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判
」 助理費 民進黨 鍾文智 詐騙 台北地院
陳怡君涉貪助理費遭重判7年10月! 士林地院判決理由出爐
民進黨籍台北市議員陳怡君涉嫌詐領助理費384萬餘元,並涉犯收賄70萬元後關說建案,案經士林地檢署偵結以後,依照貪汙及洗錢等罪起訴。陳怡君出庭時坦承犯行,稱是因為辦公室資金不足才會挪用公費填補,其餘6名被告也全數認罪。士林地方法院於今日(1月12日)審結,依貪污罪判處陳怡君7年10月,褫奪公權5年;張惠霖5年10月,褫奪公權4年,可上訴。士林地院認為,國家給予議員助理補助費目的,是因為議員從事地方自治立法等業務龐雜,涉及多方專業領域,為期待藉由聘任助理協助議員工作,提升問政品質、加強選民服務。士林地院表示,被告陳怡君及張惠霖,明知助理費非對議員個人的實質補貼,卻為謀求一己私利,罔顧國家給予助理補助費之目的,詐取公費助理補助費。張惠霖甚至將詐領款項以現金提出後製造金流斷點,並存入不知情友人帳戶,再藉由開立支票等迂迴方式掩飾、隱匿不法所得。針對收賄部分,士林地院批評,陳怡君、張惠霖不思廉潔自持,竟因一時貪念收受賄賂,褻瀆公務執行純正,破壞身為民意代表為民喉舌的清廉形象。合議庭審酌後,陳怡君、張惠霖就涉貪及洗錢犯行,於偵查及審理期間均坦承不諱,且自動繳交全部犯罪所得,應依法減輕其,依貪污罪判處陳怡君7年10月,褫奪公權5年;張惠霖5年10月,褫奪公權4年,全案仍可上訴。助理洪于涵、賀璽依、張家蓉依照非公務員與公務員共犯利用職務機會詐財罪,分別判刑1年10月、2年、1年11月,均緩刑2年,支付公庫5萬元,褫奪公權3年。行賄廠商品嘉建設公司負責人胡偉良、總經理高明義依依共同犯不違背職務交付賄賂罪,分別處有期徒刑1年、褫奪公權3年;有期徒刑6月、褫奪公權3年,得易科罰金,以1千元折算1日。
陳怡君涉貪助理費、收賄遭重判7年10月 民進黨2/4廉政會最重恐除名
台北市議員陳怡君與辦公室主任張惠霖,涉嫌詐領助理費共計384萬餘元,並收受建商賄賂70萬餘元協助關說建案。士林地檢署依貪污治罪條例、偽造文書及洗錢等罪嫌起訴陳怡君等人,士林地院今(12)日一審宣判,判處陳怡君7年10個月有期徒刑,褫奪公權5年。民進黨廉政會主委邱駿彥表示,2月4日將處理此案,依據廉政條例,最重可以除名處分。翻閱起訴書發現,陳怡君自2018年起擔任市議員,張惠霖自2020年起擔任公費助理與研究室主任,兩人涉嫌以3名親友名義充當「人頭助理」,由不知情助理製作不實文件,向議會請領助理費共384萬8568元,並將款項用於住處與服務處租金、股票投資等私人用途。陳怡君(中)涉詐領助理費、收受賄賂,一審遭判處7年10月,褫奪公權5年。(圖/報系資料庫)檢調另查出,陳、張兩人涉嫌替品嘉建設建案進行會勘、協調,並利用議員職權向市府施壓,加速建照申請與行道樹移植作業。該建設公司則每月支付約3萬9000元「顧問費」給張惠霖,兩人合計收受賄款70萬5894元。士林地方法院今天依貪污等罪,判處陳怡君應執行7年10月徒刑,褫奪公權5年。民進黨發言人吳崢表示,尊重司法,也呼籲當事人誠實面對。針對外界關注陳怡君是否將遭民進黨處分一事,民進黨廉政會主委邱駿彥則指出,2月4日將處理此案,依據廉政條例,最輕至少停權處分,最重可以除名處分。
一屍兩命!軟爛男沉迷賭博欠債 他拉孕女友輕生獨活遭重判
新北市三重區2024年12月發生加工自殺案,36歲呂姓女子被發現陳屍家中,其42歲吳姓男友同樣一氧化碳中毒,急救後撿回一命,檢警調查發現,吳男沉迷網路賭博而欠下大筆債務,呂女無奈向銀行借貸30萬元以支應生活,卻又因腳傷而無力還款,吳男得知女友有輕生意圖後,竟相約輕生,導致懷孕的吳女一屍兩命,新北地院國民法官法庭審理後,一審判他4年6月有期徒刑。判決指出,吳姓男子與呂姓女子為同居情侶,居住在三重區租屋處。吳男原本擔任廚師,月薪約8 萬元,收入尚稱穩定,卻因沈溺線上博弈欠下數十萬元債務,甚至入不敷出,呂女在走投無路下,向銀行信用貸款30多萬元支應生活。但呂女因腳受傷無法工作,無力償還貸款遭銀行催討,陷入絕望,曾傳訊詢問吳男:「人死了,是否就不用再還錢給銀行?」吳男見狀不僅未積極勸阻或聯繫家屬求援,反而回訊邀約共同輕生。2人在2024年12月20日封上門窗一同輕生,呂女胞姊多日聯絡不上妹妹而驚覺有異並報警,警方在同月24日下午破門,發現呂女因一氧化碳中毒而明顯死亡,其腹中數月大胎兒也無法保住,吳男則尚有氣息,經救治後撿回一命,他則被依加工自殺罪嫌遭檢方起訴。