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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夜巨響驚醒村莊!宜蘭2白車路口猛撞4人送醫 疑未減速釀禍
宜蘭縣冬山鄉19日凌晨發生一起驚險車禍,一聲巨大的撞擊聲劃破深夜寧靜,驚醒附近不少居民。事故發生在鹿埔路與永興路二段交叉路口,一名19歲李姓男子駕駛白色休旅車,沿鹿埔路直行,行經路口時,與57歲夏姓男子駕駛、沿永興路行駛的白色轎車發生猛烈碰撞。由於撞擊力道相當強烈,兩輛車車頭幾乎全毀,車體橫停路中央,現場滿地都是保險桿、車燈及其他車體零件,畫面怵目驚心。消防與警方獲報後立即趕赴現場救援,並迅速協助將兩名駕駛及兩名乘客送往醫院治療。所幸4名傷者皆意識清楚,經送醫檢查後均無生命危險,未造成更嚴重的人員傷亡。由於事故發生於凌晨時段,加上猛烈撞擊發出的巨響,也讓周邊住戶紛紛外出查看,事故一度引起不少民眾關注。警方事後針對兩名駕駛進行酒測,結果酒測值均為零,已排除酒後駕車因素。初步調查指出,事故地點屬於閃光號誌路口,依交通規定,駕駛行經此類路口時應遵守「閃紅燈停車再開、閃黃燈減速慢行」原則。不過警方研判,雙方疑似皆未依規定減速或停讓,才導致兩車在路口高速碰撞。目前警方已著手調閱附近監視器及行車紀錄器畫面,將進一步釐清雙方行駛速度、行車動線及肇事責任,事故原因仍待後續調查釐清。警方也再次提醒所有用路人,閃光號誌路口雖不像一般紅綠燈有完整號誌管制,但駕駛更應提高警覺,切勿因深夜車流較少便忽略減速或停讓的重要性。遵守交通規則、保持安全車速及隨時注意左右來車,才能有效降低路口事故發生機率,避免類似意外再次上演。
特斯拉高速撞分隔島!4輪飛掉3輪車頭全毀 駕駛竟奇蹟毫髮無傷
台南市安南區安明路二段19日清晨發生一起驚險的自撞車禍,一名46歲吳姓男子駕駛特斯拉轎車沿安明路二段由南往北方向行駛,途中疑似因未注意前方路況,車輛突然失去控制,高速衝撞中央分隔島。猛烈撞擊瞬間造成車頭嚴重毀損,整輛車幾乎面目全非,更令人震驚的是,4顆輪胎有3顆因撞擊力道過大而脫落,僅剩左後輪仍固定在車體上,事故現場散落大量車體零件,畫面怵目驚心。警消獲報後立即趕赴現場,並迅速確認駕駛狀況。令人意外的是,儘管車輛受損程度相當嚴重,但吳姓男子並未受到明顯外傷,也不需送醫治療,可自行下車配合警方處理,讓現場人員都感到十分驚訝。警方隨後依法對駕駛進行酒測,結果酒測值為0,確認並非酒後駕車,因此已排除酒駕因素。警方初步研判,事故疑似與駕駛未注意車前狀況有關,但是否涉及疲勞駕駛、車速過快、精神不濟,或車輛本身是否出現機械故障等因素,仍有待後續調查與鑑定後才能確認,實際肇事原因及責任歸屬仍須依警方調查結果為準。警方也呼籲,駕駛人應養成良好的行車習慣,避免疲勞或分心駕駛,共同維護道路交通安全,降低交通事故發生風險。
左轉一瞬間撞飛機車!枋寮20歲騎士空中翻滾重摔 下巴鎖骨骨折
屏東縣枋寮鄉台1線438.5公里處,18日中午發生一起驚險的汽機車碰撞事故。一名28歲張姓男子駕駛自小客車沿台1線北上行駛,行經一處設有閃光號誌的路口時準備左轉,疑似未禮讓對向直行車輛,與一名20歲林姓男子騎乘的普通重型機車發生猛烈碰撞。根據後方車輛的行車紀錄器畫面顯示,林姓騎士在撞擊瞬間整個人被拋飛至半空中,身體翻滾數圈後重重摔落地面,驚悚畫面令人怵目驚心。事故發生後,枋寮警分局於18日上午11時56分接獲民眾報案,立即派遣警力趕赴現場處理,並協助救護人員將受傷的林姓騎士送醫急救。經醫院診斷,林男下巴及鎖骨骨折,所幸意識清楚,沒有生命危險;張姓駕駛則未受傷。警方也對雙方進行酒測,結果均為零,已排除酒後駕車因素。目前警方已調閱相關監視器及行車紀錄器畫面,事故詳細原因及肇事責任仍有待進一步調查釐清。警方也再次提醒所有用路人,行經路口準備左轉時,務必依規定禮讓對向直行車輛,並放慢車速、仔細確認來車狀況後再通行,切勿因一時疏忽而釀成嚴重交通事故。尤其在設有閃光號誌的路口,更應提高警覺、遵守交通規則,才能保障自己與其他用路人的行車安全,避免類似憾事再次發生。
3天狂掃200瓶白酒!店員沒數鈔票 反手報警立大功
