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萬元
」 動保處 愛爾麗 偷拍 高雄 花蓮
誤認自己拍的照片!錦雯遭提告求償25萬 收訴狀傻眼:What?
藝人錦雯14日在社群平台分享近況,除了坦言今年以來工作量不如預期,也首度鬆口自己捲入著作權官司。她透露,日前因一時疏忽,誤將一張原本以為是自己親自拍攝的照片上傳至粉絲專頁,沒想到對方並未先聯繫或要求下架,而是直接提起訴訟,並求償新台幣25萬元,讓她收到通知時相當錯愕,直呼「震驚、不解,也很無奈」。錦雯分享近況,坦言因著作權糾紛挨告求償25萬元,將交由司法處理。(圖/翻攝自臉書,黃錦雯Fiona)錦雯表示,得知遭到提告的當下,腦中第一個浮現的念頭就是一句「What?」她坦言,整起事件來得十分突然,一時間難以消化,但既然已進入司法程序,她選擇尊重法律,相關問題交由專業處理,不願讓自己一直困在負面情緒裡。談及近況,錦雯坦言,2026年至今演藝工作不像過去那樣忙碌,若是以前的自己,可能會因此感到焦慮、懷疑能力,甚至否定自己;但現在反而開始相信,每一段人生歷程都有它存在的理由,因此把多出來的時間留給自己,透過旅行沉澱心情,在不同城市、不同風景與不同的人事物中,慢慢找回最自在的生活步調。她也分享,每當踏上一座陌生城市,總會在某個不經意的瞬間想起已離世的愛犬「皮皮」。可能是在機場廣告裡看見長毛臘腸犬,也可能是在一幅畫、一個街角,甚至一道灑落的陽光中,都會讓她忍不住在心裡輕聲問一句:「皮皮,是你嗎?」她相信,皮皮其實沒有真正離開,而是換了一種方式陪伴著自己,跟著她走遍世界,也陪伴她度過每一段人生旅程。錦雯表示,回頭看這段時間,無論是工作節奏改變、旅途中意外捲入官司,或是面對生命中的離別,都讓她更加珍惜眼前的人事物。她希望把時間留給真正值得陪伴的人、值得駐足的風景,以及每一座城市裡,那份彷彿仍與皮皮重逢的溫暖回憶,而不是一直困在無法改變的事情裡。面對這場突如其來的風波,她選擇以更成熟、豁達的心境面對。她認為,人生總會遇到許多意想不到的考驗,再怎麼出乎意料的事情都有可能發生,因此提醒自己「人生很多事,笑笑就好」。她相信,只要心中仍保有愛與希望,再大的風雨終究都會過去,世界依然溫柔,而她也會帶著笑容,繼續迎接未來的每一天。
吃剩鍋底竟回收再賣!陸火鍋店「口水油」流向餐桌 無良5人下場出爐
大陸四川省成都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人民法院近日審理1起食安案件。1家火鍋店涉嫌長期回收顧客食用過的火鍋鍋底,也就是俗稱的「口水油」,經過濾、提煉及熬製後,混入新油重新製成鍋底販售,涉案金額逾人民幣25萬元(約新台幣118萬元)。法院依法判處5名被告6個月至5年不等有期徒刑,併科罰金52.5萬元(約新台幣248萬元)。根據案情,2024年3月至2025年3月間,王姓火鍋店負責人指示劉姓店長及周姓、李姓廚房員工等人,將顧客食用後剩餘的鍋底回收,再經過濾殘渣、提煉、熬煮等程序,與新油混合後重新製作火鍋鍋底販售。期間,劉某還安排徐某在周某休假時接手處理「口水油」作業。經調查,店家1年內販售相關鍋底金額達25萬6605.13元人民幣。案件審理期間,成都高新區檢察院認為,被告等人明知回收火鍋廢油再加工販售違反食品安全法規,仍持續長達1年從事相關行為,不僅危及不特定消費者健康,也損害社會公共利益,因此依法提起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法院審理後認定,5名被告將具有毒害風險的非食品原料摻入食品中重新販售,涉案金額龐大、持續時間長,已符合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情節嚴重」要件,因此依法判刑,並責令涉案餐飲店向公益訴訟起訴人支付相應賠償金。承審法官指出,所謂「口水油」是顧客食用後回收的火鍋廢油,即使經過過濾、提煉及熬煮,也無法改變其已遭污染的本質,在法律上屬於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長期食用可能增加食物中毒及致癌等健康風險,對消費者危害甚鉅。法院表示,未來將持續以「零容忍」態度嚴懲危害食品安全犯罪,透過司法判決維護民眾飲食安全,同時提醒食品業者必須依法經營、落實食品安全管理,切勿為追求利益而罔顧消費者健康,否則終將面臨法律嚴厲制裁。
巴威逼近仍衝海邊!11人闖警戒區觀浪釣魚 海巡全開單
