逾期未繳
」 酒駕 罰鍰 強制執行 欠稅 執行署
徐佳青請辭僑委會主委 王鴻薇質疑為選情止血、再追吳乃仁還款案
僑委會委員長徐佳青今(7)日因家人隨行出訪及公務資源使用爭議宣布請辭,國民黨立委王鴻薇隨即在臉書發文,質疑徐佳青此時離開職位是為避免爭議持續衝擊民進黨選情。她同時將矛頭轉向台糖前董事長吳乃仁,追問先前還款協議執行情況,批評相關單位至今未給出交代。徐佳青今日親自召開記者會,表示為確保行政及司法調查機關擁有客觀、獨立的調查空間,同時維護僑委會委員長職位的清譽與官箴,決定即日起請辭委員長。王鴻薇則發文指出,徐佳青近期被質疑涉及丈夫使用外交部公務車、兒子在出訪期間被稱為「攝影官」等爭議。她認為,徐佳青選擇請辭與選舉壓力有關,並將此事與民進黨台北市長參選人沈伯洋近期面對毒品政策爭議的回應相提並論,質疑民進黨正陸續處理可能影響選情的爭議議題。除了徐佳青事件,王鴻薇也再次追問吳乃仁與台糖之間的還款爭議。她表示,自己先前揭露吳乃仁未依協議完成還款,但經濟部至今沒有積極回應,台糖也未再次聲請管收,因此質疑民進黨面對此案態度消極。王鴻薇並舉其他行政執行案件作為對比。她指出,今年9月一名馮姓男子因積欠健保費等公法債務累計超過783萬元,被移送行政執行署台北分署執行,由於名下沒有財產且遭認定有隱匿財產情形,經聲請後獲法院裁定管收。她另舉今年8月高雄一名黃姓男子為例,該男子遭環保局裁罰300萬元後逾期未繳,案件進入行政執行程序,執行單位查出其疑似透過財產移轉規避執行,最後在面臨管收壓力下繳清欠款。王鴻薇藉此質疑,民眾積欠公法債務會受到積極追討,但面對吳乃仁案件,相關單位的處理方式卻有所不同,並要求政府進一步說明。對於王鴻薇將徐佳青請辭與選情連結,民進黨立院黨團書記長范雲則表示,黨團對此事的原則仍是「毋枉毋縱」,相關爭議應透過調查釐清,如果發現違法或濫權就依規定處理。她也強調,「選情並不是我們在這件事情上會考慮的」。
拒酒測挨罰18萬!新北男拖2年半不繳 繼承房產「過不了戶」嚇到秒付清
新北市一名許姓義務人因拒絕接受酒測遭裁罰新臺幣18萬元,逾期未繳納,經移送法務部執行署士林分署執行。士林分署持續追查其財產,嗣透過新北市政府稅捐稽徵處通報,掌握該名義務人因繼承取得房產即將辦理移轉之際,立即囑託地政機關辦理查封登記。許姓義務人因房屋無法順利辦理過戶,始聯繫承辦書記官,並於9月底全額徵起。據了解,許姓男子於113年2月間騎乘機車行經新北市淡水區某路段時遭警方攔檢,因拒絕接受酒測,遭新北市政府交通事件裁決處裁罰18萬元遲不繳納,並於同年10月移送士林分署執行。執行人員受理後,查無銀行存款可供執行,雖多次寄發傳繳通知,均置之不理。士林分署並未因此停止追查,持續掌握許姓義務人財產及異動情形。嗣於115年8月底,承辦書記官接獲新北市政府稅捐稽徵處通報,得知義務人甫繼承取得房產,且即將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立即囑託地政機關辦理查封登記,方使該房屋無法順利完成過戶。義務人得知房屋遭查封後,這才主動聯繫士林分署洽詢繳款事宜,並於同年9月底全額繳清18萬元罰鍰。士林分署表示,酒駕及拒絕酒測不僅危及自身及其他用路人的生命、身體安全,更可能造成無法挽回的傷亡與家庭悲劇。酒測是防制酒駕、維護道路交通安全的重要執法措施,駕駛人應配合警方依法實施檢測,切勿心存僥倖、拒絕酒測;受裁罰後亦應依限繳納,避免因逾期欠繳而遭強制執行。士林分署並呼籲,「酒後不開車,平安回家去」,飲酒後應搭乘大眾運輸、計程車或利用代駕服務,親友亦應主動勸阻酒後駕車。對於酒駕、拒絕酒測等交通裁罰案件,士林分署將持續透過跨機關合作機制,積極追查義務人財產,並依法採取必要執行措施,落實裁罰效果,共同守護用路人安全。◎喝酒勿開車!飲酒過量,有害健康,未滿18歲請勿飲酒。
慘了!台大生選課「整批消失」 一查系統嚇傻
台大一名大四女學生近日因學雜費問題在Threads發文求救,透露直到17日發現原本選好的課程全部遭到清除,查看台大EPO系統後更赫然發現學籍疑似顯示「退學」,讓她當場慌了,急問網友「我還有救嗎?」貼文曝光後引發熱議,不少過來人紛紛提供補救方法。原PO表示,自己原先以為是忘記繳交學雜費,直到選課紀錄全部消失,才驚覺可能未完成註冊程序。她崩潰表示,「我台大學雜費忘記繳,結果我今天發現選課都被清除,然後NTU ePo顯示我被退學了,我還有救嗎?」還忍不住直呼「學校好狠啊啊啊啊,我的課程全部不見了」。不過,原PO後續進一步說明,自己其實有申請就學貸款,並在期限最後一天登入校方系統完成網路登記,推測可能是生活輔導組相關流程仍在進行,導致目前學雜費雖然已顯示「繳清」,先前選好的課程卻仍遭到全部移除。