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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職被當人頭帳戶「慘淪車手」 28歲OL遭吐心境

吳姓女子於2019年10月中擔任一家科技公司的外務助理,未料,卻被該公司利用當人頭帳戶,甚至淪為車手。圖為公司會計要求她領出50萬元,到都會公園捷運站交給一名不詳女子。(圖/翻攝照片)

吳姓女子於2019年10月中擔任一家科技公司的外務助理,未料,卻被該公司利用當人頭帳戶,甚至淪為車手。圖為公司會計要求她領出50萬元,到都會公園捷運站交給一名不詳女子。(圖/翻攝照片)

28歲吳姓女子在2019年10月中擔任一家科技公司的外務助理,未料,卻被該公司利用當人頭帳戶,甚至淪為車手。此案件經警方於去年3月23日移送橋頭地檢署,檢方審理後不起訴吳女,並已解除警示帳戶。

楠梓警分局2日上午說明案情,並呼籲民眾求職時須謹慎。吳姓女子在臉書爆料公社貼文指出,她當時被騙去當車手,已經受了7個月管制帳戶的處罰。當時她還沒去上班,薪轉戶頭就陸續接獲不同人匯款計115萬元,公司會計以匯錯採買機器的款項為由,要她提領該筆款項給公司。

吳女當時不疑有他,很聽話地去提領了,但後來覺得不對勁,就報警處理,請警察陪她去把錢交還給公司會計,還被請去警局喝茶。她事後認為,做人要膽小一點?拿到不屬於自己的錢要交給警察。吳女還自嘲,找工作還是找領現金的就好,感覺比較安全。

警方說,當時這家科技公司要求吳女領出50萬元,並到都會公園捷運站交給一名不詳女子。吳女驚覺有異,報警並將所提款項交給警方。由於吳女的帳戶涉及其他的「假冒親友詐騙案」,被列為警示帳戶,警方詢後,全案移送橋檢偵辦。

警方調查,這家科技公司應為空殼公司,需進一步查證是否存在。警方也呼籲,民眾在求職時,公司做帳不會要求員工寄出帳戶或提款卡,更不會要求員工給存摺密碼;如有不明款項匯入帳戶,切勿提領,立即向警方報案立即處理,避免淪為詐欺車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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