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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管會 台股 銀行 詐騙 洗錢
金管會將整合銀行、券商跨業查信用 李同榮:「四貸同堂」終於驚動金管會
四貸同堂入股終於驚動金管會!日前金管會宣布,為防止投資人過度槓桿,將由聯徵中心建立銀行與券商跨業信用查詢機制,預計10月底正式上線。未來在取得客戶同意後,銀行可掌握客戶在券商端的融資情形,券商也可以查詢客戶在銀行端的借款狀況,補上過去銀行與證券體系「各看一半」的監理缺口。趨勢專家李同榮認為這項政策「遲來警覺,為時不晚」,建議金管會要觀察資金流向、觀察整體總槓捍、觀察槓捍集中度,同時應該重視過度槓桿操作股市,和四貸同堂或多貸入股亂象,一旦股市重挫、金融體系堤防崩潰,勢將爆裂成災。李同榮指出,自從今年5月下旬,台股熱絡、指數飆高,市場出現民眾利用房貸、房屋增貸、股票融資、信貸等方式層層疊加槓桿資金投入股市的現象,他即提出「四貸同堂」警語,意旨既有房貸+房屋增貸(或理財型房貸)+股票融資/質押+信用貸款。李同榮表示,這4種資金來源可能彼此串接,最值得關注的不是「有幾種貸款」,而是同一個投資人的總體槓桿到底有多高?過去銀行只知道銀行端的借款,券商只掌握證券端的融資,彼此資訊無法完整勾稽,因此一個投資人可能在不同金融體系重複加槓桿,成為監理盲點。然而,金管會早期對四貸同堂的態度相對審慎。6月23日曾表示,個人放款雖有增加,但尚未出現異常;7月28日又指出,持有多種貸款的客戶比例僅低個位數,銀行整體授信風險仍屬可控。問題就在於,低比例不等於低風險;沒有逾放,也不代表沒有槓桿風險。金融風險最怕的,往往不是已經發生違約,而是繁榮時期大家都正常繳息,因此看不出真正的壓力。李同榮進一步指出,多頭行情裡,這套模式看起來非常漂亮,「房屋提供擔保→借出資金投入股票→股票上漲→再質押股票取得資金→再度投入股市」,資產上漲時,槓桿可以放大報酬;但市場一旦反轉,同一套機制也會反過來放大損失,「股票下跌造成追繳,追繳導致賣股,賣股又壓低股價,甚至迫使投資人處分其他資產或尋求更多借貸」,這才是「四貸同堂入股」真正應該被關注的地方。李同榮認為,值得肯定的是,金管會後續政策已開始快速修正。8月4日宣布,從10月起要求本國銀行新增申報「個人購買股票等金融商品理財週轉金」,範圍可能包括理財型房貸、信貸、股票質借等,希望掌握有多少週轉金流入投資理財;到了9月22日又再宣布建立銀行與券商之間的跨業信用查詢機制。金管會明確表示,此制度的重要目的,是協助金融機構判斷客戶是否存在「過度槓桿」。監理思維終於由「這筆貸款有沒有違約?」進一步走向「這個人的總槓桿到底多高?」李同榮認為,台灣近年金融政策對房市信用管制非常積極,但對於民間資金透過房屋增貸、信貸、股票融資等多重管道進入資本市場,過去的跨業整合監理卻相對不足。同樣是一塊房屋資產,如果購置第二戶受到嚴格成數限制,但屋主以既有房屋取得資金,再搭配其他信用工具投入股票,若監理制度無法看見完整槓桿,銀行又間接鼓勵與助長,就容易出現風險管理上的落差。因此,李同榮支持這次銀行與券商資料打通,並由聯徵中心介入串連查詢系統,認為金管會此舉目的不應該是阻止人民投資,也不是要打壓股市,而是讓金融機構在放款與融資之前,真正掌握借款人的總負債、總授信與總槓桿,並建議下一步金管會應建立「三觀」監理制度:觀察資金流向、觀察多貸槓桿入股亂象、觀察個人槓捍集中度,即使四貸同堂只占少數,也必須進一步了解高槓桿是否集中在特定族群、特定資產或特定市場。李同榮最後指出,從最初認為風險尚屬可控,到如今主動建立跨業聯防制度,雖然來得稍晚,但方向終於走對。四貸同堂入股,不能只看四筆貸款,真正該管的,是四筆貸款背後疊加起來的「一個總槓桿」。金管會遲來警覺,為時不晚,否則,若四貸同堂或多貸入股亂象持續延燒,一旦股市重挫,金融體係防堤崩潰,勢將爆裂成災。
新光人壽「外價金」申報連環出錯!475億元差額惹議 金管會重罰240萬元
新光人壽辦理監理報表申報作業出現違規情況。金管會24日公布裁處結果,新壽未依規定自行收回並減少外匯價格變動準備金,俗稱「外價金」的期初餘額,相關決策過程也未落實法令遵循等內部控制機制;後續即使財報已完成修正,仍以錯誤數據向監理機關申報,兩項違規合計遭裁罰240萬元。保險局指出,新光人壽向安定基金申報2026年1月份月報表時,將外價金期初餘額填報為560億元,相較2025年12月底的1,035億元,大幅減少475億元。經主管機關調查,外價金屬於保險法令明定的法定負債。依行為當時「人身保險業外匯價格變動準備金應注意事項」規定,外價金僅設有提存及沖抵機制,並沒有可以逕行收回的相關規定。不過,新光人壽在未先向法令遵循單位確認適法性的情況下,就在監理報表中自行收回並減少外價金期初餘額。保險局認定,這顯示新壽雖然已建立相關內部控制制度,但實際執行時並未有效發揮功能。金管會認定上述情況違反《保險業內部控制及稽核制度實施辦法》第5條第1項第8款規定,並依《保險法》第171條之1第4項規定,針對內部控制缺失裁罰180萬元。除了自行調整外價金期初餘額,新壽後續申報作業也再度發生問題。新壽在2026年5月15日發布的第1季財報中,已依法修正外價金餘額,但5月20日向安定基金申報2026年4月份月報表時,仍沿用先前錯誤基礎計算的外價金數據,直到申報5月份月報表時才完成更正。金管會認為,此舉已構成未依規定格式及內容彙報業務與財務狀況,違反《保險法》第148條之1第2項規定,因此再依同法第171條之1第1項裁處60萬元罰鍰。新光人壽此次共有兩項違規遭到裁處,其中內部控制制度未有效執行遭罰180萬元,監理報表申報內容不符規定則遭罰60萬元,合計裁罰240萬元。
