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條
」 衛生局 國光客運 食安 停駛 台北市
外送員專法三讀通過 每單報酬不得低於45元
立法院今(6)日三讀通過「外送員權益保障及外送平臺管理法」,明定業者給予外送員每筆訂單基本報酬,不得低於最低工資法時薪的1.25倍,且不得低於新臺幣45元;業者須建立外送員申訴制度、替外送員投保團體傷害保險及責任保險。全案將自公布後6個月施行。三讀條文第5條明定,外送平臺業者給付外送員每筆訂單的基本報酬,不得低於最低工資法時薪的1.25倍,且不得低於新臺幣45元,每年也將隨最低工資時薪調升比率公告調整。另外,外送平臺業者給付外送員報酬,每月至少定期發給2次,報酬明細表須載明「報酬總額」、「每筆訂單報酬的計算方式及金額」、「依法令或雙方約定得扣除的項目及其金額」、「實際發給的金額」。第8條規定,外送平臺業者須建立外送員申訴制度,並以「獨立處理小組」定期召開會議處理,成員人數不得低於3人,其中工會代表至少1人;外送員可申訴範圍包含報酬金額、計算方式、給付時間,或停權、終止外送服務契約等事項。第10條強制外送平臺業者替外送員投保團體傷害保險及責任保險,未投保前不得使外送員提供外送服務。第15條規定,政府機關因天然災害宣布停止上班的地區,外送平臺業者也應停止營業,並通知合作商家及外送員。
台積電內鬼案再爆延燒!檢又起訴2人 他因態度不佳被求刑8年8月
台灣高等檢察署偵辦台積電洩密案,日前依法起訴工程師陳力銘、吳秉駿、戈一平以及東京威力公司,全案交由法院審理中。不過,台高檢持續追查以後,發現陳力銘又透過另位陳姓工程師竊取台積電機密,而東京威力的盧姓高階主管還涉嫌滅證。台灣高等檢察署智慧財產檢察分署於日前偵辦此案過程中,發覺被告陳力銘與台灣積體電路製造股份有限公司另位陳姓工程師亦另涉國家安全法第8條第2項擅自重製台積公司之國家核心關鍵技術營業秘密罪嫌,被告東京威力科創股份有限公司(下稱東京威力公司)另名盧姓被告亦涉有湮滅刑事證據罪嫌。台灣高等檢察署今向法院對陳力銘等3人以及東京威力公司依法追加起訴,並分別求取被告陳力銘有期徒刑7年、陳姓員工因未完全坦認犯行,態度欠佳,被檢方求刑有期徒刑8年8月,盧姓被告有期徒刑1年,及對被告東京威力公司求處罰金2,500萬元。台高檢指出,在偵辦台積電洩密案件過程中,為釐清東京威力公司是否符合國家安全法第8條第7項後段所稱「盡力為防止行為」之要件,經查發覺該公司雲端硬碟內,尚存有台積公司之國家核心關鍵技術項次19,即「14奈米以下製程之IC製造技術及其關鍵氣體、化學品及設備技術」等營業秘密資料。台北地檢署於2025年11月10日,指揮法務部調查局新竹市調查站,持法院核發之搜索票執行搜索,並約詢、訊問陳姓員工,於同日向法院聲押禁見獲准。
米其林推薦「天廚川味」遭控白飯有螞蟻 衛生局:依法裁罰、限期改善
曾入選米其林指南推薦的高雄知名川菜餐廳天廚川味,近日遭消費者指控用餐時在白飯中發現螞蟻,引發外界對餐廳衛生管理的質疑。高雄市衛生局接獲食安疑慮通報後,於26日前往餐廳進行稽查,現場雖未發現螞蟻蹤跡,但業者坦承當天確有相關情形,衛生局將依法裁罰並要求限期改善。高雄市衛生局接獲通報後派員前往餐廳稽查,現場未見螞蟻蹤跡,但仍查出多項衛生缺失,要求限期改善。(圖/高市衛生局提供)有消費者在社群平台Threads發文表示,25日前往該餐廳用餐,食用白飯時僅吃了2口,就在碗內發現螞蟻,向店家反映後更換新的一碗白飯,卻仍見螞蟻在飯中爬行,當場讓人食慾全失。消費者指出,當日3人用餐共點4道料理,結帳金額約2700元,但餐廳事後未提供任何折扣或補償,認為高價消費卻遇到嚴重衛生問題,業者後續處理態度也欠缺誠意。相關照片曝光後,引發網友熱議。高雄市衛生局表示,26日接獲通報後即派員前往現場查察,經檢視食材與作業環境,未見螞蟻或其他病媒出沒情形。業者向稽查人員說明,當日確實曾接獲消費者反映,並坦承網路流傳的影像內容為店內實際狀況。衛生局指出,針對業者未確實落實公共飲食場所環境安全衛生,導致病媒疑慮,將依《高雄市公共飲食場所衛生管理辦法》第8條,並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47條規定,裁罰新台幣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此外,衛生局依《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進行全面查核,確認業者已完成食品業者登錄並投保產品責任險,但仍查出多項缺失,包括作業場所內食材與清潔用品未確實分區存放,冷藏、冷凍設備未建立溫度紀錄,以及部分從業人員未依規定完成健康檢查等情形。相關缺失已責令業者限期改善,若屆期仍未改善,將再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8條及第44條規定,裁罰新台幣6萬元以上、最高可達2億元罰鍰。衛生局也呼籲餐飲業者,應依相關食安法規加強環境清潔、設施設備維護、從業人員教育訓練及食材衛生管理,以維護消費者飲食安全。同時提醒民眾,若遇到食品消費爭議,可撥打市府消費者服務中心或1950消費者服務專線反映;如發現食品衛生問題,也可向衛生局食品衛生科通報處理。
合庫台大分行行員外出收款「搞丟387萬元」 金管會重罰600萬元