大陸湖北省襄陽宜城市一間超市近日出現異常銷售情況,短短3天內,高檔白酒竟售出超過200瓶,銷量相當於平時一整年的業績。更離譜的是,其中一天就湧入8筆大額訂單,所有買家都透過網路下單、到店取貨,提貨人不但不問價格,也不驗貨,拿了酒便匆匆離開。店員察覺事有蹊蹺後立即向警方通報,意外揭開一條利用高價白酒替電信詐騙集團洗錢的犯罪鏈,警方隨後逮捕2名嫌犯,成功攔截部分贓物,並替被害人追回部分損失。警方查獲一批涉案高檔白酒,追查後發現背後隱藏完整的電詐洗錢鏈。(圖/翻攝自大河報)綜合《法治日報》、《大河報》及《湖北日報》報導,襄陽宜城警方7月15日公布這起案件。事件可追溯至6月2日,宜城市一間超市店員李某盤點庫存時發現,店內五糧液、劍南春等多款高價白酒銷量突然暴增,短短3天就賣出200多瓶,總價超過13萬元人民幣(約新台幣53萬元)。李某表示,過去高檔白酒銷量並不高,平均一個月僅能賣出三、四瓶,就算逢年過節,一次能賣出一、兩箱就算很多,這次短短3天就賣出相當於一年份的數量,讓她立刻提高警覺。更令她懷疑的是,所有訂單皆採網路下單、到店自取,前來領貨的男子幾乎都不詢問價格,也不查看商品,只花短短幾分鐘便取貨離開,與一般消費者的購買習慣截然不同。她想起警方先前到超市宣導反詐騙時,曾提及犯罪集團利用高價商品進行洗錢的案例,因此沒有驚動對方,而是詳細整理提貨人的身分資料、外貌特徵及取貨時間等資訊,立即向警方報案。警方追查後發現,提貨人提供的身分資料全是假造,付款帳戶則分散於大陸各地,而且每筆訂單付款完成後不久便有人到店領貨,完全符合電信詐騙集團快速將贓款轉換成實體商品,再透過轉售變現的犯罪模式。警方因此研判,提貨男子正是俗稱的「車手」,背後則是一條「詐騙贓款下單、車手取貨、物流轉運、轉售變現」的完整洗錢鏈。為了將嫌犯一網打盡,警方與李某事先約定,只要對方再次前來取貨,便立即通知警方,同時持續監控金流並部署警力埋伏。隔天下午,超市再度接獲網路訂單,熟悉的提貨男子隨即現身。警方早已埋伏在超市周邊,待男子取貨準備步出超市時,立即上前將他制伏,而在店外車內等待接應的另一名共犯,也同步遭警方逮捕。警方查出,兩名嫌犯分別為魯某與張某。兩人坦承依照上游指示,透過境外聊天軟體接收取貨任務,再將利用詐騙贓款購買的高價白酒寄往外地,由下游轉售變現,並依貨值抽取佣金,累計非法獲利7000多元人民幣(約新台幣2.9萬元)。警方進一步調查發現,魯某是累犯,2025年7月就曾因相同手法遭湖南岳陽警方查獲,今年5月才服刑期滿出獄,沒想到不到1個月便重操舊業,還找來打工時認識的張某加入犯案。警方獲得兩人口供後,立即趕赴物流據點,成功攔截已寄出的高檔白酒,避免贓物流入市場。警方表示,偵辦期間同步展開追贓工作,目前已替被害人追回9萬多元人民幣(約新台幣37萬元)損失。現階段,魯某因涉嫌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已遭檢方批准逮捕;張某則被依法採取刑事強制措施,全案仍持續擴大偵辦,警方也將持續追查背後電信詐騙集團及洗錢網絡。CTWANT提醒您:飲酒過量,有害健康;未滿18歲禁止飲酒;酒後不開車,安全有保障。
酒駕轉彎慘了!高雄翁衝輕軌撞號誌桿 酒測0.49慘吞天價賠償
高雄市鼓山區17日晚間發生一起離譜的酒後駕車事故,一名64歲王姓男子飲酒後仍駕駛自小客車上路,行經博愛二路準備左轉大順一路時,疑因酒精影響判斷能力,加上當時天候不佳、下著大雨,車輛突然失控偏離車道,直接衝進高雄輕軌軌道區,猛烈撞擊軌道旁石墩及遵行標誌桿,造成車頭嚴重毀損、保險桿脫落,整輛車更一度「騎上」軌道邊緣動彈不得,驚險畫面讓路過民眾全都看傻眼。警方獲報後立即趕往現場處理,發現王男僅有輕微擦挫傷,意識仍相當清楚,因此未送醫治療。然而,員警靠近時便聞到濃厚酒氣,經酒測後確認其酒測值高達每公升0.49毫克,遠遠超過法定標準,當場依法逮捕,並依公共危險罪移送高雄地檢署偵辦。由於事故車輛卡在輕軌軌道上,導致高雄輕軌一度無法正常通行,必須採降級運轉方式維持服務,直到拖吊車抵達現場將事故車移除後,歷經約一小時才恢復正常通車。所幸事發當時並未有輕軌列車直接撞上事故車,也沒有波及其他用路人,否則後果恐怕更加嚴重。警方指出,王男除了涉及刑法公共危險罪外,也可能涉及過失妨害舟車行駛安全罪,後續將由檢方進一步偵辦。此外,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酒駕最高可處12萬元罰鍰;闖入輕軌專用軌道區,也違反《大眾捷運法》相關規定,最高可再開罰7500元。除此之外,遭撞毀的號誌桿、石墩及相關輕軌設備修復費用,也將由高捷公司依法向肇事駕駛求償,刑責、行政罰與民事賠償三重代價,恐讓王男付出極為沉重的經濟成本。警方再次呼籲,酒後駕車不僅違法,更可能危及自己與他人的生命安全。即使只是短距離行駛,也可能因酒精影響反應能力而釀成重大事故。民眾若有飲酒聚會,應選擇代駕、計程車或大眾運輸返家,切勿心存僥倖,以免一時失誤,不但吃上官司,還得面臨高額賠償,甚至造成無法挽回的悲劇。◎喝酒勿開車!飲酒過量,有害健康,未滿18歲請勿飲酒。
