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
」 機車 車禍 毒駕 罰單 違規
三寶無極限!台中女為買飲料「車打燈停路中央」 超扯畫面曝光
台中市太平區日前發生一起違規停車事件,引發網路關注。一名女子駕駛BMW休旅車行經樹孝路時,為了下車購買飲料,竟將車輛直接停放於道路中央,相關畫面被民眾拍下並上傳社群平台,引發熱議。事件發生於25日下午5時許,該名女子行經太平區樹孝路79號附近時,未依規定靠邊停車,而是將車輛停於車道中央,並開啟警示燈後下車前往路旁飲料店。由於該路段車流量大,加上正值交通尖峰時段,該行為引起現場民眾側目,也對交通秩序造成影響。有網友將畫面PO上Threads後,寫上「不是打雙黃燈就無敵捏,買個飲料車停路中央」,更酸駕駛「下次記得把引擎蓋打開,放個警示標示。」畫面曝光後,不少網友留言批評,「台中真的好多這種四輪大爺,在路上騎車開車好痛苦」、「她不會以為有個修路路障擋住就可以這樣停吧」、「這真的太扯,她竟然不是靠邊停車,竟然是停路中間,人不要臉,天下無敵!」、「太平果然是三寶極樂園,辛苦了」對此,轄區警方表示,經網路巡邏發現該違規情形後,已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條第1項第5款進行舉發。依規定,汽車於道路中違規停車,最高可處新台幣1200元罰鍰。警方同時提醒,樹孝路沿線於上下班時段車流頻繁,且部分路段目前仍有施工情形,用路人應遵守交通規則,避免因違規停車影響交通安全,甚至造成事故風險。
騎士凌晨沒扣帽扣遭攔下!他眼神狂飄超心虛 警當場逮毒駕
台北市中正二分局思源派出所月初於凌晨巡經思源街口時,發現一名騎士攜帶安全帽時,卻未扣上帽扣,當場將人攔下,過程中發現騎士神色慌張,經查發現騎士為毒品列管人口,果然在其身上查獲安非他命吸食器與大麻煙彈,並發現其毒駕。全案訊後依毒品與公共危險罪嫌移送偵辦。據了解,33歲的張姓男子月初凌晨騎乘機車行經中正區思源街時,被巡邏警方發現其未將安全帽扣上,當場將其攔住盤查,過程中卻發現張男明顯神色慌張,且精神恍惚,經張男同意後進行搜索,果然在其外套口袋內查獲毒品吸食器與菸彈,初步檢驗發現吸食器呈現安非他命陽性反應,菸彈則呈現大麻陽性反應。由於張男明顯涉嫌毒駕,經其同意後進行毒品唾液快篩測試,測試結果亦呈現陽性反應。全案警詢後依毒品及公共危險罪嫌移送台北地檢署偵辦,並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舉發並查扣騎乘之機車。中正二分局呼籲,毒品不僅嚴重危害身心健康,更對公共安全造成極大威脅,駕駛人切勿心存僥倖施用毒品後上路,警方將持續相關查緝作為,全力打擊毒品犯罪。
大里路口擦撞「小貨車肇逃」 騎士倒地傻眼、警方火速鎖定嫌犯
台中市大里區21日上午發生一起震驚路人的肇逃事件,1名黃姓男子騎機車行經大明路與永隆路口時,與一輛小貨車發生碰撞,事故發生時間約在上午9時24分,黃男連人帶車倒地受傷,但令人震驚的是,肇事的小貨車竟未停車查看或協助,而是直接加速離開現場。根據目擊者描述,事發地點車流與人流皆不少,事故發生當下不少路人都看到了整個過程,但小貨車仍無視現場狀況,駛離得相當迅速,黃姓騎士當場傻眼,情緒相當驚恐,警方接獲報案後迅速到場處理,並協助受傷的黃男送醫檢查,所幸傷勢並無生命危險,但仍需要觀察。警方進一步調查指出,肇事的小貨車為公司行號使用,已鎖定車輛,並將通知駕駛到案說明,詳細事故原因仍需交由交通事故分析中心進行鑑定,以釐清雙方責任。警方強調,根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駕駛人發生交通事故應立即停車、報警並依規定處理;若未遵守規定,不僅可能面臨新台幣1000元至3000元的罰鍰,逃逸者還會被吊扣駕照1至3個月,若肇事致人受傷而逃逸,更可能遭吊銷駕照。