新北地院國民法官審酌,吳男正常智識程度之成年人,在與被害人同居期間,擔任廚師月薪約8萬元,經濟狀況本非窘迫,但因沈迷於賭博致積欠債務,甚至必須由被害人借錢才得以維生以及還債,且吳男曾有酒後駕車與多次竊盜犯行而被法院判處罪刑之前科,顯見其素行不佳。國民法官考量,吳男經衛生福利部八里療養院鑑定,診斷為患有酒精使用障礙症、嗜賭症與反社會型人格障礙症,且他雖於本院審理中坦承犯行,卻並未積極與被害人之家屬和解,被害人家屬對於被告之行為導致被害人死亡表示非常不諒解,被害人母親亦當庭表示希望法院判處被告最重之刑度有期徒刑5年。檢察官具體求刑1年6月,吳男律師甚至判處免刑,但國民法官兼衡生命之可貴,暨訴訟參與人及其等之代理人所表示希望重判之意見,認為不宜對被告輕縱,一審判處他有期徒刑4年6月,全案仍可上訴。
炫富網紅人設大崩塌!下藥迷姦應召女 拿14張玩具鈔白嫖下場曝光
網路名人「台中房董」房姓男子2015年間以炫富形象走紅網路,近年逐漸消失在大眾視野,他卻在2022年間下藥性侵應召女,丟下14張玩具鈔後就離開,女子清醒後憤而報警,他一審遭被依藥劑犯強制性交罪判刑9年,上訴二審後被駁回、維持原判,全案仍可上訴。據悉,房男2015年間活躍於台中各大夜店,自稱是模特兒經紀或酒店公關,多次搭訕正妹,還與超跑合影營造土豪形象,卻被拆穿其實是「騎腳踏車上夜店」,更因而得罪黑幫,遭「鯊魚幫」成員動用私刑,被逼自掌嘴、強灌酒後,遭丟包大肚山公墓。房男近年消失在大眾視野,他2022年12月透過媒介聯繫應召妹「小虹」(化名),約定以7000元代價在三溫暖進行性交易,而在女方為他按摩時,房男蜂王膠飲料哄騙對方喝下,聲稱「喝了會變漂亮」,被害人不疑有他,飲用後卻陷入昏迷。女子清醒後,發現自己下體疼痛、衣物遭褪去,房男則已消失無蹤,現場則留下14張千元「鈔票」,女子拿錢去結帳時,才驚覺這些都是玩具鈔,氣得報警提告。台中地院一審時,房男企圖脫罪,辯稱雙方是合意性交,下藥只是為了「降低對方戒心」好使用假鈔,稱自己只想「白嫖」而非性侵,法官根據空瓶檢驗報告及受害者證詞,認定其藥劑強制性交罪證明確,重判9年。上訴二審期間,房男父母出面護子,母親欲以10萬元和解遭拒,父親則提出精神診斷證明及過往遭霸凌的新聞資料,請求減刑。然而,法官認為房男作案時懂得策劃下藥與準備假鈔,思考與常人無異,且過去的社會事件與本案量刑無關,最終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本案仍可上訴三審。
馬來西亞法院重判前首相納吉!一馬醜聞再添15年刑期
馬來西亞法院於26日ㄒ宣判,因非法盜用國家基金「一個馬來西亞發展有限公司」(1Malaysia Development Berhad,1MDB,簡稱「一馬公司」)數十億美元,而入獄的前首相納吉(Najib Razak)在全部25項指控中被判有罪,另加判15年徒刑。馬來西亞高等法院裁定,72歲的納吉在4項濫用職權與21項洗錢罪名中,均扮演了直接且關鍵的角色。判決指出,約23億令吉的資金透過其個人銀行帳戶流動,與其在執政期間濫用權力、掏空主權財富基金之間,存在清楚而可追溯的因果關係。審理本案並宣判的法官塞克拉(Collin Lawrence Sequerah)表示,量刑時已全面考量公共利益、嚇阻效果,以及被告的從政背景與公共服務年資。依判決內容,納吉在濫用職權部分,每項判處15年徒刑;洗錢部分,每項判處5年徒刑,所有刑期同時執行。此外,法院另對其處以114億令吉罰金,若無法繳清,將額外入獄10年,並命其歸還20.8億令吉洗錢所得,否則還可能再面臨最長2年的監禁。目前正在加影監獄(Kajang Prison)服刑的納吉,因另1宗涉及1MDB前子公司案件而獲減刑至6年,且已服刑過半。依法院裁定,新的刑期將在完成現有刑期後才開始計算。透過律師阿卜杜拉(Muhammad Shafee Abdullah),納吉已表明將提出上訴,並聲稱此舉並非逃避責任,而是捍衛法治與憲政秩序。在長達7年的審理過程中,辯方始終主張相關資金為來自沙烏地阿拉伯的合法政治捐款,並指納吉遭在逃金融人士劉特佐(Low Taek Jho,Jho Low)欺騙。然而,法院明確指出,證據顯示2人之間存在緊密而持續的合作關係,劉特佐實際上在1MDB的運作中,充當納吉的代理人或中介。法官更直言,納吉布試圖切割與劉特佐的說法,在大量證據面前顯得蒼白無力,其未舉報行為等同於默許。判決亦回顧納吉的政治生涯。他出身顯赫,為馬來西亞第2任首相敦拉薩克(Abdul Razak Hussein)之子,23歲即踏入國會,歷任副部長、州首長與國防部長,並於2009年成為首相。