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條
」 貨車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掉落 車禍 駕駛
路面像溜冰場!貨車漏油害騎士打滑慘摔 警追監視器揪真兇
高雄市岡山區日前發生一起因路面油漬導致的機車自摔事故,引發外界對道路安全的關注,事件發生在12日上午10時50分左右,地點位於岡山區中山北路,當時1名29歲吳姓男子騎乘機車沿著中山北路南下行駛,行經事故地點時,疑似因路面出現油漬,機車突然失去抓地力,整輛車當場打滑,騎士連人帶車重摔在地。事故發生後,吳姓騎士全身多處擦挫傷,所幸經緊急送醫治療後並無生命危險。警方到場後立即對騎士進行酒測,確認並無酒駕情形,由於現場路面油漬明顯,警方初步判斷可能是外來車輛滲漏油料所造成,因此立即展開調查,同時通報清潔隊到場進行油汙清除作業,以防止其他車輛再度發生打滑意外,確保交通安全。警方隨後調閱周邊監視器畫面,逐一比對可疑車輛行駛軌跡,最終發現疑似為一輛營業用大貨車在行經該路段時出現漏油情況,油漬沿路滴落在車道上,造成路面變得相當滑,警方目前已掌握該大貨車的車牌資料,並聯繫車主到案說明,釐清是否確實存在油料滲漏的情形。依據警方表示,若確認大貨車確實因車輛設備問題或疏於檢查導致油料外漏,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0條相關規定進行裁罰,最高可處新台幣1萬8000元罰鍰;此外,若事故經交通鑑定後認定與油漬有直接因果關係,受傷騎士也可能向相關責任方提出民事求償。不過警方也指出,初步研判事故並非單一因素造成。除了路面油漬影響行車安全之外,吳姓騎士當時疑似未充分注意前方路況,且行車速度可能偏快,導致在遇到突發狀況時反應不及,最終造成自摔事故,實際事故責任比例仍需由交通大隊進一步進行專業鑑定後才能確認。
八里餐廳餵兔當噱頭!動保處稽查驚見「兔子大量死亡」 重罰25萬送辦
新北市政府動物保護防疫處近日接獲通報,八里區疑似有餐廳非法從事兔子展演行為。業者於臉書刊登「歡迎大家前往兔子餐廳,一同品嘗美食與小兔子互動」等內容,及現場動物餵食等標語,已構成非法動物展演。動保處稽查發現,業者除非法展演動物外、未提供罹病動物必要之醫療,致兔隻大量病亡,涉違反《動物保護法》多項規定,最高可處25萬元罰鍰外,另因疑似故意使動物遭受傷害及致死,函送地檢署進行刑事偵辦。根據民眾檢舉,業者於臉書貼文刊登「歡迎大家安心前來與兔兔一起吃餐」、「歡迎大家前往兔子餐廳,一同品嘗美食與小兔子互動」等宣傳廣告。動保處於1月中旬前往稽查,餐廳內張貼「請用湯匙餵兔兔」等標語,明顯以餵食兔子作為噱頭吸引民眾消費,已構成非法動物展演;另外現場多隻兔子感染疥癬等疾病,立即要求業者停止一切動物展演活動,並要求將罹病兔子送醫治療。1月底複查時,動保處發現兔子已大量死亡,立即將其餘兔子沒入,委由社團法人台灣愛兔協會帶回醫療照護與安置,並將兔子屍體帶回進行解剖,發現死亡兔子多處感染疥癬,並出現耳裂、四肢腳底發炎及出血等症狀,腸胃幾乎空腹及無糞便,部分母兔甚至仍處於懷孕狀態。綜合研判,兔子長期處於不當飼養及營養不良環境,罹病後又未即時接受醫療,最終導致虛弱猝死情節重大。業者涉嫌非法展演動物致兔大量死亡,新北市動保處依法裁罰並移送地檢署偵辦。(圖/新北市動保處提供)動保處表示,未經許可私自以動物進行展演,違反《動物保護法》第6條之1款規定,依同法第26條最高可處25萬元外,並得沒入動物。再者未提供罹病動物必要之醫療,違反同法第11條第1項規定,依同法第30條第3款最高可處7萬5,000元。另消極不作為已構成故意虐待動物行為,如致動物死亡,依同法第25條規定,可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最高併科200百萬元罰金。新北市動保處呼籲合法動物展演需取得主管機關許可,並遵守動物福利相關規定,其目的多為教育推廣、保育宣導或文化展演,而非單純娛樂或營利,重點在於確保動物的身心健康與基本權益受到保障。餐廳等其他店家以動物為吸引消費者,但未經申請進行動物展演,最高可處新臺幣25萬元罰鍰,業者切勿以身試法。新北市動保處提醒,民眾如發現疑似非法動物展演、虐待或不當飼養動物情事,請立即撥打24小時通報專線1959動保專線檢舉,動保處將即刻派員查處,共同守護動物福祉與公共安全。業者涉嫌非法展演動物致兔大量死亡,新北市動保處依法裁罰並移送地檢署偵辦。(圖/新北市動保處提供)
冏星人賣酒1/不滿遭酒商吃豆腐!冏星人AI架網站售酒 她被抓包急下架