酒駕失控衝進輕軌!撞斷號誌害停駛 64歲駕駛恐吞重罰還得賠慘
高雄市鼓山區17日晚間發生一起酒後駕車自撞事故,一名64歲王姓男子駕駛自小客車行經博愛二路與大順一路口,準備左轉時疑似因酒後駕駛導致操作失控,車輛突然偏離原本車道,直接衝進高雄輕軌軌道區,猛烈撞擊軌道旁石墩及交通號誌桿,造成號誌桿當場斷裂、車頭嚴重毀損,事故也一度影響高雄輕軌正常行駛,被迫暫停營運,所幸未波及其他用路人,也沒有造成乘客受傷。警消獲報後立即趕抵現場,救護人員檢查後確認王姓駕駛僅受到輕微擦傷,意識清楚,並表示不需送醫治療。然而警方依規定進行酒測時,發現王男呼氣酒精濃度高達每公升0.49毫克,已明顯超過法定標準,當場依涉嫌公共危險罪將其逮捕,並依法移送高雄地檢署偵辦。由於事故造成車輛橫跨道路及輕軌軌道,交通號誌設施也遭撞毀,警方隨即協調拖吊車到場排除事故車輛,同時進行交通疏導及現場清理。經過約一小時的搶修作業後,輕軌恢復正常通行,道路交通也逐步恢復順暢,避免影響更多民眾通勤。警方指出,王男除了將面臨刑法公共危險罪的刑事責任外,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還可能被處最高12萬元酒駕罰鍰;另外,因非捷運車輛違規駛入輕軌軌道區,也涉及違反《大眾捷運法》第50條規定,可再處最高7,500元罰鍰。由於事故造成輕軌設施及交通號誌受損,並影響列車營運安全,警方也將依涉嫌過失妨害舟車行駛安全罪移送偵辦,後續高雄捷運公司也可能依法向王男提出民事求償,相關賠償金額恐相當可觀。警方再次呼籲,酒後駕車不僅危及自身生命安全,更可能危害其他用路人及公共運輸系統,甚至必須承擔刑事、行政及民事三重責任。民眾如有飲酒,應選擇指定駕駛、搭乘計程車或大眾運輸返家,切勿心存僥倖,以免付出沉重代價。◎喝酒勿開車!飲酒過量,有害健康,未滿18歲請勿飲酒。
醉漢亂入搶麥還亮刀!豐原快炒店爆衝突 水果刀掉地警依殺人未遂送辦
台中市豐原區一家快炒店12日晚間發生驚險衝突,一名55歲林姓男子上台歡唱時,48歲吳姓男子疑酒後情緒失控,突然衝上台推擠,拉扯間身上預藏的水果刀掉落,現場民眾嚇壞,警方獲報到場逮人。由於被害人堅持提告,警方訊後依殺人未遂及恐嚇等罪嫌,將吳男移送台中地檢署偵辦,至於衝突原因仍待調查釐清。警方調查,事發於12日晚間9時42分,地點位於豐原區圓環東路一家快炒店。當時林男與友人聚餐並上台唱歌助興,吳男則在另一桌飲酒,雙方原本互不相識。不料吳男突然走上舞台與林男發生推擠,同行友人見狀立即上前勸阻,並將吳男拉離現場。混亂過程中,吳男身上攜帶的一把水果刀突然掉落地面,引發現場一陣驚呼,也讓原本熱鬧的餐敘氣氛瞬間降到冰點。警方獲報後迅速趕抵,調閱監視器並通知相關人員到案說明,確認吳男涉嫌重大,全案依殺人未遂及恐嚇罪嫌移送台中地檢署偵辦。警方表示,目前仍須進一步釐清衝突導火線,究竟是酒後失控、唱歌引發口角,或另有其他因素,都將持續追查。另外,事件發生後有民眾將警方到場畫面上傳網路,卻誤指隔壁麻將館為事發地點,遭店家嚴正駁斥並發表聲明,強調相關內容與事實不符,已嚴重影響商譽,要求立即刪除不實貼文,否則將循法律途徑追究責任。
酗酒男發酒瘋揚言縱火 宿舍內潑汽油又開瓦斯遭警壓制逮捕
新北市新莊區12日晚間發生酒後失控案,42歲邱姓男子在醉酒後行為脫序,竟在人力派遣公司宿舍潑汽油、開瓦斯,還揮舞美工刀揚言縱火,警方獲報連忙趕抵,並將其壓制逮捕,所幸未造成人員傷亡。據了解,邱男是該派遣公司員工,平時住在公司宿舍,但他有酗酒惡習,酒後時常「發酒瘋」失控,同事們不勝其擾,而他12日晚間竟又變本加厲,帶瓦斯回公司揚言縱火。邱男12日晚間9時許酒醉後回到宿舍,竟情緒激動,持瓦斯桶開啟瓦斯,並潑灑汽油及持美工刀揮舞,嚴重危及現場公共安全,其同事見狀連忙報警,新莊警分局派遣8名警力趕往現場。員警到場後見情況危急,立即將其壓制控制,並查扣瓦斯桶2罐及美工刀2支等證物,全案警詢後依公共危險、恐嚇及恐嚇危害安全等罪嫌,移送新北地方檢察署偵辦,並建請檢方聲請羈押。新莊分局表示,任何危害公共安全的不法行為,警方均將依法迅速處置、嚴正究辦,絕不容許危害社會安全之情事發生,以維護民眾生命、財產安全及社會治安。
台中沙鹿「酒駕男闖紅燈」釀5車連環撞 害6人受傷送醫
