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背憲法
」 NCC 憲法 賴清德 憲法法庭 卓榮泰
憲法法庭行事曆露陷! 推翻憲訴法修正案有預兆
憲法法庭目前已經超過1年未做出判決,然而在今日(12月19日)下午3時,將由憲法法庭書記廳庭長許碧惠、新聞及法治宣導處處長兼發言人吳定亞舉行記者會作成114年憲判字第1號判決,宣判《憲法訴訟法》於今年1月23日修正公布部份即日起均失效。立法院2024年合力通過《憲法訴訟法》第30條修正案,提高大法官評決門檻,作成違憲宣告時,大法官人數不得低於9人,因此目前僅存的8名大法官按理來說並不能製成違憲判決,因此也讓憲法法庭癱瘓長達1年的時間。過去賴清德總統曾2度提出大法官人選名單力挽狂瀾,但均遭到立院阻攔。不過今日司法院公布於今日下午3時舉辦記者會,宣判114年憲判字第1號判決。但其實從日前的司法院公布的行事曆中記錄將於19日召開「憲法法庭確認判決文本評議」,就可見端倪。憲法法庭今日宣判,《憲法訴訟法》第4條第3項規定、第30條第2至6項規定以及第95條規定立法程序上有重大瑕疵,違背憲法正當立法程序,且違反憲法權力分立原則,均牴觸憲法,即日起失其效力。今年1月23日修正公布前之《憲法訴訟法》第95條規定,於該規定本次修正公布後繼續適用。
力挺卓榮泰不副署財劃法 賴清德:濫權立法將臺灣推向「立法濫權、在野獨裁」
賴清德總統昨(15)日院際國政茶敘後發表錄影談話,向國人說明當前憲政與國政風險,指出立法院強行通過《財政收支劃分法》與反年金改革相關修法,恐造成財政失衡、年金提早破產及重大國政停擺,危及民主憲政與國家安全。並表示,這不是民主的展現,這是對民主的侵蝕,更是將臺灣推向「立法濫權、在野獨裁」的懸崖邊緣。賴清德表示,支持行政院卓榮泰院長依據憲法第37條所賦予的權力,決定不予副署《財政收支劃分法》,堅決阻止違憲亂政法案生效,展現對憲法的忠誠、維護國家及全民福祉的決心。並籲請立法院即刻撤回這些傷害國家、違背憲法精神的爭議法案。面對此一新的憲政情勢,賴清德並重申願意依據《憲法增修條文》第4條第3項之規定,以及憲法法庭所揭示的合憲方式,赴立法院進行國情報告。捍衛憲政秩序,就是捍衛民主臺灣;守住財政紀律,就是守住國家的命脈。希望所有國人一起堅守這條防線,共同為國家的發展努力,讓臺灣繼續在世界舞台上昂首前進。賴清德表示,自己深切期盼能夠透過會面交流,各院共同找出一個符合憲法權力分立、合乎財政紀律、維護世代正義,並確保國家永續發展的最佳方案,可惜立法院韓國瑜院長並未出席。賴清德說,身為總統,職責不僅是推動國政,更是依據憲法守護這個國家的民主體制,保護每一位國民現在與未來的生存發展。因此,面對當前的憲政情勢,必須清楚地向國人說明台灣正面臨什麼樣的風險,以及自己將如何帶領政府守護民主、守護全體國人的權益不受傷害。賴清德指出,第一、財政失衡、重大國政停擺的危機。讓地方政府有更多資源推動建設、照顧人民,始終是我們共同的目標。但是,根據在野黨強行通過的財劃法版本,一旦開始實施,中央政府明年將被迫舉債高達5,638億元,未來也勢必年年如此。這不僅直接違反《公共債務法》的上限規定,更將導致政府財政瀕臨崩潰。賴清德說,這不是單純的數字遊戲,這意味著:過去幾年,國家在長照、幼托、青年教育、經濟發展和國防安全的重大國政項目,都將面臨難以推動甚至停擺,而每年被掏空的數千億國家資源,則淪為胡亂分配下,缺乏監督、沒有施政項目的空白支票。賴清德再指,第二、年金改革不能走回頭路。過去我們推動年金改革,目標只有一個:確保年金永續,讓世世代代都領得到。但是上週五,反年改的法案也在立法院被強行通過。賴清德提到,大家都應該記得,馬前總統在2013年示警年金制度再不改革,就像一定會墜崖的火車。後來在蔡前總統的領導下,集眾人之力,在2018年成功地讓這列火車步上正軌,然而,現在這列火車又被轉向衝向懸崖。賴清德說,這個反年改的法案實施後,台灣的年金將提早破產,全體國人必須額外付出將近7千億元來填補年金基金缺口,平均每位國人要付出3萬元,但勞保、農保和國民年金,以及許多重大的福利施政,將因此成為犧牲品。賴清德表示,第三、濫權立法正為國家和國人帶來前所未有的威脅。不僅是財劃法與反年改的修法,更令人憂心的是,現在國會正強行推動的還有一系列對國家、國人帶來重大威脅的「濫權立法」。賴清德直言,這一連串的修法行動缺乏朝野充分討論,甚至違背憲政原則。再過兩個多禮拜就是2026年,但明年度的中央政府總預算案,到現在都還沒有開始審議。賴清德說,最近,印太周邊的情勢,因為中國的各種單邊威脅而進一步升高,攸關我國提升戰力的國防特別預算案,卻被刻意擱置,政府的重大施政、國家安全的強化面臨停擺。賴清德指出,在全球供應鏈重整、排除紅色風險的當下,在野黨強行推動了《離島建設條例》的修法,要讓中國的資金、產品,在台灣的離島「洗產地」;他們也提出了《國籍法》的修法,讓來自中國的新住民在擔任公職時,可以免除必須單一效忠我國的義務。賴清德表示,在全民厭惡貪污、期待廉政的同時,在野黨正推動修法,除了讓5萬元以下的貪污免除刑責,也將貪污助理費的行為除罪化,甚至更立法要把公費助理的經費直接納入立委的私囊,助理的權益將無從保障。另外,賴清德說,選舉的公正攸關民主運作,但在野黨正在強行推動的法案還有《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企圖將初選的賄選行為合法化,同時修改《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讓受到緩刑的罪犯可以繼續參選,進而左右國家的施政方向。賴清德強調,各位國人同胞,這一系列正在加速推動的濫權立法,釋放了一個危險的訊號,那就是如果這些法案都通過並且生效,臺灣的安全、臺灣的民主、臺灣的經濟、國人的權益,以及社會的公平正義,都將陷入立即的危機。這不是民主的展現,這是對民主的侵蝕,更是將臺灣推向「立法濫權、在野獨裁」的懸崖邊緣。賴清德強調,過去九年多來,政府始終堅守財政紀律,把每一分錢都花在刀口上。因為對改革的堅持、對財政穩健的努力,國家經濟開始大幅發展,從2017年連續八年收支賸餘,在2019年告別了22K;將長照據點從700多個增加到15,000多個;推動了交通建設、落實了「0-6歲國家一起養」、高中職全面免學費、補助私立大專校院學生學雜費,以及推動租金補貼。這些成果是基於穩健的財政與精確的計算,是為了幫下一代打好基礎,而不是為了政治利益去揮霍未來。但這一切都面臨重大的風險。賴清德喊話,各位國人同胞,臺灣已經是全球民主陣營的關鍵樞紐,台灣的穩定牽動著世界。我們不能容許錯誤百出的法律削弱臺灣的競爭力,更不能讓國際社會對臺灣失去信心。賴清德強調,自己身為總統,面對此一憲政時刻,必須維護憲政體制、守護國家、保護人民。考量立法院強行通過的財劃法,對憲法權力分立、對國家財政、對國民權益,都將造成重大且立即的傷害。行政院卓榮泰院長依據憲法第37條所賦予的權力,已經決定不予副署,堅決阻止違憲亂政法案生效,展現對憲法的忠誠、維護國家及全民福祉的決心。「我支持這樣的決定」。賴清德表示,自己也要在此向立法院提出最誠摯、但也最嚴正的呼籲:請即刻撤回這些傷害國家、違背憲法精神的爭議法案。面對此一新的憲政情勢,賴清德重申,自己願意依據《憲法增修條文》第4條第3項之規定,以及憲法法庭所揭示的合憲方式,赴立法院進行國情報告。賴清德強調,各位國人同胞,不能讓辛苦建立的民主憲政遭受破壞,不能讓得來不易的改革走回頭路,不能容許財政紀律毀於一旦。這不是為了哪一個政黨的利益,而是為了臺灣的生存,為了子孫的未來。賴清德說,捍衛憲政秩序,就是捍衛民主臺灣;守住財政紀律,就是守住國家的命脈。「我要邀請所有國人與我一起堅守這條防線。讓我們共同為國家的發展努力,讓臺灣繼續在世界舞台上昂首前進」。