巴威颱風來襲,部分岸際浪高已達6公尺以上,海象極為惡劣,為降低颱風期間海域事故風險,海巡署已配合航港局啟動滯留船舶淨空措施,岸際各單位亦同步展開預防性宣導,目前已有14處臨海縣市公告警戒區,但10日仍有11位民眾違法進入警戒區從事觀浪及垂釣等活動,海巡署立即依《災害防救法》逕行開立舉發單,並移送縣市政府裁處新台幣5萬元以上25萬元以下罰鍰。海巡署指出,去年7月「丹娜絲」颱風侵台期間,宜蘭地區發生民眾違法進入公告警戒區從事捕撈活動,不幸遭大浪捲入海中溺斃之慘痛案例。颱風期間海象變化快速,提醒民眾切勿心存僥倖擅闖警戒區,不僅危及自身安全,也增加救援風險。海巡署強調,將持續加強警戒區域巡查,落實勸離管制措施,同時也呼籲民眾颱風期間切勿前往管戒區從事觀浪等戶外活動,並做好相關防颱措施,以確保自身安全。
台南移工宿舍爆虐犬!幼犬癱瘓真相大逆轉 動保急帶回7犬追查
台南市安南區一處外籍移工宿舍近日遭民眾檢舉,疑似發生虐待犬隻及宰殺狗隻事件,引發社會高度關注。網路更流傳多張照片及相關說法,指稱現場有多隻幼犬遭打斷後腿,只能以拖行方式移動,消息曝光後迅速發酵,也讓不少愛護動物人士相當憤怒。對此,台南市動物防疫保護處接獲通報後,第一時間派員前往現場稽查,並將所有犬隻帶回接受完整健康檢查,希望盡快釐清事件真相。根據動保處說明,案發地點為6名菲律賓籍移工共同租住的宿舍。稽查人員抵達後,在場移工均否認有虐犬或宰殺犬隻等情事。經仔細搜索現場,發現食材主要為魚類及雞肉,並未找到疑似宰殺犬隻或食用犬肉的相關證據。此外,現場採集的2件可疑檢體經初步判定,也並非犬隻組織,但為求慎重,相關檢體仍已送交專業單位進一步鑑定,待檢驗結果出爐後再做最終認定。至於外界最關心的幼犬傷勢,動保處表示,現場共有7隻犬隻,其中5隻為幼犬,當中3隻確實出現後肢無力、無法站立的情況。不過,經獸醫師進行X光檢查後,確認犬隻骨骼並無骨折,也沒有遭外力打斷腿部的跡象。獸醫初步研判,幼犬後肢癱瘓較可能與病毒感染導致神經受損有關,目前已採集檢體送驗,同時持續接受醫療照護與後續觀察,以確認真正病因。另外,動保處也指出,現場6隻疑似有飼主的犬隻,因涉及未妥善管理,已依法通知相關飼主限期到案說明,若查證有違反動物保護法規定,將依法裁處。若後續檢驗結果證實涉及犬隻組織或不法宰殺行為,主管機關也將依《動物保護法》嚴格究辦,除最高可處新台幣25萬元罰鍰外,若涉及宰殺犬隻,更將移送司法機關偵辦,最重可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並得併科最高200萬元罰金。動保處也呼籲民眾,若發現疑似虐待或傷害動物情形,應立即向相關單位通報,共同維護動物福利,避免未經查證的訊息造成誤解與恐慌。
陶朱隱園第3戶成交!78歲華僑0貸款砸8.35億元購入 比隔壁貴8500萬
台北市信義計畫區指標豪宅「陶朱隱園」再傳成交消息。根據最新實價登錄資料,今年5月3樓66號戶以總價8億3500萬元完成交易,包含車位權狀面積346.9坪,拆算每坪單價約270.5萬元。經查閱謄本資料,買方為約78歲的蔡姓華僑,且此次交易未申辦房貸,以現金方式購入,展現雄厚財力。這也是「陶朱隱園」公開揭露的第三筆成交紀錄。回顧先前交易,去年17樓戶以總價11.1億元成交,每坪單價364萬元;同樣位於3樓的68號戶則以7億5000萬元售出,每坪約246萬元。相較於去年成交的3樓68號戶,本次66號戶成交總價增加8500萬元,每坪單價也高出約25萬元,兩筆交易相隔約9個月,價格差異引發市場關注。針對兩戶成交價落差,高力國際業主代表服務部董事黃舒衛分析,66號戶的座向條件相對優勢,擁有兩面面向信義計畫區核心景觀,可遠眺國泰金融大樓及台北101,因此具備較高的市場價值。房地產業者表示,「陶朱隱園」基地面積約2468坪,規劃地上21層、共40戶,每戶室內規模約300坪。其中,亞太工商聯持有28戶,中華工程持有12戶。此次成交的兩戶3樓住宅皆屬亞太工商聯持有,而去年成交的17樓戶則為中華工程所有,因此不同持有方在定價策略及銷售規畫上,可能也是造成成交價格差異的因素之一。大師房屋董事長陳建慶表示,以「陶朱隱園」的產品定位而言,整體均價應具備每坪300萬元以上水準。隨著銷售戶數逐步增加,市場對該案的關注度將逐漸回歸常態,未來若持續去化,成交速度有機會加快,價格也有望進一步向上調整。
豪宅、跑車、愛馬仕全靠騙!未上市股票吸金3.5億 詐團首腦爽住8千萬豪宅落網
