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規臨
」 交通 記點 檢舉 違規 交通部
違停惹禍!賓士、機車掛假牌遭罰7萬塊 疑為贓車警追查中
苗栗縣警方近日查獲兩起使用偽造車牌的違規案件。駕駛人為規避執法、逃避罰單,竟擅自使用假車牌上路,遭警方透過科技比對成功識破。包括一輛賓士轎車及一輛機車,除了當場被開罰 7 萬 2,000 元外,車輛也被移置保管,並同步依偽造文書罪嫌移送檢方偵辦。苗栗縣警局交通隊指出,其中遭查獲的賓士車,先前因違規行為已被吊扣牌照,但駕駛仍心存僥倖,懸掛假車牌行駛,最終在違規臨時停車時被警方盤查發現。另一輛機車則疑是民眾自行拼裝車輛後,再掛上偽造車牌,警方懷疑該機車可能為贓車,正進一步追查車輛來源。警方另查獲一機車掛假牌,車體疑為贓車調查中。(圖/翻攝畫面)警方強調,目前已能透過比對車牌號碼、車身烙碼及行照等資料,並運用警用電腦系統進行交叉查詢核對,快速識別車牌的偽造或變造痕跡。呼籲民眾切勿心存僥倖使用或購買假車牌,因為此行為除了面臨高額罰款,還可能導致車輛被沒入,並觸犯刑事法律責任。警方將持續加強稽查,嚴格取締各類交通違規行為。
開學首日不馬虎!新北警化身護童使者 校園安全一把罩
9月1日適逢新學期開學首日,新北市警察局婦幼警察隊聯合轄內各分局,全面啟動「護童勤務」。員警與學校老師、導護志工及協勤民力合作,在學校周邊交通複雜路口引導學童穿越馬路,並勸導違規臨停車輛,化身「守護天使」,確保學童平安往返校園。根據交通部道安資訊平台統計,近五年來兒童交通事故多數肇因於駕駛未依規定禮讓行人。警方指出,除了駕駛疏忽,學童本身交通安全意識不足,也常是事故的關鍵因素。新北各分局對護童勤務高度重視,不僅事前與學校密切聯繫,更指示執勤員警務必確保車輛與行人穿越道保持3公尺以上安全距離,落實人車分流,避免危險發生。警方呼籲,家長接送學童時切勿併排臨停,並應從小灌輸孩子正確過馬路與遵守交通規則的觀念,共同維護交通順暢與學童安全。新北警強調,將以「看得見、走得穩、過得安全」為原則,打造零事故的優質通學環境。
深夜載6月大嬰自撞翻車! 因父母「這身分」孩遭社會局帶回
開車的陳姓男駕駛開車自撞路邊車輛,所幸車內嬰兒僅輕傷無大礙,不過陳男遭查出是通緝犯,母親也因涉案在日前入監服刑,因此男嬰被社會局帶回安置,讓陳男情緒崩潰。(圖/翻攝畫面)高雄市鳳山區昨(29)日深夜發生自撞翻車車禍,1輛灰色轎車疑似因疲勞駕駛,撞上路邊停放的廂型車,轎車當場90度側翻,還波及到後方的女騎士,所幸女騎士與開車的28歲陳姓駕駛皆輕傷,車內男嬰也奇蹟輕傷無大礙,不過開車的陳姓男駕駛遭查出是通緝犯,母親也因涉案在日前入監服刑,因此男嬰被社會局帶回安置,讓陳男情緒崩潰。車禍發生於昨晚11點50分,陳男帶著6個月大男嬰,要前往仁武朋友家,不過疑似過於疲勞,開車恍神撞上停放在路旁的廂型車,陳男所開的轎車當場90度側翻,並波及到後方的29歲康姓女騎士,所幸陳男傷勢輕微,而男嬰雖然被違規放置在副駕而非後座,但有乘坐安全座椅仍起到保護作用,奇蹟輕傷送醫沒有大礙;康女也手腳擦挫傷送醫無大礙。警方到場處置時,確認陳男遭台中地檢署發布通緝,因此依法逮捕解送歸案,而陳男妻子也因涉及刑事案件,已於日前入監服刑,因此男嬰無人照料,遭社會局人員到場要帶回安置,讓陳男情緒崩潰,在現場嚎啕大哭,不希望與骨肉分離。針對車禍事故,警方表示初步肇事原因為陳男未注意車前狀況,而遭撞的廂型車一半壓在黃線、一半在紅線,已涉及違規臨時停車,詳細肇因仍有待交通大隊判定釐清;另外,針對陳男安全座椅未依規定放置,已違反道路交通處罰條例第31條第3項,小型車附載幼童未依規定安置於安全椅者,可處1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罰鍰。至於男嬰安置部分,高雄市社會局表示,經查陳男家戶設籍於台南,實際居住於雲林縣,因此通報雲林縣社安網進行後續處置,初步確認陳男拒絕政府安置,已協助安排臨托保母照顧,由陳男自行付費,後續將追蹤陳男案情是否羈押,再與雲林縣主責討論後續協處。
