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剴剴案社工過失致死遭判2年! 全聯會7點聲明:社工的工作核心並非監控與偵查

剴剴 社工 陳尚潔 公會 保證人地位
社工陳尚潔。(圖/報系資料照)

社工陳尚潔。(圖/報系資料照)

台北市1歲10個月大男童「剴剴」,2023年遭保母姊妹劉彩萱、劉若琳虐死,兒福聯盟前社工陳尚潔遭控任內訪視未據實通報,台北地院一審依過失致死罪嫌判有期徒刑2年,偽造文書無罪。對此,中華民國社會工作師公會全國聯合會發出7點聲明,強調社工的工作核心是陪伴與賦權,而非監控與偵查,兒盟理應負起最高督導與審核責任,僅對第一線社工課以重刑實屬不公。

社工師公會全國聯合會指出,對於剴剴生命逝去,他們再次表達深切的哀悼, 4月16日法院認定陳尚潔具備「保證人地位」且構成過失致死,並未給予緩刑處分,因此提出以下7點聲明:

1、要求政府立即修正制度,分擔法律風險

社工師公會全國聯合會要求衛生福利部正視此判決對社工界的衝擊,並積極防止收出養制度性缺口再發生。政府應立即修正「訪視指引」,建立合理的職務執行風險分擔機制,明確醫療、托育與行政機關的協作義務。

2、抗議機構責任轉嫁,反對體制問題個人化

本案服務契約之主體為「兒童福利聯盟」,機構理應負起最高督導與審核責任。判決已指出「兒童福利聯盟」具有特殊職務法人機構且為危險源控制之地位,卻僅對第一線社工課以重刑,顯係將系統性的資源缺口與組織管理失效全數歸責於個人,對其個人實屬不公。

3、「保證人地位」法院認定為陳尚潔,非指在基層克盡職守之「社工群體」

法院判決參、理由要旨6:「陳尚潔上開協同特殊職務法人機構為危險源控制、自願承擔保護義務等保證人地位之認定,係本院基於個案具體事實所為之判斷,非僅因陳尚潔社工之身份職業所生,亦即,本院認為應負保證人地位之人,為有實質支配力卻怠於作為之『陳尚潔』,而非在基層克盡職守之『社工群體』,附此敘明」。

4、釐清社工專業本質,拒絕不切實際的法律期待

法院以個案認定陳尚潔具「保證人地位」,非指所有克盡職守的社工們。但仍要釐清的是,社工的工作核心是陪伴與賦權,而非監控與偵查。唯有讓社工回歸專業角色,而非讓制度中的協力者成為被究責對象。社工師公會全國聯合會擔憂司法機關將「危險源控制」、「自願承擔保護義務」等建構社工專業為全能的「保證人地位」,恐將導致社工防禦性作為,使脆弱家庭失去真正的專業支持。

5、重申專業清白,捍衛紀錄誠信

即便量刑極其沉重,法院在偽造文書部分判決無罪,還給社工專業人格的基本清白。詳實紀錄是社工的誠信根基,判決結果證實本案社工並無蓄意造假記錄。

6、堅定支持,全聯會作為夥伴最強後盾

社工師公會全國聯合會要對所有正在崗位上的2萬多名社工夥伴呼籲,這份判決的重量不應由你我背負,在未來社工專業及倫理的落實,全聯會將與大家站在一起,做大家的後盾。

7、堅守初心,呼籲社會大眾理性看待判決

社會工作是一門促進社會正義的專業。儘管面臨司法高壓,全台2萬多名社工夥伴依然堅守崗位。社工師公會全國聯合會也呼籲社會大眾理性看待判決,給予社工專業更多理解與支持,攜手打造更安全、溫暖的社會環境。

社工師公會全國聯合會聲明。(圖/翻攝自臉書/社工師公會全國聯合會)
社工師公會全國聯合會聲明。(圖/翻攝自臉書/社工師公會全國聯合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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