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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投農夫討土地尾款爆衝突 竟持番刀猛刺胸腹「追砍」!一審判2年、高院這理由維持原判
南投縣曾姓農夫因土地買賣尾款與邱姓男子談判破裂,遭對方一句嗆聲激怒,竟當場抽出包在毛巾內的農用番刀,朝邱男胸、腹部接連揮刺,邱男負傷倒地後仍遭持刀追趕,所幸及時逃脫保住性命。曾男被控殺人未遂,辯稱只是想「教訓」對方,南投地院認為尚難認定有殺人故意,改依傷害罪判刑2年;二審法官認定原判並無違誤,駁回雙方上訴,維持2年徒刑。判決指出,曾男去年8月30日上午11時許,開車前往邱男位於南投縣的住處,準備追討土地買賣尾款。當時邱男正在屋外整理植栽,曾男下車時,還特別將一把農用番刀以毛巾包住。雙方談及欠款問題後言語衝突不斷,邱男一句「叫兄弟來討,不然要怎樣」,讓曾男情緒失控,當場抽刀朝邱男胸部、腹部揮砍刺擊。邱男見刀子襲來,趕緊閃躲,過程中不慎跌倒受傷,但仍拚命逃離現場,曾男甚至一度持刀追趕,直到追不上才罷手,隨後駕車離去。邱男送醫後發現前胸壁、後胸壁都有穿刺傷,腹壁也有開放性傷口,所幸傷勢沒有深入胸腹腔,也未波及重要臟器,經治療後順利保住性命。檢方認為,曾男持具有殺傷力的番刀,連續朝人體胸、腹等要害攻擊,已涉及殺人未遂,因此提起公訴。不過南投地院審理時認為,邱男身上的刀傷約1至3公分,沒有深入胸腹腔,且邱男倒地後,曾男並未繼續持刀攻擊,難以排除曾男只是為了傷害、教訓對方,因此改依傷害罪判處2年徒刑。檢方不服,認為原審將案件認定為傷害罪不當而提起上訴;曾男也上訴求減刑並聲請緩刑。台中高分院合議庭法官指出,一審對犯罪事實、法律適用及刑度的認定均無違誤,且曾男至今仍未與邱男達成和解,不符合宣告緩刑的適當性,因此雙方上訴均遭駁回,維持2年徒刑;不過,檢方針對殺人未遂部分仍可提起上訴,全案目前尚未確定。
護女心切!陳水扁低調證實陳幸妤離婚 3年前代打植牙官司免賠百萬
前第一千金陳幸妤上網發文責罵趙建銘並宣告兩人已離婚,引起軒然大波,父親陳水扁對於媒體查證僅回「不必再問」,不願說謊又想袒護女兒的心情顯而易見,2023年間陳幸妤被牙醫診所女病患提告植牙疏失求償130萬元,陳水扁親自出馬為女兒打官司,一審勝訴免賠,重現大學時期以高考榜首之姿考取律師執照的法學實力。台南一名周姓女子告陳幸妤植牙、製作假牙違反注意義務,害她牙齒高低長短不一以及牙齒向外爆出,以身心受損為由索賠130萬2500元。陳水扁代陳幸妤答辯,植牙過程均符合醫療常規,也符合一般醫療水準,並無醫療過失可言。台南地院採認陳水扁的主張,並引用地檢署刑事過失傷害不起訴處分書,認定陳幸妤沒有疏失不須賠償。陳幸妤一審勝訴後,因周姓女子上訴而續戰二審,陳幸妤更換委任律師,不再由父親操心官司,台南高分院仍判陳幸妤免賠,全案確定。陳水扁因貪污案判決有罪定讞,法務部2021年廢止律師資格,因此他為陳幸妤處理植牙求償案時並未掛上律師頭銜,只能以訴訟代理人身分答辯。
救援爭議2/「通宵王」基層選舉超強 徐永煌才因圖利慘遭拘提發監
苗栗縣動物防疫所委外廠商,弘海寵物生命事業公司救援浪貓時,持剪刀將浪貓傷口剪大,協助浪貓脫困,被質疑不專業,且遭爆料該公司股東為苗栗縣議員徐永煌子女,引發關注。不過這並非徐永煌第一次陷入爭議,他過去擔任通霄鎮鎮長時,因涉及多起貪污案,其中對於主管事務圖利罪,遭判刑有期徒刑2年10月確定,今年6月25日於議會考察行程中,慘遭檢方拘提,火速發監執行。回顧整起事件,徐永煌曾任通霄鎮鎮長,於2012年至2013年期間,向其他廠商以借牌投標等不法方式,違法承包11件通霄鎮公所標案,涉嫌圖利自家營造公司,得標承攬「新埔里拱朝雲天宮環境改善工程」等,從而獲利約91萬餘元,並在「2012年通霄鎮縣管河川暨區域排水疏濬清淤工程」案時,借牌投標,再轉包給其他包商,向廠商收取22萬元回扣,遭苗栗地檢署於2014年提起公訴。案經苗栗地方法院審理後,法院依貪污治罪條例對於主管事務圖利、經辦公用工程收取回扣等罪,判處徐永煌有期徒刑18年6月,褫奪公權8年,另犯得易科罰金之罪部分,判有期徒刑1年6月;二審改判徐永煌應執行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4年。案子來回最高法院和二審後,台灣高等法院台中分院更二審,去年3月依犯對於主管事務違法圖利罪,判處徐永煌2年10月,褫奪公權2年,又共同犯經辦公用工程收取回扣罪,判刑9年4月,褫奪公權4年,將犯罪所得22萬元沒收。徐永煌不服再上訴,最高法院也在今年6月24日,撤銷徐永煌犯經辦公用工程收取回扣罪等部分,發回台中高分院更審,其餘上訴駁回,針對徐對主管事務犯違法圖利罪,判處有期徒刑2年10月,褫奪公權2年確定。對此,苗栗地檢署也啟動防逃機制,於6月25日指揮法務部廉政署中部地區調查組、宜蘭縣警局羅東分局,於徐永煌赴宜蘭參與苗栗縣議會參訪最後一天時,將徐永煌拘提帶走,並在同日發監執行。據指出,苗栗縣三灣鄉前鄉長溫志強因涉嫌收賄遭訴,卻在案件進入二審後,溫志強開庭未到,從而發現溫已在去年10月搭機前往香港,疑似棄保潛逃,苗栗檢方為避免類似情事再度上演,遂對徐永煌啟動防逃機制。地方盛傳,徐永煌因遭發監執行,無緣年底縣議員連任,將改由其兒子徐瑞轅出馬。(圖/報系資料照)徐永煌曾任通霄鎮民代表會主席、苗栗縣議員、2任通霄鎮鎮長,堪稱「通宵王」。徐於第二任通霄鎮長任內被控貪汙弊案,一審遭判刑18年6月後,鎮長職務遭停職,徐永煌改參選第19屆苗栗縣議員當選。