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死
」 無期徒刑 死刑 逃死 最高法院 車禍
南投水電工縱火弒親釀1死2傷!8歲兒外出玩耍逃死 吵架原因曝光
南投縣魚池鄉東池村昨(19)日晚間爆發一起殘忍的縱火弒親悲劇!39 歲的王姓水電工,平日與父母及年僅8歲的兒子同住。昨日傍晚,王男因水電工作常被母親指責「做事馬虎」,加上與父親對「種香蕉的工法」意見不合爆發激烈口角。王男在情緒失控下,竟拿出預藏的汽油朝屋內狂撒並引燃大火,造成母親當場葬身火窟燒成焦屍、自己與父親全身多處二至三級重度燒燙傷送醫;幸運的是,8 歲的小兒子因飯後跑出門玩耍,奇蹟地逃過一劫。據了解,涉嫌縱火的王姓男子平日以從事水電工維生,過往曾有酒駕紀錄。昨日晚間 19 時 27 分許,王男與父母在魚池鄉東池村的住處享用晚餐。因下午期間,母親曾指責王男從事水電工作做事馬虎;而父親也針對農作種植問題,與王男為了「種香蕉」想法上的差異有嚴重衝突。長期累積的家庭摩擦在瞬間炸開,雙方掀起前所未有的猛烈口角,王男在極度憤怒與情緒失控下,竟動了殺機。傍晚用餐期間,王男拿出下午外出購買的汽油,再將大量的汽油潑灑在屋內客廳與各個角落,隨即掏出隨身攜帶的打火機瞬間點燃!汽油引發的猛烈火勢迅速吞噬整座民宅,濃煙與烈火瞬間阻斷逃生路線。火勢竄起後,王男與父親倉皇衝出火場逃生,但兩人身體多處早已遭到猛烈火勢灼傷,經緊急送往台中中國醫藥大學附設醫院及埔里榮民分院急救,均被診斷為二至三級重度燒燙傷;而不幸的是,王男的母親因當時身處房屋最深處,來不及逃出,不幸當場葬身火窟、被發現時已燒成焦屍。王姓水電工母親慘被鐵皮壓住遭大火燒成焦屍。(圖/南投消防局提供)最令人鼻酸又慶幸的是,王男年僅 8 歲的小兒子,在吃飽飯後剛好跑出門外找附近小朋友玩耍,意外躲過了這場由親生父親引爆的奪命火警,逃過一劫。集集警分局接獲報案後不敢大意,第一時間趕赴現場維持秩序並積極調閱周邊監視器畫面,鑑識人員也於火場現場採集汽油殘留物等相關跡證。警方初步調查後,全案將依《刑法》公共危險罪及《預備殺害/殺害直系血親尊親屬罪》等重罪,報請臺灣南投地方檢察署指揮偵辦。由於王男過去曾有酒駕紀錄,檢警目前正在深入追查王男在縱火前是否曾在外面飲酒、或是酒精催化下導致失控弒親,以進一步釐清詳細的犯罪動機與全案事實。
當街砍殺2人不算凌虐!土城殺妻男逃死 判決書:「3人以上」才達死刑要件
新北市土城區2025年7月發生當街殺人案,家暴男謝文雄持刀狠砍張姓妻子和小姨子,導致2人喪命,新北地院日前依2個殺人罪判處謝無期徒刑,判決書近日曝光,法官在判決書「附論」中引用憲法法庭死刑合憲性解釋(113年憲判字第8號)意旨,直指犯罪手段「數分鐘內奪命未使受害者蒙受煎熬」、且犯罪結果殺人數「須達3人以上」才構成死刑門檻,相關見解再度掀起司法界與社會輿論譁然,也讓家屬難以接受。謝男2025年5月家暴妻子,法院同年7月針對通常報護令開庭審理而妻子在小姨子的陪同下出庭,但開庭結束後,謝男於土城明德路二段,駕車尾隨並追撞妻子騎乘的機車,導致妻子與33歲小姨子摔倒。謝男隨即持廚刀猛刺小姨子頸部與手臂,再轉向妻子連刺頸部、手臂及胸口,並以鋁棒擊打妻子頭部,造成二人命喪街頭,其手段極其殘忍,新北地院一審依2個殺人罪判處謝無期徒刑,家屬聽聞此消息悲慟不已,張父更一度在法院外揚言要絕食抗議。判決書則於近日曝光,合議庭法官認為,謝男主要手段為持廚刀砍刺,以刀具的強大殺傷力,在「數分鐘內便造成無法挽回之死亡結果,未使2名被害人死前蒙受煎熬或額外之痛苦歷程」,與憲判8判決理由第79段所例示之「使用足以造成多人死亡之武器或爆裂物、生物化學製品、毒藥等」,或「對被害人施加明顯不人道、有辱人格、極端凌虐之殘忍手段」顯然有別,因此認定謝男犯罪手段「並非特別殘酷」。判決書中提到,憲判8理由書第80段提及殺害「多人」,並非法條常見之「數人」,在文義解釋上應較接近「多數人」概念,因此若單就殺害人數來看,「須達3人以上」才成立;若僅因基於直接故意殺死2人,就逕自認定屬於犯殺人罪個案「犯罪情節最嚴重」之情形,顯然不符合憲判8之整體意旨。此外,法官亦認為,本案情節與憲判8所列舉的「殘忍殺害自我保護能力明顯不足之兒童、老年人、懷孕者、身心障礙者」,或是「故意殺人行為與其他重大犯罪行為結合」等情形有明顯差距,足以認定本案犯罪結果非具最極端的嚴重破壞及危害性。綜合上述理由,合議庭認定無法證明謝男犯行已達憲判8判決理由所謂的「情節最嚴重之罪」,最終未判處死刑,依法判處謝男2個無期徒刑,合併應執行無期徒刑。判決理由一出,對於「奪2命不算特別殘酷」、「殺人需達3人以上才符死刑」的司法認定標準,相關見解再度引發社會譁然。