YTR冏星人(本名余玥)以影評、書評起家,更是早年台灣知名「知識型網紅」之一,過去卻因不滿《聯合報》下標方式,在未告知記者的情況下將通話過程全部直播,引起不小爭議。然而冏星人近期再度爆出爭議違法事件,其因不滿酒商所開出的收購價格過低,竟直接透過AI架設網站,公然在網路平台上販售酒,明顯觸法,而其事後遭網友告知,也火速緊急將賣酒網站下架。冏星人直接在限時動態指出,「酒鬼快來找我」、「酒商價格實在太難看了,我們傾向慢慢出ㄕㄡヽ。」。(圖/翻攝自冏星人IG)回顧整起事件,2024年底冏星人在與家人吃飯時得知,自己的父親與爺爺曾購買大量酒,卻長年放在陽台曝曬,因此姑姑有意將酒販售給認識的酒商朋友,談判過程中,冏星人意外發現欲販售的酒類價格在網路上的售價明顯比酒商朋友開出的價碼還高,其中一瓶甚至價值30萬元,認為遭酒商吃豆腐。冏星人隨後獲得姑姑授意,得以全權接手處理販售,便開始在社群網站上張貼限時動態詢問,「有沒有人認識收購酒類的業者」,同時強調手上的酒都是一批30年以上的老酒,「放在親戚家太佔空間,急需處理,世界各國的酒都有,至少50種。」而後續冏星人疑似仍未找到有意收購的廠商,便開始自己動手,於網路上架設網站將家中酒類品項整理販售,網站上強調,「以下均為直售價,約市場轉售價8-9折」,且大部分酒品均為30年以上陳年收藏,僅有少數年份為10至20年,「品項稀有,數量有限」。網站中還強調酒品的收藏價值,指出所販售的酒品具有時代稀缺性,部分酒款已停產或改版,且酒品多數均保留原盒,品項更是涵蓋Hennessy、Remy Martin與Lagavulin等名廠,甚至還有奧運紀念酒與開國紀念酒,其中還有一部分酒品具有升值潛力,如茅台、名廠干邑、艾雷島威士忌等。冏星人的售酒平台中可以看見一支貴州茅台500ml,要價2.5萬元。(圖/翻攝自網路)網站中更是詳列各式名酒,從法國干邑、格蘭菲迪、Johnnie Walker等,其中最便宜的一支僅開價800元就可購買,最貴的茅台500ml甚至要價2.5萬元,另一小瓶貴州茅台也上看1.55萬元,2支酒品下方甚至標註「需鑑定確認」,強調其中一瓶貴州茅台為本批最高價值收藏品,「老酒升值潛力極高」,但最下方也有一行附註指出,價格須經專業鑑定確認真偽後議定。網站的頭尾更是放上聯絡方式,表示「IG極容易漏訊息」,請聯絡Email之提示。冏星人在寫成網站後,也將網站連結張貼至自己的IG內表示,「有興趣的可直接聯絡我」、「進來看看!」。(圖/翻攝自冏星人IG)實際上根據《菸酒管理法》第30條第1項規定,酒之販售或轉讓,不得以自動販賣機、郵購、電子購物或其他無法辨識購買者或受讓者年齡等方式為之,如果違反,可處新台幣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鍰。其中《台北市政府財政局處理違反菸酒管理法案件認定原則》中更是明訂,以自動販賣機、郵購、電子購物、網路(含買賣交換)、電話、手機、簡訊、傳真、Email、Q&A、部落格、留言、APP、Line、Facebook、WeChat、Skype等方式販售或轉讓皆包括在內,不過若上述相關機制已無法操作、使用或運作者免予裁處。而冏星人所架設的網站疑似第一時間被網友發現後,隨即火速下架,目前僅剩網友備份可見。對此,台北市政府財政局在接獲檢舉後,也於去年做出懲處,對冏星人裁處1萬元罰鍰。針對相關爭議,冏星人回應指出,有關網路售酒事件,相關酒品並非他所有,為爺爺留下,親戚請人問有沒有人要收,因此才會在限動上發文,幾小時內有人提醒,後續即下架,應為黑粉檢舉,並未在此事件中得利,也未告知親戚,不想讓他們擔心。◎喝酒勿開車!飲酒過量,有害健康,未滿18歲請勿飲酒。
桃園南崁溪變泡泡河!竟是加油站洗車場偷排廢水 最高罰300萬
桃園市桃園區昨天(18日)驚傳河川汙染事件,三民路與日光路口旁南崁溪上游東門溪河段出現大量泡沫,環保局接獲通報後立即派員前往稽查,經溯源追查,確認污染源為位於三民路二段的中X加油站附設洗車場未妥善處理洗車廢水所致,已依《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依法告發,最高可處新台幣300萬元罰鍰,並要求其限期改善。桃園市環保局指出,18日中午接獲民眾及在地議員反映,指稱南崁溪上游東門溪溪面出現大量泡沫。稽查人員到場後,發現溪旁雨水箱涵持續排出泡沫狀廢水,立即展開溯源追查。經逐段清查排水路徑,確認泡沫來源為三民路二段的中X加油站附設洗車場,係該場所將洗車後產生的含泡沫廢水,未經妥善收集與處理,直接排入側溝並流入溪內,已違反水污染防治相關規定。環保局表示,洗車廢水含有界面活性劑等成分,如未經處理即排放,除造成溪面泡沫影響觀感外,亦可能對水體水質及生態環境造成衝擊。業者應設置並正常操作廢水處理設備,確保排放水質符合標準後始得排放。針對本案,除依法告發外,也要求業者全面檢視污染防治設施,防止類似情形再次發生。環保局強調,執法沒有假期,即便春節期間仍會安排稽查人員留守待命,持續監控各類可能污染行為,不肖業者切勿心存僥倖。同時呼籲各事業單位應落實自主管理,定期檢查污染防治設備,若發現故障或操作異常,應立即改善,避免污染擴散。環保局提醒,民眾如發現污染情事,可撥打1999市民服務專線或0800-066666公害陳情專線,均提供24小時受理服務,環保局會即時派員查處。
