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分院
」 助理費 二審 高雄高分院 台南 律師公會
中聯首度道歉!承諾未查明原因不復工 檢方再出重手涉案4公司遭扣押
中聯油脂生產的「大豆沙拉油」遭驗出一級致癌物苯駢芘(Benzo[a]pyrene,BaP)超標,引爆全台食安風暴。隨著調查持續深入,司法與行政調查同步擴大,台中地檢署已獲法院裁准扣押中聯油脂、福壽實業、福懋油脂及泰山企業等4家公司名下土地、房屋等不動產,以保全未來追償;台中市政府則查出中聯疑未完整通報部分產品批號,已依涉嫌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嫌移送台中地檢署併案偵辦。此外,中聯油脂總經理余凌冲原獲2000萬元交保,經檢方提起抗告後,台中高分院16日撤銷原裁定,發回台中地院重新裁定。同一天,中聯油脂也首度發表5點聲明公開致歉,強調在異常原因未查明、改善計畫未經主管機關核准前,絕不擅自恢復生產。面對爭議延燒,中聯油脂16日首度發表5點公開聲明,首先就沙拉油苯駢芘超標事件向社會大眾、客戶及合作夥伴致歉,坦言此次事件造成社會恐慌與消費者不安,公司深感歉意。中聯表示,公司在產品檢出苯駢芘超標後,已立即通報主管機關,並依台中市政府要求,自7月1日起全面停工、停止沙拉油出貨。在異常原因尚未徹底查明、改善計畫未經主管機關審查核准前,絕不擅自恢復生產。中聯指出,目前已邀集技術專家及學者,針對製程條件、黃豆品質及原料產地來源展開全面檢視,希望盡快釐清異常原因,提出矯正措施及預防再發方案,全面提升品質管理制度。針對主管機關質疑廠內留樣檢驗數據與下游產品檢驗結果不一致,中聯表示,公司將秉持公開透明原則,全力配合食藥署、地方衛生局及司法機關進廠調查及複查,協助釐清事件真相。中聯表示,目前已接獲衛福部裁罰1億6520萬元及台中市政府裁罰300萬元,相關損失均已依規定認列。公司強調,目前財務結構仍屬健全,流動資金充足,短期內對整體現金流不致造成重大影響。中聯最後表示,將記取此次事件教訓,持續提升品質管理與食品安全標準,以更嚴謹的態度為客戶把關,善盡食品安全責任,並再次向所有受到此次事件影響的客戶、合作夥伴及社會大眾致歉,同時持續配合主管機關及司法機關完成後續調查,在所有改善措施完成並獲主管機關核准前,絕不擅自恢復生產。另外,據台中地檢署指出,檢方依目前掌握的涉案油品銷售流向及犯罪所得範圍,已於7月13日向台中地院聲請扣押中聯油脂、福壽實業、福懋油脂及泰山企業等4家公司名下土地、房屋等不動產,法院隔日裁准,檢方已依法通知地政機關完成扣押登記。外界盛傳此次保全財產涉及約1億元不法所得,檢方並未證實金額,但表示將持續依食藥署後續估算的不法所得數額,依法向法院聲請追加扣押相關公司名下其他不動產或財產,確保日後追償及沒收程序順利進行。檢方指出,由於主管機關後續又陸續驗出不同批號油品苯駢芘超標,因此已透過高等檢察署食品安全聯繫平台,持續與衛福部食品藥物管理署交換檢驗資訊,並函請食藥署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計算涉案產品不法所得。同時,檢方也持續清查原料來源、製造流程、檢驗報告、出貨紀錄、產品回收情況及下游流向,並比對各公司涉案產品銷售金額、回收數量及實際流向,釐清各公司涉案程度,依法追究相關責任。除司法調查持續擴大外,台中市食品藥物安全處也發現,中聯油脂先前提供主管機關追查的今年4月至6月大豆沙拉油資料,共列出29個批號,但經比對生產紀錄後,發現4月1日生產、批號314-1150401的大豆沙拉油並未據實通報,因此認定涉嫌隱匿產品資訊,已檢附相關事證,依涉嫌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嫌移送台中地檢署併案偵辦。食安處表示,除新增批號314-1150401納入預防性下架範圍外,此次再新增2批檢驗不合格產品,目前中聯今年4月至6月生產的大豆沙拉油,共計已有30個批號列入追查及回收範圍,相關產品流向仍持續追查中。針對中聯油脂總經理余凌冲涉案部分,台中地檢署日前依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等罪嫌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台中地院原裁定余凌冲以2000萬元交保,並限制住居、限制出境及出海8個月,但檢方認為仍有串證、滅證及影響證人之虞,因此提起抗告。台中高分院審理後指出,余凌冲身為中聯油脂總經理,位居企業決策核心,本案犯罪態樣涉及重大食品安全事件,不僅危害食品衛生管理,更對社會食安造成重大衝擊。