涉不實連署2藍委遭起訴 伍麗華:針對自己的罷免就是「不合法」的鬧劇
屏東地檢署偵辦民進黨籍原住民立委伍麗華罷免案,依偽造文書、個資法、選罷法等罪嫌起訴國民黨立委許宇甄、盧縣一等9人。伍麗華今(31)日表示,檢調的起訴說明了,針對自己的罷免本身就是一場「不合法」的鬧劇。並強調,被害人是伍麗華,在檢調偵辦的這段時間,有心人操弄成伍麗華是加害人,讓她氣憤難平。伍麗華表示,自己尚未看到起訴書,單就地檢署的新聞稿,得知許宇甄、盧縣一2位立委同仁明知不可為而為,除了有明顯犯意,還利用不知情人員做侵害個資、偽造文書的事實,深感遺憾。伍麗華指出,看到新聞稿中描述盧委員從違法造冊、找自己助理擔任領銜人,且在第一階段剔除不合格件數後尚不足情況下,仍繼續提供抄寫名冊,對於盧委員這種欲置伍麗華於死地的追殺手段,基於同根(同族、同鄉、親戚),以及過去的情誼,甚至是民進黨的前輩,自己非常痛心難過。伍麗華說,今天剛好進行史上最長會期第三會期公督盟評鑑頒獎,自己榮獲優秀立委肯定,反觀盧委員委員會質詢全院倒數第六、法案及預算審查全院倒數第四,甚至被列入「待觀察」立委,支持者不知作何感想?伍麗華說,從自己得知被指定罷免,就再三強調,自己的問政成績有目共睹,選民服務績效有口皆碑,如果真要罷免,也能接受民意檢驗。如今檢調的起訴說明了,針對自己的罷免本身就是一場「不合法」的鬧劇,驚見兩位立法委員,違背憲法罷免制度的民主精神,違背就職宣誓的誓言,希望他們可以深切反省。伍麗華再次強調,被害人是伍麗華,在檢調偵辦的這段時間,有心人操弄成伍麗華是加害人,讓她氣憤難平。在此嚴正聲明,當被起訴的立委在立院殿堂享有豁免權的同時,請不要再操弄族人情緒,也不要操作原住民傷害原住民。最後,伍麗華說,針對檢方偵辦罷免案偽造提議名冊的結果,她尊重司法的專業與獨立。
接見「搶救國庫聯盟」召集人釋昭慧法師 卓揆:研議增設普發現金不領取選項
行政院長卓榮泰今(19)日接見「搶救國庫聯盟」召集人釋昭慧法師一行時表示,感謝釋昭慧召集人為國家整體發展用心設想,針對「普發現金」1萬元的領取,提出民間另一種思考與聲音,提案不僅相當正面,亦助益良多。卓榮泰請財政部後續研議普發現金登記網站建置時,增設不領取選項之可行性,提供民眾多一項選擇,以充實國庫,使政府後續能夠將預算做更好的運用。卓榮泰指出,自美國於臺灣時間4月3日清晨發布「對等關稅」政策後,行政院便提出880億元支持方案,協助國內產業因應;後續也針對「支持產業」、「安定就業」、「照顧民生」及「強化韌性」等四大主軸,擬定《因應國際情勢強化經濟社會及國土安全韌性特別條例》,送立法院審議,而立法院於該三讀通過的特別條例中,新增每人普發現金1萬元,預算由原先匡列的4,100億元提高至5,450億元。卓榮泰表示,行政院認為立法院新增「普發現金」的程序已違背憲法與法律的精神,但考量來自社會不同需求,因此行政院廣納社會各界意見,重新提出《因應國際情勢強化經濟社會及民生國安韌性特別條例》第3條、第6條、第9條修正草案,預算規模增至5,900億元,除涵蓋原先設定的支持產業、安定就業、照顧民生、強化韌性等面向,也納入更多社會需求。而該特別條例續經立法院審議後,特別預算上限調整為5,700億元,行政院也據此編定特別預算,其中涵蓋2,360億元的普發現金。卓榮泰提到,受新版《財劃法》影響,明(115)年度中央給地方政府的統籌分配稅款大幅增加4,165億元,且中央增加支應國防、外交、公共建設、科技預算及依法債務還本等經費,舉債已達2,992億元,如再加計特別預算舉債1,008億元,明年中央政府必須舉債4,000億元,這對中央財政造成相當大的考驗與挑戰,也使中央財政面臨拮据和困難。卓榮泰強調,臺灣身處地緣政治最前線,並遭逢極端氣候的威脅,今(114)年連續數個颱風帶來的強風豪雨,已造成相當大災損,中央政府需有更多財政能力與彈性應變力,去應付這些挑戰、解決地方需求。同時,總統提出「經濟優先、民生優先、青年優先、弱勢優先」四大優先政策,行政院已整理出相當多後續推動的優先法案,未來也會在立法院開議後陸續提出。卓榮泰表示,為落實推動上述政策,需要中央有充裕的財源,但目前中央確實面臨多重壓力,差一點無法籌編明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同時,如再擴大舉債,更將違反公債法所定流量上限15%。有鑑於此,中央已做若干調控,同時也與地方積極協調事權分配事宜。卓榮泰強調,行政院一直認為在此時此刻,應將全民力量積沙成塔累積起來,從國家整體需求思考,也從政策面研究如何讓國家經濟發展、滿足人民需求、強化國防設備、提升國家安全。卓榮泰感謝釋昭慧法師率領「搶救國庫聯盟」,提出民間另一種思考與聲音,行政團隊不僅感受到大家的用心,也非常感動大家願意在「國家一體」原則上,拋棄自我,甚至犧牲自身權利,讓國家未來的發展做更多思考。卓院長期盼傾聽各位建言,研提出一個容易達成目的之具體作法,使國家善用國人的愛心與向心力,凝聚更強大團結臺灣的力量。隨後,釋昭慧召集人致詞時表示,近期「普發現金」政策令人深感憂心,此舉形同無差別大撒幣,恐形成政治人物競相加碼的風氣,除了普發現金1萬元之外,更有政治人物喊到5萬元的金額。她認為錢要花在刀口上,社會應將資源優先用於青年及弱勢族群,才能真正照顧有需要的人民。釋昭慧召集人表示,「普發現金」政策引發社會熱議,部分言論甚至對公務體系造成不當質疑,社會上出現「不拿白不拿」、「文官部門亂搞」等兩種錯誤認知,對公共治理造成傷害,這儼然成為一種「認知作戰」,然而民眾卻不清楚普發現金是透過舉債發放,對國家財政造成沉重負擔。釋昭慧召集人指出,「搶救國庫聯盟」並未具有政黨色彩,而是來自不同年齡、立場、關心國家未來發展的一群人,用微小的力量,將國家安全及弱勢的苦難放在優先順位。這次搶救國庫運動並非一次性運動,而是永續性,盼望各界共同守護國庫,讓國家能永續經營。釋昭慧召集人強調,臺灣正面臨少子化、高齡化及國際局勢嚴峻等挑戰,若不節制財政支出,將使青年背負沉重壓力,她感謝卓院長與行政團隊願意接納意見,並期盼立法院能審慎看待相關政策,確保國家財政健全,讓臺灣社會能穩健發展,避免將沉重的負擔留給下一代。隨後,卓榮泰與釋昭慧召集人一行進行意見交流,充分傾聽訪賓建言,並請財政部會後研議普發現金登記網站建置時,增設不領取選項之可行性,提供民眾多一項選擇,「把錢留在國庫」,讓政府後續能夠在編列未來預算時,能夠進行妥善運用,例如:國安韌性相關計畫,或者「經濟優先、民生優先、青年優先、弱勢優先」四大優先政策等。
