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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齡者買高額保單該注意什麼?從七旬夫妻貸款投保爭議 看三個法律關鍵
近日媒體報導,台中一對七旬夫妻指控銀行理專以節稅、投資收益及資金週轉為由,建議其以房屋貸款方式購買高額美元壽險;該案涉及房屋貸款約新臺幣6,000萬元、首年保費約新臺幣800萬元。消費者主張原以為購買的是投資型保單,或認為六年後可領回本金;銀行則回應,查無高獲利誘導投保或勸誘貸款購買保險情事,相關爭議程序亦未認定有消費者所述招攬瑕疵。本文無意評論個案真偽,而是從金融消費者保護法與保險法制角度,討論高齡者購買高額保單時真正應注意的法律問題:有資產是否代表商品適合?有簽名是否代表真正理解?有錄音錄影是否就沒有爭議?事後想解約,是否一定能全額退費?115年4月金管會修正保險業招攬及核保理賠辦法第6條、第7條,針對高齡投保、借款買保險及解舊約買新約案件,調整關懷措施與作業流程。其重點並非放鬆高齡保護,而是從單純以「65歲」作為判斷標準,轉向更精細的「脆弱性評估」、「商品適合度」及「投保權益保障措施」。一、有資產,不代表保單一定適合高額保單爭議中,金融機構常會強調客戶與銀行往來多年、具備相當資產,甚至能以不動產取得大額貸款。然而,法律上「有資產」不等於「商品適合」。依金融消費者保護法第7條,金融服務業與金融消費者訂約,應本於公平合理、平等互惠及誠信原則,並盡善良管理人注意義務。同法第9條則要求金融服務業於締約前充分瞭解金融消費者資料,以確保商品或服務之適合度。另金融服務業確保金融商品或服務適合金融消費者辦法第2條、第3條,也要求金融服務業依商品特性建立差異化事前審查機制,並由適當單位審核簽約程序及客戶資訊完整性。因此,能取得高額貸款,只能說明客戶可能具有擔保品或信用條件,不能直接推論其適合以貸款購買長年期、高額、外幣或具解約損失風險的保單。資產規模、貸款能力、保費負擔能力、現金流及保險需求,必須分開判斷。保險業招攬及核保理賠辦法第7條亦要求保險業建立核保制度,包括財務核保、生調體檢標準及保險需求與適合度評估。大額保單至少應確認:保費是否壓縮退休生活費、醫療費及長照預備金;資金來源是否為閒置資金、貸款或保單借款;保單目的究竟是保障、退休現金流、資產配置或財富傳承;保費支出與保險需求是否相當;高齡者是否理解提前解約、減額繳清、匯率及利率變動風險。換言之,以閒置資金基於明確保障或傳承需求投保,與業務員積極建議高齡者貸款繳保費,在法律評價上並不相同。前者可能是合理保險規劃,後者則可能涉及適合度不足或不當招攬。二、有簽名,不代表真正理解高齡保單爭議常見情形是:金融機構認為要保書、風險揭露書及商品說明文件均已簽署,投保程序應無問題;消費者卻主張自己雖簽名,實際上並未理解保單內容。金融消費者保護法第10條規定,金融服務業於訂約前,應充分說明金融商品、服務及契約重要內容,並充分揭露風險。重點不是文件是否交付、客戶是否簽名,而是金融機構是否以客戶可理解的方式說明商品本質、權利義務及主要風險。高齡消費者最常見三種誤解:第一,把「保額」誤認為「可領回金額」。壽險保額通常是保險事故發生時的給付金額,不等於要保人隨時可領回的金額,也不等於解約金。第二,把「宣告利率」誤認為「保證報酬」。利率變動型保單的宣告利率不是定存利率,也不等於保證投資報酬。消費者應看保單利益演算表中保證與非保證部分,以及各年度解約金與保單價值準備金。第三,把「保單借款」誤認為「免費拿回自己的錢」。保單借款本質上仍是借款,會產生利息,並可能影響保單價值、身故給付,甚至造成停效。保險業招攬及核保理賠辦法第6條明定,保險招攬不得以誇大不實、引人錯誤或其他不當方式為之,亦不得勸誘客戶解除或終止契約,或以貸款、保險單借款繳交保險費。115年修正亦明確要求,保險公司業務員不得支領因不當勸誘客戶向保險公司申辦貸款所生報酬。因此,若保險規劃結合貸款、保單借款或保費融資,消費者不能只看保單收益或保障金額,更應評估借款成本、還款壓力、利率變動及流動性風險。若業務員以「像定存」、「保證獲利」、「六年後一定領回本金」或「貸款利息可由保單收益cover」等話術簡化商品內容,即使文件形式齊備,仍可能構成說明義務違反或不當招攬。三、有錄音錄影,不代表必然沒有爭議現行法制並非禁止高齡者購買高額保單,而是要求保險公司在招攬、核保、覆審及紀錄留存上採取更嚴格程序。依保險業招攬及核保理賠辦法第6條,保險業銷售有解約金之保險商品予65歲以上客戶時,原則上應經客戶同意,將銷售過程錄音或錄影,或以電子設備留存作業軌跡,並由適當單位或主管人員覆審確認交易適當性。修正後,保險公司如能依客戶認知或心智功能、健康狀況、教育程度等客觀事實,建立脆弱性或欠缺辨識不利投保權益能力之評估標準及保護措施,並報金管會備查,即可能不再一律適用高齡錄音錄影或承保前電訪。這代表未來爭議重點,不只是「有沒有錄音錄影」,而是保險公司如何判斷客戶是否具脆弱性、評估標準是否合理、替代保護措施是否足以保障投保權益。流程簡化不代表責任減輕。即使未來部分高資產客戶或保費融資案件可適用較簡化流程,保險公司仍須證明客戶具備相應金融商品知識、交易經驗、風險承擔能力,並已完成適合度與資金來源檢核。因此,有錄音錄影,不代表必然沒有爭議;沒有錄音錄影,也不當然代表招攬違法。真正關鍵在於:紀錄是否足以還原消費者當時是否理解商品性質、保費來源、解約金、外幣風險、貸款或保單借款成本,並基於自由意思投保。四、為什麼不一定能撤單全額退費金融消費者若事後想取回資金,法律上須區分四種情況:一,契約撤銷權。個人二年期以上人身保險契約,通常提供要保人自收到保單翌日起算一定期間內(保險單送達的翌日起算10日內)行使契約撤銷權;若已逾期間,不能單純以後悔為由要求撤單全額退費。