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訊投票
」 投票 不在籍投票 中選會 陳彥希 拜登
726投票聲請遭駁回 柯文哲委任律師遞狀抗告
民眾黨前主席柯文哲日前委託律師,向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聲請在7月26日罷免投票中行使投票權。北高行昨(24)日上午開庭審理,今(25)日正式裁定駁回聲請。對此,柯文哲委任律師蕭奕弘下午已至法院完成遞狀,正式提出抗告。律師指出,柯文哲並未被宣告褫奪公權,其戶籍設於台北市大安區,依法具備投票資格。儘管目前遭到羈押,律師強調,憲法保障的參政權不應因此被剝奪,羈押僅限人身自由,並不影響其基本公民權。律師提出三項可行方案,包括:由看守所派員戒護外出投票、實施通訊投票,或於看守所內設置臨時投票所,以確保柯文哲能行使其投票權,同時爭取受刑人不在籍投票的權益。然而,北高行認為,此次罷免案的選務由台北市選舉委員會負責,而台北看守所並非選務機關,亦無法可依決定羈押中的被告是否能投票、或以何種方式投票。依據《刑事訴訟法》與《羈押法》相關規定,皆未設有保障受羈押者行使投票權的具體條文。《選罷法》規定,投票必須於公開場所進行,並接受不特定多數人的監督,以維護選舉公平及保障選民自由意志與不投票的選擇權。此外,選民必須回戶籍地進行「在籍投票」,現行制度並未設置「不在籍投票」的機制。針對律師所提通訊投票方式,北高行表示,依現行選罷法,罷免投票必須由本人親赴投票所,通訊投票有違程序,主張不予採納。至於戒護外出投票的建議,北高行指出,《羈押法》並未規範此程序。若戒護過嚴,恐侵害人格權;若過寬,則可能增加脫逃風險,牽涉看守所維安與執行可行性,因此無法在此階段、以「定暫時狀態處分」程序作出有利於柯文哲的判定。北高行認為,若柯文哲在本案最終判決敗訴但已投票,可能導致該投票無效,甚至影響同一投票所其他選民的投票效力,對選舉公正性造成重大衝擊。相較之下,駁回聲請對柯個人權益的損害,遠不及對整體選舉公平性與公共利益的潛在傷害,因此裁定駁回聲請,無需准許暫時性處分。
柯文哲聲請「大罷免投票」遭駁回 律師點1關鍵:非受刑人
前台北市長柯文哲因涉京華城案遭羈押,請求准其26日行使罷免案投票,向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聲請假處分,而北高行25日公布裁定,駁回聲請、可抗告。對此,「熊大律師」陳君瑋指出柯文哲不能投票的關鍵,因為他是「羈押禁見的被告」,而非「受刑人」。柯文哲因涉京華城案遭台北地檢署起訴,北院認定,無法排除湮滅證據或勾串共犯、證人之虞,日前裁定柯文哲自8月2日起延長羈押2個月。而26日將舉行首波罷免案投開票,柯文哲委由律師聲請假處分,主張台北市選舉委員會及法務部矯正署台北看守所於本案行政訴訟確定前,應准予柯文哲以適當方法完成第11屆立法委員 (台北市第6選舉區)羅智強罷免案區域之投票,包括由監所派員戒護外出投票、通訊投票以及在看守所內設立投票所等方法,盼能行使公民權利。台北高等行政法院24日開庭,合議庭評議後,25日宣布駁回柯文哲聲請,可抗告。而律師陳君瑋在臉書粉專對此發文指出,受刑人當然還是有投票權,但柯文哲之所以不能投票,是因為他並非受刑人,而是被羈押禁見的被告。陳君瑋表示,行政訴訟進行到最後,仍要提起憲法訴訟,「但是大法官被架空了,請問是誰的問題?」並直言憲法法庭被民眾黨主席黃國昌和國民黨不分區立委翁曉玲聯手架空,「現在才想起來行政爭訟很重要嗎?現在才覺得憲法很重要嗎?果然是雙標。」陳君瑋還說,法律實務上還有一堆人民等著打憲法訴訟案,結果現在全部塞車卡住,導致許多家庭破碎,痛批柯文哲妻子陳佩琪只想到自己老公要投票的憲法權利,「別人家的小孩死不完?」
柯文哲聲請726投票遭駁回 民眾黨支持抗告:政府棄人權如敝屣
民眾黨中央黨部25日表示,創黨主席柯文哲希望行使公民政治權利而聲請罷免案投票竟遭駁回,中央政府簡直將人權棄之如敝屣,違反了公民與政治權利相關國際公約,一定全力支持律師團依法提出抗告,不會放任中央政府怠惰不作為。民眾黨創黨主席柯文哲(中後)幾乎確定無緣在726大罷免投票中投下自己神聖的一票。(資料照/劉耿豪攝)戶籍位在台北市大安區的柯文哲因京華城等案持續被羈押中,原先希望爭取參加26日該區國民黨立委羅智強罷免案同意與否投票,並委請律師提行政訴訟與聲請假處分,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合議庭25日上午裁定駁回聲請。民眾黨稍早發布聲明指出,柯文哲此次聲請投票並非為個人私益,更心繫台灣的人權法治,希望權益能真正向前邁進一步,期待能藉由聲請的具體行動,督促長久以來怠惰不作為的選務機關,在兼顧行政成本與人權保障之下,能以通訊投票或移轉等措施,還給國民早該享有的公民權。然而,民眾黨批評,原本中央可藉由此次全國矚目的公民投票,展現重視國家人權的高度與進步價值,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卻駁回公民的合法主張,扼殺《憲法》所賦予人民的權利,「人權立國」的民進黨政府卻帶頭踐踏人權,極其荒謬諷刺。民眾黨回顧,過去主張司法改革、強化人權的政府,早已在「國際人權公約」第三次報告中,明確點出台灣數以千計的受刑人和被羈押者,根據本國法律明明享有投票權,但事實上卻形同癱瘓。攤開「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第25條更直指,所有公民都有權利投票,不應遭受任何歧視。明顯地,政府有義務透過不在籍投票、通訊投票或在監獄、其他拘留處,設立投票站為被羈押者提供投票的機會。民眾黨強調,柯文哲在中央政府用以最極端、不符合比例原則的方式下限制了人身自由,仍不放棄時刻思考「要留下什麼樣的台灣給下一代」,將全力支持律師團依法提起抗告,不會放任中央政府怠惰不作為,不容許國家公然違法的行徑,侵害人民權益。※CTWant提醒您:未經有罪判決確定者,皆應推定為無罪。