隨著案件持續偵辦,余未來可能面臨龐大的民、刑事責任,加上其長年深耕食品業界,具有人脈及影響力,對涉案共犯及相關證人仍可能產生影響,因此認定檢方抗告有理由,撤銷原交保裁定,發回台中地院重新裁定。衛福部長石崇良日前表示,福懋、福壽及泰山第二層原油檢體中,再度驗出2批苯駢芘超標產品,經追查均來自中聯油脂今年4月8日及4月13日出貨批次,再次顯示中聯油脂留樣檢體與提供檢驗樣本之間存在明顯差異,也讓調查究竟是原料污染或製程出現問題變得更加複雜,仍須投入更多時間釐清。台中市政府表示,目前案件已由台中地檢署偵辦中,市府將持續配合檢調及中央主管機關調查,協助釐清致癌物超標原因及相關責任。此外,台中市政府近日再查出中聯油脂未依規定完整通報應下架回收批次,因此再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裁罰300萬元;加上衛福部先前裁罰1億6520萬元,中聯目前累計裁罰金額已達1億6820萬元。
退休警變槍手!土方恩怨爆頭奪命 一審無期逆轉12年半、最高法院拍板定讞
嘉義縣朴子警分局退休刑警侯宏典,因土方利益與綽號「包仔」的張姓男子積怨,雙方談判演變成街頭槍戰,侯近距離開槍擊中張男頭部致死。一審依殺人罪判無期徒刑,二審因認罪、賠償家屬800萬元並完成和解,改判12年6月,最高法院日前駁回上訴,全案定讞,後續將由法院裁定應執行刑。有「紅點」綽號的侯宏典,退休前曾任嘉義縣朴子警分局刑警,過去曾偵辦張男涉及槍砲、恐嚇等案件,退休後又因土方利益問題與對方再度交惡,舊怨新仇一路延燒,最終演變成奪命槍擊。判決指出,案發當天晚間,張男先到侯宏典住處外嗆聲挑釁,甚至拿出疑似槍枝示威。侯隨後找來友人助陣,先後前往張男住處及雙方約定談判地點尋人未果,最後一行人轉往東石鄉一處土地公廟停留。當晚11時許,張男與友人駕車經過土地公廟時,先朝空中鳴槍叫囂,雙方隨即爆發激烈槍戰。過程中,侯宏典持改造手槍朝張男所乘車輛射擊,子彈穿透副駕駛座車窗後擊中張男右前額,張男當場失去意識,車輛失控撞上電線桿,送醫搶救數日後仍傷重不治。檢警調查發現,死者顱底殘留彈頭與現場查扣的非制式子彈來復線特徵一致,現場證人也指認侯宏典持槍射擊;此外,侯逃離現場時車內行車紀錄器錄下同行友人對話,也成為重要佐證。一審嘉義地院認為,侯宏典曾任刑警,熟悉槍械操作,近距離朝車內射擊足認具有殺人故意;加上犯後還要求在場人士統一說詞、試圖湮滅證據,難認有悔意,因此依殺人罪判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另依非法持有非制式手槍罪判刑6年、併科罰金5萬元。案件進入二審後,侯宏典改口坦承犯行,庭訊中一度哽咽表示,已賣掉房產籌措800萬元賠償金,全數交付死者家屬完成和解,希望法院給予重新生活的機會。他也表示自己年近60歲,希望服刑後還有機會陪伴家人。台南高分院審酌,張男當天確實率先到侯住處挑釁,且在土地公廟也是由張男先開槍,加上侯已認罪、完成賠償並與家屬和解,因此將殺人罪改判12年6月,非法持有非制式手槍罪改判5年10月、併科罰金4萬元。侯宏典再提上訴,希望獲得更輕刑度。不過,最高法院認為二審對事證認定及量刑均無違法或不當,日前駁回上訴,全案正式定讞。由於殺人罪及槍砲罪尚未裁定合併執行刑,後續將由檢方向法院聲請裁定應執行刑期。
湯姆熊爆「代幣黑市」!水果攤當地下兌幣站 查扣3噸代幣竟全判無罪
屏東知名連鎖電玩店湯姆熊真光店,2023年遭檢警大動作搜索,懷疑店內暗藏賭博行為,警方當時一舉查扣120台機台、超過110萬枚代幣,總重量高達3公噸,震撼地方。不過,全案歷經一、二審審理後卻出現大逆轉,法院認定店外水果攤收購、轉售代幣的行為屬於價差交易,與賭博無關,相關被告全數獲判無罪。檢警調查指出,屏東地檢署接獲情資後,指揮屏東縣警局成立專案小組蒐證,鎖定湯姆熊真光店涉嫌以代幣變相兌現。辦案人員發現,店內限制級機台不斷更新,加上代幣可跨店使用,吸引不少玩家上門碰運氣。專案小組進一步查出,電玩店附近一家水果攤疑似扮演「地下代幣交易中心」角色;水果攤員工經常進入店內,向贏得大量代幣的玩家收購籌碼,再私下轉售給熟客賺取差價。根據檢警掌握資料,湯姆熊官方販售價格為1000元可購得470枚代幣,水果攤則以1000元出售520枚代幣吸引玩家上門,再以1000元收購600枚代幣,藉由買低賣高模式從中獲利,每筆交易可賺進80枚代幣的價差。檢方認為,水果攤與電玩店之間形成特殊代幣流通模式,涉嫌經營賭博。不過,店方員工辯稱,店內早有規定禁止顧客買賣代幣,所有店外交易均與公司無關。屏東地院審理後認為,水果攤獲利來源並非玩家輸贏結果,而是建立在代幣買賣價格差異上,屬一般交易行為,與刑法賭博罪所要求的射倖性質不同,因此判決無罪。檢方不服提起上訴,但高雄高分院審酌後,仍認同一審見解,認定難以證明被告涉及賭博犯行,最終駁回上訴,全案維持無罪判決,仍可再上訴。這起曾被檢警視為大型賭博案件的「代幣黑市案」,從查扣上百台機台、3噸代幣的驚人規模,到最終法院認定只是賺價差的買賣行為,也讓外界對電子遊藝場與代幣流通灰色地帶再度掀起討論。
