須賠償
」 賠償 大陸 法院 外遇 婚姻
12年父愛換來DNA真相!男盡心照顧身障兒竟非親生 他心碎提告
中國大陸山東省棗莊市一樁親子撫養糾紛近日引發社會關注。一名男子與同居女友育有一子,12年來不僅獨自承擔撫養責任,還持續為罹患智能障礙的孩子進行復健治療。然而,一紙親子鑑定報告卻揭露殘酷真相,證實孩子並非其親生骨肉。男子憤而提告,要求返還多年撫養及醫療支出並求償精神損害。法院審理後認定女方存在明顯過錯,判決須賠償男子共16萬元人民幣,並由女方負責撫養孩子。根據中國裁判文書網公布的一審判決書,劉姓男子與劉姓女子未辦理結婚登記,但曾有同居關係。2013年2月,劉女產下一名男嬰小劉。由於早產,小劉出生後即被診斷罹患「新生兒缺血缺氧性腦病」,住院治療15天;不久後又因敗血症及病理性黃疸再次住院。判決指出,小劉出生約8個月後,劉女便將孩子送到劉男家中照顧,此後未曾支付撫養費。多年來,小劉一直由劉男及其家人照料。後來因祖父生病,孩子改由姑姑接手照顧至今,目前就讀國小五年級。然而,2025年事情出現重大轉折。劉女委託鑑定機構進行DNA親子鑑定,結果顯示,在排除近親、遺傳疾病及其他特殊因素後,確認劉男並非小劉的生物學父親。法院調查發現,小劉於2019年被診斷為自閉症譜系障礙合併智能發展遲緩,同年被評定為智力二級殘疾。自2021年起,家屬持續陪同接受心理治療、行為矯正及復健課程,期間花費大量醫療與照護費用。劉男得知真相後,認為自己在完全不知情的情況下撫養非親生子長達12年,期間投入大量時間、金錢及情感,遂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由劉女接回撫養,並返還撫養費、醫療費及精神損害賠償共25萬餘元。法院審理後認為,劉男既非孩子生父,依法不負有法定撫養義務,卻長期代替親生父母履行照顧責任;而劉女將孩子交由劉男撫養後,未盡扶養義務,也未支付任何費用,行為具有明顯過錯,應承擔相應法律責任。考量孩子已由劉男一家照顧12年,且劉女另有子女需扶養、收入不固定等因素,法院酌情判定返還撫養費10萬元人民幣。另就孩子出生住院及後續復健等必要醫療支出,判決劉女返還4萬元。此外,法院指出,劉男及家人多年來投入大量心力照顧患有身心障礙的孩子,所承受的壓力與付出遠超一般家庭。得知孩子並非親生後,對其人格尊嚴及心理造成重大打擊,因此認定精神損害成立,酌定賠償精神慰撫金2萬元。最終法院判決,小劉改由生母劉女撫養,並須支付劉男撫養費10萬元、醫療費4萬元及精神損害賠償2萬元,合計16萬元人民幣。
史書華團購OMEGA被告!二審加碼賠70萬 陳沂翻舊照酸「接頭霸王」
知名網紅「盾牌牙醫」史書華日前因涉及OMEGA名錶團購爭議,再度引發討論。根據判決內容,史書華2023年於個人臉書粉絲專頁舉辦OMEGA手錶團購活動,並宣稱與瑞士精品品牌OMEGA合作,遭原廠提告商標侵權。一審原判需賠償50萬元,經上訴後,二審改判須賠償70萬元,另須在粉絲專頁刊登勝訴啟事。事件曝光後,網紅陳沂也在社群平台發文評論,並翻出史書華過去宣傳OMEGA團購時的照片爭議。陳沂表示,當年史書華曾高調宣稱與OMEGA合作,甚至將自己與OMEGA品牌Logo結合製作宣傳海報,藉此推廣名錶團購活動。不過,後來有網友發現,史書華使用的宣傳照疑似經過合成處理,不僅手錶疑似後製加入,就連人物身體也被質疑是移花接木。有網友發現史書華拿吳怡農的照片移花接木。(圖/翻攝臉書/陳沂)陳沂指出,有粉絲發現史書華將自己的頭像合成至吳怡農的照片上,因此網友當時還替他取了「接頭霸王」的稱號。她也提到,OMEGA作為國際精品品牌,外界普遍認為不太可能以一般團購形式進行行銷合作。此外,陳沂還透露,當時有民眾曾致電百貨公司查證相關合作內容,據稱對方回應,史書華是以「企業贈禮」名義詢問大量購買優惠,並要求開立公司發票,並非正式品牌合作案。陳沂表示,自己當年揭露相關內容時,曾遭不少網友批評與攻擊,甚至有人質疑她是因為嫉妒史書華能與精品品牌合作才發文評論。如今法院二審判決出爐,她也再度發文反諷,「這些嗆很大聲的,現在都不知道飛去哪了呢? 」
官司纏身2/王樂妍抄襲藍又時 12年官司二審逆轉判半年
許允樂這幾年積極發展個人品牌,陸續與台灣美妝、球鞋品牌推出聯名商品,也自創服飾品牌經營副業。不過她2021年間推出的聯名服飾系列「百威小老虎」,被指與大陸畫師不二馬大叔(馬千里)創作的IP「我不是胖虎」高度相似,引發抄襲爭議。事件爆發後她已先行下架商品止血,但相關訴訟一路延燒,最終法院認定構成侵權,判決她須連帶賠償40萬元,並銷毀相關商品及負擔利息,案件至今尚未完全落幕。「台劇女神」高宇蓁2018年砸下重金創立保養品牌「J.KAO」,未料日商花王股份有限公司認為,其商標中的「KAO」字樣與自家商標近似,恐造成消費者混淆,因而提起訴訟。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審理後認定,相關商標確實具有混淆誤認之虞,判決高宇蓁一方敗訴。品牌後續也調整名稱為「J.GAO」重新出發,持續經營至今已邁入第7年。歌手藍又時與王樂妍為國中、高中時期學姐、學妹關係,藍又時指控王樂妍曾學唱其創作歌曲〈睡美人〉,卻在2009年發行個人專輯《哥本哈根的童話》時,將該曲改編為〈到底愛怎麼了〉並收錄其中,甚至對外稱為自己珍藏多年的創作。事件曝光後,王樂妍初期並未承認相關爭議,藍又時憤而提告,雙方官司歷時12年,一審判決王樂妍無罪,但二審認定兩首作品詞曲高度相似、相似比例達九成,逆轉改判有期徒刑半年;王樂妍才公開在臉書致歉,表示當時為爭取公司機會犯下過錯,錯失了勇敢面對過錯的機會。陳雷2018年控告藝人廖本興侵權,指對方長期以「程雷」為藝名登台商演,模仿其演唱風格與形象,導致大眾混淆誤認,因而提起訴訟。未料廖男後續又改以「廖雷」名義持續演出,再度遭提告。新北地方法院審理後,裁定廖男須賠償45萬元,雙方其後達成和解。陳雷事後表示「祝福他」,希望對方未來能走出自己的路、發展屬於自己的演藝事業,並將該筆賠償金全數捐作公益使用。
天后闆妹霸氣力挺范姜彥豐 喊話:判決書我幫你發!