花蓮女中旁驚魂車禍!女駕駛撞女學生後暴衝 翻滾逃死劫
花蓮市花蓮女中附近18日上午驚傳一起驚險交通事故,一名47歲鄭姓女子駕駛白色自小客車,從救國團花蓮學苑前停車場準備左轉駛入公園路時,不明原因與對向直行、由林姓女學生騎乘的微型電動二輪車發生碰撞。更驚險的是,撞擊發生後,鄭女疑似受到驚嚇,一時慌亂誤踩油門,車輛不但沒有停下,反而持續向前暴衝,推著遭撞的微電車往前移動,最後更直接衝上人行道,接連波及停放在機車格內的2輛機車後才終於停下。事故發生於18日上午8時許,正值上班、上課通勤尖峰時段,公園路一帶往來人車頻繁。據了解,鄭女當時從停車場駛出,準備左轉進入公園路,過程中疑似因轉彎及車輛操作問題,撞上對向騎乘微電車直行的林姓女學生。突如其來的撞擊讓女學生當場倒地,但白色轎車卻沒有立即煞停,反而繼續向前推進,現場情況一度十分危急。眼看車輛持續逼近,倒地的林姓女學生迅速做出反應,立即朝車輛左側翻滾閃避,驚險躲開持續前進的車輪,才沒有遭到輾壓。最後女學生四肢多處擦挫傷,經送醫治療後沒有生命危險。附近目擊民眾表示,事發時突然聽見巨大碰撞聲響,轉頭便看到女學生倒在路面,轎車仍持續往前衝,整個過程相當驚險。警方獲報後趕抵現場處理。花蓮分局表示,經查鄭姓女駕駛持有合格駕照,警方現場對其實施酒精及毒品檢測,結果均未出現酒精或毒品反應。初步了解,鄭女可能是在第一次碰撞發生後因緊張慌亂,疑似誤踩油門,才造成車輛持續失控向前衝。不過,實際碰撞經過及詳細肇事原因,仍有待警方進一步調查釐清。花蓮分局也藉此提醒駕駛人,平時應熟悉車輛油門、煞車等操作方式,行車過程保持專注與警覺,尤其進出停車場、巷弄或校園周邊時,由於行人及車輛動線複雜、視線容易受到遮蔽,更應提前減速並注意周遭路況。
凌晨巨浪突襲永安漁港!4釣客遭捲落海 驚險互救逃死劫
桃園永安漁港6日凌晨驚傳釣客落海意外凌晨4時許,北堤附近突然遭遇一波大浪襲擊,原本在岸際海釣的民眾措手不及,共有4名釣客遭海浪打落海中。由於事發時間正值天色昏暗,加上海象不佳,現場一度相當驚險。所幸4名落海者彼此協助,最後全數成功自行上岸,經確認均未受傷,隨後自行離開現場,意外並未造成更嚴重傷亡。北部分署第八岸巡隊永安安檢所值班人員接獲民眾通報後,立即派遣線上巡邏及備勤人員前往現場協處,桃園市政府消防局第二大隊永安消防分隊也趕抵現場。據了解,落海者共有3男1女,4人原先彼此並不認識,卻在突如其來的危急狀況下相互協助,最終順利脫困。一名事發當時在場的目擊者事後於Threads發文指出,6日清晨4時30分左右,永安漁港持續出現長浪,甚至有大浪直接將岸上的人打落海,因此第一時間通報海巡。目擊者表示,在混亂的現場根本無法立即確認究竟有多少人落海,也無法確定每一名落海者是否都已經安全上岸,因此認為即使有人聲稱只是裝備遭浪沖走,相關單位仍有必要到場確認,畢竟只要少確認一人,都可能攸關一條寶貴生命。針對社群媒體貼文提到「現場的人卻表示沒有人落海,只是裝備被浪沖下去」,以及「海巡出勤不是來找你們麻煩」等內容,北部分署第八岸巡隊表示,經向原發文者了解,相關敘述並非指涉海巡署人員。第八岸巡隊也提醒,近日受到天候及海象影響,岸際及港區風浪偏大,看似平靜的海面仍可能突然出現長浪或大浪。民眾應避免在海象不佳期間前往岸際釣魚或進行其他親水活動,更不要因一時方便或追求漁獲而忽略自身安全。後續也將加強轄區岸際與港區巡查,發現類似危險情形將即時進行勸離,盼避免憾事發生。
「末日洪流」瞬間襲來!24歲男遭捲走又被巨石砸中 幸運卡芒果樹逃死
尼泊爾與中國西藏邊境爆發嚴重洪災,洪水夾帶大量土石沿河道狂瀉而下,已造成至少160死、數百人失蹤。一名24歲勞工庫馬爾(Bibek Kumal)當時正在下游工地挖坑,來不及逃離就被洪流捲走,所幸途中被一棵芒果樹卡住,才奇蹟撿回一命。他事後心有餘悸地表示:「如果沒有那棵芒果樹,我早就被沖走死了。」綜合外媒報導,庫馬爾週三在鄰近重災區拉蘇瓦(Rasuwa)的城鎮比杜爾(Bidur)工作,當時他正在一棟新建房屋外、約1.5公尺深的坑洞內施工,突然聽到不尋常的「嘶嘶聲」。坑外4名同事發現情況不對勁,立即大喊要他趕緊出來逃命。庫馬爾好不容易爬出坑洞時同事早已逃離,他也立刻拔腿狂奔,沒想到巨大洪流轉眼間就從後方襲來,「一道水牆轟然衝下來,就像發生地震一樣。」