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期照顧
」 長照 遺產 移工 看護 超高齡社會
新冠疫情達高峰!單週逾2.6萬人次就診 疫苗還剩12.4萬劑
國內新冠疫情仍處流行期,疾管署副署長林明誠表示,目前新冠肺炎疫情達到高峰,估計高原期會持續至少2週,提醒民眾本季公費新冠疫苗提供接種至今年(2026年)9月9日止,如未接種,下一波得等到10月。根據疾管署監測資料顯示,第32週(8月9日至15日)新冠門急診就診計2萬6214人次,較上週(8月2日至8日)上升4.5% ;上週(8月11日至17日)新增84例本土重症病例及12例本土死亡病例。去年(2025年)10月起累計421例新冠併發重症本土病例,其中54例死亡,重症病例以65歲以上長者(占73.9%)及具慢性病史者(占83.6%)為多,88.8%未接種本季新冠疫苗;近4週本土病例變異株以PQ.16.1.1為主。流感部分,第32週(8月9日至15日)類流感門急診就診計9萬5011人次,較前一週略升1.2%,近期呈緩升趨勢。林明誠指出,這波新冠肺炎疫情已達到高點,預估高原期將持續2週,重症、死亡病例仍以高風險族群為主,由於各級學校將於9月開學,屆時新冠疫情仍將處於流行期,籲請各校加強宣導學生手部衛生與呼吸道禮節等良好衛生觀念,並注意環境清潔衛生及保持教室通風,若出現發燒或咳嗽、流鼻涕、喉嚨痛等呼吸道症狀,建議佩戴口罩並儘速就醫,儘量在家休息。疾管署說明,截至今年8月17日,本季新冠疫苗接種累計約181.2萬人次,65歲以上長者接種率分別為第1劑21.28%、第2劑1.08%。全國新冠疫苗庫存尚餘約12.4萬劑,由於解凍後效期因素,本季新冠疫苗提供接種至今年9月9日止,提醒有接種需求民眾特別是年長者及具重症風險因子者,把握機會儘速接種,以提升免疫保護力,降低感染後導致併發重症或死亡的風險。林明誠提醒,如錯過這一季的新冠疫苗,需等到10月才有公費疫苗可打。林明誠提到,近期流感疫情緩升,因此自今年8月24日起至9月30日止,擴大公費流感抗病毒藥物使用條件為「有類流感症狀,且具下列身分之流感高傳播族群」,適用對象包括「醫事單位之防疫相關人員(含具執業登記醫事人員及醫療院所非醫事人員)」、「安養、長期照顧(服務)等機構之受照顧者及所屬工作人員」、「幼兒園托育人員、托育機構專業人員及居家托育人員(保母)」、「幼兒園、國小、國中、高中、高職、五專1至3年級學生」、「與流感重症高風險族群同住或其照顧者」、「禽畜養殖等相關行業工作人員、動物園工作人員及動物防疫人員」、「其他人口密集機構(如軍營等)易發生群聚之人員」。
吳明賢昏迷仍未甦醒 台大醫院「已做相關準備」進入亞急性照護
台大醫學院院長吳明賢6月23日因病被緊急送醫,目前仍在住院治療中,台大醫院院長余忠仁今(12)日受訪時表示,由於吳明賢院長意識尚未恢復,院方正在做相關準備,進入亞急性、長期照顧。台大醫學院院長吳明賢是6月23日清晨在家中突發心肌梗塞,到院前曾心肺功能停止(OHCA),在轉至台大醫院加護病房搶救後,7月時撤除葉克膜並接受低溫治療,余忠仁日前曾指出其病況已走向穩定,最大的挑戰仍是神智恢復,醫療團隊將持續提供最完善的治療與照護,期待吳明賢能順利甦醒。根據《中時新聞網》報導,余忠仁受訪時說明吳明賢病況還是跟之前一樣,院方正協助進行相關的準備,進入亞急性照顧、長期照顧,吳明賢目前尚未恢復意識。此外,台大日前也公布台大醫學院院長將由台大醫學院前院長倪衍玄代理院長職務,時間從7月27日開始。
陳明真不藏了! 自爆與老公季忠平「權錢分立」內幕
陳明真近日登上《聚焦2.0》,現場清唱經典歌曲〈變心的翅膀〉,好歌喉依舊。除了維持亮麗狀態,她更跨界攻讀輔仁大學長期照護研究所,順利取得碩士學位。陳明真坦言不想一直待在舒適圈,比起表演、音樂相關科系,更希望接觸不同領域。由於過去參與公益活動看盡人生百態,讓她萌生投入長照領域的念頭;而在課程學習過程中,也因接觸生命教育,對生死議題有了全新的體悟,甚至早已練習撰寫遺囑。陳明真透露10多年前公公罹患失智症時,社會對疾病的認識遠不如現在,失智者的面向非常多,從溫順到暴躁都有,家人起初無法理解他的性情改變,只能應公公的意思每天早、中、晚都要帶他出門散步,長期照顧下來累積龐大壓力,家人因此發生口角,一度驚動警方。她表示公公在家不僅會藏東西、去超商甚至拿了商品就走,最後只能向店家說明情況,並預先留下一筆錢墊付,所幸公公平時熱心公益,街坊鄰居都願意體諒,才沒有衍生更大的問題,讓她深刻體會失智家庭與照顧者的不容易。擁有一對雙胞胎兒子的陳明真,從不刻意向孩子提起過往演藝經歷,反而是兒子從同學、老師口中得知後,才好奇問她:「媽媽你很有名嗎?」以往到學校擔任導護媽媽,即使戴著口罩仍被民眾認出,直呼:「真的要感謝《台灣靈異事件》一直重播,大家對我的印象都停留在以前。」令她更加注重健康與外貌,希望不要和螢幕上的形象落差太大。至於家庭分工,陳明真笑說:「我掌錢,他掌權。」兩個兒子目前採居家自學,課程安排則交由丈夫季忠平負責,夫妻各司其職,共同陪伴孩子成長。
母親過世當天提領206萬辦後事「父子遭判刑」 律師:搶錢先下手是罪
2023年12月5日台北一名男子阿仁(化名)在母親過世當天,隨即通知兒子小佑(化名)攜帶祖母的存摺及印章前往銀行辦理提款,當天先後在兩家銀行臨櫃提領各100萬元,再透過ATM提領6萬元,共領出206萬元現金。父子主張,提領款項是為了支付喪葬費及看護費等支出,但法院審理後認定,兩人在未經其他繼承人同意下擅自處分遺產,已涉及偽造文書等罪,判處阿仁有期徒刑10月、小佑6月,均得易科罰金,其餘196萬1800元認定屬犯罪所得,依法宣告沒收,全案仍可上訴。針對此案,律師劉韋廷表示,許多人認為家人過世後,先將帳戶內的存款領出來處理後事,是再自然不過的做法,但實務上這正是最容易觸法的情況之一。只要沒有依照法律規定辦理,即使出發點是籌措喪葬費,也可能因此衍生刑事責任。劉韋廷指出,本案中,阿仁在母親過世當天仍在趕往台北途中,就先致電兒子,要求他持祖母的存摺及印章前往土地銀行及合作金庫提領存款,短短不到兩小時便領出206萬元,並於父親抵達後交由其保管。父子向法院表示,提款主要是為了支付喪葬費及多年累積的看護相關費用。然而,法院調查發現,206萬元中真正用於治喪的金額僅占少數,其餘約190多萬元,實際上是阿仁希望先行取回自己過去墊付的看護費、塔位費等支出,因此認定兩人具有擅自處分遺產的行為。劉韋廷表示,許多人誤以為,只要曾替父母支付醫療費、看護費或其他開銷,就能優先從遺產中取回墊付款項,但法律並非如此規定。