范姜彥豐今(2日)現身台中出席「天后闆妹」品牌代言活動。之前傳出他因為婚變暴瘦11公斤,他坦言確實有變瘦,「之前最瘦到65公斤,現在大概70公斤,沒有特別量體重」。至於針對法院日前判決粿粿、王子兩人須賠償新台幣100萬元。對此,范姜彥豐低調回應:「這只是一個小小的階段性,事情很複雜,還有其他案件,未來還有很長的路。」面對媒體進一步追問判決細節,他希望大家焦點放在代言活動上,不願多談。至於整起官司過程,范姜彥豐強調和粿粿、王子雙方從未見面,「就是大家看到的那樣,都是透過律師聯繫」。一旁的闆妹則表示自己會力挺自家產品代言人范姜彥豐,並表示:「這事情很尷尬,我跟他説ok交給我,小孩交給我,判決書我幫你發。」還不忘宣傳自己的podcast,透露裡面有提到判決書,「已經錄完了」。天后闆妹表示自己會一直力挺范姜彥豐。(圖/蘇聖倫攝)另一方面,針對粿粿指控他涉嫌拿走iPad並報案一事,警方已受理並函送地檢署偵辦。范姜彥豐則回應:「我覺得有時候他們已經是沒招了!完全不擔心,沒有的事情,就配合調查。」天后闆妹也在旁緩頰表示,夫妻間接觸彼此的3C產品其實相當常見,「會看來看去很正常」。回顧整起風波,始於去年10月范姜彥豐公開指控江瑋琳婚內出軌,對象為邱勝翊,引發輿論譁然。王子事後兩度道歉,坦承互動踰矩;粿粿則發布長達18分鐘影片反擊,雖否認部分指控,但也承認雙方關係曾過從甚密,使事件持續延燒至今。今范姜彥豐也說目前自己身分證配偶欄仍維持原有的已婚狀態,尚未完成相關變更程序。
范姜彥豐官司勝訴後首現身認「非單身」 冷笑回應粿粿報警指控偷iPad
范姜彥豐今(2日)現身台中,出席天后闆妹品牌代言活動,久違與中部粉絲近距離互動。他受訪時表示「很久沒來台中,心情很好」。面對外界關注離婚官司後續發展,范姜彥豐低調表示「事情很複雜,還有其他案件」。至於目前是否已經恢復單身?他表示目前身分證配偶欄仍維持原有狀態,尚未完成相關變更程序。針對日前與妻子江瑋琳(粿粿)及邱勝翊(王子)之間的侵害配偶權官司,范姜彥豐回應,地院判決兩人須賠償100萬元「只是一個階段性結果」,坦言心情「有稍微放鬆一點,但未來還有很長的路」。他也強調家人與朋友一路以來都給予高度支持,成為他面對風波的重要後盾。天后闆妹表示自己會一直力挺范姜彥豐。(圖/蘇聖倫攝)面對媒體追問後續,他不願在代言活動上多談細節,僅透露未來將持續投入戲劇與音樂工作。他同時強調,目前最重要的是照顧好女兒。一旁的闆妹也表示自己會力挺范姜彥豐,並表示:「這事情很尷尬,我跟他説ok交給我,小孩交給我,判決書我幫你發。」還不忘宣傳自己的podcast,透露裡面有提到判決書,「已經錄完了」。對於近期傳出粿粿懷疑范姜彥豐拿走其iPad並報警處理,案件已由警方函送地檢署偵辦。范姜彥豐則是冷笑回應:「我覺得有時候他們已經是沒招了!完全不擔心,沒有的事情,就配合調查。」闆妹則在旁緩頰表示,夫妻之間本就可能互相接觸彼此的3C產品,「會看來看去很正常」,力挺意味濃厚。
范姜彥豐「配偶權」官司勝訴獲賠百萬 沈痛發聲:傷害非金錢能彌補
男星邱勝翊(王子)去年遭指介入 江瑋琳(粿粿)婚姻,引發外界關注。女方配偶范姜彥豐當時透過社群公開指控兩人互動逾越朋友界線,並提起民事訴訟。士林地方法院今(28日)下午宣判,范姜彥豐獲判勝訴,王子須賠償百萬元。對此,當事人范姜彥豐與王子也分別發出聲明。范姜彥豐在聲明中對司法審理結果表達感謝,並感謝媒體與社會大眾的關心與支持。范姜彥豐透過律師發表正式聲明指出,本案在「配偶權」訴訟中獲得全面勝訴,對整起事件具有重大意義。透過司法判決確認責任歸屬,亦盼相關當事人能深刻反省,強調家庭破裂所造成的傷害,並非任何金錢可以彌補。他表示,後續仍有其他相關訴訟程序進行中,未來將持續面對並努力應對。而邱勝翊所屬經紀公司「喜鵲娛樂」在聲明表示,對司法結果予以尊重,並將虛心檢視與反省。公司同時強調,近期網路上流傳多項未經查證的言論與影像,已對藝人名譽及權益造成影響,目前已著手蒐證,未來不排除採取法律行動,也呼籲外界勿轉傳不實訊息,以維護良好網路環境。對於法院判決,范姜彥豐透過律師發表正式聲明。(圖/經紀人提供)
跟老闆吵架被罵「滾」!他秒閃人沒再上班 法院認證「不算曠職」公司要賠