庫馬爾說。洪水夾帶泥漿、岩石及大量殘骸,瞬間將庫馬爾沖往下游。他在洪流中載浮載沉,最後幸運被一棵芒果樹卡住才停止。他緊抓樹木等待救援期間更親眼看著自己剛才施工的房屋被洪流吞噬,整棟建築消失在眼前。警方後來成功將庫馬爾救出,他被洪水沖走同時又被巨石砸中造成右腿受傷,目前正在加德滿都國家創傷中心接受治療。同院還收治一名11歲女童里哈娜(Rihana Lamichhane)。她表示學校因災情緊急停課,沒想到返家過河途中洪水突然暴漲,她的胸部及腿部因此受傷。雖然自己幸運生還但至今仍不知道其他朋友是否平安。德國地球科學研究中心指出,根據監視器時間顯示災害發生約7分鐘前,當地曾出現規模4.4地震,但土石崩塌與地震是否存在直接關聯,目前仍待進一步釐清。
男毒駕拒檢逃死巷竟倒車撞警 警連開6槍駕駛胸部中彈最新傷勢曝光
新北市新莊區24日凌晨驚傳槍響,丹鳳派出所員警巡邏行經雙鳳路一帶,發現47歲周姓男子駕駛的車輛行跡可疑,員警上前示意停車受檢,未料駕駛拒不停車,反而加速駛離,並一路開進死巷,周男見無路可走竟衝撞警車,現場林姓員警見狀朝車門和輪胎連開6槍,制伏周男與副駕40歲高姓女子,而周男胸部中彈,緊急送醫後取出卡在胸骨的彈殼,現已轉進普通病房,全案依法送辦。24日凌晨,丹鳳派出所員警在新莊區雙鳳路一帶執行巡邏及取締毒駕勤務時,發現周男駕駛的自小客車行車不穩、行跡可疑,隨即上前示意停車受檢,但駕駛非但未停車,反而猛踩油門加速逃竄,員警見狀立即駕駛巡邏車在後方尾隨伺機攔截。該車一路狂飆逃進雙鳳路 163 巷內,因前方為死巷無法繼續前行,員警隨即下車喝令車內人員配合受檢。不料男駕駛竟心虛頑抗,突然打倒檔猛踩油門,高速朝執勤員警方向衝撞。其中一名員警反應迅速跳開閃避,另一名林姓員警眼見同仁性命遭受重大威脅,當機立斷依法拔槍,朝該車車門及輪胎連續擊發 6槍,成功阻止周男衝撞,員警立刻上前包圍並喝令車內人員下車,但高女負隅頑抗拒絕開門。員警隨即果斷破窗開啟車門,強勢將他們拉下車壓制上銬,並於車內當場搜出疑似毒品煙彈等相關證物。圍捕過程中,男性駕駛胸部中彈受傷,副駕駛座女性乘客手臂則遭破碎玻璃劃傷,現場員警立即通報救護車到場,協助將2人戒護送往輔大醫院,救治後發現周男彈殼卡在胸骨,已取出彈殼觀察後將轉普通病房,高女則是左手骨折尚在開刀中,所幸均無生命危險。新莊分局表示,第一線員警面對駕駛拒檢逃逸仍持續尾隨伺機攔查,並通報支援,駕駛逃入死巷後竟倒車衝撞員警,已對執勤同仁生命安全造成嚴重威脅,現場員警依法使用警械制止,並迅速控制人車、查扣毒品,有效防止危害持續擴大。警方對於任何拒檢逃逸、駕車衝撞員警等危害執法人員安全行為,均將依法採取必要強制作為,展現維護治安及執法安全決心。
2愛女遭當街殘殺兇手逃死判無期 家屬庭外崩潰痛哭:司法已死
新北市土城區2025年7月發生當街殺人案,家暴男謝文雄持刀狠砍張姓妻子和小姨子,導致2人喪命,新北地院21日判決,依2個殺人罪判處謝無期徒刑,讓家屬難以接受,在庭外崩潰痛哭,大喊「台灣司法死了」,死者父親還一度坐地要絕食抗議,被其他家屬勸走,現場氣氛哀戚悲愴。據了解,謝男住在岳家卻遊手好閒,夫妻倆感情長期不睦,謝男2025年5月曾將妻子毆打成傷,隨即遭法院核發暫時保護令,張卻在7月6日衝進妻子住處砸毀存錢筒,因違反保護令,法院7日上午針對通常保護令再度開庭審理。而妻子在小姨子的陪同下出庭,但開庭結束後,謝男於土城明德路二段,駕車尾隨並追撞妻子騎乘的機車,導致妻子與33歲小姨子摔倒。謝男隨即持廚刀猛刺小姨子頸部與手臂,再轉向妻子連刺頸部、手臂及胸口,並以鋁棒擊打妻子頭部,造成二人命喪街頭,其手段極其殘忍,被檢方依殺人等罪起訴。新北地院國民法庭本周密集開庭審理,而謝男每次在庭上都泣不成聲,家屬怒斥其為「鱷魚的眼淚」,認為他絕不可能改過,希望法官判處謝男死刑,新北地院21日下午宣判,依2個殺人罪判處他無期徒刑並褫奪公權終身,傷害罪處3月徒刑、違反保護令處拘役59日,全案仍可上訴。受害者家屬難以接受此判決,死者父親在庭外崩潰,表示兇嫌在拿到保護令時就已經要打人、殺人了,他車裡放刀和球棒,自己優秀的2個女兒被殺死,善良老百姓被欺負,司法已經「沒路用了」,不要指望司法。而死者父親情緒激動,一度坐在庭外要絕食抗議,其他家屬連忙勸阻,他則語帶哽咽,連喊「不要啦」、「我兩個女兒這麼委屈」,最終才在親友攙扶下起身,其他家人則同樣悲痛,怒吼「台灣司法早就死了」,質問「殺死兩個人判無期徒刑,這是什麼社會,(兇嫌)還吃到大摳大摳」、「殺兩個人無期徒刑,這有沒有惡質」,現場氣氛哀戚悲愴。