突如其來的狀況讓原PO相當焦急,許多網友則勸她不要繼續等待,應立即聯絡校方相關單位處理。有人建議直接前往註冊組說明情況,先檢討疏失並向承辦人員道歉,再詢問是否仍有補救方式;也有人認為,直接到學校詢問才是最快的解決方法,千萬不要放著不處理。有過來人表示,若能完成補繳並請校方恢復相關資料,原本課程有機會重新帶回,但若選課無法直接復原,可能得填寫學生申請書,再逐堂辦理加簽。也有人提醒,由於目前已經開學第二週,若無法直接處理,後續可能需要走公文程序。聽到網友提供的補救方式後,原PO也回應,自己會向校方「瘋狂道歉」,並表示再也不敢忘記處理學雜費相關程序。另一名網友分享自身經歷,透露過去也曾遇到類似狀況,當時立即補繳學費並請學校恢復資料,原本選修的課程也順利重新出現。不過,包括宿舍門禁、圖書館證及學生證等若已失效,可能需要逐項恢復或重新辦理。該名網友甚至表示,自己畢業超過10年仍不敢告訴父母這段往事,原PO也回應「我也不敢讓我家人知道」。留言區也有人分享親友經驗,表示家人過去同樣曾忘記繳費,最後趕到學校以現金完成繳納;另有網友稱自己過去甚至曾到10月才繳費,因此認為原PO或許還有補救空間。也有人提到其他學校的做法,例如政大可在9月29日前補繳,認為各校規定有所不同,仍應直接向校方確認。不過,部分網友態度較為嚴格,認為學雜費繳納及註冊期限本來就是學生應自行注意的事項,既然校方已訂出明確時程,就應按照規定完成。有人直言這次事件是「人生教訓」,也有人提醒原PO,往後最好把繳費、選課等重要日期全部記入手機行事曆,避免再次因疏忽錯過期限。還有網友以出社會後的情況舉例,認為許多重要期限一旦錯過,後果可能更加嚴重,因此學生時期就應養成掌握時程的習慣。另有人認為,學校在正式處理學籍前若能設置警示或緩衝機制,也可減少學生疏忽後產生的大量行政補救程序。針對退學問題,也有網友從法律角度提出意見,提及學生受教育權、校內申訴及行政救濟等制度,認為若確實收到正式退學處分,可進一步了解相關救濟管道。不過,這些內容均屬網友說法,實際是否適用仍須依個案及校方程序認定。事實上,台大總務處出納組公布的115學年度第一學期學雜費繳費注意事項已載明,逾期未繳學雜費者,除已獲准延緩註冊外,將視同未註冊,並於9月17日由註冊組依規定辦理退學及刪除選課資料,同時提醒學生盡速完成繳費。因此,原PO此次選課資料遭移除,與校方公告的處理時程相符;不過,她後續表示自己已辦理就學貸款且系統目前顯示學雜費繳清,究竟能否恢復學籍及原有課程,仍須由台大相關單位依實際註冊及學貸辦理狀況確認。
寶林茶室中毒案逾2年!6死者家屬均獲賠償 千萬墊付款全數追回
113年3月爆發寶林茶室「邦克列酸」中毒案,至今已超過2年的時間,台北市政府今(14)日公布案件處理進度,市府表示已追回初期墊付的千萬醫療款,並積極協助亡者家屬獲得賠償金;行政裁罰上,6筆罰鍰均已移送強制執行。臺北市政府法務局指出事發初期受害者及家屬面臨極為沉重的自費醫療負擔。基於救人為先,市府第一時間動用重大災害民間賑災捐款,墊付共983萬8457元。後續由社會局委任律師代位求償,業者及產險公司已在114年6月13日將代墊費用全數匯回善款專戶。法務局提到事發初期寶林茶室因逾期未繳保費,導致其產品責任險及公共意外責任險遭註銷失效,受害者求償無門。但因事發地點為百貨公司,其投保之商業綜合責任保險附加食品中毒條款成為理賠解套關鍵。法務局介入後邀集產險業者、保險公證人、保險法專家學者葉啓洲教授,提供專業法律意見;並數度邀集信義遠百、大食代及各產險公司研商,全力加速理賠認定,確保家屬權益。自113年8月起至114年11月間,市府多次召開調解會議,最終6名亡者中,5名家屬順利調解獲償;另1名家屬亦在各方努力下,順利達成私下和解。另一方面,市府亦請消保團體為受害者爭取權益,消基會已於113年12月11日向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庭遞交起訴狀,代表30位受害者及家屬共計求償2億9301萬9053元,並已於114年7月22日進行一審言詞辯論,市府將持續提供必要協助並關注訴訟進度。此外,針對寶林茶室未依法投保且保單失效等違規事項,衛生局皆依法開罰,共計開出6件裁處。在給予業者合理之繳款與催繳期間後,最快僅18天即移送強制執行;其中114年1月23日開出的300萬元罰單,亦於催繳期限屆滿後迅速於3月18日移送。6件裁罰皆於兩個月之內全數移送強制執行。對此,市府也澄清第一時間即完成所有裁罰程序,依法給予合理的繳款與催繳期後即立刻移送強制執行,絕無外界所稱「拖延移送」的空窗期。案件一旦移送,針對業者的具體財產查封與強制扣款作業,後續由法務部行政執行署依法執行。市府將持續配合並尊重法務部行政執行署依法行使職權,共同防堵業者逃避責任。
