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電大林廠採購弊案再曝光 經理涉收110萬回扣高雄檢聲押獲准
台灣電力公司(台電)再度陷入弊案風波中,2024自年1月傳出大林廠採購弊案以來,此案一直牽動著司法機關的神經,最新消息顯示,台電大林廠的郭姓經理被爆出其擔任工程師及課長時,向廠商收取110萬元回扣,雄檢嚴正追查,最終法院裁定羈押禁見。 這起弊案最初始於2021年由高雄地檢署展開調查,當時發現台電大林廠人員與廠商之間存在著不當往來的疑點,台電內部人員涉嫌在採購過程中洩露標案底價給廠商,使得廠商得以透過圍標方式提高價格。而當廠商成功得標后,則以回扣的形式回報給台電承辦人員,形成不正當的利益交換鏈,雄檢指揮高雄市調查處展開搜索行動,並傳喚郭姓經理、張姓、林姓員工以及洪姓廠商,4人都對指控以及案情避重就輕,檢調發現張姓員工帳戶有多筆金流不明,最終檢方對4人提出《貪污治罪條例》、《偽造文書罪》,並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 雖然當時郭姓經理被法院裁定交保,但在後續的調查中,雄檢發現更為嚴重的情況,郭姓經理在擔任工程師及課長期間,曾向某廠商收取高達110萬元的回扣,作為協助廠商在勞務採購案中順利得標的報酬。面對檢調的追查,郭姓經理再次出庭,但卻對涉案事項逃避不談,被認定有逃亡、串證之虞,並最終被裁定羈押禁見;至於其他涉案人員,張姓員工及洪姓廠商已被法院裁定羈押禁見,而林姓員工則獲准以交保方式暫時釋放。
游淑慧列北士科園區地上權疑點 蔣萬安謹慎應對
前北市長柯文哲任內通過北投士林科技園區地上權,卻遭藍綠質疑獨厚特定廠商,北市議會更成立專案小組撤查。北市議員游淑慧指出,北士科地上權賤租案非新案,2021年她就質詢過此案,她也在臉書點出4大疑點,請專案小組深入瞭解。市府知情人士則表示,該案確並非新案,不只一位議員都曾質詢過,但當時外界關注的是「藍白合」「柯P會不會選總統」以及其他市政爭議,最後該疑問就不了了之,但隨著近日監院逐一針對柯市府任內的施政完成調查,該疑案又重行浮出抬面,台北市長蔣萬安也指示政風深入調查,再決定是否將全案移送檢調偵辦。該人士指出,蔣萬安對此案的步調踩得很穩,並不急著移送檢調,就是要避免貿然出手,又引發柯陣營強烈反擊,將全案炒成「政治議題」,避免步上「台智光」案各說各話的局面,顯示蔣萬安對於柯文哲的「叫戰」也逐漸有所心得,瞭解如何處置,才不會讓真相「失焦」。游淑慧也在臉書上表示,北投士林科技園區地上權確實有一些疑點,應該深入調查,勿枉勿縱。其一,地上權標租權利金底價設定,過去都有「保底規範」,為什麼柯文哲107年卻指示刪除?疑點二,T16、T17、T18公告地價、公告現值是年年上升,土地可說越來越值錢,為什麼市府權利金設定反而越來越便宜?疑點三,為何新光人壽地上權案不需要投資計劃書,只需通過兩階段評審;而一個月後,緊鄰的金仁寶地上權案,同屬一塊基地,金仁寶卻變成三階段評審,還要繳交投資計劃書?疑點四,新光人壽與金仁寶兩個地上權案只差一個月,但為什麼最後權利金卻差61%,期間差距非常大。游淑慧說明,保底機制就是指地上權的權利金底價設定,不低於市價三成。這個規定從中央到地方,許多縣市都採一致標準。郝市長時代是三家估價加上保底機制,但柯文哲107年準備連任前,突然指示把保底機制刪除。也因為沒有保底機制,T17、T18當時權利金底價設定大概只不到市價20%,新光人壽才可以用相當低的權利金標到。游淑慧表示,她當年曾算過差額,如有保底機制,權利金底價,應訂每坪50萬到60萬左右,該標案有一萬多坪的土地,市府因此少了至少約20億權利金收入,但是2021年正是國內不動產行情看漲之際,如此逆市場操作,耐人尋味。市府人士則表示,每當市府標售地上權,如果一標、二標都流標,承辦人員及首長,難免會有壓力,但是有時候流標也可能是因為「上面」指示設定條件相當嚴格、疑似為特定廠商量身訂做,但被量身訂做的廠商卻反能老神在在的等流標、坐等市府再將底價壓的更低。不過,柯文哲市長任內最自豪的就是清廉、透明,科學,「凡事禁得起檢驗」,在政風、檢調未完成調查前,也無法驟下定論,當時的柯市府相關首長及承辦人,也有必要針對議員及外界的質疑說分明。
