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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化人員私收「插爐費」 10年經手「逾3萬具遺體」收賄千萬⋯下場慘了

前屏東市殯儀館人員向殯葬業者收取「插爐費」,經手遺體超過3萬具,遭法院依貪汙罪判刑。圖中人物與新聞事件無關。(圖/中國時報林和生攝)

前屏東市殯儀館人員向殯葬業者收取「插爐費」,經手遺體超過3萬具,遭法院依貪汙罪判刑。圖中人物與新聞事件無關。(圖/中國時報林和生攝)

前屏東市立殯儀館火化人員,看準殯葬業者為求方便,長期私下收取「插爐費」,行情價1000至4000元不等,10年下來累積經手3萬846具遺體,累積得手金額上千萬元,屏東地院審結後依貪汙罪,判處蔡姓男子等6人1年至5年不等徒刑。

檢警調查發現,蔡男受雇屏東市立殯儀館負責火化爐操作及冷凍櫃維修等工作,另郭姓、洪姓、蘇姓、李姓及康姓男子,分別掌管火化爐、停棺室及停屍間等清潔工作。

6人於2006年起,便以職務之便,向前來殯儀館辦理火化程序的殯葬業者,要求收取每具遺體1000至4000元,名義上為火化撿骨紅包,但所有人心知肚明,就是俗稱插隊火化的「插爐費」,業者為求後續火化及撿骨裝罐不被刁難,多會付錢了事。

承辦檢警透露,屏東市殯儀館有4座火化爐,每天處理量能最多就是16具遺體,每月約300具,眾人皆不避嫌,直接就在火化區或家屬休息區收費,曾有殯葬業者程序完備後還接到電話,原來是1000元「手續費」忘記繳交,態度十分囂張。

檢警計算,如此收取「紅包」陋習自2006年1月起,一直到2015年10月被查獲,累積已經手超過3萬具遺體。蔡男共得手702萬、郭男706萬4000元、洪男551萬2000元、蘇男266萬4000元、李男161萬8000元,每月收受的賄款甚至比每月領得本俸2、3萬元還多出許多。

有檢調透露,涉案者不少沉迷簽賭及賭博性電玩,甚至有人長期出入酒店與小吃店,還包養小三,出手闊綽且夜生活相當精采,旁人見狀質疑,一般薪水怎麼有辦法支應如此龐大開銷。

屏東地院法官審結後,依貪汙罪分別對涉案6人判處有期徒刑1至5年不等,及褫奪公權2到3年,全案可上訴。知情人士透露,涉案者在全案東窗事發後皆已離職或辦理退休。

殯葬業者坦言,過去一般喪家若遇上承辦人員私下收紅包,往往在已選定吉時火化的考量下,很難拒絕,且金額不算太大,通常都會花錢了事。近幾年屏東市公所也大力整頓相關殯儀館火化程序,避免類似違法事件再次發生。