速限
」 車禍 國道 超速 違規 貨車
淡江大橋機車道遭批過窄 公路局:依公路路線設計規範設置
針對外界關心淡江大橋機車專用道橫斷面設置寬度是否符合規範,以及事故處理及救援相關看法或意見,交通部公路局今(21)日表示,淡江大橋是省道台61線快速公路系統,依規定普通重型以下之一般機車係不得行駛快速公路主線;惟考量淡水、八里兩地之短程旅次需求,另於快速公路主線車道外側規劃設置實體分隔之機車專用單車道,以兼顧快速公路功能與地方短程聯絡需求。機車專用道速限為每小時40公里,全橋長約2公里,行駛時間約3分鐘;淡江大橋機車專用道係採全段(包含上、下引道及橋面段)分隔式機車道設計,橫斷面寬度為2.5公尺,符合《公路路線設計規範》2.11.1機車道之規定。公路局指出,屬快速公路系統之淡江大橋,橋面同時整合快速公路主線、機車、公車、未來輕軌、自行車、行人等及人本交通等通行環境佈設,必須在有限橋面空間下進行安全分流與配置。機車專用道採單向單車道設計,係依規劃設計階段目標年之預估交通量、整體橋面條件及使用需求進行規劃設計。公路局續指,淡江大橋機車專用道之通車使用仍須依規範繪設必要之標線,指示或引導車流更安全行駛;考量主橋斜張鋼纜區段之斜索阻尼器雖位於機車專用道護欄外側,為降低潛在可能的視覺影響,故在該範圍之機車道範圍內分別調整內、外路肩寬度,以導引機車騎士能更安全地通過,外界所稱約1.5公尺或1.6公尺,係標線內之空間,並非工程設計規範所認定之橫斷面車道寬度規範。至於外界關心的事故處理及救援議題,公路局表示,相關應變機制已完成整備,若機車道發生交通事故,相關事故處理及救援,基本上與現行橋面採機車專用道及引道發生事故時之處理相同,救護車輛可利用鄰近主線車道靠近事故地點,並視現場狀況運用自行車及人行空間協助人員救援;但若事故車輛無法自行移動,未來淡江大橋橋梁管理中心併已規劃24小時機車專用道拖吊處理之必要機具,以迅速排除事故車輛,恢復橋面車流之通行。公路局強調,淡江大橋機車專用道的設置係符合設計規範,並整體考量公路定位、規範依據、橋面條件、安全分流之規劃設計。因應淡江大橋後續之通車,公路局也將再加強宣導未來正式開放通車後,相關車道使用及安全行駛事宜,以確保用路人通行安全及整體運作順暢。
超扯!拖吊車違規車主收罰單 「畫面曝光」他傻眼:要怎麼超速?
苗栗一名車主近日收到超速罰單,卻發現違規當時車輛正處於遭拖吊載運狀態,引發烏龍舉發爭議。根據貼文內容,該車輛行經苗栗縣縣道140線23.1公里處東向路段時,因速限60公里,經測速儀器測得時速73公里,超速13公里,遭警方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開罰1600元。不過,遭開罰對象並非執行載運的拖吊車,而是被拖吊中的白色轎車車主。當事人收到罰單後感到錯愕,並將罰單內容公開,無奈表示「我就問要怎麼超速?」貼文曝光後,不到一天就吸引9萬人按讚,引發熱議。原PO說明,這張罰單是同事分享,因認為情況誇張才公開貼出,也強調「罰單100%不是AI,也沒有偽造」,並表示已提出線上申訴,希望撤銷裁罰。事件曝光後,不少網友質疑舉發程序與審核機制是否出現疏失,「這警察也太扯了」、「通常罰單類的貼文我會說違規仔廢話很多,現在發現真的有冤到不能再冤的,節哀」、「冤到要上京告御狀」、「不必用申訴的,直接提告公職人員瀆職罪」、「這絕對榮登我人生中看過最扯的罰單第一名」。部分網友更將矛頭指向製單與審核流程,有人質疑「重點警察還開的出這罰單,現在罰單也都是AI審嗎」、「開單的警察是眼睛被錢遮住了嗎」、「苗栗縣警局:我懷疑你在開車,但我沒有證據」、「這製單的員警太混了」。
毒鴛鴦神情恍惚快速道路開龜速落網 警攔查搜出百克海洛因與詭異娃娃
