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傭關係
」 博客來 解雇 勞資糾紛 勞動部 雇傭關係母親幫朋友熬中藥「中毒身亡」!女兒憤而提告 法院判賠百萬元
好友相助卻引發悲劇!大陸黑龍江省一名母親,日前在家中為朋友熬藥時,不幸因一氧化碳中毒死亡,而女兒便氣得將母親友人告上法院。法院認為,由於雙方約定了每10副藥人民幣100元(約新台幣452元),存在雇傭關係,因此判定母親友人必須賠償。根據陸媒《北京青年報》、《陝視新聞》報導,這名母親在家中為尹姓友人熬製中藥,沒想到在過程中,卻因一氧化碳中毒身亡,其女兒無法接受,便向要求母親熬藥的尹姓友人提出告訴。死者女兒受訪時表示,她到現場的時候,媽媽已經躺在地上,手緊緊捂著自己的胸口,眼睛已經發灰,而她急忙撥打120急救電話後,救護人員便趕緊進行搶救措施。救護人員告訴她,媽媽已經沒有生命徵象了,她也忍不住哽咽道,「當時我就崩潰了」。案經法院審理期間,尹姓友人並不承認雇傭關係,表示2人之間只是朋友間互相幫忙。但法院認定,雖然尹姓友人與死者是好友,基於雙方曾約定每10副藥人民幣100元,存在雇傭關係。最終,該審判庭的庭長指出,雖然死者自身也存在很大過錯,沒有小心謹慎行事,但尹姓友人也未善盡提醒義務,因此判決尹姓友人承擔各項費用的30%,賠償死者女兒人民幣23萬餘元(約新台幣104萬元)。
陸17歲少年直播中「倒地猝死」 站立8小時:公司只准打賞最多的坐下
為了幫助家計,中國一名高中輟學的17歲少年張巖(化名)在2024年3月入職了江蘇南京一家直播公司。雙方簽訂了一份《合作協議》,沒想到少年在直播間上工第一天,就在工作8小時後倒地猝死。據陸媒《正在新聞》報導,近日張巖的姐姐在網上爆料指控,江蘇南京「煙雨錦夢」傳媒有限公司招聘未成年人作為主播在網路平台「快手」直播,造成其弟弟猝死。據了解,張巖在高中輟學後,想找份工作貼補家用,由於姊姊在南京讀大學,母親也在江蘇務工,因此張巖在2024年春節後,同樣前往南京找工作。並且在同年3月2日,透過網路招聘,連絡上了煙雨錦夢傳媒公司的人事單位,應聘「助播」崗位。在線上溝通過程中,張巖有向對方表明自己只有不到直播規範年齡的17歲,而且沒有工作經驗,對方都表示「可以」。次日,他前往該公司面試後,簽訂一份《合作協議》,約定合作期限自2024年3月3日至2029年3月3日,共計5年。在這五年間,張巖的薪資為「無責保底薪資人民幣5000元(約新台幣2.2萬元)加提成」。在溝通中,少年表達了自己未成年且沒有相關經驗。(圖/翻攝正在新聞)張巖的姐姐告訴媒體,弟弟原本想應聘做「助播」(直播助理),結果卻簽了主播的《合作協議》。協議顯示,該傳媒公司作為甲方,在與乙方張巖簽訂的《合作協議》中,甲方將安排乙方跟隨有經驗的主播學習1至7天,待通過後試播跟團。甲方還將為乙方提供服裝、妝容、調節節目氣氛等各方面的培訓。張巖姐姐表示,她當時看到合約上有個30萬元人民幣(約新台幣134萬元)的違約金條款,就感覺不太對勁,希望弟弟不要去工作。但是弟弟覺得以自己的學經歷要找到這樣一份薪資的工作不容易,於是希望「先去試試再說」。根據合約,30萬違約金的罰則只會出現在乙方私自到其他平台或競業公司開播時才會出現。