家屬盼望落空!土城家暴男當街狠殺妻子、小姨子 一審逃死判無期徒刑
新北市土城區2025年7月發生當街殺人案,家暴男謝文雄持刀狠砍張姓妻子和小姨子,導致2人喪命,家屬悲痛萬分,期盼法官判謝死刑,新北地院21日判決,依2殺人罪判處他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全案仍可上訴。據了解,謝男住在岳家卻遊手好閒,夫妻倆感情長期不睦,謝男2025年5月曾將妻子毆打成傷,隨即遭法院核發暫時保護令,張卻在7月6日衝進妻子住處砸毀存錢筒,因違反保護令,法院7日上午針對通常保護令再度開庭審理。而妻子在小姨子的陪同下出庭,但開庭結束後,謝男於土城明德路二段,駕車尾隨並追撞妻子騎乘的機車,導致妻子與33歲小姨子摔倒。謝男隨即持廚刀猛刺小姨子頸部與手臂,再轉向妻子連刺頸部、手臂及胸口,並以鋁棒擊打妻子頭部,造成二人命喪街頭,其手段極其殘忍,被檢方依殺人等罪起訴。新北地院國民法庭本周密集開庭審理,而謝男每次在庭上都泣不成聲,家屬怒斥其為「鱷魚的眼淚」,認為他絕不可能改過,希望法官判處謝男死刑,一審於21日下午宣判。新北地方法院國民法官依2個殺人罪,判處他無期徒刑並褫奪公權終身,傷害罪處3月徒刑、違反保護令處拘役59日,全案仍可上訴。
彰化狠夫當子女面砍殺前妻18刀逃死!上訴喊「判太重」 二審仍判無期徒刑
2024年11月,彰化縣二林鎮發生一起駭人的殺人案。一名李姓男子因向蔡姓前妻討要65萬元不成,竟在子女面前持刀狂砍前妻18刀,導致蔡女傷重身亡。一審時,國民法庭依殺人罪判處李男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李男不服判決提起上訴,主張刑度過重,甚至認為是前妻先出軌才導致他犯下此案,不過台中高分院今(21)日審理後,認定一審量刑適當,駁回李男上訴,維持原判無期徒刑,全案仍可上訴。據了解,蔡女結婚前曾與他人育有一名成年女兒,而李男與蔡女於2014年結婚,婚後2人育有一子,同住在蔡女名下房屋,但因李男無業、情緒不穩定,平時還有賭博習慣,欠下不少賭債,都由蔡女幫忙償還,且李男常在酗酒後多次家暴蔡女,蔡女不堪長期遭受暴力對待,於2020年與李男離婚,並申請保護令搬離住處,但蔡女因需要照顧母親,仍會多次返回住處。根據檢警調查,2024年11月,蔡女帶26歲女兒及9歲兒子回家看望母親時,醉酒的李男因不滿蔡女讓新男友接送,且向蔡女索討65萬元不成,雙方爆發激烈口角,隨後李男情緒失控持刀恐嚇,26歲女兒見情況不對,先帶著9歲弟弟離開現場。不料,傍晚女兒返家時,李男情緒再度失控,先持水果刀架住蔡女脖子,隨後又改拿菜刀追砍。蔡女見狀為了保護兒女,上前阻擋李男並大喊「你們快走,媽媽會沒事」,最終蔡女遭李男揮砍18刀,傷勢過重,當場失去生命跡象,送醫搶救後仍宣告不治。殘忍行兇過程,蔡女的兒女全程目睹,年幼的兒子事後更表示,希望父親能被判處死刑。彰化地院國民法庭一審時認定,李男行兇過程中曾更換刀具持續攻擊被害人,顯示殺人犯意十分強烈。雖然李男表示「若再來一次不會再犯」,但法官認為,其說法只是擔心受到重刑,並未展現真正悔意;此外,他犯後未向家屬賠償,也未顧及子女身心創傷,因此依殺人罪判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案件進入二審後,李男主張量刑過重,甚至在法庭上指稱是前妻出軌在先,試圖將自己的犯案原因推給前妻。對此,審判長當庭指出,兩人當時婚姻關係早已結束,加上李男長期家暴、案發前後毫無悔意,因此認定沒有減刑理由。被害人家屬委任律師何志揚表示,李男在二審期間仍關心自己積欠的60多萬元債務,對被害人生命及家屬傷痛毫無反省,雖然家屬原本希望法院能判處死刑,但考量無期徒刑依法至少須服刑25年才能申請假釋,短期內確保李男可與社會隔離,也能讓家屬及子女暫時不必再擔心遭到報復,因此最終接受判決結果。台中高分院審酌全案後,認為一審認事用法及量刑均屬妥當,因此駁回李男上訴,維持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全案仍可上訴最高法院。
特斯拉台中街頭暴衝!逆向連撞9機車 騎士剛離開10秒驚險逃死劫
