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駕拒檢
」 酒駕 拒檢 公共危險罪 警方 開槍
台南醉漢酒駕拒檢撞民宅 「車頭全毀、肋骨斷」狼狽送辦
台南市安平區26日凌晨5時10分許發生酒駕拒檢自撞事故,46歲沈姓男子酒後駕車違規紅燈右轉,遭警方攔查時拒檢加速逃逸,隨後失控自撞民宅牆壁與鐵捲門,造成車輛嚴重毀損、本人受傷送醫。警方實施酒測,沈男酒測值高達0.85毫克,全案依公共危險罪嫌移送台南地檢署偵辦。台南市警四分局育平派出所員警26日凌晨執行巡邏勤務時,於安平區華平路與慶平路口發現沈男駕駛自小客車違規紅燈右轉,遂上前攔查。不料沈男拒絕停車受檢,沿路加速逃逸,最後於建平路口失控自撞民宅後停車。事故造成自小客車車頭嚴重毀損,民宅牆壁與鐵捲門亦受損。沈男四肢與頭部多處擦挫傷,並有肋骨骨折情形,所幸現場未波及其他人員。員警立即封鎖現場並通報119到場救護,將沈男送往新樓醫院治療,初步評估無生命危險。警方隨後對沈男實施酒精濃度檢測,酒測值高達0.85毫克,明顯超過法定標準。警方表示,沈男涉犯酒駕公共危險罪,後續將待其出院後依法移送台南地檢署偵辦。警方強調,酒後駕車不僅危害自身安全,更可能造成無辜用路人傷亡,將持續強力取締酒駕行為,呼籲民眾切勿心存僥倖,共同維護交通安全。
抓到了!毒蟲酒駕拒檢拖行警察 警持拘票逮人又見槍毒
新北市新店區20日晚間發生拒檢案,53歲蘇姓男子吸毒又喝酒後,駕車行經祥和路與車子路口時,見新店分局安康派出所員警正取締酒駕勤務時,他竟拒檢衝撞,還拖行員警導致2人受傷,而他在44歲許姓男子的接應下逃逸,警方21日中午12時許在中和持拘票將蘇男逮捕,又起獲大量槍毒,全案依法送辦。20日深夜10時許,安康派出所副所長率員於祥和、車子路口前100公尺處執行盤查,發現蘇姓男子見攔查員警神情有異,還發現不明白色粉末,要求他停車受檢。蘇男害怕自己酒駕犯行曝光,竟不顧員警安危加足馬力衝撞,害現場員警遭汽車拖行導致2人受傷,隨即對空鳴槍一發並朝車輛連開兩槍試圖制止,蘇男最終逃離現場,受傷的副所長與陳姓員警隨後被送往新店耕莘醫院,經診斷為頭部及手部擦挫傷,所幸救治後均無生命危險。專案小組展開地毯式搜索,於案發不到一小時內在三峽區尋獲涉案車輛,隨後鎖定接應車輛,由副分局長曾柏仲帶隊於21日凌晨4時31分在五股區攔獲許姓共犯,並在其身上查獲海洛因5包(總毛重79.7公克)、安非他命5包(總毛重945.3公克)、依托咪酯2包(總毛重102.8公克)、依托咪酯煙彈1顆(毛重5.7公克)、大麻1包(毛重1.2公克)、電子磅秤及手機等證物。警方調查,許男接載蘇男至桃園,蘇男已另行租車逃逸,警方持續追捕,21日中午12時許持拘票在中和逮捕蘇男,並查扣鎮暴槍1支、安非他命1包(約10公克)、海洛因1包(約1克)及依托咪酯煙彈等證物,全案依毒品、公共危險罪嫌移送臺北地檢署偵辦。新北市政府警察局表示,20日晚間執行「酒(毒)駕大執法」勤務期間,發生員警攔查毒品案件時遭嫌犯衝撞受傷情事,警方強調,任何挑戰公權力、危害員警生命安全之犯罪行為,絕不容忍,新北警將以「強勢執法」正面迎擊,嚴正回應,絕不退讓。除該起衝撞員警之重大緝毒案件外,新北市警局同步啟動全市「加強防制酒(毒)後駕車專案」,動員警力共計546名,於全市設置78處路檢點,秉持「不放過任何一輛毒車、不漏掉任何一名毒販」的高強度掃蕩原則,全力攔查可疑人車,執法成果顯著,包括查獲酒駕公共危險案件10件,酒駕違規舉發13件,以及毒駕公共危險案件16件,毒駕違規舉發14件。
