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輸安全調查...
」 運安會 調查委員會 車禍 事故 台鐵
安捷航空飛機降落金門機場爆胎!幸無人傷亡 運安會調查結果曝
安捷航空B-86002號飛機113年11月4日在金門機場降落時發生爆胎,隔日檢查發現機身框架已變形,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介入調查後,近日公布調查報告,指事故主因為落地時左主輪爆胎導致機體結構受損,雖無人傷亡,但顯示安捷在重落地的監控與通報機制上存在缺失。對此,安捷航空回應,已依主管機關指示強化飛航安全管理,自去年11月底起追蹤每趟任務數據,設定落地警戒值為1.6G,迄今未再超過;並已完成全體駕駛員夜間落地強化訓練,且將飛機結構檢查頻率從每550小時縮短為每250小時一次,以降低重落地與結構損害風險。去年11月4日晚間7時25分,安捷航空1架Tecnam P2012 Traveller型雙螺旋槳機執行完台北松山至金門的緊急醫療任務,降落金門機場06跑道時,左主輪爆胎,飛機停於跑道上。雖未造成人員傷亡,但隔日檢修時發現左起落架附近機身外蒙皮皺褶與鉚釘斷裂,進一步拆解後確認機身框架變形,屬實質結構損害,運安會依規定進行調查。調查發現,事故機在落地時左主輪觸地衝擊力超出結構負載能力,導致損害。且航電系統紀錄的加速度資料因取樣頻率過低,未能反映實際峰值,難以確認受損的確切發生時間。運安會指出,安捷的「疑似重落地」評估機制仰賴飛行員主動提報,安全管理系統未能促進風險事件通報,造成重落地後可能未即時檢查,增加飛機帶損飛行的風險。此外,P2012機型缺乏模擬機訓練,加上執行緊急醫療任務頻率不定,導致部分轉訓自大型機的飛行員操作熟練度下降。另有跡象顯示,落地時操控駕駛可能誤觸左煞車踏板,使左主輪無法轉動並在拖行過程中磨穿爆胎。運安會提出3項運輸安全改善建議,要求安捷航空強化「疑似重落地」監控與通報機制,並加強飛行員進場落地訓練;同時建議民航局督導安捷執行相關改善措施。
台鐵新自強號撞土石流出軌!運安會公布調查報告 2大肇因曝光
台鐵229次新自強號去年6月行經花蓮新和仁隧道,撞上大清水溪溢流至軌道上的土石流,3節車廂出軌造成9人受傷。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調查報告出爐,揭露2大肇因,該路段監視器未具AI辨識告警功能,台鐵公司也未告知值班人員,致未即時發現土石流並通報,另司機員也沒發現土石流,以時速118公里撞上後出軌,撞擊4秒後才煞車。回顧事件,民國113年6月21日,台鐵一列由花蓮縣瑞穗站往北開往新北市樹林站的第229次車新自強號列車,行經花蓮新清水隧道後,於新和仁隧道南口前,撞及由大清水溪溢流至軌道上的土石流,造成第1車、第2車及第9車出軌,導致9人受傷。運安會最終調查報告分析肇因,台鐵花蓮工務段值班室即時監看西正線攝影機的原始設計,與值班室內其他攝影機不同,不具有AI辦識及告警功能,台鐵未將此差異告知或訓練值班人員,因此值班人員未能即時發現事故前一日及當日均發生土石流溢流至軌道情況,致未通知行控處轉知列車司機員,以即時停止列車運轉。另外,司機員未收到土石流溢流至軌道上的告警,撞及土石流前,司機員也未發現路線上有土石流,未操作司軔閥或按壓緊急煞車開關,列車以時速約118公里/小時撞及軌道上土石流後出軌,司機員於撞擊後4秒,負傷操作司軔閥把手至緊軔位。運安會詳列台鐵與交通部4大缺失,包括台鐵未依農業部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署每年公布土石流潛勢溪流對鐵路影響範圍,訂定完整土石流資訊掌握、預警及應變等作業機制,不利即早發現大清水溪之土石流情形;交通部及台鐵於地震後,未與土石流潛勢溪流之上中下游權責機關建立土石流聯合勘查、治理、預警等合作機制,不利即時掌握流域崩塌、河道堆積等資訊,可能增加土石流入侵軌道的風險。運安會表示,台鐵執行大清水溪橋特別檢測結果發現,大清水溪有河道淤積需追蹤觀察情況,惟後續臺鐵公司未依鐵路橋梁檢測作業手冊進行監測改善追蹤作業,無法即早辨識該路段存在土石流入侵軌道風險;台鐵機務段在職訓練教材未包括EMU3000型緊急煞車開關設備介紹,不利司機員於遇緊急狀況時可選擇按壓該開關,以降低列車衝擊傷害。運安會也提出改善建議,針對交通部,建議協助台鐵與農業部、經濟部、交通部中央氣象署、國家災害防救科技中心等機關,建立土石流潛勢溪流的聯防機制;針對鐵道局,本於監理機關權責請就此案致台鐵公司有關的安全改善建議,納入定期及不定期檢查。針對台鐵公司,運安會建議,應依農業部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署發布土石流潛勢溪流及大規模崩塌潛勢區影響範圍之清單,建立土石流潛勢溪流觀測、預警、應變之標準作業程序;重新檢視鐵路橋梁檢測作業手冊之規定,於橋梁檢測後(含定期檢測、防汛檢測、特別檢測)發現河道淤積、異常等情形,應建立安全評估與改善追蹤機制。運安會提到,建議台鐵重新檢視修訂預警系統之訓練教材及說明,明確區分具告警功能及未具告警功能設備差異;並應重新檢視EMU3000型列車訓練教材,特別著重於EMU3000型列車與既有車型的設備功能差異訓練。