週休三日有譜? 勞動部回應可行性:優先推「工時彈性化」措施
去年(2025年)有民眾在提案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提案「推動四日工作制,每週上四天班放假三天」,希望能實施週休三日,以提升工作與生活平衡,對此,勞動部於昨天(6日)回應,由於週休三日涉及勞工收入、產業特性、人力調度等問題,應審慎考量,現階段應先落實週休二日,後續將推動勞雇雙方協商,實施能符合勞工需求的工時彈性化措施。提案者指出,增加一天假日能夠讓員工有更多時間陪伴家人、休息,還能進修或發展興趣,改善心理健康,也有利於吸引及留住人才,並透過減少通勤次數讓碳排放下降,降低辦公室水電成本,達到環保與節能效果,如以長遠來看,員工有更多空間充電、學習新技能,可能促進創新,對企業長期發展有利。提案者認為,短期來看,週休三日可能造成中小企業反彈,以致無法與鄰近國家競爭,產業面臨產能下降,勞工工資也可能因此調降等危機,但依據英國日本冰島等國的研究實例,長期來說產能不會下降,甚至可能上升,也有助於提升勞工幸福感,保護勞工身體及心理健康等正面影響。針對此案,勞動部回應,經綜整各界意見,多認同我國面臨超高齡社會及少子化趨勢,勞動力結構改變及勞工的家庭照顧需求增加,「工時彈性化」確為重要方向,但全面推動週休三日,涉及勞工收入、產業特性、服務模式、人力調度及整體經濟運作,現階段宜先落實週休二日,推動勞雇雙方協商實施能符合勞工需求的工時彈性化措施。勞動部提到,勞動基準法第30條第8項規定,勞工如有家庭照顧需求,可在1小時範圍內,彈性調整工作時間;性別平等工作法第19條並規定,勞工如有照顧未滿3歲以下子女,可向雇主申請減少1小時工作時間或彈性調整工作時間,以兼顧工作與家庭生活。勞動部表示,後續將積極推動運用既有的工時彈性措施,包含彈性上下班、減少工時、遠距工作等多元作法,同時鼓勵工會與企業透過團體協商簽訂有利勞工兼顧工作與家庭需求的團體協約,營造有利企業留才與員工權益的職場環境。
政院通過「動物保護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建構動物友善社會環境
為建構動物友善的社會環境,落實動物保護工作,行政院會今(8)日通過農業部擬具之「動物保護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將函請立法院審議。行政院長卓榮泰表示,為使我國動物保護措施與時俱進,112年農業部新設「動物保護司」,提升行政層級,並充實動保人員配置人力及強化工作福利,自114年6月開始從事動物保護工作的公職獸醫師可支領不開業獎金,同時持續修訂法規,從源頭管理、落實寵物登記制度,到推動科學化流浪犬貓精準捕捉及絕育等,加強動物保護與國際接軌。卓榮泰指出,本次「動物保護法」修正,優先推動已具高度社會共識的面向,包括:「加強飼主責任」、「提升動物收容管理」、「精進寵物產業管理」、「動物保護檢查員執法賦權」及「強化動物保護」,以立即改善執法實務困境,建構動物友善的社會環境,落實動物保護工作;至於尚有歧異之議題,仍請農業部秉持求同存異的精神,持續廣納各界觀點,加強社會溝通,以凝聚進一步修法共識。本案送請立法院審議後,請農業部積極與立法院朝野各黨團溝通協調,早日完成修法程序。本案修法重點如下:一、增訂飼主送交動物至動物收容處所應符合一定條件,明確飼主棄養責任之構成要件,並提高棄養動物之罰則。(修正條文第5條及第25條之3)二、修正動物收容處所通知飼主領回或開放民眾認養之程序及要件。(修正條文第14條)三、授權中央主管機關訂定寵物分類分級管理事項之辦法。(修正條文第19條之1)四、修正飼主應提出繁殖管理計畫向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申請並經許可後,所飼養之特定寵物始得於許可期限內免絕育,並明定有繁殖需求應按次提出申請,及違反前揭規定之相應處罰。(修正條文第22條及第26條)五、修正定明特定寵物繁殖或買賣業者之特定寵物應具合法來源,並強化繁殖、買賣特定寵物之流向管理規定,及違反前揭規定之相應處罰。(修正條文第22條之2、第28條及第30條)六、修正動物保護檢查員稽查、取締違反本法規定相關權限。(修正條文第23條)七、增訂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為阻止對於動物危害之發生,或避免急迫危險,認有即時處置之必要時,得採取之措施。(修正條文第23條之3)八、提高宰殺、故意傷害動物或使動物遭受傷害,致其肢體嚴重殘缺或重要器官功能喪失之刑度;並明定使用藥物、槍械、暴力或施以其他凌虐方式犯前開之罪者,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修正條文第25條及第25條之1)九、修正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得沒入飼主動物之情形。(修正條文第32條及第33條)