法院指出,正因其豐富的政治與行政經驗,更不可能對相關不法行為一無所知。1MDB醜聞自2015年爆發以來,已被美國調查人員估計涉及超過45億美元的資金遭挪用,部分款項流向紐約與洛杉磯的豪宅、超級遊艇與世界級藝術品,甚至被用來資助電影《華爾街之狼》(The Wolf of Wall Street)。在國際追查下,相關資產陸續被查扣或返還,馬來西亞政府也透過與高盛集團(Goldman Sachs)等金融機構和解,追回超過200億令吉。這起案件不僅終結了「國民陣線」(Barisan Nasional)長達60年的執政,也深刻改變馬來西亞的政治版圖。對許多民眾而言,1MDB不只是貪腐案件,更象徵在生活成本上升之際,權力菁英與一般人民之間日益擴大的落差。儘管納吉布去年曾公開為醜聞道歉,並否認直接責任,但隨著司法判決接連落定,這位馬來西亞史上首位入獄的前首相,已難再與1MDB醜聞切割。
鍾文智簽到造假爆出副所長千萬不明資金 李俊良和帳房葉仲清收押
股市炒手、連一鮑魚前老闆鍾文智,被控炒作TDR狂撈4億元,未電子監控遭最高法院重判,合計刑期超過30年,棄保潛逃至大陸。北市警察局信義分局懷疑警方協助其在派出所簽到佯裝報到,主動報請台北地檢署指揮偵辦。台北地檢署今(19日)清晨聲押禁見前副所長李俊良,以及鍾文智的大帳房葉仲清,台北地院深夜11時裁准羈押禁見。另2名現任副所長古志銘、梁思強則被檢方諭知30萬元交保,並限制出境出海。檢調發現,李俊良近3年近千萬元可疑金流,顯與其副所長薪酬不符,李雖否認與鍾有關,但無法交代來源,另葉仲清疑受鍾文智指示,透過李員等員警偷查民眾個資,認為李員涉嫌《刑法》盜用印文、行使公務員登載不實公文書、《貪汙治罪條例》對主管事務圖利、財產來源不明及《個資法》等罪,另葉男涉嫌《個資法》非公務機關非法利用、蒐集個人資料罪,2人涉嫌重大,且有勾串之虞。鍾文智今年3月12日重判確定,但由於法院未延長科技監控時間,鍾文智在判決確定的隔天即行蹤不明。據了解,鍾文智接獲宣判結果當天,隨即動身搭計程車前從台北市信義前往新北市石碇,隨後再改搭接應友人汽車前往平溪路上,過程中還換上假車牌,最後又再換一輛車,從台2丙線開往宜蘭,隔天再搭船偷渡逃往至中國,全程刻意3度換車設斷點,目前疑似定居於上海。不過檢警調懷疑,台北市信義分局福德街派出所的前後任3名副所長,涉嫌在這段期間協助鍾文智在派出所簽到,讓其得以不必按時報到,最後還能卸下科技監控,且李俊良帳戶內還有逾千萬的可疑資金。台北地檢署12月18日指揮調查局台北市調查處、警政署政風室、台北市警信義分局等單位,持法院核發之搜索票,搜索李俊良、古志銘、梁思強等人住居所及福德所、三張犁派出所等辦公位置共15處所,並以被告身分通知李、古、梁等4名被告到案說明,另傳喚10多名證人到案。
檢察官黃錦秋慘遭重判轉任觀護人 法務部本來不想讓她當公務員
高等檢察署檢察官黃錦秋擔任警政署政風室主任期間,邀約新北地檢署檢察官王涂芝等人,前往地下匯兌業者郭哲敏的「八八會館」、及涂誠文的睿森銀樓地下室的招待所接受無償招待,懲戒法院二審今天上午宣判,認為黃錦秋違反檢察官倫理規範,已不適任檢察官職務,判決黃轉任臺北地檢署觀護人,全案確定。懲戒法院第一審,判決免除黃錦秋檢察官職務,轉任檢察事務官。黃錦秋109年1月17日晚間邀請王涂芝等人,參加警政署政風室的年終尾牙,並於聚餐結束後,與王涂芝等檢警人員,前往郭哲敏的私人招待所(八八會館),接受業者無償招待,還於同年7月10日晚間找王涂芝參加警政署政風室舉辦的專案破案慶功宴,並於餐宴結束後,與王涂芝等檢警人員,前往涂誠文位於睿森銀樓地下室的私人招待所,接受業者無償招待。王涂芝恰好承辦郭哲敏的地下匯兌案,在郭出境時未能適時拘提,媒體曝光後認為她有縱放嫌疑。懲戒法院日前已判決王涂芝罰款3個月月俸、約50萬元。全案確定。懲戒法院認為,檢察官須有高於一般公務員之期待與要求,為維護檢察官群體榮譽及尊嚴,回應人民對檢察官公正超然、勤慎執行檢察職務之信賴與期待,黃錦秋違失行為動機、目的,已嚴重損害檢察官職位榮譽、尊嚴與公眾信任之程度等,及其在事發後,試圖掩飾,迄本件審理中仍未見其知所警惕等後續態度呈現之人格圖像,客觀上已達失去人民對其「檢察官適任性」之信賴,堪認其已不適任檢察官。