今天上午,台中市北區發生驚險車禍!25歲林姓女子駕駛特斯拉,右轉後疑恍神逆向,失控撞翻路邊9輛機車及1台垃圾子母車,現場宛如「打保齡球」般連環擊倒,巨大聲響嚇壞附近民眾,幸好當時無人遭撞,警方酒測也確認林女無酒駕,詳細肇因仍待調查。事故發生在上午9時12分許,第二警分局接獲通報,指北區太原四街近漢口路口發生交通事故,警方隨即派員到場處理並進行交通疏導;警方調查,25歲林姓女子駕駛特斯拉電動車,從陝西路沿漢口路三段行駛,右轉進入太原四街後,疑似一時分神,車輛突然跨越雙黃線逆向行駛,接連撞上停放路旁的9輛機車與1台垃圾子母車,導致多輛機車噴飛倒地,現場零件四散、一片狼藉。目擊者回憶車禍發生情形,仍餘悸猶存,表示自己原本才將機車停在遭撞位置附近,因綠燈亮起才騎到對面超商買東西,沒想到才離開約10秒,特斯拉就高速撞了過來,巨大聲響宛如爆炸,「如果當時還停在原地等紅燈,可能整個人都被撞飛。警方指出,林女經酒測後並無酒精反應,初步研判為未注意車前狀況導致事故,詳細肇事原因仍有待進一步調查釐清。警方也呼籲,駕駛人上路務必保持專注,切勿疲勞駕駛或分心操作,以免釀成危險。
確定逃死!虐殺馬國女大生 法官難認梁育誌犯「情節最重大之罪」無期定讞
高雄男子梁育誌2020年10月,殘忍性侵並殺害在長榮大學讀書的馬來西亞籍鍾姓女大生,一審、二審、更一審均被判處死刑,最高法院卻再次發回更審,更二審遭判無期徒刑,全案於23日定讞,最高法院判處無期徒刑,梁育誌確定逃死。2020年10月28日,就讀長榮大學的鍾姓女大學生下課後要走回租屋處,卻在學校旁的台鐵便道被梁育誌擄走,被害人試圖求饒,仍遭梁性侵勒殺,手段極其殘忍,梁犯案後還將遺體棄置高雄阿蓮山溝內,梁育誌落網後一審、二審和更一審遭三度判死,但最高法院二度撤銷發回。高等法院高雄分院更二審法官認為,審酌梁育誌行兇時手段、過程與其成長背景,並綜合凱旋醫院等醫師、教化師專業評估,認為梁育誌並非事先預謀殺人,而是臨時發生之行為,雖然他手段兇殘,但基於審慎用刑之考量,法院難認被告有達「最重大情節犯罪」,判處其無期徒刑。全案於23日定讞,最高法院駁回檢辯雙方上訴,判處梁育誌無期徒刑,梁逃死確定。
梁育誌性侵殘殺馬國女大生逃死! 吳宗憲提案:「不得假釋」無期徒刑
高雄男子梁育誌在2020年10月,性侵並殺害在長榮大學讀書的馬來西亞籍鍾姓女大生,還將其棄屍山區,一審、二審、更一審均被判處死刑,高雄高院更二審1月29日卻改判無期徒刑。對此,國民黨立委吳宗憲認為,兇手聽見判決後說出的「謝謝」,是對台灣司法正義的嘲弄,而他已提草案建立「不得假釋」的無期徒刑,「『對好人更好,對壞人更壞』是我一生不變的信念。」吳宗憲昨天(3日)發文表示,此案更二審改判無期徒刑,兇手梁育誌當庭視訊說「謝謝」,而這句逃死的「謝謝」,對比被害人死前、被兇手以麻繩勒頸到「無聲」,不僅是兇手慶幸贏了這場官司,更是對被害家屬最殘忍的傷害,對台灣司法正義最沉重的嘲弄。吳宗憲指出,經法醫鑑定,被害女大生的頸部從34cm縮至29.5cm,兇手以遠大於15公斤的力道勒斃被害者,不只壓塌氣管,就連「聲帶肌肉」都被壓碎,那是多麼巨大的殺意與蠻力?更可怕的是,在被害者瀕死昏迷之際,兇手還用不明柱狀物進行性侵、搜刮財物、棄屍。吳宗憲提到,兇手在2020年10月犯案後遭逮捕、羈押,依現行法律規定,無期徒刑只要關滿25年就能申請假釋,且羈押期間可以折抵刑期,如果將來最高院若駁回上訴定讞,2045年兇手就有資格申請假釋,這也意味著,兇手犯案落網時近30歲,等到50幾歲就可能假釋,「正值壯年,完全有能力再次犯案!」吳宗憲直言,免死改判理的理由令人難以接受,法院認為兇手是「非預謀」犯案,其行為是「非最嚴重之罪」,且「有教化可能性」,實際上兇手於案發前1個月,就在同一地點試圖擄走另一名女大生未遂,「這不是預謀尋找獵物,什麼才是預謀?」法院認定「非計畫殺人」不算情節最重大之罪,讓吳宗憲忍不住批評,「難道台灣司法眼裡,外國父母的掌上明珠,被勒死、性侵、棄屍還不夠『嚴重』?」針對犯人「有教化可能性」,吳宗憲質疑,所謂「教化」是兇手真心的悔悟,還是為了逃死而演出的劇本?那個當庭喊出的「謝謝」,證明兇手只在意「自己不用死」躲避死刑,而非對被害人的痛悔。吳宗憲強調,他堅持死刑有存在的必要,既然國家「不敢判死」、「不敢執行死刑」,至少要保證兇手「永遠出不來」,建立「終身監禁」,而他已提草案建立「不得假釋」的無期徒刑,包括提高假釋門檻「25年得假釋/40年得假釋/終身不得假釋,共分3級」,絕不能讓兇手口中的那句「謝謝」,在日後變成另一個無辜家庭永恆的夢魘。吳宗憲感嘆,「人民卑微的請求,不是看法官那看起來有學問、卻『保不住人民安全』的判決理由,而是保證司法『不讓加害者有再犯』的機會。『對好人更好,對壞人更壞』是我一生不變的信念。」