彰化警方偵破一起大型假投資詐騙案,以46歲郭姓男子為首的詐騙集團,涉嫌透過「未上市股票高獲利投資」等話術吸金,自2024年起,詐得高達3億5000萬元,不排除上百名民眾受害。警方循線逮捕郭男等9人,查扣名牌包、勞力士名錶及多輛名車,並針對其名下豪宅聲請禁止移轉,全案依詐欺及洗錢等罪嫌移送法辦。彰化縣警局刑警大隊表示,今年3月接獲被害人報案,指稱遭投資詐騙,警方深入追查發現,郭姓男子與集團成員長期盤據雙北地區,假借未上市股票投資名義,以保證獲利、高額報酬等話術吸引民眾投入資金,待資金到位後即失聯或拖延出金,讓不少被害人畢生積蓄化為烏有。專案小組報請彰化地檢署檢察官指揮偵辦,蒐證完備後持拘票、搜索票,於台北市及新北市多處同步執行搜索拘提行動,成功查獲郭男等9名嫌犯到案。警方搜索時,查扣大批贓證物,包括29個名牌包、2支勞力士腕錶、多本存摺,以及保時捷跑車2輛、賓士轎車1輛。其中部分精品價格驚人,單一愛馬仕包市值約25萬元,兩支名錶總價更超過300萬元。警方調查發現,郭男名下還擁有市值約1億8000萬元豪宅,為防止脫產,檢方已向法院聲請禁止移轉處分。警方初步清查,該集團不法所得高達3億5000萬元,受害人數恐達上百人,目前仍持續擴大追查資金流向及其他共犯,全案訊後依詐欺罪、洗錢防制法等罪嫌移送彰化地檢署偵辦。警方也提醒,近年詐騙集團頻繁結合AI深偽(Deepfake)技術,冒用名人影像、聲音及身分,在社群平台投放投資廣告,藉此吸引民眾加入投資群組或點擊不明連結。若影片出現表情僵硬、嘴型與聲音不同步、動作不自然等情況,應提高警覺。彰化縣警局局長陳世煌呼籲,面對標榜「穩賺不賠」、「保證獲利」的投資機會務必審慎查證,若懷疑遭遇詐騙,應立即保存對話紀錄、匯款證明及相關畫面,儘速向警方報案,以維護自身財產安全。
飼主「懸賞50萬」尋愛犬陳美琪 急喊:我真的快瘋掉了
桃園一名陳姓女子昨(24)日帶著養了12年的米克斯愛犬「陳美琪」南下雲林探望生病的公婆,沒想到「陳美琪」卻在下午4時許突然失蹤,讓她急得在網路發文,表示只要能找回「陳美琪」就給獎金50萬元,希望大家幫忙把愛犬帶回家。貼文曝光後,立刻引發網路熱議。陳小姐昨日在Threads發文求助,「求求各位,我正在警察局報案、查監視器,我帶狗狗到雲林公婆家,協尋獎金狗活著50萬」。陳小姐透露,24日她帶著愛犬「陳美琪」南下到雲林公婆家探病,不料當天下午4時許,她將「陳美琪」放在公婆家休息後就短暫外出,直到晚間9時許她回到家時,卻發現「陳美琪」已經不見蹤影,讓她相當緊張,立即報警請求協助。陳小姐指出,根據監視器畫面,晚間6時許有一隻黑色狗狗往崙背方向移動,但畫面過於模糊,目前仍無法確認是不是「陳美琪」。陳小姐表示,「陳美琪」是她12年前從收容所領養回來的,經過這些年的陪伴,「陳美琪」已經是她的家人,「求求你們幫幫忙 轉發,我真的快瘋掉了,拜託」。陳小姐也公開「陳美琪」的特徵,「陳美琪」是女生,有植入晶片,體重大約12公斤、體長約40公分,是黑白配色的中小型米克斯犬,失蹤時身上沒有任何背帶牽繩,並加碼提出50萬元的高額懸賞。陳小姐說明,只要遠遠拍到「陳美琪」的照片,且在不驚擾狗狗的狀況下私訊給她,就可獲得10萬元;若能一路跟隨「陳美琪」直到她抵達現場,可再獲15萬元;最後若陳小姐成功讓「美琪」平安回家,則再給25萬元,總計50萬元。對此,西螺分局證實,,確有接獲飼主報案,也有調閱監視器協助搜索。貼文一出引發熱議,許多網友紛紛留言表示「這到底是找狗還是找50萬,我已經分不清了,還是幫推一個,希望有好消息」、「貓狗其實很能跑,以前走丟過一隻狗,後來發現時已經在另一個區,開車都要半小時」、「很擔心是不是被惡意帶走的,請把別人家的寶貝歸還,不要缺德事。如果是不小心走失,也請幫忙帶回給主人,他們彼此是一輩子最真誠的家人,希望版主盡早找回狗狗」、「美琪趕快回家」、「祝順利」。另外,也有許多人加入尋狗行列、轉發資訊,或直接前往雲林幫忙搜尋,希望能讓「陳美琪」早日回家。
愛爾麗再爆爭議!高雄2分店查獲過期管制藥、假病歷 最高罰5百萬
愛爾麗診所近期因疑似偷拍案引發外界關注,高雄市衛生局8日針對位於轄內博愛店與中山店進行突擊稽查,查出多項違規情形,包括過期管制藥品未妥善管理、病歷疑似登載不實,以及處方箋資料缺漏等問題。衛生局今(9日)表示,相關違規已涉及《醫療法》、《藥事法》及《管制藥品管理條例》,最高可裁罰500萬元,後續將依法嚴查嚴辦。根據衛生局公布內容,愛爾麗診所高雄博愛店被查出「管制藥品處方箋」未完整記載醫療機構名稱等必要資訊,另有病歷資料疑似登載不實及紀錄缺漏情形,已涉嫌違反《管制藥品管理條例》,最高可處30萬元罰鍰。此外,高雄中山店則被發現存放逾期管制藥品,且未依規定區隔管理。衛生局指出,若過期藥品未妥善處理,恐增加誤用風險,相關行為已涉嫌違反《藥事法》,可處3萬元以上、500萬元以下罰鍰。高市衛生局強調,病歷管理及管制藥品使用攸關醫療安全與民眾權益,將持續追查相關責任,並配合司法機關進一步調查,以維護醫療品質與就醫安全。另一方面,衛生局7日亦派員前往轄內分店協調業者全面受理消費者退費。針對愛爾麗診所進行體雕、雷射及施打肉毒桿菌等療程並預收款項,及涉違反收費標準,超額或擅立項目收費,衛生局持續調閱相關病歷紀錄嚴查嚴辦,相關事證查證屬實者,將依《醫療法》第22條裁處新臺幣5萬元至25萬元罰鍰,並責令診所限期將超收費用全數退還患者。為捍衛市民權益,衛生局呼籲相關爭議可於上班時間撥打高市府「消費者服務中心」專線(07-3373685),將由專人協助提供法律諮詢與消費爭議協商,全力保障民眾合法權益。