懲戒法院徵詢法務部有關黃錦秋轉任職務之意見結果,法務部函復:黃錦秋所涉違失行爲已不宜繼續擔任公務員,且不符合轉任檢察事務官資格,建請依法官法爲「免除檢察官職務,並不得再任用爲公務員」之懲戒處分,另就懲戒法院函詢有何職務可供轉任部分,表示職缺計有臺北地檢署觀護人 1 名、高檢署一等書記官兼科長 2 名及屏東地檢署一等書記官兼科長 1 名,且說明:觀護人業務須具備理解與耐心等人格特質,始能勝任,應審慎審酌被付懲戒人是否適宜擔任,而本部前已說明,建請爲「免除檢察官職務,並不得再任用爲公務員」之懲戒處分,參據被付懲戒人之資歷,尚乏管理檢察機關行 政科室之相關經歷,不宜使其轉任書記官兼主管職務等語。懲戒法院考量法務部意見,並審酌其長期任職檢察官,曾兼任大學講師之經歷,認其仍能在主管監督下配合執行公務,擔任觀護人職務尚屬適當,再審酌其家庭、 生活等個人狀況,爰依法官法第 89 條第 1 項、第 50 條第 1 項 第 3 款規定,處以上述之懲戒處分。
仙塔律師認罪! 同業分析3改口關鍵:一點都不意外
網紅「仙塔律師」李宜諪,涉嫌替詐團主嫌吳芳儀辯護時,擔任軍師協助脫產,並將偵查內容洩露,以避免遭檢警查扣,因此被檢方依洗錢、洩密罪起訴。李宜諪昨(9)日第三度出庭,改口全數認罪,還撤回先前所有聲請的證據調查,願意繳回犯罪所得,希望法官減刑。對此,律師王至德直言,「與其說是良心發現,不如說是經過精密的法律風險評估後的停損操作罷了。」王至德在臉書粉專「法老王 - 王至德律師」撰文道,最近仙塔律師涉嫌洩密詐團的案子有了新進展,相關報導提及她已經認罪,就有朋友傳訊問他「律師不是應該最會辯護嗎?怎麼這麼快就投降?」但他覺得李宜諪選擇認罪一點都不意外。接著,王至德寫下3點分析:1、認罪是為了生存,不是為了正義:王至德說,在一般人的眼裡,認罪等於承認自己做錯事;但在律師眼裡,認罪往往是一個「止損點」,現在仙塔律師都已經被70萬交保了,雖然比之前的太子集團特助15萬高不少,這代表檢方手上掌握的證據可能有一定的殺傷力。2、律師資格保衛戰:王至德表示,依照《律師法》,如果律師因故意犯罪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之裁判確定,是可能會被移付懲戒,最嚴重可能會除名;如果不認罪硬幹,最後被判刑且沒有緩刑,那可能就是職業生涯的終結,因此認罪博取檢察官跟法官的好感,爭取緩刑,才是保住飯碗的理性選擇。3、賭徒謬誤與律師的計算:王至德提到,有在辦刑案的律師都知道,證據攤開來,勝率有多少心裡都有數,若硬凹到底,輸了就是重判,認罪至少人身自由跟職業資格可能保住,如今仙塔律師只是做了一個「理性經濟人」會做的決定,既然莊家(檢方)牌面大,那就蓋牌輸一半,不要梭哈把身家(律師執照)都賠進去。王至德也指出,有些人會好奇「為什麼律師會叫當事人認罪?」很多民眾找律師,以為律師就是要把黑的說成白的,其實大錯特錯,刑法第57條規定法官量刑要審酌「犯罪後之態度」,其中「認罪、悔過、賠償」都是良好的犯後態度,是爭取輕判或緩刑的關鍵,若是不論證據確鑿與否都叫當事人打死不認,那不叫幫忙,那是把當事人往火坑裡推,「所以,仙塔律師的認罪,與其說是良心發現,不如說是經過精密的法律風險評估後的停損操作罷了。」 另外,在仙塔律師認罪的消息曝光後,不少網友湧入其臉書留言狠酸,「請問,現在認罪,那前面是?」、「我還是喜歡你桀驁不馴的樣子」、「如果沒有犯罪,何必認罪?」、「21週前不是說沒罪不用擔心嗎?」、「認罪求減刑正夯」、「坐等穿白T素顏影片」、「真的是辜負我們粉絲的信任」、「聰明,認罪才是贏,為未來鋪路喔」。
清潔員送電鍋給拾荒婦遭判刑!律師戳盲點嘆:已經很寬容了
一名黃姓清潔隊員,因將一台回收價值僅32元的舊電鍋轉送給一名拾荒婦人,遭同事檢舉後被檢方以《貪污治罪條例》起訴,引發社會高度關注與熱議。士林地方法院於本月2日作出一審判決,考量黃男未獲不法利益、動機出於助人,且涉案金額極低,並有自首情節,最終依貪汙罪判處3月有期徒刑、緩刑2年,褫奪公權1年。對此,巴毛律師則表示「緩刑已經很寬容了」。「巴毛律師」陳宇安於個人社群平台發文表示,一開始也對起訴內容感到不可置信,但在完整判決出爐後,認為法院已相當寬容。她指出,黃男自稱將電鍋送給不知名婦人,後來還自費購買新電鍋換回原物,但在庭審中卻無法證明婦人身分或提供購買憑證,使其說詞在法律上構成「幽靈抗辯」,可信度堪憂,「就是這個拾荒婦人跟鬼一樣,到底存不存在都不知道,誰知道他是真的送給拾荒婦女還是拿回家用」。巴毛律師進一步說明,黃男所涉為《貪污治罪條例》第6條第1項第3款,屬最低本刑5年以上的重罪。法院最終以黃男自白、涉案金額低、犯罪所得已繳回等理由,依刑法第59條酌情減刑,再度減輕刑度至3月徒刑並給予緩刑,「我覺得法官還採信他這套說法給予緩刑,已經很寬容了」。對於部分輿論批評法院重判、恐影響黃男工作,巴毛律師也澄清,黃男為約聘職工,遭褫奪公權一年並不影響其現職工作。他並呼籲民眾勿再誤解判決內容,強調台灣屬於大陸法系,法官須依法辦案,與美國等英美法系制度不同。