新北市10日凌晨發生毒駕案,53歲張姓男子開車載著39歲古姓前妻,駕車行經環河快速道路時,因速度過慢、形跡詭異而引起警方注意,巡邏行經的保大特勤隊員上前盤查,發現2人神情恍惚,並在車內搜出13包、重逾146公克的毒品海洛因和依託咪酯,全案依法送辦。10日凌晨2時許,保大特勤中隊執行巡邏勤務巡經新北環河快速道路往三重方向時,發現一部租賃小客車行跡異常,在速限較高的快速道路上,該車竟以約20公里的時速「龜速」前行,員警直覺駕駛狀態有異,隨即示意其於三重區福德南路匝道下配合攔檢。張男下車時眼神渙散,員警眼尖在駕駛座腳踏墊發現疑似依托咪酯電子菸彈,後續又在張男的隨身包包中起獲4包毒品海洛因、依托咪酯煙彈1顆及煙油1罐。張男經毒品唾液快篩檢測,呈現一級毒品海洛因陽性反應,員警依法製單舉發,並當場移置保管車輛。而副駕駛座的古女同樣神情恍惚,她接受警方盤查時,懷中緊緊抱著「藍髮女娃」玩偶,並在下車時掉出1包海洛因,外套內也被起獲4顆毒煙彈,後續在警局內搜身後,更在古女褲子內發現藏有另外8包海洛因。警方調查,發現古女身上的海洛因重達127.9公克,兩人合計被查獲海洛因13包(共146.8公克)、依托咪酯煙彈6顆(32.2公克)及菸油1罐(19.2公克),全案訊後將這對毒鴛鴦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罪嫌移送新北地檢署偵辦,並採集尿液送驗,追查公共危險罪刑責。新北保安大隊呼籲,施用毒品殘害一生,毒駕上路更是全民公敵,「毒駕零容忍、違法必嚴辦」,新北保大將持續強化執法力道,全面打擊不法毒駕,以保障市民及用路人安全。
車禍筆錄藏陷阱?律師警告:「這樣回答」肇責恐提高30%
在交通事故現場,警方到場後通常會詢問事發經過與當時車速,看似例行性的對話,其實可能暗藏法律風險。律師提醒,若當事人在筆錄中隨口說出具體車速,一旦該數值超過該路段的法定速限,等同於當場承認超速,恐成為不利證據,甚至可能讓肇事責任提高約30%,因此建議民眾避免憑印象作答,應以後續客觀鑑定結果為準。據《ETtoday新聞雲》報導,鼎川法律事務所近日透過Threads發文指出,警方在處理交通事故時,最容易讓人誤踩陷阱的問題之一,就是「當時車速多少?」不少人在事故發生後情緒尚未平復,往往會直覺回應1個看似合理的數字,例如「大約50公里」。然而律師說明,各路段速限不同,若事故地點速限僅40公里,這樣的回答形同自己承認違規超速,將直接影響責任歸屬與後續判定。針對如何回應警方提問,律師建議採取審慎態度,可明確表示「我不確定,以鑑定結果為準」。其核心在於法律講求證據與事實,個人主觀判斷或模糊記憶,並不具備足夠證明力,反而可能對自身不利。透過煞車痕、監視器畫面等科學方式進行分析,才是較為可靠且具法律效力的依據。鼎川法律事務所所長梁繼澤也進一步說明,在製作筆錄過程中,對於車速相關問題應避免提供具體數字。警方通常會詢問事故經過與速度區間,若當事人無法百分之百確定當下瞬間車速,應直接表明不清楚或無法確認,以免因記憶誤差影響最終責任認定。律師強調,車禍現場若對情況不了解,切勿隨意作答。一旦被認定為超速,不僅可能成為關鍵不利證據,還可能使肇事責任顯著增加。面對事故處理,保持冷靜並交由專業鑑定機構依據客觀跡證進行判斷,「才能最大化保障你的權益。」
女貨車司機見限速照衝「追撞釀6死」 被逮認了:低頭滑手機
日本三重縣今年3月發生一起嚴重的連環追撞車禍,肇事者是54歲女貨車司機水谷水都代,事後她也坦言自己當時「低頭滑手機」才分心,導致包括一家5口共6人喪命;負責此案的津地方檢察廳,今(9)日依過失致死罪起訴水谷。根據日媒《朝日新聞》報導,日本三重縣龜山市新名神高速道路於今年3月發生嚴重的連環追撞事故,造成6人不幸喪生。檢方指出,事故主因為司機水谷水都代駕駛期間分心、低頭滑手機,導致在高速行駛下未能及時發現前方車輛。