對此,台鐵公司回應,有關113年6月21日229次於北迴線K51+178至K51+200處,因大清水溪土石流溢流淹沒軌道,列車撞及後出軌,台鐵已完成與農業部農村水保署、林業保育署、花蓮縣政府等相關單位建立聯防機制,並建置CCTV、水位計、土石流告警系統等設備加強監控,同時加強河道清疏及增設擋水牆等改善工程,提升抗洪能力。另修訂CCTV監視、告警及通報SOP,更加明確界定監視工作及權責。台鐵公司表示,運安會於此案報告中有關台鐵部分提出4項改善建議,將依據運輸事故調查法規定於90天內,提出改善建議執行計畫予運安會審核,如執行計畫獲運安會同意,後續將予以列管執行計畫,直到解除列管為止。
楊梅休息站啟用3年已發生14件事故 運安會公布「這處」設計不良與竣工圖不符
國道1號楊梅休息站匝道,今年1月過年前發生電動車自撞火燒車事故,釀4死4重傷。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公布事實資料報告,指出該休息站啟用3年多發生14件事故,其中11件皆在分隔島鼻端及兩側,也發現匝道轉彎半徑與竣工圖不符,另實車測試結果顯示同車型輔助駕駛系統確實在彎道會自行解除,須駕駛手動修正。楊梅休息站今年1月25日晚間7時許發生重大車禍,倪姓男子駕駛租賃電動車載著妻子,還超載有6名孩童,於國1南向71.3公里楊梅休息站前自撞分隔島後火燒車,造成4人死亡、4人重傷。運安會最新事實資料報告指出,該車約19時24分由高架道路楊梅端駛出,在匯入主線車道前,行駛於速限60公里的內側穿越性匝道,準備通過楊梅休息站,以約時速100公里速度向右偏駛出原匝道,並行駛於槽化線上,車頭直接撞上楊梅休息站前的分隔島鼻端,約3秒就起火燃燒。據桃園市消防局火調鑑定,事故車輛起火處為引擎室後側,該車撞擊後,引擎室的電動機機油及煞車油等油料都有洩漏情形,加上電池破損,遇熱後起火燃燒。運安會也依專案小組檢視結果,該車的高壓電池組有燒燬痕跡,且駕駛座及副駕下方明火出現處,與底盤前方的裂孔位置相符,電機室出現火光的位置則與煞車油壺位置相符。運安會檢視國1五楊高架段南向終點至楊梅休息站出口匯入主線終點路段,長約1.5公里,該路線有岔出校前路交流道車道、匯入國1平面主線車道、進入穿越性匝道、進入楊梅休息站車道、離開或穿越楊梅休息站車道及匯入主線車道,其間「交通動線複雜」。運安會分析楊梅休息站匝道歷年事故資料,2021年底啟用至今年5月止,入口匝道附近共發生14件事故,釀5死22傷,其中有5件事故有啟動輔助駕駛系統,當中有11起都是擦撞分隔島南北側。為確認事故路段道路工程現況是否符合法規或原設計規範,運安會比對匝道線形及匝道橫斷面配置情形。報告顯示,匝道線型部分,依竣工圖71K+226 至71K+262路段轉彎半徑為1000公尺(平曲線長度36公尺),但比對空拍圖、 現場照片及CCTV影像,該路段的平曲線自71K+240至71K+276間,轉彎半徑介於350至850公尺(平曲線長度約35公尺)。另楊梅休息站穿越性匝道內外兩側分隔島間鼻端距離為33公尺。依公路路線設計規範規定連續匝道鼻端最小距離,設計速率60公里/小時,容許最小值為90公尺。此外,運安會也進行「同型車實車測試」,報告指出,為確認駕駛於事故發生過程是否使用ADAS功能,及事故車輛ADAS功能對事故路段的辨識及輔助狀況,進行實車測試。實地測試結果顯示,事故路段共有2處轉彎,測試車輛的ADAS 雖可辨別第一個右轉彎並修正,但系統在進入後續的左轉彎前已自行解除,並在儀表板以閃爍燈號提醒駕駛。依測試結果, 測試車輛無論以速限60公里或75公里通過事故路段時,車道置中、車道維持系統皆會於進入後續左轉彎路段前解除,在通過事故路段時測試車輛駕駛皆須手動介入,並修正方向。對於道路設計規範爭議,高公局說明,平曲線長度包含緩和曲線及圓曲線長度,本段依設計速率60公里/小時,設計半徑已達免設緩和曲線標準,另規範規定超高漸變應設置於緩和曲線路段,當未設緩和曲線時,超高漸變長度的60%至80%建議設於直線段,即直線段具緩和曲線功能,故該圓曲線加上前後部分直線段長,總和已超過85公尺。至於連續匝道鼻端距離,高公局表示,因楊梅休息站僅服務高架車流,為避免交織設計上禁止平面車流外切至休息站,外側2車道已利用標線標誌提前告知駕駛各車道前往地點,應無規範連續鼻端的檢討適用。另規範所採用鼻端室車道可分匯流處相鄰車道或路肩邊界的交點,而非實體鼻端間距離,該區實際距離應為181公尺。
電動公車突起火燒毀!北市全面清查電池系統 11輛有異常訊號