如今徐永煌遭檢方啟動防逃機制發監執行,已無緣再爭取年底的縣議員連任,地方盛傳將由子女接棒參選,但詳細情形仍尚未定調。對此,苗栗縣動防所回應,當時救援人員因在南庄同時也有救援案件,因此委任得標委外廠商進行救援情形,廠商隨後也在獲報約半小時後抵達現場,由於麻醉藥為管制藥品,非相關人員無法攜帶麻醉藥物,獸醫到場也需約半小時,經評估後為在黃金救援時間內,及時將貓咪救下,避免貓咪受到更大傷害,且貓咪軟組織幾乎與鐵欄杆嵌合、鐵欄杆也過粗,所攜帶之破壞器材無法將鐵欄杆鋸下,因此才以消毒過後的剪刀,將傷口剪開救援,並立即送往合作動物醫院進行縫合,該隻貓咪也在第二天被善心民眾領養,其後續復原狀況良好。另針對該廠商與苗栗縣議員徐永煌關係甚密一事,動防所相關得標案件均依公職人員利益迴避法,關係人揭露表於事前揭露,民眾均可在網路上查詢得到。一切開標、結標均符合政府採購法,且競標過程中,也有其他廠商參與競標,並非只有一家獨大,而每年動防所針對標案均有調整,不會只為特定廠商量身打造,每年規範也只會越來越嚴格。
吳乃仁欠台糖上億傳每月僅還5萬 鍾佳濱:應儘速保障債權
台糖前董事長吳乃仁因台糖售地案面臨上億元民事求償,國民黨立委王鴻薇昨(10)日在立法院質詢時指出,吳乃仁7月提出的還款條件為每月5萬元,若以1.8億元計算恐需約300年才能清償。民進黨立委鍾佳濱今(11)日回應,債務協商最重要的是債權、債務雙方取得共識,同時要求台糖儘速採取措施保障自身債權。吳乃仁因涉及台糖售地案,遭台糖提出民事求償。由於相關債務遲未清償,台糖向法院聲請強制執行及管收,台中地方法院今年6月11日裁定准予管收,吳乃仁隨後提出抗告。台中高分院6月22日開庭審理期間,台糖委任律師當庭撤回管收聲請,使吳乃仁在遭管收12天後獲釋。台糖方面表示,雙方7月16日曾進行協商但未取得結果,預計8月下旬再次協商,若屆時仍無法提出合理的清償方案,將再向法院聲請管收。王鴻薇昨日在立法院經濟委員會質詢時指出,吳乃仁積欠台糖債務達1.8億元,卻傳出7月16日提出每月僅償還5萬元的條件。她質疑,以吳乃仁目前79歲計算,按照這項還款速度,需要約300年才能清償完畢,相當於要到379歲才能還清。鍾佳濱今日在立法院議場前進行輿情回應時表示,民間債務協商的核心,在於債權人與債務人如何就清償方式取得共識,相關條件原則上應尊重雙方協商結果。至於王鴻薇如何取得雙方協商內容,鍾佳濱表示並不清楚。不過,由於此案涉及台糖債權,他認為台糖應儘速採取必要措施,確保相關債權獲得保障。鍾佳濱強調,債務人採取何種方式清償,只要是在台糖能夠接受的合理範圍內,都可以透過協商處理。最重要的是雙方能取得共識,讓債務實際獲得清償,同時確保債權人的權益不受損害。
昔日警界楷模淪圖利共犯!仁武警涉「假開單救扣牌車」 二審駁回仍判4年2月
雄市仁武分局前陳姓警員涉嫌與租車業者、代辦業者勾結,利用法規漏洞,替遭吊扣牌照車輛開立不實罰單,讓車主得以提前重新驗車領牌上路,半年內協助14輛車恢復行駛,替業者創造逾700萬元利益。高雄高分院審理後,認定陳男違法圖利且量刑適當,駁回上訴,維持一審有期徒刑4年2月、褫奪公權4年判決,全案仍可上訴。檢警調查指出,依當時《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車輛因嚴重超速等違規遭吊扣牌照6個月,期間不得上路;但若在吊扣期間因「未懸掛車牌」或使用他牌行駛而遭裁罰,牌照反而會被吊銷,車主只要重新驗車即可申領新牌照,無須等到吊扣期滿。部分代辦業者因此看準漏洞,向有需求的車主收費,再找警員配合開立不實罰單,藉此讓車輛提前恢復合法上路。判決指出,陳姓警員2020年任職仁武分局仁武派出所期間,與林姓、李姓租車業者及多名代辦業者合作,明知車輛未實際違規上路,仍刻意在舉發單填載虛假的違規時間、地點及事實,陸續開出14張不實罰單,讓遭吊扣牌照的車輛改以吊銷方式重新領牌。一審法官認定,租車業者因此讓14輛車提前恢復出租,依每日約2000至3000元租金計算,共增加約711萬元收益;另有9名代辦業者藉協助車主辦理提前領牌,收取每件1萬至2萬多元代辦費,共獲利約27萬元。高雄地院合議庭法官依《貪污治罪條例》圖利等11罪,判處陳姓警員應執行有期徒刑4年2月、褫奪公權4年,其餘涉案車行及代辦業者分別判刑並宣告緩刑。陳男不服上訴,他主張自己曾因執勤遭追撞,罹患思覺失調症且智力受損,未從中獲取不法利益,希望法院依《刑法》第59條減刑並給予緩刑。高雄高分院審酌醫院鑑定及相關證據後認為,陳男對交通法規及警察勤務內容相當熟悉,智力測驗也有配合度不足、刻意誇大缺損情形,且受傷後仍曾成功協助民眾找回百萬元失款並獲表揚,足認其辨識及執行職務能力未受明顯影響。法官並指出,陳男身為執法人員,卻利用職權違法圖利他人,嚴重損害司法與警察公信力,且11罪合計刑度原達15年2月,一審定應執行4年2月已屬從輕,認定不符減刑及緩刑條件,駁回上訴,維持原判,全案仍可上訴。
更生人借錢遭拒竟夜襲恩人一家!狠砍老闆頸部、追殺12歲兒 二審仍判9年半