北市食安罰鍰611萬追不回 寶林茶室欠350萬居冠!蔣萬安承諾1個月改善
台北市議員柳采葳日前於市政總質詢揭露,北市近3年食品安全稽查裁罰仍有37案待收繳,累計金額達610萬9988元,其中2024年爆發重大食物中毒事件的寶林餐飲事業欠繳350萬元居冠。柳采葳質疑市府行政程序存在漏洞,未及時保全業者財產,導致後續追討困難。台北市長蔣萬安則承諾,將加速案件移送強制執行,並在1個月內檢討精進相關制度。柳采葳指出,寶林餐飲事業因規避查核及未提供相關資料等原因,累計遭裁罰350萬元,但業者未繳納罰款,市府也未能及時扣押財產。她認為,重大食安事件發生後,相關單位應更迅速評估業者財務情況及脫產風險,避免行政處分最後成為無法追回的呆帳。除了寶林餐飲,柳采葳也點出其他欠繳案例。其中果匠正庵有限公司因食品及添加物逾期遭裁罰72萬元,業者一度申請分期並繳納部分款項,之後停止實質營運,仍積欠58.2萬元;另有業者因白木耳農藥超標遭裁罰24萬元,同樣面臨追繳問題。柳采葳要求市府建立重大食安裁罰的即時保全及假扣押機制,同時研議跨局處黑名單,防止業者透過更換負責人等方式規避責任,並建議將食安累犯紀錄納入公共採購及補助審查。蔣萬安答詢時表示,未來將加快行政程序,在罰鍰逾期未繳後儘速移送法務部行政執行署,降低業者脫產或出境造成追討困難的風險,並要求衛生局、法務局在1個月內檢視相關制度。北市衛生局則說明,2023年至2026年8月食品抽驗裁罰共357案,目前收繳率為80.66%,尚有37案待收繳,相關案件均已依法移送行政執行署各分署強制執行或持續催繳。
陳佩琪抱怨小孩醫療險被扣 行政執行署:柯文哲是要保人
民眾黨創黨主席柯文哲遭監察院認定政治獻金申報不實,裁處罰鍰254萬元、沒入5579萬元,合計5833萬元逾期未繳,行政執行署台北分署接獲案件移送,強制執行柯文哲財產,柯文哲妻子陳佩琪上網抱怨,小孩的醫療險也被扣押「是在扣押什麼鬼」,台北分署對此回應,並非扣押義務人子女的保險保障,而是針對柯文哲身為要保人對於保險公司的金錢債權。陳佩琪臉書發文表示,執行署扣押遠雄人壽三個小孩的醫療險,但那是從小孩自己的帳戶扣自己的保費,她質疑只因為要保人是柯文哲,就扣押小孩的醫療險?她說「要學陳幸妤利用媒體來討財產,也為台灣公民討一個公道」。行政執行署台北分署聲明,調查與義務人有關的保險公司後,即依法核發執行命令扣押其保險契約債權,該執行命令係扣押義務人對保險公司之金錢債權,且於義務人為要保人時,禁止其為其他處分及行使權利等行為。台北分署指出,該執行命令說明已載明義務人為要保人時,其保險契約為健康、傷害保險或依保險法第123條之1第2項由主管機關公告之人壽保險者;或為人壽、年金保險,其解約金債權或現存在之保單價值準備金債權未逾最近1年衛生福利部或直轄市政府所公告每人每月最低生活費1.2倍計算之6個月金額中最高標準者,其解約金債權或現存在之保單價值準備金債權均不予扣押。對於陳佩琪表達「我要去跟執行署要回我家小孩的醫療險,趙建銘要還小孩錢,請法務部執行署還我小孩醫療險來」,台北分署回應,義務人於1日委任家屬主動到場,本分署已向其說明相關法律規定,並告知如不服,因法律已賦予聲明異議之救濟途徑,義務人自得依法提起救濟。
柯文哲3子女醫療險遭扣押 陳佩琪:要學陳幸妤利用媒體來討財產
監察院日前認定民眾黨創黨主席柯文哲違反《政治獻金法》罰鍰254萬元並沒入5579萬元,因5833萬元逾期未繳,移送行政執行署執行財產。柯文哲妻子陳佩琪今(1)日發文表示,半夜又在門口收到了法務部執行署的扣押財產的公文,這次來扣押三個小孩的醫療險,而且是 「從小孩自己帳戶扣自己的保險費」。並直言,「我要學陳幸妤利用媒體來討財產,我要去跟執行署要回我家小孩的醫療險,請法務部執行署還我小孩醫療險來」。陳佩琪表示,今天和先生在台南跑了一天,謝謝大家給的鼓勵,心情是好些,想說再多活些時候, 是否有機會可以看到民進黨倒台,「但想想生在這地方,遇到如此兇殘的政府,應該我自己先去死是比較快活」。陳佩琪指出,原因如下,就在今天半夜回到台北的家後,又在門口收到了法務部執行署的扣押財產的公文,他們直到現在還在找可以扣押的財產,他們今天來扣押遠雄人壽三個小孩的醫療險,有些已繳、有些快繳20年的醫療險了。陳佩琪續指,就僅是保小孩的醫療險,而且是 「從小孩自己帳戶扣自己的保險費」,就寫柯文哲是要保人,所以執行署就來扣押小孩的醫療險?是醫療險耶,是由小孩帳戶扣的錢的耶。陳佩琪說,「我要學陳幸妤利用媒體來討財產,也為台灣公民討一個公道,請問就是小孩的醫療險,你們是在扣押什麼鬼啊,我要像陳幸妤去跟趙建民要2300萬財產一樣,我要去跟執行署要回我家小孩的醫療險,趙建民要還小孩錢,請法務部執行署還我小孩醫療險來」。
陳佩琪爆保險扣押令竄改日期 行政執行署喊冤未報復性補發
