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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雄 資遣 主管 修正案 被告
停火滿72小時未爆衝突!泰國釋放18名柬埔寨士兵 關押155天和平遣返
泰柬邊境衝突自今(2025)年5月底開始,直到12月27日雙方簽署正式停火聲明,在30日已滿72小時且未再爆衝突。泰國外交部於12月31日(今日)上午宣布,正式將18名拘禁155天的柬埔寨士兵遣返回國,此次釋放行動被外界視為象徵泰柬關係朝向降溫與互信邁出的重要一步。根據泰媒《Khaosod》報導,泰國外交部於今日上午10時發布聲明,此次遣返依據泰國與柬埔寨於12月27日簽署的「聯合聲明」中第11條內容執行,該聲明是在「泰柬一般邊境委員會特別會議(第3次)」中達成共識,明定在停火連續72小時後,泰方將釋放並送返18名柬埔寨士兵。泰國外交部強調,自18名柬埔寨士兵被拘留在泰國以來,皆依《1949年日內瓦公約》及國際人道法標準妥善對待,包括允許國際紅十字委員會(ICRC)定期探視,並協助士兵與家屬書信往返,確保基本人權與尊嚴。在遣返柬埔寨士兵之前,泰方已替士兵進行完整健康檢查,並清楚告知其依日內瓦公約所享有的相關權利,確保返國過程是在自願、安全且具尊嚴的前提下進行。ICRC也已事前通知士兵家屬相關消息。此次遣返行動除有ICRC全程參與外,東協觀察團(AOT)亦到場見證。泰國方面表示,此舉展現其遵守國際人道法與致力促進區域和平的決心,並期盼柬埔寨方面能以具體行動回應,共同推動兩國邁向長久穩定的和平關係。據悉,這18名柬埔寨士兵是在今年7月30日,以武裝狀態下非法闖入泰國領土,但他們自行向泰方投降,故被依法逮捕。
高雄「老牌周燒肉飯」違反勞基法挨告 判賠2退休員工逾百萬
高雄知名「老牌周燒肉飯店」爆出勞資糾紛,陳姓負責人因未依法為員工投保勞健保及提撥勞退金,遭2名資深員工提告求償。高雄地方法院審理後認定,資方違反多項勞基法規定,判決陳負責人應給付阮姓員工40萬9418元、陳姓員工56萬7861元,並須補提繳14萬3418元至阮女勞退專戶,全案可上訴。判決指出,阮女自2018年9月7日起受僱擔任櫃檯收銀人員,陳女則自2018年9月15日起擔任現場烤肉人員,月薪均為3萬3000元。2025年1月20日,陳負責人以店面將進行內部裝修為由,依勞基法第11條第3款終止雙方勞動契約,但未依規定預告,也未給付當月薪資。阮女主張,陳負責人遲至2024年9月24日才為她投保就業保險,導致離職時就保年資未滿1年,無法領取失業給付。她於契約終止時已滿45歲,原可領取9個月失業給付,每月1萬9800元,因此請求賠償損失17萬8200元。陳女則指出,陳負責人於任職期間未依法為她投保勞保,導致她自2025年2月起請領的老年年金每月短少2022元。陳女現年64歲,依高雄市女性平均餘命計算,請求賠償8年老年年金差額損失19萬4112元。法院審理後認為,陳負責人長期未依規定為2人投保,阮女的就保年資確實不足,陳女的老年年金也因此每月短少2984元。此外,2人在職期間從未休過特休假,資方也未給付特休未休工資,加上未依法預告即解僱,應補發預告工資及資遣費。高雄地院資方違反勞基法多項規定,判決陳負責人應給付阮女資遣費10萬2848元、預告工資3萬2280元、積欠工資2萬1290元、特休未休工資7萬4800元及失業給付損失17萬8200元;陳女資遣費10萬2489元、預告工資3萬2280元、積欠工資2萬1290元、特休未休工資7萬4800元、老年年金差額損失19萬4112元及勞退金短付14萬2890元。另須補提繳14萬3418元至阮女勞退專戶。
鐵道悲劇!昆明測試列車奪命撞擊 施工團隊11死2傷
大陸雲南近日傳出一起嚴重的鐵道意外,一列檢測地震設備的測試列車,行經昆明洛羊鎮火車站內彎道時,竟撞上在鐵軌檢修和施工的團隊,造成11人死亡、2人受傷的悲劇,這也是大陸鐵路作業中最嚴重的傷亡事件之一。綜合陸媒報導,雲南昆明火車站透過官方微博公告,檢測地震設備的55537次試驗列車,今(27)日凌晨行經洛羊鎮火車站內彎道處,「與進入線路(軌道)的施工作業人員發生碰撞」,有11名工人死亡和2人受傷。公告中也提到,事發後鐵路單位已立即啟動應急機制,並與地方政府合作,展開傷者救治和應急救援工作。目前洛羊鎮火車站運輸秩序已恢復正常,官方則表示,事故詳細原因正在調查,將依法追究相關責任,並向罹難者家屬表達哀悼與慰問。除此之外,官方也強調,將深刻汲取教訓,全面檢討鐵路安全措施,杜絕類似悲劇再度發生。願逝者安息,相關真相與責任釐清,也成為提升公共安全的契機。事故發生後引發陸網熱議,有不少人質疑為何沒有通知施工團隊,或是施工團隊自行決定作業,認為這場事故奪走11條人命,一定要查清楚。有報導提到,事發當時測試列車處於正常試驗運行狀態,但施工人員卻誤入軌道區域,是否涉及調度失誤、通報不及或安全流程漏洞,成為外界關注焦點。
迷你足球協會涉詐領千萬補助款已繳回129萬 運動部:並無包庇或拖延
有關中華民國迷你足球協會溢領補助款一事,運動部今(25)日強調,迷你足協截至今日已繳回新台幣129萬9,520元,並非只有2萬元。溢領款項分10年攤還,是經過前教育部體育署邀集專家會議合議討論,參採法規及與會計、財務及律師相關專家學者意見,以「確保協會能實際償還全部欠款」為前提才同意分期還款,並非任意寬待。本案已進入司法調查程序,而本案有違法情事,運動部全民運動署將配合檢調提供資料與說明。運動部指出,有關迷你足協溢領補助款事,經審計處查核及原教育部體育署委由會計師查核結果,迷你足協須繳回總計1,567萬2,458元,說明如下:一、已繳回共計129萬9,520元:包括(一)113年8月繳回「2018基層迷你足球環台賽」活動補助款2萬320元,(二)因核銷資料不符規定應繳回之補助款101萬3,274元,(三) 原定今年底繳回的53萬1,853元,目前已繳回26萬5,926元。二、須再繳回共計1,437萬2,938元:包括(一)原定今年底繳回53萬1,853元的餘款26萬5,927元,(二)另外9案須繳回1,410萬7,011元,按比率分10年攤還。有關迷你足協提起分期付款協商請求,運動部說明,原教育部體育署於114年7月召開會議,參採法規及與會計、財務及律師相關專家學者合議討論,以能「追討全部欠款」為前提,才同意協會進行分期還款。運動部全民運動署於114年9月9日成立後,接續處理本案,函請迷你足協務必依據規劃期程繳回溢領款項,倘若該會一期不履行或逾期履行,則視為全部到期,將逕依行政執行法第11條相關規定移送行政執行署辦理行政執行,且迷你足協未繳清前,將依全國性體育團體經費補助辦法第9條規定,停止該會受理本辦法所定經費補助之申請。運動部表示,本案包含原教育部體育署及運動部全民運動署之承辦公務人員,皆本於職權執行公務,包括會計師查核以及查核結果配合移送檢調。會計師查核部分原定6個月完成,但因10年單據資料龐大,會計師花費將近10個月才完成查核、驗證以及行政簽核程序繳交最後查核報告,並無包庇或拖延等情事。 運動部強調,監察院針對迷你足協案的調查結果,主要認為體育署在監管作為的強度不足,為強化對民間團體補助案件監督管考效能,運動部將持續針對補助經費達一定規模之申請活動計畫進行查核,並針對支用單據未送審或其他重大性案件,委請會計師團隊進行實地查核,查核範圍包括補助計畫支用單據保存、收入揭露、自籌款支出等,並強化外部稽核機制,輔助機關擴大監督管理面向,以避免類此案件再次發生。
網紅光環破滅?網紅「橙子姐姐」涉詐騙遭柬國收押 落網照曝光震撼網友