愛爾麗爆針孔偷拍案!台南衛生局突襲稽查3分店
愛爾麗醫美集團近日爆出診間疑似安裝針孔攝影機偷拍的事件,引發醫療隱私爭議,總裁常如山因涉案重大遭檢方聲押。台南市衛生局隨即也稽查轄內3家分店,重點檢查診療空間與煙霧偵測器等設備,初步未發現違規。衛生局強調醫療機構須保障病人隱私,若涉及偷拍或違反《醫療法》,將依法裁罰並移送檢調偵辦。據《ETtoday新聞雲》報導,台南市衛生局昨(6日)上午隨即前往轄內愛爾麗醫美3家分店進行行政稽查,其中包括中西區1家及東區2家分店,重點針對診療空間是否符合病人隱私保障規範進行全面檢視。衛生局表示,這次稽查特別針對診療間內的煙霧偵測器進行查核,同時確認診間設備設置情況,以及院方在病患隱私維護上的相關措施是否符合規定。經過現場行政稽查後,初步並未發現明顯違規情事,但後續仍將持續追蹤與查核相關醫療機構,以保障民眾就醫權益與隱私安全。台南市衛生局長李翠鳳強調,醫療機構本身就負有維護病人醫療隱私的責任,醫事人員在執行醫療業務時,也必須特別注意病人隱私保障,盡可能降低診療過程中可能引發的疑慮,才能同時維護病患與醫護雙方的權益與信任關係。她進一步指出,無論是病情說明、醫病溝通、觸診檢查,或是徵詢病人同意等醫療行為,都應充分考量現場環境是否具備隱私保護條件。尤其醫療院所的診療空間本身具有高度私密性,因此相關空間設計、設備配置與管理方式,都應以病人隱私為核心原則,避免讓民眾在接受治療時,產生遭到監看或錄影的不安感。衛生局也提醒,若醫病雙方在診療過程中有錄音或錄影需求,必須事先取得對方同意,不能擅自進行。同時,診療空間的設計也應具備明確且具體的隱私保護設施,以防止病人權益受損。衛生局表示,未來將持續針對相關醫療機構進行查核,若查獲違規情事,將依《醫療法》第72條規定,處以新台幣5萬元以上、25萬元以下罰鍰。若後續進一步發現涉及偷拍、妨害秘密或其他刑事不法行為,也將依法移送檢調單位偵辦,強調絕不寬貸。衛生局也呼籲,各醫療機構應落實自主管理,全面檢視診療空間、監視設備及相關設施配置,確保病患能在安全、安心且受到尊重的環境中接受醫療服務,避免類似爭議再次發生。
愛爾麗偷拍風暴燒進高雄!診療室驚見監視器 天花板還留拆除痕跡
知名連鎖醫美品牌愛爾麗醫美診所近日深陷疑似偷拍風暴,事件持續延燒。繼新北檢警大動作搜索後,高雄市政府衛生局今(6)日也無預警前往高雄左營、新興兩家分店稽查,結果發現其中一家院所天花板疑似有監視器拆除痕跡,另一家診療室則直接裝設監視器,甚至還貼有「錄影中」標示,引發外界對病患隱私外洩的高度疑慮。根據《ETtoday新聞雲》報導,高雄市政府衛生局指出,今日前往稽查時,發現其中一家分店天花板留有疑似移除監視器後的痕跡,懷疑院方可能曾緊急拆卸設備;另一家分店的診療室內,則直接裝有監視器,且現場還清楚標示「錄影中」,相關情況目前都已列入調查。由於愛爾麗醫美診所先前已遭爆疑似利用煙霧偵測器暗藏攝影設備,甚至可能涉及偷拍病患診療、更衣與體雕過程,事件曝光後引發大批消費者恐慌。如今高雄分院又被查出疑似監視設備問題,讓整起風暴再度擴大。衛生局表示,由於診療空間涉及高度隱私,若未依法取得病患同意就進行錄影,恐有妨害秘密疑慮,因此目前正積極釐清相關事證,並將全案移送司法單位偵辦。此外,高雄市政府衛生局也強調,依據《醫療法》第72條規定,醫療機構應保障病患隱私,若查出違規情形,可依《醫療法》第103條處以5萬元至25萬元罰鍰。後續除了調閱相關病例,也將進一步確認院方在錄影前是否取得病患同意,同時追查相關攝錄影像是否遭保存、流向何處。而在高雄稽查同步進行之際,新北地方檢察署今日也持續偵辦愛爾麗醫美診所疑似偷拍案,並拘提愛爾麗負責人常如山等人到案說明。隨著檢警與各地衛生局同步追查,整起醫美偷拍疑雲也持續在社會上掀起高度關注。
愛爾麗偷拍風暴炸裂!民眾退費竟還被扣5% 檢警兵分8路搜索