男酒駕拒檢竟拖行取締員警害2人傷 警連開3槍起獲大量毒品
新北市新店區20日晚間發生拒檢襲警案,53歲蘇姓男子酒駕行經祥和路與車子路口時,見新店分局安康派出所員警正取締酒駕勤務時,他竟拒檢衝撞,還拖行員警試圖逃逸,並造成2名警員受傷。員警當場連開三槍制止,蘇男仍強行駕車往三峽方向逃竄,警方展開調查,21日凌晨逮捕接應的44歲許姓共犯,並查獲大批毒品,全案依法送辦。20日深夜10時許,安康派出所副所長率員於祥和車子路口前100公尺處執行盤查,發現蘇姓男子神情有異,還發現不明白色粉末,要求他停車受檢。蘇男害怕自己酒駕犯行曝光,竟不顧員警安危加足馬力衝撞,害現場員警遭汽車拖行導致2人受傷,隨即對空鳴槍一發並朝車輛連開兩槍試圖制止,蘇男最終逃離現場,受傷的副所長與陳姓員警隨後被送往新店耕莘醫院,經診斷為頭部及手部擦挫傷,所幸救治後均無生命危險。專案小組展開地毯式搜索,於案發不到一小時內在三峽區尋獲涉案車輛,隨後鎖定接應車輛,由副分局長曾柏仲帶隊於21日凌晨4時31分在五股區攔獲許姓共犯。警方調查,許男接載蘇男至桃園,蘇男已另行租車逃逸。警方在許男包包中搜出海洛因5包(79.7公克)、安非他命5包(945.3公克)、依托咪酯2包(102.8公克)及菸彈、電子磅秤等證物,將持續溯源追查該批大量毒品來源,並盡快將蘇男逮捕歸案。新北市政府警察局20日晚間執行「酒(毒)駕大執法」勤務期間,發生員警攔查毒品案件時遭嫌犯衝撞受傷情事。對此,新北警嚴正表示,任何挑戰公權力、危害員警生命安全之犯罪行為,絕不容忍,新北警將以「強勢執法」正面迎擊,嚴正回應,絕不退讓。除該起衝撞員警之重大緝毒案件外,新北市警局局同步啟動全市「加強防制酒(毒)後駕車專案」,動員警力共計546名,於全市設置78處路檢點,秉持「不放過任何一輛毒車、不漏掉任何一名毒販」的高強度掃蕩原則,全力攔查可疑人車,執法成果顯著,包括查獲酒駕公共危險案件10件,酒駕違規舉發13件,以及毒駕公共危險案件16件,毒駕違規舉發14件。◎喝酒勿開車!飲酒過量,有害健康,未滿18歲請勿飲酒。
酒駕拒檢狂逃8分鐘!三重男被開19張罰單 罰金高達29萬
新北市三重區昨(28)日晚間發生一起酒駕拒檢逃逸事件。41歲黃姓男子酒後駕車上路,因行車不穩遭巡邏員警注意並要求攔檢,未料黃男假意配合後突然加速逃逸,警方隨即展開追逐圍捕,最終在死巷內將人逮捕歸案。警方酒測發現其酒精濃度嚴重超標,除涉犯公共危險罪外,沿途多項交通違規共被開出19張罰單,累計罰鍰恐超過29萬元。警方指出,黃男於28日晚間約9時,駕車行經三重區大同南路與環河南路口時,因行車搖晃、路線不穩,行徑可疑,引起巡邏員警注意。