在中國抖音擁有約12萬粉絲的知名網紅「橙子姐姐」,本名張慕澄(Zhang Mucheng),近日被證實已於11月13日遭柬埔寨警方逮捕,並被依涉嫌網路詐騙及非法跨境人口販運罪名羈押於金邊白梳監獄。消息曝光後震驚外界,因其先前以「失聯」身分被廣泛尋找,如今案情反轉引發輿論熱議。根據《柬中時報》與多家東南亞媒體報導,張慕澄被捕時的現場照片也隨即被媒體曝光。照片中她身穿黑色上衣,素顏現身,眼神呆滯、表情冷漠,與她在社群平台上經常展現的光鮮形象形成強烈對比,引發中國網友驚訝直呼「她是誰?」、「完全變了一個人」。現年26歲的張慕澄於11月初前往柬埔寨西哈努克港探望男友「龍哥」,原訂13日返國,未料自12日起便與家人失去聯繫,手機關機且未有入境中國紀錄,男友「龍哥」也同步失聯,引發關注。家屬其後透過抖音、微博發出尋人啟事,並聯絡中國駐柬埔寨大使館與外交部協尋,眾多網友與網紅也加入協尋行列。然而最新調查指出,金邊初級法院已對張慕澄提出正式起訴。根據法院調查法官的羈押令,她涉嫌在2025年10月至11月間參與多起網路詐騙活動,並與犯罪集團勾結,進行跨境人口販運。法院依《打擊人口販運與性剝削法》第11條,以及《刑法》第377條與第380條,裁定對其羈押,並於15日簽發正式命令,將其收押至白梳監獄等待審理。據報導,部分詐騙資金疑似曾匯入張慕澄名下銀行帳戶,使她成為共犯。此外,網友質疑其男友「龍哥」身分,儘管對外自稱在西哈努克港經營飯店,但當地為電信詐騙重災區,此次案件是否牽涉更大規模犯罪網絡仍待當局釐清。目前張慕澄仍在柬國羈押,後續是否擴大偵辦或有其他共犯被捕,將持續受到關注。「橙子姐姐」過去在抖音分享日常生活,常以妝容精緻、笑容親切的形象出鏡,未料涉嫌網路詐騙及非法跨境人口販運罪名羈押於金邊白梳監獄。(圖/翻攝自「橙子姐姐」抖音)
國民年金明年上調保費!每月最高多繳84元 270萬人受影響
國民年金保費將調漲,衛福部今日(12)公布,消費者物價指數(CPI)累計成長率已達6.79%,明年1月1日起,依法調整國民年金保險的月投保金額,由現行1萬9761元調為2萬1103元,每人每月自付保費將增加43至84元,約270萬人受影響。不過,民眾能領到的各項給付金額,也將連動調高。國保各項給付以月投保金額為計算基礎,依照國民年金法第11條規定,為確保領取年金給付者的生活水準,當CPI累計成長率達5%時,即依該成長率調整國保月投保金額,與各項給付金額同時調升。衛福部社會保險司代理司長陳真慧表示,國保月投保金額自112年起為1萬9761元,111年10月至114年9月CPI累計成長率達6.79%,因此115年1月1日起,依法調整為2萬1103元。全台國民年金被保險人約290萬人,陳真慧說明,政府會依被保險人身分補助40~100%國保保費,因此投保金額調整後,每人每月自付保費,將微幅增加43元至84元,影響人數約270萬人,低收入戶及重度身心障礙者不受影響。同時,政府補助保費也相對增加57元至141元。陳真慧指出,國民年金各項給付金額也連動調高,包括老年年金、身心障礙年金、遺屬年金、生育給付、喪葬給付。例如生育給付由3萬9522元調升為4萬2206元、喪葬給付由9萬8805元調升為10萬5515元;若年滿65歲、有15年國保年資,領取A式老年年金給付可達6107元。給付增加的受惠人數一年約160萬人。115年國保月投保金額增加後,每年約增加37.5億元保費收入,將全數納入國保基金,作為全體被保險人未來保險給付之用,以符合社會保險財務自給自足原則,更確保國保基金長期財務健全。衛福部提醒,新制上路後,115年1至2月的保費繳款單,將於115年3月底前寄發,被保險人於同年4月底前繳納即可。若無力繳納保險費,請儘速向戶籍所在地之直轄市或縣市政府,申請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或所得未達一定標準資格認定,以提高保費補助比率。如有疑問可撥打勞保局國民年金諮詢專線02-23961266轉6066。
雇主注意了!勞動部提醒「資遣費30天內要給」 逾期最高開罰150萬
勞動部提醒,當勞動契約依勞動基準法或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終止時,雇主應依規定給付勞工資遣費,且應於終止勞動契約後30日內發給,雇主如未依標準或期限給付勞工資遣費者,可處30萬以上150萬元以下罰鍰,並限期令其給付,屆期未給付者,應按次處罰。勞動部說明,勞退新制自94年7月1日起施行,迄今年已滿20週年,依勞工退休金條例第12條規定,雇主應發給適用勞退新制勞工的資遣費給付標準,按勞工的工作年資,每滿一年發給二分之一個月之平均工資,未滿一年者,以比例計給;最高以發給6個月平均工資為限。勞動部表示,雇主如未依標準或期限給付勞工資遣費者,依同條例第45條之1規定,處30萬元以上150萬元以下罰鍰,並限期令其給付,屆期未給付者,應按次處罰。勞動部強調,縱使是試用期的勞工,雇主如認為不符合工作需求,而依勞動基準法第11條規定與試用期勞工提前終止契約,因終止契約事由仍然是資遣,雇主應依勞退新制資遣費的發給標準規定,給付資遣費,且必須在終止契約後30日內發給勞工。勞動部提醒雇主,切勿因小失大。為協助雇主試算資遣費,保障勞工權益,勞動部已建置資遣費試算表,供各界使用。
航警勾結走私集團!違法放行9千條加熱菸「收賄近百萬」 下場慘了
財政部關務署臺北關稽查組關員今年9月11日中午,鎖定2名自韓國入境的本國籍楊姓、巫姓旅客,於其手提行李查獲加熱菸449條及主機17組,過程中發現有航警局28歲陳姓執勤員警涉案,經與該局主管共同檢視相關事證,認為陳員涉嫌重大,移送該局報請臺灣桃園地方檢察署偵辦。檢警調查,40歲楊女有意走私加熱菸入境販賣獲利,透過管道結識陳員後,雙方即於今年4間起,談妥由陳員利用職務之便,以工作證進入機場管制區,在管制區內接收走私集團成員交付之行李後,協助夾藏離開管制區,或由走私集團成員將行李運至其值勤之管制哨,再由陳員直接放行等方式,使該走私集團輸入之加熱菸得不受海關之檢查。事後,楊女會依成功走私之加熱菸數量,以每條50元至150元不等計算給付陳員之賄賂。嗣於陳員於9月11日中午,再次違法放行楊女、巫女自桃園機場入境管制區南側海關公務門夾帶加熱菸品入境時,經關務署臺北關人員發覺攔阻,並通知航警局報由桃園地檢署核發拘票拘提陳員等3人。經專案小組深入追查,並分析比對監視器畫面釐清走私集團成員之身分,隨後經數度執行拘提、搜索,終於破獲該走私集團,並先後向法院聲請羈押被告陳男、楊女、楊男獲准。全案經檢察官偵辦發現,楊女等人以此方式自同年4月29日至9月11日共走私加熱菸26次,走私加熱菸數量則逾9,000條,陳姓被告收受賄賂達95萬8,600元,嚴重影響我國機場管制安全及增加民眾健康風險,檢察官遂向法院聲請將上開犯罪所得全數沒收,以達澈底剝奪被告犯罪所得之目的。檢方認定,陳員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第4條第1項第5款公務員違背職務收受賄賂及菸酒管理法第45條第2項輸入私菸等罪嫌、楊女等11人則分別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第11條第1項對公務員違背職務行賄及菸酒管理法第45條第2項輸入私菸等罪嫌,於今(28日)偵結起訴,並向法院聲請沒收陳員收受之賄賂新臺幣95萬8,600元,以及各走私集團成員利用走私行為獲取之利益。
獨家/三星摺疊機轉軸排線「死亡螺旋」 每次的開合都在加速手機報廢