而薪資「無責保底薪資人民幣5000元加提成」具體條件則是每月開播不低於26天,每天開播須滿足7至9小時,當月直播流水(指直播打賞分成)不足25000元(約新台幣11.2萬元)的,煙雨錦夢傳媒公司將主動補足發放給主播5000元薪資;流水超過25000元,則以流水的20%作為主播薪資發放。倘若收入超過5000元,煙雨錦夢傳媒將對為繳納個人所得稅。張巖3月4日出門上班,直播間隙,曾在電話中向家人表示「工作可麻煩了」、「很累」、「很心慌」。當天下午5點50分許,張巖在直播期間突然倒下,失去意識,同事見狀撥打了120。後經送醫搶救無效,張巖不幸身亡。根據醫院出具的急診病歷顯示,張巖當時被初步診斷為:一、呼吸心跳驟停;二、高鉀血症;三、代謝性酸中毒。醫院在出具的《居民死亡醫學證明(推斷)書》中明確,張巖死亡原因為「呼吸心跳驟停」。警方在《接處警工作登記表》中寫明,法醫對屍體進行體表檢查,屍體無外傷,毒化檢驗陰性,排除刑事案件可能。張巖的姐姐則告訴媒體,弟弟雖然不擅長讀書,但個性乖巧,也有打工作服務員的經驗,身體一直很健康,此前沒有疾病問題。她不明白弟弟為什麼上班一天就猝死。事後,當地警方調取張巖參與的快手直播影像紀錄,看見直播過程中,主持人時常點到少年,讓他對著鏡頭喊「姐姐們給我刷個禮物吧!」張巖的姊姊還注意到,張巖直播全程中始終站著錄影,始終無法坐下休息,「早上8點到公司,10點開播,下午6點猝死,期間就吃了一碗麵。」事後張巖姊姊得知,該公司的直播間有條規定,只有獲得打賞數額最高的人才可以坐下。由於張巖在外獨自租房,因此姊姊也無法得知弟弟上班的作息、飲食狀況。最終張巖的父母不忍心讓他接受屍檢,決心將他火化。一名自稱煙雨錦夢傳媒南京區負責人的人士告訴張巖的姊姊,公司可以以「人道主義關懷」名義進行相關賠償,但不會承認與張巖之間存在勞動關係。雙方經過3次談判後無法達成共識,張巖的父母與姊姊都拒絕和解,提起訴訟,希望法院認定弟弟與煙雨錦夢傳媒的勞動雇傭關係,並以工亡的標準進行賠償。此項訴訟今年5月第一次開庭,目前仍在進行中。陸媒指出,8月23日下午,走訪該傳媒公司登記註冊地址,發現公司已經遷走,室內裝潢也已拆除,裡面堆滿了各種雜物。該大樓所屬物業管理人員表示,公司是5月底搬走的,「已經結清物業費,不清楚搬走原因。」傳媒公司負責人則告訴媒體,因為受到此事影響,公司已經收掉了,「他是未成年,我們公司規定不招未成年,但人事招了,公司也要負責的,不推脫。」他說,目前雙方因為賠償問題沒有談妥,正在走法律程序,即將迎來一審第二次開庭。
剴剴之死/惡保母虐殺1歲男童!外傭於心不忍「偷錄奪命鐵證」全盤供出
台北市一名1歲大男童於2023年9月由兒福聯盟轉介,交給一對劉姓保母姊妹照料,怎料卻遭保母聯手施虐,不僅暴力毆打、餵食酸臭廚餘,甚至指甲還被拔光,導致男童才受託不到3個月就猝逝。對此,劉家聘僱的一名外籍看護因看不下去,私下偷偷錄影蒐證,直到雙方解除雇傭關係後,外籍看護才將證據提供給檢警,這起冷血惡保母案的鐵證畫面因此曝光。事發於2023年12月底,男童因呼吸困難被送醫,到院前已不幸身亡,醫師查看後發現男童全身布滿傷痕,額頭骨凹陷、屁股嚴重變形、斷了4顆牙,懷疑他生前遭到不當對待立即通報,經檢警調查,認定劉姓姊妹倆涉有重嫌,依涉犯《虐童致死罪》聲押獲准,全案仍在台北地檢署偵辦中。虐童惡行曝光後,劉姓保母起初否認犯案,辯稱男童是自己碰撞、摔倒才導致受傷,且出事當下是孩子溢奶嗆到才緊急送醫,如今惡保母的謊言也被外籍看護拆穿,該名外籍看護平時負責照顧劉家的年邁父親,因經常目睹男童遭到折磨虐待,於心不忍便用手機錄下劉姓姊妹倆的惡行惡狀,礙於當時受僱於人不敢說出真相,外籍看護直到今年1月劉父病逝後,才將偷拍到的證據交給檢警。