二,單純解約。契約有效成立時,消費者可依保單條款解約,但通常只能領回當年度解約金,不一定等於已繳保費。保單不應被說成解約即歸零,但也不能被包裝成「定存」或「保本投資」。三,契約撤銷或無效。若投保時有詐欺、重大錯誤、欠缺行為能力或意思能力等情形,可能主張民法上撤銷或無效,但須提出具體證據,例如醫療紀錄、認知評估、招攬錄音、LINE對話、商品文件及資金流向。四,金融消費損害賠償。若金融機構違反適合度義務、說明義務、風險揭露或招攬規範,導致消費者受損,得依法請求賠償。但仍須證明違規行為、損害及因果關係。換言之,現在需要資金或現在不想繳了,不必然等於金融機構違法;但若業務員曾承諾保證獲利、保證領回本金、明知現金流不足仍勸誘貸款投保,或未說明解約金、匯率風險與保單借款成本,法律評價就會不同。五、投保前,金融消費者與家屬應問什麼?高齡金融消費者購買高額、外幣、長年期或具解約金風險的保單前,至少應確認:一、商品性質:這是壽險、年金險、投資型保單,還是利率變動型保單?二、保費與期間:每年繳多少?總共繳幾年?未來現金流是否足以支應?三、資金來源:保費來自閒置資金、貸款、保單借款、解舊約,還是保費融資?四、解約金:第一年至第六年各年度解約可領回多少?是保證金額還是預估數字?五、保證與非保證:哪些是保證給付?哪些只是宣告利率、試算或非保證利益?六、外幣與借款風險:匯率、利率、保單借款、保費融資成本及最壞情境是否已充分理解?七、程序與紀錄:是否有錄音錄影、電訪、替代保障措施或高資產客戶簡化流程?若簡化,理由為何?八、證據保存:商品說明書、保單利益演算表、要保文件、LINE對話、匯款紀錄、貸款文件及電訪通知均應留存。最後,提醒金融消費者高齡保單爭議不能只用老人被騙或有錢人反悔二分法判斷。高齡者仍享有財產自主權,也可能有合理的保障、退休、稅務與傳承需求;但金融機構也不能只以文件齊全、簽名完成或錄音錄影作為免責理由。金管會最新法令反映未來高齡保險監理的核心變化:不再只看年齡,也不只看制式流程,而是要求保險公司真正落實瞭解客戶、商品適合度、脆弱性評估、資金來源檢核及投保權益保障措施。高齡者可以投保,但必須真正理解;金融機構可以銷售,但必須證明適合;業務員可以提供規劃,但不能用投資、節稅、貸款週轉或保費融資話術模糊保險本質。保險的本質是風險管理,不應成為高齡者晚年最大的風險來源。
獨/補習班老闆傳愛心貼圖給女老師挨告性騷 法官判免賠:只是討論工作
新北市一名補習班女老師不滿老闆在LINE對話框傳送「lp比雞腿」的文字、另外曾五度傳愛心貼圖給她,老闆明知她有反映性騷擾卻沒做任何補救,因此求償100萬元。台北地方法院依據雙方對話脈絡,補習班老闆只是跟女老師談工作、談同事聚餐,無關兩人私事也不具有性意味,LINE愛心貼圖常用來表達感謝或鼓勵,何況老闆對男性朋友也會用,不足以認定這是性騷擾;至於「lp比雞腿」則是比喻女老師跟其他老師的認真程度完全不能比,言語雖粗俗但並非性騷,所以判決免賠。本案女老師在這家補習班任職10個月,第一次「愛心貼圖事件」,女老師私訊老闆幫忙更正上課時數,當她說完感謝之後,老闆傳「小熊愛心」圖;第二次「愛心貼圖事件」發生在補習班70人群組,女老師因調課需確認教室,同樣是講完謝謝,老闆傳了「饅頭人愛心」;第三次「愛心貼圖事件」則是兩人對話框,老闆先傳年終餐會邀請卡的圖片,女老師回了「超棒的」貼圖,老闆再傳「小熊愛心」;第四次「愛心貼圖事件」也是私訊情境,女老師請老闆更改授課時數,老闆回答休假中晚上看,女老師回覆「了解」圖,老闆回傳「小熊愛心」圖;第五次「愛心貼圖事件」,女老師提供銀行帳戶給老闆匯款,老闆回她晚上轉、人在國外,女老師說沒問題之後,老闆以「饅頭人愛心」作結。「lp事件」發生在女老師最後一天上班,她和老闆用LINE對話超過2小時,抱怨老闆常批評她教不好、讓她沒學生可教,談到時薪行情時,老闆說「我以為你都要1000以上」、「我把你畫在1000的區塊」,女老師回覆「之前那個拿多益題目給他寫的,也是跟我拿一樣的錢,1000高中在你這邊也不算高吧」,老闆回答「我想說儘量塞1000給你,不然你那麼認真,我自己都不好意思」、「沒喔 ,他只拿600,但你們兩個認真程度完全不同,完全『lp比雞腿』不一樣」。女老師提告控訴老闆多次性騷擾,將她「置於敵意性、脅迫性、冒犯性之工作環境」,對此求償50萬元;補習班沒遵照性別平等法的規定設置性騷擾申訴機制,導致她求助無門,她在另一件工資與勞健保的官司中,已提及老闆性騷,老闆卻沒立刻採取補救措施,新北市政府評議後亦審定補習班違規,這部分也要求償50萬元,合計100萬。補習班老闆答辯,愛心貼圖不分男女他都會傳,用意是傳達友好、感謝、鼓勵;「lp比雞腿」不具有性意涵,當時他跟女老師討論收費問題,他認為女老師跟其他教師的認真程度完全不同,所以費用不同,實際上女老師在職期間從未反映不舒服或申訴性騷擾。法院看完雙方對話之後,採信補習班老闆的說詞,愛心貼圖在Line中頗為常見,不屬於性要求、具有性意味或性別歧視的言詞,因此不算是性騷擾。至於「lp(即𡳞脬)比雞腿」,法官指出,來自於台語俗諺「𡳞鳥比雞腿」,意指不同事物完全無法比較,補習班老闆和女老師爭執排課、時薪,以「lp比雞腿」表示女老師與其他老師的表現無法比較,言語固然粗俗,但對照前後文脈絡,看不出有什麼性要求、性意味或性別歧視,並非性騷擾。新北市府雖審定補習班違反性平法,但北院指出,女老師可獲賠償的前提是「性騷擾行為被害人」,既然補習班老闆不構成性騷,女老師何來損害?即使補習班沒盡到補救義務,頂多違背行政法規,不足以認定女老師求償合理。本案尚未確定,可上訴高等法院。
學生妹認識牙醫3天閃婚 10天後鬧翻「說好月給30萬生活費」遭打臉