警方上前示意攔檢時,黃男先短暫停車,隨即猛踩油門逃逸。警方立即通報支援展開追逐,雙方在市區道路追逐約8分鐘。期間黃男多次蛇行、闖紅燈及違規變換車道,行為相當危險,直到駛入三重區中正北路一處死巷,見無路可逃才停車就範。黃男下車後遭警方壓制控制,確認人車均無違禁物品後進行酒測,測得酒精濃度達0.50毫克,明顯超過法定標準,警方當場依現行犯將其逮捕,後續將依公共危險罪移送偵辦。警方進一步清查黃男沿途違規情形,共計開出19張罰單,包含拒檢逃逸1件、闖紅燈5件、紅燈右轉3件、跨越雙黃線2件、變換車道未打方向燈2件、轉彎未打方向燈1件、未依規定停讓標誌1件、以不當方式迫使他車讓道1件,以及酒駕1件,總罰鍰金額恐超過新台幣29萬元。◎喝酒勿開車!飲酒過量,有害健康,未滿18歲請勿飲酒。
高雄男酒駕拒檢還嗆警「把你調六龜」 警當場扣車逮人送辦
高雄市62歲吳姓男子30日凌晨駕車行經苓雅區成功二路,因其行車不穩,民眾通報警方,苓雅分局成功路獲報後前往攔查,並發現吳男身上滿是酒味,吳男則是行徑囂張,拒絕酒測外還嗆聲自己是警友會成員,可將員警調到六龜,員警則不理其恫嚇,當場扣車將他帶回偵辦,並開出18萬元拒測罰單。警方凌晨4時許接獲通報,指成功二路與新光路口有轎車行駛不穩,警方獲報後前往調查,果然在成功二路與海邊路口發現吳男所駕駛車輛,其停等紅燈時方向燈忽左忽右,警方連忙將他攔下。員警發現吳男身上滿是酒味,要求他進行酒測,吳男卻行徑囂張、拒絕配合,一度以要抽菸為由脫身,警方拒絕後,他則嗆聲自己是警友會,能將員警調到六龜,最終吹氣失敗,員警則當場扣車,並以拒測為由將他帶回派出所調查。因吳男不依規定使用燈光,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2條,警方開出罰單,可處1200至3600元罰鍰;拒絕酒測行為違反同法第35條,處18萬元罰鍰、吊銷駕駛執照、吊扣牌照2年並扣繳牌照,轎車當場移置保管,並確認吳男非苓雅分局的警友會成員。◎喝酒勿開車!飲酒過量,有害健康,未滿18歲請勿飲酒。
屏東騎士酒駕拒檢怒揮拳攻警 員警受傷強制逮捕送辦
屏東里港警分局大平派出所於8月5日下午執行巡邏勤務時,於里港鄉過江路與堤防路口攔查1名未打方向燈右轉的機車騎士,未料該騎士竟渾身酒氣,且在酒測前對員警揮拳攻擊,導致員警受傷,警方隨即以強制力將該騎士逮捕,並依公共危險與妨害公務罪嫌移送偵辦。當日下午約3時許,47歲謝姓男子騎乘普重機右轉時未打方向燈,遭里港警分局大平派出所員警攔下盤查,盤查過程中,員警察覺謝嫌身上散發濃厚酒味,隨即準備實施酒測,然而謝嫌不僅拒絕配合,還對員警突然揮拳攻擊,造成員警右側脖子及左手中指出現紅腫擦挫傷,警方當下即以強制力逮捕謝嫌,並帶回偵訊。值得一提的是,事發當下有2名熱心民眾目擊事件,積極協助安撫現場情緒並報警處理,謝嫌經酒測後,酒精濃度超過法定標準,警方隨即依公共危險及妨害公務罪嫌將其移送屏東地檢署偵辦。
越籍男深夜酒駕拒檢 逆向狂飆撞警車吞35萬罰單