台中市沙鹿區向上路長下坡路段12日晚間發生一起酒駕造成的連環車禍。一名58歲李姓男子酒後駕駛自小客車行經向上路與屏西路口時,疑似未依交通號誌停等,闖紅燈衝入路口,接連撞擊2輛自小客車、1輛普通重型機車及1輛腳踏車,造成現場5車受損、6人受傷送醫,所幸傷者皆無生命危險。警方表示,事故發生於晚間8時30分左右,李男當時沿沙鹿區向上路由東往西行駛,行經屏西路口時,疑似未依號誌停車,撞上屏西路方向綠燈直行的多輛車輛。猛烈撞擊造成多部車輛嚴重受損,車體零件散落路面,事故現場一度影響交通通行。58歲男子酒駕造成5車車禍。(圖/翻攝臉書/沙鹿之美)消防與警方獲報後立即趕赴現場,協助傷者送醫救治,並同步進行交通疏導,避免因駕駛人減速圍觀而引發二次事故。事故共造成6人受傷,經送醫治療後,傷者皆意識清楚,目前均無生命危險。清水警分局指出,員警到場後立即對李男進行相關檢測,毒品快篩結果為陰性,但酒測值超過每公升0.25毫克法定標準,已涉嫌違反《公共危險罪》。警方完成偵訊程序後,已依法將李男移送台中地方檢察署偵辦。清水警分局也指出,向上路長下坡路段向來為轄區交通事故防制及酒後駕車取締重點區域。警方再次呼籲,酒後駕車不僅危害自身安全,也可能對其他用路人造成嚴重威脅,民眾應落實「酒後不開車、宿醉不上路」觀念,共同維護道路交通安全。
未打方向燈釀命危、酒駕再撞飛外送員! 高雄屏東2起驚悚車禍
高雄市三民區與屏東縣東港鎮接連發生兩起重大交通事故,不僅造成騎士重傷命危,更有酒後駕車撞毀測速照相設備,引發社會高度關注。兩起事故雖然肇事原因不同,但都再次凸顯駕駛人遵守交通規則的重要性,也讓道路安全議題再度成為焦點。第一起事故發生於11日晚間7時15分左右,高雄市三民區民族一路與九如一路口。一名57歲林姓女子駕駛休旅車沿民族一路北上,下民族陸橋後準備右轉九如一路,警方初步調查指出,林女疑似未依規定顯示方向燈,也未依右轉號誌指示通行,導致後方同向直行、22歲越南籍黎姓機車騎士閃避不及,兩車發生猛烈碰撞。強大的撞擊力讓黎男當場噴飛倒地,身體多處擦挫傷,左腿嚴重骨折且深可見骨,現場失去生命跡象,經救護人員緊急處置後送醫搶救,目前仍在急救中。警方表示,林女經酒測後並無酒駕情形,但仍涉嫌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詳細事故責任及肇事原因仍有待交通事故鑑定進一步釐清。第二起事故則發生於12日上午8時許,屏東縣東港鎮中正路三段與新厝路口。一輛白色休旅車與一名騎乘普通重型機車的外送員發生碰撞後,休旅車瞬間失控,先撞斷路口固定測速照相桿,再一路衝向路旁排水溝,整輛車幾乎呈90度角插入溝渠,僅剩車尾翹起,現場車體零件及測速設備碎片散落四周,畫面十分驚悚。消防局獲報後立即派遣人車趕往現場救援,61歲林姓男騎士及49歲蔡姓女駕駛均意識清楚,分別因擦挫傷送醫治療。警方進一步調查發現,蔡女沿中正路三段行駛時,與準備左轉新厝路的林男發生碰撞,事故發生後警方依法實施酒測,結果顯示林男並未酒駕,而蔡女酒測值高達0.44毫克,已明顯超過法定標準,警方依公共危險罪將其移送屏東地檢署偵辦。
屏東離奇命案!母載重病女赴宮廟問神途中自撞 高大成:出門前恐已死亡
屏東縣新園鄉昨(9日)發生1起離奇命案。1名62歲陳姓女子開車載著持有重大傷病卡的37歲紀姓女兒,準備前往宮廟問神、拜拜,不料途中發生車禍,自撞停放在路旁的機車。然而,坐在副駕駛座的紀女身上並無明顯外傷,卻被發現已經死亡。對此,法醫高大成分析,從初步情況研判,死者很可能在離家前就已經身亡,母親因為難以接受,加上平時就有問神、拜拜的習慣,才想帶著女兒前往宮廟,希望能夠求神救回一命,至於真正死因,仍須等待檢察官相驗結果才能確認。據《三立新聞網》報導,這起事故發生於昨下午約4時,62歲陳姓女子駕車載著37歲紀姓女兒行經新園鄉中和路時,不明原因自撞停放於路旁的機車。事故發生後,陳女並未受傷,也沒有酒後駕車情形,但警方及救護人員到場後,卻發現坐在右前座的紀女已明顯死亡,因此未送醫急救。據了解,紀女持有重大傷病卡,自幼健康狀況不佳,長年由母親照顧。案發當時,母親正準備載她前往宮廟問神、拜拜,沒想到途中發生自撞事故,也因此意外揭露這起離奇命案。高大成表示,根據現場資訊,救護車抵達時,死者身上已出現屍斑,代表死亡時間至少已超過30分鐘。再加上死者本身患有重大疾病,從事故現場判斷,車禍本身看起來不像是造成死亡的主要原因。不過,真正死因仍須透過檢察官相驗及後續檢驗才能釐清。例如,若發現雙眼瞳孔大小不一致,可能代表死因與腦部或體內出血有關;若嘴唇出現發黑、瘀青或發紺等現象,則可能與心臟疾病、心肌梗塞導致缺氧有關,至於其他部位,則須進一步檢查是否有明顯外傷或其他致命傷勢。高大成進一步指出,死者被發現時仍倒臥在車內,而副駕駛座椅已被放平。一般而言,這種情況較可能是在死者死亡後,再由他人移動至車內。綜合目前情況初步判斷,死者很可能在家中就已經失去生命跡象,母親因一時難以接受,加上過去已有問神、拜拜的習慣,因此才將女兒載往宮廟,希望藉由宗教方式尋求奇蹟,沒想到途中又發生車禍,整起事件才因此曝光。不過,案件的詳細死因及經過,仍須等待檢察官完成相驗後,才能進一步確認。