起訴狀指出,事發於3月20日凌晨2時20分左右,水谷駕駛大型貨車行經新名神高速公路下行線一處隧道出口附近,儘管該路段當時因前方1公里處有施工管制,速限已由80公里降至50公里,但水谷仍以時速約82公里的速度前進;沒想到水谷的車在距離前方因塞車而靜止的廂型車僅剩9.4公尺左右,才驚覺有危險並踩下緊急煞車,但因車速過快且反應距離不足,直接猛烈追撞。這起事故猛烈的撞擊力道引發了連鎖反應,遭首位追撞的廂型車受力前衝,導致前方另一輛SUV休旅車也被推擠,兩車最終夾在水谷的貨車與前方另一輛大型拖車之間,車體嚴重毀損。這起事故共造成6人死亡,包括廂型車內來自靜岡縣的一家五口,以及休旅車內一名來自埼玉縣的56歲男性職員,死因多為頭部骨折及出血性休克。三重縣警方的調查顯示,水谷在應訊時坦承罪行,供稱「當時確實是一邊滑手機一邊開車,雖然發現後有踩煞車,但已經來不及了」。由於水谷駕駛的大型貨車包含載貨重量估計超過20公噸,在未減速的情況下撞擊前方轎車,其慣性力道極其巨大。檢警初步分析,現場施工交管導致車流停滯,而兩輛小型車在靜止狀態下被夾在兩台重型大貨車之間,形成「三明治」狀的擠壓,是導致被害規模擴大、車內人員全數罹難的主因。
能源危機恐長期化!歐盟要求會員國加速再生能源布局 籲民眾減少出行
在波斯灣衝突持續升溫、全球能源市場動盪之際,歐洲委員會近日警告,歐洲正面臨一場可能長期化的能源危機,並呼籲民眾減少開車與搭機、盡量居家工作,同時要求各會員國加速推動再生能源,以降低對化石燃料的依賴。外媒《政客》(Politico)報導,歐盟能源事務主管約根森(Dan Jørgensen)在27國能源部長緊急會議後表示,目前局勢「非常嚴峻」,即便衝突短期內結束,能源市場也難以迅速恢復正常。他指出,節省石油使用至關重要,特別是柴油與航空燃油,並證實歐盟正鼓勵民眾減少不必要的移動與旅行。另一方面,歐盟也建議成員國參考國際能源署措施,包括推動遠距辦公、調降高速公路速限、鼓勵使用大眾運輸工具、實施車輛交替使用制度,以及提升共乘比例與節能駕駛習慣,以降低整體能源消耗。在中長期策略方面,歐洲委員會強調,當前正是加速能源轉型的關鍵時刻,應大幅擴充再生能源設施,提升能源自主能力。儘管本次會議尚未提出具體政策方案,但歐委會預計近期將公布一系列歐盟層級的應對措施。自美國與以色列對伊朗發動攻擊以來,國際油氣價格已大幅上漲,部分供應更因波斯灣局勢受阻。外界憂心,這波能源危機可能超越1970年代石油危機,對全球經濟造成類似疫情期間的衝擊。報導指出,該場緊急會議亦討論透過國家補助、發展核能及生質燃料等方式強化能源安全,但整體而言,各國此次重點仍在協調立場,對具體行動的期待相對有限。
米蘭「路面電車」突失控脫軌衝撞餐廳! 釀至少2死54傷
義大利北部城市米蘭幾天前才剛結束2026年冬季奧運,目前正值2026秋冬時裝週,27日卻發生路面電車脫軌事故,撞上了一棟建築物,並造成2人罹難、至少54人受傷。根據《BBC》等外媒報導,事故發生在當地時間下午4時左右,一輛擠滿人的路面電車沿著市中心的維托里奧威尼托大道(Vittorio Veneto avenue)行駛時,突然脫軌並撞上了一棟建築物。目擊者表示,該車是先撞上一棵樹,接著撞破一家日式餐廳的窗戶。車上乘客則說,他們聽到電車下方傳來奇怪聲響,隨即電車就偏離軌道,加速衝向一棟建築物的側面。還有一名男子回憶,「我以為是地震,我原本坐著,結果與其他乘客一起摔在地板上,太可怕了。」米蘭市長沙拉(Giuseppe Sala)在現場受訪指出,其中一名是60多歲的義大利男子在電車脫軌時被撞擊身亡,另一名罹難者則為車上乘客,是塞內加爾男子,在送醫途中傷重不治,而其餘傷者均無生命危險。沙拉表示,這輛電車的車齡很新,司機也具有多年經驗,事故發生時才值班了1小時;經初步調查顯示,司機並未啟動軌道轉轍器,導致列車未能保持直行,且在事故發生前,司機已經錯過了這條路線的最後一站,「看起來不像是技術問題,而是與司機有關。」報導指出,這輛橘白相間的電車長25公尺,可容納66人的,目前尚不清楚電車是否超過了每小時50公里的速限。另外,司機傷勢並不嚴重,目前在醫院接受治療,並透露在事發前曾感到身體不適。詳細事故原因及經過仍待進一步調查。