知名連鎖醫美品牌愛爾麗醫美診所近日爆出疑似偷拍爭議後,風波持續擴大,不僅引爆大批消費者恐慌與退費潮,案件如今更正式升級為司法偵辦。新北地方檢察署6日指揮警方兵分8路搜索愛爾麗醫美診所創辦人常如山住處,以及新北市多家分店,並帶回常如山等4名被告、4間分店店長等證人,另有不少人急著終止療程並要求退費,卻傳出仍被要求自行負擔5%手續費,讓許多消費者怒轟「明明是店家出問題,為何還要我們買單?」整起事件起因於有民眾質疑,愛爾麗醫美診所部分診所內的煙霧偵測器疑似暗藏攝影設備,引發外界擔憂病患可能在診療、體雕、更衣等私密空間遭偷拍。消息曝光後,網路輿論迅速炸鍋,大批消費者也開始擔心個人隱私外流問題。隨著事件延燒,台中市政府衛生局日前也連續兩天會同警方及消防局,前往愛爾麗醫美診所台中文心店與崇德店進行稽查與調查。崇德店櫃台人員低調證實,檢警6日下午再度到場「了解狀況」,而文心店則對外相當低調,不僅拒絕媒體採訪,還拉起窗簾避免內部畫面曝光。衛生局表示,目前已在諮詢室、診療室及針劑室等區域發現監視設備與煙霧偵測器,若後續確認錄影行為未具特定目的,或未取得病患書面同意,恐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可處5萬至50萬元罰鍰;若涉及病患隱私洩漏,也可能違反《醫療法》,最高可再罰5萬至25萬元。此外,若煙霧偵測器內部真的藏有攝影設備,甚至可能涉及刑法「妨害秘密罪」,全案目前已主動移送檢調單位深入追查。檢警也正進一步釐清相關設備來源、是否實際錄影,以及有無影像保存或外流情況,而風暴爆發後,也引發大批消費者恐慌退費。有民眾表示,自己原本仍有療程尚未完成,但看到疑似偷拍消息後,已無法再安心接受治療,因此決定終止療程並申請退費。然而讓消費者更加不滿的是,診所雖願意辦理退費,卻要求消費者自行負擔5%手續費。對此,不少人怒批,「不是我們違約,是店家自己出問題,為什麼最後還要消費者吞手續費?」也有消費者坦言,雖然第一線美容師與諮詢師服務態度依舊良好,但整體信任感早已崩潰,「不管到底有沒有偷拍,發生這種事情就不敢再去了。」隨著案件越演越烈,大批消費者也開始串聯自救。據了解,目前已有近百名消費者成立自救會,透過LINE群組集結疑似受害者,後續不排除提起團體民事求償。根據《中時》引述自救會委任律師李欣庭說法,目前除了持續統計受害人數外,也可能結合民意代表協助發聲。由於刑事部分仍由檢方持續偵辦,因此現階段會優先朝民事求償方向進行。李欣庭指出,自救會目前主要主張人格權與隱私權遭侵害,因此會以精神慰撫金作為求償重點。不過實際提告範圍與金額,仍需視後續調查結果而定。她也強調,如果後續確認偷拍範圍涉及更衣室、體雕室、診療空間等高度私密區域,情節恐怕會更加嚴重;若未來甚至查出影像外流,相關賠償金額也可能大幅提高。
小資族注意!年所得未達起徵點仍要記得報稅 國稅局:避免少領退稅紅包
114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自今年(115年)5月1日起至6月1日止,財政部北區國稅局提醒,有些民眾因年度總所得金額未達課稅標準,加上無預扣稅款,誤以為無需進行申報,實際上國稅局不會主動退稅,納稅義務人須依法完成所得稅申報程序,經核定後才會退稅。北區國稅局5日發布新聞稿指出,綜合所得稅申報期間,常有民眾因年度總所得金額未達課稅標準,且無預扣稅款,便認為屬於「不補不退」而無需申報。然而,自107年度起,個人獲配公司、合作社或其他法人分配之股利或盈餘,可選擇「併入綜合所得總額」課稅,並按全戶股利合計金額的8.5%計算「可抵減稅額」,每戶抵減限額為新台幣8萬元,所以若所得中包含「股利所得」,即使總額不高,透過申報程序反而可能領到退稅款。北區國稅局表示,近日有位民眾來電詢問,其114年度總所得僅25萬元,遠低於課稅標準,是否可免辦理所得稅申報?經過進一步了解,該位民眾的所得來源中包含部分股利所得,對於這類所得總額較低的小資族,其「可抵減稅額」往往大於應納稅額,兩者間的差額即可申請退稅,在國稅局同仁輔導說明下,該位民眾也順利完成報稅,並領取這份「退稅紅包」。北區國稅局提醒,國稅局不會主動退稅,納稅義務人必須依法完成所得稅申報程序,經核定後才能退稅,呼籲有股利所得的民眾,即便所得未達起徵點,也別讓自己的退稅權益「睡著了」。北區國稅局提到,辦理申報時,建議優先選擇「直撥(轉帳)退稅」,只需填妥金融機構或郵局存款帳戶,退稅款便會在退稅日直接匯入指定帳戶,不僅省時安全,更能免去往返金融機構提兌憑單的奔波。如仍有不明瞭之處,可利用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洽詢。
5/1起全台禁養4類動物!浣熊、河口鱷都不行 違者最高罰25萬