94筆懸帳遭動手腳!台灣人壽內鬼5年挪逾1600萬 慘吞960萬罰單
台灣人壽爆發員工長期挪用懸帳款項舞弊案,金管會今(24)日公布裁罰結果,查出台灣人壽從退費、保單保全與復效、收費、懸帳清理,到系統權限、檔案管理、金融消費者保護及防制洗錢等環節都有內控缺失。涉案員工利用制度與系統漏洞,以「挖東牆補西牆」方式挪用94筆懸帳款項,舞弊長達5年,挪用金額超過1600萬元。金管會最終分兩部分裁罰840萬元及120萬元,合計重罰960萬元。這起案件最早是因客戶反映沒有收到已失效保單的退費,台灣人壽在內部調查時察覺異常,並於2025年12月1日向金管會通報員工挪用懸帳款項重大偶發事件。金管會隨後對公司進行一般業務檢查,發現問題並非單一作業疏失,而是多道內部控制防線都出現漏洞。保險業所稱「懸帳」,主要是指款項性質尚未釐清,或暫時無法確認、找到應領取對象,因此先掛在過渡帳戶中的資金。根據金管會調查,涉案員工利用職務之便及收費作業系統漏洞挪用相關款項,涉及94筆,但並不代表有94張保單或94名保戶。相關舞弊從2020年5月一路持續至2025年6月,時間長達5年。金管會指出,遭挪用的懸帳款項超過1600萬元;另有報導揭露,案件還涉及侵占公司超商禮券,合計94筆、金額超過1653萬元。進一步追查退費流程後,金管會發現多項異常。涉案退費案件的受款人都不是保單關係人,系統中的退費原因卻統一登載為「續期保費溢繳退費」,部分案件甚至沒有留下付款憑證或簽呈,就直接放行付款或進行轉帳。原本保險公司的付款作業應透過申請、覆核、付款等不同程序相互牽制,但台灣人壽部分覆核人員卻有出借帳號、密碼的情況,也有人沒有確實執行覆核程序,交易對象的姓名及名稱檢核同樣未依內部規定落實。更大的問題在於,退費作業可以將受款人變更成與保單無關的特定第三人,公司卻沒有針對這類交易建立異常監控機制;甚至同一筆懸帳款項還能拆成多筆付款,也缺乏合理性及必要性的評估與管控措施,讓款項遭不當移轉的風險升高。金管會也發現,台灣人壽部分系統具有「轉帳」及「不喪失價值條款」等功能,員工能利用系統移轉保戶懸帳款項或調整保單狀態,但公司沒有針對這些功能建立完善的內部控制規範,也缺乏異常交易及異常行為監控機制。懸帳款項本身的清理作業同樣存在問題。台灣人壽雖然訂有內部規範,由會計部每季通知各單位清理懸帳,並要求回覆逾期原因及預計沖銷日期,但對已經可以歸屬到特定保單的款項,卻沒有建立定期陳報機制,導致部分懸帳長時間沒有處理。對於這些款項後續究竟採取退費、轉帳或入帳等方式處理,公司也沒有建立定期檢視的管控表,造成懸帳從建立到清理的追蹤機制不夠完整。文件管理也被查出缺口。台灣人壽僅規範實體文件的歸檔頻率及保存期限,對於付款交易憑證、簽呈及其他應檢附資料,沒有建立完整的歸檔管控機制。此外,台灣人壽客戶服務二部在2023年、2024年辦理自行查核時,雖然列有各項給付是否具有請款依據、是否符合內控等檢查項目,但金管會檢視留下的查核底稿後發現,對保戶款項退費的建檔、覆核及放行流程,並未實際抽查退費憑證文件,顯示自行查核項目設計仍不完整。金管會保險局副局長蔡火炎指出,相關缺失顯示公司未依內部牽制原則,確實建立及執行保險商品保全、復效、收費、懸帳及檔案管理等控制作業。其中,未依規定落實交易對象姓名及名稱檢核,也涉及金融機構防制洗錢相關規範。考量這起舞弊從2020年5月持續至2025年6月,時間長達5年,挪用金額超過1600萬元,加上問題橫跨多項內部控制作業及所造成的影響,金管會依《保險法》第171條之1第4項規定,針對這部分裁處840萬元罰鍰。另一項裁罰則與已失效外幣保單有關。部分保戶沒有提供匯款帳戶,原本應退還的款項因此形成懸帳,但台灣人壽並未將相關金額確實納入應付未付款項退還作業的聯繫機制,也沒有積極清理,其中甚至有相關款項遭員工不當挪用。金管會認定,台灣人壽在這部分沒有落實金融消費者保護管理,違反《保險業內部控制及稽核制度實施辦法》相關規定,因此再裁罰120萬元,兩項處分合計960萬元。金管會也要求台灣人壽全面清查截至處分日仍列在懸帳中的款項,確認是否還有應列入「應付未付款項」控管卻尚未處理的情況,同時必須依照「責任地圖」及相關人員的違失程度進行議處,追究相關責任並提出改善方案。蔡火炎強調,「誠信」是保險業經營的核心價值,業者應建立並確實執行有效的內部控制、風險管理及法令遵循制度,並督促各部門人員落實相關規範。金管會進一步指出,員工舞弊雖然涉及個人不法行為,但若長達數年都沒有被及時發現或防堵,也反映公司的內控及內部牽制機制存在問題。保險公司不能將這類事件單純歸咎於個別員工故意行為或單一疏漏,而應從公司治理及風險管理角度檢討制度成因。金管會要求董事會及高階經理人切實負起督導責任,持續強化法令遵循、內部控制、稽核及員工行為管理,建立誠信組織文化,以維護保戶權益及公司健全經營。
檢舉洗錢卻個資外洩 遠東商銀女經理當詐團內鬼遭訴
