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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房漏水又遭建商嗆 網友震怒:應是遮風避雨的家卻搞成這樣

屋主買房碰漏水,找來水電卻被建商嗆「專門騙錢」。(圖/林榮芳攝)

屋主買房碰漏水,找來水電卻被建商嗆「專門騙錢」。(圖/林榮芳攝)

「台灣房子漏水跟馬路鋪不平是常態了噎」網友一句話道出台人悲劇,一名屋主在臉書社團反映自己買房不到一年,不管下不下雨「牆面都是濕濕的」,連續兩次找建商處理,卻被以「廣告文宣上寫的防水保固5年是屋頂防水保固,不是室內保固」為由搪塞,屋主爆氣表示「走法律了」。

一名屋主在《靠北建商2.0》上反映自己買房不到一年,4月開始牆體就開始整面牆都濕濕的,雖不到滴水程度,但手摸上去會濕,找建商處理,建商卻表示:「廣告文宣上寫的防水保固5年是屋頂防水保固不是室內保固」、「只能打針處理」,且費用還要「各付一半」,讓這名屋主焦急上網詢問:「合理嗎?」

經過網友建議後,屋主找來做水電的朋友以紅外線熱像儀探測室內管路,表示「牆壁上有一支管路漏水顯示儀的溫度圖有很明顯落差」,再次找建商談,卻先被建商嗆沒有第三方公證、專業單位開的證明、證照、合格登記執照就等同於半途出師的兩光水電,是「專門騙錢」的。

屋主指出建商依然認定室內漏水不屬於防水保固範圍,僅表示:「願意幫你出一半的打針費用」讓屋主氣到要打牆抓漏,跟建商打賭「若是管路漏水你要保固維修,管路沒漏水費用我自己承擔」但建商不肯,反指屋主是「現狀交屋」,有任何問題都是「住戶自己承擔」,讓倒楣屋主無奈表示:「先寄存證信函,走法律了」。

文章發布後,留言網友表示:「該給驗屋公司賺的別省」、「應該是遮風避雨的家,搞到蓋完新屋漏水是天經地義的」、「先找到證據是防水問題沒做好導致滲水,然後確認合約是5年以及沒有任何但書,很多建商會跟你玩文字遊戲,如果是打針那就一定是施工瑕疵」。

根據內政部不動產資訊平台109年所公布的資料糾紛表顯示,因房屋漏水而產生糾紛的案件加總起來高達217件,是所有糾紛問題之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