蔣萬安推「祖孫共學」交通宣導 強化行人安全與校園教育扎根
臺北市長蔣萬安今(20)日主持市府道路交通安全會報,指示民政局、教育局及交通局以「代間交流」為核心強化交通安全宣導,透過長者與學童共同學習的方式,深化交通安全觀念,並規劃安排全市國中小學生參訪交通安全公園,讓交通教育向下扎根。蔣萬安在會中聽取近期交通事故趨勢報告後指出,今(2026)年1至2月機車與行人死傷人數較去(2025)年及近三年同期平均下降,但2月仍發生5件A1交通事故,其中3件為行人,顯示行人安全仍有強化空間。他提到,相關事故包含未停讓行人與違規穿越等情形,且內湖、信義區均有案例,已責成相關單位檢討改善,強調不得再發生行穿線死亡事故。在交通安全宣導方面,蔣萬安肯定民政局與各區公所透過里鄰系統推動宣導的成果,並提出精進方向。他表示,隨著高齡化社會來臨,高齡者交通事故比例上升,其中70至79歲為高峰族群,未來將持續透過銀髮課程及共餐活動加強宣導,並推動「祖孫共學」,提升宣導效果與互動性。他進一步指出,宣導內容應聚焦重點,包括行人正確使用行穿線、避免邊走邊使用手機,以及微型電動二輪車與青少年自行車安全等議題,讓教材更具清晰度與記憶點。在宣傳方式上,蔣萬安表示,LINE已成為中高齡族群主要資訊來源,應以長者熟悉的形式進行溝通,例如結合長輩圖或AI影片,提高資訊的接受度與理解度。同時也要求擴大交通知能測驗,透過數據掌握宣導成效,確保政策落實。針對交通安全公園的推廣,蔣萬安指出,目前萬華青年公園與北投福星公園已設置相關設施,深受家長與學童肯定,未來應整合資源進一步擴大效益。他指示教育局建立交通安全學習地圖,串聯士林監理站與各交通公園資源,提供學校運用;並由民政局透過鄰里系統媒合長者與學童,推動共同學習。最後,蔣萬安要求交通局與監理所建立定期溝通機制,整合各交通安全園區的教學回饋與測驗數據,作為未來交通工程改善與教育政策的重要依據,持續提升臺北市整體交通安全環境。
機車沒停好恐吃罰單?網傳立側柱、超線罰1200元 警揭判罰標準
機車在台灣是重要的代步工具,在任何縣市都可以看到機車族穿梭,密度極高,同時也衍生出停車位不足等問題。近日網上流傳機車立側柱、後照鏡或手把超出格線就會被檢舉開罰1200元的消息,引發不少騎士恐慌。對此,台灣事實查核中心指出,此說法不完全是錯,但警方開罰關鍵在於是否「妨礙通行」,不是壓線就會受罰。日前臉書社團有網友發文表示,機車停在停車格但立側柱,使機車傾斜角度太大,後照鏡或手把超過格線,以及輪胎離路邊超過30公分,巡邏警察可取締與民眾檢舉,恐挨罰新台幣600元至1200元罰鍰。此消息曝光後,引發民眾熱烈討論,但又不確定此說法是否正確。對此,台灣事實查核中心調查指出,在「道路交通安全規則」中並未規定機車停車應立中柱或側柱,但高雄市交通大隊曾說明,機車立側柱在停車格內,只要車體傾斜不要太誇張,且妨礙其他人通行權利,基本上不會取締,但仍建議民眾立中柱。至於機車後照鏡或手把超出格線會收罰單,新北市交通警察大隊表示,開罰前提是機車手把或後照鏡嚴重超出格線,已經妨礙通行,才會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條「停車時間、位置、方式、車種不依規定」,處以新台幣600元以上、1200元以下罰鍰。除此之外,針對輪胎離路邊超過30公分就會遭檢舉一說,新北市交通警察大隊表示,依「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11、112條規定,大型重型機車及機車臨時停車時,應依車輛順行方向緊靠道路邊緣停放,其前輪或後輪外側距離緣石或路面邊緣不得逾40公分、停車時不得逾30公分。但是否開罰仍須回到是否影響通行,並非因單一距離就裁罰。機車停車問題是否會被其他民眾檢舉,立法院2024年三讀修正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後,併排臨停、騎樓停車、消防栓前停車、橋樑/隧道/圓環/人行道/交岔路口處臨停與停車、騎車講電話、手持吸菸等8行為在新台幣1200元以下交通輕微違規罰鍰,不開放民眾檢舉。
