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結紮7年!前妻離婚後竟秒生小孩 綠帽男翻對話紀錄見「咕咕雞」怒提告
桃園一名人夫結紮多年,但妻子卻在離婚後不久產下女嬰。(示意圖/翻攝自pexels)
桃園一名人夫小志(化名)與妻子阿吳(化名)結婚多年,兩人曾離婚後復婚,沒想到再次離婚前夕,小志意外發現阿吳與男子小李(化名)互動頻繁,通訊軟體還有大量曖昧對話,甚至談及生育、性生活等話題,更讓小志難以接受的是,兩人離婚後不久,阿吳產下一名女嬰,但小志早在多年前就已接受結紮手術,他認為女嬰不可能是自己的孩子,因此提告阿吳、小李並求償100萬元。法院審理後,判決阿吳、小李應連帶賠償小志60萬元,可上訴。
根據判決書指出,小志與阿吳於2011年11月10日登記結婚,婚後育有2名子女,兩人曾於2018年7月7日協議離婚,之後又在同年8月6日復婚,最終於2025年6月27日再次協議離婚。不過,2人離婚前夕,小志發現阿吳在2025年1月至6月27日期間,持續透過LINE與小李聯繫,且兩人的互動已明顯超出一般朋友關係,讓小志氣得提告阿吳、小李並求償100萬元。
兩人的對話內容相當親密,阿吳曾向小李表示「想你在旁邊、現在只有看到你才有安全感」,也提到「以後是X小姐,再來就是X太太了」;小李則回覆「你能逃出我的手掌心嗎」、「等你」等話,對話中2人甚至進一步談及生育及性生活,阿吳表示「有想過跟你結婚」、「我們趕快生1個我可以轉移注意力」,小李則回「恩,那就2天1次」,阿吳則笑回「不是每天啊哈哈」,小李更露骨回應「你想吃我的咕咕雞就說嘛」。
法院審理時,阿吳辯稱LINE對話是小志違法翻拍手機取得,不具證據能力;小李則主張自己並不知道阿吳當時仍有婚姻關係。不過,法院審理後認為,阿吳並未提出證據證明小志是以強暴、脅迫等不法方式取得手機對話內容,且侵害配偶權的行為通常具有隱密性,被害人蒐證實屬不易。
法院認為,本案的LINE對話紀錄對於判斷2人關係及侵害配偶權的事實具有高度重要性,且小志也沒有長時間侵犯阿吳的通訊內容,對阿吳隱私權的侵害程度相對輕微,因此未逾越比例原則,相關對話仍可作為本案證據。至於小李是否知道阿吳仍有婚姻關係,法院從2人的對話內容判斷,阿吳曾多次提及「講離婚的事」,甚至與小李討論「不管有沒有小孩你還會想結婚嗎」等語,因此認定小李並非完全不知情,辯詞難以採信。
更讓小志受到打擊的是,阿吳在離婚後產下一名女嬰,而小志早在2018年7月20日便已接受結紮手術,由於女嬰出生後被推定為小志的婚生子女,小志進一步提起訴訟,經法院另案裁定後確認女嬰並非小志的婚生子女。
法院審理後,綜合雙方身分、經濟能力及侵權行為情節後,認定阿吳與小李的行為已嚴重侵害小志的配偶權,因此判決阿吳、小李應連帶賠償小志60萬元,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