梁育誌虐殺女大生竟逃死 死者母慟問:缺哪些要素才會被認定最嚴重犯罪
高雄男子梁育誌2020年10月,殘忍殺害在長榮大學念書的馬來西亞籍鍾姓女大生並棄屍山區,梁育誌三度被判死,高雄高院更二審29日改判其無期徒刑,鍾母對此判決難以接受,發布千字文質疑「還欠缺哪些要素,才會被司法認定為最嚴重的犯罪?」認為司法過度依賴抽象的教化期待,而未能將社會安全與潛在被害者的保護,置於同等重要的位置。鍾母透過媒體發聲,表示自己身為本案被害者的母親,對於本院在本案中,將「強制性交殺人」由死刑改判為無期徒刑的結果,她無法認同也無法接受,因她認為這份判決所呈現的價值判斷,已經超出了單一家庭所能承受的範圍,攸關整個社會如何看待重大性侵殺人案件,以及司法制度如何回應極端暴力。鍾母提到,判決理由中,法院一方面明確認定,被告事先選定偏僻地點、長時間觀察女學生夜間行徑、攜帶已打好「上吊結」的麻繩作為犯案工具,並在前一次性侵未遂後,並未停止行為,反而升高犯罪強度,再度鎖定落單女學生下手;同時也認定,被告以極端殘忍的方式剝奪被害人生命,並於被害人瀕死狀態下施以性侵,對被害者及其家屬造成「既深且鉅之痛苦」。鍾母強調,凱旋醫院與嘉南療養院在本案的專業評估,均指出被告具有高度再犯風險,顯示其人格結構與行為模式並非短期可矯正,屬於教化困難之對象。然而,法院在明知上述專業鑑定結果的情況下,仍以「長期監禁、輔以治療與教化,當可改善更生」作為量處無期徒刑、排除最嚴厲刑責的重要依據。鍾母質疑,當專業醫療與矯治機構已明確指出再犯風險高、教化成效有限,司法卻仍以「可期待教化」作為理由,「是否已將希望凌駕於風險評估之上?又是否因此,將社會安全與潛在被害者的風險,置於過於樂觀的假設之中?」鍾母提到,本案已發生一次性侵未遂,卻未能阻止被告升高暴力、最終奪命,這樣的再犯風險評估,本應被視為量刑時的重要警訊,而非被輕描淡寫地納入「仍可期待更生」的結論中,且在具體認定上述高度準備行為、反覆升高暴力,以及專業鑑定所示高度再犯風險的情況下,法院卻仍以「尚難認定事前預謀殺人」、「非情節最重大之罪」為由,排除死刑的適用。鍾母質疑,當一個人帶著打好上吊結的麻繩,長時間埋伏、觀察女學生,且經專業評估顯示難以教化、再犯風險高,這樣的行為與人格危險性,「究竟還欠缺哪些要素,才會被司法認定為最嚴重的犯罪?」鍾母表示,當一個人攜帶明確具致命風險的工具、選定犯罪地點、反覆鎖定特定對象,並在被害人反抗時選擇痛下殺手,且經專業評估顯示再犯風險偏高、教化困難,這樣的行為,是否真的仍不足以被視為「情節最重大」,「如果連這樣的案件,都被認為尚未達到最嚴重的程度,那麼,法律對於保護社會、預防再犯所要傳達的界線,究竟在哪裡?」鍾母強調,她並非要求司法迎合情緒,也不是否認被告依法受審的權利,她質疑的是現行制度在量刑判斷上,是否一方面承認犯罪行為的極端殘忍與高度風險,另一方面卻在面對專業鑑定指出之再犯可能性時,仍過度依賴抽象的教化期待,而未能將社會安全與潛在被害者的保護,置於同等重要的位置。鍾母也提到,在生命最後的那段時間裡,女兒不是抽象的「被害者」,而是一個清楚感受到恐懼、疼痛與無助的孩子。她在黑暗中遭到暴力攻擊,被拖行、被毆打、被勒住喉嚨,身體一次又一次承受重擊,無法逃離,也無法呼吸。她並非瞬間失去意識,而是在被暴打、被控制、被侵犯的過程中,清楚知道自己正在走向死亡,卻無力阻止。對我而言,這些不是判決書中的冷靜文字,而是我一輩子都無法抹去的畫面與心痛。鍾母認為,這樣的判決對被害者家屬而言不只是法律結果,而是在告訴他們,即使付出一條生命,即使過程如此殘酷,即使專業評估已示警再犯風險,只要仍被認定「尚可教化」,仍可能被視為制度所能承受的代價。而鍾母之所以站出來發聲,是希望社會能正視,在重大性侵殺人案件中,現行量刑標準是否已經出現落差?法院在面對高度再犯風險與教化困難的專業鑑定時,是否需要更審慎、更具體地說明,為何仍選擇相信教化而非防範?以及,被害者與其家屬的痛苦與社會安全,是否真的在量刑中被實質地看見與回應?鍾母也強調,她不希望再有任何一位母親,必須在判決書中,一邊讀著對犯罪殘忍的詳盡描述,一邊卻被告知,這樣的案件仍不足以被視為最嚴重。這不只是她個人的悲痛,而是制度必須正視的問題。