驚險畫面曝光!男高速猛撞騎士害多處骨折 竟是毒駕加酒駕遭法辦
新北市中和區15日上午發生恐怖車禍,36歲李姓男子寄出行經員山路時,撞上騎乘機車的32歲張姓男子,張男多處骨折、全身出血,被救護人員緊急送醫,警方發現李男酒測值達0.15毫克,毒測呈陽性反應,全案依公共危險、毒品罪嫌移送法辦。15日上午11時許,李姓男子駕車由中和員山路506巷往板橋方向行駛,在駛出巷口時,不慎與正沿員山路直行的32歲張姓機車騎士發生猛烈碰撞,強大撞擊力道讓張男被當場噴飛,機車車頭嚴重受損,場面怵目驚心。李男15日上午高速撞上張男,警方調查後發現他酒駕還毒駕。(圖/翻攝畫面)警消獲報後連忙趕抵現場,發現張男頭部出血、雙手及頭部骨折,隨即將人送往雙和醫院,目前仍在觀察中,警方則李男進行酒測,其酒測值達 0.15mg/l,毒品唾液快篩呈「陽性」反應,立刻將他帶回偵辦。警方詢問後依刑法公共危險、過失傷害罪及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將李男移送新北地檢偵辦,並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5條第1項第2款及第35條第9項製單舉發,且吊扣其車輛,相關案情則仍須釐清。
彰化三寶駕駛撞斷指示牌 「最衰庇護島」近一年被撞15次
彰化市彰南路為改善駕駛人「切西瓜」式轉彎(提早左切)情形,去年4月設置多處行人庇護島,不過設置後卻屢傳撞擊事件。15日晚間,一名男子開車行經彰南路時,在路口迴轉過程中撞上行人庇護島並撞斷指示牌,所幸事故未造成人員傷亡。該路段庇護島設置至今已累計發生15起撞擊事件,再度引發外界討論。警方表示,15日晚間7時許,32歲蔡姓男子駕車行經彰南路一段,在路口準備左迴轉前往彰化市區時,車輛疑似未注意前方路況,直接撞上行人庇護島,並將現場的指示牌撞斷。事故發生後警方到場處理,確認現場無人受傷。警方對蔡男進行酒測,結果為零,排除酒駕情形。至於事故詳細原因仍待進一步調查釐清。警方指出,後續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8條第1項第3款規定開罰,最高可處1800元罰鍰。彰化市彰南路為改善部分駕駛人轉彎時未依車道行駛、直接跨越車道「切西瓜」轉彎的情況,於2025年4月設置15處行人庇護島,希望提升行人安全並改善交通動線。不過自設置以來,該路段已累計發生15起車輛撞擊庇護島的事故,也讓該設施被部分網友稱為「最衰庇護島」。相關事件曝光後,也在網路上引發討論。有網友認為,部分駕駛人長期習慣不良的轉彎方式,導致遇到道路新設施時容易發生事故,因此問題仍與駕駛習慣有關。也有人指出,道路設計是否足夠清楚、庇護島位置是否容易被駕駛注意,也值得相關單位進一步檢討與改善。
時間管理大師! 台中女騎士「紅燈停待轉格」下車買水果
台中街頭出現一幕讓人傻眼的畫面。近日有民眾分享,一名女騎士在停等紅燈時,竟把機車停在待轉格後直接下車,到路邊水果攤買水果,等她跑回機車時剛好變綠燈。影片曝光後,有網友笑稱她是「時間管理大師」,但女騎士在路口臨停機車的行為已經違法,最高可處600元罰鍰。據了解,事件發生在台中市烏日區中山路3段與高鐵路1段路口,根據目擊民眾拍下的畫面顯示,當時有一整排機車在等1分50秒的紅燈,其中一輛機車上卻沒人,鏡頭一轉才發現,女騎士戴著安全帽到路邊的水果攤挑水果,等到她買完水果跑回機車時,紅燈剛好轉為綠燈,讓拍攝者忍不住豎起大拇指,直呼「好喜歡阿嬤這種鬆弛的生活態度」。女騎士整個「買水果」流程相當流暢,有網友笑稱根本就是「時間管理大師」。不過,女騎士在路口臨停的行為,其實已經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5條「在交叉路口臨時停車」,最高可處600元罰鍰。至於攤販在道路上擺水果攤的行為,也已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82條第1項第10款「未經許可在道路擺設攤位」,可處1200元以上2400元以下罰鍰。