北市松山區敦化北路16日晚間發生電動公車爆炸起火事件,一輛大都會262路電動公車行駛往長庚醫院途中,車尾突冒煙起火,火勢更迅速吞噬整輛公車,所幸車上駕駛及乘客及時逃出,無人員傷亡。對此,台北市公共運輸處強調,已要求公車業者完成所屬電動公車檢測電池系統及場站充電樁,838輛車當中有11輛出現異常訊號,目前8輛已排除疑慮並恢復營運,其餘3輛停派待修,各場站充電樁檢測狀況均正常。公運處指出,關於16日晚間8時43分大都會客運262路電動公車火燒車事故,大都會客運該路線同批20輛電動公車已於17日停派進行逐車檢查;北市公車業者已於19日完成所屬電動公車838輛(扣除事故同批車輛20輛)電池系統檢測及場站充電樁檢測,其中11輛檢測有異常訊號,8輛已排除疑慮並恢復營運,其餘3輛停派待修,另各場站充電樁檢測狀況正常。針對此次事故同款車型,公車業者與華德動能於18日起針對同款車型113輛(扣除事故車輛)進行高、低壓電池組與車端充電座等3大電系項目逐車特檢,已完成83輛,其餘30輛已排定於21至22日進行。公運處已要求公車業者,特檢如發現異常,應採預防性停派,車輛須完成修復無虞方可投入營運。公運處也表示,將持續督責各公車業者落實車輛三級保養,並請公車業者每日出車前確實進行車輛檢查,確認各項設備正常才出車,亦將強化電動公車安全管理,落實電動公車電池使用年限、保養維修紀錄及異常通報紀錄管理,以及各充電場站用電安全及消防應變措施。公運處亦已要求公車業者落實電動公車事故防救(災)演練,以加強駕駛長及場站管理人員等第一線人員緊急應變能力。公運處聯合消防單位持續至本市公車場站進行危害辨識,確保公共運輸安全無虞。另針對大都會客運262路電動公車火燒車事故,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已於19日正式立案調查,事故原因由運安會調查完成後公布。
北市電動公車爆炸起火 運安會認定屬「重大公路事故」要立案調查
台北市松山區敦化北路16日晚間發生一輛大都會262路電動公車,行駛往長庚醫院途中,停靠站時突然起火燃燒,車上8人包括駕駛及乘客都及時疏散,無人傷亡,隨後電動公車爆炸燒毀。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今(19)日宣布,認定此案為重大公路事故,將立案調查。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今(19)日晚間對外宣布,接獲通報有關大都會客運262路電動公車起火爆炸一事,依重大公路事故調查相關作業程序派遣人員前往現場勘查並蒐集相關資料。隨後依《運輸事故調查法》以及重大運輸事故之範圍第4點第3款,認定此案為重大公路事故將立案調查,會指派主任調查官,成立專案調查小組進行後續調查作業。運安會執行長林沛達對此表示,《運輸事故調查法》重大運輸事故範圍已於今年2月修訂,電動車等新興運具也納入其中,16日的電動公車起火事故認定屬新興運具重大公路事故,故運安會要立案調查。不過林沛達坦言,該案仍須經過許多測試,後續調查時程和進度待確認後,會適時公布。回顧這起電動公車起火爆炸事故,6月16日晚間20時43分有一輛大都會客運262路電動公車,行經台北市松山區敦化北路往北之長庚醫院公車停靠站時,50歲張姓駕駛察覺車輛有異常,果斷疏散車上7名乘客下車,不久後電動公車車尾發出爆炸聲,並竄出火焰,瞬間將整輛公車燒毀。警消獲報趕抵現場後,整輛電動公車已被大火吞沒,松山分局員警率先使用滅火器進行初期撲救,消防隊則隨即佈設水線展開全面灌救,約15分鐘後成功將火勢撲滅。整起火警僅造成車輛嚴重毀損,未釀人命傷亡,已算是不幸中的大幸。
台籍貨輪高雄港外「火燒船釀3重傷」 運安會調查:無火警偵測錯失滅火時機
台籍貨輪「輝豐輪」於2024年6月載運賽鴿出海訓練,不料在高雄港外海時起火,造成3人嚴重燒燙傷。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公布調查報告指出,因「輝豐輪」依船舶設備規則規定,無須裝設火警偵測系統,導致錯失及早滅火時機,事發後所屬航運公司已於該船隻機艙、廚房及住艙走道新增火災偵測器,因此不再提出安全改善建議。2024年6月12日台籍貨船「輝豐輪」載運賽鴿出海訓練,不料於高雄港西南方約17.1浬處發生火災,駕駛台、住艙、救生艇甲板等處遭火燒損壞,造成2名台籍、1名印尼籍船員的臉部、肢體燒燙傷,經直升機吊掛與海巡艇協助送醫救治;另所幸事故未造成環境污染。運安會日前公布調查報告指出,由於「輝豐輪」依船舶設備規則規定無須裝設火警偵測系統,導致船員未能及早發現火警,錯失及早滅火時機。運安會表示,「輝豐輪」失火後,燃燒時間過久,駕駛台、住艙等處損壞嚴重,且無監視攝影紀錄,缺乏明確跡證以判斷確切起火處及起火原因,經研判排除駕駛台、機艙、廚房、餐廳為起火處,可能起火處疑似為住艙層某水手房間,起火原因無法排除與電氣因素有關。運安會說明,在事故調查過程中,「輝豐輪」依船舶檢查規則,於2025年3月14日通過航港局船舶臨時檢查,而所屬易輝航運股份有限公司已於輝豐機艙、廚房及住艙走道新增火災偵測器,並於機艙與貨艙架設閉路電視,可由駕駛台直接監控機艙與貨艙情況,因此運安會不再提出相關議題的安全改善建議。
「華航班機降錯跑道」啟動自主調查 運安會坦言「風險高」:已整備赴韓
