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薪百萬存款不到50萬?丈夫5年轉帳2百萬「給他們」 妻一查崩潰
(示意圖/翻攝自photoAC)
中國大陸浙江省紹興市1名40歲楊姓女子,近日向婦女兒童家庭服務中心律師求助,表示丈夫婚後瞞著她,陸續匯款人民幣50萬元(約新台幣239萬元)給公婆,雖然對方聲稱自己是為了「孝敬父母」,但她懷疑男方疑似試圖在離婚前轉移夫妻共同財產,因此詢問能否將這筆錢追回。
陸媒《紹興晚報》報導,楊女透露,她與丈夫陳男5年前經親友介紹結婚,2人當時都已40歲左右,考量雙方工作穩定、收入不錯,相處半年後便步入婚姻。婚後夫妻感情始終不佳,經常因生活瑣事爭吵,即使生下女兒後,關係也未見改善,甚至經常冷戰,楊女認為離婚只是遲早的事。
在家庭經濟方面,陳男年薪約人民幣25萬元(約新台幣119萬元),每月固定負擔女兒約2000元生活費及4000元房貸;楊女年收入約12萬元(約新台幣57萬元),主要負責家庭日常支出、孩子才藝課程及人情往來等費用。
楊女日前詢問家中存款時,丈夫卻說只剩不到10萬元(約新台幣48萬元)。她認為以丈夫收入計算,扣除房貸及日常支出,結婚5年不應只剩這麼少。追問後,丈夫才坦承,過去幾年每年給父母約10萬元,理由是父母幫忙照顧孩子。楊女認為公婆都有退休金、身體狀況也不錯,照顧孫女不應花費高達50萬元,懷疑丈夫是刻意將夫妻共同財產轉移,因此考慮透過離婚訴訟追回。
律師杜瑾表示,依中國《民法典》,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取得的財產,原則上屬於夫妻共同財產,雙方具有平等處分權。孝敬父母本身屬於合理行為,但若金額明顯過高,超出一般家庭合理支出,甚至具有離婚前轉移財產的意圖,另一方就可能主張追回。
杜瑾指出,若法院認定丈夫未經妻子同意,擅自處分50萬元夫妻共同財產,可能被認定為轉移夫妻共同財產。依相關規定,在離婚分割財產時,存在轉移、隱匿共同財產行為的一方,可能面臨少分甚至不分財產的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