從2019年9月推出Samsung Galaxy Fold之後,三星可以說是摺疊機(尤其是左右開的大摺)的領頭廠商,只要提到摺疊機,大多數人都會直接想到三星。但時至今日過了6年,三星的Fold系列也出了7代之多,有個問題其實一直到現在都還是許多用戶討論的焦點,那就是隱藏在轉軸內的「轉軸排線」。轉軸排線的功能許多人都知道,「轉軸」之於摺疊機,可以說是脊椎,它支撐著摺疊機左右兩邊螢幕的開合。而轉軸排線則是隱藏在轉軸內的柔性電路板,穿過鉸鏈機構,把手機左右兩邊的主機板連在一起。用人體來比喻的話,轉軸排線可以說是摺疊機的「脊髓」,他肩負著許多功能,傳送內外螢幕的影像訊號,讓你看到畫面;它要傳輸觸控訊號,讓你可以滑手機;它還要把電池的電力送到螢幕和各個零件上,讓整支手機能正常運作。除此之外,這條排線還要負責所有無線通訊功能。你的 Wi-Fi 訊號、藍牙連接、手機網路,通通都要透過這條排線傳遞訊號才能運作。摺疊機內的轉軸排線如果發生問題,要花上1.7萬進行維修。(圖/廖梓翔攝)轉軸排線的故障寫到這,一些長年使用摺疊機的讀者應該有注意到了,自己是否過去某台摺疊機會遇到突然無法充電、螢幕無法亮起、5G訊號找不到、Wi-Fi訊號找不到、自動關機等情況等情況,這種時候,高機率就是轉軸排線發生問題。網路上Fold系列歷年的故障以下均扣除掉轉軸、螢幕本身出問題的案例,僅鎖定在轉軸排線故障的國際案例(台灣部分已經扣除)。2022年8月,有歐洲用戶在「Fold3 wifi not turning on」討論串中描述Wi-Fi完全無法開啟,有網友在底下留言明確表示,這是連接手機兩邊的轉軸排線斷裂所致。(圖/翻攝自samsung community)Reddit論壇也有用戶在2023年3月在GalaxyFold以「thetwo cables on the hinge of the Samsung fold3」為標題發文指出,轉軸上的兩條排線在使用過程中容易老化和損壞,導致S Pen死區和展開時無聲音等問題。(圖/翻攝自reddit)REWA Technology維修團隊在2024年1月發布的「Samsung Z Fold 3Hinge Flex Cable Replacement」維修影片中,直接展示了Z Fold 3的「無聲音」和「Wi-Fi灰色無法開啟」問題,通過更換轉軸排線成功修復,並列出五種常見問題:黑屏、顯示模糊、觸控異常、Wi-Fi失效、無聲音,幾乎都可透過更換轉軸排線解決。 GSMArena針對Fold3的留言區也有人提到Fold 3的各種問題,自己也有遇到轉軸排線的案例。(圖/翻攝自gsmarena)2024年7月,在「Fold6 Inner Screen Failure within 24 Hours」討論串中,有Reddit用戶回報Fold 6在使用24小時內內頁螢幕故障,更新後顯示可能是排線斷開連接。(圖/翻攝自reddit)維修業者QASWA Telecom在2025年3月撰文「Samsung Galaxy ZFold 4 Suddenly Got Display Blank」,明確指出Z Fold 4的空白顯示排線問題通常表現為內摺疊螢幕突然空白,以此也能代表有許多用戶遭遇Fold 4轉軸排線故障,這才讓業者撰文說明。Samsung歐洲社群論壇2025年3月的「Fold4 Product Issues」討論串中,用戶指出內頁螢幕左側到右側的連接線存在品質問題,維修費用達700美元,因為螢幕和轉軸都必須更換。(圖/翻攝自samsung community)2025年8月,有Reddit論壇網友自述自己的Fold 6內頁螢幕會間歇性閃爍,該用戶強調自己在使用上都十分的保護,但也有網友推測應該也是轉軸排線的問題。(圖/翻攝自reddit)(圖/翻攝自reddit)為何轉軸排線會故障?轉軸排線隱藏在轉軸內,照理說應該是要保護得很好,但為何轉軸排線會有這麼多的故障案例?轉軸排線本質上是條柔性印刷電路板(Flexible Printed Circuit,FPC)。根據《AndwinCircuts》在2025年5月發出的文章顯示,柔性PCB中的銅導體,在反覆彎曲過程中會發生「加工硬化」(work-hardening)現象,銅材逐漸變硬變脆,最終形成微裂紋並擴展至完全斷裂。(圖/翻攝自andwinpcb)為了避免柔性PCB內的銅導體發生斷裂,業界大多都會給予彎折處一個比例的彎曲區域,文章中也建議彎曲半徑應為材料厚度的6-10倍,如果彎曲過緊,會大幅縮短排線壽命。另外在美國「AlphaWire」的官方網站中,也能找到一份有關柔性電纜常見的故障原因,其中之一就明確提到「摩擦」,如果纜線在運動過程中與其他物體持續摩擦,會導致外層護套和絕緣層逐漸磨損,進而導致纜線故障。這邊指的是有著厚實的橡膠包裹住的電纜,有如此強大的保護下,還是會因為摩擦而破損。那夾在摺疊機轉軸內、幾乎沒有任何保護可言的轉軸排線呢?再回到《AndwinCircuts》的文章,當中也明確提及,柔性PCB彎曲的過程中如果有摩擦,會導致夾在中間的銅導體嚴重磨損,進而導致柔性PCB失效。(圖/翻攝自andwinpcb)所以摺疊機的轉軸排線在狹小的空間中不斷地反覆彎折,會發生問題是遲早的事情。而且如今Fold7又主打著最為輕薄的摺疊手機,在這樣的情況下,是否會更加加劇轉軸排線的摩擦,導致轉軸排線問題不斷發生呢?摺疊機一次次的螢幕開合,到底是聲光影音的最佳體驗,還是敲響手機壽命倒數計時的喪鐘?加劇螢幕開合次數的因素-外螢幕比例長期使用三星Fold系列的讀者應該都會注意到一件事情,很多時候,你們拿起手機的第一個動作,其實就是「打開螢幕」。相較於其他廠商將封面螢幕的尺寸設計的較貼近一般手機的比例,三星Fold系列的封面螢幕比例,在Fold 7之前都是十分的「狹長」。三星在Fold7之前,外螢幕都是偏向狹長的比例,圖為Fold6。(圖/廖梓翔攝)這種狹長其實已經超脫了一般手機的使用比例,所以會讓許多用戶覺得「封面螢幕」用不慣,進而讓「拿起手機就打開螢幕」變成一種接近本能的習慣動作。但這樣的動作,其實就是一種「死亡螺旋」。封面螢幕的過於狹長,導致用戶體驗不佳,所以用戶被迫、本能性的被迫頻繁打開內頁螢幕使用,大幅增加開合次數,相較於其他廠商,這樣的設計其實就是加速轉軸排線疲勞,進而增加故障發生的可能。官方無視永續的「整組更換」在調查Fold系列故障情事的過程中,《CTWANT》發現一件事情,就是三星對於摺疊機轉軸故障一事,不分海內外,大多數都是採取「整組更換」的方式。所謂的整組更換,就是轉軸、內頁螢幕與內部的轉軸排線一起更換。三星此舉,對外宣傳的「永續」與「環保」理念形成強烈矛盾。當一條僅需數百元即可更換的排線出現問題時,原廠卻要求消費者支付大價錢來更換整組螢幕總成,這種做法不僅有剝削消費者的嫌疑,更直接製造了不必要的電子垃圾。三星針對永續發展有推出網站。(圖/翻攝自台灣三星)一條排線的損壞,本質上只是局部故障,透過精密的維修技術即可修復,但三星選擇將仍可使用的螢幕面板、轉軸結構、金屬框架等大量組件一併報廢,完全違背了「延長產品壽命」與「減少資源消耗」的永續核心價值。這等於鼓勵「用完即棄」的消費模式,與全球推動的「維修權」(Rightto Repair)運動背道而馳。歐盟近年一直在力推「維修權」運動。(圖/翻攝自repair.eu)令人咬牙切齒的「冷筍」「冷筍」其實就是「人為損害」簡稱「人損」的諧音,是目前網路上網友專門諷刺三星受後態度的名詞。在維修這方面,如果轉軸排線故障是發生在保固內,那要注意的是,除了轉軸排線外,「內頁螢幕」、「轉軸」也會被納入「保固」評估範圍內。這三個地方只要有任何一處判定為「人為損害」,那麼就是不在保固範圍內,你想要修轉軸排線,就只能花錢處理。而這三個地方,轉軸排線基本上藏在轉軸內,不太可能會有人為損害的發生,而轉軸、內頁螢幕本身,就是個非常容易出問題的地方。