社會救助補丁1/戶籍與實居地不符難獲政府救助 民團促修10多年未修法令
被視為弱勢族群救命丹的《社會救助法》已經10多年未修法,民團與部份民代均認為在社會結構快速變遷下,該法已經不符當今社會的需求,尤其許多需要被「接住」的社會底層民眾只能被法令排除在外,層層疊疊的條件設限,他們疾呼「該是修法的時刻了」。施行44年的《社會救助法》上次大幅修法已是2010年的事,由社運團體「芒草心」、「人生百味」、「社區實踐協會」及「興隆會所」社工團隊組成的「社會救助法修法聯盟」倡議修改逾10年社會救助法,修法重點將鎖定「放寬限制,即時扶助貧窮者」,包含家戶人口計算方式、戶籍地與實居地認定方式,以及是否該將法定有工作能力者加計虛擬收入等修法重點。人生百味文化建構協會共同創辦人巫彥德表示,他們最常接觸到的是流離失所的街友,服務逾600位無家者中,能取得(中)低收入戶資格不到10%,原因在於現行的《社會救助法》規定,申請者的戶籍地與實居地要一致才符合申請資格,但現代人大量移居到都市中,當民眾搬離戶籍地到其他縣市租屋工作,那就一定申請不到社會救助。「大多數的街友已經貧窮到連實居地都沒有」巫彥德說,個案陳大哥(化名)平常住在台北車站,為了申請低收回到戶籍地,但當承辦人員詢問實居地時,他回答「我一直在流浪,沒有住的地方」,就是因為法令規定要有實居地的事實,陳大哥無法受到政府補助;不僅如此,陳大哥接連在找工作、辦電話也都在「實居地」卡關,雖然最後人生百味出面協助,同意人生百味的服務據點作為陳大哥的暫居住址,但巫彥德也感慨地說:「如果他沒有遇到我們呢?他人生就是在一個死循環裡。」巫彥德說,台灣詐騙猖獗,檢調追查許多人頭戶最終都是無家街友,這些街友經常在面對「會不會被逮」與「活下去」之間作抉擇,前者是機率問題,後者在眼皮底下就得面對,「沒有人喜歡過驚心的犯罪生活」他強調,如果社會救助制度能有效地支持這些貧困的人,他們不會放棄選擇自己的命運,甚至拒絕成為被支配的工具。此外,現行的《社會救助法》在財力計算時採用「家戶合計」的方式,包括配偶、父母、孩子、阿公阿嬤等家庭成員的收入和資產都會計入,這使得急需救助的民眾,因為受制於許多早已無往來的家人也被合併計算,進而無法申請救助。嘉義市議員張秀華服務的案例中,一名阿莉小姐(化名)有過三段婚姻,前後總共生了五個小孩,她的人生就只負責生小孩,並沒有負到養育的責任,小孩最後多跟隨父親或是交由阿公阿嬤撫養長大,等到阿莉老了需要人照顧時,小孩也沒有人要理她,而當她要申請社會救助,名下的五個小孩的所得及資產也都計算在內,造成她申請不到補助。張秀華也無奈地表示,能說這些小孩不孝順嗎,好像也說不過去,畢竟她沒有負到養育之責,但阿莉打零工的流浪生活過得貧苦是事實。從20多年的服務案例經驗中,嘉義市議員秀華體認到《社會救助法》中有不少需要修正之處,唯有透過檢討改善,人民才有好日子過。(圖/非新聞當事人;翻攝自張秀華臉書)民進黨立委陳冠廷認為,現行《社會救助法》許多規定已無法有效回應民眾的需求,未來國會修法提案,首先將《社會救助法》改為《適足生活權利保障法》,宣示我國社福體制從殘補式救助轉換為權利保障的決心。此外,現行法令針對戶籍的限制,對無戶籍者與不在戶籍地居住者已經實質構成歧視,使部分亟待救助的貧困人民無法申請低收入戶,應該修法容許人民向「實際居住地」主管機關申請低收入戶認定及相關公共補助,以積極保障貧困人民的生存權。民進黨立委陳冠廷主張,將朝向容許民眾向「實際居住地」主管機關申請救助修法,家戶所得認定也應依實際狀況認列,讓社會救助更貼近真實生活。(圖/非新聞當事人;翻攝自陳冠廷臉書)陳冠廷進一步表示,許多家庭的實際居住狀況與戶籍上的家庭成員可能不符,比如外出工作的子女可能多年都沒有跟父母同住,但現行法規卻認為他們「同屬一戶」,要統一計算家庭所得收入,所以這些長輩要申請低收入戶就非常困難,因此,修法將提出「家戶應依實際狀況認列」,讓社會救助更貼近真實生活。
行人交安設施條例三讀 專家籲充實人力及時取締