根據《太報》報導,劉女接受檢方問訊時坦言,其他托嬰的父母都會來「巴結」她,希望她能好好幫忙照顧小孩,但男童沒有雙親來討好,因此一看到他就莫名氣憤想動手,冷血直呼「要不是為了孫中山(錢),根本不想照顧他。」據了解,男童的母親入監服刑,加上父親失聯,因此便由奶奶代為照顧,後來奶奶也無力扶養,男童才經社會局轉介兒童福利聯盟,並交給劉姓保母姊妹協助照料,沒想到領有合法證照的2人,竟聯手施虐致死,手段相當殘忍。《CTWANT》提醒您: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台南色老闆藉口教女員工操作機台 伸鹹豬手「拍屁股摟腰」下場曝
台南1名彩券行老闆阿義(化名),日前藉口教導女店員小華(化名)操作電腦機台時,竟色心大起,趁機伸鹹豬手拍屁股、摟腰,小華氣炸提告。案經台南地院審理後,依《性騷擾罪》判阿義拘役50天,可易科罰金。判決書指出,阿義與小華為雇傭關係,某日上班時間,阿義以教導操作電腦機台為由藉機接近小華,趁其沒戒心不注意之下伸右手拍打對方臀部,還食髓知味摟上小華腰肢,小華覺得不舒服報警提告。案經地院審理,法官審酌性騷擾過程被店內監視器拍下,老闆阿義的行為欠缺尊重他人對身體之自主權利及心理感受,造成小華精神痛苦,不過考量他坦承犯行,雖尚未和解但無前科,因此依《性騷擾罪》判阿義拘役50天,可易科罰金,全案可上訴。
24小時待命「月薪800元」 捕蛇人怒告老闆討回工資…金額曝光
高雄王姓男子在陳姓男子開設的企業社行號上班並負責抓蛇,但其接到報案電話須15分鐘內回電、1小時內到場、2小時內結案的24小時待命工作,僅能從抓到1條蛇獲取800元工資,且平時還需幫忙打雜。王男不滿其最高16,800元、最低800元薪資,提告陳男求償工資及加班費。一、二審均認定陳男需支付工資差額86,000元;加班費免賠定讞。判決書指出,王男2021年11月15日至2022年5月31日期間,與受雇於屏東縣政府的陳男簽約,雙方約定抓1條蛇酬勞800元、月結1次、每月10日發薪。但陳男除需24小時待命、15分鐘內必須回電報案人並安撫等工作內容外,平時也只能和另一同事互相排假,且排班是由陳男決定;陳男也要求王男每天到企業社餵食其飼養的狗、雞食物與清掃糞便,若王男不從,就會被陳男毫無預告的故意不派案處罰。王男指稱,他到職第1個月僅領到11,200元、第2個月僅800元、第3個月1600元薪資,之後也只拿到8000元、16,800元工資,認為陳男苛扣薪資、全天候待命也未給加班費,提告求償56萬元。陳男則辯稱,其與縣府簽訂2022年度捕蜂捉蛇勞務採購標案,雖依作業規範為全日履約,但王男非全天待命提供勞務,他沒強制要求接案或王男因接案太少給予懲罰;另王男平時仍可自營業及工作,也未強制他休請假。陳男表示,對於是否承接捕蛇業務,王男保有同意及拒絕權,更否認雙方為雇傭關係。但一審法官認為,王男平時執勤範圍遍及屏東縣長治、內埔、麟洛、潮州、竹田、萬巒等鄉鎮,調紀錄也發現王男上班期間應有321隻蛇需捕捉,但陳男只派給王男76隻,判陳男需給付王男86,000元。二審法官維持一審判決,另審酌陳男與縣府簽訂之契約,無證據顯示王男須24小時待命,判王男加班費敗訴,全案定讞。
名醫被醫院無預警解雇 他錯愕:從業20多年從沒被這樣對待!