是否享有請求權,與是否可以自行提領遺產,是兩件不同的事情。即使確實對遺產享有債權,也必須透過全體繼承人協議、遺產清算或遺產分割程序主張,而不能自行扣抵。他進一步說明,民眾最容易忽略的第一個法律觀念,就是被繼承人死亡後,在遺產尚未完成分割前,所有遺產均屬全體繼承人公同共有,任何一名繼承人都無權單獨處分,即使是長子或長期照顧父母的一方,也不能例外。第二,即使長輩生前曾交代由特定家人負責辦理後事,也不代表可以代為提領帳戶內的大額存款。處理喪葬事宜與處分遺產,在法律上屬於不同概念,若持往生者存摺、印章,以其名義辦理提款,超出法律允許範圍,仍可能涉及行使偽造私文書等刑事責任。第三,也是實務上最常見的爭議,就是家屬認為自己多年來付出最多,因此先把錢領走。劉韋廷提醒,法律保障的是依法行使權利,而不是誰先動手。只要未經其他繼承人同意,或未依照法定程序辦理,即使主觀上認為自己拿的是應得款項,也可能因此觸法。劉韋廷建議,若親人過世後確有急迫的喪葬支出,應保留相關收據及支出憑證,再由全體繼承人依法自遺產中扣抵;若擔心後續衍生爭議,長輩也可在生前預立遺囑,並指定遺囑執行人,讓遺產處理方式有所依循,降低家人間的紛爭。劉韋廷強調,繼承案件中,真正的關鍵從來不是誰付出比較多,而是是否依法完成程序,「領錢辦喪事,是孝;搶錢先下手,是罪」。許多家庭的衝突,往往不是因為遺產本身,而是有人在未取得共識前,率先動用了第一筆遺產,最終讓原本只是處理後事,演變成一場刑事案件。
失智症不只是長照問題! 專家:金融、工作與司法權益都可能受影響
失智症不是正常老化,也不是單一疾病,而是由阿茲海默症、血管性腦病變及其他腦部疾病所造成的症候群。但失智症帶來的影響,也不只停留在醫療與長照,從就業、金融安全、司法權益,到交通、住宅與公共服務,都可能成為失智者及家庭需要面對的生活課題。失智不只是長照問題 金融、就業、司法都可能遇到台灣失智症協會徐文俊理事長指出,雖然衛福部已公告「失智症防治照護政策綱領暨行動方案3.0」,並納入長照3.0專章,但協會認為,現行模式仍面臨兩大核心限制:行政計畫缺乏法源與位階:失智政策需要跨部會橫向整合,例如走失預防涉及警政、社政與衛政。現行政策3.0雖已建立跨部會工作項目與管考機制,但其性質仍屬行政計畫,尚未形成法律明定的國家義務、權益保障及長期制度承諾。長照體系無法單獨承擔失智症的多元課題:失智症除照顧需求外,也涉及就業、教育、金融安全、司法權益、交通、住宅與公共服務,需要建立跨部會、跨生命歷程的治理架構。對此,徐文俊表示,協會主張應儘速完成《失智症基本法》立法,藉此建立跨部會協調架構,明定國家責任、政策涵蓋範圍及定期檢討機制,與現行政策及法制相互補強。失智症診斷治療持續發展 醫界盼制度同步跟上台灣臨床失智症學會徐榮隆理事長從臨床診斷治療角度表示,不同病因、病程與階段,需要不同的診斷、治療與支持。目前已經進入精準診斷、精準治療的時代,但制度建設尚未完全跟上。他認為,未來可進一步補足精準診斷的可近性、跨專業醫療量能,並建立全國性的失智症登錄與品質管理制度,期待透過立法,讓每一位患者都能依病因、病程及個別條件,獲得及時、適切且公平的診斷、治療與照護。失智者可能出現精神行為症狀 家庭照顧壓力隨之升高台灣老年精神醫學會邱智強理事長指出,約八至九成失智者在病程中可能出現焦躁、憂鬱、妄想、幻覺、睡眠障礙或冷漠等症狀,不僅影響本人安全與生活尊嚴,也可能使家庭照顧壓力急遽升高。他認為,目前各部會雖已有相關措施,但若能透過立法建立較完整的制度架構,有助於政府與社會從更全面的角度檢視並落實相關政策。失智症影響不只在醫療 及早管理風險因子有機會延後發生台北醫學大學醫學院胡朝榮院長表示,我國65歲以上長者失智盛行率約8%,早已是攸關國家醫療與長期照顧永續的公共政策議題。他指出,最新國際研究顯示,根據整體人口推估,若能及早管理聽力損失、高血壓、高膽固醇、糖尿病、社會孤立及缺乏運動等風險因子,約45%的失智症案例有機會被預防或延後發生。近年新型藥物也為延緩病程帶來新希望,他也期待未來能透過更完善的制度規畫,降低失智症對個人、家庭及社會的影響。確診後仍可能面臨標籤 金融、工作與司法權益都可能受影響一位具備「照顧者」與「輕度失智者」雙重身分的失智者代表曾清芳分享,當年陪同妻子檢查時,意外發現兩人雙雙確診失智,因害怕社會異樣眼光與失去工作的標籤,隱瞞病情直到退休。他表示,對失智者而言,來自社會的誤解與標籤常是壓力和阻力的來源,例如辦理金融或法律事務時,被貼上「高風險客戶」拒於門外;誤觸法網時,也常被誤認為故意犯罪而難以自辯。他認為,失智者需要的是合適的支持性制度,才能繼續有尊嚴地生活在熟悉的社區。即使具備醫療背景 失智家庭仍可能感到徬徨無助失智症家屬林靜芸醫師分享照顧歷程,她坦言先生確診之初,自己對失智症的認識仍停留在恐懼與無助,也曾聽聞照顧者因擔心家人走失而不敢帶家人出門,甚至承受旁人異樣眼光。她指出,即使夫妻兩人都受過專業醫療訓練、家中也聘有外籍看護,失智症來臨時仍感到徬徨無助。照顧者也需制度支持 民團主張保障就業與經濟權益中華民國家庭照顧者關懷總會陳景寧秘書長表示,總會支持以「基本法」形式整合散落於各法規的資源,並主張保障家庭照顧者在勞務、就業、心理、經濟與決策支持等權利。他認為,相關制度不應只在家庭發生危機後才介入,而應建立較具預防性的支持措施,降低照顧壓力持續累積所帶來的風險。民團:失智症具隱性障礙特性 盼保障平等參與權利中華民國身心障礙聯盟洪心平秘書長表示,失智症屬於不易被察覺的隱性障礙,隨著高齡化加劇,人數將持續快速增加。聯盟期待透過《失智症基本法》,保障失智者的平等參與、支持性決策及社會融入,打造兼顧人權、尊嚴與安全的共生社會。不只醫療長照 也涉及生活中的各項權益徐文俊強調,《失智症基本法》不是只為已確診者而制定,更攸關每個家庭能否及早發現、及時獲得醫療與照顧資源;也關係到失智者在金融、職場、交通及司法等不同場域,是否仍能受到平等對待,並享有應有的權利與尊嚴。因此,台灣失智症協會主張透過《失智症基本法》,建立跨部會協調與制度支持,讓失智者及其家庭在不同人生階段都能獲得較完整的保障。【延伸閱讀】下廚做飯與失智症風險降低有關?專家:烹飪過程眉角多 助大腦保持靈活女性失智症盛行率比男性高!醫揭4可能原因 更年期後應警惕https://www.healthnews.com.tw/readnews.php?id=69325
更生人借錢遭拒竟夜襲恩人一家!狠砍老闆頸部、追殺12歲兒 二審仍判9年半