桃園1名女學生透過交友軟體結識牙醫師,2人認識僅3天便火速登記結婚,不料婚後不到10天就鬧翻。女方指控丈夫婚前承諾每月提供30萬元生活費,卻未依約給付,因此向法院聲請要求支付婚後4個月共120萬元扶養費。桃園地院審理後認定,雙方所謂的生活費承諾附帶工作條件,且女方名下有多筆財產,並不符合「不能維持生活」的法律要件,最終裁定駁回聲請。判決指出,2人於民國114年8月透過交友軟體認識,短短3天後便完成結婚登記。女方主張,丈夫婚前曾答應每月給付30萬元扶養費,婚後卻僅支付20萬元,之後拒絕繼續給付。她表示,自己目前沒有固定收入,加上父親過世、母親需要照顧,生活陷入困難,因此要求男方補足婚後4個月的扶養費,共計120萬元。對此,牙醫師提出反駁,表示2人婚後實際共同生活時間不到10天,便因個性及相處問題爆發激烈爭執,目前也已進入離婚程序。他指出,女方所稱的「每月30萬元生活費」並非無條件提供,而是建立在妻子需至其牙醫診所工作的前提下,雙方並未達成單純提供固定生活費的協議。法院調閱雙方LINE對話及錄音資料,發現女方曾就房屋、聘金100萬元以及每月30萬元生活費等事項提出疑問;男方則回應,「你知道那些條件都建立在要到我診所工作,對不對?」並表示相關安排並非單純金錢給付。桃園地院認為,從雙方對話內容可判斷,牙醫確曾提及提供金錢支持,但前提是女方需至診所提供勞務。由於女方未履行相關條件,因此不能認定雙方存在「無條件每月給付30萬元」的約定。此外,法院調查發現,女學生名下共有11筆財產,總額約72萬4275元,尚不足以認定其已達無法維持基本生活的程度。綜合考量後,法院認定女方請求120萬元扶養費缺乏依據,裁定駁回聲請。全案仍可依法提出抗告。
同事稱母病借走2萬就離職失聯!她7年後逛街巧遇本人當場討錢成功 網讚:超紓壓
「逛家樂福遇到騙我錢的人!」有位女子分享,7年前曾遭同事以母親生病為由借走2萬元,怎料對方迅速離職後失聯多年,直到最近她意外在家樂福遇到當事人,遂鼓起勇氣當場大聲討債,終於成功追回欠款,讓不少網友大讚「太紓壓了」、「超帥」。有位女子近日在Dcard發文分享,她在2019年大學實習期間,遇到別的部門同事私訊借錢,對方聲稱是因為媽媽生病要籌醫藥費,還承諾「我明天還妳」、「別讓人知道,我在陪我媽媽」、「我不會騙人」,沒想到對方自此之後再也沒回覆訊息,後來才發現對方已經離職,離開前還用同個理由向其他人借錢,有多名同事受害。原PO無奈道,當時她實習1個月才領2萬2000元,等於是將整個月的薪水送給那個人,「跟多少客人彎腰鞠躬微笑、受氣受委屈才有的錢,每次想到都很嘔,第一次被詐騙,而且太丟臉,我也不敢跟別人說。」原PO提到,最近她在逛家樂福時,意外看見那位借錢的同事和他媽媽,於是鼓起勇氣上前詢問「你是XXX嗎?」確認對方身分後,趕緊再開口「2萬元可以還我嗎?」對方一聽想轉身離開,並表示自己有困難,當天晚上會轉給她錢,但她堅持當下就要拿回錢款,否則會直接報警。原PO表示,當時她感到非常緊張,講話時手和腳都在發抖,也擔心對方會動手打人,但她仍故意愈說愈大聲,要求對方現在就把錢還來,吸引路過民眾注意,後來對方只好將媽媽留在現場,獨自到ATM領錢,期間對方母親還質疑「有證據嗎?」她立刻拿出LINE對話紀錄,強調「他欠我很多年了,一直裝死!」最終原PO也順利拿回錢款。貼文曝光後,不少網友紛紛在底下留言,「太紓壓了,恭喜討回7年前的舊債」、「妳好棒,給他鬧大就對了」、「你很棒,千萬別內耗,要瘋大家一起來瘋,記得找人多的地方瘋,免得對方想動手動腳」、「超帥,真的修度ㄟ丟(遇得到)」、「你超棒的啊,老天爺在給你機會,而你把握住了!這次沒去討就不可能有下次了,你會內耗一輩子」、「那種講明天還你、過兩天還你,十之八九都是不會還的」、「看他訊息還說明天就還,連2萬都要籌了隔天怎麼還的出來,要騙人還不帶腦,真的得慎防詐騙爛人,恭喜原PO討回錢」。
男神聲優爆偷吃女粉!開房對話流出「事後藥也曝光」 全網喊換角
日本聲優、演員兼舞台劇導演伊藤正巳(伊藤マサミ)近日捲入不倫風波,一個以揭露名人私生活聞名的爆料帳號公開多項疑似證據,指控他與女性粉絲發展婚外情,不僅曝光兩人曖昧對話、飯店密會紀錄,還流出疑似事後避孕藥及低價糰子照片,引發日本動漫圈與聲優圈譁然。事件延燒一天後,伊藤正巳11日發表聲明認錯道歉,坦承一切源於自己的不負責任行為,但仍難平息粉絲怒火。爆料帳號公開疑似伊藤正巳與女性粉絲的對話紀錄,內容曝光後掀起熱議。綜合日媒報導,43歲的伊藤正巳身兼演員、聲優、編劇及舞台劇導演等身分,因替人氣手機遊戲《偶像夢幻祭!!》(あんさんぶるスターズ!!)角色瀨名泉配音而廣為人知,並曾參與《暮蟬悲鳴時原典~雛見澤停留所~》(ひぐらしのなく頃に原典~雛見沢停留所~)、《女神異聞錄4》(ペルソナ4)、《Dr.STONE 新石紀》(Dr.STONE)、《B-PROJECT on STAGE》、《心靈偵探八雲》(心霊探偵八雲)、《男子啦啦隊!!》(チア男子!!)等作品,在日本2.5次元舞台劇界具有一定知名度。事件起因於爆料帳號「DEATHDOL NOTE」10日在社群平台X公開多張疑似伊藤正巳與女性粉絲的LINE對話截圖。內容出現「今天是只屬於我們兩人的夢幻時光」、「真的要保密喔」等曖昧訊息,並疑似指導女方如何避開外界耳目。爆料內容還公開飯店名稱及房號,指稱伊藤正巳在演唱會活動結束後與女粉絲前往飯店密會,相關內容曝光後迅速在網路引發熱議。除了聊天紀錄外,爆料內容還包含一盒售價僅110日圓(約新台幣23元)的糰子照片,被部分日本網友戲稱是男方給予女方的「補償品」,甚至出現「實物支付」等嘲諷說法。此外,照片中還出現疑似緊急事後避孕藥,引發更多批評聲浪。不少網友質疑,身為已婚人士卻與粉絲發展親密關係,甚至疑似未做好避孕措施,相關行為極度不負責任。不倫風波持續擴大,伊藤正巳發文向粉絲及合作夥伴致歉。面對爭議,伊藤正巳11日發表書面聲明表示,自己的不適當行為造成各界困擾與擔憂,對此深感抱歉。他坦承整起事件「全部都是自己不負責任的行為所造成」,並表示因此辜負粉絲與支持者的信任。他透露,事發後已與妻子、同為聲優的舞原鈴進行溝通,向對方深刻道歉,也受到妻子嚴厲斥責,未來將深刻反省,努力重新贏回家人與外界信任,同時向目前參與演出的舞台劇及合作作品相關人士致歉。值得注意的是,舞原鈴隨後也發表聲明,表示夫妻已針對此事深入討論,自己接受丈夫的道歉與反省,並透露家中仍有年幼孩子,希望外界不要過度波及家人。同時她也向事件中受到傷害與困擾的相關人士表達歉意,並強調丈夫已承諾未來會善盡丈夫、父親及劇團主理人的責任。然而不少《偶像夢幻祭!!》粉絲認為,事件已不只是單純夫妻間的問題,而是疑似利用聲優身分與粉絲建立私下關係,進一步損害作品與角色形象,因此日本網路上已出現要求撤換瀨名泉配音員的聲浪。截至目前為止,《偶像夢幻祭!!》官方尚未針對事件發表聲明,但相關風波仍持續在動漫圈發酵。