比如在2023年7月,有台灣就有網友在Mobile01留言控訴,表示他所持有的Fold 4在內頁螢幕突然無法顯示後送修。三星維修人員檢查後,雖未過保固期,但因「轉軸有外傷掉漆」,判定為「人為摔傷」,造成排線損壞,需自費維修。(圖/翻攝自Mobile01)Reddit用戶Eddiejay328在2024年7月以「Galaxy FoldRepair Warranty is a joke」為標題發文,表示其Z Fold 5因內頁螢幕框架黏膠磨損而送修。三星保固卻因「外框底部有磨損及角落有小刮痕」,判定為可能遭跌落,拒絕保固。他強調手機一直有使用保護殼,且所提問題是「內頁螢幕框架」,與外框無關,認為判定極不合理。(圖/翻攝自reddit)Reddit也有網友在2024年10月16日以「Samsung wants tocharge me $594 dollars to fix the Fold 6 ...」為標題發文,表示其Fold 6因「單純打開螢幕」造成螢幕損壞。他強調「沒有任何外部損壞」,但三星卻開出594美元(約新台幣19,000元)的維修帳單,暗示不屬保固範圍,遭判定為人為損壞。(圖/翻攝自reddit)這還是在保固範圍內所引發的「冷筍」爭議,其實轉軸排線要發生問題,極少案例在半年至一年內發生問題,大部分都是一年至兩年內才會發生問題。而如果沒有額外購買Samsung Care+的話,大部分的手機都是一年保固。這也代表著,當時間過一年保固後,轉軸排線如果發生問題,想要維修的話,就只能花費1萬7千元以上的費用進行更換。法院的實際案例2024年11月,PTT MobileComm板有位網友分享一名消費者所遭遇的情況,該名消費者表示自己購買三星Galaxy Z Fold4摺疊機使用,結果手機在保固期內出現「無法完全攤平」的故障。後續消費者將手機送往三星原廠維修中心檢測後,被原廠以「人為使用不慎之強烈撞擊致轉軸受損」為由,判定不在保固範圍內,表示如果要維修,就要支付新台幣17,100元的維修費用。該名消費者無法接受,認為自己只是正常使用,並未對手機施加任何強烈撞擊。最後消費者決定對三星提告,案號為113年度湖簡字第399號。PTT網友的發文。(圖/翻攝自PTT MobileComm)後續台灣士林地方法院判決三星敗訴。法院首先提到,三星的保固條款屬於「定型化契約」,依消費者保護法第11條第2項規定,如有疑義時應作有利於消費者之解釋。這代表當保固條款存在解釋空間時,法律傾向保護消費者而非企業。法院也明確表示「舉證責任在三星」,三星主張故障係人為使用不慎之強烈撞擊致轉軸受損,應由三星就此「有利於己之事實」負舉證責任。這打破過往消費者「自證清白」的做法。而雖然三星有提供實驗室測試示意圖進行佐證,但該項證據未能說服法院。法院認為,三實驗室測試示意圖並非針對該支手機的實驗測試,難以推論故障原因;損壞判斷照片僅為手機外觀的觀察,且三星自己承認「在拆的過程可能損害加劇,所以沒有拆開來檢查」。法院認為,三星提出的檢測報告僅記載「故障原因判定為人為強烈撞擊致轉軸受損」,未具體說明如何判斷係人為強烈撞擊所致,且檢測報告內容過於簡略,難以認定三星已盡舉證責任。法院最終認為,「無法認定系爭故障確係人為使用不慎所造成」,解釋上應認屬於「保固期限內所發生自然性功能故障之範疇」。依據三星保固條款,三星應負起免費維修之義務。但從這起案例就可以注意到,判決書明確記載,該名網友是2022年8月30日購買三星的摺疊機,在保固期間內手機發生故障,但整起案件是一直到2024年10月才民事勝訴,如假設該台手機是在2023年接近8月時發生問題,那道判決出爐,中間至少歷經了1年以上的時間,這時候就要問了「有多少人耗得起這個時間?」民間維修只要一半的費用看到這,讀者也知道,只是一條排線的故障,三星官方非得整組更換,維修費用更是高達1.7萬元,可以說是十分昂貴,提告也至少要一年以上的時間。那麼民間呢?《CTWANT》 實際詢問過有著20年以上手機維修經驗、經手過上百台摺疊機維修的S先生,S先生表示,如果判定是轉軸排線出問題的話,連工帶料的維修價格大概是6至8千元。S先生也很坦誠地表示,這6至8千元的費用中,其實轉軸排線的成本不到幾百元,當中有很多的價格是在「維修的工錢上」。《CTWANT》也實際上淘寶查詢,的確三星摺疊機的排線價格從人民幣9元至50多元不等。淘寶上售賣的各種Fold系列的轉軸排線。(圖/翻攝自淘寶)S先生解釋,三星摺疊機難修的點在於「複雜」,他們身為非官方的民間業者,一開始為了研究摺疊機怎麼修,也真的收了好幾台回來研究。單是為了「拆開」,一開始就弄壞很多台。後來是由於經驗累積,再加上各種機器與顯微鏡的加持下,他們才摸透維修的方式。但S先生當時也提到,身為原廠的三星,理應有相對應的治具、工具來加速摺疊機的拆卸,但S先生也不懂,身為民間的他們都有辦法拆開摺疊機、挪開轉軸,進行排線的更換,但為何身為官方的三星卻不可以?《CTWANT》也曾詢問過坊間其他廣告宣稱可以維修三星摺疊機的業者,就有業者表示「他們可以修,但不保證能修好」。該名業者解釋,三星摺疊機內部構造太過複雜,很容易「越修越壞」,實際上不僅不能保證維修到好,甚至連「修壞」都是有可能發生的。該名業者甚至直率地表示「把我這當作最後機會,抱持著壞掉也無所謂的心態來找我比較適合」。專業律師的態度《CTWANT》為此訪問到品和法律事務所長陳塘偉律師,陳塘偉律師表示,《消費者保護法》的立法目的,在於保障消費者權益、促進消費安全並提昇消費生活品質。因此,當消費者與企業之間訂立的定型化契約條款發生爭議時,依該法第11條第2項規定,應作「有利於消費者之解釋」。以臺灣士林地方法院113年度湖簡字第399號民事判決為例,法院明確指出,三星以「人為使用不慎之撞擊」為由拒絕保固維修,應由三星提出具體且完整的事證加以證明。一般而言,手機在日常使用過程中,難免會產生些許外觀磨損或使用痕跡,這屬於正常使用情形,企業不應僅以此為由拒絕履行保固義務。再者,若產品本身的設計或製造存在瑕疵,例如轉軸排線結構在合理使用下即產生故障,除了契約上應承擔的保固維修責任外,依《民法》第354條以下規定,企業仍須負擔瑕疵擔保責任。這種責任並不因消費者有輕微使用痕跡而免除。從法律角度觀之,企業在面對此類技術性爭議時,應以誠信為原則,提供透明、具體且能被驗證的檢測報告,而非以模糊的「人為損害」字眼推責。唯有如此,才能符合法律保障消費者的精神,亦維護企業自身品牌的信譽與永續發展形象。而當問及同樣都是花錢修復轉軸排線,原廠要求消費者支付1.7萬元的費用連螢幕、轉軸一起更換,而民間能獨立拆卸轉軸進行排線更換、收費更只有原廠一半這件事。陳塘偉律師表示,產品是由三星研發設計,三星要用如此方式進行維修,這方面其實並沒有法律責任,屬於合法的範圍內。官方的回應《CTWANT》就轉軸排線故障,但是卻是連螢幕進行整組更換維修一事詢問台灣官方,台灣官方表示,每次的狀況都不同,還是要以維修檢測的結果為主。而對於未來是否有單獨更換轉軸排線的可能,台灣官方則未回應。而在截稿前,《CTWANT》發現,近期才剛推出的三星Fold7,雖然目前尚不清楚轉軸排線的問題是否還會出現,但過去讓三星最頭痛的「綠線門」似乎又重演了。(先前三星的手機曾大範圍的發生用戶手機螢幕出現線條的情況,其中又以綠線居多,所以網路上俗稱綠線門,網路上甚至有消費者的自救會社團。)目前網路上已經出現兩台在內頁螢幕上出現綠線的Fold7。在三星印度社群的用戶發文表示,自己剛入手的Fold7出現綠線,但原廠已經承諾讓他直接更換。(圖/翻攝自samsung community)另外一台則是由網友Abhishek Yadav在社群平台X上接受投訴爆料所公布的,目前尚不清楚官方後續的處理。而這是否會成為Fold7的綠線門起點,目前尚不得而知,仍有待後續追蹤調查。(圖/翻攝自社群平台X @yabhishekhd)