高雄男闖南橫工地偷千公升柴油 證據確鑿仍否認遭重判
高雄市桃源區台20線南橫公路大範圍遭沖毀,以臨時便道搶修路基,卻發生竊賊闖入柴油遭竊案件,將營造公司施工中的機具油箱抽空,共1000公升、價值3萬元柴油;警方鎖定劉姓嫌犯,並以定位系統確認,他犯案時駕車所在位置,劉男雖否認,但1、2審法院均認為他有罪,重判有期徒刑8月,可上訴。判決書指出,遭竊工地位於桃源區梅蘭明隧道旁,工班每日施作後皆將怪手、大貨車停放路邊,民國113年2月27日上午,工程人員發現兩台機具油箱被抽得一滴不剩,立即報警。六龜分局調閱現場監視器,確認夜間確實有可疑車輛進入工區,再依車牌追查劉男所駕駛的小貨車。檢警進一步比對車輛衛星定位資料,發現該車在案發凌晨1時至3時於工地停留,其後一路駛離桃源區,於清晨5時19分抵旗山區,同日上午劉男將柴油轉賣給熟識友人,油量正好與失竊數量一致。劉男辯稱,案發時車輛已交給客戶「阿龍」,他並不知道客戶開去哪裡,自己早上販售的柴油是另一客戶「小金」載給他的漁船用柴油,與工區遭竊的柴油不同。一審橋頭地院不認其說法,依竊盜罪判處8月徒刑,劉男不服上訴。高高院合議庭指出,若真如劉男所說,他的客戶竊油後應找地方卸載再將車歸還,但定位軌跡全程未曾中途停靠,與常理不符;再者,劉男無法提供「阿龍」「小金」任何身分資料,說法難以採信,且劉男犯後仍否認犯行,又有多次竊盜前科,短期內再犯類似犯罪,對刑罰反應不佳,量刑從嚴維持原刑度,仍可上訴。
大武鄉9獵人獵殺台灣黑熊一審全判無罪 屏縣府回應了
屏東霧台鄉大武部落獵殺台灣黑熊案,因涉案的9名獵人都屬「非營利自用」,符合《野生動物保育法》修法後的除罪規定,所以屏東地院26日宣判全無罪,至於行政罰法部分,屏縣府農業處表示,《野保法》修法後有首犯不罰的規定,但該規定在該案有模糊不清的問題,需向農業部釐清後,才能確認是否開罰。屏縣府農業處指出,《野保法》修法後有首犯不罰的規定,但「首犯」的規定有點不清楚,是指獵捕行為首犯、還是獵捕某動物首犯,獵殺台灣黑熊這一案就陷入問題中,涉案的獵人坦承在獵黑熊之前,有在其他縣市獵捕其他動物,若以獵殺台灣黑熊來看,好像算是首犯,但若以獵捕行為來看,又不是。農業處進一步表示,由於獵人是稱在他縣市獵捕,所以還要向他縣市調閱資料佐證,若獵捕保育類,可開罰2萬至10萬元,非保育類則罰2000元至1萬元,該案將在向農業部釐清「首犯」的詳細規定後,再確認是否開罰與罰多少。3年前屏東霧台鄉大武部落發生台灣黑熊遭獵殺事件,還流出獵人與黑熊「三貼」騎機車影片,輕佻模樣引發撻伐,前年檢方依《野生動物保育法》等罪嫌起訴顏姓父子等9名獵人,當時縣長周春米還喊話法官要重判,但案經審結後,屏東地院26日宣判都無罪,但顏父依頂替罪判處拘役10天,可易科罰金1萬元。
4頭台灣黑熊遭獵殺! 屏東大武部落9獵人一審判無罪
3年前屏東霧台鄉大武部落發生台灣黑熊遭獵殺事件,還流出獵人與黑熊「三貼」騎機車影片,輕佻模樣引發撻伐,前年檢方依《野生動物保育法》等罪嫌起訴顏姓父子等9名獵人,當時縣長周春米還喊話法官要重判;案經審結後,屏東地院26日宣判都無罪,但顏父依頂替罪判處拘役10天,可易科罰金1萬元。全案起因霧台鄉隘寮北溪1頭一級保育類野生動物的台灣黑熊遭獵殺,且網上還流出獵人與黑熊「三貼」騎機車影片,輕佻模樣引發外界撻伐。檢警循線找到涉案的顏姓男子,並在住處冰箱起獲台灣黑熊及野山羊屍體等。經檢警調查,涉案獵人獲悉犯行曝光後雖陸續刪除手機照片,但警方透過手機還原,陸續發現其他黑熊照片,並在屏科大的協助鑑定下,根據黑熊特徵確定共有4隻黑熊遭到獵殺。黑熊慘遭獵殺一事曝光後,震驚社會,前年檢方依《野生動物保育法》等罪嫌起訴顏姓父子等9名獵人後,縣長周春米更是喊話法官要重判,但案經審結後,一審法官判處9名獵人都無罪,不過顏父依頂替罪判處拘役10天,得易科罰金1萬元,可上訴。被列為被告的大武村長麥庸正,在得知獲判無罪後開心道,「我們真的不是以犯罪的心態在做這件事,對我們來說,這是很一般的事情,以原住民文化來看,這就是一種分享」。不過他也強調,在訴訟的過程中,他也學到很多,獵黑熊的傳統文化,確實與現代社會主流意識有很大的衝突,在林業保育署屏東分署的協助輔導下,族人們的觀念有逐漸在轉變,不僅成立屏東首支台灣黑熊巡守隊,還有很多長輩看到小黑熊受困時會通報協助,大家都在往好的方向發展。