是有多好吃?通緝犯排「古早味蛋餅」時落網求警買完再走 攤位遭民眾「排爆朝聖」
近日,一名藏身高雄的李姓通緝犯在去工地上班途中,因機車違規臨停購買心愛的「古早味蛋餅」遭逮。李男即使落網,仍心心念念著煎盤上的蛋餅,懇求員警讓他「買完再走」,最後還是員警掏腰包幫忙結帳,讓他帶回派出所吃。事件曝光後,這間古早味蛋餅攤瞬間爆紅,地方臉書粉專就透露,蛋餅攤如今湧入大批民眾前往排隊朝聖,要見識一下到底有多好吃。根據此前報導,宜蘭李姓男子因違反森林法遭宜蘭地檢署通緝,之後逃到高雄以打零工維生。25日一早,李男在前往工地上班途中,將機車違停在自強一路上,要購買心愛的「古早味蛋餅」,卻因違停遭巡邏員警上前盤查,最終被識破身分遭逮。警方透露,李男在落網過程中,仍心心念念著他剛點的4份粉漿蛋餅。且據稱李男原本只點了2份,後來又難敵饞念追加了2份,而他也正是在等待這加點的2份蛋餅時被警方查獲。誰知當員警要將他帶回派出所時,他仍掛念著老闆娘煎盤上的蛋餅尚未結帳,懇求員警讓他「買完再走」,員警最終自己掏錢結帳,將人連同蛋餅一起帶回派出所,並依法移請宜蘭地檢署歸案。消息曝光,不少網友紛紛在網上敲碗打聽,聲稱「必須要查清楚哪一家蛋餅這麼好吃!」在地人則透露,是位於高雄前金區自強一路上的一間古早味蛋餅攤,攤子只賣一種口味的粉漿蛋餅,不過已經賣了近70年、傳承2代,是不少在地人熟悉的好口味。今(29)日下午,高雄地方臉書社團「高雄透可」發文透露,這家蛋餅攤如今生意爆紅,一直到日正當中的大中午,攤子前面都排起滿滿人龍。不少網友也紛紛留言加入討論:「(犯人)也算是做了件好事,阿嬤有錢賺,客人有得吃!」、「別報導啊,以後得大排長龍了~嗚嗚」、「慘了~感覺阿嬤要從早上6:00賣到晚上18:00了。」、「我現在都叫它『通緝犯蛋餅』!」還有網友開玩笑指出:「阿嬤如果有情有義,應該要帶蛋餅去監獄會客。」
加薪好難2/中颱吹出台電難啟齒之痛 杜絕虧損才可能加薪留才
台電嘉義區處一位員工,為搶修風災後電力設施,不慎遭受電擊,臺電產業工會及臺電各區處工會稍後發出聯合聲明,祈求同仁儘快脫離險境,早日恢復健康,要求資方儘速釐清事故原因,避免職災再發生。產業工會還強調台電人拼命工作,非為讓政府高層用來當成「撥補臺電千億」政治大內宣素材,基層員工血汗工作不應被當成政治鬥爭籌碼。產業工會呼籲曝光後,引發綠營網軍撻伐,台電也發文抗議,指電力產業工會,僅是會員百餘人團體,「總會」是台灣電力工會,涵蓋超過9成9台電公司同仁,才是代表台電多數同仁意見的工會。台電聲明,讓外界再次看到台電員工間對公司重大政策的歧見,包括國庫應否持續撥補台電千億元彌補虧損等等。立院日前三讀通過普發現金特別預算,但行政院強烈反對,主張將錢留下來撥補台電千億,還要求國人共同體恤台電人的辛苦,引發台電產業工會不滿。(圖/周志龍攝)這些議題,表面上看,與國營事業員工的權益、福利無直接關係,但深入探究,公司若鉅額虧損,定會成為員工加薪的障礙,更別說原有福利,資方勢必也會斤斤計較,甚至被迫縮水,這些事都將影響台電經營是否能持續上軌道。台電曾是國營事業中的金雞母,在民進黨完全執政之前,每年都仍有數百億的盈餘,即使遭遇類似國際石油危機、或者經濟大風暴,電價都還能「穩住」,為廠商撐腰。但民進黨執政後,堅持非核家園,電價雖未一次調好調滿,但國庫也開始鉅額撥補,國民黨立院黨團就曾公開質疑,近年撥補台電超過新台幣3000億元,電價卻仍持續上漲,但台電堅稱政府增資台電2500億元非補貼,而是投資台電「穩定供電建設方案」,雙方無交集。根據台電在股東會揭露財報顯示,台電到2024年底累積虧損4,229億元,負債比率高達92.8%,今年前五月累計再虧損285億元。