路面像溜冰場!貨車漏油害騎士打滑慘摔 警追監視器揪真兇
高雄市岡山區日前發生一起因路面油漬導致的機車自摔事故,引發外界對道路安全的關注,事件發生在12日上午10時50分左右,地點位於岡山區中山北路,當時1名29歲吳姓男子騎乘機車沿著中山北路南下行駛,行經事故地點時,疑似因路面出現油漬,機車突然失去抓地力,整輛車當場打滑,騎士連人帶車重摔在地。事故發生後,吳姓騎士全身多處擦挫傷,所幸經緊急送醫治療後並無生命危險。警方到場後立即對騎士進行酒測,確認並無酒駕情形,由於現場路面油漬明顯,警方初步判斷可能是外來車輛滲漏油料所造成,因此立即展開調查,同時通報清潔隊到場進行油汙清除作業,以防止其他車輛再度發生打滑意外,確保交通安全。警方隨後調閱周邊監視器畫面,逐一比對可疑車輛行駛軌跡,最終發現疑似為一輛營業用大貨車在行經該路段時出現漏油情況,油漬沿路滴落在車道上,造成路面變得相當滑,警方目前已掌握該大貨車的車牌資料,並聯繫車主到案說明,釐清是否確實存在油料滲漏的情形。依據警方表示,若確認大貨車確實因車輛設備問題或疏於檢查導致油料外漏,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0條相關規定進行裁罰,最高可處新台幣1萬8000元罰鍰;此外,若事故經交通鑑定後認定與油漬有直接因果關係,受傷騎士也可能向相關責任方提出民事求償。不過警方也指出,初步研判事故並非單一因素造成。除了路面油漬影響行車安全之外,吳姓騎士當時疑似未充分注意前方路況,且行車速度可能偏快,導致在遇到突發狀況時反應不及,最終造成自摔事故,實際事故責任比例仍需由交通大隊進一步進行專業鑑定後才能確認。
隧道變賽道!苗栗火炎山飆車集結 運兵車載車狂飆警方一網打盡
苗栗縣苑裡鎮的火炎山隧道日前驚傳聚眾飆車事件,隧道一度被當成非法競速場地,引發警方高度重視,事件發生於1日清晨6時43分許,苗栗縣警察局通霄分局接獲民眾報案,指出隧道內出現大量車輛與人群聚集,疑似準備進行機車飆車競速活動,嚴重影響行車安全與公共秩序。據目擊民眾表示,當時行經隧道時發現兩側停放超過10輛汽車,車旁聚集許多男男女女,現場氣氛相當熱鬧。更令人震驚的是,有4名騎士已騎上機車準備起跑,看似即將在隧道內展開高速競速,由於隧道空間封閉且視線有限,一旦發生事故後果恐不堪設想,因此民眾立刻向警方報案。警方接獲通報後立即展開調查,分局長蘇立琮高度重視此案,指示偵查隊與交通組成立專案小組追查。經過多日調閱監視器與資料分析後,警方逐步鎖定相關車輛與主要號召者,調查發現,該飆車集團採取所謂「運兵車」模式,先將非法競速機車載運至隧道內,再由騎士下車進行飆車活動,以躲避警方查緝並減少在路面上行駛時被注意的風險。在蒐證完成後,警方依法向苗栗地方法院聲請搜索票並獲准,11日警方兵分兩路展開行動,成功查扣涉案車輛及相關證物,並將多名涉案人員帶回偵訊。警方表示,未來仍將持續追查是否還有其他共犯或幕後組織者,並針對非法飆車行為加強巡邏與取締。警方也提醒民眾,飆車競速不僅違反交通法規,更可能危及自身與其他用路人的生命安全。若發現類似聚眾飆車情形,應立即通報警方處理,共同維護道路交通安全與社會秩序。
北港熱心嬤攬客「買金紙可停車」 駕駛收違停罰單傻眼