三位大法官痛批憲法法庭組成不合法 蔡宗珍、楊惠欽、朱富美不忍了
包括司法院代理院長謝銘洋在內的憲法法庭5位大法官,今(19日)自行判決憲法訴訟法修正案無效,形同攜手民進黨宣告憲法法庭復活,持反對意見的3位大法官蔡宗珍、楊惠欽及朱富美3位大法官稍晚提出法律意見書,痛批憲法法庭未依法合法組成,欠缺作成判決之審判權限,嚴正質疑謝銘洋等5人判決的合法性。蔡宗珍、楊惠欽及朱富美3位大法官的意見書如下:憲法法庭未依法合法組成時,自始不具審判權,由5位大法官署名作成之判決,依法不生效力。並指出,憲法法庭是否具有作成判決的權限,關鍵在於法庭本身客觀上是否依法合法成立,而不在判決內容如何試圖自圓其說。今(114)年初修正生效的憲法訴訟法明文規定,憲法法庭作成判決須有大法官至少10人;然而目前在任大法官僅8人,依法無從成立憲法法庭。意見書特別強調,修正後憲法訴訟法新規定作為總統明令公布的有效法律,非經立法院依法變更、廢止,或由合法組成之憲法法庭依法宣告其失效前,對憲法法庭及大法官均具有絕對拘束力;即便成為憲法審查標的,其效力亦不因此喪失或「暫停」。意見書認為,由5位大法官署名作成的「114年憲判字第1號判決」,形式上一望即知不符法定人數要件,屬顯然無效。三位大法官並強調,大法官或憲法法庭不具所謂「組織自主權」,亦無得以「程序自主權」為名,自行決定或變更憲法法庭合法組成要件的權限。針對有特殊急迫性或時限性案件,三位大法官特別指出,法理上原可考慮類推適用憲法訴訟法第30條第5項規定,作為例外依法合法組成憲法法庭之可能途徑,惟該見解未獲其他大法官支持,未被採行。對於憲法法庭無法正常運作之現實困境,意見書認為根源在於大法官缺額之事實層面,根本解決之道,應在於依憲法程序補足大法官缺額。
憲法法庭行事曆露陷! 推翻憲訴法修正案有預兆
憲法法庭目前已經超過1年未做出判決,然而在今日(12月19日)下午3時,將由憲法法庭書記廳庭長許碧惠、新聞及法治宣導處處長兼發言人吳定亞舉行記者會作成114年憲判字第1號判決,宣判《憲法訴訟法》於今年1月23日修正公布部份即日起均失效。立法院2024年合力通過《憲法訴訟法》第30條修正案,提高大法官評決門檻,作成違憲宣告時,大法官人數不得低於9人,因此目前僅存的8名大法官按理來說並不能製成違憲判決,因此也讓憲法法庭癱瘓長達1年的時間。過去賴清德總統曾2度提出大法官人選名單力挽狂瀾,但均遭到立院阻攔。不過今日司法院公布於今日下午3時舉辦記者會,宣判114年憲判字第1號判決。但其實從日前的司法院公布的行事曆中記錄將於19日召開「憲法法庭確認判決文本評議」,就可見端倪。憲法法庭今日宣判,《憲法訴訟法》第4條第3項規定、第30條第2至6項規定以及第95條規定立法程序上有重大瑕疵,違背憲法正當立法程序,且違反憲法權力分立原則,均牴觸憲法,即日起失其效力。今年1月23日修正公布前之《憲法訴訟法》第95條規定,於該規定本次修正公布後繼續適用。
開車載毛小孩出門辦事 1舉動挨罰2000元!一票飼主喊:現在才知道
現代社會飼養寵物的家庭逐年增加,不少飼主習慣開車載毛小孩外出,但相關交通法規卻常被忽略,甚至有人因此挨罰。最近有民眾在網上分享朋友經驗,對方臨時帶愛犬外出辦事,因認為時間不長,便打開車窗讓狗狗探頭看風景,未料遭人檢舉收到一張2000元罰單,才驚覺車載寵物早有明確規範。昨(15)日晚間有民眾在網路論壇Dcard發文表示,他的一名朋友日前開車載狗,卻收到一張罰單。原PO敘述,朋友因臨時要外出辦事情,順便帶著狗狗;路途中原PO朋友想說時間不長,打開車窗給狗狗看外面風景,結果竟遭到檢舉,收到一張2000元的罰單。原PO聽聞友人遭遇後相當訝異,因為他平時也常開車帶狗狗出門,這起事件讓他意識到不能再掉以輕心,必須替毛小孩做好防護措施,避免影響行車安全或觸法。對此,原PO向網友請教實用作法,詢問除了安全裝置外,是否還有其他容易忽略的風險。貼文一出,底下掀起熱烈討論,不少飼主分享自身經驗,像是寵物應使用專用安全座椅或繫上安全帶,行車途中避免在車內自由走動,以免分散駕駛注意力。另外有網友直言,事故往往發生在瞬間,防護措施絕不能省;也有人表示,過去曾因寵物跑到前座影響駕駛而被開單,後來改用汽車專用座椅後,安全性大幅提升。不過同時也有一票飼主驚呼「現在才知道」,未來會更加注意。事實上,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若寵物將頭伸出車外,可能涉及第29條第1款「裝載貨物超過規定寬度」,可處新台幣3000元以上、9000元以下罰鍰;若寵物在車內活動影響行車安全,則可能觸犯同條例第30條第1項第7款「載運人客、貨物不穩妥,行駛時顯有危險」,可處新台幣3000元以上、18000元以下罰鍰。相關規定提醒飼主,開車載毛孩不僅是愛的表現,更需兼顧安全與法規,才能安心上路。