另到今年5月,台電總負債約為 2.603兆台幣。氣候先鋒者網站發起人、台電員工楊家法表示,外界對於導致台電鉅額虧損的原因,眾說紛紜。但政策是由「上面大人」決定,從台電員工的角度,公司最迫切的是,應先將基層分類人員薪水調高一點,不要將原本非台電人應做的事攬下來,盡量減輕台電人的工作負擔,才有助台電留材。他舉例,斷電災區常在山地偏鄉或道路崩坍等特殊路況,如果台電人救災還必須自己開公務車(區分為大型、小型,大型公務車有專人駕駛),為彌補台電人被迫「分神開車」,台電原設計「小車司機加給」,每個月約可多領1500到2000元。楊家法解釋,以前公司考量,若公務車另有專人駕駛,台電人搶救工程完畢後即可在車上短暫閉幕養神,不必顧開車路況,保持體力趕到下一處救災,畢竟維修高壓電稍有不慎就會出公安意外,此外,若公務車因搶救趕時間,不慎與他車擦撞,或違規臨停被開罰單,也能稍稍彌補台電員工荷包失血。楊家法主張,從台電員工的角度,盼望公司能先將基層分類人員薪水調高一點,不要將原本非台電人應做的事攬下來,盡量減輕台電人的工作負擔,才有助台電留材。圖為台電人復電後,席地而坐休息吃便當(圖/翻攝自台電電力粉絲團)但他說,這一切在台電財務開始出現虧損後都改變了。「小車司機加給」在47期員工(目前最資深台電員工是34期)之後,因「財務虧損」為由而取消,47期之後的員工,在成為正式員工前,都被要求先簽切結書放棄請領小車加給,目前只有大型公務車仍有加給。在此之下,同是台電員工開小型公務車救災,有人能領到津貼,有人不能領,台電工會雖多次爭取「同工同酬」,但公司並未點頭。台電人也感嘆,每逢颱風,長官們口頭上都會講台電人日夜搶修,真是太辛苦,請「全民」或「在野」要體諒,但台電人更在意的卻是該領的津貼,長官們是否真能體諒、成全、高抬貴手先放行,而非口惠卻實不至。
酒駕貨車高架違停撿物釀3車追撞 驚悚連環撞擊畫面曝光
台北市市民高架道路16日深夜23時許,發生一起驚險的3車連環追撞事故,起因竟是1名32歲楊姓貨車司機酒後駕駛,行經高架道路時車上物品掉落,他竟冒險在車道中央違規臨停,下車撿拾,造成後方車輛反應不及連環追撞,警方現場酒測,楊男酒測值高達0.21mg/L,已涉嫌公共危險罪,依法逮捕並移送台北地檢署偵辦。據松山分局調查,楊男當晚沿市民高架東往西方向行駛,車上貨物突然掉落,楊男竟直接停在高架道路中央車道下車撿拾,危險行為瞬間引發後方駕駛慌亂,第1輛自小客車駕駛29歲白姓男子見狀緊急煞車並右轉閃避,但後方第3、第4輛自休旅車因反應不及,先後撞上白男車輛,導致3車連環追撞。其中,31歲陳姓女子駕駛的第3輛車因撞擊力道猛烈,安全帶勒住肩頸造成輕傷,幸無生命危險,第4輛車王姓駕駛28歲,同樣未能及時煞車,車頭撞上前方車輛,令人意外的是,楊男酒駕違規停車的貨車卻未受到波及。警方到場後立即對4名駕駛進行酒測,結果除楊男外,其餘3人均為0,警方強調,酒駕本身即是嚴重交通違法行為,且高架道路違停撿拾物品更是極度危險,嚴重威脅公共安全,警方呼籲駕駛切勿酒駕,更不可在高架道路上任意臨停,以免釀成更大悲劇。
宜蘭學童闖紅燈狂奔險撞車 駕駛嚇壞怒喊:「你不怕我很怕!」
宜蘭市復興國中旁的路口26日下午1時許,發生驚險一幕,1名揹著書包的學童疑似闖紅燈,突然狂奔穿越馬路,差點被路過的汽車撞上,當時該車駕駛驚見學童突然衝出,嚇得幾乎停止呼吸,所幸反應迅速緊急煞車,成功避免了可能發生的車禍事故。該駕駛事後將行車紀錄器影片上傳網路,直言「小朋友,你不怕,我很怕」,並呼籲學校應加強交通安全教育,提醒家長與師長共同關注孩童的過馬路安全,影片曝光後,引發網友廣泛討論,關心學童的交通安全問題。警方調閱監視器發現,1輛小客車於該路口違規停車,先將學童放下後離開,該學童隨即疑似未遵守紅綠燈指示,闖紅燈快速穿越馬路。警方表示,將依違規停車與行人闖紅燈2項違規行為進行開罰,違規臨停最高可罰600元,學童闖紅燈則可罰500元;此外,警方呼籲所有行人過馬路時務必遵守交通號誌,保障自身安全,避免類似危險情況發生。