檢舉詐騙集團反被看光個資。一位林先生3年前向金管會舉報第三方支付業者國聲科技為詐團洗錢,遠東商銀因為與國聲公司有業務往來,協助金管會辦理此案,但板橋文化分行經理黃秋宜卻把林先生的全名與電話拍給國聲公司的老闆,台北地檢署今天(17日)偵偵查終結,以《刑法》洩密罪、《個人資料保護法》起訴。檢方查出,黃秋宜在2022年到2023年間擔任遠東商銀企金部門資深副理,2024年升任板橋文化分行經理,審核第三方支付客戶帳戶及交易風險,負有洗錢防制與客戶保密的法定義務。2023年7月,金管會接到林先生陳情,國聲科技等公司為幫助詐騙及博弈集團從事款項代收代付,因此發函給遠東商銀進行調查,黃秋宜承辦此案,卻在2023年8月2日翻拍陳情信,把林先生的姓名及電話外洩給國聲公司謝姓負責人,過了幾天,她截圖遠東商銀給金管會的回函、客戶申訴單內容,再加碼傳送。北檢指揮台中市刑大在去年11月搜索遠東商銀板橋文化分行,查扣客戶查詢單、檢舉信系統資料、遠東商銀回函、黃秋宜的手機及筆記本,後續歷經9個月偵查,認定黃秋宜涉犯「非公務員洩漏國防以外祕密罪」以及「非公務機關非法利用個人資料罪」,今日偵結起訴並建請法院以刑度較重的個資法論處。
緯創股利2度延發史上首例 金管會說重話:考慮收回股務自辦
緯創(3231)今年發放現金股利期間,因股利撥款作業兩度延後,引發市場關注與股東不滿。金管會表示,緯創已於今天完成股利發放,不過針對外界質疑公司重大訊息發布時效及內容正確性等問題,已要求臺灣證券交易所及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進一步調查。若確認有疏失,依規定可處以新台幣3萬元至50萬元違約金,情節重大者,甚至可能取消其自辦股務資格。緯創今年配發114年度現金股利,每股現金股利調整為5.50062263元,總發放金額約174.92億元。公司原訂於7月31日發放現金股利,但因股務作業系統發生異常,於前一日晚間發布重大訊息指出,負責股務系統的三商電腦作業出現疏失,導致部分資料錯誤,因此將股利發放日期延至8月3日。然而,公司隨後再度公告,由於部分銀行撥款及止付流程仍需配合作業,因此股利發放日期再次順延至8月6日,連續兩次延期也引起投資人高度關注,部分股東認為此舉已影響資金安排。金管會證期局於例行記者會中表示,經查緯創已於今天完成所有現金股利發放作業,同時將依延遲天數計算利息補償金,另行匯撥給受到影響的股東,實際補償金額將另行通知。證期局指出,過去上市櫃公司股利延後發放,多半是因假日或颱風等不可抗力因素所致,因企業內部系統問題造成股利延期,且連續兩度延後的案例相當罕見。近年來未曾發生類似情形,因此此案也成為上市櫃公司首宗因內部作業因素導致股利延遲發放的案例。證期局說明,依相關規定,上市櫃公司須於除息基準日後3個月內完成現金股利發放。由於緯創已在法定期限內完成發放,因此並未違反相關規範。不過,仍有股東反映,公司兩度發布重大訊息時,公告時間可能不夠即時,且公告內容恐有錯誤,進而影響投資人資金規劃與市場資訊判斷。對此,金管會已要求證交所及集保所調查緯創重大訊息的發布時點是否符合規定,以及公告內容是否存在不實或錯誤情形。若查證屬實,將依規定處以新台幣3萬元至50萬元違約金。由於此次受影響股東約40萬人,主管機關也要求相關單位儘速完成調查。此外,證期局表示,目前國內採自辦股務的上市櫃公司數量不多,單一企業約4家,若連同企業集團計算約有10家。緯創即屬少數自辦股務企業之一。若此次調查結果顯示公司在股務作業管理上確有重大疏失,主管機關將考慮收回其自辦股務資格,並要求改由專業機構辦理相關股務作業。
史上證券商最高罰鍰金額 台新證併元富證「系統大當機」挨罰360萬
台新新光金(2887)旗下台新證券4月初與元富證券合併,不料首個營業日就發生交易平台異常,有用戶反映下單後未能即時收到委託與成交回報,甚至出現重複下單等情況,經統計整體申報錯帳筆數約9321筆,申報錯帳金額約20.11億元。對此,金管會認定台新證券有未落實執行內部控制制度,依規定裁處新臺幣360萬元罰鍰,創下歷年證券商最高罰鍰金額。金管會表示,台新證券與元富證券於115年4月6日合併後於首日營業日(115年4月7日)、115年4月14日、115年4月20日及115年5月21日發生電子交易系統異常情形,案經證交所對該公司進行查核,發現該公司有未落實資安事件通報、系統中斷超過可容忍中斷1小時、程式未檢核資料之正確性、程式上線前測試情境未完善、程式上線後未驗證系統變更之正確性、系統未進行壓力測試、程式上線版本錯誤、營運持續計畫未臻完善、未辦理營運持續之演練、重要軟硬體設備監控不足等缺失情事,顯示台新證券未落實執行內部控制制度,核已違反證券商管理規則第2條第2項規定。金管會今日依證交法第66條第1款及第178條之1第1項第4款規定,對台新證券核處警告及新臺幣360萬元罰鍰,並依證交法第66條第5款規定為其他必要處置,包括請該公司於本案資安相關缺失完成改善前,自有資本適足比率之作業風險約當金額應增加計提1倍;請該公司全面檢討該公司系統缺失及3個月內提出具體短、中、長期系統改善方案,必要時洽請資通安全顧問,並就改善措施及執行情形提報該公司及其金融控股母公司之董事會,至改善為止;為確保交易安全與系統穩定,請該公司委由具公信力之資安專業第三方機構進行驗證,並將驗證意見函報證交所轉陳本會;請該公司自行議處本案相關違失人員於3個月內報會。金管會表示,受證券交易法第66條第1款警告處分之證券商,相關財務業務將受限制,包括最近3個月內不得申請增加業務種類或營業項目、不得申請增設分支機構、不得申請轉投資相關事業、不得申請辦理現金增資或募集公司債、不得擔任ETF流動量提供者、不得發行指數投資證券(ETN)等。近期股市價量頻創新高,投資人參與程度持續提升,致證券商資訊系統負載同步攀升,近期亦有證券商因資訊系統異常辦理資安事件通報。金管會重申,證券商資訊系統穩定運作及營運韌性攸關投資人權益與市場信任,為證券商經營管理的重要基礎。證券商應持續將資訊系統升級、系統容量擴充及資安防護強化列為優先投入事項,持續精進資訊基礎建設,確保交易系統穩定運作及提升營運韌性。此外,金管會已督導證交所定期召開提升證券商交易系統穩定性會議,針對近期資安事件研商因應措施,並請各證券商持續投入資訊及資安相關資源,以提升整體營運穩定性及資安防護能量,並促進證券市場健全永續發展。對此台新證券表示虛心接受今(21)日主管機關的裁處及指導,將積極依主管機關指示檢討、改善。對於因合併系統整合準備不週全而受到影響的客戶、員工,台新證劵再次致上最深的歉意,且承諾將以具體作為回應主管機關、客戶及員工的期待,努力為台灣證券市場的穩健發展貢獻心力。