金管會通過對合庫銀行違反法令之裁罰處分案。該行行員行外收付款項機制及行員差勤控管之查核機制,核有未完善建立及未確實執行內部控制制度之情事,違反銀行法第45條之1第1項及其授權訂定之「金融控股公司及銀行業內部控制及稽核制度實施辦法」(下稱內控內稽辦法)第3條第1項、第8條第1項及第3項規定,爰依銀行法第129條第7款規定核處新臺幣600萬元罰鍰。 金管會表示,該行台大分行行員自111年7月1日至114年5月29日間,執行外出收款作業時,均未依該行規定由2名以上行員共同執行,且未使用可上鎖之手提箱裝置現金,以致運送過程現金387.5萬元遭竊。經查,該行規定行員於簽到後如因公需外出,應於人事差勤管理系統申請外出;惟若屬辦理行外收付款款項等需二人以上同行之情形,現行系統尚無法就單人外出情形進行勾稽或事後查核,致相關控管機制未臻完善。金管會指出,該行稽核人員對行外收付款項作業之查核,僅以書面審核備查簿及外收清單是否合規為主要方式,未建立其他輔助查核機制,致使行員得以事後補齊書面簽核以掩飾實際作業缺失。金管會查出,該行規定運送現金之金額超過30萬元應由2名以上行員共同擔任、並使用可上鎖之手提箱裝置現金及運送過程嚴禁現金無人看管。惟本案行員一人外出收款,以致運送過程現金無人看管,且未使用可上鎖之手提箱裝置現金,將現金袋置於辦公室門口椅子,致遭歹徒竊取裝有現金之手提袋。此外,該行規定員工簽到後公出均應於人事差勤管理系統辦理申請,經簽核後始得離行,惟本案行員未辦理公差手續即赴指定地點收款。該分行未能妥善管理人員外出差勤,致行員一人獨自外出收付款遭竊。金管會發現,該行以資金運送備查簿及外收清單審視外收人員回行後,相關帳務是否確實登帳及分行襄理級人員是否依規向外收客戶照會交易等辦理查核,該分行依規定完成「資金運送備查簿」紙本軌跡,惟覆核人員未能發現外出收付之行員及未實際外出之行員於資金運送備查簿及外收清單上蓋章覆核等之作業與實際情形不合,未確實查證。金管會認定,該行違反銀行法第45條之1第1項及內控內稽辦法第3條第1項、第8條第1項及第3項規定,爰依銀行法第129條第7款規定核處600萬元罰鍰。
為防境外敵對勢力威脅國安 行政院會通過4大國安法修正草案
為遏止境外敵對勢力對國家主權及安全之威脅,行政院會今(18)日通過「國家安全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陸海空軍刑法」第24條修正草案、「陸海空軍軍官士官服役條例」第24條、第25條、第41條修正草案、「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第32條修正草案,將函請立法院審議。行政院長卓榮泰表示,總統今(114)年3月13日主持國安高層會議,針對中國對臺灣滲透、統戰與主權挑戰等五大威脅,提出17項因應策略。行政院隨即展開行動進行全面檢視,已盤點20部法律需要立法或修法,相關計畫與行政措施總計超過120項,均持續推動中。也感謝日前立法院三讀通過海纜七法修正案,而本次推動4項法案修正作業,同樣是落實上述因應策略的一環,以展現我國防禦滲透與維護主權的決心。卓榮泰指出,鑑於境外敵對勢力滲透手法多元且多變,除在我國發展組織,更透過各種途徑拉攏、吸收國人參與,伺機刺探、竊取機密,危害國家安全,故本次修法增訂參與組織的不法樣態及中間人責任的處罰規範,並加重處罰現役軍人、公務員故意犯「國家安全法」之罪,以及現役軍人與退除役官兵違反忠誠義務的行為,並擴大喪失請領退休(職、伍)給與權利的適用範圍。此外,卓榮泰說,基於《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第20條第1項規定的要求,並同時兼顧言論自由的保障下,此次增訂鼓吹戰爭言論的行政裁罰,並針對網際網路內容涉及鼓吹戰爭言論,或公開散布危害國家安全、社會經濟安定等錯假訊息,予以適當處置,以遏止境外敵對勢力宣傳、滲透及認知作戰的威脅。卓榮泰請法務部、國防部及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積極與立法院朝野各黨團溝通協調,早日完成修法程序,以強化國家安全法制,確保國家主權不受侵害,並在修法完成之後,要求各單位、各機關、各部會要展現公權力執法強度,迅速、有效且全面遏制所有不法行為,以維護國家主權及安全。國防部表示,鑒於近年發生現役軍人對敵人宣誓或表示效忠情事,嚴重危害國家安全,配合行政院「國安統戰威脅17項因應策略具體作為」,以及因應「國家安全法」部分條文修正 ,爰推動「陸海空軍刑法」第24條與「陸海空軍軍 官士官服役條例」第24條、第25條及第41條修正 案。國防部說明,「陸海空軍刑法」第24條修正草 案,明定現役軍人如以言語或其他方式對敵人為 效忠表示,將處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除提高不盡其應盡之責而降敵罪者,將處3年以上10年 以下有期徒刑外,亦增訂預備與陰謀犯處罰規定,補強軍人違反效忠國家義務法律規範,藉此強化嚇阻效果,防杜敵對勢力滲透。此外,近年來境外敵對勢力伺機刺探、竊取國家機密,危害國家安全並損及國家利益,基於國家安全政策與軍人忠誠義務,「陸海空軍軍官士 官服役條例」第24條、第25條及第41條修正草案 ,將軍官、士官於現役或停役期間,涉犯「國家安 全法」第13條第1項所列之罪,經判處有期徒刑確 定,即不發退除給與,退伍後始予判刑確定者,喪失其領受退除給與權利,已支領部分,併予追繳之,期能有效杜絕洩密事件,展現政府守護國家安全決心。修正草案將循序由行政院送請立法院審議,期盼法案能獲得立法院及社會大眾廣泛支持,儘早完備修法程序。本次修法重點如下:(一) 有關「國家安全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部分:1、增訂參與組織之不法態樣,並於發展組織及參與組織行為增加足以危害國家安全或社會安定之形式適性犯要件。(修正條文第2條)2、增訂鼓吹戰爭言論之行政裁罰,以及針對網際網路內容涉及鼓吹戰爭言論或公開散布危害國家安全、社會、財政或經濟安定之錯假訊息、為中共從事具政治目的之宣傳者,增訂網路服務提供者、網際網路接取服務提供者應依令採取相關措施與網路服務提供者保存、提供相關網路資料之義務及處罰規範。(修正條文第4條、第4條之1)3、依為大陸地區、香港、澳門及境外敵對勢力或為外國違反規定,分設不同刑度之處罰規範。另增訂中間人責任之處罰規範。(修正條文第7條、第8條、第8條之1)4、擴大喪失請領退休(職、伍)給與權利之適用範圍,並增訂暫停請領退休(職、伍)給與權利之情形及相關恢復發給規定。另增訂為大陸地區、香港、澳門及境外敵對勢力犯本法之罪,以及現役軍人、公務員故意犯本法之罪,加重其刑之規定。(修正條文第13條、第15條之1)。(二)有關「陸海空軍刑法」第24條修正草案部分:加重現役軍人犯「不盡其應盡之責而降敵」罪之處罰,同時增訂其預備犯及陰謀犯之處罰,並增訂以言語、舉動等方式對敵人為效忠表示之犯罪類型及其刑責,以有效確保國家安全及軍事利益。(三)有關「陸海空軍軍官士官服役條例」第24條、第25條、第41條修正草案部分:修正軍官、士官在現役或停役期間,犯內亂、外患等罪,經判刑確定,喪失其請領退休(職、伍)給與權利之規定。(四)有關「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第32條修正草案部分:針對違反忠誠義務之退除役官兵,增訂退除役官兵無月退休(職、伍)給與,經權責機關裁處罰鍰者,按該裁處罰鍰數額,停止一定期間之本條例規定之權益。