新北市汐止區3日晚間上演警匪追逐,25歲越南籍移工阮男因酒後騎乘機車遭警方盤查,不料竟拒檢逃逸,不僅闖紅燈、逆向行駛,還衝撞警車,導致一名警員為閃避追撞受傷送醫,阮男也因此被壓制逮捕。事發於昨日晚間10時許,警方於汐止同興路與福德一路口執勤時,發現阮男酒味明顯,試圖攔查時對方先假裝停車配合,隨後猛催油門逃逸。警方立即展開追緝,動員多組警力攔截圍捕,最終於樟樹二路106巷口成功以巡邏車將其攔阻。阮男拒絕停車並直接撞上巡邏車左前車頭,導致一名執勤員警為閃避追撞而與警車擦撞,四肢擦挫傷。警方當場將阮男壓制逮捕,酒測值達0.15mg/L,並從其身上查獲安非他命吸食器。警方針對阮男酒駕、拒檢、逆向及交通違規等行為依法開出多達61張罰單,罰鍰總計高達35萬4,000元,警方依法扣車,並依公共危險罪及《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移送士林地檢署偵辦。犯嫌拒檢逃逸還衝撞警車。(圖/翻攝畫面)
酒駕拒檢還撞警!副所長開5槍「擊斃女乘客」無罪確定 八德分局發聲
時任桃園市八德分局八德派出所副所長曾沛恩,2022年取締1名吳姓男子違規停車,不料對方因酒駕心虛逃逸,甚至衝撞員警,他只好掏出配槍朝吳男車輛射擊,導致副駕上的楊姓女子中彈身亡,遭依過失致死罪嫌起訴。案經審理,一、二審皆判決曾沛恩無罪;檢方不服上訴,今(16日)遭最高院駁回,無罪確定。起訴指出,曾沛恩於民國109年3月27日時任桃園市政府警察局八德分局八德派出所副所長,同日23時46分許發現吳男違規停車,正欲上前攔查時,吳男擔心酒駕敗露,隨即加速逃逸,並多次衝撞巡邏車;追捕期間,曾沛恩先後朝吳男所駕駛之車輛開槍射擊5次,造成楊姓女乘客死亡,依過失致死罪嫌提起公訴。曾沛恩辯稱,他當天巡邏時見吳男駕車紅線違停,立即以擴音器要求受檢,然對方驅車加速逃逸,且在隨時有人車可能出沒之窄小巷弄內竄逃,嚴重危害不特定路人之生命、身體安全,因此自己在危急之際,試圖朝車輛輪胎處射擊,雖不幸導致被害人死亡,但他已盡力減低危害,所為符合警械使用條例規範,且無逾越必要程度,並無過失。桃園地院認為,吳男拒絕停車受檢,且不斷加速在窄巷中逃逸,顯然會對現場往來車輛及用路人之生命、身體造成重大危害,況吳男已受到5次鳴笛廣播,更受有拒不受檢員警可能開槍制止之警告,卻仍繼續其危險駕駛之行為,不能排除他在情急之下,會突然急速衝刺,甚至不惜衝撞用路人或員警。合議庭審酌,案發當時確有使用槍械制止吳男之急迫需要,被告用槍時機符合警械使用條例相關規範,屬合理使用,且已注意勿傷及致命之部位,並未逾越必要程度,是被告客觀上並無違反注意義務,主觀上亦已盡其注意之能事,判處無罪。檢方不服上訴遭高院駁回,再上訴最高院仍駁回,全案無罪確定。針對判決結果,八德分局副分局長陳國煌回應,警方對於法院判決內容予以尊重,將持續協助同仁維護權益,並全力支持員警依法正確使用警械執行職務,保護民眾生命財產安全。◎喝酒勿開車!飲酒過量,有害健康,未滿18歲請勿飲酒。
三重男酒駕拒檢狂逃 被壓制在地一查是失聯移工