雲林縣北港朝天宮每逢農曆1月至3月進入香盛期,假日期間大量香客與遊客湧入,周邊道路停車需求大幅增加。近期有民眾分享,她依照一名熱心阿嬤指示購買金紙後停車,未料兩週後仍收到違規罰單,引發網友熱議。一名網友在臉書社團「爆料公社公開版」發文表示,2月28日前往北港朝天宮附近停車時,一名阿嬤向她揮手示意,並告知只要購買200元金紙即可停車。該民眾依指示購買金紙並停放車輛,「兩個禮拜後卻收到違停罰單......。」罰單內容顯示,警方依《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處罰條例》第56條第1項第6款「不依順行方向停車」開罰。該條規定指出,汽車未依規定方向或未緊靠道路邊緣停放,可處600元至1200元罰鍰。事件曝光後,引發不少網友留言討論,「除非是私人場地,不然這樣跟路邊垂直停在道路上就會被開這條」、「搞不好也是阿嬤檢舉的」、「阿嬤說可以停,但沒說不會被開單」、「停車場一次50,但是要走一段路,金紙門口有賣50的一份,你買四份嗎」、「那廟周圍都是被賣金紙的佔走,寧可多走一段路到停車場,我從不跟佔車位的買」、「阿嬤的主業其實不是賣金紙」。對於相關情況,北港警分局表示,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條第1項第6款規定,汽車未依規定方向或未緊靠道路邊緣停放即屬違規,可處600元至1200元罰鍰。警方統計,今年2月1日至2月28日,朝天宮周邊共取締違規停車101件、違規攬客16件,較去年同期增加。警方指出,為維護交通秩序,將持續加強巡查與取締。自即日起至5月16日,每逢週六與週日將執行「清道專案」,針對違規停車與占道攬客行為加強取締。警方也提醒,任意占用道路或強迫販售金紙,不僅影響交通安全,也可能觸法。民眾前往朝天宮參拜時,可多利用合法停車空間。北港鎮公所目前已提供第1停車場連接北港溪高灘地停車場,步行約5分鐘即可抵達朝天宮周邊。
翻車起火!高雄醉駕男「神隱1小時」跑回自首 酒測超標下場慘了
高雄市左營區13日深夜發生一起離奇又驚險的自撞翻車事故,1輛深灰色休旅車在民族一路行駛途中突然失控,自撞分隔島後整輛車翻覆,甚至一度起火燃燒,嚇壞附近用路人並緊急報警。然而當警消趕抵現場撲滅火勢後,卻發現車內外竟然空無1人,駕駛離奇消失,現場一度陷入「駕駛去哪了」的謎團。這起事故發生在13日晚間10點多,該輛休旅車當時沿著民族一路南向行駛,行經960巷口附近時突然偏離車道,直接撞上同向慢車道的分隔島,猛烈撞擊力道導致車輛當場翻覆,底盤朝天,車體還冒出火勢與濃煙,附近民眾目擊後立刻報警求助,警消人員迅速趕到現場展開救援並進行滅火處理。不過當火勢被控制後,警消人員檢查車輛時卻驚訝地發現,車內外完全沒有任何人影,也沒有受困者,讓整起事故顯得格外詭異,警方原本打算調閱監視器並追查車主,試圖找出當時駕駛的下落,沒想到就在事故發生約1小時後,1名53歲蔡姓男子竟主動返回現場自首,坦承自己就是肇事駕駛,警方靠近時立刻聞到他身上濃濃酒氣,隨即進行酒測,結果酒測值達到0.15,已明顯超過法定標準。警方當場依涉嫌公共危險罪將蔡男移送地檢署偵辦。警方也依法查扣該輛肇事車輛、扣繳車牌並吊扣駕照1年,由於蔡男在事故後離開現場,仍涉及肇事未依規定處置的情形,警方也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62條開罰1000元至3000元罰鍰,並加扣駕照1至3個月,警方提醒,酒後駕車不僅違法,更可能危及自己與他人生命安全,呼籲駕駛人務必遵守交通規則,切勿酒後上路,以免釀成更嚴重的悲劇。
貢寮保安宮前火燒車 駕駛開到半路「引擎突起火」驚險棄車逃生
新北市貢寮區和美街保安宮前13日上午發生火燒車事故,一輛轎車引擎室突然起火燃燒,黑煙直竄。49歲吳姓駕駛察覺異狀後及時逃出車外,消防人員趕抵現場迅速撲滅火勢,但整輛車已燒成廢鐵,所幸無人傷亡。起火原因仍待消防局火調科進一步採證調查。新北市消防局13日上午10時33分接獲報案,指貢寮區和美街保安宮前有車輛起火,立即派遣消防車2輛、救護車1輛及6名警義消人員前往搶救。消防人員抵達時,車輛引擎室已竄出火舌,整輛車陷入火勢並冒出大量黑煙。消防隊員隨即布設水線灌救,於上午10時49分將火勢撲滅,前後歷時不到20分鐘。據了解,吳姓駕駛開車行駛途中發現引擎突然起火,便立即將車輛停靠在保安宮前廣場的空曠處並迅速下車逃生。由於車輛停放於廟前廣場,未影響周邊道路交通。經搶救後,車輛已燒毀報廢,所幸現場無人受困或受傷。詳細起火原因仍待消防局火調科進一步調查釐清。