苗栗亦捷客運「薪資沒發滿」司機罷工停駛 段考日通勤族怨聲載道
昨日正值國中段考,卻傳出亦捷科際在苗栗縣營運的12條路線、共34班次公車無預警停駛,導致許多學生與上班族因無車可搭而民怨炸鍋,經苗栗縣府及新竹區監理所介入協調、亦捷承諾發放薪資並入帳後,中午12點起才恢復班次。交通部公路局表示,亦捷擅自減班部分,將依《公路法》處9000元以上、9萬元以下罰鍰,並要求限期改善。亦捷科際去年接手新竹客運退出苗栗的路線,經營不到1年即頻傳人力短缺與營運困難,昨天上午亦捷在苗栗縣12條路線的43班次列車,僅有9班出車,其餘34班均停駛,嚴重影響學生及上班族權益。立委邱鎮軍獲報立即聯繫公路局及縣府、新竹區監理所召開會議後,發現為司機薪資未全額發放所致。經新竹區監理所介入與亦捷管理層及駕駛溝通,成立勞資聯繫群組,亦捷承諾下午發放薪資,駕駛也同意中午起恢復12條受影響路線、未來幾天維持正常班次。下周將邀集公路局、業者及縣府討論營運與補貼方案,以保障通勤族與學生乘車權利。新竹區監理所表示,昨日一早已商請其他業者協助,並將請亦捷控管財務,若難以周轉要即時反應,後續會於新竹地區公告尋覓代駛業者,以減輕亦捷負擔。苗縣府交旅處指出示,已找金牌客運洽談備案,未來若中央單位無法執行,地方也盡可能在上班上課時間調派遊覽車業者支援,以1天1班模式支援作備案。亦捷科際也承攬新竹縣11條公路客運、4條幸福巴士路線,其中最重要的通勤路線包含橫山到新竹市的5615、5614,以及新豐、湖口到竹市的5612路線,為防範類似停駛狀況發生,新竹區監理所也與新竹縣交旅處同步盤點轄區內客運業者資源,以因應緊急情況。交通部公路局指出,亦捷駕駛薪資每月分2次發,原10月10日應發薪資,但僅發出部分,造成駕駛不滿請假,導致部分路線未發車,16日截至10時前應行駛43班次,僅開9班,擅自減班部分,將依「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查處後依《公路法》處9000元以上、9萬元以下罰鍰,將發公文要求限期改善。
全真瑜珈突關門!課停人撤會員求償無門 勞動局展開調查
新加坡連鎖健身房「全真瑜珈健身」公告10月1日起停業,全台13家分店及上萬名會員受影響。台北市勞動局6日表示,針對業者遲付工資已於7月裁處,並說明已離職勞工及尚在職勞工可就未給付工資、資遣費等,申請工資墊償,台北市就業服務處也可受理申請失業認定,並轉請勞動部核發6個月失業給付。勞動局表示,全真瑜珈前因有遲付工資情事,經7月31日裁處,後續如再查有違法,均將依法辦理,勞動局於9月23日至該總公司實施大量解僱預警查訪,提供《大量解僱勞工保護法》及《就業服務法》有關資遣通報等法遵協助。勞動局指出,現在最迫切的是解決勞工權益,包含未給付工資、資遣費等費用問題,勞動局前於9月24日及30日透過媒體宣導,針對全真瑜珈因結束營運而歇業,勞工可向勞動局申請做歇業事實認定,並已於10月1日啟動全真瑜珈認定歇業事實程序。勞動局指,但涉及勞工個人權益部分,仍應取得薪資債權文件,以利經勞動局認定歇業事實後,勞工可就未給付工資、資遣費等,向勞動部勞工保險局申請工資墊償。勞動局說明,已離職勞工可以向勞動局申請勞資爭議調解,請求未給付工資、資遣費及開立非自願離職證明等,勞動局將排定調解日期,由調解人調解。如果調解成立,再向法院聲請准予強制執行裁定,以取得薪資債權證明。若調解不成立,就未給付金額部分向法院聲請支付命令或提起勞動事件訴訟者,取得支付命令或民事判決及確定證明書正本,此為向勞動部勞工保險局申請工資墊償文件之一。勞動局表示,尚在職勞工如果因為全真瑜珈目前對外停止營業,尚須後續處理善後業務,可待公司後續依勞動基準法第11條第1款雇主歇業或轉讓時為資遣通知,如仍有未給付工資、資遣費及開立非自願離職證明等情形,仍應上述調解及訴訟程序辦理。如果在職勞工不願等被全真瑜珈資遣,而已發生未依勞動契約給付工作報酬,或發現全真瑜珈有違反勞動契約或勞工法令,勞工可主動出擊,依據勞動基準法第14條第1項第5款或第6款規定終止勞動契約,仍可向全真瑜珈請求資遣費或未給付工資等費用及開立非自願離職證明,如未履行,仍應上述調解及訴訟程序辦理,以取得薪資債權證明。關於全真瑜珈歇業引發勞工失業問題,勞動局強調,就服處有7個就業服務站可受理申請失業認定,並轉請勞動部勞工保險局核發失業給付,原則給付6個月,在此期間,就業服務處隨時都可協助失業者尋職,輔導或推介就業。
讓懷孕女律師離職!呂秋遠遭北市勞動局認定「懷孕歧視」 遭開罰30萬元
今年4月底,知名網紅律師呂秋遠爆出私生子風波,遭私生子生母、女律師林沄蓁指控「始亂終棄」。林沄蓁稱自己2023年到呂秋遠事務所實習時,與呂秋遠發生感情,但向對方坦承懷孕後,不僅被呂秋遠逼迫墮胎,還稱若堅持生下孩子則「無法繼續共事」,並在隔天遭呂秋遠告知「不用來上班」。今年6月,林沄蓁向台北市勞動局申訴呂秋遠事務所涉及「懷孕歧視」,並向法院提告求償100萬元。25日,台北市勞動局性別平等工作會審定該事務所構成懷孕歧視,違反《性別平等工作法》第11條,遭開罰30萬元,並公布雇主呂秋遠姓名。據《TVBS新聞網》報導,呂秋遠在爆出私生子風波後,今年6月曾發長文反擊,稱遭女方主動告白並設局,女方林沄蓁則透過直播淚訴否認設局,強調要站出來「還原真相」,阻止對方繼續招搖撞騙。但事實上早在6月初,林沄蓁已先就懷孕期間被迫離職一事,主張在職場懷孕遭性別歧視等事由,向台北市勞動局提出行政申訴,另提告向呂秋遠及其事務所民事求償100萬元慰撫金。據了解,勞動局已於9月25日核定,該案受裁處人違反《性別平等工作法》第11條有關懷孕歧視條款,裁處30萬元。根據《性別平等工作法》第11條,雇主對受僱者之退休、資遣、離職及解僱,不得因性別或性傾向而有差別待遇。工作規則、勞動契約或團體協約,也不得規定或事先約定受僱者有結婚、懷孕、分娩或育兒之情事時,應行離職或留職停薪;亦不得以其為解僱之理由。違反前二項規定者,其規定或約定無效;勞動契約之終止不生效力。勞動部還指出,為使雇主恪守法遵,《性別平等工作法》有關懷孕歧視禁止規定的罰鍰,已於2014年修正提高為30萬元以上、150萬元以下,以收遏阻之效。除了罰鍰,也會公布違法雇主姓名。
提高獎勵沒用 北市寄養家庭數量仍減少
為穩固寄養家庭量能,台北市社會局2023年調高寄養家庭獎勵金,但台北市審計處審計報告指出,經統計北市2022至去年合格寄養家庭戶數及空床數,分別從2022年底120戶、16床,至去年8月減至78戶、6床,同時寄養家庭照顧者也呈現高齡化趨勢。社會局14日回應,除了會提供寄養家庭喘息服務,也有實務訓練以減少壓力,藉此提高留任意願。審計報告指出,社會局為加強寄養家庭服務品質及獎勵服務辛勞,2023年6月修正「台北市兒童及少年寄養家庭管理自治條例」,於第11條增訂寄養家庭退場機制,也修法提升寄養家庭獎勵金,從5000至9000元提高為優等2萬、甲等1萬元,每年對有特殊貢獻或表現良好新進寄養家庭會額外給予5000元獎勵金。審計處查核發現,寄養家庭量能仍呈現遞減及高齡化趨勢,據統計合格寄養家庭戶數及空床數,分別從2022年底120戶、16床,至去年8月底減至78戶、6床,減幅達35%及62.5%。因受到寄養父母高齡化陸續退休,或近年民眾晚婚、晚育延後投入寄養服務時間,以及自2023年6月起親職功能不佳寄養家庭已依規定退場等因素影響,截至去年8月底止,55歲以上未滿65歲及65歲以上寄養家庭數分別為44戶及13戶,占總戶數56.41%及16.67%,較2022年底占比53.33%及14.17%,已分別增加3.08及2.5個百分點。此外,截至去年8月底,北市16家兒少安置機構及6家團體家庭,員工流動率超過30%者計有6家,占整體22家的27.27%,雖較2023年員工流動率超過30%的9家已減少至3家,但有3家員工流動率仍高達50%以上,或已分別連續2年及3年逾30%。社會局回應,為減緩寄養家庭流失,除持續積極招募外,也提供家庭親職諮商、喘息服務,以穩定寄養家庭照顧量能,此外自去年起調整公辦民營兒少安置處所社工人員及專業人員薪資幅度,並將持續邀請專家提供實務訓練,減少照顧者照護壓力,提升留任意願。