手搖飲加盟主涉虐打15歲柯基犬!北市動保處安置送醫 「模範飼主」頭銜被撤
台北市中山區某手搖飲的詹姓加盟主,日前疑似情緒失控,拿掃把揮打家中15歲柯基犬,還拿鞋子丟狗,揚言要安樂死,引起網友撻伐。對此,台北市動保處回應,12日凌晨接獲檢舉後,已將涉案柯基犬緊急送往特約動物醫院安置;新北市動保處則說,已撤下詹姓飼主「模範飼主」的頭銜。根據相關影片顯示,受虐的柯基犬「秋刀魚」疑似因亂尿尿被懲罰,詹姓飼主邊罵髒話邊教訓寵物犬,讓柯基犬嚇到蜷縮在角落不斷發抖,詹姓飼主還將影片上傳網路,並寫下「誰要養?送他,不然我就把牠安樂死」、「(就算)牠20歲,我還是會這樣對牠」。據悉,詹姓飼主2023年才獲新北市政府「年度狂犬業務執行績效評鑑」的「金飯碗」獎項,被譽為「模範飼主」,當時他在獲獎時曾說,寶貝柯基是家庭的一員,不僅會替牠刷牙,還會親自下廚把關飲食,讓狗狗有更好的抵抗力,如今卻爆疑似虐狗,讓愛狗形象崩壞。對此,台北市動保處新聞稿指出,動保處於12日凌晨接獲民眾通報社群網路流傳「連鎖飲料店主疑似虐待柯基犬」事件,已立即啟動台北市動物保護處受理動物虐待案件處理流程,並依《台北市動物保護自治條例》第14條規定,將涉案柯基犬緊急送往特約動物醫院安置。柯基犬已遭安置。(圖/翻攝自台北市動保處官網)動保處表示,12日凌晨0時左右動保處即接獲民眾通報,發現社群網站上發布有疑似虐待犬隻的影像,畫面中飼主不僅以激烈言語喝斥,並做出拋擲衛生紙捲及持清潔用具揮擊柯基犬的行為,造成犬隻因極度恐懼而畏縮至角落發抖。經動保處查證行為人確定為本市中山區的連鎖飲料店加盟店主,並為柯基犬的飼主。在事件發生後,犬隻已於11日緊急帶離,安置於寵物旅館。動保處為確保犬隻安全及確認是否受傷,12日已迅速至寵物旅館,依法緊急安置柯基犬。動保處說,依據《動物保護法》第5條第2項規定,飼主對於管領之動物應避免其遭受騷擾、虐待或傷害,違者將依同法第30條規定查處最重可處7萬5千元罰鍰。動保處對虐待動物行為秉持零容忍的態度,以確保動物安全。動保處也呼籲,動物保護法對虐待、傷害動物之行為已有明確規範。市民若發現任何疑似違法虐待動物情事,請立即撥打1999市民專線或1959動物保護專線通報,動保處會立即依法查處,維護動物權益。至於「模範飼主」頭銜,新北市動保處回應,經查確認詹姓飼主一年前已搬至台北市,當下已立即聯絡台北市動保處對該飼主家訪裁罰處置,確保動物安全,而該飼主2023年受表揚寵物連續10年都有施打狂犬病疫苗、絕育及晶片,目前已撤銷頭銜。
大型鐵架散落國道8車輾過全傷 安全氣囊爆開、BMW受損畫面曝光
國道1號南向46.4公里處桃園路段16日深夜發生異物掉落事故,有大型鐵架散落在內側車道,行經的8輛車子閃避不及,全都撞上受損,當中還包含一台BMW名車,更有車子的安全氣囊都爆開,讓車主直喊「太衰」,國道警方發現鐵架疑似小貨車後面蓬架,正調閱監視器以釐清掉落物車輛。根據現場畫面,鐵架和木頭板子散落在國道內側車道上,由於正當深夜、天色昏暗,有8車閃避不及而撞上,導致車輛嚴重受損,國道警方接獲報案後連忙前往處理。警方發現部分受害車輛是底盤刮傷、零件掉落,還有車子的安全氣囊都爆開,當中更包含一台要價不斐的BMW,所幸整起事故未造成人員傷亡,而警方懷疑義務是小貨車後方蓬架,正調閱監視器以追查釀禍車輛。國道警方指出,小貨車掉落蓬架行為可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0條第1項2款處汽車駕駛人3000元以上、1萬8000元以下罰鍰,呼籲用路人,車輛行駛中,相關物品應應嚴密覆蓋、捆紮牢固,避免滲漏、飛散、脫落、掉落造成事故發生,危害自身及其他用路人之安全。國道警方提醒,因為掉落物品往往會造成一些車輛為了閃避發生嚴重事故,國道公路警察局將持續加強取締下列項目一、裝載貨物超過規定。(含長度、寬度、高度及重量)二、裝載貨物不穩妥及機件脫落:(一) 所載貨物滲漏、飛散。(二) 載運人客、貨物不穩妥。(三) 裝置貨物未依規定覆蓋、捆紮。(四) 車輪、輪胎膠皮或車輛機件脫落。三、 輪胎胎紋深度不符合規定。警方懷疑掉落是小貨車的蓬架,正調閱監視器以釐清釀禍車輛。(圖/翻攝畫面)
汐止「豆腐大灑落」害慘騎士!小貨車綑不緊惹禍 3人滑倒受傷送醫