中國裁判文書網披露一起勞資糾紛案,上海市一名經理因與上司爭執,被對方斥「滾」後隨即離開公司,之後沒再回到工作崗位,遭公司以曠職為由解僱。一審法官認定曠職成立,駁回賠償請求;二審則指出公司未明確要求返崗、指令不清,員工並非故意曠工,最終改判公司違法解約,須賠償人民幣15萬9800元(約新台幣73.9萬元)。綜合陸媒報導,丁力(化名)自2012年4月起進入上海某公司,擔任綜合管理部經理。2020年5月15日,他在公司內與負責人王某因工作問題發生口角。爭執過程中,王某怒斥「滾」,丁力隨即離開公司,之後未再返回工作崗位。至同年6月9日,公司以員工擅離職守且連續曠職為由,作出解僱決定。對此,丁力主張自己並非主動曠職,而是因上司言語導致其誤解為被要求離職,遂申請勞動仲裁,要求公司支付違法解除勞動合同賠償金共人民幣15萬9800元。然而,仲裁機構未支持其請求。丁力隨後向法院提起訴訟,案件進入司法程序。一審法院審理認為,雖然雙方確有爭執,但「滾」一詞並不足以證明公司明確要求丁力離開職位或解除勞動關係。在缺乏直接證據證明公司辭退的情況下,丁力長期未到職上班,已構成曠工。因此,法院認定公司解除勞動合同並無不當,駁回丁力的賠償請求。案經上訴,二審法院進一步調查後作出不同認定。法院指出,在丁力離開公司後,用人單位並未積極通知其返回崗位,也未就其缺勤情況及時作出處理。即便在5月22日公司委託代理人與丁力溝通時,亦未明確要求其恢復工作。此外,5月29日丁力曾與妻子前往公司,主動表達返崗意願,但公司負責人僅回應「回去等通知」,未對是否恢復工作作出明確指示。二審法院認為,在此情況下,丁力未能繼續提供勞動,主要源於公司指令不明確,而非主觀故意曠工。法院進一步指出,用人單位在管理過程中應對員工的工作安排給予清晰指示,避免因溝通不當引發誤解。本案中,公司未能履行相應管理責任,卻以曠工為由解除勞動合同,屬於違法解除。最終,二審法院撤銷一審判決,改判公司需向丁力支付違法解除勞動合同賠償金15萬9800元人民幣。
偷情鹹溼簡訊曝光!人妻怒告小三求償百萬 法院認侵害配偶權判賠30萬
嘉義市一名黃姓女子發現丈夫與銀姓女子長期外遇,掌握多則露骨對話後提告求償100萬元。法院認定雙方關係逾4年且情節重大,雖銀女辯稱不知對方未離婚,但未被採信,最終判賠30萬元精神撫慰金。黃女指控,丈夫沈男與銀女自4年前即有不正當往來,並提出LINE對話佐證,內容不僅顯示兩人情感深厚,還涉及親密互動,甚至提及金錢與懷孕等情事,足證關係非比尋常。她表示,丈夫態度丕變、家庭支出減少,甚至出現家暴行為,讓她身心俱疲,婚姻遭嚴重破壞。銀女則辯稱,沈男曾謊稱已離婚,自己並不知情,甚至曾勸對方不要離婚,否認有意介入他人婚姻;同時強調自身經濟狀況不佳,獨力扶養就讀高中的女兒,認為求償金額過高。法官審酌雙通訊方對話有:「我身體還不能做愛,難道要幫你親出來」、「妳胸很大,我摸、吸、舔過了」、「你鳥鳥癢了嗎?你最近有自己流出來嗎?」等鹹溼內容,認定沈男與銀女確有長期不正當關係,且銀女應知對方已婚,仍持續交往,已侵害配偶權且情節重大;但考量雙方經濟能力與侵權程度,最終判決銀女須賠償黃女30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醉男找代駕回家疑遭丟半路 隔日被發現死在車內!家屬崩潰
喝酒不開車,有越來越多人會找代駕,但大陸不久前發生一起因代駕糾紛的憾事,河南一名龐姓男子在聚會大量飲酒後預約代駕,對方卻只把他送到半路,將龐男留在車內;豈料,隔日凌晨龐男被發現死在車內,家屬難以接受,怒告2名代駕人員索賠。經當地法院審理後,認定死者雖應負主要責任,但代駕人員未盡安全保障義務,最終判處2人共計須賠償約人民幣5.7萬元(約新台幣25.7萬元)。根據陸媒《紅星新聞》報導,河南方城縣人民法院近日審結一起案件,2025年10月12日晚間龐男在聚會上飲用大量白酒,透過平台預約代駕回家。接單的崔姓代駕員帶著「徒弟」王男一同前往,並指派王男負責駕駛;當晚8時40分許,車輛抵達龐男居住地的村口,王男將不省人事的龐男留在車內,並於9時20分搭乘前來接應的崔男車輛離去繼續接單,留龐男獨自在村口。直到次日凌晨0時許,崔男與王男返回現場查看,才驚覺龐男在車內明顯失去生命跡象。龐男家屬對於代駕的行為害死他感到難以接受,認為代駕員明知客戶處於極度醉酒狀態,卻未將其平安送入家中,丟包半路,發現他失去生命跡象也未採取任何救助措施,明顯存在過失,因此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他們須共同賠償人民幣30萬元(約新台幣135萬元)。經法官審理指出,王男與龐男之間已形成事實上的代駕服務合約關係,依據行業習慣,代駕應安全將客戶與車輛送達約定地點。然而,王男在執行服務時未盡到「附隨保障義務」,未妥善安置處於危險狀態的醉酒客戶,導致死亡結果發生,應負一定責任;而崔男身為接單人與指派者,視為共同代駕人,亦難辭其咎。法院最終認定,龐男作為具備完全行為能力的成年人,飲酒過量導致自身陷入風險,應承擔事故的主要責任。經核算家屬損失總額約人民幣95.8萬元(約新台幣431萬元)後,裁定由王男承擔4%責任、崔男承擔2%責任,分別判賠人民幣3.8萬元(約新台幣17.1萬元)及1.9萬元(約新台幣8.6萬元),全案仍可上訴。◎喝酒勿開車!飲酒過量,有害健康,未滿18歲請勿飲酒。