堆置353公噸太空包!一審重判2年8月 業者認罪清理改判1年8月
高雄市知名地景月世界旁被濫倒大量垃圾,幕後主嫌父子羈押中。台南市禾承鑫貿易公司陳姓業者承租土地非法堆置900多個太空包的一般事業廢棄物,一審重判2年8月;陳男上訴後改口認罪並清理廢棄物,儘管尚未清除完畢,台南高分院考量他積極彌補損害改判1年8月,但未諭知緩刑,此案可上訴。陳男於民國111年6月以禾承鑫公司名義,向黃姓男子租得嘉縣廠房後,將屬於一般事業廢棄物的廢塑膠、廢塑膠網等廢塑膠混合物共900餘包太空包,總重約353公噸,陸續載運至該地堆置,被環保署、嘉義縣環保局稽查發現,經報請嘉義地檢署起訴。嘉義地院審理時,陳男辯稱從事回收業,公司做塑膠貿易、加工、委任加工;此案太空包都有塑膠名稱,只是分別暫存在承租的土地;辯護人也說,太空包都是購買來的原物料,收受後才做委託加工,只是暫放在該土地,並非堆置,也沒有製造汙染。一審認為,太空包既然裝一般事業廢棄物,陳男自應取得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文件後才能處理,但他未獲核可,也非暫時存放,其行為已造成環境汙染、破壞生態且數量龐大,因此依廢清法判刑2年8月,禾承鑫也判罰200萬元。不過,台南高分院認為,陳男上訴後坦承犯行,並於今年9月4日已清理276.73公噸,雖未全數清除完畢,但已積極彌補損害;但因他曾犯廢清法被判緩刑2年確定,緩刑期間再犯此案,因非偶發犯或初犯,惡性難認輕微,且以他視法令為無物的態度,有藉刑罰矯正偏差觀念的必要,不宜宣告緩刑。
貿易公司堆置「353公噸廢塑膠」 二審雖已自行清理仍重判
高雄市田寮區知名景點「月世界」旁被傾倒大量垃圾引發全台關切,禾承鑫貿易公司陳姓負責人在承租的嘉義縣土地,非法堆置900多包裝有廢塑膠等一般事業廢棄物的太空包,一審被重判徒刑2年8月,禾承鑫也被判罰200萬元。陳男上訴後改口認罪,並清理廢棄物,儘管尚未清除完畢,台南高分院考量他積極彌補損害改判1年8月,但未諭知緩刑,公司也改判罰100萬元,此案陳男仍可上訴。陳男於民國111年6月以禾承鑫公司名義,向黃姓男子租得嘉義縣的廠房土地後,陸續指示不知情的司機,將屬於一般事業廢棄物的廢塑膠、廢塑膠網、廢繩子、成捲廢塑膠膜、射出或壓出塑膠料、透明膜打包的塑膠束帶、廢塑膠裁邊料、印刷塑膠膜卷、塑膠膜裁邊等廢塑膠混合物共900餘包太空包,體積約5900立方公尺、重約353公噸,陸續載運至該土地堆置。行政院環保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人員於111年8月15日、112年3月30日,嘉義縣環境保護局人員於111年12月28日先後到該土地稽查發現後,由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七總隊第三大隊第三中隊報請嘉義地檢署偵結起訴。嘉義地院審理時,陳男辯稱,他從事回收業,公司做塑膠貿易、加工、委任加工;此案太空包都有塑膠名稱,他只是分別取得暫存在承租的土地,未來公司的產線也將設立在這裡;但因不知道房東涉及環保法規問題,如今廠房設立也卡住。陳男的辯護人也說,此案太空包都是購買來的原物料,收受後才做委託加工,只是暫放在該土地,並非堆置,也沒有製造任何汙染,就算資源回收再利用的過程違反《廢棄物清理法》,也應該只是行政處罰。不過,一審認為,此案的太空包既然是一般事業廢棄物,陳男自應取得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文件後才能處理,但他並未申請核可,也非暫時存放,其行為漠視政府對於環境保護政策的宣導,並造成環境汙染、破壞生態,且數量龐大,實屬不該,依廢清法判處2年8月,禾承鑫判罰200萬元。陳男上訴強調,因從小從事回收業,不熟法律,主觀上認為廢棄物是可以回收再利用,並非要棄置,請求從輕量刑,並給予緩刑。台南高分院認為,陳男上訴後坦承犯行,並於今年9月4日前已清理276.73公噸,雖然尚未全數清除完畢,但足認已有積極彌補損害。但因他曾犯廢清法被判刑6個月,緩刑2年確定,緩刑期間再犯此案,足見他並非偶發犯或初犯,惡性難認輕微,且以其視法令為無物的態度,自有藉刑罰的執行,矯正偏差觀念的必要,再考量此案行為對環境造成危害的程度,迄今也未完全回復,不宜宣告緩刑。
全台最大假出金案海撈157億!台版Jisoo下場出爐 一審重判24年