耕地炒手2/公地放領歪解國有地開發咒 農友憂接盤套牢喊救命
「公地放領」號稱能讓近4,500名國有地耕者受惠,但弱勢農友根本籌不出購地價,加上農會貸款無著只能直呼「看得到吃不到」,這時不只光電業者在一旁虎視眈眈準備「接盤」,行家更直指公地放領是開發商與政府聯合「下一盤大棋」,透過放領私人「漂白」再辦徵收開發,「搞下去農地只會面目全非」。光電開發與農地面積競合已是老問題,前立委陳椒華(左2)與社運人士陳祺忠(右1)等人都呼籲中央應更新源頭光電規範法源與撥補足額稽查預算、地方政府更應確實執行第一線把關。左1為生態學者王豫煌、右2為立委柯志恩。(圖/翻攝自立委柯志恩臉書)總統賴清德近期一席公地放領預告,除了讓光電業者蠢蠢欲動之外,土地開發者更是找到切入點大舉搶進。長期關注土地正義的前立委陳椒華就揭密,過去500坪以上國有土地被《國有財產法》第59條緊箍咒限制而無法對外標售,不少地方政府與開發者「沒油水撈」是抱怨連連,如今賴清德一喊2,000公頃相當605萬坪土地都有望「放領」,這可讓不少開發商眼睛一亮、著手與墾戶接洽,若「放領」給私人農戶「洗白」後便不受《國有財產法》支配,接下來地方政府再以《土地徵收條例》向私人徵收變更為產業園區,搞得放領變成開便門毀農地,「農地還農用得下去嗎」?她嘆氣。資深地政士蔡岳臻(圖)提醒,若要將農地改「種光電板」,未來繼承或買賣移轉時將不適用農地優稅,屆時土地增值稅恐會暴增「根本把出租利益都吐回去繳稅」。(圖/趙世勳攝)資深地政士蔡岳臻則指出,近年光電發展是方興未艾,在力拼光電板覆蓋率壓力之下,無論是不是國有土地,一定會有更多農地被光電業者「狩獵」,地方不少老農看海口沖積土鹽分高得要命「種不下去」,光電業者又誠意十足「比我兒子還孝順」紛紛軟化投降,光電業者先後以承租甚或過戶產權方式蠶食鯨吞。他也以「公地放領」牽涉近4,500名農友為例,直斥正是目前中央曖昧不明,沒把放領價格講個明白,搞得光電開發業者已在地方放消息稱「政府要用市價7折賣」,那「市價7折」是什麼概念呢?他以嘉義縣太保市都市計畫外土地來講,目前每分大約新台幣400萬元,即使7折價也要280萬「農民根本拿不出來」,他透露開發業者會以「放領你也買不起、不要背個債讓子孫還」大玩「情勒」,且轉租務農一分地一年了不起收個3萬,光電業者租金至少10倍起跳「連我都好心動」。然而他也提醒,一旦農地「控」了水泥鋪上光電板,那就是妥妥「農地非農用」情況,以後若要買賣或繼承移轉,就算刨除水泥改回農耕「公所一調歷年空照圖就現形」,要拿到農用證明是難如登天,而非農用土地一移轉土地增值稅是高得駭人,千萬交易土地課個300萬土增稅都可能。他感嘆,光電板就算鋪個10年紅利也只能「吐回去」繳稅,「何況還有10年能獎勵光電嗎?」他直指總統賴清德意圖重啟核電之際,光電業最後的瘋狂已在倒數。近年各地「種電」面積愈發擴大,這些土地除了在一定期間享免徵地價稅之外,背後可能的風險與成本,政府仍有責加強宣傳讓地主知情。(圖/方萬民攝)蔡岳臻也示警,這波「公地放領」背後可是暗藏隱憂,因為取得農地後規定5年禁止移轉,但是2031年《國土計畫法》上路農地若敢不農用「等著被罰到吐」根本永世不得超生,農地價格因此將面臨雪崩,回推這2年若買了國有放領地很可能「套在最高點」,若想大賺一票根本是癡人說夢。社運人士陳祺忠則感嘆,「公地放領」號稱是「遲來的正義」,但到了地方卻是「走味」連連,首先農友要拿出一筆約百萬現金已是難上難,無權無勢的弱勢農友要去農會根本貸不到錢,反倒不少「百大青農」從農會搬了不少錢玩股票「不然幹嘛花百萬選農會小組長?」他說得坦白。陳祺忠也批,「公地放領」根源是國產署長期怠忽職守,讓不少國有農地早已違建工廠林立,若放領私人後,管理取締責任將從國產署變成農業部,燙手山芋農業部才不想收,這時光電業者搬出《建築整合型太陽光電發電設備示範獎勵辦法》想在土地上增設光電板,農政單位當然樂得輕鬆把管轄權甩給經濟部能源署,「但到底是放領還是送葬?」他憂心這樣玩下去只是大吹農地輓歌。內政部官員回應指出,依《國有耕地放領實施辦法》第8條規定,過去放領地價是以1990年公告的土地現值為計算標準,但如今已又35年過去,這波放領一定會調整價金,刻正研議新的計算標準,出爐後會報請行政院核定,目前坊間謠傳的計價方式都不是官方定版,呼籲民眾不要輕信。而《國土計畫法》未來上路後,也會隨時與農業部合作更新配套。
國光朝馬站年底搬遷! 1860機場路線票價最高漲11%
國光客運近期營運動作頻繁,繼先前宣布停駛14條國道路線並關閉南部多處站點後,又傳出台中朝馬客運站年底將停止現址營運。國光客運同時宣布,桃園機場往返台中及朝馬的1860路線票價自即日起調整。依公告,該路線三排座位票價由原本350元調漲至390元,調幅約11%。根據國光客運表示,現行朝馬站因地主規劃收回土地,租約將於明年1月底屆滿,無法續租;公司已啟動朝馬站鄰近新站設立規劃,但搬遷日期尚未拍板,且目前旅客搭車服務不受影響。另外,桃園機場往返台中及朝馬的1860路線票價自即日起調整。依公告,該路線四排座位則由320元調漲為350元,調幅約9%,三排座位票價由原本350元調漲至390元,調幅約11%;國光客運指出,此次調價是為反映營運成本變動,且調整後票價仍低於公路局核定的最高收費標準。除了站點搬遷與票價變動外,國光客運近來也針對多條營運路線進行縮編調整。自2025年8月底起,該公司因長期虧損問題,向交通部公路局提出多項停駛申請,首波停駛範圍涵蓋高雄與屏東地區的6條南部路線。緊接著在9月8日,國光再進一步停駛包含臺北至高雄、臺北至台南、桃園至高雄及台中往返高屏地區等8條中長途國道路線,累計已有14條路線正式終止營運。對於這波大規模停駛,公路主管機關協調由其他業者接手,例如統聯客運、高雄客運與屏東客運等,以維持乘客交通權益不中斷。公路局進一步指出,國光客運目前尚有6條中南部路線的停駛申請仍在審議中,將依照乘車需求與路線功能性綜合考量,審慎決定是否核准。整體而言,除朝馬站搬遷與票價調整外,國光客運正因應市場環境與營運挑戰,持續進行路線整合與服務優化,未來布局方向備受關注。