高雄毒春捲害157人就醫!店家最高恐賠逾4千萬 她籲假扣押防脫產
高雄市苓雅區正義市場一家經營40年的春捲老店,近期發生集體食物中毒事件,截至7日已有157人就醫。由於業者未投保產品責任險,消費者求償面臨困難,恐曠日廢時甚至無門。高雄市議員陳慧文指出,依照《食全法》規定,業者最高可能面臨4710萬元賠償,但若業者拒不負責,受害民眾恐難拿到實際賠償,因此應考慮假扣押財產保障權益。高雄市議會今天針對警消、衛生及環境保護等部門進行業務質詢時,陳慧文特別關心春捲中毒案的受害者權益。她指出,涉事攤販在市場經營已有40年,既無公司登記,也未投保產品責任險,對消費者日後求償造成重大阻礙。陳慧文說明,《食安法》第56條第三項規定,若消費者「不易或不能證明其實際損害額」,可請求法院依侵害情節裁定每人每一事件賠償500元至30萬元。以157人計算,業者最高可能須賠償4710萬元。然而,陳慧文直言,如果業者拒不負責,即便證據充足,團體訴訟結束後,受害者也可能僅拿到一紙判決而無法獲得實際賠償,因此她建議應假扣押業者財產,防止未來拒賠。對此,高雄市衛生局長黃志中表示,春捲中毒事件已移送地檢署,衛生局也第一時間聯絡消保官,後續將協助受害者維護權益。行政端目前積極追查上游廠商並保全相關證據,而假扣押業者財產部分,已由檢察機關考慮處理。針對這起事件,衛生局指出,經蒐集相關患者就醫情形、飲食史及檢驗結果等流行病學調查綜合研判,且染有致病原菌,係屬食品中毒,該攤商販售涉有重大食安風險,衛生局已依違反《食安法》第15條暨第44條、第49條規定,再加重裁罰108萬。此外,為防杜危害擴大,衛生局已於5日依法命業者停業7日,待複查合格後始得營業。並持續追查食材來源、製程及供應鏈,以釐清污染來源及責任歸屬。另查,業者於第一時間未完整說明春捲實際食材內容,原僅提供豆芽菜、高麗菜、紅蘿蔔、香腸、豆干、糖粉及花生粉,後經調查確認尚包含蛋品及肉絲,涉有刻意隱匿、規避妨礙調查情形,已影響疫調判斷完整性。衛生局加重裁罰新臺幣36萬元,目前累計共裁罰新台幣144萬元,並移送高雄地方檢察署,由雄檢啟動指揮偵辦。衛生局呼籲,選購潤餅、春捲等即食食品時,應注意業者作業環境衛生、食材保存及製作過程是否妥適,避免食用來源不明、久置常溫或未妥善保存之食品;如食用後出現腹痛、腹瀉、噁心、嘔吐或發燒等疑似食品中毒症狀,應儘速就醫,並保留就醫單據及剩餘食品,以利後續疫調與求償。若消費爭議無法協調處理,可向市府消費者服務中心撥打1950專線申訴尋求協助。
清明祭祖才發現母墳消失!兄妹崩潰報警 真相竟是鄰「整座搬走」
清明節有許多民眾動身掃墓,大陸廣州卻發生一起離奇事件,一對曾姓兄妹前往祭拜已故母親才發現墳不見了;曾氏兄妹報警後,才知道母親的墳墓遭一名張姓男子(化名)在修繕自家祖墳時,擅自遷移他們母親的墳墓。對此,曾氏兄妹憤而告上法院,最終判決張男須賠償經濟損失及精神慰撫金共計人民幣2.8萬元(約新台幣12.6萬元),全案現已定讞。根據陸媒《廣州日報》報導,廣州白雲區人民法院近期審結一起案件,有一對曾姓兄妹於某年清明掃墓時,赫然發現母親的墳墓消失無蹤。報警後並由村委會到現場勘查後確認,原址已被鄰居張姓男子親人的墓地侵占,而他們母親的遺骨則被對方擅自移至他處。曾家多次要求將墓地恢復原狀,卻遭張男拒絕,曾氏兄妹只好轉向法院求償,要求張男支付墳墓損壞、重新安置費用及精神損害賠償。面對控訴,張男辯稱其在修繕自家祖墳時,發現鄰近有一座墓穴,有詢問村民卻無人知曉歸屬,才決定自行將該墓遷移至附近,並聲稱已妥善安置骨灰罈且修築磚牆圍護。然而,法院認為張男未經合法程序便擅動他人先人墳墓,行為已構成侵權。法院最終判決,張男必須賠償曾氏兄妹經濟損失人民幣2萬元(約新台幣9萬元)以及精神慰撫金人民幣8000元(約新台幣3.6萬元)。法官指出,墳墓在法律上並非普通的「物」,它承載著後輩對先人的緬懷與人格寄託。依據相關法律規定,家屬對先人遺骨受損而產生的精神痛苦,法律應給予救濟與保障。法官藉此提醒大眾,墓地具備特殊的人格利益與精神價值,任何擅自遷移、破壞或侵占的行為,即便聲稱「不知情」或「無惡意」,仍需承擔法律責任。
婦吃冰淇淋誤吞金屬釘喪失生育能力 連鎖店須賠4.5億