高雄一名有毒品、竊盜等前科的45歲陳姓男子,出獄後獲大寮區楊姓工廠老闆收留擔任雜工,未料因借錢遭拒竟恩將仇報,深夜持刀闖入工廠宿舍攻擊老闆一家三口,不僅重創老闆頸部,還追逐、恐嚇12歲兒子;一審法官依殺人未遂等罪判刑9年6月,陳男上訴否認殺人,高雄高分院認定辯詞不足採信,駁回上訴,維持原判。判決指出,陳男曾因毒品、竊盜等案件多次入獄,累積13次相關前科,服刑約7年後出獄,在友人牽線下,進入楊姓老闆經營的工廠工作;楊男夫妻不僅提供工作機會,也曾預支薪資協助陳男度過難關,希望幫助他重新開始。不過,陳男因再次開口借錢遭拒,竟對平日照顧自己的雇主心生怨恨,預謀報復。去年10月27日深夜,陳男攜帶美工刀翻越工廠與辦公室間的門扇,潛入老闆一家休息的房間,趁楊男熟睡時朝頸部猛砍!楊男驚醒後與妻子奮力抵抗,妻子在護夫過程中手掌遭割傷,楊男頸部則留下兩道深層刀傷,造成血管、肌肉受損,大量失血,一度命危。陳男犯案期間還持刀追趕夫妻倆12歲兒子,男童急中生智拿球棒敲擊地板製造聲響,父母才得以趁隙躲進辦公室報警,成功保住性命。一審法院審酌,陳男甫出獄不到半年即再犯,且攻擊頸部等致命要害,犯後雖辯稱因被害人反抗才造成傷勢,但法官認為其下手兇狠,與長期照顧自己的雇主反目行凶,犯罪情節重大,依殺人未遂、加重強盜、傷害及恐嚇等罪判處9年6月徒刑。案件上訴二審後,陳男改口否認具有殺人犯意。不過,高雄高分院指出,陳男案發前曾向親友透露想殺害楊男,警方也在其衣物驗出被害人的血液DNA,加上一審期間多次自白均出於自由意志,認定二審供詞只是卸責說法,無法推翻既有證據,因此駁回上訴,維持原審9年6月徒刑,全案仍可上訴。
中聯致癌油案再爆內幕!員工4月就示警「豆子爛了」 疑照常出貨一路蓋牌
中聯油脂致癌油事件持續延燒,檢調深入分析查扣手機內容後,傳出早在今年4月,就有員工在工作群組多次反映原料品質異常,質疑「豆子爛爛的」、「這批真的不對勁」,甚至擔心是否仍能出貨,但公司疑未立即停貨或通報,直到消息曝光後才向主管機關通報。對此,台中地檢署表示,全案仍在偵辦中,不便證實相關偵查內容。台中地檢署偵辦中聯油脂涉嫌販售苯駢芘超標食用油案,日前已二度搜索中聯油脂及泰山公司,並查扣多支手機進行數位鑑識。檢方先後聲請羈押中聯總經理余凌冲、煉油廠廠長陳明榮,以及泰山前總經理沈怡君、現任總經理蔡國樑,均獲法院裁定羈押禁見,全案持續擴大追查。其中,陳明榮原先獲法院裁定交保,但檢方提出抗告後,經台中高分院撤銷發回,台中地院8月1日重新召開羈押庭,認定有羈押必要,改裁定羈押禁見。法院指出,陳身兼公司管理代表及食品安全小組負責人,最遲在今年5月接獲台糖通知產品檢出苯駢芘超標時,即已知悉食安風險,下屬也曾提醒事件嚴重性。其後南僑公司檢驗成品油異常,再透過福壽公司通知中聯,使陳於6月已掌握食安危害擴大情形,但公司會議後仍未依法通報,持續出貨,直到6月30日事件曝光後才向主管機關通報。此外,媒體今天再披露,檢調分析查扣手機通訊內容時,發現今年4月已有員工陸續在內部工作群組反映原料異狀,留言包括「怎麼豆子爛爛的?」、「調起來黏糊糊的」、「怪怪的」、「這樣可以出貨嗎」及「這批真的不對勁」…等,顯示第一線員工早已察覺異常,只不過,公司管理階層疑似未因此停止出貨,相關產品仍持續流入市場,引發外界質疑中聯是否刻意隱匿問題、延誤處置。針對媒體披露的群組對話內容,台中地檢署表示,無法確認報導資訊來源,全案目前仍由檢察官持續偵辦,相關偵查核心內容依法不便對外說明,後續將視蒐證結果釐清相關人員責任。
害死媽媽但沒殺她!王忠義被控弒母羈押739日冤賠295萬確定
2014年南投失業男子王忠義(現已改名王川行舟)被控連續殺害雙親並詐領保險金,偵審期間共羈押739天,最終因殺人罪嫌不足而判決無罪確定,他聲請刑事補償,高等法院台中分院以羈押1日4千元計算,決定補償295萬6千元。王川行舟不服,主張檢警違法辦案害他社會性死亡,應以羈押1日5千元計算補償金。最高檢察署也不服台中高分院的決定,主張王川行舟涉嫌殺害母親雖獲判無罪,但後來檢方對於他帶母親到河邊又疏於注意導致媽媽溺死,另行起訴過失致死、法院判刑1年2月,兩件案子是基於同一個基本事實,王川行舟涉過失致死的1年2個月刑期可用之前羈押日數折抵,這部分不得請求補償,但司法院刑事補償法庭對於被告與檢方聲請覆審都駁回,全案確定。王川行舟在2014年5月30日深夜,將住院治療急性腎衰竭的父親接出來,載到南投縣仁愛鄉偏遠山區後,父親就此失蹤,2015年2月陳屍國姓鄉河床上;王川行舟另於2014年10月5日傍晚帶母親到國姓鄉種瓜溪上游玩水抓蝦,將近晚間7點時由太太打119通報母親溺水,送醫急救無效。檢方認定王川行舟夫婦疲於照顧久病的父親而動手殺害,對母親動手前一個半月曾投保50萬元,再趁著帶她戲水時多次肘擊,使媽媽落水後再壓制溺斃。王川行舟夫妻涉嫌弒父部分始終獲判無罪,弒母部分,王川行舟一審無期徒刑,二審、更一審、更二審、更三審都無罪,僅更二審曾改用過失致死罪判1年2月,但最高法院撤銷後,南投地檢署另案起訴,已在今年6月判刑1年2月定讞。王川行舟的妻子被控殺婆婆則是無罪確定。王川行舟爭取冤獄賠償,他從2015年4月5日被捕,直到2017年4月12日二審改判無罪獲釋共押739天,台中高分院雖同意補償,但王川行舟無法接受羈押1天只用4千元計算賠償金,他抨擊警方以剝奪他妻子的自由、拆散家庭及侵害親權等手段逼他自白;檢方沒有實質調查,還疲勞訊問他的小孩,並惡意扭曲關鍵事證,憑著逼迫他的自白來聲押、起訴,監察院有調查本案,可證實檢警有重大違法濫權,他所受的損害不只失去人身自由,還包含人格尊嚴及名譽的徹底毀滅,家庭生活也遭受重大損害,因此應以羈押每日5千元折算,補償369萬5千元。最高檢聲請覆審的理由是,王川行舟被控殺人雖無罪確定,但過失致死部分另判1年2月,如果判決定讞,被告所受羈押與該刑期相當部分,應類推適用《刑事補償法》不得請求補償;雖然有1年2個月的羈押天數不能折算補償金,但因為可用來折抵過失致死的刑期,對王川行舟並未造成不利的結果。刑事補償法庭認定,王川行舟是因為涉嫌殺人遭收押,與過失致死無關,而且他在殺人案無罪確定後,檢方才另行起訴過失致死,這不符合刑事補償法排除補償的規定,最高檢聲請覆審不合理。至於王川行舟主張4千元折算羈押1天的補償金太低,法官指出,刑事補償法明訂羈押補償金額為每日3千到5千,只要對受害人損失、公務員違法情節都有充分衡量判斷,並在法定範圍內決定金額,這屬於刑事補償決定案的裁量權,不能任意指稱違法或不適當,因此駁回補償請求人的聲請。本案已確定,王川行舟可領冤獄補償295萬6千元。