良心企業榨員工2/應徵澳洲經理竟變台灣董事 律師揭「從屬性」破案
標榜「B型企業」的跨國咖啡生豆商卡拉維拉公司,遭黃姓女董事控告「打工仔被逼當人頭董事」,且拒付資遣費。律師許哲維分析,僱傭關係是否成立,必須看「從屬性」,從黃女薪資、工作地點,都是英國總公司安排,她只能接受,就可看出她根本不是實際負責人;此外,台灣職場常有員工為保飯碗被迫當「人頭負責人」,恐無辜背負法律責任,許哲維建議,如果無法拒絕,要請資方發書面派令,或留下LINE、簽呈等證據。律師許哲維建議,勞工若被當人頭董事,工作時最好「留痕」,避免背黑鍋。(圖/許哲維提供)。黃女的委任律師許哲維表示,黃女到底是老闆還是員工,必須看她與公司的「從屬性」。就「經濟從屬」來看,她薪資核定、申報差旅費均須英國總公司核准,加上「機票事件」可以看出,她雖然是台灣子公司職務最高的員工,但與英國總公司係從屬關係。其次,黃女應徵澳洲分公司業務經理,一旦公司要派她來台灣工作,她若想待下去就必須服從指令,其工作地點也是公司決定,就連出差,到尼加拉瓜擔任咖啡展評審,也必須公司同意方能成行,足見其與總公司有「人格從屬」關係;單單這兩項,就證明她真的只是打工仔。許哲維表示,根據台灣「勞動基準法」第十七條規定:「雇主依前條(非自願離職)終止勞動契約者,應依下列規定發給勞工資遣費:一、在同一雇主之事業單位繼續工作,每滿一年發給相當於一個月平均工資之資遣費。二、依前款計算之剩餘月數,或工作未滿一年者,以比例計給之。未滿一個月者以一個月計;前項所定資遣費,雇主應於終止勞動契約三十日內發給。」而卡拉維拉卻聲稱黃女是「負責人」而拒付資遣費、年終獎金、兩個月薪資補償、未休之年休假薪資…約150萬元,恐觸犯勞基法,這場民事官司勝訴後,將主動向主管機關告發。但更嚴重的是,根據「公司法」第八條,董事是公司負責人,萬一公司出事,例如食安問題、消費糾紛,員工當「人頭董事」,是必須依「公司法」第23條負起賠償責任,而員工僅是領死薪水的,對公司營運方針無法影響,卻要負連帶責任,相當不合理。可是,台灣不少經營者可能為逃避責任,會找員工當人頭董事,員工為了飯碗,不得不跟黃女一樣屈從,如此該怎麼自保?許哲維說,第一,在擔任董事時,必須要求資方發「書面派令」;其次,召開董事會時,有爭議的議案,留下反對意見,並保留記錄,釐清責任。更重要的是,既然實際是員工,最好工作時「留痕」。許哲維舉例,與老闆的Line對話、或上給老闆的簽呈必須保存,聰明一點,在對話與公文往返中,留下「請裁示」字眼,證明自己不是做決策的人,避免爾後必須負擔不屬於自己的責任。對此,本刊已聯絡卡拉維拉公司,截稿前尚無回應。
邱軍酒駕撞死運將「犯後冷酷對話」曝光 死者妻拒和解:不是錢的問題
基隆地方法院國民法官法庭28日持續審理歌手邱軍涉嫌酒後駕車肇事致死並逃逸案件。死者李姓計程車司機的妻子出庭時表示,至今仍無法原諒被告行為,強調「我老公很重要,這不是錢的問題」,明確拒絕與對方和解。全案預定於29日宣判。根據起訴內容,邱軍於2024年12月27日凌晨4時許酒後駕車,行經基隆市信一路時,撞擊在外側車道聊天候客的李姓與陳姓計程車司機,造成李男死亡、陳男受傷。事故發生後,被告未下車處理,亦未報警,反而在現場他人拍打車門示意下,仍闖紅燈逃離。死者妻子於庭上回憶,兩人相識多年,丈夫長期配合其工作作息改跑夜班計程車,原規劃共同出國旅遊,如今因事故天人永隔。她指出,失去至親的痛苦無法以金錢衡量,因此拒絕和解。死者哥哥亦表示,弟弟在家排行老六,長年照顧90歲母親並支撐家庭,母親不時詢問「老六去哪裡了」,家人只能謊稱李男出國工作了,怕老母親承受不住打擊。檢察官於庭上提出多項關鍵證據,指出邱軍犯後態度不佳。行車紀錄器畫面顯示,被告於撞擊瞬間才亮起煞車燈,曾短暫靠邊停車,但面對目擊者敲窗示意時,隨即加速駛離現場並闖越紅燈。此外,檢方揭露,被告事後與女友透過LINE對話時,表示不記得事故過程,僅注意到擋風玻璃破裂。新聞曝光後,邱軍將相關報導傳給經紀人,直言「你看他們站在哪」,試圖將責任推給被害人。檢方另指,邱軍未於第一時間自首,而是迅速聯絡車廠拖走肇事車輛準備維修,試圖影響證據保存。所幸車廠人員察覺異狀後通報警方,相關關鍵證據得以保全。辯護律師則於庭上提出不同主張,呼籲國民法官從多面向審酌案件情節,並曾以被告具公眾人物身分為由,聲請不適用國民法官制度,認為可能影響審判公正,但該聲請已遭法院駁回。◎喝酒勿開車!飲酒過量,有害健康,未滿18歲請勿飲酒。
李貞秀遭爆私訊「要錢辭立委」 陳清龍:中評會看過完整對話