毒駕送瓦斯、撞警察竟無保請回!匿名律師力挺「佛系法官」:不應妖魔化
彰化縣近期在短短1週內接連發生「毒駕累犯運送瓦斯」,以及「毒駕通緝犯駕車輾斷所長腿部」的事件,沒想到彰化地院陳姓法官事後皆裁定2案被告無保請回,引發社會高度關注,甚至被戲稱為「佛系法官」。對此,1名曾任檢察官、現為資深律師的法律人士也出面為陳姓法官辯護,認為外界對其批評甚至妖魔化的作法並不公平。據《ETtoday新聞雲》報導,這2起毒駕案件發生在5月底、6月初,首先是39歲江姓男子5月30日涉嫌吸食毒品後開車上路,車上載滿瓦斯桶,途中失控撞上停放路旁的轎車,更險些衝撞正在活動中的陣頭人員,所幸未造成瓦斯爆炸等更嚴重後果。另一件案件則發生在6月4日,28歲施姓男子涉嫌毒駕,在倒車過程中衝撞執勤警員,造成埔鹽派出所所長雙腿遭車輪輾過而當場重傷,雙腿被輾斷,另一名員警趙秉逸也因遭碎裂玻璃波及而受傷。案件發生後,檢方分別依公共危險、妨害公務等罪嫌向法院聲請羈押。不過,由於2案恰巧都由值班的陳姓法官審理,最終均被裁定無保請回,甚至不需繳納任何保釋金即可離開法院。消息曝光後,引發基層警界與社會輿論強烈反彈,不少人質疑法院對毒駕行為過於寬容,尤其在其中一起案件已造成員警重傷的情況下,無保請回的決定更令外界難以接受。隨後,檢方不服原裁定提出抗告,案件送交台中高分院審查。高分院審理後認為原裁定仍有進一步斟酌空間,因此發回更裁。經重新審理後,2名涉嫌毒駕的男子最終都被法院裁定羈押,這也讓外界對最初的無保請回決定產生更多質疑。面對外界一面倒的批評,1名不願具名的前檢察官、現任資深律師特地現身法院前接受媒體訪問,公開替陳姓法官說話。該律師表示,自己過去與陳法官共事及相處約10年,對其辦案風格相當了解。他指出,法官與檢察官在法律見解與辦案方式上本來就可能存在差異,但陳法官始終是在法律規範範圍內行使職權,並展現獨立審判精神。律師進一步表示,自從自己轉任律師後,仍有不少機會與陳法官接觸,根據他的觀察,陳法官是1位極其認真且負責任的司法官。在作出裁定或判決之前,往往會進行深入調查,對於函詢資料、證據內容以及案件中的各種細節都會仔細釐清,不會草率作出決定,更不是那種為了盡快結案而倉促下判的人。該律師還分享過去在法庭上的一段經歷。他表示,自己曾經在1起案件開庭時,當著現場6、7名律師以及6、7名被告的面,直接對被告們表示:「你們今天能遇到這位法官真的是有修功德。」他認為,陳法官對案件的審理態度十分嚴謹,即使最終判決結果可能對被告不利,被告也應該能夠心服口服地接受。對於外界將陳法官貼上「佛系法官」的標籤,這名律師認為此舉相當不恰當。他強調,司法制度本身就設有抗告、上訴等救濟機制,如果檢察官或當事人對裁定結果有所疑慮,應循正當法律程序尋求救濟,而非直接對承審法官進行人身攻擊。法律制度之所以設計多重審級與救濟程序,正是為了透過制度來修正不同法律見解可能產生的爭議,因此社會大眾在關注案件發展的同時,也應理性看待個別法官的裁判決定,避免將所有責任簡化為對單一司法官的批判。
毒駕撞警無保請回!「佛心法官」再掀爭議 高分院撤銷發回、彰院明重開羈押庭
彰化縣埔鹽分駐所所長陳國銘日前查訪通緝犯時,遭28歲施姓男子毒駕衝撞,雙腳遭車輪輾壓骨折送醫。彰化地院原裁定施男無保請回,引發警界與社會譁然;經檢方抗告後,台中高分院認為羈押必要性仍有再審酌空間,撤銷原裁定發回更裁,彰化地院預定明(12)日上午10時召開羈押庭。據了解,施男涉嫌施用毒品後駕車,警方查獲時其毒品快篩對依托咪酯類及甲基安非他命均呈陽性反應;然案發過程中,施男駕車衝撞執勤員警,導致所長陳國銘雙腳遭輾壓受傷,案情曝光後引發外界高度關注。台中高分院指出,施男已坦承施用毒品及造成員警受傷,卷內資料亦顯示其駕車過程確有輾壓員警右腳情形,且施男過去曾有遭通緝紀錄。綜合相關事證後,原審認定羈押原因不足的理由,仍有進一步斟酌必要,因此撤銷原裁定,發回彰化地院重新審理。值得注意的是,原先裁定施男無保請回的法官陳德池,日前也曾在另一件引發爭議的瓦斯車毒駕案中,裁定江姓駕駛無保請回,當時即遭外界質疑過於寬鬆,更被部分網友戲稱為「佛心法官」。而該起瓦斯車毒駕案經檢方抗告後,同樣遭台中高分院撤銷發回,彰化地院已於本月9日改裁准江男預防性羈押;如今施男案再度出現相同情況,也讓外界關注後續羈押結果。法界人士分析,案件遭上級法院撤銷發回後,實務上通常會重新分案處理,避免由原承審法官再次審理,以維護程序公正與社會觀感,降低外界質疑空間。彰化地院表示,已於昨日收到高分院發回卷宗,並完成重新分案程序,目前由承辦法官排定開庭,預計明日上午10時召開羈押庭,決定施男是否羈押禁見。
獨/彰化「佛心法官」輕縱毒駕遭抨擊 前檢座直呼:遲早的事!