毒油案重大進展!中聯廠長陳明榮涉勾串滅證 中院裁定收押禁見
中聯油脂公司爆發沙拉油含致癌物「苯駢芘」超標4倍,甚至流入市面,導致全民憂心吃到毒油。檢方深入追查案情出現重大轉折,台中地檢署日前對核心人物、中聯煉油廠廠長陳明榮聲請羈押禁見,雖一度遭台中地院裁定加保交保,但經檢方抗告成功,台中高分院發回更裁。台中地院今(8月1日)重新召開羈押庭,經過約3小時審理後,最終翻盤改裁定將陳明榮羈押禁見。回顧整起案件,檢警接獲檢舉指中聯沙拉油含有致癌風險的苯駢芘且超標達4倍,已有大量問題油品流入市場,隨即發動多波搜索,除了查扣行動電話、雲端電子紀錄外,也全面調取油品製程報表、異常通報紀錄及問題油品銷售明細,並同步約談多名油品製程與品管人員到案對質,藉此勾稽原料來源與產品銷售流向。案發初期,檢方於7月9日首波搜索時,諭令陳明榮以100萬元交保,惟後續深入調查發現其涉案情節重大且有勾串證人、滅證之虞,遂於7月22日第二波搜索後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然而,台中地院首次審理時,以檢方未充分舉證陳男是否符合《食安法》規範之「食品業者」權責,且認為相關證人已訊問完畢,裁定陳男再加保100萬元(累計200萬元交保)並限制住居與出境出海。對此裁定,台中地檢署極力反對並當庭提起抗告。檢方補充舉證指出,陳明榮身為煉油廠廠長,實為產線最高管理者及食安小組負責人,對油品品質負有法定監管義務;更揭露陳男在案發前即與相關涉案人員達成「隱匿案情」之共識,顯有極高的勾串證人、滅證可能性,若未施以羈押將嚴重影響後續偵查進行。台中高分院二審認同檢方主張,指出本案涉及多名具利害關係之業者與共犯,涉案情節與利益結構尚待釐清,原裁定忽視其隱匿案情與勾串疑慮確有不妥,因而撤銷原交保裁定發回更裁。台中地院今日重開羈押庭後,經過約3個小時審理,採納二審見解,認定陳明榮犯罪嫌疑重大且有勾串證人、滅證之虞,正式裁定收押禁見。
酒後叫囂遭一刀穿心!龍井柴刀命案二審判決出爐 狠男13年6月刑期不變
台中龍井去年發生一起命案,47歲周姓男子因不滿陳姓男子酒後叫囂,且遲遲不肯離開,竟持柴刀刺穿對方左胸,陳男負傷踉蹌不到10公尺即倒地身亡,返家的母親目睹兒子慘死刀下,當場崩潰;一審台中地院國民法官依殺人罪判刑13年6月,全案上訴二審,台中高分院合議庭法官認定量刑並無不當,今天駁回上訴,維持原判,全案仍可上訴。判決指出,案發於2025年3月20日晚間,周男前往龍井區遊園南路友人住處聊天,陳男因與屋主素有嫌隙,酒後到屋外不斷叫囂、辱罵。周男多次勸離未果,情緒失控,返回屋內拿出柴刀,衝向陳男將人推倒後,朝左胸猛力刺下,刀刃深達約15公分、逼近心臟,造成致命傷勢,隨後還補踹一腳才返回屋內。遭刺的陳男強忍劇痛起身離開,沿路摀著胸口、血流不止,走不到10公尺便因大量失血倒臥路旁;此時,返家途中的陳母發現有人倒在血泊中,上前查看,驚覺竟是自己的兒子,當場崩潰痛哭高喊:「我的心肝」。警消將陳男送醫搶救,仍宣告不治;案經台中地檢署檢察官檢方依殺人罪嫌起訴周男,起訴書指出,周男殺人手法「快、準、深、狠」,持刀直攻要害,殺意明確。案經台中地院國民法官審理,一審考量周男犯後未與家屬和解、未完成賠償等情節,依殺人罪判處13年6月徒刑;周男認為量刑過重提起上訴,台中高分院審理後認定,一審已完整衡量犯罪動機、犯案情節及犯後態度,量刑並無違法或失衡,因此駁回上訴,維持原判,全案仍可依法上訴。
狠甩律師公會理事長巴掌還嗆「打全世界律師」 台中惡女5罪重判最重1年6月
台中46歲林姓女子因家族財產訴訟糾紛,接連辱罵、恐嚇、攻擊多名律師,甚至在法院走廊當眾掌摑時任台中律師公會理事長吳中和,審理期間還囂張揚言「我打全世界律師巴掌」。台中地院今天依傷害、恐嚇及違反個資法等5罪,分別判處1年1月至1年6月徒刑,其中最重為恐嚇罪1年6月,尚未定應執行刑。判決指出,林女因返還信託物及家族爭產民事訴訟,對對造委任律師心生不滿,自案件審理期間起,多次在法庭內外辱罵、恐嚇律師,甚至追打、拉扯頭髮及潑灑不明液體,還揚言「我會殺你」。去年11月,她又在台中高分院開庭時辱罵並恐嚇高姓律師;今年2月則誤認到庭旁聽的吳中和及侯姓律師是媒體記者,偷拍照片上傳社群並發文恐嚇,行徑愈演愈烈。今年3月17日,吳中和率領律師公會成員到台中地院旁聽案件,林女突然情緒失控,當眾朝吳中和臉部重摑一巴掌,並連番飆罵髒話,造成吳左臉、左耳挫傷及腦震盪;檢方訊後認為她有反覆犯案及危害法庭秩序之虞,聲請羈押禁見獲准,並依傷害、恐嚇及違反個資法等5罪提起公訴。案件審理期間,林女曾一度認罪,隨後又全盤否認犯行,還在庭訊中多次打斷他人發言,並因不滿法警錄影蒐證而情緒失控,甚至嗆聲「我打全世界律師巴掌」,最後出動7名法警控制場面,審判長一度宣布休庭。台中地院今天宣判時,為防止再度失控,庭內外部署多名法警戒護,林女全程情緒平穩。合議庭最終依3項恐嚇罪、傷害罪及違反個資法,分別判處1年1月、1年2月、1年6月、1年6月及1年6月徒刑,應執行刑仍待裁定。吳中和表示,恐嚇罪已接近法定刑上限,足見法院認定犯行情節重大,希望林女能記取教訓,不要再犯。
彰化狠夫當子女面砍殺前妻18刀逃死!上訴喊「判太重」 二審仍判無期徒刑