三重警分局員警昨(18)日執行巡邏勤務時,發現34歲騎乘普重機車行跡可疑,欲上前盤查時對方竟拒檢逃逸,警方即刻追趕成功將其壓制,經測後不只酒測值超標,且還為失聯移工,依法送辦並通報移民署處理後續遣送事宜。事發於光復路一段68巷口處,陳男酒後騎車引起巡邏員警關注,被示意停車受檢後竟心虛狂逃,警方立即展開攔截圍捕機制於重新路五段、中興南街口將其攔下。警方立即將其壓制在地並帶上警車,於路途中發現陳男散發濃烈酒氣,經酒測後數值嚴重超標,訊後依公共危險罪、入出國及移民法移送新北地檢署及專勤隊偵辦。◎喝酒勿開車!飲酒過量,有害健康,未滿18歲請勿飲酒。
10年第4度酒駕!男爛醉上路還衝撞警察 勇警負傷將他強拉下車送辦
新北市五股區4日晚間傳出酒駕拒檢案件,55歲柯姓男子爛醉上路,在成泰路與凌雲路口遭巡邏的成州所警員謝獻鋒攔下,柯男拒檢還衝撞員警,謝員左手負傷,忍痛將他強拉下車控制,酒測後發現其酒測值高達0.72mg/L,當場將他逮捕,訊後依公共危險及妨害公務罪送辦。4日晚間10時許,謝員巡邏行經成泰路與凌雲路口時,發現騎乘機車的柯男渾身酒氣,謝員驚覺有異、上前攔查,柯男卻不覺受檢,還加速逃逸,過程中甚至衝撞員警,而謝員負傷後強忍疼痛,將柯男拉下車、壓制在地,並呼叫支援警力到場協助,而救護人員獲報後也連忙趕抵處理,將2人送往淡水馬偕醫院治療,所幸治療後並無大礙。警方調查發現柯男酒測值高達0.72mg/L,已遠超法定標準。當場宣告權利並逮捕,而這已是他10年間第四次酒駕,訊後依違反《公共危險罪》及《妨害公務罪》將柯嫌移送新北地檢署偵辦,他也將面臨並面臨吊扣駕照2年及最高36萬元罰鍰的重罰。
闖紅燈撞車還敢逃! 新莊男酒後拒檢街頭上演警匪追
新北市新莊區19日凌晨1時許發生酒駕肇逃案,員警執行巡邏勤務時發現42歲吳男騎普重機車闖紅燈,遂跟在其車後欲在下個路口將其攔停,怎料吳男發現後竟加速逃逸,並在逃跑過程中擦撞到機車,員警呼叫支援警力將其圍捕,經測後酒測值嚴重超標,馬上將其逮捕依法送辦。 吳男於後港一路、民安路口闖紅燈,員警見狀跟騎車後欲在四維、富國路口將其攔停,怎料吳男酒駕拒檢逃逸,當街上演警匪追逐,逃竄3公里。 員警立刻呼叫支援警力進行攔截圍捕,於萬安街137巷一帶時,吳男重心不穩自摔,警方立刻上前將其制服,發現其喝了3、4罐啤酒欲返回住家,酒測值0.72mg/L。 全案警詢後,將吳嫌依公共危險罪移送新北地方檢察署偵辦。至於酒駕依道交條例第35條1項1款舉發處新臺幣一萬五千元以上九萬元以下罰鍰,並依35條9項扣牌、保管車輛、紅燈右轉依道交條例第53條2項舉發,處新臺幣六百元以上一千八百元以下罰鍰、闖紅燈依道交條例第53條1項舉發,處新臺幣一千八百元以上五千四百元以下罰鍰、不依規定駛入來車道依道交條例第45條1項3款舉發,處新臺幣六百元以上一千八百元以下罰鍰。 路邊遭擦撞之普重機車及自小客車由分局員警另行通知至所製作交通事故相關流程。◎喝酒勿開車!飲酒過量,有害健康,未滿18歲請勿飲酒。
酒駕拒檢還撞警!副所長開5槍「誤擊女乘客」致死 高院維持無罪判決