未打方向燈奪命!高雄休旅車突轉彎撞飛越南騎士 命危送醫搶救中
高雄市三民區11日晚間發生一起嚴重交通事故,一名57歲林姓女子駕駛休旅車行經民族一路與九如一路口時,疑似未依規定打開方向燈,且未依右轉號誌指示通行便直接右轉,導致後方同向直行的一名22歲越南籍黎姓男騎士反應不及,雙方當場發生猛烈碰撞。撞擊瞬間,黎男連人帶車噴飛倒地,現場情況相當驚悚,附近民眾見狀立即報警求援。警方與救護人員獲報後火速趕抵現場,發現黎男全身多處擦挫傷,左腿嚴重骨折,傷口深可見骨,且已失去生命跡象。救護人員第一時間進行緊急處置,隨後將他送往醫院搶救,截至目前仍持續急救中,傷勢相當危急。至於林姓女駕駛則留在現場配合警方調查,經酒測後確認沒有酒後駕車情形。根據警方初步調查,事故發生於晚間7時15分左右,林女當時駕駛休旅車沿民族陸橋外側快車道往北行駛,下橋後準備右轉進入九如一路,涉嫌未打方向燈便直接轉彎,也未依照右轉號誌指示通行,導致後方正常直行的機車騎士閃避不及而發生碰撞。警方表示,林女行為已涉嫌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相關規定,可處新台幣600元以上、1800元以下罰鍰,但詳細肇事責任仍須透過現場跡證、監視器畫面及相關鑑定進一步釐清。這起事故也再次引發外界對於駕駛人轉彎習慣與交通安全的關注。交通安全專家提醒,方向燈除了是提醒其他用路人行車動向的重要工具,也是降低事故風險的基本駕駛習慣。若駕駛人在轉彎前未提早顯示行車意圖,後方車輛往往難以及時反應,極易造成追撞或側撞事故。
黑色轎車猛撞施工防撞車車頭全毀 駕駛驚險逃過死劫原因待查
台61線快速道路南向新屋路段8日上午發生一起驚險車禍事故,1輛黑色自小客車行經45.8公里處時,突然撞上正在執行道路施工勤務的防撞車,猛烈撞擊導致兩輛車均嚴重受損,其中黑色轎車車頭幾乎全毀,現場零件四散,事故畫面令人怵目驚心。所幸事故並未造成人員傷亡,兩名駕駛皆平安脫困,也未波及其他用路人。警方表示,事故發生於上午10時10分左右,39歲戴姓男子駕駛黑色自小客車沿台61線南向行駛,行經新屋段45.8公里處時,疑似未注意前方路況,直接撞上同車道正在執行道路維護工作的施工防撞車。遭撞擊的防撞車由57歲黃姓男子駕駛,車尾因承受巨大撞擊力道而嚴重毀損,自小客車前方也因猛烈碰撞而變形,事故現場一度影響車流通行。警方獲報後立即派員趕赴現場處理,並協助交通疏導及排除事故。經對兩名駕駛實施酒測,結果酒測值均為零,已排除酒後駕車因素。初步研判,事故可能與駕駛未注意前方施工車輛及道路狀況有關,但實際肇事原因仍有待警方進一步調查釐清。警方也提醒,施工防撞車主要目的在於保護前方施工人員安全,通常會設置警示燈號、箭頭指示及各項警告設施,提醒駕駛人提前減速、變換車道。駕駛人在行駛快速道路時,務必保持安全距離,隨時注意前方交通狀況,切勿因分心、疲勞或未留意路況而釀成事故,以確保自身及其他用路人的行車安全。
永和偵查佐酒後騎車買宵夜拒測遭記過調職 分局長被連累自請處分
新北市永和警分局27 歲馮姓偵查佐,3日酒後騎車上路,因紅燈右轉而在中和區遭警方攔查,但他拒絕配合酒測遭開罰18萬元,永和分局隨後召開考績委員會審議,認定馮員行為嚴重影響警譽,決議核予記一大過處分,並調離偵查佐職務,改調行政警察及調整服務單位,分局長蔣叔君也主動向警察局自請處分,表達負起督導責任。據了解,馮員3 日晚間與友人聚餐飲酒,返家後想買宵夜又騎乘機車外出,行經中和區安樂路時,因違規紅燈右轉遭中和分局執勤員警攔查。員警見馮男面帶酒容、疑有酒氣,依法要求實施酒測,但馮男當場拒絕配合,警方隨即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製單舉發,扣留車輛並吊銷其駕駛執照,全案依規定通報警察局處理。永和警分局表示,事件發生後立即召開考績委員會審議,認定馮員身為執法人員卻拒絕酒測,嚴重影響警譽,決議核予記一大過處分,並調離偵查警察職務,改調行政警察及調整服務單位。永和警分局強調,對於所屬員警發生此類重大違紀事件,顯示內部管理及法紀宣導仍有不足,分局長蔣叔君已主動向警察局自請處分,表達負起督導責任。永和警分局表示,警察身為執法者,更應以身作則、遵守法令。本案雖屬個人違失,但分局將持續加強員警法治教育與酒駕防制宣導,落實主管督導考核,杜絕類似事件再次發生,維護警察團隊形象與社會信賴。◎喝酒勿開車!飲酒過量,有害健康,未滿18歲請勿飲酒。