農業部於今年(2026年)3月10日公告修正「指定禁止飼養輸入或輸出之動物」,自5月1日起,禁止一般家庭飼養高危險動物,包括浣熊、河口鱷、蝮蛇科及蝙蝠蛇科(眼鏡蛇科)等,如民眾早已飼養,應於明年(2027年)4月30日前完成登記,違者將面臨新台幣5至25萬元罰鍰。農業部指出,修正相關規範,係考量這些動物多具劇毒或高度攻擊性,逸逃或棄養將對動物福利與公共安全造成嚴重威脅,故禁止一般家庭飼養。農業部說明,今年5月1日前已飼養浣熊、河口鱷、蝮蛇科及蝙蝠蛇科的飼主,應於明年4月30日前,至農業部「寵物登記管理資訊網-禁養動物登記系統」完成登記,並由動物所在地縣市政府派員赴現場確認動物狀況,完成備查後即可合法續養至動物自然終老。台北市動保處表示,台北市有1隻浣熊完成寵物登記,另已有1位飼主提出1隻浣熊申請禁養動物備查,台北市立動物園則提出3隻浣熊、4隻蝙蝠蛇科、4隻蝮蛇科申請備查,預計5月起會同農業部委辦的專家學者辦理現場會勘。另外,根據統計,截至今年4月20日,已有浣熊83隻、河口鱷23隻,以及蝮蛇科5隻、蝙蝠蛇科5隻完成登記。農業部也提醒,如未依規定登記,或逾期後仍私自飼養、繁殖,將依法裁處5至25萬元罰鍰。
美濃盜採案復原要數億!竟只收到25萬罰款 柯志恩提3修法訴求
高雄美濃去年爆發「大峽谷」農地盜採砂石案,市府列管8處巨大坑洞,最大天坑深達20公尺。國民黨今(24)日發文指出,當地復原成本高達數億元,但從犯罪集團收到的罰鍰只有寥寥25萬元;為此,高雄市長候選人、立委柯志恩提出3大《土石採取法》修法訴求,並要求行政院於兩週內提出院版草案,送交立法院併案審查。國民黨表示,該案早在去年即由柯志恩與立委陳菁徽揭露,高雄美濃農地因盜採砂石出現多處大坑,地貌破壞嚴重,令人憂心。近期,柯志恩與高雄市議員許采蓁分別在立法院與地方議會質詢相關單位,要求中央與地方正視問題。針對制度缺失,柯志恩提出三大《土石採取法》修法方向。首先,她主張應「精準重罰」,針對惡意盜採行為加重處罰,但不應將單純申報瑕疵與蓄意違法混為一談,並建議納入微罪不罰及限期改善機制,以避免執法產生灰色地帶。其次,柯志恩指出,現行案件常出現人頭地主或承租人規避責任,導致開罰後難以實際追償。她認為,應強化追查機制,釐清真正責任歸屬,避免最終由全民承擔復原成本。第三,柯志恩強調,修法不應僅止於提高罰則,還須建立完整配套,包括強化追償制度、設置檢舉獎金等,才能真正提高嚇阻效果,防堵盜採行為持續發生。國民黨強調,藍委們要求行政院於兩週內提出院版修法草案,送交立法院併案審查,盼透過制度完善,防止類似美濃的國土破壞事件再次發生。
婦產科男醫「PO不孕症病患個資」遭檢舉 高市衛生局出手了
台灣生殖醫學會前理事長、婦產科名醫黃富仁,18日在社群平台貼出一張不孕者患者的診療資訊,僅將病患的姓氏遮擋住,還直言「今天上午進入不孕症療程的女生平均年齡為40.7歲,又是挑戰的一天!」遭到網友炎上。對此,黃富仁19日已將貼文刪除並致歉;高雄市衛生局則表示已蒐證展開調查,確認違規將開罰。黃富仁18日在Threads上傳了患者的診療資訊,圖中可以看見病患的姓氏已遮擋,但仍留下姓名最後1字及詳細年齡,甚至精確到幾年、幾月、幾天。他還在貼文中寫下,「今天上午進入不孕症療程的女生平均年齡為40.7歲,又是挑戰的一天!」為自己加油打氣。黃富仁貼出患者診療資訊。(圖/翻攝自Threads)貼文曝光後,就有網友認出自己就在名單上,更有不少人截圖向衛生局檢舉並痛批,「洩漏病人隱私」、「有缺流量缺到這種程度嗎?」、「又是男醫為了流量公開病患個資,還故意馬掉疑似年紀不夠長的,一個女性滿40歲後因為想要小孩看個醫生,還得冒著被公佈個資羞辱的風險,嫌生育率太高?」對此,高雄市衛生局回應,針對該案相關人證及事證,衛生局已依法進行蒐證及調查,根據《醫療法》第72條,醫療機構及其人員因業務而知悉或持有病人病情或健康資訊,不得無故洩漏,違反者將依同法第103條規定裁處新台幣5萬元、以上25萬元以下罰鍰;另依《醫師法》第23條規定,醫師對於因業務知悉或持有他人病情或健康資訊,不得無故洩露,違反者將依同法第29條規定處2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鍰。黃富仁則在19日上午撰文致歉,「昨天的發文,思慮不夠周全,造成當事者可能的潛在風險,在此發文致歉!我會進行自我再教育、再學習!我也完全接受所有指正!」
黑衣人圍人逼簽700萬!正宮怒討小三反被打臉 法院只判25萬:協議無效