梁育誌性侵、殺害馬國女大生逃死! 檢認「判決違背法令」將上訴
2020年間馬來西亞籍的長榮大學鍾姓女學生,在返回租屋處路上,遭到梁育誌性侵後殺害、棄屍。梁育誌一、二審、更一審均被判處死刑,不過案經上訴以後,高雄高分院今日(1月29日)更二審判決,改判無期徒刑,高雄高分檢認為,判決有違背法令之處,將依法提出上訴。回顧本案,2020年10月鍾女於返回租屋處的路上,在走過沒有路燈的道路時,突然遭到梁育誌拖進路邊的草叢性侵得逞,事後又遭梁男殺害。梁男後續開車將鍾女的遺體丟棄在高雄的大崗山區,期間還用鍾女的財務買食物,並用她的手機抵押油錢。檢方依法起訴梁育誌以後,一、二審、更一審均判處梁男死刑,不過案件再度上訴到最高法院以後,又發回更審,案件出現大反轉。高雄高分院認為梁育誌犯行雖兇殘,但難認被告有達「最重大情節犯罪」,只要實施長期監禁,並配合心理輔導等教化資源,有機會讓梁育誌在失控的人生中停下,修正偏差行為,判處其無期徒刑。高雄高分檢表示,檢方認為被告具有預謀計畫性的直接故意,並於短暫時間內完成強制性交、強盜、殺人等犯行,罪行重大的結合犯行應綜合評價,無從切割,認判決有違背法令之處,應當依法上訴。
馬國女大生性侵殺害兇嫌改判無期 滿志剛怒批:民進黨廢死神主牌為惡魔找生路
高雄男子梁育誌2020年10月性侵並殺害在長榮大學讀書的馬來西亞鍾姓女大生,一審、二審、更一審均被判處死刑,最高法院卻再次發回更審,高雄高院更二審今(29)日改判其無期徒刑。對此,台北市松山信義區市議員參選人滿志剛痛批,法官的荒謬判決,以及荒謬的釋憲結果,換來的就是受害者家屬的正義再也無法伸張。讓殺人、強暴、搶劫、棄屍的惡犯可以笑到最後的根源,就是民進黨那套傲慢的廢死神主牌。滿志剛表示,2020年,兇嫌梁育誌用麻繩套頸、殘忍性侵並勒殺棄屍案發後還冷血開車繞行、盜用財物。這等惡行,一、二審、更一審三度判死,結果今天更二審竟然以「非預謀殺人」、「非情節最重大」為由,「逆轉改判無期徒刑」,結合民進黨的「死刑一致決」的釋憲,已經逃死確定。滿志剛指出,法官的荒謬判決,再加上荒謬的釋憲結果,換來的就是受害者家屬的正義再也無法伸張。讓殺人、強暴、搶劫、棄屍的惡犯可以笑到最後,一切的根源就是民進黨那套傲慢的廢死神主牌,從蔡英文曾說「廢死是普世目標」,到法務部不斷利用大法官釋憲、要求鑑定「教化可能性」來拖延執行,就是在為這些惡魔找生路。滿志剛痛批,從台南殺警案、震驚社會的割喉案,到現在的台南女大生命案,政府永遠一句「尊重司法」就閉口不談,這種惡人,現在只要關滿25年就有機會假釋,等於是拿人民的納稅錢供養兇手,再讓社會承受他們重返街頭的風險!「這就是民進黨執政的後果。」
梁育誌性侵殘殺馬國女大生逃死 長榮大學發聲
高雄男子梁育誌2020年10月,殘忍性侵並殺害在長榮大學讀書的馬來西亞鍾姓女大生,一審、二審、更一審均被判處死刑,最高法院卻再次發回更審,高雄高院更二審29日改判其無期徒刑,家屬表示難以接受,校方則發聲,表示尊重司法判決,並將持續陪伴家屬。2020年10月,鍾女於返回租屋處的路上,行經無路燈道路時,遭梁育誌拖走性侵殺害,更將女大生棄屍山區。梁育誌被捕時,一度否認犯行,其被起訴後,3度判死。但最高法院在更一審後發回更審,高雄高院更二審29日做出判決,認為梁育誌「可教化」,只要長期實施監禁、心理輔導等教化感育下,有機會讓梁育誌修正偏差行為,判處其無期徒刑。梁育誌逃死也引發議論,他在視訊聽聞判決後表示「謝謝」,鍾女家屬則崩潰稱無法接受,長榮大學則表示,尊重司法判決與相關法律程,也會持續跟進判決結果,並持續陪伴家屬。
澳門男來台狂飆!違規超速吞6罰單2.5萬 他提「1理由」全撤銷判免繳
2024年12月底,一名澳門籍男子來台旅遊,租賃自小客車駕駛,卻在短短幾天內多次超速違規,被警方一口氣開出6張罰單,合計2萬5400元。不過男子提起行政訴訟,表示裁罰機關明知他為非本國籍人士,卻將罰單寄到他短暫居住的圓山大飯店,加上他當時已離境,根本無法收到罰單,也沒有陳述意見的權利。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審理後,認定相關程序確實有瑕疵,判決6張罰單撤銷。據了解,該男子來台期間,租賃自小客車,短時間內多次交通違規,包括於國道、台74線快速道路、台9線等超速,被警方開出6張罰單,罰金共計2萬5400元。