快訊/柯文哲大罷免投票無望 北高行駁回聲請
首波大罷免投票日26日登場,對此,仍在羈押中的前民眾黨主席柯文哲委由律師提出行政訴訟,表達投票意願,希望能以戒護投票、監所內投票與通訊投票等方式行使公民權利。不過台北高等行政法院24日開庭,合議庭評議後駁回柯文哲聲請。可上告。
疑分不清牛煦庭張宏陸卻亂指控 洪孟楷忍不住問沈伯洋累了嗎
民進黨立委沈伯洋今天指控,「國民黨立委牛煦庭主持內政委員會,要強推不在籍投票」,並「義正辭嚴」的痛批「這群人真的打算在大罷免前把國家毀了嗎」,沒想到,他的貼文立即被踢爆是烏龍指控、挨批搞認知戰。因為真相是,今天的內政委員會排定議題是中選會114年預算解凍案,會議召委是民進黨立委張宏陸,而且會議過程順利,不到上午10時,張宏陸就宣布散會,由於張宏陸、牛煦庭外型、年紀差很大,今天也沒有討論不在籍投票修法,立法院內為沈伯洋居然連同黨立委都能搞錯,議論紛紛。對此,沈伯洋下午再次發文表示,「搞錯會議主席是誰,在此致歉」,雖然為搞錯主席道歉,但沈伯洋並不認為該篇臉書對國民黨其他的指控有錯。但此舉卻引發國民黨立委洪孟楷強烈不滿,痛斥沈搞認知戰抹黑牛煦庭,被踢爆後還不認錯,不禁讓人懷疑是否在轉移什麼焦點?洪孟楷說明,沈伯洋的該篇臉書,幾乎都在造謠,除了今天內政委員會沒有討論不在籍投票,討論的是中選會預算解凍外,召委是張宏陸、是沈伯洋同黨立委,不是牛煦庭。更扯的是,牛煦庭確實有提出不在籍投票提案草案待審,但沈伯洋恐怕沒有看牛煦庭草案內容,因為「牛版」不在籍投票修正案,只提到「移轉投票」,是為解決「不在戶籍地投票」的投票人可以在所在地投票,完全與能不能海外投票無關,由於都是在台灣同一天投票,沒有提前投票,更沒有通訊投票,這與「要搞垮台灣」的抹紅究竟有什麼關係?洪孟楷因此呼籲沈應將他的「神邏輯」向大家說清楚。洪孟楷感嘆,以前有心人要造謠,起碼還會「三分真、七分假」,但現在造謠完全沒在意這些,內容全錯也可以講得很大聲。例如沈伯洋抹黑國民黨立委,會議假的、內容假的,當事人假的,從頭到尾都是假的,還能硬扯國民黨要配合中國大陸要介入選舉,結果卻是連「不在籍投票」「通訊投票」兩者最基本的差異都搞不清楚,這是哪門子的民意代表應有作為?未來沈的指控還能信嗎。洪孟楷指出,此事再度凸顯,為了大罷免大成功,或者為了轉移焦點,沈伯洋可以用「通篇完全不是事實」的內容指控牛煦庭、指控國民黨立委,被外界質疑後還可以喊「我沒有錯」,如果這樣都沒有事,台灣以後恐怕會沒完沒了。民進黨以後想任意指控在野黨又怎樣怎樣「就隨便他們講,他們講了以後就是事實,再也沒有是非,僅為了推大罷免,真的可以這樣搞嗎」。沈伯洋今天中午在社群發文「國會速報,桃園牛煦庭主持內政委員會,要開始強推不在籍投票。當我們質疑這個會讓中國可以介入選舉時,他們說『難道現在沒有嗎?』『為什麼那麼沒信心?』這群人真的是打算在大罷免之前把國家毀了嗎?」,但到了下午,沈伯洋的貼文被踢爆錯誤百出後,再發文,指「稍早介紹內政委員會的狀況,搞錯主席是誰,以為是牛煦庭,在此致歉。但是,其他的事情,都沒有任何變化。」
民眾黨說明優先法案 推動下修公民權年齡、安樂死
民眾黨今(3)日召開記者會,由黨籍委員說明新會期所負責的優先法案,其中包含透過訂立《新聞媒體與數位平台強制議價法》以保障媒體,以及18歲公民權、不在籍投票、安樂死等議題。民眾黨立院黨團總召黃國昌強調,民眾黨團主張盡速開議,上周已函請立法院長韓國瑜,要求召開黨團協商。黃國昌今日於「台灣民眾黨團第十一屆第二會期優先法案記者會」表示,民眾黨團要推動《公益揭弊者保護法草案》,完善揭弊者保護法制,鼓勵揭弊者勇於揭發不法弊案,實現廉能政治;此外,還要推動修憲案,廢除考試院及監察院,以及推動下修公民權行使年齡為18歲,完善國家憲政制度,啟動第3波民主改革。民眾黨立委張啓楷表示,台灣媒體亂象已久,社群平台使用台灣媒體報導,卻沒有給予相當報酬,他將推動《新聞媒體與數位平台強制議價法》立法以保障媒體,提供媒體可要求數位平台付費使用,帶動媒體產業正向發展。此外,張啓楷將與林國成委員共推《衛星廣播電視法》,針對2部分改革,第一是公開透明,電視新聞業者,特別是新聞台,應確保其公開發行義務,其中包含股權、財務資訊,更重要的是財務中政府採購、補助、廣告收入的透明化,讓國人清楚媒體的收入來源。張啓楷表示,林國成要推動《勞工保險條例》第66條及第69條的修正草案,將勞保基金政府最後支付責任入法。他進一步補充,法案內容是將政府最後支付責任入法,確保勞保永續發展,保障勞工退休權益。民眾黨團幹事長麥玉珍則點出,台灣投票制度要改革,民眾黨團將推動不在籍投票,公投、選舉一步到位,全國、地方一併施行,還要開放在中華民國自由地區的通訊投票。她進一步說明,電子申請不在籍投票,將考慮分區定點的電子投票。此外,麥玉珍將推動《反歧視法》,延續上會期的《新住民基本法》的精神,禁止一切形式的差異待遇,如肢體、語言等暴力,還有建立民事救濟作為受歧視或騷擾之救濟方法,實質填補受歧視者的損害。至於居住正義部分,麥玉珍強調,近來台灣租住亂象多,在租屋市場,民眾黨完善《住宅法》和《租賃住宅市場發展及管理條例》,保障弱勢者比例和育兒家庭居住權利,修正為已有未成年的子女,即可申請社會住宅。公益出租人免稅額、租屋服務業者免稅額都要提高,通案版本為2萬5000元,考量不同的地區,全屋租金上限建議改為3萬5000元。