吃佳德鳳梨酥有「黑色異物」!客轟業者「湮滅證據」 衛生局稽查揪2缺失
台北知名餅舖「佳德鳳梨酥」驚傳食安問題,有民眾日前購買產品後,返家拆封品嚐時竟在鳳梨酥內看見「黑色異物」,氣得在Google留下負評,指控店家僅以物流回收商品,未提供說明,不禁懷疑是「湮滅證據」。事件曝光後,台北市衛生局今(9)日上午立即派員前往稽查,並於現場發現2項衛生缺失,責令業者於12月16日前改善。有民眾於12月4日在佳德鳳梨酥Google評論投訴,他買了鳳梨酥回家吃,開封後赫然看見鳳梨酥內有明顯黑色物體,外觀宛如昆蟲,不敢食用,因此透過品牌粉專向店家反映;但業者社群小編回覆稱無法判斷異物成分,將安排物流回收後送工廠鑑定。然而,民眾抱怨業者後續處理草率,強調對方僅收回產品,沒有任何明確說明或致歉,憤而公開痛批,「40年老店的衛生讓人不敢再碰。」台北市衛生局今(9)日指出,雖然民眾沒有主動通報,由於涉及食安問題,上午已派員前往門市與工廠查核。初步稽查結果顯示,現場剛出爐與已包裝之鳳梨酥均未發現異物,但發現在販售區及冷藏設備中有「食品與食材未離地放置」以及「私人物品未區隔管理」2項缺失。衛生局已開立限期改善通知,要求業者於12月16日前完成改善,屆時將再進行複查。佳德鳳梨酥陷入食安風波,北市衛生局已派員稽查,並揪出2缺失,責令業者於12月16日前改善完成。(圖/翻攝自Google地圖)衛生局也說明,若查出食品遭異物污染或衛生缺失未改善,業者恐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8條及第44條規定,最高可處新台幣6萬元至2億元罰鍰。至於消費端的疑慮,官員也呼籲,民眾若遇食品安全相關爭議,可向所在地的消費者保護中心提出申訴,協助釐清責任。至於「佳德鳳梨酥」店長張教盈則表示,該名客人原先同意補寄新品,後又改為退款,後續卻仍感不滿。張教盈強調,異物來源尚待釐清,從未遇過類似情形,工廠也仍在調查中;至於同批產品是否需要全面下架,也須由公司高層研議。
台積電3內鬼竊2奈米機密! 檢再起訴東京威力、罰金1.2億
台積電前工程師陳力銘跳槽到東京威力科創公司服務以後,聯手吳秉駿、戈一平竊取台積電2奈米製程營業機密,檢方於8月依照《國家安全法》、《營業秘密法》等罪嫌提起公訴,本案由智財法院審理中。今日(12月2日)檢方也依法對東京威力公司提起公訴,並向法院建請處罰金1.2億元。檢方接獲台積電提告以後,於今年7月開始傳喚相關人等到案,認為陳、吳男、戈已侵害「國家核心關鍵技術」並於8月依照國家安全法、營業秘密法等罪嫌提起公訴。檢方對陳求處14年,對吳求處9年,對戈求處7年,此案目前本案由智慧財產暨商業法院審理中。高檢署指出,經本署檢察官提起公訴後,另依職權簽分東京威力公司,是否涉嫌違反國家安全法第8條第7項等之法人刑事責任,並指揮法務部調查局新竹市調查站查證後,認東京威力公司涉有營業秘密法第13條之4、國家安全法第8條第7項等法人刑責共計4罪,於今日偵查終結,向法院追加起訴,分別求處罰金新臺幣4000萬元、800萬元、4000萬元、4000萬元,並請定應執行刑1.2億元。劉怡君。(圖/翻攝自台灣高等檢察署網站)據了解,承辦此案的檢察官為劉怡君,於司法官第50期結訓,畢業於政大法律系及法研所。任職新竹地檢署期間,劉怡君曾承辦台積電前徐姓工程師離職前大量竊取公司 28 奈米製程技術、並轉交中國某半導體企業的案件,並於 2017 年 5 月依《營業祕密法》提起公訴。
宏福苑惡火釀44死62傷、279失蹤!香港回歸後死亡人數最多火災
香港新界大埔區宏福苑昨(26日)發生香港回歸以來第2宗且最嚴重的五級火警,起火地點位於正在維修搭建竹棚的宏昌閣,火勢迅速蔓延至屋苑7座大樓。截至今(27日)晨,已延燒逾16小時,導致至少44人死亡、62人受傷,另有279人失蹤。消防處副處長陳慶勇指出,宏昌閣為32層高大樓,面積約27米乘21米,火災下午2時51分首次報告,隨後火警從一級迅速升至三級,下午3時34分升為四級,傍晚6時22分升至五級。事件目前已造成至少44人死亡,另有279人失蹤。消防處透露,有62人受傷送醫,其中45人情況危殆。香港新界大埔區宏福苑昨(26日)發生香港回歸以來第2宗且最嚴重的五級火警。(圖/達志/美聯社)現場環境極其惡劣,燃燒的棚架不斷掉落,消防出動767人,使用8條水管及7部雲梯車救援。部分樓層因高溫仍無法進入,消防呼籲被困居民關好門窗、用濕毛巾及膠紙封住縫隙,並報告單位號碼及人數。此次火災中,37歲殉職消防員何偉豪入職9年,駐守沙田消防局,負責細搶救車前往現場滅火救援,於下午3時30分失去聯絡,後被尋獲時已陷入昏迷,送院搶救後不治。消防處處長楊恩健表示,何偉豪英勇盡職,部門上下對其離世深感痛惜,已向家屬致以慰問。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李家超於沙田威爾斯親王醫院召開記者會說明情況。國家主席習近平亦發表聲明慰問,呼籲「全力以赴」減少傷亡。香港新界大埔區宏福苑昨(26日)發生香港回歸以來第2宗且最嚴重的五級火警。(圖/達志/美聯社)歷史上,1918年跑馬地馬場大火造成逾600人死亡,為香港最嚴重火災。近年重大火災包括1996年油麻地嘉利大廈火災41死80傷,以及2008年旺角嘉禾大廈火災4死55傷。此次大火是香港回歸後死亡人數最多的火災,也凸顯建築維修安全及緊急應變的重要性。
高雄鳳山驚傳自助餐混入菸蒂!業者訴苦「員工不吸菸」 衛生局仍揪多項缺失