2024年11月,彰化縣二林鎮發生一起駭人的殺人案。一名李姓男子因向蔡姓前妻討要65萬元不成,竟在子女面前持刀狂砍前妻18刀,導致蔡女傷重身亡。一審時,國民法庭依殺人罪判處李男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李男不服判決提起上訴,主張刑度過重,甚至認為是前妻先出軌才導致他犯下此案,不過台中高分院今(21)日審理後,認定一審量刑適當,駁回李男上訴,維持原判無期徒刑,全案仍可上訴。據了解,蔡女結婚前曾與他人育有一名成年女兒,而李男與蔡女於2014年結婚,婚後2人育有一子,同住在蔡女名下房屋,但因李男無業、情緒不穩定,平時還有賭博習慣,欠下不少賭債,都由蔡女幫忙償還,且李男常在酗酒後多次家暴蔡女,蔡女不堪長期遭受暴力對待,於2020年與李男離婚,並申請保護令搬離住處,但蔡女因需要照顧母親,仍會多次返回住處。根據檢警調查,2024年11月,蔡女帶26歲女兒及9歲兒子回家看望母親時,醉酒的李男因不滿蔡女讓新男友接送,且向蔡女索討65萬元不成,雙方爆發激烈口角,隨後李男情緒失控持刀恐嚇,26歲女兒見情況不對,先帶著9歲弟弟離開現場。不料,傍晚女兒返家時,李男情緒再度失控,先持水果刀架住蔡女脖子,隨後又改拿菜刀追砍。蔡女見狀為了保護兒女,上前阻擋李男並大喊「你們快走,媽媽會沒事」,最終蔡女遭李男揮砍18刀,傷勢過重,當場失去生命跡象,送醫搶救後仍宣告不治。殘忍行兇過程,蔡女的兒女全程目睹,年幼的兒子事後更表示,希望父親能被判處死刑。彰化地院國民法庭一審時認定,李男行兇過程中曾更換刀具持續攻擊被害人,顯示殺人犯意十分強烈。雖然李男表示「若再來一次不會再犯」,但法官認為,其說法只是擔心受到重刑,並未展現真正悔意;此外,他犯後未向家屬賠償,也未顧及子女身心創傷,因此依殺人罪判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案件進入二審後,李男主張量刑過重,甚至在法庭上指稱是前妻出軌在先,試圖將自己的犯案原因推給前妻。對此,審判長當庭指出,兩人當時婚姻關係早已結束,加上李男長期家暴、案發前後毫無悔意,因此認定沒有減刑理由。被害人家屬委任律師何志揚表示,李男在二審期間仍關心自己積欠的60多萬元債務,對被害人生命及家屬傷痛毫無反省,雖然家屬原本希望法院能判處死刑,但考量無期徒刑依法至少須服刑25年才能申請假釋,短期內確保李男可與社會隔離,也能讓家屬及子女暫時不必再擔心遭到報復,因此最終接受判決結果。台中高分院審酌全案後,認為一審認事用法及量刑均屬妥當,因此駁回李男上訴,維持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全案仍可上訴最高法院。
中聯首度道歉!承諾未查明原因不復工 檢方再出重手涉案4公司遭扣押
中聯油脂生產的「大豆沙拉油」遭驗出一級致癌物苯駢芘(Benzo[a]pyrene,BaP)超標,引爆全台食安風暴。隨著調查持續深入,司法與行政調查同步擴大,台中地檢署已獲法院裁准扣押中聯油脂、福壽實業、福懋油脂及泰山企業等4家公司名下土地、房屋等不動產,以保全未來追償;台中市政府則查出中聯疑未完整通報部分產品批號,已依涉嫌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嫌移送台中地檢署併案偵辦。此外,中聯油脂總經理余凌冲原獲2000萬元交保,經檢方提起抗告後,台中高分院16日撤銷原裁定,發回台中地院重新裁定。同一天,中聯油脂也首度發表5點聲明公開致歉,強調在異常原因未查明、改善計畫未經主管機關核准前,絕不擅自恢復生產。面對爭議延燒,中聯油脂16日首度發表5點公開聲明,首先就沙拉油苯駢芘超標事件向社會大眾、客戶及合作夥伴致歉,坦言此次事件造成社會恐慌與消費者不安,公司深感歉意。中聯表示,公司在產品檢出苯駢芘超標後,已立即通報主管機關,並依台中市政府要求,自7月1日起全面停工、停止沙拉油出貨。在異常原因尚未徹底查明、改善計畫未經主管機關審查核准前,絕不擅自恢復生產。中聯指出,目前已邀集技術專家及學者,針對製程條件、黃豆品質及原料產地來源展開全面檢視,希望盡快釐清異常原因,提出矯正措施及預防再發方案,全面提升品質管理制度。針對主管機關質疑廠內留樣檢驗數據與下游產品檢驗結果不一致,中聯表示,公司將秉持公開透明原則,全力配合食藥署、地方衛生局及司法機關進廠調查及複查,協助釐清事件真相。中聯表示,目前已接獲衛福部裁罰1億6520萬元及台中市政府裁罰300萬元,相關損失均已依規定認列。公司強調,目前財務結構仍屬健全,流動資金充足,短期內對整體現金流不致造成重大影響。中聯最後表示,將記取此次事件教訓,持續提升品質管理與食品安全標準,以更嚴謹的態度為客戶把關,善盡食品安全責任,並再次向所有受到此次事件影響的客戶、合作夥伴及社會大眾致歉,同時持續配合主管機關及司法機關完成後續調查,在所有改善措施完成並獲主管機關核准前,絕不擅自恢復生產。另外,據台中地檢署指出,檢方依目前掌握的涉案油品銷售流向及犯罪所得範圍,已於7月13日向台中地院聲請扣押中聯油脂、福壽實業、福懋油脂及泰山企業等4家公司名下土地、房屋等不動產,法院隔日裁准,檢方已依法通知地政機關完成扣押登記。外界盛傳此次保全財產涉及約1億元不法所得,檢方並未證實金額,但表示將持續依食藥署後續估算的不法所得數額,依法向法院聲請追加扣押相關公司名下其他不動產或財產,確保日後追償及沒收程序順利進行。檢方指出,由於主管機關後續又陸續驗出不同批號油品苯駢芘超標,因此已透過高等檢察署食品安全聯繫平台,持續與衛福部食品藥物管理署交換檢驗資訊,並函請食藥署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計算涉案產品不法所得。