內政部長林右昌表示,16日三讀通過的《行人交通安全設施條例》,分成4大面向,逐年編列預算改善行人交通安全措施,終極目標要讓行人「安心行走」。立法院會16日三讀通過《行人交通安全設施條例》,強制規範中央及地方應訂定行人交通安全推動及改善計畫,且讓地方政府有法源,若查有妨礙行人通行的固定設施,未在期限內改善、拆除者,最高可罰新台幣15萬元。林右昌說明,針對路口設施規劃不良、步行環境未連續、缺少人行道、障礙物阻斷通行及無障礙設施不足等民眾在意的人行問題,在條例中有明確規範及處理原則。未來將優先納入都市計畫區域內一定寬度以上道路,必須規劃人行道。內政部國土署官員指出,條文中也明文要求地方政府應擬訂分年分期建設計畫,報中央主管機關核定後優先進行改善,且每4年至少要檢討一次,加速提升「人行道普及率」。官員攤開條文說明,醫療院所、學校、機關、大眾運輸場站等行人密集場所周邊,將公告指定範圍為「行人友善區」,藉以串聯區域步行動線,並舉辦說明會聽取在地民眾意見及擬訂優先改善措施,也推動包括增設人行道、強化警示及無障礙設施、車輛速限標誌或標線、降速設施等,提供行人妥適安全保護及落實改善工程。官員強調,在既有道路上,如有電信箱、郵筒、消防栓等公用事業設施、設備影響或阻斷行人通行時,地方主管機關必須協調使用人擇定遷移位置,且要求進行改善、遷移或拆除;如果未能在期限內完成改善者,也將依法裁罰。對此,交通學者透過CTWANT呼籲,各項裁罰預期將增加承辦人員工作量,若有所延誤也會遭遇檢舉人挑戰。不妨藉由裁罰的金額,增列約聘僱專責處理人員,以有效及時處理裁罰案件,才能呼應修法美意,盡速剔除人行道阻礙,還給行人友善空間。
取消原住民保留地取得所有權五年等待期 超過3萬族人受惠
原住民族委員會辦理原住民保留地業務人員之專業知能及行政效能,今(18)日於宜蘭縣辦理為期2天的地政業務教育研習會,邀集各直轄市、縣(市)政府、原住民族地區鄉(鎮、市、區)公所業務主管、承辦人員及土登人員約220人共同參與。大合照(圖/原住民族委員會提供)夷將Icyang主委的致詞如下:首先,感謝各位第一線辛苦工作的同仁,長期以來對原住民保留地業務所付出的心力以及對本會施政的支持,使本會8年來原住民保留地各項業務成果豐碩。原住民族的土地權利是國家面對轉型正義中的重要議題,本會近年積極推動原住民族土地權利的法制及措施,其中山坡地保育利用條例第37條,在108年1月9日完成修法,取消他項權利登記滿5年才取得土地所有權的限制規定,修法後到現在土地完成所有權面積約1萬8,803公頃,取得所有權族人超過3萬人,成果卓著。此外,族人的土地是在日本統治臺灣之前就已經使用了,但是國民政府接收臺灣後,卻被登記為公有土地,讓族人自己的土地卻要支付租金給國家,對此本會於111年主動報請行政院核處增劃編原住民保留地租金免收及退還事宜,獲行政院參採,並由財政部依本會意見於112年10月25日完成修正「國有非公用不動產增劃編為原住民保留地之租金緩收、免收及退還規定之執行方式」,相關案件目前也陸續申請辦理中,預計申請案件超過5,000筆,退還給族人租金約達上億元。最後,希望藉由這2天的研習,各位能有所收穫,並將研習所學的專業職能,與當前原住民保留地重要政策資訊結合,未來原住民保留地的各項事務,仍需借重大家的力量共同努力完成。特別感謝宜蘭縣政府協助辦理本次研習活動,辛苦你們了。敬祝各位研習愉快,平安、健康,謝謝!宜蘭縣南澳鄉碧候國小薪傳歌謠隊開場表演。(圖/原住民族委員會提供)
剴剴之死/疑說謊干擾辦案 社工:阿嬤才是主要照顧者
北市男童剴剴遭兒福聯盟保母虐死,兒盟陳姓女社工涉嫌因造文書、過失致死等罪被移送,複訊後30萬元交保。剴剴外婆朋友說,起初社工還配合保母說詞,說男童是「溢奶死亡」,而阿嬤才是主要照顧者。據了解,陳女12日被上銬送地檢署,她一路不說話,陳女在兒盟辦公的電腦主機等也被送到地檢署。先前檢方曾約談陳女以證人身分說明,後來轉為被告對她發動搜索。據《台視新聞網》報導,剴剴外婆朋友指出,第一時間保母跟社工都稱,阿嬤才是負責照顧者,因為聯絡不上人才幫處理後事,還說剴剴是溢奶死亡,但因為外傷明顯醫院通報,讓整起事件曝光,剴剴親人強調會告到底。剴剴阿嬤朋友說,「他就說小孩子溢奶死亡的,醫院又不是傻子,那個外傷傷成這樣,怎麼可能還溢奶。」當時剴剴在急救,2人還一直說剴剴沒事。剴剴阿姨也說,至今家屬仍非常悲傷,還在處理剴剴後事,希望透過偵辦拼湊完整事實。