鯉魚潭翻船9歲童溺斃!消防員曝「2致命巧合」:救生衣不是萬靈丹
花蓮鯉魚潭19日發生天鵝船翻覆事故,造成1名9歲男童不幸罹難。臉書粉專「消防神主牌」以第一線救援經驗撰文指出,外界普遍認為「有穿救生衣就安全」,但在特定情境下,救生衣的浮力反而可能成為受困者逃生的阻力,並直言若水域管理制度未全面檢討,類似憾事恐難避免。粉專指出,大年初三當天,一艘載著一家五口的天鵝船在鯉魚潭翻覆。事故發生後,8歲男童受困船底,救起時已無生命跡象。業者對外強調乘客皆穿著合格救生衣,但仍引發外界質疑為何仍會溺斃。粉專分析指出,當具有頂棚的船隻翻覆時,整艘船體如同倒扣碗般覆蓋水面。此時救生衣所提供的向上浮力,會將落水者推向水面,也可能將人緊壓在翻覆船體的底部或頂棚內側。若受困者為年幼孩童,在驚慌與缺乏體力情況下,難以克服浮力向下潛游出船體邊緣,逃生機率隨之降低。貼文也提及事故發生時的兩項致命巧合,包括疑似接近乘載上限,以及外力湧浪影響。文中指出,天鵝船屬於水上腳踏車類型,船體重心高、吃水淺,本身抗浪能力有限。若設計為4人座的船隻乘載4大1小,整體重心與吃水線改變,穩定度將下降,「這時候,只要旁邊有一艘動力快艇高速駛過,產生的大型湧浪從側面打來,這種頭重腳輕的腳踏船幾乎毫無招架之力,瞬間就會翻覆。」文中進一步指出,成人在翻船瞬間或可被拋離船體,但體型較小或位於中間位置的孩童,可能直接受困於倒扣船體下方,連呼救的機會都沒有。對於管理層面,「消防神主牌」質疑,鯉魚潭為何可以放任「製造大浪的高速快艇」與「毫無抗浪能力的無動力天鵝船」在同一個水域近距離共航?航道有沒有實體區隔?快艇有沒有嚴格的速限與距離規範?對於天鵝船的乘載總重量與人數,有沒有人在岸上嚴格把關?粉專直言,若僅以合法登記、投保及穿著救生衣作為安全保障,而未從制度面落實快慢船分流與嚴格限載,「這種用民眾生命換來的慘痛教訓,絕對不會是最後一次。」
臺北燈節登場 蔣萬安要求加強交通疏導確保民眾安全
臺北市長蔣萬安主持市府道路交通安全會報,針對即將登場的2026臺北燈節指出,活動期間共19天,雙展區開幕後人車流量勢必增加,對交通與治安都是考驗。他指示萬華分局、中正一分局與中山分局加強交通疏導與治安維護,確保民眾安心賞燈、平安返家。蔣萬安表示,本期會報顯示有六個行政區整體死傷人數較去年同期增加,要求相關分局持續關注轄內交通狀況,針對易肇事熱點提出改善方案。他也指出,去年A1交通事故死亡人數創下歷史新低,感謝各局處同仁努力;今年目標設定更具挑戰性,希望死亡人數控制在47人以下,並邀請專家學者持續提供建議。針對少年騎乘自行車事故情形,蔣萬安責成教育局統籌,邀集交通局與警察局整合事故樣態、類型與地點資料,重新撰擬宣導教材,包含文字、圖像與影音內容,強化學生交通安全觀念,降低事故發生。聽取交通局「115年臺北市道路交通安全執行計畫草案」報告後,蔣萬安指出,去年的交通事故死傷仍以機車與行人為主,其中機車肇事原因多為未保持安全距離、超速及分心駕駛,要求警察局列為年度重點執法項目。去(2025)年1至11月,機車事故占死傷比例達75.6%,相關單位須持續關注;行人部分則加強違規與車輛未禮讓的執法。此外,少年騎自行車、大型車及微型電動二輪車違規事故有上升趨勢。市府表示,將研擬自行車駕訓計畫;大型車方面,持續要求客運與公車業者落實進出站安全改善;微型電動二輪車則配合中央規範,落實綠色車牌、強制保險、安全帽及速限等規定。在人本交通政策上,市府將以推動實體人行道為年度重點,目標新增4公里,並持續推廣「行人友善區」,以簡化設計、提升一致性,加快設置速度。針對高齡駕駛換照年齡下修至70歲的新制,市府也將與交通部確認實施時程並研擬配套。
國道10號鼎金段3大車連環追撞 65歲貨櫃車駕駛傷重不治
