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陽明山車禍釀4死8傷 車行老闆、技師皆判刑

「信詠工程行」負責人陳美蘭疏於監督保管車輛,釀成陽明山4死車禍,士林地院判處徒刑4年2月。(圖/報系資料照)

「信詠工程行」負責人陳美蘭疏於監督保管車輛,釀成陽明山4死車禍,士林地院判處徒刑4年2月。(圖/報系資料照)

陽明山仰德大道4年前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混凝土泵浦車衝撞對向車道釀成4死8傷,士林地院今天審結,將混凝土泵浦車所有人、「信詠工程行」負責人陳美蘭、維修技工盧志宏,各依《業務過失致死》等罪,判處4年2月、3年6月,皆可上訴。

起訴指出,2017年7月19日上午7時許,駕駛阮英貴從淡水出發,車上載著水泥工江金水、陳心怡出發,打算要到陽明山大公路工地進行灌漿,8點19分,在仰德大道3段、新安路路口時,因車輛失控,衝撞對向車道的汽、機車,導致4人死亡、8人輕重傷,駕駛阮英貴也在死亡名單內。

車上生還的江男、陳女均證稱,阮男在事發前1分鐘,大喊沒有煞車,使用引擎煞車、腳踩煞車、手煞車均無效果,要求江去拿排氣管旁的木頭來阻擋,江連忙跳車去拿木頭。院檢認定,泵浦車無法減速,導致發生一連串的死亡撞擊。

士院認為,空車重達20多公噸,驗車時沒有手煞車均屬重大瑕疵,陳美蘭身為車輛實際管理者,不能推諉不知,而盧志宏更換零件時,未確認插銷是否有效貫穿固定螺帽,導致事故前1分鐘傳動軸脫落,陳、盧兩人都有過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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