美國佛羅里達州發生一起令人震驚的食安訴訟案件,當地一名婦人巴克利(Brandy Buckley)在食用知名連鎖店的冰淇淋時,意外吞下隱藏其中的金屬釘子與碎片,導致身體遭受永久性損傷,甚至永久喪失生育能力。經過長達數年的司法纏鬥,當地陪審團近日裁定,冰淇淋公司須賠償巴克利高達1400萬美元(約新台幣4.5億元)的天價賠償金,以補償其身心所受的巨大創傷。根據外媒《紐約郵報》報導,這起悲劇發生於2018年9月,來自佛羅里達州的婦人巴克利當時在帕姆貝(Palm Bay)的一家連鎖冰淇淋店「Bruster's Ice Cream」購買了一份奶油核桃口味冰淇淋。巴克利在駕車離開途中邊食用,但突然感覺喉嚨有異物感,起初以為只是冰淇淋中的核桃碎片,不疑有他直接吞入腹中。直到巴克利準備分食給兒子,在紅綠燈前仔細觀察冰淇淋甜筒時,才驚覺內部竟嵌著明顯的金屬釘。事後巴克利立即前往醫院進行X光檢查,診斷結果證實她確實吞下了金屬釘。據訴訟文件顯示,這些尖銳的金屬物埋藏在冰淇淋深處,肉眼根本無法察覺。而業者嚴重的食安疏失不僅對巴克利的身心造成重創,更導致其頭部、頸部及神經系統永久性受損;最令家屬悲痛的是,這些創傷直接導致她喪失生育能力,從此無法如願懷孕,徹底破滅他們夫妻倆想再生小孩的夢想。巴克利的律師阿皮薩(Scott Alpizar)在庭上控訴,被告公司宣稱擁有「認證冰淇淋製造師」,每日在店內新鮮製作冰淇淋,卻在生產流程中出現毀滅性的失誤,任由危險污染物進入消費者口中。此外,巴克利多年來支付了龐大的醫療費用,且未來恐因傷勢嚴重影響她的工作能力。儘管巴克利最初提出的賠償門檻僅為1.5萬美元(約新台幣48萬元),但陪審團在審視證據後,認為其傷勢之深、損害之鉅,非天價賠償不足以彌補,最終判業者須賠償1400萬美元(約新台幣4.5億元)。這項裁決引發當地法律界高度關注,未參與此案的法律專家卡隆(Danny Karon)分析指出,1400萬美元(約新台幣4.5億元)的賠償金額相當合理,甚至應該更高;他強調,凡涉及「生殖能力損害」的案件,因其剝奪了當事人基本人權與家庭幸福,法律上的賠償估值通常極高。陪審團的裁決不僅是針對巴克利個人的補償,更是對食品業者在品質控管上敲響的一記警鐘,要求企業必須對消費者的生命安全負起最高責任。針對此判決,阿皮薩表示,陪審團完整聽取了相關證據,並針對客戶所遭受的嚴重損害給予了公平的裁決。目前Bruster's Ice Cream總公司尚未對此最終裁決做出進一步回應。
高風險孕婦申請居家工作遭拒 早產女嬰出生90分鐘夭折!公司須賠7.2億
美國俄亥俄州日前發生一起引發社會關注的職場歧視訴訟案,一間知名公司「全品質物流」(Total Quality Logistics, TQL)因拒絕一名高風險懷孕員工居家辦公申請,導致該名員工早產且新生兒不幸夭折。當地法院陪審團於日前作出裁決,判定TQL須賠償2250萬美元(約新台幣7.2億元)。根據外媒《衛報》報導,美國俄亥俄州一名女子沃爾什(Chelsea Walsh)過去在TQL工作,在2021年2月懷有身孕的她接受子宮頸手術,預防早產,同時她被醫療團隊列為高風險孕婦,醫師明確指示其應居家辦公、臥床休息並限制體力活動。當年全球正值新冠疫情COVID-19疫情,遠距工作已成常態,但沃爾什申請遠距卻被拒絕,在她抗議後,公司只給她2個選擇,一是她回辦公室上班,不然就是要她請無薪假且沒有健保。法庭文件顯示,沃爾什的丈夫曾向其任職公司的人資主管求援,該主管轉而提醒TQL副總裁此舉可能違法。儘管TQL高層一度宣稱已「解決潛在訴訟風險」,並遲至2月24日才改口答應沃爾什居家工作的申請,但對沃爾什而言卻為時已晚,沃爾什於當日出現嚴重併發症緊急送醫,隨後產下僅20週又6天的早產兒馬格諾利亞(Magnolia),女嬰在出生90分鐘後便不幸離世。沃爾什的律師麥茲格(Matthew C. Metzger)發聲指出,證據顯示沃爾什僅是遵循醫囑提出合理的職場調整要求,卻遭到公司無情拒絕,陪審團一致認定TQL的傲慢與疏失是導致女嬰死亡的主因,認定TQL公司應負90%責任,判賠2250萬美元(約新台幣7.2億元)。律師更透露,家屬曾多次給予公司和解機會,但TQL均未予以正視,最終才面臨如此鉅額的判賠。對此,TQL發言人道格蒂(Julia Daugherty)向家屬表達哀悼,但強調公司並不認同陪審團對事實的定性與判決結果,目前正評估法律手段準備上訴,並重申公司始終致力於員工的健康與福祉。TQL是俄亥俄州辛辛那提地區最大的私人企業,年營收超過60億美元(約新台幣1934億元),員工規模達9000人。
趙駿亞家暴遭判2月再賠51萬 吳婉君吐心聲:拒絕被消費隱私