感冒藥水當飲料喝!「還配退燒藥和啤酒」他差點進ICU 醫曝15種NG行為
吃藥務必遵照醫囑或藥袋標示,不可自行增減藥量或停藥!重症科醫師黃軒分享一則經歷,表示門診時曾遇過一名40多歲的上班族,走進診間時整個人看起來昏昏沉沉、走路搖搖晃晃,一問才得知他竟在一天內喝了半罐感冒藥水,還有各種不良行為,讓黃軒直呼:「真不要命」。黃軒在臉書粉專發文提到,該名上班族感冒後像把藥水當作是飲料似的,面對他詢問喝多少時還笑著說:「就是喝一點啊,咳嗽就喝一口、鼻塞再喝一口、睡前再多喝一點、想說好得快一點,一天大概喝了快半瓶。」然而除猛灌感冒藥水外,該名患者還同時吃了退燒藥、喝了兩罐啤酒,晚上自行開車回家,讓黃軒大嘆:「唉!真不要命的行為」。黃軒解釋很多人都以為感冒藥水甜甜的「比較溫和;喝越多,好得越快?」事實正好相反!該名上班族還差點因為這樣住進加護病房,以下是關於患者15個NG的行為:1.把感冒藥水當飲料喝覺得多喝一點,感冒就會快好2.不用量杯直接對瓶口喝,或拿家裡的湯匙代替3.症狀一來就補一口咳一下喝一口、鼻塞再喝一口,不知不覺超過一天最大劑量4.感冒藥+感冒藥水一起吃許多感冒藥本身就含有退燒止痛成分,重複服用可能增加肝臟負擔5.再加退燒藥一起吃許多感冒藥本身就含有退燒止痛成分,重複服用可能增加肝臟負擔6.喝酒後再喝感冒藥嗜睡、頭暕、跌倒、呼吸抑制的風險都會增加7.吃完就開車部分感冒藥會讓反應變慢,增加交通事故風險8.睡前加倍喝以為睡一覺就會好,其實只會增加副作用9.小孩喝大人的感冒藥成人配方未必適合兒童,可能造成危險10.全家共喝同一瓶不同年齡、不同體重,需要的劑量完全不同11.過期了繼續喝藥效可能下降,開封過久也可能影響品質12. 留到下次感冒再喝這次適合,不代表下次也適合13.一感冒就想喝抗生素藥水大多數感冒都是病毒感染,抗生素沒有治療效果14.咳很久還一直喝咳嗽超過 3~8 週,真正需要的是找出病因,而不是一直喝止咳藥水15.認為藥水一定比藥丸有效如果成分和劑量相同,藥水、錠劑、膠囊的療效通常沒有本質差異黃軒示警誤用感冒藥水,後果不是只有「想睡」而已,還可能會出現以下症狀:1.肝臟受損,甚至急性肝衰竭2.嗜睡、反應變慢,增加車禍與跌倒風險3.心悸、血壓升高、心律不整4.神智混亂、幻覺,尤其老人更常見5.呼吸抑制、藥物中毒,嚴重時甚至需要急救黃軒提到感冒真正會好,是因為自己的免疫系統,不是喝感冒藥水,就會更快好,「感冒藥水的作用,是減輕發燒、流鼻水、鼻塞、咳嗽等不舒服的症狀,並不是殺死感冒病毒,也不會因為喝得比較多,就好得比較快。」黃軒警告如已經發燒超過3天、呼吸困難、胸痛、意識改變,或咳嗽持續數週,就不要一直靠感冒藥水撐著,應盡快就醫,找出真正的原因。
獨/國安局士官上賭場被抄!瞞檢警「未洩密」仍記2大過 鬥法結局出爐
國家安全局今天(6日)獲邀於立法院專案報告新興毒品跨國情資整合並提出防制作為,在毒駕氾濫問題危害國人之際頗受注目;國安局直接對總統負責,為我國最高情報機構,須統合國家情報、策劃特種勤務,不過近期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有件判決意外揭露轄下人員罔顧「不得出入危安場所」的禁令,集體去賭場打麻將還被檢警查獲,台北地檢署雖偵結不起訴,涉案士官仍遭軍方懲處,其中一人不服記2大過還跟國安局「鬥法」,提告主張依規定只能記1次大過,北高行也認同懲處結果不符比例原則,判決國安局須撤銷原處分及訴願決定。國安局依情報業務不同分為一到八處,另設支援單位秘書室、總務室、政風處、會計處等,本案士官兵均隸屬總務室情報及特勤支援隊。2025年春節休假期間,本案原告潘姓下士夥同黃姓中士、張姓下士、謝姓一兵至台北市萬華區的棋牌社打麻將,4人剛好湊一桌,才打15分鐘就被「抄」了,萬華分局員警以偵辦聚眾賭博為由突襲案發棋牌社,查獲32桌共上百名賭客並查扣隨身現金,4名國安局人員也無法倖免,分別遭扣4350元、550元、50元、13700元,面對警方盤問身分背景,他們只說公務員,完全沒提在國安局任職。