彰化地院法官陳德池被認為是「佛心法官」,他連續裁定「毒駕累犯運送瓦斯」、「毒駕通緝犯倒車輾斷所長」兩案都將被告無保請回,引發社會譁然。曾任彰化地檢署檢察官的律師陳宗元,今天在臉書PO文,指陳德池這位「佛心法官」長期以來面對羈押聲請的態度,遇到這種事也只是遲早的事。已轉任律師的陳宗元認為,他印象中還在彰檢時,時不時就要上臉書罵這位「佛心法官」一次.....,關於強制處分聲請的問題由來以久,面對強制處分聲請時,不同法官心證程度差異實在太大,遠非一般刑事判決可比,很難有可預測性,所以導致心證很嚴格的人,值班時請票的人就少了,心證較寬鬆的人,值班時請票的人就很多,檢警在請票,還要看值班表挑選黃道吉日。陳宗元感嘆,如果是搜索票、監聽票等沒有抗告的制度,所以駁了就駁了,你一點辦法都沒有,只能換個法官、補點東西再來一次。而羈押雖然可以抗告,但二審發回後由不同法官審核,原法官一樣不痛不癢,繼續我行我素,基於審判獨立的要求,你也一點辦法都沒有。我也不是要說法官就應該多核准,我只是覺得,兩端的差異可不可以不要那麼大。當然,這些兩端的法官只是少數,只是這些少數進入到強制處分庭,再少數影響也非常的大,畢竟強制處分庭人少。對此,彰化地院解釋,關於檢察官聲請羈押的案件,都是由原已排定的值班法官處理。而承辦法官於受理案件後,均是於審閱檢察官主張的聲押罪名、理由及提出的證據,開庭訊問被告、聽取辯護人意見後,綜合全部證據為裁定。不過近來兩大爭議案件中的「毒駕累犯運送瓦斯案」,經台中高分院發回更裁,彰化地院昨天(8日)逆轉裁定羈押。陳德池為東吳大學法律研究所碩士,司法官訓練所第47期結業的他,長期在彰化地院擔任刑事庭法官,專長為公共危險、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等案件。
前科男載整車瓦斯毒駕自撞竟「無保請回」 彰化地院逆轉裁定羈押
彰化縣一名39歲江姓男子日前駕駛載滿瓦斯桶的貨車,行經員林市萬年路一段時,不明原因自撞路邊車輛。警方進行毒品唾液快篩檢驗,結果呈陽性反應,並在車內查獲俗稱「喪屍煙彈」的毒品,立即依法送辦。不料,彰化地院審理後竟裁定江男無保請回,引發爭議。案經台中高分院發回更裁,彰化地院今天(8日)逆轉裁定羈押。檢警調查發現,江男有毒品、過失傷害及過失致死等多項前科,案發時更載運大量瓦斯桶上路,一旦發生重大事故,後果不堪設想。檢方認為其行為已嚴重危害公共安全及道路交通秩序,且有反覆實施相同行為的高度風險,因此向法院聲請預防性羈押。不過,彰化地方法院審理後認為,現有卷證尚不足以證明江男因施用毒品而達到不能安全駕駛的程度,也缺乏具體事證顯示其有再犯之虞,因此裁定無保請回;檢方隨即提出抗告。案經台中高分院審理,認為原裁定仍有進一步斟酌空間,因此撤銷發回更裁。彰化地院重新審理後,於8日改裁定准予羈押,全案大逆轉。面對外界批評,彰化地院日前也發表聲明強調,法院一向重視毒駕行為對民眾生命、身體及交通安全造成的威脅,並支持檢警依法查緝犯罪。法院指出,近來針對檢方聲請的毒駕預防性羈押案件,已有超過10件獲准羈押,顯示司法機關對於遏止毒駕態度一致。彰化地院進一步表示,個案裁定是由承審法官依據卷內證據、犯罪嫌疑程度及羈押必要性等因素獨立判斷,不能因此推論法院整體對毒駕案件態度消極,也不應解讀為法院與檢察機關立場對立。法院強調,未來將持續透過法律研討及審判經驗交流,協助法官依法妥適處理案件,以維護司法公信力及保障社會安全。
獨/一、二審六法院院長異動! 鄭純惠、劉方慈擬掌智財法院、金門高分院
司法院將有重要人事異動!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院長擬由最高法院法官鄭純惠接任,鄭純惠曾被提名為大法官惜未過關。金門高分院院長擬由最高法院調辦事法官劉方慈出任,桃園地院院長擬由苗栗地院院長黃潔茹接掌,苗栗地院院長擬由連江地院院長游文科出任,南投地院院長擬由台中高分院法官李進清接掌,連江地院院長擬由高等法院法官范明達出任。司法院人事審議委員會預定6月2日開會討論。另外,最高法院法官林恆吉擬調派為最高法院庭長,最高法院調辦事法官高玉舜、蔡廣深、吳冠霆調派為最高法院法官,最高行政法院調辦事法官林欣蓉、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庭長洪慕芳、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法官侯志融擬調派為最高行政法院法官。至於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院長陳駿璧及金門高分院院長邱志平調派為懲戒法院法官。高等法院庭長林翠華、吳淑惠、法官沈佳宜、紀文惠、陳蒨儀、吳麗英、黎惠萍、楊志雄、雷淑雯、王耀興、台中高分院法官柯志民、台南高分院法官李秋瑩、高雄高分院法官林家聖、智財法院法官蔡惠如等人皆擬調最高法院辦事法官。桃園地院庭長黃莉雲擬派高等法院法官並調派為最高法院調辦事法官、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法官林家賢擬派最高行政法院調辦事法官、最高法院調辦事法官陳如玲、王怡雯、管靜怡、林怡秀、張永宏、何俏美、蔡孟珊擬派高等法院庭長,最高法院調辦事法官林慧貞、南投地院院長王邁揚擬派台中高分院庭長,最高行政法院調辦事法官李君豪、陳文燦擬派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庭長,最高法院調辦事法官藍雅清擬派高等法院法官。最高法院法官鄭純惠(右三)曾被總統賴清德提名為大法官。(圖/本刊資料照、方萬民攝)