公車司機爆肢體衝突!疑行車糾紛所至 警積極偵辦中
14日晚間9時許,台北市文山區景美街往木柵方向發生公車司機鬥毆事件,1名欣欣客運251路的公車司機,遭到指南客運660路的公車司機連續揮拳毆打,造成對方身上有多處挫傷,事發當下,被毆打的司機只能抱頭保護自己免受更嚴重的傷害。文山二警方獲報,14日晚間9時許,有公車司機疑似因為行車糾紛,導致肢體衝突,但當警方抵達現場時,雙方皆已離開現場。而警方事後通知雙方到場,目前仍在釐清案情當中,警方表示,本案事涉刑法第277條傷害罪及道交條例第55條違規臨時停車,後續依法偵辦。
公車竟讓乘客馬路中間下車! 機車撞飛女乘客「犁田慘摔」
新北市板橋區9日上午驚傳離譜車禍,1輛公車竟在文化路一段的車流中,直接停在馬路中央讓乘客下車,導致後方1輛行進中的機車來不及閃避,直直撞上正準備步下車門的女乘客,這突如其來的衝擊讓女子當場被撞飛,騎士也因此連人帶車失控滑倒,痛苦倒地,場面相當驚險。事發時間為上午7時許,正值上班尖峰,車流密集,根據目擊者表示,公車當時並未靠站,而是突然在中線道停下,並未指示乘客暫勿下車,女乘客打開車門準備步出時,正好與後方1輛正常行駛的機車發生碰撞,從監視器畫面可見,機車騎士毫無反應時間,瞬間撞上女子後整台車側滑犁田,2人倒地後一度動彈不得。警方獲報趕抵現場,幸好女乘客與機車騎士經送醫後並無生命危險,僅受輕傷,經查,雙方駕駛與騎士皆無酒駕,惟肇事公車司機在馬路中線違規臨停,將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5條第4項開罰,最高可處600元罰鍰。這起事件引發不少網友撻伐,痛批公車司機行為極度不負責任,不僅危及乘客安全,也讓其他用路人陷入險境,有民眾表示:「怎麼會讓人直接在馬路中間下車?這是在考驗命嗎?」,警方則提醒,公車駕駛應靠站停車,並確認安全後才開門讓乘客下車,違規行為不僅觸法,更可能造成無可挽回的後果。
台中警改單涉貪案 首波起訴18人
台中市9月間爆出曾在中市警六分局西屯派出所服務的多名員警,涉嫌將違規遭逕行舉發的「白單」改開立罰款較低的「紅單」,中檢偵結首波依《貪汙治罪條例》起訴李姓巡佐等18人,起訴書揭露李與陳2警因人情關說改單,不但改罰款較低違規行為,行為人也改為自己,檢方認為眾警囿於請託關說舊時代思維,非惡性重大,請求減刑或緩刑。台中市警局今年9月在警政署要求下,查出多名員警涉嫌將取締交通違規的「白單改紅單」,認定此舉為涉貪,台中地檢署分別於9月、12月展開2波搜查行動,共帶回39名員警調查,其中李姓巡佐、金姓偵查隊長被聲押禁見獲准,其餘3萬至20萬元不等金額交保。25日起訴名單出爐,包括李姓巡佐在內的18警,被依貪汙等罪嫌起訴,而金姓偵查隊長並未在此波名單中。起訴書內容指出,李在中市警六分局西屯派出所擔任巡佐,也是該派出所警友會承辦人,他與另名陳姓員警囿於人情關說請託,直接將白單違法事項由「併排停車」、「違規停車」改為罰鍰金額較低之「違規臨時停車」紅單,並將違規行為改為李、陳2人,且自掏腰包繳納紅單罰鍰。檢方也認定被告等18人均符合《貪汙治罪條例》減刑要項,並認為李、陳2人徇私、混淆正當社交往來與請託關說分際,「積非成是」導致不當觀念傳遞新進同仁、不良風氣蔓延警界,念及2人均囿於請託關說舊時代思維、非惡性重大,建請法院量處適切之刑。另16名基層員警係受警界學長李、陳請託,礙於同仁情誼或囿於職場文化而犯行,建請法院從輕量刑,酌予宣告緩刑。
人行道成罰單陷阱 三個月開出上千張
