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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大性騷案2/處分至今受害生未獲道歉 校方:6月前道歉即可

政大爆出性騷擾案後,受害學生指出至今仍未收到加害人道歉,校方回應,要求加害人於六月前給予被害生道歉,皆因處分發布後到執行得有一段時間。(圖/讀者提供)

政大爆出性騷擾案後,受害學生指出至今仍未收到加害人道歉,校方回應,要求加害人於六月前給予被害生道歉,皆因處分發布後到執行得有一段時間。(圖/讀者提供)

針對國立政治大學發生性騷擾一事,受害的M女(化名)指出,性平會已於去年十月做出性騷擾成立之處分,並要求加害人S男(化名)向被害生道歉,但她遲遲等不到結果,因而親向性平會探詢,卻赫然發現,但校方給S男半年多的時間,規定今年6月25日前以書面道歉即可,令她及其他兩位受害學生都無法接受。

「事發兩次,第一次在2019年7月,我和S男都同是某老師的計畫助理,因而與S男結識,某次會議中還有另一名助理在場的情況下,他對我肢體觸摸;2020年初,我和S男共四人在一個吃飯場合,他對我肢體觸摸和言語騷擾,他觸摸我的手掌、肩膀,停留時間很久,我推開後他仍持續。」M女指出,S男擅長寫書法,接近過年時,S男在一次聚餐場合上,以春聯發完為由,對M女表示:「我再寫給你,寫在臉上或身上。」這些言語當時她感到十分不舒服。

由於得知有其他受害學生,M女與其他兩生一同向校方檢舉此事,學校性平會於去年十月調查結果出爐,但三人中僅一人的指控性騷擾成案,三人再次提出申覆,十二月申覆結果以無直接證據為由,仍維持判決結果。

不過離譜的是,S男被處以心理輔導至少六次、修習36小時性平學程,並向受害學生道歉,但受害學生至今遲遲等不到道歉,進而親自向性平會詢問,這才發現,校方允諾S男至今年6月25日前向受害生道歉即可。受害生不僅質疑校方的處分方式,也批評處分結果毫無誠意,對受害者形同二次傷害。

受害M女無力地表示,性騷擾認定嚴格,但被害人不易蒐證的情況下,正義無法獲得伸張;且學校性平調查委員會無公權力介入調查,這樣的結果對她形同二次傷害。M女也指出,學校一開始雖有安排諮商中心對受害學生進行後續關懷,但後續便無下文,也無進行系上宣導及輔導機制,「我覺得性平會議裡,應該要有嚴謹的罰則,我的案子裡,證人說法和事實相反,但校方無法對其有所作為,證人說謊導致事情不成立,身為受害者的我也無能為力。」M女認為,系上有義務加強性騷事件後續的輔導與性平的宣導,但事發至今,系上欠缺相關作為,呼籲校方應在本次事件後須加強性騷擾後續處置。

對此,政治大學性平會表示,性平會調查結果都已定案,後續一切處置皆按照程序,其餘有關學生對性平會調查過程及調查結果的質疑,性平會皆無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