同時,檢方也持續清查原料來源、製造流程、檢驗報告、出貨紀錄、產品回收情況及下游流向,並比對各公司涉案產品銷售金額、回收數量及實際流向,釐清各公司涉案程度,依法追究相關責任。除司法調查持續擴大外,台中市食品藥物安全處也發現,中聯油脂先前提供主管機關追查的今年4月至6月大豆沙拉油資料,共列出29個批號,但經比對生產紀錄後,發現4月1日生產、批號314-1150401的大豆沙拉油並未據實通報,因此認定涉嫌隱匿產品資訊,已檢附相關事證,依涉嫌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嫌移送台中地檢署併案偵辦。食安處表示,除新增批號314-1150401納入預防性下架範圍外,此次再新增2批檢驗不合格產品,目前中聯今年4月至6月生產的大豆沙拉油,共計已有30個批號列入追查及回收範圍,相關產品流向仍持續追查中。針對中聯油脂總經理余凌冲涉案部分,台中地檢署日前依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等罪嫌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台中地院原裁定余凌冲以2000萬元交保,並限制住居、限制出境及出海8個月,但檢方認為仍有串證、滅證及影響證人之虞,因此提起抗告。台中高分院審理後指出,余凌冲身為中聯油脂總經理,位居企業決策核心,本案犯罪態樣涉及重大食品安全事件,不僅危害食品衛生管理,更對社會食安造成重大衝擊。隨著案件持續偵辦,余未來可能面臨龐大的民、刑事責任,加上其長年深耕食品業界,具有人脈及影響力,對涉案共犯及相關證人仍可能產生影響,因此認定檢方抗告有理由,撤銷原交保裁定,發回台中地院重新裁定。衛福部長石崇良日前表示,福懋、福壽及泰山第二層原油檢體中,再度驗出2批苯駢芘超標產品,經追查均來自中聯油脂今年4月8日及4月13日出貨批次,再次顯示中聯油脂留樣檢體與提供檢驗樣本之間存在明顯差異,也讓調查究竟是原料污染或製程出現問題變得更加複雜,仍須投入更多時間釐清。台中市政府表示,目前案件已由台中地檢署偵辦中,市府將持續配合檢調及中央主管機關調查,協助釐清致癌物超標原因及相關責任。此外,台中市政府近日再查出中聯油脂未依規定完整通報應下架回收批次,因此再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裁罰300萬元;加上衛福部先前裁罰1億6520萬元,中聯目前累計裁罰金額已達1億6820萬元。
退休警變槍手!土方恩怨爆頭奪命 一審無期逆轉12年半、最高法院拍板定讞
嘉義縣朴子警分局退休刑警侯宏典,因土方利益與綽號「包仔」的張姓男子積怨,雙方談判演變成街頭槍戰,侯近距離開槍擊中張男頭部致死。一審依殺人罪判無期徒刑,二審因認罪、賠償家屬800萬元並完成和解,改判12年6月,最高法院日前駁回上訴,全案定讞,後續將由法院裁定應執行刑。有「紅點」綽號的侯宏典,退休前曾任嘉義縣朴子警分局刑警,過去曾偵辦張男涉及槍砲、恐嚇等案件,退休後又因土方利益問題與對方再度交惡,舊怨新仇一路延燒,最終演變成奪命槍擊。判決指出,案發當天晚間,張男先到侯宏典住處外嗆聲挑釁,甚至拿出疑似槍枝示威。侯隨後找來友人助陣,先後前往張男住處及雙方約定談判地點尋人未果,最後一行人轉往東石鄉一處土地公廟停留。當晚11時許,張男與友人駕車經過土地公廟時,先朝空中鳴槍叫囂,雙方隨即爆發激烈槍戰。過程中,侯宏典持改造手槍朝張男所乘車輛射擊,子彈穿透副駕駛座車窗後擊中張男右前額,張男當場失去意識,車輛失控撞上電線桿,送醫搶救數日後仍傷重不治。檢警調查發現,死者顱底殘留彈頭與現場查扣的非制式子彈來復線特徵一致,現場證人也指認侯宏典持槍射擊;此外,侯逃離現場時車內行車紀錄器錄下同行友人對話,也成為重要佐證。一審嘉義地院認為,侯宏典曾任刑警,熟悉槍械操作,近距離朝車內射擊足認具有殺人故意;加上犯後還要求在場人士統一說詞、試圖湮滅證據,難認有悔意,因此依殺人罪判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另依非法持有非制式手槍罪判刑6年、併科罰金5萬元。案件進入二審後,侯宏典改口坦承犯行,庭訊中一度哽咽表示,已賣掉房產籌措800萬元賠償金,全數交付死者家屬完成和解,希望法院給予重新生活的機會。他也表示自己年近60歲,希望服刑後還有機會陪伴家人。台南高分院審酌,張男當天確實率先到侯住處挑釁,且在土地公廟也是由張男先開槍,加上侯已認罪、完成賠償並與家屬和解,因此將殺人罪改判12年6月,非法持有非制式手槍罪改判5年10月、併科罰金4萬元。侯宏典再提上訴,希望獲得更輕刑度。不過,最高法院認為二審對事證認定及量刑均無違法或不當,日前駁回上訴,全案正式定讞。由於殺人罪及槍砲罪尚未裁定合併執行刑,後續將由檢方向法院聲請裁定應執行刑期。
湯姆熊爆「代幣黑市」!水果攤當地下兌幣站 查扣3噸代幣竟全判無罪