八點檔女星吳婉君2025年3月遭前男友趙駿亞施暴,透露兩人交往期間就遭受男方持續的言語暴力及情緒勒索,事後她也到醫院驗傷並向警局報案,提告傷害及聲請保護令,男方則坦承動手,全案依法送辦。近日法院判決出爐,趙駿亞遭判有期徒刑2月,並須賠償女方51萬750元。對此,吳婉君深夜發文寫下,「即使沒有保護被害人,但我要好好保護自己。我正視自己的感受,選擇表達而不是忍受。當我把自己好好接住,我便不再恐慌。」回顧此案,吳婉君2025年3月某天凌晨與趙駿亞一同返回男方位於新北市中和的住處,2人因故發生衝突,女方遭趙駿亞暴力對待,事後前往醫院驗傷,並在當天凌晨到中和分局報案提告。驗傷結果顯示,吳婉君除了額頭處有瘀青、嘴唇紅腫破皮,脖頸處也有抓痕殘留,全案依傷害罪嫌函送法辦。吳婉君事後發聲,坦承自己與趙駿亞原為結識多年的好友,2024年7月雙方決定以戀人身份開啟新關係,卻在交往期間受男方多次言語暴力及情緒勒索,最終還發生肢體暴力事件,造成她身體及心理上的傷害。據了解,吳婉君同時提出民事求償,主張因被毆打影響工作,損失達33萬750元,加上因媒體報導使她遭受網路暴力,另求償精神撫慰金66萬9250元,共計100萬元。案經新北地院審理,趙駿亞遭判有期徒刑2月,須賠償51萬750元,全案可上訴。對此,吳婉君21日深夜於社群平台發文表示,「我想要充耳不聞,但我必須表達立場,我不要『被消費』自己的隱私,也不願自己的傷口一直被灑鹽,我不接受這種『被赤裸』的粗暴對待。」吳婉君指出,法律規定保護被害人的隱私,面對突如其來地「被公開」隱私,她感到錯愕、難受,個人隱私並不涉及公共利益時,沒有任何需要被公開之必要,法院已經在判決書中載明要「隱匿身分」,受法律保護的個資不應該這樣粗魯地「被具名」。而吳婉君22日凌晨再度發文道,自己收到訊息當下相當傻眼,雖然她沒有生氣、沒有哭,但那種被亂爆料的恐懼感席捲而來,她開始恐慌、心跳加速、頭皮發麻,腦中一片空白,「我開始想,沒有經過我的同意,但至少沒有捏造不實故事。雖然不夠尊重我,但至少是部分真相。即使沒有保護被害人,但我要好好保護自己。」吳婉君強調,她正視自己的感受,選擇表達而不是忍受,當她把自己好好接住,自己便不再恐慌,「所以,我很平靜地寫下聲明,那不是一個情緒宣洩,而是在表明立場,還有感受。感謝,感謝這陣子收穫滿滿的能量,懂得轉念讓每一件事都有好的一面。謝謝關心我、愛我、給我支持與力量的你們,我很好,也很感謝。」《CTWANT》關心您: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內湖高工已婚男教師「翹班外遇」女同事 教育局:每月將不定期查勤
台北市內湖高工爆出一起不倫戀醜聞。一名60多歲汪姓男教師與小10多歲的林姓女教師發生婚外情,雖已遭妻子提告並被法院判決賠償12萬元,卻依然繼續往來,甚至疑似蹺班約會,讓同事相當困擾。對此,教育局今(19日)表示,已督導學校加強教師差勤規定宣導,每月依規定落實2次不定期查勤。根據《鏡週刊》報導,汪妻4年前整理衣物時,在汪男的口袋發現溫泉飯店發票,進一步委託徵信調查後得知,汪男曾在上班時間與林女外出在餐廳約會,之後還前往旅館開房間,讓汪妻氣得提告。士林地方法院審理後認定,林女明知汪男已婚仍交往,已侵害配偶權,最終判決林女須賠償原配12萬元。不過《鏡週刊》指出,2人在判決後並未收斂,仍繼續往來,甚至被同事目擊在辦公室有較親密的行為。另有同事爆料,今年初2人曾一同參加研習會,簽到完隨即不見蹤影,疑似蹺班約會,有人向市府1999專線檢舉,但校方調查監視器後表示,並未發現2人離開或缺席校內活動。《鏡週刊》透露,這並非汪姓男教師首次與女同事互動密切,他常以分享理財投資知識,或展示生活照炫富等方式接近女同事,直到汪妻提告後,汪男的相關傳聞才被曝光。對此,台北市教育局表示,接獲檢舉後已要求學校依法展開調查,但並未發現2人離開或缺席活動,目前教育局已督導學校加強教師差勤規定宣導,每月依規定落實2次不定期查勤,以維持校園紀律。
華航駐越前經理A公款吃刑民全餐! 高院更一審判賠3600萬元
時任華航駐越南呂姓會計經理於2002年至2006年間作假帳,侵占30餘萬元的美金公款,換算成台幣約莫達1000餘萬元,最終被判刑10月定讞。不過,華航又提出民事訴訟求償,高等法院更一審後,判處呂需要賠償華航美金115萬餘元,換算成台幣約為3600萬元,全案可上訴。回顧整起事件,呂男於2006年10月間到2006年9月間至越南擔任會計經理,結果和2名越南籍員工作假帳被公司抓包,3人明明已經收到現金款項,卻仍在現金日報表上登載為「應收帳款」並將收取到的現金佔為己用。呂男為規避公司例行性查帳,會定期將現金補回,於2006年9月交接職務時呂男已經侵占852筆現金,超過30萬元美金。桃園地院一審判處呂男10月,得易科罰金30萬元,全案定讞。華航也提出民事訴訟求償140萬餘元的美金,士林地院一審認為呂男造成華航損失22萬餘元美金,呂男事後補償13萬餘元美金,且公司也在案發後扣下呂男11萬美金的退休金,判華航須賠償呂男78萬元的新台幣。高院二審改判呂男賠償約美金10萬元,但全案又經廢棄發回更審,高院更一審認為呂男導致華航的損害高達美金140萬餘元,經過兩相抵扣以後,改判呂男賠償華航美金115萬餘元,換算為新台幣約莫為3600萬元。
