表示,「怎麼沒有辦法請神明來懲罰惡人,有時候也想尋求解答,但神明好像都躲起來了,沒辦法幫我們伸張正義或冤屈」。高父表示,女兒遇害後,一家人將近2年不太外出,一切都讓他們身心俱疲,若有辦法移民就會移民,「台灣社會都在保護壞人,殺人不會死刑,但他殺的那個人就是死了」。
媒體問怎麼看縱火案嫌逃死 侯友宜、蔣萬安這樣說
國民黨總統參選人、新北市長侯友宜今天到淡大演講,他被現場等候的媒體問到,如何看待「中和縱火案犯嫌逃死」時說,社會總要有公平、正義底線,司法不應與人民距離越走越遠,必須保有該做及能做的事。有精神障礙的男子李姓男子,2017年與室友吵架,在新北市分租公寓縱火,釀成9死悲劇,4度被判死刑,但高等法院更三審以李非直接殺人故意,不符合兩公約所稱「情節最重大之犯行」,改判無期徒刑,日前獲最高法院判決定讞。侯友宜對此表示,社會總是要有一個基本的底線,這個底線必須要使公平、正義能夠符合人民期待,但往往有時候司法的判定、過程或是結果,與一般民眾的通俗概念、想法差距很遠。侯友宜表示,司法與人民距離若越走越開,可能就走不回來,如何捍衛公平、正義,保有司法該做以及能做的事,相當重要。台北市長蔣萬安今天也被媒體問到相同的問題時,先強調不對判決個案發表評論,隨即指出,司法改革這麼多年走下來,最主要目的就是希望能增進民眾對司法了解與信任,但其實還有很長一段路需要努力,他認為,民眾所感受到的司法正義,其實離人民是愈來愈遠。針對縱火犯奪9命卻能免死,侯友宜與蔣萬安今天都發表看法,擔憂司改正義與人民愈來愈遠。(圖/報系資料照)侯友宜昨晚就已先在臉書發文,感嘆釀成9死5傷的中和縱火犯逃過死刑,他說,5年前中和暗夜縱火奪走9條人命的主嫌,在4度判死後,卻被法官認定犯行「屬於殺人的不確定故意」,不算是兩公約規定的情節最嚴重之罪,因而逃過死刑。他感嘆,司法正義要怎麼對無辜的9條亡魂交代,又怎麼讓社會相信,不公不義終會有報?
中和9死縱火犯確定免死 侯家軍批賴清德靜悄悄
2017年縱火命案,緬甸華僑李國輝放火燒死9條人命,當時震驚整個台灣社會。一審、二審、更一審、更二審4度判死,沒想到更三審改判無期徒刑,如今最高法院駁回上訴,讓李男確定逃過死刑;對此,新北市議員呂家愷今(25)日質疑,民進黨政府這樣的「價值」多數台灣人無法認同,更批評副總統賴清德對此事不聞不問。呂家愷表示,賴清德昨日言論慷慨激昂,不僅提到「有權力的人要能夠以身作則、守住底線,價值才不會崩壞;更要立下最高標準回應社會期待」,但沒想到在民進黨執政下的最高法院卻做出這樣的判決。他說,賴清德身為執政者、身為黨主席,至今仍沒有任何相關發言,對比其昨日對黨內宣示,顯得格外諷刺。呂家愷說,當命案發生且涉嫌縱火的李男遭逮捕後,新北市長侯友宜早在2017年就已明確表態,認為這個社會總要有基本底限,有些事情「就是不能做」,做了就要付出代價。他指出,當時侯友宜也對司法體系喊話,強調「九條人命,這一次,我等著看台灣的司法如何還給他們公道」。呂家愷表示,李男犯後不僅不配合調查、審判,囂張態度讓家屬完全無法接受,也相當氣憤,如今在連續4次判死刑後,竟在最後一次判決逃死且上訴被駁回。他表示,受害者們不僅平白失去「活著的權利」,事後更沒有得到相對應的公道,難道這就是民進黨口中的價值嗎?呂家愷認為,民進黨執政長達8年,對於只會口號治國的政府,民眾早已感到無力,民進黨想要爭取人民信任,應該「實事求是、好好做事」來回應社會,不要只會靠華麗詞藻博取眼球。
驚世留美碩士女啃老不成聯手男友「榔頭殺父」 雙雙逃過死刑!判決結果曝
台中2021年間發生留美女碩士殺父棄屍案!32歲江姓留美女碩士向擔任國小保全的父親要錢不成,與張姓男友聯手以鐵槌重擊殺害父親,還將遺體掛在機車前面載往山區棄置,其父右腳被磨到見骨。台中地院今宣判,江女依《殺害直系血親尊親屬罪》,判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張男依《殺人罪》,判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回顧案情,江女與男友張男2014年間赴美留學,江父同意協助申請貸款及資助學費生活費,但在2016年間未再提供,江女因此在2020年11月返台。