高雄一名有毒品、竊盜等前科的45歲陳姓男子,出獄後獲大寮區楊姓工廠老闆收留擔任雜工,未料因借錢遭拒竟恩將仇報,深夜持刀闖入工廠宿舍攻擊老闆一家三口,不僅重創老闆頸部,還追逐、恐嚇12歲兒子;一審法官依殺人未遂等罪判刑9年6月,陳男上訴否認殺人,高雄高分院認定辯詞不足採信,駁回上訴,維持原判。判決指出,陳男曾因毒品、竊盜等案件多次入獄,累積13次相關前科,服刑約7年後出獄,在友人牽線下,進入楊姓老闆經營的工廠工作;楊男夫妻不僅提供工作機會,也曾預支薪資協助陳男度過難關,希望幫助他重新開始。不過,陳男因再次開口借錢遭拒,竟對平日照顧自己的雇主心生怨恨,預謀報復。去年10月27日深夜,陳男攜帶美工刀翻越工廠與辦公室間的門扇,潛入老闆一家休息的房間,趁楊男熟睡時朝頸部猛砍!楊男驚醒後與妻子奮力抵抗,妻子在護夫過程中手掌遭割傷,楊男頸部則留下兩道深層刀傷,造成血管、肌肉受損,大量失血,一度命危。陳男犯案期間還持刀追趕夫妻倆12歲兒子,男童急中生智拿球棒敲擊地板製造聲響,父母才得以趁隙躲進辦公室報警,成功保住性命。一審法院審酌,陳男甫出獄不到半年即再犯,且攻擊頸部等致命要害,犯後雖辯稱因被害人反抗才造成傷勢,但法官認為其下手兇狠,與長期照顧自己的雇主反目行凶,犯罪情節重大,依殺人未遂、加重強盜、傷害及恐嚇等罪判處9年6月徒刑。案件上訴二審後,陳男改口否認具有殺人犯意。不過,高雄高分院指出,陳男案發前曾向親友透露想殺害楊男,警方也在其衣物驗出被害人的血液DNA,加上一審期間多次自白均出於自由意志,認定二審供詞只是卸責說法,無法推翻既有證據,因此駁回上訴,維持原審9年6月徒刑,全案仍可上訴。
預立遺囑也沒用!頂客族2000萬房產 消失多年小叔「仍可分333萬」
一對頂客族夫妻奮鬥多年,買下價值2000萬元的房產,丈夫生前曾立遺囑將遺產都留給妻子,沒想到丈夫過世後,多年未見的小叔卻突然出現,主張特留份,依法約可拿到333萬元,事件引發網路熱議。對此,財富傳承專家廖嘉紅指出,法務部日前已預告修法,擬刪除兄弟姊妹特留分,不過若沒有在生前立下合法遺囑,法律仍然會依照法定繼承順序處理遺產。近日廖嘉紅在臉書粉專「R姐 廖嘉紅-財富傳承設計」分享一則案例,一對結婚30年的頂客族夫妻白手起家,買了價值約2000萬元的房產,丈夫生前擔心離世後妻子阿芬(化名)的生活,因此立下遺囑,表明身後所有房產都會留給阿芬。沒想到,在丈夫病逝後,多年未聯絡小叔突然出現,主張特留份,想要拿走應繼分的3分之1財產,也就是約333萬元,並告訴阿芬「這間房子也有我的位置,妳是要把房子賣了分錢?還是拿出300萬現金給我」。阿芬這才得知,由於兩人沒有子女、丈夫的父母也已過世,兄弟姊妹屬於第3順位繼承人,因此小叔仍享有繼承權。據了解,依現行《民法》規定,若死者沒有子女且父母已過世,但生前已立下合法遺囑,指定全部遺產由配偶繼承,兄弟姊妹雖無法取得原本的法定應繼分,但仍可依法主張特留分,也就是應繼分的3分之1;以上述的2000萬元遺產為例,配偶與兄弟姊妹的法定應繼分各為1000萬元,而兄弟姊妹的特留分為法定應繼分的3分之1,因此仍可主張約333萬元。不過,廖嘉紅指出,法務部日前已預告修正《民法》,為符合現代家庭生活形態,並尊重遺囑自由,將研擬刪除兄弟姊妹特留分規定;同時增訂「弱勢兄弟姊妹保障條款」,避免受被繼承人生前繼續扶養的兄弟姊妹,因被繼承人過世而陷入生活困境;另新增「特別貢獻制度」,讓長期照顧被繼承人、付出心力或出資維護財產的人,有機會獲得合理補償;以及增加歸扣及特別貢獻規定的適用期限,並一併修正遺囑禁止遺產分割期間為5年。廖嘉紅也提醒,許多人以為修法後,兄弟姊妹就完全沒有繼承權,事實上刪除兄弟姊妹特留分的前提,是死者生前有留下合法有效的遺囑才有效,反之若死者意外身故,沒有提前留下遺囑,遺產仍會依照法定繼承順序分配,兄弟姊妹仍有機會依法繼承遺產,「換句話說,修法給了你更大的選擇權,修法保障的是你『不給的自由』。而遺囑,才是讓這份自由真正落地的工具」。
泰民宅惡火「73隻貓咪葬身火海」 收養近百隻流浪貓夫妻也陳屍火場
泰國曼谷吞武里區18日發生一起民宅火警,造成一對長期照顧流浪動物的老夫妻命喪火場,夫妻收養的近百隻貓咪中,有73隻貓咪不幸死亡,僅17隻存活。警方初步研判,火警疑似因1樓電線短路所致,詳細原因仍待進一步調查。火災造成收養近百隻流浪貓的屋主夫妻與73隻貓不幸罹難。(圖/翻攝自The Thaiger)根據泰媒《The Thaiger》報導,18日上午6時許,曼谷森雷警察局(Samre Police Station)接獲報案指出,當地一棟3層樓民宅突然起火,消防人員在接獲通報後約6分鐘內即趕抵現場。不過,由於火勢蔓延速度極快,消防人員抵達時,民宅1樓已陷入火海,火勢迅速延燒至2樓。消防人員見狀立即展開救援,約15分鐘後成功控制火勢,搜救人員隨後進入屋內搜索,在二樓房間內發現62歲男子及58歲女子倒臥屋內,兩人均已無生命跡象。搜救人員初步搜救時,除了2名屋主不幸罹難外,屋內也有30多隻貓咪被燒死或吸入濃煙窒息,當時僅救出13隻存活的貓咪。經過警方後續調查,這場火警共造成2人喪命、73隻貓死亡,最終僅剩17隻貓咪生還。警方表示,這對夫妻生前長年收養流浪貓,在家中照顧約100隻流浪動物。由於不少貓咪事發時被安置在籠內,火勢發生時無法自行逃生,最後在短時間內吸入大量濃煙而窒息喪命。警方初步研判,火災疑似由1樓電線短路引發,詳細起火原因仍待鑑識人員進一步調查釐清。事發後,17隻倖存的貓咪先被送往吞武里區公所安置,之後轉送至曼谷市政府位於巴威區(Prawet)的犬貓收容所照護。曼谷市長查察(Chatchat Sitthiphan)前往火場了解狀況時,也向罹難者家屬表達哀悼,並表示這對夫妻多年來悉心照顧近百隻流浪貓,是相當善良的人,同時呼籲民眾能踴躍領養倖存的17隻貓咪,「如果您有意領養剩下的17隻貓,請與我們聯繫」。17隻倖存貓咪已送往收容所等待認養。(圖/翻攝自The Thaiger)
3寶媽涉餓死嬰!她出生11個月「只胖百克」醫心痛 高大成疑:長期只餵水