前機師、網紅詹姆士(王天傑)爆料華航CI186桃園飛釜山航班,在抵達韓國釜山機場時降錯跑道。對此,華航今(13)日證實已自主通報和調查,即起通告所有機組員落實交互確認SOP;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也發聲,直言降錯跑道有「蠻高的風險」,待韓方通知是否立案調查,我方運安會人員準備好隨時前往韓國協助調查。網紅機師詹姆士昨(12)日晚間在直播中爆料,華航CI186桃園飛釜山航班,在飛抵韓國釜山機場時降錯跑道,直指該班機應使用18號左跑道,但飛行員降落到18號右跑道,差點與起飛跑道上的飛機撞到,所幸飛機是在外面等待。針對該起事件,華航發聲明表示,6月12日CI186桃園-釜山航班,由於降落釜山時未符塔台要求,為完整釐清事件原因,華航立即啟動檢討與調查,並通報相關主管機關。華航指出,華航即日起通告所有機組員須落實交互確認及相關作業規範;針對場站部分,強化資深經驗組員之派遣。華航強調,一向以飛航安全為最高原則,絕不妥協。由於昨日因當地機場宵禁,華航表示,原定12日CI187航班改至隔日出發,也調派另一組機組員執行飛航任務,並安排旅客住宿休息及餐食,妥善照料,造成旅客不便深表歉意。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執行長林沛達則對此表示,依照國際民航組織相關規定,因華航該案發生地點在韓國,應屬韓國航空鐵道事故調查局主導調查,目前韓方還在商議中,還沒通知確定立案調查宣告。而我方運安會為國家授權代表,能夠去協助韓國航空鐵道事故調查局調查,林沛達指出,我方運安會人員也已經準備好,接獲通知後可前往。林沛達坦言,過往國籍航空曾發生2件降錯跑道案例,當時恰好沒有飛機在跑道上,根據國際民航組織規定,降錯跑道屬於未依指定跑道落地,需立案調查,運安會當時也立案調查。「降錯跑道有蠻高的風險,我方運安會傾向若韓方沒立案調查,運安會將接手調查。」
華航傳「釜山機場降錯跑道」 運安會啟動聯繫調查程序
網紅機師詹姆士近日在直播中爆料,華航CI186航班於6月12日自桃園飛往韓國釜山時,疑似在釜山機場降落時誤降錯誤跑道。對此,中華航空表示,該班機確實於降落時「未符合塔台要求」,目前已啟動自主調查,以釐清事件全貌。華航指出,當天CI186班機在釜山機場降落過程中,因未遵循塔台要求,涉及飛航程序異常,公司已依程序主動通報主管機關,並展開內部調查。針對乘客受影響部分,華航已安排旅宿與餐食,並表達歉意,感謝旅客理解與配合。事件發生後,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運安會)也證實已接獲華航通報。根據《中央社》的報導,運安會執行長林沛達受訪表示,由於事件發生地為韓國,依據國際航空事故調查慣例,適用「地主國主義」原則,因此已正式聯絡韓國相關單位。若韓方決定展開調查,運安會將全力協助;若韓方未立案,則由我方接手調查。此次事件也影響原定CI187釜山飛返桃園的班機安排。由於釜山機場有宵禁限制,CI187班機無法於當晚返航,華航因此改派另一組機組人員,將航班順延至隔日執行。華航強調,公司對此次事件高度重視,並依程序向主管機關通報處理,也將持續配合相關單位進行調查作業,確保未來航班飛行安全。
波音事故頻傳惹議! 運安會:國內機型沒用737 MAX、安全無虞
波音飛機近期屢傳事故,再度引爆飛安疑慮。立法院交通委員會今(29日)審查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運安會)114年度預算時,針對國內航空公司使用的波音機型安全性表達關切,要求運安會全面盤點並說明因應對策。對此,運安會明確表示,目前台灣籍航空公司未使用波音737 MAX系列機型,現行機隊中的波音機型如737-800、777與787等,皆經國際航空安全機構認證,無重大事故紀錄,飛安無虞。運安會進一步指出,除737 MAX外,多數事故與航空公司維修有關,並非波音系統性問題。該會強調,將持續追蹤國際事故報告及製造商安全通告,強化我國航空安全監督作為。另外,交通委員會在此次預算審查中,針對「精進運輸事故調查量能」計畫,總預算3628萬4千元中凍結300萬元,要求運安會加強盤點作業,針對現有與可能引進的新機型做風險評估,避免飛安漏洞。運安會表示,未來會依立法院要求,加強調查與預防措施,力求飛航安全滴水不漏,讓國人安心搭機。近來波音公司事故不斷,阿拉斯加航空一架737 MAX 9在高空飛行中艙門脫落、美國聯合航空一架777的輪胎掉落、西南航空一架737則發生引擎整流罩脫落,讓外界對波音品質產生疑慮。此時傳出華航有意評估購入波音777X,也讓立委關注未來風險。
三峽車禍釀3死 運安會:初步調查報告預計1月內公布
新北市三峽區日前發生重大車禍,78歲余姓駕駛不明原因高速衝撞北大國小校門口人群,釀成3死多人受重傷,震驚社會。對此,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主委林信得今(29日)表示,目前正針對行車電腦進行解讀,初步判讀需時3至4週,並將搭配監視器畫面等相關資料,預計一個月內對外發布初步調查報告。林信得指出,運安會已動員15名人員全力調查本案,分為操作、車輛、生還因素與記錄器四組同步進行,其他案件調查作業已暫緩。目前行車電腦正在解讀中,並與檢調單位保持密切合作,資訊互通。不過,由於偵查不公開原則,部分細節暫不對外說明。運安會預計1個月內會發布初步報告,10月將公布詳細資料報告,明年5月則完成最終調查報告。由於事故發生後,交通部隨即宣布擬將高齡駕駛的換照年齡下修至70歲,引發社會熱議。外界質疑,在尚未釐清事故肇因是否與駕駛高齡有關,究竟是人為因素或健康失能所致,行政機關即倉促提出政策,恐欠缺依據。對此,立委洪孟楷今日在立法院交通委員會也強調,交通部將高齡駕駛換照年齡下修至70歲,恐讓社會認為該起事故是因高齡問題而造成。他指出,不應將年齡視為唯一門檻,並批評交通部未與負責事故調查、具專業與獨立性的運安會充分溝通,便急推政策,做法有失周延。