政治清洗近了?柯志恩指賴總統「雜質說」讓人不寒而慄
賴總統發表「團結」第二講,強調要「要透過選舉罷免,打掉雜質,守住民主鋼鐵意志」。立委柯志恩表示,總統口喊「團結」如嘴巴唸經、有口無心,長篇大論,只是片面詮釋民進黨政治主張與價值,昨更語出驚人把政治立場不同者,想視為「雜質」打掉,身為國家元首,竟有如此「偏執、極端、蠻橫」的心態,此與剷除異己、肅清政敵的獨裁者又有何異?柯志恩也請賴總統說明,是否只有膜拜民進黨價值和臣服總統意旨者才是「無暇、純淨」?又是否綠營黑熊與青鳥們,更符合總統所謂的「守住民主鋼鐵意志」,「其餘人口」則是民進黨要「錘鍊」的對象。不免讓人想起中共也曾有「過濾雜質、清除毒素、純潔黨的隊伍」荒謬無比的說法,而「綠色恐怖」其實也已玷汙台灣民主形象。柯志恩指出, 若真如賴總統所言,蔡前總統2021年提出的「四個堅持」獲得8成民意支持,是「團結台灣的新共識」。那麼請問為何賴清德在2024年只獲得4成選票支持?所謂的「團結台灣的新共識」又是指什麼。柯志恩表示,事實是,賴清德的台獨本質多數人民不買單,致使大選結果成為行政和立法「雙少數總統」,身為總統和執政黨主席,面對少數執政的現實,理應謙卑協商、廣納建言,凝聚共識。但民進黨不遵循民主國家的正常運作,反以政治操作和算計為手段,傾府院黨之力打壓在野監督力量,試圖走向一黨獨大的集權體制,這才是台灣民主的真正危機。柯志恩感嘆,總統說法猶如發明「團結心法」,也就是「認同台灣的護台,中華民國認同的反共」,合起來就是「團結反共」,聽來似是而非、實則玩弄話術、自欺欺人。相信台灣多數人民都支持捍衛主權與自由體制,台灣民眾效忠的國家名稱是「中華民國」,我們也都摯愛台灣,但「認同台灣」絕不等於接受民進黨違背憲法、切割國家歷史、用台獨意識掏空中華民國的做法。柯志恩表示,如今民進黨高位者享有國家的名位、榮耀及優渥待遇,所憑藉的正是「中華民國」這個憲政體制的庇護,但總統卻說「中華民國是災難」,豈不令人心寒?倘若總統連歷史都要切割,把國家認同從1949年之後甚至是1996年總統直選之後才算,這就是數典忘祖,更是對憲政基礎的否定,要如何奢談「團結愛國」?柯志恩重申「團結」非對權力低頭,更不是清除異己的藉口。套句名作家羅蘭夫人死前遺言「自由、自由,多少罪惡假汝之名!」今天賴總統不也在「團結」的包裝下,進行「政治清洗、順昌逆亡」的罪惡?
尹錫悅彈劾案成立「夫妻倆恐面臨大量調查」 南韓最慢14日宣布總統選舉日
目前有消息指出,南韓裁判所8名法官於4日上午11點22分左右,正式宣布尹錫悅總統彈劾案成立。據了解,這次彈劾案是8名法官一致認日同的結果。而根據南韓法律規定,必須要在60天內進行總統職務的重新選舉。根據《韓聯社》報導指出,此次判決由憲法裁判所代理所長文炯培(문형배)於4日上午11時22分在憲法裁判所大法庭宣布,並強調彈劾案獲得全體八位憲法裁判官一致同意,無任何異議。這項決定將成為南韓憲政史上極為罕見的總統罷免實例。憲法裁判所判決指出,尹錫悅動用軍警封鎖國會,阻止國會議員進入並強行拖離,違反憲法中保障的國會行使解除戒嚴權利的條文,亦侵害議員的表決權與不受逮捕的特權。判決中也提到,尹錫悅出於政治目的動員兵力,不僅破壞軍隊的政治中立,也違背憲法所賦予的統帥義務。憲法裁判所認定,尹錫悅宣布戒嚴、將國會排除於國政決策之外,違反代議民主與權力分立原則,並且無視憲法結構與國民基本權利,是重大違憲行為。憲法裁判所同時也駁回尹錫悅所主張之程序不合法等抗辯理由,確認彈劾訴追案由國會臨時會提出並未違反一事不再理原則,即使沒有法制委員會的調查也不構成違法,內亂罪部分的撤回亦未構成訴追事由的變更,整體程序合憲。憲法裁判所強調,國會所行使的彈劾訴追並非濫權行為,且與預算審議皆屬國會職權,並非國家危機情勢。隨著尹錫悅被罷免,尹錫悅失去原先在任期間除內亂與外患罪外不受刑事訴追的特權,檢方預料將加速對其涉入提名介入與濫用職權等疑點展開調查。目前也有消息指出,檢方正調查尹錫悅與其夫人金建希(김건희)是否涉於2022年國會補選及第22屆國會大選中,接受他人協助進行操控性民調,並回報以提名指定人選。據悉,該批民調費用逾3億7520萬韓元,若確認尹錫悅夫婦未付對價並協助金永善(김영선)等人取得提名,將可能違反《政治資金法》與《公職選舉法》。除了選舉干預,尹錫悅也會因2024年12月3日宣布緊急戒嚴、涉嫌濫用職權一事,可能將面臨追加起訴。依據《大韓民國憲法》第84條,總統除犯內亂或外患罪外不受刑事追訴,而尹錫悅因已遭罷免,相關限制已解除。特別調查本部預計會重新評估是否以濫用職權起訴尹錫悅,並加速對其妻金建希所涉之名牌包收受與德意志摩托斯(도이치모터스)股票炒作案之進展。此外,尹錫悅還被控在海軍陸戰隊蔡某上兵事件中施壓干涉調查,並將時任國防部長李鍾燮(이종섭)任命為駐澳大使以規避司法調查,被高位公職人員犯罪調查處提告。而警方則正在偵辦其涉嫌於總統府動用警衛阻撓執行逮捕令,甚至據稱曾在與警衛處高層午餐時脫口說出「難道不能開槍嗎?」的發言。彈劾案判決成立後,尹錫悅所屬的國民力量黨表示雖然遺憾,但強調將謙虛接受決定。大韓律師協會則發布聲明,呼籲社會尊重憲裁判決,並強調暴力行為無論如何皆不可正當化,期盼這次事件能促使南韓民主法治更趨成熟。根據《韓聯社》另一篇報導指出,在尹錫悅的彈劾案成立後,韓國總理韓悳洙(한덕수)依法自動接任總統職權代理,並立即啟動總統補選的管理程序。根據憲法規定,在總統職位出缺時,必須於60日內舉行大選,因此繼任總統的選舉日最遲不得晚於6月3日。報導中引述南韓行政部門意見,表示為確保政界與政府機關能有充足時間準備選務與相關競選事務,選舉日期極有可能會訂於6月3日這一法定的最後期限日。而依照南韓《公職選舉法》,權限代理人必須在選舉日50天前公告日期,換算下來,韓悳洙最晚須在4月14日以前完成選舉日的指定。在2017年朴槿惠(박근혜)遭到彈劾時,時任代理總統黃教安(황교안)也是在彈劾宣判5日後(3月15日)召開臨時國務會議,確定選舉日為5月9日,也正好是憲法規定的第60天。此番是否仿效2017年的處理模式,也是外界關注的重點。在此過渡期間,韓悳洙不僅需擔任選務總責,也得承擔行政領導職責,範圍涵蓋國內治理與對外關係。尤其韓悳洙面對的國政挑戰繁多,包括需針對美國總統川普(Donald Trump)上任後所祭出的貿易保護政策,展開外交與經濟說服行動,設法減輕對韓國出口與整體經濟的衝擊。不過,由於韓悳洙僅為臨時性執政,外界普遍認為,韓悳洙的職責應限於秉持中立原則,專注於選舉管理與國政過渡,以確保政權和平順利移轉,應避免進行大規模人事變動或推動具爭議性的重大政策。
死囚黃麟凱伏法 挑中槍決原因曝光!