民眾黨前立委李貞秀遭開除黨籍後風波持續擴大,民眾黨中央委員江和樹爆料其曾透過對話向民眾黨立院黨團總召陳清龍「要求金額」以辭去立委職務,引發外界關注。對此,李貞秀強烈反擊指控造謠,而陳清龍今(23)日回應,強調中評會已看過相關對話內容,並重申立委身分不能拿來交易。李貞秀遭開除黨籍、喪失立委身分後,否認曾向黨要求金錢,不過江和樹日前上節目爆料,指稱李貞秀與陳清龍之間有Line對話,內容涉及「要求金額」,甚至提及「記得錢要乾淨、金流要做好」,引發外界關注。對此,李貞秀透過臉書強烈反擊,痛批江和樹「無恥造謠」,要求對方提出具體證據,並質疑其發言動機,甚至將話題延伸至民眾黨秘書長周榆修,直言江和樹曾私下批評「全黨最壞的是周榆修」,要求對方出面說明。陳清龍今(23)日回應,江和樹並未參與他與李貞秀之間的任何溝通,對事情全貌並不清楚,相關說法已過於誇大,甚至言過其實,並不恰當。陳清龍認為,此事應適時翻頁。他強調,在與李貞秀的溝通過程中,對方確實曾表達個人想法與條件,但「立法委員的身分不能拿來交易」,相關對話內容也已完整向中評會報告。陳清龍表示,既然中評會已做出決議,身為民眾黨成員就應遵守;至於李貞秀若選擇透過法律途徑爭取權益,他也予以尊重。
偷情鹹溼簡訊曝光!人妻怒告小三求償百萬 法院認侵害配偶權判賠30萬
嘉義市一名黃姓女子發現丈夫與銀姓女子長期外遇,掌握多則露骨對話後提告求償100萬元。法院認定雙方關係逾4年且情節重大,雖銀女辯稱不知對方未離婚,但未被採信,最終判賠30萬元精神撫慰金。黃女指控,丈夫沈男與銀女自4年前即有不正當往來,並提出LINE對話佐證,內容不僅顯示兩人情感深厚,還涉及親密互動,甚至提及金錢與懷孕等情事,足證關係非比尋常。她表示,丈夫態度丕變、家庭支出減少,甚至出現家暴行為,讓她身心俱疲,婚姻遭嚴重破壞。銀女則辯稱,沈男曾謊稱已離婚,自己並不知情,甚至曾勸對方不要離婚,否認有意介入他人婚姻;同時強調自身經濟狀況不佳,獨力扶養就讀高中的女兒,認為求償金額過高。法官審酌雙通訊方對話有:「我身體還不能做愛,難道要幫你親出來」、「妳胸很大,我摸、吸、舔過了」、「你鳥鳥癢了嗎?你最近有自己流出來嗎?」等鹹溼內容,認定沈男與銀女確有長期不正當關係,且銀女應知對方已婚,仍持續交往,已侵害配偶權且情節重大;但考量雙方經濟能力與侵權程度,最終判決銀女須賠償黃女30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股東賺很大1/亞昕股東戶開高價「找盤子」 遭民眾爆料「觀感不佳」
近幾年不少地區房價翻倍漲,就算現今房市景氣不佳,價格也未見明顯修正。央行總裁楊金龍日前才剛勸「建商該讓利」,不過近日卻有民眾向CTWANT爆料,深耕林口的上櫃建商亞昕建設(5213)釋出「建商股東戶」,不只想高於入手價的1倍、大賺1,436萬元出場,該價格也高出區域行情,讓民眾忍不住質疑「建商帶頭炒房?」家住林口的爆料民眾A小姐緩緩道來,她平時都有注意林口新推案,約莫半年前,得知有個新建案將開案,她在網路平台留下想了解的訊息,於是建商亞昕建設的銷售業務即致電向她說明,但因該案位置與她期待不符,最後作罷。直到今年3月初,該名業務再度致電,告知亞昕在林口2年前交屋的「昕聯心」社區,有「股東戶」要賣,位置符合A小姐有興趣的區塊內,於是加了Line傳資訊給她。A小姐向CTWANT記者秀出手機對話紀錄,雙方加上Line後,業務便傳送了「亞昕昕聯心」的建案資料,以及欲出售的戶型,44坪低樓層戶含車位轉售開價3003萬元,對方先強調了該價為「想實收的價格」,隨後又表示,「但應該還有一些空間,應該單價60萬就可談了,2900萬含車」。A小姐向熟識的房仲分享這個資訊,結果實價登錄一調出來,讓她相當傻眼。根據實價登錄備註欄顯示,該物件經過工程減價後,含車位實際交易總價為1464萬元,換算當初入手價每坪不到30萬元。(圖/截自樂屋網)該物件於2019年預售時成交,目前已成屋2年。當時含車位成交價1,857萬元,實價登錄同時也備註,2022年7月「雙方簽立工程減帳單393萬,實際交易總價變更為1464萬」,意思就是,屋主現在想賺1,436萬元出場。其中車位價格從入手的190萬元,漲到250萬元;扣除車位後的平均單價60萬元,不僅是入手價的翻倍,同時也高於市場行情。根據樂屋網顯示,該社區平均成交單價為39.44萬元,歷史最高價每坪62萬元,近一年成交均價56.99萬元。亞昕建設在林口不只推案,還有經營飯店和商場。此次高價銷售惹議的「亞昕昕聯心」股東戶,就正好位在亞昕所經營的昕境廣場旁。(圖/CTWANT攝影組)於是A小姐便向亞昕業務提出股東戶雙倍開價的疑問,業務則回應,「若現在60萬買,我是覺得可以的,在扶輪公園旁,前段位置,單價也優於寓邸均65萬」。而她所指的「寓邸」,則是目前亞昕在林口另一預售案「亞昕.寓邸」。若仍覺得價格高,業務也有備案,再推了亞昕另一個即將交屋的案子「亞昕昕銀座」,強調價格不會堅持60萬元,因有對保的時間壓力,可以協助爭取每坪55萬元的機會。亞昕在林口長期深耕又被稱為「林口王」。圖為亞昕集團總裁姚連地(左)與董事長姚政岳(右)父子檔。(圖/報系資料庫)亞昕成立於1993年,32年來在林口推出超過20個社區,也因為不只做住宅開發,還有經營林口亞昕福朋喜來登酒店和昕境廣場,長期深耕林口,又被稱為「林口王」。回顧「亞昕昕聯心」2019年預售時,主打輕鬆付款方式,訂簽僅需49萬元起,加上2年工程期零付款,以超低自備賺房價增值高額回報,當時受到不少置產族及小家庭青睞。A小姐表示,她也知道這幾年房價上漲許多,如果是一般民眾售屋,不了解行情亂開價就算了;但讓她不諒解的是,對方是建商,賣的是股東戶,並非不了解行情,價格理應適度,「價格乘以2在賣,她是想說有沒有盤子會從天上掉下來嗎?」也讓她懷疑,「林口這幾年房價漲這麼多,是不是都是這樣墊上來的?」記者也確認LINE對話中,對方提供的是印有亞昕集團的名片,頭銜是銷售顧問,並非房仲。A小姐認為,建商這種散播方式,只要中1個就賺翻了,還能拉抬區域價格,忍不住怒批,「根本是建商帶頭炒房、觀感不佳!」亞昕回應指出,這戶因為家庭規劃不符需求,委託仲介及業務銷售,該銷售業務提及股東戶名稱應屬用詞不慎,會與仲介業及業務更正用詞。該名屋主(前員工)現在也不是亞昕集團的員工了。另外,該銷售業務係約聘人員,非集團人員,因此用詞容易不慎,會請仲介加強教育訓練!至於開價,一切回歸市場機制,仲介參考市價訂的價格,如果沒有客戶買單,屋主開那麼高的價格也沒有用!