時任桃園市八德分局八德派出所副所長曾沛恩,2022年取締1名吳姓男子違規停車,不料對方因酒駕心虛逃逸,甚至衝撞員警,他只好掏出配槍朝吳男車輛射擊,導致副駕上的楊姓女子中彈身亡,事後遭檢方依過失致死罪嫌起訴。案經審理,桃園地院一審判決曾沛恩無罪;檢方不服上訴,今(11日)遭高院駁回。起訴指出,曾沛恩於民國109年3月27日時任桃園市政府警察局八德分局八德派出所副所長,同日23時46分許發現吳男違規停車,正欲上前攔查時,吳男擔心酒駕敗露,隨即加速逃逸,並多次衝撞巡邏車;追捕期間,曾沛恩先後朝吳男所駕駛之車輛開槍射擊5次,造成楊姓女乘客死亡,依過失致死罪嫌提起公訴。曾沛恩辯稱,他當天巡邏時見吳男駕車紅線違停,立即以擴音器要求受檢,然對方驅車加速逃逸,且在隨時有人車可能出沒之窄小巷弄內竄逃,嚴重危害不特定路人之生命、身體安全,因此自己在危急之際,試圖朝車輛輪胎處射擊,雖不幸導致被害人死亡,但他已盡力減低危害,所為符合警械使用條例規範,且無逾越必要程度,並無過失。桃園地院認為,吳男拒絕停車受檢,且不斷加速在窄巷中逃逸,顯然會對現場往來車輛及用路人之生命、身體造成重大危害,況吳男已受到5次鳴笛廣播,更受有拒不受檢員警可能開槍制止之警告,卻仍繼續其危險駕駛之行為,不能排除他在情急之下,會突然急速衝刺,甚至不惜衝撞用路人或員警。合議庭審酌,案發當時確有使用槍械制止吳男之急迫需要,被告用槍時機符合警械使用條例相關規範,屬合理使用,且已注意勿傷及致命之部位,並未逾越必要程度,是被告客觀上並無違反注意義務,主觀上亦已盡其注意之能事,判處無罪。檢方不服上訴,今(11日)遭高院駁回,維持無罪判決。
紅燈右轉!酒駕翁騎車遭攔竟拒檢逃逸 熱心民合力攔截終落網
嘉義市10月間晚間6時許發生一起酒駕拒檢事件,1名老翁騎機車違規闖紅燈右轉,恰巧被正在路口執法的員警撞見,警方隨即鳴笛示警,未料老翁竟無視警方騎車逃逸,幸虧一旁民眾熱心協助,才成功將人攔截壓制,沒想到經酒測老翁竟酒駕,警方當場依現行犯逮捕,並依法移送嘉義地檢署偵辦。警方表示,警方10月13日晚間6時40分,在執行路口安全大執法勤務時,目擊1名老翁騎機車紅燈違規右轉,警方隨即上前攔查,未料他竟不服指揮停車,還拒檢駕車逃離現場,其中1名女警立馬騎車在後追捕,過程中還鳴笛示警,但老翁仍繼續無視逃跑。警方說明,幸虧有民眾熱心協助上前阻攔,並拔掉老翁機車鑰匙,他才下車配合盤查,沒想到他全身竟散發酒氣,經警方酒測後,老翁的酒測值竟超過法定標準,警方隨即依現行犯將他逮捕,全案訊後老翁將依違反《公共危險罪》被移送嘉義地檢署偵辦,後續警方也向見義勇為的民眾深感謝意。
新北男酒駕拒檢!倒車逃逸險撞到人 警連開4槍「帶回1男1女」
新北市中和區今(19日)清晨驚傳槍響,一名男子拒絕停車攔檢,一路開往中正路逃逸,期間警方朝輪胎開4槍,順利將人壓制。據了解,男子有酒駕情形,車上還搜出K他命毒品,目前警方已將車上1男1女帶回調查,至於詳細情形仍有待釐清。從監視器畫面可以看到,男子開車進到巷子內後發現是一條死巷,因此欲倒車重回大馬路上繼續逃逸,過程中差點撞到員警;員警立即朝左前輪開槍,順利將人壓制。
高雄男大生酒駕拒檢逃逸恐被罰19萬 4友人全連坐怨「就跟你說找代駕」