抓包妻偷情「蝦皮聊聊傳鹹訊」 殯葬男寄棺大樓烙人圍毆「小王」下場慘了
高雄一名從事殯葬業的李姓男子,發現結婚10年的妻子與同行方姓男子發展婚外情,兩人還利用「蝦皮聊聊」傳送大量鹹濕訊息避開追查。李男怒火中燒,在高雄市立第一殯儀館撞見方男,竟找友人持鐵條圍毆對方,遭法院依傷害罪判刑9月定讞;不過民事部分,法院認定李妻與方男侵害配偶權,判須連帶賠償20萬元。李男與妻子婚後育有2名子女,夫妻結婚10年。2024年間,李妻因工作關係認識同樣從事殯葬業的方姓男子,之後開始頻繁外出,引起李男懷疑。李男先是在妻子手機內發現曖昧對話,又透過定位功能,查到妻子曾與方男出現在澄清湖附近汽車旅館,還曾目擊兩人在楠梓餐廳共進晚餐。為了躲避李男追查,李妻與方男還利用「蝦皮賣場」聊天功能秘密傳情。根據法院判決內容,雙方對話不僅互稱「寶貝」、「我愛你」,還充斥露骨性暗示,包括「硬得很快」、「你真的讓我很多自信」、「中午過後做的時候比較容易高潮」等內容,累積對話多達200餘頁,李男在看到這些鹹溼對話後,怒火中燒。2024年11月9日下午,他在「高雄市立第一殯儀館」寄棺大樓2樓走道撞見方男,一時情緒失控,隨即聯絡江姓、曾姓友人到場助陣,涉嫌持鐵條及徒手圍毆方男,造成對方受傷提告。高雄地院審理後,依傷害罪判處李男有期徒刑9月、江男7月、曾男8月。其中僅李男提起上訴,但高雄高分院認為原審認事用法及量刑均無不當,駁回上訴,全案確定須入監服刑。另,李男另對妻子及方男提出侵害配偶權民事求償,案經橋頭地院審理,法官根據雙方對話內容及相關照片,認定李妻與方男在短短1個多月內有大量親密對話,且多次提及性行為感受,已明顯逾越一般男女社交分際,構成侵害配偶權,判決兩人須連帶賠償李男20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不滿打官司竟潑液毆律師 台中婦嗆「殺人直播」重判2年2月
台中一名林姓女子不滿民事官司對造律師,竟在街頭潑灑不明液體並施暴,還在法庭上辱罵、恐嚇「要殺人直播」,嚇壞律師與在場人員;她上月因掌摑律師公會理事長吳中和,引發律師界憤慨;全案下午宣判,法官認定其犯傷害及恐嚇等罪,分別判處1年2月、1年徒刑,合併計算為2年2月,可上訴。判決書指出,林女(46歲)原為一起與胞弟爭產的民事案件之被告,敗訴後遷怒對造委任律師,2024年11月29日晚間,她在台中市區公車站巧遇其中一名女律師,先潑灑不明液體,再一路尾隨進入服飾店內,強行拉扯對方頭髮與背包,甚至阻止離開,導致被害人跌倒受傷,造成雙膝挫傷及頭皮鈍傷。不僅如此,2025年6月9日,林女在台中高分院開庭時再度失控。她突然離席逼近另一名女律師,無視法官制止,當庭飆罵「詐騙」、「法律系敗類」等語,還不實指控對方詐騙其家產,並連番恐嚇「我真的快要殺人」、「等著看我殺她」、「殺人直播」等言詞,令對方心生強烈恐懼。台中地院合議庭法官認為,林女在公開場所潑灑液體並施暴,危險性高,且在法庭內公然失序、辱罵及恐嚇,嚴重影響司法秩序與律師執業安全;尤其她被害律師與其並無私怨,僅依法代理訴訟,卻遭遷怒攻擊,情節重大。法官審酌,林女犯後態度不佳,未與被害人和解或賠償,且另涉攻擊其他人案件仍在審理中,顯見行為未見收斂,因此從重量刑。最終依傷害罪判處1年2月、恐嚇危害安全罪判處1年徒刑,採分論併罰,後續是否定應執行刑,將待其他案件確定後再行裁定。法院強調,此案不僅侵害個人安全與名譽,更對司法制度與律師執業環境造成衝擊,呼籲民眾理性面對訴訟結果,切勿以暴力或恐嚇方式解決糾紛。
龍巖爭議2/業務員離職百萬佣金沒了 法院風向逆轉推翻競業條款
殯葬界龍頭、龍巖集團的業務員一旦離職,就會被老東家依競業條款沒收數十萬元到上百萬元的續約佣金,不少人打民事官司,但大多敗訴,但近兩年法院「風向」逆轉,陸續有判決認定龍巖集團與業務員係「承攬關係」,因此「雙方契約終止後,不影響原已成交案件應發而未發之續期獎金」。前龍巖高階業務員Sam指出,法官的態度改變,讓這些已跳槽、想跳槽的業務員有了盼頭。 Sam透露,過去許多離職的龍巖業務員敗訴,係因為法官認為,業務員入職之初,是自願簽下同意規定競業條款的「業務人員管理辦法」,被扣款也是早就知道有此結果,因而敗訴;但近兩年,接連有離職人員獲判勝訴。例如,Sam的上司劉姓主管,向台北地院請求龍巖公司返還佣金705萬元,法官認為雙方既是承攬關係,承攬契約終止後「不影響原已成交案件應發而未發的續期佣金」。判決書指出,業務員離職後「不影響原已成交案件應發而未發之佣金」。(攝影/林慶祥) 法官判決龍巖返還雙方不爭執的250萬元,其餘400多萬元因劉男提出單據不明確,予以保留,暫時無須返還;律師李學鏞指出,從該判決來看,法官完全不支持龍巖「競業條款」的主張。律師李學鏞指出,龍巖無差別對所有基層業務員主張競業條款,恐難說服法官。(攝影/林慶祥)李學鏞進一步解釋,「競業條款」規定在「勞基法」第九條之一,該法規定,雇主必須有「應受保護之正當利益」,且勞工擔任之職務,「能接觸或使用雇主之營業機密」。