男傳訊曖昧對象「老公洗好了」遭妻提告求償百萬 法官判無罪:可能只是網路虛擬互動
彰化一名人妻小美(化名),發現結婚30餘年的丈夫阿明(化名)疑似外遇,長期透過通訊軟體與女子小花(化名)互動,更出現「老公洗好了!等妳呦」、「老公先睡了晚安愛妳呦」等對話,讓她憤而對2人提告侵害配偶權,並求償100萬元。案經彰化地院審理,法官認為現代人透過網路交流時,常捏造人格、互取暱稱,甚至謊稱生理性別,未必反應真實情感,因此判小美敗訴。判決書指出,小美與丈夫阿明結婚30多年,共育3名子女,但她在2024年間,開始察覺丈夫時常與他人通話,並於丈夫的LINE對話紀錄中,發現他與女子小花頻繁聊天,內容包括「你去洗澡休息一下啊」、「老公洗好了!等妳呦」、「吃藥頭暈了!老公先睡了晚安愛妳呦」,讓小美認為2人關係逾越一般男女往來分際。由於阿明多年前也曾外遇過,還向小美保證絕不再犯,告訴她「我是想好好的挽回妳對我的信任」、「對妳造成傷害是我不對」,小美當時為了家庭和諧,決定原諒阿明,沒想到才過幾年,阿明又再度外遇,讓小美傷心欲絕,遂對阿明與小花提告求償100萬元。對此,小花表示,她與阿明是經由網路認識,但並未見過面,也無任何超過男女交往分際關係,僅有簡單問候,而她也曾告誡阿明注意用辭,但對方要如何自稱是他的自由,自己並無回應阿明,強調沒有任何逾越男女交往之情事。 案經彰化地院審理,法官審酌,依照LINE對話紀錄來看,阿明傳訊「老公洗好了」、「等妳喔」等語後,小花並未使用任何親暱用語,僅於半小時後回應「到家了」、「怎麼那麼晚才要睡覺」,加上現今通訊軟體及網路交友平台數量繁多,使用者常互取綽號、暱稱,或談論虛構情節、捏造網路人格,甚至藉由裝扮謊稱生理性別來互動,對話往來尺度難免過於寬鬆或帶有遊戲意味,未必反應真實情感。小美雖再補充對話紀錄,主張2人確實見過面且已發生性行為,但未能提出具體證據證明。法官認為,依對話紀錄來看,無法證明2人足以動搖婚姻關係,且難以排除被告2人間僅止於以LINE對話虛擬互動、互取暱稱、談論日常生活或虛構生活瑣事之關係,因此認定不構成侵害配偶權,駁回小美之請求,訴訟費用由小美負擔。全案仍可上訴。
合約陷阱1/「優化關鍵字」合約藏心機 公關公司賤招無往不利
台北市一家從事網路行銷的「誠采公司」,派出大批業務員,針對美容美體業兜售其「關鍵字優化」行銷方案,因為月費不高,業者急於透過網路社群增加聲量,招攬客群,於是草率簽約,殊不知合約暗藏陷阱,當業者發現行銷效果非常差,想解約,卻面臨高達近20萬元違約賠償,讓數十家業者陷入恐慌,目前已經組成自救會,卻不知如何自救。台中一家美髮業者小芬(化名)表示,去年5月間,這家網路行銷公司派了一個年輕的男性業務員前來兜售其「網路行銷方案」。對方表示,他們可以透過「關鍵字優化」,當有需要的消費者上網打關鍵字,搜尋相關資訊,貴店就會優先排在前面,由於現在年輕消費者資訊幾乎來自網路,苦於不知如何透過網路社群增加聲量、拓展知名度的小芬,認為可以嘗試看看。而且,開辦費用3萬8000元,每月繳交6900元,實在不貴!業務員表示,合約有3年、5年,若一次簽5年比較划算,小芬認為報價合理,就簽了5年約。問題來了,試了將近半年,所謂「關鍵字優化」根本無效,到該店消費的客人,沒有一個是透過搜尋關鍵字得知該店,而且,半年來,只有一篇很短的業配文,將小芬的店與其他3、4家業者一起報導,分配到的字數僅100多字,此外,從未見任何網路社群有相關PO文。更讓小芬起疑心的是,該公司僅每月寄一封e-mail,表示該店的關鍵字已經躍居排行榜第N名,這統計數據從何而來?該網路行銷公司並未解釋,也提不出足以證實其數據為真的相關說法。誠采公司在合約暗藏違約條款,若乙方想終止合約,得面臨巨額賠償。示意圖/AI生成)這時,小芬向該公司反映成效不好,要求改善,至少多提供些服務,也沒說要解約,對方卻迫不及待的問道:「妳是不是要解約?」然後「提醒」小芬翻閱合約,該約規定,若乙方(小芬)無故提前終止合約,必須賠償違約金18萬元。小芬憤而找上當初向她兜售這項行銷方案的業務員,對方在Line對話坦承,銷售過程從沒提及違約金,甚至在電話中隱約暗示,他也是因為良心不安才辭職,因此小芬認定,這家公司在培訓業務員時,刻意教他們隱瞞違約金的規定。業務員傳訊息,坦承當初推銷該方案時,沒有提到有違約金一事。(圖/讀者提供)小芬說:「天啊!若繼續履約,5年就是41萬4000元,若解約止血,則要支付18萬,怎麼選擇都是損失慘重」。她透露,該行銷公司的客戶都是美甲、美髮、美體、按摩、美容相關行業,幹這行的人多數不懂艱深的法律,這家公司賭的就是「妳不會仔細看合約內容」,然後設一個合法的圈套等著妳跳進去。目前,已知道至少有將近50家美容美體業者受害,他們在Threads、Instagram以及臉書串連,成立自救會,小芬說:「我知道自己沒有仔細審閱合約,自己有錯,但這家公司用合法的賤招設下陷阱,坑殺我們這行業的人,實在令人不甘心」。誠采公司透過律師回應,該公司與客戶針對合約的訴訟,互有勝負,例如114年度北簡字第8540號判決等案,該公司均獲勝訴定讞。至於本刊報導、台北地院一審宣判誠采公司判敗訴的五個案子,均向二審提起上訴,但後來不忍客戶訟累,因此撤回告訴,既然撤訴,一審判決失效,就無所謂敗訴的問題了。誠采公司強調,近來基於情、理、法,若客戶要求終止合約,雖有違約金規定,但會採取與客戶雙方合意終止,不以合約約定向客戶索取違約金。
抓包摩鐵偷情!女兒借手機揭母不倫 錄音露餡「撞擊聲」判賠50萬