台積回彈25元台股漲逾129點 交易時間延長到3點半「金管會這樣說」
台股8日開盤後震盪來回近千點,午盤回升略漲百點,成交金額近9千億元;對於原本零股交易開盤時間9點10分提前到與台股開盤同步9點的新制度何時上路,證交所董座本日在立法院備詢時給了具體答案;而對於台股交易時間是否從下午收盤的1點半延長到3點半,金管會主委也進一步說明狀況。台股本日終盤收在45,608.78點、漲129.67點,漲幅達0.29%、成交金額超過9千億元,量能未如近期的兆元規模。台積電(2330)收在2,465元、漲25元、漲幅1.02%。目前台股交易時間從早上9點開盤到下午1點30分收盤,共4.5個小時的時間,相較日本、韓國股市交易時間短,日前證交所董事長林修銘曾鬆口會將延長時間政策納入研議方向。立委賴士葆今天則就台股交易延長時間的研議方案,詢問進度時,金管會主委彭金隆表示,過去就延長台股交易時間,係經過非常長的時間延議結果,涉及整體市場改變,在還未達到共識前,目前「不會推動此案,也沒有辦法給時間表,現在優先次序不是做這件事,因此暫不實施」。至於零股交易開盤時間,金管會在今年4月提到考量整體交易各個環節的調整,預計一年後、明年7月可實施的時間表,證交所董事長林修銘本日在立法院備詢時回答立委郭國文的詢問,鬆口說「應可在今(2026)年年底前上路。」
蔡鎮宇以「身為霖園蔡家一份子」 發聲盼國泰金能立即修正偏差
已辭去國泰投信董事郭明鑑去年5月擔任世芯-KY獨董之後,涉及未申報、利害關係人不得交易買賣股票的規定之下,國泰投信於今年1月例行性檢查清查出8檔基金需要重新清算,致損失4.5億元;而曾任國泰金控副董事長蔡鎮宇則對此親赴目前擔任國泰世華銀行董事長郭明鑑辦公室大樓,發生揮拳口角衝突報警而鬧上新聞版面。蔡鎮宇今(25)日則以「國泰金控股東」身分發出一份三點的沈重聲明,指出「我身為霖園蔡家一份子,更曾長期經營國泰集團的銀行事業,目前是以國泰金股東的身份,對近來國泰金高層失序的情況,發出痛心的呼籲,希望國泰金能立即修正偏差,讓股東與客戶安心,並確保霖園與國泰金控的金融龍頭招牌繼續熠熠生輝」。蔡鎮宇指出,報載國泰世華銀行董事長郭明鑑另兼任香港遠東宏信和順誠控股公司的董事,質疑此兩家公司資本結構是否有詳盡調查?連同外界已知的世芯與榮成,郭明鑑在外兼任董事或獨董數量之多,令人咋舌。蔡鎮宇指出,國泰世華銀行到今年3月底已是總資產逾5.4兆元的大型銀行,客戶數逾1,000萬人,身為銀行董事長,郭明鑑難道不應「專心」經營,替廣大客戶與股東把守金融資產安全嗎?雖然法律不限制民營銀行董事長的兼職數量,但就金融業從業人員,尤其是銀行董事長,郭明鑑的兼職數量已影響其出任銀行董事長的適合性與妥適性,罔顧國泰世華銀客戶與股東權益。蔡鎮宇認為,國泰金控兩位獨董王儷玲與吳當傑,王儷玲曾是金管會代理主委,強調金融科技與監理科技,吳當傑曾任證期局局長與金管會副主委,規劃公司治理藍圖,兩位獨董對銀行董事長大量兼任外職「視而不見」,國泰投信未能有效控管利害關係人名單,獨董是否也有失職的疑慮?金管會若要檢視國泰金控內稽內控是否有疏失時,是否會因為老長官王儷玲與吳當傑,而輕輕放下?
台中銀4分行爆內鬼護航詐團洗錢36億 金管會將找高層「喝咖啡」
法務部調查局今天(23)日宣布偵破一起重大詐欺洗錢案,主嫌洪姓男子涉嫌勾結台中銀行多家分行主管,透過人頭公司帳戶協助詐騙及地下博弈資金流轉,涉案金額高達36億元,引發金融監理關注。對此,金管會銀行局副局長張嘉魁表示,近期將要求台中銀行高層,包括總經理到會說明案情,釐清內控與管理責任。調查局航業調查處去年12月間接獲情資通報,經報請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檢察官黃裕峯及楊凱婷指揮,動員航調處臺中調查站及高雄調查站、臺中市調查處、中部地區機動工作站、彰化縣調查站、苗栗縣調查站及臺中市政府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偵查第八隊等單位組成專案組,於今年3月間偵破以洪男為首之詐欺及洗錢集團。調查局查出,洪男勾結台中商銀潭子分行、北屯分行、中正分行及頭份分行之高層主管,以虛設公司行號方式從事洗錢,總計不法洗錢金額逾新臺幣(下同)36億4,000萬元。聲請查扣洪男等人不法所得(含不動產、銀行帳戶現金、股票及名車),總計2億6,910萬4,989元。檢調表示,洪男為首之詐欺及洗錢集團,為隱匿、掩飾詐欺不法犯罪所得,勾結台中商銀潭子分行、北屯分行、中正分行及頭份分行經理人員,幫助該集團以在行外且不留存開戶影像照片之方式,於上開分行以12家虛設行號名義開設金融帳戶,並藉由調高鉅額轉帳額度及包庇延遲向主管機關申報異常交易等方式,將該集團詐騙及線上博弈之不法所得迅速移轉至上開虛設行號帳戶,並立即以網銀密集轉出,以掩飾大額犯罪所得來源並隱匿其去向。針對這起案件,張嘉魁說明,此案源於2025年底例行業務金檢時發現異常金流,主動移送檢調偵辦。金管會已掌握相關情況,並在今年1月及3月配合提供資料,協助調查局約談涉案主管與行員。銀行方面亦曾通報為重大偶發事件。張嘉魁指出,案件目前已進入司法偵查階段,細節不便對外說明,但金管會立場明確,對銀行從業人員勾結詐騙集團「絕不容忍」,近期將要求台中銀行高層,包括總經理到會說明案情,釐清內控與管理責任。此外,外界關注董事會是否需負責,包括前董事長王貴鋒遭起訴後仍任常務董事一事。張嘉魁回應,金管會將持續關注該行董事會運作,並加強督導公司治理,後續將依調查結果與涉案情節,對相關人員進行懲處。