男子遂提出行政訴訟,表示自己僅來台幾天,相關資料都顯示他並非本國籍,加上入境許可證停留期限僅15天,但罰單卻寄到圓山大飯店,他當時也已離境,喪失陳述意見、與選擇較低額罰鍰結案的權利。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審理,認為裁罰機關並未確實查明「男子是否仍在國內」,已侵害當事人程序權利,判准撤銷6件裁處,並由裁罰機關負擔訴訟費用。不良行為,請勿模仿!更多三立新聞網報導. 北捷狼父警性侵女兒348次!受審前驚傳陳屍家中 法院判決公訴不受理. 撞死清大博士生判18年!惡男提再審「裝傻+胡扯」 法官怒:你根本沒病. 懷疑女友移情別戀!他狠分屍「刮骨割肉」臟器沖馬桶 逃死判無期定讞
驚悚!蘭陽發電廠長設備檢修竟遭高壓電弧灼傷 四肢焦黑幸運逃死
台電蘭陽發電廠天埤開關場16日上午發生嚴重工安意外,鄔姓廠長進行設備檢修作業時,因不明原因遭電流逆流送電,高壓電弧擊中廠長,全身被強烈電流「右手進、右腳出」貫穿,更導致四肢焦黑灼傷,所幸經緊急救治後已無生命危險,確切事故原因則仍需釐清。16日上午11時許,蘭陽發電廠內突傳巨響,當時工作人員正進行變電箱保養作業,鄔姓廠長正靠近開關設備查看狀況,卻突然「碰」一聲,強烈火光與濃煙瞬間充滿機房,附近人員見狀紛紛閃避。廠長因站在最靠近起火點位置,首當其衝遭電流貫穿,電流從其「右手進、右腳出」,四肢瞬間焦黑嚴重燒燙傷,而他身受重傷,但當下意識清醒,仍憑著意志力自行走出機房,隨即癱倒地面,長褲也因高溫灼燒破損不堪,場面怵目驚心,工作人員見狀連忙通知警消,所幸緊急救治後已無生命危險。台電公司則對此事故表示遺憾,已立即派遣主管前往醫院探視傷者,並承諾將提供全力醫療協助與後續關懷。同時,台電也已啟動專案小組,針對事故原因進行調查,包括是否涉及設備故障或操作疏失,將依法釐清責任並檢討改進。
休旅車深夜國道狂飆失控猛撞護欄 車身扭曲駕駛乘客驚險逃死劫
國道3號彰化和美路段13日深夜上演一起驚險意外,1輛休旅車在北向192.8公里處突然失控,猛烈撞上外側水泥護欄,現場傳出巨響,車體零件四散一地,這起意外發生於晚間10點多,當時車流仍相當密集,突如其來的事故讓後方駕駛人嚇得急踩煞車,現場一度陷入混亂。據國道公路警察局第七公路警察大隊(國道七隊)初步調查,該輛休旅車疑似因「操作不當」導致車輛偏離車道,右側車身猛烈撞擊護欄,車體嚴重凹陷變形,彰化縣消防局隨即接獲通報,派出和美及東區分隊人車前往現場搶救,消防人員抵達後發現車內共2人受困,分別為1名男性駕駛與女性乘客。救援人員合力將2人救出後,立刻送往彰化基督教醫院治療,經醫師診斷2人身上多處擦挫傷,幸好意識清楚,無生命危險,現場清理與事故排除作業歷時約1小時,直到深夜11點多才完全恢復通行,造成後方車流一度回堵長達1公里。警方指出,雖然天候狀況良好、路面乾燥,但駕駛若一時分心、疲勞或未注意速限,仍可能釀成悲劇,國道七隊呼籲,開車前務必保持精神集中,並定期檢查車況,尤其在長途或夜間行駛時,切勿冒險開快車或邊開車邊滑手機。
漁光島驚魂!男子租車凌晨突起火 海巡緊急救人逃死劫
台南市安平區漁光島驚險上演火海逃生記,16日凌晨,1名47歲鄭姓男子駕駛的租賃小客車,停放在安檢所旁停車場時,突然竄出火舌並迅速全面燃燒,所幸現場有海巡人員警覺異狀,立即衝上前將鄭男拖出車外,成功避免男子被烈焰吞噬,這起驚悚事故讓不少在場人士直呼「簡直像電影情節」。消防局指出,當日凌晨4時33分接獲報案,立即出動安平分隊5車10人趕赴現場,消防人員於4時43分抵達後,立刻拉水線灌救,短短5分鐘就將猛烈火勢撲滅,隨後又花費近40分鐘進行殘火處理,直到5時29分才完全排除隱患,被燒毀的車輛已經面目全非,幾乎成為焦黑廢鐵,財損金額仍待火調科進一步鑑定。根據警方了解,鄭男被救出後右臉頰及右膝有擦挫傷,所幸意識清楚,緊急送往郭綜合醫院治療後無生命危險,在脫險後心有餘悸,不斷感謝海巡人員的及時救援。至於火警發生的真正原因,目前仍待消防局火災調查科深入釐清,不排除與車輛電線老舊、線路短路或機械過熱有關,消防局也藉此呼籲民眾,汽車使用年限愈長,就必須更加重視保養,尤其是電線與引擎狀況,否則極易因短路或零件過熱引發火警。專家提醒,若駕駛人在行駛過程或停車時,發現車輛突然冒煙或聞到燒焦味,應立刻熄火並迅速下車,以免錯失逃生時機,同時車主也可以隨車準備小型滅火器,萬一遇到初期火勢或小規模燃燒,能即時處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