李學鏞說,龍巖恐怕很難提出有什麼必須保護的營業秘密,其「無差別」的要求所有基層業務員必須遵守競業條款,在法庭上也很難自圓其說。 更何況,競業條款有規定區域範圍,雇主禁止期間(不得超過兩年),還必須給付半薪給員工,作為補償,換句話說,不是逼員工簽競業條款,法官就會買單。勞資專家陳慧明指出,保險業務員離職後,續期佣金可以繼續領,政府應該對殯葬業同樣有明確規範。(圖/陳慧明提供)勞動部「獨任勞資調解人」陳慧明則指出,龍巖與業務員係承攬關係,根據民法490條第一項規定,承攬是「當事人約定,一方為他方完成一定之工作,他方俟工作完成,給付報酬之契約」亦即,當業務員讓客戶簽下生前契約,龍巖就必須給付約定好的佣金,即使該員離職。 陳慧明進一步指出,生前契約的業務員被扣獎金,其情形跟保險公司很像,過去保險公司業務員若跳槽,也是不能領續約佣金,但2019年「台中高分院108年重勞上字第一號判決」認定離職業務員有權續領佣金,金管會受此影響,作出改革,新制將佣金分成「續期佣金」與「續期服務」兩筆費用,前者離職業務員可續領,後者則必須留給未來實際服務客戶的在職人員。 陳慧明指出,因為保險公司是金管會與財政部管轄,而殯葬業、生前契約買賣是內政部管,因此沒有規範法令,他認為政府應該針對龍巖多起訴訟之亂象,規定離職員工的佣金如何分配,保障其工作權,別讓收入不固定的業務員到法院去碰運氣了。龍巖回應表示,本公司為維護經銷商展業秩序,如違反相關約定,則循司法途徑,維護本公司及所有經銷商權益。相關案件司法程序進行中,均回歸司法辦理。
前仁愛鄉長吳文忠涉貪潛逃 遭通緝並聲請沒收百萬保金
前南投縣仁愛鄉長吳文忠任內涉收取工程回扣逾新台幣200萬元,遭法院判刑18年6個月確定,原定今(2026)年2月發監執行,卻未依期報到,傳出早已出境潛逃。台中地檢署已發布通緝,並聲請沒收其新台幣100萬元交保金。檢方指出,最高法院於113年8月14日駁回部分上訴確定,案件於同月28日送交地檢署執行,並於113年12月3日首次發布通緝;另部分案件經台中高分院於115年3月2日確定送交執行後,檢方於3月6日再度併案發布通緝。經查,吳文忠於2021年2月以新台幣100萬元交保,但早在2023年2月即從桃園機場出境,至今未返台。由於未依規定報到服刑,檢方除發布通緝外,也依法聲請沒收保證金。法院審理認定,吳文忠在2018年就任鄉長後,利用工程與採購標案收取5%至15%不等回扣,涉貪金額超過新台幣200萬元。一審判處18年6個月徒刑,二審改判18年10個月,最終經最高法院駁回上訴,維持一審判決定讞。目前檢警已持續追查其行蹤,並透過相關管道追緝歸案。
踹姨母、打生母 拒返還胞弟千萬信託基金 毆打律師惡女起底
因掌摑律師公會理事長惡名遠播的林姓女子,被肉搜出過去惡行,她不只毆打、恐嚇三名女律師,還在外婆葬禮上踹姨母、與生母互毆,林女因為逕行領取與胞弟共同持有土地的信託基金,拒絕返還,姊弟對簿公堂,敗訴後遷怒幫弟弟打贏官司的女律師,竟無理施暴,目前這起爭產案件正由台中高分院法官審理中。對多位律師施暴的林女(46歲)是雲林人,目前無業,獨居台中;家人透露,她因為由外公、外婆撫養長大,與再婚的母親感情不睦,2021年6月間,只因為外婆下葬地點與家族成員口角,竟在靈堂前與生母互毆,並拽著姨母的頭髮猛踹,兩代三女互告,林女被判罰鍰五萬元確定,阿姨與媽媽則被判拘役30日,但這個「驚世女兒」從此與家族成員決裂。除了毆打母親,林女與弟弟爭產,對簿公堂,同樣「驚心動魄」。2018年,林女與弟弟將共同持分的土地,設定共同擔保最高限額抵押權新臺幣1,000萬元給林女,並於2020年8月間簽訂信託契約,弟弟是委託人兼受益人,林女是受託人,兩人土地為信託財產。2020年,該筆土地出售,買家將應該給姊弟兩人的價金分別各934萬9,025元提存,林女竟逕行全部領取,並拒絕返還屬於弟弟的部份,雙方為此興訟,弟弟一審勝訴,也因此,林女遷怒弟弟委任的女律師,接連施暴,引起律師公會的「嚴重關切」針對昨天林女突然掌摑律師公會理事長吳中和之暴行,台中地院的解釋是,在場男性法警礙於性別,不敢趨前壓制林女、僅團團包圍,才讓她乘虛而入;有法院基層員工透露,當時林女與眾多律師對罵,在場男法警打內線請求「女法警支援」,但院內並無備勤的女性法警。律師公會強調,林女脫序行徑一再在法院裡發生,竟仍未引起法院重視,不但事前無預警措施,事發竟也找不到女警,任由暴力事件一再發生,事後再表明「譴責暴力」「將強化維安教育」,司法公信力蕩然無存。
爭產敗訴暴走連環攻擊三女律師 瘋狂林女卻不敢「噴」法官
昨天在台中地院掌摑律師公會理事長的林女,還有更瘋狂的行徑,她因為與弟弟爭產、姊弟互告,她敗訴竟然遷怒弟弟委任的女律師,一個被她當庭掌摑,另一個被潑灑不明液體,當街被追打,最後一位被威脅要殺掉、直播。法院員工透露,林女自稱從事「洗錢」工作,不能透露住址,瘋言瘋語似乎精神狀況不佳,但她瘋雖瘋,只敢攻擊律師,卻絕不敢「噴」法官。昨天掌摑台中市律師公會理事長吳中和的林姓女子(46歲),她在法院的瘋狂行為,始於她與胞弟的財產分割案,該案弟弟一路勝訴,她竟遷怒幫弟弟打贏官司的女律師;第一次,她當庭呼女律師巴掌,幸好對方躲過。該律師覺得危險,立刻解除委任,接手的也是女律師幫胞弟辯護,這次林女沒有當庭發作,一路尾隨至台中地院大街上,出手推打女律師,還潑灑不明液體,讓女律師飽受驚嚇。