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錯過班機無法陪考!兒落榜被笑 她氣炸向桃機、航空公司討148萬

法官駁回求償,全案還可上訴。示意圖與本案無關。(圖/報系資料照)

法官駁回求償,全案還可上訴。示意圖與本案無關。(圖/報系資料照)

大陸籍王姓女子錯過班機,無法如期陪小孩考試;之後孩子落榜,她認為,這一切都是機場及航空人員拒絕協助登機才導致的,因此求償148餘萬元。桃園地院審理後,認為王女不能舉證錯過班機是航空公司及機場所致,因此駁回求償。

判決書指出,王女主張,2018年2月1日劃位後便在休息室等候,但起飛時間快到卻遲遲沒聽見機場廣播登機的資訊,後來手持機票詢問機場以及南方航空人員,竟被歧視讀書少,看不懂機票上的英文,遭到拒絕告知登機口,導致無法順利搭上飛機。

王女表示,因為錯過班機沒有陪到小孩考試,以至於小孩沒有考好落榜,還被同學嘲笑只能讀私立學校;之後深覺受到機場員工、航空人員侮辱,她嚥不下這口氣,企圖在桃園機場廁所內上吊輕生進而受傷。王女認為,種種糾紛都是機場以及航空公司所導致,因此求償小孩私校3年學費、傷害費用、不能工作損失薪資及往返兩岸損失等,共148.2萬元。

對此南方航空則表示,王女並未舉證證明未公告登機口如何影響她的權益,及錯過班機與損害的因果關係,且根據當日監視器畫面,王女倒臥在桃園機場醫療中心航廈門診對面樓梯,而她的台胞證、護照、登機證均已遭撕毀,應該要釐清這些是否為無法順利登機的肇因。

桃園機場則表示,依國際機場園區發展條例第12條第1項規定,不負責協助旅客辦理完成登機程序,且當日桃園機場並無設置缺失或設有障礙事由阻止王女辦理登機程序,因此她未能搭上班機的結果,不能將責任歸咎於桃機。另外,飛機起飛前已廣播4次,義務上已盡到責任。

法官審理後認為,王女未能舉證證明南方航空公司員工有何惡意不告知登機門的事實存在,單憑空言無法採信,另依國際機場園區發展條例,桃園機場不負任何防止損害發生的注意義務,且她雖然提出醫院診斷書,卻無法判斷與此事有何關聯,因此求償沒有依據,駁回求償,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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