中獎發票要注意 小心與百萬擦身空歡喜
7、8月期發票即將在25日開獎,是消費者期待的小確幸,盼財神爺可以眷顧。各國稅局整理,最常見5種樣態,包含0元發票、已作廢的發票、不論有無登記稅籍,銷售貨物與營業人、洗發票,及過期發票,即便中獎也無法領取,民眾在對(兌)獎時要注意,避免空歡喜一場。公營事業、學校 中獎也領不到台北國稅局表示,《統一發票給獎辦法》第11條明確規範即使中獎,包含統一發票消費額為0元、統一發票已經被註記作廢,或買受人為政府機關、公營事業、公立學校以及營業人等。台北國稅局舉例,例如甲君購物,使用折價券消費、取得店家開立的0元發票;乙君因為購物退貨卻留有已註記作廢發票;或者像是丙君經常透過網路平台銷售貨物,但沒有設稅籍登記,並取得網路銷售平台開立的交易手續費發票,甲乙丙3君分別中統一發票五獎1000元、六獎200元以及雲端發票專屬獎500元,通通不能領獎。未辦營業登記 獎金將追回另一種常見的無法領獎情況,就是買受人是營業人,台北國稅局表示,除了記載了買方營業人統一編號發票外,假設買受人有營業行為,卻未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相關規定辦理稅籍登記而擅自營業者,該買受人雖以個人名義購買貨物或勞務,形式上雖符合給獎辦法之規定,但實際上仍是營業人,惟依規定中獎發票,均不適用給獎辦法,經查獲仍將追回獎金。北區國稅局舉例,某位民眾在2024年9、10月期兌領7張中獎發票,獎金共計2300元,經查,民眾該期取得某公司開立的發票185張,品名多為「手續費」、「運費」等營業有關,該民眾取得發票是透過網路平台銷售日用品,支付平台的手續費,沒有稅籍登記,北區國稅局向該民眾追回中獎獎金,並且還輔導辦理稅籍登記、自動補報所漏的銷售額920萬元以及繳交營業稅46萬多元。另一種常見的中獎發票無法領獎,即是「洗發票」的行為,所謂「洗發票」是民眾以不合常規的交易或付款方式、無正當理由取得大量的「小額」發票,中區國稅局表示,這種中獎發票達一定數量者不予給獎,已經領取獎金者,主管稽徵機關也會追回獎金,情節重大者甚至依法移送司法機關、吃官司。來不及領獎 百萬直接充公最讓民眾惋惜的,就是過期發票了,有些甚至中了百萬大獎,但是因一時糊塗,過了兌領時間還未領獎,導致錯失了機會。台北國稅局舉例,有民眾在外送平台訂餐,因帳單夾雜大量廣告未細看,直到兌獎最後一天才發現中了百萬元,卻因規定要求「必須在開獎前一日完成歸戶」而無法領獎,最終與百萬獎金擦身而過。
女足抽血案「未善盡查核、監督及管理之責」 監察院糾正台師大、教育部
針對台師大女足抽血案,監察院今(12)日表示,臺師大與教育部直至受害學生控訴後進行查核始發現研究團隊違反人體研究法,未善盡查核、監督及管理之責;且臺師大對於本件爭議事項處置不當,造成訾議不斷,嚴重斲傷學校形象,又該校審查會對於利益衝突迴避、抽血採集實驗等重大事項之審查流於形式,對研究對象權益保障嚴重不足;以及臺師大對於研究計畫經費支用控管寬鬆,內控機制存在嚴重漏洞等,均有嚴重怠失,監察院通過糾正。監察委員蔡崇義、賴鼎銘調查「臺師大女足隊員遭迫抽血涉違反研究倫理」等情一案,經監察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於民國(下同)114年9月11日審議通過調查報告,對於臺師大體育及運動科學系執行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下稱國科會)補助之「建構新世代精準女性足球運動生心理、傷害及表現的智慧感測與衡鑑平台」計畫(下稱本計畫),研究團隊嚴重違反人體研究法規定,臺師大及教育部未善盡查核及監督管理之責,及就臺師大內部控制監督管理機制存在漏洞,經費控管寬鬆等嚴重怠失通過糾正。監委復就本計畫涉及制度面缺失,提出亟應檢討改善優化之處包括:涉及權利侵害案件學生權益之積極維護;利益衝突迴避嚴格把關,防止權力不對等情事發生;體育教育系統下之權力不對等,學生運動員權益保障之整體體育教育制度問題;研究計畫涉及抽血採樣相關規範與監管機制、學校生物醫療廢棄物查核管制機制;整合型計畫研究倫理審查強化橫向聯繫;研究計畫涉將受試者費用(下稱受試費)繳回球隊究明癥結原因、受試費建立標準以資遵循;大學自治教評會運作機制及教育部監督功能界線建立;研究倫理審查把關機制嚴重失靈,審查會運作實務之檢視強化等等,促請教育部、衛福部、國科會共同通盤檢視研議改善。監委調查指出,臺師大執行國科會補助之本計畫,研究團隊未恪遵人體研究法規定,臺師大與所屬審查會負責查核、監督及管理該校研究計畫,直至爆發學生控訴後,臺師大審查會進行實地查核始發現前開違失,顯未善盡監督管理責任,對研究對象權益之保障實有不足。另臺師大清查本計畫主持人陳忠慶教授(下稱陳師)、共同主持人周台英(下稱周師)二人過往研究計畫,更發現高達9件計畫違反研究倫理情事,益證臺師大審查會審查把關功能不彰;而教育部負責管轄所屬大學研究機構之人體研究監督、查核、管理、處分及研究對象權益保障等事項,然竟於國立大學發生違反研究倫理之嚴重違失,該部明顯監督不周等,均核有重大違失,予以糾正。監委表示,本案受害學生控訴後,臺師大在未經完整調查前,即率予發出「經初步了解,部分內容與事實不符」等5點不實聲明,僅圖息事寧人而未盡查證義務,誤導社會大眾對事件真相之理解,未優先保障學生權益與校園安全,顯有怠失。而教育部作為教育主管機關,未正視本案之嚴重性,嗣本院介入調查後,對於違失事實之釐清,仍均僅轉請學校查處,未盡積極,該部允應檢討僅將公文層轉,未本權責積極處理之舊習,積極依法啟動對學校之行政監督,俾周全維護學生權益。監委也指出,利益衝突迴避規範是人體研究中一項重要的倫理規範,臺師大審查會審查及監督本計畫執行時,實應就利益衝突迴避進行嚴格之把關,防止權力不對等情事發生,尤以研究對象身分屬弱勢、或不對等權力關係易受傷害者,其保障強度更應強化,詎該會事前未能嚴謹把關,復對於審查通過之計畫之監督查核又流於形式,肇致本計畫存在權力不對等關係,共同主持人為臺師大女足隊教練,受試學生無法以自由意願選擇加入或退出,因而爆發此次衝突,核有嚴重怠失。監委表示,雖臺師大稱本計畫並無連續14天、每日3次抽血之情事,然經統計受試女足隊員有接受連續長達10天抽血之情事;又,據審計部調查發現,本計畫疑有實際非由護理師採血或未執行採血情事;計畫執行前或初期即有血液樣本送檢,顯有異常,且與計畫執行期程不合;進度報告所列血液樣本數及檢驗項目與醫事檢驗報告、檢驗費單據之相關項目均不同,且取具之檢驗報告未經醫事檢驗師簽章等違失情事,均待教育部會同衛福部澈底查明依法妥處。另衛福部為人體研究法之主管機關,對於研究計畫涉及抽血採樣相關規範與監管機制,允應通盤檢討完備規定,以強化人體研究之審查與管理,確保參與者之權益不受侵害。