三峽車禍釀3死12傷屬「重大公路事故」 運安會正式立案調查
新北三峽19日發生重大交通事故,78歲男子駕車於學區暴衝,釀3死12傷,引發全台高度關注。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派員到場蒐集相關資料後,經過內部討論,最後認定此案為「重大公路事故」,確定立案調查。運安會今日說明,5月19日約16時4分,一輛自用小客車於新北市三峽區國成街往南行駛,沿途撞擊自行車、普通重型機車與數名行人,再沿復興路132巷行駛撞擊分隔島後停止,這起車禍共造成2名學生與1名機車騎士死亡、12人受傷。運安會獲報後,指派調查人員前往現場蒐集相關資料,另依運輸事故調查法,經內部討論後,認定此案屬「重大公路事故」,已立案調查,指定主任調查官並成立專案調查小組進行後續調查作業。運安會提到,後續有關此案相關資訊及調查進度,將適時於運安會網站公布。
肇事翁妻子現身加護病房外!澄清丈夫「無心血管疾病」 嘆:不明白為何會這樣
昨(19)日下午4時許,新北市三峽區發生嚴重車禍。由78歲退休余姓老翁駕駛的自小客車因不明原因暴衝猛撞10餘名路人,造成3死1命危11傷的重大交通事故。肇事余翁事後因自撞分隔島重傷昏迷,目前仍在加護病房觀察中。對於余翁肇事原因,外界有許多揣測,有人懷疑余翁可能是行車當中突然疾病發作釀禍。稍早,余翁妻子現身加護病房外,面對記者詢問,她表示先生並沒有心血管方面的疾病,自己也不明白為什麼會發生這樣的狀況。據《三立新聞網》獨家報導,余姓老翁的妻子在受訪時表示,先生平常身體狀況還不錯,沒有心血管相關的疾病,只是有糖尿病。此外,先生之前有腎臟及前列腺方面的問題,但都已經治療好,所以她也不清楚為什麼先生會開車肇事。至於有部分網友提到「路怒症」的情況,她不清楚,也不知道該怎麼回答。據了解,余姓老翁在肇事當下以高速衝過路口,直到撞上分隔島才停下。由於強大撞擊力道導致車頭變形,余翁本人也因重傷陷入昏迷,目前仍在加護病房搶救。醫院指出,余翁除有多處骨折外,胸腔與腹腔臟器也嚴重受損,雖已進行緊急手術,但仍未脫離險境。在院方配合下,檢警初步調查已排除余翁酒駕與毒駕的可能性,但因余翁昏迷無法陳述事發經過,加上肇事車輛行車記錄器疑似損壞,使得案情陷入膠著。為釐清真相,檢警今(20)日會同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專家,拆解余翁車輛的行車電腦(ECU),試圖透過油門與煞車的數據變化,還原事故發生前的駕駛狀態。目前全案仍待進一步調查,檢方將持續追查事故原因,並呼籲民眾提供相關行車畫面協助釐清案情。
三峽車禍釀3死1命危!肇事駕駛仍昏迷 「行車電腦」數據成破案關鍵
新北市三峽區昨(19日)下午發生一起嚴重死亡車禍!78歲退休老翁余文正駕駛車輛行經國光街與國成街口時,車輛突然失控暴衝,如脫韁野馬般撞向走在人行道上的學生及等紅燈的機車,導致3人不幸喪生、1人命危,另有11人輕重傷。對此,檢警今日會同運安會專家,拆解車輛的行車電腦(ECU),試圖透過油門與煞車的數據變化,還原事故發生前的駕駛狀態。據《三立新聞網》的獨家報導,根據目擊者與其他車輛的行車記錄器畫面,余翁的車輛在進入路口時完全未減速,直接高速衝向人群,最終猛烈撞上分隔島才停下。強大的撞擊力導致車頭嚴重變形,余翁本人也因重傷陷入昏迷,目前仍在加護病房搶救,情況危急。醫院指出,余翁除有多處骨折外,胸腔與腹腔臟器也嚴重受損,雖已進行緊急手術,但仍未脫離險境。 檢警初步調查已排除酒駕與毒駕的可能性,但因余翁昏迷無法陳述事發經過,加上肇事車輛的行車記錄器疑似損壞,使得案情陷入膠著。為釐清真相,檢警今日會同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運安會)專家,拆解車輛的行車電腦(ECU),試圖透過油門與煞車的數據變化,還原事故發生前的駕駛狀態。 運安會人員現場以專業設備讀取行車電腦數據,重點分析車速變化與油門操作紀錄,以判斷是否因機械故障或駕駛人健康突發狀況導致意外。警方也持續調閱周邊監視器,希望能拼湊出完整的事發經過。由於事故發生在放學時段,傷者中包含學生與家長。家屬對此也迫切希望早日查明真相,給受害者一個交代。 目前全案仍待進一步調查,檢方不排除任何可能性,將持續追查事故原因,並呼籲民眾提供相關行車畫面協助釐清案情。
三峽車禍3死12傷! 路權團體籲:改革強化考照、建立回訓制度迫在眉睫