高雄市22歲陳姓大學生,前日晚間酒後載著4名友人行經鼓山區明倫路,因在路口高速闖紅燈而遭巡邏員警攔下,陳男害怕酒駕犯行曝光竟加速逃逸,最終遭警方攔下,員警發現其酒測值嚴重超標,立刻帶回警局偵辦,多項違規最高可處新台幣19萬2900元,車上乘客因被連坐而抱怨連連,全案依法調查。5日深夜,陳男當時開車行經鼓山區明倫路,眼見前方就是紅燈,他竟高速行駛而過,鼓山分局龍華所警員剛好在此處巡邏,被這個囂張舉動看傻了眼,立刻上前盤查,要求駕駛停車。而陳男眼見警方靠近,起初假意配合盤查,隨即竟踩下油門、加速逃逸,警方則立刻追趕,在路口轉彎處發現陳男等人想要棄車步行逃逸,立刻將他們攔下調查。員警一靠近就聞到陳男的濃濃酒味,他對於酒駕犯行坦承不諱,稱「就是喝酒才會跑」,酒測值則高達0.51mg/l,他更犯下多項違規行為,罰金最高可達19萬元,同行友人也將被連坐,直呼「就跟你說我們坐代駕就好!」全案則依公共危險罪嫌依法偵辦。
酒駕拒檢!男倒車怒撞 警開12槍從萬華狂追至三重
酒駕還撞警!萬華分局青年派出所7日凌晨巡邏時,發現一輛汽車蛇行還違規跨越雙黃線,員警見狀也立即上前攔查,未料李姓駕駛先是假意臨停後,竟倒車衝撞員警,造成員警右小腿擦傷後,一旁員警見狀也立即對轎車左前輪狂開12槍,同時呼叫支援圍捕,最後沿路在三重成功路上才將李男逮獲,確認李男酒駕撞警,酒測值達0.5mg/L。日前才有男子酒駕撞進新北文林派出所值班台,如今卻再傳出男子酒駕拒檢衝撞警方的事件!青年路派出所指出,會發現李男是因為李男駕車在貴陽街和西昌街口一路蛇行,還不斷跨越雙黃線,因此才會上前攔查;不料李男竟先是假意停下後,下一秒竟衝破警方巡邏車包圍網,一路狂竄,警方見狀也立即鳴笛在後方狂追。警方一路追至環河南路一段77號前面攔停後,李男見已被兩輛巡邏車包圍,竟倒車衝撞員警,造成員警右小腿擦傷,一旁的員警見狀也立即對李男的左前輪狂開12槍,試圖再將李男攔停;未料李男卻仍堅持衝破警網,繼續逃竄,警方也立即通報勤指中心攔截圍捕,最後支援警力在三重區成功路153號前成功將李男攔停,所幸受傷員警僅有拉挫傷,並無被車輪輾過。經初步了解,有竊盜、毒品和詐欺前科的李男車內並沒有查獲違禁品,其也未有通緝身分,不過李男酒駕事實明確,酒測值達0.5mg/L,李男到案後,警方訊後依《妨害公務》與《公共危險罪》移送地檢署偵辦。
萬華酒駕男「拒檢撞警」遭開12槍! 逃至新北三重遭優勢警力圍捕
台北市萬華區7日凌晨0時許,一名52歲李姓男子酒後開車行經貴陽街、西昌街口時,因行跡可疑遭到警方攔查,不料男子卻拒檢逃逸,甚至一度倒車衝撞警方,警員見狀立即朝車連開12槍制止,最終成功在新北市三重成功路將他攔下,而李男的酒測值也高達0.5mg/l,全案將依公共危險、妨害公務罪嫌偵辦。李男酒駕拒檢還駕車衝撞警方,被依法送辦。(圖/翻攝畫面)據了解,當時萬華分局青年所的周姓、王姓警員正在執行巡邏勤務,在貴陽街、西昌街口發現駕駛轎車的李男行跡可疑,便上前盤查,沒想到李男卻拒檢逃逸,警方見狀追捕,同時請求警力支援,並在環河南路一段77號前將李男攔下,但李男仍拒絕配合,倒車衝撞員警,造成周姓警員右小腿擦傷,一旁同仁見狀立即拔槍制止,共開了12發子彈清光1個彈匣。李男最後又駕車逃到新北市三重成功路三段,被優勢警力前後包夾,過程中李男仍不死心衝撞警車,造成警車車頭受損,但警員最終還是合力將他拉下車上銬逮捕。經搜查後車上並無違禁品,但李男經酒測後酒精濃度竟高達0.5mg/l,全案將依公共危險、妨害公務罪嫌移送台北地檢偵辦。