新北市北大社區大學路與學成路口一處「消防防災空間暨人行道」,因民眾常誤以為是避車彎,違規停車被取締,議員及市府會勘後尊重社區意見將改成實體人行道,但近期又有民眾上網抱怨市府將空間圍起後反而出現整排違規臨停車輛,議員將促警方加強取締。地方民眾則認為,北大社區臨停空間確實規畫不夠,希望未來社區整體設計能夠改善。民進黨市議員卓冠廷在10月質詢時指出,該處因設計跟避車彎一樣,不少駕駛誤認可以停車,由於該處裝有科技執法,3個月開出2000多張罰單,要求市府改善,經各單位會勘後,決議尊重地方社區意見,恢復實體人行道。卓冠廷指出,警方在該處執行科技執法的規畫是取締行駛人行道,並非違停,在新北市工務局明年發包回復人行道之前,交通局已在該處畫設黃網線提醒民眾不得行駛與停車;有民眾反映仍有不少車輛違停在空間外、占用車道通行,紅線臨停屬於交通違規,請民眾遵守交通規則,會請警方加強取締。交通局指出,有爭議的空間是公設人行道,最早設計「消防防災空間暨人行道」是因消防局有空間需求,才會將人行道挖掉一塊,經反應後市府會勘,決議填回改成一般人行道,若民眾有停車的空間需求也可以再討論。地方民眾則認為,北大社區對於「大」開頭的道路規畫設計,都只有雙向通行的2線道,因路面空間狹小無法多做停車空間,有需求的民眾常違規停車,認為應該要用更彈性的方式去規畫道路設計,才能讓行人有步行的空間、汽車也有行駛與臨時停車的空間。
台中警涉貪「白單轉紅單」背後手法曝! 前交警揭觸法關鍵
台中市警界近日再掀波瀾,9月間爆發的「白單換紅單」貪汙弊案持續擴大。曾任交警的球評石明謹提到,本案找到了新的漏洞,那就是白單開立後,註銷確實很麻煩,「那我們不要註銷如何?」石明謹表示,先說說大家俗稱的「白單」,正確名稱叫作交通違規逕行舉發「標示單」,這張單子通常會夾在雨刷上,或是用釘書針釘在機車後方扶手上,但這張標示單並不是給違規人看的,而是給「其他警察」看的;早期並沒有標示單,但是因為後來連續舉發有了2小時內不得連續舉發的設計,也就是一部車輛如果被開了違規停車,2小時內不得再舉發,可是一部車子違規停在路邊2小時,可能派出所經過、交通隊經過、警備隊經過,2小時內被開了3、4張罰單,撤銷程序很麻煩,所以就發明了標示單,讓後面經過的員警,知道這部車已經被舉發過了。石明謹指出,所以網路上謠傳「白單不用繳錢,紅單才要繳錢」,這是正確的,因為真正的違規通知單,要等員警回到駐地之後,等採證相片洗出來,才會另行舉發,所以看到白單,不需要繳錢,回家等收到紅單再繳錢,老實說,這張白單根本不關你的事;但是員警拍照有可能相片模糊、過度曝光、沒拍到紅黃線、沒拍到車號、剛好一隻蒼蠅飛過擋住鏡頭,因為這些因素而無法舉發,所以有些人雨刷上被夾了白單,等到天荒地老都沒等到紅單,雖然機率不高,但偶爾出現這種情況也是正常的。他提到,由於白單≠紅單這件事是合理且合法的,於是後來就變成抽單的主要對象,只要在被開了標示單之後,員警照片還沒洗出來,還沒另外開立違規通知單之前,都有搶救的機會,於是這空窗期就成了許多地方人士,或是民意代表關說的絕佳機會;只要搶在白轉紅之前,找個理由,例如照片不清等等,這張紅單就不用出去了,所以為了減少這樣的現象,白單開始進行嚴格的管制,不但有流水編號,而且領用的數字,要跟你開出來的紅單對得上,如果要註銷,需要寫註銷的理由,需要檢附說明,或是附上不清晰或過度曝光的照片等等,雖然理論上還是可以註銷,但就變得非常麻煩,數量上也不可能太多,只能偶一為之。石明謹分析,「本案則是找到了新的漏洞,那就是白單開立後,註銷確實很麻煩,那我們不要註銷如何?在逕行舉發標示單管制作業規定中規定,如駕駛人或車主於執勤員警填製『標示單』時,已到達現場,應轉換為當場舉發,並即轉製『舉發通知單』交付違規行為人,翻譯成白話文就是,如果你開立白單開到一半,駕駛人突然出現了,你就應該直接開立正式的紅單,並交付給違規行為人,那這張白單呢?由於你已經開了紅單,所以號碼跟舉發件數也對得上,就沒有需要許可後才能註銷的問題了。」