近日有民眾於社群媒體反映,鳳山區某餐飲業者販售之餐食內疑似混入菸蒂,引發食品安全衛生疑慮,高雄市衛生局今(25)日獲報後,隨即派員至現場查察,經了解,業者表示已接獲消費者反映此事,但現場從業人員並未吸菸,餐食內菸蒂來源仍無法釐清。衛生局依「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進行查察,發現業者已投保產品責任險並完成食品業者登錄,但現場仍有部分缺失,包括作業場所地板濕滑、部分食材未覆蓋、從業人員未定期體檢等,衛生局已責令業者限期改善,屆期未改善者,將依《食品衛生管理法》第8條第1項及第44條第1項規定,裁處6萬元以上至2億元以下罰鍰。衛生局呼籲,業者應依食安相關法規加強設施設備維護、從業人員教育訓練及衛生管理,以保障消費者食的安全,同時提醒消費者,若對餐飲業者販售食品有爭議,可撥打市府消費者服務中心或1950消費者服務專線反映,若發現食品衛生問題,也可聯繫衛生局食品衛生科尋求協助。
從業環境亟待改善!冷氣師傅墜樓頻傳 立委曝:近半年平均「1月1喪命」
今年已發生4起冷氣從業人員在安裝或維修冷氣時不慎墜落死亡的事故,民進黨立委林淑芬今(7)天偕同相關公會舉行記者會,指冷氣從業人員面臨施工環境不安全、高處作業防護不足、作業程序與管理鬆散等問題,呼籲修改建築相關法規,以避免悲劇一再重演。林淑芬說,國土署責無旁貸,必須要給從業人員一個安全的從業環境。林淑芬今天與中華民國電器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台灣冷凍空調展望關懷協會舉行記者會。林淑芬表示,近3年來高空墜落的死亡人數,111年是2人、112年是3人、113年是4人,但今年從6月23日發生第一起墜落死亡到11月3日,已發生4件因裝修冷氣而死亡的事故,等於一個月就死一位冷氣裝設或維修工人,更何況冷氣不是只有裝好了就沒事,還要經常維修,屬於高風險的工作,但法律、法規卻遲到了。民進黨立委林淑芬。(圖/中時記者王千豪攝)林淑芬指出,她曾看到命懸一線的施工工人在裝設冷氣,引起她很大的震撼,所以才會於2022年質詢時要求內政部的建築規範要有針對冷氣裝設和修繕從業人員的安全規範,也因此在2023年8月15日,內政部公告了「空調家電安裝與維修空間規劃設計指導原則」,但舊大樓、舊公寓大廈不在此規範裡。林淑芬提到,現在相關法規沒有辦法排除《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的適用,公寓大樓只要管理人不准在外牆釘釘子,就不可以隨意做臨時安全防護設施,更何況管理條例有法律的強制性,相關法規指引要怎麼排除管理條例對安全管制的限制呢?所以在法律上有很多不足。國土署建築管理組長陳威成表示,國土署在112年已經定了「空調家電安裝與維修空間規劃設計指導原則」,會請建築師公會、不動產公會依此原則做相關的建築規劃設計,同時也有要求地方政府參採此指導原則,並考慮地方景觀及環境需求,在地方自治法規裡要求新建建物要設置家電安裝、維修空間的規定。至於管理條例的限制,陳威成指出,國土署在112年9月有出示解釋函,說明裝設冷氣維修的護欄不是管理條例第8條規範的鐵鋁窗,所以原則上裝護欄是沒有問題的,公寓大廈不能拒絕,國土署也會再跟地方政府宣傳。職安署副署長李文進表示,「冷氣安裝維修作業安全指引」草案已經訂出來,預定在11月19日下午請經濟部、內政部、相關公協會,以及各檢察機構一起研商,應該很快就可以定案並公布實施。至於是否抵觸管理條例,李文進說,基本上從業人員在安裝冷氣作業時,有安全疑慮的話,都要依照《職業安全衛生法》的規定辦理,不會有所謂抵觸的問題。
台南40年老牌羊肉被爆員工蹲地板剁肉 爭議畫面挨轟!業者急道歉
台南小吃店「老泰羊肉」在地經營40年,經常有美食部落客介紹,成為不少人到台南旅遊必訪店家之一,人氣相當高。豈料,老泰羊肉近日爆出食安問題,員工蹲地板上剁肉畫面在網上瘋傳,衛生狀況令人堪憂。業者火速道歉,稱員工手受傷無法搬重物,才會就地處理食材。一名網友近日在社群平台Threads上傳一段影片指出,位於台南市青年路知名小吃店老泰羊肉,員工竟然蹲在地板上處理要給客人吃的肉,數度把地上的肉撿起來收好,讓他覺得很噁心。影片底下也引發熱烈討論,「雖然下面有鋪塑膠袋,但觀感還是不好」、「這些是要給客人吃的吧,有點噁」、「下次不會去了」。沒多久老泰羊肉負責人也現身留言區致歉,「對於此次事件,造成大眾衛生安全疑慮,深感抱歉!」並解釋,影片中的員工由於手部受傷,無法搬動重物(食材),因此選擇就地處理食材,強調此事件非常態,目前已針對食材處理流程做檢討,承諾會加強員工處理食材的嚴謹度,「對於內部管理疏失,再次致上歉意」。此狀況在網上延燒,台南衛生局也迅速派員稽查,查核作業環境及食材保存情形,如有缺失將要求業者限期改善,倘再次複查不合格,將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處新臺幣6萬元以上、2億元以下罰鍰。依據《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8條第1項規定,食品業者之從業人員、作業場所、設施衛生管理及其品保制度,均應符合食品之良好衛生規範準則。衛生局呼籲業者,應落實自主管理,加強內部稽核機制自行監督改善缺失,有助於確保所製售食品之衛生條件,以防再度陷入食安爭議。
泰山與街口爭議尚未確定 已成為一堂鮮活的公司治理教材