高雄一名林姓男子與越南籍妻子結婚多年,卻因女兒借用母親手機寫作業,意外揭發母親與男子不倫戀,甚至發現多段汽車旅館錄音成鐵證;林男蒐證後怒提告求償70萬元,儘管妻子與對方辯稱僅是好友、甚至強調「性功能障礙不可能發生關係」,但法院認定錄音內容足以證明兩人逾越男女分際,最終判這對偷情男女必須連帶賠償50萬元。判決指出,林男與妻子結婚近20年,近年察覺對方行蹤異常,心生懷疑,直到2024年4月,女兒因寫作業借用母親手機,意外翻出LINE對話,內容不僅充滿曖昧情話,還包含多段兩人在汽車旅館內的錄下、內容猥褻的聲音檔,意外揭開母親外遇內幕。林男得知後,將手機錄音檔備份資料,並向高雄地院提告,他主張妻子與對方已侵害其配偶權。庭審時,林妻否認外遇,辯稱只是向對方訴苦、兩人為「談心好友」;「小王」則以罹患攝護腺肥大、性功能低下為由,聲稱不可能發生性行為,並稱兩人前往摩鐵僅為休息或按摩。不過法官勘驗錄音後,發現內容竟包括「啪啪」的撞擊聲,以及事後男方表示:「我愛妳,射很多」之類的示愛言語,法官認定錄音檔裡的對話與聲音,完全相符性行為後的情境;此外,醫療意見也指出,即使有性功能障礙,仍非完全無法進行性行為,削弱被告說法可信度。法官因此認定兩人關係已逾越一般交友界線,構成對婚姻關係的侵害,依情節判決須連帶賠償林男50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戶政登記不算?丈夫想離婚「揪結婚證書1關鍵」 法院:婚姻無效
男子阿勵與女子小柔(均為化名)原本簽署結婚書約並完成戶政登記,但婚後關係惡化,阿勵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確認婚姻無效。法院審理後認為,結婚書約上的證人並未親自見聞雙方表達結婚意思,不符法律規定,因此判決兩人婚姻關係無效。判決指出,當時兩人持結婚書約前往戶政事務所辦理結婚登記。阿勵主張,書約上的兩名證人都是小柔的友人,自己從未見過,且證人也未曾親見或親聞雙方是否具有結婚真意,因此結婚程序不符《民法》第982條關於證人見證的規定。小柔則表示,兩人交往期間曾同居,自己懷孕後雙方決定結婚並規劃共同生活。她指出,兩人不僅完成結婚登記,也曾拍攝婚紗照並與家人聚餐慶祝,在LINE對話中也互稱夫妻,足以證明彼此具有結婚意願,因此婚姻應屬合法成立。法院調查後發現,結婚書約上的兩名證人確實是在小柔請託下各自簽名,但並未親自見聞雙方表達結婚意思,也未在戶政機關辦理登記時在場。法官指出,《民法》規定結婚須有兩名以上證人簽名,其立法目的在於確認雙方具有結婚真意,證人必須親見或親聞當事人的結婚意思表示。法院認為,本案證人未實際見證雙方結婚意思,程序上已欠缺法定形式,因此依《民法》第988條規定,認定該婚姻關係為無效。至於兩人所生未成年兒子的親權問題,法院指出,雖然婚姻被認定無效,但父親已完成認領登記,因此仍適用婚生子女相關規定。法院並委託社工單位進行訪視評估,綜合雙方家庭環境、照顧能力與親子互動等因素後認為,孩子自出生以來一直與母親同住並由母親主要照顧,親子依附關係穩定。法院認為由母親擔任主要照顧者較符合孩子最佳利益,但親權仍由父母共同行使。除涉及改姓、更名、移民、出國就學或重大侵入性醫療等重大事項須共同決定外,其餘日常生活事務可由母親處理。此外,法院也裁定父親可依約定時間與孩子會面交往,以維持親子關係。同時考量雙方經濟能力及新北市平均生活支出,判決父親須自裁判確定後起,每月支付1萬8497元扶養費,直到孩子成年為止。
「舉重精靈」方莞靈酒後掌摑掐脖踹女友 遭判拘役50日
26歲的舉重國手方莞靈被譽為「舉重精靈」、曾代表台灣參加東京奧運與巴黎奧運,不過近日卻被爆出家暴案件。方莞靈被控酒後與同居女友發生爭執,過程中還打女友巴掌、掐脖並用力踹她,導致女友身上多處傷勢。經台南地院審理後,依傷害罪判處方莞靈拘役50日,可易科罰金。根據判決書指出,2024年10月19日深夜至20日凌晨,方莞靈與劉姓女友及友人在台南市區一間酒吧聚會飲酒,直到凌晨3時左右才離開。凌晨3時50分許,方莞靈與劉女回到住處後,因故發生口角,方莞靈情緒失控,徒手掌摑劉女,接著掐住對方脖子,還用腳踹踢劉女胸腹部。過程中,劉女不斷掙扎但無果,事後她前往醫院驗傷,診斷結果顯示她的雙頰與右耳鈍傷、後頸挫傷、左胸腹鈍傷及雙手腕挫傷,且出現右側高頻聽力障礙,讓她氣得報警提告。台南地院審理時,方莞靈坦承犯行。法院根據友人陳男的證詞、傷勢照片、醫院診斷證明書以及雙方LINE對話紀錄等資料,認定事證明確。台南地院審理後,指出方莞靈酒後失控對伴侶施暴,造成其身上多處傷勢,考量她坦承犯行、態度尚可,且沒有前科,但因劉女身心受創,沒有和解意願,最後依傷害罪判處方莞靈拘役50日,可易科罰金,全案仍可上訴。
訂日本機場包車服務卻放鳥!司機苦等2小時還被封鎖 台灣奧客身分被挖
近日有日本包車業者控訴,一名台灣旅客預訂北海道新千歲機場接機服務,司機在機場等待2小時也沒等到人,聯繫後才發現遭對方封鎖。事件引發網民熱議,不少人痛斥「丟臉丟到國外」,網紅「四叉貓」更幫忙肉搜,發現該名台灣旅客疑似在高雄經營便當店。這名經營日本包車服務的網友在Threads發文道,日前有台灣旅客預訂北海道新千歲機場的接機服務,透過LINE群組確認航班資訊,並沒有提前收取費用,然而當天司機抵達機場,等待2小時卻未見人影,致電旅客卻發現已被加入黑名單。從LINE對話截圖可以看到,原PO與旅客確認完航班號碼,就將司機、旅客都邀進同一個群組,旅客曾詢問「在哪裡上車」,原PO說明後,旅客回了個「好的」就再也沒傳過訊息。日本司機曾在群組中說「到達大廳見吧」,隔天也提醒「貴賓,取完行李說一聲」,原PO也關心「您好,您拿到行李了嗎」,均未得到任何回應。原PO無奈道,後續他們試圖聯繫旅客,卻發現對方已更換LINE及臉書帳號的照片,「在日本信譽比較重要,我們也是要給司機算全部費用,如果要是取消請提前告訴,我們都可以取消的。」貼文曝光後,網紅「四叉貓」便在底下留言,根據他查到的資訊,發現該名台灣旅客疑似在高雄市經營一家便當店。對此,其他鄉民也紛紛感嘆,「感覺上他是擔心沒趕上較為便宜的巴士,所以預定了接機當備胎 」、「這位台灣人太丟臉了」、「竟然是我們高雄人,丟臉丟到國外」、「大家都打電話去訂便當,然後都不要拿,給他點懲罰」、「他發現自己的店名資料被查到,迅速變更了Google上的店名名稱資訊」、「我大學時期的愛店,常翹早上課去吃,沒想到會發生這種事」、「自己做生意卻放人鴿子」、「我是建議老闆趕緊出面,道歉賠錢,不然怕是連生意都做不下去」。
葛斯齊爆王定宇曖昧人妻遭告 對話截圖偽造仍獲不起訴