法務部在本月16日執行死囚黃麟凱死刑,據法務部官員透露,「挑中」黃麟凱槍決的理由,是因37名死囚中有30案的「法官評議簿」已銷毀,僅有黃麟凱等7案的評議簿尚存,最高檢察署檢察官調閱黃案卷宗時發現評議簿上,最高法院合議庭5名法官「一致決」判死,符合憲法法庭判決意旨,加上黃在那段時間未聲請非常上訴,另函詢高院黃未提再審,決定將黃列為執行對象。去年9月,憲法法庭宣告死刑制度合憲,但嚴格限制判死須「一致決」條件,並稱檢察總長得為37名死囚提起非常上訴,為此,最高檢察署多次開會討論因應,並調閱37名死囚的定讞卷宗,逐一分案交給最高檢檢察官審查。去年11月,立委赴司法院考察,司法院查閱37名死刑犯卷宗的評議簿,其中30件均因超過年限已銷毀而不復存在,無法證明死刑犯審理過程中,法官是否判處「一致決」,立委擔憂30名死刑犯將可因最高檢提起非常上訴後獲釋。最高檢檢察官調閱37名死囚判死定讞卷宗後,發現第36件判死確定的黃麟凱殺人案,定讞僅7年多,評議簿仍在,最高法院2017年7月判黃死刑確定,時任朂高法院刑事第二庭庭長邵燕玲、法官呂丹玉、梁宏哲、王國棟、王復生5人在評議簿上「一致決」判死。最高檢立即開會討論,並確認黃未提非常上訴、再審,認為黃符合執行死刑的條件,不違背憲法法庭判決意旨,上周簽請法務部執行,法務部先由參事審核,再交由檢察司呈請法務部長鄭銘謙批准執行令,鄭銘謙16日批准後,當天執行公文由最高檢轉送台灣高檢署執行。但由於執行死刑消息曝光,廢死團體在晚間8時30分向法務部、最高檢具狀聲請非常上訴「槍下留人」,同時將回條傳真到台北看守所,律師也致電北所稱已遞狀,請求協助轉告檢察官。據了解,當天晚間,承辦的最高檢檢察官與檢察總長邢泰釗均在辦公室待命,最高檢檢察官收狀審視理由後,依法駁回。最高檢檢察官將駁回公文,呈請總長邢泰釗核閱,當時已經大約是晚間9時30分。據透露,最高檢立即將駁回公文緊急傳真至台北看守所,轉交人在刑場的黃麟凱簽收,完成送達程序,並由台灣高檢署執行檢察官說明駁回意旨,指非常上訴無理由,須依法執行,黃表示無意見,16日晚間10時2分伏法。
未雨綢繆1/罷免襲來 藍委「選題」「精算票」當行動指標
立院本會期排審《老人福利法》、《就業服務法》修正案,在野黨團原有意聯手力拚兩法在元旦前完成三讀,國民黨團卻在院會投票前硬將《老人福利法》拉下再協商,技術性拖延。黨內人士透露,青壯派立委側重在時事話題的「體感溫度」,黨主席朱立倫若仍秉持權威領導的思維,未來恐怕陷入「令不出黨中央」窘境。據指出,國民黨主席朱立倫原力主兩法案同時通過,爭取全國長者及眷屬認同,衛環委員會召集人、在野黨立委蘇清泉亦曾表明,朱企盼修法減輕弱勢長者負擔,畢竟目前各縣市對65歲老人健保補助並不一致,少數財政差縣市更完全沒補助,國民黨盼「全國齊一補助」,凸顯關心長者心意,為藍軍2026縣市長勝選「打底」。不過,青壯派藍委判讀《老人福利法》對選票的影響,不願跟著黨的調性走。一名國民黨立委說,當黨團開會討論《老人福利法》修正案時,就有新科立委直言,面對民進黨團鐵了心,今年2月就要發動罷免國民黨41位區域立委,藍委席次雖佔優勢,但處理法案要更謹慎,尤其「選題」、「算票」絕不可少。朱立倫曾表達希望國民黨團能夠同時通過「就業服務法修正案」及「老人福利法修正案」,凸顯國民黨重視弱勢長者權益,但是國民黨青壯派立委最後仍擔心老人福利法修正案可能引發「世代不公」的批評,要求在法案二讀前拉下繼續協商。(圖/周志龍攝)所謂的「選題」,就是指通過的法案或預算,必須要多數選民能夠認同者,「算票」則是指能贏取較多數的藍白及中間選民的支持。他指出,65歲以上老人免健保費立意雖良善,但若難即時釐清「世代剝削」疑慮,就不必急著非三讀不可。相較於此,《就業服務法》修正後,80歲以上長者免巴氏量表即可申請看護外勞,此事民意早就一面倒的支持,即使行政部門、側翼民團不斷恐嚇批評藍營修惡將導致移工更稀缺,但80歲長者已近天年,多數民眾無法接受綠營還在斤斤計較「有沒有生重病」,藍委就算頂著綠營砲火,也非三讀不可,接著就看綠營敢不敢提覆議、釋憲。一位青壯藍委說,每個人都會老,補助弱勢長者健保費,因為每位國民都可能用到,絕非世代剝削。然而健保費繳費標準多元複雜,長者除可依附眷屬投保外,也能在職業工會投保,甚至以農保、漁保身份投保者,弱勢身障者另有補助,若以黨中央「一刀切」方式,豁免符合財務門檻長者的健保費,仍很難做到完全公平,黨中央照顧長者眷屬美意,就難逃被對手抹黑「剝削年輕人」。既然國民黨已在野12年,若仍有65歲以上弱勢長者繳不出健保費,藍營沒必要越俎代庖替執政黨解決問題,做球「給民進黨殺」。立委黃健豪表示,在野立委已經通過財劃法修正案,各縣市財政狀況可望改善,過去部份縣市沒有經費補貼弱勢長者健保費的情況,應可獲得改善,是否還要全國齊一的規定65歲以上長者免健保費,有再商榷的空間。(圖/翻攝自黃健豪臉書)新科立委黃健豪認為,不少退休長者健保費確實以眷屬名義依附在子女工作單位投保,因各縣市對65歲以上長者免健保費規定不一,對於財政弱勢縣市的長者子女未必公平,他上任立委後也曾支持修法,盼嘉惠老人也減輕眷屬代繳長者健保費負擔。但是,藍白立委日前已經聯手通過財劃法修正,地方縣市財政可望大幅改善,有能力開始提供弱勢長者免健保費補助,他也認同不妨再觀望一下,看看如何修法更妥適。據了解,資深立委後來多認同青壯藍委「選題」、「算票」主張,國民黨團在二讀前將《老人福利法》拉下再協商。書記長林思銘說,長者免健保費排富補助門檻,全國不一致,雖已有15個縣市陸續補助長者健保費,但國民黨團內部認為統一補助門檻仍須充分討論。此外,最早提出修法版本的藍委楊瓊瓔也主動撤回修正案,理由也是「與黨團同步調」。《老人福利法》後來的發展,與藍營青壯立委預判幾乎一致,修正條文雖已撤回,綠營仍猛轟藍營搞世代剝削,卓揆甚至直到一月四日,都仍痛批國民黨,指老人福利法修法「違背程序,違背憲法跟預算法精神」,痛批國民黨摧毀兩院誠信,讓藍委也不免再酸雙標,質問綠營昔日不斷加碼老農津貼時,怎沒喊違反憲法、預算法,在野黨就是愛多管閒事「好心被雷親」,但是「應不會有下次了」。
立法院三讀通過選罷法等三法 卓榮泰:依憲法保障提出救濟