國道10號西向3.3公里鼎金系統交流道路段28日下午3時46分許發生一起死亡車禍。65歲葉姓男子駕駛貨櫃車行駛於外側車道、準備下交流道時,追撞前方由54歲林姓男子駕駛的罐槽車,罐槽車再被推撞前方62歲洪姓男子駕駛的大貨車,釀成3輛大型車輛連環追撞事故。詳細肇事原因尚待釐清。警消獲報趕抵現場時,發現貨櫃車駕駛葉男受困在駕駛座內,隨即將其救出送醫搶救,仍於送醫後宣告不治。另兩名駕駛僅受輕微驚嚇,並無明顯外傷。警方指出,高速公路事故最常見肇因為未保持安全距離,依法可處新台幣3000至6000元罰鍰;若因而肇事致人重傷或死亡,還可能面臨吊扣或吊銷駕照等處分。警方呼籲駕駛人行駛高速公路務必遵守速限、保持安全距離並注意前方路況。
翁騎車突偏離撞同車道女騎士 她慘摔腦部輕微出血
北市大安區敦化南路與安和路口25日上午10時許發生一起車禍事故。65歲的盧姓男子駕駛機車沿第二車道行駛時,其右側車身因不明原因與同道同向行駛的49歲莊姓女子發生碰撞,事故發生後2人雙雙倒地,並造成2人手腳多處擦挫傷,其中49歲的莊女腦部輕微出血,所幸緊急送醫後均無大礙。至於詳細事故原因與肇責歸屬仍有待進一步調查釐清。據了解,65歲的盧姓男子駕駛機車行經敦化南路與安和路口時,卻因不明原因突然偏離方向,直接與同車道直線行駛的49歲莊姓女子發生碰撞,2人雙雙倒地,其中盧姓騎士右腳輕微擦挫傷、莊姓女騎士手腳多處擦挫傷、腦部輕微出血,所幸緊急送醫後均無大礙。雙方車輛均輕微車損,而警方獲報到場後也檢視2人均無酒味酒容,經雙方同意未實施酒測、駕籍均正常。因案發周邊未有公、私監視器畫面,警方已發文調閱當時行經之公車車載影像協助釐清案發經過,並依規定成案處理。大安分局呼籲駕駛人,行駛時應隨時注意周遭路況並保持適當安全間隔,並依照道路速限行駛,以確保行車安全。
19歲騎士山路驚魂! 台24線自撞護欄墜9米深坡奇蹟生還
屏東縣三地門鄉台24線日前發生一起驚險交通事故,1名年僅19歲的李姓男子騎乘機車,從三地門鄉往霧台鄉方向上山途中,行經台24線約30公里處時,疑似因不明原因突然失控,自撞路側護欄,導致人車一同墜落約9公尺深的山坡,場面相當驚險,所幸經警消全力搶救後,李男奇蹟生僅受輕傷。里港警分局指出,事故發生於1月16日下午4時18分,警方接獲民眾通報,指稱三地門鄉台24線30K處發生交通事故,有機車騎士墜落山坡。警方與消防人員隨即趕赴現場,並同步進行交通管制與現場安全維護。警消到場後發現,李姓男子與機車已跌落山坡下方,地勢陡峭、救援困難,救難人員利用繩索等設備展開搶救行動,歷經1個多小時的努力,終於在下午5時30分左右成功將李男救起,經初步檢視,李男僅手腳有擦挫傷,意識清楚,生命徵象穩定,酒測結果也未發現有飲酒情形,隨後立即送往醫院治療。警方初步了解,李男當時為單獨騎乘機車上山,事故並未波及其他用路人,詳細肇事原因仍有待進一步調查釐清。里港警分局已依規定成案處理,後續將調閱相關資料,以確認事故發生的真正原因。警方也再次呼籲,山區道路彎多坡陡、視線不佳,用路人行經時務必放慢車速,隨時注意前方路況,切勿超速或分心駕駛,並遵守交通標誌與速限規定,以確保自身與他人的行車安全,避免類似驚險事故再次發生。
花蓮馬太鞍溪橋鋼鐵重生! 進度超前「元旦上午通車」
花蓮台9線重要交通命脈「馬太鞍溪橋」於9月23日因堰塞湖潰流引發暴漲洪水,遭瞬間沖毀,造成當地交通中斷,也嚴重影響居民生活與觀光動線。交通部隨即啟動緊急應變機制,先於10月搶建溪底涵管便道恢復基本通行,同步推動鋼構便橋與永久橋工程,採「三路並行」方式全速重建。原本預定明(2026)年1月底通車,不過經公路局東區養護工程分局人員努力下,已提早完工,經各個單位現勘確認安全後,公路局於今(31)日宣布,馬太鞍溪鋼便橋將於元旦上午10時正式通車。