監察院認定民眾黨創黨主席柯文哲違反《政治獻金法》罰鍰254萬元並沒入5579萬元,因5833萬元逾期未繳,移送行政執行署執行財產,柯文哲妻子陳佩琪發文表示,扣押柯文哲保險的執行令在17日收到,但兩人在14日就前往台北分署做筆錄,因此懷疑是「報復性補發」竄改公文日期,台北分署對此回應並非報復也沒改日期,公文在11日就先寄給保險公司、另於14日交付郵局。陳佩琪上臉書發文,收到台北分署扣押柯文哲所有保險的執行命令,發文與信封列印日期都是8月6日,卻直到17日才收到。她無法理解台北市區寄公文要11天,也沒有郵戳證明,懷疑是因為兩人在14日前往執行署做筆錄,才被「報復性補發」並造假執行命令的日期,要求台北分署解釋這起「靈異事件」。台北分署聲明,依據最高法院大法庭裁定及《保險法》規定,義務人名下壽險契約債權得為執行標的,柯文哲名下有壽險契約,因此於8月6日核發執行命令扣押保險契約債權,經完成印製、封裝並送交郵政單位排程投遞等內部行政流程後,8月11日寄送保險公司、12日送達,柯文哲的部分在14日寄出,扣除15、16日週末假日,在17日合法送達。台北分署強調,在製作柯文哲的筆錄前,已發文給保險公司,絕不可能「報復性發文」,所謂竄改日期是個人臆測,必須嚴正聲明以正視聽。陳佩琪還抱怨柯文哲退休金帳戶和雲端發票中獎500元全被結,台北分署對此澄清,存款扣押命令僅限於「金融機構收到命令當時」的帳戶餘額,該筆500元獎金在扣押命令送達後才匯入,不在扣押範圍內。
政院通過《遺產及贈與稅法》修正草案 落實財產權保障、完善遺產稅制
為落實財產權保障、完善遺產稅法制,行政院會今(30)日通過財政部擬具之《遺產及贈與稅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將送請立法院審議。行政院長卓榮泰表示,本次修法主要係為符合憲法法庭113年憲判字第11號判決意旨,落實財產權保障,明定遺產稅的納稅義務人為繼承人及受遺贈人;若無繼承人,則為遺產管理人,並以被繼承人之遺產為限負繳納義務,也反映配偶共同家計所生貢獻,完善遺產稅法制。卓榮泰指出,本次修正有三項重點:第一,被繼承人死亡前二年內贈與特定親屬之財產,即擬制遺產,按其占遺產總額比例計算遺產稅額,並以該擬制遺產之受贈人為納稅義務人。第二,計算配偶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扣除數額時,配偶受贈擬制遺產視為被繼承人現存財產計算。第三,修正遺產稅納稅義務人範圍及刪除分期繳納之金額限制,有利納稅義務人申報繳納稅款。行政院表示,本案送請立法院審議後,卓榮泰請財政部積極與立法院朝野各黨團溝通,爭取支持,儘速完成修法程序。本案修正要點如次:(一)修正遺產稅納稅義務人範圍,刪除遺囑執行人為遺產稅納稅義務人之規定,定明遺產稅納稅義務人依序為繼承人及受遺贈人、遺產管理人,並以被繼承人遺產為限負繳納義務;增訂被繼承人死亡前2年內贈與特定親屬之財產,按各受贈財產占遺產總額比例計算之遺產稅額,以各受贈人為納稅義務人,並以受贈財產為限負繳納義務之規定。(修正條文第6條)(二)增訂計算配偶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扣除數額時,被繼承人死亡前2年內贈與其配偶之財產視為被繼承人現存財產,以及納稅義務人應實際給付依民法第1030條之1規定請求權金額之財產予被繼承人之配偶,前述配偶受贈財產不得作為納稅義務人履行該給付義務之財產之規定。(修正條文第17條之1)(三)增訂被繼承人死亡後始經法院判決或與確定判決同一效力之文書確定為其所有之財產案件之遺產稅申報期間及核課期間起算日規定。(修正條文第23條)(四)修正申請分期繳納與實物抵繳之要件及分期繳納加計利息之利率基準,並增訂依本法核准延(分)期繳納、逾期未繳一次發單之徵收期間重新起算及繼承人得採多數決方式以遺產存款繳稅之規定。(修正條文第30條)(五)刪除滯納金加徵方式及繳納期間屆滿30日後仍未繳清者移送強制執行規定,回歸依稅捐稽徵法第20條規定辦理。(修正條文第51條)
倒數4天!720萬車主「還未做1事」 逾期最高挨罰3000元