剴剴阿嬤委任律師指出,希望司法還剴剴公道。據《太報》報導,剴剴在送醫時,屁股凹陷下體也變黑,牙齒跟指甲都不見,知情者說,社工表示,阿嬤才是主要照顧人,因媽媽不見又聯絡不到阿嬤,她才會來。而檢警相驗時,只有陳姓社工跟保母在場,承辦人員說一定要是親屬才能相驗,2人稱找不到人,最後才找到剴剴阿嬤。據悉,對於剴剴身上的傷,劉姓保母原本否認犯行,說剴剴是磨牙、自撞,而陳姓社工也幫腔,讓剴剴阿嬤相信,但檢警認為其中有疑點才展開調查。前保母從剴剴阿嬤那得知死訊時,聯絡偵辦人員,檢警也找到劉姓保母家的外籍看護,拿到關鍵影像,劉姓保母姐妹遭收押。據檢警調查,其實剴剴在前任保母那就不愉快,有磨牙自撞情形,但根據社工資料,剴剴生活正常,社工沒善盡責任就信劉姓保母說法,疑似做假訪視資料,沒發現剴剴被凌虐4個月。《CTWANT》提醒您: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南港三井lalaport 工地遭竊!疑缺錢買毒 男爬3層樓高鷹架偷電纜
北市警南港分局南港派出所日前獲報,南港三井lalaport工地電纜遭竊,警方調閱監視器畫面後卻發現,被竊工地當晚無人車進出,經實地勘查及連日調閱監視器,掌握竊嫌冒險攀爬約三層樓高之鷹架竊取電線,火速在蒐證完畢後持搜索票等將涉案的45歲魏姓男子逮捕到案。初步了解,日本三井公司在今年初才選中南港,準備興蓋南港lalaport,不料日前工地承辦人員卻發現,工地內的未開封之線材不翼而飛,損失約約23萬元,緊急報警處理。不過警方調閱監視器畫面後卻發現,電纜失蹤當晚,監視器畫面並未拍到有人車進出,所幸承辦員警細心發現餘留在現場之散亂電纜線,其拉曳方向有朝向連接工地與鄰近建物鷹架之跡象,才進一步發現竊嫌趁深夜冒險攀走鷹架行竊得逞。據了解,45歲有毒品前科的魏姓男子,其疑似因缺錢買毒,才會冒險爬鷹架偷電纜,警方掌握魏男行蹤後,火速聲請搜索票及拘票前往魏男住處逮人,並查獲作案用老虎鉗、第二級毒品安非他命殘渣袋、吸食器等證物。全案依涉嫌違反刑法加重竊盜、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移送士林地檢署偵辦。南港分局提醒,請民眾務必注意財物安全,若發現可疑人士,請速撥打110報案專線,警方將立即到場查處;南港分局將持續加強巡守及各項查緝犯罪工作,以淨化社會治安,提供民眾安全之生活環境。
割頸案「乾兄妹」畫像掛五股街頭恐挨罰20萬 猛鬼大樓主委回應了:收到通知就拆除
知名「猛鬼大樓」錦新大樓現任主委周朝陽更在新北市五股設立新北市國三生割頸案的「乾兄妹」看板,不過新北市府指出,由於廣告看板未申請許可證,依《建築法》擅自設置招牌廣告或樹立廣告者可處4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罰鍰;周朝陽則表示,收到通知後,就會拆除看板,避免造成相關承辦人員困擾。《三立新聞網》報導,新北市工務局16日指出,該廣告主並未向新北市府申請許可證,依據《建築法》規定,未申請審查許可,擅自設置招牌廣告或樹立廣告者,可處建築物所有權人、土地所有權人或使用人4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罰鍰。針對工務局的說法,周朝陽稍早表示,後續收到相關通知,就會將看板拆除,避免造成相關承辦人員的困擾。高齡70歲的周朝陽日前透露,過去幫忙抓白曉燕命案凶手時,也曾在同一個位置掛全版的廣告緝捕陳進興;自己推廣兒少文化教育多年,也成立基金會協助單親家庭,看到新聞上「乾兄妹」這麼囂張,非常心疼死者,才會設立廣告。據悉,新北市國三生割頸案事件發生後,引起全台震驚,這位錦新大樓現任主委周朝陽因此在新北市五股成泰路三段、孝義路口懸掛看板,看板上更寫著「人神共憤,法不容」,除此之外,知名網紅小商人得知此事後,也立即在美國紐約的時報廣場上刊載「乾兄妹」看板。另外,據小商人透露,也會在國內說要放廣告,但遲遲在台灣沒有動作,因此周朝陽才決定自己來,估計,廣告製作費大約1、2萬元,加上吊車費用等共計花費6萬元,不過在新北市工務局做出表示後,為了避免造成承辦人員困擾,只要收到通知,周朝陽就願意將廣告看板下架。