檢警扣押的賭資和賭具。(圖/報系資料照)棋牌社入桌須繳交100元「抽頭金」,另提供賭客點數卡作為籌碼,以1點等於1元的方式兌換;4名國安局士官兵與大多數賭桌的情形不同,桌上沒任何點數卡,警方僅扣押4人現金。北檢偵辦認為這4名被告本來就是朋友,沒賭博、也沒用點數卡折算現金,因此查無違法的積極證據,都處分不起訴,但有起訴棋牌社負責人、員工及多名賭客。國安局沒等檢方偵結就先開鍘,認定潘姓下士明知進入營利聚眾賭博這類易生危安的場所,已嚴重違反情報工作安全紀律,以「言行不檢有損局譽」為由記2大過。潘姓下士訴願遭駁之後提起行政訴訟,強調未對檢警洩漏身分或國安局機密,而且事發後沒對局裡隱匿,立刻回報幹部;他自認現場繳納的100元是「場地費」,以為棋牌社類似桌遊店而非賭場,實際上他也沒從事賭博,這已得到檢方認證。潘姓下士還拉兩位學長「救援」,一位是花蓮空軍基地的上士組長,酒後在美崙官舍停車場咆嘯鬧事,另一位是國防部心戰大隊的上士政戰士,疫情期間不滿員警勸他戴口罩因而狂飆髒話,遭壓制逮捕並以妨害公務罪偵辦,最終也起訴判有罪,這兩件先例都記1次大過,為何只是打麻將被抓要2大過?國安局主張,潘姓下士任職於情報工作和特種勤務工作的主管機關,跟其他單位的軍職相比更容易成為滲透目標,一旦言行不當,很可能成為情報安全的破口;去賭場不僅嚴重影響國安局內部管理及工作紀律,這類場所龍蛇雜處、出入複雜,易讓有心人情蒐刺探或設下財務陷阱,因此國安局多次宣導不得前往危安高風險場所,潘姓下士休假前已簽署離營宣教表,代表他很清楚相關規定。台北地檢署指揮萬華分局搜索棋牌社並帶回上百名賭客,包含4名國安局士官兵。(圖/本刊資料照)北高行調查,潘姓下士一定知道棋牌社是賭場,以《國家情報工作法》的標準,國安局人員應高度謹慎自律,光是出入賭場打麻將就足以嚴重損害局譽,軍方不管潘姓下士有無構成賭博罪就懲處是合理的。法官雖認同該罰,但依據國安局獎懲作業要點所附的獎懲標準規定,原則上是1次大過,如果記2大過,因為會牽動退伍汰除的問題,應具體說明為何加重,人評會卻沒有交代,也沒討論潘姓下士造成的損害與犯後態度,因此記2次大過並不符合比例原則,應予撤銷。本案可上訴至最高行政法院。
男「明知是假酒還買整箱」反告賣家求償 法院認定動機不單純!判決出爐
大陸部分電商平台上能看到賣場主打「買到假貨退一賠十」,這類文案同時也衍生許多買賣糾紛。河北一名劉姓男子在明知河南一名賣家販售的飛天茅台酒是「高仿」,仍執意花費6000元(約新台幣27000元)購買一箱共6瓶假酒;事後劉男竟告上法院,要求賣家賠錢。近日法院做出裁決,認定劉男屬於「知假買假」的牟利行為,因此僅酌情以2瓶貨款為基數支持十倍賠償,一審判決賣家須退還6000元(約新台幣27000元)貨款並賠償2萬元(約新台幣89000元)。根據陸媒《紅星新聞》報導,這起糾紛源於家住河北的劉男與河南的宋姓賣家透過網路社群平台結識,劉男最初詢問真酒價格為每瓶1700元(約新台弊7600元),嫌貴後便主動詢問是否有「性價比高一點的」;賣家隨即坦承「有高仿酒,6瓶6000元(約新台弊27000元),口感復刻95%以上」。雙方於2024年4月達成交易,貨物由貴州仁懷市發往河北。劉男收到酒後,卻傳訊息向賣家質問「酒喝著口感不對」、「這是假酒啊?」,藉此對賣家提告。法院審理期間,劉男的言詞漏洞百出,成為法官判決的關鍵。劉男在庭上對於假酒的用途前後交代不一,先是聲稱要宴請客戶,隨後又改口是要請領導喝;他更主張自己喝了一、兩瓶後身體出現不適、睡了大半天,卻無法提出任何就醫或身體受損的相應證明。種種矛盾的陳述,加上劉男明知是假酒卻整箱購買的舉動,讓法院高度懷疑其動機不單純。法官審酌後指出,雙方在網路溝通時,賣家已明確告知該批飛天茅台為高仿品,且售價遠低於真品行情,劉男顯然是在「明知假酒」的情況下進行購買。法院強調,劉男的行為並非基於生活消費所需的普通消費者,其藉此索賠牟利的目的具有高度可能性。依據相關司法解釋規定,懲罰性賠償應限制在「合理生活消費範圍」之內。臨潁縣人民法院最終於6月10日做出一審判決,法官認為,雖然賣家「知假賣假」確實不合規定,必須退還全額貨款6000元(約新台幣27000元),但針對十倍的懲罰性賠償,法院決定縮減基數,酌定僅以2瓶貨款(約新台幣8900元)計算十倍賠償金額,因此判決賣家須賠償劉男2萬元(約新台幣89000元),並駁回劉男的其他訴訟請求。◎喝酒勿開車!飲酒過量,有害健康,未滿18歲請勿飲酒。