台中某醫院爆發勞資糾紛,該院人工關節中心醫師黃鐙樂指控,其與醫院合約明年8月才到期,上月27日突收到解雇函,導致患者無法進行後續治療,且醫院曾拖欠醫護薪資,在今(1日)與護理師、患者到醫院門口陳情。據悉,膝關節手術名醫黃鐙樂去年8月被該院聘任成立人工關節中心,卻在上月27日透過解雇函得知合約11月30日終止,也未得到任何交接緩衝時間;30日與病人預約下次回診,發現遭系統鎖住,經請病人到櫃台處理,驚知櫃台回覆:「黃醫師有其他生涯規畫離職。」怒斥「行醫20多年來第1次受到這麼粗糙的對待」!黃鐙樂也指,院方曾未付廠商款項、積欠醫護薪資不發,還要求中心人員自己計算,「但臨床業務工作還有加班、夜班各種費用,怎麼可能自己算」?且期間院方態度相當強勢,甚至推擠護理師,未料最後竟收到解雇函,直呼他1天看診200人,且很多病患剛開完刀,近期對患者預後極為重要,他卻無法替再服務。院方則回應,該院與黃鐙樂是委任經營關係,但《醫療法》規定醫療服務不能外包,因此在30日解約且數月前就有溝通、通知病人與安排其他骨科服務;11月10日發放薪資,因人工關節中心有績效獎金,才請中心計算。台中市勞工局表示,已在11月27日受理黃鐙樂及2名護理的爭議調解案,3人訴求為請求恢復雇傭關係、績效獎金、延長工時工資;經考量病患權益,已優先於今日下午召開調解會。衛生局則指出,醫療院所如有醫師或原排定門診時間異動,應事先公告以維病人權益。另醫療機構提供病人醫療服務,應以自行進用醫事人員為之,不得委外辦理,將派員稽查,如前揭情事屬實,將依違反《醫療法》處1萬以上至5萬元以下罰鍰,令限期改善。
球員猝死發現台啤球團沒有勞健保 立委質詢轟離譜引關注
台灣啤酒公司旗下的籃球協會在SBL與T1職籃聯盟都有球隊,過去在2012年卻出現一名台啤借將給金酒籃球隊的球員藍晉傑,在重訓自主訓練時疑心肌梗塞昏倒,送醫後宣告不治,今(2日)時代力量的立委邱顯智在立法院財委會質詢時提出,批評全台只有台啤籃球隊沒有為球員保勞健保,這樣的狀況無法保證球員在場上場下的狀況,認為實在太離譜。台啤籃球員場上奔馳,卻被立委發現多年來還是沒有勞健保保障。(圖/籃協提供)中華隊在杭州亞運3X3籃球賽中拿下金牌,近年職籃發展也快速,更多人關心籃球員與籃球隊的發展,時代力量立委邱顯智就將過去台啤球員藍晉傑意外身亡,卻發現沒有勞健保可以賠償提出,指出台啤的狀況無法保障球員,甚至全台球隊只有台啤沒有勞健保。台啤球團回應,和球員並非雇傭關係,不適用勞基法,台啤籃球隊是由台啤成立的籃球協會贊助,跟球員跟簽約的不是台啤籃球協會,而是總教練。對於邱顯智提出的質詢,財政部長莊翠雲表示,會找律師與法律顧問釐清球員的合約,檢討是否參考其他球團的模式,兩週內回覆。職籃工會則向《CTWANT》回應,台啤球員因有雇主,因此無法由工會投保,針對台啤沒有為球員保勞健保,工會也協助並要求,由於台啤球團每年有固定預算,因此若加保勞健保恐超出預算部分,因此台啤球團目前雖還未投保,但已在努力協助改善這樣的狀況,另外先前T1的台啤英熊籃球隊也同樣沒有投保勞健保。
箱型車底盤下沉露餡 南港警逮5非法泰籍移工
北市南港分局員警日前執行勤務時,發現一輛廂型車底盤下沉,明顯超載,因而上前攔查,竟發現車內載有5名非法外籍泰國移工,5人全數均以觀光簽證來台,卻通通逾期未歸。全案詢問後由移民署台北市專勤隊收容。初步了解,南港警方日前巡邏時,發現一輛廂型車底盤下沉,疑似超載而上前盤查,這一查竟發現廂型車含駕駛在內一共載了6人,6人中除駕駛為本國籍外,其餘均是泰國籍。警方也進一步發現,這5名泰國人均以觀光簽證名義來台,分別自去年9月分批來台,經由在台同鄉介紹四處打工,不過5人所持有的觀光簽證來看,5人僅可以停留14天,卻逾期未歸,其中一人逾期時間更長達9個月。而負責載人的50歲簡姓駕駛則表示,自己受5人所託要將他們載往桃園中壢,與5人無雇傭關係,但相關證詞不被警方採信,5人中最小僅24歲,最大為40歲。全案詢後將5名移工解送至移民署台北市專勤隊收容,負責開車的簡姓司機則被依涉嫌違反就業服務法移請勞動部裁罰。南港分局提醒民眾,切勿以身試法,僱用來路不明的外籍移工,違者將依就業服務法處新臺幣15萬元以上75萬元以下罰鍰,5年內再犯更涉及刑事責任,最重將面臨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120萬元以下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