台股衝3萬4千點、台積電奔向2千 揭陽信銀便捷企業主資金靈活調度
隨著2026年台股站上34,000點,台積電股價亦奔向2,000元大關,續創歷史新高,資產價格走升帶動整體財富效果。在國內自有住宅率逾八成的背景下,不動產已不再僅是居住用途,逐漸轉化為可靈活運用的資產工具。根據CTWANT調查,近年銀行體系在「二順位房貸」業務的審核機制與風險控管日益成熟,其中陽信銀行憑藉精準核貸與審核效率,在中小企業主族群中建立穩定口碑。數據說話:企業主撐起二順位房貸半邊天觀察市場發展,陽信銀行布局二順位房貸市場已逾八年,目前全台設有108家分行。依據2025年內部統計,其核貸案件中逾八成客群為企業主,年申貸件數約2,800至2,900件,平均撥款金額約277萬元,單一案件最高核貸金額達6,000萬元。整體而言,近五年無論核貸件數或撥款規模皆呈現穩健成長,顯示在資產價格上行環境下,透過房屋二順位貸款進行資金調度,已逐漸成為高資產族群常見的財務規劃工具之一。CTWANT調查,陽信銀行八年來經營房屋二胎貸款市場規模成長快速。(圖/黃耀徵攝)審核依據:從薪資收入導向進階為「資產比」相較多數銀行仍以薪資所得作為主要審核依據,對收入波動較大的企業主而言,往往面臨額度受限的情況。陽信銀行消費金融部門指出,其審核邏輯已由「收入導向」轉向「資產導向」,主要特色包括,「整體資產評估」不限於薪資證明,綜合考量客戶持有之不動產、金融資產等整體價值。「多元鑑價機制」,結合內部資料庫與外部專業鑑價機構,進行交叉評估;「審慎成數控管」針對優質地段擔保品,於風險可控前提下提供具競爭力之貸款成數。從此一模式有助於更貼近企業主實際財務結構,也成為差異化競爭關鍵。面對市場上租賃型二胎貸款業者競爭,陽信銀行強調「銀行端主打整體融資成本與制度透明性優勢」,包括「費用結構透明」開辦費自6,000元起,無隱藏費用。「審核流程效率化」最快約5個工作天可完成審核、設定及撥款;「還款年期彈性」貸款期間約7至15年,最長可達20年,有助於降低月付壓力。國人超過八成民眾購屋除了自用,部分屋主也會透過資產作為擔保品申請貸款調度資金運用。(圖/報系資料照)申貸案例:5天內到手的200萬週轉金根據CTWANT訪談了解,一名中小企業主因應收帳款延遲,產生短期資金缺口。若透過信用貸款或既有房貸增貸,可能面臨額度不足或利率偏高情形。經評估其名下不動產及金融資產後,銀行在不影響原有低利一順位房貸條件下,透過二順位房貸核貸200萬元,核貸成數約85%,並於5個工作天內完成撥款,有效支應營運週轉需求。注意事項:簽約時務必詳閱條款陽信銀行表示,雖然二順位房貸利率通常低於信用貸款,但多設有提前清償違約條款。目前市場常見綁約期間約為12至20個月,若提前清償,可能需支付約3%違約金。建議申貸前應審慎評估資金期間與整體成本,以確保財務規劃彈性。CTWANT訪談銀行、市場端等多面向趨勢,銀行界在推展「二順位房貸」業務,觀察到陽信銀行從加深企業主等客戶服務力道,已從不動產到資產配置端,將房貸角色持續轉變。在資產價格上行與金融工具多元化趨勢下,不動產的功能正由「居住」延伸至「資產管理」,陽信銀行二順位房貸既要滿足傳統房貸「融資」需求,更進一步提供客戶在理財操作與企業週轉金管理上的資金來源及場景應用。
台泥接班3/辜仲諒入股台泥 金管會回應不涉及產金分離
中信金大股東辜仲諒以個人名義入股台泥,成為台泥最大股東,市場關注,辜仲諒此舉是否違反產金分離原則?金管會高層指出,辜仲諒沒有在中信金擔任負責人或董事,他以個人身分投資台泥,初步來看並沒有產金分離疑慮。但如果辜仲諒未來取得台泥董事、甚至出任台泥董座,金管會高層表示,由於辜仲諒沒有在中信金任負責人或董事,並不涉入產金分離問題。身為中信金大股東的辜仲諒,去年底開始進場大買台泥持股,據本報調查,辜仲諒是因為他的堂弟、中橡董座辜公怡,以及堂姑丈、台泥董座張安平都找上門來尋求支持,因此出手買股。雖然辜仲諒尚未表態支持堂弟或是堂姑丈,但辜仲諒一口氣成為台泥最大股東,也讓市場關注是否涉及產金分離問題。由於辜仲諒目前僅為中信慈善基金會董事長,去年6月股東會後也已辭去中信金董事,金管會高層表示,產金分離不能無限上綱,產金分離原則是以金融業大股東投資產業經營是否會波及金融業健全,以風險角度來看,「最初是因為力霸案導致中華商銀擠兌,造成金融市場震盪,才設立產金分離原則。」力霸案重整 中華商銀擠兌引發改革力霸案是2006年底力霸集團聲請重整,後被檢調發現,力霸集團負責人又曾家族涉嫌透過人頭公司虛假交易,又利用旗下中華商銀不合規授信,將資金匯往國外,違法掏空旗下銀行、保險、飯店等資產,造成中華商銀嚴重擠兌,政府被迫接管,造成金融體系震盪,因此引發大規模金融監督改革。金管會高層指出,辜仲諒現在並非中信金負責人,也非中信金董事,對台泥屬個人投資,並無違反產金分離問題。若是辜仲諒進一步提高持股,甚至進入台泥擔任董事、負責人也無疑慮嗎?該名高層解釋,由於辜仲諒並非中信金負責人又是使用自有資金,不至於違反產金分離。富邦、國泰投資 未違反產金分離以富邦集團為例,富邦集團董事長蔡明忠、蔡明興兄弟為例,金管會高層表示,蔡明忠同時身兼富邦金董事,也是台灣大董事長,但只要沒有波及金融產業健全疑慮,就沒有違反產金分離問題。此外,國泰金大股東萬寶開發,投資全家便利商店,也派駐董事,金管會最終也認定,國泰蔡家並未違反產金分離。至於辜仲諒投資台泥是否有和金管會報告?金管會高層指出,原則上,金融業大股東投資非金融相關事業,不需要金管會審合,也不用提前報告。延伸閱讀台泥接班1》挺姑丈還是幫堂弟?辜仲諒砸百億買台泥真相曝光台泥接班2》辜仲諒入股台泥為擋它?神秘地王寶佳回應了