公路局東區養護工程分局花蓮工務段為利台9線馬太鞍溪鋼便橋改道通車後之行車安全,於通車前12月24日及昨(30)日二次邀集花蓮縣政府、鳳林鎮公所、光復鄉公所、花蓮縣警察局、鳳林分局、交通隊及水利署第九河川分署等單位現勘交維改道措施,將於2026年1月1日上午10時正式通車。通車前上午9時30分至10時00分需機動管制調整交維改道措施完善後,10時整由台9線231k+649(鳳林端)及台9線232k+798(光復端)兩處管制點開放行駛至馬太鞍溪鋼便橋,維持雙向各1快1慢車道服務用路人。公路局提醒,鋼便橋通車後為利馬太鞍溪水流順暢臨時涵管便道將隨即封閉拆除,改道初期請用路人行經該路段依現場管制人員指示通行,並配合設置之導引標誌、標線、號誌及速限40公里/小時小心行駛。同時強調用路人應請隨時注意各項管制訊息,並請多利用公路局省道即時路況系統(https://168.thb.gov.tw)或下載幸福公路APP,隨時注意收聽廣播訊息。
夜騎飆破90挨罰不服 台南男辯「只是去海邊」遭法院打臉
台南市李姓男子2024年6月20日凌晨0時42分許,騎乘機車行經安平區安港路段時,與他人並行高速行駛,速度飆破時速90公里以上,警方認定其行為已構成「二輛以上汽車共同在道路上競駛」,依法逕行舉發,裁處罰鍰新台幣3萬元、吊銷駕駛執照,並命其參加道路交通安全講習及吊扣汽車牌照6個月。李男不服氣提起行政訴訟,強調沒有測速記錄且並非競速,認為裁決違法,但法官認為是主觀見解,駁回告訴。李男主張,當時只是騎車前往海邊,行駛距離僅約350公尺,且警方未提出實際測速紀錄,認為並非競速行為,認為裁決違法,因此提起行政訴訟請求撤銷處分。不過,法院審理後認為,綜合員警舉發資料及相關事證,可認定李男在速限僅50公里的道路上,與他車並行高速行駛,速度遠超一般合理範圍,已達危險駕駛程度,符合道路競駛構成要件,並不以須有測速器數據為限。法官指出,李男主張之理由僅屬個人主觀見解,無法動搖原處分之合法性,且裁罰內容已依法量處,並無裁量過當情形。法官強調,李男有「二輛以上汽車共同在道路上競駛」違規事實明確,駁回其訴請,原處分維持,另須負擔裁判費300元。
國1南下五堵段4車連環撞車禍!6人受傷送醫 回堵7公里
國道1號南下7.9公里五堵路段,今晨(19日)6時許發生追撞事故,一輛自小客車、一輛小貨車、一輛大貨車及一輛大客車連環撞,造成客運上6名乘客受傷送醫。因交通事故發生,該路段一度大塞車,後方回堵約7公里,目前已開放內2線車道,並封閉外側車道進行處理。據了解,事故發生後,消防局派出5車10人前往搶救,將6名傷者送往汐止國泰、長庚醫院進行救治,所幸意識皆清楚,並無生命危險。客運因車禍事故停駛,車上其他乘客在現場等候接駁,車輛後續將交由拖吊協助處理。至於事故詳細原因及經過,仍待進一步釐清。高公局北區養護工程分局也呼籲,行駛高速公路請務必保持專注,車內人員務必繫妥安全帶,切勿分心疲勞駕駛,不論大小型車,都應遵循速限規定,切勿急速轉向、隨意急煞或任意變換車道,以保障行車安全。
國道匝環道「平均1天1車禍」! 高公局出招:製造視覺錯覺、換告示牌
高速公路由主線進入出口匝環道時,道路線形常由直線轉為彎道,駕駛人若未注意前方路況之變化,易有事故發生。為降低高速公路匝環道彎道事故,除布設基本的標誌、標線及標記外,交通部高速公路局今(15)日宣布,再針對曲率半徑較小路段繪設「視覺化減速標線」,以及試辦急彎標誌等強化措施。依高公局統計,2024年國道匝環道路段事故共372件,造成5人死亡,135人受傷。肇事型態以撞護欄之比例最高40.6%,肇因則以分心駕駛19.1%、操作不當16.1%占比較高。高公局表示,目前出口匝環道彎道路段,已設置速限標誌、彎路標誌、安全方向導引標誌,並加密路面標記及於路肩劃設「白色斜紋線」。為進一步提升彎道行車安全,高公局針對曲率半徑較小之匝環道路段,劃設視覺化減速標線,使駕駛人產生車道寬度縮減之錯覺,進而自然降速。自2025年起,再針對環道型式之出口匝道,試辦「急彎」告示牌,以加強提醒用路人注意彎道及減速,以減少超速失控事故。高公局呼籲,駕駛人行經匝環道路段,務必隨時注意前方路況,並留意匝環道線形變化,隨時握好方向盤並遵循速限行駛,以保障行車安全。「急彎」告示牌。(圖/高公局提供)