調查報告也指出,本計畫為整合型計畫,各子計畫均涉及人體研究,且均以臺師大女足隊員為研究對象,然計畫主持人竟僅以子計畫三送研究倫理審查,未納入整合型計畫之其他子計畫及所有研究團隊成員,而臺師大審查會未橫向聯繫各子計畫確認是否均已完備研究倫理審查,即逕予通過審查,審查作業嚴重疏漏,核有違失。再者,本計畫中各子計畫收案測試期間部分重疊,子計畫二與三均有對臺師大女足隊員進行抽血採集實驗,詎各子計畫之倫理審查未同步,實難有效保護受試者,造成受試的女足隊員接受頻繁測試及侵入性檢查,恐超逾其等身體負荷,損及其等健康權,該會顯未善盡對研究對象保護之責,自有怠失,而教育部對於類此整合型計畫之審查,允應積極督導改善。此外,國科會為本計畫補助機關,對於本計畫各子計畫有無送研究倫理審查,竟僅核對計畫名稱是否相符,未察覺計畫主持人僅以子計畫三之倫理審查核定書取代,相關審查作業容有草率及未盡周延之處,該會每年高額補助研究計畫,允應強化監督管考作為,避免類案再生。監委調查發現,本計畫子計畫三未確實發放受試費,直至受害學生控訴受試費遭扣回,並經臺師大查處後,計畫主持人方以漏發為由,補發第1年之受試費;且113年參與計畫實驗之受試者人數與發放受試費總額不一致,再者,竟有流用他計畫經費核銷醫事人員費用之失;加上計畫主持人於國外短期研究期間,並未實際參與實驗,研究支出相關憑證竟均由他人代蓋本人章,綜合上情,均凸顯計畫主持人對於研究計畫經費核銷未盡核實、臺師大內部控制監督管理機制存在漏洞,經費控管寬鬆,核有嚴重違失,教育部與國科會均應積極督導強化監管機制,避免類似案件再生;又,本計畫受試費雖無回繳球隊情事,惟查陳、周二師過往研究計畫涉將受試費繳回球隊之金額合計竟高達新臺幣138萬餘元之情事,該校校隊及運動學門研究計畫諸多,究有無類此違失等,均待確實清查並通盤檢視積極改善,以保障受試者權益。此外,監委指出,本案爭議凸顯大學教評會存有審議公正性及程序透明度不足之問題,進而引發社會對「師師相護」的質疑,教育部允應依憲法第11條、第23條,及大學法第1條第2項等規定之意旨,於不損及大學自治保障之範圍內,就教評會成員組成、審議程序及「三級三審」機制之公正與有效性通盤檢討,建立明確的監督及審查機制,俾以制度化方式確保校園霸凌事件及後續教評會審議之客觀與專業,並與該部之監督功能間建立明確之權責分配。最後,監委強調,本案所生爭議雖肇因於本計畫研究團隊未確實遵法之行為,嗣臺師大針對本案延伸所揭露之研究倫理問題,對陳、周二師歷年執行之政府補助與自行研究計畫全面清查後發現之違失,亦已通過三級教評會給予懲處在案。然整體事件實反映出研究倫理審查把關機制嚴重失靈,衛福部為人體研究法之主管機關,允應以本案為殷鑑,會同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積極妥處,除徹查目前轄管研究機關相關研究計畫有無涉及違反倫理規範外,就審查會目前的運作實務,亦亟應通盤檢視改善以優化整體制度,強化研究計畫人體研究倫理審查與管理把關機制,確保參與者之權益不受侵害。監院表示,相關調查意見將公布於監察院網站,至人員違失部分,針對兼任行政職而屬監察院得依職權究責之教師,及陳師違反研究倫理之情事,將俟另案調查及通盤檢討後處理。有關計畫受試費未實際發放等部分,移送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參處。
館長選前談民調罰百萬? 羅智強談選罷法:合理性與比例性應重新檢視
網紅「館長」陳之漢日前遭前桃園市議員王浩宇檢舉涉違《選罷法》,最高恐面臨100萬罰款。對此,國民黨立委羅智強昨(8)日指出,選前能否公布民調數據的議題討論已久,這項規定的合理性與比例性應重新檢視,且罰款10萬到100萬的規定至少應該區分是故意還是過失。館長被檢舉於罷免投票前在直播節目中談及民調數據,綠營提告認違反《選罷法》規定,嗆罰100萬元。羅智強8日在臉書提3點看法質疑,一、綠營會預言?怎麼沒有審查就直接就認定最高罰款?二、要辦就別雙標,莊競程造謠說投票那天收到一張已經圈不同意的選票,請問辦了沒有?三、這是一個法制的問題,選罷法規定的合理性與比例性也可檢討。「館長被檢舉於罷免投票前在直播節目中談及民調數據,綠營提告認違反《選罷法》規定,嗆罰100萬元。(規定是罰10萬到100萬元)」,羅智強指出,不能公布民調的規定,常常讓很多人不慎踩雷,館長的情形也是如此,選前能否公布民調數據,這項議題討論已久,正反並存。羅智強認為,這項規定的合理性與比例性應該重新檢視,而罰款10萬到100萬的規定,至少應該區分是故意還是過失。羅智強指出,憲法第11條規定,人民的言論自由應予保障,鑑於言論自由有滿足人民知的權利,形成公意之功能,是促進民主多元社會正常發展不可或缺的機制,國家應給予最大限度之保障。另外,羅智強表示,《選罷法》第53條於2007年修正,規定選前不可公布民調,雖是為了避免民調資料傳播影響選民判斷,但此規定涉及言論自由之限制,一直有不當限制人民言論自由的爭議。以美國為例,就認為對言論自由的限制,必須受最嚴格的合憲性檢驗,因此並未規定選前不能發布民調。羅智強也指出,立法院法制局曾對此議題研析,認為現行規定對「民意調查之定義未有明文界定」及「禁止期間過長」,恐有違「法律明確性」及「比例原則,難以通過合憲性檢驗,建議應審酌憲法保障人民言論自由的意旨,檢討修法 。羅智強強調,已有民眾及媒體對於禁止於選前十日發布、報導、散布、評論或引述民調資料,是否牴觸憲法第11條對人民言論自由的保障提出釋憲,未來他在國會也會針對此議題,與各黨進一步討論,審慎思考「民意調查之文義是否應明確定義」及「禁止期間是否過長」等,以避免有違反「法律明確性」及「比例原則」之疑慮,確保言論自由獲得最大保障。
點外送中100萬雲端發票 幸運兒少「1步驟」痛失大獎
民眾消費使用載具索取雲端發票愈來愈普及,也增加統一發票的中獎機率,不過也要注意相關規則。有民眾叫外送結果中了雲端發票專屬100萬元獎,平台透過郵件和電話通知,但中獎人以為是詐騙並沒理會,直到領獎期限最後1天才驚覺是真的,但因為少了1個步驟,終究與這筆錢無緣。台北國稅局指出,若將雲端發票歸戶至手機條碼及透過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設定匯款帳戶,即可享中獎獎金批次自動匯入指定帳戶服務。如果是消費當期的雲端發票,最晚應該在當期統一發票開獎日前1天(24日)完成各類載具歸戶並設定匯款帳戶,才可在當期適用獎金直接入帳服務。舉例來說,今年3~4月期統一發票在5月25日開獎,民眾若在5月24日以前完成載具歸戶及匯款帳戶設定,當期開出的中獎獎金會直接匯入設定的匯款帳戶;然而,民眾若在5月25日以後完成歸戶及設定匯款帳戶作業,則5~6月以後的雲端發票才開始啟用獎金自動匯入帳戶服務。有民眾叫外送中了雲端發票專屬獎100萬元,平台多次以郵件通知中獎,但當事人都以為是廣告郵件而未查看;後來平台又打電話通知,當事人以為是詐騙也不予理會。直到領獎期限最後1天,才發現真的中了大獎,因為是雲端發票,趕緊歸戶並設定匯款帳戶,但歸戶時間太晚而無法領獎。 根據《統一發票給獎辦法》第11條規定,中獎後仍有不得領獎情況,如發票已註記作廢,買受人屬於政府機關、公營事業、公立學校及營業人等;買受人為營業人的情形,如有營業行為,卻未辦理稅籍登記,該中獎統一發票應依規定不予給獎。國稅局提醒,在檢視中獎發票時,應先確認是否有不得兌獎狀況,並及早完成雲端發票歸戶等程序,以免錯失大獎。