老牌食品廠泰山公司,近年在家族內鬥與外部收購的激戰中,掀起市場震撼。前董事長被指控未經合法董事會決議,擅自以 36億元投資街口支付母公司──街口網路金融科技公司(街口金科)。36億元投資街口支付成空?從泰山食品案例看公司治理與法律風險。(註:以下依公開判決撰寫;案件仍可上訴,最終結果以確定裁判為準。)新經營團隊上任後,認為該投資案程序違法,包括:審計委員會僅一人出席、會議不具合議性;未依規定提前通知董事(及監察人);臨時追加議程,資訊揭露不全。以上述理由,提起確認董事會決議無效之訴。經法院判決(全案未確定): 董事會決議程序違法、交易無效。更令人錯愕的是:法院向台新銀行調查資金流向時發現:五個帳戶餘額幾乎歸零。龐大投資金流的下落,牽出背信、掏空與洗錢疑慮,成為一堂公司治理警示課。爭點一覽:投資案決議皆被認為無效本案發生於泰山公司經營權未明之際,董事會先後通過三項重大投資案:處分全家公司持股約 80億元(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112年度商訴字第16號);投資街口金融科技股權 36億元(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112年度商訴字第30號);增建包裝水廠 9.27億元(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112年度商訴字第30號)。法院認定:程序瑕疵重大,相關董事會與審計委員會決議均屬無效(可上訴)。從公司治理角度出發:三大警訊程序治理失靈:內部控制制度不能流於形式,要謹慎對待法院指出,董事會與審計委員會召開程序未符合法定形式。依公開發行公司董事會議事辦法第3條第2項規定,未於7日前通知董事與監察人,即T–7送達會議通知與完整資料予董事與監察人;以續行會議名義臨時召開;審計委員會召集人辭職後,未重新推選主席即行開會,且僅一名獨董出席,不具備會議形式,自不能召開會議作成決議。這並不只是公司內部行政流程(SOP)疏漏,恰恰反映公司內部治理文化的鬆散、遵法意識薄弱。程序正義是公司決策正當性的根基,缺程序即缺合規,缺合規即無正當性。法院也因此認為決議未合法成立,自不得作為交易依據。資訊治理不透明:在全家股權出售案中,法院認為時任董事長明知已有高意願買家與交易條件,卻於會中刻意淡化事實、營造交易困難的印象,使其他董事在不充分資訊下進行表決。實質導致公司治理遭侵害、進而失能之情形。董事會是公司最高決策機構,其核心職能在於判斷與監督;然而當資訊被單一高層壟斷、延遲或過濾時,董事將無法履行其注意義務,決策過程形同被操控。依公開發行公司董事會議事辦法第5條第2、3項之規定,董事應有知情權與注意義務,惟若資訊封閉、議程突襲、資料不透明,會造成決策「形式合法、實質失真」,破壞公司治理的核心價值。資訊透明度,正是公司治理的命脈。若董事無法掌握完整、即時、對等的資訊,監督機制將名存實亡,最終導致決策偏差與信任崩壞。公司內部權責治理之劃分不明:代表權不等於決策權依公司法第8條及第23條規定,董事長雖得代表公司對外簽署契約,但其行為仍須以董事會授權與決議程序為前提。若董事長未經董事會決議、或逾越授權範圍,即屬越權行為,交易可能因此無效或構成無權代理。商務實務中,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執行特定事項,目的是在兼顧彈性與治理原則,允許即時決策,但前提是授權要「具體、明確、有時效」。常見授權通常會具備三項特徵:(1)授權有明確範圍(Scope):董事會授權範圍不得籠統或空泛,如「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相關事宜」即屬不當。(2)授權有具體目的(Purpose):須為執行公司特定政策或特定決議之需要,如確定發行新股、減資、併購的基準日,或簽署已決議交易的執行文件。(3)授權有時效限制(Duration):董事會授權應於一定期間內有效,並應在期限屆滿後重新確認或報告執行情形。綜上,董事會透過授權制度應兼顧效率與監督,董事長雖可執行授權業務,但董事會仍保有最終責任。代表權不等於決策權,授權不是放權,而是制度化的責任分工。本案顯示,泰山公司內部授權制度形同虛設,董事長在權力鬆散的架構中,以「代表公司」之名簽署巨額投資案,卻無正式決議依據,造成治理失衡與法律風險並存。泰山案件啟示泰山與街口爭議尚未確定,但它已成為一堂鮮活的公司治理教材。這提醒所有公司企業與董事會:為達成有效的公司治理,並非以權力集中換取決策效率,而是以透明、制衡與授權明確來確保決策正當性。董事會應建立清晰的授權矩陣,清楚界定:哪些事項須經審計委員會或董事會決議;哪些事項可授權董事長執行;授權範圍、目的、條件與報告機制為何。唯有如此,董事長的執行行為方能立基於合法決策基礎,確保公司行為符合法令與治理原則。反之,對於交易相對人的警示:交易相對人(如街口金科)是否完全無辜,尚待討論,但在金額龐大的投資案中,似乎應確認對方之董事會決議文件與授權層級是否合法,以免陷入程序爭議。應取得對方董事會決議及授權文件,避免捲入程序瑕疵之爭議。在創投與私募投資的實務中,律師通常建議:要求對方提供正式董事會決議影本與會議紀錄;確認簽署人具授權地位並留存證據;建立交易決策鏈文件清單,以備爭議時舉證。善意不是免責條款。企業合規與內部控制審查,是風險管理的基本功,而非形式程序。公司治理不是口號,而是企業資產與聲譽的防火牆。當程序鬆散、資訊不透明、權責不清,36億元的故事就可能重演。
麻辣香鍋吃出「黑色大木頭」? 業者致歉:是廚房木質食物夾
高雄一位民眾近日到小港區某麻辣香鍋店買了餐點,卻意外從碗裡夾出奇怪的「黑色大木頭」,事後業者迅速回應,該物品是店裡廚房在使用的「木質食物夾」,為員工操作不慎滑入鍋中,而此事件屬於重大操作疏失,目前已將涉事員工停職檢討。這位民眾12日晚間在Threads曬出一張照片,可以看到她用筷子夾著一個奇怪的「黑色大木頭」,上面還沾著麻辣香鍋香鍋的調味料,而這也讓她傻眼道「這到底是什麼鬼?這木頭吧!這什麼啦」、「誰在那邊說是中藥,我要瘋了!根本不會有正常人把這個東西給客人好嗎」。貼文曝光後,不少網友紛紛留言打趣,「這是木魚啦」、「賺到了!是整尾柴魚」、「這塊是我們家刮痧用的」、「河狸尾巴」、「會不會是日本百年老柴魚,邊刮邊用的那種」、「這是鞋底」、「這材質看起來像木頭,連木紋都有怎麼會是魚」。對此,業者13日凌晨在貼文下方回應,「經內部查證後確認:該碗餐點中出現的物品為本店廚房日常使用的『木質食物夾』。因員工操作不慎導致夾具滑入鍋中,未即時察覺便誤將餐點出餐。此事件屬於重大操作疏失,我們深感抱歉,造成顧客用餐觀感不佳,致上最深的歉意。」業者強調,目前已將涉事員工職檢討,並接受再教育訓練,餐廳也立即全面檢視出餐流程,增設雙重確認制度,後續更會加強內部衛生與安全稽核,確保類似事件不再發生,「我們已主動與當事顧客聯繫,並誠懇致歉、提出相對應補償方案。