新北市汐止區8日上演一場宛如「真實版踩到香蕉皮」的意外,只不過這次造成路面滑倒的不是水果,而是一整車「豆腐」,事件發生在上午8時左右,一輛小貨車行經中興路準備左轉進福德三路時,車斗內用來綑綁豆腐盒的繩子疑似未固定牢靠,導致多盤豆腐從車上甩落到路面,瞬間變成一堆「豆腐渣」,也讓整段路面變得十分濕滑。豆腐雖柔軟無害,但這次卻意外成了造成傷勢的主因。三名機車騎士先後騎經該路段,未發現路面異狀,紛紛因此打滑摔車,三名騎士分別為蔡姓女騎士及呂姓、曹姓男騎士,摔倒後出現四肢擦挫傷,雖然畫面驚險,但所幸送醫治療後均無大礙。警方接獲通報後趕往處理,並對三名騎士進行酒測,皆無酒駕情形,由於小貨車當時已離開現場,警方將依相關車牌資料通知駕駛到案說明。初步判定因貨物綑綁不當造成豆腐散落,屬於「載貨未固定」的違規行為。警方指出,小貨車駕駛恐將面臨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0條第1項第2款開罰,罰鍰範圍為新台幣3,000元至18,000元不等。此外,由於此次事件造成3名用路人受傷,駕駛執照恐將被吊扣一年,後續責任仍待警方釐清。
文物藝術品進口可免保證金 文化部開放第2次申請至11月30日
為促進國際藝文交流與活絡國內藝術市場,文化部於11月3日宣布,根據《文化藝術獎助及促進條例》第30條,會同財政部訂定「參展或拍賣之文物藝術品標本進口免繳納稅款保證金辦法」,自即日起開放今年第2次申請,受理至11月30日止。依此辦法,國內經文化部認可的主辦單位或舉辦參展、拍賣之業者與團體,可擔任第三方擔保人,替納稅義務人向海關提供書面保證,辦理文物或藝術品的通關手續。此舉可免除進口時須繳納稅款保證金的要求,減輕業者資金壓力,同時提升進口效率,進一步推動藝文交流。文化部指出,該制度每年受理兩次申請,分別為5月與11月。凡申請經審核通過者,將獲頒「認可函」,有效期限自核發日起一年。於認可期間內,該單位可為納稅人提供第三方書面保證,協助相關文物、藝術品於展覽或拍賣時順利通關。文化部提醒,第二次申請採郵寄方式辦理,申請截止日為11月30日,以郵戳為憑。相關申請表格、應備文件與常見問題解答(Q&A),可至文化部官方網站下載,或洽文化部相關單位洽詢。
阿伯「倒坐機車」拖盆栽上路 警方攔查車主慘被開單
近期網路上流傳1部影片,有民眾騎乘機車行經桃園市大溪區埔頂路二段時,卻有1名阿伯乘坐在機車後座,但整個人面向後方,雙手拖著載有樹葡萄盆栽的推車一起上路,過程被其他用路人拍下,並上傳到網路上。有網友笑稱「樹葡萄還沒長出來,阿伯到家先長腹肌」、「台灣人騎摩托車真的沒有極限 」。桃園市大溪警分局表示,警方主動調查後已確認違規,並依法舉發車主,且此舉已觸犯《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相關規定,最高可處1萬8000元罰鍰。網友拍下影片表示,阿伯說那個是樹葡萄,但還是要注意安全喔等語,影片一出立刻引起上萬名網友留言。有民眾笑說,「樹葡萄還沒長出來,阿伯到家先長腹肌」;也有民眾說,「台灣人騎摩托車真的沒有極限 」等。大溪警分局表示,針對網傳有機車騎士行經桃園市大溪區埔頂路二段時,未妥善固定車上盆栽一事,警方主動調查後已確認違規,並依法舉發車主。另該違規行為涉及汽車駕駛人載運人客或貨物不穩妥,行駛時顯有危險者,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0條第1項第7款規定,將處3000元以上18000元以下罰鍰,並責令改正或禁止通行。大溪警分局說,行車安全無小事,無論汽機車駕駛人載運何種物品,都應確實固定妥當,避免物品掉落或傾倒造成危險。警方將持續加強巡查及取締作為,提醒用路人遵守交通安全規範。
獸醫師開繁殖場!上百犬遭割聲帶 苗縣府廢照重罰489萬
獸醫師經營繁殖場驚見種犬全遭剪聲帶!本刊接獲民眾爆料指出,苗栗公館一處由謝姓獸醫師所經營的「人人犬舍」,儘管擁有特寵字號,但其犬舍卻與雞、鵝、羊等一起露天混養,並有嚴重超養問題,每籠均塞滿2至5隻品種犬;更讓動保人士痛心的是,偌大的狗園中卻安靜可聞,犬舍內的幾乎每一隻品種犬都遭人移除聲帶,只能無聲的吠叫,儘管第一時間向苗栗縣政府動物防疫所檢舉通報,竟還遭動防所以值日為由,拒絕前來查緝。對此,苗栗縣府獲報後,要求動防20日前往查緝,縣長鍾東錦22日宣布對「人人犬舍」廢照,同時重罰489萬元。苗栗一名謝姓獸醫師被檢舉其所經營的繁殖場犬種幾乎全遭割除聲帶,苗縣府重罰489萬。(圖/林冠吟攝)苗栗縣長鍾東錦22日在臉書上發文指出,經查緝後確認人人犬舍違法明確,共計有4處違反事由,一、犬舍內犬隻遭以整形手術降低犬隻吠叫分貝數,違反動保法第5條第2項第11款,依同法第30條處業者(飼主)新臺幣1萬5千元至7萬5千元罰鍰,動防所以隻採計最高計435萬元罰鍰。二、犬舍使用年老、患病或不符規定的母體進行繁殖,依動保法27條可處新臺幣5萬至25萬元罰鍰,動防所開罰最高上限25萬元。三、總計46籠犬籠設施設備違規,依動保法第28條可處4萬至20萬元罰鍰,動防所處最高20萬元罰鍰,並廢止其特定寵物業許可證,責令業者限期改善場內環境及設施。四、動防所發現該獸醫師未申請跨區執業,再依獸醫師法第32條可處3千至9千元罰鍰,處最高9000元。鍾東錦指出,此案也以一例一罰方式,以每隻罰款7.5萬元,加上違反繁殖與設備違規等違法事實,共計開罰480萬9千元;且罰款完後仍會不定期前往抽查,以確認狗園內犬隻是否有遭妥善照顧。