台中市1名陳姓婦人涉嫌長期疏於照顧11個月大的女兒,導致女嬰死亡。經法醫解剖後確認,死者體重僅3.3公斤,與出生時的3.2公斤幾乎沒有差異。對此,醫師指出,正常11個月大嬰兒體重約為出生時的3倍,女嬰情況屬極度異常。另一方面,資深法醫高大成更直言,女嬰可能是活活被餓死,其生母已觸犯殺嬰罪。《自由時報》報導,光田醫院兒科醫師黃中明透露,一般足月新生兒在出生後4個月體重約會增加至2倍,1歲時可達出生體重的3倍,11個月大女嬰正常體重約為8至9.5公斤。然而,該名女嬰死亡時僅3.3公斤,醫學上屬於極嚴重的生長遲滯,若非罹患特殊先天疾病,通常與長期照顧不足有關。黃中明坦言,身為兒科醫師,看到1名原本出生體重3.2公斤的嬰兒,在近1年的成長期僅增加100公克,令人十分痛心。醫生也提醒民眾,若發現身邊嬰幼兒異常消瘦、精神不佳、哭聲微弱或疑似照顧不周,應及時向相關單位通報,避免憾事再次發生。另據《TVBS新聞網》報導,法醫高大成指出,正常11個月大嬰兒體重約9公斤,依目前解剖結果研判,女嬰疑因營養不足導致死亡,懷疑生母長期只餵她喝水。他分析,剛出生的嬰兒若長期僅攝取水分或營養嚴重不足,消化系統可能萎縮,身體免疫力也會大幅下降,一旦受到感染,可能迅速惡化為肺炎等重症,危及生命。對此,台中市社會局回應,社工在女嬰滿月時即介入關懷,協助家庭申請低收入戶資格,提供奶粉及生活扶助,並多次提醒家屬帶孩子就醫追蹤,最終仍發生憾事,懷疑生母涉嫌刻意隱瞞孩子狀況及長期疏於照顧,甚至女嬰的祖父母也不知道家中還有這名幼女。目前,檢方已依相關罪嫌起訴陳姓婦人,女嬰的2名手足則由社政單位緊急安置,後續將持續追蹤照顧情形。◎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南山人壽股東會大接軌實力 董座尹崇堯:南山持續保持領先
南山人壽今(23)日召開民國115年股東常會,在董事長尹崇堯的沉穩帶領下,南山人壽交出了一份極具含金量的亮眼成績單,不僅在114達到全年合併稅後淨利新臺幣(下同)290億元的成績,累計合併新契約保費約為930億元,較前一年度成長10%,接軌日之合約服務邊際(CSM)餘額高達3,748 億元,調整後之淨值大幅推升至5,932億元,展現出雄厚的財務底氣。面對臺灣正式跨入百歲人生的超高齡社會,董事長尹崇堯積極推動南山從傳統的「事後理賠」被動角色,進化為促進保戶健康的關鍵,帶領南山人壽穩坐健康第一品牌。 南山人壽董事長尹崇堯表示,114年對壽險業而言是極具挑戰的一年,但南山人壽秉持保險初衷,穩定前行。(圖片提供/南山人壽)南山人壽董事長尹崇堯在致股東報告書中表示,面對全球經濟的波動與市場挑戰,對等關稅議題衝擊、新臺幣匯率大幅波動等外在環境變數,114年對壽險業而言是極具挑戰的一年。南山人壽秉持「誠信第一 服務至上」、「利他的初衷」、「溫暖的專業」、「開創的勇氣」的企業價值,展現出高度的韌性及專業,在變局中依然穩定前行,持續在業界保持領先地位。展望115年正式接軌IFRS 17及ICS,面對關鍵的體質升級,將持續發揮保險職能,在變局中穩住腳步,蓄積未來成長的能量。永續健康的領航者,實踐四大承諾陪保戶迎戰百歲人生隨著臺灣正式邁入超高齡社會,高齡失智與長期照顧風險已成為社會迫切議題。南山人壽前瞻社會需求,致力成為「超高齡社會下準備最全面的保險公司」。114年南山人壽長照險市占率再度蟬聯業界第一,穩居長照市場領導品牌,健康與傷害險(A&H)商品亦穩健成長,持續為公司累積厚實的CSM基石。為全方位應對長壽風險,南山人壽打破傳統事後理賠框架,積極朝向「事前健康促進」及「延長保戶健康狀態」發展,推出「五大健康帳戶」,並落實四大健康承諾:一是將長年期保單的保障年齡延長至100歲,以符合百歲人生的需求;二是持續強化資產管理能力,落實長期承諾;三是設計更貼近日常生活的外溢保單,提供更多樣的外溢機制;四是規劃申設健康服務子公司,升級健康守護圈,讓服務更貼近保戶需求,展現在超高齡社會下作為準備最全面保險公司的決心。數位創新轉型,打造保險AI新世代南山人壽透過多項尖端科技與AI應用,全面升級服務效率。在安全風控端,導入「黃金眼AI防詐」,擴大資產安全防護網;在體驗端,首創「金融Fast-ID行動投保」,順利通過金管會主題式監理沙盒與業務試辦審核,完成超過22,000件新契約,未來更將延伸至保全契變與理賠申請,打造「無紙化、無密碼、無偽簽」)的全新保險旅程;在服務端,智能客服結合語意理解引擎,為高齡者、新住民、身心障礙者等多元客群打造無障礙服務,守護每位客戶的生活品質。橫掃國內外70項大獎,全面實踐ESG永續治理南山人壽卓越表現獲得國內外媒體及大眾高度肯定,114年共橫掃國內外70項大獎,連續刷新歷史紀錄,更二度獲頒亞洲保險業獎(Asia Insurance Industry Awards)的「年度最佳健康保險公司」(Health Insurance Company of the Year);並以卓越的公司治理、財務績效及透明的永續資訊,獲頒「台灣百大永續典範企業獎及永續報告獎」、《遠見》ESG企業永續獎公益推動組首獎。保險是永續的事業,展望未來,在超高齡社會的路上,南山人壽將秉持企業四大文化價值觀,穩健推進轉型步伐,落實人才培育與文化,並持續推動保險價值轉型,協助客戶面對長壽社會下的百歲人生,並累積公司獲利量能,讓未來 有備而來。
「汶汶阿北」是北大高材生!同學曝性格孤僻 上課狂咬手指至流血
中信兄弟啦啦隊成員汶汶,20日下午在台北市大同區參加私人棚拍活動時,遭52歲「汶汶阿北」許姓男子持水果刀攻擊頸部受傷,隨後送醫治療。案發當下,現場多名攝影師與主辦人立即上前制止,其中一名攝影師抓住許男持刀的手,協助奪刀時也遭刀具割傷。如今許男的身分也被起底,竟是北大高材生。警方初步了解,許男有多次竊盜前科。承辦案件的士林地檢署檢察官為釐清案情,已責令大同警方訪談現場傷者、活動參與者及許男家屬,並將許男依殺人未遂罪嫌移送偵辦,昨晚間遭羈押不禁見。案發後,大同警方分別前往醫院訪查受傷攝影師與汶汶,也向當時參與棚拍活動的其他粉絲了解事發經過。許男落網後雖未受傷,但情緒激動,並行使緘默權,未對案情表示意見。警方也通知許男85歲父親到場說明。許男持刀攻擊汶汶遭羈押。(圖/翻攝IG/@jessie.02.21)據《ETtoday》報導,許父到場時攜帶多份許男就醫診斷證明,向警方表示兒子身心狀況長期存在嚴重問題。許男曾就讀台北大學企管系,但自2005年起,陸續在雙北地區涉及至少16起竊盜案件,犯案地點包括便利商店及書店,偷竊物品多為DVD影集與雜誌。警方指出,許男過去竊盜手法並不複雜,常將物品放入外套後直接離店,因此多次遭店員發現。許男也曾在多家醫療院所接受診療或鑑定,累積至少17份精神診斷證明。許父向警方表示,家人過去長期照顧許男,但自己年事已高,已無力再管束兒子的行為。警方調查期間,許父也進一步說明家庭狀況。據了解,許男長期未有穩定工作,生活開銷多仰賴父母支應。家屬表示,許男多年來有囤積物品習慣,曾將台北市大安區住處堆滿大量雜物,家人雖多次勸導仍未見明顯改善。後續家人另於新北市購屋,全家搬遷至土城區居住。另據《鏡報》報導,許男大學同窗表示,許男學生時期性格孤僻,鮮少與同學互動,也不參與聚餐或聯誼活動,且在上課時總會不自覺地瘋狂啃咬自己的大拇指咬到流血,令同學感到懼怕。畢業後,許男幾乎未再與同學往來,直到這起持刀傷人事件曝光,部分同窗才透過年齡與影像比對,認出涉案者可能是昔日校友。