吳怡霈和尪在台灣登記結婚 老公可以取新名字差點改成「大谷翔平」
藝人吳怡霈今年8月和日籍老公AKIRA在日本結婚,29日正式在台灣戶政事務所登記,她也透過社群分享喜訊,「欄位真的多了一個人欸」,除了分享自製的結婚書約,吳怡霈也表示,由於老公是日本籍,可以取新的名字登記,她和親友就拱老公改名「大谷翔平」或「金城武」。吳怡霈和老公的結婚書約以及印章就藏著許多小巧思。(圖/翻攝自吳怡霈臉書)從吳怡霈的臉書可見,她分享自製的精美書約,除了放上喜歡的植物和顏色,還有兩隻可愛毛孩Karua、Joker,另外也刻了一對印章,「喜歡肖楠木的香氣,溫潤的觸感,剛好看到一對一深一淺的木色,恰巧紋路都是山形,我們喜歡山,甚好。朝自己的這一面是谷,提醒彼此包容,虛懷若谷,寓意甚遠」。吳怡霈和AKIRA先前在日本登記,婚姻關係已具法律效力,29日登記時她才知曉笑說「其實今天也不用來」,但承辦人員表示,「還是要,身分證跟戶口名簿都會更動,還是非常有意義喔」,這也讓她感慨「原來已經當了8個月的合法夫妻了呢」。除此之外,吳怡霈還笑說因為承辦人員表示AKIRA可以取新的名字,「兩位證人朋友跟我,不斷遊說日本男子,改名『大谷翔平』或是『金城武』,承辦人員笑到辦不下去」,不過AKIRA最後還是簽下本名「桑原明」。
富台工程爆近3億元增資糾紛 投資人控訴董座「自首作假帳」背後動機
國內知名統包工程公司富台工程日前爆出董事長鄔時祥「自首」作假帳的荒謬事件,富台也發出聲明稿,直指前監察人介紹之團隊「假意增資後又取回股款」;然有知情人士看不下去,向CTWANT記者還原始末,該筆近3億元增資是鄔時祥為解財務燃眉之急透過友人引介監察人再找到增資人,豈料「好意增資卻被擺一道」。富台工程前監察人柯慶宗日前向CTWANT爆料,因中油與沙烏地阿拉伯兩案出現嚴重虧損,2020年8月,鄔時祥透過友人介紹,聘他擔任監察人,並協助引進新團隊與資金,以便在公司財務風雨飄搖之際,能順利取得銀行融資。怎料,2021年12月增資計畫完成後,2022年4月柯慶宗因不明原因遭解任;今年6月股東會上,本應改選的董事會卻未改選;緊接著10月時,又於公開資料發現鄔時祥作假帳、違反公司法的判決書,且與他所了解的事實不符,驚覺有異,於是和幾名小股東投書媒體,質疑經濟部眼見公司違法卻毫無作為,背後應該有高人指點。根據臺灣士林地方法院112年度審簡字第680號刑事判決書載,被告鄔時祥因違反公司法等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被告於準備程序自白犯罪。鄔時祥遭判「使公務員登載不實、違反公司法第九條第一項、違反商業會計法」等。知情人士透露,中油第12蒸餾工場案讓富台工程慘賠20億元,又因為沙烏地阿拉伯案投資帳目不明,導致會計師持保留意見,銀行也出現抽銀根,才急需向外找金主支持。(圖/報系資料庫)對於柯慶宗和小股東的爆料,以及作假帳的起因,富台透過官網發出聲明稿表示,是柯慶宗假稱欲向公司引介專業投資團隊參與增資,未料該團隊卻於增資後設計取回股款,並稱公司負責人鄔時祥雖於前述增資過程受有心人士蒙騙,仍勇於承擔責任,因此向調查局自首。柯慶宗看到聲明稿直搖頭、憤憤不平地說,在他擔任監察人前,鄔時祥就因為富台的龐大虧損,對外尋求金援已久,「是他拜託我來幫忙引資,最終好不容易找到『予凡投資』願意挹注資金,而且是以每股10元的超溢價價格救火。」另外一名協助引資,同時也是予凡投資法人股東的H小姐表示:「當初富台在沙烏地阿拉伯的投資空帳始終講不清楚,因此會計師在財務簽證時持保留意見,每股淨值也只剩下3元,為了符合銀行融資條件,卻要以每股10元增資,在這種情況下,根本很難找到投資人,當時銀行甚至已有抽銀根的意圖,也向富台建議最好加入新股東,因為有新的資金投入,才有再融資的空間。」「我們前後共找了大概10幾組投資團隊,每組帶到富台,由鄔董親自面談。」H小姐說,儘管富台財務體質不佳,鄔時祥也很謹慎,「先把同業刪掉,因為怕被併吞,至於經營團隊很強的,他也抗拒,尤其是中鼎。」最後和增資團隊予凡投資一拍即合,但由於公司介於剛發生虧損20億元以及淨值過低,故協議入資近3億元,成立專戶專款專用。