我們絕對負起全部責任,不逃避、不推託,因為顧客的信任與安全,永遠是我們最重視的事。」高雄市衛生局指出,已派人前往該餐飲店,現場檢視食材及成品並未發現異物,烹煮器具完整無鬆脫狀況,只有業者坦承了曾接獲消費者反應餐點內有異物,確為該店木質夾子鬆脫掉入所致,目前已更新汰換,而衛生局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將裁罰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衛生局也依「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進行查察,針對現場冷藏庫無溫度指示器、員工物品未專區放置及從業人員未依規定健康檢查等缺失,要求業者限期改善,若屆期未改善,將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8條及第44條規定,裁處6萬元以上、2億以下罰鍰。
再可愛都不行!農業部預告禁養641種動物 浣熊、河口鱷都上榜
為維護公共安全及保障國人生命安全,農業部今(8)日依據《動物保護法》第8條規定,預告「指定禁止飼養輸入或輸出之動物」修正草案,將禁止一般家庭民眾飼養641種具劇毒或高攻擊性動物,包含蝮蛇科、蝙蝠蛇科、浣熊及河口鱷等,本次預告期間為30日。農業部說明,本次預告禁止飼養的641種動物,除河口鱷外,共計有640種為2022年起已公告禁止輸入的動物,且是農業部自114年1月起,歷經4次利害關係人會議審慎討論後所達成的共識,禁止飼養的主因在於這些動物多數具有劇毒性,且國內無相關血清可用,或本身具有高度攻擊性,一旦棄養或逸失,將嚴重威脅公共安全。因此,為強化源頭管理及保障人畜安全,必須針對此類具高風險的動物進行飼養管制。農業部表示,針對已經飼養這些動物的民眾,將保障既有權益不受影響;飼主需在正式公告生效日起的一年內,向所在地縣市政府辦理登記備查,即可合法繼續飼養直到動物終老。在申報備查機制上,考量不同物種的管理特性:如浣熊和河口鱷等,將強制植入晶片;而具劇毒的蝮蛇科與蝙蝠蛇科動物,則需於農業部刻正開發的禁止飼養系統上進行申報。為維護公共安全及保障國人生命安全,農業部今(8)日依據《動物保護法》第8條規定,預告「指定禁止飼養輸入或輸出之動物」修正草案,將禁止一般家庭民眾飼養641種具劇毒或高攻擊性動物。(圖/農業部)此外,本次禁止飼養的對象為一般家庭民眾,若是展演業者、實驗動物及現行有經濟用途(如河口鱷)的飼養者,在符合相關條件情形下,仍可向縣市政府申請同意飼養。農業部強調,將持續精進我國寵物的分類分級管理制度,並呼籲民眾於飼養動物前,應審慎評估自身環境、能力與責任,擇定合適且有辦法提供良好照護的寵物進行飼養,動物一旦成為家庭成員,飼主應負起最大責任,提供良好環境,並恪守「終養不棄養」的承諾,共同為提升我國動物福利與公共安全而努力。
前行員挪用客戶資金! 合庫銀挨罰:已追回款項未造成損失
合作金庫銀行前櫃員違法挪用代收款項與客戶資金,合庫銀未確實執行內控制度,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依法開罰200萬元。對此,合庫銀說明,該案案發後即解僱涉案員工,也全數追回侵占款項,未造成銀行及客戶權益損失,已懲處相關違失主管及員工,未來將持續加強內控內稽查核。金管會1日在網站公告,合庫金(5880)旗下合庫銀行的前櫃員利用職務之便,以「稅費款項未即時入帳」的手法,挪用客戶所繳款項,且會計人員又未確實覆核全套傳票、辦理庫存現金抽查作業。金管會另調查發現,該名前櫃員在辦理客戶交易時,多蓋取款憑證執行現金支出交易,相關缺失顯示銀行未確實執行內部控制制度,違反銀行法第45條之1第1項、金融控股公司及銀行業內部控制及稽核制度實施辦法第3條第1項、第8條第1項與第3項規定,因此依銀行法第129條第7款規定,開罰合庫銀200萬元。對此,合庫銀2日發聲指出,該案是社皮分行前櫃員利用職務之便,侵占稅款222餘萬元,案發後即解僱涉案員工及全數追回侵占款項,本案未造成合作金庫銀行及客戶權益損失,也懲處相關違失主管及員工;對於員工不法情事,必依法送辦。合庫銀補充表示,即向主管機關通報重大偶發事件,對全行行員加強教育訓練,重申作業規範及控制重點,宣導行員應恪遵法令及落實相關作業流程,同時對於金管會裁罰深切檢討,將持續精進內控內稽查核,藉以杜絕不法情事。
要求讓優先席不成遭踹飛 苦苓逆風「8連問」年輕人:老婦人沒有錯
「博愛座」經修法改名為「優先席」後,相關爭議仍不斷上演,台北捷運最近就有一名婦人因逼年輕人讓座,還不斷用手提袋揮打對方,結果慘遭出腳踹到其他座位上。對此,資深媒體人、作家苦苓(王裕仁)認為,年輕人的行為已觸法,「老婦人並沒有錯。」針對北捷9月29日所發生的優先席讓座爭議,苦苓今天在臉書發文直指,好像很多人對那名在捷運上飛踢婦人的年輕人大力讚賞,或感覺對方是幫所有搭捷運的乘客,尤其是常被迫讓位的人出一口氣,但他並不苟同這種一面倒的聲浪,反倒認為大家可能「覺得很爽」,但該名年輕人「已經犯法」。苦苓一連發出8條問題,希望請當時坐在優先席的年輕人回答,或所有為這名年輕人大聲叫好的人,皆可表達個人想法,「再問一問自己,到底什麼才是正義。」首先,苦苓表示,既然當時車廂內還有很多空位,這名年輕人為什麼偏偏要坐本身「沒有資格坐的優先席」?他也不解,婦人要求坐優先席時,為什麼年輕人不把座位讓出來,「雖然還有其他空位,但可以留給其他沒資格坐優先席的人來坐,老婦人並沒有錯。」苦苓指出,年輕人當時被婦人騷擾,可以躲避或抵抗,為什麼一定要採取激烈的攻擊方式?後來這名年輕人的一腳飛踢,如果讓婦人受到嚴重傷害,「後果你承受得起嗎?還是你根本沒想過?現在老婦人還是可以告你傷害罪,罪名也有可能成立,如果因此留下前科,你認為值得嗎?目前為止,你仍然覺得自己做的是對的嗎?你有覺得一絲絲的後悔嗎?」他接著反問年輕人,「如果在車上騷擾你的是一位壯漢,你也會一樣用這麼強力的方式攻擊他嗎?」苦苓臉書貼文。(圖/翻攝自臉書/苦苓)此起「優先席」爭議事件,起源於有網友9月29日在北捷淡水信義線往淡水方向的車廂內,發現一名滿頭白髮的婦人,不顧車廂內仍有許多閒置的一般座位,堅持要坐在已有人坐的優先席,還不斷用手上的手提袋揮打座位上年輕人的腳部。