115年自用汽車及機車公路養管費(原汽燃費)已於7月1日開徵!公路局表示,截至7月27日已有61%車輛完成繳費,但仍有約720萬輛車尚未繳納,提醒車主務必在7月31日前完成繳費,否則逾期未繳將處300元至3000元罰鍰。據了解,2026年7月1日起,「汽車燃料使用費(汽燃費)」改名為「公路使用養護安全管理費(公路養管費)」,但各車種收費標準並未改變,也不會增加車主負擔,目前徵收對象為自用汽車及機車,而電動車正在研議收費標準,可能於2030年徵收,目前暫時免繳。公路局表示,民眾可持繳納通知書至金融機構、郵局、超商臨櫃繳納,或透過電話語音、監理服務網或手機下載「監理服務APP」、一卡通MONEY、嗶嗶繳、橘子支付、蝦皮購物、街口支付、悠遊付、永豐銀行、元大行動、台北富邦銀行、全支付及愛金卡等APP,以信用卡或金融活期帳戶線上繳納,若使用信用卡繳納,手續費請洽各發卡銀行,其餘繳納方式均免手續費。公路局指出,若不確定自己的愛車是否已繳納公路養管費的車主,可先透過「監理服務網」或「監理服務APP」進行查詢,避免重複繳納;如尚未繳納,除可透過「監理服務網」或「監理服務APP」進行線上繳費,也可利用超商多媒體設備補單及臨櫃繳納。此外,車主若有繳費證明需求,也可透過「監理服務網」即時查詢下載、列印或洽詢監理機關。公路局鼓勵,車主申辦活期帳戶約定轉帳扣繳,車主可於「監理服務網」、「監理服務APP」申辦,未來即可自動扣繳。公路局提醒,繳費期限至7月31日止,逾期未繳公路養管費者,將累計依欠費金額及車種開罰。公路局說明,汽車累計欠費900元以上未滿6000元,逾期未滿1個月可處300元罰鍰、逾期4個月以上最高可處1800元;累計欠費達6000元以上者,逾期4個月以上最高可處3000元。而機車部分,累計欠費900元以上未滿1800元者,可處300元罰鍰;累計欠費1800元以上者,可處600元罰鍰,若逾期仍未繳納,將依法移送強制執行。
行政執行署盯上柯文哲!5800萬未繳 有收入必扣押、脫產將管收
民眾黨創黨主席柯文哲遭監察院以違反政治獻金法裁罰254萬元並沒入5579萬3888元,因逾期未繳移送行政執行署臺北分署,柯文哲妻子陳佩琪接到通知,上網抱怨所有存款歸零,台北分署對此回應,執行程序與一般民眾未繳納稅捐或罰鍰案件的處理程序一致,未有不同;記者進一步詢問後確認,柯文哲往後有任何收入,執行官將以扣押第三人債權的名義追討,另外柯文哲如果有隱匿財產或刻意脫產的行為,不排除比照其他義務人的方式向法院聲請管收。台北分署表示,針對外界關注本分署受理義務人柯文哲滯納違反政治獻金法罰鍰案並對其銀行存款實施扣押一事,該案係移送機關監察院因義務人逾期未履行法定繳納義務,乃依法移送執行,台北分署受理後即秉持客觀中立、依法行政之原則辦理相關行政執行程序。經查柯文哲因違反政治獻金法,經監察院裁處罰鍰並沒入合計逾新臺幣5800萬元,惟義務人未在法定期限內履行上述公法上金錢給付義務,監察院遂依行政執行法第11條規定,於日前檢具移送書、裁處書、送達證書等文件,移送本分署執行。台北分署指出,受理後隨即依行政執行法及強制執行法相關規定,調查柯文哲的財產,並核發執行命令扣押其銀行存款;柯文哲如果對原處分內容、金額或執行程序有所不服,法律已賦予他提起行政訴訟、聲明異議等救濟途徑,柯文哲得依法提起救濟。
酒駕拒測王終於栽了!被罰504萬、禁考駕照33年 行政執行署直接抓他去戒酒
曾因7次拒絕酒測被罰504萬元、遭禁考駕照長達33年的「拒測王」林彥池,因多次酒駕及拒絕測試,遭臺北市交通事件裁決所公告為累犯名單中罰鍰最高且次數最多者,案經陸續移送法務部行政執行署臺北分署強制執行,除採取扣押措施外,執行署還祭出奇招「執行與輔導並行」之策,轉介他至防治中心進行酒癮治療評估。臺北市交通事件裁決所去年7月公布第76次酒駕及拒測累犯名單,其中拒測次數最多、罰鍰最高者即為57歲的林彥池。他過去7次拒測共遭裁罰504萬元並被禁考駕照33年,其中台北市3件、共288萬元罰鍰皆逾期未繳,分署收案後立即進行清查。林彥池因多次酒駕及拒絕測試,遭臺北市交通事件裁決所公告為累犯名單中罰鍰最高且次數最多者。(圖/翻攝畫面)據了解,分署人員扣押其名下各銀行存款債權發現,無任何存款可供執行,也沒有任何財產或高額壽險保單,林男還向分署具狀陳報因罹患精神疾病及關節炎,僅靠中低收入戶補助維生,無力清償債務。其母也表示,兒子因髖關節術後疼痛養成依賴酒精的習慣,且精神狀況不穩無固定工作,才屢屢酒駕犯錯。在得知林男所有家庭狀況後,分署人員仍積極勸導,林男終在115年3月底親自到場,並表達願意參與酒癮治療補助方案,接受戒酒治療,臺北分署表示,除將持續強力執行「交通(加強執行車輛相關稅費罰鍰)專案」案件外,也會透過「執行與輔導並行」的多元處遇措施,以轉介治療酒癮作為刑事處罰的輔助手段,從根源降低再犯率,守護大眾用路安全。◎喝酒勿開車!飲酒過量,有害健康,未滿18歲請勿飲酒。
高市府嚴查美濃盜採砂石案!高市府跨局處重罰6千萬 逾期未繳全數移送強制執行