接著,也要排除樂齡租屋障礙,落實110年修法之附帶決議「訂定租金之收費基準時應考量承租者收入上限。」民眾黨立委陳昭姿表示,「安樂死」議題在台灣一直有許多爭論,她將推動《尊嚴善終法》,搭配《安寧緩和醫療條例》和《病人自主權立法》,使人性尊嚴的人權價值才能完整保障,確保經醫師各方評估及病人自主意願的嚴謹程序下進行。實施對象為「具有無法治癒之疾病及無法忍受之痛苦」的病人,包括最低意識狀態和永久植物人。陳昭姿自曝收到許多陳情,台灣推動安樂死的民調高達7至8成作為佐證,說明「每個人有生就有死,所以當他離開的時候會是一個有尊嚴的,有自主的方式離開」,這就是《尊嚴善終法》的精神,這代表台灣的民意脈動,但也當然牽涉生死議題,修法會相當嚴謹。陳昭姿表示,為了以科學、實證精神、台灣醫療體系進步,她要推動《國家醫療科技評估中心設置條例》。台灣因健康投資太低,醫療上壓價、砍價現象普遍,但價格跟價值不同,政策不應一味追求價格單一面向,有時要轉向多元價值思維,例如考慮到家庭中孩子的上學狀況、大人的生產力等,才有更全面的政策藍圖。民眾黨立委黃珊珊指出,台灣現行「長照基金」主要來自菸捐、房地合一稅、遺產稅,稅源高度不穩定,且支出逐年增加,嚴重影響國家勞動力及國民晚年照顧之品質,必須要推動《長照保險法》,未來民眾黨團將參考日本、德國、韓國,比照健保局而成立長照局,建立一套妥善機制,讓財務穩定、多方負擔,目標財源達到2300億。黃珊珊說,也會延續上會期的《財政收支劃分法》,讓地方財政可以充足,中央運作也不會受到影響,健全台灣整體的財務發展;此外,近年來台灣融資公司、詐騙行為頻繁,乃至於詐騙集團結合之案例層出不窮,影響民眾生存權益乃至我國整體金融體系穩定,因此要推動《融資公司法》打擊詐欺。黃珊珊解釋,本次推動的《融資公司法草案》,部分融資公司已成三不管灰色地帶,「融資公司變成影子銀行,已經大到比銀行還大,誘使年輕人借款,最後卻還不出來,變相使他們成為詐騙集團的共犯、車手」。她認為,應指定由金管會監管,落實監管、遏止民眾信用不當擴張。民眾黨團副總召吳春城表示,上會期台灣民眾黨團八位立委是「八仙過海」、各顯神通,扮演關鍵少數的力量。吳春城說,民眾黨團延續戰力,推動各項法案。他負責的是人口政策,台灣面臨最大的人口問題就是少子化及高齡化。針對少子化,吳春城推動《營養午餐專法》,當前台灣學校,每週提供炸物兩次以上的學校竟然占到22%,還有丸類、香腸等重組食品、半加工食品超過五成,相當不營養,對照日韓在60年前,已有《營養午餐專法》,凸顯台灣的教育部懈怠、立法牛步,「什麼錢都可以省,但是孩子的營養錢,絕對不能省」,本會期民眾黨團將會盡力推動。吳春城也會持續針對高齡化,推動壯世代相關法案,包括《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就業促進法》,他說,台灣已經邁入超高齡社會,社會福利預算達8130億元,政府思維僵化,沒有想到高齡者所組成的金字塔結構,只是「頭痛醫頭,腳痛醫腳」。他強調,《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就業促進法》是一個全面性的政策,並從文化開始改革,目前各部會響應中,應消弭對長者歧視,將高齡者統稱為壯世代。民眾黨立委林憶君說,現代軍事偵查手段多元化、戰場透明度高,中共衛星技術也越來越發達,很容易拍到我國軍事基地營區和戰力配置,因此將透過修訂《要塞堡壘地帶法》,明確定義戰略要域、公告被劃分戰略要域地點,避免民眾無意間觸法,以及規範哪些行為應被禁止,以保障營區、設施的安全。林憶君並點出,國軍裝備基地、軍事工程都有保密要求,目前普遍缺工,將推動《陸海空軍獎勵條例》,修法鼓勵民間參與國防工程建設與事務。她強調,民眾黨將為國軍爭取更人性化服役環境,讓國軍能夠安心服役、捍衛家園。黃國昌強調,民眾黨團主張盡速開議,上周五已函請立法院長韓國瑜,要求召開黨團協商,相信韓國瑜辦公室已經收到,希望韓能盡速召開黨團協商,決定開議日期。若各黨團無法達成共識,就依照新修正通過的《立法院職權行使法》規定,各自提出議事日程草案,交由談話會表決處理,希望民進黨團負起責任,清楚表態民進黨團打算何時開議,給全體國人清楚的交代。
「不在籍投票」朝野交鋒 國民黨積極凝聚内部尋求共識
國民黨日前於院會提案,將總統選舉採行不在籍投票,增加通訊投票及境外投票,但據傳藍營內部將暫緩推動。對此,藍委王鴻薇表示,由於不在籍投票牽涉範圍廣,立法複雜,因此將尋求民代及各方的共識,絕無拖延或不願意推案之意願。 立法院日前通過通過一讀,將國民黨團提出之國會改革5法修正案,内容包括:立法院長與副院長選舉改為記名投票、強化國會調查及監督能力、明定總統例行性與非例行性國情報告、新增藐視國會罪專章課以刑罰、二輪投票制、縮短中配入籍年限由6年改為4年、不在籍投票等交付司法法制委員會審查。王鴻薇説,上週五內部會議中,討論內容提到,不在籍投票牽涉範圍廣,立法複雜,適用範圍是否要於中央的總統、副總統和立委,還是要擴及地方縣市首長、民代,故希望得到各方的共識。王鴻薇指出,民進黨現今不斷以中國介選攻擊不在籍投票法案,所以會中也有討論,是否暫時開放境內就好,不要擴及境外?而這兩大問題也是黨團會議的討論重點,藍委多認為這個重大方向應由黨中央與黨團共同釐清,絕對沒有要拖延或不願意推案,外界說法與實際狀況有相當大的出入。針對國民黨提出相關議案,民進黨團總召柯建銘則表示,憲法第129條及憲法增修條文第2條規定很清楚,「選舉是直接投票還是秘密投票」國民黨不管是要通訊投票、海外投票等都是違憲。柯建銘怒斥國民黨主席朱立倫,主張不在籍投票、通訊投票或海外投票,中共介入台灣選舉很清楚,毫無憲政秩序的觀念,毀憲亂政。