屏東知名連鎖電玩店湯姆熊真光店,2023年遭檢警大動作搜索,懷疑店內暗藏賭博行為,警方當時一舉查扣120台機台、超過110萬枚代幣,總重量高達3公噸,震撼地方。不過,全案歷經一、二審審理後卻出現大逆轉,法院認定店外水果攤收購、轉售代幣的行為屬於價差交易,與賭博無關,相關被告全數獲判無罪。檢警調查指出,屏東地檢署接獲情資後,指揮屏東縣警局成立專案小組蒐證,鎖定湯姆熊真光店涉嫌以代幣變相兌現。辦案人員發現,店內限制級機台不斷更新,加上代幣可跨店使用,吸引不少玩家上門碰運氣。專案小組進一步查出,電玩店附近一家水果攤疑似扮演「地下代幣交易中心」角色;水果攤員工經常進入店內,向贏得大量代幣的玩家收購籌碼,再私下轉售給熟客賺取差價。根據檢警掌握資料,湯姆熊官方販售價格為1000元可購得470枚代幣,水果攤則以1000元出售520枚代幣吸引玩家上門,再以1000元收購600枚代幣,藉由買低賣高模式從中獲利,每筆交易可賺進80枚代幣的價差。檢方認為,水果攤與電玩店之間形成特殊代幣流通模式,涉嫌經營賭博。不過,店方員工辯稱,店內早有規定禁止顧客買賣代幣,所有店外交易均與公司無關。屏東地院審理後認為,水果攤獲利來源並非玩家輸贏結果,而是建立在代幣買賣價格差異上,屬一般交易行為,與刑法賭博罪所要求的射倖性質不同,因此判決無罪。檢方不服提起上訴,但高雄高分院審酌後,仍認同一審見解,認定難以證明被告涉及賭博犯行,最終駁回上訴,全案維持無罪判決,仍可再上訴。這起曾被檢警視為大型賭博案件的「代幣黑市案」,從查扣上百台機台、3噸代幣的驚人規模,到最終法院認定只是賺價差的買賣行為,也讓外界對電子遊藝場與代幣流通灰色地帶再度掀起討論。
毒駕送瓦斯、撞警察竟無保請回!匿名律師力挺「佛系法官」:不應妖魔化
彰化縣近期在短短1週內接連發生「毒駕累犯運送瓦斯」,以及「毒駕通緝犯駕車輾斷所長腿部」的事件,沒想到彰化地院陳姓法官事後皆裁定2案被告無保請回,引發社會高度關注,甚至被戲稱為「佛系法官」。對此,1名曾任檢察官、現為資深律師的法律人士也出面為陳姓法官辯護,認為外界對其批評甚至妖魔化的作法並不公平。據《ETtoday新聞雲》報導,這2起毒駕案件發生在5月底、6月初,首先是39歲江姓男子5月30日涉嫌吸食毒品後開車上路,車上載滿瓦斯桶,途中失控撞上停放路旁的轎車,更險些衝撞正在活動中的陣頭人員,所幸未造成瓦斯爆炸等更嚴重後果。另一件案件則發生在6月4日,28歲施姓男子涉嫌毒駕,在倒車過程中衝撞執勤警員,造成埔鹽派出所所長雙腿遭車輪輾過而當場重傷,雙腿被輾斷,另一名員警趙秉逸也因遭碎裂玻璃波及而受傷。案件發生後,檢方分別依公共危險、妨害公務等罪嫌向法院聲請羈押。不過,由於2案恰巧都由值班的陳姓法官審理,最終均被裁定無保請回,甚至不需繳納任何保釋金即可離開法院。消息曝光後,引發基層警界與社會輿論強烈反彈,不少人質疑法院對毒駕行為過於寬容,尤其在其中一起案件已造成員警重傷的情況下,無保請回的決定更令外界難以接受。隨後,檢方不服原裁定提出抗告,案件送交台中高分院審查。高分院審理後認為原裁定仍有進一步斟酌空間,因此發回更裁。經重新審理後,2名涉嫌毒駕的男子最終都被法院裁定羈押,這也讓外界對最初的無保請回決定產生更多質疑。面對外界一面倒的批評,1名不願具名的前檢察官、現任資深律師特地現身法院前接受媒體訪問,公開替陳姓法官說話。該律師表示,自己過去與陳法官共事及相處約10年,對其辦案風格相當了解。他指出,法官與檢察官在法律見解與辦案方式上本來就可能存在差異,但陳法官始終是在法律規範範圍內行使職權,並展現獨立審判精神。律師進一步表示,自從自己轉任律師後,仍有不少機會與陳法官接觸,根據他的觀察,陳法官是1位極其認真且負責任的司法官。在作出裁定或判決之前,往往會進行深入調查,對於函詢資料、證據內容以及案件中的各種細節都會仔細釐清,不會草率作出決定,更不是那種為了盡快結案而倉促下判的人。該律師還分享過去在法庭上的一段經歷。他表示,自己曾經在1起案件開庭時,當著現場6、7名律師以及6、7名被告的面,直接對被告們表示:「你們今天能遇到這位法官真的是有修功德。」他認為,陳法官對案件的審理態度十分嚴謹,即使最終判決結果可能對被告不利,被告也應該能夠心服口服地接受。對於外界將陳法官貼上「佛系法官」的標籤,這名律師認為此舉相當不恰當。他強調,司法制度本身就設有抗告、上訴等救濟機制,如果檢察官或當事人對裁定結果有所疑慮,應循正當法律程序尋求救濟,而非直接對承審法官進行人身攻擊。法律制度之所以設計多重審級與救濟程序,正是為了透過制度來修正不同法律見解可能產生的爭議,因此社會大眾在關注案件發展的同時,也應理性看待個別法官的裁判決定,避免將所有責任簡化為對單一司法官的批判。
毒駕撞警無保請回!「佛心法官」再掀爭議 高分院撤銷發回、彰院明重開羈押庭
彰化縣埔鹽分駐所所長陳國銘日前查訪通緝犯時,遭28歲施姓男子毒駕衝撞,雙腳遭車輪輾壓骨折送醫。彰化地院原裁定施男無保請回,引發警界與社會譁然;經檢方抗告後,台中高分院認為羈押必要性仍有再審酌空間,撤銷原裁定發回更裁,彰化地院預定明(12)日上午10時召開羈押庭。據了解,施男涉嫌施用毒品後駕車,警方查獲時其毒品快篩對依托咪酯類及甲基安非他命均呈陽性反應;然案發過程中,施男駕車衝撞執勤員警,導致所長陳國銘雙腳遭輾壓受傷,案情曝光後引發外界高度關注。台中高分院指出,施男已坦承施用毒品及造成員警受傷,卷內資料亦顯示其駕車過程確有輾壓員警右腳情形,且施男過去曾有遭通緝紀錄。綜合相關事證後,原審認定羈押原因不足的理由,仍有進一步斟酌必要,因此撤銷原裁定,發回彰化地院重新審理。值得注意的是,原先裁定施男無保請回的法官陳德池,日前也曾在另一件引發爭議的瓦斯車毒駕案中,裁定江姓駕駛無保請回,當時即遭外界質疑過於寬鬆,更被部分網友戲稱為「佛心法官」。而該起瓦斯車毒駕案經檢方抗告後,同樣遭台中高分院撤銷發回,彰化地院已於本月9日改裁准江男預防性羈押;如今施男案再度出現相同情況,也讓外界關注後續羈押結果。法界人士分析,案件遭上級法院撤銷發回後,實務上通常會重新分案處理,避免由原承審法官再次審理,以維護程序公正與社會觀感,降低外界質疑空間。彰化地院表示,已於昨日收到高分院發回卷宗,並完成重新分案程序,目前由承辦法官排定開庭,預計明日上午10時召開羈押庭,決定施男是否羈押禁見。
獨/彰化「佛心法官」輕縱毒駕遭抨擊 前檢座直呼:遲早的事!