國道2號驚險3車連環追撞!黑轎車車頭全毀 回堵5公里
國道2號東向14.2K南桃園至大湳路段11日上午8時29分,發生一起3車連環追撞事故,不明原因導致3輛自小客車接連撞上,其中1輛黑色轎車車頭嚴重毀損,碎裂殘骸散落一地,現場一度相當混亂,國道警方與救護人員迅速抵達現場,並進行拖吊與交通管制,事故占用外線及外路肩,導致後方車流回堵長達5公里,尖峰時段的車潮更是雪上加霜。目前事故是否有人員受傷、事故發生的確切原因仍待後續調查釐清,警方初步不排除可能與車距過近、分心駕駛或路況突變有關,所幸相關單位即時介入,現場已逐步恢復通行,但仍提醒用路人經過時注意安全、減速慢行。北區養護工程分局也再次呼籲,行駛高速公路務必保持注意力,切記車內所有人都要繫好安全帶,避免疲勞或分心駕駛,不論大小型車,都應遵守速限,不隨意急煞或任意變換車道,才能有效降低事故風險,保障自己與他人的生命安全。
「2天奪3命」台1線屏東段事故頻發 警方點出關鍵危險因素
台1線屏東市路段於12月2日、3日短短兩天內接連發生3起死亡車禍,共造成3人喪生,死者分別為77歲李姓婦人、69歲鄭姓男子及73歲謝姓婦人。屏東警方8日彙整事故狀況並提出行車警示,呼籲民眾務必提高警覺,其中李姓婦人因遭遇「內輪差」死角不幸遭曳引車輾斃,警方特別提醒應遠離大型車輛。2日中午12時8分,60歲李姓男子駕駛曳引車,行經和生路一段與工業六路口轉彎時,77歲李姓婦人騎自行車在曳引車右側進行同向轉彎,雙方未注意到「內輪差」範圍造成碰撞,李婦當場遭輾斃。2日晚間9時47分,屏東市建國路往高屏大橋方向的機慢車道發生事故。35歲范姓男子因車況問題將小客車臨停於慢車道,後方69歲鄭姓騎士疑閃避不及追撞,經送醫仍不治。3日下午3時54分,同樣位在建國路、相距約1公里處再發生死亡事故。23歲涂姓騎士未保持安全距離,追撞前方73歲謝姓婦人騎乘的自行車,謝婦送醫後不治,涂男為閃避再度自摔,造成多名傷者。警方提醒,近期連續事故中,大型車的視線死角及內輪差問題尤為關鍵,呼籲用路人務必遠離大型車輛,避免貼近行駛。同時呼籲駕駛上路前應確認車況正常,若行駛中遇到異常務必靠邊處理,切勿在車道臨停。警方也強調,依速限並保持安全距離,是避免追撞與爭取反應時間的關鍵。警方表示,將持續加強交通宣導與執法,以降低事故發生率,保障用路人安全。
淡水拖板車失控「橫切對向」 車頭全毀 駕駛當場昏迷搶救
新北市淡水區淡金路二段215號附近6日上午8時10分許發生嚴重交通事故,一輛拖板車由台北往三芝方向行駛時,疑似不明原因失控,先自撞安全島並撞斷路燈,隨後衝入對向車道,造成拖板車駕駛當場陷入昏迷。消防救護人員到場後立即施救,並將男駕駛送往醫院搶救。警方獲報後,淡水分局水碓派出所、交通分隊及拖吊業者共7名警力到場處理。現場車體嚴重毀損,鋼架散落滿地,影響往台北方向兩個車道,警方已通知大型拖吊車排除事故車輛,並請淡水清潔隊協助清理路面碎片。警方表示,目前正依交通事故處理程序進行測繪與蒐證,確切肇事原因仍待後續鑑定調查。警方呼籲駕駛行經彎道或速限路段務必注意車速與車距,確保行車安全。
測速照相密度比日本高307倍 警政署將通盤檢視設置合理性