復合前夫竟成殺機?20萬粉絲TikTok女神命喪槍下 2歲兒全目睹
泰國北標府(Saraburi)8日發生一起震驚全國的情殺命案。擁有超過20萬粉絲的26歲TikTok女網紅蓬(Pon),與現任男友視訊通話時,電話另一頭突然傳出激烈爭吵及兩聲槍響,隨後畫面中斷。警方趕抵現場後發現她倒臥血泊中,當場死亡,而年僅2歲的兒子當時就在車內,親眼目睹母親遭槍殺。警方事後鎖定42歲前男友比爾(Beer)涉有重嫌,未料對方逃亡期間拒絕投降,最終在警方包圍下舉槍自盡,整起事件造成2死悲劇。綜合泰國媒體、《The Thaiger》報導,蓬是當地頗具知名度的TikTok創作者,經常透過短影音分享生活與家庭日常,累積超過20萬名追蹤者。警方調查指出,案發當天她獨自開車外出,準備與前男友比爾見面,不料途中車輛燃油耗盡,只能將車停靠在路邊等待對方送油前來。當時她正透過手機與現任男友克拉(Kla)進行視訊通話,沒想到竟成為她生前最後的畫面。克拉向警方表示,起初兩人只是正常聊天,但比爾抵達現場後,雙方很快爆發激烈爭執。他從手機另一頭清楚聽見爭吵聲越來越大,接著突然傳出兩聲槍響,畫面隨即中斷。他再也聯繫不上蓬,立刻報警求助。警方獲報後趕抵現場,發現蓬倒臥車旁血泊中,背部遭子彈貫穿,後腦也中槍,彈頭甚至卡在頭部,傷勢相當嚴重,早已失去生命跡象。更令人鼻酸的是,兩人的2歲兒子當時全程待在車內。警方表示,孩子雖然沒有受傷,卻親眼目睹母親遭槍殺的過程,未來恐須接受心理輔導與長期照顧。消息曝光後,也讓外界對孩子的處境格外心疼。隨著調查深入,警方發現案件背後牽涉複雜的感情糾葛。據了解,蓬原本與克拉結婚並育有一名兒子,後來兩人分開。之後她與42歲卡車司機比爾交往,但這段戀情最終破裂。分手後,蓬選擇與前夫克拉復合,重新建立家庭關係。警方懷疑,比爾疑似無法接受蓬回到前夫身邊,導致心生不滿,感情問題極可能是引爆殺機的重要原因之一。除了感情因素外,警方還查出另一項關鍵線索。原來蓬生前曾向公司檢舉比爾涉及不當行為,導致比爾在案發前幾天遭公司解雇。警方認為,失業打擊加上感情受挫,可能讓比爾累積強烈怨恨,不排除雙重因素交織後最終痛下殺手。案發後,比爾立即駕車逃離現場。警方迅速鎖定其行蹤並展開追捕,沿途調閱監視器與相關線索追查其位置。當警方逐步縮小包圍範圍後,比爾一度拒絕下車投降,與警方對峙。警方持續勸說未果,最終比爾竟在車內舉槍朝自己頭部開槍,送醫後傷重不治,為這場追捕畫下悲劇句點。這起案件曝光後震撼泰國社會,大批粉絲湧入蓬的TikTok與社群平台留言悼念。從離婚、分手、復合到檢舉導致失業,多重因素交錯下最終演變成雙屍命案,也再次引發外界對親密關係暴力、跟蹤騷擾及情感控制問題的關注。許多網友感嘆,原本只是一次與前任見面的約定,最終卻成為一場無法挽回的悲劇。
網紅不當飼養1/悼念失蹤貓惹議 「連環泡有芒果」被控長年放養
台南玉井人氣網紅「連環泡有芒果」以三隻柯基「酒酒」、「大大」和「多多」吸引超高人氣,其中酒酒和大大陸續也因高齡與疾病等因素,於2024年6月和2026年1月過世。然而夫妻2人在當地也會長期照顧浪貓,卻引發巨大爭議,包含不斷餵食卻未收編,讓貓咪維持放養狀態,去年6月放養的貓咪「阿麥」因遲遲未出現,被認為已過世發文哀悼,引發網友批評,如今再因照顧浪貓環境部分區域擁擠與抓貓不當姿勢,引發抨擊。臉書社團「捍衛動物-全台動保事件與黑名單資料庫」將連環泡有芒果列為黑名單,因其放養貓隻。(圖/翻攝自捍衛動物-全台動保事件與黑名單資料庫)臉書社團「捍衛動物─全台動保事件與黑名單資料庫」,以公開多個涉嫌不當照顧、虐待、棄養等飼主為名,主要希望愛心送養能避免犬貓落入有心人士手中,然而登上「黑名單」清冊中,竟赫然發現台南網紅「連環泡有芒果」上榜。「連環泡有芒果」去年5月發文悼念貓咪「阿麥」,透過貼文告知粉絲「阿麥可能已經去當天使了」,並以溫情文字表示,「好幾個月前,很好的天氣,她一如往常地出門溜達,然後,就沒有再回來過了。」文中滿是對於阿麥的不捨,更希望阿麥能在天堂遇到已經過世的柯基「酒酒」,「我們下輩子見」,文末解釋因為父親不愛貓,所以沒有將貓養在家裡,幫貓結紮後就養在店裡,但貓咪喜歡自由活動,僅固定會早晚在店裡吃飯,「吃完就出去玩一整天…而10多年中,陸陸續續有幾隻沒再回來,最後的阿麥也沒再回來。我媽每天都會去她常去的巷子裡呼喚她,到現在依然如此。」。有網友從「連環泡有芒果」的現實動態中指出,其放置的貓砂量明顯過少。(圖/翻攝自Dcard)動保人士痛批,根據「連環泡有芒果」的貼文中可以確認,當事人自述家中曾照顧多隻浪貓,因家人不願將貓養在家中,選擇將貓安置在店裡,並讓貓「自由活動」,陸續有幾隻貓沒有再回來,顯示當事人長期未提供安全、封閉、可控的飼養環境,也未有效防止貓隻外出、走失、車禍、遭人捕捉、受傷或死亡等風險,即使在已有多隻貓因放養而未歸,仍持續以同樣飼養方式,最終導致阿麥失蹤。有網友批評,「連環泡」放養貓隻多年,早已不是第一次發生走失意外,卻擅長以溫情文字,遮掩不負責任之事實,根本就是利用養貓話題來博取關注和做生意,卻讓不少同類網友買單。還有網友直接點出,「連環泡」今年已有3隻貓咪過世,3隻幾乎都不到2歲,均疑似因呼吸道感染過世,從其分享的飼養環境中還可以發現,家裡的貓砂量少的可憐,飼養11隻貓,但貓砂盆也不多,導致貓咪疑似因長期憋尿等問題,出現血尿與膀胱炎等疾病。不過仍有部分支持者認為這些貓咪本來就是街貓與傷病貓,不少在來的時候就已經重病,並認為不應以自己的框架去限制別人,若想幫助野保也可以去山裡面巡視,通報流浪貓狗就應移置到收容所,動保的初心是因看著沒有謀生能力的生命在外不忍,憑有限力量給予幫助。但隨即有反對者反擊表示,主要因他是網紅,帶有社會責任,違法就是違法,不會因多數人都在放養就變成合法,既然是違反談何互相理解?且公開違法之事卻又無法接受他人公評,把不認同的人全部封鎖,何況放養和TNR(抓紮)是完全不同概念,因為TNR的宗旨中根本就不包含餵食。對此,本刊已詢問「連環泡有芒果」,尚無回應。
遺產繼承規則翻修!刪兄弟姊妹特留分 律師曝5大關鍵