彰化地院法官陳德池被認為是「佛心法官」,他連續裁定「毒駕累犯運送瓦斯」、「毒駕通緝犯倒車輾斷所長」兩案都將被告無保請回,引發社會譁然。曾任彰化地檢署檢察官的律師陳宗元,今天在臉書PO文,指陳德池這位「佛心法官」長期以來面對羈押聲請的態度,遇到這種事也只是遲早的事。已轉任律師的陳宗元認為,他印象中還在彰檢時,時不時就要上臉書罵這位「佛心法官」一次.....,關於強制處分聲請的問題由來以久,面對強制處分聲請時,不同法官心證程度差異實在太大,遠非一般刑事判決可比,很難有可預測性,所以導致心證很嚴格的人,值班時請票的人就少了,心證較寬鬆的人,值班時請票的人就很多,檢警在請票,還要看值班表挑選黃道吉日。陳宗元感嘆,如果是搜索票、監聽票等沒有抗告的制度,所以駁了就駁了,你一點辦法都沒有,只能換個法官、補點東西再來一次。而羈押雖然可以抗告,但二審發回後由不同法官審核,原法官一樣不痛不癢,繼續我行我素,基於審判獨立的要求,你也一點辦法都沒有。我也不是要說法官就應該多核准,我只是覺得,兩端的差異可不可以不要那麼大。當然,這些兩端的法官只是少數,只是這些少數進入到強制處分庭,再少數影響也非常的大,畢竟強制處分庭人少。對此,彰化地院解釋,關於檢察官聲請羈押的案件,都是由原已排定的值班法官處理。而承辦法官於受理案件後,均是於審閱檢察官主張的聲押罪名、理由及提出的證據,開庭訊問被告、聽取辯護人意見後,綜合全部證據為裁定。不過近來兩大爭議案件中的「毒駕累犯運送瓦斯案」,經台中高分院發回更裁,彰化地院昨天(8日)逆轉裁定羈押。陳德池為東吳大學法律研究所碩士,司法官訓練所第47期結業的他,長期在彰化地院擔任刑事庭法官,專長為公共危險、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等案件。
前科男載整車瓦斯毒駕自撞竟「無保請回」 彰化地院逆轉裁定羈押
彰化縣一名39歲江姓男子日前駕駛載滿瓦斯桶的貨車,行經員林市萬年路一段時,不明原因自撞路邊車輛。警方進行毒品唾液快篩檢驗,結果呈陽性反應,並在車內查獲俗稱「喪屍煙彈」的毒品,立即依法送辦。不料,彰化地院審理後竟裁定江男無保請回,引發爭議。案經台中高分院發回更裁,彰化地院今天(8日)逆轉裁定羈押。檢警調查發現,江男有毒品、過失傷害及過失致死等多項前科,案發時更載運大量瓦斯桶上路,一旦發生重大事故,後果不堪設想。檢方認為其行為已嚴重危害公共安全及道路交通秩序,且有反覆實施相同行為的高度風險,因此向法院聲請預防性羈押。不過,彰化地方法院審理後認為,現有卷證尚不足以證明江男因施用毒品而達到不能安全駕駛的程度,也缺乏具體事證顯示其有再犯之虞,因此裁定無保請回;檢方隨即提出抗告。案經台中高分院審理,認為原裁定仍有進一步斟酌空間,因此撤銷發回更裁。彰化地院重新審理後,於8日改裁定准予羈押,全案大逆轉。面對外界批評,彰化地院日前也發表聲明強調,法院一向重視毒駕行為對民眾生命、身體及交通安全造成的威脅,並支持檢警依法查緝犯罪。法院指出,近來針對檢方聲請的毒駕預防性羈押案件,已有超過10件獲准羈押,顯示司法機關對於遏止毒駕態度一致。彰化地院進一步表示,個案裁定是由承審法官依據卷內證據、犯罪嫌疑程度及羈押必要性等因素獨立判斷,不能因此推論法院整體對毒駕案件態度消極,也不應解讀為法院與檢察機關立場對立。法院強調,未來將持續透過法律研討及審判經驗交流,協助法官依法妥適處理案件,以維護司法公信力及保障社會安全。
獨/一、二審六法院院長異動! 鄭純惠、劉方慈擬掌智財法院、金門高分院
司法院將有重要人事異動!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院長擬由最高法院法官鄭純惠接任,鄭純惠曾被提名為大法官惜未過關。金門高分院院長擬由最高法院調辦事法官劉方慈出任,桃園地院院長擬由苗栗地院院長黃潔茹接掌,苗栗地院院長擬由連江地院院長游文科出任,南投地院院長擬由台中高分院法官李進清接掌,連江地院院長擬由高等法院法官范明達出任。司法院人事審議委員會預定6月2日開會討論。另外,最高法院法官林恆吉擬調派為最高法院庭長,最高法院調辦事法官高玉舜、蔡廣深、吳冠霆調派為最高法院法官,最高行政法院調辦事法官林欣蓉、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庭長洪慕芳、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法官侯志融擬調派為最高行政法院法官。至於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院長陳駿璧及金門高分院院長邱志平調派為懲戒法院法官。高等法院庭長林翠華、吳淑惠、法官沈佳宜、紀文惠、陳蒨儀、吳麗英、黎惠萍、楊志雄、雷淑雯、王耀興、台中高分院法官柯志民、台南高分院法官李秋瑩、高雄高分院法官林家聖、智財法院法官蔡惠如等人皆擬調最高法院辦事法官。桃園地院庭長黃莉雲擬派高等法院法官並調派為最高法院調辦事法官、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法官林家賢擬派最高行政法院調辦事法官、最高法院調辦事法官陳如玲、王怡雯、管靜怡、林怡秀、張永宏、何俏美、蔡孟珊擬派高等法院庭長,最高法院調辦事法官林慧貞、南投地院院長王邁揚擬派台中高分院庭長,最高行政法院調辦事法官李君豪、陳文燦擬派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庭長,最高法院調辦事法官藍雅清擬派高等法院法官。最高法院法官鄭純惠(右三)曾被總統賴清德提名為大法官。(圖/本刊資料照、方萬民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