擁有台版Jisoo之稱的歐俞彤和竹聯幫弘仁會的男友吳漢威共組全台最大的假出金詐團美樂公司,架設2230個假頭資網站詐騙5080人,共詐得157億餘不法獲利,台北地檢署今年4月起訴80人,台北地院於今(11月21日)宣判歐俞彤將處24年有期徒刑,可上訴。美樂公司以通訊軟體用假投資方式,配合假出金詐欺水房,並以通訊軟體TELEGRAM成立工作群組,聯繫指派車手取得現金贓款後,臨櫃匯款以承諾發放投資利潤致被害人帳戶,完成假出金行為。並於113年5月至114年1月期間,有多達近2萬筆的匯款紀錄,匯款金額高達14.2億餘元,並有高達5080人遭詐,非法所得更是高達157億餘元。北檢針對美樂公司前後共有4次斬金行動,台北地檢署在今年4月偵結此案以後,遭到台北地檢署依照加重詐欺、洗錢罪對歐俞彤等80人提起公訴,並針對15名逃匿人員發布通緝,當時還有51人處在押狀態,為單一詐欺案件中羈押人數最高的紀錄。台北地院於今宣判主嫌歐俞彤處24年有期徒刑,可上訴。至於歐俞彤男友且同樣為本案的重要幹部吳漢威等12名詐團成員仍逃亡在外,至今仍未返台接受審判,目前仍被通緝中。
柯旻豪涉賭重判7年 SBL新球季禁用3C防收指令
民國112年的超級籃球聯賽(SBL)簽賭假球案17日判決出爐,前MVP柯旻豪被判7年最重,對職業運動員而言,是很重的警惕。其實過去2年,無論是職棒或職籃,無不聞賭色變,更祭出高道德標準,就連今年中職台鋼雄鷹球員只是接觸德州撲克「手遊」都遭球團罰款嚴懲。無論是中華職棒(CPBL)、台灣職籃大聯盟(TPBL)、P.League+(PLG)或SBL,早已針對各隊選手進行法治教育,且要求選手堅守法律與道德底線,就是不要再讓簽賭假球案發生,更用相當高的道德標準看待可能涉及賭博行為。像是去年初,味全龍曾傳昇在德撲賭場被抓隨即開除;去年8月,味全龍郭天信與張政禹、富邦悍將曾峻岳出入德撲協會,各被禁賽7場、罰款7萬;今年7月,郭俞延、陳冠豪與伍祐城3名台鋼球員則因接觸德撲手遊遭罰款。至於職籃方面,中華籃協2年前就邀請TPBL、PLG與SBL開會,要求各隊增設專門負責防賭與假球事務的專職人員,且統一懲處球員辦法,更跟當時的體育署、地檢署合作,加強球員、裁判法治教育課程,不讓非法人士有機可乘。TPBL聯盟規章內就有運動博弈相關規定,且禁止球隊席區所有人員使用電子設備,除非球團有特殊需求才能主動申請;PLG同樣明訂相關規定,且要求球員簽署球員行為準則才可註冊,更運用科技協助監督PLG比賽在全球賭況。SBL除持續強化防賭與教育推廣,中華籃協副祕書長張承中表示,SBL新球季將增設比賽期間球員席禁用3C產品及電子設備規定,目的是避免通訊、收受指示或觀看賭盤資訊等可能,預計最快在明年1月開打前公告。
SBL打假球簽賭10球員下場出爐! 昔MVP柯旻豪遭重判7年
SBL超級籃球聯賽2022年裕隆納智捷隊爆發打假球醜聞,士林地檢署偵辦以後,於2024年2月依照加重詐欺等罪起訴15人,其中包括柯旻豪、吳季穎等。在歷經1年多的審理後,士林地院於今日上午9時30分宣判,柯旻豪處7年、吳季穎處2年緩刑5年、班霸處5年2月。柯旻豪與前九太科技助教邱繼緯相識,且知悉對方可以協助地下簽賭,便擔任橋樑為其他球員牽線。吳季穎則是因為簽賭金額時常超過網站上限,後續又找來黃姓女友和其他4名友人協助申請會員進行下注。後續,柯旻豪、吳季穎為了贏錢,利誘翁嘉鴻、周暐宸、顏聞佐、邱忠博、陳品銓、吳祐任、黃鉉閔及李其恩等隊友打假球來控制比分,並在獲得賭資以後和參與其中的隊友們瓜分賭資,涉及假球以及簽賭的場次高達18場。檢警發現,至少有7場比賽遭到球員操控比分。2022年12月27日,裕隆和台啤熱身賽時,地下賭盤開出「台啤受讓 6.5 分」最後比賽以70比67險勝台啤,吳季穎贏下賭資67萬元。2023年2月24日,裕隆對戰柏力力的例行賽,原先在第三節結束時,裕隆以72比54領先,但柯旻豪提醒比分差距太大後,第四節球員們紛紛出先反常動作,最終將比分控制於9分內,吳季穎獲利56萬,柯旻豪也贏得賭金,配合的球員則領取3000到5000元不等的茶水費。此案在歷經士林地院1年的審理以後,合議庭於今日宣判,柯旻豪7年、吳季穎2年緩刑5年,得易科罰金2萬,須向公庫支付20萬元、班霸5年2月。其餘周暐宸4年9月、吳祐任4年10月、陳品銓4年4月、邱忠博3年4月、李其恩1年8月緩刑4年、黃鉉閔4年9月、顏聞佐5年、黃品瑄1年、邱繼緯2年緩刑5年、邱廷昱1年緩刑2年、張曉悌8月、游舜翔9月緩刑2年。
台中王家5口走絕路!遺書控被騙被恐嚇 檢察官:是李女心狠手辣