法務部於6月2日預告《民法繼承編》修正草案,預計刪除「兄弟姊妹特留分」,引發社會各界高度關注與討論。對此,知名律師蘇家宏指出,此項修法並不等於剝奪兄弟姊妹的繼承權,但民眾未提早規劃,恐無法發揮修法效益;並針對本次修法整理出5大核心實務關鍵,提醒單身族、頂客族或家中有長照需求的民眾應提早因應。恩典法律事務所主持律師蘇家宏律師今(3)日在臉書發文指出,草案刪除特留分的核心,在於賦予財產所有人更高的自主分配權,而非抹除兄弟姊妹的「繼承權」。據現行民法,若被繼承人無子女、孫子女且父母已歿,兄弟姊妹仍為第三順位法定繼承人。因此,若單身或頂客族群未預立合法且清楚的遺囑,一旦發生意外,遺產仍會依既定順位全數由兄弟姊妹繼承,將無法享受此次修法所帶來的財產自主規劃綜效。除了特留分的變革,本次草案也新增「特別貢獻」制度,落實高齡照顧的公平評價。未來不論是子女或兄弟姊妹,若長期照顧父母、負擔醫療照護、幫忙家族事業,或出錢出力維持並增加被繼承人的財產,在分割遺產時,法院均會將這些付出納入考量並給予公平對待。蘇律師提醒,實務上「證據」才是保護自己的關鍵,民眾平時應妥善保留醫療照護紀錄、匯款單據及家族對話紀錄。在家族資產傳承方面,草案將「遺囑禁止遺產分割」的最高期限從10年大幅縮短為5年;蘇律師分析,這代表長輩若希望透過遺囑防止後代在短期內變賣祖厝、農地或家族企業,其約束力與時間將會變弱。為了真正守住祖產並照顧家族共同利益,除了在遺囑中指定專業執行人,未來更應善用「信託」機制,透過制度化的管理與收益分配,防止禁止分割期滿後財產隨即遭到變賣。此外,針對弱勢家屬的照顧,修正草案也優化了「遺產酌給」制度,加強死後扶養的功能。蘇律師表示,未來若有家屬生前長期受到被繼承人扶養,且因其逝世導致生活陷入困難,即便在特留分遭刪除後,該受扶養的兄弟姊妹或親屬,仍可依法向繼承人或遺產管理人請求酌給遺產。至於最後一點,蘇律師指出,在程序與時效部分,草案也明確訂定了請求權期限,提醒大眾「遺產問題切莫拖延」;未來包括遺產酌給請求權,以及生前特種贈與的歸扣、特別貢獻等,皆明定自繼承開始起算二年或五年內若不行使即告消滅。蘇律師坦言,家庭爭產往往不是因為缺乏愛,而是因為拖延處理,導致隨時間過去而人情變淡、證據消失、記憶模糊,及早面對才能避免家族關係陷入緊張。最後蘇律師總結,這場民法繼承編的重大修正,彰顯了家庭在面對愛、照顧、公平與責任時的轉變;在兄弟姊妹特留分刪除、特別貢獻與時效明確化後,預立遺囑與提出照顧證據的精準度將成為關鍵,而信託規劃的必要性也隨之大幅提升。同時蘇律師也呼籲民眾,遺囑不應被視為法律文件,而是留給家人最溫暖的平安保障。
自費帶菲籍看護就醫遭誣告 合法雇主恐被跨海通緝
台灣已邁入超高齡化社會,無數家庭仰賴外籍看護作為長期照顧的支柱,卻有雇主指控現行政策與管理機制嚴重失衡,導致合法雇主成為弱勢。雇主阿玲(化名)表示,她2024年引進菲律賓籍看護美娜以照顧年邁母親,美娜在她家待不到20天,期間還自費帶其就醫,最終美娜稱想去工廠而解除契約,她返國後竟向當地政府控訴雇主違法解雇和損害勞工權益,阿玲數度接到菲國移民工人部傳票,嘗試向菲國政府解釋卻未獲回應,恐遭跨海通緝。
移工欺主2/菲看護虐待老人竟先打1955告狀 雇主秀監視器打臉
嘉義雇主阿玲(化名)2024年從菲國引進看護美娜(化名),想照顧自己年邁母親,美娜抵達雇主家不到20天,便向1955投訴自己遭虐待、「一天只能睡2小時」,還拿出寫著密密麻麻時間點的A4紙佐證,最終被雇主拿出監視器打臉,證明她晚上多半在打電話和休息,根本沒有徹夜照顧老人,美娜回國後竟向當地政府提告,讓阿玲一家恐遭跨海通緝,更因司法問題而心力交瘁。「她就是把我們這邊當跳板,與其說是來工作,更像是來旅遊的。」阿玲說,美娜剛來便罹患感冒,前幾天根本沒讓她動手工作,而美娜實際開始照顧後卻態度惡劣,洗澡時故意用忽冷忽熱的水虐待老人,還在媽媽房內大聲講電話直到深夜,最終卻「惡人先告狀」,打1955聲稱自己被虐待。主雇雙方於是前往勞工局說明,在協調會現場,美娜擺出受害者姿態,當著承辦人員的面拿出一張密密麻麻的A4紙,指控阿玲對她百般刁難、超時工作,聲稱自己每天半夜兩點多都要起來幫阿嬤擦口水,一天下來「只能睡兩個小時」,聲淚俱下地控訴雇主血汗。美娜在報復雇主後還多次來台,如今更成為人力仲介,讓阿玲一家氣憤不已。(圖/翻攝當事人臉書)「其實我們家有監視器,裝在媽媽的房間,只對著媽媽的床拍。」阿玲說,為了自證清白,她直接在承辦人員面前拿出監視器畫面,針對美娜聲稱「起來工作」的時間點進行逐一比對,證明美娜的深夜時段根本沒有靠近老太太的床邊,而是在客廳玩手機、講電話直到深夜,離譜行徑讓翻譯也忍不住怒斥美娜「為什麼要說謊」。眼見自己的說法被拆穿,美娜仍持續大吵大鬧,並表示想去工廠上班,但因不得轉換領域而遭勞工局拒絕,雙方最終協調後同意由美娜賠償雇主2萬元仲介費,美娜則被勞工局帶走安置,而美娜只付5000元後便再也沒有下文,阿玲一家原不想計較,美娜的報復行動卻沒有停止。美娜被安置後沒多久,就被另個仲介在沒有聘雇函的狀況下,從安置中心被「偷渡」出來,送到南港雇主家進行非法試用,仲介還向新雇主非法超收數千元費用,新雇主家中沒有老人,卻用鄰居母親的巴士量表來申請看護,事後還包10萬元給對方,以此方式「合法申請、非法使用」來帶小孩。但美娜進入新家庭後依然狀況不斷,將沒煮熟的調理包餵給雇主家的孩子,導致孩童腹瀉,還因操作不慎導致微波爐冒煙,她卻拿著酒精救火,新雇主也忍無可忍,最終請她離開。如今無數家庭仰賴外籍看護作為長期照顧的支柱,卻有雇主指控現行政策與管理機制嚴重失衡,導致合法雇主成為弱勢。(示意圖/黃耀徵攝)而美娜又為自己找了第三任雇主,但因菲律賓年關將至,她在第三任雇主家也沒有久待便回國,返鄉後卻向母國控訴阿玲一家「非法解聘、虐待、生病不給就醫」,阿玲還多次收到菲律賓移民工人局的傳票,要求雇主必須到菲律賓說明。收到法律文書的阿玲一家又驚又懼,找上菲律賓駐台辦事處尋求協助,承辦人員卻不顧阿玲提出的相關證據,僅表示「這件事情在我們菲律賓鬧得非常嚴重,妳們一定要去出庭」。阿玲更擔心入境或過去菲律賓,或與菲有法律互助國家恐遭拘留,向外交部和勞動部求助卻被互踢皮球,讓阿玲精疲力盡,美娜卻仍持續進出台灣,還開始做起人力仲介,台灣政府卻對她無從約束,阿玲只希望相關單位能給予協助,別讓合法雇主成為弱勢。
移工欺主1/自費帶菲籍看護就醫遭誣告 合法雇主恐被跨海通緝