最好的兒童節禮物 金管會:用「這招」為孩子存教育費
一年一度的兒童節又到啦,金管會提醒家長,別忘了適時檢視並補足小朋友的保險保障額度,例如可透過投保提供生存保險金的人壽保險商品,規劃孩子成長及求學過程所需的養育或教育費。金管會今(4)發布新聞稿說明,表示現行可供小朋友投保的保險商品相當多元,不過為了在投保人壽保險或傷害保險時避免道德風險,保險法規定人壽保險及傷害保險被保險人滿15歲前身故時,保險公司僅能於限額、目前為新台幣69萬元內提供喪葬費用保險金。金管會表示,至於傷害醫療保險、健康保險及年金保險並不受前述限額規範,家長仍可以透過幫小朋友投保傷害醫療保險及健康保險等商品,以因應意外傷害或疾病造成的住院或手術等醫療保障需求。另外在規劃親子旅遊時也可將小朋友投保旅行相關保險納入規劃。金管會表示,為準備小朋友成長及求學過程所需的養育或教育費用規劃,家長可透過投保提供生存保險金的人壽保險商品,提供小朋友充分保障,為孩子的未來打下穩健保障基礎。金管會提醒,家長在幫小朋友投保前,除應考量小朋友的保障需求外,也需要評估自身的保費負擔能力,優先選擇最具必要性的保障項目投保。投保前詳閱保險契約條款,充分瞭解保險商品保障內容與給付條件、除外責任、等待期間等約定,以避免日後產生不必要的爭議,讓保險成為保障與祝福而非負擔。
太子集團在押9人全獲釋 北院裁定王昱棠等人500萬至30萬元交保
台北地檢署今(3月4日)偵結太子集團跨國詐騙案,以涉犯詐欺、洗錢等罪起訴陳志等62名被告(在押9人)及13家公司,扣押財產價值逾55億元,非法洗錢金額高達107億餘元。台北地院晚間對在押王昱棠等9名被告全裁定交保。其中辜淑雯具保新臺幣400萬元併限制住居、出境、出海、科技監控,陳麗珊具保新臺幣100萬元併限制住居、出境、出海、科技監控,李守禮具保新臺幣150萬元併限制住居、出境、出海、科技監控,邱子恩具保新臺幣50萬元併限制住居、出境、出海、科技監控,林揚茂具保新臺幣150萬元併限制住居、出境、出海、科技監控,鄭巧枚具保新臺幣150萬元併限制住居、出境、出海、科技監控,王俊國具保新臺幣30萬元併限制住居、出境、出海、科技監控,陳韋志具保新臺幣50萬元併限制住居、出境、出海、科技監控,王昱棠諭知因科技監控電子腳環數量不足更改為電子手環,其餘諭知不變(具保新臺幣500萬元併限制住居、出境、出海、科技監控)。上述被告身分如下:天旭國際人資長辜淑雯、台灣太子不動產總經理王昱棠、李添特助李守禮、李添司機邱子恩、尼爾創新負責人林揚茂、尼爾創新財務主管鄭巧枚、天旭科技財務主管陳麗珊、吳逸先集團在台帳房王俊國、雪茄館水房負責人陳韋志。北檢指出,陳志為首之太子集團為將大量犯罪所得投入線上賭博事業,以賺取更多犯罪所得,並將詐騙等犯罪所得透過線上賭博網站入出金管道洗錢,自105年起於我國境內成立多家公司,供太子集團經營非法賭博、洗錢犯罪之用,並以實質掌控在18個國家所設立之250家境外公司,持有453個國內外金融帳戶,利用集團實質掌控之境外公司間,製作不實交易合約,透過外匯管道洗錢。陳志使太子集團以虛擬資產形式存在之犯罪所得流入我國,且可於多國隨時以提領法定貨幣現金之方式製造金流斷點,利用自行開發之OJBK錢包連結地下匯兌水房,將犯罪所得清洗後匯入我國境內,購買名車、精品等物,並支應太子集團在我國境內所需支出。陳志為於我國發展非法線上賭博事業作為太子集團洗錢管道之一,105年間派遣張剛耀來台籌劃發展,王昱棠經張剛耀吸收加入太子集團,共同成立明睿公司(已解散)專責為太子集團在我國成立本國公司並管理實質掌控之境外公司、帳戶。太子集團為規避查緝,由王昱棠陸續成立天旭等5家公司供太子集團非法發展線上賭博犯罪,並由陳智指示太子集團董總級高層李添負責統籌,陳秀玲負責資金調度,辜淑雯於我國境內指揮綜理天旭等5家公司大小事務。
太子集團洗錢107億今偵結起訴62被告 北檢對陳志求處最高刑度
台北地檢署今天偵結太子集團跨國詐騙案,以涉犯詐欺、洗錢等罪起訴陳志等62名被告(在押9人)及13家公司,偵查中扣押財產價值合計逾新臺幣 55 億元,非法洗錢金額高達 107 億餘元。陳志求處法定最高刑度,其餘惡性重大被告求處6年至20年以上不等徒刑。北檢指出,陳志為首之太子集團為將大量犯罪所得投入線上賭博事業,以賺取更多犯罪所得,並將詐騙等犯罪所得透過線上賭博網站入出金管道洗錢,自105年起於我國境內成立多家公司,供太子集團經營非法賭博、洗錢犯罪之用,並以實質掌控在18個國家所設立之250家境外公司,持有453個國內外金融帳戶,利用集團實質掌控之境外公司間,製作不實交易合約,透過外匯管道洗錢。另為使太子集團以虛擬資產形式存在之犯罪所得流入我國,且可於多國隨時以提領法定貨幣現金之方式製造金流斷點,利用自行開發之OJBK錢包連結地下匯兌水房,將犯罪所得清洗後匯入我國境內,購買名車、精品等物,並支應太子集團在我國境內所需支出。陳志為於我國發展非法線上賭博事業作為太子集團洗錢管道之一,於105年間派遣張剛耀來台籌劃發展,王昱棠經張剛耀吸收加入太子集團,共同成立明睿公司(已解散)專責為太子集團在我國成立本國公司並管理實質掌控之境外公司、帳戶。太子集團為規避查緝,由王昱棠陸續成立天旭等5家公司供太子集團非法發展線上賭博犯罪,並由陳智指示太子集團董總級高層李添負責統籌,陳秀玲負責資金調度,辜淑雯於我國境內指揮綜理天旭等5家公司大小事務。
