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區塊
娛樂
即時

昔窮到全身只剩104元 鄭欣宜再忍一年…可領沈殿霞2.3億遺產

沈殿霞與鄭少秋生了一女鄭欣宜,沈殿霞過世前曾立下遺囑,要女兒滿35歲後,才能動用她的全數遺產。(圖/報系資料照片)

沈殿霞與鄭少秋生了一女鄭欣宜,沈殿霞過世前曾立下遺囑,要女兒滿35歲後,才能動用她的全數遺產。(圖/報系資料照片)

香港女星「肥肥」沈殿霞2008年因末期膽管癌、肝癌病逝,享壽62歲,身後留下了折合新台幣約2.3億的遺產。生前她因擔心,過世後她與鄭少秋所生女兒鄭欣宜,年紀還小不知道怎麼運用這些財產,遺囑中特別交代,女兒鄭欣宜要過了35歲,才能動用她的全部遺產,35歲前,則只能從中每月領2萬港幣(約8萬台幣)花用。而算算鄭欣宜今年已34歲,只要再等一年,就能正式繼承母親沈殿霞的全數遺產。

鄭欣宜在21歲那年承受喪母之痛,後來她繼承母親衣缽,勇闖演藝圈,但身材忽胖忽瘦,娛樂圈對她外型的討論,從來沒少過。鄭欣宜曾坦言,外界都以為她是富婆,但她其實一度窮到,戶頭僅剩約104元台幣,後來才痛定思痛,養成正確理財習慣。現在她所住的房屋,雖然是母親給的遺產,但她也清楚賺錢不易,之前就算再窮困,也沒跟老爸鄭少秋要過錢。

而沈殿霞過世前,為了女兒的未來煞費苦心,還特別找律師訂好遺囑,要求鄭欣宜滿35歲後,才能去動用她生前所留下的2.3億遺產,並多次囑咐女兒要當有用的人,「要去工作」別偷懶,以免坐吃山空,這樣留下再多遺產都不夠花。

娛樂粉絲專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