立法院20日日三讀通過《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憲法訴訟法》及《財政收支劃分法》,行政院長卓榮泰院長21日表示,相關法案有窒礙難行之處,甚且沒有經過民主審議程序充分討論,行政院感到沉痛與遺憾。為維護人民憲法權利、五院憲政體制,以及中央財政能力,行政院將在收到法案後,依照憲法所賦予的救濟權力捍衛憲政秩序。卓榮泰強調,罷免是直接民權的展現,然而本次《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修法,增添繁複程序,加難人民罷免權利的行使,還扭曲了選民與本屆公職人員在選舉時所立下的委託關係,顯然違背憲法民主審議原則,對於選務機關未來在執行罷免的選務工作上,亦有窒礙難行之處。卓榮泰表示,憲法法庭是在憲政機關違法濫權時,唯一有權終局解決憲法爭議的憲政機關。根據司法院統計,在憲法訴訟法新制自2022年施行到去年年底為止,人民聲請案件已超過總案件的99.1%。也就是說,絕大多數時間,憲法法庭都在為人民服務,是國人權利受侵害時,尋求終局救濟程序的最後一道防線。而本次《憲法訴訟法》的修正,勢必增高憲法法庭的運作難度,使得求助的民眾權利無法獲得充分救濟,並已侵犯司法院的權限,破壞五院體制的憲政運作。卓榮泰指出,有關《財政收支劃分法》部分,立法院在未與行政機關充分溝通下,除了法定義務支出之外,中央可運用的財源被大幅削減,導致許多政策無法完整執行,尤其許多跨年度的連續性預算無法繼續進行,影響至鉅,如果因本法施行而無法完成施政規劃時權責將難以釐清。而且在財政與事權沒有同步移轉到地方的情況下,也將造成憲法上垂直權力分立的事權分配難以界定,況且各縣市水平分配更形成「富者更富」的不公平狀況,顯有窒礙難行之處。卓榮泰強調,台灣是自由民主的憲政國家,法案的修正應該在憲政架構下,經過充分溝通與討論進行審議。行政院對於昨日立法院三讀法案再次感到遺憾。行政院會盡一切努力與人民一起,依照憲法所賦予的權力,守護自由民主的憲政體制。
原民會組織法改山平輪主委 原民會:將評估釋憲
立法院昨(13日)在國、眾兩黨合力共推之下,三讀通過《原住民族委員會組織法》修正案,其中明訂原民會主委將由山地與平地原住民輪流擔任。對此,原民會表示,尤其此次修法不當限制行政院長的人事決定權,且更逾越立法機關對行政院人事決定權制衡的界線,未來將評估依據憲法規定程序採取法律行動。原民會表示,山地與平地原住民區分源自殖民政權的不當分類,欠缺歷史正義合理性,在野黨罔顧族人尚無共識,在該會主委任命上強迫複製殖民遺緒,與原住民族主體性發展背道而馳,更違背憲法增修條文中「依民族意願保障民族權利」的精神。原民會強調,首長任用應以專業適任為唯一考量,強制輪流擔任,不利於進用人才,更忽視主委為政治任用,沒有固定任期,山平原輪流擔任的時間必然不均,何來公平可言。尤其此次修法不當限制行政院長的人事決定權,牴觸憲法第53條及大法官釋字第613號解釋所闡明的行政一體、責任政治及權力分立等原則,更逾越立法機關對行政院人事決定權制衡的界線。另關於將16位聘用委員改為無給職,原民會強調,該修法等於減少該會7%的員額,不僅大幅減損該會的服務量能,更直接剝奪各族參與原住民族政策形成的主體權利,對原住民族權利將造成不可挽回的損害。針對在野黨提出附帶決議要求增設原民會員額,原民會回應,該決議無法律效力,無法實質保障族人權益,此次修法對原住民族的傷害已無法避免。原民會最後強調,捍衛原住民族的權利與發展是其責任所在,修法嚴重違反憲政原則與族人意願,原民會將評估依憲法規定程序採取法律行動,以保障原住民族的權利。
死刑有條件合憲!吳宗憲「37死刑犯可能重返社會 」 最高檢:將為黃春棋、陳憶隆提非常上訴
死刑釋憲將在今(20)日下午由憲法法庭作出宣判,宣布有條件合憲,刑法以死刑為最重本刑部分,僅適用犯罪情節屬最嚴重,且刑事程序符合憲法最嚴密正當法律程序要求的情形合憲。對此,國民黨立委吳宗憲表示,今天判決諸多限制,目前的37名死刑犯,如果符合任何一條件,極有可能逃過一死,甚至重返社會。憲法法庭20日針對死刑釋憲案做出有條件合憲之判決。(圖/報系資料照)司法院憲法法庭20日作成113年度憲判字第8號判決,認死刑之刑罰等規定雖不違憲,然仍有其他部分法律規定或個案適用之審理程序規定違背憲法意旨,故該等原因案件得依法進行救濟。其中,黃春棋和陳憶隆兩人被控於1995年犯下綁架黃姓建商撕票勒贖案,同案被告徐自強獲再審無罪確定;黃春棋、陳憶隆於2000年年4月27日遭判死確定,至今尚未執行,他們同時也是本件死刑釋憲案的聲請人,最高檢將為兩人提起上訴。此外,國民黨立委吳宗憲也表示,憲法法庭針對故意殺人者,判死刑是合憲的,但也設下諸多限制,包括,殺人犯罪情節需最嚴重、要有律師幫他辯護、3最高法院審判時要給被告答辯的機會、精障者不得判死刑。至於目前的37名死刑犯,若符合上述情形之一,就可以請求檢察總長提起非常上訴,一旦經法院撤銷原確定判決,就會重新審理,極有可能逃過一死。死刑釋憲結果不僅影響37名死囚,也牽動目前最高法院審理中的死刑上訴案件,圖為中華民國兒童權益促進協會在凱道舉行「保護兒童我願意,終結兒虐陽光再現」集會陳情活動。(圖/報系資料照)吳宗憲指出,昨天他就提到,司法院自107年實施社會量刑調查,近4年多來已無死刑定讞案件,那這37名死刑犯,極有可能免於死刑,甚至重返社會。呼籲司法院針對「教化可能性」及「精神鑑定」,儘速訂出審理規定。吳宗憲呼籲法務部,大法官既然已經表明死刑並不違憲,那案件已死刑定讞者,就該勇敢並儘速執行死刑。另外,針對大法官所謂「犯罪情節需最嚴重」乙詞,他認為,因為定義過於不明確,請司法院、檢察總長對此加以定義,以供日後法官審判、檢察官偵查時參考。最高檢察署20日下午4點召集全體檢察官開會決定因應作為,本署林麗瑩檢察官等死刑因應小組成員,整理憲法法庭113年度憲判字第8號判決主文內容與最高檢察署業務有關共有下列5點:一、 刑法第271條第1項、第226條之1前段、第332條第1項、第348條第1項等死刑規定,僅適用個案犯罪情節最嚴重,且刑事程序符合憲法最嚴密之正當法律程序要求之情形,方為合憲。最高檢察署將審酌上開意旨,研議原因案件是否提起非常上訴。二、 主文第二點宣示修正前刑法第348條唯一死刑規定違憲部分,就原因案件,最高檢察署將依法提起非常上訴。這部分是指黃春棋、陳憶隆,兩人被控於1995年犯下綁架黃姓建商撕票勒贖案,同案被告徐自強獲再審無罪確定;黃春棋、陳憶隆於2000年年4月27日遭判死確定,至今尚未執行,他們同時也是本件死刑釋憲案的聲請人。三、 主文第四點、第五點關於被告防禦權、辯護權之程序保障部分,審查原因案件是否符合判決意旨,研議提起非常上訴。四、 主文第六點死刑判決應經一致決部分,將與最高法院協商調取相關資料,審查原因案件是否符合判決意旨,研議提起非常上訴。五、 主文第七點、第八點有關被告有精神障礙或其他心智缺陷之情形,最高檢察署將依主文第十四點之宣示內容,待修法完成後,依新法及個案情形審酌是否提起非常上訴。最高檢察署也提到,有鑑於個案具體情節各有不同,需逐案閱覽卷證資料後始能判斷該個案是否有憲法法庭判決所指上開情形,進而決定應否提起非常上訴救濟,最高檢察署將待收受各該死刑案卷後,立即審酌有無非常上訴事由,依憲法法庭判決及相關法律規定審慎處理。
新內閣人事布局浮現 藍委直指「他」是橫空出世的斜槓人才