上海商銀4行員「挪用2560萬公款」 金管會重罰1200萬
上海商業儲蓄銀行近期陸續發生不同分行行員挪用客戶款項或公款事件,合計新台幣2560萬元,其中一案冒用客戶名義增貸長達8年半以上、挪用高達2300萬元,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因此開罰上海商銀1200萬元。對此,上海商銀表示,後續將針對金管會提及的6點監理要求事項,進行檢討改進。上海商銀陸續發生行員挪用客戶款項或公款等違規行為,包括數位金融事業部前維運管理主管陳員、敦北分行前行員郝員、儲蓄部前行員林員、三民分行前行員廖員,共計挪用2560萬元,挪用手法包括冒名申請貸款、挪用櫃員現金及代收付款項、挪用客戶換匯現金等。金管會說明,陳姓主管因投資失利,違規時間長達8年半以上,自2015年3月到2023年12月,冒用陳姓主管的親人名義增貸,挪用金額達2300萬元;郝姓行員2024年9月犯案,未依規定把櫃檯每天收到的帳目給其他行員覆點,並盜用覆點行員的印章,想借給他人賺取利息,挪用8.5萬元;林姓行員在到職半年後於2024年9月犯案,挪用金額200多萬元,透過每天完成小銀箱覆點程序後,再從中抽現金,為了個人投資虛擬貨幣虧損以及跟民間融資公司借錢;廖姓行員則是因需週轉金在2025年5月犯案,單次挪用金額3萬元,透過客戶兌換外幣時,多打傳票金額,再從中拿走差額。對此,金管會指4案都是獨立犯案,4員工也都已經去職,並認案關缺失,顯示該行有未完善建立及未確實執行內部控制制度,核有違反銀行法第45條之1第1項及其授權訂定之「金融控股公司及銀行業內部控制及稽核制度實施辦法」,因此依法核處1200萬元罰鍰。金管會也針對上海商銀提出6點監理要求,包含依比例原則全面檢討此案違失行為所涉分行人員及總行督導人員責任;針對內部監控指標交易警示訊息,研議並強化3道防線;全面檢討現行員工異常行為管理所涉內部控制及防弊機制的有效性。另依「銀行資本適足性及資本等級管理辦法」規定,要求增加作業風險的相關資本計提11.77億元;加強員工教育訓練及強化KYE(認識員工)制度;最後,請銀行報此案4件違法失職人員到銀行公會。
投資人注意!創新板股票新措施 「這12檔」明起可當沖交易
為配合政府推動亞洲資產管理中心政策,證交所鬆綁與調整多項法規,首波開放創新板股票當沖交易,金管會114年11月13日金管證交字第1140385177號令,刪除創新板上市股票不得列入當沖交易標的之限制,證交所創新板上市股票自明(17)日起得進行當沖交易。目前有21檔創新板股票,據統計,包括巨鎧精密-創、鴻華先進-創、倚天酷碁-創、鈺寶-創、億而得-創、正瀚-創、平和環保-創、錼創科技-KY創、沛爾生醫-創、青新-創、微矽電子-創、愛爾達-創等12檔,為第一批可開放當沖個股。證交所指出,創新板自今年1月6日取消合格投資人制度以來,整體交易表現已見成長,為打造各界認可的創新價值板塊,證交所進一步規劃精進措施,爭取開放創新板股票得列入當沖交易標的,開放措施有利市場參與者運用多元交易工具,更強化創新板能見度並提升市場流動性。開放創新板股票當沖交易,將使市場各板塊均可當沖交易達到衡平機制,有助於提升市場流動性,縮小買賣價差,有望吸引更多法人及一般投資人參與創新板交易,進而加速股票之流動性,提升資本市場之動能及活力。
金管會金檢揭缺失 銀行不動產放款控管「破口」
金管會近3年金檢銀行辦理不動產放款,存有未確實依照《銀行法》72條之2相關規定辦理,包含未覆實查核或者追蹤資金流向,導致部分資金流入不動產,成為管控不動產放款風險的「破口」。依據《銀行法》72條之2規定,不動產放款不可超過存款與金融債的3成,根據金管會資料顯示,雖然比重從民國110年的26.82%,下降到了今年的8月底的25.89%。但銀行業的住宅和企業建築放款卻是持續上升,110年底放款餘額還為12.53兆元、但到了今年8月已經增加到15.42兆元,而比重之所以下降,主要是存款與金融債的金額也同步增加。根據規定,可以不計入《銀行法》不動產管控限額項目有興建或購置公私立各級學校、興建或購置醫療機構、興建購置政府廳舍、興建購置長照服務機構、興建購置社會住宅、興建購置廠房等。此外,今年9月1日起,新青安貸款被排除。檢查局金檢,近3年有關銀行辦理有關《銀行法》72條之2發現,常未覆實審查或者資金流向追蹤,導致不計入限額項目的資金流入不動產、規規範,成為房市管控上的漏洞。以今年上半年金檢為例,有資金流入非依法申請的長照機構放款、借戶在建物完工之後租給非醫療機構、資金用途為購置區段徵收計畫土地,以及廠房貸款已取得工廠登記,實際是出租以賺取租金收入。以金管會金檢情況來看,銀行對於貸款戶、借戶的貸款覆核審查或落實資金流向追蹤仍顯鬆散,導致未能落實《銀行法》對於不動產限額風險控管精神,因此應該要確實落實執行限額控管。
「普發1萬」入帳致帳戶被鎖? 金管會:目前尚未發生