沒先預約遭拒!19歲男燒死刺青店夫妻還嗆「出獄殺光全家」 判無期定讞
屏東縣19歲男子許濸雄,2023年10月間想刺青但未預約,遭老闆拒絕後,竟在凌晨4時許到店裡縱火,將黃姓老闆夫婦燒死。法院審理期間,他一度嗆家屬「出獄殺光全家」,屏東地院一、二審均依殺人罪判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死者家屬提上訴,請求法官改判死刑,最高法院9日駁回上訴、維持原判,全案定讞。據了解,許濸雄曾3次到位於屏東民享路的刺青工作室刺青,但他在2023年10月27日,未先告知就前往工作室,黃姓老闆要他離開,雙方發生爭執。同月29日凌晨3時左右,許濸雄騎機車至屏東市中山路的加油站,花費18元買汽油,再到五金百貨行買1盒火柴。同日凌晨4時30分左右,許濸雄返回刺青工作室門口,將汽油潑灑於停放在1樓大門外的2輛機車上,並點火焚燒,隨即騎車逃逸。火勢迅速延燒至樓上住處,當時黃姓夫妻正在睡夢中,驚醒後往樓上逃,但因吸入大量一氧化碳及嚴重燒傷,導致28歲陳姓老闆娘送醫不治,30歲黃姓老闆重傷,救治8天後仍不治身亡。警方循線逮捕許濸雄,他偵訊時自稱有憂鬱症,並辯稱不知老闆夫妻住樓上,縱火燒機車只是想給對方警告,沒想到鬧出人命。屏東地方法院一審審理時間,許濸雄曾嗆死者父親「出獄要殺他們全家,以及殺光作證的警察與證人」,家屬因此要求法院判處死刑,國民法官認為他並無悔意,判他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案件上訴至二審,高等法院高雄分院審理後駁回上訴、維持原判。家屬不服再提上訴,最高法院9日駁回上訴定讞。民事求償部分,一審判決許濸雄須賠償黃姓老闆的雙親1173萬餘元、賠償陳姓闆娘的雙親889萬餘元,因兇嫌未上訴,確定他須賠償共2062萬餘元。
王識賢爆「婚宴演出放鳥」!新人崩潰要求違約金 經紀人傻眼曝實情
影視歌三棲藝人王識賢,近年因電影《角頭》系列再度受到關注,演藝邀約不斷,也成為尾牙與婚宴常見人選。然而,近日卻有一對新人在網路發文,指控婚宴前夕遭藝人臨時取消演出,相關經過曝光後引發討論,而事件主角正是王識賢。據《鏡週刊》報導,該名新娘在貼文中表示,去年10月初便透過王識賢的經紀窗口,洽談今年1月中旬婚宴演出事宜,內容包含演唱4首歌曲並合影留念,整體時間約45分鐘,雙方也當場完成簽約。新人於婚宴前一週依約支付尾款,並對婚宴能有偶像到場祝福感到十分期待。新娘指出,去年12月底起,婚顧團隊與王識賢方面持續聯繫,期間得知演出日期可能與拍戲行程衝突,王識賢需於晚間9點前趕赴台中棒球場。對此,新人、婚顧與經紀人皆曾提出調整方案,包括提早演出或縮短時間,希望能順利配合。婚宴前三天,婚顧再次向王識賢方面確認是否能如期出席,並表明若無法配合可提前取消,不需負擔違約金,甚至同意讓王識賢提前離場且不調降唱酬。未料,婚宴前一天上午,經紀人卻通知因拍戲時間提前,確定無法到場演出。突如其來的變動讓新人相當崩潰,不僅音響設備早已租妥,臨時也難以找到其他歌手替補,婚宴流程因此大亂。事後,新人向經紀人要求違約賠償,卻被告知合約中並未載明取消須賠償,雙方多次協調後,最終僅同意賠償唱酬1成。對此,王識賢經紀人回應表示,該場活動確實曾有人詢問,但第一時間因檔期無法配合即已回絕,「合約不是我們簽的,簽約的公司也不是我們,對方的訂金匯去給誰,我們也不知道!」對事件如何演變成爭議同樣感到疑惑。負責聯繫的公關公司則回應,整起事件屬於誤會,強調一開始即遭拒絕,藝人本人並不知情。事後新郎已致歉,並將相關爆料內容下架。
台鐵歧視2/法院批台鐵「歧視」身障判賠數十萬! 復職有望靠這理由
林承愷(31歲)為亞斯伯格患者,好不容易考上台鐵從業人員以後,卻被通知試用期未過。林承愷認為自己上班兢兢業業,會被解僱與表現無關,反倒是遭到歧視與霸凌,並在輔佐人Tony(62歲)的協助下,以「確認僱傭關係」、「職場霸凌」為由對台鐵提告,要求恢復原職並求償20萬,終於在今年的11月19日由台北地院宣判勝訴。林承愷說,自己想回到台鐵服務,是因為這是他努力許久的成果,所以當然要好好爭取。林承愷說,自己想回到台鐵服務,是因為這是他努力許久的成果,所以當然要好好爭取。(圖/周志龍攝)林承愷主張,台鐵終止勞動契約並不合法,原因包括台鐵並未依照《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CRPD)對他的職務進行合理的調整,就判定試用期不通過,構成對身心障礙者的歧視。