31歲男酒駕拒檢闖紅燈撞進路易莎 警開2槍壓制⋯車上搜出開山刀
何男駕車撞進中華路二段還撞進路易莎咖啡廳。(圖/台中市第二分局提供) 何男身上除攜帶1支折疊刀,另於車上有開山刀等違禁品。(圖/台中市第二分局提供)台中中華路15日上午9點多驚傳槍響,31歲何姓男子9時10分酒駕開白色BMW拒停車受檢,還加速闖紅燈逃逸,行經中華路二段還撞進路易莎,未料他下車突然奔向後頭尾隨員警,不聽警察指令蹲下,員警方對空鳴槍,並將何男壓在地,未料渾身酒氣的他竟對警察說,「你先拿手銬。」警方在訊後也依違反公共危險罪將全案移送偵辦。台中市政府警察局第二分局文正出所巡佐張淵棋、警員林孝哲15日9時10分許執行巡邏勤務,巡邏至五權、公園路口時發現一部白色自小客車行車明顯偏移不穩,因而上前示意停車接受檢查,未料駕駛突然拒檢並加速闖紅燈逃逸。警方唯恐危及用路人安全,因而保持安全行車距離一路尾隨蒐證,該車行經中華路二段時突然失控撞進一家咖啡店,造成店家牆面及路旁機車損壞,駕駛下車後,突向員警奔來,林員喝令其蹲下,因何男未聽從指示,且像似要攻擊員警,情況緊急,員警也對空鳴槍2發,何男才就擒。經警方施也酒測,何男酒測值超標,且身上除攜帶1支折疊刀,另於車上有開山刀等違禁品,全案警方依法逮捕移請台中地檢署偵辦。第二分局分局長陳家銘表示,本分局於去年12月1日至111年2月28日「掃除醉犯」專案期間,共取締185件,在台中市15個分局評比中居冠,第二階段「掃除醉犯2.0」今年3月31日起至5月12日已經取締65件酒駕案件,在此向社會大眾呼籲,警方對於維護社會秩序及市民用路安全責無旁貸,針對任何違法之脫序行為均強勢執法。
國道警酒駕拒檢影片曝光 猛催油門拖行2警
國道公路警察局第一大隊汐止分隊邱姓員警昨(9)日因酒後騎車,遇汐止警方攔查拒檢還企圖衝撞逃逸仍被逮,也造成執勤員警受傷,今依公共危險、妨害公務及傷害罪嫌移送士林地檢署,檢方開庭後裁定無保請回,國道警察局今天中午召開考績會決議記兩大過免職。據指出,邱員7日晚與友人餐敘,席間喝了不少酒,結束後心存僥倖,自行開車離去,晚間11時30分左右行經忠孝東路、南昌街口時,遇到汐止分局的酒測攔檢點,邱無視同仁要求停車、受檢,企圖加速逃逸,執勤員警試圖攔下卻遭撞傷,汐止警方後來驅車合力圍捕,攔下肇事者後,這才驚覺抓到「自己人」。據了解,26歲邱男為警專33期,畢業後都在國道警服務,去年1月份從三大隊調到第一大隊汐止分隊服務,狀況表現不錯未有異狀。邱男8日被依公共危險、妨害公務及傷害案移送士林地檢署,因坦承失序行為,訊後無保請回,但酒駕撞傷同事,讓警界再添一椿酒後出包的憾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