資深媒體人葛斯齊於去年11月7日晚間在臉書以直播、貼文等方式影射民進黨立法委員王定宇外遇人妻,更傳LINE「我想要妳」甚至還帶外遇對象去見前總統蔡英文,事後王定宇對葛斯齊提告民事求償180萬及刑事加重誹謗。台北地檢署今(12月17日)偵結刑事部份,認定罪嫌尚有不足不起訴,民事部份目前仍由台北地院審理中。根據起訴書,葛斯齊雖坦承有臉書貼文以及直播影片,但堅決否認犯行,稱2024年7月18日曾有粉絲與他見面,向他表示自己和王定宇很熟,並提供各種LINE對話截圖,葛斯齊當時也回想起王定宇台南服務處遭潑漆一事,便開始進行查證、比對王定宇LINE貼圖、頭貼以及臉書打卡時間後,才行刊登。事後北檢傳喚該名粉絲作證,對方表示自己有精神病史,長期服用身心科疾病藥物,對話截圖也是為迎合葛斯齊的八卦報導才加以製作,不過該名粉絲已將LINE對話紀錄以及製圖的軟體刪除,目前已無法透過鑑識技術確認,但依照現有情況及證據,採信證人所述。檢方認為,葛斯齊所述並非無憑無據,難認其有主觀上有明知不實故意散布之主觀惡意,認為罪嫌不足,予以不起訴處分。
擅自直播盧秀燕批白目!賓賓哥回嗆遭校方「曬對話截圖」打臉
台中市一所國中日前舉辦生涯輔導講座,邀請魔術師王元照演講,現場出現神秘嘉賓網紅「賓賓哥」(江建樺)卻擅自開啟TikTok直播,拍攝學生畫面並發表不當言論,引發家長反彈。學校當場中止直播並要求下架影片。事後賓賓哥雖公開道歉,但隨即再開直播,批評校方與市府,聲稱一切事前已獲教師允許,並出示對話紀錄自清。不過,校方昨晚間公布完整訊息紀錄打臉賓賓哥。根據該校聲明,魔術師王元照在活動前曾詢問直播可行性,校方考量學生多為未成年人,已明確拒絕。即便如此,活動當日賓賓哥仍在未經同意情況下進行直播,校方立刻上前制止並要求移除相關影像。對此,台中市長盧秀燕於20日表示震怒,直言賓賓哥與王元照無視事前禁止指示,「太過白目」,更痛斥「已經跟你說不可以,你還硬幹,那不是白目是什麼」,並宣布台中市政府將永不錄用兩人。對於外界批評,賓賓哥透過直播反擊,出示與一名教師的LINE對話截圖,聲稱當時曾獲對方允諾直播可行,並強調只拍攝學生背面、尊重隱私。然而校方隨後澄清,該對話僅為初步詢問,正式訊息已在11月13日明確回覆「不得直播」,活動當日也當面再次強調禁令,賓賓哥仍執意進行直播,截圖內容屬於斷章取義,且校方強調一直以來溝通的窗口是王元照,從未有賓賓哥的聯繫管道。校方曬出對話紀錄反擊。(圖/校方臉書)至於賓賓哥展示的「感謝狀」,校方亦表示,該文件是王元照臨時要求製作,並未正式頒發予賓賓哥,他是在未經授權下自行取走,學校事後已報案並完成提告程序。校方強調,賓賓哥擅自直播行為已違反兒少法,嚴重影響學生權益,目前已通報教育局與社會局,並啟動校園輔導機制。也呼籲社會大眾勿隨意轉傳未經查證資訊,共同維護校園安全與學生隱私。校方昨晚間發出聲明。(圖/校方臉書)
主播宮鬥番外篇2/「大象對著你」小心! 仙人掌、水晶陣畫面首度曝光
前TVBS主播張靖玲與前東家訴訟纏鬥3年仍未落幕,如今張靖玲上訴3審,更對聯利媒體提告民事損害求償100萬元。據了解,過去聯利媒體皆不願意告知張女調職的真實原因,直至雙方開庭才說明清楚。如今,張女更以此主張自己因此錯失採取正當行政救濟機會。此外,本刊也取得當時另位主播古彩彥於T台辦公室擺放風水的畫面,以及內部同仁的私下反應。本刊獨家取得張靖玲與時任TVBS新聞部主管詹怡宜在電梯中的對話影片,對話時間為2022年5月25日,影片中張靖玲向詹怡宜多次詢問為何會被調職,對方強調「不是錯,不是懲罰」否認懲戒性調職。事後該談話內容被外傳,其他T台同事指控張靖玲把詹怡宜關在電梯內強迫對話,但根據本刊掌握的影片內容,實際把電梯按鈕按住的是詹怡宜,而非張靖玲。詹怡宜與張靖玲在公司電梯巧遇,詹怡宜否認張的調職為懲戒,並強調「不是錯,不是懲罰」。(圖/翻攝畫面)針對調職原因,無論是T台人資的第2次約談,還是詹怡宜和張靖玲於電梯內部的談話,均未直接指出張靖玲的調職為懲戒性調職,直至鬧上法院、2023年3月13日兩造開庭時,聯利媒體針對張靖玲調職原因,才鬆口是因張靖玲與古彩彥之間紛爭所進行的懲戒調職。張靖玲如今主張,若一開始就如實告知,她就有機會採取合理的救濟手段。此外,本刊也獨家取得當時古彩彥所擺陣的照片,從對話截圖中可看到,古彩彥準備了2株用黑盆栽種的仙人掌擺在辦公桌的兩側後稱自己「搞定了」,並強調「黑色的感覺很殺」等與看起來對新的風水陣信心滿滿。對話間古彩彥也不忘提醒同仁「她(主播秦綾謙)現在大象竟然對著你」要她提防被對方的風水給煞到。古彩彥在公司內的鐵盒用水晶擺放風水陣法,同事們紛紛表示「很邪門」。(圖/讀者提供)除此之外,即使聯利媒體的工作規則中有明訂,要將電腦關機,但古彩彥卻幾乎24小時不關機,更將螢幕保護程式設定為符咒,看起來相當驚悚。而其他主播也無意間發現,古彩彥更在公共空間的鐵盒將水晶擺放為特殊形狀,而在同仁也私下和命理師詢問後,確定古彩彥所擺放的水晶為陣法,讓同仁們皆驚訝地表示「很邪門」,更有同仁直呼「死東西,又做法」。透過LINE對話截圖,也能看出古彩彥對主播秦綾謙敵意非常濃厚,不僅到處散布她桌上的大象擺飾、桌下的鞋盒皆為克制他人的「黑風水」,更稱自己和秦綾謙鬥法鬥的很累,甚至把女兒在半夜哭喊、眼睛動醫美手術遭網友取笑等歸咎於秦綾謙所擺放的黑風水,種種行為也讓同辦公室的其他女主播感到毛骨悚然。本刊致電TVBS公關部門,對方表示目前內部還在了解相關情形,無法做出回應。
彰化媽媽遭假投資騙60萬 警方智擒毒駕車手現場逮捕
彰化1名地方媽媽近日因網路交友而誤陷虛擬貨幣投資陷阱,但她機智向警方求助,成功將計就計抓住詐騙車手,據員林分局表示,該名媽媽在與網友交往過程中,起初被小額獲利所吸引,但當網友誘導她投入高達60萬元的資金時,她直覺異常而向警方諮詢。員警檢視Line對話紀錄後,確認這是一宗典型的「假投資」詐騙手法,隨即組成專案小組展開埋伏行動,23歲李姓車手駕車抵達約定交款地點時,警方立即包圍並逮捕,壓制過程中,員警聞到車內散發濃烈K他命味,並在車內查獲使用過的K盤,車手不僅涉及詐騙,還涉嫌毒駕,立即被帶回偵辦。員林分局提醒民眾,詐騙集團常以「假投資」名義吸引受害者,初期小額獲利後再以各種理由要求投入更多資金,最後甚至拒絕出金,誘導民眾交付大量財物,警方強調,民眾若遇到投資疑慮,務必謹慎查證,可撥打165反詐騙專線或與當地派出所聯繫,以避免財產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