國民黨立委賴士葆指律師出身的顧立雄,被綠營延攬當任務型國代、不分區立委、黨產會主委、金管會主委、國安會秘書長,如今可能接任國防部長,簡直是橫空出世的斜槓人才!(圖/報系資料照)520將屆,包括行政院三長、國安三長等內閣的人選陸續浮上檯面,國安會祕書長顧立雄接任國防部長機率呼聲高。國民黨立委賴士葆9日指出,對於民進黨的用人模式,沒有任何可以期待的亮點或是意外,充分必要條件就是意識形態與民進黨契合,其他再考量平衡派系利益。觀察過去幾年的人事提名和任用,連獨立機關都不能豁免,甚至違背憲法都在所不惜,更遑論其他的閣員,所以就是一片綠化。賴士葆在臉書發文指出,根據媒體揭露人事任命的揣測,行政院三長分別是:民進黨前主席卓榮泰任閣揆、新境界文教基金會董事長鄭麗君任副院長、國發會主委龔明鑫任祕書長;傳聞國安三長中,國安會祕書長顧立雄接國防部長、外交部長吳釗燮掌國安會、蔡明彥留任國安局。這不就是一群綠營高官大風吹換位子坐,主流民意能有什麼期待?舉個例子,大家對吳釗燮印象深刻是因為外交部長任內斷8個邦交國,被稱斷交部長,卻還能仕途高升。其餘的幾位,大家真的很難說出他們曾有亮眼的政績,當然這不是綠營升遷的關鍵因素。賴士葆說,再說顧立雄這個驚世奇才,律師背景,被綠營延攬當任務型國代、不分區立委、黨產會主委、金管會主委、國安會秘書長,簡直是橫空出世的斜槓人才!不需要相關學經歷,天縱英明,什麼領域都能無師自通,民進黨不能沒有顧立雄。現在要接國防部長,過去軍政、軍令分開,現在一元化,大家都領教過顧立雄的跋扈傲慢與兇悍,這樣的人要指揮三軍當國防部長,更讓人加深兩岸擦槍走火的疑慮。
磨刀霍霍1/國民黨團提優先法案 聽證調查權不容官員藐視國會
立法院新會期將在本月20日開議,掌握多數席次的國民黨將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組織法、吹哨者保護法與核子反應器設施管制法等列為優先法案,國民黨立院黨團幹事長洪孟楷表示,過去8年立院成為「行政院法制局」,未來在野勢力將建立立委調查權與聽證權,可以依法調閱政府資訊,不容官員藐視國會。國民黨新科立委翁曉玲指出,她己經草擬完成國會改革法案和NCC組織法修正案,這段時間已有不少委員拿著其他法律草案要她連署,可以感受到新科立委都躍躍欲試,期待自己的法案早日送審,讓新國會耳目一新。現行7名NCC委員由行政院院長提名,經立法院同意後任命,委員互選主委、副主委,翁曉玲說,她草擬的NCC組織法修法方向,希望參考美國、韓國等國作法,由行政院提名NCC主委,送立院審核任命,其他NCC委員則依照選舉產生的政黨比例,由朝野政黨推薦,這樣就能避免執政黨政治力伸進NCC干擾運作。新國會開議後,NCC主委人事案預料將是立院最優先處理的人事案,在野黨黨主張除主委副主委由政院任命外,其他委員應依政黨按比例推薦,希望路降低NCC的爭議性。圖為NCC現任主委陳耀祥遭在野立委抗議鏡電視案「雙標」。(圖/黃鵬杰攝)她指出,本屆NCC委員遭詬病「綠油油」,決策引發很大爭議,讓獨立機關的公正性受到質疑,政府的公信力受挫,絕非國人所樂見,因此盼望透過組織法修正後,能帶進NCC更多元聲音、決策更透明。翁曉玲也強調,自己在學校教法律,自然會重視法律草案的品質,更會避免有違憲的可能。國民黨立院黨團幹事長洪孟楷則說,藍委都期待立院快開議質詢、審法案,黨團初步整理,國會改革法案、上屆已進入二讀的吹哨者保護法,以及具有時效性、務必在三月底前完成修法的「核子反應器設施管制法」,都可望列入優先法案名單。其中,吹哨者保護法鼓勵吹哨者出面提供真相,國會改革案就是為修正民進黨過去八年完全執政,立法院成為「行政院立法局」、官員備詢實問虛答、反質詢,違背憲法義務,藐視國會等問題,立院未來依法調閱政府資料,也不得遮蔽掩飾。立委傅崐萁擔任國民黨團總召後,頻頻出招,立院開議後,還要邀請所有藍委到花蓮召開共識營,就議事運作、優先法案、召委選舉策略交換意見。(圖/周志龍攝)至於「核子反應器設施管制法」修正案,則是不再設定核電廠延役申請期限,由主管機關審核,在加強檢視核能安全無虞後延長運轉,以達到國際氣候承諾目標,解決國內能源需求攀升。立委葉元之則表示,他希望能進教育委員會,優先關切108課綱議題,他說政黨統獨立場可以被尊重,但不應該波及教科書內容,讓教育被扭曲。例如部份中學歷史教科書內容,為去中國化,甚至傳遞台灣人系出南島民族的觀念,台灣史更遭切割破碎,清朝統治以前就只有明鄭時期與大航海時代,及史前時代。他也接到許多民眾反應,台灣史清朝內容為何那麼短,明朝台灣史為何只有明鄭時期,脈絡很怪,他因此盼修法,讓課綱制訂及過程能更透明化,而非少數課綱委員片面決定。
文史工作者赴監院陳情 指柯文哲圖利建商拿古蹟蓋豪宅
有兩百年歷史的國定古蹟陳悅記祖宅,古蹟修復再利用計畫卡關許久,文史工作者陳應宗、陳健一19日赴監察院陳情,告發前台北市長、民眾黨總統參選人柯文哲,指柯2020年3月違法核准國定古蹟之容積移轉案,不僅瀆職,違反《文化資產保護法》,並以市長權勢影響力,使台北市政府公務員對古蹟權利關係人說謊,也涉嫌違反刑法的公務員登載不實罪、偽造文書罪、行政程序法,並違背行政訴訟法、違背憲法所保障人民知的權利,只為護航建商,取得古蹟容積蓋豪宅。文史工作者陳應宗指出,本案爭議源頭是,2008年6月30日前台北市長郝龍斌任內,北市府以非常有瑕疵的手段,在古蹟沒有修繕再利用計畫的情況下,便核准陳悅記祖宅之古蹟容積,「灌」到民生東路的豪宅建案。陳應宗表示,他多年來監督、追蹤北市府,好不容易2016年11月30日,最高行政法院終審判決撤銷容積移准許的公告。代表古蹟容積必須重新以《古蹟土地容積移轉辦法》第十條所規定的文件提出申請,而古蹟修復再利用計畫必須通過審議,但柯文哲及北市府並沒有這麼做,反而透過市長室會議、局務會議等方式形成共識。他不滿指出,2020年3月23日,柯文哲任內的都發局卻違法亂紀,發公函給都發局綜合企畫科,批准容積再移轉。他質疑,柯文哲團隊根本是「強姦法律」袒護容積移轉暴利,2024年總統大選在即,呼籲選民睜大眼睛,慎重決定手上那張票,不要投給柯文哲。陳應宗透露,自己透過台北市議員林亮君陳情,才挖掘出當年柯文哲蓋章核准的公文,即市長公然違法,視法律如灰塵,藐視《文資法》及最高行政法院判決,只為護航建商豪宅利益,整理相關公文後,發現柯文哲任內都發局人員,涉嫌違反刑法,公務人員登載不實罪、偽造文書罪、文資法、行政訴訟法、行政程序法。而文化局更是失職、瀆職、自行違反《文資法》。陳應宗及陳健一指出,古蹟容積移轉違法,柯文哲任內重新違法公告容移一次,非常荒唐是,蔣萬安市府任內又重新公告容移一次,是在2023年3月28日;誇張是2023年初,陳應宗不斷發函詢問容積移轉案怎麼處理?都發局卻說謊,稱法院撤銷在案、散播不實資訊,但同時又在運作讓容積移轉案「敗部復活」,違反刑法偽造文書、公務人員登載不實等罪。由於文化部周二即將審議陳悅記祖宅古蹟修復再利用計畫,他們今日召開記者會,向監察院長陳菊陳情,希望告發柯文哲及北市府涉案人員,期盼2024總統大選前,監察院公布公正客觀的調查結果,對相關涉案人士作出懲戒。
中天換照勝訴案判決書公布 律師:NCC違背憲法保障的新聞自由!