林女一審敗訴,上訴台中高分院,去年六月開庭時,林女以性器官等不雅字眼辱罵第三個接受委任的女律師,揚言「要殺掉律師直播」;這三名受害女律師都已經提告對方涉恐嚇、傷害等罪嫌。也因為連續三名女律師遭林女攻擊,引起台中市律師公會理事長吳中和嚴重關切,只要林女開庭,吳中和都會到庭旁聽,昨天律師公會出動近20名律師,在林女開庭時,向台中地院表達對此事的重視,詎料,竟發生理事長遭攻擊事件。台中地院一位不願具名的員工表示,林女疑似精神狀況不佳,在法庭應訊時,總是瘋言瘋語,例如書記官詢問其戶籍地址與實際住處,她竟然回答:「我是做洗黑錢的,怎麼能告訴你我住哪裡」,搞得法官也沒皮條,加上她情緒起伏很大,經常爆怒「走鐘」,或者陷入低落的情緒,問什麼都愛理不理。但林女似乎只對律師有敵意,她絕不敢「噴」法官,頂多是表示要行使緘默權,因此,在其相關案件審理過程,並未爆發衝突或造成秩序的重大阻礙。
翻案夢碎!捲槍殺2警案成最老死囚 王信福拚再審被駁回
王信福現年74歲,為年紀最大的死囚,他在1990年涉入2警槍殺案件,被判處死刑定讞,不過因為監察院委請測謊專家就相關證據重新審查以後,認為王信福的供述沒無不實反應,王信福主張此屬新事證聲請再審但被台南高分院駁回,其不服提出抗告以後最高法院於1月29日駁回抗告確定。全案源於1990年8月10日,王信福和女友張清梅來到「船長卡拉OK店」慶祝開幕,孰料卻和2名已經下班的員警起爭執,最後2名員警在喝酒時,被陳榮傑槍殺,王信福在案發以後便逃亡,最後於2006年入境台灣時在機場被逮捕。王信福最後在2011年被判死刑定讞,目前仍被關押在看守所,現年74歲的他,也成了全台最老的死囚。王信福被捕後不斷喊冤,稱陳榮傑為李姓友人的小弟,槍枝也是李姓友人所有,並由他交給陳榮傑,全案定讞以後,人權團體也不斷出面主張王信福為冤案。監察院委託測謊專家對刑事局測謊圖譜重新判讀後於2024年提出調查報告,認為王信福的供述並無不實反應。此外,王信福律師主張,扣案兇槍為右輪手槍但在送刑事局鑑定指紋後竟變為左輪手槍,認為原確定判決未曾發現錯誤,屬於再審的新事證。然而,台南高分院認為,原審法院送鑑定及刑事局鑑定,證明開槍的槍枝為同把右輪手槍,雖鑑定書載為左輪,但不影響客觀證據,且指紋鑑定已經17年,雖未能驗出王信福指紋,仍不能以此為否定王信福把槍枝交給陳榮傑事實。測謊的部份,台南高分院認為,王信福一審時接受測謊時結果未能判別,不能據此測謊對其做出有利的認定,也不能以相同方法取證後,做出不同詮釋當作新證據,最後駁回王信福的聲請,提出抗告以後,也被最高法院駁回。
馬國女大生案改判無期 洪孟楷批:「可教化」已成死刑犯免死金牌
高雄男子梁育誌2020年10月,殘忍性侵並殺害在長榮大學讀書的馬來西亞鍾姓女大生,一審、二審、更一審均被判處死刑,最高法院卻再次發回更審,高雄高分院更二審今(29)日改判無期徒刑。對此,國民黨立委洪孟楷表示,三度判死卻改判,「實質廢死」要世界怎麼看待台灣?「可教化」,已成為死刑犯的免死金牌。洪孟楷在臉書表示,馬來西亞女大學生來台遇害案,今日更二審竟逆轉改判。連如此罪證確鑿、手段殘忍的案件,都能一再轉彎,已坐實在政府主導下,台灣走向「實質廢死」。為了「可教化」三個字,社會究竟要付出多大代價?而這樣的判決,世界又會如何看待台灣?洪孟楷指出,本案涉及外國學生來台求學,卻從此天人永隔,鍾姓同學的父母情何以堪?加害者不僅性侵、殺人,犯後還載著遺體四處遊蕩、棄屍滅證,甚至誤導警方,企圖掩蓋真相。如此重大惡性犯罪,5年多來遲未獲得終局裁決,如今更能逃過死刑,家屬的悲痛、社會的憤怒、天理的難容,全被「可教化」三字一筆帶過——非常可悲、在台灣「可教化」,已成為死刑犯的免死金牌。洪孟楷強調,這樣的判決,也更加堅定他推動修法的立場:「對於性侵、虐童、詐騙等重大犯罪,除現行刑責外,應研議引入包括鞭刑等更具實質嚇阻力的積極性處分。」參考新加坡等國的立法精神,鞭刑的目的並非報復,而是讓加害者真切體會其行為對被害者造成的、終其一生無法抹滅的痛苦,唯有如此,才能產生真正的警惕,降低再犯風險。洪孟楷認為,司法之所以可貴,在於它是法治社會最後一道公平正義的防線。當被害者永遠失去生命,加害者卻被反覆強調「仍可教化」,這種極度不對稱的公平,不是人權,是虛偽;不是進步,是矯情。洪孟楷強調,當世界認為「在台灣,殺人不必付出相對代價」,不會提升任何人權評價,只會讓他國質疑台灣是否仍堅守公平正義。今天的判決,令人遺憾、令人心寒;自己必須直言,「更二審,對不起每一位被害者與其家屬」。
梁育誌性侵、殺害馬國女大生逃死! 檢認「判決違背法令」將上訴
2020年間馬來西亞籍的長榮大學鍾姓女學生,在返回租屋處路上,遭到梁育誌性侵後殺害、棄屍。梁育誌一、二審、更一審均被判處死刑,不過案經上訴以後,高雄高分院今日(1月29日)更二審判決,改判無期徒刑,高雄高分檢認為,判決有違背法令之處,將依法提出上訴。回顧本案,2020年10月鍾女於返回租屋處的路上,在走過沒有路燈的道路時,突然遭到梁育誌拖進路邊的草叢性侵得逞,事後又遭梁男殺害。梁男後續開車將鍾女的遺體丟棄在高雄的大崗山區,期間還用鍾女的財務買食物,並用她的手機抵押油錢。檢方依法起訴梁育誌以後,一、二審、更一審均判處梁男死刑,不過案件再度上訴到最高法院以後,又發回更審,案件出現大反轉。高雄高分院認為梁育誌犯行雖兇殘,但難認被告有達「最重大情節犯罪」,只要實施長期監禁,並配合心理輔導等教化資源,有機會讓梁育誌在失控的人生中停下,修正偏差行為,判處其無期徒刑。高雄高分檢表示,檢方認為被告具有預謀計畫性的直接故意,並於短暫時間內完成強制性交、強盜、殺人等犯行,罪行重大的結合犯行應綜合評價,無從切割,認判決有違背法令之處,應當依法上訴。