新北市三峽區昨(19)日下午發生一起重大車禍,78歲余姓男子駕車行經國光街、國成街口(北大國小旁)時違規闖紅燈,高速撞上停等紅燈的機車及放學人潮,釀成3死12傷慘劇,引發各界對於高齡駕駛、相關交通違規罰則的討論。對此,路權團體「還路於民行人路權促進會」呼籲,應該以「用路人階序」為原則改革駕訓與考照制度,並持續改善道路工程設計,「最容易受傷的用路人,應享有最高道路優先權」。「還路於民」表示,「能造成越大傷害的用路人,應負起越大的責任」,用路人之間不是平等的,車輛與行人兩相碰撞時,行人傷亡程度遠高於車輛駕駛,而最容易受傷的用路人,應享有最高道路優先權,「駕駛是一項特許權,而非基本人權……公眾享有道路安全的基本權利至關重要,駕照持有特許權不得凌駕於此項權利之上」。「還路於民」說到,雖有不少科學研究指出,高齡駕駛人在發生事故的風險上比較高,但在還沒有公正完整的調查結果之前,還無法斷定這次事故和年齡有關,而台灣已是高齡化社會,即使發展出有效的高齡者駕照管理機制,我們仍需提供沒有駕照的高齡者其他出行選擇,包括跨鄉鎮的公共運輸網路等等,在人口稠密的市區應發展以行人、自行車、大眾運輸為主的安全且永續的運輸模式。「還路於民」也提出4訴求,希望政府加速推動,包括落實道路用路人階序原則的駕訓與考照制度改革、推動車輛透光率與國際接軌、恢復駕駛人記點制度、持續改善道路工程設計,以創造友善通行環境。行人零死亡推動聯盟則指出,台南余小妹妹的事故才過去2年,距離政府承諾改善行人地獄也滿1年,如今再度發生重大死傷,「我們萬分沉痛地呼籲,台灣社會、政府機關能重視交通安全議題,行政部會更應審慎地反省,並參照世界各個進步國家,眾多翻轉交通地獄的政策,推動交通3E(道路工程、駕訓教育、交通執法)改革」。行人零死亡推動聯盟也喊話,這次事故應已達成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調查條件,期盼運安會儘速啟動調查,釐清肇事原因,加上近期還有發生其他車輛暴衝事故,造成國民人心慌恐,請運安會也能一併給出調查報告,以重點改善問題,「台灣駕訓制度的改革、回訓制度的建立迫在眉睫,懇請主管機關儘速改善,不要再怠慢拖沓,勿讓道路環境安全一再回頭」。此外,臉書粉專「重車日誌-教士」亦提到,雖然113年整年度的交通事故數字有稍降2.2%,但和高齡有關係的事故原因幾乎都是成長的,「每次都只會嘴車輛暴衝,交通部再不正視高齡不適任駕駛查核的制度,未來只會越來越多小孩、青壯年被這些老人奪走生命的」。臉書社團「反攻大路」也有不少網友撰文批評,「交通部『從教育著手,從小培養正確的用路觀念』然後拿駕照跟沒有駕照的,一直在路上殺人?駕照回訓制度呢?動態積極執法呢?限縮檢舉的配套呢?檢舉不記點的配套呢?」、「強調『危機教育』不是錯,但它不能取代對結構性交通問題的改革。孩子可以學習看左右,但駕駛更應該學會尊重路權、遵守速限、停讓行人。社會應該設計的是讓『人』不必隨時處於恐懼與應變中,而不是讓每個人都變成訓練有素的倖存者」。
藍牙耳機掉入飛機座椅 為了飛安直接停飛拆椅子
近期國內一架航班在起飛前,因旅客不慎將藍牙耳機掉入座椅橫管,最終為了飛安考量,工作人員直接上機拆除椅子,導致班機延誤起飛,後續引發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運安會)關注。根據媒體報導指出,由於藍牙耳機內含鋰電池,若遺留於座艙結構內而未即時取出,航空公司擔心可能引發短路或燃燒等問題,對飛航安全構成威脅,因此當時航空公司不敢貿然起飛,最終由機務人員上機拆除座椅並取出耳機才順利排除風險。運安會表示,該事件是經由「飛安自願報告系統」通報,強調航空公司應針對類似情形建立明確的預防與處理標準作業程序,以降低未來可能再度延誤或對機體造成損害。運安會主委林信得也表示,後續將在調查過程中提出具體建議,並交由民航局與航空公司研議可行對策,未來也會持續透過會議討論強化飛安規範。一個小小的藍牙耳機之所以讓航空公司這麼緊張,主要是源自於近期機上電子設備的意外事件,1月28日,南韓釜山航空一架客機在釜山金海機場起飛前,行李艙內行動電源突然起火,導致機身嚴重損毀、7人受傷,事故最終使該架飛機報廢。整起事件發生後,許多航空公司針對行動電源制定更嚴格規範,而台灣各國籍航空也陸續規定行動電源僅能隨身攜帶、不得託運,並禁止飛行中使用與充電。報導中提到,近年民眾頻繁使用的藍牙耳機,同樣內含鋰電池。各大航空公司對藍牙耳機的規範也因應逐步細化。其中華航表示,藍牙耳機屬於可攜式個人電子用品,乘客若在客艙內使用時不慎滑落,應依照空服員指示處理。長榮航空則依據國際民航組織ICAO與民航局規範說明,藍牙耳機屬於低功率、低容量的隨身電子設備,雖未被列入限制使用名單,但仍要求乘客掉落時應立即通報空服員協助,不可自行調整座椅以免意外。至於星宇航空則採取較嚴格規定,全面禁止將藍牙耳機放置於託運行李中,並明文公告於機場報到櫃台。若耳機掉落於座位區域,會請乘客移動至走道,由空服員進行搜尋。若無法即時找回,乘客將被安排暫時更換座位,並待飛機降落後由機務人員進行取出程序。
彰化輕航機因操作失誤墜毀致18歲男喪命 日籍母心碎跨海提告