起初這名年輕人選擇忍讓,但婦人依舊小動作不斷,接著年輕人便以溫和語氣詢問座位旁的乘客,能否協助代拿他手上紙袋,獲得同意後才對婦人展開反擊。民眾錄下的畫面顯示,年輕人的第一下飛踢擋住婦人的新一波手提袋攻勢後,又火速起身再對她踢上一腳,此舉也瞬間讓她重心不穩,跌坐到對面的空位上。只不過,婦人疑似發現自己踢到鐵板後,口中不斷唸嘮「我要叫警察」、「原來他是男的」、「我現在才知道,他是很可怕的人」,年輕人隨後則以中英文表示,「妳可以再試一次。」所幸此時有名中年男子上前安撫婦人,她隨後便悻悻然地離開前往另一節車廂。苦苓的貼文曝光後,不少網友紛紛直言「你為什麼未審先判覺得他沒資格坐優先席?優先席是只有年長者才能坐嗎?婦人拿包包攻擊,難道你要默默承受?還要讓這種事層出不窮嗎?真的標準的站著說話不腰疼」、「雖然動手不對,但婦人先動手」、「未經他人苦,莫勸他人善」。事實上,立法院已於今年7月15日通過《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53條修正案,正式將「博愛座」更名為「優先席」,並羅列優先承作對象為「身心障礙者及其他有實際需要者」,不僅限於老弱婦孺。
家長憂孩童3C使用率升高! 臉書前資安長供「8家規」:個人檔案設私密
在人手一機的數位時代,孩子何時該有手機、又該如何管理,已成為現代父母最傷腦筋的課題之一。臉書(Facebook)前首席資安長史塔摩斯(Alex Stamos)近期便以過來人身分,分享了他為孩子訂下的8條手機使用準則,希望能為苦惱的家長們提供一盞指引明燈。根據美國商業網站《Business Insider》報導,史塔摩斯坦言,他的女兒是在13歲時才擁有第一支手機,並直言這幾乎是「無法避免的趨勢」。他建議,給予手機的時機,最好等到孩子已具備足夠的責任感,能夠為自己的行為負責再說。當手機交到孩子手上後,史塔摩斯認為,父母應扮演「數位監護人」的角色,建立明確的監督機制。首先,家長必須擁有孩子手機的密碼,並保留隨時抽查的權利。他強調,這項檢查權是沒有商量餘地的,一旦孩子拒絕,就得有手機被沒收的心理準備。透過這種方式,能讓孩子清楚意識到,手機並非毫無隱私的法外之地,網路世界潛藏著許多看不見的風險。除了內容把關,使用時間的管理同樣重要。史塔摩斯建議家長,務必善用手機內建的螢幕時間管理功能(如蘋果裝置中的螢幕使用時間),並與孩子約法三章,規定晚上睡覺時,手機必須放在客廳等指定地點統一保管。他語重心長地說:「太多青少年因為半夜滑手機而犧牲睡眠,這不僅影響課業,更連帶衝擊了社交與身心健康。」至於社群媒體,他則抱持更審慎的態度,認為在孩子心智尚未成熟前,不應過早接觸;就算開放使用,也務必將個人檔案設定為「私人」而非「公開」,避免不必要的騷擾。他也觀察到,年輕世代更喜歡在私密社群中互動,這其實是個好現象。最後,史塔摩斯強調,所有規則的基礎,都建立在「開放的親子溝通」之上,許多憾事往往發生在孩子「不敢說」的情況下。他呼籲家長創造一個讓孩子不怕犯錯的家庭氛圍,讓他們明白無論發生什麼事,家裡永遠是他們的後盾。同時,也可以啟用蘋果的「通訊安全」等科技工具,在第一線協助過濾不當內容,為孩子的數位生活建立一道更全面的防線。以下是史塔摩斯提出的八條建議規則:1.延遲孩子擁有手機的年齡,至少等到能負責任使用時。2.家長擁有手機密碼,定期隨機查看內容。3.若孩子拒絕配合,手機應被沒收。4.使用系統內建螢幕時間控制功能管理使用時長。5.晚上把手機放在指定地點,減少夜間使用。6.孩子尚未準備好前禁止使用社群媒體。7.使用社群媒體時,將個人資料設為「私密」。8.建立開放的親子溝通文化,不因錯誤懲罰孩子,及啟用科技工具防範不當內容。
樺加沙來勢洶洶!阿里山林鐵停駛時間曝 宜蘭、花蓮自然步道將封閉
強颱「樺加沙」持續逼近台灣,氣象署已在今(21)日上午8時30分發布海上警報,預計明(22)日白天至下週三(24日)清晨距離台灣最近且影響最顯著。對此,林保署宜蘭分署及花蓮分署發出公告,轄內自然步道、多森林育樂場域自22日起將暫停開放;阿里山林鐵23至24日也將全線停駛。阿里山林鐵及文資管理處指出,為維護行車安全,阿里山林鐵22日上午10時5次車(嘉義-阿里山)預警性停駛,其餘班次正常營運,23至24日則全線停駛;後續將視天候狀況影響,進行路線巡檢確認安全後,另行公告復駛時間。若已訂票旅客,可自乘車日起1年內,持車票至林鐵各車站或全台統一超商IBON辦理全額退款,相關資訊請上林鐵網站查詢。林業及自然保育署宜蘭分署表示,考量到「樺加沙」颱風影響,太平山國家森林遊樂區內,宜專1線道路7k路段曾有崩塌紀錄,以及聯外道路台7線、台7甲線、宜51線等,在豪大雨期間恐有封閉、中斷情況,因此決定園區從今天下午5時起預警性休園。園區內8條自然步道,包括鳩之澤自然步道、見晴懷古步道、檜木原始林步道、鐵杉林自然步道、茂興懷舊步道、翠峰湖環山步道、望洋山步道、台灣山毛櫸步道將同步封閉;蹦蹦車最後行駛班次為下午2時0分,原太平山俱樂部最後導覽場次為下午2時50分。此外,宜蘭分署轄下的10條社區型自然步道,含林美石磐步道、礁溪跑馬古道等,自22日起暫停開放。至於羅東林業文化園區,則正常開園,但若宜蘭縣政府宣布停止上班上課,園區會同步休園。宜蘭分署強調,各場域實際恢復開園、重新開放日期,將視颱風警報解除後,進行災害勘查及環境整備,做滾動式調整另行公告通知。 林業及自然保育署花蓮分署則指出,為維護民眾安全,轄管森林育樂場域自22日上午8時起預警性休園、休館及封閉,包括池南國家森林遊樂區、富源國家森林遊樂區、林田山林業文化園區、大農大富平地森林園區、瑞穗生態教育館,以及轄內各自然步道等。轄內各自然步道,包含佐倉步道、撒固兒步道、能高越嶺道東段、鯉魚山步道、月眉山步道、虎頭山步道、富源國家森林遊樂區步道群、安通越嶺道東段、八通關越道鹿鳴吊橋段。花蓮分署將視天候狀況影響,確認各育樂場域安全無虞後,另行公布開放時間;也提醒民眾隨時關注中央氣象署資訊,颱風期間儘量減少戶外活動,請勿前往山區步道,以維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