立院擬推不在籍投票 中選會:慎防境外勢力干擾選舉
國民黨立委提出修法推動不在籍投票,遭民進黨批評是在開後門協助中共介選。中央選舉委員會主任委員李進勇11日表示,近年來民主國家選舉受到境外勢力介選情況相當嚴重,因此在研擬不在籍投票方式時,必須格外警惕這種威脅。國安局長蔡明彥也認為,特別是對於在中國大陸的國人,如果想要進行遠距投票,他們的投票意願是否會受到某些干擾,是國安局必須做提醒的地方。立法院內政委員會今日邀請中選會主委列席報告業務概況並備質詢,李進勇會前受訪指出,近年民主國家選舉受到境外勢力介選情形相當嚴重,這是很大挑戰,所以,任何選制改革,政府都希望做到盡善盡美,並維護民主選舉核心價值,所以選制變動必須審慎考慮,也要防止境外勢力的威脅。李進勇續指,選制變動需要慎重考慮,中選會希望從公投先行實施,以過去有辦理經驗的「移轉投票」作為先導,透過穩健的步驟推進,再將實施經驗反饋到不在籍投票作為研議參考。他指出,目前已擬定公投不在籍投票方案,期望在立法院會期間完成相關立法,向前邁進一大步。此外,國安局長蔡明彥也表示,關於不在籍投票的規劃,可以參考國外許多國家的做法,各國在制定相關規劃時也會考慮到安全因素。蔡明彥說,從國家安全局的角度來看,他們會提醒國人通訊投票是否存在資訊安全方面的疑慮,特別是對於身處中國大陸地區的國人,如果想要進行遠距投票,他們的投票意願是否會受到某些干擾,這是國安局必須從國家安全的角度進行提醒的重要問題。針對媒體對通訊投票是否違憲的提問,李進勇強調,選舉必須維護選民的自由意志和投票秘密,因此不在籍投票的任何形式都必須謹慎考慮這兩個重要因素。另一方面,國民黨立委翁曉玲提出修法改變總統大選為二輪投票制度,李進勇直言,這很明顯牽涉修改憲法,必須由立法院啟動,若以修法方式進行可能與憲法規定不符。
不在籍投票遭質疑違憲 朱立倫:綠營爲政治利益忽略台人權力
「全國性公民投票不在籍投票法」草案經行政院拍板並已交付內政委員會審查,其中關於開放境外「通訊投票」一事,惹得朝野爭執不斷。有關綠營立委針對相關草案連連發聲,直言此舉乃為中國大開後門,國民黨主席朱立倫10日表示,世界上各先進民主國家都在運用,批民進黨為一時政治利益,忽略台灣人該有的民主權利。朝野雙方針對國民黨團上週提出國會改革5法案再度發起口水戰。民進黨團幹事長吳思瑤指出,國民黨「總統選不贏」,就想方設法要改變遊戲規則,除提出「總統大選改二輪投票」的「違憲」主張,現又端出「總統大選適用不在籍投票」的法案。對此,朱立倫表示,目前提出的國會改革法案,世界上許多國家都已經使用不在籍投票,他每次遇到國外訪評時會說,「台灣現在還要回到戶籍地投票」,大家都不敢相信。朱立倫進一步指出,多少的年輕朋友在外地工作、在外國工作,多少的台商、台胞、台生,遍佈在美國、東南亞、歐洲、大陸等地。民進黨如今退步到為一時政治利益,忽略台灣人該有的民主權利。朱立倫强調,民進黨在野時,也都持相同的主張,結果執政後卻變成反民主、保守、退步,質疑「民主進步黨怎麼變成民主退步黨」。另外,針對近期藍營新科立委立院表現頻受到民進黨立委的「大力指教」,朱立倫公開呼籲,民進黨不謙卑反省,面對政治現實,好好朝野協商,卻用網軍攻擊,真的是民主的退步,呼籲柯建銘一定要節制,不要再用這樣惡意的方向,否則對台灣政局不利。
「不在籍投票」行政院拍板 全國性公投先辦
行政院會22日通過「全國性公民投票不在籍投票法」草案,投票人若無法返回戶籍地投票,距離投票日60天前申請移轉投票,但投票地點仍限於中華民國境內,旅居海外的公民仍無法以通訊或網路參與,且該草案僅針對全國性公投,公職人員選舉並不適用。《公投法》規範,主管機關辦理全國性公投,得以不在籍投票方式為之。雖然不在籍投票有通訊投票、代理投票、提前投票、指定投票所投票、移轉投票等方式。但中選會提出的「全國性公投不在籍投票法」草案,僅針對移轉投票,該草案曾於2021年送請立法院審議,因立法院屆期不續審,行政院會昨日通過草案後,再送新國會審議。儘管在野疾呼,所有選舉皆適用不在籍投票,但中選會仍定調「先公投、再選舉;先全國、再地方」。行政院長陳建仁說,為確保投票不受外力干預、國人信賴公投結果,因此以循序漸進方式推動,由投票人本人、親自、在投票日當日、前往投票所投票,此種移轉投票可兼顧投票祕密性及結果公平性。中選會說,投票人因工作、就學等因素,可能在投票日不便返回戶籍地投票,或考慮時間、金錢等成本,影響投票意願,因此順應潮流,提出公投不在籍投票草案。根據草案,公投不在籍投票採申請制,民眾以書面或線上提出申請,申請期間為發布受理公投不在籍投票公告日起至投票日前60天止。中選會副主委陳朝建說明,因考量選務安定性和社會信任基礎,先從公投開始實施,作為日後選務參考依據。國民黨主席朱立倫批評,不在籍投票應該包含所有投票,民進黨打著民主卻走民主倒退路線,全世界都在推不在籍投票,為何我們要那麼多限制?為何只有公民投票,一般選舉不能實施不在籍投票?國民黨一定會全力在立法院推動。民眾黨主席柯文哲說,如果國家e化程度夠、用手機就可以投票,不在籍投票最理想是直接用手機投票,這並不困難,愛沙尼亞早就行之多年。
選後新局 藍白都說會優先推動不在籍投票立法