彰化縣順風飛行協會2023年發生一起墜機事故,造成54歲林姓教練與18歲日籍男子當場喪命。經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公布調查報告,認定是因爬升過程中,操作人員未依照飛行手冊規範,因操作失誤導致飛機失速墜毀,屬人為疏失。檢方將順風飛行協會理事長與地面管制人員做出不起訴處分。日籍男子的母親不服,向法院提起自訴,再度遭法院裁定駁回。事故發生於2023年3月16日,18歲日籍男子參加順風飛行協會舉辦的輕航機體驗,卻在飛行過程中飛機突然失控,導致機頭朝下墜毀,造成2人死亡。經運安會調查指出,林姓教練在飛行時,未能遵守並保持飛行手冊中規定之初始爬升速度,導致飛機因大仰角及大坡度轉彎增加翼面負載而失速。運安會表示,林姓教練於第1次失速前抖振現象發生時,未能迅速有效地執行失速改正程序以增加速度,並於速度不足狀況下收上襟翼,導致第2次失速前抖振後,發生失速而墜毀,事故原因與教練疏失有直接關聯。法院認為,順風飛行協會理事長饒自強作為飛機所有人,雖負有管理之責,但事故當時不在現場,無法證明有失職行為,而呂姓地面管制人員雖負責地面協調,卻無權干預飛行操作,因此認定2人均無刑責,做出不起訴處分。日籍男子母親不服,向高檢署台中分署提出再議,仍遭駁回,於是她再度向法院提起自訴,指控2人涉及過失致死與詐欺取財未遂。法院審理期間,針對偵查卷宗、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報告及相關證詞進行詳查,認為飛機低空進場雖具一定風險,但造成事故的主因是林教練飛行操作失誤,與饒、呂2人無直接關聯,且沒有具體證據證明2人有詐欺意圖。因此,法院日前駁回自訴,不得抗告。
逾6千人連署「嚴重超速改回60公里」 交通部回應:修法後違規數量下降近5成
危險駕駛中的「嚴重超速標準」,從「超過最高速限60公里」下修為「40公里」,新制上路後,除了重罰1.2萬元(最高可達3.6萬元)以外,還將吊扣牌照6個月。對此,就有民眾日前在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發起「恢復舊制」連署,迄今突破6451人附議;然而,交通部回應,修法後嚴重超速違規數量下降近5成,事故死傷也有減少,因此將維持現行規定。發起連署的民眾認為,新法若在一些特殊道路,速限30公里,駕駛者開到70公里就會面臨1.2萬元罰款並吊照半年,然而台灣道路的速限極其不合理,連騎腳踏車都會超速。提案者建議,應該放寬新法條例,恢復舊制之60公里速限,同時提高目前道路10至20公里速限,並在道路速限合理前取消超速扣牌。除此之外,也應該讓一般用路人參與道路速限和交通議題、禁止在上坡或彎道處設置測速照相、警察不該躲起來測速(透明化)。針對這個提案,交通部表示,現行《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3條第1項第2款規定,自2023年6月30日起,將嚴重超速定義下修為超過規定之最高時速40公里,是經過多年專家學者研究,加上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的建議,並經行政院、立法院審議通過。交通部說,經過統計,修法前超速40公里以上案件,平均每月1萬2640件,修法後至2024年下半年,已降低至平均每月7018件,降幅近5成。另經統計2023年及2024年1月至11月事故肇因分析資料,因超速駕駛事故件數分別為死亡人數36人、32人;受傷人數1891人、1062人,可見修法後對於促使駕駛人遵守道路速限,減少嚴重超速行為並降低事故數量及嚴重度皆有助益。關於提高目前道路10至20公里速限的部分,交通部指出,速限提高雖可提高運輸效率,但也代表更低的容錯率,如果遇到突發事件時,需有更長之反應時間及煞車距離,因此在道路安全優先之前提下,目前提案較不可行,若民眾發現速限設定不合理路段,可向道路主管機關提出建議後,由主管機關就各面向綜合評估據以調整速限。
吊臂砸中捷釀1死15傷!肇事2工人均獲緩刑 法院判決理由出爐
臺中捷運股份有限公司(下稱臺中捷運)一列由北屯總站開往高鐵臺中站之列車,於2023年5月10日中午在豐樂公園站與大慶站間之下行軌道運轉時,撞上侵入軌道之塔式起重機桁架,釀成1死15傷事故,肇事的許姓工人及呂姓工人事後被依過失致死罪起訴。台中地院今天(25日)宣判,處許男1年2月徒刑、呂男1年徒刑,均緩刑3年。起訴指出,臺中市南屯區之捷運豐樂公園站,於112年5月10日中午,發生鄰近建築工地塔吊吊臂自31樓工地墜落,擊中行進中之捷運車廂,造成林姓乘客當場死亡及13人受傷案件。檢方獲報前往現場實地勘查,指揮司法警察及會同主管機關進行蒐證,並完成死者相驗程序,查明案發原因並釐清肇事責任。偵辦結果認為,案發工地係由齊裕營造公司承攬興富發建設公司所推之建案,並由宇球公司承攬塔吊工程,宇球公司再委由嘉謜工程行負責指揮塔吊拆除工程。其中許男受聘於嘉謜工程行擔任塔吊拆除工程之指揮手;呂男則擔任機械操作員。檢方查出,2人於發現起重機伸臂被鐵製板手(即棘輪板手)卡住根部插銷孔處無法脫離時,違反「塔式吊車工程施工計畫書」及「拆除機說明書」之規範,便宜行事逕操作拆除機以逆時針旋轉拖拉塔式起重機伸臂,造成拆除機伸臂(即桁架)彎折破壞並失去荷重能力,致失去拉力支持之塔式起重機伸臂下墜拉斷拆除機鋼索,隨即掉落捷運軌道導致事故。檢察官密集傳訊相關人員、調閱塔吊施工設計圖說、竣工檢查資料、列車運行紀錄、案關人員作業規範,並多次親赴建築工地現場、中捷公司行控中心及毀損車廂實地勘驗,委託國立中興大學就本案塔式起重機之破壞原因進行分析鑑定,並參考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之重大災害檢查報告書、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重大運輸事故調查報告,詳盡調查,力求勿枉物縱。台中地檢署認定塔吊拆除作業之指揮手許男、操作手呂男涉犯過失傷害等罪嫌,向法院提起公訴。檢察官依調查證據逐一檢視案關人員有無涉及刑事責任,除被告2人提起公訴以外,其餘人員則因罪嫌不足,分別為不起訴處分、逕予簽結。台中地院合議庭審酌,被告許男、呂男均坦承犯行,考量2人沒有前科,係一時疏忽釀禍,事後積極跟被害人、家屬調解並賠償損害,勘認已努力彌補過錯,雖然與其中一名外籍被害人因調解數額有爭議,無法達成和解,但並非不能透過民事訴訟解決,最後分別判處1年2月、1年徒刑,均緩刑3年。