此外,時任松山站劉姓主任多次以「累贅」、「負擔」、「天兵天將」、「很不好的東西」來羞辱林承愷,已構成職場霸凌,且台鐵也未對霸凌行徑做出相對應的作為,違反《職業安全衛生法》。針對上述兩點,林承愷向法院提出台鐵應該給付自 2024年 8 月 13 日(解雇後首日)起至復職日每個月3萬3000元的工資以及提繳1998元的勞工退休金,並給付20萬元的精神撫慰金。台鐵抗辯表示,終止契約的過程合法,林承愷試用期表現不及格,且在照顧者(Tony)的陪同輔導下,仍進步有限。此外,台鐵指出林承愷任職期間,已經有合理調整其職務,尊重原告及照顧者的意願選擇喜歡的工作,並允許照顧者陪同數日,應已盡合理調整義務。針對霸凌指控,台鐵則主張原告所稱是斷章取義,稱台鐵內部已經建立防止職場霸凌的機制與教育訓練,也有提供諮詢協助,並沒有原告所說的相關缺失。林承愷與他的輔佐人Tony因教會而結緣。Tony也是亞斯伯格症患者,曾面臨外界歧視,所以在他下定決心要陪林承愷一起處理各種問題。(圖/周志龍攝)台北地院認為,根據《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台鐵確實需要視情況為林承愷合理調整職務,雖然台鐵主張已合理調整,是因為尊重原告的選擇,才讓其繼續嘗試剪票、收票工作,但台北地院認為在原告選擇喜歡的工作後,台鐵仍有義務持續進行溝通與對話,盡其所能提供適度調整措施,故認為台鐵終止勞動契約已經構成權利濫用,因此判決林承愷仍為台鐵員工,且台鐵須按月支付林承愷2024年8月13日至其復職之日為止每月3萬3000元的費用以及提繳1998元至其勞退個人專戶中。針對霸凌部份,台北地院認定不成立,因為原告提供的錄音檔僅有2次,長度分別為2分鐘與22分鐘,並不符合法律上霸凌行為須符合「長期、持續性」的敵意行為。但法院認為,台鐵未提供合理調整措施便終止契約已經違反《就業服務法》禁止身心障礙歧視的規定,屬於歧視行為,因此判決台鐵須賠償林承愷3萬元的精神慰撫金,前後加總至少須賠償45萬元,台鐵已提起上訴。。訪問尾聲,記者詢問為何還想回到充滿歧視的職場,林承愷聽聞以後,語氣變得堅定「這是我通過重重關卡才獲得的機會,當然要爭取。」他說,希望藉由這份努力,讓身處弱勢的夥伴們也可以知道,即使面對不公,也仍有堅持與改變的可能。對此,台鐵表示,本案經諮詢律師意見後,已委請律師協助辦理後續上訴事宜。台鐵指出,本公司新進同仁分派單位後,單位主管皆會給予職前教育訓練及輔導協助,以協助同仁適應新工作及新職場。本公司設有員工協助方案,及職場不法侵害申訴管道供同仁使用,公平對待所有新進同仁,並於同仁有需要時,積極提供相關協助。
她不是小三!她懷孕8月目睹丈夫外遇疑雲 誤殺無辜女子換4年牢刑
泰國社會今年4月爆發一起情殺命案,28歲女子沃拉婉(Worrawan)因在懷孕八個月時痛毆丈夫的「疑似小三」至死,遭法院判處四年有期徒刑,並需賠償死者家屬85萬泰銖(約新台幣76萬元),年利率5%計息。 23歲女子波佳娜因遭誤認為第三者,遭孕婦痛毆致死,案件引發社會關注。(圖/翻攝自臉書, แฉแหลก ทุกเรื่อง)根據泰國媒體與當地知名律師尼迪功・凱托(Nitikorn Kaewto)於12月16日公開的資訊,案件發生在曼谷民武里區一間愛情旅館。沃拉婉懷疑丈夫巴斯(Bas)出軌,遂與一名跨性別友人尾隨對方進入旅館。她當場發現丈夫赤裸躺在床上,身旁女子同樣一絲不掛。法院認定沃拉婉行兇構成殺人罪,惟動機涉及嚴重挑釁,裁定減刑。(圖/翻攝自Channel 7)盛怒之下,她強行將23歲女子波佳娜(Potjanart)拖出房間,無視其全裸身體,並在走廊痛毆對方,導致波佳娜當場倒地,咳血不止。雖然旅館人員隨後協助將波佳娜送醫,但因傷勢過重不治身亡。沃拉婉向警方供稱,犯案當下情緒激動,並無殺人意圖。由於已懷孕八個月,警方最終允許她以15萬泰銖保釋候傳。後續調查發現,死者並非沃拉婉丈夫的情婦,而是一名從事派對娛樂工作的女子,當日赴約是出於工作性質,並未與男方存在不當關係。經過約七個月審理,法院認定沃拉婉的行為導致波佳娜死亡,構成故意殺人罪。然而,法官考量犯案動機涉及極度情緒壓力與強烈嫉妒心,認定屬於「重大挑釁下的過當反應」,並酌情減輕刑責。原始判決為八年徒刑,沃拉婉因在庭上認罪,刑期減半至四年。法院另裁定,她須賠償死者家屬共計85萬泰銖,並按年利率5%支付利息。這起案件在泰國社會引起高度關注,反映出情感糾紛、誤解與暴力可能引發的悲劇性後果,也再次凸顯家庭衝突與情緒管理的重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