H小姐從時間序指出,2021年12月,近3億元增資款匯入富台,並完成辦理股份登記,但因專戶尚未開啟,所以交由富台的律師事務所保管。結果2022年2月鄔時祥竟口頭要求增資方退出,3月跑去自首作假帳,4月便開始無預警、無理由解任相關引資人在富台擔任的監察人及董監事身份。H小姐表示,這中間的角力一直持續到今年9月,已到位的近3億元資金被退回增資方帳戶,於是增資方又再匯回去,來來回回多達3次,最後富台索性將帳戶關閉,一口咬定是增資團隊於增資後設計取回股款、鄔時祥被騙所以去作假帳。「近3億元不是小數目,中間談了很多個月,合約也是經過雙方法務來回修改很多次才訂定的。」H小姐無奈強調,增資方根本沒有意願要搶奪經營權,單純看好公司發展而願意入股。H小姐表示,如果鄔時祥連引進公司資金這麼重要的事,都可以處理得如此馬虎,股東又怎能將公司交給他?這不是富台公司在對外聲明裡一句鄔董事長「受有心人士蒙騙,惟仍勇於承擔責任」可以輕易免除專業經理人的責任。一個將近富台公司實收資本額高達三成的投資案還導致董事長被法院判刑,董事長連自身權益都無法保護,如何期待他能保障富台公司的經營利益。據了解,予凡投資的股東有鋼鐵、醫療、化工等上市公司二代組成,背後都是專業又有實力的團隊。而目前增資團隊最希望的是富台能盡速依法招開董事會並改選董事。柯慶宗也表示,投資原本是一片美意,雙方也都簽下具法律效力的契約,但匯款驗資後,鄔時祥卻未經過董事會同意,將投資款連續幾次退回,言行皆與事實不符,不僅投資團隊對感到心力交瘁,身為引資人的他,也愧對當初投資方的信賴。「富台有這麼多優秀人才,長久以來沒辦法發展壯大,追根究底,缺的就是資金。希望藉此導正視聽,讓富台800多名小股東知道真相,呼籲鄔董不要再一手遮天、回歸正道。」柯慶宗紅了眼表示,鄔董這麼做,實在很難對當初增資方交代。對此,經濟部商業發展署該案承辦人員回應,富台的董監事任期屆滿卻未改選,經濟部有發函詢問,得知因公司發生資金登記不實問題,將影響董監事改選的投票權,因而暫緩。目前經濟部正在對資金不實的事件做釐清,由於予凡已提出增資的佐證資料,經濟部也已二度發函詢問富台可有異議,但尚未收到回覆。H小姐表示,資金登記本身就沒問題,縱使資金登記在相關當事人之間有不同認知,但富台公司董監任期屆滿未改選是客觀存在的不爭事實,難道任何公司只要資金在股東之間有爭議,董監事就可以任期到了不改選,這不是變相造成萬年董監,恐怕也要主管機關經濟部儘速解決爭議,避免萬年董監存在,讓人民對主管機關應依職權即時匡正一般公司未依常規經營之期待落空。至於柯慶宗及H小姐的指控,富台工程透過秘書表示,口說無憑,不予以回應。
為搶監護權玩花招?離婚訴訟告配偶性侵子女 辦案人員憂動機不純
依據新北市民政局統計,2019至2022年粗離婚率均突破千分之2,孩童監護權問題也伴隨而來。今年5月發生,男子替13歲兒子檢查排便情況,兒子卻在母親陪同下提告性侵。警方指出,類似案件1個月平均有1至2件,研判多與爭搶監護權有關,但夫妻失和受傷的往往是孩童。新北市某男子今年5月替13歲兒子檢查排便情況,兒子卻在母親陪同下,到新北市警局婦幼隊提告父親以手指性侵。該名父親說「我和兒子感情很好!」但因構成強制罪要件,雖父親並無意冒犯,檢方10月仍依強制罪起訴。承辦人員推測,父母恐因爭奪監護權才鬧出「性侵風波」。新北市警察局婦幼隊長劉家次表示,類似案件1個月會發生1至2件,承辦人員受理案件時會覺得「怎麼聽起來怪怪的?」但只要民眾提告,警方皆會依法受理,保護孩童優先,但推測背後原因往往跟離婚及監護權爭議有關。「有時候會看到3、4歲的小孩,還無法完整說話,就被父親或母親帶來提告對方性騷擾,原因可是只是洗澡的時候摸到,就覺得很奇怪!」劉家次說,12歲以下幼童較容易發生這種事,表達常支支吾吾,甚至有的直接嚎啕大哭,最後筆錄都靠爸爸或媽媽代替完成。新北地檢署婦幼專組主任蔡宜臻說,幼童的證詞本就難以證明真偽,若又沒有相關事證,再加上父母正離婚訴訟,難免會讓辦案人員聯想提告動機是否不純粹,但提告動機與小孩是否受到性侵害是兩回事。蔡宜臻表示,檢察官只能盡調查能事去認定案件有無構成性侵害,「檢察官不是神,無法得知報案動機,因為提告是他的權利,家屬也不可能承認動機是爭奪監護權,這樣他變成誣告了」。避免被害人受到誘導,蔡宜臻指出,檢方面對幼童性相關案件時,開庭都會讓家屬與被害人分開,也會找心理師協同開庭,減少被干擾因素、避免證詞受到影響。她強調,檢方不會因為懷疑報案動機不純粹,就將案件草草帶過簽結。