中天電視換照案勝訴判決書公布後,引起各界關注。中天電視律師團成員劉昌坪律師表示,NCC違背憲法交付的保障新聞自由義務,過程相當粗糙,台北高等行政法院(簡稱北高行)在判決明確指出,NCC的7位委員據以評分的審查表、其中60分未依新法修正,係屬違法,不該回推換算!劉昌坪強調,NCC已替換部分委員,應該重新召開聽證會,並由新委員以正當法律程序重新實質審查中天換照申請案。中天換照案律師團成員劉昌坪(左)認為,NCC應以正當法律程序重新實質審查換照案。(圖/報系資料照)劉昌坪律師表示,NCC對中天換照審查評分表有嚴重瑕疵,這是中天提出的理由之一,北高行判決也特別指出,7位委員使用的評分表全部錯誤,如果依照NCC所稱,可以回推換算,那麼「配分比例」就毫無意義可言,NCC又何必在2018年修法改變「配分比例」?再者,NCC在2018年修法前、審查換照案件時,都完全「準用」申設辦法的「配分比」進行評分,更可證明客觀上並無NCC所稱:因申設與換照性質不同,以致無法準用的情形。劉昌坪律師認為,NCC身為獨立機關,判斷換照的前提,應適用正確的法規、及正確的證據,NCC才有判斷的餘地,如NCC適用法規面向已發生錯誤,法院當然有權審查。本案法院聚焦在程序上,既然程序已有問題,法院就不需判斷實體。因此,既然NCC審查中天換照案程序有重大瑕疵,法院認定處分違法的心證已經明確形成了,北高行當然不會實質審查NCC所謂的5大不予換照理由,何來北高行沒有否定NCC不予換照的5大理由可言呢?中天先前曾向行政院陳情過,當時行政院說NCC是獨立機關,不便表示意見,不料北高行判決中天勝訴後,行政院卻又公開發言,指程序瑕疵可以補正,還說法院並沒有否定不予換照的實體理由,行政院態度前後不一,令人費解。另外,NCC從2006年起,多次在委員會議記錄、新聞稿等資料公開表示,衛星頻道因無總量管制,原則上均予換發。2014年的委員會議記錄上,更強調除非涉及重大違規事實,「本會對於此類頻道經營資格剝奪之相關議案,均慎重審議。」該次會議紀錄更指出,「衛星廣播電視節目供應者之申請設立,無涉限量之特許或稀有無線電頻率資源之分配,此類事業之換照申請,除非申請人於組織或經營行為上已構成喪失經營資格之要件,原則上即予以許可。」NCC當初設立的目的,是為了保障人權和新聞自由,不受外界干預。根據上述NCC會議紀錄,審理換照案時,應以准予換照為原則,結果審理中天換照案時,卻是予以最強烈的關台處分!因此未來重新審理換照案時,應回到以人民的權利和自由為本位,重視中天原有200萬收視戶的權利。旺旺集團董事長蔡衍明表示,司法是公平正義的最後一道防線。劉昌坪律師也強調,台灣是珍貴的憲政及法治國家,無論哪一黨執政,任何的新聞台、報紙或言論平台,不管其立場或論偏好為何,都應該受到憲法及法律的平等保障,公權力對於媒體的管制,特別是新聞媒體,應該高度的戒慎恐懼,而且公權力的介入和管制手段越嚴重,越要用嚴格的標準,檢視其合法性和合憲性。
行政院撤銷基隆護海公投 謝國樑喊話:政府不能扼殺民意發聲
基隆市政府日前核准「護海公投」,卻突遭行政院認定違背憲法及中央法規予以撤銷,引發地方民意反彈,更有人直言「民進黨基隆立委掉定了」;基隆市長謝國樑今(24)日主持護海公投提出訴願說明記者會,並引述《訴願法》和《行政訴訟法》條文,疾呼公投是人民表達意見的基本權利,市府除依救濟程序、秉持依法行政,也會協助公投提案人尋求其他管道,反映民意心聲。謝國樑指出,市府將依《訴願法》第1條第2項,「各級地方自治團體或其他公法人對上級監督機關之行政處分,認為違法或不當,致損害其權利或利益者」,提出訴願。他說,行政院近日撤銷護海公投案,認為該案屬中央管理事項,市府並不認同,且前市府若願意批准這項公投案,就能進到第2階段連署,當時市長若是自己一定會通過。謝國樑也說,《行政訴訟法》第4條第1項,「人民因中央或地方機關之違法行政處分,認為損害其權利或法律上之利益,經依訴願法提起訴願而不服其決定,得向行政法院提起撤銷訴訟」。他強調,倘若訴願結果未能維護民眾權益,也不排除走向行政訴訟。謝國樑表示,市府不會自我放棄公投權利,將會尋求所有可能的救濟程序,甚至有朝一日要聲請大法官會議釋憲,這些都是努力要邁進的方向之一。他也誠懇地向中央喊話,民眾能理解過去曾有公投案通過,卻未曾執行的情形,但公投仍是人民表達意見的方式。謝國樑指出,近日某個政治團體在地方提出其他公投案聯署,市府面對該項公投提案也依然接受,而對於護海公投案,市府未來會與公投提案人討論,除尋求救濟程序,也會找尋其他表達民意的管道。他舉例,市府近日推出「i-Voting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絕不會剝奪民意表達的空間,政府有權做最終決定,但絕不能扼殺民意發聲的機會。對於後續救濟的程序,謝國樑指出,他昨晚已和國內行政法學者研商細節,另正撰寫訴願理由書,必須先提出訴願後,才能提起行政訴訟。他強調,當初護海公投案送到市府時,市長若是自己一定會通過,就能進入第2階段連署,現今只能繼續努力。.