針對美濃盜採砂石案,高雄市政府自去年起查獲以來皆審慎受理,秉持「即查即辦、重罰嚴辦」原則,跨局處嚴格依土石採取法、區域計畫法、廢棄物清理法加重裁罰,並主動移送檢方調查偵辦,橋檢已起訴包含地主、幕後金主、涉及竊盜竊佔土石犯罪行為之共犯。而針對坑洞回填整復,市府也要求地主及其他義務人依廢棄物清理計畫完成清理,並限期提送回填土方計畫,並再次重申,農地恢復原狀費用不會由全民買單。經發局指出,自去年度經警察局通報或1999市民檢舉美濃盜採案件,計查8處遭盜採土石農地,市府皆審慎受理,主動函送地檢署偵辦,橋檢已起訴包含地主及涉案相關行為人,並扣押犯罪工具、相關機具與證物。市府各局處亦嚴格依土石採取法、區域計畫法、廢棄物清理法加重裁罰,裁罰合計超過6千萬元罰鍰。今年截至3月,依據「土石採取法」累計收取罰鍰共252,271元,而逾期未繳交罰鍰者,市府已全數依法移送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強制執行名下財產,另就犯罪所使用之機具設備及相關證物,現由法院進行證據保全,俟依法解除保全並經沒收後,予以變賣。經發局補充以美濃新吉洋盜採案說明,市府於去(114)年1月查獲即列管,同年3月裁罰100萬元;4月稽查發現坑洞擴大,隨即於6月主動依區域計畫法移送地檢署偵辦,並加重裁罰200萬元,8月再與檢調聯合查緝,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移送,行為人去年已遭收押;9月再依廢清法、土石採取法及區域計畫法合計加重裁罰1,430萬元,全案累計裁罰金額達1,730萬元,展現市府嚴查重罰決心。經濟發展局再次重申,任何破壞國土、違背公共利益的犯罪行為,高市府絕對嚴懲嚴辦、決不寬貸。目前已聯手檢調,針對新型態砂石盜採的共犯結構,進行大規模掃蕩,且同時促請中央機關修法納入刑責,自前(113)年度10月經發局即函請經濟部地質調查及礦業管理中心修法,114年3月再度拜會中央。行政院刻正審查去年10月經濟部預告之土石採取法修正草案,增訂至少五年以下刑事責任,杜絕以人頭承租人進行盜採土石,嚇阻盜採土石不法行為再發生。
金晨陷車禍找助理頂罪爭議 官方認定「肇事逃逸」罰金出爐
大陸女星金晨近期被爆料去(2025)年3月肇事逃逸,更要求助理頂罪,引發熱議;隨後金晨本人發聲還原真相,稱車禍當下她傷勢過重被經紀人送醫院急診,助理留下處理但因情緒緊張誤稱自己為駕駛人,也強調無詐保的狀況,向大眾致歉。而最新消息指出,金晨因肇事逃逸被罰款人民幣1500元(約新台幣6957元)。根據陸媒《新黃河》報導,浙江政務服務網公開資訊顯示,女星金晨於2025年3月16日下午3時07分,駕駛一輛小型自用車行經浙江省紹興市柯橋區湖塘街道嶺下村公車站附近時,發生造成他人輕微受傷或財物損失的交通事故,事後離開現場,行為尚未構成刑事犯罪。主管機關指出,依法對金晨裁處人民幣1500元(約新台幣6957元)的行政罰鍰。處分書載明,當事人須於收到決定書15日內繳清罰款,逾期未繳者,將按日加收罰款金額3%的滯納金,加處金額以原罰款數額為上限。此案之所以引發關注,源於今年1月29日有知情人士爆料指出,金晨肇事逃逸,指派助理代為「頂罪」,自己則第一時間逃離現場,且涉嫌隱瞞真實情況以騙取保險理賠。但隔日金晨發聲還原真相,當日她與經紀人及助理租車外出遊玩,由她親自駕駛。行車途中,她為閃避突然衝出的小狗,緊急轉向後直接撞上路邊警示牌及房屋圍牆。事故現場僅有她們三人,而金晨傷勢最嚴重,經紀人立即將她送急診並進行手術,而助理則留下處理事故。陷入肇事逃逸又找助理頂罪的爭議後,金晨發聲還原車禍當日狀況,並曬出自己滿臉是血的傷勢照。(圖/翻攝自金晨微博)事發後助理情緒緊張,在交警面前錯誤稱自己為駕駛人並協助完成事故認定,但金晨恢復意識並得知後續處理,決定承擔全部責任,並立即聯繫保險公司撤銷理賠,所有車損及相關設施、房屋損失均由她本人全額賠償,賠付已於2025年4月完成。針對這起爭議,金晨也進一步說明,作為公眾人物,她未能以身作則,因個人行為佔用社會資源,對社會造成困擾與擔憂,深感歉意。同時金晨承諾將深刻反省自身行為,未來將更加嚴格遵守交通規則,謹言慎行,切實承擔社會責任,並感謝社會各界的關心與監督。最後她再次向公眾誠懇致歉,希望以行動彌補此次事件帶來的影響。
裝修公司取得5.9億炸藥標案惹議 國防部:業者具國際貿易代理資格