台灣已邁入超高齡化社會,無數家庭仰賴外籍看護作為長期照顧的支柱,卻有雇主指控現行政策與管理機制嚴重失衡,導致合法雇主成為弱勢。雇主阿玲(化名)表示,她2024年引進菲律賓籍看護美娜以照顧年邁母親,美娜在她家待不到20天,期間還自費帶其就醫,最終美娜稱想去工廠而解除契約,她返國後竟向當地政府控訴雇主違法解雇和損害勞工權益,阿玲數度接到菲國移民工人部傳票,嘗試向菲國政府解釋卻未獲回應,恐遭跨海通緝。「合法雇主真的很弱勢,一切都照法規走,最終卻沒有人保護我們。」阿玲回憶,因母親高齡80多歲,罹患肺癌且伴隨嚴重氣喘,發作時若無人在旁恐有生命危險,兄弟姊妹商量後,從2024年3月開始透過仲介申請看護。而申請過程一波三折,仲介多次以各種理由更換人選,最終在同年6月美娜才入境,美娜入國門後先去高雄接受3天的訓練,6月3日抵達阿玲家,原以為她能成為母親的照顧幫手,沒想到她竟是不定時炸彈。阿玲說,美娜一進家門便開始咳嗽,詢問後發現美娜感冒,阿玲擔心支氣管脆弱的母親被傳染,選擇請假在家照顧媽媽並示範給美娜看,還自費帶著她就醫,剛來的前幾天根本沒讓美娜動手,她只需戴著口罩在旁觀摩,雇主的好意卻讓美娜得寸進尺。菲籍看護美娜(化名)遭控虐待雇主家老人,還將來台灣工作當成旅遊,根本無心於照顧工作。(圖/翻攝當事人臉書)眼見美娜感冒痊癒,阿玲開始要求美娜照顧母親,美娜則一改起初乖巧聽話的態度,開始要求獨立套房、免費生活用品和免費Wi-Fi,對老人的態度也逐漸惡劣、消極怠工。「我媽媽剛洗完澡頭髮是濕的,衣服才穿一半,她說了一句『Sorry』就消失了。」阿玲透露,美娜一天得洗5、6次澡,雇主提醒洗完澡後要清潔浴室地板泡沫避免滑倒,美娜卻臉色大變,開始摔蓮蓬頭發洩怒氣,甚至將剛洗完澡的老太太丟在房間便去洗澡沖涼,留下母親與自己面面相覷,她只能接手後續的照顧工作,美娜的離譜行徑更不僅於此。「我體諒她剛到台灣需要跟家人報平安,她卻在我媽媽房間講電話到半夜,導致媽媽根本睡不著。」阿玲說,媽媽睡前有服安眠藥的習慣,最晚九點半便會睡下,美娜卻不顧老太太正在休息而打電話大聊特聊,雇主忍無可忍,將她「請」到飯廳講電話,並試圖讓仲介與她溝通,她卻朝著仲介飆罵,雙方衝突日漸升溫,在美娜來的不到20天,勞工局便找上門。阿玲說,美娜根本無心工作,還曾拿著手機翻譯要母親說自己不喜歡她,讓她能順利離開、換雇主,甚至撥打1955投訴自己被雇主虐待,勞工局後查證並無相關情事,美娜仍持續大鬧,甚至還吵著要去工廠上班,但因不得轉換領域而遭拒,但阿玲眼見主雇緣分已盡也不願強留,最終美娜同意賠償2萬元仲介費,當天便被勞工局帶走安置,這場惡夢卻沒有就此結束。菲律賓移民工人部多次寄來法律文書,要求阿玲到菲國出庭,讓阿玲一家心力交瘁。(圖/黃耀徵攝)「她離開之後立刻就找到新工作,同樣做沒幾天就被雇主請走,她卻回菲律賓說我們虐待她。」阿玲說,美娜回國後「惡人先告狀」,向菲律賓當局控訴阿玲一家「非法解聘、虐待、生病不給就醫」,阿玲還多次收到菲律賓移民工人局的傳票,要求雇主必須到菲律賓說明。收到法律文書的阿玲一家又驚又懼,找上菲律賓駐台辦事處尋求協助,承辦人員卻不顧阿玲提出的相關證據,僅表示「這件事情在我們菲律賓鬧得非常嚴重,妳們一定要去出庭。」阿玲在無可奈何下,向美娜提出誣告控訴,但因管轄權不在台灣而不被受理,檢方還提醒阿玲出國時不要入境或過境菲律賓,或與菲有法律互助的國家,讓阿玲與家人憂心忡忡,擔心自己恐被跨海通緝,希望能有相關單位協助,別讓一切依法行事的雇主反成為被害人。
記住剴剴2/無血緣親子關係難合法! 學者籲放寬收養門檻長期追蹤
原本為杜絕販嬰、人口買賣而設下的收出養制度,如今卻卡住善心家庭動彈不得。原因竟是現行《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規定無血緣關係不得指定收養,所有案件都須回到媒合機制統籌發派;然而,當孩子與照顧者已建立深厚依附關係時,法律仍要求「打散」重新「配對」是否合理?會不會造成另一個剴剴悲劇?已引發話題。剴剴案曾掀起外界對兒少安置機制的討論,也讓小樂養父母憂心,若孩子被迫重新進入媒合體系後的潛在風險。(圖CTWANT攝影組)新北6歲男童小樂(化名)出生數個月後,便由周桑(化名)、周太(化名)接手照顧,從奶粉、換尿布、就醫到上學,夫妻倆一路陪伴成長,如今一家三口早已建立深厚情感,小樂甚至在學校以「家」為題的畫作中,將周桑、周太夫婦畫進自己的家庭成員裡。儘管實際上早已成為彼此生命中的家人,夫妻倆至今卻仍無法正式收養小樂。原來是《兒少權法》修正後規定,無血緣關係的收出養,不得私下尋找、指定對象,必須透過合法媒合機構安排;立法初衷,是為杜絕私下交易、人口販運以及兒童商品化等問題,但對小樂一家而言,是道殘忍的「法律」圍牆。換句話說,若已有長期照顧的優質家庭想收養小樂,仍必須回到收出養媒合機制,由雙方分別進入程序,養父母僅能提出孩子年齡、性別等期待條件;在無法指定對象的原則下,小樂與養父母未必能互相配對成功,甚至可能各自媒合到不同家庭。「如果他送去媒合,最後不是我們怎麼辦?如果發生像剴剴一樣的事情怎麼辦?」談起收養,小樂的養父母有道不盡的心酸與無奈。中國文化大學社福系教授王順民認為,收養制度討論重點應是如何建立完整評估機制,確認依附關係與家庭適任性。(圖/周志龍攝)對此,中國文化大學社會福利學系教授王順民認為,制度討論的重點,不該停留在「能不能指定收養」,而應回到「如何證明孩子與照顧者之間,已建立穩定且良好的依附關係」,以及「這個家庭是否值得被託付孩子」。王順民強調,社會應逐步對「長期照顧」與「指定收養」去標籤化,建立一套完整評估機制,去確認「孩子交由這個家庭照顧,是安全且適合的」。例如可透過中立第三方委員會介入審查,並強化評估工具設計,納入重複觀察、交叉訪談與長期追蹤等機制,而非僅依靠一次性的面談或評估結果做判斷。王順民也曾提及,收出養制度改革,不應停留在「准」或「不准」的行政思維,反該重新思考如何建立更多元的照顧家庭機制;現行制度修正雖著重於操作層面,但往往忽略家庭動力、情感連結與社會文化環境的影響,「收出養改革不是技術問題,而是一場價值重塑」。國民黨立委李彥秀呼籲衛福部,正視已形成穩定依附關係家庭的收養問題。(圖CTWANT攝影組)國民黨立委李彥秀則表示,現行制度其實已有「寄養轉收養」機制,某種程度上已承認持續照顧者具有優先性;而若家庭雖不具寄養資格,卻同樣存在穩定的照顧事實,為何不能納入類似思考?她認為,《兒少權法》應正視這類長期共同生活的照顧型態,透過地方主管機關專業評估,並搭配媒合機構共同確認照顧事實,避免讓孩子被迫重新回到媒合體系。李彥秀指出,未來可透過法院收養認可、社工訪視與後續追蹤等機制,也可用就學、醫療、戶政紀錄等方式確認照顧事實,但重點仍是法律必須先承認「既存穩定依附關係」是兒少最佳利益的核心要素,並建立完整審查機制,讓已形成穩定依附關係的家庭,有機會被制度看見,而非被擋在門外;她呼籲衛生福利部,正視該類家庭的困境。對此,衛福部社會及家庭署回應,現行「寄養轉收養」制度已考量兒童依附關係,寄養家庭若與孩子建立穩定依附關係,可協助後續收養程序。但對於非寄養家庭是否也能比照適用類似機制,衛福部未進一步說明。
長榮張榮發遺產戰再掀死因贈攻防 一句「死後全捐公益」真的有效?
