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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莎巧克力得改名 食藥署:植物油超過5%不准叫巧克力

在新法規上路後,金莎巧克力必須要改名了。(圖/廖梓翔攝影)

在新法規上路後,金莎巧克力必須要改名了。(圖/廖梓翔攝影)

食藥署於2日發布最新的「修正巧克力之品名及標示規定」,自明年元旦起,只要添加植物油超過總重5%以上的產品,不得以「巧克力」為品名。而同時,含餡巧克力產品的巧克力含量至少要維持在25%以上,並要在產品名稱上添增「含餡」或「加工」或等提示字樣。這也代表,不少民眾喜歡的金莎巧克力,在新法規的實施下也得改名。

根據食藥署最新的「修正巧克力之品名及標示規定」,裡面明文規範,含餡巧克力產品的巧克力含量至少要有25%,並且要在產品名稱上標示「含餡」或「加工」等提示字樣。同時刪除可可脂巧克力標示規定,未來添加植物油超過產品總重量5%的產品,不得以「巧克力」為品名,根據《ETtoday新聞雲》報導指出,未來此類商品必須標示以「巧克力風味糖果」之類的名字來與巧克力做分別。

而本次修正規定還新增了「半固體型態」或「流體型態」巧克力製品之標示規定,其中規範巧克力抹醬、巧克力糖漿,其總可可固形物含量至少要有5%,或是可可脂含量至少要有2%。

根據《ETtoday新聞雲》報導指出,有關於含餡巧克力的部分,食品組科長李婉媜受訪時表示,以坊間知名的金莎巧克力為例,業者可以改名成「金莎榛果巧克力」或「金莎含餡巧克力」,不一定只能使用「含餡」或是「加工」等字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