高雄一名楊姓人妻不滿包姓丈夫外遇,找徵信社帶人圍堵「小三」洪女,逼簽700萬元賠償協議,高雄地院審理時,由於出軌的包男在法庭上證稱妻子找來的人像流氓,法官認為簽協議過程涉及脅迫,其協議無效,僅就侵害配偶權部分,判洪女賠償25萬元。判決指出,楊女於2024年間掌握丈夫包男與洪女頻繁進出汽車旅館的證據後,委託徵信社蒐證,並「出面處理」,未料徵信社竟帶著7、8名黑衣人現身,當場將洪女團團包圍,並以恐嚇語氣威逼,揚言讓她「在公司混不下去、身敗名裂」。在壓力與恐懼下,洪女當場簽下和解書,內容包含分期給付200萬元賠償金,以及高達500萬元的違約金條款;不過事後洪女不僅未履行付款,還持續與包男聯絡往來,讓楊女怒不可遏,提告要求依約支付700萬元。案經高雄地院審理,洪女否認與包男有不正當關係,並主張當初是在遭恐嚇脅迫下才簽署文件,協議應屬無效,包男也證稱,當天妻子帶來的黑衣人口氣像流氓,威嚇「手上有證據能讓你們一刀斃命」,並強調當時與洪女都非常恐懼。法官審酌現場狀況,認為多名不明人士包圍並施以言語威嚇,已足以讓一般人產生恐懼,違反自由意志,該和解書不具法律效力。不過判決書也指出,洪女事後行為並未收斂,仍與包男保持密切往來,甚至深夜翻牆進入男方住處、敲窗示愛,面對包男兒子質疑,還語出驚人稱:「大人的世界斷不了」,已明顯侵害婚姻關係;最終法院認定洪女確有侵害配偶權,判應賠償楊女25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閃兵案第4波起訴名單曝光! 「阿達、李唯楓自首」共15人被起訴
新北地檢署偵辦藝人閃兵案,15日公布第4波涉案人員偵查終結,依《妨害兵役治罪條例》及刑法偽造文書等罪嫌起訴15人,其中包含閃兵集團首腦陳志明與5名素人、阿達、廖人帥、唐振剛、唐禹哲、邱昊奇、李唯楓、鄒宗翰、楊景涵、李奕釜等9名藝人。檢方調查,主嫌陳志明曾因重度高血壓有免役的經驗,因此熟悉役男體檢與複檢流程,向役男收取10萬至30萬元不等費用,讓役男以「憋氣導致血壓異常」的方式造假數據,再由陳志明充當槍手代為配戴24小時血壓監測器,偽造假高血壓病歷,藉此取得免役資格,共計不法所得超過270萬元。檢方指出,這次被起訴名單為主嫌陳志明、藝人阿達(本名昌璟翔)、前Circus成員廖人帥、前男團Energy成員唐振剛、藝人唐禹哲(本名阮霆鈞)、藝人邱昊奇(本名邱孝尊)、歌手李唯楓、歌手鄒翰昇(本名鄒宗翰)、歌手楊子鋒(本名楊景涵)、中華民國霹靂舞委員會主委李奕釜,以及男子吳振薾、邱韋翰、榮士睿、廖建凱、魏世鈞;其中阿達、廖人帥、李唯楓、邱昊奇等4人,是在先前已被起訴的藝人謝坤達與陳大天(本名陳道賢)勸說下主動到案自首。據了解,涉案藝人多在2009年至2022年間,透過介紹與陳志明合作閃兵,其中阿達於2011年閃兵,支付約10萬元、唐振剛於2012年閃兵,支付15萬元、廖人帥於2012年閃兵,支付約20萬至25萬元、唐禹哲於2013年閃兵,支付約20萬元,其餘人的閃兵金額也多落在10萬至30萬元不等。唐禹哲支付約20萬元閃兵。(圖/報系資料照)檢方說明,逃避兵役已嚴重破壞國家安全與國家徵兵制度的公平性,不過多數役男在案情未被查獲前即到案自首,且詳實供述犯行、積極配合調查,檢方認為有悔意,因此依《妨害兵役治罪條例》起訴,建請法院給予緩刑。另外,檢方也強調,主嫌陳志明利用漏洞協助役男逃避兵役,長期以此牟取鉅額報酬,犯罪情節重大,已依《妨害兵役治罪條例》起訴,並建請法院判處5年以上徒刑。
年收500萬仍喊沒錢生!竹科夫妻開銷曝光 全網開酸:這樣花當然養不起
台灣近年面臨少子化問題,生育意願持續受到關注。有竹科雙薪夫妻分享自身經濟狀況,表示即使年收入達500萬元,仍因生活支出壓力而不敢生小孩,引發網友熱議。貼文曝光後,不少網友直言其消費模式過高,甚至有人以誇張語氣表示,即便月收入再高,若維持相同花費方式仍難以負擔,相關討論持續延燒。該名男網友指出,他與妻子皆在新竹科學園區工作,年薪合計約500萬元,但扣除約85萬元綜合所得稅與10萬元勞健保費後,實際到手約400萬元,平均每月約33萬元。雖然外界普遍認為這樣的收入相當優渥,甚至質疑「33萬元還覺得不夠」,但他強調實際支出後並不寬裕。在固定開銷方面,夫妻為了縮短通勤距離,選擇在關新路購屋,每坪約75萬元、共45坪,總價約3400萬元,每月房貸約9萬元;另有一輛價值350萬元的歐洲進口車,每月車貸約3萬元;餐費則約2.5萬元。此外,兩人每年安排兩次出國旅遊並慶祝生日,合計約30萬元,平均每月約2.5萬元;再加上保險費1萬元、水電瓦斯與管理費1萬元,以及每月5萬元孝親費,固定支出約24萬元。原PO進一步表示,在扣除固定開銷後,月收入33萬元尚餘約9萬元,但仍有其他支出。包括他每年購買一只約50萬元的勞力士手錶,月均約4.2萬元;妻子一年購買2至3個包包,約25萬元,月均約2.1萬元;另外妻子每月固定捐款5000元給動物相關用途,再加上娛樂、治裝與醫療費約2萬元,使實際可存金額所剩無幾。他坦言,綜合計算後每月幾乎剩不到1萬元,認為在新竹即使年收500萬元也難以累積資產,因此暫不考慮生育。貼文曝光後迅速引發討論,不少網友把焦點放在他的開銷內容,留言區出現明顯反彈聲音。有網友直言,看完支出細項「真的只想翻白眼」,認為在這樣的花費結構下,就算收入再高也很難存到錢;也有人點出關鍵,直指問題不在賺多少,而是怎麼花。還有網友進一步表示,房貸、車貸加上精品與旅遊開銷,本來就會壓縮可支配空間,「這種生活方式當然會覺得養不起小孩」,甚至有人認為,與其說是生育壓力,不如說是對現有生活品質的取捨,引發不少人認同。