國民黨立院黨團今天召開記者會,強調新立院2月1日組成後,將把不在籍投票法列為優先法案。國民黨立委立委王鴻薇說,台灣有190到200萬人在異地工作或海外求學,返家投票困難重重,立院應儘速推動不在籍投票。金門立委陳玉珍也說,金門航班有限,投票率常難超過4成,今年甚至有選民機票都買了還無法回去投票,推不在籍投票卻實有必要。國民黨立委賴士葆表示,民進黨長期在國會佔有席次優勢,卻拒絕推動不在籍投票、深化民主,因為不在籍的適用對象,如台商、外地派駐的軍公教,不是傳統民進黨選民,甚至連疫情期間也因為不願推動不在籍投票,侵害確診者的投票權益,尤其許多選民並沒有在戶籍地工作或求學,例如在花蓮求學的台北學生來說,飛機、北迴鐵路一票難求,徒增投票成本。新科立委廖偉翔也說,在台印尼移工2019年就在台灣選舉印尼總統,據統計台灣約有190萬到200萬人在異地工作或海外求學,民進黨過去有錢可以給學生包返鄉專車,但如今卻因青年不支持民進黨,青年催票意願變低,但不在籍投票不應該是政治考量,多國已經推動且利大於弊下,政府不該再逃避。國民黨將不在籍投票法案列為新立院優先法案,民眾黨不分區立委當選人今天也召開記者會,說明推動不在籍投票也是民眾黨新黨團,在立院新會期的優先法案。雖然目前看來,藍白對於不在籍投票立法適用對象不盡相同,民眾黨希望修法的內容,包括「加速公投」和「境內」總統大選的通訊投票、移轉投票以及特別投票所立法,但民眾黨立委仍表示,已經聽說國民黨團也要推不在籍投票法,只要福國利民的法案,大家可以一起推動。對於藍白磨刀霍霍都說要推動不在籍投票,中選會回應,會持續聆聽蒐集各界對選務或立法意見,若另涉選罷法或非主管法律的立法或修法意見者,將轉陳給法律主管機關參考。
剝奪受刑人在監投票 蔡政府民主退步
2024總統大選在即,台北監獄林姓受刑人打官司要投票選總統,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裁定桃園市選委會應在訴訟確定前,在北監設投票所或其他適當辦法,讓他投票。但最高法院以無法祕密投票的技術性問題,駁回林姓受刑人聲請,也斷了受刑人投票選總統的機會。民進黨長於計算選票,執政7年多卻遲未修法因應,再次凸顯民進黨政府的民主倒退心態和欠缺司法改革的決心。空談司改扈從黨意受刑人投票的確有許多執行上的問題必須克服,這幾年民間司改團體不斷奔走,也多次召開座談會討論,然而無論是法務部、中選會,或是完全執政的民進黨政府都無動於衷,這些聲音都淪為紙上談兵,高掛司法改革大旗,卻無視在監受刑人的投票權利。司改團體透過由個案所提的各種行政救濟及行政訴訟手段,盼能經由各地法院的判決結果自力救濟,此次北高行法官在裁定假處分聲請書中,列舉了許多國家採取在監獄設投票所或通訊投票方式來保障受刑人投票權利。法官從憲政的高度來看受刑人的聲請,指憲法保障的選舉權是民主國家人民最基本的政治參與權利之一,受刑人只是穿著囚服的國民,監禁期間雖限制人身、居住、遷徙自由,但其他基本公民權利仍受憲法保障。法官並認為,在監獄設置投票所符合《選罷法》規定,且法律未區分選舉人身分,若受刑人遭到排除,形同剝奪在籍選舉權,違反平等原則。北高行的裁定是全國首件受刑人能投票的案例,會立即影響2024總統大選,但法務部和中選會卻互推責任,中選會也選擇提出抗告,主委李進勇更大喊傷透腦筋。他指出,監獄分為戒護區及非戒護區,投開票所到底要設在戒護區內還是戒護區外,就是第一個要面對的棘手問題。中選會故步自封,不努力讓更多國民有投票參與民主政治的機會,卻想方設法處處設置路障,阻擋人民行使公投及投票權利,顯然就是為了護航民進黨能夠繼續執政,避免受到這些民意雜音的干擾。說穿了,中選會之所以甘冒行政怠惰惡名,目的無非是為了鞏固政權。中選會抗告,最高行政法院最後駁回受刑人的聲請。法官認為,因為選舉應採無記名、祕密方式投票,若准在台北監獄內設置投票所,卻只有林1人投票,則違反秘密投票;如果讓同戶籍的其他受刑人或讓選務工作人員、同戶籍區域的居民一起投票,則會有混合難辨選票的可能,若林事後本案訴訟敗訴,則無法辨別哪一張是林的選票,影響選舉結果。不在籍投票是解方依據憲法第129條,選舉以普通、平等、直接及無記名投票之方法行之,最高行政法院以1人投票就等於是亮票的技術問題,更認為依法令人民沒有請求選務機關在戶籍所在地的管制封閉場所,例如監所內設置投票所的請求權,且暫時准許林的聲請,對影響選舉結果公益所造成的重大損害,遠超過不准聲請而衍生的個人損害,巧妙地解除了中選會的危機。最高行政法院若能審酌世界各國的作法,拉高到憲政層級來檢視,就不會單以無法祕密投票的程序手段,一刀砍斷受刑人參與民主選舉投票的機會,斷送督促中選會努力修法或執行改善的動力,更讓受刑人在監投票,甚至不在籍等通訊投票之路陷入困境。不在籍投票應該是重要的解方,讓受刑人在監投票也可說是實施不在籍投票的突破口,端看中選會願不願意執行罷了。一名受刑人聲請獲准,背後代表的是成千上萬無法投票的受刑人,倘若中選會點頭,相信就沒有最高行認定無法達到祕密投票的問題。司法院長許宗力曾在大法官釋字第755號解釋提出協同意見書,身為首席大法官的他指出,受刑人只是「穿囚服的國民」,並非憲法基本權之外的「棄民」,「保護受刑人基本權,也保護社會安全」。可惜的是,這場受刑人憲法投票權利論戰,沒有聽到許宗力的聲音,此案例未來若能進入憲法法庭審理,下次總統大選,受刑人或許就不會缺席。
中選會稱受刑人在監投票不符「公開」原則 藍委批:理由蠻爛的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本月裁定桃園市選舉委員會,應先在台北監獄內設置投票所或其他適當方法,讓受刑人投票。國民黨立委吳怡玎26日赴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質詢是否有窒礙難行之處,中選會副主委陳朝建回應,監內投票不符《選罷法》的公開規定,遭吳批評「理由蠻爛的」。吳怡玎指出,放眼世界先進國家,針對監獄受刑人,不論在籍或不在籍,多採在監獄設置投票所或通訊投票,我國有各國相關經驗可參考,選務人員也有造冊,不難執行,若中選會同意受刑人投票,法務部是否有窒礙難行之處?法務部長蔡清祥表示,主要是看政策決定是否在監所設投開票所,因為監獄實在太多人,不可能把人帶出去,法務部在行政上會盡力配合,提供場地、動線等。不過,陳朝建指,出,我國選罷法規定,所有選舉須依普通、平等、直接、無記名投票,且要以公開方式,以共見共聞的方式,讓不特定人參與投票過程,開票也要公眾監督。陳朝建認為,矯正機關內設置投開票所,恐有違法律的公開投票、開票規定,最重要的是,公開舉行需有不特定人,能夠自由進出該場所參觀開票。吳怡玎認為中選會理由不僅爛又奇怪,她表示,現場可以直播、攝影,這些都可以克服,難道其他國家投票不公開嗎?至少還可以採用遠距觀看。