台中豐原王姓一家5口因黃金投資陷阱集體走上絕路,王家大女兒最終無奈寫下「我們笨、被騙」等語,字裡行間流露出無力、絕望與被連番勒索的恐懼。母親也寫下「一次又一次的要錢,無止盡的壓榨」,揭露全家絕望的心聲。承辦檢察官直言,悲劇並非源自王家人「笨」,而是李女的心狠手辣。檢方調查,李女以「團購投資」及「黃金代購」為幌子、承諾每月可獲本金10%的高額利潤,並按時支付小額回報維持假象,向被害人持續騙取高額款項,實際將資金挪作自身償債、支付房租及靈骨塔費,手法為龐氏騙局模式,前後共向王家及其他7名被害人詐取1536萬餘元。王家人察覺異常後不願再投資,李女卻以虛構合約條款威脅「不投資需提前3個月告知,否則須賠償本金與已領利潤」,並持續施壓索款530萬元,還不斷傳送「我哥已請有精神病的人過去了」、「把你家隨意砸」等訊息。王家5人攜手走上絕路後留下4封遺書,大女兒寫下「我們笨、被騙,我們用死亡面對」,母親也寫下「到死都不清楚公司名、地址,賣房子還不夠,一次又一次的要錢,無止盡的壓榨」,對李女的貪婪及凶狠提出最深沉卻無奈的指控。檢方昨日曝光王家人部分遺書內容後,檢察官直言,這場人倫悲劇,並非源自王家「笨」,而是李女心狠手辣、精心設局,李女表面以深情敦厚外貌接近王家,實則以詐騙和恐嚇控制受害人,肆意攫奪被害人的巨額款項。王家鄰居感慨,王家夫婦都是老實人,曾看過李女到王家討債,態度十分凶狠、害死5條命,關個幾年就放出來了,只能呼籲法院除重判,「還要判更多年」。(全國各縣市安心專線1925)
高虹安貪汙案二審12月宣判 若無罪可復職牽動新竹市長選局
遭停職的新竹市長高虹安被控擔任立委時涉浮報助理酬金、加班費,一審重判7年4月,二審台灣高等法院將在12月16日宣判,如果合議庭認為她挪用的費用不是「薪水或公款」,不構成貪汙罪、逆轉改判,高虹安可復職,也將影響藍綠白在明年新竹市長選舉的布局。高虹安當年被民眾黨納入不分區立委並順利當選,民國111年選上新竹市長。112年她涉詐領助理費遭起訴,隔年一審判刑7年4個月並宣告褫奪公權4年,內政部依法停職,高虹安在一審判決公布後也退出民眾黨。日前高院進行言詞辯論,高虹安出庭答辯說,全國有關詐領助理費相關判決達200多筆,不但法律適用不明確,也有爭議。高強調,她沒有用人頭詐領助理費,這些助理確實有加班賣命又認真,助理提出其他立委辦公室的零用金制度,她予以採用,這制度並非她發明,零用金更不是她的小金庫。她說自己沒有貪汙,沒任何一毛錢進她口袋,個人支付的費用早已超出被認定的貪汙金額,請求判決無罪;律師則表示,合議庭如果認為高不成立貪汙罪但構成偽造文書罪,請求判處易科罰金之刑,以免影響她從政之路。這起官司不僅牽動明年底的縣市長大選,且攸關立委助理費的法律見解該如何定義,對高虹安而言更具關鍵性。因為依《地方制度法》第78條規定,縣市長涉犯貪汙治罪條例,經第一審判處有期徒刑以上之刑者停職,由副縣市長代理,但假如二審改判無罪,在其任期屆滿前得准其先行復職。也就是說,高院在12月16日宣判時,一旦不認定高虹安觸犯貪汙重罪,她可望復職、回歸市長職務。
佛堂女出納任職3年偽造109張支票 盜領4545萬重判8年
創立於民國75年的正德佛堂,在國內外設有多家分院與慈善基金會,長期從事公益與醫療事業,卻遭內部出納監守自盜。王姓女子在佛堂任職出納期間,利用保管支票簿之便,盜蓋負責人常律法師印章,3年內接連偽造提領支票109張,合計盜取新台幣4545萬元。高雄地方法院依偽造有價證券罪判處有期徒刑8年,並沒收犯罪所得,可上訴。判決指出,王女於107年7月進入正德佛堂擔任行政人員,半年後因熟悉帳務轉任出納,負責保管零用金、記帳及開立應付帳款支票等業務。110年7月至112年9月間,她將保管的空白支票109張據為己有,未經常律法師同意,擅自填載金額與日期,再盜蓋佛堂與負責人印章完成發票行為,背書轉讓予自己後持至銀行兌現,分別匯入自己帳戶,3年期間從銀行陸續提領18至49萬元不等金額,盜領總金額高達4545萬4474元。佛堂會計人員查帳時發現帳戶金額異常短缺,經追查才發現支票遭濫用,遂報請警方偵辦。檢方起訴後,王女在偵查與審理過程中均坦承犯行,並表示願意賠償損失。雙方後來於法院調解,王女每月償還1萬2000元,截至114年10月止共返還79萬餘元,惟佛堂受損金額仍高達4466萬餘元。法院審理認為,王女長期擔任財務職務卻貪念起心,不僅嚴重侵害宗教機構財產權益,也破壞票據流通秩序與金融公信。雖考量她犯後坦承、具輕度身心障礙證明且部分返還,但所為情節重大,仍判處有期徒刑8年,並宣告沒收未返還之犯罪所得,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