日本死刑犯稱「絞刑」違憲 要求國賠3300萬日圓
日本大阪看守所3名死刑犯29日向大阪地方政府提出訴訟,稱日本現存的「絞刑」太過不人道,已經違反日本憲法。因此向國家要求停止執行,並向國家要求日幣3300萬元(約新台幣748萬元)的國賠。根據《每日新聞》的報導,這3名死刑犯都已被判處死刑超過10年,其中有2名要求案件重審。他們在訴狀中表示,日本的絞刑是非人道且殘忍的,已經違反日本憲法第36條「禁止殘忍刑罰及拷問」的規定。過去日本在此類刑事判決中曾提出法醫學者鑑定書,認為絞刑能使死囚瞬間失去意識,不會造成痛苦;而原告也對此提出與法醫相異的說法,主張日本法醫學者的看法是醫學上的錯誤。關於日本的死刑制度,死刑皆以絞刑方式執行,且從未對外公開,是從明治時代就已經開始。1948年,日本最高法院曾判定絞刑不違背憲法,而原告律師卻表示「在不公開死刑執行的情況下質疑絞刑是否應該保留或廢除,是極其不合理的事。」
誰謀殺了言論自由系列4/違背憲法保障的正常法律程序 硬罰中天
NCC於2020年底對中天新聞台做出不予換照的決議,引發外界對將中天「關台」以打壓新聞自由的質疑。中天近日製作「誰謀殺了言論自由」系列報導,系列四為《違背憲法保障的正常法律程序 硬罰中天》。報導指出,中天從被關台的前一年起,2019至2020年就被裁罰了1000多萬元,多是政治類新聞;反觀其他頻道無論犯多大錯誤都被輕輕帶過,明顯「雙標」的舉動除讓大批街訪民眾看不下去,直呼「不公平」,也讓法律學者直搖頭。報導指出,中天從被關台前一年起,2019至2020年就被開罰了1000多萬元,多是政治類新聞,更曾創下「2天就罰3次共200萬元」的紀錄;NCC的理由是「違反事實查證」,例如2019年3月27日「NCC開罰中天百萬民眾怒公器私用」,這則就罰了80萬元。報導指出,NCC於2019年3月27日決議以中天新聞台「播送韓國瑜占比太大」等理由,違反《衛星廣播電視法》合計開罰100萬元。時任中天新聞副總監代理總監彭愛佳曾在NCC會議中質疑,如果有某個電視台,每天播了60%的比例,都在誇獎蔡政府好棒、民進黨好棒,也有民眾去檢舉申訴,這個電視台會不會被罰?時任NCC副主委翁博宗卻無法精確答覆此問題,NCC更對中天新聞台單一頻道做出7種處分。不僅如此,中天新聞台報導「三市長合體 民俗觀點出現鳳凰雲展翅」,NCC依「違反事實查證和公序良俗」開罰40萬元;反觀其他頻道,在賴清德北上接行政院長這天,《民視》出現「龍頭昂首、神龍擺尾、天有異象,出現在中元普渡當天,時間點碰巧正好是宣布賴清德接任閣揆那天」;《華視》也出現了「地方開始傳說,這是象徵救世主降臨的優曇婆羅花」。同樣都有訪問氣象局或專家進行科學解釋,該有的平衡報導也沒少,卻只有中天被罰,最後更一審改判中天勝訴,雙標案例卻遠遠不僅這一樁。面對NCC的雙標,不僅街訪民眾直呼「有夠瞎」、「不公平」,就連政大法律系教授廖元豪也以美國為例,表示若美國電視台都要拿政府的執照,且每幾年就換照一次、每換照一次就公審一次,那些電視台還敢批評、忤逆美國前總統川普嗎?何況以川普之狂,也沒有關閉任何一家媒體,可見媒體好不好,應該是讓閱聽大眾來決定的;公民批判可以對媒體批判,但最不適合對媒體指指點點、告訴媒體該做什麼內容的,就是政府。
NCC罰中天「有程序瑕疵」 中天2處分一天內撤銷
已獲通傳會(NCC)許可申設的《鏡電視》,近來卻三度撤換董事長,引發爭議之際,台北地方法院行政訴訟庭認定,NCC過去對中天電視的兩件裁罰行政處分程序有瑕疵,判決撤銷兩案各40萬元罰款。兩案都可上訴。NCC對中天新聞裁罰遭法院撤銷一覽表2019年8月30日中天新聞台「中天0600晨報破曉新聞」節目播出,「狂甩12個巴掌黑衣人入侵校園霸凌女學生」為標題的相關內容,NCC認為中天違反《衛星廣播電視法》裁罰40萬。中天不服,提起行政訴訟,請求撤銷裁罰處分。台北地院行政訴訟庭駁回後,中天提上訴,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認定,北院不讓中天調閱NCC諮詢會議的紀錄,違背憲法保障的正當法律程序,廢棄原敗訴判決,發回北院更審。北院行政訴訟庭更一審由法官黃子溎承審後認為,NCC為了擴大公民參與及廣納社會多元觀點,設有諮詢會議、諮詢委員39至51人,由專家學者、公民團體代表及內容製播實務工作者等組成,從諮詢委員名單中遴選委員參與會議,遴選委員至少一半出席才能開會。法官指出,2020年6月30日NCC召開的諮詢會議,由主委遴選28人組成諮詢會議,依法須至少有一半、14名委員出席,但該次會議只有13名委員出席,該諮詢會議組成的程序有瑕疵,NCC依會議決定所做的裁罰處分有違誤,判決撤銷NCC對中天40萬元的裁罰。另件訴訟是中天新聞台2019年12月2日的「1200午間新聞」節目,播送標題為「爭風吃醋引紛爭30餘人旁觀!少女竟率眾霸凌情敵」的新聞。NCC認定,新聞詳細描述及呈現少女遭集體霸凌過程,違反衛廣法規定,裁處40萬元罰鍰。北院行政訴訟庭分案後,也是由法官黃子溎審理,同樣發現,依法律規定,該次諮詢會議至少有一半、18名委員出席才能開會,卻只有17名委員出席開會並作成決定,明顯違反諮詢會議設置要點規定,會議的組成有程序瑕疵。法官指出,沒有正當理由為差別待遇,違反平等原則,所為的行政行為就是違法,該諮詢會議組成的程序有瑕疵,NCC處分有違誤,撤銷40萬元裁罰。北院一天內連續撤銷NCC對中天電視的2件裁罰處分,相當少見。
中天新聞告NCC勝訴 錯罰40萬遭法院打臉逆轉
中天新聞台前年報導黑衣人霸凌女學生的新聞,竟遭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裁罰40萬元,中天電視認為處罰不當提告,台北地方法院更一審認為,NCC的諮詢委員出席人數不到一半就開會決定裁罰,出席會議的組成明顯有程序瑕疵,判決中天勝訴、撤銷40萬元處分,還可上訴。2019年8月30日中天新聞台「中天0600晨報破曉新聞」節目,播出「狂甩12個巴掌黑衣人入侵校園霸凌女學生」為標題的相關內容,NCC認為中天違反《衛星廣播電視法》,去年10月19日裁罰40萬元,中天不服,提起行政訴訟。遭台北地院行政訴訟庭駁回,上訴後,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認定,北院不讓中天調閱NCC諮詢會議的紀錄,違背憲法保障的正當法律程序,廢棄原敗訴判決,發回北院行政訴訟庭,要求下級審查清楚,另做適法裁判。承審本案的北院行政訴訟庭更一審法官黃子溎認為,NCC為了擴大公民參與及廣納社會多元觀點,在專業觀念上與社會脈動與時俱進,設有諮詢會議,諮詢會議置諮詢委員39至51人,由專家學者、公民團體代表、內容製播實務工作者等組成,諮詢委員至少有1/2出席才能開會。法官指出,2020年6月30日NCC召開的諮詢會議,由主任委員遴選28人組成諮詢會議,須至少有1/2即14位委員出席,但該次會議僅有13名委員出席,該諮詢會議組成的程序有瑕疵,因此認定NCC原處分有誤,撤銷對中天40萬元的裁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