有關於福麥室內設計公司取得高達5.9億元國防部炸藥標案,國防部長顧立雄今(11)日回應表示,只要有代理商資格,能夠提出相關數據證明,然後查驗能夠落實的話,每一個人都有資格來投標。行政院發言人李慧芝今日主持行政院會後記者會時也表示,國防部都會做好相關許可證明的查驗,來查驗最後交貨原廠的來源證明。國防部10日解釋,本案採購火藥原物料,為國內廠商無產能項目,故招標文件訂定投標廠商資格須具備「國際貿易業」之營業項目,採公開招標。凡合格登記設立、符合資格廠商,均可參與投標;為確保廠商誠信履約,國防部採購室除要求廠商應依約限期繳交「輸出許可證明」,逾期未繳檢討解除契約外;另將落實交貨驗收產品查驗及原廠文件查證,確保交貨品質及產地來源無虞。對於炸藥標案引起關注,行政院發言人李慧芝今日主持行政院會後記者會時表示,國防部長顧立雄已經說明,這是一個台灣沒有自製產能的原物料採購,國防部都會做好相關許可證明的查驗,來查驗最後交貨原廠的來源證明。國防部採購室主任趙亞平指出,有關福麥國際室內裝修公司得標一事,因為國防部要採購火藥原物料,經過調查,國內廠商並沒有火藥原物料的生產能力,因此採購設定了國際貿易的條件,而福麥就是可以代理進口的廠商。趙亞平說明,福麥公司本身是經過經濟部設立合格證明,有16項營業項目,包含化學原料批發、國際貿易代理,不僅是只有室內裝修,具符合國際貿易代理的資格。
婦人攜帶「豬肉草仔粿」入境遭罰20萬 拒繳後新北分署強制執行清償
一名旅居台北的60多歲陸籍配偶,因從大陸返台時攜帶含豬肉餡的草仔粿遭罰20萬元,卻遲未繳納,案件移送至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新北分署後,執行人員查扣其銀行帳戶、薪資債權並多次聯繫協調,最終促使義務人於11月14日一次繳清罰鍰,結束這起非洲豬瘟防疫裁罰的強制執行程序。該名黃姓婦人今年6月返台時,受友人請託攜帶4片草仔粿入境,邊境檢疫人員查驗後發現內餡含豬肉成分,違反《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遭裁罰20萬元。但她逾期未繳,案件於9月移交新北分署強制執行。新北分署受理後立即啟動財產調查,10月扣押義務人帳戶,卻僅查得2,730元;其後再扣押她任職養護中心的薪資債權,卻因義務人已提前離職而無法執行。確認義務人已無其他可供執行財產後,執行人員主動與黃婦聯繫,要求提出清償方案。黃婦向執行人員解釋,當時不知草仔粿含豬肉,才會誤觸法令。執行人員則重申裁罰已確定,若不儘速處理恐面臨進一步強制措施。她在了解後續風險後,向同鄉友人籌措款項,最終於11月14日一次繳清20萬元罰鍰。新北分署提醒民眾,入境切勿接受請託,攜帶來源不明或可能含動物性成分的食品,以免遭重罰,也呼籲民眾面對法律責任要及時處理,避免因拖延衍生更多財務壓力。
北市「拒測王」第8度酒駕自摔 罰單504萬、禁考33年照樣騎
曾因7次拒絕酒測被罰504萬元、遭禁考駕照長達33年的「拒測王」林彥池,14日晚間騎機車行經新北市新店區寶高路時,疑因酒後重心不穩自摔。送醫後酒測值高達0.83毫克,警方將依公共危險罪嫌函送台北地檢署偵辦,這也是他第8次酒駕遭查獲。台北市交通事件裁決所今年7月公布第76次酒駕及拒測累犯名單,其中拒測次數最多、罰鍰最高者即為57歲林彥池。他過去7次拒測共遭裁罰504萬元並被禁考駕照33年,其中台北市3件、共288萬元罰鍰皆逾期未繳,已移送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強制執行。新店警分局調查,林男14日晚間8時許騎機車返家途中,沿寶高路120巷行駛時搖晃不穩、緊急煞車後自摔。民眾見狀立即上前協助並通報119。救護人員到場後發現,林男胸痛、左手與右腿擦挫傷,隨即送往新店耕莘醫院治療,幸無生命危險。警方後續對林男實施酒測,數值達0.83毫克,已構成公共危險罪。因林男仍在醫院治療,警方尚未製作事故筆錄,已調閱監視器還原經過,待其傷勢穩定後將通知到案說明,詢後依公共危險罪嫌函送台北地檢署偵辦。
加價成黃牛2/黃牛手法翻新夾縫中壯大 法規取締受限粉絲需求成攻防戰
韓流巨星G-Dragon(權志龍)即將二度來台開唱,門票開賣隨即完售,市場上仍不乏高價黃牛票。雖然《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簡稱《文創法》)修法後嚴懲黃牛,但實務上取締有限,黃牛反而透過新手法規避查緝,另因票源稀缺、市場需求龐大,不少粉絲甘願支付高價購買黃牛票,逐漸形成法規與市場之間的攻防戰。隨著《文創法》修法後加重處罰,黃牛手法也不再局限於單純加價轉售,而是隨著法規進化出一套「對抗體系」。以韓星GD來台開唱為例,門票雖採實名制登記,但黃牛仍找出灰色操作空間。業者早在開賣前便「先接單」,找到買家、談好區域與加價幅度,再在開賣當日出手搶票。他們抓住購票系統中漏洞,因第2張票可以在一週內「修改資料」,短短七天的緩衝期,就成了黃牛的天堂,只要在期限內找到買家,就能完成合法外衣下的非法交易。天王周杰倫去年10月開唱掀搶票熱潮,北市刑大事後破獲全台最大黃牛夫妻檔,手法則是利用搶票機器人大量掃票再加價轉賣,幾年下來搶得上千張熱門演唱會門票,獲利驚人。