全民普發現金1萬元已陸續發放款項,但日前傳出疑似有民眾入帳後,被銀行端判斷可疑交易,對此,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發聲表示,普發現金以系統批次入帳,且有備註「行政院發」或「全民+1政府相挺」,金融機構得以清楚辨識款項來源,經全面了解,全體本國銀行、郵局、信用合作社均回報,並未有因普發現金入帳而控管帳戶事件發生。有媒體報導指出,民眾因普發現金登記入帳而遭銀行控管帳戶一事,金管會表示,因普發現金以系統批次入帳,且有備註「行政院發」或「全民+1政府相挺」,金融機構得以清楚辨識款項來源,不會因普發現金入帳而判定有異常金流,進而鎖控帳戶。經金管會全面了解,全體本國銀行(含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及信用合作社均回報,並未有因普發現金入帳而控管帳戶之情事。 金管會指出,部分金融機構因先前為了防制詐騙而對存款帳戶採取控管措施,導致普發現金入帳後無法提領,金管會已要求金融機構儘速處理,務必讓民眾能順利領取。為防制及打擊詐欺犯罪,金管會督導金融機構持續跨部會合作,共同攔阻不法金流,守護民眾財產。金管會強調「防詐要精準、服務要即時、阻詐要徹底」,請金融機構執行防詐措施秉持下列三大原則: 一、AI防詐以「精準」為目標:金融機構導入AI技術協助防詐,是為了防止民眾遭詐騙損失。金管會鼓勵金融機構在強化防詐同時,完善模型驗證與人工覆核機制,避免誤攔合法交易,兼顧安全與便利。二、服務不中斷、申訴要迅速:金融機構對於帳戶凍結或誤判情形,須即時受理、妥善說明,保障民眾權益。金管會要求金融機構建立快速申訴處理機制,第一時間解決問題。三、阻詐要徹底、聯防要到位:目前已發現有境外詐團假民眾之名申訴,若發現申訴案件疑似有詐騙集團隱身其間,金融機構應立即通報警方與相關單位,強化跨機關聯防。
強制險給付額十三年未調整 立委呼籲檢討訂價機制與保障不足
立法委員林月琴、賴惠員、徐富癸今(13)日與台灣安全駕駛監督聯盟林美娜理事長共同舉行記者會,呼籲交通部及金管會正視強制汽車責任保險制度長期未修正問題,盡速檢討訂價與收費機制,並提高死亡及失能給付標準,確保交通事故受害者與家屬獲得合理保障。每年11月的第三個星期日為聯合國採認的「世界交通受害者紀念日」,我國於2023年制定《道路交通安全基本法》,宣示零死亡願景,但近三年交通事故死亡人數仍高達近3,000人,受傷人數更上升約5%,顯見道路交通安全改革迫在眉睫。林月琴指出,國內強制險的現行試算機制長年缺乏交通違規資料與保險資料的串連,導致訂價與收費始終混亂。一方面,在台灣發生交通事故,並非都有違規,但卻仍會被註記為違規肇事;另一方面,有高風險的違規紀錄,卻又不會反映在保費上。「一年闖紅燈十次的駕駛人,與完全遵守交通規則的駕駛人,收的是一樣的保費」。林月琴批評,給付額已經長達13年未能調整,始終凍結在200萬元,這樣的理賠額度,已經失去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的立法目的與精神,更遠遠無法提供受害者及其家屬適當且合理的保障。賴惠員則指出,「十三年前的200萬,跟現在的200萬已經完全不同」,十三年來物價、薪資、醫療費用都大幅上漲,唯獨理賠金額原地踏步。受害家庭不只失去親人,還得承受沉重經濟壓力,這對他們太不公平。她呼籲整合違規、事故與理賠資料,建立公平反映風險的機制,落實「好駕駛得利、壞駕駛付責」。徐富癸表示,十多年前便當價格僅約90元,如今漲至130元,「物價漲四成,理賠卻原地踏步」。他呼籲交通部與金管會儘速完成制度修正,並將保險主體逐步轉向以「駕駛行為」為基礎,讓制度更符合公平與道安目標。台灣安全駕駛監督聯盟理事長林美娜表示:「人命關天,台灣人一條命值多少?」該聯盟長期倡議將死亡給付金自200萬元調升至500萬元,強調即使保費略有上調,對多數車主而言仍屬合理負擔,「這是社會正義的體現,也能稍慰每年三千名亡者家屬的心。」最後,三位立委與安駕盟共同提出兩點訴求,重新檢討汽機車保險機制之設計:一、確實推動駕駛人、行為人之從人因子與違規肇事計算方式,將違規資料、事故資料與出險資料連結,以有效透過保險機制遏止駕駛人違規行為。二、檢討死亡及失能給付標準應盡速提高死亡及失能給付額至350萬以上,確保受害者家屬獲得合理保障。
婚沒結成「摸黑交易」成隱憂?玉山金市值蒸發485億、周跌近1成
玉山金(2884)近一周因搶標三商美邦人壽(2867)掀起風波,市場擔憂吃下三商壽後將面臨龐大的增資壓力,玉山金本周股價累計下跌8.88%,市值單周蒸發485億元,31日還一度摔出台股前20大排行榜。玉山金因併三商壽交易案遲未公告重大訊息,朝野立委質疑金管會是否善盡監理,憂「摸黑交易」。玉山金股價從光復連假結束,27日開盤賣壓湧現,不僅破30元大關,市值在一週內也蒸發485億元,相當於市場傳聞對三商壽開出的總聘金。玉山金傳出求娶三商美邦人壽成功後,公司遲未公告相關訊息,使股價波動加劇,儘管在證交所督導下發出澄清媒體報導公告,仍未打消外界疑慮,多名立委也在立法院財委會向金管會主委彭金隆提出疑慮。彭金隆指出,相信上市櫃公司都非常清楚公司治理規範,不便透露個案細節,須以公司最終送審文件為準,若程序不完備會提出質疑。玉山金也於董事會通過併購決議前,對外界媒體傳聞均不予評論,須待董事會決議後對外公告。本波讓玉山金市值蒸發485億元。觀察三大法人動向,併購消息傳出前,外資對玉山金以加碼為主,隨後則轉為大賣,30日單日賣超達4萬張是連4賣,累計4天賣超玉山金已逾22萬張,玉山金31日終場下跌0.16%,收至29.7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