確診不得外出投票!監察院促請檢討 中選會、疾管署回應了
2022九合一選舉,中選會及中央疫情指揮中心決定新冠確診者不得外出投票,監察院26日認定相關決策未能完全符合最小侵害手段及比例原則,導致剝奪人民投票權,影響逾6萬人,促請中選會及衛福部檢討。中選會及疾管署回應「尊重調查意見」,國民黨立委賴士葆抨擊,監委報告再次證明蔡英文讓獨立機關變成政黨的捍衛者。監察委員紀惠容及葉大華說,依聯合國人權高級專員辦事處「應對2019 COVID-19指南」,限制人權的措施必須符合最小侵害手段及比例原則之檢驗,且不得是歧視性措施,指揮中心與中選會推託當時疫情變化甚劇,以及選務人力、量能不足,對於欲出門投票的確診公民,未能進行細緻地比例原則及平等原則操作,作成合乎國際人權規範之行政裁量。紀惠容指出,針對確診者投票,中選會去年3月18日研擬4個方案,第一是延長投票時間,4點到6點投票,方案二是提前2天投票,三是移動式投票,第四則是通訊投票,中選會評估延長投票時間是最可行的,但最後11月26日卻什麼都沒有做,直言中選會「消極不作為」,影響6萬508人投票權。紀惠容透露,台權會曾發布有名女性確診者,因為自己需要在家隔離,提起行政訴願,請求申請投票時間延長,但被駁回,因為當時已經知道誰當選,若要延後投票,不符合公平原則,因此訴願沒有成功。葉大華補充,台權會也有協助民眾來做集體訴訟,要看官司的進度,也有可能考慮未來提憲法訴訟,由大法官釋憲認定,民眾能否討回公道,還是交由司法處理。不過,台權會祕書長施逸翔說,曾協助1名個案救濟,但很快就被駁回,是否繼續往上救濟,要再與律師確認。賴士葆則要請問監察院,前行政院長蘇貞昌去年疫情期間說不宜約談官員,但疫情之後,監委有約談前衛福部長陳時中嗎?對於監委促請檢討,中選會表示,選舉期間推動選務防疫措施,均依法律、國家防疫政策與相關規定辦理,對監院調查確診者投票權之意見,該會則予以尊重。疾管署發言人曾淑慧也說,非常尊重及感謝,強調相關防疫政策主要參考世衛組織(WHO)和美國疾病管制局(CDC)相關指引,將持續與中選會研討相關投票規定。
蘇煥智:剝奪投票權非防疫唯一選擇 籲保障憲法公民權
針對中央疫情指揮中心、中央選舉委員會宣布,確診者不得投票,否則將予以處罰,台北市長候選人蘇煥智指出,指揮中心的行政命令使11月21日起通報的確診者,將無法在11月26日地方公職人員選舉日當日行使投票權,剝奪憲法第17條保障的選舉權。「選舉權是憲法所賦予人民的基本公民權利」,蘇煥智說,先進民主國家會透過各種方式保障選民權益,並舉出美國、日本、韓國等國家均有提供確診者行使投票權的方法,例如美國採通訊投票;韓國則為確診者保留特定的投票時間,該時段只有確診者可以投票;而11月19日剛舉行國會大選的馬來西亞,也開放染疫者只要戴口罩就可投票,投完票須立即回家,也不能搭乘公共交通工具和計程車。蘇煥智認為,以上方法都能夠兼顧防疫與投票權,顯然剝奪投票權並非防疫唯一的選擇。蘇煥智表示,自九月開始已多次透過陳情、抗議甚至司法訴訟等方式,要求最高行政機關的行政院予以改正,但最終仍未見行政院有所作為,蘇煥智批評,指揮中心、中選會以及行政院不去思考如何保障確診者的投票權,或是採取侵害最小的方式,只是一律禁止確診者行使投票權,剝奪憲法保障的權益,因此他認為這根本是在踐踏憲法公民權,對此蘇煥智也提出,其實可以依據憲法訴訟法49條的規定,有四分之一以上的立法委員連署,便可提出憲法訴訟,宣告防疫指揮官的命令違憲。
禁百萬人投票形同製造百萬「不同意票」 趙少康問民進黨真挺18歲公民權修憲案嗎
本週六就要舉行縣市長及議員、村里長投票,但民進黨在立院審查時曾大力宣傳的修憲案「18歲公民權複決公投」,也將在週六投票,只是民進黨推動的力道卻遭質疑不若過去。媒體人趙少康就說,以前民進黨最愛鼓勵大家踴躍投票,還貼心的替年輕人準備「返鄉列車」,今年卻是「一班都沒有」。他質疑,民進黨強調挺18歲公民權「根本是假的」,難道真的怕年輕人怕成這樣嗎?尤其民進黨此次不准確診者等百萬人投票,公民複決修憲案門檻很高,如果18歲公民權最後沒過關,民進黨要負起責任。趙少康指出,若要通過18歲公民權複決案,門檻至少要「總選舉人數的一半同意」,預估需965萬張同意票,但民進黨政府卻先扣掉100萬張票,等於讓100萬位民眾對修憲複決案投下「不同意」,民進黨一方面喊挺18歲公民權,卻又禁百萬人投公投票,根本是講一套、做一套。為何質疑政府先扣掉了一百萬票,趙少康解釋,民進黨把受疫情影響,無法返國的僑胞除籍了30萬人,禁止確診者出門投票,又將近10萬人。過去,軍人可以「輪休投票」,今年也不開放了,加起來就近50萬票。此外,大三通61個航點今年被縮減成4個航點,而且小三通遲遲不開放,近而影響到廣東、福建50萬台商的投票權益,計算下來約有100萬選民被「技術性阻擋投票」。趙少康因此問,民進黨到底在怕什麼呢?為什麼會怕選民怕成這樣?為什麼當美國、菲律賓都已經示範過通信投票,朝野立委也連署提案,但是政院就不支持通訊投票立法?民進黨政府真的對自己這麼沒有信心嗎?說穿了,就是民進黨自己也知道,「完全執政,完全不行」,所以才想藉各種方法降低投票人數。