回顧整起事件,謝姓獸醫師在台中同樣經營一間獸醫院,不過其卻在苗栗公館一帶建立狗園,並以小型犬為主要繁殖、買賣對象,並以紅貴賓、吉娃娃、小杜賓、約克夏等為主,但其飼養條件卻相對惡劣,2到5隻不等的紅貴賓被迫擠在狹小的籠子內,其糞便更是直接掉入下方的排水溝內,隨著水溝排進附近的農田灌溉溝渠內。苗栗一名謝姓獸醫師被檢舉其所經營的繁殖場犬種幾乎全遭割除聲帶,苗縣府重罰489萬。(圖/林冠吟攝)而讓動保人士相當痛心的是,狗園內目測初估至少有3、400隻品種犬在內,但這些品種犬卻幾乎都遭割除聲帶,被作為種犬的母狗也同樣遭割除聲帶,被圈養在露天的惡劣環境中,剛出生的小狗則被隨意地放在與母犬同在簡陋的黃色塑膠籃內動保人士也批評,謝姓獸醫師聲稱園區內共飼養260隻,但單單目測就絕對超過260隻,初估至少上看3、400隻不等,他也表示割聲帶的原因主要是因為曾遭鄰居檢舉,因此僅有2017年前的犬隻有遭移除聲帶。但根據動保法規定,2015年立法院三讀通過,明文規定「除絕育外,不得對寵物施以非必要或不具醫療目的之手術」,不過動保人士實際走一遭,在謝姓獸醫師的陪同下進入園區卻發現,園區內有看起來僅1、2歲的犬隻未被植入晶片,且照謝姓獸醫師聲稱,被移除聲帶的犬隻均為2017年前,但園區內卻有明顯遭移除聲帶,且還在繁殖的種犬,若真照謝姓獸醫師所稱,這些種犬也至少都為8歲以上高齡,卻還在無限繁殖中。儘管謝姓獸醫師的飼養環境明顯有相當多待改善處,但其在2023年時評鑑資訊為「優等」、2024年時則為「乙等」。
陳勇松違程序撤監控讓鍾文智潛逃 監察院彈劾移送懲戒法院
高院合議庭審判長邱忠義、受命法官陳勇松因解除「鮑魚大亨」鍾文智的科技監控,導致鍾文智在判刑定讞前逃亡。監察院今(20)日表示,陳勇松違反辦案程序及職務規定,損及人民對於司法之信賴,核有重大違失。監察院於114年10月9日審查通過監察委員林郁容、葉宜津、高涌誠提案,全案移送懲戒法院審理。臺灣高等法院法官陳勇松承審被告鍾文智違反證券交易法等案上訴第三審強制處分,於合議庭評議被告加保不延長科技設備監控後,未宣示裁定、依法製作裁定書送達當事人,即片面通知辯護人辦理具保程序及拆除電子監控設備,又於被告逃匿引發社會關注後,補行製作「評議附件」附卷,及指示書記官抽換電話紀錄,違反辦案程序及職務規定,損及人民對於司法之信賴,核有重大違失。監察院於114年10月9日審查通過監察委員林郁容、葉宜津、高涌誠提案,全案移送懲戒法院審理。彈劾案文指出,一、被彈劾人為資深法官,明知合議庭有關被告鍾文智加保不延長科技設備監控之決定,屬得抗告之裁定,須經宣示或送達等程序,始對外發生效力,亦明知系爭審理單未經宣示裁定、依法製作裁定書正本送達當事人,竟僅由書記官以電話片面告知被告鍾文智之辯護人辦理加保及拆除電子監控設備事宜,而未將裁定之內容送達檢察官,致檢察官無從決定是否提起抗告,顯已嚴重違反訴訟程序。二、又於被告鍾文智逃匿引發輿論抨擊後,補行製作「評議附件」附卷,並指示書記官抽換電話紀錄,均違反辦案程序及職務規定,嚴重損害人民對於司法之信賴。三、綜上,被彈劾人所為,顯已違反法官倫理規範第3條、第15條第1項等規定,情節重大,依法官法第30條第2項第7款及第49條第1項,有懲戒之必要。爰依法提案彈劾,移送懲戒法院職務法庭審理。
宜蘭業者涉排放廢水 阿里史溪搖身一變泡泡河
宜蘭縣蘇澳鎮阿里史溪19日整條河道被厚厚白泡沫覆蓋,彷彿變成「泡泡河」,引發地方民眾熱議,宜蘭縣環保局派員稽查,查出當地1家洗衣業者涉嫌違法排放廢水,除將依《水汙染防制法》開罰,最高可處300萬元罰鍰,已要求業者撈除泡沫、設置汙水處理設備。阿里史溪是貫穿蘇澳市區的河流,兩側皆為住宅,當地1名廖姓男子昨天清晨經過,發現白色泡泡從排水口源源不絕湧出,順著河流漫延整片河面,「整條溪白茫茫一片,像有人倒了一缸洗衣精!」質疑有業者趁下雨天偷排廢水。廖男指出,白色泡沫從阿里史溪東側1處排水口排出,他拍下影片時已排放一段時間,不久許多附近居民看見也議論紛紛,擔心泡沫若含有毒成份,恐危害冷泉溪裡的魚蝦與冷泉生態,希望環保單位徹查,揪出幕後黑手。環保專家表示,河道泡沫多含有界面活性劑或其他化學物質,可能造成水中溶氧下降,對魚蝦、螺類及水生植物產生危害,長期累積更可能影響整體生態系統。環保局獲報後緊急派員追查,循線查出是1家洗衣業者偷排廢水,涉嫌違反《水汙染防治法》第30條,可處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已勒令業者撈除泡沫、設置汙水處理設備,以防再次汙染。環保局強調,後續將追蹤業者清除泡沫狀況與河水水質監測結果,並督促業者改善排水設施,下大雨河川水量大、監控難度高,常有不肖業者趁機偷排廢水,提醒各行業勿心存僥倖,一旦查獲將重罰,也呼籲民眾如發現類似情況應立即通報,以利即時稽查。
羅東街頭2女車尾抱嬰自拍命懸一線 網怒:拿孩子安全開玩笑!
