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恐怖情人!痛毆前女友還衝辦公室強行擄人 家暴男法庭求饒下場曝光

邱男違反保護令處拘役30日,得易科罰金,可上訴。(圖/陳彩玲攝)

邱男違反保護令處拘役30日,得易科罰金,可上訴。(圖/陳彩玲攝)

基隆一名邱姓男子與女友交往期間數度暴力相向,女子不願再忍提出分手,並向法院聲請保護令,未料,邱男竟2度闖入女子上班處所,在眾人面前毆打她,更強行將女子拉上車,所幸未得逞,邱男眼見動機敗露,心虛駕車逃至花蓮,基隆地院近日審結,依違反保護令處拘役30日,得易科罰金,可上訴。

年約40多歲邱姓男子,平日以駕駛貨櫃車維生,不明原因時常對女友動粗,女子不願再隱忍,向法院聲請保護令,去年11月邱男竟直接跑到女子上班住所,不斷拉扯她的頭髮,更強行將女子手機拿走,當時男子供稱是要看前女友是否有結交其他男子,法院3萬元裁定交保。

邱男卻未記取教訓,隔一個月,在聖誕節前夕,再度跑到女子上班處所,強行將她從辦公椅上強拉至地面,並以雙手拉扯其頭髮,女子同事在一旁看傻了眼,而邱男並未收手,女子摔倒在地後,更將她拖行到工作場所外,意圖強押到車上,女子死命抵抗,所幸在屋內同事立即報警,才未造成憾事。

邱男得知事跡敗露,駕車逃至花蓮,警方循線追查,將邱男逮捕歸案;警方偵詢時,女子表示,她嚇得每天都很害怕;邱男則不發一語,不願說明自己的行動,警方將他依違反家庭暴力防治法送辦,建請檢察官聲押,法院裁定收押。

法院審理時,邱男向法官哭訴表示,他已經被收押1個月,父親70多歲需要照顧,不會再犯了,並且親筆寫下悔過書;女子在法庭上也說,自己有收到邱男寫的悔過書,其家人也有親自來道歉,心軟撤銷傷害告訴。法院近日審結,依違反保護令處拘役30日,得易科罰金3萬元,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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