5男模馬路上跳舞「全都阿志頭」 一票網友狠吐槽:吃我水果就提告
高雄一間男模館近日為了吸引網路關注,在街頭拍攝宣傳影片,派出5名男公關站上馬路跳舞。影片上傳至社群平台Threads後迅速爆紅,累積觀看次數已突破400萬人次,不過網友評價卻呈現兩極,不少人對造型與宣傳方式提出吐槽。警方則指出,若行人在道路上嬉戲影響交通秩序,可能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開罰。近日一名男模PO出一段影片,畫面中5名身形高瘦的男模身穿黑色西裝,髮型則統一為瀏海厚重、兩側剃高的造型「阿志頭」,配文寫下「敢不敢一次點五個,包廂跳給你看」。畫面中,5人原本在馬路上行走,隨後突然隨著洗腦歌曲〈西岸小法咒〉跳舞,引發大量討論。影片曝光後迅速在社群平台擴散,截至目前已累積超過400萬次觀看。不過,留言區多以調侃與吐槽為主,「點你們五個,我不如在家帶小孩」、「可以立法禁止這種髮型嗎,不土會死欸」、「阿智、阿痣、阿志、阿致、阿痔」、「動物園的門票沒那麼貴,想看猴子不需要去男模會館糟蹋自己的錢包」、「這種的吃我水果,我都會提告」、「你們有髮禁是嗎」、「摸到我水果盤我就提告」、「為什麼每個看起來都像要去公祭」、「點這個是他要付錢給我嗎」、「我要牛郎不是要牛雜欸」。對於影片拍攝地點引發的安全疑慮,轄區警方表示,經查該影片拍攝者為附近商家。影片中可見相關人員在馬路上進行拍攝與跳舞等行為,若影響車輛通行秩序,將可能涉及違規。警方指出,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8條第1項第4款規定,行人在交通頻繁的道路上嬉戲或從事影響交通秩序的行為,可處新臺幣500元罰鍰。警方也提醒,民眾進行拍攝或宣傳活動時,應避免占用道路或影響交通,以免發生危險或觸法。
砸蛋畫面曝光!游智彬躍下車狂奔民進黨中央黨部 警衝車道攔人
民進黨中央黨部遭砸雞蛋!新黨副秘書長游智彬11日下午1時許趁機前往民進黨中央黨部,持雞蛋朝大門攻擊,但其僅得逞一顆後,手上其餘雞蛋即遭一旁警方火速搶下架離。全案後續也將依照廢棄物清理法與社維法移送偵辦。根據最新曝光的影像顯示,游智彬的座車行經北平東路、民進黨中央黨部前時,突然打開車門下車,隨後一路狂奔朝民進黨中央黨部設置的媒體採訪區砸雞蛋。而中正一分局第一時間也察覺異狀,同步追在游智彬後方,卻因隔著車道,第一時間無法追上。警方隨後也抓準時機,趁著車輛停讓游智彬之際,一舉撲上去攔下游智彬,同時搶下游手上的其餘雞蛋。 全案後續也依社會秩序維護法第68條藉端滋擾公共場所及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 78 條;並針對其任意丟擲雞蛋行為將函請環保局依廢棄物清理法告發。中正第一分局強調,警方一向尊重民眾表達意見權利,對於意圖滋擾或任何影響公共秩序之違序行為,警方將嚴正執法, 以維護公共安全及社會秩序。
行人綠燈閃了「衝上斑馬線」違規噴500!交通部修法 這天起免罰
為了進一步提升行人穿越道路的通行安全,交通部於今(11日)正式發布修正「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第207條。本次修正核心在於明確化「行人綠燈閃光」的顯示意義:綠燈倒數或閃爍並非催促行人奔跑通過,而是提醒尚未進入行人穿越道的行人「避免跨入」,應等待下一輪綠燈,以確保自身步履從容與安全。根據現行法規,當行人號誌小綠人閃爍倒數時,尚未跨入斑馬線者「禁止跨入」,若民眾仍踏入斑馬線,就屬於違規行為,可依規定開罰500元;修法後「禁止跨入」改為「避免跨入」,未來裁罰上將不再認定違規穿越道路,有免罰空間,新規將於3月13日上路。