擴大臨檢強勢出擊 瑞芳分局連夜逮4件酒毒駕
為展現政府嚴正打擊酒後駕車、毒品駕車的決心,維護道路交通安全,新北市政府警察局瑞芳分局4日晚間執行擴大臨檢暨交通安全專案勤務,各單位同步攔查可疑車輛,短短數小時內接連查獲3件毒駕案件及1件酒駕案件,其中1件毒駕案為拒測案。瑞芳分局交通分隊先是發現一名男子騎乘機車搖搖晃晃,且違規跨越雙黃線的,經攔查發現神情異常、言語含糊,但拒絕接受唾液快篩及採尿,警方當場依法舉發並查扣車輛。此外,金瓜石派出所查獲一名毒駕男子,經唾液快篩呈依托咪酯類及愷他命陽性反應,依法移送基隆地檢署偵辦;另瑞芳派出所受理民眾報案後,成功攔獲拒檢逃逸車輛,當場逮獲逃逸駕駛經唾液快篩呈甲基安非他命陽性反應,依法移送偵辦;澳底地區執行擴大臨檢勤務時,亦查獲1件酒後駕車案件,當場依法舉發,有效防止危害持續發生。瑞芳分局指出,酒駕、毒駕都是危害道路安全的高風險行為,尤其毒品將嚴重影響駕駛人的判斷力、反應能力及專注力,一旦上路,對所有用路人都可能造成難以挽回的後果。警方將持續透過擴大臨檢、路檢盤查及科技偵查等方式,全面強化查緝作為,嚴正打擊各類危害公共安全犯罪。
巡邏警車深夜路口恍神撞機車!北市警急煞仍擦撞 雙方和解原因曝
台北市中正區於6月30日晚間發生一起警用巡邏車與機車碰撞事故,引發外界關注。根據中正第二警分局說明,事故發生於當晚10時16分左右,地點位於和平西路二段與泉州街口。當時南海派出所一名警員駕駛巡邏車執行勤務,沿泉州街由北往南行駛,行經路口時,與對向沿泉州街由南往北行駛、準備左轉進入和平西路二段的機車發生碰撞,造成雙方車輛不同程度受損,所幸並未造成人員受傷。警方調查指出,巡邏車駕駛警員疑似因一時精神不集中,未能充分注意車前狀況及路口交通動態,導致巡邏車右前車頭與機車前方發生擦撞。警員在察覺異狀後立即緊急煞車,因此降低撞擊力道,也避免事故進一步擴大,未造成任何人員傷亡。事故發生後,警方依照交通事故標準程序進行處理,雙方駕駛均接受酒測,結果酒測值皆為0,確認並非酒後駕車所導致。經過現場協調,警員與機車騎士已順利達成和解,由警員承諾負責賠償機車車損費用,相關事故責任及後續行政程序,將依規定持續辦理。中正第二警分局表示,雖然此次事故未造成傷亡,但仍提醒所有用路人,不論是否執行公務,駕駛車輛行經路口時都應提高警覺,確實注意周遭車流及號誌變化,避免因精神恍惚、疲勞駕駛或一時分心而影響判斷能力。警方也強調,警察執勤時同樣必須遵守交通規則,維持安全駕駛習慣,才能保障自身及其他用路人的安全,降低交通事故發生的風險。
新北618警力出動打擊「移動兇器」 一夜查53件毒酒駕抓21通緝犯
毒駕對國人生命安全影響甚鉅,警政署29日規劃全國同步取締毒(酒)駕專案勤務,新北警出動618名警力打擊犯罪,一夜就查獲53件毒酒駕,並抓獲21名通緝犯,展現警方打擊毒駕犯罪、維護交通安全的決心。新北市警察表示,本次專案勤務,新北市警察局共動員警力618名(含保安警察第三總隊支援警力30名),規劃路檢點76處,並採固定路檢、機動巡邏及熱點盤查等勤務方式,加強查緝毒駕、酒駕及各類違法行為。警方統計,專案期間共查獲毒駕43件43人、酒後駕車10件10人,當場移置保管汽、機車53輛;另同步查獲通緝犯21件21人、其他刑事案件17件18人及失聯移工7人,展現警方結合交通執法與治安維護的整體能量,以高強度執法全面壓制毒駕及各類犯罪。新北市政府警察局強調,毒駕查緝不只是取締交通違規,更是預防重大交通事故的重要防線。警方持續鎖定依托咪酯類俗稱「喪屍煙彈」等新興毒品,加強情資整合、熱點分析、路檢攔查及溯源偵辦,全面防堵毒品危害蔓延至道路交通安全,降低毒駕事故發生風險。警方指出,毒品會嚴重影響駕駛人的判斷力、反應能力及車輛控制能力,極易造成重大交通事故,毒駕行為無異於在道路上放置一顆不定時炸彈,對所有用路人生命安全造成重大威脅。新北警將持續秉持「向毒品宣戰、對毒駕零容忍」的執法立場,加強查緝毒駕及各類毒品犯罪,守護市民平安返家。警方表示,遏止依托咪酯(俗稱「喪屍煙彈」)快速氾濫及衍生毒駕危害,政府已將依托咪酯正式改列為第一級毒品,大幅提高刑事責任及查緝力道。新北市警察局將持續配合中央政策,全面強化查緝依托咪酯及各類毒品犯罪,從源頭打擊製造、販賣、持有及施用等不法行為,並結合交通執法全面防制毒駕,展現守護市民生命財產安全與維護道路交通秩序的堅定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