他說明,這件案子的流程就是,警察在路邊開了白單給違規停車的車輛,在還沒有開立紅單之前,車輛所有人找到了員警,員警當場開立了一張紅單給他,而原本要舉發違規停車,員警將法條改成了違規臨停,如果是小型車的話,罰鍰就會從900元,降成300元,以前的交通違規關說,可能是整張罰單撤銷,現在則是變成降價受罰,但原則上也是比被罰較高額度好,這點小錢可能不容易得利,但如果以上的犯行屬實,圖利他人的事實很明確,上述的流程,只有在現場開標示單,違規人在員警離開前及時出現,才有當場舉發的可能,一離開現場,就必須逕行舉發,這也是本案涉及偽造公文書罪的原因。
錯過最後一班捷運 他擁「10張台積電」卻淋雨騎Ubike回家
「護國神山」台積電的股價,受惠AI晶片需求股價之前漲破千元,有台積電股票的人,也給人有錢的印象,理財規劃顧問雨果分享一則故事,「每個人的消費原則真的是很不同。」雨果在臉書粉專發文,「前兩天從朋友那聽到了一個省錢的故事,一群人相約唱歌,唱歌費用大約600至800元,唱完歌後太晚了,錯過了最後一班捷運,而且下著小雨,於是有三個住同方向的人在討論要不要一起搭計程車回家。」雨果說,距離大約6公里,3個捷運站,車資200多元,3人分平均80元,「其中一個人提議一起搭計程車回家,另外一個人果斷拒絕,覺得這個距離搭計程車回去浪費錢,他寧願去騎Ubike。」雨果表示,「另一位本來想免費搭順風車的,也因此只能跟著一起騎Ubike回去,原本提議搭計程車的人,大概也是不想自己負擔計程車的錢,或是想陪另外兩位,於是也決定冒雨騎Ubike回去。」雨果指出,「一位覺得搭計程車回去太浪費錢,另一位不想花錢只想搭順風車,最後都寧願淋雨騎腳踏車回家,也不願意一起花80元搭計程車回家,真的是一個非常省錢的案例。」雨果強調,「他們都是擁有10張以上台積電的人,絕對不缺錢,只是每個人的消費原則真的是很不同。」此文一出,許網友紛紛留言「他們幾位距離省錢兩個字,還差得遠呢」、「路上一大堆開名貴好車,卻為了省幾十元停車費而違規臨時併排停車的車主」、「10張不到一千萬是該省一點」、「淋雨騎腳踏車,結果回家感冒了,再花200元看病,得不賞失」。
命中註定又是你!毒蟲1個月三次遭逮 還向警分享「乾妹妹變老婆」喜訊
新北市47歲徐姓男子有吸毒惡習,21日上午持毒遇警盤查,想駕車逃逸卻在被緊跟上來的新北保安大隊員警逮捕,而警方更發現從4月底開始,這已是他第3次遭逮捕,徐男還向警方分享新婚的喜訊,表示自己娶了「乾妹妹」當老婆,警方則依毒品罪將他送辦,全案依法調查。21日上午9時許,新北保安大隊第二中隊員警在三重三和路執行巡邏勤務時,見1台自小客車違規臨停於路旁,一眼認出該車就是之前曾查獲的毒犯所使用車輛,立刻上前盤查。警方一眼就發現徐姓駕駛左手拿著疑似毒品的夾鏈袋,於是要求他下車調查,徐男卻突然發動車輛並駕車逃逸,員警見狀隨即驅車跟上,而徐男開不到500公尺就卡在車陣中,警方立刻上前喝令他下車。徐男見自己插翅難飛,只好將藏在背包裡的海洛因交給員警,警方更發現他在4月26日、5月2日和21日都連續遭逮,一個月內三度進警局,訊後將徐男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罪嫌移送新北地檢署偵辦,後續將再追查溯源。徐男見逮捕自己的警員與4月26日那次為相同警組,更開心分享新婚喜訊,表示妻子原是自己的乾妹妹,一個月不到的時間就修成正果,警方則只能苦笑回應。新北保安大隊表示,本案嫌犯雖想以駕車逃逸方式躲避員警,但皆無法逃脫員警法眼及追緝,對於員警執勤奮勇及打擊毒品犯罪之表現特別予以嘉許,將秉持嚴正執法、勿枉勿縱之積極態度,持續強化打詐、掃黑、肅槍、緝毒等重點,防制街頭暴力及聚眾鬥毆等不法情事,以維穩轄區治安。
立院三讀道交條例修正案 6月上路將限縮民眾檢舉項目