(圖/翻攝畫面)粉絲N女士向CTWANT透露,她早在開賣前一個月,就有黃牛主動私訊,問她想要哪一區、能接受的加價範圍,對方保證「開賣當天搶票成功機率高」,要她先匯一筆定金。最終,她以比原票價另加15,000元的價格,買下GD演唱會門票。N女士坦言,雖然明知風險高,但對鐵粉來說,「能進場就值得」。她的經驗也反映出市場需求強烈,只要粉絲願意付出額外代價,黃牛便有生存的空間。另讓黃牛有恃無恐的,是現行制度下的「執法困境」。根據規定,民眾若要檢舉黃牛,必須提供完整的交易紀錄,例如轉帳截圖、對話紀錄與票券序號等,否則文化局難以立案。問題是,多數黃牛交易都在私訊中進行,付款方式轉向第三方支付、加密錢包或現金面交,讓蒐證變得幾乎不可能。台北市議員陳宥丞建議,演唱會售票可以採取「實名制」加「抽票制」,這樣既可以壓縮黃牛操作空間,也能有效降低票券轉賣風險。(示意圖/報系資料照)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就有提議者指出,自己在嘗試檢舉時,發現管道要求提供「實際交易紀錄」與「具體票券座位資訊」,導致檢舉人必須冒著風險成為「受害者」才能提供證據,然而黃牛往往只在交易成功後才會給這些資訊,導致民眾若不與黃牛實際交易就難以檢舉。對此,台北市議員陳宥丞就指出,可以將「實名制」與「抽票制」納入購票標準,讓購票回歸公平競爭的機率,真正保護市民權益。以劉德華演唱會為例,其實名加抽票機制規定每人僅限登記兩張票,逾期未繳費票券將自動釋出供其他抽票者使用,這樣的模式既壓縮了黃牛操作的空間,也有效降低票券轉賣風險,從日本的成功經驗可見,結合實名制及抽票制,能有效阻絕黃牛與詐騙行為。
年輕男2年無照駕駛22次 罰單欠40萬不繳!土地被查封他才繳清
花蓮縣壽豐鄉一名21歲蘇姓男子,從111年11月起至113年8月止,無照駕駛多達22次,欠了40萬罰單未繳,被移送執行,經人員到現場查封不動產後,蘇男才乖乖繳清罰鍰。花蓮分署表示,蘇男自111年11月起的2年內,竟無照駕駛重型機車、小客車等高達22次,猶如不定時炸彈,案經交通部公路局臺北區監理所花蓮監理站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21條第1、2項規定連續裁處罰鍰,因逾期未繳而移送執行。花蓮分署自112年12月起陸續受理蘇男裁罰案件,因其名下無所得及存款,為保全公法債權,花蓮分署立即就其壽豐鄉2筆土地,函請地政事務所辦理查封登記。花蓮分署指出,經多次催繳,至戶籍地查訪等,蘇男均置之不理,期間雖曾致電表達會到分署辦理分期繳納,惟始終未履行承諾。為督促其履行義務,花蓮分署於114年3月間派員赴現場查封土地,張貼封條,蘇男始驚覺土地將遭拍賣,已於日前繳清罰鍰。無照駕駛事件頻傳,每每造成無辜民眾傷亡與家庭破碎。花蓮分署呼籲,民眾切勿心存僥倖,以身試法,該分署將持續就無照駕駛裁罰案件強力執行。
國道通行費欠31億 高公局被控不積極處理
國道採用電子收費系統多年,但通行費預儲帳戶與欠費管理仍存在問題。統計截至2024年底,國道通行費欠費金額達13.41億元,另有17.59億元案件已移送強制執行,合計達31億元。長期欠費者中,有人欠費超過9年,高公局被指缺乏積極處理對策。交通部高速公路局對於用路人行駛國道的通行費,經自動繳費期、平信繳費期及雙掛號繳費期仍逾期未繳者,即列為欠費案件。去年國道通行費欠費13億4107萬餘元,另有33萬9558件、計17億5915萬餘元(含通行費、作業處理費、滯納金及其他費用)送強制執行。送強制執行案件的前20大欠費大戶,有8戶為個人、12戶為企業,欠費期間為2014至2022年度,欠費筆數介於1152筆至522筆,金額介於50萬餘元至196萬餘元。其中9戶欠費超過5年,還有人超過9年都未繳費。審計部報告指出,針對用路人行駛國道長期欠繳通行費,高公局未研訂積極因應措施,導致欠繳通行費持續增加。高公局則坦言,對於欠費者只能送強制執行,面對當事人躲藏、脫產、扣不到財產等莫可奈何。此外,車主申請終止帳戶或車輛報廢後,未領回預儲金情形嚴重,截至2024年底累計142萬餘筆、金額4.68億元,交通部高速公路局透過簡訊、海報等方式宣導,但成效不彰。高公局說明,該筆錢由高公局保管,其實不只電子收費的儲值金,包括更早之前的回數票也算在內,若民眾找到票卡,隨時能找高公局退款。高公局建置ETC車輛協查系統,藉由比對「黑名單車牌」與過ETC門架車輛,偵測偽(變)造或冒用車牌,並發出告警,提供公路警察局攔檢依據。但審計部指出,黑名單來源過於侷限,僅來自通行費申訴或註銷案件,無法全面偵測違法車牌,建議擴大檢核異常車牌類型、強化與公警局合作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