潤寅壞律師2/超貸470億三大咖助攻 金控老董、大律師、調查官下場慘
司法史上最大超貸案潤寅案害慘銀行界,12家公股及民營銀行慘遭詐貸470億元。台北地檢署查出楊文虎、王音之夫婦從2008年起,以假合約、假發票作帳騙取銀行貸款,終於在2019年包不住火逃亡海外,仍遭檢調緝捕回台。北檢承辦檢察官勾稽比對,發現潤寅案拖了11年才東窗事發,與楊文虎、王音之夫婦刻意交好3個業界大咖有關,分別是前合作金庫董事長廖燦昌、法官轉任律師的黃呈熹、以及前調查官郭詩晃。3人事後不但丟掉工作,還遭起訴判刑,下場悽慘。其中曾任合作金庫董事長的廖燦昌,堪稱藍綠通吃的銀行界「經營奇才」,他在馬政府時期當過台企銀和合庫董事長,2017年11月因「慶富案(即海軍獵雷艦詐貸案)」,遭拔除合作金庫董事長職務,不過民進黨蔡英文當選總統後,時任行政院長蘇貞昌在2019年4月間,以「用人唯才」為由,重用他擔任第一金控董事長,外界盛傳是受到新潮流系的鄭文燦和陳菊推薦,讓他秒成綠朝新貴,但遭否認。不過廖燦昌當上第一金控董座才1年多,2020年因為遠東航空22.5億元掏空案,涉嫌在合庫董座任內超貸遠航遭起訴,因此丟掉第一金控董座寶座,接著2022年底,又因潤寅超貸案遭到起訴。檢方查出廖燦昌擔任台企銀董座時,就常接受王音之致贈的「高級水果」,廖轉任合庫董座後,王轉向合庫貸款,合庫主管和承辦人員疑似因廖的壓力,明知潤寅已被列為呆帳戶,仍核貸撥款4.6億元,造成呆帳2.9億元。兩度被拔除金控董座的廖燦昌,未來將有跑不完的法院。律師黃呈熹因潤寅案遭判刑,在法院審理期間仍接受媒體採訪、相當活耀,預料將遭律師公會懲戒除名。(圖/翻攝臉書)至於曾任台北、高雄地院法官的黃呈熹,轉任律師後生意不錯,不過他曾因違反律師倫理,遭律師懲戒委員會處罰停職2個月,現在又因擔任潤寅案楊文虎、王音之夫婦的法律顧問、收費1250萬元,要求員工湮滅證據及洗錢,連自己的律師事務所也藏了2台潤寅集團的電腦主機,遭判刑1年10月確定。對此,律師懲戒委員會已對他先判刑確定的滅證罪,予以最重的除名處分,洗錢罪則在2023年11月間判決有罪確定,北檢將發函律師公會,要求再次懲戒,一般預料,黃的律師資格將確定除名,永遠無法執業。另外,調查局早在2016年8月間已發現潤寅集團有問題,當時交給台北市調處專員郭詩晃承辦,王音之透過與郭熟識的潤寅集團金主、有富集團董座洪村騫關說,希望能全身而退,洪村騫指示有富開發部經理李世仁安排跟郭詩晃見面,洪幫王音之代墊500萬元現金裝在水果盒,赴郭家交給郭,2019年1月,郭向李洩密表示:「案件將調查終結。」5天後,郭將潤寅案卷證以查無不法理由「列參」,李得知轉告王,「王董:您的案件已經簽送出結案」。後來檢調查扣潤寅電腦,找出被刪的「內帳」資料,記載2張支票及「調查局郭」,才讓郭詩晃收賄內鬼犯行曝光。郭一審遭重判12年,懲戒法院另將郭判決撤職,並停止任用4年,併罰款60萬元。前台北市調查處調查官郭詩晃,被控向潤寅集團收賄500萬元吃案,北院重判12年徒刑。(圖/報系資料照)
大陸女佯裝來台拍戲 滯留4年遭判刑
林姓大陸籍女子2019年持造假的在職證明,誆稱收到台灣的影視公司邀請,要來台拍戲,未料林女入台之後便滯留多年,直到上月初在竹北被新竹縣專勤隊查獲逾期停留,事件才曝光,新竹地院判處林女涉犯偽造特種文書罪,處有期徒刑2月,得易科罰金。林女目前移民署中區事務大隊南投收容所收容中。林女在2019年以人民幣兩萬元代價,向不明人士購買造假的影業公司演藝部門藝人助理職務證明,該證明還煞有介事標註林女任職已滿1年,月薪1萬人民幣。接著林女又透過台灣黃姓男子以影業公司名義邀請,來台展開拍攝工作。林女在當年度9月以「短期專業交流」名義,申請核准入境台灣地區,經內政部移民署承辦人員實質審查後,於同年10月23日,許可林女來台且核發入出境許可證,許可停留期限為自其入境翌日起至59日內有效,林女同年10月27日,持入境許可證入境來台。未料林女來台後竟未依規定按期離境,直到今年11月10日,移民署中區事務大隊新竹縣專勤隊在竹北查獲林女,事件才曝光。新竹地院法官審理時,認為林女明知不符短期專業交流申請許可來台要件,偽造不實在職證明,影響我國主管機關對大陸地區人民入境之管理,行為實有不當,依偽造特種文書罪判處有期徒刑2月,如易科罰金,以新台幣1000元折算1日。