立法院會今天三讀修正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部分條文修正,修正後的法案,將限縮民眾可對交通違規檢舉的項目,但仍保留部分檢舉權,包括騎機車未戴安全帽、逆向停車等5項,其他違規行為則不開放民眾檢舉,預計6月生效。「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違規記點新制上路一年,放寬民眾檢舉違規項目,卻引發職業駕駛工會以影響其工作權為由強烈反彈,更曾包圍行政院。因此,交通部將罰鍰在新台幣1,200元以下的10種違規樣態,採取「微罪不記點、也不開放民眾檢舉」的方向,重新研擬修正「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並由立法院長韓國瑜今日三讀通過道交管理處罰條例第7條之1、第63條、第63條之2條文。三讀修正通過的道交管理處罰條例,雖減少開放民眾檢舉之項目,但因攸關行人安全、機車駕駛生命安全、保障身障權益等原因,民眾仍可檢舉騎機車未依規定戴安全帽、不依順行方向停車、占用身障者停車位,以及在人行道與行人穿越道違規臨時停車等項目。修正後的道交管理處罰條例也明定,騎機車手持行動電話通話、汽機車駕駛人吸菸影響他人行車安全、倒車未顯示燈光或不注意行人及大型車倒車無人在後指引等不開放民眾檢舉,另外,在橋梁、隧道、圓環、障礙物對面、快車道臨時停車;在交岔路口、公共汽車招呼站10公尺及消防車出入口5公尺內臨時停車;在機場、車站、碼頭、學校、娛樂、展覽、競技、市場、或其他公共場所出入口或消防栓前停車等,也不開放檢舉。至於,違規記點方面則限縮為「當場由警察攔檢可確認駕駛人身分」才納入記點,排除逕行舉發、科技執法與民眾檢舉等其他管道,並修正道路交通安全講習扣抵違規點數次數,從每年1次可抵扣2點規定,放寬為每年2次可抵扣4點。最後,交通部公共運輸及監理司長林福山日前表示,立院三讀通過修正條例後,因新規不需相關配套施行準備作業,預計6月即可上路,另外,立法院也要求交通部施法修行1年後需針對道路工程及行人環境、停車及上下車等問題的實際改善進度,提出書面報告。
檢舉魔人1/單人年檢舉1.5萬件違規 還有專業臉書社團手把手教學
檢舉達人議題一直是社會熱議焦點,開放民眾檢舉交通違規本意為希望民眾協助警方共同維護道路交通安全,儘管現今檢舉違規已無獎金,卻仍有一批人不斷檢舉交通違規,因此被稱為「檢舉魔人」,臉書上更出現有社團手把手教民眾如何讓檢舉順利成為罰單。交通部目前已重新限縮民眾交通違規檢舉項目,針對1200元以下的輕微交通違規不記點、不開放檢舉,預計最快今年6月正式上路,但似乎仍澆不熄檢舉魔人的檢舉熱情。臉書上出現一個手把手教民眾如何進行交通違規檢舉拍攝的社團,不少網友會在社團內分享交通亂象。(圖/翻攝自臉書社團「交通違規檢舉教學」)根據北市交大統計資料顯示,北市去年整年度交通違規總舉發件數為265萬餘件,其中民眾檢舉舉發為92萬餘件,占比約35%;其中,受理民眾檢舉件數為137萬餘件,成案率約為67.2%;而在去年整年度中,單單一人一年之中檢舉件數高達1.5萬件,平均一天至少檢舉41件,數字相當驚人。有民眾分享指出,自己曾在一個月內收到3張罰單,慘噴3600元,荷包損失慘重,主因是遇到檢舉人於上班尖峰時段一路在後面跟隨,回去後逐步放大當時錄下的行車紀錄器畫面,仔細檢閱是否有違規情形,再將相關動態畫面剪下,做為檢舉的重要佐證資料。不過有民眾荷包損失慘重,也有民眾對台灣交通亂象深惡痛絕,希望能藉由檢舉提升台灣交通安全。臉書上更因此出現檢舉交通違規的教學,只要民眾將拍攝到的違規事態PO上該處,詢問應用何種法條檢舉,便會出現「專家」根據其違規態樣對照《道交管理條例》列出適當的法規做為檢舉的主要法源。根據統計,北市去年民眾檢舉案件中,以違規臨時停車為最多,檢舉件數達36萬餘件,其次則為不依規定使用燈光,約4.5萬餘件。