深夜的宜蘭羅東街頭,出現一幕讓人看了頭皮發麻的驚險畫面,1名民眾於17日晚間約10時駕車行經羅東鎮民權路時,意外目擊1輛休旅車停在車道正中央,後車廂竟敞開著,2名女子就這樣坐在車尾邊緣,毫不顧慮來往車流的危險,其中1名女子懷中還抱著1名幼童,另1名則手持手機疑似自拍,畫面曝光後引起網友震怒與恐懼,直呼「太誇張,這根本是在拿生命開玩笑!」目擊者將行車紀錄器畫面上傳網路,驚呼:「手裡抱的是小孩,不是娃娃耶!太危險了!」貼文迅速引爆討論,許多網友痛批這種行為完全漠視安全:「這樣萬一後方車子追撞怎麼辦?」「孩子一輩子都靠大人保護,怎能這樣拿來冒險?」還有人直言「為了拍照博流量,真是丟命也丟德!」羅東警分局獲報後指出,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0條第1項第6款規定,汽車「車廂以外載客」,可處駕駛人3000元以上、1萬8000元以下罰鍰,並責令改正或禁止通行。此外,若駕駛在行駛途中任意減速、煞車或於車道中暫停,還可依同條例第43條第1項第4款,處6000元以上、3萬6000元以下罰鍰,最高恐面臨兩項合併處罰。警方嚴正呼籲,民眾切勿為了「拍美照」、「錄影片」或一時方便而無視交通安全規範,尤其攜帶孩童外出,更應全程繫妥安全帶或使用安全座椅。警方強調,馬路不是拍照棚,任何一個小失誤都可能釀成無法挽回的悲劇。呼籲社會大眾以此為鑑,勿再讓「玩命自拍」成為害己害人的危險潮流。
蔡宗珍等大法官喊未滿10人判不了釋憲案 憲法法庭實質癱瘓僵局難解
大法官楊惠欽、蔡宗珍、朱富美今(8)日聯合聲明直指,目前憲法法庭已受理的案件中,其一要件是至少由10名大法官組成,如今卻只剩8名大法官,因此憲法法庭組織不合法,所為的評議自然也難稱合法,因此基於守護《憲法》的原則,現況之下大法官不應參與案件違憲與否的評議與判決。由於這是史上首次大法官繞過憲法法庭書記廳直接對外發表言論,可見8位現存大法官針對憲法法庭究竟能否針對已受理的總預算案等釋憲聲請案件進一步審理,恐存在重大分歧,各界熱議。司法院大法官組成的憲法法庭下一步引發各界關注。(圖/報系資料照)據了解,憲法法庭原先共有15名大法官,不過包含前司法正、副院長許宗力與蔡炯燉在內,其中7名大法官已於2024年10月任期屆滿後卸任,如今憲法法庭只剩8名大法官。同年底,在野兩黨立委聯手通過《憲法訴訟法》修正案,一來拉高了大法官做成判決或暫時處分的門檻,二來針對總統賴清德提出的大法官接棒人選二度否決,導致憲法法庭運作現今近乎實質癱瘓。三名大法官聲明點出,現行有效的《憲法訴訟法》是立法院基於《憲法》明文授權所定,大法官有遵守義務,無權恣意不適用,也曾透過法理解釋等方式,多次提出書面具體建議,試圖替大法官人數不足的困境解套,並在合憲合法的前提下,促成憲法法庭合法運作。三名大法官強調,大法官負有憲法忠誠義務,必須恪遵憲法,守護憲法秩序,不得自外於憲法,也不可以用違憲方式自我擴權並恣意行使大法官職權。聲明進一步依照《憲法訴訟法》第30條第2項規定重申,大法官審理、評議已受理案件的合法組織門檻是10人,現況只有8人就是不合法,大法官不應參與案件之違法評議與判決。總統賴清德二度欲補齊大法官人數,慘遭立院因票數未過而全數拒絕。(圖/黃耀徵攝)而針對憲法法庭近期所發布的「不受理裁定」中,其實大法官呂太郎、陳忠五都陸續提出過不同意見書,其中呂太郎的不同意見書更有現任司法院代理院長謝銘洋、大法官尤伯祥及陳忠五加入背書,法界認為這是有意替《憲訴法》解套,如今楊惠欽、蔡宗珍及朱富美三名大法官聲明直接「對衝」,未來憲法法庭走向如何,各界關注。
香蕉哥哥原本要叫鳳梨!揭「黃色髮帶」暖心含義:希望小朋友記住我
公視台語台兒童節目《阿猴出任務》今年入圍金鐘獎兒童少年節目主持人獎,主持人香蕉哥哥與手偶夥伴阿猴(林昶甫)合作無間,憑著自然親切的互動深受小朋友喜愛。出道至今25年的香蕉哥哥,是兒童台開台元老之一,陪伴無數孩子成長,被譽為「童年記憶代表」,受訪時他也談到會選「香蕉」的原因。據《Ettoday》報導,香蕉哥哥自2000年在「蘋果姐姐」推薦下加入兒童節目行列,他笑說:「我那時是第一代『水果家族』成員,只有我們那一代能自己選名字。」他回憶當年節目要從黃色系水果中挑選角色名稱,原本差點被定為「鳳梨哥哥」,但因為不愛吃鳳梨,最後選了自己最愛的香蕉,「而且我皮膚比較黑,剛好黃中帶黑,真的很像香蕉!」談到他最具代表性的「黃色髮帶」,香蕉哥哥透露,這項經典造型其實出於意外。當年拍攝首張專輯時,其他成員的髮型各有特色,蘋果姐姐綁雙包頭、橘子姐姐綁馬尾、芭樂哥哥戴帽子,他覺得自己頭上空空的,便臨時拿起桌上的一條彩虹髮帶試戴。沒想到造型受到製作單位喜愛,自此成為個人標誌。「第二張專輯時就改成黃色,配合香蕉的主題。」他笑說,那條陪他出道的彩虹髮帶,至今仍收藏在家中,「已經25年了,捨不得丟。」不僅如此,髮帶裡還藏有小祕密。香蕉哥哥透露:「髮帶裡面其實縫著吸汗的安全褲布料,因為以前錄影跳舞會流汗,頭髮都濕掉,超好笑。」為避免遺失,他現在家中備有20到30條同款髮帶。被問到是否想改變造型,他笑說:「我喜歡被貼上標籤,因為我不想麻煩,也不太愛換造型。我固定一個樣子,我希望小朋友可以記住我,這樣一個形象一直存在在他們心裡,看到只要是快樂的就夠了。」多年來,香蕉哥哥憑著溫暖笑容與穩定形象,成為兒童節目界的長青樹。他笑稱:「每一年我都不用過生日,我自己知道幾歲就好。」即使歲月流轉,他依舊用活力與真誠,守護一代又一代孩子的笑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