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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吵起來! 胡亦嘉遭停職揚言提彈劾 金管會堅持重罰街口

街口集團旗下街口託付寶執行長胡亦嘉(右前)。(圖/報系資料照)

街口集團旗下街口託付寶執行長胡亦嘉(右前)。(圖/報系資料照)

街口電支與母公司街口金科「一筆資金兩家公司用」被金管會抓到重罰,遭街口執行長胡亦嘉怒嗆「絕不接受。」並揚言要向監察委員對金管會主委黃天牧提出彈劾、要對金管會提起民事與刑事訴訟。金管會5日晚間對於街口電支辦理資金貸與關係人作業之缺失作二點說明,並重申「一切依法處分」。

金管會指出,一、街口電支公司母子公司間借貸是否於2017年11月經董事會授權董事長核決一節,依街口電支公司所報資料,該公司於2017年12月經董事會決議通過「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已明文規定該公司資金貸與他人須「經董事會決議後辦理,不得授權其他人決定」,其後20次資金貸與母公司,均未依該作業程序提報董事會決議。

二、金管會2019年2月對街口電支公司檢查,已針對資金貸與他人未依內部作業程序辦理等提列缺失,並責成該公司檢討改善,但該公司於其後八次資金貸與母公司過程中,仍未依內部作業程序辦理。

金管會強調,金融機構經營須有健全內部控制制度,負責人更應有正確法令遵循觀念。行政處分之目的係促使金融機構及相關人員確實檢討並積極改善,期盼未來街口電支公司經營能更加符合內部控制及法令規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