母子偽造「上千假發票」抽走4條10餘萬元鑽石項鍊 最後下場慘了
前高雄市長韓國瑜在2020年任內推出了「高雄振興購物嘉年華」活動,期間單筆消費滿500元即可登錄發票抽獎,而一對賴姓母子便動了歪腦筋,共登錄了2099筆假資料,成功領走3萬元現金抵用券,並運用該獎品參加台酒舉辦的抽獎活動,抽中4條市價超過10萬元的鑽石項鍊。對此,高雄地院依偽造文書罪,判賴男1年4個月、賴母5個月徒刑,均得易科罰金。判決書指出,「高雄振興購物嘉年華」活動自109年6月起至同年8月31日止,民眾只要於活動期間在高雄單筆消費滿500元,憑店家開立發票,就能至活動官網登錄參加抽獎,中獎者可獲得1萬元消費抵用券。而52歲的賴姓男子與73歲的賴母便在系統登錄了2099筆假統一發票號碼,抽中了共3萬元的現金抵用券,且由於發票須滿500元才可兌換,賴男便以剪貼方式變造3張發票前往領獎。後來,承辦人員於事後進行審核比對時,才察覺發票有問題,隨即報警處理。檢方表示,賴男在取得3萬元現金抵用券後,又參加了某購物網站和台酒公司舉辦的抽獎活動,並以同樣手法登錄944筆假消費紀錄,抽走4條價值逾10萬元的鑽石項鍊,而工作人員也在事後藉QR CODE掃描發票明細時,才發現發票是偽造的。經高雄地院審理,賴姓母子否認涉案,其中賴母更辯稱兌獎發票是撿來的,法官則認定,賴男領獎時登記的聯絡電話即為本人的門號,且抽獎之活動帳號也都為賴男註冊,由於是以不正當途徑參加抽獎活動,使多家企業、機關管理統一發票的正確性受質疑,因此依照偽造文書等4罪判刑,處賴男1年4個月、賴母5個月徒刑,均得易科罰金,可上訴。
婦人無辜遭判肇逃「纏訟10年才無罪」 北市警認「無疏失」拒送懲戒
新北市一名張姓婦人於多年前,因為台北市政府警察局中正第二分局員警楊福財搞烏龍的關係,結果莫名遭控肇事逃逸、過失傷害,甚至還一度遭判刑定讞。官司在纏訟10年後,張婦才獲得無罪判決。之後監察院於2017年8月要求警政署督促北市警趕在10年懲戒期滿前,移送相關失職人員,結果北市警認為過程並無疏失,拒絕移送相關失職人員,結果導致整起案件超過懲戒追訴期。根據媒體報導指出,整起事件發生於2007年9月26日傍晚6點左右,張婦在新北市永和市智光街黃昏市場擺攤。而在當時,一名朱姓婦人在行經台北公館水源市場時,遭一輛機車撞倒,而肇事機車直接逃逸,並未作停留。而時任中正二分局交通分隊警員楊福財在記錄筆錄時,誤將肇逃機車的車牌「DMX」誤植為「DNX」,結果反而讓張婦遭誤判為肇事者。除此之外,後續時任中正二分局的偵查佐陳一瑋,也遭到查出在調查過程未盡客觀性義務,未將有利於張婦的通聯記錄送交檢察官,導致檢察官、法官未取得有利證據,讓整起判決發生誤判。一份調查報告中也提到,在高等法院於張婦聲請再審時,曾向中正二分局調取案件的原始資料,而承辦人員與主管竟回覆「無相關報案紀錄」。高等法院再度調取資料時,中正二分局才提供報案紀錄、原始證據,而這其中就包含著遭到隱藏、對張婦極有利的證據。最後,張婦也於2017年6月1日,由高等法院判決無罪。事後,監察院司法及獄政委員會則於2017年8月去函警政署,要求督促北市警應在時效屆滿前,將相關失職人員移付懲戒,中間甚至多次去電警政署長、副署長、相關承辦人員提醒。但最後北市警在調查後認定,本案中相關人員並無失職,因此決定不移送懲戒。監察院認為,時任中正二分局警員楊福財、偵查佐陳一瑋在案件中未盡客觀性義務,導致張婦纏訟10年,而中正二分局相關主管過程中也未察覺基層員警疏失,而台北市警察局還認為相關承辦人員、主管在處理上並無疏失,拒送懲戒,也未進行相關懲處,導致本案超過10年懲戒時效,有嚴重怠忽的問題。因此監察院最後依法提案糾正中正第二分局與台北市政府警察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