中選會搖「投」1/憂成壓垮陳時中最後一根稻草 黨內透露限制確診者投票鐵了心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針對確診者的隔離措施日漸寬鬆,然而中選會對於確診者的投票限制仍不肯鬆手,外界頻頻質疑是沒收30萬確診者投票權,法界人士也認為中選會以行政命令剝奪人民投票權涉及違憲。一名民進黨黨內人士透露說,陳時中目前的選情相當危急,然其與疫情的不滿情緒又有高度聯結,黨內擔心確診者對陳時中投下「不信任票」,因而都傾向於禁止確診者投票。九合一選舉確診者不能出門投票,受到各界質疑違憲,還有學者拋出「選舉泡泡」模式,建議讓確診者可以外出投票,然而民進黨立院黨團對此表示,支持中選會和指揮中心在科學證據、兼具防疫與保險秘密投票等考量下,研議讓確診者縮短隔離天數、出門投票,呼籲在野黨應回歸專業討論、不要政治操作。國內近來放寬防疫規定,不過中選會之前稱確診者不得外出投票引發爭議,遭質疑違憲;後來中選主委李進勇在立法院答詢時改口說,無論是確診者還是居隔者,只要依法能出門,就能投票;但朝令夕改,後來政策竟作了大轉彎,舉棋不定的政策令民眾百思不解。「這是嚴重的違憲課題」台灣二次民主運動發起人、台北市長候選人蘇煥智說,最近舉辦全球民主運動大會,臺灣才說自己是民主自由的國家,結果卻因防疫剝奪近30萬人的投票權。台灣二次民主運動發起人、台北市長候選人蘇煥智指出,臺灣才說自己是民主自由的國家,如今卻因防疫剝奪近30萬人的投票權,中選會作法涉及違憲。(圖/翻攝自蘇煥智臉書)蘇煥智指出,中選會不能用行政命令就去剝奪憲法賦予人民的投票權;且中選會所提到的司法院大法官釋字第690號解釋,內容為依《傳染病防治法》規定,其必要處置包含強制隔離在內,對此蘇煥智強調,此限制為限制人身自由,並非限制人民投票權。南臺科技大學財經法律研究所教授羅承宗表示,若不得已要限制確診者投票,於2020年所訂的肺炎條例第七條的「霸王條款」裡,提及為了防治疫情的必要,得以採取任何措施,但也應該是由中央疫情指揮中心來宣布,限制確診者投票目前看不到任何的法律依據。蘇煥智表示,疫情這2年多來,選舉的國家這麼多,只有臺灣限制確診者的投票權,日本讓確診者進行通訊投票;韓國則將投票的時間延長,給確診者延長1至2小時的投票時間。臺灣若特別為此次選舉通過確診者可採通訊投票的條款,並不是不可行,延長投票也是行政命令就能夠解決,並不需要到限制確診者投票權的地步。中選會也對韓國所採的延長時段分流投票措施,表示最終仍和混合投票無異,不僅蘇煥智認為不應這樣就否定韓國的做法,民眾黨立院黨團總召邱臣遠也說,不論是成功或失敗都應該作為參考以及汲取經驗,事前做好相關的規劃,來完善防疫措施。邱臣遠進一步指出,考選會在辦理學生考試時,就做出相關的分流機制,以維持考生考試的權利,中選會不能還沒做就說不行。民進黨黨內人士透露,由於陳時中目前選情低迷,疫情的不滿情緒又與其有高度聯結,黨內擔心確診者因此對陳時中投下「不信任票」,進而傾向於禁止確診者投票。(圖/黃威彬攝)中選會如此強硬要限制確診者的投票權,也引發外界揣測,許多人紛紛認為是民進黨擔心確診者會對執政黨投下「堵爛票」有關。一名民進黨資深黨務坦承實在很難說明其中緣由,然而比較符合邏輯的推測是台北市長候選人陳時中曾任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指揮官,曾經創下超高人氣的滿意度,卻在疫情破口、採購疫苗和試劑等政策上到重大質疑,疫情大亂後又跑去選市長,累聚已久的民怨也終於找到「出口」。該人士進一步說,陳時中的選情一直處於低迷氛圍中,民調經在排在第三名,現在更擔心棄保效應發效,因此黨內憂心確診者把不滿情緒聯結到陳時中,不得己只能出此下策,放手一搏。
中選會搖「投」2/若18歲公民權複決門檻未過 蘇煥智:年輕人知道誰打假球
中選會日前表示,因受限於我國法律規定為選舉人須在戶籍地進行投票,因此無法比照國外採通訊投票等因應方式,也不會針對確診者設立特別投票所。民進黨立委邱臣遠認為,疫情進入第三年了,任何投票方式對於行和立法部門有非常充裕的時間因應,中選會現在提技術面的問題,只是在推託責任;台北市長候選人蘇煥智更直率地說,民進黨一邊限制30萬確診者投票權利,一邊推18歲公民權複決投票,一旦複決投票失利,年輕人應該會知道誰在打假球。蘇煥智指出,年底大選合併複決公投,而此次公投門檻相當高,有效同意票需超過選舉人總額半數,據中選會公布的選舉人數約1930萬人,當天至少要有965萬人投下同意票,18歲公民權修憲案才能正式通過,其難度更勝於蔡總統的817萬票,值此不利於執政黨的環境下,挑戰不小。他分析說,若因限制確診者投票權而失掉近30萬票,對於大小選舉和公投結果都會造成不小影響,一旦開出票來30萬票足以影響19歲公民權的門檻,執政黨將成為罪魁禍首,現在就看年輕人對於執政黨施加的壓力,是不是會產生效果了。過去在野黨就曾提過不在籍投票的相關法案,如今到選前一個月,中選會以沒有法源依據要剝奪人民的投票權,民進黨立委邱臣遠痛批中選會在行政及立法上嚴重怠惰。(圖/翻攝自邱臣遠臉書)「中選會在行政及立法上都有嚴重的怠惰」,邱臣遠痛批,早在去年公投時,在野黨就曾提過不在籍投票相關的法案,當時中選會表示距離公投時間太近,需要有九個月公告期,來不及修法;而時隔一年多,碰上九合一大選,居然到選前一個月才要來研擬相關的配套措施,甚至以沒有法源依據就要推翻憲法賦予人民的投票權,在在顯示中選會的態度消極且不負責任。邱臣遠認為,對於保障人民投票的權利,中選會和指揮中心是在互踢皮球,中選會說疫情的部分要由指揮中心來決定,指揮中心又說按照中選會的規定,這樣對國人來很不負責任,且若以近期確診一天平均在3、4萬例來看,7天來講大概是28萬人左右,影響到相當多人的投票權利。