網紅稅上路!課稅重點一次看 「這天前」自動補報僅加計利息免罰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表示,為使個人於網路平臺從事創作、分享資訊所取得之平臺分潤收入,其綜合所得稅課徵有更明確之依循,財政部於114年12月23日訂定「個人於網路發表創作或分享資訊課徵綜合所得稅作業規範」(以下簡稱作業規範),並於同日發布解釋令明定,網紅如在115年6月30日以前自動補報繳稅款者,可免予處罰。該局說明,財政部發布之作業規範,主要針對免辦理營業稅稅籍登記之個人網紅,其重點如下:一、個人網紅將創作內容(即表演勞務)上傳至平臺,授權平臺利用其上傳內容播放廣告或提供付費電子勞務,自平臺取得分潤性質勞務收入(包括平臺廣告分潤、付費訂閱分潤、直播收益分成、觀眾打賞或其他類似收入,下稱網紅收入),屬所得稅法第14條第1項第2類規定之執行業務收入(表演人)。二、考量網紅提供勞務及觀眾收看之場域可能涉及境內外,如其表演勞務交易流程任一階段與我國產生經濟關聯性,自平臺取得收入涉屬我國來源收入,又交易流程倘涉跨境活動(如:我國境內居住者網紅自境外平臺取得境外觀眾收看之收入),得採簡易方式以50%認定我國境內利潤貢獻程度(或提供證明文件核實認定境內利潤貢獻程度),計算屬我國來源網紅收入。三、個人網紅如為我國境內居住者,其網紅收入於減除相關成本費用後,以其餘額為所得額。屬我國來源網紅所得部分,應併計當年度綜合所得總額申報繳稅;非我國來源之所得部分,屬海外所得,應列入基本所得額申報繳稅。未能提示相關成本費用證明文件者,得依財政部每年頒定之費用標準計算必要費用。該局舉例說明,個人網紅甲君為境內居住者,發表創作在境外平臺A,113年取得網紅收入新臺幣(下同)30萬元,其中源自境內觀眾收看部分20萬元,此部分收入之我國境內利潤貢獻程度為100%;源自境外觀眾收看部分10萬元,此部分收入之我國境內利潤貢獻程度為50%,甲君應依此計算我國來源網紅收入25萬元(20萬元×100%+10萬元×50%)及非我國來源網紅收入5萬元(30萬元-25萬元),甲君可提示帳簿文據申請核實認定成本費用,如其未能提示相關帳簿文據,可依財政部頒定113年度執行業務所得(表演人)費用率45%分別計算我國來源網紅收入及非我國來源網紅收入之成本費用,並就我國來源網紅所得13.75萬元〔25萬元×(1-45%)〕併計綜合所得總額課稅;另計算非我國來源網紅所得2.75萬元〔(30萬元-25萬元)×(1-45%)〕,按所得基本稅額條例規定申報。該局表示,考量作業規範實施初期,個人網紅恐不熟悉相關規定,因此以115年6月30日以前為輔導期間,如有未依規定申報繳納之情形,只要在該期限以前自動向國稅局補報並補繳所漏稅款,僅須加計利息,免予處罰。
惡劣!雲林老翁搭檔偷家犬宰殺燉煮 殺狗屠夫「不怕罰」第6次落網
雲林縣近日發生殺狗案,72歲和71歲吳姓男子,竊取民眾飼養的犬隻後屠宰燉煮並吃下肚,飼主發現狗兒不翼而飛報案,虎尾警分局循線鎖定2人,並找到刀具、可疑毛髮、組織殘渣等採樣送驗,2人見罪證確鑿、坦承犯行,其中一人還是慣犯,這已是第6度被逮,全案則依違反動保法函送雲林地檢偵辦。虎尾分局轄內派出所10日接獲元長鄉民眾報案,稱其家中犬隻無故失蹤,懷疑是遭捕捉並宰殺,警方於是通報動植物防疫所共同調查,並依據報案人提供的情資和周邊監視器畫面,鎖定2名吳男共同犯案。警方鎖定涉嫌人後前往查訪及約談,並找到刀具、可疑毛髮、組織殘渣等採樣送驗,2人見鐵證如山,對犯行坦承不諱,承認是合謀偷狗後,將其宰殺並燉煮吃下肚。據了解,其中一人負責捕狗載運,另一人則是宰殺烹煮,殺狗的吳男更已是慣犯,他在2004年2006年間就3度被抓,2013年再次犯案遭判刑3月,2022年死性不苟第五度殺狗,當時被裁罰25萬元罰鍰,如今卻又再度犯案。防疫所指出,本案行為已涉及違反《動物保護法》第12條「任何人不得宰殺犬、貓」之規定,依法可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併科新臺幣20萬元以上200萬元以下罰金。全案將依涉及違反動物保護法相關規定,由警方併案報請檢察官依法偵辦。縣長張麗善呼籲,民眾如發現疑似虐待動物或傷害犬貓情形,應即時向轄區派出所或撥打縣民服務專線1999通報。縣府對任何殘害動物之行為均採零容忍態度,並將持續強化查處機制,共同維護動物福利與社會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