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鉛筆盒紙條控父性侵 狼父竟法庭嗆少女:「我會告到底!」

13歲少女熟睡時遭父親猥褻,狼父親不僅否認犯行,還當庭嗆聲:「妳告我沒關係啊,我會告到底」!(示意圖/翻攝網路)

13歲少女熟睡時遭父親猥褻,狼父親不僅否認犯行,還當庭嗆聲:「妳告我沒關係啊,我會告到底」!(示意圖/翻攝網路)

13歲少女小玉(化名)鉛筆盒藏紙條,提及熟睡時遭父親猥褻,同學發現後,向師長報告,小玉父親竟當庭恫嚇她:「妳告我沒關係阿,我會告到底!」新北地院痛批狼父惡劣,依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乘機猥褻罪,判處1年10月徒刑,可上訴。

檢警調查,去年12月21日晚間11時許,小玉熟睡時遭父親猥褻,她雖驚醒,但害怕被打而未反抗、張揚。隔日上學時,有同學向小玉借筆,打開她的鉛筆盒時,指甲勾到紙條,打開一看,發現小玉在紙條寫說:「每次放學回家都要摸大腿」、「趁我睡覺時脫我褲子」、「也用他的臭死的舌頭舔我重要部位」。

小玉還抱怨:「他該死該死,我已經受不了這個家」、「為什麼我要出生到○○○這個爸爸家」、「如果我有了自己家庭,那麼我要怎麼跟對象說這件事」、「說來說去都是死王八蛋害我有陰影」等語。

老師詢問時,小玉情緒崩潰,但父親否認犯行,並辯稱:「連碰都沒有碰過」,甚至在小玉作證結束後嗆聲:「妳告我沒關係阿,我會告到底」。

合議庭認為,小玉在事發隔天面對師長詢問,出現一般性侵被害者常見的哭泣、傷心且情緒激動反應,對於遭侵犯經過前後指述一致,若非真遭猥褻,豈可能對親生父親積怨至此?更何況,本案曝光是同學不慎看到紙條而發現,並非小玉主動告知,可見她無虛構誣陷其父的動機及必要,判處狼父1年10月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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