「秉持理性務實的角度,去做相關正確的判斷」,邱臣遠認為,不應該有過多的政治考量,比如不在籍投票至少在這屆推了兩年多,法案仍躺在立法院,也看不到中選會有積極的態度要處理,提出相對應行政院的版本。邱臣遠認為,這全是因為執政黨的行政單位中選會和立法院執政黨民進黨立委邱臣遠指出,愛沙尼亞的通訊投票系統是由台灣廠商來做的,認為因此技術上要克服絕對沒有問題,呼籲民進黨應正視疫情後新的選務結構。(圖/新華社)邱臣遠呼籲,民進黨正視疫情後新的選務結構,包含不在籍投票。舉例來說,東南亞很多國家像是菲律賓、印尼,都已經實施多年;而愛沙尼亞的通訊投票系統甚至是由台灣的廠商來做,因此技術上要克服絕對沒有問題。目前最重要的是法治面的修訂,立法不能延宕,尤其疫情後的生活模式,產業、消費的需求,甚至是國民行使公民投票權的需求,其實都已經和以往不同,應該馬上來推動。南臺科技大學財經法律研究所教授羅承宗指出,若現在再去改制度,各方面來看都已經來不及了,年底大選只能照舊。羅承宗認為,臺灣以現在這種在籍投票為原則的規定,是否有辦法有一個彈性的空間,已經討論很多年,中選會和相關機關總說再研議,到最後都沒有下文,而到緊急時才來說來不及了。
確診者限制投票朝野獻策替代案 李進勇搖頭指實務法令都難克服
中選會表示,年底九合一選舉確診者不能出門投票,引發在野黨痛批違憲,連自家綠營立委都呼籲中選會要拿出「替代方案」,不過,中選會主委李進勇今天在立院答詢時表示,大法官釋憲認定此舉並不違憲,中選會這樣做的法源是「傳染病防治法」。她還說,立委建議的替代方案,不論是相關法令及投票實務都無法克服,「中選會只能說真的很抱歉」,本次投票仍希望確診者按照國家防疫規定配合辦理。立法院內政委員會今請中選會、銓敘部及法務部等單位針對「九合一選舉及18歲公民權修憲案複決公投等相關業務辦理情形及行政中立」進行專題報告。綠委羅美玲質詢時表示,選舉確診者與隔離者不得出門投票,遭質疑違憲,她在之前在質詢時,曾建議中選會,參考韓國做法,將確診者與一般民眾分隔時間投票,分流投票,讓確診者也能享有投票權,中選會當時說要審慎考慮,但迄今未採納,中選會應給民眾一個說明。多位藍委也質疑,過去2年,全球都籠罩在疫情中,也都有辦過大選,多數國家都未限制確診者不能投票,美國CDC更明確表示,為確診隔離者的投票權不應被限制,台灣喊為什麼沒有通訊投票?實在太落後,就連鄰國南韓都做得到,台灣卻做不到。李進勇則說,中選會收到許多建議,包括針對染疫者安排特別投票所,延長投票時間到下午5時,讓確診者投票,但中選會曾邀集防疫機關、內政部、交通部開會,各部會都說結果有困難、無法克服。他舉例,依規定投票權人一定要「本人親自在投票當天到戶籍所在地投票所投票」,缺一不可。但如果確診,有投票權者當時可能在集中檢疫所或在家隔離,要他們聚集到特定地方投票,有困難。他說,確診者是因防疫機關依傳染病防治法規定,造成行動受限制,無法行使投票權,並非投票權被剝奪。外界指中選會沒收確診者投票權,這句話很重,但中選會沒這麼大權力,能沒收任何公民投票權。此外,藍委李德維點名被取消資格的新竹縣第8選舉區劉珈愷、彰化縣第5選舉區洪本成兩候選人之前就已曾觸法,但先前卻仍可參選,甚至當選10幾年,質疑中選會審查程序有問題,是嚴重選務疏失。李進勇則表示,查證機關沒有給相關資料,會再加強聯繫。李德維則說,這牽扯到龐大個人權益,有錯一定要改,尤其洪本成擔任議員10幾年,是誰都會不服氣,他也呼籲中選會,若證實是查證機關的疏失,中選會不能輕輕放過。
3至4成台商若不辦理遷入登記 年底投票權將被剝奪
11月26日九合一大選將至,按現行規定,旅居海外國人需在4個月前恢復戶籍,方可投票,今(26)日正是「大限之日」,大陸台商會長評估,約有3至4成台商因疫情已逾2年未回台,因此無法投票,他們質疑,很多國家都可採通訊投票,何以台灣做不到?陸委會昨提醒台商,依法務必在今天回台一趟,辦理遷入登記。已2年半未回台的大陸全國台企聯會長李政宏受訪表示,台企各自在忙,沒聽說有人為了恢復戶籍特地回台。李政宏說,人民有表達、參與選舉權利,政府應該有因應作法,「我已經說到不想再說了」,台商圈對此討論也很冷淡,全球很多國家都可通訊投票,難道台灣真做不到?李政宏表示,「有人」稱不推行通訊投票,是因人需要在當地才能了解選情,但這種似是而非的理由,並不充分,他質疑台灣人在大陸,難道不能看新聞?旅居全球各地的台灣人對家鄉的關心不會改變。同樣在大陸超過2年半的廈門台商協會長吳家瑩,觀察這波壓線返台恢復戶籍的人並不多,除了本來就不太可能為此專程回去,兩岸航班縮減,一票難求也是原因。吳家瑩表示,目前上海回台灣一個月只有4班,廈門航班也只允許載客7成,甚至有台商要到澳門住一晚再轉機返台。他評估,超過2年沒返台導致投票權受影響的台商,大約3到4成。大陸全國台企聯5月下旬曾連續2天發表聲明,批評政府的除戶籍舉動等於變相剝奪選民的投票權,呼籲從寬解釋或修訂法令。至今時隔2個月,顯然蔡政府並不埋單。今年5月下旬,陸委會曾說「選擇權在台商自己」,昨日則表示,內政部已多次說明,提醒台商朋友如果要在11月26日進行「九合一」投票,依法務必安排在7月26日前回台一趟,辦理遷入登記完竣。內政部表示,為了戶籍資料正確,出境2年以上依法應遷出登記。據內政部統計,從2020年至今年6月已有43萬8801人。依《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於選舉區繼續居住4個月以上方擁有投票權;《戶籍法》則規定,出境2年以上者,戶政事務所可以逕行為其做遷出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