虎航副機師落地後失去意識 運安會調查報告出爐
台灣虎航去年一架從日本飛返台灣的航班,在桃園機場降落時發生副機長失能事件。當時飛機落地後,副機長突然出現失去意識,導致無法履行職責,機長緊急向塔台宣告「Pan-Pan」情況,並要求救護車協助處理。後續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運安會)在歷時一年多的調查後,於近期發布報告,指稱未有足夠證據確認造成副駕駛員意識喪失之可能原因,但調查報告中仍建議虎航應持續精進疲勞管理。根據媒體報導指出,整起事件發生於2023年8月7日,當時航班搭載175人,其中包含2名飛航組員、4名客艙組員、1名隨機機務人員及168名乘客。而當航班降落於桃園機場23R跑道後,機長在滑行過程中向塔台通報副機長身體不適,需要緊急醫療協助。在飛機停妥後,副機長也被送往醫院。後續運安會報告指出,在飛行過程中,該名副機長無異常表現,但在降落後,該名副機長出現意識喪失,時間約為7分鐘左右。如此情況導致其無法監控機長操作飛機。後續經由醫學檢查與專科醫師的評估,並未發現具體病因。而兩名飛航組員事發前未服用藥物,酒精檢測值也是零,因此排除了酒精或藥物因素的影響。但在調查中,運安會發現虎航現行的疲勞管理制度並未充分考慮個人睡眠需求、睡眠品質以及生理時鐘調整能力等因素。再加上虎航的營運特性,紅眼航班、早航班、跨夜航班比例較高,可能加重飛航組員的疲勞風險。運安會因此認定,虎航的疲勞評估模組是無法有效預測和預防疲勞帶來的危害。報告同時提到,目前我國針對航空人員體檢標準,其實並不遜於美國、英國或澳洲,但在腦部及心臟功能的檢查方面,尚有進一步改進空間。運安會也在報告中建議,虎航應進一步強化疲勞管理措施,針對跨夜航班、紅眼航班及早航班進行特別的風險管控,並提升飛航組員的作息調整能力。同時,民航局應蒐集飛航組員執飛過程中發生健康失能的案例,分析可能的誘因及潛在風險,為未來風險管理提供依據。
電動車依馬力徵收汽燃費 交通部:最快2030年開徵最高1萬5720元
因應2050淨零碳排目標,政府鼓勵民眾汰換油車換用電動車,且在電動車尚未達到一定比率前免徵燃料費,目前電動汽機車掛牌數量約97萬輛,交通部規劃,電動小客車達到50萬輛、電動機車達到240萬輛,將採「隨車徵收」課徵汽燃費,預估最快2030年開徵,汽燃費依照各車款的馬力課收,最高不超過1萬5720元。立法院交通委員會今(16)日上午審查鐵道局、運輸研究所,以及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報告114年度預算。立委林俊憲質詢時提到,交通部在2018年稱「汽車燃料使用費」容易造成誤解,改為公路養護修建及安全管理費,實際上就是使用者付費,當時運研所編列兩筆錢,共700多萬元去研究,最後研究報告結果是各有優缺點,所以不建議改名。運研所所長林繼國說明,當時研究比較了隨油徵收、隨車徵收及隨里程徵收去綜合評估,現階段建議維持隨車徵收,未來可以視技術、里程、車重的技術發展調整。林俊憲問及,電動車是否會課徵汽燃費,何時會課徵、如何課徵?林繼國說明,因為現在還在政策鼓勵,未來電動車達到一定普及程度,一樣會隨車按照排氣量換算馬力進行合理課徵。林俊憲指出,現在很多電動車主很惶恐,到底會不會課稅、如何課稅,有網友估算一年可能要繳10幾萬或7、8萬的稅費,會不會影響電動車銷售、造成現有車主的慌恐,但如果交通部課徵汽燃費一定要對外說清楚,不要造成車主的恐慌。交通部長陳世凱表示,電動車達到一定數量才會徵收,目前數量還沒這麼多,還需要一段時間。交通部司長林福山答覆,目前電動小客車掛牌數將近9萬輛,佔全部掛牌600萬輛小客車,比例僅佔約1%,目前還沒實質影響到汽燃費的分配,預估2030年開徵。林俊憲認為,汽燃費這個名稱也會改掉,並不適用於電動車,這筆錢其實是道路維護跟安全管理的費用,使用者付費是公平的,車子有開上路就應該繳這比稅,只是政策要清楚。林俊憲提醒,重點是必須讓社會大眾清楚政策,並建議開公聽會,讓民眾更了解。陳世凱也允諾會舉行。林福山會後受訪補充,目前電動小客車掛牌數約9萬輛、電動機車約70萬輛,依照規劃電動小客車達到50萬輛、電動機車達到240萬輛會課徵,預估2030年是一個考量時間點。至於徵收費用部分,小客車汽燃費最高為1萬5720元,電動小客車馬力再大,汽燃費最高就是15720元;至於名稱,去年10月交委會提案討論,就是維持現行條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