幸運兒「爽中7張發票」獎金竟遭追回 國稅局揭原因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表示,統一發票給獎目的,係鼓勵一般消費者索取發票,防杜逃漏稅捐,以增加稅收,同時也讓消費者有憑證可以保障自身的消費權益。依統一發票給獎辦法11條第1項第9款及財政部108年1月7日台財稅字第10704616110號令規定,買受人為營業人,不論是否已申請稅籍登記,其購買貨物或勞務取得之發票如果中獎,屬於營業性質的交易,不給獎。該局說明,未申請稅籍登記之營業人,雖以個人名義購買貨物或勞務,取得發票之買受人未載明營利事業名稱或統一編號,形式上雖符合給獎辦法之規定,惟依上揭規定,其取得之中獎發票,均不適用給獎辦法給獎之規定,經國稅局查獲將追回獎金。該局舉例,轄內A君113年9-10月兌領中獎獎金計2,300元,該中獎發票計7張,由甲公司網路交易平台開立,品名均為「手續費」;經該局查得A君當期共取得甲公司開立之發票計185張,品名多為「手續費」、「運費」等與營業有關,經A君說明前揭發票為其透過網路平臺銷售服飾及生活日用品,支付平臺之手續費,未辦稅籍登記;該局除具函向A君追回中獎獎金,並輔導其辦理稅籍登記、自動補報繳所漏銷售額920萬餘元及營業稅46萬餘元。該局呼籲,營業人不論是否已申請稅籍登記,其購買貨物或勞務取得之中獎發票,不得兌獎;未辦理稅籍登記之營業人,在未經檢舉、稅捐稽徵機關或財政部指定之調查人員進行調查之前,儘速向所屬國稅局自動補報並補繳所漏稅款,依稅捐稽徵法第48條之1規定免予處罰。
衛福部次長「剿匪論」惹議 美女律師嗆呂建德多花心思顧「本業」
衛福部次長呂建德在大罷免失敗後,於臉書發文稱「剿匪不是一次就成」,民眾黨發言人吳怡萱痛批民進黨沒學到教訓,民眾黨主席黃國昌也反問,「所以在民進黨眼中,反對民進黨者已從『雜質』升級成『匪』了嗎?這樣的人真的還繼續適任政務官嗎?呂建德的發言也讓自稱無黨派、但坦言很多家人都曾挺綠的美女律師翁伊吟看不下去,在臉書抒發己見。翁伊吟因曾接受新冠疫苗受害案件當事人及家屬委託,為她們爭取權益,與衛福部對簿公堂,後來,為抗議衛福部「黑箱審查」,她也為疫苗受害者、家屬仗義執言,上書總統府,請賴總統協助要求衛福部,立即改善整個疫苗受害審議流程,引發外界重視,並獲醫師公開聲援。她當時在陳情書中痛陳衛福部,在審查新冠疫苗疑似受害案件是否能獲「藥害補償」過程時,完全不保留審查會議錄音錄影、流於黑箱審查,過程草率,即使疫苗受害者、家屬後來想藉司法訴訟還給家人一個公道,也不得其門而入,面對家屬離世甚或留下終身後遺症,只能以淚洗面。衛福部次長呂建德。(圖/報系資料照)針對呂建德的「剿匪說」,翁伊吟感嘆,她身為數起疫苗受害案件的律師,這幾年與立委開過記者會質疑衛福部,也曾在開庭時,當著法官的面,呼籲衛福部正面處理問題,包含「在法院審理時提供開會過程錄音」、「公布VICP(新冠疫苗受害審查會議)歷次會議審議因接種新冠疫苗COVID-19疫苗申請救濟之個案」列表等,不要再隱匿、不要再黑箱。結果換來的卻是衛福部的顧左右而言他,甚至新聞稿還騙人。翁伊吟說,衛福部當初新聞稿寫著「審議程序依據審議辦法第8條及第11條規定,收到民眾提出申請後,須調閱其完整就醫紀錄、相關檢查及檢驗結果等,視案件複雜程度,送審議小組指定的2至4位鑑定委員或醫學專家先行初步鑑定,再送法律/社會公正人士委員作成案件綜合建議」。但翁伊吟說,她已遇過不僅一件受害人陳情,指完全沒有歷經上述流程,根本沒有什麼「2-4位鑑定委員或醫學專家先行初步鑑定意見」,就只有草率的一個公務員處理而已,請問衛福部這不是騙、什麼是騙?翁伊吟也痛斥衛福部,在法院訴訟時講了許多傷害疫苗受害者的話、與事實不相符的話,白紙黑字的錯誤卻仍請好幾位律師、不斷對受害人上訴、連最基本mRNA疫苗,受害人注射後出現血栓緊急症狀,衛福部卻都不願制訂相關指引或提出血栓與疫苗關連性研究,就只會宣稱某廠牌新冠疫苗絕不會有該狀況,但明明國外很多國家卻都已經編製注射疫苗後可能出現血栓的指引,她請問呂建德次長在發表「剿匪論」的同時,有掌握國外的應對狀況嗎?有把疫苗受害者、家屬的卑微要求聽進去嗎?翁伊吟感嘆,疫苗受害者議題原本就是民生議題,疫苗受害者更是不分黨派,不是那個黨派的人就不會在注射疫苗後受害,請衛福部官員多花點心思,關心疫苗受害者,家害者卑微請求「不要黑箱」,請問李次長聽到了嗎?藍委廖偉翔及白委陳昭姿曾出面接受疫苗受害者家屬陳情,召開記者會質疑衛福部疫苗受害審查「黑箱作業」,但衛福部堅稱流程完全沒問題。(圖/報系資料照)在翁伊吟的臉書下,一位網友留言感嘆,在7月26日前,執政黨在忙大罷免,卻沒有任何一個人真正的關心過covid-19 疫苗受害者,「偉大的衛福部次長林靜儀、呂建德, 請求你們正視關心疫苗受害者可以嗎」?另一位民眾也留言,感謝她關心新冠疫苗受害者,因為受害者多半相當無助,該民眾上次看到一個爸爸為因兒子疫苗注射而死亡,站在衛福部前舉牌申訴,淒涼的畫面讓人感受到家屬的悲痛,對受害者而言不是要錢、要的是公道,但卻少有民代關心此事,讓受害者及家屬既無力又感傷還無言。
古拉爵男員工挑戰「你說我做」舔抹布再舔餐檯! 衛生局要罰了
高雄某知名百貨內的義式餐廳「義式屋古拉爵」傳食安隱憂!一名員工日前在IG上傳了「你說我做」挑戰影片,只見他先是舔了抹布,再舔了櫃檯,畫面曝光後遭網友罵翻,更有人直言「這樣誰敢去吃」、「我不會再去吃了」。對此,衛生局表示已派員前往現場稽查;古拉爵則發布聲明致歉,強調已將涉事員工立即停班並進行懲處。有位網友在Threads分享了一段畫面,只見一名身穿黑色制服的男員工站在餐廳內,聽從拍攝者的指令,先是舔了抹布,再舔了一旁就放有食材、醬料的餐檯,影片更寫上「誰要來玩你說我做,報名」,讓網友忍不住直呼「現在的人怎麼都那麼愛把犯罪證據拍出來啊!有夠噁心」。貼文曝光後,不少民眾紛紛斥責道,「是不是很多人覺得好玩當有趣就有流量」、「這就是你們的配方喔」、「我常去這間分店,現在看到這種行為真的無法接受」、「請古拉爵提告」、「這樣誰敢去吃」、「我本來蠻愛去吃古拉爵的,現在想想還是算了吧」、「白目,因為你,我們全家以後可能會考慮是不是要去古拉爵用餐了,打扮人模人樣,做著畜生的動作」、「雖然說不定很多餐廳都有這樣子的員工,只是沒有發出來而已,但是直接這樣發出來是腦子壞掉了吧」。對此,高雄市衛生局表示,目前衛生局尚未接獲民眾具體陳情,今日接獲媒體反映後,已立即派員前往現場調查,若影片所示行為違規屬實,已涉違反《高雄市公共餐飲場所衛生管理辦法》第11條第4款及第5款規定,食品從業人員工作時,不得有吸菸、嚼檳榔、嚼口香糖、飲食或其他可能污染食品之行為;廚房工作人員於工作中必須穿戴整潔工作衣帽,防止頭髮、頭屑或其他雜物落入食品中,必要時應戴口罩。可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47條規定,對業者裁罰新台幣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古拉爵所屬的雲雀國際股份有限公司則發聲明回應,針對社群平台流傳的影片,內容為古拉爵夢時代店員工於工作場所進行極不適當行為,並將影片上傳至社群媒體,公司已確認影片屬實,對於員工個人行為,已違反職業操守與食品衛生規範的行為,我們深感震驚並嚴正譴責。古拉爵指出,涉事員工在7月25日當天已即刻停止排班,並告知此社員家長及老師,也將依內部程序懲處,絕不寬貸。古拉爵高雄夢時代店於事發當日進行全面消毒與食材全面廢棄及內部稽查,總公司會立即對全省門市所有社員的行為準則與衛生安全再教育。古拉爵強調,為杜絕類似事件再次發生,會強化社員基本教育及內部稽核,雲雀重視每一位顧客的信任,也願意誠實面對問題,並從錯誤中徹底檢討與改進,「再次向所有顧客與支持者深深致歉,我們會更嚴謹、更努力,守護您對我們的信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