性侵殺害馬國女大生!梁育誌更二審改判無期吐2字 被害家屬崩潰:無法接受
長榮大學馬國女大生來台求學,2020年卻在返回租屋處的路上遭梁育誌性侵殺害棄屍。梁育誌一審、二審、更一審均被判處死刑,然而最高高院再次發回更審後,更二審改判梁育誌無期徒刑,讓家屬崩潰表示,「無法接受」。2020年10月來台就讀長榮大學的馬國鍾姓女大生,於返回租屋處的路上,行經無路燈道路時,遭梁育誌拖走性侵殺害,更將女大生棄屍山區。梁育誌被捕時,一度否認犯行,其被起訴後,3度判死,但高雄高院更二審29日做出判決,認為梁育誌「可教化」,只要長期實施監禁、心理輔導等教化感育下,有機會讓梁育誌修正偏差行為,停下失控人生。梁育誌以視訊聽審時,聽見判決出爐,表示,「謝謝」;但鍾姓女大生的母親聽聞判決崩潰表示,「不能接受這樣的判決」。高雄高分院指出,審酌梁育誌行兇時手段、過程與其成長背景,並綜合凱旋醫院等醫師、教化師專業評估,認為梁育誌並非事先預謀殺人,而是臨時發生之行為。雖然梁育誌手段兇殘,但法院基於審慎用刑之考量,難認被告有達「最重大情節犯罪」,只要實施長期監禁,並配合心理輔導等教化資源,有機會讓梁育誌在失控的人生中停下,修正偏差行為,判處其無期徒刑。不過高分院也強調,無期徒刑需至少服刑25年以上,並須提出具體悔改之事實,才有機會獲得假釋,尚未到必須剝奪生命、將被告永久排除於社會之程度,因此就其所犯之強制性交殺害被害人罪與強盜罪,判處梁育誌無期徒刑與有期徒刑8年,褫奪公權終身。◎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獨/高院院長高金枝擬接司法院秘書長 是否殺出攔路虎?這幾天是關鍵
司法院祕書長一職懸缺多時,去年底即傳出將在今年二月退休的高等法院院長高金枝呼聲最高,但遭黨政及司法高層否認,不過近日再度傳出高金枝可能接任司法院秘書長,因此被認定高金枝上位的主客觀情勢已經趨於成熟,不過由於司法界普遍認為高金枝雖然資歷完整、做事有魄力,但個性執拗,對下屬經常不假辭色,且不擅長溝通,因此她接任司法院祕書長有無變數,甚至有其他爆料,這幾天將是關鍵。根據高等法院官網,年屆70歲的高金枝是司法官訓練所第18期結業,臺灣大學法律學系碩士畢業,曾任最高法院法官,一、二審法院院長,司法院少年及家事廳廳長、司法行政廳廳長,在司法界的資歷相當完整。據了解,前司法院院長許宗力任期屆滿前,未能妥善安排秘書長人選,導致當時的秘書長吳三龍竟搶在許宗力的前面退休,造成司法院長期沒有秘書長的司法亂象,堪稱我國憲政史上的另類奇蹟。加上後來藍白合作,硬是不讓總統賴清德提名的司法院正副院長及大法官人選過關,因此儘管司法院多次向總統府明示或暗示希望讓司法院副祕書長王梅英扶正,也一直沒有下文。去年底傳出司法院副秘書長王梅英可能接替高金枝擔任高院院長的同時,黨政界和司法界就盛傳,即將屆齡退休的高金枝可能接任司法院祕書長,另一位呼聲很高的秘書長人選則是被賴清德提名為司法院副院長失利的最高法院法官蘇素娥,還有一位則是剛從台南高分院院長一職退休不久的黃瑞華,外傳也積極爭取司法院祕書長的職務。
販售外國大學假學位海撈千萬!前南榮科大校長遭判88年後失聯遭通緝
預計規劃轉型改為「玉秀雙語國民小學」的私立「南榮科技大學」前校長黃甫九天(原名黃聰亮、黃天一),涉嫌在任內與擔任校長特別助理的妻子吳洛瑜及相關人員,對外銷售哥斯大黎加共和國內私立「英培爾大學」的各式假學位,藉此牟取暴利,不法所得高達新台幣千萬元,受害者橫跨政界、商界與學界。案件經台南高分院更一審審理後,法院認定黃甫九天共犯下53項罪名,判處總刑期88年6月。然而判決出爐後,黃卻失去聯繫,繳交的200萬元保證金也遭沒收,司法機關認定其已逃亡並發布通緝。據《ETtoday新聞雲》報導,根據判決內容,黃甫九天於2012年11月至2016年8月擔任南榮科技大學校長期間,利用校長身分以及校內教師評審委員會主任委員的職權,向多數民眾銷售學位,宣稱是我國教育部及國際認可、不用出國修習英培爾大學開設之遠距課程,即可以外位內修方式取得英培爾大學的學士、碩士或博士學位,使民眾受騙付費購買學位。法院指出,黃甫九天另透過外籍人士取得空白的學位證書與成績單,再自行填寫修業年限與成績後,交付給學員對外使用。部分學員持相關證書申請教職或報考升學時,被相關單位查出學歷造假,才驚覺受騙並報警處理,整起假學歷案因而曝光。黃甫九天目前已被通緝。(圖/翻攝自高檢署網站)調查顯示,受害人數多達64人,每人繳交費用約在20萬元至80多萬元不等,其中不乏社會知名人士,包括台南市副議長林志展,以及新任台灣肥料公司總經理陳右欣等人。台南高分院更一審認定,黃甫九天涉犯貪污收賄與詐欺等罪,共計53罪,若未合併執行,刑期合計高達88年6月。不過,案件目前仍未定讞,黃甫九天卻在更一審判決後人間蒸發,未再依規定向法院報到。其先前繳納的200萬元保證金因此遭到沒收,台南地檢署也認定其行為構成逃亡,已於去年12月12日正式發布通緝,持續追緝其下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