交通部指出,本次修法特別考量到學童、長者或行動較緩慢的族群。交通部強調,綠燈倒數秒數的目的是提供行人判斷剩餘通行時間是否充裕。若行人發現秒數不足,或綠燈已開始閃爍,應評估自身步伐考量優先,留在路邊等待下一輪燈號,避免因低估路程、在車道上奔跑或因焦急產生意外風險。交通部呼籲,行人穿越馬路應保持從容,看到綠燈閃爍時「停、看、聽」,切勿強行跨入路口。後續也將請各道路主管機關檢視路口秒數配置,確保各族群都能安心、安全地穿越道路。
罰單12萬!新莊違停車「拒檢狂飆」 警掌握駕駛身分追緝中
新北市新莊區11日上午發生拒檢逃逸案,光華派出所員警在民安西路執行勤務時,發現有自小客車違停路邊,員警上前盤查,駕駛卻假意配合,並加速駛離拒檢,期間更屢次危險駕駛,警方已掌握駕駛身分,目前正在追緝中,後續則將依法送辦,並開出至少12萬元罰單。新莊分局表示,現場員警立即通報線上警力協助攔截圍捕,並保持安全距離沿途掌握車輛動向。該車沿新莊區成功街、光明路行駛,續往樹林區保安街、中正路及大同山一帶逃逸,最後往桃園方向離去。因當時正值上班尖峰時段,沿線道路人車往來頻繁,警方為避免追逐造成交通危險,經綜合評估後停止追緝,全程未造成員警、民眾或其他車輛受傷及財物損害。警方指出,目前已掌握涉案車輛資訊,並立即調閱沿線監視器畫面積極追查駕駛人身分,同步彙整相關違規事證,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製單舉發;另駕駛拒檢逃逸及疑涉危險駕駛行為部分,亦將朝刑法公共危險罪方向偵辦。而駕駛在逃跑過程中多次違規,當中包含9次闖紅燈、8次逆向行駛、危險駕車和拒絕接受稽查而逃逸,在警方尾隨待機及掌握過程約13公里中,該車共涉及19項交通違規行為,依法累計最高12萬9000元罰鍰。新莊分局強調,警方執行勤務一向秉持「依法執法、安全優先」原則,對於拒檢逃逸及危害交通安全之行為,必定追查到底、依法究辦,以維護道路交通秩序與市民安全。
停機車「要不要立中柱?」網吵翻 2情況恐違規!最高罰1200元
機車在台灣是重要的代步工具,在任何縣市都可以看到機車族穿梭,密度極高,同時也衍生出停車位不足等問題。近日有民眾上網抒發心情,注意到很多騎士都不愛「立中柱」,還特地分享立中柱的技巧,意外引發熱議。雖然目前沒有法規強制規定機車須立中柱,倘若出現2種狀況可處最高1200元罰鍰。有民眾在網路論壇Dcard以「立中柱真的很難嗎?」為題匿名發文指出,自己觀察到不少騎士停車時不愛立中柱,他用自身經歷,認為一些人立不起來並非力氣不足,而是忽略了「龍頭擺正」的關鍵細節;當初原PO就是不知道如何用省力方式立中柱,經同學指導,才知道原來只要掌握技巧,甚至不需要抓握後扶手就能輕鬆完成立中柱。然而,這番討論也意外點燃了「中柱派」與「側柱派」的論戰,網友紛紛留言表示,部分老舊車款或150cc以上重型機車即便有技巧也難以操作,且常因立中柱後預留空間,反而遭到其他車輛強行擠進,導致車體受損。目前台灣現行法規並未強制規定機車停放時必須使用中柱,但在都市停車空間有限的情況下,停車方式仍受《道路交通安全規則》規範。依規定,大型重型機車及機車停車時,應依車輛順行方向緊靠道路邊緣平行、垂直或斜向停放,其前輪或後輪外側距離緣石或路面邊緣不得逾30公分,若停車傾斜過大,車體手把、後照鏡超出停車格妨礙通行,即屬違規,可處600元以上1200元以下罰鍰。
首場縣長下鄉座談會苗栗登場 鍾東錦:縣府施政以民意為優先