測速照相話題延燒,內政部警政署最新統計,全台共有1809支。立委今揭露,台灣測速照相每千公里就有82.8支,為日本0.27支的307倍,直指台灣測速密度「真的偏高」。也有立委建議中央與地方齊力針對測速照相設置是否妥當啟動通盤檢討。警政署表示,將以工程改善先行,力拚半年內啟動測速設置與調整標準通盤檢討。民進黨立委林俊憲指出,台灣所有交通違規罰單數量可怕,光六都加國道111年就舉發2071萬件、112年舉發2345萬件、113年舉發2125萬件,平均每輛車每年至少收到一張罰單,這還不包含其他縣市,到底是台灣人愛超速,開車不守規矩?還是本身制度、道路設計有問題。近來台灣測速照相密度引發熱議,國民黨立委魯明哲表示,測速照相是否為交通安全萬靈丹?根據SCDB測速照相全球統計網資料,台灣所有道路每千公里就有82.8支、日本0.27支、新加坡26.99支,以密集度來講,台灣真的偏高。魯明哲說,台灣每十萬人道路交通死亡數12.6人、日本2.6人、新加坡1.69人,若死亡率跟著減少,代表是亂世用重典,不過觀察死亡率其實還是滿高,質疑是否密度愈高,安全性愈低。魯明哲提到,許多駕駛面臨測速陷阱,大大的道路、慢慢的速度,交通部稱車速快若撞行人死亡率高,可理解,不過測速設置數量、速限是否合理皆需再評估,測速照相是希望交通愈來愈好,達到暫時性執法教育目的,但數量卻愈來愈多,與交通教育目的背道而馳,盼交通部與內政部給予地方引導。國民黨立委廖先翔認為,昔有調查指出一條道路竟只有7至8%民眾行駛合法速度,還要設置測速照相取締違規,訂定不合理限速還取締,多為民眾詬病,交通部具交通安全專業,建議多提供指導。國民黨立委洪孟楷說,台灣測速被藝人批是國恥,訂定速限要有理由,並評估有無符合實際需求,許多筆直道路速限比駕駛感受低,台灣許多路段在發生事故後,會勘就下修速限,沒科學標準依據支撐,下降後若還有測速,大家就會認為是政府搶錢。洪孟楷建議,台灣道路愈來愈多、樣態也不同,現行道路設計與測速能否啟動通盤檢討,或列出各縣市測速照相違規前十名,針對排行檢視設置是否合理,若非安全性因素,代表設置本身有瑕疵,應積極檢討,中央是管原則方向,地方是執行單位,別再叫地方自己去看規定,政府是一體的,應合作檢討。國民黨立委黃健豪則詢問交通部長陳世凱有沒有超速被開單過?陳世凱回應「當然有收過」。黃健豪說,台灣測速密度高,目前改善交通事故原因與超速,看起來兩者間無正向關係,且很多道路速限標準不明確未改善,測速照相反而提升事故機率。陳世凱說明,執法面為警政署業務,測速設置為地方政府和警察單位負責,有9成以上都是地方裝設,執法是必然要做,但執法包含人力與科技,如何調配並非交通部可決定,交通部也沒權力要求特定路段可否執法,對交通部而言,所有路段都要遵照交通規則走。陳世凱說,檢視交通事故後有回來覆議者,調查詳細車禍肇因,發現有20%是因為超速,部分寬闊道路速限規定50至60公里,道路管理有時是要防範失誤,盼意外發生時可降低死亡率,行車效率和安全要抓出平衡點,這並不容易。陳世凱表示,數十年來台灣道路設計與速限規範有其標準,不是憑感覺定,若憑感覺「國家就亂掉了」,公路體系速限部分,已通盤檢討過幾次,盡量合理化,若地方有不合理之處,民眾都可以透過反映管道提出,對於委員督促盼交通部可提醒地方要檢討,另警政署的設置方式,也可再溝通。警政署統計,全台測速照相共有1809處,設置前三多縣市為新北市251處、台中市214處及屏東縣138處。另統計今年1至10月,取締汽車超速前三高的縣市為台北市30萬620件、桃園市23萬9973件、台中市21萬9515件。針對未來精進方向,警政署補充說明,現行「取締一般交通違規作業程序」有規定固定測速照相設置原則,後續將邀集各警察機關、地方政府,共同通盤檢討相關規定,包括現在設置標準是易肇事率、易違規率,概念較抽象,將評估朝量化方式檢討,針對大家的疑慮討論修正,檢討成效部分,目前是依取締件數和肇事率定期檢討,將有更明確指標,另汰除測速標準也是可討論方向。警政署強調,執法是最後手段,將以「交通工程改善先行」為優先,在設置測速前,先確定是否相關工程、會勘都確定已無法透過工程手段改善,再介入執法,近期就會將這些方向給各警察機關調查,結束後會盡速召開會議,盼半年內可做通盤檢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