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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水道亂入黃金地 新店田僑仔怒控營建署賴帳8年

圖說-下水道亂入黃金地  新店田僑仔怒控營建署賴帳8年

圖說-下水道亂入黃金地 新店田僑仔怒控營建署賴帳8年

現年64歲的高先生,在新北市新店區擁有多塊土地。6歲那年,高先生繼承了2塊建地,但他直到58歲才知悉,土地遭占用,開始了一連串官民相鬥的惡夢!原來,該2塊目前市值逾千萬的黃金地,除被挪作既成道路及防火巷,連營建署也擅自在土地下方施作下水道,且不付補償金,一賴就賴了8年,高先生只好告官討公道!

高先生無奈地說:「《下水道法》有規定,若因工程需要,土地所有人不得拒絕,但工程施作前,應以書面通知相關人等並支付補償金,可是我根本不知道有這事,找營建署協調溝通也沒下文,只好對營建署提告並求償。」

令人傻眼的是,只不過才7年前的工程,營建署竟提不出任何相關工程資料,甚至以工程契約已驗收完成,且多年未與該廠商合作為由,要高先生自己上網找。營建署還主張自己既非「所有人」,也不是「使用人」或「占有人」,要高先生控告使用下水道工程的公寓住戶們。

高先生說:「當年是營建署發包廠商施作,營建署要我找住戶負責,起碼拿出同意書,讓我看看是哪些人委託的。我不想影響公寓住戶的生活,但也應合理爭取我的權益,這塊地好不容易拿回來了,還得為下水道問題跟營建署對簿公堂,原本只想釐清責任歸屬,沒想到營建署如此消極擺爛,怎麼能讓人心服口服。」公務機關的態度,真讓他不敢領教。

對於高先生的提告,營建署僅簡單表示:「案件已進入司法程序,不便多作說明,一切尊重法院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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