返台後,江女本就心懷怨懟再加上父親不同意她和男友交往,種下殺機。2021年12月26日晚間11時,江女和男友提前購買鐵槌、膠帶等工具,到學校找擔任晚班保全父親要錢,因為愛女約見面,江父還相當開心以為能化解彼此心結,未料雙方一言不合爆發口角衝突,江女抓住父親手臂、張男拿出鐵槌重擊其頭部,江父倒地,當場死亡。2人隨後以塑膠袋套住江父頭部,將遺體掛在機車龍頭,載往太平區產業道路偏僻山溝棄屍,江父右腳軟垂一路被磨到見骨。因為江父未歸失聯,家屬報案協尋,警方在28日下午1時許搜山,尋獲死者,拘提江女和男友到案,並查扣犯案工具。恐怖的是,監視器拍下江女殺父棄屍後一度返回家中,疑似打算滅門,但因2道鐵門都鎖上無法入內作罷。台中法院今日一審判決,江女依《殺害直系血親尊親屬罪》判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遺棄直系血親尊親屬屍體罪》判1年2月,2罪應執行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張男犯《殺人罪》判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另《遺棄屍體罪》,判1年,2罪應執行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
單親媽勒斃2子女二審改判無期 聲請釋憲遭裁不受理
吳姓單親媽媽3年前在汽車旅館勒斃6歲兒子、7歲女兒,一審判她死刑,引發藝人隋棠不滿,怒批法官搧了所有母親一記耳光,但因此引發網路論戰;二審改判無期徒刑後,去年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吳女逃過死刑定讞。吳聲請,聲請裁判憲法審查,但遭憲法法庭裁定不受理。吳女主張,公民與政治權利公約第6條第2項規定之「情節最重大之罪」應本於限縮科處死刑之目的而為解釋,但一審判決錯誤援用兒童權利公約第6條對於兒童生命權保障之規定,用以擴張解釋「情節最重大之罪」之內涵,未考量個案情狀而判處死刑。吳女說,一審是不當擴張公民與政治權利公約之適用,違反罪刑相當原則,侵害她受憲法上正當程序保障之權利,雖然二審改判無期徒刑,但仍延續第一審判決論理之謬誤,而確定終局判決亦未予糾正,故均屬違憲。憲法法庭審查庭由蔡明誠及大法官張瓊文、蔡宗珍審理後,認定吳女只是對於法院量刑當否之爭執,並未具體敘明確定終局判決所持之見解,客觀上有何悖離憲法之處,與聲請裁判憲法審查之法定要件不合,以一致決裁定不受理。這起讓藝人及網友高度關注及討論的案件,發生在2020年2月13日晚上,30歲的吳女與家人爭吵後,帶著年幼子女到旅館住宿,她先用枕頭悶死兒女,因對方反抗沒得逞,之後再下藥迷昏兒女後勒斃。
單親媽勒斃2童獨活 自稱「99分」逃死改判無期
吳姓女子在汽車旅館勒斃6歲兒子、7歲女兒,一審新北地方法院痛批她有違天理、判處死刑,引發法界及部分藝人的網路論戰,高等法院開庭時,吳女曾痛哭自誇是「99分媽媽」,二審認為她有教化可能,改判無期徒刑,上訴後,最高法院今天(31日)駁回上訴,吳女逃過死刑。2020年2月13日晚上6點多,30歲的單親媽媽吳女帶著年幼子女離家,入住汽車旅館後,用枕頭壓住子女的臉部及口鼻處,但因孩子極力掙扎反抗才罷手,2天後她外出到商店購得1條童軍繩後,返回汽車旅館。吳女為了避免子女掙扎,先將安眠藥搗碎後混入果凍內,讓子女食用後再令上床就寢,等到年幼子女熟睡後,她拿童軍繩先勒死女兒,再勒死兒子。吳女確認兒女心跳停止後,傳LINE給前夫:「我走了,我去陪孩子們了,不然他們黃泉路上會很孤單」,再吃4顆安眠藥昏睡。新北地院認為,吳女犯行人神共憤且罪無可赦因此判處死刑,但高院認為她人格、心理固有重大缺失,但沒有泯滅人性的反社會人格,若施以較長刑期使其能徹底悔悟,還是能教化步入正途,改判無期,吳提上訴,最高法院駁回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