長榮集團創辦人張榮發的遺囑爭議,原本在最高法院判定張國煒勝訴後看似塵埃落定。然近期張榮發基金會突然宣布提起死因贈與訴訟,主張張榮發生前曾表達將財產用於公益之意,盼將遺產持續投入公益用途,以下跟大家說明什麼是死因贈與?跟遺囑有何不同?跟遺贈有何不同?。一、 什麼是「死因贈與」?它不是遺囑,而是「契約」很多人第一次聽到「死因贈與」,都以為只是另一種遺囑。但其實兩者完全不同。依最高法院106年度台上字第2731號判決意旨,所謂死因贈與,是指:以贈與人之死亡而發生效力,並以受贈人於贈與人死亡時仍生存為停止條件之贈與,係基於雙方當事人意思表示合致所成立之契約行為。簡言之,就是被繼承人生前先答應把財產送人,但約定在死亡後才正式發生效力。例如:「我過世後,這棟房子給你」、「我死後,公司股份由你取得」、「剩餘財產全部捐基金會」都可能涉及死因贈與。而它與遺囑最大的差別在於:死因贈與,為契約行為、不要式行為(民法第406條),故贈與人須有完全行為能力;而遺贈是指遺贈人用遺囑的方式,無償給予受遺贈人財產上利益之一種單獨行為。遺贈既然為遺囑內容的一部分,遺贈人必須具有民法第1186條所訂之遺囑能力(即滿16歲),且要符合遺囑法定方式,始得為之。 換言之,法律上認定死因贈與最關鍵的不是他有沒有說過,而是:有沒有證明雙方已經成立一個具體、明確、可履行的贈與契約。此一爭點恐為張榮發基金會若主張死因贈與,未來訴訟上最核心的攻防點。二、公開說「要捐公益」,不一定等於死因贈與成立基金會可能主張,張榮發生前曾於公開場合、書籍內容中,多次表達希望將財產捐作公益,因此認為已成立死因贈與。然司法實務上,法院通常不會只因一句公開發言,就輕易認定死因贈與成立。如果一句話就能讓全體繼承人失去大額遺產,未來所有家族爭產案都可能出現錄音、書籍、訪談、親友證詞,主張被繼承人生前曾經說過要把財產給某人。這會嚴重破壞繼承秩序的安定性。故法院通常會嚴格檢視:1.贈與標的是否明確?例如是全部財產、剩餘財產、特定不動產、股票、帳戶?2.受贈人是否有接受意思?基金會是否曾有承諾受贈意思表示?是否有董事會決議、往來文件或具體承接安排?3.雙方是否已達契約合意?公開宣示比較像理念、願望或遺願;但死因贈與本質為契約行為,需要雙方意思是有合致。4.是否與後來遺囑內容衝突?如果後來另有遺囑,且內容與死因贈與不同,即會發生撤回或抵觸問題。三、死因贈與成立後,受贈人不是立刻取得遺產所有權很多人誤以為:只要死因贈與成立,財產就直接歸受贈人。死因贈與在贈與人生前成立契約,但真正發生財產所有權移轉效果,是在贈與人死亡後。亦即,受贈人取得的不是遺產所有權,而是一個可以向繼承人請求履行的債權請求權。換句話說:縱使基金會主張死因贈與成立,後續仍可能涉及:請求履行、財產所有權移轉、登記或交付等一連串法律程序。四、死因贈與侵害特留分時,繼承人得行使扣減權,仍可能受到特留分限制很多人誤以為:以死因贈與,就能完全排除繼承人。但實務上未必如此。最高法院111年度台上字第916號判決已明確指出:「又遺囑人依遺囑所為之遺贈,因依一方之意思表示即而成立,須受民法第1187條特留分規定之限制,為屬無相對人之單獨行為,與死因贈與乃以贈與人之死亡而發生效力,並以受贈人於贈與人死亡時仍生存為停止條件之贈與,性質上仍屬契約,須有雙方當事人意思表示之合致者,固有不同,然二者同為贈與人、遺贈人死後處分遺產,胥以彼等死亡,而發生效力,繼承人已取得遺產之繼承權者,並無差別。被繼承人所為死因贈與契約,倘侵害繼承人之特留分,基於同一法理,自應類推適用民法第1225條規定,准許繼承人行使特留分扣減權,如否定其為扣減之標的,被繼承人反而得以死因贈與而達成規避扣減之目的,違背特留分係為保障繼承人權益及日後的生活之立法目的。至被繼承人所為生前贈與行為,因財產移轉關係已確定,且為尊重被繼承人自由處分其財產,乃不許對於生前贈與行為扣減者,不外係為尊重受贈人之既得權與避免法律關係複雜,此與死因贈與契約,迄被繼承人死亡時始發生效力自有不同。」雖然死因贈與是契約,不同於遺贈,但兩者本質上都屬於:「死亡後處分財產」因此若侵害繼承人特留分,應類推適用民法第1225條。也就是說:繼承人仍可能主張特留分扣減權。在本案情形,即使基金會真的證明死因贈與成立,也不代表其他繼承人完全拿不到遺產。五、如果後來遺囑與死因贈與衝突,可能以最後意思為準若後來遺囑可能推翻前面死因贈與,這也是張榮發案未來非常值得觀察的地方。如果生前曾成立死因贈與、但後來又立了內容不同的遺囑,法院可能類推適用遺囑撤回規定,認為相抵觸部分視為撤回,以最後遺囑內容為準。這在張榮發案中將成為重要爭點:到底是先前死因贈與有效?還是後來遺囑已經取代先前安排?這也是死因贈與案件最複雜的地方死因贈與案件常常不是單純看:有沒有說過,而是要綜合判斷時間順序、文件內容、當事人真意等證據內容。六、死因贈與在實務上怎麼運用?雖然爭議多,但死因贈與在高資產傳承中仍相當常見。尤其常見於:1.公益捐贈。企業家希望死後將部分財產捐給基金會、學校、宗教團體或慈善機構。2.照顧特定人。例如長期照顧被繼承人的未婚伴侶、同居人、看護,或無法透過法定繼承取得保障的人。3.家族企業傳承。例如希望特定子女取得公司股權,以維持經營權穩定。但實務上最忌諱的是只留下模糊字句,例如「剩下的都給某基金會」、「以後公司給某某」、「房子留給照顧我的人」。這些話聽起來有溫度,但到法院訴訟時,往往變成最大的爭議來源。七、真正有效的傳承,不能只靠一句話最後,律師要提醒所有家庭,張榮發遺產事件真正值得關注的,不只是豪門爭產,而是台灣高資產家庭普遍存在的傳承風險:很多人以為「我講過了、家人都知道、大家會尊重我的意思」,但於法律上真正重要的是「你能不能證明」。尤其當遺產涉及不動產、公司股權、基金會、特留分與經營權時,一句死後全捐公益,可能不是財富傳承,而是訴訟的起點。真正有效的財富傳承,是靠專業且完整設計,否則可能只會變成下一代的訴訟戰場。
癌末長者憾用不上復康巴士 許淑華籲北市府:速補「交通照護缺口」
台北市議員許淑華今(8)日表示,台北市近年都維持328輛復康巴士,但2025年數據駕駛才285人,「人少於車」服務量能根本不夠,而且北市在籍身障者就超過12萬名,平均每人一年僅能搭乘0.4次復康巴士,供需已經失衡。台北市早已正式邁入「超高齡社會」,其中65歲以上老年人口2025年數據已占北市總人口24.18%之多,以六都來講已是最老城市,不外乎是受到低生育率與青壯年人口外移影響,連帶醫療與長期照顧需求快速增加,對衛生福利系統也構成極大壓力。台北市議員許淑華(圖)認為「交通照護缺口」是社福需要盡速補強的一環。(示意圖/CTWant攝影組)許淑華講到最近跑行程時,一名老太太和自己在公祭場對話,先生過世前發現癌症已經是3期,但因沒有身障資格、沒到長照失能二級,依照現行標準沒辦法申請復康巴士或長照接送,每一次回診無論叫車、交通費都是負擔。許淑華坦言,目前台北市甚至全台灣獨居老人越來越多,加上少子化趨勢,子女照顧責任也愈來愈沉重,而比對北市府長照交通接送服務資格,需要經過長照管理中心評估失能等級達2級以上才能申請,另外復康巴士則以身障者為主,很多非身障但有需求的長輩一開始就被拒於門外,未來這類年老、疾病、行動不便而有就醫接送需求,卻因長照量能有限受不到幫助的長輩,只會愈來愈多。超高齡社會來襲,全台都必須正視。圖僅示意,非當事人。(示意圖/CTWant攝影組)許淑華具體要求北市府重視「交通照護缺口」,該增加復康巴士駕駛、車輛數量,提升服務量能,還要照顧「有輪椅需求卻無身障身分者」能被放寬申請復康巴士資格,希望讓實際有需求者被接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