但若想要交通違規檢舉案件能順利成案,現行階段除要求檢舉人須實名制,所檢附之相關資料也必須以動態影片為主,並有明確違規之相關事證。有民眾先因併排遭到檢舉,申訴過後卻從臨時併排改被認定為併排停留3分鐘以上,罰鍰直接多一倍。(圖/示意圖,與本案無關/資料照)而警方受理民眾檢舉案件後,也會嚴格審視,以免危害到其他民眾權益,如有退件等狀況,也會附上退件理由,但也會遇上民眾不服,無法接受警方不開單之理由,除以各種管道對警方進行投訴外,也會在社團上進行交流,戲謔稱呼某分局某員警為「不舉王」,更對警方退件理由進行全方面檢討,研究所適用之相關法規與函釋內容,甚至更新拍攝設備,就是為讓所檢舉案件一次通過。對此,精神科醫師沈政男2021年時曾在臉書上進行相關統計,發現台灣每年的檢舉案件連年攀升,但交通事故的發生比率也連年攀升,絲毫沒有下降趨勢,顯見檢舉對於台灣交通安全「根本無濟於事」。他也直言檢舉魔人「是一種變態的正義感,你越設限,就代表你跟邪惡站在一起,當然會激起他們更變態的正義感」,而修法限縮可檢舉之項目,儘管會造成檢舉總件數減少,卻會讓可檢舉的項目件數暴增,迎來報復式檢舉,而特別的是「國外並沒有交通檢舉魔人,只有台灣」,成為另類的世界第一。
檢舉魔人2/北市每年近200多萬件檢舉案 這違規行為輕鬆奪冠
自從違規記點上路以來,交通部開放民眾檢舉項目自46項增加至59項,最終因引爆民怨,緊急將檢舉項目重新限縮至49項,並在3月7日拍板通過,針對罰鍰1200元以下的交通違規項目不記點、不開放民眾檢舉,引發一波正反討論風潮。交通違規開放民眾檢舉原本立意良善,未料卻衍生出檢舉亂象,不僅檢舉案件暴增,警方甚至還得多花時間與心力處理民眾檢舉事件,遇上不理性的檢舉民眾,還必須費盡唇舌說明未開單之理由,儘管耗盡心力卻仍可能慘遭投訴。有員警指出,民眾被開單時常因不滿而和員警理論,如今加入科技執法進行違規取締較不容易出現爭論。(圖/示意圖,與本案無關/資料照)根據北市交大統計資料指出,北市去年民眾檢舉案件中以違規臨時停車為最多,檢舉件數達36萬餘件,其次則為不依規定使用燈光,約4.5萬餘件;北市去年整年度交通違規總舉發件數為265萬餘件,其中民眾檢舉舉發為92萬餘件,占比約35%。有不具名員警指出,交通違規檢舉之冠莫過於違規臨時停車,除去誇張貪圖方便的違停之外,真正的問題在於北市腹地太小,停車位根本供不應求。有員警無奈指出,派出所一天內所接獲的110報案電話,案件類型中以「檢舉違停」為最大宗,曾有民眾沿路看到違停便撥打110電話,要求警方到場開單,甚至有民眾會在場計算自報案後警方花了多久時間抵達,直到親眼看見員警開單才離去,若警方只是到場規勸,還可能因此遭報案民眾痛斥無作為而被檢舉。員警針對交通違規,無法以拍照方式逕行舉發,而民眾檢舉也從一開始的全面開放,到現今有限度開放,行政院也拍板1200元以下罰鍰的違規行為將不開放檢舉。(圖/示意圖,與本案無關/資料照)針對臉書上出現檢舉達人的交流社團,彼此互相討論檢舉案件是否能成案,一名A員警坦言並不意外,確實有人對於檢舉交通違規的執著程度超乎想像,他們通常會對被退件的檢舉項目進行討論,同時研讀、理解法規,在下次進行運用,「有的人甚至比警察還熟《道交條例》」。但他也不諱言,儘管大家都討厭檢舉魔人,就連他自己都曾被魔人檢舉過,但就懲罰性來說,多數人多會因荷包而更加注意是否有交通違規之情形。不過也有員警坦言,交通違規檢舉其實已是最末端所能做的手段,執法的意義僅能嚇阻違規的進行,能讓檢舉魔人真正消失的方法,終究還是得靠長期扎根的教育與宣導才能達成,若非台灣媒體近年大力報導行人事故頻傳,媒體與警方加強大力宣導行車需禮讓行人並進行嚴格執法,「否則很難在短時間內見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