苗栗縣長鍾東錦4日起帶領局處長舉辦6場次的「縣長下鄉座談會」,邀請縣籍立委、縣議員、鄉鎮市長、代表、村里長、社區發展協會理事長及農漁會三巨頭等各界人士,面對面討論提案交流意見。苗栗縣府表示,會中討論多項有助精進縣政的提案,部分問題直接獲得解決;縣長鍾東錦強調,縣府施政以民意為優先,然因資源有限,必須依緊急程度、必要性和影響層面依序推動,以最高效率解決問題,使施政更精準到位,讓民眾有感。苗栗縣府指出,「縣長下鄉座談會」巡迴列車首站開抵苗栗市玉華里活動中心,鍾東錦率同各局處主管與會,出席人員有立委邱鎮軍特助張朋輝、苗栗市長余文忠、公館鄉長何在鑫、頭屋鄉長徐鑫榮,還有第一選區的縣議員、3鄉鎮市代表及村里長等近200人。縣府去年列管的60件提案均陸續完成或結案,今年續有39件提案和臨時動議待討論;會場則播放影片呈現3年來的重要施政計畫和具體成果。鍾東錦表示,上任3年多來,要感謝鄉親對縣政的支持,兩位縣籍立委、縣議會、鄉鎮市公所的督促與配合,讓縣政得以順利推展並持續進步,然而,施政面向十分廣泛,或有團隊未及周全、尚待補強的地方,因此按縣議員選區規畫6場次「縣長下鄉座談會」,走訪基層向鄉親報告縣政推動進度與成果,同時聆聽各界寶貴意見或建議,作為縣府精進施政、調整方針的重要參考。鍾東錦表示,座談會目的在於傾聽地方人士的意見或建議,部分經過局處長溝通後,他支持在合乎法規的前提下現場解決問題,符合鄉親的期待,至於有些提案牽涉層面較大的,會邀集業務單位進一步討論研究,再給提案人滿意的答覆,施政要講究行政效率才能讓民眾有感。苗栗縣府說,頭屋、公館及苗栗提案踴躍,大者從苗火車站及南苗舊市區都更計畫,到頭屋天花湖未來觀光發展都有,小的則包括爭取新建村里活動中心、改善內部設備、增設公共自行車站點及道路交通改善工程等。這些除逐一由業務相關局處主管直接回應外,鍾東錦也聽取提案人進一步說明,了解其緊急與否和影響層面,面對面交流意見。其中,有關公館鄉長何在鑫提出改善公立游泳池設施一案,鍾東錦說,綜合考量其設施老舊、維修成本高,且已歷經多次流標,公所雖先行編列經費辦理改善,但尚有千萬經費缺口,等待申請中央補助款又曠日費時,他支持加速改善工程以活化公共設施。另外針對公館石墻村長劉建明與頭屋飛鳳村長邱仁浪等人,有關灌溉水圳失修及天花湖周邊觀光發展的提案,鍾東錦指示鄉公所與農會,協助農民盤點調查農水路需要改善的確切地點和損壞情形,再轉報農田水利署苗栗管理處進一步改善,這部分在召開興建天花湖水庫說明會時,水利單位早有共識。鍾東錦也保證天花湖水庫興建完工後,肯定可以同步帶動地方觀光休閒產業發展。他說,將來天花湖水庫建好之後,會與現有的明德水庫連通,成為一個大容量的儲能場,具備調節水量的功能,畢竟明德水庫的觀光亮點,還是需要天花湖來幫襯。最後,苗栗縣府表示,後續5場下鄉座談會舉辦時間和地點分別如下:3月6日上午9時在西湖鄉立體育館;3 月11日上午9時在苑裡鎮社苓社區發展協會;3月13日上午9時在竹南鎮大厝里社區活動中心;3月18日上午9時在縣立興華高中體育館;3月20日上午9時在雪霸國家公園汶水遊客中心。
沒戴安全帽被開單竟狂撞機車坐墊 泰山男咆嘯「我死給你看」遭強制送醫
新北市泰山區47 歲吳姓男子3日上午因騎車未戴安全帽,遭林口警分局明志派出所巡邏員警攔下開單,不料吳男竟當場情緒崩潰,一邊大吼「我死給你看!」,一邊瘋狂以頭部猛力撞擊機車坐墊,警員見狀連忙請求支援警力到場將其管束,目前強制送醫至署立台北醫院。3日上午7時許,該名女警巡邏行經泰山區明志路時,發現吳姓男子騎乘機車卻未依規定戴安全帽,隨即鳴笛將其攔停準備依法告發,正當員警掏出紅單時,吳男竟突然像斷了理智線,扶著機車開始瘋狂用頭部撞擊坐墊,引來大批路過民眾側目。吳男邊撞及坐墊還邊怒吼「我死給你看」,警員為避免其受傷,立即制止並請求支援警力到場,對他進行保護管束,同時通知救護人員協助,將他送到署立台台北醫院強制送醫,所幸經檢視後並無明顯外傷。警方表示,後續仍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對吳男依法舉發,並開出罰單,呼籲民眾如遭遇警方執法,應保持冷靜理性配合,切勿因一時情緒激憤做出傷害自己的極端行為,不僅無法免除罰責,更可能造成身體永久損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